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篇講道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馬書八章38-39節)
這些話說明了為何信徒在最嚴酷的試煉中能得勝有餘,並進一步將使徒的凱歌推向這篇卓越論述的合宜結尾。 在經文中,我們觀察到:
- 攻擊者:死、生、天使。
- 企圖與目的: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
- 徒勞無功:沒有受造之物能做到這一點。
- 他的確信:因為我深信。
- 侵略者與攻擊者,或是透過具體的分類,或是被包裹在一個總括的表達中。
[1.] 具體的分類由四對組合而成。
(1.) 「無論是死,是生」;意即,無論是死亡的恐懼,還是生存的渴望;這對組合之所以被提及,是因為死亡是「驚恐之王」(約伯記十八章14節)。在所有令人嚮往的美好事物中,生命是至高無上的,也是使人有能力享受其他一切福分的前提;如約伯記二章4節所言:「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換取自己的性命。」現在,來自這第一對組合的所有攻擊都是徒勞的,因為它們無法使我們與基督耶穌裡的愛隔絕。你想用死亡的威脅來做到這一點嗎?信徒會告訴你,基督威脅的是永死;而這暫時的死亡,無論是自然的還是暴力的,不過是通往永生的一道門戶。你想用生命的誘餌來引誘他嗎?他們已經學會了將永生置於今生之上:希伯來書十一章35節:「又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
(2.) 第二對:「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意即,可見世界與不可見世界的權勢;這兩種權勢在其他地方也常被並列:以弗所書一章21節:「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因此,這裡的「掌權的」與「有能的」是指世上的權勢。「天使」是一個通稱,暗示了善靈與惡靈。若你將其應用於善天使,那僅是假設性的說法,即假設他們有可能參與這種企圖。聖經中確實有這樣的假設:加拉太書一章8節:「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這是一個不可能發生的假設,但卻有助於強化所陳述真理的意義。至於惡天使,他們以從基督手中竊取靈魂為業;若有可能,他們會將靈魂從基督手中強行奪走。那麼,善天使並不尋求使我們與基督隔絕;善的不會,惡的不能。若有善天使試圖勸我離開我的主耶穌基督,我必視他為可咒詛的。惡天使攻擊我們,但我們被一位比他們更強大的主所保守。透過另一分支「掌權的與有能的」,他指的是世上的統治者,無論他們擁有何種頭銜。任何權勢都無法凌駕於救贖主那神聖且至高的主之上。君王與皇帝的榮耀,與祂的榮耀相比,就像蠟燭的光與烈日的光輝相比一樣微不足道。
(3.) 第三對:「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他指的是在他們離開世界之前,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一切事。正如我們在目前的壓力下支撐著,我們也不必懼怕將來的事。我們常預測,若主容許重大的患難、試煉與災禍臨到我們,我們將會如何。基督徒對將來的事,正如對現在的事一樣有把握。目前的希望、恐懼與享受都是暫時且卑微的;而未來的苦難將會更快過去,因為我們的救恩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羅馬書十三章11節)。
(4.) 「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我們之上或之下的受造物;無論是尊榮的巔峰,還是羞辱的深淵;尊貴不能引誘我們,恥辱也不能使我們灰心。沒有任何權勢,從最高到最低的受造物;沒有任何生活境遇,從最高的榮耀到最低的乞討,能說服我們放棄基督。
[2.] 總括的表達:「是別的受造之物」,藉此囊括了神以外的一切事物,無論它們看起來多麼可愛或可怕。當受造物在創造主的手中並受祂看顧時,它們能做什麼呢?那麼,其含義是:沒有任何力量或詭計能拆解這愛的紐帶與繩索;沒有任何試探能摧毀,也沒有任何逼迫能使那在誠實良善心中扎根的信心枯萎。
- 他們的企圖或設計:「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意即,使我們藉著基督愛神的愛,以及神藉著基督愛我們的愛隔絕;前者是因,後者是果,因為這擁抱是相互的。「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立比書三章12節)。只是祂先藉著祂有效的恩典抓住了我們,我們才抓住祂;我們的站立,既取決於作為媒介的我們的愛,也取決於作為主要保守因子的祂的愛。
- 企圖的徒勞:「沒有受造之物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注意,使徒不僅說「沒有什麼將會」隔絕,更說「沒有什麼能」隔絕,這更具強調性。
- 他的確信:pepeismai,「我深信」。使徒並非憑藉猜想或臆測,而是憑藉無疑的知識。在其他地方我們有兩個詞: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理解力有兩個動作:領悟與判斷。前者隱含在 oida(我知道)中;後者在 pepeismai(我深信)中。我們必須知道根據,並贊同它們: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又且存著信心……且承認……」心智在真理的證據中安息,意志在被證實的真理之價值中安息。再者:保羅並非在談論他的決心,即他要做什麼,而是在談論他的確信,即神要做什麼;前者包含在內,但後者被更清晰地斷言。
問:解釋上唯一剩下的問題是,保羅這話是指他自己,僅以他個人的身分說的,還是代表所有信徒說的?
答:我的回答與保羅在亞伯拉罕類似情況下所給出的相同:羅馬書四章23、24節:「這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這信神的人寫的。」因為他並非出於任何對他個人特別的啟示,而是出於那臨到所有信徒的共同信心之靈;因此我們可以說,正如保羅論到大衛時所言:哥林多後書四章13節:「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著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我們也信,所以也說話。」我的理由是:第一,因為他隨後改變了人稱,「我深信」;但卻是「叫我們與……隔絕」。第二,根據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應許也是一樣的,在耶穌基督裡被保守是所有信徒共同的權益。若有人軟弱,未能達到這種完全的確信並勝過一切疑惑與恐懼,那是他們自己的錯;因為這並非保羅所獨有;他們若不虧欠自己,也能帶著確信與喜樂,乘著基督凱旋的戰車進入天堂,儘管路途中有各種障礙與困難。所有人都可以;若他們沒有做到,那是因為他們沒有善用共同的根據。
教義一:信徒若能深信沒有任何事物——無論多麼偉大與強大——能使他們與基督裡的愛隔絕,這就是凱旋的理由。
- 我將探討這基督裡的愛是什麼。
- 只要神愛我們,神的子民就認為自己處於美好的境況中。
- 從這愛中,沒有任何事物能使我們隔絕。
- 我們應當堅定地確信這一點。
首先,這基督裡的愛是什麼?這裡我將其視為祂愛我們的主動之愛。愛可以被視為:
第一,作為神的一種屬性或完美;因此約翰一書四章8節說:「神就是愛。」這指出了祂樂意、自發的傾向,或行善的意願。
第二,作為與受造物相關並流露出來的愛;因此有普遍的愛與特殊的愛。祂的普遍之愛被描述為:詩篇一百四十五篇9節:「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這愛流經普遍護理的渠道。但除此之外,還有特殊的愛,稱為祂在基督裡的愛:以弗所書一章3節:「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這愛可以被視為「預定的」或「彰顯的」。作為預定的: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是照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祂的恩典旨意是從永遠就有的;祂在自己裡面決定,我們應當藉著耶穌基督領受這些愛的果子。作為彰顯的,有兩種方式:在福音中啟示,以及應用在我們的心中。
[1.] 神的愛與白白的恩典在福音中啟示出來。那裡揭示了神對罪人的善意,以及祂為那些真正願意接受祂的人所預備的豐富恩典,因此稱為「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以弗所書三章8節),或屬於基督徒的許多蒙福優勢。
[2.] 應用在我們的心中。這應用可以從果效或感受來考量。
(1.) 就果效而言。當福音在我們的歸正中產生果效,祂永恆的愛開始生效時: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節:「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又如以弗所書一章6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神的子民從永遠就被祂的「仁愛」所愛,藉此祂定意要賜福給他們,並決定將美善賜給他們,即使當他們在律法的判決下是可怒之子時。但除此之外,還有「喜悅之愛」,藉此祂接納他們為與祂和好的人,並以他們為祂特殊的子民而感到滿足,且要將各樣恩典賜給他們。
(2.) 就感受而言,即我們對這愛的體會:羅馬書五章5節:「因為神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當我們確知神已經這樣聖化我們,並收納我們進入祂的家,接納我們為祂的兒女(羅馬書八章16節),我們便受到鼓勵,將永恆的基業視為我們的權利與分。我們在歸正中得到的果效,因此稱為「有效的呼召」;我們藉著主堅固的恩典,或聖靈的見證所得到的感受,是神賜給祂忠心順服僕人的獎賞。經驗豐富、老練的基督徒通常會得到極大的滿足。
第二,神的子民將此視為一種極其蒙福且安慰的境況;因為保羅在這裡代表他們說,只要神愛他們,他們就不會為其他事情煩惱。死亡可能會使靈魂與身體分離;貧窮的深淵可能會使他們不僅與世上的尊榮隔絕,甚至與自己產業的享受隔絕;惡天使可能會以試探攪擾他們,世上的權勢可能會將他們放逐出國,使他們與最親愛的朋友和熟人隔絕;但只要他們沒有與基督裡的愛隔絕,他們就感到滿足與知足;因為使徒的凱歌並非他逃脫了患難,而是他沒有與基督耶穌裡的愛隔絕。這部分源於這特權本身的真實價值,部分源於他們對它的珍視與看重。
- 就這特權本身的真實價值而言。神的愛確實能使我們比世界所能帶給我們的痛苦更為幸福。考量一個信徒目前或未來的境況;他是一個蒙福的人。就目前而言,他的罪已得赦免:詩篇三十二篇1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他們的本性已得醫治:彼得後書一章4節:「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他們的道路得到指引與安排: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節:「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而對於未來,他們擁有永生:約翰一書二章25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這些是世界無法剝奪我們的福分,也是分別出來的愛的果子;但那些受制於敵人意志與權力的世俗事物則不然:傳道書九章1、2節:「愛、恨都在他們面前,人不能知道……凡臨到眾人的事都是一樣。」他們已經逃脫了最大的痛苦,並有權承受人類所能得到的最大幸福。
- 他們對它的珍視與看重,勝過一切世俗的福樂:詩篇四篇6、7節:「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是的,勝過生命本身:詩篇六十三篇3節:「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他們甘願放棄一切來得到它,因此他們也甘願放棄一切來持守它:腓立比書三章7、8節:「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他已經計算過,並且仍在計算,以表明他對自己的選擇並不後悔。人是善變且輕浮的,自視甚高,今天喜歡這個,明天喜歡那個;但使徒沒有看到任何理由要退縮,他依然堅持同樣的觀點。我們常喜新厭舊;剛改變信仰時熱情高漲,隨後卻感到後悔。現在,若要再做一次選擇,他會欣然去做,假設這是有益的。但如今能擁有神的恩寵,並像祂,這是何等有價值的福分!只有那些志同道合、將祂的恩寵看得高於一切的人,才是真正的基督徒;否則,神所受到的愛就帶有下屬對上司的敬畏,因此無法從我們這裡得到那對至善者所應有的深情:詩篇七十三篇25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
第三,沒有任何事物能使我們與祂愛的享受隔絕。這從根據中可以看得最清楚:
- 神對選民之愛的不可變更性。祂的揀選之愛不僅使我們的呼召有效,也使我們的稱義與榮耀有效(羅馬書八章30節)。祂不會停止愛我們,也不會放棄對我們救恩的看顧,直到將其帶到最終的終點。
- 基督無限的功德。經文中提到:「神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愛。」祂白白的愛是藉著那條路臨到我們的,因為若沒有耶穌基督,我們無法獲得祂永恆之愛的果子。祂的功德是永恆的功德:祂在獲得永恆的救贖之前,沒有回到天上(希伯來書九章12節)。這是一項永遠有效的買贖。
- 不可變更的聖約與神的應許,它們不可逆轉地將這權利轉讓給我們:哥林多後書一章20節:「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希伯來書六章18節:「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這確實應該給我們極大的安慰,因為我們有永恆之神的話語為憑;若我們逃往避難所並持定在那裡,沒有什麼能挫敗我們的權利。
- 信徒與基督的聯合,作為祂身體的一個肢體,因而屬於祂的看顧與保護。因為主基督是所有真正以祂為頭之人的救主:以弗所書五章23節:「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因此,奧秘身體的每一個活肢體都是安全的;沒有什麼能溶解或破壞基督與信徒之間那蒙福的聯合。
- 神與基督的全能:彼得前書一章5節:「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天堂為他們存留,他們也為天堂存留。基督已應許以祂的全能來保障信徒的安全。正如是祂,而非我們,買贖了我們的救恩;所以是基督,而非我們,必須負責保守這些買贖來的福分;祂說沒有人能從祂手裡,以及從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十章28、29節)。這是羊群最大的保障,因為他們處於如此細心且有能力的牧者權下。神與基督這全能的力量,極大地堅固了我們,抵禦我們在通往天堂途中所遇到的所有試探。
- 這權利藉由信徒在基督裡的地位而歸於他們:哥林多前書三章22、23節:「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是屬基督的,基督又是屬神的。」凡與他們有關的事物,即使不在擁有權中,也在最終的歸屬或使用中——朋友、敵人、聖禮、護理;所有的境況——生、死。若你決心堅定地順服基督並緊隨祂,你就不必懼怕任何事物。基於這些根據,基督徒可以斷定,沒有任何事物能使他與基督耶穌裡神的愛隔絕。
第四,我們應當堅定地確信這一點。這裡我將向你們展示這種確信是如何在我們裡面產生的。
- 藉著福音的話語,向我們揭示了藉著基督救贖的全部奧秘,以及隨之而來的所有福分。在那裡,神為稱義、聖化與榮耀受造物的所有慈愛計畫,都作為我們信心的對象顯明出來:使徒行傳十九章8節:「辯論神國的事,勸化眾人。」他事奉的教義與目的,是勸服人們離開墮落的境況與魔鬼的權勢,將自己置於神安置在錫安聖山上的君王統治之下,以便祂能保護他們抵禦魔鬼、世界與肉體,並最終帶領他們進入永恆的幸福。再者,使徒行傳二十八章23節:「他從早到晚對他們講論這事,證明神國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以耶穌的事勸勉他們」,向他們保證祂拯救他們的充足性。他們這樣做,部分是藉著指出相反情況的危險:哥林多後書五章11節:「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部分是藉著指出神在一切患難中接納他們的恩典與樂意:使徒行傳十三章43節:「勸他們務要恆久在神的恩典中。」若人們對這種安排有異議,他們將不會被任何其他事物所造就,無論那事物多麼非凡:路加福音十六章31節:「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比起藉由異象或顯靈傳遞的信息,我們更有理由相信聖經是真實的;而後者並不能促使我們放棄罪惡的習慣與習俗。這就是當我們領受並確信它時,它所產生的果效。
- 藉著聖靈: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神聖靈是必要的,這樣我們才能相信福音的教義,並治癒我們世俗與感官的傾向;因為否則,誰會願意為了他從未見過的神與榮耀,而放棄他所看見並喜愛的事物呢?
- 藉著信心,這是一種對神所啟示之真理的確信,因為神啟示了它們:約翰一書四章16節:「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相信神對祂子民的愛與看顧,是信心的事。
- 經驗。這種確信,伴隨著應用,增加了我們的信心。祂對我們個人的愛,藉由祂在我們裡面與為我們所做的事而得知;這增加了我們的確信,並在我們裡面產生了一種神聖的信心:哥林多後書一章10節:「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提摩太後書四章17、18節:「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我也從獅子口裡被救出來。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在這種確信中,那些老練、成熟、有經驗的基督徒持續前行,他們不僅對基督有真實的信心,對祂有穩定的愛,而且這種愛在他們的良心中構成了他們真誠的證據,並給予了他們對祂愛他們無疑的確信。
[1.] 他們是那些在信心上扎根立基的人。基督教的完全安慰是留給那些被使徒所描述的人的:歌羅西書一章23節:「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致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有一種初步的信心可能會枯萎,就像第二與第三種土的恩典;也有一種扎根的信心,它將在誠實良善的心中得到支持與維護。因此,僅僅在我們的理解中贊同福音的真理,或藉著我們的意志與情感擁抱所提供的美好事物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在信心上扎根立基。沒有穩固根據的波動觀點,是無法奏效的。對未來福分的一些輕微渴望與情感,無法維持我們抵禦我們所遇到的眾多試探的衝擊;我們必須獲得一種信心,使我們對所有世俗事物——「高處或低處,生或死」——都處之泰然。這種健全、勝過世界的信心,才會給我們安全,而且我敢說,才會給我們安慰:約翰一書五章4節:「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對未來福分如此健全的信念,使我們對現今的世界死心。
[2.] 那些在愛中扎根立基的人。一種淺嘗可能會失敗(希伯來書六章3、4節)。對神的愛在靈魂上微弱、不足的觸動,無法打破相反傾向與試探的力量:以弗所書三章17至19節:「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真誠的愛將我們如此緊緊地繫在基督身上,以至於沒有任何試探能動搖我們或解開我們,因為他們越來越熟悉基督的愛,並欽佩它,被它所吸引,感受到它的果效。「闊」指我們藉此得到的偉大福分,或新約廣大的特權;「長」指它的持續時間,從一個永恆到另一個永恆;「深」指祂深沉的降卑,藉著痛苦、受咒詛且羞辱的死亡,將我們從地獄本身救出來;「高」指它將我們提升到天堂的榮耀,以及那永恆的幸福。現在,沒有人被說能明白這一切,除非是那些在愛中扎根立基的人;也就是說,為了他們的安慰與喜樂而明白,為了他們對試探的征服與勝利而明白,為了他們的凱旋與確信而明白;沒有人,除非他們的心充滿了神的愛,並對祂在基督裡的恩典有深刻的體驗,那些沒有對此抱持輕率想法,而是被祂愛的感受深深折服與佔有的人,他們的心與靈魂都歸向神;而祂在基督裡奇妙的愛,是他們所有宗教信仰的根基。現在,這些徹底的基督徒,在信心與愛中扎根立基,他們與其說是處於衝突中的信徒,不如說是處於凱旋中的信徒;而其他人則費盡心機,藉著肉體與靈性的勞苦,以及許多的疑惑與恐懼才勉強進入天堂,他們卻保持著對神持續的喜樂,在屬靈生命中幾乎沒有遇到什麼麻煩或干擾。私慾被更徹底地治死,撒旦感到氣餒,他們得到了比其他人所領受的更豐富的恩典經驗。
應用一:這是知識性的。
- 顯示那些因較小的試探而灰心的人,是何等羞愧;他們無法「與馬賽跑」(耶利米書十二章5節)。最小的事物就使他們與基督裡的愛隔絕,或使他們靈魂中那愛的安慰變得黯淡。
- 基督徒的偉大特權。無論你將他置於什麼境況,提升他或貶低他,殺死他或饒他性命,你都無法傷害他;使他富有或使他貧窮,他的幸福不在你的掌控之中;他不處於世上任何受造物——魔鬼或人——的處置之下。苦難與逆風將他吹向天堂(雅歌四章16節);這裡提到死、生、高處、低處。若神藉著他的生命有美善要做,祂會保守他;若他的工作完成了,祂會藉著死亡將他接去。一切都使他的心變得更好,或加速他的榮耀。
三、那些以愛神為己任,並以蒙神所愛為幸福的基督徒,比起其他人擁有何等大的優勢。試看這兩點:首先,以愛神為己任者。一旦你愛神,祂所做的一切對你而言都是可接受的,而你所做的一切對祂而言也是可接受的;因為如果我們愛祂,就沒有什麼是令人痛苦的;無論是命令還是試煉,都不會令人痛苦(約翰一書五章3節;希伯來書十二章6節:「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這是出於一位父親的管教;而你所做的一切,神都悅納。愛者所獻上的小錢,比強迫服事所獻上的巨額財富更蒙悅納。如果你愛祂,你就可以確信祂愛你(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其次,他們以蒙神所愛為幸福;那麼,即使在最嚴峻的試探下,只要神愛他們,這就足夠了。如果祂不從他們身上收回祂的慈愛,即使祂用鞭子管教他們,也已足夠。若沒有這份愛,其他事物都無法滿足他們;但有了這份愛,即便缺乏一切,他們也能感到滿足(詩篇一零六篇7節)。
應用二:勸勉我們履行幾項職責。
- 履行基督教的重大職責,這使我們在祂那不變的愛中有份。我將舉信心與愛心為例。
[1.] 藉著信心將我們的靈魂交託在基督手中,因為唯有在那裡,我們才能在試探中得蒙保守: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τὴν παραθήκην μου);」彼得前書四章19節:「將自己靈魂的守護交託於祂;」詩篇三十七篇3、4節亦云:「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祂的信實為糧;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這並非一種虔誠的懶散或漫不經心的疏忽,而是一種決心,要走祂的道路並持守到底,將一切結果交託給祂。我們可以基於祂的意願、信實與充足來信靠祂。祂的職分顯明了祂的意願;拯救靈魂是祂的職分,祂絕不可能忽略(路加福音十九章10節:「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祂的聖約顯明了祂的信實: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祂的本性或祂的神能顯明了祂的充足。祂是神(腓立比書三章21節),且祂與神同在(希伯來書七章25節)。
[2.] 下一個重大職責是愛;因為愛是我們與基督之間的連結紐帶,正如基督是神與我們之間聯合的紐帶。我們不可中斷自己的愛;神的愛保守我們,我們被吩咐要「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猶大書21節);約翰一書二章27、28節說:「你們要住在祂裡面,」隨即又說:「住在祂裡面;」約翰福音十五章5節:「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破裂的最大危險在於我們這一邊;在基督那邊則毫無恐懼。現在我們必須使用恩典媒介,讓心中充滿基督裡的愛。我們必須相信神的愛,時常思想它,不是輕率地想,而是讓它深植於我們心中,並激勵我們去愛那曾向我們顯明如此大愛的神。
- 讓我們預見一切顯而易見的危險,不要過於固執地定睛於世俗的幸福。在我們的朝聖旅程中,有著無數的變遷,但一切對基督徒而言都是為了益處。我們不要過於固執地執著於生或死、高處或深處,而要祈求神使每一種境遇都成為聖潔:腓立比書四章12節:「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們受制於變遷;有時處於榮耀,有時處於羞辱;有時生病,有時健康;有時富有,有時貧窮;在順境中需要智慧,在逆境中亦然。
- 讓我們堅固我們的心,抵禦那些可能攻擊我們確據的試探——生與死。如果神延長生命,那就有服事的機會;如果死亡臨到,那就是我們的安慰:啟示錄十四章13節:「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腓立比書一章20節:「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死亡是通往榮耀的通道;它不會使我們與基督分離,反而使我們與祂聯合(腓立比書一章23節)。將這份安慰儲存起來,以備死亡時刻之需。這是一種導致更親密聯合的分離。接著是天使。邪惡的天使也在基督之下(歌羅西書一章16節)。你絕不會落在撒但手中,因為撒但本身就在神的手中。再者,論到執政的和掌權的。沒有任何權勢不是從上頭賜給他們的:約翰福音十九章11節:「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攻擊我;」基督應許說,馬太福音十六章18節:「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現今的事和將來的事。凡現今的事,不是好就是壞;好事是我們在朝聖旅程中的安慰,壞事則使我們預備好迎接更幸福的境界;但我們對將來的事沒有確據:馬太福音六章34節:「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還有高處和深處。我們認識神那長闊高深之愛;我們知道一個更榮耀的高處,那就是天堂;也有一個淒慘的深處,那就是地獄。神能為祂的子民提供避難所;祂將魔鬼的設計完全扭轉,使其背離魔鬼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