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2 基督的試探與變像|007_魔鬼離開天使前來伺候

那時,魔鬼離了祂,有天使來伺候祂。——馬太福音四章11節

在這些經文中,你們看到了基督受試探的結果與終結。結果是雙重的:(1.) 就敵對者而言;(2.) 就基督自己而言。

I. 就敵對者而言:那時,魔鬼離了祂。

II. 就基督自己而言:有天使來伺候祂。

我將從歷史背景與觀察兩方面來探討。

首先,關於歷史背景,即它適當地歸屬於基督的部分:

  1. 第一部分,撒但的退去:「那時,魔鬼離了祂。」

[1.] 必須讓人知道,基督有能力隨己意驅逐魔鬼;這樣,祂既是試探的實例,也能成為我們得勝與征服的榜樣。如果撒但持續試探,這一點就會被掩蓋,這將損害我們的安慰。魔鬼既被基督勝過,我們基督徒也同樣可以勝過它:約翰一書五章18節:「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這意味著,他運用所有的謹慎與勤勉來保持自己的純潔,使魔鬼不能將他引入致死的罪,以及那些導致死亡的蓄意、可恥的罪中。基督以我們的名義與本性勝過了撒但,向我們展示了如何與它爭戰並勝過它。

[2.] 基督在世上有工要做,因此不能總是受困於曠野的試探中。那引導祂去受試探的聖靈,又引導祂回到加利利去傳福音:路加福音四章14節:「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回到加利利。」萬事皆由神定時與安排,祂限制撒但試探的程度與時間。

[3.] 在路加福音四章13節說:「魔鬼用完了各樣的試探,就暫時離開祂。」它再也沒有以這種正式的、面對面的方式試探祂;而是藉由濫用祂門徒的單純:馬太福音十六章22至23節:「彼得就拉著祂,勸祂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或者藉由它的工具,策劃陰謀奪取祂的性命;這發生過多次,特別是在祂受難時:路加福音二十二章53節:「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約翰福音十四章30節:「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撒但將與猶太人聯合來毀滅我,但他們在我身上找不到任何可控告的把柄;事實上,他們若非為了順服我父的旨意,即我甘願為罪人捨命,他們對我毫無傷害的能力。所以,雖然它輸掉了勝利,卻保留了惡意。

  1. 第二部分,善天使的到來:「有天使來伺候祂。」這裡觀察三件事:

[1.] 注意的標記:看哪。聖靈要激發我們的心思,讓我們留意這一點:天使隨時都在基督身邊伺候祂,但現在他們以某種獨特的方式來到祂面前——他們顯然有某種顯著的顯現,很可能是有形的形體;因此,他們來到主面前伺候祂,正如魔鬼來到祂面前騷擾與折磨祂一樣。正如基督的卑微與人性是藉由魔鬼的到來與試探來彰顯的,祂神性的榮耀則藉由天使的服事來彰顯,以免祂的試探似乎減損了祂的榮耀。當我們讀到祂受試探的故事,看到祂如何在各方面像我們一樣受試探時,我們似乎會感到困惑,彷彿祂僅僅是一個人;因此,祂的卑微與對祂所施的特別尊榮相平衡:祂作為人受試探,但作為神,有天使伺候祂。

[2.] 為什麼他們在魔鬼離開之前沒有來?我回答:

(1.) 部分是為了表明基督在與撒但搏鬥時,沒有任何幫助,唯有祂自己。當試探結束後,善天使才來,以免勝利看起來像是藉由他們的幫助與協助而獲得的。他們被允許參與凱旋,但未被允許參與戰鬥:他們在衝突中不僅僅是旁觀者(因為這場戰鬥無疑是在神與天使面前進行的),更是凱旋的夥伴:他們退去是為了給戰鬥讓路,但他們在戰鬥結束、勝利獲得後,顯現出來祝賀得勝者。我們的主願獨自擊敗魔鬼,當這一切完成後,天使才來伺候祂。

(2.) 部分是為了向我們表明,一方的離去就是另一方的到來。當魔鬼離去,天使便來。當然,反之亦然:撒母耳記上十六章14節:「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在這個意義上這也是真實的:如果我們容納試探,我們就將善天使從我們身邊趕走:在試探者被擊退之前,善天使沒有立足之地。

[3.] 為什麼現在,以及為了什麼目的,有這樣的服事?

(1.) 為了尊榮救贖主,祂是天使的元首與主:以弗所書一章20至21節:「祂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叫祂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彼得前書三章22節:「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眾天使和有權柄的,並有能力的,都服從了祂。」基督不僅作為神,而且作為中保,使他們全都服從祂:希伯來書一章6節:「神的使者都要拜祂。」他們作為臣民與僕人,有義務順服祂。因此,在一切場合他們都侍奉基督;在祂降生時:路加福音二章13至14節:「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神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祂所喜悅的人!」現在,在祂受試探時,「有天使來伺候祂」。在祂受難時:「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祂的力量。」(路二十二43)。在祂復活時,「有天使把石頭滾開」,並見證了事實(太二十八2)。在祂升天時,天使宣告了祂去天堂的方式以及祂審判時的再來(徒一10-11)。所以現在他們來侍奉基督,如同臣民侍奉君王,向祂獻上服務與敬意,並領受祂的命令。

(2.) 為了祂的安慰,內在與外在的。

首先,內在的,作為從神那裡差遣來的使者;因此他們的到來是神對祂特別的愛與恩寵,以及對祂眷顧的標記。魔鬼在其中一個試探中曾提到:「祂要為你吩咐祂的使者。」這是一個真理,並在適當的時候得到驗證;不是應撒但的要求,而是當神喜悅的時候。因此,有來自天上的莊嚴使者來為祂的凱旋喝采,對基督而言是一種安慰。

其次,在外在層面上,天使被差遣來服事祂,或是將祂從撒但安置祂的山上帶回,或是為祂帶來食物,正如他們對以利亞所做的那樣:列王紀上十九章 5、6 節:「他躺在羅騰樹下睡著了。有一個天使拍他,說:『起來吃吧!』他觀看,見頭旁有炭火燒的餅和一瓶水,他就吃了喝了,仍然躺下。」此處所用的希臘文詞彙「diakonein」(服事),在新約中常取此意:馬太福音八章 15 節:「她就起來,服事(ministered)他們」,即在進餐時伺候他們。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44 節:「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沒有服事(minister)你呢?」執事(deacons)之名即源於此,因他們「管理飯食」,或為窮人供應食物(使徒行傳六章 2 節)。路加福音十章 40 節:「我的妹子留下我一個人服事(diakonein),」意指為家人準備膳食;路加福音十七章 8 節:「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serve)我,」即在餐桌旁伺候;路加福音二十二章 27 節:「是坐席的大呢,還是服事(serveth)的大呢?」約翰福音十二章 2 節:「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served),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天使就是這樣服事基督的。這類服事與祂的飢餓相呼應,而飢餓正是撒但試探的契機。

其次,觀察如下。基督是神賜給祂子民一切護理的典範。

教義一:神子民受爭戰與試煉的日子不會永遠持續。

他們在世上的境遇會有交替的變遷與更迭;有時他們被試探者的到來所困擾,隨後又因天使的顯現而得鼓勵與安慰;風暴過後,喜樂與歡欣的日子便會來到,「魔鬼離了耶穌,有天使來伺候他。」正如詩篇三十四篇 19 節:「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這裡既有他們當前的爭戰,也有最終的得勝。若從黑暗面看基督徒,會有苦難,且在數量與種類上繁多;若從光明面看,則有主在看顧他、拯救他;且這拯救是完全的,「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神遲早會終結他們的爭戰;有時是在今生顯而易見地終結,若神未在死亡之前或從死亡中拯救他們,祂也會藉著死亡拯救他們;那時,祂將使他們一次脫離所有的罪惡與苦難,因為死亡也是他們的。理由如下:

  1. 神顧念祂自己的名,即祂的憐憫與信實。

[1]. 祂自己的憐憫與慈愛:雅各書五章 11 節:「你們聽過約伯的忍耐,也看見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心憐憫,大有慈悲。」神會給我們的爭戰與試煉一個快樂的結局,正如祂對約伯所做的那樣,好讓人知道祂是一位憐憫慈悲的神;約伯被立為神大有慈悲的公開、顯著的見證與紀念。我們不可按痛苦的程度來衡量我們的苦難,而要按其結局來衡量;要看慈悲的神最終會做什麼:苦難的開端來自撒但,但結局來自耶和華。若我們只看開端,我們心中對神的描繪就會扭曲,彷彿祂對受造物、甚至對祂最好的僕人是嚴苛、冷酷且殘忍的;但在結局中,我們發現祂對祂的子民極其溫柔,而那種(對苦難的)感受曾使人對神產生謊言。就在我們以為神已經遺忘我們的時候,祂已準備好垂聽並除去患難:詩篇三十一篇 22 節:「我曾急促地說:『我從你眼前被隔絕了。』然而,我懇求的時候,你聽了我哀告的聲音。」神的兒子曾受飢餓,被魔鬼帶往各處,從殿頂到高山,被褻瀆的提議所試探,要祂俯伏拜那污穢的靈;但最終「魔鬼離了祂,有天使來伺候祂。」

[2]. 祂的信實,這信實不容許祂讓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我們並非聽憑魔鬼的擺佈,任由他隨意試探,而是掌握在信實的神手中:哥林多前書十章 13 節:「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這一段經文包含了多少安慰啊!(1) 試探只是尋常的,是應當預料到的:沒有什麼試探(peirasmos)不是人所共有的(anthrōpinos);它沒有什麼超乎尋常之處。如果神的兒子在人性中尚且不能豁免,我們為何要期待一種不為他人所共有的特權呢?(2) 神的引導是溫和的;祂不加給你們,也不容許加給你們任何超過限度、超過力量的試煉;正如雅各照著孩子們所能承受的趕路,神也按我們的力量來衡量試煉。在你們得到最終拯救之前,你們必先得到當前的扶持。(3) 祂必在受試探時,給你們開一條出路(ekbasin)。這一切都由祂的信實所保證;爭戰在最激烈時也是可忍受的,結局則是令人安慰的。神約束了撒但及其工具的惡意與仇恨;祂已承擔義務要這樣做,以確保祂對我們的看顧不致疏漏。一個好主人是不會讓他的牲畜負擔過重的。

  1. 主也顧念我們的軟弱,包括自然力量與屬靈力量。

[1]. 自然力量。詩人告訴我們:「祂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詩篇一百零三篇 9 節。為什麼?原因之一是:「祂知道我們的本體,思念我們不過是塵土,」第 14 節。祂可能會表達祂公義的不悅,並因我們的罪管教我們一陣子;但祂會收回懲罰的手,因為祂知道我們容易疲憊與衰敗,我們不過是些微有氣息的塵土,體質虛弱,無法忍受長期的苦難與煩擾。約伯辯稱:「我的力量豈是石頭的力量?我的肉身豈是銅的呢?」(六章 12 節)。我們沒有力量在持續的苦難中存活,很快就會被它們擊垮與征服。

[2]. 就屬靈力量而言,最好的人也容易犯大錯,如果我們的煩擾過大且過久,這些軟弱常會使我們陷於罪中:詩篇一百二十五篇 3 節:「惡人的杖不常落在義人的分上,免得義人伸手作惡。」惡人的壓迫不會長久持續,以致試探的力量過大;這可能會動搖最堅定者的信心。若有人不知道神是按著合宜的方式作工,並將祂的護理調適到我們的力量範圍內,那他就不懂神學。因此,神不僅會增加內在的恩典,還會減輕外在的試探;祂的外在治理與內在治理一樣,都是為了保守聖徒,藉著賜下更豐盛的恩典來扶持他們的靈。因此,當試探過於沉重時,神會使它停止。但這一切都必須交託給祂的智慧與神聖的方法。

  1. 就魔鬼及其工具而言,神為他們的惡意設下了界限,否則他們將不知節制。

[1]. 對於魔鬼,見啟示錄二章 10 節:「你不用怕你將要受的苦。看哪,魔鬼要把你們中間幾個人下在監裡,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十日。」請注意他們是如何在即將臨到的逼迫中得到安慰的:部分原因是這場爭戰顯然是神的,因為這一切苦難都是魔鬼煽動並利用其工具所致;以弗所書二章 2 節稱他為「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部分原因是所引發的逼迫並非普遍性的——「你們中間幾個人」,而非全部,且並非逼迫至死,只是下在監裡;部分原因是出於目的,即為了讓他們「被試煉」——這不是懲罰或責打,而是考驗;魔鬼想要毀滅你們,但神只容許你們被試煉,好讓他們像三個孩子從火窯中出來,衣服沒有燒焦,或像但以理從獅子坑中出來,沒有絲毫損傷,又如這裡的基督——魔鬼在祂身上一點地步也沒得到;部分原因是持續時間,「十日」——即按預言的算法,十個年頭,一日抵一年:民數記十四章 34 節。這並不長;最悲慘的苦難終有結束之時。這一切都顯示了神如何約束並節制撒但的狂怒及其邪惡的影響。

[2]. 對於撒但的工具,神說:「我甚惱怒那安逸的列國,因我先前稍微惱怒我民,他們就加增禍患,」撒迦利亞書一章 15 節。神管教的工具毫無憐憫地施加打擊,且因他們心懷殘忍與毀滅的意圖(這些意圖被撒但所加劇),他們成了神忿怒的嚴酷執行者;若神不以祂護理的無形鎖鏈約束他們,我們將永無寧日。那麼,你們看見了神子民雖有許多苦難與爭戰,卻並非永無止境的原因。

給神子民的教導應用。這教導了他們三個功課:安慰、忍耐、順服。

  1. 對處於黑暗日子中的人給予安慰與鼓勵。這不會永遠持續。祂可能會試煉你一陣子,你可能會處於巨大的爭戰、匱乏與困難中,正如祂以令人灰心的回答試煉迦南婦人;但最終,「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願的給你成全吧,」馬太福音十五章 28 節。祂在打算餵飽眾人時試煉祂的門徒:約翰福音六章 5、6 節:「我們從哪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一個貧窮的信徒受到試煉,孩子增多,在艱難時期生意蕭條;這麼多張嘴如何填飽?祂應許亞伯拉罕有眾多的後裔,但他卻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孩子。祂應許大衛作王,但他卻有一段時間不得不為逃命而四處躲藏。祂打算將水變為酒,但首先所有的儲備必須用盡。祂打算復甦祂痛悔者的心,但他們有一段時間仍處於巨大的懷疑與恐懼中。摩西的手必須先長大痲瘋,然後才能行神蹟。耶穌愛拉撒路,並打算醫治他,但他必須先死。但我不能扯得太遠。會有冗長的爭戰與試煉,但仍有得救的盼望:神願意且神有能力。祂願意,因為祂對祂子民的恩典與恩惠使祂充分傾向於此:詩篇一百四十九篇 4 節:「耶和華喜愛祂的百姓;祂要用救恩當作謙卑人的妝飾。」主愛他們的人,也愛他們的興盛與幸福:詩篇三十五篇 27 節:「祂喜悅祂僕人平安。」祂有能力,無論是智慧還是權能。智慧:彼得後書二章 9 節:「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脫離試探。」很多時候我們不知道出路,但神知道;祂從不束手無策。至於祂的權能:權能有兩個概念,即權柄與力量。祂有足夠的權柄。神的主權統治是我們信心的強大支柱。世上萬物都任祂處置,為祂自己的榮耀所用:詩篇四十四篇 4 節:「求你吩咐給雅各施行拯救。」天使、魔鬼、世人,甚至最偉大之人的心,都在祂的命令之下。祂有能力與力量:但以理書三章 17 節:「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救出來,」那還有什麼能阻擋呢?
  2. 忍耐:我們必須像神的兒子一樣,甘心等待祂的時機,經歷我們的試煉過程,正如基督耐心地堅持,直到足以教導教會為止:以賽亞書二十八章 16 節:「信靠的人必不著急。」神子民的失敗往往在於著急:詩篇三十一篇 22 節:「我曾急促地說:『我從你眼前被隔絕了。』然而,你聽了我哀告的聲音」;詩篇一百一十六篇 11 節:「我曾急促地說:『人都是說謊的!』」甚至連撒母耳和所有曾向他保證王位必屬他的先知們也是如此。當它在神的時刻來到時,就是最好的時刻,既不早也不晚;它會比你的敵人所希望的更早來到,比次要原因所承諾的更早來到,比你所配得的更早來到,且足夠早地向你顯明神的榮耀:詩篇四十篇 1 節:「我曾耐性等候耶和華;祂垂聽我的呼求。」神絕不會辜負一個等候的靈魂;祂的延遲並非拒絕,也不是缺乏對你之愛的跡象:約翰福音十一章 5 節:「耶穌素來愛拉撒路;」然而,第 6 節:「聽見他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它可能比你預期的更早來到:詩篇九十四篇 18 節:「我正說:『我失了腳』,耶和華啊,那時你的慈愛扶助我。」大衛曾以為一切都完了,幫助再也不會臨到他,就在那時,神拯救了他。
  3. 順服:當污穢的靈試探祂時,神的兒子順服了聖靈。如果你想尋求爭戰的止息,就當像祂那樣,在神面前謙卑、多結果子、忠心地行事。

[1]. 在爭戰中,謙卑的態度是合宜的:彼得前書五章 6 節:「所以,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時候,祂必叫你們升高。」孩子的頑梗會使他的管教加倍。你越順服,十字架的果效就越顯著;無論你是否願意,你都必須被動地順服神。

[2]. 多結果子地行事,否則你會阻礙主的恩慈。祂試煉我們,是為了讓我們多結果子:約翰福音十五章 2 節:「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當杖使我們更聖潔時,它的工作就完成了;那時,安慰的日子就會來到:希伯來書十二章 11 節:「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義帶來平安,包括內在與外在的。這彌補了苦難。那時,神就開始除去它。

[3]. 忠心地對待神,始終抵擋罪與撒但;因為你越向撒但讓步,你就越受他攪擾,你的痛苦也會增加,而非減少。但如果你抵擋他的試探,他就會灰心:以弗所書四章 27 節:「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魔鬼正尋找一扇門進入並佔據你的心,好讓他行使他先前的暴政。如果他得到任何地步,他就會在靈魂中造成可怕的破壞,不僅削弱我們的安慰,也削弱我們的恩典。因此,效法基督在此處的決心與抵抗。但這點值得單獨討論。因此:

教義二:當魔鬼受到徹底且堅決的抵擋時,他就會離開。

正如這裡,當仇敵被擊敗時,他就離開了。因此,聖經中常強調這一點:雅各書四章 7 節:「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如果你抵擋他對惡意、嫉妒與紛爭的暗示,他就會灰心;彼得前書五章 9 節:「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我們絕不可逃跑或向他屈服,而要在所有的試探中堅定且斷然地抵擋他。如果你堅守陣地,撒但就會跌倒。在這場屬靈爭戰中,撒但只有進攻性的武器——狡詐的詭計與火箭,而沒有防禦性的武器;信徒則擁有進攻與防禦的武器,如聖靈的寶劍與信心的盾牌等;因此,我們的安全在於抵擋。

關於這一點,需考慮:

  1. 這必須是何種抵擋。
  2. 勸勉與強化此抵擋的論據。
  3. 哪些恩典使我們能進行這種抵擋。
  4. 關於抵擋的種類。

[1]. 它絕不能是軟弱且冷淡的。一般的恩典或許能進行某種程度的抵擋;自然的亮光會在許多罪惡面前挺身反抗,特別是在起初,在人們尚未因犯罪而喪失自然良知之前;否則,這種抵擋至少是冷淡的。但它必須是熱切且強烈的,如同對抗神與我們靈魂的仇敵。保羅在爭戰中的抵擋伴隨著嚴肅的厭惡與深沉的嘆息:羅馬書七章 19 節:「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第 24 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在明顯的情況下,厭惡與強烈的憤慨就足夠了,「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在其他情況下,則需要強有力的論據與考量,以免當試探者離開後,試探仍揮之不去,就像蠟燭貼在石牆上留下的污漬。當夏娃軟弱且冷淡地說話時,魔鬼以更大的暴力更新了攻擊:創世記三章 3 節:「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關於禁令,她說得熱切,帶著些許不耐煩的怨氣,「不可吃」、「不可摸」,但在懲罰上卻太冷淡,「免得你們死」,而神明明說的是「你們必定死」。軟弱的拒絕等於是一種准許;因此,要以憤慨來輕視撒但的攻擊。儘管狗在吠叫,旅人仍繼續前行。撒但無法忍受輕蔑。在其他時候,要為神強有力地辯論;你的靈魂與永恆的關切正處於危險之中。沒有什麼世俗的關切應當比關乎我們永恆益處與靈魂救恩的事更貼近我們。魔鬼除了想要你的靈魂及其寶貴的享受、良心的平安、永生的盼望之外,還能從你那裡得到什麼?他給予的是什麼?世俗的虛榮。就像商人當買主出價不公時,會憤慨地收起貨物一樣。

[2]. 它必須是對一切罪惡的徹底抵擋,「要擒拿小狐狸」,將「巴比倫的嬰孩摔在磐石上」。小的柴火會點燃大的。魔鬼起初不敢奢望在大事上得勝。起初是「神豈是真說……?」然後是「你們不一定死」。撒但對靈魂的進逼是漸進的,他要求一點點,認為沒什麼大不了。要考慮到,抵擋試探勝過事後清除試探。許多人以為在讓步一點點後就能停下來;但當山頂的石頭開始滾落時,就很難停住,你無法預料自己會滑落多遠。「我只讓步一次,」受欺騙的心說,「我只讓步一點點,以後再也不會了。」魔鬼會帶你走得越來越遠,直到你的良心不再有任何敏銳度。有些人本想只冒險一先令,卻因賭博的魔力而輸掉了一切;同樣,有些人也因犯罪而喪失了所有良心的原則。

[3]. 它不能只是一時的,而必須是持續的;不僅要抵擋第一次攻擊,還要進行長期的圍攻。撒但無法藉由爭論獲得的,他會試圖藉由糾纏來獲得;但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正如他的工具對約瑟所說的,「天天如此,」創世記三十九章 10 節。我們的思想隨著時間的推移會變得更容易與罪妥協。現在我們必須將熱心保持到底。最後才屈服就是失去了爭戰的榮耀。因此,要像基督那樣,將這糾纏不休的求婚者趕走。

  1. 勸勉的論據。

[1]. 因為若沒有你的同意,他無法勝過你。惡人「被魔鬼任意擄去,」(提摩太後書二章 26 節),是因為他們將自己交給了他的試探;就像那個年輕人,箴言七章 22 節:「少年人立刻跟隨她,好像牛往宰殺之地,又像愚昧人帶鎖鏈去受刑罰。」這裡有同意,或者至少沒有強有力的反對。撒但的力量不在於強制的效力,而在於誘惑的吸引力。

[2]. 勝利的甘甜將補償抵擋的艱辛。拒絕試探比屈服於試探要快樂得多;罪中之樂是短暫的,但自我否定的快樂是永恆的。

[3]. 恩典越是受到試煉與操練,就越能證明其真實與誠懇:羅馬書五章 3-5 節:「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知道我們屬於真理,並能在神面前堅定我們的心,是一件令人安慰的事。

[4]. 當恩典抵擋住試煉時,它就得到了加強;就像被狂風搖撼的樹木,其根部鬆動後反而更為茁壯。撒但在你證明對神忠心的試探中是失敗者,而你是獲益者;就像一個人當別人試圖從他手中奪走棍子時,他會握得更緊。

[5]. 我們越抵擋撒但,我們的獎賞就越大:提摩太後書四章 7、8 節:「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戰鬥的危險會增加勝利的喜悅,正如路途的艱險使歸家更為甜蜜。終有一天,現在的戰士將成為征服者:羅馬書十六章 20 節:「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

[6]. 當撒但佔據地步,在看似被趕出後,他會帶著更大的暴力回來,並更加暴虐:馬太福音十二章 45 節:「便去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

[7]. 神的恩典應許給抵擋的人。神保守我們脫離那惡者,但這是藉著我們的警醒與抵擋;祂的大能使其生效。我們必須抵擋罪並保守自己,而神藉著使我們的保守生效來保守我們。

  1. 哪些恩典使我們能進行這種抵擋?我回答:三種基本的恩典——信心、盼望與愛心,屬靈的軍裝即如此呈現: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 8 節:「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

[1]. 強大的信心:彼得前書五章 9 節:「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這總體上是指對永恆的堅定信念,或對來世的深切體悟:當我們以如此強烈的認同相信福音,以至於恆久持守所規定的本分,並將一切押在其中所提供的盼望上時。

[2]. 熱切的愛,源於我們對神虧欠的體悟,使我們以全然樂意的心志去遵行祂的旨意,將我們的行動導向祂的榮耀。「愛情如死之堅強……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雅歌八章 6、7 節。這種愛既不會被賄賂,也不會被恐嚇而離開基督。

[3]. 活潑的盼望,它如此渴望並等候將來的榮耀,以至於今世的事物不能動搖我們,無論是喜樂:彼得前書一章 8 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還是感官的恐懼:羅馬書八章 18 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教義三:那些從重大爭戰中出來的人,通常會以榮耀的方式得到神的拯救。

基督是這方面的典範:「魔鬼離了祂,有天使來伺候祂。」當神在長期的被擄後拯救祂的子民時,祂以榮耀與某種凱旋的方式拯救了他們,正如祂扭轉埃及的被擄:「他們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出埃及記十二章 35、36 節。同樣,在巴比倫被擄時,古列王命令他的臣民,在猶太人居住的地方,為他們的旅程提供一切必需品:以斯拉記一章 4 節:「凡剩下的人,無論寄居何處,那地的人要用金銀、財物、牲畜幫助他,另外也要為耶路撒冷神的殿甘心獻上禮物。」同樣,在個人的例子中:約伯記四十二章 10、11 節:「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約伯的弟兄、姊妹和以前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裡一同吃飯;又論到耶和華所降與他的一切災禍,都為他悲嘆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經文說「耶和華使約伯從苦境轉回」,因為他曾被交在撒但手中,直到主再次使他得自由,那時他所有的朋友都憐憫他,甚至那些先前藐視他的人也救濟他。同樣,以賽亞書六十一章 7 節:「你們必得加倍的酬報,代替所受的羞辱;分中所得的喜樂,必代替所受的凌辱。在境內必得加倍的產業;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他們將獲得廣大且顯著的尊榮,以加倍的尊榮代替羞辱,神將為他們所遭受的一切苦難與損失做出如此的賠償。同樣,在一般的護理中,神在撒但的工具對祂僕人造成一切傷害後,興起安慰者來幫助他們。在屬靈層面上也是如此;因試探而來的悲傷與苦難,在征服與勝利後會得到更豐盛的安慰所補償;神樂意在那些在試煉時刻忠心的子民身上留下特別的恩寵標記。神之所以這樣做:

  1. 是為了向世人展示敬虔的益處,以及在試探時刻緊緊跟隨祂的價值: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56 節:「我所以遵守你的訓詞,是因我守你的訓詞。」詩篇五十八篇 11 節:「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然有施行判斷的神。』」
  2. 是為了抑制我們在患難中的不信任與埋怨。過不了多久,神的兒女就會明白,他們沒有理由與神爭辯,或後悔自己曾陷入患難。因為有時神給予的不僅是安慰,更是榮耀的結局。等候護理絕不會有損失;儘管我們忍受撒但的打擊一陣子,但要堅持住;神或許正在為你預備更大的恩慈:以賽亞書二十五章 9 節:「到那日,人必說:『看哪,這是我們的神;我們素來等候祂,祂必拯救我們。這是耶和華,我們素來等候祂,我們必因祂的救恩歡喜快樂。』」苦難在當時是尖銳的,但結局是榮耀的。

應用:不要總是計算世俗的幸福,將那交託給神,但要像耶穌那樣行,祂在嚴峻的試煉中(希伯來書十二章 2、3 節):「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這確有一個生命的冠冕:雅各書一章 12 節:「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這足以讓基督徒滿足,永恆的獎賞是確定的。在今世,他將在受逼迫的同時得到百倍的賞賜,但在來世必得永生:馬可福音十章 29、30 節:「沒有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教義四:神使用天使的服事來扶持並安慰祂受苦的僕人。

祂對基督如此,對基督的子民亦然。這部分是為了護衛並安慰敬虔之人:詩篇三十四篇7節:「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他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希伯來書一章14節:「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他們的服事雖是隱形的,卻是確實的。這也部分是為了威懾他們的仇敵。大衛曾說:「耶和華揀選了錫安,願意當作自己的居所」(詩六十八16),隨即在17節補充道:「神的車馬盈萬盈千,天使在其中」;這意味著世上沒有任何國度擁有教會與基督國度那樣的防禦,以及那樣強大且眾多的軍隊。神已定意居住在那裡,天使服事他、侍立在他左右;他對錫安那些抵擋福音的仇敵,將展現出不亞於他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所顯出的威嚴。君王在哪裡,他的侍從就在哪裡;同樣地,基督在哪裡,天上的朝臣就駐紮在哪裡。既然基督與他的教會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這些千萬天使便在那裡,隨時準備受他差遣。我們對此服事可以確信不疑。

  1. 他們喜愛福音的傳講與敬虔奧祕的闡釋:彼得前書一章12節:「這些事天使也詳細察看」;以弗所書三章10節:「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
  2. 他們喜愛敬虔之人的聖潔生活,正如他們對一切污穢、卑劣與不敬虔之事感到厭惡。如果義人會因惡人的罪而感到厭煩,正如「羅得那義心,天天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傷痛」(彼後二8),那麼這些聖潔的靈就更是如此,特別是當神崇拜中的一切事宜被混亂處理時: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0節:「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提摩太前書五章21節:「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
  3. 他們與魔鬼爭戰,並在敬虔之人面臨極大危險時保護他們。當魔鬼像狼進入羊群一樣進入神的教會時,他們便抵擋並抗拒牠。因此,聖經說在天上,也就是在教會中,有米迦勒和他的使者同龍和龍的使者爭戰:啟示錄十二章7節:「在天上就有了爭戰。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他的使者去爭戰。」在至高之天是沒有爭戰的。簡言之,天使與信徒在同一位元首基督之下,構成了一個教會;最終,他們將在同一個地方共同生活。

神為何要使用天使的服事?其程度又如何?

  1. 為了向他們彰顯神在救贖人類之工上的偉大與榮耀,使他們對神之愛與智慧的喜悅得以增長。所有聖潔的受造物都以神的任何彰顯為樂,天使更是如此:彼得前書一章12節:「這些事天使也詳細察看」;以弗所書三章11節:「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雖然他們本身並非利害關係人,是旁觀者而非賓客,但他們以神的榮耀為樂,並對失喪之人的救恩懷有親切的愛;為了讓他們能更近距離地觀察這奧祕,神「藉著經常差遣他們侍奉福音的施行,並在受造物所當盡的範圍內提供協助,來滿足他們。他們臨在於我們的聚會中:參見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0節、提摩太前書五章21節。他們看見誰在職分上疏忽,誰阻礙福音的傳講;他們觀察福音的成效,以及它何時產生果效:路加福音十五章7節:「在天上為一個罪人悔改所歡喜的。」他們因此更受激勵去讚美並榮耀神,並謹慎地對待那些信靠他的人中最小的:詩篇九十一篇11-12節:「因他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他們要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2. 為了維持神家中各部分之間的團契與相通。當神將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他使萬物都順服並依賴於同一個元首,即耶穌基督:以弗所書一章10節:「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人藉著得兒子的名分,天使藉著轉變,都被納入基督的家中。現在,這家中的各部分之間存在著某種交流。我們的良善並不及於他們,而是侷限於地上的聖徒,我們應當以他們為樂;然而,他們身為如此卓越榮耀的受造物,其幫助對我們是有益的,但我們被禁止向他們祈求或信靠他們。神確實使用他們處理他子民的事務。他們的幫助並非源於我們對他們的信靠,而是源於他們對神的順服;這體現在挫敗撒但及其工具的企圖,以及基督差遣他們所做的其他服事上。神在雅各的天梯異象中向他顯明了這一點,梯子立在地上,梯頂通到天上——這是神護理的預表,特別是在福音之中及圍繞著福音:約翰福音一章51節:「以後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為要推動福音之工,並促進基督國度在世上的榮耀與利益。大體而言,我們對此可以確信。
  3. 為了保護他的子民免受許多人無法預見的危險與災禍,神使用了「守望者」,正如但以理書四章13、17節所稱呼的那樣,因為他體恤他的子民,並藉由合適的媒介成就萬事。既然天使比我們有更廣闊的預見力,他們便被指派為守護者。他們按照神的旨意行事,防範了許多我們絕無法預見的危險。他們觀察撒但的一切行徑,神使用他們來防止撒但對他子民的突襲,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4. 因為他們是基督門徒之順服與忠心的見證人,只要神允許,他們便無法不協助他們度過爭戰。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四章9節所言:「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界、天使和世人觀看。」既然天使是他們爭戰與受苦的見證人,他們便無法不向神報告:馬太福音十八章10節:「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神指派為他們守護者的天使,不斷地往返於神榮耀的同在之中。既然他們在神的恩寵中地位如此崇高,且能不斷進前將他們的請求與申訴告知神,他們絕不會對同作僕人的弟兄保持沉默,好讓試煉減輕,或使他們獲得足夠的恩典。
  5. 他們不僅抵擋傷害,我們還藉著他們的服事領受了許多祝福與恩惠。正如耶和華的使者將彼得從監獄中救出:使徒行傳十二章7節:「忽然,有主的一個使者站在旁邊,屋裡有光照耀,天使拍彼得的肋旁,拍醒了他,說:『快快起來!』就那鐵鍊從他手上脫落下來」等等。但他並未感謝天使,而是感謝神;11節:「我現在真知道主差遣他的使者,救我脫離希律的手」等等。他將感謝歸給神,而非受造物。天使給予我們許多恩惠;我們對他們唯一的感謝,就是不因我們對神的罪而冒犯他們;除此之外,他們不期待任何回報。
  6. 他們最後的職分是在死亡與審判之時。在死亡時,將我們的靈魂帶到基督那裡:路加福音十六章22節:「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好讓我們在天上享受安息。在末日,他們將從世界各地聚集基督所救贖之人的身體,即便這些身體已化為塵土,並與他人的塵土混雜,他們仍會將其聚集,好讓每一位聖徒都能重獲自己的身體,並在其中順服與榮耀神: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1節:「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也就是說,從世界的各個角落,好讓他們的靈魂回到他們舊日所愛慕的居所,然後身體與靈魂一同永遠與主同在。

應用:當世上的權勢與執政者與神子民為敵時,考慮到侍奉基督的權勢與執政者,這對教會與神的子民而言是極大的安慰。我們侍奉的主,擁有統管聖天使的權柄,能隨己意差遣他們;在他子民最黑暗的境遇中,他們能感受到這份益處。正如耶和華的使者在可怕的風暴中向保羅顯現:使徒行傳二十七章23-24節:「我所屬所侍奉的神,他的使者昨夜站在我旁邊,說:『保羅,不要害怕!』」等等。基督在受難時也是如此:路加福音二十二章43節:「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同樣地,面對撒但,善天使隨時準備安慰我們,正如惡天使隨時準備攪擾與試探我們。因此,讓我們仰望神,是他在指引他們前來幫助與安慰我們。

教義五:如果神挪去我們平常的幫助,他能以超然的方式供應我們,正如他藉著天使的服事供應基督的飢餓。因此,只要神的大能未竭,就絕無絕望的餘地。我們不可像他們那樣,將以色列的聖者限制在我們的方法與手段之中:詩篇七十八篇41節:「他們再三試探神,惹動以色列的聖者。」

(四)因為建立在聖潔之上的愛,是最為持久、恆久的。惡人之間存在著一種同盟,正如酒徒與酒徒、強盜與強盜之間那樣:箴言一章14節:「你當在我們中間投分,我們大家共用一個錢囊。」又或者當世人聯合起來,抵擋基督在世上的真理與利益時,亦是如此;正如基巴、亞捫與亞瑪力人結盟抵擋神的百姓,他們雖在利益上各懷鬼胎,卻在仇恨上合而為一;正如法利賽人與希律黨人串通一氣試探基督;又如希律與彼拉多,儘管平日並非摯友,卻為了戲弄基督而達成共識。正如奧古斯丁(Austin)所言,這是「反對合一的合一」(unitas contra unitatem),或是一種「罪惡的結社」(consortium factionis)。然而,這種友誼很快就會瓦解,因為這些人雖然在惡事上達成一致,卻各有各的私慾與利益;此外,作惡的夥伴往往會喚起彼此的罪咎感;他們的存在本身,就在提醒彼此過去的罪惡,從而責備對方的良心;罪雖然在犯的時候甘甜,但在回憶時卻是可憎且苦澀的。

再者,有一種建立在天然的愉悅與利益之上的世俗友誼。誠然,人們有自由選擇自己的交友圈,正如他們的利益與職業導向所引領的那樣。這或許可以成為一種貿易或世俗往來的社會關係,但它絕非真正且恰當的友誼,因為財富是如此脆弱且易逝,永遠無法成為心靈與思想的堅固紐帶:箴言十四章20節:「貧窮人連鄰舍也恨他,富足人朋友最多」;箴言十九章6節:「好施散的,有人求他的恩情;愛送禮的人,人都為他的朋友。貧窮人弟兄都恨他」等等。這種建立在財富之上的友誼,既是流動的,也是卑劣且齷齪的,因為它關乎的是資產而非靈魂。

那麼,建立在美德與恩典之上,被稱為「聖靈所賜的合一」(弗四3)的宗教友誼,才是最堅固的紐帶。罪惡的結社很快就會瓦解,那些不敬虔的人,儘管表面上看似團結,卻可能因一句逆耳之言而反目破裂;而僅建立在愉悅與利益之上的世俗友誼,則立足於脆弱的根基之上。誠然,良善與聖潔之人,絕不像邪惡與屬肉體之人那樣善變。此外,那建立在誠實與敬虔之上的友誼,是「本質上的友誼」(amicitia per se),而另一種則是「偶然的友誼」(amicitia per accidens)。前者源於靈魂的本質與精神的契合,我們所追求的良善可以被共同擁有而無須嫉妒;朋友們之間不會互相排擠與侵犯。再者,有一種美德友誼,由思想的和諧或共同研究的契合所組成。這比為了貿易與世俗利益而結成的社會關係更為高尚,也更接近真正的友誼;但即便如此,這種友誼依然不夠持久,因為最終它必會被死亡所切斷;然而,敬虔之人卻是永恆的同伴。此外,自私與嫉妒更容易侵蝕其他類型的友誼;但敬虔之人,若他們忠於屬靈友誼的法則,便會像尋求自己的益處一樣尋求對方的益處,並像為自己的恩典歡喜一樣,為對方的恩典歡喜。

(三)雖然我們對所有敬畏神的人都負有這種宗教友誼的義務,但我們仍可選擇少數幾人作為親密的屬靈慰藉。我們在某些方面對所有敬畏神的人都負有此義務,並必須對他們施行普遍的友誼行為:使徒行傳四章32節:「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基督徒的愛被稱為「聯絡全德的」(Col. iii. 14),因為它是將聖潔的基督徒團體(即教會)連結在一起並予以保存的紐帶;否則,就像一把散開的掃帚,他們將會分崩離析。然而,這並不妨礙我們選擇少數人作為親密夥伴。基督為了人類生活的許多便利而捨己,卻不願過沒有特別朋友的生活,祂也樂於享受這種美德的慰藉;在大衛與約拿單身上,我們看到了實例:撒母耳記上十八章1節:「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深相契合。」誠然,太多人無法對我們履行親密友誼的行為,我們也無法對他們履行。愛若像河流分散到多條渠道,必然會變得淺薄而軟弱;因此,我們選擇的朋友必須是少數:古老的規則是「二三良友」(inter binos et bonos),儘管不必如此嚴格限制。

(四)在選擇這少數朋友時,我們必須謹慎。(1)選擇那些與我們親近、我們能與之頻繁且熟悉地交談,並彼此交換一切愛之職分的人:箴言十八章24節:「濫交朋友的,自取敗壞;但有一朋友比弟兄更親密。」血緣與姻親關係,並不如這種友誼的紐帶那樣親近。(2)不僅要親近,更要選擇那些聖潔、謹慎且良善的人:箴言十三章20節:「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3)選擇那些最可能忠誠的人:約伯記六章15-16節:「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在冬天水少時,這些溪流或許還有水,但在夏天那些乾旱之地,當人們極需水時,它們卻乾涸了。許多人看似是偉大的朋友,提高了我們的期望;但在我們需要與困境中,卻將我們拋棄。約伯說:「你們見我受驚恐,就懼怕,彷彿我會成為你們的負擔。」最親愛的朋友也可能讓我們失望;他們的愛缺乏內在的原則;它是一條冬天的溪流,而非湧流的泉源。因此,既然人心如此詭詐,不僅詭詐,而且即便當下真誠,也極易改變;且這又是人類生活中如此重要的利益,在知心朋友身上遭受失望的煩惱是如此痛苦,並使我們陷入許多自然與屬靈的困境;因為所羅門告訴我們,箴言二十五章19節:「患難時倚靠不忠誠的人,好像破壞的牙,腳骨脫節。」當我們想用壞牙咀嚼,或用脫節的腳行走時,我們便會陷入劇烈的疼痛與折磨;因此,我們應當來到神面前,祈求祂指引我們選擇親密的朋友。大衛悲傷地感嘆朋友帶來的失望:詩篇五十五篇12-15節:「原來不是仇敵辱罵我,若是仇敵,還可忍耐;也不是恨我的人向我狂大,若是恨我的人,我就必躲避他;不料是你,與我平等,與我同儕,是我知己的朋友。」一個詭詐的朋友可能成為最大的敵人,當他們濫用信任與我們之間的親密關係時,我們對其忘恩負義的憤慨,遠甚於對他人傷害的憤慨。公開的敵人所能做的最壞的事,也不如公開的朋友之背叛那樣令人痛苦。這更刺痛人心,且更難以避免;因此,我們對那些最熟悉、最自由交往,視如靈魂與生命般去愛的人,自然期望得到同樣堅定與真誠的友誼。因此,我們務必祈求神,使我們能有一位敬虔智慧的人,在所有心靈或良心的問題上都能坦誠相待,能向其敞開心扉,並在事奉神的事上得到堅固。這對我們的滿足與幸福至關重要,因此,我們不可在選擇上受騙。讓我們來到那位洞察人心的神面前,神在這件事上有極大的主權:詩篇八十八篇8節:「你把我所認識的隔在遠處,使我進入他們可憎之處。」藉著神的護理,他們離開了他,彷彿他是個令人恐懼的人。又如第9節:「你把我所愛的朋友隔在遠處,使我所認識的人進入黑暗裡。」他承認這是神的護理。

(五)當朋友選定後,必須忠實地履行友誼的職責,無論是在勸告還是在責備上;因為敬虔之人運用這種友誼,主要是為了屬靈的目的。

(1)在勸告方面,因為所羅門告訴我們,箴言二十七章9節:「膏油與香料使人心喜悅;朋友誠實的勸教也是如此甘美。」正如甜美的香氣令人振奮,被一位忠實的朋友在良善的決心中給予支持,或在通往天國的道路上得到指引與引導,是非常令人振奮與安慰的。我們讀到撒母耳記上二十三章16-17節,約拿單起來往大衛那裡去,使他倚靠神堅固手。相反地,屬肉體的朋友卻是最大的禍害,他們在惡事上堅固我們;我們在撒母耳記下十三章3-4節中看到一個例子:「暗嫩有一個朋友,名叫約拿達,是個狡猾的人;」他給暗嫩出主意,教他如何強暴自己的妹妹,以滿足他亂倫的私慾。這樣的朋友,實際上是我們最大的敵人。他對暗嫩的罪惡是朋友,對他的位格與靈魂卻是敵人;然而,一位真正的朋友,其友誼建立在敬虔之上,必會藉著有益的勸誡與責備,成為我們罪惡的敵人,並成為我們靈魂得救的朋友。

(2)責備:這也是友誼的一部分:箴言二十七章6節:「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忠實朋友的傷痕,比仇敵的親嘴更為真誠,後來人們也會如此解讀:箴言二十八章23節:「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為此,我們必須信靠神,儘管當下我們可能會令朋友不悅。正如利未記十九章17節:「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責備他,是對他靈魂的仁慈。總之,神聖的友誼必須用於造就:羅馬書一章11-12節:「因為我切切地想見你們,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可以堅固;這樣,我在你們中間,因你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六)在盡了最大的努力之後,你必須記住,我們的朋友不過是外在的幫助,神可以隨祂的旨意延續或撤回;而我們主要的幫助、安慰與勸告,皆來自於神。基督也是如此:約翰福音十六章32節:「看哪,時候將到,且是已經到了,你們要分散,各歸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獨自一人;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基督被門徒離棄,卻沒有被父離棄。保羅也是如此,提摩太後書一章16節:「我初次申訴,沒有人前來幫助,竟都離棄我」;詩篇四十一篇9節:「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那些曾熟悉你靈魂隱秘的人,不僅可能對你變得疏遠,還可能出賣你;因此,不要過分高估任何地上的朋友。人終究是人,好讓神成為神,成為祂百姓的一切;當我們被世人離棄時,我們必須學習信靠神,祂永不失敗,無論誰失敗了:詩篇二十七篇10節:「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篇一百四十二篇4-5節:「我向右觀看,無人認識我;我無處避難,也沒有人眷顧我。耶和華啊,我曾向你哀求。我說:你是我的避難所,在活人之地,你是我的福分。」我們被撇下孤單,是為了讓神來幫助我們。所有世俗朋友的缺陷,向我們顯明了神更多的良善。

  1. 預備性的行動:祂上山去禱告,正禱告的時候,祂就變了形像。

[1.] 祂禱告這件事教導我們,要藉著禱告使我們的一切行動成聖。除非我們將事務交託給神,否則我們不能說自己是在求神賜福;無論我們對祝福有多大的確據,我們仍必須禱告:耶利米書二十九章10-12節:「耶和華如此說: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歸回此地……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以西結書三十六章37節:「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我也要為這事向他們求問,給他們成就。」因此,我們應當每日實踐這項職責,不可將其視為可有可無的工作。如果基督,那位就其神性而言與神同等的,尚且如此,我們當然更應當經常來到祂面前,在這種神聖崇拜的行動中俯伏。基督對萬有擁有權利與名分,一切皆是祂所當得的,然而祂卻在禱告上花費甚多。我們怎敢在沒有祂的許可、勸告與祝福的情況下,就去處理任何事務;又怎敢在沒有藉著禱告祈求的情況下,就僭取祂的任何祝福呢?

[2.] 正禱告的時候,祂就變了形像,路加福音九章29節;這教導我們兩件事:

(1)我們在禱告中能從神那裡得到最高的交通,因為那時基督的形貌改變了。藉著禱告,靈魂能與神進行盡可能親密的交談,同時,藉著這項職責,神也與我們進行最親密的交談。在我們對神的禱告中,我們經歷了聖靈的運作:羅馬書八章26節:「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猶大書20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裡禱告」;而在神應允我們的禱告中,我們經歷了聖靈的安慰,以及祂秘密賜給百姓的那些屬靈慰藉。哈拿禱告之後,就去吃飯,臉上再不帶愁容了,撒母耳記上一章18節。在禱告中,我們發出聖靈的嘆息;在應允中,神賜下聖靈的喜樂:詩篇三十四篇5節:「凡仰望他的,便有光榮;他們的臉必不蒙羞。」

(2)我們禱告時,應當使心靈被提升、被舉向神,並在某種程度上變得像神。當基督向神禱告時,祂分享了神的榮耀,正如摩西在山上與神交談時,他的臉面發光一樣,出埃及記三十四章29-30節。這是超凡的;但毫無疑問,我們與神交談得越頻繁,我們就應當變得越聖潔、越屬天,在靈性上越像祂,在靈性上被改變成主的榮耀;如果我們在禱告中恆切且真誠,我們確實會如此。如果我們與神有交通,就會產生某種對神的同化。

應用:這責備了我們那些遲鈍、軟弱、麻木的靈魂。禱告中沒有生命,沒有將心靈提升到神與天國的努力;我們的禱告要麼是形式化的、草率的(雅五16,ἐνεργουμένη),要麼是教條式的,重於教導而非警醒。我們輕易地對待職責,但我們本應藉著禱告獲得生命。這項職責不是為了告知理性,而是為了提升情感,使它們燃燒起來;否則,我們就滿足於枯燥的敘述,而沒有將心靈提升到看見神與天國的地步;或者很少讚美與崇拜神的卓越。

五、正如我們必須在每日恆切的禱告中,對這些日常所需的恩典展現出嚴肅與真誠;同樣地,當面臨重大事務、爭戰或試探時,也有特殊的時刻,在這些時刻中,我們的心思意念必須比平時更為高昂、更受激勵。基督並非在每一次禱告中都顯現變像;我們讀到主耶穌在極度痛苦時,祂的禱告比平時更加懇切(路加福音二十二章44節)。在重大的場合中,正如聖徒的需要更為迫切,他們禱告的行動也更為懇切。在這些關鍵時刻,許多基督徒完全沉浸在對神的思念中,因著對神崇高的愛,以及對自身所需屬靈福分的渴慕,以至於他們超越了自我,彷彿被提至天上,沉浸在對神的讚嘆與喜樂之中。

【應用】

用途:責備我們軟弱、懈怠且麻木的祈求。我們的禱告毫無生命,心靈沒有向神與天國升騰,沒有愛的火焰,沒有因信心的異象與看見而產生的靈魂超脫,也沒有對神聖潔而熱切的渴慕,或在祂裡面獲得屬靈的慰藉與喜樂。

理由:

  1. 我們禱告得過於草率,將禱告視為一種例行公事,僅僅是為了應付門面;我們早晚帶著幾句冰冷的敬虔話語來到神面前,以致於「神在我們口中,卻遠離我們的心」(耶利米書十二章2節)。噢,務要謹慎!沒有什麼比敷衍了事的禱告更能滋生輕慢與剛硬的心。聖經的原則是:「在禱告上恆切」(羅馬書十二章12節)。經上論到聖徒時說,他們「晝夜切切地事奉神」(使徒行傳二十六章7節),好讓他們能以全人全力的聯合事奉,達到那蒙福的盼望。
  2. 我們的禱告往往偏向教義與教導,而非充滿情感與熱忱。我們透過其他職責獲得亮光,但應當透過禱告獲得生命。這項職責的目的不在於增進判斷力,而在於激發情感,使之成為燃燒的火焰。其他職責是餵養性的,但禱告是消耗性的,是靈魂向神湧流的過程:「我的心緊緊跟隨你」(詩篇六十三篇8節)。若心靈能在神面前如實地運作,並對祂懷有懇切的渴慕,那麼一個人聽道兩小時,遠不如禱告半小時來得有益。聖經中的禱告全是懇求或頌讚;其中並無對教義與教導的離題論述。
  3. 我們若非在哀悼罪惡,就是將時間花在認罪上(這在適當的時候自有其用途),卻很少讚美或崇拜神的卓越,以及祂在耶穌基督裡救贖我們那奇妙的愛之奧祕。然而經上說:「你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詩篇二十二篇3節)。這些事最能擄獲人心,使人在默想我們所呼求的那位榮耀之神時,心靈得著提升;並使我們充滿愛的狂喜,好讓我們在聖潔、智慧與良善上,更像那聖潔、智慧與良善的神。
  4. 我們以為乾癟的敘述就足夠了;也就是說,我們認為僅憑人類的精神,或單純記憶與構思的產物,就是一場充分的禱告,卻沒有在其中運用信心、盼望或愛心,也沒有那些作為禱告生命的屬靈與屬天渴慕:「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願,你早已聽見;你必預備他們的心,也必側耳聽他們的祈求」(詩篇十篇17節)。謙卑祈求的熱切是神自己的恩賜,祂絕不會拒絕或藐視那些藉由祂自己的靈與旨意,直接帶到祂面前的祈求。

但如果我沒有那些強烈而懇切的渴慕該怎麼辦?我回答:即便如此,也不要遠離禱告,因為: [1.] 好的渴慕必須向神祈求,因為經上說,祂預備人心。 [2.] 我們現有的渴慕必須表達出來,這是增加渴慕並激勵我們的方法。一顆真誠、願以最好的一切事奉神的心,在職責中獲得的遠比預期的多,並且透過禱告,能獲得更多禱告的熱忱與火熱:正如鐘聲可能需要很久才能敲響,但一旦響起,就不會像起初那樣雜亂。 [3.] 我們那冰冷的情感會因疏於使用與背離神而枯萎;因此,要到祂面前去,使你的心溫暖起來。

  1. 關於第二個考量。若祂為這變像禱告,請觀察:

神常在祂子民禱告的當下就應允他們:以賽亞書五十八章9節:「那時你求告,耶和華必應允;你呼求,他必說:我在這裡。」這一直是神對待禱告者的方式:亞伯(創世記四章4節),「神看中了」;原文是「使他的祭物著火」。但以理禱告時,他說(但以理書九章21節):「我正禱告的時候,加百列奉差遣來到我這裡」;他說:「你初懇求的時候,就發出命令。」當許多門徒聚集禱告時,神差遣彼得去見他們(使徒行傳十二章12、13節)。當哥尼流在禱告時,「在申初」,也就是禱告的時刻,「他看見異象,有神的使者進來」(使徒行傳十章3-9節)。當彼得上房頂禱告時,他領受了天上的異象。保羅禱告時,亞拿尼亞被差遣去見他:使徒行傳九章11節,「看哪,他正禱告」;於是神眷顧他。同樣,使徒行傳四章31節,「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神喜悅尊榮祂自己的典章,並獎賞那在等候神之道上頻繁且恆切的靈魂,這應當鼓勵我們在這一事工上更加頻繁與嚴肅。你將會看到,在禱告的當下,神如何(1)轉移審判;(2)賜下憐憫與恩惠。

[1.] 祂曾阻止審判:詩篇九十九篇6-8節,「在祭司中有摩西和亞倫,在求告他名的人中有撒母耳。他們求告耶和華,他就應允他們。他在雲柱中對他們說話;他們遵守他的法度和他所賜給他們的律例。耶和華我們的神啊,你應允了他們;你是赦免他們的神,卻按著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詩篇作者在此處的用意,是透過那些以禱告著稱的聖徒之卓越事例,展示他們如何在審判開始執行時將其阻止。摩西禱告後,神在金牛犢事件後平息了怒氣;因為經上說,出埃及記三十二章11節,「摩西便懇求耶和華他的神」;14節,「耶和華後悔,不把所說的禍降與他的百姓。」第二,亞倫為百姓贖罪,瘟疫因此止住:民數記十六章46節,「快拿香爐,因為忿怒已經發作」;48節,瘟疫隨即止住。撒母耳禱告後,非利士人在入侵以色列時被擊潰(撒母耳記上七章5節,參照9、10節)。神喜悅與這些人中的每一位像朋友一樣交談。神喜悅將這樣的尊榮賜給祂這些忠心的僕人;當百姓惹動神,而神的忿怒因他們滔天的罪惡發作時,他們的禱告竟如此有效,以至於能轉移瘟疫並獲得赦免。

[2.] 同樣,禱告在獲得祝福上也大有能力:以利亞(雅各書五章17、18節),雖然「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卻能隨己意關閉或開啟天門;列王紀上十八章42、45節,以利亞一進入懇求的熱切姿態,雨就降下了。成功往往在禱告尚未結束時就已臨到,祝福在懇求尚未完結時就已獲得。以撒出去遇見神,為了默想或禱告,他遠遠看見了利百加。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4節,「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因此,噢,我們切不可對神懷有剛硬的想法,彷彿祂不顧念我們的祈求,彷彿禱告是徒勞無功的。

二、我現在要進入變像本身,正如這裡所提出與解釋的。

教義:基督中保職分與向世人顯現的一個必要且莊嚴的行動,就是祂在合格的見證人面前變像。 這是一個莊嚴的行動,是基督向世人顯現的一部分,因為我們在此有相關記載;這也是必要的,因為基督不做徒勞之事。這裡有合格的見證人,即三位具有卓越聖潔的人,在他們面前發生了這一切,他們是祂威嚴的目擊者,也是從天上聽見神諭或從極大榮光中發出聲音的耳聞者。

我將闡述: 第一,這次變像的本質。 第二,變像的目的。

第一,這次變像的本質。這是祂身體外觀與性質上的一種榮耀改變,而非本質上的改變。這並非在基督身體的基本形式與本質上所做的更動,而只是外在形式改變了,比平時顯得更充滿榮耀與威嚴。

有兩件事需要處理:

  1. 它與祂在世上行走時的身體有何不同。
  2. 這種改變與祂現在榮耀中的身體狀態有何不同。
  3. 變像後的身體與祂平時與人交往時的身體有何不同。雖然神性的豐盛一直居住在祂裡面,但祂身體的狀態被安置在最適合人類交往的體面之中;正如太陽在陰雨天不被看見,但現在,為了顯明祂的神性,祂以活力與力量迸發出來。

[1.] 這並非身體本質的改變或更動,彷彿變成了屬靈的實體。不;它仍然是一個真實、會朽壞的人類身體,具有與之前相同的性質與屬性,只是變得明亮而榮耀。 [2.] 既然身體的本質沒有改變,自然的形狀與特徵也沒有改變,否則怎能認出那是基督呢?形狀與特徵是一樣的,只是賦予了它們一種嶄新而奇妙的光輝。 [3.] 這種嶄新而奇妙的光輝並非僅僅在想像與外觀上,而是真實且可感知的。如果僅僅是在想像、展示與外觀上,那基督就會像那些以虛假外觀迷惑觀者眼睛的騙子,如同魔術師或那些模仿神聖榮耀的猿猴;例如我們在使徒行傳十二章21-23節讀到的希律亞基帕,他穿著皇家裝束發表演說,眾人喊著說:「這是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約瑟夫告訴我們當時的情形,他坐在陽光下,穿著閃閃發光的銀絲長袍,當陽光照在上面時,百姓稱他為「超越凡人者」。不;這不是虛幻的呈現,而是神聖榮耀在基督身體上的真實印記。 [4.] 雖然這主要顯現在臉上,作為身體最顯著的部分,經文說祂的臉面明亮如日頭,但祂身體的其他部分或多或少也披上了威嚴與榮耀,光輝也由此延伸至祂的衣裳。

  1. 變像後的身體與祂榮耀後的身體有何不同。這一點也必須說明,因為基督透過變像,並未進入榮耀狀態的豐滿,而只是給予了它的一瞥與相似之處。這兩種狀態在一般性質上是一致的,但基督榮耀後的身體被賦予了一些當時所沒有的明亮、榮耀與威嚴。其區別在於:

[1.] 部分在於程度與衡量;基督榮耀後身體的明亮與威嚴更為巨大且完美。這裡是一種呈現,一些描繪,而非祂天上榮耀的完全展示。 [2.] 部分在於持續與永久性。這種改變並非永恆的,而只是持續了短暫的時間,因為在他們下山之前就停止了。 [3.] 這種榮耀的主體或座落處不同,基督當時的身體是會朽壞且會死的,但現在是不朽且不死的。如果基督的身體當時就是不朽且不受苦的,那麼基督就無法死亡。 [4.] 這裡有衣裳,而榮耀後的身體將不會有其他衣裳,只有天上的不朽與榮耀之袍。基督將以光為衣,如同穿上外袍。

第二,變像的目的。透過這次變像,神要顯明:

  1. 基督是什麼。
  2. 祂將會是什麼;以及,
  3. 我們將會是什麼。
  4. 基督是什麼。祂位格與職分的尊嚴。祂是永恆的神之子,是新約的中保;是神要為祂百姓興起的偉大先知。

[1.] 祂位格的尊嚴被看見了,因為變像乃是神聖榮耀的一道光芒。這並非對基督增加祂之前所沒有的榮耀,而是顯明祂所擁有的榮耀,儘管這榮耀隱藏在我們肉身的幔子之下;因為神性的豐盛有形有體地居住在祂裡面(歌羅西書二章9節),「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一章14節)。但彼得後書一章17節說,祂從神那裡領受了同樣的尊榮與榮耀。這是以中保的身分論到祂;道成肉身的神之子的榮耀,為了我們的緣故被如此遮蔽,以至於祂需要這個莊嚴的行動來向世人呈現祂。 [2.] 祂的職分:教會偉大的先知,「你們要聽他」。比摩西更偉大的先知。摩西看見神的臉,但祂是在神的懷中。摩西的臉發光,但不像基督那樣,因為摩西的臉可以被幔子遮住;基督的光輝穿透祂的衣裳。摩西的光輝是令人恐懼的;基督的光輝是令人安慰的,使徒們不願失去那景象。

  1. 顯明基督將會是什麼;因為這是一個保證,預示祂將帶著何等榮耀降臨在祂的國度中(馬太福音十六章27節):這預表了祂第二次降臨的榮耀。因此,為了堅固他們的信心,基督願意給門徒一瞥祂的榮耀;祂知道他們會因祂十字架的羞辱而受到嚴重的打擊與動搖。但這一切與我們有何干?我們看不見祂的榮耀。

[1.] 一旦發生且得到充分證實的事,就不需要重複;但我們擁有一個榮耀的元首與領袖,這對我們是極大的滿足;當我們為祂受苦時,我們不必為我們的苦難感到羞恥。使徒們不僅為他們,也為我們強調這一點。 [2.] 那居住在不可靠近之光中的主,若直接向我們顯現,我們在必死的身體中將會毀滅。感謝神,祂選擇了合適的媒介向我們啟示祂自己,使我們能藉著話語的職事與其他典章,在鏡子裡看見主的榮光(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以色列人深知他們無法忍受那位彷彿是太陽、是光、是火的神:出埃及記二十章18、19節,「求你不要讓神對我們說話,免得我們死。」以利亞在神向他顯現時,用外衣蒙上臉(列王紀上十九章13節);當基督從天上向保羅顯現時,他戰兢驚恐,且三天不能看見,正如你在使徒行傳九章9節所見。使徒親自看見祂是有特殊原因的。 [3.] 當我們適合時,我們將看見這榮耀: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示巴女王長途跋涉去觀看所羅門的榮耀,那不過是暫時、易逝且屬地的榮耀。如今,基督在天上的身體榮耀是何等超越;我們將在永恆中看見這榮耀。

  1. 顯明我們將會是什麼;因為基督是樣式。

[1.] 它顯示了我們擁有榮耀身體的可能性。當神樂意釋放並傳遞祂的榮耀時,祂有能力裝飾並美化我們屬地且晦暗的身體。人的身體在構成上混合了大量的泥土,是黑暗且晦暗的。如今,神能使這團泥土像星辰或太陽一樣明亮:腓立比書三章21節,「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我們容易說,這怎麼可能?如果我們考慮到神無限且絕對的大能,以及基督的這個事例,這將使它在你的思想中更易於協調,這個艱難的論點對你的信心而言將更容易消化。 [2.] 不僅是可能性,還有確定性;因為基督取了我們的身體,不僅是為了受苦,也是為了榮耀,好讓祂在其中成為我們的實例與樣式。因為如果頭是榮耀的,肢體也必如此。無論神的子民在這個世界上看起來多麼卑微,在來世他們都將奇妙地榮耀:馬太福音十三章43節,「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裡,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同樣,歌羅西書三章3、4節,「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他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他一同顯現在榮耀裡」;約翰一書三章2節,「他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真體」;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10節,「基督要在聖徒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所有這些經文都顯示我們將分享這榮耀。 [3.] 方式。榮耀化並不消除身體的本質與自然屬性,因為有榮耀的變像,但沒有廢除基督身體的本質;變像前後是同一個基督的身體。榮耀使我們脫離自然的軟弱,但並不剝奪我們的自然屬性。基督在祂自己的身體中展示了祂能或將要在我們身體中成就的事:同樣的身體,只是裝飾不同。正如約伯記十九章26、27節,「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3節,「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用途1. 要被轉化,好使你們能被變像:「心意更新而變化」(羅馬書十二章2節)。改變必須始於靈魂(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並由此傳遞給身體。恩典的光澤為榮耀的輝煌鋪路:箴言四章18節,「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惡人的道是日益增長的黑暗——無知、罪惡、外面的黑暗。

  1. 甘願在世上像基督一樣受責備、羞辱與忽視,好使你們在榮耀中像祂。背負基督的羞辱:希伯來書十三章13節,「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希伯來書十一章26節,「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將其置於一切屬世榮譽之上:使徒行傳五章41節,「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撒母耳記下六章22節,「我也必在自己眼中顯為卑賤。」你們的主是榮耀的主,祂能將榮耀加在你們身上。
  2. 使我們的心脫離一切人類與屬世的榮耀。輝煌的房屋與天上的宮殿相比算什麼?華麗的衣裳與不朽的長袍相比算什麼?基督的榮耀應當熄滅那些在世上閃爍的小星的光芒,正如太陽熄滅火光。我們有更高尚的事要掛念;老鷹不該去捕捉蒼蠅,君王也不該擁抱垃圾堆。
  3. 既然這榮耀是為了身體,就不要糟蹋身體,使其成為罪的工具: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4節,「要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不要為了滿足身體而得罪神,正如羅馬書十四章13節所說,「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不要吝惜身體去事奉神:使徒行傳二十六章7節,「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著。王啊,我被猶太人控告,就是因這指望」;哥林多後書七章1節,「我們既有這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其次,他們顯現在榮耀中,也就是以肉身的形狀顯現,正如基督的身體一樣,散發著光輝與榮耀,僅在程度與比例上有所區別,好讓主與祂的僕人之間有所差異。至於他們究竟是為了當下的目的而形成並披戴了暫時的身體(用完即如衣裳般脫去),還是以他們原本真實的身體顯現,解經家們在此事上常有爭論。他們以身體顯現是確定的,因為聖經將身體的行為與屬性歸於他們,例如他們與基督交談,以及被使徒們看見;因為靈體是無法被看見的。若是以身體顯現,為何不能是他們自己的身體呢?對主而言,使他們以自己的身體顯現,與為了這項特殊的任務而披戴一個身體,同樣容易;且門徒們認出他們是摩西與以利亞,並非透過外在的容貌——因為門徒們從未見過他們本人——而是透過某種內在的啟示,或是基督的話語,又或是摩西與以利亞自己的話語。但無論透過何種方式,可以確定的是,門徒們確實認出了他們,並認定他們就是摩西與以利亞;因此,無論就靈魂還是身體而言,他們確實就是摩西與以利亞。被准許參與這場變像的使徒們,絕不會被虛假的顯現所欺騙,因為他們被准許參與,是為了在基督的人性與職分之真理上得到堅固,好讓他們能藉由所見的去堅固他人。如果他們在榮耀中所見的顯現並非摩西與以利亞的身體,而僅是披戴了其他的身體,這將會如何削弱他們的見證!關於以利亞,此事並無困難,因為他未見死亡,而是靈魂與身體一同被接升天,為何他要脫去自己的身體,而為了在此場合服事基督,又去披戴另一個身體呢?他從天上的福樂來到他泊山,有充分的理由;但卻沒有理由要他放下自己原本的身體。對於蒙福的屬天受造物而言,能服事救主的榮耀並非損失或麻煩,反而是榮幸,即便這意味著要從彼岸來到此世。但關於摩西,情況則較為可疑。我們讀到他死在尼波山,他的身體被神埋葬在摩押平原,以致直到今日,無人知道他的墳墓(申命記三十四章5、6節)。有些人認為,他的身體藉由神超凡的大能免於腐朽,好讓他能在這時刻重新取回。猶太人說,神以親吻將摩西的靈魂從身體中吸出,隨後又將其歸還,因此他活在不朽之中;然而,若有人想在猶太拉比的著作中尋求神學,比起任何純正的教義,他會更快找到荒謬的傳說。對我們而言,只需知道他確實死了並被埋葬,他的身體如我們的身體一樣化為塵土,而如今,為了這特殊的場合,他從塵土中被喚醒;至於此後,他的身體是再次歸於塵土,還是被帶回天上,這不是我們所能斷定的:根據基督教信仰的類比,兩者皆有可能。如果他的身體再次歸於腐朽,那麼它能為了這特殊的用途而被喚醒,無疑是一種極大的榮耀:我說,能看見自己所有的預言都在基督身上應驗,對這些先知而言是極大的喜樂。如果我們說它進入了榮耀,那麼若神願意給予他這項特殊的特權,讓他能在末日之前就從死裡復活,並在靈魂與身體上享受福樂,又有何不妥呢?神將此特權賜給了以諾與以利亞,以及在基督死後從墳墓中出來的那些聖徒(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3節):大收割是在末日,但在此之前已有初熟的果子。

其次,他們與我們救主的對談:馬太說他們「與祂說話」;路加說他們「談論祂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全的事」。他們是與基督談話,而非與使徒談話。這裡有顯現給使徒看,但使徒與這些榮耀的聖徒之間並無交談與往來。已得榮耀的聖徒已不在活人交流的範疇內;甚至,他們是否聽見了對基督所說的話,這本身就是個問題;但這點將在下一節討論。

在此觀察三件事:

  1. 他們所談論關於基督的死。
  2. 描述祂死亡的概念:即「去世」(Exodus)。
  3. 經歷此事的必要性,體現在「成全」(accomplish)一詞中,即「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全的事」。
  4. 他們所談論的內容,若非聖經告訴我們,無人能預知,而福音書作者路加告訴我們,那是關於祂的死。選擇這個主題的原因:

[1.] 因為這事迫在眉睫。在此之後,下一項莊嚴的中保行動就是祂的死亡與血腥受難。祂在山上變像後,便下山前往耶路撒冷受難。 [2.] 這對使徒而言是個冒犯,他們無法接受主竟會死:馬太福音十六章22、23節,「彼得就拉著祂,勸祂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 [3.] 這是猶太人的絆腳石:哥林多前書一章23節,「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 [4.] 這在律法的儀式中已被預表,在先知的著作中已被預言。律法的預表:希伯來書九章22節,「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了」;使徒特別強調大祭司帶著血進入施恩座(23、24節)。所有的律法祭物都被宰殺,其血被帶到主面前。先知的預言: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0節,「耶和華卻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但以理書九章26節,「彌賽亞必被剪除,只是不是為自己」。簡言之,基督將為世人的罪而死,是律法與先知所呈現的最偉大的事。拉比西緬與拉比哈德辛根據但以理書指出,彌賽亞在傳道七年之半後,將被殺害。 [5.] 祂必須藉由死亡進入祂的榮耀,而祂現在已得到了一些瞥見與預嘗: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6節,「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這與預言有關;44節,「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5、26節,「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 [6.] 基督對教會的救贖,將是我們在天上談論的話題;天使與得榮耀的靈魂正為此稱頌祂:啟示錄五章9節,「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天使說(12節):「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豐富、智慧、能力、尊貴、榮耀、頌讚的。」得贖的教會、得榮耀的聖徒與天使,都唱同一首歌,讚美同一位曾被殺的羔羊。 [7.] 這對我們是一個具啟發性的榜樣,即基督在變像、在祂所披戴的榮耀中,並未忘記祂的死。在最顯赫的晉升中,我們也應想到自己的離世。若基督在祂所有的榮耀中仍談論祂的死,那麼這對我們而言就更為合適,為了防止沉溺於世俗的享樂,我們應當想到即將到來的改變;因為「各人最穩妥的時候,真是全然虛幻」(詩篇三十九篇5節)。在某些地方,人們習慣在盛宴中擺放一個骷髏頭。歡樂的日子不會永遠持續,死亡很快會終結我們在此所享受的虛浮快樂,最耀眼的榮耀終將燃盡成灰。

  1. 描述祂死亡的概念:祂的「去世」(Exodus),意指從此生進入另一生,這點值得注意:

[1.] 就基督而言,祂的死是「去世」,因為祂從這必死的生命進入了榮耀,因此這既包含了祂受死,也包含了祂的復活:使徒行傳二章24節,「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墳墓就像一個即將分娩的婦人;它承受著陣痛,直到這蒙福的重擔被產出。 [2.] 就我們而言。彼得稱他的死為「去世」:彼得後書一章15節,「我盡心竭力,使你們在我去世以後……」。敬虔人的死,只是從罪與憂愁中走出來,進入榮耀與不朽,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摩西的第二卷書因此被稱為《出埃及記》)並非毀滅與生命的終止,而是從為奴之家進入自由。保羅說:「我情願離世」(腓立比書一章23節),意即啟航前往另一個世界。在聖經的語言中,身體是房屋,靈魂是居住者:哥林多後書五章1節,「我們原知道,我們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靈魂居住在身體裡,如同人住在屋子裡,死亡不過是從一間屋子搬到另一間——並非消滅,而是從一處遷往另一處。

  1. 經歷此事的必要性,體現在「成全」(accomplish)一詞中。這個詞標示了三件事:

[1.] 祂的中保職責,與神在舊約預言中所宣告的命定與旨意有關,當這些預言實現時,便被稱為「成全」。基督在救贖工作中所做的一切,都是基於神的旨意與永恆的命定:使徒行傳四章28節,「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這點更具約束力,因為這是舊約預言與預表中所宣告的旨意,因此基督在死時呼喊(約翰福音十九章30節):「成了!」——主要意指那些預表祂死亡的預言、象徵與類型,如今都已成全。 [2.] 祂自願的順服,「祂將要成全」標示了祂主動且自願的參與。這是一個主動的詞,而非被動的,不是要被動地發生在祂身上,而是由祂親自完成;因為雖然祂的死就祂的敵人而言是暴力且強加的,但祂卻為了我們自願承受;若非祂自己捨命,沒有人能奪去祂的生命(約翰福音十章18節);這並非強加於祂,而是祂透過自願的安排而順服。對人而言,這是一場暴力行為;但對父神而言,這是一場順服的行動;對我們而言,這是一場愛的行動。就基督而言,祂的敵人若非祂允許,絕無法觸碰祂分毫,正如他們若非神允許,也無法動我們頭上的一根頭髮。 [3.] 這是祂降卑中最卓越的行動,祂為此披戴了人性。祂的降卑始於降生,延續於一生,並在死亡中成全:若沒有這一點,一切都毫無意義,因為除了神的兒子的死,沒有其他代價足以成事。那時,所有為除罪所必需的苦難都已承受;因此,基督的死被賦予了圓滿或完美:希伯來書十章14節,「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這已足以贖罪,並開啟通往天堂與幸福的道路。這以功德與滿足的方式,成全了一切必要之事。

那麼,我們能從中學到什麼呢?因為基督如此莊嚴的行動絕非徒然。

I. 這是一個確認基督教信仰的顯著論據,即律法、先知與基督之間的一致性;因為摩西與以利亞都是基督的僕人,與祂合而為一,因此出現在祂的變像中,在那裡,祂被宣告為神所愛的兒子,是教會偉大的導師,所有人都必須聽從祂,否則將面臨定罪。

我將證明兩件事: 首先,這種顯現的必要性,對猶太人與我們外邦人而言皆然。

  1. 對當時的猶太人而言;因為當時對基督有三種看法。有些人對祂有褻瀆的看法,認為祂是騙子,稱祂為撒馬利亞人與被鬼附的。大祭司與法利賽人說(馬太福音二十七章63節):「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馬太福音十二章24節,「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他們普遍將祂視為摩西的敵人:約翰福音九章29節,「我們知道神對摩西說話,只是這個人,我們不知道祂從哪裡來。」另一些人則有較溫和的看法,他們被祂的神蹟所震驚,並被祂的聖潔所折服:馬可福音六章14-16節,「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從死裡復活……』,也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先知,像古時先知中的一位。』但希律說:『是我所斬的約翰,他復活了。』」希律的良心無法消化殺害約翰的罪,因此他兩次說那是約翰,一定是約翰。第三種看法是門徒的看法,「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約翰福音六章69節)。如今,為了撥亂反正,駁斥褻瀆的猶太人,糾正溫和派的猶太人,並堅固門徒,摩西與以利亞前來為祂作見證。如果祂是褻瀆者與騙子,他們絕不會承認祂;如果祂只是普通的先知,他們也不會從天上下來尊崇祂並向祂致敬;因此,他們在榮耀中顯現,並與祂談論祂的死。
  2. 就現代猶太人與我們外邦人而言,這種顯現對於堅固我們在基督的人性與職分上的信心是必要的;祂是從天上差遣來的偉大教師,向墮落的人類宣告救恩的道路;而摩西與以利亞此後必須靜默。現在,教會偉大的先知與導師已被帶出;既然祂已出現,就不應再期待或關注其他的啟示或體制。這事必須得到充分的證實,部分原因是基督必須廢除摩西的律法,而猶太人深知那是神親自頒布的律法,否則他們與神的每一個真子民都可能拒絕順服祂;部分原因是祂必須頒布一條新律法,即信心的律法與福音的條例,因此祂必須在這些律法被接受並以必要的堅定信念順服之前,彰顯祂的權柄;部分原因是祂自己必須被接受並尊為世界的救贖主,祂藉由在耶路撒冷的去世贖了我們的罪,這是一項新工作,但人類的救恩卻繫於此。祂在那裡的死亡被許多偏見所籠罩;因為他們將祂處死,視為褻瀆與煽動的假先知。因此,必須顯明這樣一位多受痛苦、被列在罪犯中的人,竟是世界的救主與救贖主。

其次,這種證據的充分性。因為如果摩西與以利亞在榮耀中顯現來支持這一體制,並宣告他們衷心的贊同與一致,那麼猶太人或外邦人就沒有理由懷疑。如果律法頒布者摩西,以及對律法如此熱心的以利亞都表示贊同,猶太人為何要拒絕這與他們體制如此契合的福音?外邦人又為何要質疑這早在基督與使徒存在之前,神就已向教會顯明的教義?那些生活在不同時代的人,不可能串通起來用謊言欺騙世界。由此可得出雙重論據:

  1. 事實層面。摩西與以利亞確實顯現以見證他們的贊同。這取決於在場使徒的見證,而他們的見證已透過其他方式得到批准並具有價值:彼得後書一章16-18節,「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他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他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我們同他在聖山的時候,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
  2. 他們在教義上的一致,這在他們所有的著作中顯而易見。使徒們所傳講關於基督的一切,無非是摩西與先知所預言的,新約中的歷史,在舊約中皆為預言,無論是關於基督的人性,還是關於祂的國度、其責任與特權:約翰福音五章39節,「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45-47節,「不要以為我要在父面前告你們;有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仰賴的摩西。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舊約為基督的人性、神性、職分、降生、生活、受難以及隨之而來的榮耀作見證:彼得後書一章19-21節,「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使徒們所教導的,正是先知們所寫下的,只是將其應用在拿撒勒人耶穌身上,即他們所釘死的那位,好讓他們知道祂就是主與基督。異教徒也注意到,在基督出現的那個時代,有「古老而恆久的傳說」(蘇埃托尼烏斯);「根據古老的祭司書籍」(塔西佗),預言他們的王、彌賽亞即將降臨。

應用一:駁斥猶太人,並指出他們不接受基督為彌賽亞的頑固。神曾對摩西說(申命記十八章18節):「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誰不聽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這不可能指基督彌賽亞以外的任何先知;因為申命記三十四章10、11節說:「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先知像摩西的……耶和華打發他在埃及地向法老……所行的一切神蹟奇事。」但彌賽亞與他匹配且超越他。祂像摩西一樣是人;因為當時的應許是:「求你不要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要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神說:「他們所說的是。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祂必須像摩西一樣是律法頒布者,但卻是更完美律法的頒布者;祂必須是那能面對面見神的人;祂具有神性,藉由神蹟、奇事與異能向世人證明。正如摩西,基督也是如此。摩西將海分開如乾地,基督行走在水面上;摩西醫治了苦水,基督使死人復活。所有的偏見在於,祂將摩西的律法改變為基督教的儀式與體制。答:這是必要的,既然本體已經來到,影子與儀式就應當廢除;此外,這些儀式是針對世上的一個民族,即猶太人;其操練僅被允許在該國的一個地方,即耶路撒冷,他們每年必須三次前往那裡。但彌賽亞的律法將是萬民共有的,適用於所有國家、時代、地點與個人,因為祂不僅是以色列民的榮耀,也將成為外邦人的光。那些遠離耶路撒冷的國家如何能每年三次前往?或者住在英國或美國的婦女,如何在每次分娩後前往那裡進行潔淨(利未記十二章)?當摩西頒布律法時(申命記十八章15節):「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先知們在預言祂的律法時說(以賽亞書二章3節):「律法必出於錫安;耶和華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摩西的律法是從西奈山頒布的,而非錫安;但福音的傳講始於耶路撒冷,並從那裡傳遍全世界。此外(以賽亞書四十二章4節):「海島都等候祂的訓誨。」我在此不再深究。

應用二:對我們基督徒而言。我們的宗教是真實的:噢,讓我們在信仰的告白上真實;否則,這在我們交帳的日子對我們毫無幫助: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8節,「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主耶穌福音的人。」你們站在優勢地位,但身材並不比異教徒與猶太人高大。名義上的門徒,而非實質上的:約翰福音八章31節,「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文字上的基督徒,而非靈性上的。噢,敬畏基督,如果摩西與以利亞都向祂致敬。當我們找到真理後,讓我們追求生命;既已承認真實的宗教,就當彰顯其能力。

II. 我們學到的下一件事是基督死亡的必要性與價值。因為摩西與以利亞堅持談論「祂在耶路撒冷將要成全的事」;這完全駁斥了猶太人的欺騙,並確立了基督徒的盼望。基督為我們的救贖而死,是基督教信仰的偉大條款,是律法與先知所預言與預表的(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4節),也是我們安慰與平安的根基:以賽亞書五十三章4、5節,「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讓我們思考:

  1. 描述基督死亡的概念。
  2. 死亡的必要性。

首先,描述基督死亡的概念。兩個莊嚴的概念:贖價與中保祭物。

  1. 贖價(λύτρον ἀντὶ πολλῶν),馬太福音二十章28節;提摩太前書二章6節,「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贖價是給予法官或擁有生殺大權者的一筆代價,用以拯救一個犯了死罪、按律法當死,或應受其他災禍與懲罰之人的生命。這就是我們的處境:神是至高的法官,人在祂的審判台前是有罪的,且難逃一死;但基督介入,好讓我們能被赦免,約伯記三十三章24節,「神開恩說:『救贖他免得下坑,我已經得了贖價。』」有一筆代價或補償代替了我們。
  2. 中保祭物: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0節,「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以弗所書五章2節,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祂承擔了我們罪的贖罪,並平息了神的憤怒。神被激怒的公義,若不藉由適當的祭物得到平息,就不會撤銷對我們的控告:約翰一書二章2節,「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其次,死亡的必要性。

  1. 人類的罪惡與罪疚感需要這樣的救贖。我們天生意識到,按神的律法,死亡的懲罰是我們應得的:羅馬書一章32節,「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這些恐懼並不容易平息:彌迦書六章6、7節,「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基督來並受死,是為了將我們從這些恐懼中釋放出來,好讓我們能歡喜地事奉神:希伯來書二章14、15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希伯來書九章14節,「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2. 神的榮耀要求如此:

[1.] 為了彰顯祂的公義:羅馬書三章25、26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如果神要赦免罪,就必須有合適的方法來維護祂公義的榮耀與律法的權威;因為罪不僅是對受冒犯的私人造成的傷害,更是對權柄的悖逆,擾亂了治理的秩序。 [2.] 為了彰顯祂的聖潔,即祂是一位純潔、聖潔、恨惡罪惡的神。這在基督的受難中得到了證明,以及祂贖罪所付出的昂貴代價;因為如果對青翠的樹尚且如此,對枯乾的樹又將如何呢?

應用一:噢,那麼,請被這偉大的奧秘所觸動,即神的兒子在耶路撒冷所成全的死;以雙重的概念來看待它。就父神的命令而言,這是一場順服的行動,以如此的謙卑、忍耐、捨己、將自己交託給神、慈愛與憐憫來進行,這是人或天使都無法做到的:羅馬書五章19節,「因一人的順服,眾人也成為義了」;腓立比書二章8節,「祂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這向我們推薦了順服。這是一場愛的行動:加拉太書二章20節,「祂愛我,為我捨己」;啟示錄一章5節,「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祂認為為了我們的救贖,沒有什麼代價是太昂貴的。讓我們愛那位先愛我們的祂:約翰一書四章19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並甘願與祂一同受苦,為祂受苦,好讓我們能進入祂的榮耀:羅馬書八章17節,「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如果祂呼召我們如此行。

應用二:在心靈與良心中感受其功效。在心靈中:藉由我們向罪死,我們就與祂死的形狀聯合了(羅馬書六章5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書五章24節);「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然後以祂誇口:加拉太書六章14節,「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在良心中:約翰一書五章10節,「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希伯來書十二章24節,「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它是否平息了我們罪疚的恐懼,並洗淨了我們良心上罪的污點與罪咎?

III. 未來榮耀與福樂的狀態。

  1. 在主裡死去的人並未滅亡,而是永遠與神同住在天上;因為他們在離世許久之後,仍在此顯現:路加福音二十章38節,「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祂那裡,人都是活的。」他們都活在神面前。雖然他們已離開了我們交流的範疇,但他們在神那裡有另一種生命。現在,將這點銘刻在你們心中,因為許多人的行事為人彷彿沒有不朽或來世:我們死時並非消失在空氣中。摩西在某處,以利亞在某處,都在神的手中,且當神要他們顯現時,他們就能顯現。
  2. 聖徒以真實且屬於他們自己的身體顯現,以確立復活的信仰;他們的身體為此用途而被保留。其中一位在靈魂與身體上早已在榮耀中,另一位則在埋葬多年後從塵土中被喚醒。既然如此,神為何不能再次聚集我們的塵土並賦予生命,好讓我們在基督降臨時與祂同在呢?
  3. 此事例亦顯示了榮耀的等級。所有聖徒在福樂中皆有其份,但並非完全平等。摩西與以利亞顯現在榮耀中,以諾卻未顯現;其餘的人也未被准許參與這場盛事。此處有三位精選的門徒,而其餘的人則遠遠站著;同樣地,有兩位得榮耀的聖徒,其餘的人卻未獲此殊榮,而是站著等候祂榮耀的升天。世上的境況有差異,有些人比他人擁有更多的財富、榮譽與尊嚴;教會中亦有差異,無論是在恩賜還是在恩典上;甚至在地獄中也有差異,有些人受的刑罰較重,有些人較輕。天國亦然,是根據在聖潔與對神忠心上的卓越程度而定;否則,神的治理便不合宜了。
  4. 得榮耀的靈魂對神旨意的完全順服,無論是停留在對神的觀看中,還是被差遣去執行救贖主的事工。我們應當認為,那種從天堂來到他泊山(Mount Tabor)的行動,是他們所視為幸福的自我捨棄;他們隨神的心意穿上或脫下身體。天堂不僅是一個完美幸福的狀態,更是一個與神完全一致的狀態。
  5. 我們在天堂將有蒙福聖徒的陪伴。此處的門徒不僅享受基督的陪伴與瞻仰,也享受了作為得榮耀聖徒的摩西與以利亞的陪伴與瞻仰。天上的生命亦是如此:馬太福音八章11節將「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視為我們在神國度中福樂的一部分;希伯來書十二章23節說:「你們乃是來到天上的耶路撒冷,就是永生神的城邑,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在此,我們藉著信心與盼望與他們連結;在那裡,我們將藉著眼見與團契與他們連結。惡人的陪伴在現今對我們而言是痛苦且厭煩的(以西結書二章6節);但我們日後將有更好的陪伴。在此,我們常與最親愛的朋友與熟人離別,但在那裡,我們將相聚且永不分離。我們無法想像,我們將擁有得榮耀的同伴所帶來的安慰。身體有適合身體的對象與福樂。
  6. 聖徒將彼此認識,正如門徒認出摩西與以利亞一樣,雖然並非透過容貌——因為他們此前從未見過他們——而是透過啟示。基督告訴他們那是誰,而我們這些生前認識舊識的人,也將重新認出他們。記憶並未被廢除,而是被成全了;我們將成為一個身體、一個團體。屆時我們將不再像陌生人般交談;亞伯拉罕認出了拉撒路(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論到牧者,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9節說:「我們的盼望和喜樂,並所誇的冠冕是什麼呢?不就是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在他面前站立得住嗎?」基督的論點在路加福音十六章9節:「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天使不僅認識他們自己,也認識如今所有的選民;否則他們如何服事他們呢?他們認識最小的信徒:馬太福音十八章10節:「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他們最終要從四方聚集他們:馬太福音十三章41節:「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來。」
  7. 蒙福聖徒的交談。我們將與他們同在,與他們說話,聽他們對我們說話,雖然不是以屬地的方式。我們現在有身體,因此有舌頭與嘴唇作為說話的工具;有耳朵作為聽覺的工具。若沒有說話與聽覺的用途,這些器官似乎就顯得徒勞無益。對於彼得、雅各與約翰而言,能站在一旁聆聽基督、摩西與以利亞之間的交談,是一件蒙福的事:列王紀上十章8節:「你的群臣,你的僕人,常侍立在你面前聽你的智慧,是有福的。」此處更當如此說。

應用:那麼,基督宗教是真實的,基督的死是必要的,永生是確定的。噢,讓我們將我們的時間、心靈與關懷都投注在這些偉大而榮耀的事物上;默想它們,追求它們。首先從基督宗教教義的確據開始,好讓你們立下美好的根基;基督是教會的教師,祂「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摩太後書一章10節);接著,憑著基督的名,倚靠祂死亡的功德,悔改祈求赦免;並將這永生與福樂作為你的選擇,以及你生命與行事為人的目標: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彼得看見並領會到這是一種幸福與榮耀的境界,卻沒有考慮到在能與基督及榮耀的聖徒相交之前,他必須先做什麼、先受什麼苦。我們的救主不久前才告訴他,他必須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祂;但彼得忽略了這一切,說:「在這裡真好。」他想要在受辱之前、在經歷所有預言的患難之前就得著榮耀,他想要在做完工之前就先領受工價。每個人都想享受基督的榮耀與幸福,但我們卻不喜歡祂的軛,不願順服祂的十字架。如果我們想與基督及榮耀的聖徒一同享受幸福,我們就必須先與他們一同謙卑、一同受苦。然而,我們卻想在未經一戰之前就得勝,在未跑完賽程之前就領受冠冕,在未流淚撒種之前就歡呼收割,或未完成神所要求我們當盡的必要之工,就想收穫。

這其中的原因如下:

一、因為我們天生愛惜自己的安逸與滿足:創世記四十九章十五節說:「他看安息為好。」我們不願背負十字架,渴望在患難之前、甚至沒有患難的情況下享受幸福與榮耀;但這是一種不合時宜且本末倒置的渴望,源於自愛。神已經命定了另一種秩序,即十字架必須在冠冕之前:羅馬書八章十七節說:「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二、源於我們本性中的放縱與不受約束,以及那種對我們而言極其自然的悖逆之靈:羅馬書八章七節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詩篇二篇三節說:「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對於肉體而言,盡本分比享受幸福更令人不悅;我們喜歡赦免與生命,勝過喜歡嚴謹、純潔,以及聖經所要求的警醒、努力、等候與操練敬虔。

應用:這要催促我們去治癒這種疾病,使我們的心不僅與我們的幸福和好,也與我們的本分和好。以下這些考量或許能對你們有所幫助。

一、神既是施恩者,也是統治者,我們在兩種關係中都必須敬重祂;因此,我們不僅要渴望並等候祂的恩惠,還要順服祂的統治。祂的統治顯明在祂的律法與護理中。在律法中,祂指派我們的本分;在護理中,祂指派我們的試煉;拒絕其中任何一項,都是在質疑祂的主權:詩篇十二章四節說:「他們說:我們必能以舌頭得勝;我們的嘴唇是我們自己的,誰作我們的主呢?」出埃及記五章二節說:「法老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去。」不順服祂的試煉也是如此。因此,如果我們愛神是作為一位施恩者,我們就必須順服祂作為我們真實且正當的主宰,祂會以祂所喜悅的方式帶領我們進入天堂。

二、所命定的條件與媒介有助於治死我們對虛假幸福的愛,因為宗教的一大重點是將我們的心從世俗虛浮的快樂與榮譽中拉出來,另一重點則是帶領我們追求真正的幸福——從世界退隱並親近神,即治死罪與賜生命。如果我們放任自己沉溺於感官的傾向,我們就會耽溺於眼前的事物(路加福音十六章二十五節),那麼,如果我們不順服這些媒介,我們對真正幸福的渴望就會變得軟弱且容易受控。

三、對媒介的關心與適當遵守,顯示了對真正幸福的價值與尊重。如果我們不為之勞苦、不為之受苦,我們就沒有按照它的價值來衡量它。這分為單純、赤裸的估量,以及實踐性的尊崇。赤裸的認可見於羅馬書二章十八節:「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實踐性的尊崇則是捨己的順服,羅馬書二章七節說:「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這時,他們將媒介與目的視為一體,並為了獲得後者而順服前者。若說惡人藐視永恆的幸福,並非單純因為它是幸福,也不是因為它是永恆的——因為愛自己的人都想幸福,且永遠幸福——而是因為它與媒介結合在一起。正如以色列人藐視美地,在帳棚內發怨言:詩篇一百零六篇二十四節說:「他們又藐視那美地,不信他的話,在自己帳棚內發怨言,不聽耶和華的聲音。」那地是美好肥沃的,但路途遙遠,且因為有巨人與堅固的城邑,所以被認為不值得付出代價與克服困難。天堂是個好地方,但出於對肉體安逸的縱容,我們厭惡困難與聖潔生活的嚴謹。

四、救恩的困難不在於對目的的尊重,而在於對媒介的尊重,因此我們必須在那裡尋求對我們真誠性的考驗。關於目的確實存在一些困難,即說服人相信那看不見的福分;這在部分上可以藉由理性達成,但要達到救贖性的徹底,則必須藉由啟示的靈:以弗所書一章十八節說:「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但人被說服的速度遠快於歸正的速度,快於從世俗虛榮中被拉出來以尋求這種幸福的速度;通常我們對幸福的邀約比對本分與順服的教導有更敏銳的耳朵。巴蘭說(民數記二十三章十節):「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我願我的結局與他一樣!」約翰福音六章三十四節說:「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但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會說:「或者我可以達到從死裡復活」(腓立比書三章十一節)。

五、這種捨己歸順於神的必要性,是為了帶領我們按祂的方式進入天堂。這對於我們與神同行是必要的: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六節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也是為了讓我們對祂忠誠,與祂同行,並在通往天堂的路上抵禦我們所遇到的一切困難:希伯來書十一章三十五節說:「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磨煉……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四節);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二節說:「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將要受的洗,你們能受嗎?」

六、目的與媒介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神不會在沒有後者的情況下給我們前者。如果我們信、治死罪、等候、受苦,我們就必與祂一同作王;否則就不能。

教義三:如果我們在所有自認為對我們有益的事上都如願以償,將會產生許多禍患。

彼得說:「在這裡真好」;但唉!如果基督一直留在山上,這世界將會變得多麼糟糕。彼得的例子向我們展示了兩件事:

一、我們傾向於考慮自己的利益,而非公眾的益處。世界需要祂,祂在山下有重大的工作要做;但他卻想留在山上。這是我們的本性:如果自己過得好,就忘記了別人。彼得幾乎沒想到他的同工使徒、世界的救贖、萬民的歸正等等。

二、當我們憑藉眼前的感官與肉體的判斷時,我們是多麼的偏離。我們考慮肉體的安逸,因此渴望安息勝過勞苦;渴望討好自己勝過對人有益。彼得說:「在這裡真好」,但他必須先勞苦、先受苦,才能進入榮耀。

那麼,讓我們學習以什麼標準來判定好壞。

一、好壞不應由我們的幻想與觀念來決定,而應由神的智慧來決定;因為祂比我們更清楚什麼對我們更好,神的選擇應優於我們愚蠢的幻想;祂所差遣並允許發生的事,對我們而言比任何其他事都好。如果我們能確信這一點,我們將會多麼準備好去欣然接受一切已經、可能或將要臨到我們的事。神比我們更有智慧,也比我們自己更愛我們。孩子不應由自己的幻想來管教,而應由父親的審慎來管教;病人不應由自己的胃口來決定,而應由醫生的醫術來決定。神讓祂的子民感到不悅,對他們是有益的:約翰福音十六章六至七節說:「我將這事告訴你們,你們就滿心憂愁。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

我們太過沉溺於自己的觀念:基督的處理方式雖然讓我們感到非常不滿,卻是合宜且有益的。祂是我們好壞的審判者,無論是祂的離去還是留下,而非我們自己。我們是目光短淺的受造物,被情緒所擾亂;我們的請求往往只是胡言亂語,我們向神祈求我們所不知道的事,正如那兩位兄弟(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二節),我們祈求自己陷入災禍與網羅之中;如果神按照我們自己的幻想與渴望來安排我們的境遇,那將是最大的悲劇。

二、好壞應根據至善與真正的幸福來判定。那麼,什麼是我們的至善?不就是享受神嗎?我們的幸福不在於外在的舒適、財富、健康、榮譽、公民自由,或舒適的關係,如丈夫、妻子、兒女;而在於我們與神的關係以及蒙祂悅納。其他事物只是我們幸福的附加物:馬太福音六章三十三節說:「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因此,貧窮是好的,患難是好的;它們並沒有奪走我們本質上、堅實的幸福,反而幫助我們享受它,因為它們增加了恩典與聖潔,使我們更多地享受神。毫無疑問,使我們更親近神的就是好的,使我們與祂分離的就是惡的。因此,罪是惡的,因為它使我們與神疏遠:以賽亞書五十九章二節說:「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但患難是好的,因為它往往使我們更迫切地尋求祂:何西阿書五章十五節說:「在他們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因此,每一種境遇的好壞,取決於它使我們遠離神還是更親近神;凡能使我們變得更好、更像神、更有能力與祂相交,並有助於我們永恆幸福的,就是好的。所以,人「年少負軛」(耶利米哀歌三章二十七節)是好的,即他在十字架下受訓練,在對神的持續順服與順服中,從而適合與祂相交。如果患難有助於這個目的,它們就是好的,因為它們幫助我們享受至善。

三、好壞並不總是肉體的好處或外在繁榮的好處;因此,我們境遇的好壞絕對不能由肉體的利益來決定,而應由靈魂的福祉來決定。如果神賜給我們所渴望的外在與物質生活的好處,我們卻不能說自己處於良好的境遇中:如果祂拒絕給我們屬靈的好處,我們就會因為沉迷於並愛上其餘的事物,而失去聖約中一半的祝福。肉體急於得到滿足,但神不會服事我們肉體的慾望。我們作為靈魂的關切大於作為身體的關切:希伯來書十二章十節說:「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聖潔上有分。」毫無疑問,神會為了我們的益處管教我們。我們稱什麼為益處?是這個世界的好處,是許多人所崇拜的瑪門嗎?如果我們這樣稱呼,神卻不這樣認為;祂的意思是傳授某種屬靈與神聖的益處,即分享祂自己的聖潔。事實上,神的子民如果處於正確的狀態,他們衡量自己的價值,不是根據外在的享受,而是根據內在恩典的長進:哥林多後書四章十六節說:「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一個有洞察力的基督徒,對患難所產生的聖潔的重視,遠勝過對他所有舒適的重視;因此,儘管患難本身是惡的,但若被聖化,它就是好的。

四、局部的益處必須讓位於整體的益處,個人的利益必須讓位於基督國度的推進與神的榮耀。基督國度的推進或教會的益處,必須優先於我們個人的利益或滿足。保羅若為了聖徒的需要,可以暫時放棄天堂的榮耀:腓立比書一章二十四節說:「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我們不可為了自己的好處而阻礙他人的益處。萬物都會違背其個別的本性,以維護宇宙的存續,從而歸榮耀給神。對神的榮耀有益的事,可能對我們個人的滿足與安逸並無益處。現在,神的榮耀是我們最大的利益;如果為了神的榮耀,我必須處於痛苦中、失去安慰,我那被聖化的、對神旨意的順服必須說這是好的: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在這裡,你必須看到基督人性中無罪的傾向:「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以及祂對本分或職責義務的超越性意識:「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我們常在天性的傾向與本分的良心之間掙扎;但在一個蒙恩的心中,對本分的意識與榮耀神的渴望,應勝過對自身舒適、安逸、安全與福祉的渴望。天性想要擺脫麻煩,但恩典將我們所有的利益都順服於神的榮耀,這榮耀應比任何事物都更為我們所珍視。

五、這種好壞不應由感官的判斷來決定,而應由信心的判斷來決定;不應由當下的感覺,而應由未來的益處來決定。那看似不好的,可能是通往美好的途徑。患難在當下對自然感官而言並不愉快;其果實對屬靈感官而言在當下也不明顯;但它是好的,因為在結果上它轉變為美好:羅馬書八章二十八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當神在擊打時,我們感到悲傷,十字架是令人厭煩的;但當我們看到結局時,我們承認受苦是有益的:希伯來書十二章十一節說:「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當下的美好是喜樂的原因;當下的邪惡是悲傷的原因。但有兩個減損的條件,即「當下」與「看法」,即當下的感官與受苦者的觀念。當我們剛處於患難中時,我們感到痛苦,卻無法立即發現益處;但過了一段時間,特別是在回顧時,我們會說這對我有益。在患難之下,這是信心的問題;事後,這是感官的問題。神的藥物需要時間來發揮作用。那看似不好的可能就是好的;雖然它在本性上不好,但在用途上可能是好的;雖然當下我們看不見,但我們終將看見。因此,好壞不應由感覺來決定,而應由信心來決定。杖在當下是痛苦的,但苦根會結出甜果。如果你來到一個背負十字架的人面前問他:「怎麼樣!感受神管教之手的鞭打,保持貧窮、多病、經歷損失與責難,與親友分離,失去心愛的孩子,這是有益的嗎?」他可能會回答:「不。」但這個可憐的人在經歷過操練、治死罪,並獲得了一些神恩典的更新證據後,你再問他:「受苦是有益的嗎?」哦,是的,我曾經虛浮、忽略神,缺乏對主恩典的這種經歷。當我們感覺不到時,信心應當判定這個情況。那麼,讓我們學習區分什麼是真正對我們最好的,以及我們自認為最好的。其他的飲食對我們的靈魂而言,比我們那病態的胃口所渴望的更健康。當我們最軟弱時,往往是最好的;當我們最強壯時,往往是最糟的:萬事若能幫助我們邁向蒙福的永恆,就是好的;因此,劇烈的患難也是好的。那部分受感官支配的世界永遠不會屈服於此。你無法說服一個貪婪的人,失去財產是有益的;或說服一個世俗的富人,貧窮是有益的;或說服一個野心勃勃的人,被藐視與輕視是有益的;或說服一個沉溺於感官享樂的人,處於痛苦中、身體為了靈魂的益處而受苦是有益的:他們永遠不會相信你。但那些以永恆來衡量萬事的人,他們知道貧窮為真正的財富鋪路,羞辱為真正的榮耀鋪路,缺乏為豐盛的快樂鋪路,而苦難則治死了罪。

祂所救贖的人。基督曾禱告說:「使世人知道你愛他們,像愛我一樣。」(約十七23)又在第26節說:「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這就是藉著聖靈的恩賜與永恆的榮耀。雖然基督是愛子,但他在世上的地位卻是卑微且受人藐視的;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甚至被追逼至死,死在羞辱、痛苦且受咒詛的十字架上;然而,在那段期間,他卻充滿了聖靈、聖靈的恩典與安慰,隨後被接升天進入榮耀;他也會照樣愛我們。依此標準與旨趣,他的愛並不保證會賜給我們世俗的偉大,但若我們擁有聖靈,且最終能被接納進入天國,我們就擁有了神之愛的真實彰顯。神就是這樣向祂的獨生子顯明祂的愛,因此,被收養的兒女若能藉著聖靈,在行善上忍耐到底,直到領受永恆的榮耀與福樂,就當以這份愛為滿足。

  1. 接下來是「我所喜悅的」(ἐν ᾧ εὐδόκησα)。這必須從基督作為中保,或道成肉身的神的角度來解釋;因為這句話在基督受洗時(太三17)以及現在的登山變像時,曾兩次被提及。兩者都隱含了他的中保職分;因為他的受洗帶有「奉獻」的意涵;他當時將自己作為我們中保奉獻給神,成為神旨意的僕人,正如我們在受洗時奉獻自己,去履行屬於我們的誡命,並致力於在世上彰顯祂的榮耀。基督將自己呈現為中保,即作為先知來教導我們救恩之道,作為祭司為我們支付完美的贖價,作為君王賜給我們萬物,並保護、維護所有順服他統治的人,直到他們的榮耀臻於完美,並達到最終的福樂境界。因此,神從天上宣告祂的喜悅;而現在,當基督在救贖聖工上有所進展時,神再次宣告,以堅固世人的信心。

因此,這句話必須這樣解釋: [1.] 就基督而言。 [2.] 就那些因他得益處並與他有份的人而言。

[1.] 就基督而言。神喜悅他;部分是因為他修復墮落人類的計畫;部分是因為他達成此目的的條件;部分是因為基督對此計畫的執行與管理。

(1.) 就計畫而言。神喜悅墮落的人類得到恢復。起初,神對祂的創造感到喜悅(出卅一17)。「第七日便歇了工,舒暢了」;也就是說,神在觀看祂的作為時感到舒暢,因為那是祂智慧、能力與良善的果效。詩篇一〇四篇31節說:「耶和華必歡喜自己所造的。」起初,主看一切所造的都是好的,並在運作中,無需後悔。這就是神的安息與安息日,即以祂的作為為樂。當祂綜觀一切時,看哪,一切都甚好;但後來,人——這受造界中雖是這有形低等世界裡的傑作,卻是忘恩負義的部分——背離了創造他的神,將受造物置於造物主之上,導致了自己的損失與滅亡;那時,神極度不悅,以至於祂有理由希望人類滅亡。創世記六章6節說:「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這意思是,祂對我們感到不悅、疏遠,就像一個人對自己所後悔的事不再感到滿意一樣。因為嚴格來說,神是不會後悔的;但這是一種表達方式,用以顯示我們在祂眼中是何等可憎:詩篇十四篇2-3節:「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唉!在神的眼中,人類的景象是何等可悲,如今在他們身上找不到任何良善;無論是在敬虔還是在人性上,都出現了普遍的背離。但隨後,基督承擔了修復人類的重任,這項計畫令神喜悅,使祂不至於失去創造的榮耀,也不至於讓所有血肉之軀完全滅亡:歌羅西書一章19-20節:「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都與自己和好了。」將墮落的人類恢復到與神為友的關係,以及所有朝向此目標的事物,在神看來都是極其喜悅的,即耶穌基督,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成為中保;為了這個目的,祂對此事懷有極大的愛與喜好:εὐδόκησα,這裡用的詞與前文相同,這件事在神看來是極其喜悅的;即破裂的關係應當被修補;人,那失去了神的形象、恩寵與團契的人,應當藉著心靈的更新、位格的與神和好,再次被接納進入與神的團契中,儘管人曾如此正當地激怒了祂。神並不需要我們的友誼,我們的仇恨與敵對也不會給祂帶來任何損失;只是父神喜悅採取這條道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0節:「耶和華卻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2.) 神喜悅這些條件。神作為世界的至高統治者與受冒犯的一方,堅持這些條件:祂治理的公義之榮耀必須得到保障,且人的悔改與更新必須落實。這些必須嚴格執行,否則人就必須承受祂永恆的不悅;若只做其一而忽略另一,就無法達成和解。如今,神對基督為祂治理的公義所作的滿足與補償感到極度喜悅:希伯來書十章6-7節:「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第10節:「我們憑這旨意,藉著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神拒絕了所有其他的祭物,卻對此完全滿足,認為這足以贖去人的罪。基督樂意獻上,神也樂意接納。他為我們支付了完美的贖價,除此之外他別無所求,而是對此完全滿足。至於另一點,即人性的更新,使人有能力事奉並取悅神,因為神若不改變人的心與性情,就不會接納我們進入特權之中:使徒行傳五章31節:「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簡言之,神對這些條件感到如此滿足,以至於:(1)祂不再為他們所有的過犯尋求進一步的賠償:羅馬書三章25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對於他們所需的一切,不再需要額外的代價:彼得前書一章18-19節:「你們得贖……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罪人的悔改令祂喜悅,天上有歡樂:路加福音十五章7節:「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浪子回頭時舉行了宴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我們的歸正比我們的滅亡更令神喜悅。

(3.) 神喜悅基督對此計畫的執行與管理。他在中保的職分上,完全按照所託付的去行:約翰福音八章29節:「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約翰福音五章30節:「我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我怎麼聽見就怎麼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他在死前完成了救贖選民所需的一切:約翰福音十九章30節:「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這方面的證據就是他從死裡復活:使徒行傳五章30-31節:「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希伯來書十三章20節:「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正如在基督裡得著平息,他「被接在榮耀裡」(提前三16)。神顯然是喜悅的,因為祂不僅給予了釋放,還給予了獎賞。聖靈的賜下,用以更新人的心,這是神感到滿足的偉大保證:約翰福音七章39節:「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這是我們的贖價已付的確據:使徒行傳五章32節:「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這是一個具有無限價值與尊榮的祭物。

[2.] 神喜悅我們這些與他有份的人。在我們天然的狀態中,我們都令神不悅。無論我們在祂旨意的預定中是什麼,我們都必須從祂律法的判決來看待自己;所以我們是「可怒之子」(弗二3):「在惡行上與神為敵」(西一21):「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詩五八3);因此,我們所有人都與神的恩寵隔絕,招致祂的憤怒;這就是我們天然的可悲光景,我們在任何方面都不能取悅祂,「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罪人作為罪人,無法做任何蒙悅納的事;誠然,神既已找到贖價,祂是「可平息的」(placabilis),但並非「已平息的」(placatus),直到我們在基督裡,祂才真正與我們和好;祂必須先被平息,才能感到喜悅;在我們進入基督裡之前,祂並未真正與我們和好。

(2.) 覺醒的罪人不容易感到滿足,以至於認為自己蒙神喜悅;因為對罪的良心責備不容易消除,污點也不容易洗淨。

(雖然這在天上已經成就,但我們在自己的心中卻沒有這種感覺;因為唯有基督的血才能做到這一點:來九14:「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屬肉體的人獻上成千的公羊,萬條的油,甚至「為自己的罪獻上親生的孩子」(彌六6-7)。他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來換取足夠的贖罪祭;是的,即使是那些已更新並蒙赦免的人,也沒有穩固的平安,以至於能時刻認為自己處於蒙悅納的狀態,因此常祈求神驅散雲霧,讓祂臉上的光照耀他們:詩篇八十篇19節:「耶和華——萬軍之神啊,求你使我們回轉,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所以,即使有了赦免、平安與進到神面前的途徑,我們也不一定總是有這種感受。)

(3.) 然而,根基已經立定。一旦我們與基督有份,神就喜悅我們;只要你同意他的中保職分,並接受他作為先知、祭司與君王的三重職分。作為先知,要聽從他;這毫無疑問,神會愛你,因為祂愛基督。當你依靠他作為祭司時,你就有了與神和好的途徑:羅馬書五章1-2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當你順服他作為君王時,歌羅西書一章13節說:「他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基督是神所愛的,他國度裡所有的子民對神而言也是親愛的。因此,如果你在職責上更明確,你在安慰中也會更明確;如果你接受他的教導,使之對你的心有權柄;如果你在靈魂的痛苦中依靠他祭物的功勞,並將自己交託出來,過一種恆常順服他律法的生活;你就會發現他確實是一位親愛的兒子,一位極蒙神悅納的救主,因為你也會因他的緣故而蒙神悅納。

II. 關於此真理的份量與重要性。

  1. 這是神建立祂教會的根基:馬太福音十六章16-18節:「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
  2. 這是對那些想要進入基督信仰的人所提出的問題:使徒行傳八章37節:「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當他們認真告白時,這就足夠了:約翰一書五章1節:「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
  3. 當其他人對他的教義發怨言時,這真理堅定了門徒的心,使他們留在他身邊。凡持守這告白的人,無論遇到什麼反對的試探,都會相應地行事: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4. 寫聖經的目的即在於此:「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藉著順服他的律法,依靠他的應許。
  5. 這是順服基督所有職分的根據,為什麼我們應當在此處聽從他作為先知(我將在下一篇講道中更充分地闡明),為什麼我們應當依靠他作為祭司,憑藉他獻祭與代求的功效:「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八32)。約翰一書四章10節:「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翰一書二章1節:「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基督的血具有極高的尊榮與無限的價值,無論是在功德還是在滿足神公義方面,都能為我們買贖各樣的福分,並為我們的罪平息神被激起的憤怒。如果父神對他如此喜悅,他還有什麼不能從父那裡獲得的呢?這對我們的禱告與祈求是一種鼓勵。同樣,對於我們運用他的君王職分,這涉及職責與特權;我們對君王職分的職責是順服:詩篇二篇12節:「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所以應當以最熱切的愛與順服來順服並擁抱他;因為「親吻」是宗教敬拜的標誌(何十三2);正如他們親吻牛犢,獻上敬意與衷心的順服;正如撒母耳親吻掃羅,因為神已膏他作祂百姓的王(撒上十1)。至於特權;他是與父同等、同永恆的神,有能力保護所有投靠他的人,直到他將他們帶入永恆的榮耀與福樂;因此,約翰一書五章5節說:「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這就是堅固的真理;這既警戒我們防備世界所有的喜樂與網羅,又在世界所有的恐怖與恐懼中支持我們。如果我們有神的兒子作為我們的先知、祭司與君王,我們就應當以更大的敬畏、信靠與順服來對待他。

應用一:相信它,藉著堅定而健全的信心將這真理存記在心。信心包含三件事:同意、接受、依靠。手頭上的事呼喚著這一切。

[1.] 堅定的同意;因為在這裡我們有神關於祂兒子的見證。使徒告訴我們:「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約壹五10)。我們手頭上的偉大見證就是:耶穌是祂的愛子,是祂所喜悅的;凡聽從他、擁抱他的人、接受他教導、相信他應許、敬畏他威脅、順服他誡命(即使是最嚴格的誡命)的人,他都會賜予赦免與生命。哦!努力將這真理作進你們的心裡,因為事實確實如此。在事實問題上,我們接受人的見證,兩三個可信之人的見證;為什麼在信仰問題上不接受呢?神藉著這莊嚴的行動向我們證實了祂的見證,我們從耳聞目睹的見證人那裡得到了記載,他們是為了傳揚這真理而冒著生命危險的人,然而他們卻將我們引向更確定的預言之話(彼後一19)。他被承認為兒子:詩篇二篇7節:「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作為愛子,是神所喜悅的: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節:「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如果你們不虧待自己,你們就能在心中擁有這見證:約翰一書五章10節:「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哦!讓我們不要公然對神撒謊。將這微弱的信心收藏起來。這是真的,還是狡猾編造的虛構故事?

[2.] 信心是對基督的接受,或是藉著他與神立約。你們必須擁有這兒子:約翰一書五章12節:「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接待,是指神所提供的。神賜下基督,我們接受神所賜的,目的是什麼?為什麼,祂賜下他作為君王、祭司與先知,藉著信心住在我們心裡,藉著祂的話語與聖靈治理我們、引導我們,並在我們心中維護神的權益,抵擋魔鬼、世界與肉體,直到我們進入永恆的榮耀。

[3.] 依靠。他能拯救一切藉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直到永遠;因此,我們應當單單依靠他來獲得救恩所需的一切。兩件事促使這種依靠:

(1.) 沒有基督就什麼也做不成:使徒行傳四章12節:「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沒有基督,就沒有什麼能對我們的恢復有效,無論是支付贖價,還是改變我們的心。唉!我們能做什麼來取悅神,或造就自己的靈魂呢?如果這工作落在我們手中,它將永遠停滯。

(2.) 他能為他所救贖的人做他所喜悅的事:約翰福音十七章2節:「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基督為我們救恩所做的一切,都極大地滿足並取悅了父神;祂對他感到滿意;他能使我們在祂眼中成為可愛的:以弗所書一章6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白白賜給我們的。」現在祂將以祂的百姓為樂(賽六十五19),並在祂的愛中安息(番三17)。那麼,讓我們相信吧;信心就是認可神關於祂兒子的見證;我們相信神所說的,即基督是祂的兒子;我們接受他,正如他被白白地賜下,並認同這宣告。父神從天上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所以,悔改的信徒必須回應:這是我們親愛的救贖主,我們所喜悅的;讓父神聽從他。他對父神有話要說,對我們也有話要說;他的教義與我們有關,但他的代求是向神發出的。

應用二:以感恩的心領受。為我們預備了這樣的救贖之道,證明了神無法言喻的愛:約翰一書四章9節:「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神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以成就我們的救恩。神試驗了亞伯拉罕獻祭兒子的愛,卻藉著差遣祂自己的兒子向我們顯明了祂的愛;「祂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如今,既然為我們找到了這樣的救贖與贖價,就應當在我們心中留下神之愛的印記,使我們能愛那先愛我們的神(約壹四19)。對於神,不要認為有什麼太珍貴而捨不得,因為祂認為沒有什麼代價太昂貴而不能買贖我們的生命與平安。既然我們的救恩對祂而言是寶貴的,就讓祂的榮耀對我們而言也是寶貴的;只是我要告訴你們,這愛不能僅限於理性的行為,你們必須祈求神藉著聖靈將這愛澆灌在你們心裡(羅五5),這樣你們才能學習去愛神、取悅神,將基督與他寶貴的恩惠看得比世上一切都重要,並為那替你們死的人而活,使你們能感受到愛那約束性的功效與力量。

第六篇

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