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3 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講道集|027_永刑與永生_太25_46

第二十七章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二十五46)

這段經文是基督給我們關於末日審判之著名藍圖的總結。在那日將有:(1) 聚集;(2) 分離;(3) 案件的審議;(4) 莊嚴的判決,包括赦免與定罪;(5) 最後是執行,若無此步驟,那日的整個過程將不過是一場莊嚴而無用的排場。執行就在經文中;其中請觀察:

第一,對人的區分;這些人與義人。參見關於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的講道。 第二,正如人有不同,報應亦不同。參見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 第三,請觀察,這些不同的報應是根據受審者不同的資格與狀態,根據他們的行為在審判中顯明的情況而施行的。有些人是惡人,另一些是義人:神必然會以不同的方式對待他們。

  1. 為了顯明祂本性的聖潔。聖潔的神喜悅聖潔與聖潔的人,恨惡罪惡與作孽的人;因此祂不會以對待前者的方式對待後者。祂聖潔的兩個面向在聖經中皆有提及,即祂對聖潔事物與人的喜悅。參見關於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的第四篇講道。
  2. 祂治理的公義要求對敬虔人與惡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每個人都應當按他所種的收穫,無論他是順著肉體撒種還是順著聖靈撒種;他行為的果子應當歸入他的懷中。雖然這在今生並不顯著,因為今生是神忍耐與我們受試驗的時期,善惡混雜;但在來世,當神按公義審判世界時(徒十七31),善人得福、惡人受禍是必然的;或者如使徒所言,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6-7節:「神既是公義的,就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請注意,報應的兩個部分都屬於祂治理的公義,即給受苦者平安,也給加害者患難。誠然,對於前者,祂以嚴格的公義對待;對於後者,祂施予恩典的獎賞。然而,這也屬於祂的公義;即祂新約的公義;正如希伯來書六章10節所言:「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正如祂藉著恩慈的應許,約束自己賜給悔改、順服與忠心者生命與榮耀。
  3. 祂對忠心僕人施予獎賞的恩慈與白白的愛。儘管他們在原始的第一狀態、惡行的功過,以及最佳行為中持續的不完美方面,與其他人捲入同樣的定罪;但既然他們內心真誠地傾向於事奉與尊榮神,祂必賜給他們生命的冠冕。若神與他們進行嚴格的審判,他們本可能像其他人一樣永遠滅亡。但當其他人領受行為的果子時,祂以恩典對待他們,赦免他們的過犯,並在愛子裡接納他們。神並非因他們行為的權利與功德,而在公義上受約束去獎賞那些事奉祂最忠心的人,而僅僅是因基督的緣故,出於祂的恩典:彼得前書一章13節:「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猶大書21節:「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提摩太後書一章18節:「願主使他在那日得主的憐憫」,即當主審判活人死人,並分配懲罰與獎賞時。我們在某種程度上在此世看見恩典,但絕不如那時那般完全與完美。

[1.] 部分是因為我們現在對自己的不配,不如當我們的行為被審查、善惡皆被顯明時那樣看得清楚。且 [2.] 部分是因為神對我們恩寵的彰顯,現在不如我們在最終獎賞時那樣完全與廣大。祂如今樂意赦免我們的過犯,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家,賜給我們對祂愛的些許品嚐,以及進入祂天國的權利,這是恩典;但那時將是另一種恩典與恩寵,當我們的赦免由審判官親口宣告,且祂不僅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家,更進入祂直接的同在與天上的宮殿;不僅賜給我們權利,更賜給我們產業:「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且不僅有遙遠的事奉與職分,更將永遠沉浸在愛神、以神為樂並讚美神之中。這才是真正的恩典。神的恩典,或祂對罪人白白的恩寵,直到那時才顯出其全部的榮耀與恩慈。當我們看見神如何對待其他人時,這種恩典更顯得宏大,他們在自然稟賦上與我們同樣被接納;而在屬靈上,唯有恩典造成了差異。

第四,請觀察,首先,惡人是以「不作為之罪」來描述的;如42、43節。那些沒有探訪、沒有給衣穿、沒有餵養、沒有接待的;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但義人,因他們在善行或捨己順服中的忠心,要往永生裡去。

  1. 惡人因忽略了必要的職分。因為我們認為忽略不是罪,或是輕微的罪,我將藉此機會指出其嚴重性。罪通常分為:(1) 不作為之罪;(2) 作為之罪。

[1.] 作為之罪是我們做了不該做的事。 [2.] 不作為之罪是我們沒有做該做的事。但當我們更仔細審視這些事時,會發現每一種實際的罪中都包含兩者;因為在我們違背神律法的任何行為中,我們忽略了自己的職分;而忽略職分幾乎必然意味著有某種事物被置於對神的愛之上;這就是一種作為。但這種區分仍有根據;因為當某事直接且形式上違背了消極的誡命與禁令時,那是作為之罪;但當我們直接違背了積極的誡命時,那就是不作為。我們在以利與他兒子身上看見了例子。以利的兒子在會幕門口與婦人苟合(撒上二22);但以利自己的罪在於「他沒有禁止他們」(撒上三13)。他的罪是不作為;他們的罪是作為。現在,作為之罪可能是大罪,顯明於:

(1.) 部分在於其性質;因為其中包含了所有罪的一般性質。它是「違背律法」(約壹三4),是對律法的僭越,或對神的不順服;因此,必然是對祂權柄的藐視。當我們聽見法老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呢?」(出五2)時,我們譴責他;而按解釋,我們所有人都這樣說。這種語言存在於我們所犯的每一種罪與忽略的每一種職分中。我們的疏忽並非單純的疏忽,而是徹底的不順服;因為它是對神給予我們明確誡命與託付的違背。當我們對此不以為意時,我們實際上是在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祂的話呢?」在單純的忽略中可能隱含著極大的不順服。當掃羅沒有做神吩咐他做的事時,神對他說:「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3);暗示那種忽略就是頑梗與悖逆,與偶像崇拜和邪術並列。

(2.) 在於其原因。一般而言是敗壞的本性;但具體原因包括: (1st.) 懶惰。他們不激勵自己(賽六十四7)。 (2nd.) 安全感(耶二31-32)。 (3rd.) 缺乏對神的愛:以賽亞書四十三章22節:「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以色列啊,你倒厭煩我」;啟示錄二章4節:「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以及 (4th.) 為祂的榮耀熱心: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

在靈裡,服事主。(羅馬書十二章11節)凡有熱忱之處,我們便不能懶散、怠忽職守。

(3.)從其後果來看;這些後果分為:

(第一,)內在的。這是一種悲慘的枯萎: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9節,「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或者

(第二,)外在的。它會招致許多暫時性的審判。神因掃羅犯了疏忽之罪,便廢棄他作王:撒母耳記上十五章11節,「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神因同樣的緣故,廢棄了以利的家祭司職分:撒母耳記上三章13節,「我曾告訴他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那種疏忽並非全然的,因為他責備了他們,卻沒有懲罰他們。

(第三,)永恆的: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0節,「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同樣,馬太福音七章19節,「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即便它結的不是壞果子或毒果子,只要不結好果子,亦是如此。基督在經文中正是以此論據,定罪那些惡人。由上述所有論點可見,疏忽之罪可能是極大的罪。然而,

  1. 有些疏忽之罪比其他疏忽之罪更嚴重。並非所有罪都一樣。例如:

[1.] 職責越是必要,罪就越重:希伯來書二章3節,「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2節,「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咒可詛。」這些是「針對救贖的罪」(peccata contra remedium),而其他則是「針對職分的罪」(contra officium)。藉由其他罪,我們造成了傷口;而藉由這些罪,我們拒絕了膏藥。

[2.] 若疏忽是全然的:耶利米書十章25節,「願你將忿怒傾在不認識你的列國中,和不求告你名的各族上;」詩篇十四篇2節,「沒有尋求神的。」

[3.] 若職責是合時宜的;例如餵養飢餓者等,如第44節,「我們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以及約翰一書三章17節,「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4.] 當職責是輕而易舉時。這是在瑣事上與神計較:路加福音十六章24節,「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他渴望一滴水,卻連一點碎渣都不肯給。

[5.] 當人已受過勸誡時:雅各書四章17節,「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

  1. 在許多情況下,疏忽之罪可能比作為之罪更可惡、更令人沉淪。它們是大多數屬肉體之人的滅亡原因。他們被描述為「與神隔絕」(以弗所書二章12節)。關於在教會範圍內的惡人,經上說:詩篇十章3、4節,「惡人……心裡驕傲,說:『他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神。」關於粗心的信徒,耶利米書二章32節,「我的百姓卻忘記了我,日子無數。」疏忽之罪之所以可能比作為之罪更可惡,

[1.] 部分是因為這些罪更使人剛硬。醜惡的罪會以懊悔和羞恥鞭笞良心,但這些疏忽之罪卻會讓人不知不覺地變得輕慢、心腸剛硬。因此基督說,稅吏和娼妓比那些忽略了信、愛、公義的法利賽人,更先進神的國(馬太福音二十一章31節)。

[2.] 部分是因為疏忽為作為之罪鋪路:詩篇十四篇4節,「不求告耶和華的,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那些不藉由每日親近神來保持心靈柔軟的人,容易陷入嚴重的罪中。人若不行善,很快就會作惡。喔!那麼,讓我們哀悼自己的無益,哀悼我們行善太少,哀悼我們如此怠慢神,哀悼我們未能更多造就鄰舍,以致神最好的恩賜在我們手中閒置。那孩子若傷害、毆打父親,被視為不孝;同樣地,那不給予父親應有尊敬的孩子也是如此。我們是多麼少想到神啊!每一種關係都賦予我們新的義務,但我們卻鮮少在意;每一份恩賜、每一項才幹皆然。

再者,第二點,敬虔之人藉由他們在善行上的多結果子,以及捨己順服的行為來顯明自己。他們餵養、款待、收留、遮蓋、探訪(第35、36節)。問題不在於:你是否聽道、禱告、講道?這些都被否認了:馬太福音七章22節,「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路加福音十三章26節,「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你面前吃過喝過,你也在我們的街上教訓過人。』他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曉得你們是哪裡來的。你們這一切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不,甚至連你是否相信也不在其中:雅各書二章20節,「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不;基督告訴我們另一種試驗。那麼,不需要代價的宗教,便是一文不值的。一種觀念性的宗教、一種口頭上的宗教,並非基督所建立的基督教。誠然,天堂是有價值的,如果我們想進入那裡,它將使我們付出代價。這些昂貴的慈善行為中,蘊含著比我們通常所想的更多意義(提摩太前書六章18、19節;路加福音十六章9節;約翰一書四章19節,「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從此?憑什麼?如果我們不僅在言語和舌頭上,而是在行為和誠實上相愛。去撫慰窮人的心腸,即使冒著生命危險也要認同弟兄。對於那些不願為天堂的盼望冒險的人來說,天堂不過是幻想。為了報答神賜予你如此大的恩典,你做了什麼來顯明你的感恩?冷淡的信仰和無果子的告白,永遠無法帶給你安慰。好聽的話並不昂貴,對宗教給予一點點支持也不費什麼事;因此,不要以為宗教僅僅在於聽講道,或幾句草率的禱告和昏昏欲睡的敬虔。我們應當留意那些在審判之日將被詢問的事。當世界對他們皺眉時,你是否探訪、餵養、遮蓋、收留、認同神的僕人?在他們的患難中安慰過他們嗎?為了榮耀的盼望,你究竟在哪方面捨己了?

第五,觀察那些用以表達他們在另一個世界不同境遇的概念:刑罰與生命。參閱上一篇關於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的講道。

第六,觀察,永恆被附加在兩者之上:永刑與永生。參閱上一篇關於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的講道。

第七,觀察,這些不僅是被威脅,更是被執行。當案件經過充分審理與釐清,判決下達後,必有執行。執行是確定、迅速且不可避免的。參閱上一篇關於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的講道。

第八,觀察,判決先在惡人身上執行。它從他們開始,因為經上說:「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這不僅僅是因為敘述的順序如此要求。參閱上一篇關於哥林多後書五章10節的講道。

其應用是敦促我們(1.)相信這些事;(2.)認真地思考它們。

  1. 要相信它們。大多數人對於永恆報應的信心不過是假裝的,充其量太過冷淡且流於推測,與其說是堅定的信仰,不如說是一種意見,這從它對我們產生的微小果效和影響便可看出;因為如果我們像看見其他事物那樣看見這些永恆的事,我們在一切聖潔的品行和敬虔上,就會成為與現在截然不同的人。我們看見一個人對於懷疑有害的食物是多麼謹慎,生怕它會給自己帶來結石、痛風或絞痛的痛苦與折磨;我說,即便那東西只是「可能」會傷害我們。我們確知罪的工價乃是死,然而我們卻仍要去嘗那禁果。如果一個人懷疑房子快要倒塌,他一刻也不會待在裡面。我們確知持續處於屬肉體的狀態將是我們永恆的滅亡;然而,誰在逃避那將來的忿怒呢?如果我們有一點點獲利的希望,我們就會努力去爭取。我們知道我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為什麼我們不在他的工作中多結果子呢?(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誠然,如果我們不是處於一種奇怪的麻木狀態,我們本會做更多的事來防止這種悲慘、獲得這種幸福,特別是當我們能以如此輕鬆的條件做到,且手中握有如此好的機會時;我們絕不會為了省力而走向地獄。有兩件事非常奇妙:

[1.] 竟然有人懷疑基督教信仰。這信仰在它開始之前,已清楚地預言在眾先知的預言中;在它開始之後,又被無數的神蹟所證實;儘管最初使用的工具是多麼卑微,它仍在學術界中被各國普遍接受;並在歷經無數世代的傳承後延續至今,這些世代都經歷了它的真理與益處;如今在時代的末了,竟然還有人懷疑這信仰,認為它是一種愚蠢的輕信,這確實是個奇蹟。

[2.] 但更令人驚奇的是,竟然有人擁抱基督教信仰卻過著罪惡的生活;他們像基督徒一樣相信,卻像無神論者一樣生活。你無法驅趕一頭遲鈍的驢子進入面前點燃的火中:撒網在飛鳥眼前,也是徒勞的。人怎能相信永恆的刑罰,卻又如此大膽且輕易地陷入那些招致刑罰的罪中呢?很多時候,他們並非受到任何恐懼的脅迫,也沒有任何誘惑者的請求,更沒有任何試探的邀請;而是自願尋找毀滅的機會。另一方面,人能相信天堂卻什麼都不做嗎?如果我們知道這不是徒勞的勞苦,我們就完全沒有理由吝嗇付出。

  1. 認真思考這些事。聖經處處呼籲我們思考:詩篇五十篇22節,「你們忘記神的,要思想這事;」以賽亞書一章3節,「我的民卻不思想。」許多有信心的人並沒有藉由生動的思想來激發它。知識在沉睡,若不經思考喚醒,它與無知和遺忘幾乎沒有區別。如果我們有閒暇思考永恆,思考這個雙重動機——每個人都必須被審判進入永恆的喜樂或永恆的痛苦——將對我們大有裨益。這些事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和教導而提出的。我們受到兩方面的守護;我們有恐懼的韁繩和希望的馬刺。如果神只是藉由提及無法言喻的痛苦和恐懼來恐嚇我們遠離罪惡,我們可能會被嚇住,並與它保持距離;但當我們有如此多的鼓勵去行善,且神提出了如此無法言喻的喜樂時,這應當激發我們的勤勉。如果神只應許了天堂,卻沒有威脅地獄,惡人會認為失去天堂沒什麼大不了,只要他們能被消滅(歸於無有);但既然兩者皆有,且兩者皆是永恆的,我們怎能冷淡死寂?若作惡,我們將永遠滅亡;若敬虔,我們將永遠蒙福。為了能永遠蒙福並避免永恆的悲慘,我們還有什麼不該做的呢?

那麼,讓我們認真、經常且深刻地思考這一點:永恆的禍福皆在其中。咀嚼充分的食物滋養人,囫圇吞棗則會導致消化不良;同樣地,當我們不經反芻或思考就吞下真理時,我們就感受不到它們的功效;它們無法激發我們的勤勉,也無法抵擋試探的勢力:喔!惟願他們有智慧,能明白這事,肯思想他們的結局(申命記三十二章29節)。我曾讀過一位揮霍的王子,當他送出巨額金錢後,人們將所有的錢堆在他面前,讓他看見並思考他送出了什麼,以促使他收回,或至少減少贈與。因此,思考我們在失去永恆時失去了什麼,為了這些卑賤且必朽壞的事物我們放棄了什麼,對我們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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