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我們現在來到主禱文的第一個祈求;這裡有三件事需要討論:
I. 這個祈求的順序。 II. 向神提出此類請求的必要性。 III. 祈求本身的含義與意義。
I. 關於順序;這是六個祈求中的第一個。主禱文的祈求可以這樣排列:前四個祈求關乎獲得美善;後兩個則關乎除去邪惡——無論是除去過去已犯的惡,還是除去未來可能因魔鬼試探而陷入的惡。在前者之中,那些更直接關乎神榮耀的事物,佔據了首位。在這個祈求中,神的榮耀既是我們所渴望的,也是我們所承諾的;因為每一次禱告既是渴望的表達,也是一種隱含的誓言,或是我們為實踐所求之事而承擔的莊嚴義務。禱告,是在神的垂聽下對我們自己講道。我們對神說話是為了溫暖我們自己,而非為了告知祂,而是為了造就我們自己。
從順序中觀察到:
教義:那些關乎神榮耀的事物,應當被放在首位,並以最大的熱情去祈求。第一個祈求是:「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這裡要說明:
- 為什麼這個祈求被放在第一位。
- 提出該觀點的一些理由。
第一,這個祈求被放在第一位,有雙重原因:
- 部分是為了表明這必須是我們所有請求的終極目標。我們為自己和他人所渴望與祈求的一切,都必須從屬於這個目標。祈求這一切,是為了藉著它們的成就,使神在世上更受尊崇。看看主禱文中所有其他的祈求,它們在聖經中是如何與這個目標相契合的。當我們說「願你的國降臨」時,我們祈求這一切,最終不正是為了神的榮耀嗎?腓立比書二章 10-11 節:「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當我們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時,這依然是為了神的榮耀:馬太福音五章 16 節:「叫你們的好行為在地上發光,好叫人榮耀你們在天上的父。」當我們祈求日用的飲食與現世的供應時,這依然是為了我們在舒適地使用受造物時,祂能得著榮耀:哥林多前書十章 31 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當我們祈求赦免罪孽時,是為了神能在基督裡得著榮耀:羅馬書三章 25-26 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當我們祈求脫離試探時,是為了我們不羞辱神:箴言三十章 9 節:「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這依然是為了神在每一種境遇中都能得著榮耀。當我們祈求脫離兇惡:詩篇五十篇 15 節:「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因此,神在我們向祂所作的一切請求中,就像油一樣,總是浮在頂端,必須是其餘一切的終極目標;因為其他事物僅僅是從屬於此的手段。
- 這指出當我們禱告時,我們最主要的關切與情感應當傾注於神的榮耀。我們寧可忘記自己,也不可忘記神。神必須被放在首位來紀念。沒有什麼比神自己更寶貴,因此沒有什麼應當比祂的榮耀更令我們珍視。這是正直人與假冒為善者之間最大的區別:假冒為善者只有在需要時才尋求神,而非在神裡面並為了神自己;但當正直人來尋求神時,他們是為了神而尋求,他們主要的關切是關於神的事務,而非他們自己的。儘管他們在祂裡面尋求自己的幸福,且這是被允許的;但他們主要尋求的仍是神的榮耀,而非他們自己的利益與關切。參看詩篇一一五篇 1 節:「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這不是一篇頌詞或感恩的形式,而是一個禱告;不是為了我們的安全與福祉,而是為了你的榮耀;不是為了發洩並滿足我們對敵人的報復;不是為了建立我們的利益;而是為了你恩典與真理的榮耀,使神被認識為一位守約的神;因為慈愛與誠實是聖約的兩根柱子。當人祈求任何事物超過神自己,或不是為了神自己時,這是對神極大的羞辱。奧古斯丁說,當人尋求自己多於尋求神時,這在禱告中不過是一種屬肉體的情感。自己與神是競爭的兩件事。現在,自己有幾種分類;有屬肉體的自己、屬自然的自己、屬靈的自己,以及得榮耀的自己。在所有這些之上,神必須居首位。
[1.] 屬肉體的自己。由於愚蠢的錯誤,我們將私慾視為我們自己:歌羅西書三章 5 節:「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他將這些肢體列為淫亂、污穢等等。我們的罪對我們而言,就像身體任何本質或完整的部分一樣珍貴;它們是我們的肢體。然而,這些在我們的禱告中根本不應有容身之處,儘管它們通常佔據了首位:雅各書四章 3 節:「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我們的禱告應當是聖靈的呼吸,但通常它們只是肉體的打嗝與噯氣。我們對這些事向神如此急切與懇切。我們希望神在某些報復性與屬肉體的企圖上祝福我們。我們對待神就像那個在祭壇的燈火上點亮自己蠟燭的盜賊。許多人想讓神成為他們屬肉體計謀中的一方:箴言二十一章 27 節:「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當祭物處於最佳狀態時,它已是可憎的;但當他懷有惡意時,那更是罪加一等。愚蠢的受造物徒勞地想像能引誘天國來迎合他們的誘餌。巴蘭築壇獻祭,希望神能咒詛祂自己的百姓,並捲入摩押的爭端;就像福音書中那個人,除了用基督來解決他的民事糾紛外,別無他用:路加福音十二章 13 節。他來到祂面前,像對待一位有權勢的人:「夫子,請吩咐我的兄長同我分家業。」我們都像奧古斯丁在幼年時所說的那樣,將神視為「某種偉大的力量」(tanquam aliquem magnum),能滿足我們所有的屬肉體需求。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讓神來服務我們的罪,以賽亞書四十三章 24 節,當我們想讓神為我們的私慾、驕傲、放蕩、報復提供助力時。這是一個多麼愚蠢的請求,彷彿一個妻子請求丈夫允許她繼續通姦一樣。審視這份禱告藍圖中的所有祈求,沒有一個是為了我們報復、排場、驕傲、享樂等邪惡目的而設計的。屬肉體的自己當然必須讓位於神。
[2.] 屬自然的自己,即我們尋求自己的暫時幸福。基督允許這些自然的渴望在我們的禱告中有一席之地;但它們必須保持其順序與位置:首先是神的榮耀;然後才是我們的安全。獲得自然的美善被放在最後。因此,當我們的思想只圍繞著暫時的幸福與外在的供應時,這就不是禱告,而是一種獸性的哀號:何西阿書七章 14 節:「他們因五穀新酒聚在一起,卻不誠心哀求我,反而在床上哀號。」野獸對痛苦有知覺,並受自然本能驅使去尋求自身的福祉,正如人一樣。因此,當這是我們首要且唯一的請求時,這就是對基督在這份完美禱告形式中所設定順序的扭曲。
[3.] 屬靈的自己,這在稱義或蒙神悅納,或在成聖與順服神旨意方面是有價值的。然而,正如這些祝福在真正享有時無法與神的榮耀分離,它們在我們的禱告中也不應被分離,更不應被置於神的榮耀之上。將赦免視為一種獨立的利益,僅關乎我們的安逸與平靜,而非關乎神的榮耀,這就是對禱告的扭曲與轉移。神所意圖的主要事物,也應當是我們請求中的主要事物,即「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以弗所書一章 6 節)。因此,這也是靈魂所意圖的主要事物:詩篇七十九篇 9 節:「拯救我們的神啊,求你因你名的榮耀幫助我們!為你名的緣故搭救我們,赦免我們的罪!」論據並非僅僅取自他們自己,或他們自己的苦難,而是取自神的榮耀。如果神在赦免我們並接納我們時,不能比在我們的死亡與沉淪中得著更多的榮耀,那麼祈求赦免就是一件邪惡的事。但如今,當神已充分向我們顯明,祂藉著憐憫的行動並未受損;這反而更能彰顯祂偉大的名,接納可憐的罪人蒙受憐憫;靈魂便能帶著更大的信心去祈求神,求祂為祂名的緣故洗淨我們的污穢。然而,人們的思想完全被自己的平安與安全所佔據,卻不關心神的榮耀。這不過是一個自私的請求,或是本性對安逸的追求。至於另一部分,僅僅將祈求恩典與順服神的旨意視為我們本性的完美,而抽離了神的榮耀,這也不是正確的請求。這與恩典的本質相違背,恩典的趨向首先是歸向神,使祂的名得著榮耀,使我們成為祂榮耀恩典的讚美。在我們裡面所作的恩典工作只是一個受造物,不應被置於創造主之上。看看使徒是如何禱告的: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11-12 節:「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都照著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那才是合乎規律的禱告,當我們所有的屬靈利益都被神所吞沒,我們祈求祂的名在我們身上並藉著我們得著榮耀。
[4.] 得榮耀的自己,這在於永恆地享受神。人被造有兩個目的:榮耀神,並享受祂。現在,我們的榮耀冠冕必須放在神的腳前;正如長老們所說,啟示錄四章 10 節:「說: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我們所有的渴望都必須讓位於此,使祂能在我們永恆的幸福中得著榮耀;我們祈求這一切,絕不能超過它與祂榮耀相符的程度。人主要的終極目的,以及就他自己而言主要的請求,是享受神;但就神而言,這只是從屬目的中的最高者;因為最高、主要且絕對的,是榮耀神。
那麼,這被放在第一位,是為了表明我們主要的關切與情感應當主要奔向神的榮耀,並使神被高舉、被尊崇。
第二,給你們一些理由,說明為什麼那些關乎神榮耀的事物必須被放在首位,並以最大的熱情去祈求:
- 作為有理性的受造物,理當如此。在所有合乎規律的渴望中,終極目標是首先被意圖的,然後才是手段。而神的榮耀,是萬物的終極目標:箴言十六章 4 節:「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這意指為了祂自己的榮耀,為了彰顯祂的卓越。我們的救贖也是如此:路加福音二章 14 節:「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當神在基督裡顯明祂的善意時,是為了給祂的榮耀鋪路:正如它始於善意,也必須終於榮耀。這是我們藉由本性與恩典所擁有的一切特權的終極目標。既然神的榮耀是我們存在與事奉的終極目標,因此在我們的禱告中必須首先關切;先是祂的榮耀,然後才是我們的利益,因為終極目標是任何理性行動者首先意圖的事物。
- 作為藉由得兒子的名分而成為神的兒女。兒女的主要職責是尊敬他們的父母。神以此為由要求榮耀:瑪拉基書一章 6 節:「我若為父,尊敬我的在哪裡呢?」因此,如果你們同意序言,說「我們的父」;那麼下一個請求就是「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如果我們承認自己處於這樣的關係中,那麼我們就必須將「神藉著我們和他人得著榮耀」作為我們主要的渴望與關切。並非任何一種榮耀都能滿足我們天上的父。祂不應像一位普通的父親那樣,以一般的概念被尊敬,而是作為一位無限且永恆的至尊者;將任何事物置於祂的利益或榮耀之上,或將任何事物與祂等同,就是將其變為偶像,並否認祂是我們的父親。地上的父母情況未必總是如此。但如今,當偶像被安置在寶座上時,你就否認了神;當你任何的利益或關切被置於神及其利益與關切之上時,亦是如此。
- 最有價值與考量的事物應當首先被尋求。神的榮耀在一切事物之上具有無限的卓越性。神的榮耀比所有的受造物、比他們的生存與幸福更有價值。終極目標比那些服務並導向該目標的事物更值得。飲食是為身體而造的,因此不如身體美好。誰會用金鋤頭去挖鐵呢?手段或工具的價值不如所購之物。現在,無論我們變得如何,只要神能得著榮耀即可。正如大衛所說:「你比我們強過萬倍」;因此,儘管他們將身體置於危險之中,他們認為這對祂而言並不安全。神比整個世界的人類或天使更美好。我們首要的關切必須是祂能得著榮耀,然後讓其他事物按其順序隨之而來。
- 基督的榜樣顯示出,我們應當何等看重神的榮耀,並將其置於受造物的好處之上:約翰福音十二章27、28節:「現在我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這裡有祂人性中無罪且純潔的傾向。然而祂並不執著於此,而是將祂人性中一切的關切——儘管極其寶貴——全然順服,好讓路給神的榮耀;祂絲毫不顧念自己的安逸、人性中純潔的傾向,或是神性中可感受的慰藉。基督的榜樣是最好的教導。祂教導我們應當如何對待天父;因此,我們應當學習將神的榮耀置於我們個人的安逸之上;即便我們處於卑微貧窮,只要神得著高舉,我們就當滿足。正如自然界萬物為了整體的益處,會違背其個別的傾向而運作;例如為了避免真空,空氣會下降,水會上升,好使自然界的結構不致混亂或瓦解:基督也同樣教導我們,要始終優先考慮整體的益處。「父啊,願你榮耀你自己」;這就是我們必須堅持的,即便這意味著我們的損失、受苦、困擾,甚至是良心上的不安,我們也必須甘心樂意。
- 從禱告的本質來看。整個屬靈生命就是為神而活:加拉太書二章19節:「我藉著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屬靈生命中一切行為的全部趨向與安排,都是指向神的。甚至自然生命也受到管轄並導向此一目的;人有為神而吃的飲食;我們所攝取的飲食,若神不是其最終目的,那不過是獻給我們自己食慾的素祭與奠祭,是獻給摩洛的祭物。那麼,在直接敬拜的行為中,神更應當被視為首要,因為這些行為的尊重與趨向主要是指向神的。在我們的一生中,我們是屬於神的,是奉獻給祂的。每個敬虔的人都是分別出來歸給神的。基督徒必須「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聖潔」(彼前一15)。基督徒在用餐、在從事職業與呼召時,都必須視自己為奉獻給神的人;恩典應當流露在每一個行為中。但當我們莊重地將自己分別出來,與神進行更親密的接觸時,恩典的這種趨向就更顯明了:利未記十章3節:「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全會眾面前,我要得榮耀。」什麼是使神為聖?一件事物被分別出來,就是被聖化;而當我們將自己完全分別出來歸給神,對祂懷有超越一般的情感與尊重時,神就顯為聖了。因此在禱告中,我們首先應當為了神而來到神面前,在這樣的祈求中,我們必能蒙垂聽。
- 對神的愛,若是真誠的,且在靈魂中具有力量,必然會驅使我們如此行。愛尋求所愛者的益處,程度等同甚至超過尋求自己的益處。相愛的人彼此共享一切,一方視對方所受的為自己所受的;我們與神之間的愛也是如此。正如基督愛聖徒,並視你們對他們所做的一切為對祂所做,因為那是對祂所愛之人所做的(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同樣地,愛神的聖徒,對神所做的一切,也如同對我們自己所做:當神得榮耀時,我們所感受到的安慰,等同甚至超過我們自己的利益;當神受羞辱時,我們心中充滿悲傷與痛苦:詩篇六十九篇9節:「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或者,當他們聽見神的名被褻瀆,人們以污穢的生活羞辱祂時,這刺痛了他們的心;因為神與他們只有一個共同的利益,甚至,他們將神的利益置於自己或任何人的利益之上:約翰福音二十一章15節:「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按世俗的準則,愛應當從自己開始;但按基督的指引,愛是從神開始的。他們看重神的榮耀,勝過自己的生命與外在的舒適:「我不以性命為念,」保羅說。由此可見,我們主要的關切與思想,為何應當放在神的關切以及祂聖名的榮耀上,是有其道理的。
【應用一】責備我們,因為我們對神的榮耀竟如此漠不關心。噢,我們在禱告中是何等少以神的榮耀為目標與考量!我們不僅應當在今生的利益與享樂之上尋求它,甚至應當在生命本身之上尋求它;是的,在今生與來世之上。但哀哉!自從墮落以來,我們敗壞了,完全被自愛所毒害;我們將每一項卑賤的利益與瑣事置於神之上;甚至,我們將肉體的自我置於神之上。有些人完全如禽獸一般;只要能沉溺於安逸與享樂,吃肥美的、喝甘甜的,就從不思想神,也不在乎神如何因他們自己與他人而受羞辱。還有一些人,噢,他們在關乎自己的事情上是何等敏感,受其影響,竟超過對神榮耀的關切!約翰福音十二章43節。他們對自己的名譽、自己的損失與責難,比對神的羞辱或神的榮耀更為敏感。若他們自己的名聲受到一點點威脅,噢,那是如何刺痛他們的心!但若他們在神面前有過犯,他們卻能毫無困擾地忽略過去。一句輕蔑的話、一點點加在我們身上的藐視,就能點燃怒火,使我們充滿憤怒;但我們卻能聽見神的名受羞辱而不為所動。當他們禱告時,若祈求外在的祝福,若他們祈求什麼,那也是為了他們的私慾,而非為了神;那不過是為了餵養他們的排場與奢華,好讓他們在外部條件的排場與光彩中閃耀。若他們祈求復興與擴張,那也是為了他們自己的榮耀,好讓他們的私慾能藉著天上的供應而得到滿足;因此,藉著邪惡的計謀,他們甚至想讓神去服事魔鬼。我們當中最優秀的人,來到神面前禱告時,對自己的缺乏有何等深刻的感受,卻對神的榮耀毫無渴望!若我們祈求日用的飲食、維持與保護,我們並非將其視為要為主人所用的才幹來祈求,而是視為私慾的燃料。若我們祈求拯救,那是因為我們在痛苦與不安中;而非為了我們能尊崇並榮耀神,好讓祂的慈愛與真理顯明。若我們祈求赦免,那僅僅是為了擺脫痛苦,從良心的枷鎖中釋放出來。若他們祈求恩典,那不過是對成聖的一種懶散願望,因為他們確信沒有別的路可以得福。若他們祈求永恆的榮耀,他們並非為了神而祈求,這顯而易見,因為只要最終能得救,他們甘願長久地羞辱神。我們大多數人禱告時,心並未定意要榮耀神,並將榮耀歸給祂的大名。儘管一個人在禱告中可能有極多的感受與體會,但若他的心沒有正確地定意於神的榮耀,他的禱告就變成了罪。這不僅僅在於方式或熱切程度,因為肉體的泉源也能湧出高漲的情感,出於私慾的衝動也可能非常熱切且迅速;因此,僅有熱忱與強烈是不夠的,必須以尊崇並榮耀神為目標:撒迦利亞書七章5、6節:「你們禁食,豈是向我禁食嗎?你們吃喝,豈不是為自己吃,為自己喝嗎?」
【應用二】勸勉,敦促我們在凡事上尋求神的榮耀。請領受這些論據:
- 神必須得著祂的榮耀,這是何等必要。世界沒有其他目的;它的存在與延續就是為了這個目的:啟示錄四章11節:「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神所造的一切,都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羅馬書十一章36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本於祂,是藉著創造;倚靠祂,是藉著護理的影響與扶持;歸於祂,是作為它們最終的趨向與結果。神造我們並非為了我們自己,而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
- 能被准許使神的名為聖,是一種獨特的恩典。噢,卑微的蟲子竟能來到神面前,將冠冕戴在神的頭上!且祂竟將我們所能做的一切,視為對祂的榮耀: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4節:「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
- 考慮到我們應當為過去羞辱神的行為做出一些補償,這與我們何等相關;因此我們應當在這項工作中更加熱心。在主動工之前,我們在思想、言語與行為上是何等急切地羞辱神!沒有一項恩典不是被我們濫用的,沒有一件事是我們經手的,而不以某種方式轉向對主的責難與羞辱。如今,當主將恩典放在我們心中,當我們成為「為自己造的子民」(賽四十三21),當祂使我們更新時,我們應當思考如何對神做出一些補償、一些彌補,並應當在凡事上熱切地愛慕祂的榮耀。
【應用三】試驗。我們是否將神的榮耀置於首位?請檢視這些標記:
- 那麼,只要神的名能在世上得著尊重,我們就甘願承受損失;只要祂能被尊大,我們自己、我們的利益與關切如何,都無關緊要:腓立比書一章20節。使徒在那裡表達了一種超然的態度:「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或是活,或是死。」噢,那麼,當你甘願做神要你做的事,或成為神要你成為的人時,這就是你將其作為目標、方向與關切的標記。這不僅適用於世俗的關切,當你甘願缺乏日用的飲食等時;這也適用於屬靈的關切:例如對赦免的感受,儘管神可能暫時收回祂聖靈的安慰,但若是為了祂恩典的榮耀,我應當滿足;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若兩者發生衝突,神的榮耀比我們自己的救恩更值得關切;但這種情況在受造物身上從未發生——我們的救恩與神的榮耀是結合在一起的。然而,即便在假設的情況下,正如保羅與摩西所假設的那樣,出埃及記三十二章32節:「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只要神能因拯救那百姓而得榮耀。同樣,羅馬書九章3節:「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這並非輕率的言論,並非出於未經深思的激情:請看它是以何等嚴肅的序言引出的,第1節:「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他呼求神作見證,這是他內心真實的傾向,他是在深思熟慮後說出的。
【質疑】但這樣祈求被咒詛是合法的嗎?當然,保羅不可能希望自己少愛基督,或少被祂所愛;因為這些事我們若失去,就是犯罪;但在我們對基督的享受中,有一種幸福的部分,即產生於我們身上的一種個人幸福。現在,他能將這一切放在神的腳前。怎麼會這樣?為了別人?正常的愛始於自己,每個人都有義務先顧及自己的救恩,然後才是他人的救恩。但那並非當時的情況;並非他們與保羅的救恩發生衝突,而是神的榮耀、猶太人的共同救恩,與保羅個人的救恩發生衝突。基督的使者所出的民族——因為律法出於錫安,福音出於猶太人——有這麼多人對福音有偏見,這對神的榮耀是一個巨大的遮蔽。現在,他能將自己所有的個人幸福放在神的腳前,他是在假設,若發生這種情況。但無論如何,這是一條明確的規則:神的榮耀必須置於我們自己的救恩之上。在某些情況下,需要運用這條規則。例如,有許多人可能確信某種宗教是錯誤的;人們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他們是否能在這種宗教中得救,但許多人卻在天主教中變得剛硬。因此,當一個人甘願留在錯誤的宗教中,並以順從來羞辱神,只要他能得救,他就是將自己的救恩置於神的榮耀之上;在延遲悔改的情況下,當人們與神戲耍,將歸向主的工作推遲到另一個時間,或認為以後再悔改也來得及,這些人就是將自己的救恩看得比神的榮耀更重。如果假設成立,即只要他們能得救,他們就甘願神長久地受羞辱,只要最終能得救,這就令他們滿足了。
【問題】但我們如何分辨我們在禱告中將神的榮耀作為首要與核心的目標?
- 部分藉由你思想的工作。目的在意圖上是首要的,儘管在執行上是最後的。當你為抵擋敵人的公共慈愛而禱告時,你的思想中浮現的是什麼?報復、安全、你個人的幸福,還是神的榮耀?「你為你的大名要怎樣行呢?」(書七9)。你是否在幻想著自己的逃脫與拯救,並將憤怒傾倒在你的對手身上而感到自滿?同樣,在為力量與復興禱告時,你腦海中浮現的是什麼?你是否在用掌聲的夢想來娛樂你的靈魂,並用大眾讚譽的甜美來餵養你的心思?
- 藉由禱告的方式,絕對是為了神的榮耀,但對於其他一切事物,則帶著對神旨意的甘甜順服:約翰福音十二章27、28節:「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還要再榮耀。」基督在祈求中是絕對的,祂得到了回應。這樣夠了嗎?你是否主要以此來催促神,好讓祂能為祂自己榮耀的名提供供應,好讓祂的名不至於蒙羞?但現在,肉體的目標使情感變得急躁,無法忍受阻礙與拒絕。拉結必須得孩子,否則就死。當心被世俗的成功、享樂或舒適所佔據時,他們就無法忍受拒絕而不發怨言。神的兒女只接受神的榮耀,在其他一切事上,他們將自己交託給神的處置,因此這才是核心所在。
- 部分也藉由當你的禱告成就,神賜下你所祈求的任何祝福時,你內心的傾向。如果我們不為了神的榮耀而使用它,我們就不是為了神的榮耀而祈求它。得到慈愛的時刻就是試驗的時刻,因此,當我們將慈愛消耗在私慾上,當它們不能幫助我們克制罪惡時,這就是神的榮耀並非如應當的那樣被視為目標的標記。
關於此祈求的順序,就說到這裡。
II. 向神提出此類請求的必要性。在第三誡中,神吩咐我們要使祂的名為聖:「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該誡命的正面部分是,你要使它為聖。現在,我們將其作為向神禱告的內容:「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由此我觀察到:
教義:那些希望神的名被尊為聖並得榮耀的人,必須嚴肅地就此事與神交涉。
我們必須向神提出此類請求,原因有幾點。我可以從其效用與必要性來論證。首先,效用。我們向神提出這些請求:
- 為了更莊重地提醒我們自己的責任。在禱告中,有一種隱含的誓言或莊嚴的義務,我們承擔起去實踐我們所祈求的事。這是在神的垂聽下對我們自己講道。因此,我們對神說的每一句話都是給我們的一課,我們的請求就是對榮耀祂聖名的多次勸勉。我們怎能厚著臉皮去祈求我們完全漠視與忽略的事呢?那麼我們必會落入那種特徵中:馬太福音十五章7、8節:「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除非我們有心去追求並勤奮地關注這項工作與事務,好讓神的名在我們身上並藉著我們得榮耀,否則這就是對神最大的嘲弄。
- 為了讓我們對神的榮耀有適當的感受與悲傷。神的兒女看見神受羞辱,心中感到困擾。羅得公義的心被傷透,不是因為所多瑪的傷害,而是因為所多瑪的罪(彼後二8)。大衛說:「我的眼淚下流成河,因為他們不守你的律法。」(詩一一九136)。許多人幾乎不為自己的罪流淚,儘管他們有良心責備的優勢;但當他們熱切地關心神的榮耀時,他們會為他人的罪流淚。當祂的名被撕裂時,這是他們心中的悲傷。現在,神要我們祈求這一點,好讓這種屬靈悲傷的神聖感受得以保持;因為當它成為我們請求的內容時,我們就與神的榮耀產生了關聯。我們不願看見我們所祈求的事物失敗;因此,當我們祈求祂名的榮耀時,這將促進這種屬靈的感受與心中的悲傷,當祂的名受羞辱時。
- 為了讓我們視神得榮耀為與我們得救同樣大的祝福。「你們要恆切禱告,」使徒說,「在此警醒感恩。」當我們在禱告中迫切祈求神得榮耀時,我們就會視祂得榮耀為與我們得救同樣大的祝福。禱告為我們尊榮的增加鋪路,並促使我們觀察其回報。當我們向神祈求時,我們屆時就會深受影響。當我們看見祂的一切作為都讚美祂時,這對靈魂將是何等的安慰:「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詩一〇三22)。
但其次,讓我說明就此事與神交涉的必要性。必要性將顯現在人與事兩方面;當我們祈求神的名被尊為聖時,我們是在祈求內心的傾向與機會。
首先,必要性顯現在人方面,包括我們自己與他人。
第一,就我們自己而言,我們極有必要就使祂的名為聖與神交涉;因為我們需要引導、真誠、復興、對神的順服、謙卑與聖潔。
試舉這六點為例:
- 我們需要引導。恩典的習慣是神的恩賜,而恩典的運用則是另一回事;去激發、復興、引導與指導它: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5節:「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在禱告中,在榮耀神的事上也是如此。在禱告中,「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儘管我們有恩典,但我們仍需要引導。一艘裝備精良的船,仍需要一位熟練的領航員:羅馬書八章26節:「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我們是何等需要尋求去給予神祂當得的榮耀!「我們自己不能承擔什麼事,好像能承擔什麼;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林後三5)。我們在默想神、正確地構想祂的卓越,並給予祂當得的榮耀方面,有著徹底的不足。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每日來到神面前,好讓我們被教導如何使祂的名為聖。
- 我們需要復興,因為我們對這項職責如此退縮。所有的痲瘋病人都祈求幫助,卻只有一人回來將榮耀歸給神。在讚美神與榮耀神方面,心有許多的遲鈍與死寂。自愛會驅使我們去做其他事情;但必須是恩典來復興我們去榮耀祂、讚美祂。當我們為自己來到神面前時,我們的需求會磨礪我們的情感,並給我們的禱告加上尖銳的語調。但現在,當我們為神而向神祈求時,我們就有了更大的約束。因此大衛說,詩篇五十一篇15節:「主啊,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我們需要神張開我們的口;也就是說,擴張我們的心,復興我們的情感。我們是何等容易背對施恩座!(結四十六9)。如果一個人從北門進來,他必須從南門出去,絕不能從同一道門出去。為什麼?為了不讓他背對施恩座。當我們禱告完後,我們容易忘記那祝福我們的神;因此,為了讓我們的心得以擴張與復興,我們需要來到神面前。
- 我們需要正直與真誠,好讓我們能掛念神的榮耀。這不是本性的工作,而是恩典的工作:腓立比書二章21節:「別人都求自己的事,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這是本性的果效與影響,它驅使人去尋求自己的事,世俗的安逸、利益與享樂。每個受造物自然地尋求自己的福利;但要將神的榮耀作為我們偉大的目標與追求,是恩典賦予的。水不會升得比它降下的地方更高,所以本性無法超越自身。溪流無法高於源頭,無法高於原則。一個只有本性的人,無法真誠地尋求神的事。舊人帶著欺騙的私慾,那就是屬血氣的人。那真誠尋求神的正直之心,需要來自上頭的恩典。若沒有來自神的影響,我們的行為就無法趨向神。如果我們沒有比內心所提供的更高的原則,我們就會將自己的利益置於神的榮耀之上。
- 我們必須為順服來到神面前。現在,需要雙重的順服,如果我們沒有,我們就會發現榮耀神是極其困難的。一種是關於器皿的選擇;另一種是關於神將藉以成就祂自己榮耀的方式與手段。
[1.] 關於器皿的選擇。我們心中有嫉妒與邪惡的競爭。噢,要為他人的恩賜、恩典與事奉而歡喜,並在神將我們視為不配而棄置一旁,卻使用他人來榮耀祂的名時,仍能對此安排感到滿足,這是何等困難的事!因此,為了讓我們能將器皿的選擇權交給神,我們需要來到祂面前說,主啊,「願你的名為聖」;無論用什麼方式,藉著誰,都隨你的意。如果他人榮耀神而我們沒有,或者他們比我們榮耀得多,我們就會感到困擾;如果他們更聖潔、更有用、更認真,自我就不會屈服於此。現在,藉著向神獻上這個禱告,我們將選擇權交給祂,讓祂選擇祂要使用的器皿。施洗約翰在約翰福音三章13節所描述的,是一種值得稱讚的謙卑與捨己:「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當我們甘願被貶低與隱沒,只要基督能被尊崇與高舉;並對這樣的安排感到滿足,儘管這意味著我們的損失與衰微。許多人處於私人的地位,恩賜受限,無法為神擔任公共的器皿;現在,這些人需要禱告,「願你的名為聖」,好讓他們在神使用祂所賦予更大能力的人時,能感到歡喜。
[2.] 為方式而順服;好讓我們能順服神為了榮耀祂聖名而採取與使用的那些令人不悅的手段與環境。很多時候,我們不僅必須甘願成為主動的器皿,還要成為神榮耀的被動對象。因此,如果神要藉著我們的貧窮、我們的羞辱、我們的痛苦與疾病來榮耀祂自己,我們必須滿足。因此,我們需要就此事嚴肅地與神交涉,好讓我們能順服主的旨意,正如耶穌基督所做的那樣:約翰福音十二章27、28節:「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當時就有聲音從天上來說:我已經榮耀了,還要再榮耀。」讓我受羞辱、受苦,去忍受十字架、咒詛,只要你能得榮耀。這就是耶穌基督謙卑的順服,我們也應當有這樣的順服。殉道者甘願被綁在火刑柱上,如果神要藉此方式使用他們來榮耀祂。腓立比書一章20節,保羅說:「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或是活,或是死」:無論我的身體在榮耀中被接到天上,還是因事奉的勞苦而被消耗。我們需要與神交涉,好讓我們能得著目的,並將手段留給祂自己選擇;好讓神能在我們的境遇中得榮耀,無論那境遇是什麼。如果祂要我們富足豐盛,好讓祂能在我們的慷慨中得榮耀;如果祂要我們貧窮卑微,好讓祂能在我們的忍耐中得榮耀;如果祂要我們健康,好讓祂能在我們的勞苦中得榮耀;如果祂要我們生病,好讓祂能在我們的痛苦中得榮耀;如果祂要我們活著,好讓祂能在我們的生命中得榮耀;如果祂要我們死去,好讓祂能在我們的死亡中得榮耀:因此,「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9)。基督徒應當像護理手中的骰子,無論被擲得高或低都感到滿足,而不對此抱怨,無論祂是要讓我們繼續活著,還是將我們帶離世界。正如一個在海外受僱的僕人,如果主人要他留下,他就留下;如果主人要他回家,他就回家:所以我們需要就這種順服的靈與神嚴肅地交涉。
[5.] 謙卑;好讓我們不將冠冕戴在自己的頭上,而是將其拋在羔羊的腳前;好讓我們不將恩典的榮耀歸給自己。神在聖約中的偉大目標是,「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林前一27-31)。祂要我們始終來到祂面前,承認祂,在我們所是的一切與所做的一切中。正如好僕人報告他的勤奮,路加福音十九章16節,他沒有說,我的勤勞,而是,「你的銀子已經賺了十錠銀子。」保羅是一位熱心的器皿,四處行善;他「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林前十五10)。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要尊崇並榮耀神,我們必須像約押所做的那樣,當他即將攻下拉巴時:他派人去請大衛召集更多軍隊,在城外安營並攻取它,「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稱這城。」(撒下十二28)。他是何等小心,好讓他的君王能得著榮耀!我們也應當同樣小心,好讓冠冕戴在基督的頭上,好讓祂能得著我們恩典與事奉的榮耀,好讓它們不以我們自己的名字命名,好讓神在其中比我們更被承認。現在,還有什麼比受造物攔截天國冠冕的收入,並將其轉為己用更自然的呢?竊取神所賜給我們的恩典的榮耀,是一種卑劣的褻瀆;然而,還有什麼比這更常見的呢?肉體在一切場合都容易介入;因此,我們需要獻上這個請求,「願你的名為聖」。
[6.] 需要聖潔,好讓我們不成為神的羞辱與恥辱。主說,以西結書二十章9節:「免得我的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神子民的罪玷污了神的榮耀,褻瀆了祂的名。當人們自稱是親近神的人,卻過著屬肉體與放縱的生活時,他們藉著自己的行為極大地羞辱了神。人們藉著可見與可感的事物來評判,因此他們藉著祂的僕人與敬拜者來思考神;正如薩爾維安(Salvian)時代的異教徒對基督的看法,如果祂是一位聖潔的基督,基督徒肯定會生活得更節制、公正與清醒。他們容易藉著祂的敬拜者,以及那些自稱與祂如此親近與親愛的子民來思考神;因此,我們必須行事為人,好讓我們的生命能榮耀祂: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正如約伯說,窮人的腰都為他祝福(伯三十一20),即他們因他的慷慨而得飽足與衣著;所以我們的生命也能榮耀神。大衛說,詩篇一一九篇7節:「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除非我們學會了認識並遵行祂的旨意,否則沒有辦法完全且真誠地讚美神。真實的讚美是神所尋求的讚美。否則,我們對待基督就像魔鬼對待祂一樣,魔鬼會把祂帶到山頂,但卻是為了叫祂跳下去。所以我們在談話中似乎極力高舉神,但……
我們雖有告白,但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玷污祂、否認祂時,我們便將祂推倒了。我們的生命成了宗教的醜聞,成了神之名的玷污與污點。因此,就我們自身而言,你們看見我們多麼需要來到神面前,求祂賜下恩典,使我們能討祂喜悅並榮耀祂的名。
其次,就他人而言。一個基督徒不能滿足於自己榮耀神,他更希望周遭所有人都榮耀神。如同火將周圍的一切轉化為火;又如酵,它不斷擴散,直到使全團都發起來:恩典也是一種擴散性、傳播性的事物。只要我們的影響力所及,我們都希望神能受到周圍所有人的尊崇。基督對彼得說:「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在有真恩典的地方,情況必然如此。騾子以及那些混種、雜交的生物,無法繁衍出同類;同樣地,雜牌的基督徒也不會致力於呼召他人,贏得身邊的人。但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對此事必是熱切且投入的。如今,人的心不在我們手中,而在神手中;因此,我們需要多作禱告,並以此作為我們主要的祈求:「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因為藉此:
一、我們承認神對人心靈的主權,這對神是極大的尊榮,對我們則是極大的安寧。聖經中常給神一個稱號,即祂是「萬人之靈的神」。若他們要選擇一位官長,他們便求告神:民數記二十七章十六節:「願耶和華萬人之靈的神,立一個人治理會眾。」若有審判要撤回,民數記十六章二十二節:「神,萬人之靈的神,一人犯罪,祢就要向全會眾發怒嗎?」當我們承認神對人心靈所擁有的權能與主權時,這對神是極大的尊榮。滾動一塊石頭,遠不如統治受造物;維持太陽運轉,遠不如統治人心,並使人心歸向榮耀祂的聖名。神能隨己意轉動人心:箴言二十一章一節:「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正如人能處置水道,隨其田園的需要將水引向此處或彼處,神也能引導人的心與對祂的敬重。若我們常默想這一屬性,或在人心靈的權能上與神交涉,世上斷不會有這麼多混亂。我們滿懷憤怒,認為唯有毀滅他人才能解決問題,認為除了消滅擋路的人之外,別無他法;然而,人的歸正、心靈的改變,才是更好的醫治,且能帶來更多的榮耀與安全。事實上,我們看人多過看神,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寧願選擇毀滅他人,而非使他人歸正。毀滅,那是受造物所能執行的;但歸正——即治理與規範人心——則是神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權能。一位天使能在一個晚上摧毀西拿基立營中超過十八萬人;但所有的天使聯合起來,也不能將一顆心引向神。
然而,這位萬人之靈的神,誰能抵擋祂呢?噢,若我們常默想這一點,我們就會就此事與神交涉,求祂在人心上動工。若有邪惡的統治者,或頑固的孩子、僕人等,求祂在他們身上顯為聖,改變他們的心。
二、當你不願自己羞辱神,並小心謹慎不讓他人羞辱神時,你便顯明了對神極大的愛。「地極的人都當讚美祂,」詩篇九十八篇四節,一百篇一節。你希望全世界都承認祂。那些想要封鎖、禁錮宗教,好讓自己獨自閃耀的私心,他們愛的不是神,而是他們自己、自己的名聲與利益。「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民數記十一章二十九節。那是一句慷慨而高尚的話。神被比作太陽,因為唯有祂能獨自閃耀;但教會被比作月亮與星辰,在那裡眾人皆可發光,但每一顆星都有自己的榮耀。真正的基督徒希望所有人都像他們一樣,除非是受限於他們的捆綁與重擔。
三、你顯明了對他人的愛,你希望他們榮耀神。天使在一個罪人悔改時就歡喜;他們對靈魂有極大的愛,路加福音十五章七節。基督徒也是如此;他們越屬靈,就越接近天上的福分,也就越受他人得益處與歸正的影響。保羅說,羅馬書九章三節:「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對他人靈魂有如此熱切且完全的愛,以至於他能將自己個人的幸福置於基督腳前。因此你們看見,如果我們確實以此為目標,我們是多麼需要在此事上認真地與神交涉。特別是那些身負公職的人,如同保羅,他被賦予了促成他人得救的職分,他們的心會如何傾注於此!
其次,我們需要就神的聖名被尊為聖一事與神交涉,這不僅關乎人,也關乎事物與事件。神將一切事件的處置權掌握在自己手中。有許多關乎神榮耀的事,是我們力所不及的,完全在神手中;因此,當我們就此事與神交涉,並將事情交託給祂處置,說:「主啊,願祢的名為聖,願祢親自接手這項工作」時,這便顯明了我們對祂榮耀的愛,以及對祂那智慧且大能之治理的順服。我們顯明了對祂榮耀的愛,因為我們將「願一切事件都能導向祂威嚴的榮耀」作為祈求的一部分。如同約書亞,當以色列人在仇敵面前敗退時:約書亞記七章九節:「主啊,祢為祢的大名要怎樣行呢?」那是他的憂慮。摩西亦然:民數記十四章十五至十六節:「列國的人聽見祢的名聲,必說:『耶和華因為不能把這百姓領進祂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當神的兒女看見任何可能導致神蒙羞的事時,這便觸動了他們的心。
但不僅如此;我們不僅要顯明這一點,還要顯明我們對祂智慧且大能之治理的順服,當我們將事情交託給祂處置,並能看見祂能從一切發生的混亂中——從罪惡、謬誤、戰爭、流血中——成就祂自己的目的:詩篇七十六篇十節:「人的忿怒要成全祢的榮美;人的餘怒,祢要禁止。」在七十士譯本中,這句話是「人的忿怒要為祢守節,要為祢增添節慶」。神往往在世上踏著撒但的肩膀崛起。當事情糾結混亂時,祂能找到線頭的正確端點,知道如何為我們解開;當我們把事情搞砸時,祂能將其轉化為益處,並利用那些似乎遮蔽祂名榮耀的事物。
順帶一提,這兩者必須並行:我們對祂榮耀的愛,以及我們對祂護理的順服。我們對祂榮耀的愛;因為我們不該對事情的發展完全漠不關心;但也不該因祂護理的智慧與大能而憂慮。事實上,我們應當更關心責任而非結果。結果的榮耀屬於神自己,我們不應從祂手中奪走祂的工作,而應在其中留意祂。看哪,有些人總想著要比同學更會學功課;我們也總想著事情該這樣或那樣發展。因此,我們藉著發怨言來指責護理,而非敬拜護理,這反而遮蔽了神的榮耀。然而,我們必須對加在神身上的羞辱保持敏感,必須祈求主去辯護並伸張祂的名,將道路與方法掌握在祂自己手中。
至此,你們已看見向神提出「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這一請求的必要性。
應用一:這是為了教導。它告訴我們,無論我們奉獻給神什麼,我們最初都是從神那裡領受的:歷代志上二十九章十一節:「因為萬有都是從祢而來的。」身為全地的君王,我們除了從祂自己的庫房中領受外,無法向祂繳納任何貢獻。當我們對神的利益最熱心、為神的事務禱告時,我們必須祈求那使我們能如此行的恩典。這是祂自己的賞賜。是祂必須加力並引導我們,激勵並指引我們。因此,在萬事上祂都是阿拉法與俄梅戛;無論何時我們以祂為終點,我們都是從祂開始。當我們為神作得最多時,我們的一切也都是從祂而來。
應用二:關於榮耀神的指引,有四個命題。
[1.] 除非生命能提供我們榮耀神的機會與目的,否則這生命便不值得珍視。我們被差遣到世上,不是為了自己活,而是為了神活。如果我們能創造自己,我們就能為自己活。如果我們能成為自己的因,我們就能成為自己的果。但神為了祂自己造了我們,並為了祂自己將我們差遣到世上。基督說:約翰福音十七章四節:「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我們的責任不僅是在天上榮耀神,與上面的天使一同唱哈利路亞,在那裡我們可以毫無分心、疲憊與軟弱地榮耀祂;更是在地上,在困難與試探之中榮耀祂。沒有人被差遣到世上是為了閒懶,或「為自己結出果子」,何西阿書十章一節;為了改善自己的勞苦與力量,僅僅是為了促進自己的利益;但只要我們還在世上,神的榮耀必須是我們的主要工作與目標,這必須是我們生命的目的與意圖。
[2.] 每一個人,除了他的普遍呼召外,都有他自己的工作與服事途徑,藉此來榮耀並尊崇神:約翰福音十七章四節:「祢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如同在大戶人家中,一人有一人的職分;神也為每一個人設計了他要作的工作,以及他必須處身的呼召;有些人在此呼召,有些人彼呼召;但他們都有神所賜予的服事與工作,為要榮耀神。
[3.] 在履行這項工作時,正如他們必須為神作一切事,他們若沒有神,便什麼也不能作。每天早晨,我們都應當在自己身上喚醒這種意識,既要關心我們的工作與目標,也要意識到我們的無能。「我今日要與神同活;但我多麼無能,又多麼容易羞辱祂!」耶利米書十章二十三節:「人的道路不由自己。」當一個基督徒早晨出門時,他必須記得他是在基督的處置之下;他不能隨心所欲,而要受規矩引導,為神的榮耀而行,並從基督那裡支取力量:歌羅西書三章十七節:「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不僅是在我們的職責或與神的直接交通中,就是在我們的運動、事業、娛樂中也是如此。什麼是奉基督的名行事?那就是按照基督的旨意與命令去行。祂允許我們有時間娛樂、與神交通、呼求基督的幫助,並以祂的榮耀為目標。如果我們有任何事要為神作,我們必須在祂自己的力量中,在每一句話、每一件事上行出來。
[4.] 當神的榮耀與祂名的聖潔在我們身上或在外界受阻時,你們再次得到指引: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特別與神商議。當我們的心退縮時,就說:「主啊,求祢開我的嘴;」主啊,求祢用祢的慈愛與憐憫感動我。當它在外界受阻時,當發生了某些事件,使神的名暫時被遮蔽、似乎被雲霧籠罩時,就說:「主啊,祢為祢的大名要怎樣行呢?」
三、在闡明了這些話語的順序,以及向神提出此類請求的理由後,我現在要進入這項祈求的含義:「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有四件事需要考慮:
- 神的名是指什麼。
- 尊祂的名為聖是指什麼。
- 我將留意這項提議的形式,ἁγιασθήτω,願為聖。
- 區別的標記,祢的名。
首先,神的名是指什麼?
- 神自己。
- 任何使祂為人所知的事物。
[1.] 神自己。名,根據希伯來語習慣,代表位格本身。因此:啟示錄三章四節:「在撒狄,你還有幾名是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即幾個人;所以:使徒行傳一章十五節說:「那裡的人名共有約一百二十名,」即一百二十人。在當前的情況下也是如此使用。神的名代表神自己:詩篇二十篇一節:「願雅各的神的名保護你!」即願神自己保護你。所以:詩篇四十四篇五節:「靠祢的名,我們必踐踏那起來攻擊我們的人;」即靠祢。而信基督的名就是信基督自己。名代表位格,因為信心的直接對象是基督的位格: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2.] 任何使祂為我們所知的事物,Nomen quasi notamen(名即標記)。正如人因其名而為人所知,神的稱號與屬性、祂的典章、祂的作為、祂的話語,都是祂的名,主要是後兩者。至於祂的作為,它們是神名的一部分:詩篇八篇一節,該詩篇的主旨重複了兩次:「耶和華我們的主啊,祢的名在全地何其美!」這裡的名,是指神在創造與護理的作為中顯明出來,因為祂在那裡談論太陽、月亮與星辰,它們向全世界宣告了一種永恆的大能;祂談論的是一種在全地都顯明出來的名。並且,詩篇一百四十七篇十九至二十節:「祂將祂的道指示雅各,將祂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祂都沒有這樣待過。」並非每個人都有那種特權。但是,「祢的名在全地何其美!」即祢藉著祢的作為是何等明顯地為人所知!但最重要的是,名是指祂的話語:詩篇一百三十八篇二節:「祢使祢的話顯為大,過於祢全名。」在神的話語中,比在世上所有的受造物以及祂所有其他的作為中,能看見更多的神。我們對神的了解,超過了受造界所能承載的。它幫助我們詮釋自然與護理之書;在那裡我們有祂的稱號、屬性、典章;在那裡我們有祂最偉大的作為,在其中祂顯明了祂名中如此多的奧秘——救贖的奧秘,這是別處無法得知的。因此,神的名是指神自己,正如祂在話語中所顯明的那樣。我們渴望祂被尊為聖,渴望祂在各地都能受到尊崇與敬畏。
其次,第二個需要解釋的事,尊為聖是指什麼?在聖經中,神有時被稱為顯為大,有時被稱為稱義,有時被稱為榮耀,有時被稱為聖潔。這裡並未說,Magnificetur nomen tuum(願祢的名被顯為大),或glorificetur(願被榮耀),而是sanctificetur(願被尊為聖)。所有這些詞彙都表達了受造物應當如何尊崇神,且它們各有不同的概念。神被稱為顯為大: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節:「我心尊主為大。」尊神為大,意味著對祂的偉大有高度的評價或正確的認識。再者,神被稱為稱義:路加福音七章二十九節:「眾百姓和稅吏……以神為義。」什麼是以神為義?稱義就是從指控中開脫,當這個詞應用於神時,它意味著儘管世上有偏見,我們仍承認祂。榮耀神就是使祂為他人所知,並使祂受到他人的尊崇,因為榮耀是clara cum laude notitia(伴隨讚美的清晰知識),即一種公開的聲望或對卓越的認識。因此基督說,約翰福音十七章十節:「我在他們身上得了榮耀;」談到祂的使徒,因為藉著他們,祂為世人所知。所有這些都包含在經文的詞彙中。然而,尊為聖還有更深一層的意涵。那麼,神何時被稱為尊為聖呢?
尊為聖就是從普通用途中分別出來,因此,尊神的名為聖,就是以一種分別的方式使用它,帶著對其他任何事物所沒有的敬畏與尊重。因此,當我們祈求神的名被尊為聖時,我們渴望的是,正如祂在話語中顯明了自己,祂也能在世上被認識、被敬畏、被尊崇。被認識為唯一的真神:列王紀上十八章三十六節:「今日使人知道祢是神在以色列中,」並因此在人的心靈與生活中受到敬拜與榮耀。
第三個要闡明的是提議的形式,ἁγιασθήτω。這不是sanctificemus(讓我們尊為聖),而是sanctificetur(願被尊為聖),因為在這種說話形式中,所有參與此工的人都包括在內——神、我們自己,以及他人。
[1.] 神應當被包括在禱告中,以便我們能表達對祂護理的認識,即祂為祂聖名的榮耀成就萬事,是的,顯明祂的卓越,顯明祂自己是聖潔的神:以西結書三十八章二十三節:「我必顯為大,顯為聖,在多國人的眼前顯現;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主藉著祂護理與看顧的卓越果效顯為大,但祂主要藉著祝福與護衛敬虔人,以及懲罰與苦難惡人來顯為聖,因為藉此祂宣告了祂的聖潔、祂本性的純潔,以及祂對聖徒的愛;因此,當我們說「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時,我們的意思是:主啊,藉著在祢的護理過程中區分人與人,並從天上認領祢的百姓,來宣告祢自己是聖潔的神。
[2.] 當我們說「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時,我們包括了我們自己,因為這特別是神百姓的責任:以賽亞書二十九章二十三節:「他們必尊我的名為聖,尊雅各的聖者為聖,必敬畏以色列的神。」我們的責任是,藉著我們宗教性的行為,證明我們有一位聖潔的神。這必須是我們首要的關心,即我們自己先被聖化,並尊我們的聖化者——以色列的聖者——為聖。有些人希望神被他人榮耀,卻不看顧自己如何尊神為聖。如今,神已將此作為我們關心的一大部分,即祂自己的百姓不僅要顯大並榮耀祂,還要尊祂為聖;因此,祂寧願使他們成為良善,而非偉大。當祂要使人偉大時,祂顯出祂的宏偉,成為世上財富的全能處置者;但當祂使他們良善時,祂期待被尊為聖,期待祂的百姓顯明祂是一位聖者;祂本性即是聖潔的,因為我們尊祂為聖時,並未增加祂什麼,只是顯明祂就是這樣的一位。簡言之,神藉著在我們裡面作工產生恩典與聖潔,有效地聖化了我們;而我們則相對地、客觀地、宣告性地尊祂為聖,宣告祂是一位聖潔的神,而我們是屬於這位神的百姓。
[3.] 這句話的形式也包含了他人,使我們能表達對他們羞辱神一事的感受,視其為令我們痛苦的事,使我們能顯明看見世上的無知、無神論與褻瀆是多麼令我們心痛。他們希望聖潔的神在外界被尊為聖,或是藉著人的歸正,或是藉著對他們的懲罰。這就是其含義:以賽亞書五章十六節:「聖潔的神在公義上顯為聖。」即祂的聖潔與對罪的恨惡將顯明出來,或是藉著頑固罪人的歸正,使神藉著他們被尊為聖,或是藉著懲罰,使神在他們身上被尊為聖。
第四,接下來是區別的標記,「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而不是我們的名。在我們的名與神的名之間,似乎有一種隱秘的對立。當我們來禱告時,我們應當清楚地記得是誰的名要被榮耀,以便神能成為每一個請求的終點。我們多次向神祈求,但我們想到的卻是自己;我們的心奔向我們自己的名,以及我們自己的聲望。我們多少次帶著自私的目的來到祂面前,彷彿要將神拉入我們自己的設計與意圖中!沒有人比那些沉溺於並強烈執著於自己在世上的榮譽與聲望的人,更不適合榮耀神,也更不受祂歡迎。因此,基督藉著區別的方式,藉著與我們內在傾向對立的方式,要我們說:「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那給予神最大榮耀的是信心:羅馬書四章十九至二十節,亞伯拉罕「信心裡堅固,將榮耀歸給神。」如今,沒有人比那些為自己尋求榮耀的人更不適合這項工作:約翰福音五章四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虛榮的矯飾,或我們自己名聲的輝煌,是一種與信心不相容的性情,而信心正是將榮耀歸給神的恩典。我說,當我們追逐人的尊重,並將其作為我們行動的主要目標時,神的榮耀必將落入塵土;當我們為了祂的緣故而必須忍受羞辱與貶低時,對神榮耀的關心就會被擱置一旁。舊世界的大罪就在於此:創世記十一章四節:「來吧,我們要傳揚我們的名。」對於那項事業,人們有許多臆測,即在神變亂他們的口音之前,那群人在建造如此巨大且宏偉的塔時,究竟意欲何為。有些人詮釋那處經文「來吧,我們建造一座塔,塔頂通天」,認為他們的意圖是開闢一條通往天堂的道路。但他們不太可能如此愚蠢,因為他們才剛經歷過洪水,當方舟停在最高山頂時,他們發現自己距離天堂是如此遙遠。有些人認為(如約瑟夫所言)是為了保護自己免受另一場洪水;但這已由神的應許充分解決了,神已向他們保證不再用洪水毀滅大地;如果那是他們的意圖,為什麼要在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之間的平原上建造呢?摩西在那裡給出了主要原因,即為了讓他們在後代中擁有不朽的名聲。但現在看看,那些不將神算在內的人,算計得有多麼糟糕!那些如此忙於自己名聲的人,神會多快地摧毀他們!當我們在任何行動中不尋求神的榮耀,而只尋求自己時,這就是走向毀滅的捷徑。這正是將他們埋葬在永久遺忘中的方式。尼布甲尼撒在重建城市時,但以理書四章三十節:「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神是如何使他失望,並將他趕到野獸中去的!因此,當我們的心完全奔向我們自己的名時,我們註定會失望並被摧毀。但現在基督說「祢的名」;當我們關心那名時,這才是通往興盛的道路。從這些被闡明的經文中,我僅觀察到:
教義:神在世上將被榮耀,以致祂的名被尊為聖。
在此我將說明:
- 神的名有多少種被尊為聖的方式。
- 為什麼神要被榮耀,以致祂能被尊為聖。
首先,神的名有多少種被尊為聖的方式?我回答,或是臨到我們身上,或是藉著我們。
[1.] 臨到我們身上,藉著祂護理的公義執行與審判:因此,當神藉著大能的重手,從死寂與愚鈍的世界中恢復並強取祂聖潔的榮耀時,神便被尊為聖;正如伯示麥人那次著名的打擊,當五萬人因窺探約櫃而被殺時:撒母耳記上六章二十節。這就是一切的結果:「誰能在耶和華這聖潔的神面前侍立呢?」在那裡,祂顯明自己是一位聖潔的神,是一位對受造物的悖逆懷有極大不悅的神。如今,當祂藉著重手從惡人或祂的兒女身上強取這一點時,祂便在我們身上顯為聖。
[2.] 藉著我們。因此,祂在我們的思想、言語與行動中被尊為聖;在我們的心、舌頭或生活中。
- 在我們心中:彼得前書三章十五節:「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神如何在我們心中被尊為聖?
[1.] 當我們對祂的威嚴有敬畏的思想時:詩篇一百一十一篇九節:「祂的名聖而可畏。」不僅當我們談論神的名時,當我們思想它時,我們也應當受到嚴肅的影響。但是, [2.] 更特別的是,當我們在困境、困難與危險中,能依靠神的大能與充足,並儘管有阻礙,仍堅決且喜樂地繼續我們的職責時,神便被尊為聖。這就是心裡尊主神為聖。我將用兩處使用此短語的經文來證明;一處是,彼得前書三章十五節:「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注意,那些承認神的名、談論神作為他們的盼望或宗教對象的基督徒,正處於極大的危險中。那麼,他給了他們什麼指引,使他們不至於害怕,而是能堅持下去?因為他在前面說:「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只要心裡尊主神為聖。」看同樣的短語被用於同樣的目的:以賽亞書八章十三節:「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以祂為你們所當怕的,以祂為你們所當畏的。」他在那裡明確地將其與屬肉體的恐懼對立起來:第十二節:「這百姓說『同謀』,你們不要說『同謀』;他們所怕的,你們不要怕,也不要畏懼。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為什麼在當前的情況下會使用這個指引?如此;尊為聖就是分別出來;而尊神為聖就是分別出來,作為恐懼與信靠的唯一對象,即唯有祂是當被恐懼與信靠的,以至於我們在受造物中看不見能與神匹敵的對手;因此,我們要在主裡壯膽,並喜樂地前行,當我們能用祂那超越的卓越來平衡所有的恐懼與危險時。榮耀神就是作那些單純且絕對傾向於彰顯祂卓越的事,而不與受造物有任何關聯;但尊神為聖就是將神置於受造物之上,作那些傾向於從一切恐懼與受造物所能給予的阻礙中,高舉祂的偉大與卓越的事;這是將那種偉大、那種大能與榮耀歸給神,而這是不能歸給任何其他事物的,因此,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要喜樂地繼續我們的職責。因此,摩西受到責備,他對眼前的困難感到驚訝:民數記二十章十二節:「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因為他們灰心了,認為他們永遠無法完成工作,所以神說:「你們不信我,不在我眼前尊我為聖:」你們沒有尊神為聖,或將祂高舉為恐懼與信靠的唯一且至高的對象。這是對神無與倫比之卓越的實踐性承認。我們就是這樣在心中尊神為聖。
- 神藉著我們的舌頭被尊為聖,當我們將神的名、稱號、典章與話語視為聖物時;當我們帶著敬畏與心中極大的嚴肅談論主時,不妄稱祂的名;特別是當我們被祂的讚美深深感動時。讚美神絕非小事。神的百姓在進行讚美時,看見了極大的幫助需求:詩篇五十一篇十五節:「主啊,求祢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祢的話。」以及詩篇四十五篇一節:「我心裡湧出美辭;」我的心在煎熬或沸騰著美辭:當我們不給神「半生不熟」的讚美,也不輕率地談論祂的名,而是以配得上祂的偉大與超越卓越的方式談論時。
- 在我們的行動中。我們的行動可分為兩類:敬拜與日常交談。
(1.) 在我們的敬拜中,神特別要被尊為聖。利未記十章三節:「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神對祂的敬拜非常敏感:sancta sanctis(聖物當由聖人管理),聖物必須以聖潔的方式由聖潔的人來管理。因此,當我們親近神時,尊神為聖是指什麼?就是在敬拜中擁有比我們在其他事情上更卓越的心境。例如在禱告中,我們的心境絕不能是普通的;我們不能帶著我們處理呼召、世俗事務與人際交往時那種心境去禱告;而必須有某種特殊的敬畏,是祂所獨有的。當我們在話語中親近神時,祂必被尊為聖。話語必須以溫柔領受,並藉著信心應用於我們的靈魂,作為一件為我們永恆目的而設計的工具。
(一)在我們日常的談話中。當我們如此安排生活,使人有機會說:「我們所事奉的,確實是一位聖潔的神」時,神便被尊為聖了。你可以從兩件事知道自己在日常談話中尊神為聖:當你行事為人時,記得你有一位聖潔的神;以及當你行事為人時,向他人顯明你有一位聖潔的神。
[1.] 當你行事為人時,記得自己有一位聖潔的神,因此你必須警醒且嚴謹。值得注意的是,當以色列人匆忙許願時,約書亞提醒他們(書二十四19):「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聖潔的神。」因此,當我們將自己獻給神時,我們應當記得,祂是一位聖潔且忌邪的神,祂觀察入微,絕不會被任何平庸之事所打發。
[2.] 當你行事為人時,向他人顯明你有一位聖潔的神。屬肉體的敬拜者在世上褻瀆了對神的記念;但如今,一個按照聖潔呼召而行、在各樣談話中都聖潔的基督徒,便顯明了他所事奉的是怎樣的一位神。彼得前書二章9節:「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我們不僅要在心中構想並運用這些真理,以在心中對這位全視的神產生敬畏與尊崇,更要將其宣揚出來,向他人作見證。我們應當展現出一種超越凡人的卓越,好讓那些注視我們的人說:「這些人是聖潔神的僕人。」
其次,關於神為何要如此被榮耀,以致祂被尊為聖的理由:
- 因為這是祂名所當得的榮耀。詩篇九十六篇8節:「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並非任何榮耀都能滿足要求,唯有那與我們所事奉的神相稱且獨有的榮耀才行。聖經中有一條既定的原則:對神的尊崇必須與神的本性相稱。神是靈,所以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神是和平的神,所以舉起手來,不可爭論、疑惑;神是聖潔的神,所以要尊祂為聖。外邦人敬拜太陽時,會使用飛馬,因為這最適合太陽迅疾的運行。那麼,那些要以祂名所當得的榮耀來榮耀神的人,在尊崇祂的同時,也必須尊祂為聖。為什麼呢?因為神「在聖潔上榮耀」(出十五11)。這是神視為祂最主要的卓越,也是祂要在世人中間彰顯的榮耀。
- 這是神所喜悅的榮耀,因此聖徒必會歸給祂(賽六3)。聖潔的天使在尊榮神時呼喊什麼呢?他們不僅承認祂作為萬有之主對一切受造物的權能與統治,更歸給祂那獨有的榮耀:「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祂的榮耀充滿全地。」大衛也是如此,詩篇一百零三篇1節:「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祂的聖名!」這就是他所聚焦的觀念,他要以神所歡迎、所悅納的讚美來讚美神。
- 這是世人心目中最被遮蔽、最被抹滅的屬性,原因在於神的忍耐,因為祂沒有對世人所有的罪施行報應:「你想我恰和你一樣」(詩五十21)。誠然,如果世人不在思想上抹黑、玷污神,如果他們不幻想出一種不合乎祂威嚴、不體面的無理寬容,他們就不可能繼續活在罪中,還以為神是如此純潔;因此,祂要如此被榮耀,好使祂被尊為聖。
應用:這要催促我們在榮耀神的同時,也尊祂為聖。請以此為念。為激勵你們,請記得:
- 神對那些不尊祂為聖的子民感到極大的不悅。摩西和亞倫,儘管他們在神眼中是如此被揀選、如此寶貴,但你們知道主說了什麼(民二十12):「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當摩西和亞倫發怨言、說了冒失的話,沒有尊祂為聖,也沒有高舉神的卓越時,他們便不得進入。神在很久之後仍記得此事(申三十二51):「因為你們在尋的曠野,加低斯的米利巴水,在以色列人中干犯我,沒有在以色列人中尊我為聖。」那麼,儘管神的兒女最終能進天堂,但若他們不尊神為聖,他們將失去許多特權。神會因此而追究他們;因為當祂的子民不以合乎祂獨有卓越的方式尊祂為聖時,祂會感到不悅。
- 如果你不尊神為聖,你就是在玷污神,並在世上抹黑祂的名聲: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0節:「你們在列國中褻瀆了我的聖名。」神是如何被玷污的呢?並非本質上;神不會從我們這裡受到任何玷污。這就像馬太福音五章28節所說的情況:「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那人在心中玷污了婦女,而婦女本身仍是潔白無瑕的。同樣地,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在表象上玷污了神,盡我們所能地玷污並抹黑神,儘管祂依然純潔無瑕。你們使外邦人以為你們有一位不聖潔的神。那麼,請榮耀神吧。
關於指引:
- 要聖潔。惡人的讚美對祂而言是一種羞辱,是對祂讚美的遮蔽:彼得前書一章15節:「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
- 若要尊祂的名為聖,就當研讀祂的名:詩篇九篇10節:「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
- 順服祂的護理,不可發怨言。當我們能稱頌祂,即便祂似乎待我們極其嚴苛時;就像伯示麥人,當他們中間發生大屠殺,五萬人被擊殺時,他們沒有發怨言說:「誰能在這嚴厲、殘酷的神面前站立得住呢?」而是說:「誰能在這聖潔的神面前站立得住呢?」他們承認了祂在施行審判中的聖潔,儘管那審判是如此可怕(撒上六20)。當你在神待你最嚴苛時,仍承認祂在一切道路上都是公義的,這對神而言是極大的榮耀。無論我們的命運與分額如何,祂始終是一位聖潔的神。但若強詞奪理、發怨言,就是在世人面前指責並玷污神。
- 為公眾的目的而活,也就是要讓神受到他人的尊崇。讓這成為你談話的目標,不僅是為了獲得足夠的聖潔以進入天堂,更是為了吸引他人,將神推薦給他們,好藉著你談話的純潔與嚴謹,贏得他人,帶領他們愛慕神並認識祂。
最後,當神的名因你自己或他人而受辱時,要敏銳,不可容忍絲毫對祂的褻瀆。
現在,讓我告訴你,這是一個屬靈的國度,並非那種隨眼目觀察而來的國度。耶穌基督當祂登基,當祂要坐在神的右邊時,祂是如何彰顯這國度的呢?祂賜下恩賜,正如君王在加冕時所做的那樣,但這些是屬靈的恩賜(弗四8)。祂差遣大使,即那些卑微的漁夫,以及他們的繼承者,去與世人交涉(林後五19)。誠然,他們身上帶著大能,這與這樣一位偉大的君王相稱,儘管這大能隱藏在卑微與軟弱的帷幕之下;它是以屬靈的方式運作的。直到如今,祂治理祂的國度仍非藉由武力;祂不以刀劍的權勢統治,而是藉由祂的道與聖靈來治理祂的子民。福音的宣講就是「差出祂能力的杖」(詩一一○2)。聖靈作為基督的總督,治理著他們,並管理一切對祂國度必要的事物;祂藉著聖靈,即祂的代理人來成就這一切。父神揀選了一群人,將他們賜給基督;子為他們死,使他們能成為祂國度的子民,並將他們交託給聖靈來治理與統治:祂使用人的事奉,藉此將他們與基督聯合;而基督藉著祂的代求將他們帶到父面前,將他們交託在父的看顧與慈愛中;最後,藉著終極的交還——這是基督中保國度的最後行動(林前十五24)——祂將要把他們交給父。聖靈祝福人的事奉,作工生發信心,我們藉此與基督聯合;基督為我們代求,並將我們重新帶回神那裡。這國度正是以這種屬靈的方式運作的。因此,若我們想要進入這國度,我們必須來到父神面前,承認我們是叛徒與反賊,祈求祂不要與我們進入審判,而是尋求與父神和好。如今,正如神吩咐約伯的朋友去尋求約伯(伯四十二8),神也差遣我們去尋求基督,唯有在祂裡面,神才以受造物為樂。若我們去尋求子,祂會將我們指引向聖靈,好從我們的污穢與叛逆中被挽回。若我們去尋求聖靈,祂會將我們指引向摩西與眾先知、牧師與教師;在那裡,我們將以基督的方式聽見祂,在那裡,我們感受到基督能力的杖,感受到祂的恩典在我們心中運作的功效。
我們就是這樣被帶入祂的國度,成為一個奧祕的身體與屬靈的團體,基督在其中掌權;我們在那裡得以享受我所說的那些自由;而我們對這國度的順服也是以屬靈的方式進行的。在敬拜中,我們向神獻上尊崇;在聖道中,我們學習祂的律法;在聖禮中,我們重申對這位君王的效忠誓言;在施捨與慈善中,我們向祂繳納貢稅;在禱告中,我們請求祂的許可,承認祂的主權;而讚美,則是我們對那位偉大主宰的租金,我們從祂那裡領受了一切。基督的國度就是這樣以屬靈的方式運作的。
應用一:此應用旨在催促你們歸入這國度之下。試想神為了將你們從肉體的喜好與罪中之樂中拉出來,提供了什麼:祂賜下一個國度來支持你們,呼召你們脫離罪惡。噢,不要像約坦寓言中的橄欖樹與葡萄樹那樣回答(士九9):「我豈可停止我肥美的油,去搖擺在眾樹之上呢?」神來到一個世俗之人面前,向他提供這蒙福的狀態,這狀態是以一個國度來呈現的。我豈可撇下我所有的娛樂與世俗的指望?(視乎那人所愛慕的是什麼)。我豈可放棄我的享樂,過一種嚴謹刻苦的生活?世俗之人說,我必須停止我的計畫,而去仰賴天上的回報嗎?噢,請考慮這是為了進入一個榮耀的國度。人們為了地上的冠冕,儘管那冠冕鑲滿了憂慮,為了這世人所追逐、引發世間無數紛擾的金球,尚且願意付出許多。將你們的野心轉向這裡吧。你們可以追求冠冕,追求天國,而不會犯下叛國罪。這是一種忠誠的野心:事實上,若不尋求這冠冕,不去策劃、籌謀、行動,並為獲得它而施加暴力,這才是對天國的叛逆。因此,歸入這國度之下吧;如果你們不這樣做,你們將被遺留在一個更糟糕的權勢之下:歷代志下十二章八節,神說祂要將他們交給埃及王;為什麼?「好叫他們知道服事我,與服事列國有何分別」:好讓他們看見服事神與服事他人有何不同。如果你們拒絕神的治理,你們就處於更糟的境地,處於罪與黑暗的權勢之下;你們處於自己私慾的轄制下;不僅如此,神可能因公義的審判,將你們交給那些無情的人作奴僕。那些不願服事唯一主宰的人,竟要服事多少君王與主人啊!噢,因此,棄絕那些轄制你們的其他主人,歸入神所設立的這國度吧。
應用二:此應用旨在勸勉神的兒女:
- 行事為人要與福音相稱:這是一個國度。使徒對此有勸勉與囑託: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一至十二節,「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順服基督而行,這是其一。基督憑著自然的權利為王;神揀選了祂,神將祂安置在祂的聖山上:「神又將萬有服在祂的腳下」(弗一22)。不僅如此,教會也揀選基督:「他們必為自己立一個頭」(何一11)。因此,對於你們這些蒙召進入祂國度與榮耀的人,對於那些已經與基督立約、已經簽署承認祂為頭與君王的人來說;你們若不順服,放縱罪惡,在你們身上就更為嚴重。基督對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基督對惡人有統治權;但你們是親自揀選了祂。叛國罪對於那些尚未服從某種權勢與君王、未承認其為王的人來說,其罪責較輕;而對於那些已經宣誓效忠的人來說,則更為嚴重。你們已經處於神聖誓約的束縛之下;「神召你們進祂的國、得祂榮耀」,因此你們應當比以往更順服,絕不容許對基督有任何不忠的思想或叛逆的私慾。
- 正如你們應當更聖潔、更謹慎、更警醒,不違背基督的律法,因為你們已經同意順服祂;同樣,要像君王一樣生活,在你們自己的靈魂內行使一切王權,治理你們自己的靈,對你們自己的心以及每一種不願受約束的情慾行使審判。讓你們被私慾所勝,讓自己處於任何罪的權勢之下,這對福音的王權是一種羞辱;然而事實卻是,神的兒女比起其他人,更多地在與某種罪惡爭戰。在這一點上,你們尚未經歷那真理:約翰福音八章三十二節,「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一個活在私慾轄制下的人,怎能不懷疑那些榮耀的特權呢?你們是否發現福音的狀態是一個國度?你們是否行事為人與福音相稱?
- 這教導我們輕看世界與地上的事物:腓立比書三章十四節,「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君王不應擁抱糞土,雄鷹也不應捕捉蒼蠅。記住,你終有一天要與神一同在榮耀中作王,因此不應像世人那樣卑微低賤,而應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入王室狀態的神。
- 在世上的患難與卑微中保持慷慨的自信。即便你們被視為萬物中的渣滓與污穢又如何?即便你們外在的境遇低微卑賤,也要知道你們在基督裡那崇高呼召的價值。無論你在這世上多麼貧窮、多麼被人輕看,你仍是冠冕與國度的繼承人。因此,要記住你們是君王,只是在異國他鄉喬裝行走。如果你們處於卑微的境遇,那不過是神給你們披上的偽裝。我們是神的兒子,雖然目前還未顯明我們將來如何。神的繼承人在世上顯露不多。但有一種崇高的尊嚴、一種巨大的特權賦予了你們;你們蒙召成為這國度的繼承人,成為神為那些愛祂的人所預備的這蒙福且尊貴的產業。
應用三:我們是否已經被遷入這國度了呢?歌羅西書一章十三節,「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每個人在自然狀態下都處於其他主人的權下,魔鬼對他有統治權,他處於自己私慾的治理之下;但如今我們已經被遷入基督的國度了。
第二點是:
教義二:所有關心神榮耀的人,都應當渴慕這國度的降臨,並在神面前為此認真祈求。
除了祂,沒有人能拯救他們,將他們從黑暗的權勢中拉出來,從那些轄制他們的異教主人的奴役中解救出來,也沒有人能保護並保守他們。
我將處理這一點:
- 從個人的層面。
- 從公共的層面。
首先,從個人的層面。每個人都應當渴慕神的國降臨,並在自己的心中建立起來。在這裡,我必須重複並應用基督國度的區別。他應當渴慕恩典之國與榮耀之國降臨到自己與他人身上。
- 恩典之國,願它能開始、持續並增長。
首先,願這國度開始,為基督在我們心中建立寶座。這項祈求的極大必要性,可由以下考量證明:
[1.] 每個人在天性上都處於另一位君王之下,處於罪與撒但的國度之下。撒但是君王,罪是權杖。基督與魔鬼瓜分了世界;我們不是屬於這一方,就是屬於那一方。如今,由於亞當的墮落,魔鬼在基督之前就佔據了先機,而主耶穌來到要佔有這顆心時,並非將其視為屬於下一個佔有者的荒地,而是將其視為已被撒但佔據之地。魔鬼在未重生之人的心中安然統治;他守著家,一切財物都平安無事(路十一21);因此,邪靈被稱為「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弗六12)。所有無知與屬肉體的世界都歸入他的份內,他不會輕易放棄佔有權。基督確實差遣人去與執政的、掌權的爭戰。事奉的工作就是要撼動並摧毀魔鬼的帝國。你們必須悔改,你們必須被拯救。你們必須悔改:使徒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從撒但權下歸向神。」你們必須藉著大能被拯救,被從這囚禁中拉出來:歌羅西書一章十三節,「救了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祂藉著大能的拯救將我們從黑暗中帶出來。正如以色列人是「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被帶出埃及一樣,我們也是這樣被帶出黑暗的權勢。神必須藉著這種不可抗拒的恩典大能來恢復你們,否則人們會將自己交給祂的權杖。看哪,正如神的靈在神的兒女心中作工,生發聖潔的感動與蒙恩的渴望,撒但也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弗二2),編造邪惡的詭計、屬肉體的慾望、對抗神的惡念。人是撒但的完美奴隸,以至於除了犯罪,他什麼也做不了。
[2.] 撒但所行使的這個國度是一個隱形的國度。魔鬼不會顯眼地出現在他的臣僕與奴隸面前。當基督的國度與統治更具外在性時,魔鬼的國度也是如此。正如當神藉由祭祀被事奉,並藉由神諭傳達祂的心意時,人們那時更公開地藉由遵守祂所規定的敬拜儀式,並被虛假的預言以及對他們禱告與問題的回答所迷惑,來承認魔鬼。但如今,既然基督的國度更屬靈,並由聖靈在祂聖徒的心中管理,撒但的國度也是隱形的。因此,人們可能在外在的告白上是基督的子民,但在內在的順服與心靈的構造上卻是屬於魔鬼的,儘管他們並不以異教儀式敬拜,但魔鬼在他們心中統治,並使他們不去順服他們所告白的福音。「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所有屬肉體的人,無論他們如何藐視撒但,厭惡服事他的念頭,但只要他們仍停留在罪與無知中,他們就仍然將冠冕戴在魔鬼的頭上。看哪,正如神的子民可能在言語上承認祂,但心卻遠離祂(太十五8)。所以,惡人可能在假裝與言語上藐視魔鬼,無法忍受聽見他的名字;但他們卻處於這世界之神的權下,他已經弄瞎了他們的心。因此,這個國度必須在心中爭戰。基督對魔鬼發動了巨大的進攻,將他從陣地中擊潰;然而,正如海水在一個地方失去的,會在另一個地方奪回一樣,所以儘管魔鬼在基督徒世界中就外在告白而言失去了地盤,因為人們棄絕了外邦人的迷信,但他仍然藉由惡人屬肉體的性情在他們心中獲得地盤;他的帝國依然被維持著,儘管他們在告白上是基督的子民。
[3.] 除非撒但被逐出寶座,否則基督在心中無法得到接待。約櫃與大袞不能同時沉沒與站立;要麼約櫃被移走,要麼大袞會倒在地上:所以林後六章十四節,「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這兩個國度不可能同時存在,兩位君王也不可能同時在同一顆心中建立。婚床不容許任何夥伴或對手。一個人必須處於基督或撒但之下。除非他被逐出,否則基督沒有空間被接待:馬太福音六章二十四節,「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將魔鬼視為瑪門,視為他引誘人貪愛世界的那種概念:事奉他與事奉基督是不可能的。兩位主人都有足夠的工作給他們的僕人,且他們的命令是相反的。如果兩位主人同意僱用同一個人做同一件事,儘管他們是兩個人,但他們只是一位主人。但如今,要執行那些在設計上不同,且對我們的勞動與行動有各自且完全利益的人的意志,這就像同時向兩個相反的方向移動一樣是不可能的。那麼,瑪門與基督,彼列與基督,瓜分了世界。處於彼列與基督之下是不可能的;兩者都有完全的工作要我們做,且他們的設計是相反的。因此,要麼必須顯明我們已經更換了主人,要麼我們仍然處於魔鬼的權勢之下。我們必須脫離黑暗的權勢,否則我們就不能被帶入主耶穌的國度,以致我們能獲得罪的赦免。
[4.] 撒但可能被部分逐出,卻仍然在心中保留著至高的利益。我從那個比喻中證明這一點,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三至四十五節:「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從那個比喻中,我們可以清楚地斷定,撒但的帝國可能會受到撼動,撒但可能在某種程度上被逐出一個人,但這個人卻沒有真正地更新。那麼,他如何被逐出,而他的帝國卻仍然未被打破呢?他可能部分地藉由定罪與光照被逐出;然而,只要還有任何私慾在那裡未被治死、未被制伏,他仍然在心中保持著他的主權。許多人開始感到困擾,開始思考永恆,他們看見了更好的,但在結果上卻做了更壞的事。當敗壞與定罪之間發生衝突時,敗壞佔了上風。正如鐵經過多次加熱與冷卻會變得更硬一樣;所以,當他們有了良心的不安,心開始動搖,之後罪反而爆發得更厲害。這就是那段經文的範圍:他們被定罪,意識到有一種更好的狀態,並對彌賽亞有一些想法,但沒有接待祂。再者,撒但可能就某種外在的改革而言被逐出。一個人可能稍微清洗了他污穢的生活,戒絕了明顯的罪,但撒但仍然完全佔有內在的人。一個人可能棄絕了他以前的惡行,一時之間表現得很好,但隨後又保留了他以前的污穢,與他的私慾保持秘密的聯盟,於是他就再次被纏住,然後「他後來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正如彼得後書二章二十二節所說,「狗所吐的,牠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裡去滾。」一個曾經逃脫的囚犯,如果獄卒再次將他抓回魔掌,肯定會被戴上沉重的枷鎖;所以,一個曾經有過部分改革的人,噢,當魔鬼再次將這樣的人抓回他的權勢下時,他比以前糟糕十倍。
[5.] 擺脫撒但主權的困難,部分在於我們自己,部分在於魔鬼。
部分在於我們自己。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困難不僅在於獲得法老的同意,因為當他們離開時,他還追趕他們,也在於說服百姓給予他們的同意,以色列人過了很久才渴望離開;所以在我們自然的狀態下,人的心思如此敗壞,以至於他認為他的奴役就是他的自由,認為沒有什麼比沉溺於肉體的滿足更快樂的生活了;而我們的情感如此深陷於這種罪惡的狀態,以至於我們迷戀我們的枷鎖,不願聽聞改變。走出這黑暗國度的第一步,是當我們發現它是一個沉重的重擔,並厭倦了魔鬼的治理時,儘管這僅僅是出於自愛,以賽亞書二十六章十三節:「耶和華我們的神啊,在你以外曾有別的主轄管我們,但我們專要倚靠你,提你的名。」是的,但當我們開始對我們所處的那種悲慘狀態有任何認真的思考時,撒但就會介入,像法老對待以色列人那樣對待我們。以色列人抱怨他們的奴役非常痛苦;法老做了什麼?他加倍了重擔:出埃及記五章十七節,「你們懶惰……」;以至於他們因靈魂的奴役而不聽摩西的話。撒但正是這樣對待我們。當靈魂開始變得認真,開始撇下肉體與世俗的私慾,並將自己交給神,以便他們能在聖潔的道路上被引導並獲得永生時,他就加倍我們的重擔。敗壞在定罪之後最為活躍:羅馬書七章九節,「因為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這不僅是對罪的罪疚感有更深的體會,也是對它為生命而掙扎的體會。牛犢在第一次套軛時最為難馴;所以我們這些不習慣這軛的人,當我們開始承擔它時,有一種巨大的抗拒。火在剛點燃時會冒出大量的煙;所以當定罪在攪動時,敗壞會更加激憤。魔鬼對射入心中的第一道光束,以及傳遞這光束的每一項恩典媒介都非常嫉妒;因此他讓敗壞運作,使人看起來似乎永遠無法逃脫他的魔掌:所以人們感到疲憊並放棄,認為這毫無意義。但如果光照增加到更多的困擾,魔鬼會試圖藉由拖延來逃避這種迫切性;正如法老總是藉由拖延來推託摩西與亞倫:或者藉由妥協與折衷來處理這件事;正如法老,當他看見百姓要離開,神要他們離開時,他們就不能走遠:出埃及記八章二十八節。所以如果人們想要思考基督的事奉,歸入祂的治理之下,他們可以去,但不能走遠;他們可以來禱告,偶爾來聽道,並做出一般的告白,但不能太深入基督的陣地;他害怕那個。就像法老一直討價還價;他們必須走進曠野一段路,否則這對埃及人來說是可憎的,但他們的孩童必須留下。如果百姓不僅僅是聽道與禱告,而是開始改革,潔淨他們的生活,他仍然必須有一個抵押品,某種私慾,作為留在心中的巢蛋,某種必須維持魔鬼帝國的寵愛之罪。然後他們必須留下他們的牛群,留下他們的羊群;不,連一蹄也不許留下。啊!當我們處於這黑暗的權勢下時,我們需要多久才能自由,擺脫撒但的治理!
[6.] 我們永遠無法確定撒但已被完全逐出,直到基督被認真地接待並作為主與君王來款待,直到祂藉由信心居住並在心中掌權。唉!我們與我們的罪之間可能偶爾會有一些爭執,以及一些部分的厭惡;但除非你衷心地同意接受另一位君王,願意受祂治理與安排,否則你不是祂的子民,而是仍然處於同樣的狀態: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我們之前是魔鬼的兒女,處於他的旗幟與治理之下;但當我們接待祂時,我們就處於另一位君王、另一種權勢之下:當我們接待神所提供的,接待基督為我們的主與君王,當整個靈魂為基督打開大門,讓榮耀的君王進來,與我們同住,並在我們身上掌權時,祂的國度就建立了。福音的第一個提供是基督作為君王與救主:使徒行傳五章三十一節。而這件事卡住的主要關鍵是基督的王權:路加福音十九章十四節,「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如今,當我們全心全意地接待祂,儘管之前我們對祂只有卑微的想法,現在祂開始受到我們的歡迎,我們以靈魂最親切的擁抱來款待祂;並以甘心的順服將自己交出來,不僅是藉由依賴的同意,去仰賴祂與神和好,更是藉由甘心的順服去順從祂,交出心門的鑰匙,將它們放在基督的腳前:正如保羅,使徒行傳九章十六節,「主啊,你要我做什麼?」當你除了渴慕祂的國度降臨,渴慕榮耀的君王親自降臨,渴慕祂帶來聖靈裡的公義、和平與喜樂之外,別無所求;直到那時,你才進入了祂的國度。
[7.] 基督只有在祂的律法被順服的地方,才被接待並款待為君王:歌羅西書二章六節,「你們既然接受了主基督耶穌,就當遵祂而行。」如果你們接受祂為君王,就當順服祂。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八節,「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在這禱告中,首先,我們說,「願你的國降臨」,然後我們隨即加上,「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我們若不是決心去做神要我們做的事——愛與恨、懼怕與喜樂,正如神所指引的那樣——我們就只是在喋喋不休地唸主禱文,僅僅是用嘴唇說而已。直到我們達到這種狀態,我們才不是真心實意地說,「願你的國降臨」。地上的君王會「任意而行」(但十一3)。所以基督也堅持祂在律法中的旨意。如果你們已經以神為你們的神,以耶穌基督為你們的君王,那麼就與大衛一起說,詩篇一百四十三篇十節,「求你指教我遵行你的旨意,因你是我的神。」這是一個普遍的格言,「你們順從誰,就作誰的僕人。」你們的順服在哪裡?如果是恩典的子民,「將各樣的計謀……都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十5)。你們不僅會警惕你們不規律的行為,也會警惕每一個反對基督順服的思想。我們會有更大的溫柔,不去違背任何屬於基督治理的聖潔律法。藉此你們可以知道你們是否歸入另一位君王之下,你們是否懼怕一條誡命?這就是一個好人的描述:箴言十三章十三節。不是懼怕懲罰的人,而是懼怕誡命的人,當心被帶到對基督律法的敬畏之下時;所以當一個人受到誘惑去犯罪時,噢,我不敢;主已經命令我不可這樣做。這比一把火焰之劍擋在他面前更有效。當我們在受到誘惑去犯這樣或那樣的罪時,心中有這樣的運作,當我們在做任何義務時,儘管對肉體與血氣來說是令人厭煩的,但這是我的主的旨意,我已經完全將自己交給祂,處於順服的狀態;這是一個跡象,表明你們已經被帶入祂的治理之下。
[8.] 沒有人能藉由自己的力量順服祂的律法,唯有藉由祂聖靈的美德與大能。新約,它不僅是一條律法,更是「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使徒就是這樣稱呼它的,羅馬書八章二節。這不是一條單純的字面命令就能催促我們盡義務;它賦予心靈力量與功效。其他的君王,他們頒布律法,讓人們靠自己的力量去遵守;但如今基督,祂希望被承認為君王,不僅是順服的方式,更是建立一種持續的依賴。祂是一位君王,不僅是要求,更是賜下悔改,使徒行傳五章三十一節;不僅是制定律法,更是將這新約恩賜的意義寫在心上,希伯來書八章十節。祂不僅設立祂的典章、律法、體制,而且有大能伴隨著這國度的施行,藉此我們被裝備並賦予能力去愛、事奉並取悅神;當我們處於這國度的屬靈權勢之下時,我們就處於神的國度之下。不僅順服祂的律法是必要的,而且我們必須藉由祂的大能與聖靈來做這件事:「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四20)。願我們既承認祂的權柄,又等候祂的能力。這才是真正的順服,當我們仰望祂的一切,並在祂自己恩典的大能中事奉祂時。
[9.] 所有那些藉由祂聖靈的美德與大能行動的人,他們都真誠地尋求祂的榮耀,並使基督不僅成為他們的原則,也成為他們的終極目標;因為有了新的原則,他們就有了新的趨向;在聖靈的大能中行動,他們的心被帶去尋求基督的利益與基督的榮耀。當他們能與使徒一起說,腓立比書一章二十一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當他們全部的事務都是為了建立基督時。如果祂不是一切的終極目標,我們就是在基督的位置上建立我們自己: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十一至十二節,「神……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如果你們擁有基督國度的大能,這將是它直接的結果與產物,即基督不僅作為立法者與恩典的源頭,而且作為最終的目標受到尊崇與建立。如果我們活著就是基督,那麼神的國就已經來到我們心中了。我們為此禱告,願主打破撒但的軛與治理,使我們能接待主耶穌進入我們心中,使我們能處於祂律法的敬畏之下,並在祂恩典的大能中尋求祂的國度與榮耀。
總結:所有這些恩典都提供給你們;如果你們拒絕這提供,你們的境況將比從未被提供時更糟。主已經差遣祂的兒子來幫助你們脫離魔鬼的權勢,並在心靈與生活中將你們重新帶回祂自己那裡;如果你們拒絕這一點,那麼「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三19)。當主耶穌在火焰中顯現,施行報應時,那將是針對那些不順服祂治理的人(帖後一8),那些不承認神為他們主宰的人。對於那些福音已經提供給他們,這奇妙的供應已經帶到他們面前,並留給他們選擇,卻背棄了它的人,將會有嚴厲的報應。
第二,我們祈求它的持續,願祂在我們心中維持這國度,並保守我們處於這種狀態;因為那些能稱神為父的人,仍然要說,「願你的國降臨」。僅僅去尋求基督來開始它是不足夠的,還要將它進行下去,並保守我們,「救我們進祂的天國」(提後四18);使我們在選擇神為我們的神之後,不至於反叛到魔鬼那一邊,以致我們後來的景況比先前更糟。
第三,我們祈求這國度不斷增長,使它能日益擴展。黑暗國度尚有殘餘勢力,恩典國度亦有未竟之處;我們至今仍受困擾與攪擾。雖然罪不再坐寶座,其統治權已被推翻,但就其內在性而言,罪尚未被徹底逐出。「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這就是我們所能盼望的一切:羅馬書六章14節。我們不能盼望罪被完全消滅,只能盼望它不再作主。正如但以理書七章12節中的獸,雖然牠們的權柄被奪去,但牠們的生命仍存留一段時期。罪的統治、權勢與主權雖已被推翻,但它仍存留以操練並攪擾我們。如今,我們渴望祂藉著恩典在我們裡面掌權,並願祂的政權增長,無窮無盡。
二、關於榮耀的國度,就個人而言,這國度始於死亡。當我們渴望榮耀國度降臨時,我們在做兩件事:表達我們對它的預備,或表達我們對它的渴慕。
- 我們對它的預備;至少,若我們預備好了,神國便為我們預備好了;正如使徒在彼得前書四章5節所言,神已預備好審判,但我們卻未預備好受審。因此,我們讀到天國是為我們預備的,人也是為天國預備的。天國是為聖徒預備的: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4節,「創世以來為你們預備的國」。聖徒也是為天國預備的:羅馬書九章23節,「預備得榮耀的憐憫器皿」。這正是使徒向父所獻上的感謝:「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歌羅西書一章12節。在我們進入天堂之前,我們已擁有進入天堂的權利;我們被裝備得合適,對現世事物更加治死與斷絕,在此地常與神相交,從而將來能永遠與主同在。我們仍須定睛於我們的安息與福樂狀態,好使我們能為此預備妥當。我們表達我們的預備,或祈求這預備。
- 我們表達對享受這國度的渴慕。基督徒應當渴慕基督的同在:腓立比書一章23節,「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他應當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彼得後書三章12節。
既然這唯有透過死亡才能實現,我們在此可以審視一兩個個案。
個案一:關於渴求死亡。渴求死亡是否合法?律法不僅禁止行為,也禁止意念與慾望;因此,渴求死亡是否合法?
答:是的;但我們不可在時候未到之前焦慮地渴求;不可像約拿(四章3節)那樣,因絕望與厭倦苦難而厭世;而應當是為了神的榮耀與我們福樂的成就。詳情請參閱詩篇一一九篇第17節。
個案二:所有與基督有份的人都渴望死亡嗎?死亡不可怕嗎?誠然,死亡是可怕的,既是自然的惡,也是刑罰的惡;就其本身而言,它是聖約的咒詛;且它剝奪了我們最大的福分——生命。然而,我們應當操練自己去期待死亡;我們應當仰望並渴求它,以便當時候來到時,我們能甘心將自己交在神手中。基督徒不僅要在死亡中被動地安息,更要主動。如何主動?去加速死亡嗎?不;而是甘心將自己交託給神,使我們的靈魂不是被強行奪去,而是被交出並託付給神。我們應當甘願投身於基督的懷抱,在那裡與祂同在,瞻仰祂的榮耀。如果基督對人有如此深厚的善意,以至於祂渴望與我們同在,在創世之前就以思想此事為樂(箴言八章31節,祂思想著祂將如何降世,與人交通),那麼我們就不該如此抗拒去到基督那裡。因此,正如雅各看見約瑟派來接他去埃及的車輛時,精神為之一振,當死亡臨近時,我們的心也應當更加喜樂與安慰:特別是因為死亡已屬於我們,它已被改變;因此,我們應當逐漸將自己的心境調整至此,好使我們能預備妥當。
應用一:責備那些若基督的國度永不降臨便會感到高興的人。就恩典國度的外在治理而言,他們「恨惡光,不來就光,恐怕行為受責備」:約翰福音三章20節。惡人厭惡受攪擾。神的見證人是世界的折磨:啟示錄十一章10節,「這兩位先知折磨了住在地上的人」。肉眼瞎的人會想要一位合適的嚮導;但這些可憐的瞎眼罪人,沒有什麼比那引導他們進入神國的人更令他們厭惡與困擾的了。再者,就內在恩典而言,當這天國闖入他們心中,當任何亮光與能力射入時,他們試圖將其熄滅;他們「抗拒聖靈」(使徒行傳七章51節),拒絕祂的呼召。至於榮耀的國度,他們說:「在此真好」,而不願用他們在天堂的份來交換在此地的份。
應用二:勸勉我們渴求基督的國度降臨在我們身上。如果你對主的榮耀或你自己的益處有任何愛,你就應當這樣做:啟示錄三章20節,「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難道你不願為那擁有最大權利的神開門嗎?當基督來帶給你款待,要與你一同坐席時,你難道不願為榮耀的王敞開大門嗎?再者,所有人(無論願不願意)都服在基督之下:他們要麼必須前來觸摸祂的金杖,要麼感受祂鐵杖的擊打;他們必須承認祂為王:「萬膝必跪拜」(腓立比書二章10節)。因此,要更甘心讓榮耀的國度降臨。再者,如果神不是你的王,你將會有一個更糟糕的主人,即每一個罪、每一種私慾:提多書三章3節,「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你將會聽命於每一種私慾與肉體的衝動,魔鬼將會成為你名副其實的主人;因為拒絕基督的統治,會導致一種審判性的交出,你被交給自己心中的私慾:詩篇八十一篇12節,「以色列不聽我的聲音……我就任憑他們心裡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並被交給撒但,受他網羅:提摩太後書二章26節,「被他任意擄去」。不是像保羅那樣受管教,而是被網羅並使心剛硬。再者,如果你不服在神之下,你實際上是在試圖使神服在你之下。你想要榮耀的國度,卻仍沉溺於私慾:以賽亞書四十三章24節,「你倒使我因你的罪服勞,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當你想要神忍耐、收手並憐憫你,卻仍想繼續沉溺於私慾時,你就是在使神因你的罪而服勞。再者,如果我們不讓基督的國度佔據我們,許多世俗的災難將隨之而來。當我們不區分神的服事與其他主人的服事時,祂就會將我們交給人的服事,交給外邦敵人,交給壓迫的官長,或者折斷人中間治理的杖,好讓我們知道在祂的服事與治理之下是什麼滋味。因此,甘心接待基督的國度吧。
關於此請求「願你的國降臨」的個人考量,即降臨在我們及我們個人身上,無論是恩典國度還是榮耀國度,以上論述已足夠。
第二,既已談過基督國度的個人考量,現在我來談談其公共考量。這分為兩方面:
- 恩典國度公共可見的治理。
- 在審判之日,榮耀國度公共且莊嚴的治理,屆時仇敵將受最終審判,聖徒將在世人面前戴上冠冕。
我將談論這兩者,但(為了使論述更清新活潑)將基於其他經文。
- 關於恩典國度公共可見的治理,基於詩篇五十一篇18節:「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
- 關於榮耀的國度,基於啟示錄二十二章20節:「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關於第一點。雖然教會受盡苦難,詩篇一百零二篇14節,當一切外在顯現都被毀壞,淪為廢墟時,它仍被神的僕人所愛與憐憫:「你的僕人喜悅她的石頭,憐恤她的塵土。」神的子民沒有什麼比錫安的福祉更渴望的了:詩篇一百零六篇5節,「使我見你選民的福,樂你國民的樂,與你的產業一同誇耀。」大衛在此篇詩篇(五十一篇18節)中,為自己禱告後,便為教會與國家祈求憐憫:「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但大衛身處個人謙卑的深淵,為何突然轉向教會的處境?將此請求附於他個人的抱怨與認罪之後,有其特殊原因。這些原因將引發許多觀察。
[1.] 因為他的墮落對教會造成的冒犯、醜聞與損害;為了彌補,他更懇切地禱告,願錫安不要因他的緣故而受損。由此觀察到,個人的罪往往會給整個群體帶來災難。大衛在神的保護牆上開了缺口,使他們赤露敞開,更易遭受審判:「所以求你善待」等。
[2.] 大衛不僅是一位私人成員,更是一位君王,他們的罪具有更普遍的影響力。官長的罪會招致對其子民的審判,眾人都要為他們的過犯受苦。希西家的驕傲讓以色列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歷代志下三十二章25節,「忿怒臨到他,和猶大並耶路撒冷。」這忿怒並未停留在他的個人身上。正如一棵大橡樹倒下,周圍的灌木叢無一倖免。但是,
[3.] 大衛既對罪得赦免有了一些安慰的確據,現在便為教會尋求憐憫。由此觀察到,除非我們已與神和好,否則我們永遠不適合為公眾禱告;正如律法下的祭司獻祭,「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希伯來書七章27節。
[4.] 因為在如此莊嚴而悲傷的場合被帶到神面前,他不禁會想到錫安。由此觀察到,我們在任何私人場合來到神面前時,都應當記念公眾。我們禱告時既要有愛,也要有信心。基督沒有教我們說「我的父」,而是說「我們的父」,以表明我們應當將整個身體的利益與關切納入,使禱告中能呼吸著相通的靈。大衛不僅說「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還說「求你隨你的美意善待錫安」。每一個活的肢體都會關心身體。肢體應當彼此關心,更何況是為了整體。若有一個肢體痛苦或憂傷,全體都受苦。如果腳趾被踩到,舌頭會抱怨,你傷害了我;更何況當全體都受到影響時。因此,我們不應只尋求自己的事,而應為公眾與神摔跤。
I. 這責備了各類人。有些人是公共福祉的敵人,像毒蛇吃掉母親的肚子,特別是錫安的敵人:「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這個時代產生了什麼樣的怪物!其他人則漠不關心,不在乎是基督還是敵基督得勝;他們只關心自己的利益與關切:「各人尋求自己的事。」至於教會的公共利益,隨它去吧。讓我告訴你,自私是一種自我逐出教會;你將自己從生命的捆中拋棄了。而麻木不仁,則是對身體的一種隱性否認。還有些人是蒙恩的,但對天意的一些安排充滿不滿,這些人似乎失去了公共情感。當一個禱告的群體被勸阻不要為公共福祉禱告時,這是一個悲哀的徵兆。神非常珍視祂子民的禱告;祂不願這些禱告落空,也遺憾它們無法被應允。我們可能會因停止禱告而犯罪。當神的子民之心被從禱告中挪開時,這是一個悲哀的審判。再者,那些為公眾禱告太冷淡的人,不像那些真心想完成工作的人。禱告的靈有很大的衰退,這也是一個悲哀的預兆。但現在要告訴你:
II. 我們應當為錫安祈求什麼。
- 它在全世界的擴張。神的產業越廣大,祂的榮耀就越彰顯:箴言十四章28節,「帝王榮耀在乎民多」;牧者的榮耀在於羊群的數量。因此,基督的國度越擴張,神就越得榮耀:詩篇六十七篇2節,「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特別是當外邦人的數目添滿時(詩篇五十四篇2節),以及當猶太人歸回時(何西阿書三章5節)。能成為擴張基督國度的工具,對我們而言是一種榮耀,去拉動基督得勝的戰車,我們務要參與其中。這些禱告若是真誠的,絕不會徒然;如果它們不能造福他人,也會促進我們內心的神國。
- 對已建立之教會的保護與防禦,挫敗仇敵的陰謀與權勢:求神成為「四圍的火牆」(撒迦利亞書二章5節)。當教會最軟弱時,神能保護他們,以祂隱秘的大能勒住仇敵的狂怒,或擊敗他們的企圖。
- 為苦難中的安慰與拯救。我們應當像前面所說的那樣憐憫受苦的教會;求神將他們從一切患難中救贖出來。教會的每一個真肢體都從基督領受生命;而那生命賦予感覺,那感覺賦予愛與同情,以致能與人同樂同哭。那些為錫安哀哭的人也與她同樂:以賽亞書六十六章10節,「與耶路撒冷一同喜樂,愛她的都要與她一同歡喜;為她哀哭的,都要與她一同歡樂。」
- 為教會的裝備,供應一切內在與外在的好處。
[1.] 內在的。求神以聖禮祝福他們,以恩典豐富他們,保守真理與合一,並持續與他們同在:祂的聖禮,使他們能純潔地享受,使聖道、聖禮與懲戒能正確地施行,直到主來。這些是屬於神國的事,基督曾對門徒談論過:使徒行傳一章3節。這些必須持守直到基督顯現:提摩太前書六章14節。看到它們純潔無雜,對神是一種榮耀,對教會大有益處,也是神子民的喜樂:「我身子雖與你們相離,心卻與你們同在,見你們循規蹈矩,信基督的心也堅固。」(歌羅西書二章5節)。然後,求神以祂的同在豐富他們:馬太福音二十八章20節,「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是神賜下增長:「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哥林多前書三章6節),為了知罪、歸正、堅固。並非約櫃,也不是遮掩基路伯的施恩座,而是神直接從基路伯中間發出的回應,彰顯了祂的同在。這不是福音的聲音或外在的職事,而是祂聖靈的工作:詩篇八十四篇2節,「我羨慕渴想耶和華的院宇;我的心腸,我的肉體向永生神呼籲。」使徒行傳十章44節說:「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然後是合一:基督呼召我們成為一個身體,不僅是一個家庭,而是一個身體。這是基督自己的禱告:約翰福音十七章,「使他們合而為一」。爭論不能醫治,但禱告可以。
[2.] 為外在的幫助。我們應當祈求神賜給我們合祂心意的牧者:馬太福音九章38節,「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那些將以全心忠誠履行職責的人,那些心志在於建立基督國度的人,即工人。然後是學府。一個擁有許多果園的人,也會有幼苗的苗圃來維護它們。學校就是苗圃,沒有它們,教會就會衰敗。然後是好的官長,去贊助並保護神的子民,並與他們一同推動祂的工作:以賽亞書四十九章23節有一個應許,「列王必作你的養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等。從逼迫中得安息是一個巨大的福分:使徒行傳九章31節,「那時,猶太、加利利、撒馬利亞各處的教會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教會能有喘息的機會是一大憐憫。這些就是我們應當為錫安祈求的事。
關於基督國度的公共考量,就第一點,即恩典國度公共可見的治理,談到這裡就足夠了。
現在我來談第二點,即榮耀國度的公共且莊嚴的治理;對此,我將堅持那段經文:啟示錄二十二章20節,「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這裡有: I. 基督的宣告。 II. 教會的回應與歡呼。
I. 基督的宣告:「是了,我必快來!」這裡要注意兩件事:
- 祂的確證:是了(Surely)。
- 祂的斷言:我必快來。
- 祂的確證:是了。這是一個確定的真理,儘管我們不容易接受它。所有重大的真理,若在受造物心中有最大的懷疑,你會發現它們在聖經中都是這樣被證實的;如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節,「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神兒子的死是如此奧秘,以至於聖靈以一個確證的語氣提出它,即「誠然」;也就是說,儘管它看起來多麼不可能,這仍是一個確定的真理。同樣地,基督的降臨是一件如此遙遠的事,如此少被享樂主義者與無神論者所重視,以至於它以同樣的確證語氣被提出:「是了,我必快來。」這裡隱約指責了我們的信心不足,也激發了我們的確信。
- 祂的斷言:我必快來。讓我解釋基督降臨的含義。基督的降臨有兩種——個人的與虛擬的。有些人認為這裡指的是虛擬的降臨,即祂藉著聖靈的功效,或藉著祂護理的大能,來成就那些預言。這裡預言了許多事,看哪,「我必快來」;你會發現這些事很快就會在世界的舞台上產生。有些人這樣理解。我認為這更應指祂個人的降臨。有兩段奧秘的經文表達了神與教會在世上所有的交通,它們都以對基督降臨的渴慕而結束。《雅歌》是一卷,它宣告了基督與祂教會之間的交通與往來;你會發現它以此結束:雅歌八章14節,「我的良人哪,求你快來!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同樣地,在這卷《啟示錄》中,記錄了類似的往來,它以此結束:「主耶穌啊,我願你快來。」我想這裡指的是個人的降臨。現在,基督個人的降臨只有兩次——第一次與第二次。聖經不知道有其他降臨:希伯來書九章28節,「他將第二次顯現,與罪無關,並要拯救等候他的人。」認為在基督審判降臨之前有個人統治,那只是一個愚蠢的夢。那些期待其他降臨的人是在沒有根據地計算。祂的第一次降臨是為了受苦;祂的第二次降臨是為了作王。前者是祂恩典的降臨,後者是祂榮耀的降臨。前者已過去,後者仍被期待。
「我必快來。」我們如何證實這一點?
[1.] 總體而言,基督離開教會的時間並不長。儘管你回顧從祂升天到第二次降臨的整個時間流,對永恆而言,那不過是一瞬間;幾百年的時間,很容易計算。
[2.] 這時間不會比需要更長。大祭司進入幔子後,必須留在那裡直到他的職事結束,直到他在神面前顯現,並代表所有支派,然後他才出來祝福百姓。耶穌基督留在幔子內,直到所有選民都被聚集。祂「不耽延」(彼得後書三章9節),但我們卻很急躁。我們的時間對我們來說是現在,但我們必須把祂去留的時間交給祂自己。
[3.] 基督是在世界末了說這話的,一旦祂開始出發,就不會太久。古老的預言正在迅速成就;無論對這項工作看起來準備得有多麼少,它都在迅速到來。關於敵基督的狀態,經上說:「她的災殃一日之間要來到」(啟示錄十八章8節)。關於猶太人,經上說:「國豈能一日而生?」(以賽亞書六十六章8節)。第一部分就談到這裡。
II. 這是教會的歡呼:「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這歡呼是雙重的:
- 隱含的,包含在「阿們」一詞中。
- 明顯的,展開的:「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 關於教會在「阿們」一詞中隱含的歡呼。這個詞有時被當作名詞:啟示錄三章14節,「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祂就是阿們,正如那裡所解釋的,真實且信實,祂必會成就祂的應許。有時它被用作副詞,翻譯為「實在」。它既是一種深情的渴望——「願它如此」,也是一種強烈的確證——「它必如此」。它包含了一種深情的渴望:耶利米書二十八章6節,先知說:「阿們!願耶和華如此行,願耶和華成就你所預言的話。」當他向百姓預言平安時:「阿們!願耶和華成就你所預言的話」;這不是為了確認他預言的真實性,而是為了表達他自己的願望與衷心的渴望,如果這能與神的旨意相符的話。然後,它表達了一種堅定的信念,即它必會成就。因此,基督常說:「阿們,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以一種強烈的確證方式。那麼,教會隱含地表達了她的信心與渴望:阿們,主啊,願它如此;並且,主啊,它必會如此;我們相信它,我們全心全意地渴望它。
- 明顯地:「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從這後一句話中,我可以觀察到許多事。
[1.] 基督與教會之間甜蜜而蒙福的和諧。基督的聲音與教會的聲音是同音的。基督說:「我來。」教會就像一個敏銳的回聲,從基督口中接過話來:「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基督與教會中有同一個靈;因為是祂的靈住在我們裡面。基督以祂特有的方式說話,即以應許的方式:「我來。」教會以她特有的方式,即以禱告的方式:「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2.] 我可以觀察到,在世界末了,我們應當最懇切地渴望基督的降臨。我們比前人更有優勢。對我們,基督說:「我必快來。」現在,既定的時間幾乎到了,因此我們在向基督提出此請求時,脈搏應當跳動得更強烈。特土良指出,早期的基督徒禱告「pro mora finis」(為了延遲結局),因為基督在世上的影響力還很小,他們期待在地上有擴展;但我們更有理由期待祂在天上的國度成就。他們期待敵基督的顯現,而我們期待敵基督的毀滅。他們祈求神在世上被認識;我們祈求祂在世上不再被羞辱。當偉大的應許接近成就時,聖徒心中會有一種更活潑的靈在攪動:但以理書九章2節,「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耶和華臨到先知耶利米的話,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
但撇開這些筆記,我將主要堅持這一點,即:
教義:教會及其所有忠心的肢體,真實且衷心地渴望基督的第二次降臨。
他們仰望它,他們渴求它,他們等候它。他們仰望它:腓立比書三章20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他們指望它,正如利百加遠遠看見以撒。祂已進入幔子內,祂正在神面前顯現,但祂必會再出來。當他們看見雲彩時,他們知道有一天我們的救主將駕雲降臨。然後他們渴求它。這是對他們的描述: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愛慕他顯現的人」。邪惡的人與有罪的罪人恨惡並厭惡它,因為祂將作為可怕的審判者臨到他們。罪犯不會渴望審判日。但現在,那些在基督寶血中被赦免與洗淨的聖徒,想到有一天基督將在祂所有的榮耀中顯現,這對他們的心來說是極大的安慰。然後他們等候它: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10節,「等候他兒子從天降臨,就是他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這是「將來的忿怒」,在基督降臨之後還有一些事,這使得它如此可怕。地獄使得審判日變得可怕。魔鬼無法忍受聽到基督的降臨,馬太福音八章29節,「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同樣,惡人有魔鬼的靈;想到審判者的降臨對他們來說是一種折磨與束縛。但那些已得釋放的人,他們等候它。這在他們目前的苦難中支持並支撐著他們的心,他們在工作中愉快地前行,儘管有阻礙與困擾。
給出一些理由,說明為什麼基督的忠心肢體如此真實且衷心地渴望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它們分為三類:
- 就將要降臨的那一位而言。
- 就渴望祂降臨的人而言。
- 就降臨這件事本身而言。
I. 就將要降臨的那一位而言。
- 祂的位格,好讓我們能看見祂。神的孩子們喜歡透過幔子看祂,並從在聖禮的鏡子中瞻仰祂的面容,得到了一種地上的天堂。透過聖禮的幔子看祂,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巨大的安慰與更新;現在他們渴望面對面看見祂的位格。他們透過傳聞認識這位偉大的救贖主與救主;祂藉著代理人向他們求愛。正如亞伯拉罕的僕人以利以謝,出去為他主人的兒子尋找配偶,神僕人的偉大工作就是彰顯我們主人的兒子。現在聖徒們渴望看見祂。不僅如此,他們不僅聽說過祂,還信靠祂,並將祂接到心裡。不僅信靠祂,他們還極其愛祂:彼得前書一章8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想到基督對他們來說是一種令人陶醉的思想。他們已經嘗過:彼得前書二章3節,「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他們在聖靈的引導中感受過祂;他們靠祂的生命而活,他們發現有一種能力從祂身上發出。現在他們所渴望的一切,就是能看見這位偉大的位格,祂一直是他們的救贖主與救主。
- 考慮祂的位格,以及祂與他們的關係。這裡有兩個稱號:「主耶穌啊」。祂是主,祂是耶穌。祂是主,作為主人與丈夫;正如撒拉稱亞伯拉罕為「主」。作為主人:好僕人會期待主人的降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6節。誠然,這樣的主人應當被渴求與仰望,因為當祂來時,祂不會空手而來:「看哪,我必快來!賞賜在我」(啟示錄二十二章12節)。在這裡,基督的僕人有他們的零用錢,但沒有他們的工資。在這裡,他們有目前的維持,這就是他們現在所擁有的一切,但那時他們將得到他們的賞賜與工資。在這裡,他們有他們的定金,但那時他們將得到全額。在律法下,主人被嚴厲要求不可欺詐僕人的工價——為什麼?因為他將心仰望他;也就是說,在艱苦勞作中,這是他的安慰:當一天的工做完後,他將得到……
如同僕人到了晚上領取工資與僱金一般。你們已將靈魂舉向祂;那偉大的發薪之日終將來到,這份盼望支撐著你們在勞苦與靈魂的辛酸中堅持下去。因此,既然祂是我們的主,我們就當仰望祂。再者,祂是我們的丈夫;這是一種更為親密的關係:「新婦說:『來!』」(啟示錄二十二章17節)。我們在此與基督訂婚:「我必聘你歸我歸我」(何西阿書二章19節)。然而,那莊嚴的婚禮之日尚在未來。在此,我們是在恩典之約中與基督訂婚;基督從我們這裡取走了一個信物,也留給我們一個信物。祂取了人的肉身,將我們的人性帶到天上,好使祂掛念我們,並將聖靈留給我們。如今,我們必會渴慕、仰望並等候這莊嚴婚禮之日的到來。
正如祂是主,祂也是耶穌,是救主。被擄之人帶著何等銷魂的願望渴慕著救主與救贖主!如今「我們等候救主從天降臨」。基督現在雖是救主,卻非完全的救主,直到那日才臻於至善。因此,審判之日被稱為「得贖的日子」(以弗所書四章30節)。尚有一些事物被留下,好讓基督的每一次降臨都能帶來益處;直到末日之前,我們身上仍殘留著些許苦難。在此,我們有內憂外患。內有強大的私慾;因此祂的降臨「如煉金之人的火」(瑪拉基書三章2節),又如「漂布之人的鹼」。我們常在舊約中看見祂的第一次與第二次降臨被並列提及。祂的降臨是「為了將我們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以弗所書五章27節)。我們目前的狀態不過是康復期,是從疾病中逐漸恢復。直到復活之日,身體仍殘留著罪的果效,好讓我們在進入天國之際,有新的素材來榮耀神。因此,為了讓基督的每一次降臨都能帶給我們新的益處,身體必須經歷死亡。直到神成為萬物之主,舊亞當才算完全被廢除。
外患亦然。我們居住在惡人中間,他們的罪令我們憂傷,他們的傷害造成極大的困擾與苦難。我們活在這裡,如同羅得在所多瑪:「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得後書二章7-8節)。但到那時,綿羊與山羊之間將有徹底的分離。在此,我們遭受許多逼迫;在此,敵基督僅是被消耗;在那裡,他將被徹底且完全地廢除。
二、若我們考量那些渴慕祂降臨的人,他們心中有某些動力促使他們如此行。這包括:
- 基督的靈。
- 某些必然會導向此工作的恩典。
- 他們所擁有的某些經歷,促使他們產生這種渴慕。
- 基督的靈:「聖靈和新婦都說:『來!』」(啟示錄二十二章17節)。聖靈在教會中孕育了這種渴望。本性說,待在這裡真好;但這是一種超乎本性的性情,是新婦心中的聖靈。肉體與敗壞的本性說:「離開吧」;但聖靈說:「來」。聖靈偉大的工作是將我們與基督連結在一起;祂從父與子而來,為要藉著子將我們帶到父面前。祂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將基督與新婦連結;因此,祂在神子民的心中點燃了對祂降臨的強烈而懇切的渴望。
- 我們心中栽種了恩典:信心、盼望、愛心、熱心。信心是這渴望的根基。基督說祂必快來;這激勵並提升了我們的渴望,使我們相信基督必信守諾言:「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2-3節)。基督對我們一向坦誠:祂說:「我必再來」;教會以信心回應:「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若基督是在不悅中離去,口中帶著威脅說我們再也見不到祂的面,那麼我們只能有冷淡的盼望與微弱的渴望;但祂是在愛中離去,並留給我們應許。教會與信徒說:我有祂的話為憑:祂至今一向守信,對祂的應許絲毫不差,且說過:「我必再來」。這在祂缺席期間支撐著信徒的心;因為他們如此推論:基督何需奉承或欺騙我們,或許下祂不打算履行的諾言?我們會去奉承一條隨手可捏死的蟲子嗎?若我們不討祂喜悅,祂能擊殺我們;祂在凡事上都是真實的,我們也總發現祂是坦誠的。
接著是栽種在聖徒心中的盼望。盼望是信心的侍女,它仰望我們所相信的事物:信心決定了事物的確定性,盼望則期待其實現。這恩典的設立,正是為了讓我們能伸向天國,看看我們所愛的是否正在前來,好讓我們期待那完全且未來的福分。神不僅為我們預備了榮耀的境地,更賜下恩典讓我們去期待;祂在我們心中動工,產生這盼望,好讓我們去尋求它:「祂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一章3節)。
接著是聖徒對基督的愛。這是一種連結的情感,渴望與所愛者同在;祂渴望與我們同在,我們也渴望與祂同在。愛喚醒了懇切的渴慕:「哦,來吧,來吧!為何祂的車遲遲不來?」正如一位深情的妻子站在岸邊,準備迎接她期待已久的丈夫,聖徒心中的愛也是如此;他們渴望與基督同在,因此出於愛,他們渴慕神的國降臨到自己身上:「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腓立比書一章23節)。基於同樣的理由,他們渴望教會的普遍復活。當想到基督對我們的愛時,這種渴望尤為強烈。祂雖從我們身邊挪去了肉身的同在,卻無法滿足,直到祂與我們再次相遇:「我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翰福音十四章3節);「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在我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基督在祂榮耀的境地中並不滿足,直到我們與祂同在,直到祂擁有我們的陪伴,直到我們因見祂的面而蒙福。在祂道成肉身前,祂在創世之前就以與聖徒同在為樂(箴言八章31節)。當世界被造,在祂降世為人前,祂就喜悅以人的樣式顯現,並以人的形體與祂的子民交通。在祂肉身的日子裡,祂喜悅將時間花在信實的人中間,並與他們親近。當祂要離開我們時,祂保證會回來,若我們不在祂身邊,祂便無法安息。同樣地,根據我們的度量,愛也在我們心中如此運作;我們不能沒有基督,因此我們渴慕與祂同在。
此外,聖徒心中還栽種了熱心,以及對祂榮耀的體恤。促使他們渴望祂降臨的,不僅是他們自己的利益,更是為了讓君王能坐在寶座上,讓基督能以最完美的方式作王,讓顯現之日來到,讓遮蔽祂位格的所有迷霧與雲彩消散。那些愛神的榮耀勝過愛自己救恩的聖徒,甚至渴望那基督在祂一切榮耀中顯現的時刻,好讓祂不再受辱,讓罪惡與抵擋終止。在此,神無論是從我們、從惡人、從天使或魔鬼身上,都未得到完全的榮耀:祂未從我們身上得到完全的榮耀,因此聖徒渴慕那時刻,屆時基督將在他們身上被更為讚嘆;神的榮耀在他們的榮耀中彰顯,這是他們靈魂的安慰,將來必有一天,祂將在他們的榮耀中被讚嘆與榮耀,那時他們將永遠讚美祂,不再有軟弱與分心。此外,也為了讓惡人不再抵擋與羞辱祂,讓公義的整個過程能在世界歷史中顯明,這歷史將在審判之日呈現;讓祂的大能被看見,屆時魔鬼與所有不虔誠的人都將被踐踏在腳下,一切冒犯都被除去,所有抵擋的權勢都被廢除。首先,基督會熱切地使我們愛慕神的榮耀:「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然後祂要我們禱告:「願你的國降臨」,好讓我們對神榮耀的熱心能使我們為祂的國度懇切祈求。
- 我們在此所擁有的某些經歷,使我們為此時刻而渴慕與嘆息:羅馬書八章23節:「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當他們嘗過迦南地的葡萄,哦,他們渴望看見那地;他們渴望耶穌,他們救恩的元帥,屬靈的約書亞,能帶領他們進入那美地。教會在此已在她的家中享受過基督:「我領他入我母家」(雅歌三章4節)。如今他們想要在祂自己的家中享受祂,更豐盛地享受祂。我們之所以有這滋味,豈不是為了渴慕那更豐盛的筵席嗎?神為何賜下如此微薄的份量,若非為了喚醒我們對更多的渴望?誠然,這些開端是甘甜的,是奇妙的憐憫;聽見基督在應許中說:「到我這裡來,你們就必得生命。」但一旦他們領受了這點,他們就會渴慕另一次呼召,渴慕那偉大的聲音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當基督歡迎他們進入天國,進入榮耀的冠冕;當我們能在聖靈中得到喜樂、一點良心的平安、任何從罪中得潔淨的甘甜經歷時,這是使人復甦且安慰的。但為何賜下這些,若非為了讓我們渴慕那整個收成?因為這不過是初熟的果子。如今能發現罪得赦免,在良心中感受到神愛的安慰;能解決任何疑惑,平息任何恐懼;能瞥見神榮耀的光輝,在盡職時心中有一點提升,這是何等甘甜。這吸引靈魂去渴慕更多;因為我們開始思想,當我們享受這一切的圓滿時,將是何等甘甜的復甦!若現在僅僅是一個應許銘刻在我們心中,儘管在此我們只有權利,而無享受;若我們對一個應許的權利被釐清,這就極其令人復甦。神賜給我們這經歷,是為了讓我們渴慕享受那被應許的事物,即對它的完全擁有。當你在主的桌前飽嘗愛宴離去時,你曾說,與神交通的一小時勝過全世界。若你的心在盡職時有一點融化,若它因對罪的敬虔憂傷而受觸動,它帶給你的安慰,勝過所有世俗之人用以自娛的歡樂與音樂,勝過他們所有的狂歡。如今這不過是作為一種預嘗,作為一種前奏,並為了喚醒我們對更多的渴望。在聖餐中,我們多次前來飲用神為我們調製的杯;這不過是我們將在父國度裡所飲之「新酒」(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9節),以及我們在那裡將擁有的永恆安慰與在基督面前那純淨喜樂的隱晦預兆。因此,由於他們所嘗過的滋味,以及那些榮耀的開端,他們的心將更加開闊,被吸引去仰望更多,並渴慕那一切都將成就的快樂時刻。
三、我們可以從降臨本身得出論證,說明他們為何渴慕祂的降臨。基督為何而來?祂降臨的目的為何?主要是為了向聖徒彰顯祂的愛,正如懲罰祂的仇敵並榮耀祂的公義一樣。
- 我要提到第一點:為了聚集聖徒,將祂所有分散的子民召集成為一個聖潔的身體與團契:詩篇五十篇5節:「招聚我的聖民到我這裡來,就是那些用祭物與我立約的人。」如今他們分散在各處,正如神為他們安排的事工;一個在這裡,另一個在那裡:他們散佈在不同的地方,如同枝梢上僅存的兩三顆果子。那篇詩篇普遍被認為是指審判之日;屆時他們將被召集在一起,成為一個偉大的聚會。詩人提到「義人的會」,在那裡「罪人必站立不住」(詩篇一章5節)。在基督降臨的那偉大日子,所有聖徒將匯聚成一個聚會與一個會眾。正如惡人將被捆在一起,稗子被丟進不滅的火中,所有聖徒也將被聚集成為一個偉大的聚會,這使他們的心歡喜。因此,我們尚未得到完全的飽足,因為我們尚未聚齊;直到神的兒子降臨祝福選民的那日,所有的賓客才齊聚一堂。
- 祂來是為了宣告我們的赦免,並作為寶座上的審判官,在法庭上正式宣判我們的無罪。我們的赦免在良心上已經通過並蓋了印,屆時祂將塗抹我們所有的罪;因此使徒行傳三章19節說:「這樣,那安舒的日子就必從主面前來到。」祂屆時降臨,是為了在全世界的耳中宣告他們的赦免,從而安慰並更新聖徒的靈魂。對任何人而言,基督的寶座若是可怕的,對聖徒而言卻不應如此:若祂作為審判官降臨,祂是為了在寶座上宣告他們無罪;祂對他們並無惡意。
- 祂來是為了給我們加冕。當然,人們對這日子與降臨有著渴慕;因為祂的工作是什麼?祂來是為了給聖徒加冕: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屆時祂來,將公義的冠冕戴在我們頭上,並將祂救贖的所有果效賜給我們;那時敬虔的基督徒將得到他的冠冕:彼得前書五章4節:「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那在自己的關係中謹慎榮耀神的人,屆時偉大的牧長將降臨,將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戴在他頭上。
神的兒女是否總是處於這種渴望祂降臨的狀態中?許多人想到這日子就戰兢,因缺乏對神之愛的確據而無法得到安慰;且聖徒有時也感受不到這種傾向,以及如此熾熱而強烈的渴望。
我回答:
- 最卑微的聖徒也有某種傾向:他不能不渴望基督進入他的心並祝福他,使他轉離罪惡;並渴望祂降臨審判,因為安慰與獎賞比責任更自然地被擁抱。凡重生歸神的人,都是「重生了有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一章3節);他的心是朝著這個方向的,儘管不像其他人那樣強烈與活躍。但我承認,
- 有時可能會有一種昏睡與不適,當他們的燈沒有燃燒,當他們變得粗心大意並沉睡時;正如聰明的童女也睡著了,愚拙的童女亦然,因懶散的安逸。聖徒可能會發現自己狀態不佳,可能是因為警醒的減弱;他們可能會染上這種不適,但心中仍有一種靈在攪動,這始於重生,並持續存在,儘管它並不總是同樣地顯露出來。妻子渴望丈夫回家,但家裡可能並未整理得井井有條。如今,所有基督徒都渴望基督的降臨;但他們並不那麼警醒,因此也不那麼活躍。安逸帶來死寂,直到神藉著某些嚴厲的苦難喚醒他們。被磁石觸碰過的針,仍可能稍微失調與偏離,但它會再次穩定下來。這就是蒙恩靈魂正確的姿勢與狀態,如此懇切地傾向並追求基督的降臨。
- 我再次回答:教會確實且衷心地渴望這降臨,儘管他們可能會對其中的某些細節感到戰兢。當我們想到這偉大的日子,想到那將被打開的書卷,以及那不偏不倚的審判程序時,聖徒心中仍殘留著某種程度的束縛,這稍微削弱了他們的信心與膽量。約翰一書四章18節告訴我們:「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在我們的恩典達到完全之前,總會有一些懼怕。
應用
應用一:責備那些不渴望基督降臨,反而推卸對此思想的人。為什麼?因為這給他們肉體的歡樂潑了冷水;他們遠離主的日子,即那災難之日;對他們而言確實如此:阿摩司書六章3節。他們希望那日子永遠不要來,若聽到這樣的消息,他們心中會很高興。為什麼?因為基督的降臨是他們的折磨與重擔;他們將其視為報應之日與災難之日,因此不願去想它。奧古斯丁說:「當你害怕神的國降臨時,你怎能禱告願神的國降臨呢?」屬血氣的人若不感到恐懼,就無法說主禱文;他們想到這事就戰兢;他們害怕這是真的,也害怕被垂聽。如果由他們決定,基督將永遠不會降臨。敗壞本性的聲音是:「離開我們吧!全能者能把我們怎麼樣呢?」(約伯記二十二章17節)。或者,如果他們確實渴望,也只是以一種輕率、形式化的方式;正如先知所說,那些想要看見主日子的人,卻無法承受它:阿摩司書五章18節:「禍哉!你們想望耶和華的日子來臨。你們為何想望呢?耶和華的日子是黑暗,不是光明。」他們在向神作這樣的禱告「願你的國降臨」時,很少考慮自己在做什麼,以及他們面臨的危險。
應用二:試驗。你對基督的降臨有何感受?你是否像那作為你完美之日、作為你莊嚴享受神之日所要求的那樣,帶著這種傾向與心志?你的心是否傾向於未來的事物?如果有仰望,那麼就會:
- 有預備。一個期待並渴望大人物來到他家的人,會把一切準備好,會細心裝飾;當一切都骯髒污穢,毫無準備時,你還會期待你的客人嗎?關於基督降臨的日子,你做了什麼?你審判過自己嗎?哥林多前書十一章31節:「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你是否曾嚴肅地按照律法對自己作出判決,好讓你能在基督裡被發現?羅馬書八章1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你是否擁有基督的義,好在審判之日抵擋基督的審判?你是否如你所願地在祂裡面被發現?你是否「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嚴謹的行走就是為這日子作預備與提供;當你放縱罪惡時,你只是在為恐懼作預備:彼得後書三章10-11節:「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我們應該修剪我們的燈。
- 你現在給予基督什麼樣的接待?你現在是否在祂的典章中接待祂進入你的心?一個從不在乎聽丈夫消息的妻子,她會渴望他的到來嗎?哦,現在要謹慎,讓基督進入你的心!
- 這種期待產生了什麼?在預想它時有什麼復甦?約翰福音八章56節:「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祂指的是祂道成肉身的日子,祂在世上居住的日子。亞伯拉罕藉著信心的鷹眼,穿透了所有的迷霧、雲彩、面紗與儀式;他看見了基督的日子,這使他心中得益處。對它的領悟是否使你的心因喜樂而跳躍?它產生了什麼樣的嘆息、渴慕,以及與神的交通?羅馬書八章19節:「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記住基督必將降臨,這給了你什麼樣的支持與力量來抵擋今生的重擔與憂傷?
應用三:勸勉我們培養聖徒這種甘甜的情感與性情。我可以提到它的益處;這種對基督降臨的渴慕、仰望與等候,將使我們在言行上屬天。基督在那裡:我們除了在基督所在之處,還能在哪裡交通呢?它使我們在運用恩賜上忠心:「主人……要來和他們算賬」(路加福音十九章1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