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3 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講道集|026_永火與刑罰_太25_41

第二十六章講道

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41 節。

現在我們來到判決本身。在那裡,我們首先要注意「損失的懲罰」(poena damni),即損失,「離開」。

重點是:

教義:這是地獄中的地獄,即被遺棄者必須全部離開,或失去在基督裡享受神的福分。

但在我開始闡述這部分的懲罰之前,讓我觀察一些事情:

  1. 在這部分的折磨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其他地方有程度之分,但在這裡,被遺棄者都被同樣地排除在外。基督將這樣宣告,馬太福音七章 23 節:「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我不認識你們。」
  2. 這是懲罰中最大的一部分。感官的懲罰在性質上是有限的,儘管在持續時間上是無限的。雖然它來自神的忿怒,但它仍然是根據受造物的承受能力。但「損失的懲罰」是對無限之善的剝奪。事實上,這是一個問題:哪種懲罰更大,是永遠與神分離,還是永遠的折磨?是「離開」,還是「永火」?根據目前的狀態,痛苦比損失更敏感。在身體狀態下,我們完全憑感官判斷;但在另一個世界,當所有的對象都被拿走,試探停止,我們的判斷大多是屬靈的時候,情況就不同了。懲罰的偉大將顯明:

首先,藉由損失;他們將失去天堂所有的喜樂、神恩寵的同在、基督的看見、聖徒的陪伴,以及他們在基督父家那些幸福居所中的居留。

  1. 神恩寵的同在。地獄是一個深淵,神同在的陽光永遠照不到那裡。神是「至善」(summum bonum);而在另一個世界,他是「萬有中的萬有」(omne bonum)。所有事物都直接來自神,包括安慰與懲罰:詩篇十六篇 11 節:「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有永遠的福樂。」保羅的離開是多麼令人悲傷,當他說:「你們不得再見我的面!」(使徒行傳十九章 28 節)。失去一切都比失去神好:出埃及記三十三章 15 節:「你若不親自同去,就不要把我們從這裡領上去。」神子向被扔進尼布甲尼撒火窯的三個孩子顯現,對他們來說是多麼大的安慰!

反對意見:啊!但這不應預設為滅亡者所想。對於那些對神有極端厭惡與恨惡的惡人來說,缺乏神是一種悲傷嗎?我回答:

(1)他們對失去幸福是有感覺的;他們的判斷改變了,雖然沒有更新。錯誤、無神論與不信的迷霧屆時將消失,他們將被經驗所說服。地獄裡沒有無神論者;他們透過痛苦的經驗學會了珍視幸福。作為理性的受造物,他們不可能不感受到自己的損失,因為他們知道所失去之物的價值;而失去如此巨大的福分,必然會產生悲傷與精神的沮喪。他們看神不是看作他本身可愛,而是看作一個可能對他們有益的人。「罪所閉上的眼睛,懲罰將會打開。」

(2)如果他們的理解力能被拿走,那會減輕他們的折磨。透過悲慘的經驗,他們知道缺乏神是什麼滋味,儘管他們對神的恨惡依然存在。天堂,我被關在外面,是別人享受的一種福分;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1. 看見基督。在進入地獄之前,他們曾瞥見他同在的榮耀: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9 節:「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那短暫的基督顯現的經驗將留在他們的腦海中;直到永遠,它都將伴隨著他們,他們是如何被驅逐出去的。基督自己,那擁有死亡與地獄鑰匙的,將命令他們離開;彷彿他說:「我不能再忍受你們的同在了。」
  2. 離開聖徒的陪伴:路加福音十三章 28 節:「你們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的國裡,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嫉妒是他們折磨的一部分,正如他們的損失一樣:路加福音十六章 27 節:「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想到其他與他們有相同本性與利益的人享受了他們所喪失的東西,這是一種折磨。
  3. 他們在基督父家那些幸福居所中的居留:啟示錄二十二章 14-15 節:「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城外有那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

其次,這種損失之所以更加痛苦與嚴重,是因為這是他們自己招致的損失。離棄神是他們的罪,現在是他們的苦難。他們首先為了瑣事將神逐出:約伯記二十二章 7 節:「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你的道。」人就像魔鬼:「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羅馬書一章 28 節:「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他們厭惡關於神的思想;這成了他們的重擔:「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現在他們充滿了自己的思想。人在成為流亡者之前,首先是一個逃亡者。

第三,損失是不可彌補的。絕望是他們悲傷中持續的成分。他們不能再希望被接納進入神的同在。基督徒的經驗中有許多起伏。神隱藏他的臉,好讓他後來能更榮耀地顯露。這是一個永遠不會被撤銷的咒詛。這是教會的禱告:「求你使我們回轉,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詩篇八十篇 19 節;就像……

雲後的陽光,尚有重現之時;但此處卻是永恆的幽暗迷霧。太陽將永遠不再照耀他們:彼得後書二章17節:「有黑黯的幽冥為他們存留,直到永遠。」地獄是一個太陽永遠無法照耀的境地。

應用一:請將你們在自然狀態下與神疏遠的事實銘記在心。我們切莫招致這巨大的審判臨到自己身上。我們的罪將成為我們的折磨。我們自出母胎即與神疏遠(賽五十八3)。正如溪水離源頭愈流愈遠,我們在狀態上,以及在心靈與情感上,都遠離了神:以弗所書二章13節:「你們從前遠離神」;正如浪子遠走他鄉。對神的思念不僅是陌生的,更是不受歡迎的客旅。魔鬼信有神,且戰兢;我們亦然。罪咎使我們不敢直視神的面(詩十4)。

應用二:在藉著基督脫離此種光景之前,切勿安息;祂是天地之間的橋樑(約十四6)。除了藉著祂,我們與神之間不可能有親密關係(路十六26)。基督是我們攀登的梯子,是神與我們之間交通的媒介。當人被逐出伊甸園時,生命樹由火焰劍把守。除了藉著祂,無人能到神那裡去,且祂能拯救到底(來七25)。

應用三:遠離罪惡,因為罪隔絕了神與你們(賽五十九1-2)。當你們不敢直視神的面時,又怎能禱告呢?恐懼隨罪咎而來。以色列人犯罪後,只能在帳棚門口敬拜。你們無法帶著這樣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應用四:讓我們常以與神相交、認識神為樂。這是天堂的開端。天堂是屬於神親友的地方。在此處的陌生人,將來不會被承認;到那日(太七23),基督將對他們說:「我不認識你們。」但基督會眷顧祂的老朋友。噢!那麼,當愛祂的同在,以祂為你的謀士,為你心腹之友。

應用五:在祂的臨在與隱藏中,活出聖潔的敏銳感;祂臨在時,要心存感恩;祂隱藏時,要心存謙卑。這是一個問題:不察覺祂的臨在或隱藏,不為祂的缺席而哀慟,也不為祂的同在而歡喜,究竟何者更糟?兩者皆惡。不為祂的缺席而哀慟是最嚴重的罪,因為缺席是最容易被感知的。在今生,當我們失去對祂的享受時,這便是暫時的地獄;然而,當祂在疑惑中指引你、在困境中引導你時,若不察覺祂的同在,則是極大的忘恩負義。神要人察覺祂親密的作為;祂曾抱怨道(何十一3):「我教導以弗所行走,用膀臂抱著他們,他們卻不知道是我醫治他們。」前者顯示缺乏感覺,後者顯示缺乏感恩;唯獨缺乏感覺是更壞的徵兆,因為那是靈性死寂的標記。當神暫停一切親密的作為時,有些人麻木不仁,以受造物的舒適為滿足;他們從不留意屬靈的造訪。米迦曾為他的神像哀哭。愛不僅表現在享受中的喜樂,也表現在匱乏中的哀傷。基督徒生活的核心,在於觀察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當恩典或安慰的實際影響被暫停,當禱告得不到回應,當我們在聖潔的職分上找不到激勵,且神向我們的禱告隱藏自己時,我們當如何自處。

我們已處理了「失去」的部分。現在,第二,我們來談談「痛苦」。靈魂與身體分離時有慘痛的抽搐;那麼,當靈魂與基督分離,當基督面容的恐怖將他們逐出祂的同在時,又將如何呢?

第二,感官之苦(poena sensus)。在此我將指出:

  1. 痛苦的性質:火。
  2. 痛苦的加劇:永恆的持續。
  3. 痛苦的同伴: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

痛苦的性質是火。所謂火,並非指物質或普通的火;那無法傷害靈體。這是一種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火。其餘的表達皆為隱喻:木頭、硫磺、火湖、煙霧、蟲子、鎖鏈;為何這火不是隱喻呢?但請注意,即便它不是物質的火,它也標示著真實且可怕的折磨,其痛苦遠甚於火。它被稱為「將來的忿怒」(帖前一10),因為此前從未有過這樣的忿怒。聖靈使用了我們所熟悉的表達方式。

  1. 這些痛苦的極致無法言喻。火是活躍、狂暴的元素,其痛楚最具穿透力,且沒有比硫磺更灼人的火;就感官而言,這是最劇烈、最苦澀的。但地獄的痛苦超越了這一切描述。正如當天堂以黃金、珍珠和寶石來描繪時,那裡的喜樂遠超這些影兒;同樣,所有的概念都無法企及地獄的實況。
  2. 全人皆處於痛苦之中,身體與靈魂皆然;兩者既是犯罪的同夥,也一同受罰。這部分顯明於聖經:馬太福音十章28節:「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請注意,不僅是靈魂,還有身體。身體不僅是犯罪的工具,也是許多罪惡的起因;肢體中的律、情慾的獸性衝動;眼睛飽受情慾之苦;因此身體有其份。

[1.] 對於身體;痛苦將如何,我們不得而知;聖經保持沉默;唯一確定的是,它必有其受罰的份;這不僅來自靈魂的悲傷與苦悶,更來自存在於身體中的痛楚。正如聖徒不僅靈魂得福,身體亦然;他們卑賤的身體將被改變。在審判之日,當他們的身體與靈魂結合時,他們的痛苦將加劇。經文中說:「離開我去吧」;全人皆在其中,無一處倖免。正如我們之前所證明的,地獄既是受苦的狀態,也是受苦的處所;因此身體有其不便之處:他們的眼睛所見盡是驚恐的景象,即魔鬼與受咒詛者。每當他們看見誘惑者,罪咎感便復甦;正如聖徒看見救贖主時,心中充滿愛與敬拜。他們除了看見折磨他們的魔鬼,或與他們一同受苦的受咒詛者,還能看見什麼?因他們的疏忽而淪落至此的妻子兒女,或因他們受咒詛的榜樣而受累的鄰舍。他們的耳朵充斥著哀號、嚎叫與淒厲的尖叫。更具體的細節,我不予定義。

[2.] 對於靈魂;靈魂的苦難源於對神忿怒的生動且有效的感知,以及良心的啃噬。有火,也有蟲(可九44),即神的忿怒與良心的恐懼。這是指在死屍中滋生的蟲,以及焚燒屍體的火。

首先,讓我們談談那滋生的蟲。良心的蟲由三件事構成:(1) 對往事的記憶;(2) 對現狀的感知;(3) 對未來的恐懼。時間的所有階段與區分,都為他們產生了悲傷與苦悶的素材:過去、現在與未來。

  1. 良心作用於過去,即對往日享受的回憶。回憶往昔的幸福是最悲慘的事;想到曾經擁有,如今卻匱乏: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你的日子已過,如今再無享樂,你所有的屬肉體之樂已耗盡。我所藐視的神的良善之豐富,我將永不再享受。對過去安慰的反思:我曾經如何如何,但罪將我帶到了何處!這種回憶將加劇他們目前的苦難,特別是當良心激發記憶,使他們反思自己的忘恩負義;他們屬肉體的自信,他們在豐裕中如何忽略神,如今只剩下罪的苦果與咒詛。你們那些華麗的宅邸、宜人的花園、擺滿美味佳餚的昂貴餐桌如今何在?你們華麗奢靡的服飾、歡樂的聚會如今何在?這些事我曾享受,但如今已到了最終的結局。
  2. 虛度的光陰;這是一種直到失去才懂得珍惜的商品,且一旦失去便無法挽回。在地獄中,他們看見了虛度光陰的愚昧;浪費時間是致命的境況。經驗使我們珍惜時間。受咒詛者的恐懼,可從臨終者的哀嘆中窺見。噢!若能再有一點時間!若他們能再有一年、一個月。在此世,人們對什麼都不如對時間那樣揮霍,彷彿他們有花不完的時間;但當他們臨終時,噢!若神能再寬容他們一點!
  3. 特別是那些被輕忽的恩典機會。神精確地計算著,祂警告了他們多久、多少次:路加福音十三章7節:「我這三年來這無花果樹找果子,竟找不著。把它砍了吧!」這是基督公義的期待:「這三年來找果子」;這是他們忘恩負義的挫敗:「竟找不著」;隨後是祂最終的宣告:「把它砍了吧!」每當神與百姓算帳時,祂必追討他們的時間與恩典機會。我豈沒有警告過你嗎?我們曾擁有何等的媒介與恩典的邀請,神在悅納之時親近我們!每一篇講道都將刺痛我們的良心。那曾是絕佳的機會;趁著良心的蟲還能被殺死時,去感受它,留意當下良心的責備與神聖靈的感動,這是不可熄滅的火星。
  4. 他們自己選擇的愚昧。人們現在不願看見,但他們終必看見: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1節:「耶和華啊,你的手高舉,他們仍然不看;但他們必看見,且因你們為百姓發的熱心抱愧。」當為時已晚時,他們的理解力將變得清晰,足以明白事物的價值,他們的眼睛也將睜開:耶利米書十七章11節:「在結局時,他必成為愚昧人。」他一生都在為瑣事忽略神,這便是愚昧,但如今在自己內心的審判中,他更是愚昧。若我曾為神像為私慾那樣積極,我的光景必會不同。誘惑已逝,私慾已逝:「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在地獄中,即便他們能得到享樂,也毫無滋味;他們如今有了為此付出的代價的苦澀經驗,因此悲慘地反思自己的愚昧。定罪加劇了他們的折磨:耶利米書二章17-19節:「這事臨到你身上,不是你自招的嗎?因為你離棄了耶和華你的神。現在你為何在埃及路上要喝西曷的水呢?在亞述路上要喝大河的水呢?你自己的惡必懲治你,你背道的事必責備你。由此可知,離棄耶和華你的神,不存敬畏我的心,乃為惡事,為苦事。」這就是你們在谷中的道路;正如孩子燙傷,感受到疾病的絞痛時,我們責備他們:「這就是你們吃生果的代價。」經驗使他們感受到其中的刺痛。
  5. 對於現狀痛苦的感知。在此世,當我們受管教時,我們麻木不仁,如同木石;但在那裡必然有感覺,因為沒有任何事物能減輕他們的折磨,沒有屬肉體的安慰來麻痺良心,沒有屬肉體的同伴能成為慰藉:我們越看著他們,就越從反思中看見自己的悲傷。除了憤怒、不耐與因劇痛而咬舌之外,別無他物。他們的不滿是他們折磨的一部分。
  6. 對於未來,他們的境況毫無指望。若地獄中尚存希望,懲罰或許還能忍受;但「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十27)。且那與他們為敵的,是永活的神,祂活到永永遠遠。噢!誰能不驚駭地想到這一點?當他們歷經數千年,仍預期著更多。想到石塊或痛風的短暫疼痛已令人厭煩;但那是永遠的。他們因想到未來,而同時忍受著一切。

再者,還有火,即對神忿怒的活躍感知。請在以下環境中思考其偉大:

  1. 神在惡人的受苦上有直接的作為:希伯來書十章31節:「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惡人直接落在祂的手中;這爭端是祂自己的,因此祂將以祂直接的大能施行報復。沒有受造物強大到足以承載祂所有的忿怒,正如水桶無法容納海洋。人的憤怒像他自己一樣,軟弱且有限,但神的忿怒是無限的:詩篇九十篇11節:「誰曉得你怒氣的權勢?」我們確實沒有考慮到落在神手裡意味著什麼。
  2. 神親自作工,看看祂能做什麼,以及受造物能承受什麼。受造物的容量被擴展到極致:羅馬書九章22節:「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將怎麼辦呢?」祂的公義頒布它,祂的智慧設計它,祂的大能執行它。祂以敵人的身分全力攻擊我們;一手扶持受造物,另一手懲罰它。在此世,祂顯明受造物在祂武裝下能做什麼;在來世,祂將顯明祂自己能做什麼:詩篇七十八篇39節:「他思念他們不過是血氣,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祂的忿怒並未以全部的重量與力量爆發。
  3. 考慮神忿怒的一些實例:祂的怒氣發作,只要一點點,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詩二12)。在管教中,當神的兒女患上疾病,如發燒的灼熱、絞痛的折磨、結石的痛苦,他們連兩三天的疼痛都無法忍受;你又怎能與吞滅的火同住呢?這些與地獄對身體的嚴厲懲罰相比,簡直微不足道。當這火的一點火星或閃光落入良心時,可憐的受造物便會束手無策。猶大吊死自己,約伯咒詛自己的生日;然而這不過是一滴水;這些來自地獄,他們曾身處地獄的邊緣。財主希望拉撒路用指尖蘸點水涼涼他的舌頭;這些都是警告,他們能告訴你這是何等可怕的事。主基督,身為神的兒子,信心與忍耐完美無缺,祂毫不缺乏勇氣,在苦難中未曾絕望,卻仍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噢!那些以地獄為份的人,將會如何?以上是關於性質的說明。

第二,持續時間,永恆的火。地獄的痛苦是永恆的。

  1. 其道德理由如下:

[1.] 部分是因為我們對神的虧欠是無限的。在愛的道路上,神已盡其所能。我們背棄了福音中所提供的永恆幸福。他們永遠無法恢復他們所剝奪的神的榮耀,因此他們的懲罰是永遠的:神的公義永遠無法被一個有限的受造物所滿足。信徒在基督裡滿足了公義,但惡人處於他們最終的狀態。 [2.] 他們始終不悔改;受咒詛者在地獄中並未改變。熔化的金屬冷卻後又變硬:那個死在火獄邊緣的惡強盜,死時仍在褻瀆;他們的判斷改變了,但心卻沒有。若有人從死裡復活,他或許會告訴你們關於永恆的事,以及在地獄中他們承受著永恆的懲罰。

  1. 其自然理由如下:

[1.] 火永遠持續,希伯來書十章31節;主的氣息始終維持火焰燃燒;燃料永遠存在,惡人也永遠存在;他們不會消滅,身體與靈魂皆是不朽的。噢!思考這一點!沒有終結,沒有間斷。沒有終結;所多瑪的火只持續了一天;但當惡人在地獄中躺臥一千年,那不過如同第一天。當人患病時,他輾轉反側,數著黑夜的時辰,盼望天亮。我們習慣認為一篇講道太長、一次禱告太長;地獄將會如何?良心將永遠對你說話,重複你一生的故事,提醒你那永遠持續的神的忿怒。且 [2.] 它沒有間斷:啟示錄二十章10節:「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連一滴水來涼涼他們的舌頭都沒有。在此世,罪是永恆的;整天在腦海中奔流,整夜在幻想中嬉戲。惡人以罪開始清晨,以罪結束一天。人永遠被自己的恐怖所糾纏;且神加諸於他的忿怒亦然。

第三,下一個加劇因素是,它是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主要是為他們,其他人則是陪葬:撒但與所有被他誘惑的人,一同受苦。魔鬼之間有權勢等級,有一個是反叛神的首領,他與他的使者;然後惡人構成了黑暗境地中的同伴。尼布甲尼撒被趕逐到野獸中,這是悲慘的審判;但主的咒詛者被趕逐到魔鬼中。若一個人知道房子鬧鬼,他一晚也不會住。你必須與撒但和他的使者永遠為伴。聖徒享受神,並有天使的陪伴;但你必須與魔鬼同住。若魔鬼以某種可怕的形狀向你顯現,你的心豈不膽寒嗎?你在地獄中看見任何人,都必想起他們不僅是你靈魂的敵人,也是神的敵人。

應用一:這應當使我們思考罪人的愚昧,他們為了短暫的世俗滿足而冒此風險;正如那人呼喊:「為了如此短暫的快樂,我竟失去了一個王國!」當他為了喝一口水而放棄主權時;你們亦然,為了眼前的滿足,喪失了天堂,冒著永恆折磨的風險。當你即將犯罪時,請思考這一點。我們需要各種幫助。

  1. 激勵我們追求敬虔。若人能如其所當,溫和的論證便足夠;但如今我們需要鞭子。當誘惑猛烈時,抵銷它是有益的。我的心將永遠稱我為愚昧人。我能與永恆的焚燒同住嗎?
  2. 喚醒我們對自身自然悲慘境況的思考。

[1.] 部分是為了讓我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太三7)。除了藉著耶穌基督,別無他法。我們每天都需要回顧。在逃往瑣珥時,他們不可回頭看所多瑪,以免心中燃起留戀。但在這個意義上回顧是有益的;我們將看見身後除了火與硫磺,一無所有。 [2.] 為了讓我們對基督心存感恩: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10節:「就是耶穌,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祂代替了我們的位份;祂在自己的靈魂中承受了一種地獄,否則這必將是我們的份。

應用二:我們屬於那個行列嗎?受咒詛者的名單如下:啟示錄二十一章8節:「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膽怯的;指那些因懼怕人而偏離敬虔之聖潔告白與實踐的人。不信的;所有停留在不悔改狀態的人。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不潔的諾斯底主義者,如狂放派:哥林多前書六章9節:「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那裡有任何自欺的可能嗎?敗壞的本性總是在設計各種藉口來剛硬良心。拜偶像的;在敬拜上不正確是危險的。貪婪的人也列在其中,加拉太書五章5節:「有貪婪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我們以為這是小事。一切說謊話的;不僅是粗俗的謊言,還有異端;異端被稱為謊言:持守純正話語的規模是好的。偽君子的地獄是他的份:馬太福音二十四章51節:「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偽善,是一種實踐上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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