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4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講道|018_019_約17_11_賜給基督的人與聖徒合一

第十八章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十七11)

第四,我們現在來到第四個處境,即祂所代求的對象:「你所賜給我的人」。有些古抄本讀作「你所賜給我的名」(thy name which thou hast given me),但我不想為此困擾你們。大多數版本與我們所讀的一致,即「你所賜給我的人」。但他們是誰?神將我們賜給基督是什麼意思?為何這裡要提到這一點?這個短語在本章中多次重複出現。

我現在將一併解釋。

  1. 賜給基督的人是誰?

我回答:廣義上是選民,具體而言是使徒。選民可以被包含在這個表達中;因為第9節將其與基督不為之祈求的滅亡世界作了對比:「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你的。」但在本節的主要範疇中,指的是那個時代的門徒,其中主要是使徒,他們是「選民中的選民」(elect of the elect);因為祂在後面主要為其他人祈求:第20節:「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但在此之後,門徒與所有屬於神恩典旨意的人,又再次被摺疊或捆綁在這個表達中:第24節:「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我的榮耀。」這一切表明,「賜給基督的人」這一表達,是選民特有且專屬的特徵,基督在此處即是此意。對此唯一的反對意見是,在緊接我經文的第12節中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保守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因此,我們麼必須將這「賜給」理解為更廣泛的意義,麼就必須承認某些賜給基督的人可能會滅亡。我回答:

我確實可以將這個詞理解為更廣泛的意義,正如聖經中有時所用的那樣,指那些僅僅作為賞賜而賜給基督的人,而非作為託付(charge),我稍後會加以區分。偽善者因其外在的呼召,被說成是作為事奉與職分而賜給基督的,但並非作為特別的託付。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對猶大所說的話,約翰福音十三章18節:「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但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在那裡,祂清楚表明他們中有一人不在選民之列,且不會領受祂特別託付的福分;雖然他被選為使徒的職分,卻未被選入永生,只是作為事奉與職分被賜下。但這似乎與本章中該短語的一貫用法相衝突。因此,我通過解釋「除了那滅亡之子」(but the son of perdition)這一短語來回答:這些詞並非例外(exceptive),而是轉折(adversative),必須這樣解讀:你所賜給我的人中,沒有一個滅亡的,但那滅亡之子滅亡了。請注意,我們並非將其譯為「除了那滅亡之子」(except the son of perdition),而是「但那滅亡之子」(but the son of perdition);這裡並非對猶大作了例外處理,彷彿他曾被賜給基督隨後又墮落了;而是當祂提到對他們的保守時,祂用轉折語氣指出了猶大的滅亡。這種表達方式在聖經中常被使用。例如啟示錄二十一章27節:「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這裡的詞並非例外,否則就會得出結論說,某些行可憎之事的人也在羔羊的生命冊上;而是轉折:他們不得進入,但其他人可以進入。同樣,馬太福音十二章4節:「大衛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的,惟獨祭司才可以吃。」這也不是例外,彷彿他們是大衛同夥的一部分,而是轉折:他們吃是不合法的,但祭司吃是合法的。

  1. 他們是如何被說成是賜給基督的?人被賜給基督有兩種方式:作為賞賜(reward),或作為託付(charge)。

[1.] 作為賞賜,廣義上萬國都賜給了祂:詩篇二篇8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以及約翰福音十七章2節:「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這種賞賜包含了選民與非選民。列國是祂的產業,教會也是;只是在這種作為賞賜的賜予中,有所區別:有些人被廣泛地賜給基督,由祂按其旨意處置;有些人被賜給祂是為了某種特別的事奉與職分,如教會中的偽善者;因此,猶大與其他人一樣,儘管是滅亡之子,也被賜給了基督。再者,另一些人被賜給祂是為了特別且獨有的關係,成為祂身體的肢體、祂國度的子民、祂家中的兒女。因此,只有選民是這樣被賜給祂的:約翰福音十七章6節:「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基督為祂父所做的偉大交易,僅僅是靈魂的份。

[2.] 作為託付。這同樣是選民所特有且專屬的;他們被賜給基督作為託付,為了被救贖、稱義、成聖、得榮耀;這賜予並非疏遠(alienation),而是抵押(oppignoration),即放在祂手中的質押,因此他們中沒有一個會滅亡。我將列舉一些經文來證明這種賜予方式:約翰福音六章37-39節:「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在那裡你們可以看到,他們必確實且無誤地被帶入恩典,並同樣無誤地被引向榮耀;當他們來到時,他們絕不會滅亡:「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基督接受了一項託付,祂要看顧神所有的羊群,不可失落一條腿或一隻耳朵的一角。同樣,約翰福音十章28、29節:「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在這裡可以看到,基督的能力與信實因父的賞賜而擔保了聖徒的保存。因此,我們明白了被賜給基督意味著什麼:成為祂的賞賜,祂的託付。

  1. 第三個問題仍然存在。為何這裡要提到這一點?正如我所說,這個短語在本章的多節經文中被多次使用;但這種重複並非多餘:這不是空洞的贅述,而是為了使徒們能得到更充分的安慰與教導,使他們在患難中能視自己為賜給基督的人,從而更確信自己處於穩妥的保守之中;因為神有義務履行祂的賞賜,基督有義務履行祂的託付。基督懇求祂自己的信實:第12節:「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祂履行了祂的託付,因此現在向父懇求,願父履行祂的賞賜:我不再在世上,求你保守他們;祂使用了同樣的論據:「你所賜給我的人」;這曾促使祂保守他們,祂也知道父會因同樣的理由看顧他們。

好了,現在既已奠定了這個基礎,讓我

觀察到,選民被神父作為祂的購買物與託付而賜給並交託給神子,這是堅固的安慰與確立的根基。這一點是真實的,因為這種賜予是作為禮物與託付;且這種賜予是選民所特有的,正如我們所證明的;這裡將其作為確立與安慰的根基提出。基督用「你所賜給我的人」這樣的特徵來表達選民,不僅是為了指明對象,更是為了宣告蒙垂聽的根基:保守他們,因為他們是你所賜給我的人。

因此,在接下來的論述中,我將採用以下方法:

  1. 我將更廣泛地解釋神對基督的賞賜與捐贈方式。
  2. 我將向你們展示這如何成為確立與安慰的根基。
  3. 我將通過應用來強化這一切。

首先,為了開啟這賞賜的本質,讓我們再次重申作為賞賜與託付的區別。這兩者互為對應,如同工作與工價。基督承擔了靈魂的託付,而祂所有的回報就是能對他們擁有份。讓我們從託付開始,先談工作,再談工價。

  1. 他們是作為託付被賜給祂的。祂的託付是什麼,將通過考察父關於選民的提議以及子如何承擔它來揭示。

[1.] 父提議了什麼。天上的話語是「隱秘的言語」(哥林多後書十二章4節),是人不法說出的話。父與子之間那些隱秘的對話與交通,若非神的靈將其轉化為適合人與人之間交往的形式,本應以敬畏與深沉的靜默來崇拜。聖經中將涉及神與基督的事蹟轉化為對話是很常見的:詩篇四十篇6-8節:「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詩篇二篇8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詩篇一百一十篇1節:「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父來到基督面前,彷彿對祂說:「子啊,我不忍心讓全人類都滅亡,留在定罪之下;我已揀選了一些人作為我憐憫與良善的器皿與容器;因為我決意讓我的公義不致受損,你必須取一個身體為他們而死;此後,你必須確保他們歸信恩典、稱義、成聖、引導至榮耀,且不可讓他們中任何一個滅亡;因為我要向你追討他們。」在聖經中證明這一切是容易的,即:神揀選了確定的數目作為憐憫的器皿:提摩太後書二章19節:「但神堅固的根基立住了;上面有這印記說:『主認識誰是他的人。』」神聖的旨意中沒有抽籤或不確定性;數目是既定且封印的,無人能增加,也無人能減少或奪去任何一個人。基督接受了命令,為他們,且僅為他們捨命:約翰福音十章15節:「並且我為羊捨命」;第18節:「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這描述是一種限制;這是為了祂的羊。神不願基督的血有任何浪費。祂必須這樣做,以便公義的榮耀得以保存,從而使憐憫有更自由的途徑:羅馬書三章25、26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他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子不僅要使用懇求,還要作出滿足;並非神因本性的任何必然性而要求如此;公義的行使是自由的,不受任何律法約束;但這對於保持對神性的適當感知與理解是最為合宜的。基督必須確保他們歸信,這是神明確的旨意:約翰福音六章38、39節:「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並通過歸信,領受福音所有的福分;且不致滅亡地被引導至榮耀:約翰福音十章28、29節:「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他們是一體的,並以共同的能力與共同的同意行事。在完成這一切後,祂要交出靈魂與身體的帳:約翰福音六章39節:「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這正是祂所做的,當祂將國度獻給父,並帶著祂所有的微小者出現在父面前時,如同從獅子口中奪回的獵物:希伯來書二章13節:「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

[2.] 基督承擔了什麼;父的所有提議都被接受了:詩篇四十篇7、8節:「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基督同意了條約與永恆聖約的所有條款,不僅是取一個身體去死,更是對所有選民承擔特別的託付。正如猶大為便雅憫代求,基督也為所有交託給祂的靈魂代求:創世記四十三章9節:「我為他作保;你可以從我手中追討他;我若不帶他回來交在你面前,我情願永遠擔罪。」基督對所有落在祂託付下的人也是如此說。若我不看顧他們歸信、稱義、成聖、得救,就視我為不忠的擔保者,讓我永遠擔罪。

  1. 作為賞賜。正如在聖約中不僅有義務,還有對締約方產生的利益;基督在這永恆條約中,也以交易與購買的方式與神往來;祂的目標是作為中保,對信徒獲得特別的份與關係。這是祂所計算的全部收穫: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0節:「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因此,憑藉這購買,祂與他們有許多關係;他們被賜給祂,作為祂國度的子民、祂學校的學生、祂家中的兒女、祂懷中的配偶、祂身體的肢體。我將堅持這些關係;因為這是基督因祂的順服而被授予的榮耀;我的意思是,祂視其為榮耀,並以高昂的代價買下,卻對這購買感到滿足。唉!對於祂這位在榮耀與能力上與父同等的人來說,沒有什麼能增加祂的偉大;道成肉身的福分不過是諸多溫和的謙卑;但祂對靈魂如此溫柔,以至於祂樂意將其視為從父而來的禮物,以及祂所有事奉的賞賜。請注意,除了獲得你們靈魂的份,沒有什麼能將基督從天上帶到馬槽、曠野、十字架、墳墓: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1節:「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祂耗盡血汗、試探、苦難、取我們的本性、擔我們的重擔,所獲得的不過是看見你們在憐憫的懷抱中安全,好讓祂能成為你們的王、你們的先知、你們的祭司、你們的頭?除了「神之子」的稱號外,基督最看重的是「教會之頭」的稱號。看看這些關係是如何多樣化的,好讓祂能更親近我們:王是一種更廣泛的關係,主人有更具體的監察;主人可能是忠心且細心的,但他沒有父親的憐憫;父親是非常溫柔的,但最親密的關係是在丈夫與妻子之間,我們是祂懷中的妻子;如果丈夫這一關係太遙遠,因為聯合是民事的,祂就更進一步靠近我們,祂要作我們的頭,我們作祂的肢體,那裡的聯合是自然的。讓我們逐一檢視這些關係。

[1.] 我們被賜給祂,作祂國度的子民。基督是全世界的主,但祂不看重任何稱號,如「聖徒之王」(啟十五3)。沒有什麼寶座比謙卑罪人的良心更讓祂看重;心是祂最好的謁見室,祂的國度寶座就設在那裡。祂與父和聖靈一起擁有永恆的權利,但祂願意降臨、受苦,並戴上荊棘冠冕,好讓祂能作為中保獲得新的權利,並讓榮耀的冠冕戴在教會中祂的頭上。因此,使徒行傳五章31節說,祂復活後,神將祂高舉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這賞賜早在祂最初與基督商定世界救贖時就已作出;但當代價付清時,它便實現了。基督的每一個子民,都是被買來的,且是用最昂貴的代價——祂主宰自己的血:馬太福音二十章28節:「人子來……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在其他王國中,許多子民死亡,好讓君王能坐在寶座上;但在這裡,君王為子民而死,好讓祂能以和平與安寧治理祂屬靈的國度。正如代價是巨大的,父也給了祂廣大的賞賜。基督的帝國是普世的;嚴格來說,祂是普世之王,祂的國度沒有界限;遲早,在地球所有可居住的地方,都有或將會有人承認祂的權杖:以賽亞書四十九章12節:「看哪,這些從遠方來;這些從北方、從西方來;這些從秦國來。」從東、西、南、北,猶太人、外邦人;現在是祂仇敵的猶太人將承認祂的主權:何西阿書一章11節:「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正如各支派湧向希伯崙為大衛加冕,這些人也將湧向基督為祂加冕;這頂皇冠,基督將永遠佩戴。誠然,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9節說,祂將把國度交給父。我回答:在君王的尊嚴中有兩件事:君王的照管(regia cura)與君王的榮耀(regius honor)。君王的照管,即祂治理並防禦子民抵禦仇敵,這將停止;但祂從子民那裡領受的君王榮耀將存到永永遠遠;祂將永遠作為教會的王與中保受到尊崇。祂將交出國度;也就是說,祂現在治理的那種行政方式;因為當選民完全歸信與成聖,仇敵被毀滅時,就不再需要這種照管。現在,在祂用功德與購買將我們從父手中買回後,祂被迫用祂的能力與征服從魔鬼手中奪回我們。道是祂能力的杖,聖禮是我們效忠的誓言;在禱告中我們履行我們的敬意,通過施捨與慈善行為我們向祂繳納貢品,而讚美與順服是祂冠冕持續的收入。這是第一項賞賜。

[2.] 我們被賜給基督,作祂學校的學生。祂是祂教會偉大的先知與導師;基督當然喜愛這教席的榮耀。祂也獲得了這個稱號,使徒行傳三章22節:「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一切話,你們都要聽從。」基督從神的懷裡出來,向我們展示祂的心與意念。因此祂被稱為,希伯來書三章1節:「我們所承認的使徒」。基督如此喜愛與祂教會的關係,以至於你們看見祂取了祂僕人的稱號;儘管祂是教會的主,但祂是我們所承認的使徒;祂視傳講福音為一種榮耀。神之子是福音傳道者名冊上的第一位;祂是神派來的使者(legate a latere),一位使徒:祂在世上時奠定了福音的根基,現在祂在天上仍教導我們:祂不教導耳朵,而是教導心;祂不僅給我們功課,還賜給我們一顆學習的心;聖經是我們的書,基督是我們偉大的導師;當祂開啟我們的眼睛時,我們必看見祂律法中奇妙的事。其他教師為工價而教,但祂從神那裡買下了這自由,好讓祂能開啟祂的學校,成為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光。

[3.] 我們被賜給祂,作祂家中的兒女。吸引基督從事救贖工作的唯一事物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0節:「他必看見後裔」,好讓祂能有眾多的子嗣與後代。祂喜悅我們,儘管我們都是「便俄尼」(Benonis),憂患之子。儘管祂在出生時便死了,但祂對祂死亡的果效感到驚奇地喜悅;正如一個婦人在劇烈痛苦後分娩,因出生的喜樂而忘記了過去所有的痛苦。在末日,這將是基督的歡樂與冠冕,看見祂所有的微小者都被聚集在一起:希伯來書二章13節:「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這是一幅美好的景象,當基督在他們中間歡樂,並帶著他們作為榮耀的隊伍,前往神父的寶座時。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兄弟與我們的父親;藉著重生與十字架的功德,祂是我們的父親;但在天上的擁有中,祂是我們的兄弟,因為我們與祂同為後嗣。

[4.] 我們被賜給祂,作祂懷中的配偶。這是基督的另一項榮耀,作教會的新郎。婚歌在雅歌與詩篇四十五篇中。在那裡慶祝了婚禮。牧師們,正如施洗約翰被稱為「新郎的朋友」。看哪,正如父親將他所生的女兒賜給另一個人作配偶與妻子,神也將祂的選民賜給基督。確實,基督從祂父的手中買下了教會;其他妻子帶來嫁妝,但基督必須購買。正如掃羅將女兒賜給大衛,但首先他必須殺死歌利亞,並帶回一百個非利士人的陽皮(撒上十七25,十八25);所以神將教會賜給基督作配偶,但基督必須用祂的血救贖她,地獄的歌利亞必須被殺死。是的,在基督獲得這榮耀之前,祂藉著聖靈的能力,配合道的懇求,贏得了我們的同意:何西阿書二章14節:「我必誘導她,領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第19、20節:「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以仁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也以誠實聘你歸我,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首先我必誘導,然後聘娶;正如大衛在冒著生命危險買下米甲後,仍不得不從帕提手中將她奪回(撒下三13)。魔鬼已將基督的配偶抓在自己懷中;祂不得不救出她,並藉著祂聖靈的懇求使她忠誠。未來是婚禮之日;現在教會被稱為新娘,那時是羔羊的妻子。基督的榮耀,正如我們的同意,是不完整的;那時祂來接她,將她獻給神(弗五27),並帶她進入祂父的家。基督正在為那時刻裝飾她;我們必須完成我們潔淨的月份,並從王的衣庫中領取香料與衣服(以斯帖記二12)。

[5.] 我們被賜給祂,作祂身體的肢體。這是最親密的關係,也是基督除了「神之子」的稱號外最看重的,即作教會的頭。哦!對於卑微的受造物來說,這是何等的榮耀,基督竟將我們納入祂自己的奧秘身體,以祂的恩典使我們活過來、充滿活力並引導我們!對天使而言,祂是主權與能力上的頭:歌羅西書二章10節:「你們在他裡面也得了豐盛。他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但對教會而言,祂是憑藉奧秘聯合的頭。天使是祂服役的靈,但我們是祂的配偶;他們不被稱為祂的新娘,也不被稱為祂懷中的配偶,或祂身體的肢體。在以弗所書中,教會被稱為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卑微的受造物是「基督的豐滿」(pleroma Christou);祂不認為沒有我們祂是完美的,彷彿直到所有教會都在祂所在之處前,祂是一個殘缺、不完美的基督。祂以對待祂自然身體同樣的尊重對待祂的奧秘身體;它已復活、升天、得榮耀,我們也將如此。目前我們之間有一些交通;祂在我們的苦難中憂傷,我們在祂的榮耀中被高舉。正如頭與身體之間有靈的相互流通,基督與我們之間也有藉著恩賜與本分而有的交通。

第二,這如何成為確立與安慰的根基。

  1. 藉著這賞賜,我們在神與基督裡都有份:約翰一書一章3節:「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翰二書9節:「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神必履行祂的賞賜,基督必履行祂的託付。神將我們賜給祂的子,是為了使基督承擔更大的尊重;基督從祂父那裡買下我們,是為了使這賞賜穩妥且確定。子愛我們,因為父要求如此;父愛我們,因為子贏得了如此。若基督對祂的父忠心,或父對基督充滿愛與尊重,我們就不會滅亡。我們在父裡有份,祂是憐憫的源頭;在子裡有份,祂是金色的管道與傳遞者。神使選民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好讓祂能救贖他們;基督使他們成為神家中的兒女,好讓祂能愛他們並祝福他們。揀選的愛與基督的購買是救恩的兩個源頭。神,作為至高的審判者、受冒犯的一方、第一因與祝福的源頭,祂要求子為我們而死;而基督已承擔了這一切,並履行了祂的話語。

二、神已將我們得救的大事交託在穩妥的手中。祂絕不會讓自己的旨意落空,因此祂將選民賜給基督,使他們能藉著賜給基督的那種能力與生命而得活。祂願以確定的條款與我們立約,因此祂採取了足以達成其目的的安排;祂不願將我們交託給任何人,唯獨祂的永恆聖子。基督肩負重任,祂是一位良善的受託者,滿有看顧與信實,絕不會忽略父所交託的;祂滿有能力與權柄,以致沒有任何事物能將我們從祂手中奪去;因為若有人要這麼做,他必須擁有比基督更強壯的膀臂(約十28-29)。祂滿有慈愛,沒有什麼工作比這更令祂喜悅;祂愛我們遠勝過我們愛自己,否則祂絕不會為了我們降臨塵世。祂滿有警醒與看顧,祂的雙眼時刻遍察全地。神的護理不僅大有能力,更是遍滿眼睛。正如大祭司將各支派的名字佩戴在胸前與肩上,基督也同樣銘記每一位聖徒;祂知道他們的名字與需要;儘管世上有成千上萬人,但每一位信徒都落在基督的看顧之下,彷彿除了他以外別無他人;祂清楚知道他們的一舉一動、他們的缺乏與需要。他們的名字被寫在羔羊的生命冊上(啟十三8)。基督為他們保存了一份名冊。這不僅是神的紀念冊,更是羔羊的生命冊。祂認識每一隻羊的名字,並不斷地向神為他們交帳:「我在他們身上得了榮耀。」當我們的中保被迫成為控告者時,祂心中是何等痛苦。祂對他們有著明確且深刻的關注:賽四十27,「雅各啊,你為何說,以色列啊,你為何言,我的道路向耶和華隱藏,我的冤屈神不理會?」詩三十四6,「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救他脫離一切患難。」若沒有這位守護者,我們必滅亡;但基督是我們的守護者,祂是信實、慈愛、大能且警醒的。祂既有能力又願意,祂必成就。基督親自承擔的責任絕不會失敗。若選民不得救,基督既未完成祂的工作,也未領受祂的工價。

應用:這要催促我們進入這些甜美的盼望中。現在所缺少的,唯有釐清我們與基督的關係,好讓你們能成為那些被賜給基督的人。你們可以透過神對你們的作為,以及你們對神的作為來確認這一點。

  1. 透過神對你們的作為。若我們被賜給基督,基督也就被賜給了我們。我們在萬世以前被賜給基督,而在時間中,基督被賜給了我們;藉著歸正的恩典,祂與我們被連結在一起。神在福音中發出邀請;你們是否願意接受祂為你們的主與救主?若是,這就毫無疑問了。你們是否受聖靈感動,願意接受神所提供的救恩?歸正,可以說就是一種實際的揀選。藉著原初的揀選,救恩的後嗣在神的旨意中與他人分別出來;同樣地,藉著歸正或實際的揀選,他們在可見的層面上與他人分別出來。你們能述說什麼樣的恩典激勵,促使你們歸向基督呢?凡被賜給祂的人,必歸向祂。
  2. 透過你們對基督的作為。父神的一切作為,都在時間中藉著信徒得到印證;祂命定,我們順服;祂揀選基督為君王,他們也必以祂為元首。因此,神將靈魂賜給基督,是藉著信徒的行動得到印證。正如祂那方面有雙重的賜予——以託付的方式與以賞賜的方式,我們這方面也有雙重的行動——將自己交託給基督,並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基督。

[1.] 將自己交託給基督。我們能否完全且絕對地將靈魂交在祂手中?父神比我們更有智慧;當祂將我們交託給祂的兒子時,祂深知自己在做什麼。信心常被表達為將自己交託給基督;這回應了父神對祂的信託:提後一12,「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παραθήκην μου),直到那日。」這並非易事,它意味著對危險的察覺、對靈魂的深切關懷,以及經過深思熟慮的確信。你曾為確保靈魂的安全付出過什麼樣的關懷?你對基督的能力有何等確信?你是否認為沒有祂你也能安全?那你將是一位不忠心的監護人。你能清醒地將永恆押注在你目前的狀態上嗎?

[2.] 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祂:羅十二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此後便要活出屬於祂的樣式,將一旦分別為聖的事物轉作他用是危險的:林前三23,「你們是屬基督的。」無論你擁有什麼,都必須為了祂的榮耀而獻給祂。你沒有任何事物可以隨己意處置,無論是舌頭、心靈還是產業;只要一個人還為自己保留權益,他就會失敗。拿八稱他所有的為「我的餅、我的水、我的肉」(撒上二十五11)。你是否曾嚴肅地將自己奉獻給神?詩一一九94,「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因我尋求了你的訓詞。」

  1. 若你曾是標新立異的爭論者,並因此在教會中造成分裂,那麼你便辜負了基督的目標。基督徒有義務要同心合意:彼得前書三章8節:「總而言之,你們都要同心……」;腓立比書二章2節:「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哥林多前書十三章2節:「我若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但你或許會反駁說:「難道你要強迫判斷或強加信仰,使我成為假冒為善的人,而你自己成為篡權者嗎?究竟什麼是標新立異的觀點?你譴責別人,別人也譴責你;你反對他們,他們也反對你。」誠然,但基督徒仍應盡可能地追求同心;若被迫與教會的普遍判斷相左,你應當感到不安。在可疑之事上,不要採取會引起冒犯的觀點:要謹慎,不可進行可疑的辯論。凡持異議者,必須有明確的證據,真理必須以極大的論證力帶到良心面前,論據必須明確清晰,且必須多方禱告、諮詢並與他人商議。然而,若刻意追求奇特與意見分歧——正如古語所云:「人天生更愛驚奇於新奇之事,而非偉大之事」——且在毫無敬畏與警惕的情況下,任由心靈放縱於新奇事物,這便是可責備的。當我們有教會的共識時,相較於持異議,我們只需較小的亮光便足以行事。
  2. 你是否曾做過任何阻礙教會合一的事?

[1.] 藉由宣揚分裂的原則;這無疑是一種罪。這與愛相悖,正如謬誤與信心相悖;它割裂了基督奧祕身體的連結與筋骨。在現今時代,對此罪的指控如此頻繁,以至於人們對此罪已不以為意。每一種謙卑的異議與不從國教,都被貼上分裂的標籤,以至於人們認為分裂並非什麼大事,或不是什麼罪行:猶大書19節:「這就是那些引人結黨、屬乎血氣……的人。」如今,分裂是危險的,且很難辨別何時是合法的。關於分裂的問題尚不明朗,但愛的強制力卻是顯而易見且公開的。許多人僅承認三種分裂的根據:不可容忍的迫害、可咒詛的異端,以及嚴重的偶像崇拜。只要基督還維持相通,我們就應當維持相通。醜聞是哀慟的理由,卻非分裂的根據,且無論何時發生,都必須帶著悲傷。

[2.] 那些以不符合愛的方式進行爭論的人,即帶著激情、苦毒的靈,咒詛所有反對者,並藉由刀劍的力量壓制他們。憤怒、激化與苦毒的靈,皆與愛背道而馳。米迦勒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定罪。最惡劣的對手應當以溫和的言語與堅實的論據來克服。謾罵與辱罵使人對和解的提議充耳不聞:詩篇一百二十篇7節:「我願和睦,但我發言,他們就要爭戰。」咒詛所有反對者、將他們逐出基督之外、將事情的嚴重性與後果誇大於觀點本身、指責他人不屬靈,這些都是如此(哥林多前書十四章37節)。利益使人變得狂熱且無規律:哥林多前書一章2節:「寫信給……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這不是將基督據為己有的派系,說「我是屬基督的」。同樣地,轄制人的良心,並以武力強加觀點,這些被稱為走該隱的道路(猶大書11節)。

應用二:讓我們像基督一樣熱切追求合一;讓我們比過去更看重愛心,思考如何維護和平,正如維護真理一樣。誠然,我們既有一位父,由一位母親所生,承認一位長兄,即基督(我們藉著祂得兒子的名分),並盼望同一份產業,我們就更當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用和平彼此聯絡。我們現在為了爭論而爭論,卻少有聖潔的爭論:希伯來書十章24節:「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我該用什麼論據呢?一方面有教皇黨的危險,另一方面有各教派的危險。關於教皇黨:若那獸真有復原的可能,現在就是了。我們的分裂使我們首先成為敵人的笑柄,隨後成為獵物;我們首先被輕視,隨後他們便施加暴力。這在神看來或許是公義的;當敬虔衰退,愛心便被放逐;只剩下苦毒、偏袒、紛爭與猜疑在其中掌權與猖獗。誠然,一旦改革宗教會中建立了和平,關於敵基督的預言將很快成就;那些至今仍留在屬靈巴比倫的神所揀選的餘民,將很快從他們中間出來,他們現在正因我們的分裂而感到絆倒:正如船隻要載運乘客,當所有乘客都上了船,他們便啟航揚帆。他們厭倦了羅馬教會的偶像崇拜與迷信,若非現在被束縛,他們很快就會掙脫繩索;真理將擁有更大的能力:使徒行傳四章32、33節:「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個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都蒙大恩。」至於另一邊的教派,放蕩主義者因敬畏神之人內部的分裂而日益增多,並在他們各種結合與努力中變得可怕:猶大書11節:「他們有禍了!因為走了該隱的道路,又為利往巴蘭的錯謬裡直奔,並在可拉的背叛中滅亡了。」若所有敬畏神的人能像一個人一樣聯合起來捍衛福音,這種騷動就會結束。唉!我們爭鬥得夠久了,阻礙共同的救恩也夠久了,給出的絆腳石也夠多了:現在是時候放棄所有報復與野心的果實,思考和平與合一了。

但你會說,你希望我們做什麼?

我回答:在神面前做些事,在人面前做些事。在神面前:禱告並哀慟,將神百姓中的分裂放在心上。我為錫安的緣故發言;我們應當為錫安向神懇切祈求:以賽亞書六十二章1節:「我因錫安必不靜默,為耶路撒冷必不息聲,直到他的公義如光輝發出,他的救恩如明燈發亮。」大房子若有裂縫,小房子若有縫隙,都會倒塌;當成員在觀點與情感上分裂時,不僅是王國,連個別家庭也會毀滅:詩篇一百二十二篇6節:「你們要為耶路撒冷求平安!耶路撒冷啊,愛你的人必然興旺。」讓這成為你對神恆切的請求;不要被私人的派系精神所驅使。

在人面前也要做些事。我現在不是說如何保持和平;那已經過去了;而是說在和平失去後如何恢復。我們該怎麼做?使徒告訴你們,腓立比書三章15、16節:「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然而,我們到了什麼地步,就當照著什麼地步行,規矩相同,心思相同。」現在除了對那些持守根基的人存弟兄般的寬容外,別無他法。我們希望不僅在基本教義上,在基督教教義的所有附屬部分也能達成一致。但這是不可能的。那麼該怎麼辦?難道裂痕要不斷擴大而無藥可救嗎?不;因此,凡在合乎規律的愛心判斷下,被推定為歸屬基督的各方,都應當在已達到的地步上同行。那該如何做呢?我只能提出我的願望與渴望;讓他們保留私下的分歧,歸於某種共同的規矩,或對宗教根基的莊嚴承認。若為此制定一份雙方都能遵守的綱領如何?我認為界定基本教義是一件極其困難的事。神要我們對每一項真理都保持謹慎;因此聖經的正典非常廣泛。但聖經中確實提出了一些絕對必要的真理,沒有這些,就無法得救。如果我們能共同致力於這些真理的宣認,在其他未決之事上彼此忍耐,互不進行權威式的裁決與強制,不以暴力強加觀點於他人,不進行魯莽的定罪、不將人逐出基督之外、不將宗教侷限於我們自己的派系,說「基督在這裡」或「基督在那裡」,彷彿基督是分開的;藉由彼此代禱將對方的興旺交託給神,這將是一種醫治的途徑。讓我們履行所有愛與屬靈勸勉的相互職責,在堅實的敬虔上彼此堅固,以謙卑與坦誠在較小的分歧上彰顯亮光;在民事上像一個人一樣對抗共同的敵人,並致力於促進基督的國度,而不考慮我們私人的榮譽、利益與好處。如果這能做到,我深信迷霧將會消散,我們會發現彼此比想像中更接近。我並非完全沒有希望這能實現,因為有應許在。這在波蘭王國的信義宗與加爾文宗之間已經實現了。

應用三:勸勉福音的牧師們在共同履行職責時,要更加和諧與友愛。基督在此為使徒禱告,使他們合而為一。我們該如何在推動職責、責備罪惡上達成一致!這不僅對教會的和平,對福音的成功,都將是有效且強大的手段。哥林多教會的分裂源於牧師們之間的競爭,一人爭相在口才與民眾的喜愛上勝過另一人,並輕視保羅及其他追隨福音單純性的人。使徒在別處也指出了這一點:腓立比書一章15節:「有的傳基督是出於嫉妒紛爭,也有的是出於好意。」常見的情況是,一人挑剔另一人的恩賜,一人阻礙另一人的榮譽與利益;就像船上的人,互相推擠直到船隻沉沒。一人失敗了,屈服於世界的應許與威脅,另一人則堅定站立;從他們不同的實踐中,產生了不同的利益與觀點。我們應當以結合的力量促進福音。

  1. 觀察這個模式;祂不僅禱告「使他們合而為一」,還表明了祂所指的合一是什麼樣的,「像我們一樣」。有些人認為「我們」是指父與作為中保的基督,祂們在救贖之工上有協議;這是真的:但我認為這裡指的是本質的合一,因為上下文中有明顯暗示三位一體特有的「位格互滲」(Perichoresis)(即第21節)。但我們對亞流派(Arians)該怎麼說?我回答:這裡的「像」(kathōs)暗示的不是「等同」(isotēs),而是「相似」(homoiotēs);不是精確的平等,而是某種相似;不是相同的合一,而是類似的合一。教義:信徒與元首基督的聯合,以及信徒彼此之間的聯合,與神聖位格之間的合一有某種相似之處。
  2. 這是一種屬靈的聯合,非自然或民事的,而是神聖且屬靈的。
  3. 這是一種緊密的聯合。在父與子之間,不僅有同意,還有本質的合一;沒有比這更大的合一了。因此,奧祕身體的肢體之間,藉由愛、和平、和諧以及彼此喜悅,也有緊密的合一。伯納德(Bernard)說,這是「複數的合一,與合一的複數」。
  4. 這是一種恆久且不可分割的聯合。神聖本質可以被區分,但不能被分割。那些與基督聯合的人不能與祂分離,也不應當彼此分離。要小心離群。從身體上切下的肢體,從根部折斷的枝子,會變成什麼樣?逃離牧人的帳棚是危險的。
  5. 這是一種聖潔的聯合。沒有不與純潔並存的合一:馬可福音九章50節:「你們裡面當有鹽,彼此和睦。」心必須保持純潔與聖潔。鬆散的熱心不是合一,而是妥協。當我們必須與神開戰時,以沉重的代價換取與人的和平,這是不值得的;寧可作一個爭論的人。在邪惡上的協議就像希律與彼拉多,他們為了對抗基督而握手言和: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人沒有和平或許能見主,但沒有聖潔就不能見主。
  6. 這是一種與秩序和區別並存的合一。教會中有職分的從屬關係,藉此維持其美麗與力量;若我們要保持這種合一,就必須尊重彼此的恩賜與職位。在自然身體中,眼睛不干涉聽覺,耳朵也不干涉視覺;腳不說話;手的職責是裝飾身體,腳的職責是支撐身體。靈魂賦予所有部分生命,這是合一的基礎;但各部分有不同的職責,這是秩序與端莊的基礎。靈魂使腳充滿活力,正如使手與胸部一樣。看到所有人都在自己的崗位上良心行事,為共同的益處聯合起來,是令人欣慰的。

應用:讓我們學習效法三位一體;正如我們面前的情況,這對三位一體的奧祕有一點點相似之處。人們呼喊合一,卻對分裂毫無良心。他們想要一種不聖潔的混合,一種肉體的妥協與同意,為了肉體的目的,出於世俗的策略;就像冰塊將鐵、水、木頭、棍棒與石頭凍結在一起。我們有一種合一,卻未在其中遵守應有的區別。難道沒有可怕的職分侵犯嗎?由此產生了混亂與無序?牧師變成了士兵,士兵變成了牧師?喔!但要記住,基督將這個模式交託給我們,要像基督與父合而為一那樣行事,尋求彼此的福祉,以對方的恩賜為自己的恩賜而歡喜;為共同的益處貢獻諮詢、同情、屬靈的幫助與禱告。當手指受傷,全身都會感到疼痛。我們應當活得好像我們只有一個本質與利益。目前要指望公眾合一幾乎是徒勞的,但在你們各自的團體中,要忠實且有規律地運用你們的恩賜,為了共同的益處,使你們既不羞辱元首,也不瓦解肢體間的聯合。

  1. 我觀察到基督向神祈求;祂懇求堅忍,使他們合而為一。

教義:是神使聖徒保持合一。本性容易產生不和;若神離棄我們,我們很快就會顯露內心的光景。神有時藉由祂的護理來做到這一點,放任共同的敵人,就像放出一條狗,使羊群聚在一起;或藉由施加巨大的苦難,就像兩塊蠟在火中結合在一起;或者祂能像法官一樣消除爭論。有時藉由祂的聖靈,以及祂恩典、亮光與愛心的持續影響。神使以掃成為雅各的朋友。無論人的靈性多麼粗暴,祂都能使之柔和。

應用:在這件事上承認神。祂要被認識為萬軍之耶和華,以及和平之神。在這件事上,要在禱告與讚美中承認祂。在禱告中,在分裂爆發之前;若神任憑人隨己意行,他們永遠不會有和平。在分裂爆發之後,禱告是平息教會的最佳手段。宣告和平是神的特權;當人們在追求和平中疲憊不堪時,必須由神來賜予。在和平與安寧的日子裡,要在讚美中承認祂;當神的百姓之間有美好的合一時,要為此感謝祂的名,因為唯有神,那位「萬人之靈的神」,才能將人的靈與彼此聯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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