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6 羅馬書第八章講道集|046_羅8_36-37_靠主得勝有餘

《羅馬書第八章講道集》第四十六篇

「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馬書八章 36-37 節

在前一節經文中,使徒延續了他的挑戰,隨後在後一節經文中,他從經驗中給出了回應。他在第 36 節延續了挑戰,談及最後列舉的「刀劍」。為了不讓自己顯得是在戰勝一個虛構的敵人,他展示了上帝的子民在各個時代不僅遭受各種災難,甚至面臨死亡本身。他引用詩篇四十四篇 22 節來證明這一點:「為你的緣故,我們終日被殺。」詩篇中的話語似乎與安提阿古時代有關,當時他們因宗教緣故,每日都處於死亡的危險中:「如經上所記:為你的緣故,」等等。回應寫在第 37 節。即我們在這些事上都有過經歷,並且發現這一點:它們沒有能力「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

就這些經文本身而言,我們觀察到三件事:

  1. 試煉的巨大:「為你的緣故,我們終日被殺。」
  2. 他們征服與勝利的絕對性:「在這一切的事上,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
  3. 勝利的作者或原因:「靠著愛我們的主。」

首先,試煉的巨大。上帝子民在那個時代的災難,首先是字面上的表達;其次,藉由比喻或隱喻來呈現。

  1. 字面上的表達:「為你的緣故,我們終日被殺。」其中:

(1) 原因:「為你的緣故」;出於對祂的愛、對祂榮耀的熱心,以及對祂敬拜純潔性的維護。這個例子一方面顯示,真宗教在世上總是受到憎恨;另一方面顯示,為了上帝的愛,我們應當忍受各種極端的苦難。同時也顯示,當我們的死亡並非源於自己的罪行,而僅僅是為了上帝的緣故時,這是一件蒙福的事;當一個人不是「作為作惡者」受苦,而是為了公義受苦時。

  1. 試煉的慘烈:「我們被殺」;不僅是被掠奪,而是被殺害。希伯來書十一章 37 節進一步闡述:「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也就是說,以各種方式被處死。有些人認為原文不應是「受試探」(ἐπειράσθησαν),而應是「被火燒」(ἐπυράσθησαν),即被火燒死,或受到某種殘酷死法的試探而離棄上帝。這一切都意味著聖徒的生命被各種折磨人的死法殘酷地奪走。
  2. 持續性:「終日」。教會要麼是作為一個整體來說話,因為單個人現在只能被殺一次——一個接著一個被除掉;他們在一天中的每個小時都在抓捕或殺害一些弟兄;然而其餘的人並沒有灰心;或者「終日被殺」必須理解為:他們總是處於死亡的恐懼中;死亡持續懸在他們頭上,他們沒有一刻是自由的,正如使徒所說,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31 節:「我天天冒死。」他每日都冒著死亡的風險。
  3. 藉由比喻:「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有些人認為這是指被指定作為祭物的羊。惡人以為殺害敬虔人是在事奉上帝,約翰福音十六章 2 節;而敬虔人自己也將自己作為祭物獻給上帝:提摩太後書四章 6 節:「我被澆奠的時候到了,我離世的時候到了;」但這種解釋有些牽強。「將宰的羊」(πρόβατα σφαγῆς)更隱含著被送往屠宰場的羊。

(1) 這個比喻一方面意味著敵人的蔑視;他們看待聖徒就像看待羊一樣:撒迦利亞書十一章 4-5 節:「牧養這將宰的群羊。買他們的宰了他們,以自己為無罪;」也就是說,他們對聖徒之死的關心,並不比殺一隻羊多。 (2) 它指出了他們自己的軟弱;他們沒有能力抵抗;正如馬太福音十章 16 節:「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羊沒有能力或手段保護自己。 (3) 他們的溫順;他們像羊一樣不作抵抗: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7 節:「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教義:凡決意持守基督教信仰的人,當上帝呼召時,必須準備好為維護信仰而捨棄生命。

這看起來很難;但:

  1. 基督要求所有人這樣做:路加福音十四章 26 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當基督親自定下這些條款時,我們再想介入要求減免已經太遲了。因此,當我們的主開啟捨己的教義時,祂表明這必須延伸到生命:馬太福音十六章 24-25 節:「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沒有什麼比生命對我們更珍貴;沒有什麼是本性如此高度重視、細心呵護且如此不願放手的。許多在其他方面能讓步的人,在這點上卻無法讓步,但那樣他們對上帝就不真誠;因為你不能將此視為卓越的標誌,而應視為那些僅有最低限度救恩之恩典者的性情;這從「若有人要跟從我」以及「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這些子句中可以看出。你會說,剛強且卓越的基督徒還能比捨棄生命做更多嗎?剛強與軟弱基督徒的區別,不在於一個能為基督捨棄少許事物,而另一個能捨棄所有;不,所有人都必須捨棄所有。區別不在於要捨棄的事物,而在於情感的程度;最剛強的基督徒能以更大的熱心、愛、甘心與喜樂去死,從而藉由他們的死比軟弱的基督徒帶給上帝更多的榮耀,軟弱的基督徒在獻上自己時往往帶著更大的抗拒與不情願。
  2. 上帝的兒女在各個時代都經歷過這樣的試煉;正如引用的例子來自於律法時代的敬虔人。現在,如果古時的聖徒忍受了如此艱難的事,甚至經歷了至死的患難,那麼結論就是:

[1] 這並非怪事:彼得前書四章 12 節:「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我們將敬虔人通常的境遇視為怪事,這正是擾亂我們、使我們心神不寧的原因。沒有人會對甜美的夏天之後出現苦澀的冬天,或明亮的白天之後出現黑暗的夜晚感到驚訝,因為這是常態;這裡也是如此。 [2] 那麼,這並非痛苦的事,而是上帝的子民在沒有我們所擁有的優勢時就已經忍受過的。我們比舊約聖徒擁有雙重優勢: (1) 他們沒有我們所擁有的捨己榜樣,那就是基督的死,它教導我們以最昂貴的代價順服上帝:馬太福音十章 24 節:「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基督是受苦的榜樣;若期待豁免於苦難,就是期待自己受到比祂更好的對待;我們所踏過的每一寸艱難土地,基督都曾走過,祂的腳蹤滴下脂油;祂留下了祝福,使我們前行的道路變得甘甜;因此希伯來書十二章 1-3 節:「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那忍受罪人這樣對待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耶穌被立為我們的榜樣;祂在身體上忍受了殘酷的痛苦,在靈魂中忍受了苦澀的憂傷;被上帝離棄,被世人反對,然而祂忍耐且勇敢地承擔了一切;這是為我們模仿而設的副本與榜樣,好叫我們不至於在重擔下沉淪。 (2) 另一個優勢。他們沒有像我們現在在福音應許中所擁有的對永生如此清晰的啟示,提摩太後書一章 10 節。自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以來,生命與不朽藉由福音彰顯出來了。那時它揭示得極為有限,表面上看,聖約更多是帶有屬世應許的色彩;但現在基督已經將徹底的光照進了另一個世界,並清楚地告訴我們,我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因此,如果人們逼迫我們,我們可以喜樂,馬太福音五章 11-12 節。如果我們相信祂,我們就會這樣做。如果我們相信有人會自掏腰包為我們建造一座宮殿,誰會不允許他拆掉一間棚屋呢?賞賜遠遠超過了苦難,因此現在我們肯定應該更甘心順服,終日被殺,被看作將宰的羊。如果上帝的子民在過去僅憑對永生那微弱的亮光就能做到這一點,那麼他們肯定沒有像我們藉由主耶穌基督的復活與升天所擁有的,對另一個世界如此清晰的展望,也沒有如此可見的確據證明。

  1. 為了彰顯我們恩典的真實性,即我們對基督的信心、對祂的愛,以及對救恩的盼望。

[1] 為了顯示我們的信心;這是一種將自己交託在基督手中的信心,以至於我們願意為祂的緣故捨棄一切,甚至是生命本身。這被稱為「信以至於靈魂得救」,希伯來書十章 39 節。感官說:救你自己;信心說:救你的靈魂:希伯來書十一章 35 節:「他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當他們像鼓面一樣被酷刑拉伸時。 [2] 為了顯示我們的愛。沒有任何事物能或應該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上帝允許我們愛生命,但祂要求我們愛祂更勝於生命;因為「祂的慈愛比生命更好」,詩篇六十三篇 3 節。現在,最偉大的事物必須被最深切地愛著;而當最黑暗的境遇也無法將我們從上帝身邊拉走時,我們的愛就受到了試驗。渴望與基督同在是愛的特質,「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腓立比書一章 23 節。因此,我們應該滿足於監獄之門被打開,讓那些渴望與基督同在的人能進入祂的同在,進入自由與喜樂之中。 [3] 盼望。我們期待在不久之後願望就能實現:猶大書 21 節:「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一個已經站在天堂門口的靈魂,會因為入口處的艱難而失去他所等待的一切嗎?就像那些要去參加化妝舞會或表演的人,當他們到達展演地點時,必須擁擠,並且為了他們希望看到的景象甘願冒險。現在,上帝要讓恩典在困難中受到試驗;如果我們不爭戰,勝利的冠冕就不會戴在我們頭上。

  1. 原因。這種心靈的預備是必要的,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拒絕其他事物。生命使我們能夠享受肉體的一切滿足與世上的快樂,並使它們對我們顯得有價值。現在,這是在打擊根基,我們為治死罪作好了準備;當我們能拒絕生命本身時,我們就能拒絕生命的一切附屬品。因此,既然基督教的很大一部分是在捨己中操練的,我們的主希望我們一次性將自己提升到最高點,這樣我們就能更輕鬆地處理其他事情。使徒的捆鎖與患難並沒有動搖他,因為他「不以性命為念」,使徒行傳二十章 24 節。當然,一個人若未對生命本身死,並願意在上帝喜悅時捨棄它,他就永遠不會對世界以及屬世生命的利益死。
  2. 這生命終究必須捨棄。現在,上帝要它在順服中被捨棄;因為純粹出於必然的事物沒有道德價值。現在,當我們能將生命放在基督腳前時,這對於甘心且安然地死去是一個巨大的幫助。

應用:告知我們

  1. 基督教完全將我們引向另一個世界;因為生命本身就是必須為基督的緣故而冒險的利益之一: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19 節:「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基督絕不會將我們招募進一個使我們悲慘的宗教。如果我們唯一的幸福是在今生,那它確實會使我們悲慘;因為它要求我們不僅要拒絕生活的便利,還要拒絕生命本身。
  2. 那些以上帝的話語作為另一個世界憑據的人,必須預期他們的信心與愛心的強度會受到試驗。這一直是上帝的方式。上帝在沒有讓亞當經歷試驗之前,不會堅固他在無罪狀態中的地位;他在試驗中失敗,給自己和後代帶來了悲慘。在墮落之後,信心的祖先受到了試驗:創世記二十二章 1 節,對照希伯來書十一章 17 節:「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上帝至今仍對所有信徒採取同樣的過程:雅各書一章 12 節:「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在原始時代,他們的洗禮就是他們被殺的預兆。
  3. 那些預期會受到試驗的人,需要藉由對原因的充分認識、對所有已知危險的預見,以及對抗危險的決心,來做好充分的準備。

[1] 藉由對原因的充分認識;這樣才能確定這確實是為了上帝的緣故。原因有時更清晰且無可置疑,例如當它是為了某個偉大的基本要點時,此時我們的勇氣應該更清晰;因為那時心中不會懷疑原因是否良善,那時基督教的所有安慰都會直接且帶著大能與果效臨到靈魂;或者原因較為隱晦,當它是為了某個特定的真理或責任時。 首先,它可能是為了某個特定真理的見證,我們必須在適當的時候承認它,因為我們必須在「現有的真理」上堅固,彼得後書一章 12 節。什麼是現有的真理,敬虔且有智慧的人很快就能辨別。無論是誰編纂了信經,但有一種觀察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確的,即教會中發生的爭論,其順序與信經中所包含的條款順序是一致的。與異教徒的爭論是關於獨一真神;與猶太人,後來與假基督徒的爭論,是關於基督、祂的人性、神性、職分與狀態;然後是關於聖靈、祂的人格以及在歸正選民中的工作;然後是關於教會。現在,在所有這些爭論的真理上,我們必須展現出前代信徒所展現的同樣熱心。但回到正題;即使只是為了某個特定真理,我們也必須展現對基督的忠誠。因為那時我們有機會展現我們的心對上帝是真實的,並且當我們願意從人那裡忍受任何事,也不願放棄上帝最小的真理時,我們是非常真誠的;因為雖然我們所受苦的事物並不重大,但真誠是一個重大的問題;雖然這種見證在某些點上被擱置,且對我們的平安至關重要,但我們「不能敵擋真理」,哥林多後書十三章 8 節。我不必總是對較小的事物作見證;然而,如果他們要強迫我反對它,我寧願忍受各種不快,也不願屈服於人的私慾與意志。吃豬肉不是什麼大事,但當他們要強迫他們吃,以羞辱上帝的制度時,藐視上帝就是大事,希伯來書十一章 25、36-37 節。我之所以多說這些,是因為人們傾向於將責任的場景轉移到過去或國外,彷彿自己變成了異教徒或土耳其人;就像猶太人,如果他們生活在先知的日子裡:馬太福音二十三章 30 節:「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日子,必不和他們同流合血。」上帝如何在你的時代試驗你呢? 其次,為了特定的責任,而不僅僅是特定的真理。總體而言,關於誡命的爭論比關於信經的爭論要少;基督教的實踐(agenda)比信條(credenda)藉由自然之光更為明顯。然而,因為誡命是普遍的,而人類對其應用的理解是不完美的;正如異教徒在普遍原則上是正確的,但「變為虛妄」,羅馬書一章 20-21 節,但在特定責任上我們不可缺乏,因為那才是真誠的心,當它是責任且我被呼召去執行時,寧願冒最大的風險也不願犯最小的罪或忽略最小的責任。在忽略上有比在犯錯上更大的寬容度;因為肯定性的誡命並不總是具有約束力。總體而言,為了一條誡命而受苦的人,與為了一條信仰條款而受苦的人,在上帝面前同樣蒙悅納。雖然我們受苦的原因可能是民事上的,但對上帝的順服也包含在其中;例如,如果一個人因為對君王與法律忠誠,或盡對父母的責任,或因為不願作假見證、說謊、簽署虛假文件,或因為不願否認弟兄而受苦,約翰一書三章 16 節。這個人是上帝的殉道者,正如那些為純粹的基督教而受苦的人是基督的殉道者一樣;我希望你們注意這一點,這樣你們就能看到上帝這條為祂的緣故捨棄生命的誡命,不僅有利於基督教(這是一個超自然的真理),也有利於人類社會的福祉,連本性都會認同這一點;我之所以這樣做,更是為了讓你們不要認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嗜血的,或以毀滅人類為樂,當祂要求所有進入祂信仰的人,在正當且適宜的理由呼召他們時,必須恨惡自己的生命。不,藉由這條律法,祂不僅試驗了祂的僕人,還在世上保存了一種誠實的原則,並為那些作為公共利益工具、卻常使自己成為公眾仇恨對象的人提供了安慰。唉!如果上帝沒有為他們預備更美的事,他們在促進世界福祉並勇敢冒險時,能有什麼安慰呢?關於特定真理與責任,我所要補充的只是:一方面是給逼迫者的警告,讓他們考慮當他們為了有爭議的事物(我必須這樣對他們說)而冒險反對上帝在世上最忠心的僕人時,他們招致了多少罪孽。通常,受苦最多的是那些有良心的人;其他人可以輕易地從一種信仰與實踐跳到另一種,或者藉由許多狡猾的藉口來扭曲並區分開他們的責任,而有良心的人則被困在圈套中,意圖在所有單純與敬虔的真誠中與上帝和世界打交道,而不使用模稜兩可或藉口。難道這些人應該成為你們仇恨與最嚴厲逼迫的對象嗎?這表明了一顆遠離上帝的心,並且對世上較好的一部分人充滿了惡毒的敵意。另一方面是給受逼迫者的建議,這建議是雙重的。第一,不要減少你們的熱心;因為「人在最小的事上不忠心,在大事上也就不忠心了」,路加福音十六章 10 節。一個好人不敢容許自己犯下一丁點惡;世人認為他過於拘泥而不夠聰明,但上帝不會這樣看;即使他在普遍規則的應用上有所失誤,上帝也會根據他的真誠來獎賞他;這是一個出於愛的錯誤。第二,不要譴責那些沒有看到他所見亮光的人;在這種情況下,能領受的就領受吧。普遍規則是我們愛心的界限,但特定應用是我們實踐的規則,只要他們承認普遍規則,即使他們對這些較小的事物沒有洞察力:腓立比書三章 15-16 節:「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上帝也必以此指示你們。然而,我們到了什麼地步,就當照著什麼地步同行。」他們可能真誠地反對我們所主張的同樣事物;而我們也真誠地主張他們所反對的同樣事物。現在,無論我們是反對還是主張,讓每個人在自己的心裡堅定不移,並以謙卑的心忍受他人的異議;沒有什麼能平息判斷上的分歧,唯有對這條規則的共同順服,以及溫和地向他人展現亮光。

[2] 藉由對所有已知危險的預見與對抗決心。 (1) 對危險的適當觀察或預想。基督要我們坐下來計算代價,並給祂一個好的預算,就像人們在建造與戰爭時所做的那樣:路加福音十四章 28 節:「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以及第 31 節:「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如果我們夢想的只有安逸與繁榮,我們就是在欺騙自己;我們的洗禮本身就隱含了工作與爭戰的概念;我們必須考慮這工作與爭戰會讓我們付出什麼代價:羅馬書六章 13 節:「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作為公義的軍械與武器;聖靈的恩典被稱為「光明的兵器」,羅馬書十三章 12 節,也就是我們的戰鬥裝備。基督自己在受洗時,被祝聖為我們救恩的元帥;因此,祂在受洗後立即受到了魔鬼的攻擊。祂的洗禮是對我們所參與的同樣軍事工作的承諾;一場反對魔鬼、世界與肉體的戰爭。祂作為元帥參與其中:約翰一書三章 8 節:「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我們作為普通士兵。祂的洗禮是作為元帥進入戰場;我們承諾在自己的崗位與位置上爭戰。我們能期待這場衝突在沒有重創的情況下進行嗎?因此,你必須知道激怒黑暗之君及其同夥權勢意味著什麼,並決心跟隨這場衝突直到死亡,否則我們在對基督的效忠誓言中就會被免除一部分責任。 (2) 藉由對抗所有已知危險的決心。這會讓我們付出失去名譽的代價:哥林多前書四章 13 節:「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被當作世上最不配的人,像城市的清掃物與污穢;許多人被拋棄,被認為不配生活在任何文明組織或人類社會中。這會讓我們付出失去產業的代價:希伯來書十章 34 節:「並且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當時有針對基督徒的法律藉口,但在執行中使用了許多掠奪;這個詞意味著它是被暴力撕裂並從他們手中奪走的。不,不僅如此,他們還忍受了失去生命與肢體的痛苦,並被迫用鮮血來印證他們的信仰;在我們達到那種決心之前,我們對基督還不夠完全忠誠:希伯來書十二章 4 節:「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我們一重生,就棄絕了魔鬼與世界,並向這些事物宣戰;我們的生命是一場持續的爭戰。現在,如果我們留有餘地,即一旦面臨死亡的危險,我們就會放棄,那麼我們還沒有徹底決心成為基督徒。應許是這樣說的,啟示錄二章 10 節:「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基督所要求的同樣責任也要求於我們。現在基督是「順服至死」,腓立比書二章 8 節。許多人可能為基督的緣故忍受一些責備,做出一些小小的損失,犧牲他們較弱的私慾,希望藉此滿足上帝;就像掃羅在上帝的命令下摧毀了亞瑪力人較弱的牲畜,卻保留了最肥壯的。不,生命與一切都必須放在基督的腳前。

  1. 因此,為死亡作好準備應該是基督徒的一大關切,許多考量對於推動這一點是必要的。

[1] 上帝是生命的主,將隨祂的旨意處置生命。賜下生命的那位是生命的主;因為祂對自己的恩賜擁有自由處置權,可以按照祂認為合適的方式延續它或收回它。上帝唯一且正確地擁有「生殺之權」(potestatem vitae et necis),這是一種憐憫;敵人沒有權力隨意奪走它;因為祂對受造物的至高處置權在上帝手中:馬太福音十章 29 節:「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它不在你自己的手中;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或變白;你們不是生命的主,而是守護者。那麼,它只在上帝手中;難道祂不能處置祂自己的東西,並隨祂的意願對待它嗎? [2] 鳥類與野獸的生命每天都在為我們而犧牲,如果我們的需求需要它,而我們被限制了這種自由,我們會感到困擾;難道上帝對我們的權利與權力,不比我們對鳥類與野獸的權利與權力更大嗎?祂的權利是原始的,我們的權利是藉由賞賜與自由贈與的;祂的權力是絕對的,我們的權力是有限的;因為好人不會對他的牲畜殘忍;當我們在任性中毀滅它們,並將它們犧牲給我們的私慾時,我們就犯罪了。我們必須為自己以及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受造物交帳;但上帝對祂的事務不需向任何人交帳。現在,如果我們認為奪取受造物的生命並不殘忍,為什麼我們要把上帝看作殘忍且藐視祂受造物生命的主,僅僅因為祂要求他們在正當且適宜的理由下捨棄生命呢?我們與上帝之間的距離,比我們與最卑微的蟲子之間的距離還要大。 [3] 如果你拒絕將生命獻給祂,祂可以在憤怒中從你手中奪走它,無論你是否願意;如果你為了逃避苦難而犯罪,你就是為了逃避世上一點點痛苦而跳進地獄:路加福音十二章 4-5 節:「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人們在上帝的允許下可以殺死身體,但上帝可以將身體與靈魂丟在地獄的火裡。你認為落在人手中是一件可怕的事;這確實是「可怕的」(φοβερόν),希伯來書十章 31 節:「落在永生上帝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你敵人的行為應該喚醒你的信心;為什麼你怕他們勝過他們怕上帝?在逼迫中,他們冒著上帝憤怒的風險;在忍受逼迫中,你冒著人憤怒的風險:你的恐懼證明了他們的膽大;如果你怕人,他們同樣可以藐視上帝。他們衝向更大的困難,而你藉由順從他們,招致了比你所避免的更大的悲慘。 [4] 如果較小的損失被更大的收益所抵銷,你就沒有理由猶豫。總體而言,對信徒來說,死亡是收益:腓立比書一章 21 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以及哥林多後書五章 1 節:「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對於殉道者,上帝更有能力補償他:馬可福音十章 29-30 節:「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在來世必得永生。」當祂呼召你藉由逼迫者的手回到祂身邊時,你的死亡得到了豐厚的補償。因此,你可以帶著更大的信心與喜樂死去;在天堂為你保留的不是一個普通的位置。應許是確定的,你在這種情況下死去,使你的主張變得穩固。

其次,他們征服與勝利的絕對性:「我們已經得勝有餘了。」 但這兩個分支之間似乎存在矛盾,即試煉的巨大與他們征服的絕對性:他們終日被殺,那他們怎麼會是征服者,甚至是得勝有餘呢?

答一:有些人將此歸因於征服的性質;他們所獲得的勝利,比單靠刀劍征服敵人更為高貴。信心的征服遠勝於靠世俗武力與長劍之威所取得的勝利:約翰一書五章 4、5 節:「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

答二:另有些人則將此歸因於勝利的程度。

[1.] 當我們持守住已有的恩典時,這便是一種征服:正如約伯記一章 22 節:「在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那些在患難中仍能免於犯罪與激動的人,就是征服者;在試煉的時刻,他們堅守陣地;無論遭受何等攻擊,他們的弓仍舊堅硬(創四十八 24)。

[2.] 當我們因患難而有所得著時,這便不僅僅是征服,而是「得勝有餘」。這意味著:首先,恩典得到堅固,也就是說,更大的信心之靈臨到他們:哥林多後書四章 13 節:「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著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我們也信,所以也說話。」他們的愛心更加火熱;正如泉水通常在最寒冷的天氣裡最為溫熱: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12 節:「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但當他們的愛心反而愈發火熱,對神的熱心大到足以令逼迫者膽怯時,他們就是得勝有餘了。其次,當經歷得到擴展,使他們對神的愛有更清新、更鮮活的體會:羅馬書五章 5 節:「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彼得前書四章 14 節:「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你們中間,有人被毀謗,但神卻得榮耀。」正如一位身陷囹圄者所言:「我感受到殉道者神聖的安慰」;此時,他們在神的愛中得到了更穩固的保障。第三,他們的賞賜增加了。這無疑遠超他們所受的苦難:哥林多後書四章 17 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他們很可能得到更多(馬可福音十 29-30)。在審判之日,他們將獲得更多的尊榮與讚美:彼得前書一章 6、7 節:「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

第三,勝利的作者或原因,即他們征服的力量,是「藉著愛我們的主」(διὰ τοῦ ἀγαπήσαντος)。在此請留意:

  1. 基督並未因祂子民遭受患難而與他們疏遠,反而在他們被他人虧待時,對他們更加溫柔。
  2. 祂愛他們,因此掌管這些苦難,使之成為對他們有益的媒介。
  3. 祂不僅掌管這些天意中的遭遇,更賜下恩典的聖靈。
  4. 藉著賜下恩典的聖靈,他們是靠祂的力量,而非自己的力量得勝。
  5. 基督的愛拯救我們的能力,遠大於世界恨惡我們、想要毀滅我們的能力。

教義二:真正的信徒在患難中不會失敗,反而會勝過患難,甚至得勝有餘。在此我將說明:(1)這場勝利的性質;(2)何謂「得勝有餘」;(3)誰是這位能得勝有餘的真正信徒;(4)為何能得勝有餘的理由;(5)應用。

首先,解釋這場勝利的性質;它並不意味著免受患難、免於世俗損失,或在世上完全不遭毀滅,而是指持守住我們所爭戰、所捍衛的目標;我們並非要擊潰敵人以致一切反對都停止,也不是說我們在世上絕不會因患難而滅亡。不,世界無需懷疑聖徒這場神聖的勝利:這不是要征服王國、成為他人財產的主人,也不是要看見我們對仇敵的報復得逞。我證明如下:

  1. 根據基督的救贖:加拉太書一章 4 節:「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如何救?是讓我們生活在完全沒有患難之中嗎?是讓世界永遠不來攪擾我們嗎?不,而是讓世界不能誘惑並敗壞我們。祂的話語是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一 21);要「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帖前一 10);並要稱義、成聖與榮耀我們。只要魔鬼與世界不能阻礙我們享受並擁有永恆的榮耀,我們就已經獲得了祂為我們買贖來的勝利。
  2. 我從其施行的方式來證明,這在彌賽亞的第一個應許中已有所暗示:創世記三章 15 節:「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苦難既因罪進入世界,神便定意讓那些蒙恩得救的人仍會遭遇某些暫時的災難;事實上,我們救贖主的工作,正是要節制這些苦難,使我們的腳跟雖受傷,頭卻是安全的。
  3. 我從我們爭戰、搏鬥與征服的方式來證明。這不是靠世俗的偉大、可見的繁榮或外在統治的力量;而是靠忍耐,以及在苦難中知足,甚至至死忠心。那些「被看為將宰的羊」、終日被殺的人,卻是得勝有餘的。這對屬肉體的感官而言是個謎:我們在世上不會稱那些被殺、被壓迫、被壓制的人為征服者;然而,這些人雖終日被殺,卻是得勝有餘。正如耶柔米(Jerome)所言:「你要知道,人可以被基督宣告為能死,卻不能被征服。」基督徒可以被殺,卻仍是得勝有餘。在此征服之道,在於被踐踏與毀滅:哥林多後書四章 8、9 節:「我們四面受敵,卻不被困住;心裡作難,卻不至失望;遭逼迫,卻不被丟棄;打倒了,卻不至死亡。」
  4. 我們主要的對手與敵人是撒但。你們不僅是與那些攻擊你們世俗利益的人爭戰,更是與那對你們靈魂懷恨的撒但爭戰:以弗所書六章 12 節:「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神或許會給人權力來掌控你們肉身的生命及其一切利益,但祂絕不給魔鬼權力來掌控聖徒的恩典,以致將他們與神的愛隔絕。魔鬼的目標是毀滅靈魂:他可以讓你們暫時享受罪中之樂,好剝奪你們在神裡面及屬天福分中的喜樂。他甚至樂見你們擁有尊榮與地位,只要這些成為你們的網羅。魔鬼試圖帶給你們患難、貧窮與赤身露體,好引誘你們離開神:彼得前書五章 8、9 節:「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撒但的試探是藉著患難傳遞給敬虔人的,他藉此試圖使他們放棄真理、放棄職責,或放棄對神的信心;否則,若你們肯聽從他的誘惑,他甚至願意讓你們擁有世上所有的榮耀,正如他曾向基督開出的條件:馬太福音四章 9 節:「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因此,我們的勝利不應以繁榮或逆境來衡量,而應以對神忠誠的持守來衡量;如果他能掌控你們的身體,卻不能掌控你們的靈魂,那麼征服的是你們,而非撒但。
  5. 我們所爭戰的目的或事物。勝利必須以此來界定;因為只要我們守住了所爭戰的目標,我們就得勝了。如今,我們的爭戰是為了神的榮耀、基督國度的擴展、我們自己的救恩,以及維持並保持現有的恩典。

[1.] 神的榮耀。神必須在逆境中被祂的子民尊榮: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11、12 節:「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約翰福音二十一章 19 節:「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的」;腓立比書一章 20 節:「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或是活,或是死。」當我們為祂的緣故受苦時,我們的受苦本身就是一種征服:彼得前書四章 14 節:「你們中間,有人被毀謗,但神卻得榮耀。」當他們被辱罵、被指責、被逼迫時,神能藉著祂子民在患難與苦難中的堅忍,為自己帶來比讓他們活在繁榮中、卻因虛榮、感官主義與驕傲而絆倒他人更多的榮耀。當神的恩典在世人眼中被操練,且祂的子民在逼迫中承認祂時,神通常最得榮耀。

[2.] 基督國度的擴展,即福音的傳播:啟示錄十二章 11 節:「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你會說,在爭戰中死去,這算哪門子得勝!是的,只要基督得勝,基督徒就得到了他所尋求的。如果他們的血能成為教會的種子,他們就心滿意足;有些人因此被說服,有些人因此歸正,弟兄們因此得到堅固與確認:腓立比書一章 12 節:「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他的受苦與他的講道同樣有助於此。

[3.] 我們自己的救恩。我們所尋求的不是世俗的繁榮、偉大與統治,而是靈魂能在主的日子得救。誠然,如果我們的目標是世俗的繁榮、肉體的尊榮與享樂,那麼當我們冒險失去世俗利益時,我們就徹底失敗了;但我們所追求的是天堂:因此,正如基督「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來十二 2-3),我們也必須為同樣的目的輕看十字架。哥林多後書四章 17 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羅馬書八章 18 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希伯來書十章 34 節:「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在天上。」最終,我們將得到應許的冠冕。

[4.] 維持並保持現有的恩典。第一,我們的信心:提摩太後書四章 7 節:「我已經守住了所信的道」;當我們在神面前持守忠誠,不被世上一切的奉承或威脅引誘至背道時。第二,我們對神的愛。撒但的詭計是在神與我們之間製造裂痕:羅馬書八章 38、39 節:「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沒有什麼能使他們與基督裡的愛隔絕;無法解開那基督與靈魂彼此緊緊擁抱的連結:你在基督的懷中,基督也在你的懷中。魔鬼會認為征服你們的愛,比掌控你們的身體與世俗利益更偉大;他的詭計是讓人遠離神;因此,如果逆境使你更親近神,那麼你就是征服者。信徒的靈魂在受苦時期比在繁榮時期更緊緊依附於神,因為他們體會到世俗萬物的虛空與虛無,並從中斷奶。無論身體遭遇什麼,你們都更親近神,並擁有祂最多的愛。第三,我們的忍耐;這不被試探的風暴所征服:路加福音二十一章 19 節:「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一個人只要持守住忍耐,就保全了自己:雅各書一章 4 節:「但忍耐也當成功,使你們成全、完備。」這是我們領受冠冕所必需的:希伯來書十章 36 節:「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那麼,基督徒得勝,並非因為他在世上獲得了與對立利益相比的優勢,而是因為他保持了自己享受天國基業的能力。

第二,何謂「得勝有餘」?當他不只是站穩腳跟,更藉著試探而有所進步時:羅馬書八章 28 節:「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不僅能承受試探,反而因試探而變得更好。(1)更聖潔、更屬天;正如恩典藉著操練而得到改善與增長:希伯來書十二章 11、12 節:「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比平時更深刻地體會到犯罪的愚昧。(2)更喜樂;安慰增加了:羅馬書五章 3-5 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10 節:「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使徒行傳五章 41 節:「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因此,當他看似最被征服時,他卻最為凱旋。(3)在敬虔的見證上更堅決:撒母耳記下六章 22 節:「我也必在自己卑微的人眼中顯得卑微。」勇氣因苦難而增長,正如樹木因搖晃而根扎得更深:詩篇一一九篇 126、127 節:「這是耶和華降罰的時候,因人廢了你的律法。所以我愛你的命令勝於金子,更勝於精金。」正如一根棍子,別人越想從我們手中奪走,我們就抓得越緊。

第三,誰是這位能得勝有餘的真正信徒?勝利有時歸於信心(約壹五 4-5);有時歸於愛:羅馬書八章 35 節:「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愛不僅是被動地指基督愛我們,也主動地指我們愛基督。我不能排除任何一方,因為經文將成功歸於基督對我們的愛;但那裡也必須理解為我們對基督的愛,因為「誰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呢?」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患難通常不會使神停止愛我們,而是使我們停止愛神。在經文中,說的是「我們是征服者」,而不是「神是征服者」。是我們受到攻擊,而不是基督,且試探所打擊的正是我們的愛。兩者都必須包含在內。基督用祂愛的雙臂抱住信徒,信徒也抱住基督(約壹四 14)。那麼,這是信心;但「信心是藉著愛發動的」(加五 6)。基督被心所持守,而不僅僅是被手。去看看那些將意見視為宗教的人,你找不到這樣的果效。如果他們有信心,那也只是停留在腦袋與幻想中的信心;但凡基督藉著信心住在心裡的地方,祂就恆久停留(弗三 17),不會離開;祂居住在那裡,如同在祂堅固的堡壘與城堡中。基督徒因為愛基督,所以不願離開祂;正如罪人因為愛自己的私慾與世俗利益,而不願離開它們一樣。信心傳達了基督的大愛,祂為平息神的忿怒、帶回罪人所做的一切;無論是滿足律法的方式,還是歸正的方式;因此,基督徒不願離開那如此愛他靈魂、且他靈魂如此深愛的基督。單純的相信僅在頭腦中,那只是進入靈魂內部的入口;心才是基督的城堡與堡壘;膚淺的單純認同可能會讓祂離去,但唯有藉著愛發動的信心,才能產生這種緊密的依附。

第四,我現在來到第四點,為何能得勝有餘的理由。

  1. 從神的一方來看。
  2. 從信徒的一方來看。
  3. 從神的一方來看。聖徒的保守,部分是權能的問題,部分是眷顧的問題。如果神承擔了我們,我們必然會被保守;因為神的權能是不可戰勝的,祂愛的旨意是不改變的;或者說,基督大有能力拯救,且隨時準備拯救:以賽亞書六十三章 1 節:「我憑公義說話,以大能施行拯救。」

[1.] 他們在神的手中,也在基督的手中:約翰福音十章 28、29 節:「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他們在屬靈景況上或許會有許多搖晃與動盪,但他們最終的堅忍,直到進入永生,是確定的。神與基督無疑是不可戰勝的;沒有其他受造物擁有任何權力,除非是神起初賜給他們的,因此這些權力隨時可按神的旨意被收回,且在此期間受到神的限制。因此,儘管他們自身可能會失敗並永遠被撇棄,但祂的權能與永恆的膀臂足以扶持他們;因此,只要神不離棄我們,就無所畏懼;他們在祂手中,即在祂大能的保護之下。你會說,只要他們緊緊跟隨神,就沒有什麼能毀滅他們;但神已經承擔了這一點:耶利米書三十二章 40 節:「我要將我的敬畏放在他們心裡,他們就不離開我。」我們救恩的全部事務,及其所有條件,都在神的手中。神看見人在墮落前如何浪費了祂所賜的恩典,便決意在未來親自供應,將人的心與意志掌握在自己手中,並藉著聖靈引導,使他不再冒險,也不再被撒但欺騙。在墮落後的人類復原中,他的產業在今生是不完美的。他在各種試探與犯罪的跌倒中,腳跟受傷;但就其穩固性而言,卻好得多。人因將權力掌握在自己手中而迅速喪失,因此現在他全部的救恩都在神的手中;包括終局、道路、媒介,以及一切有助於此的事物:歌羅西書三章 3 節:「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這不僅是隱藏,更是安全;不再交由我們自己保管;它在安全的手中。

[2.] 正如神在權能上是不可戰勝的,祂在愛的旨意上也是不改變的;因為按照祂不改變的本性,「祂既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 1)。祂新約的恩賜是「沒有後悔的」(羅十一 29)。這件事在神與基督之間已經確定:約翰福音六章 39 節:「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他們是作為賞賜與託付被賜給祂的;如果祂將他們納入自己的監護與託付中,祂必會忠心;因為祂要在末日按名交帳:希伯來書二章 13 節:「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基督有特別的託付,要保守神所賜給祂的一切人安全;祂無疑有足夠的能力,且會謹慎地保守祂的託付。

  1. 從信徒的一方來看。

[1.] 他與基督的關係:他與基督聯合,在約中與祂結為一體:哥林多前書六章 17 節:「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無疑是我們得蒙保守的一個重要媒介。為何?第一,部分是因為從這種基督與信徒的聯合中流出了生命,這生命不像動物的生命那樣容易死亡與腐朽;它是「神的種子」(約壹三 9);是「不能壞的種子」(彼前一 23);是「直湧到永生的活水泉源」(約四 14)。第二,從這生命產生了一種雙重傾向,有助於保存並維持它;即(1)小心避免與之相反的事物;沒有人比那些被賦予此生命的人更溫柔、更敬畏自己的軟弱(箴二十八 14),對背道的機會更警醒:哥林多前書十章 12 節:「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在運用成聖的堅固媒介上更勤奮:約翰一書五章 18 節:「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他們珍視自己所擁有的生命,以及所蒙的呼召:哥林多前書九章 27 節:「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既然這是他們的性情,主便藉此成就祂恩典的旨意。(2)渴望藉著運用一切福音媒介來維持、促進並增長這生命:彼得前書二章 2 節:「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雅各書一章 18、19 節:「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我親愛的弟兄們,這是你們所知道的。但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3)新本性正是在神的眷顧與保護下運作,尤其是在我們最容易失敗的時候:詩篇九十四篇 18 節:「我正說我失了腳,耶和華啊,那時你的慈愛扶助我」;詩篇七十三篇 23 節:「然而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那是在什麼時候?見第 2 節:「至於我,我的腳幾乎失閃;我的腳險些滑跌。」當試探容易對我們造成過大衝擊與影響時,神藉著祂的恩典扶持我們。

[2.] 在信徒的一方還有更多;有兩種恩典對我們依附於神有極大的影響:信心與愛。

(1)信心對我們的勝利有極大的影響:約翰一書五章 4、5 節:「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因為雖然神保守我們,但祂是藉著我們的信心來保守我們:彼得前書一章 5 節:「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主要原因的愛與能力,並不排除我們得蒙保守的媒介。當我們考慮到巨大的試煉時,我們容易產生許多恐懼與不確定感。正如天堂為我們存留,我們也為天堂被保守,好讓我們在前往那裡的路上不至迷失。但我們是如何被保守的?是藉著神作為主要代理人的能力,透過信心,依賴祂的應許來獲得幫助與赦免;因為這是一種堅定、衷心的相信,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因此是教會偉大的立法者,也是祂所有子民恩典的源頭。作為立法者,我們對祂的誡命心存敬畏,因為祂的威脅與應許遠大於感官的一切恐懼與誘惑。我們可以將地獄與世上所有的恐怖對抗,將天堂與世上一切令人愉悅的事物對抗,因此我們不會因臨到我們身上的事而動搖。信心將這些事物擺在靈魂面前,彷彿就在我們眼前。不僅如此,這裡有監獄,那裡有地獄;這裡有對身體的折磨,那裡神準備將不忠、膽怯的基督徒,連靈帶魂丟進地獄的火中:這裡有生活的排場,肉體的滿足;那裡有神右手永遠的福樂:這裡有世俗的榮耀;那裡有來世的榮耀、尊貴與不朽(羅二 7):這裡有逃避當前痛苦的機會,那裡有更美的復活(來十一 35)。這一切都屬於作為立法者的基督。但作為屬靈生命與恩典的源頭,我們領受基督,好讓祂活在我們裡面,我們活在祂裡面;因此我們在內在的軟弱中得到堅固,並視基督為有能力防衛我們、在試探中扶持我們的救主。我們有軟弱的本性;我們的神是看不見的;我們偉大的盼望在未來;肉體急於尋求滿足,不願在如此多的試煉中堅持到底。但要仰望耶穌,我們救恩的元帥,我們生命的源頭;我們得到鼓勵,並從祂那裡領受供應:腓立比書四章 13 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主使我們能處豐富,也能處卑賤;只要能盡我們對基督的職責,我們就能經歷任何景況。祂堅固我們搖擺不定的決心,並幫助我們在祂大能的權能中剛強起來,以面對一切遭遇(弗六 10)。這樣你們就看見信心如何幫助我們。

(2)愛是另一種恩典,在此處具有首要地位。現在我將向你們證明,愛本身具有不可征服的力量與權能,特別是當它伴隨著渴望、盼望與喜樂時,正如在一個真誠、蒙恩的心靈中那樣。

(1st.)愛本身有一種不可征服的力量:雅歌八章 6、7 節:「愛情如死之堅強,嫉妒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愛具有如此猛烈的本性,以至於我們無法抗拒並打破它的力量,就像我們無法抗拒死亡或火一樣;除了所愛之物,沒有什麼能熄滅或滿足它。在信徒心中,對基督燃燒著如此猛烈的愛。它在心中留下了如此強大而有力的印記,以至於他們無法忍受與基督的任何分離與斷絕。沒有任何反對能熄滅它,沒有其他滿足能賄賂它,並將它從基督身邊引誘走。沒有任何反對能熄滅它;如果眾水不能熄滅愛,大水也不能淹沒它;水會熄滅火,但沒有什麼能熄滅愛。聖經中的水是指患難、十字架,以及來自基督看似嚴厲的對待。「你的波浪洪濤漫過我身,」大衛說。如今,真誠的愛緊緊環抱著基督,以至於沒有十字架、沒有杖,也沒有最黑暗的安排能將我們從祂身邊驅逐;無論是刀劍、飢荒還是瘟疫。如果所有的試煉與反對之大水都傾瀉在它上面,也無法熄滅愛;同樣,也沒有什麼能滿足它。不僅如此,它拒絕了一切誘惑性對象的提議,那些試圖侵入基督在心中位置的事物。有兩種試煉會將靈魂從基督身邊帶走;左手的試探,如十字架與苦難;右手的試探,如世俗的憂慮、財富的誘惑與奢華的生活。當一種試煉不奏效時,另一種或許會。荊棘地能忍受太陽的熱度,但好種子卻被其中的荊棘擠住了。但對基督的真愛,兩者都無法勝過。如果一個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也就是說,能給出的一切,來買走一個靈魂離開基督,這是不可能的;這一切提議都將被神聖的蔑視與憤慨所徹底藐視。不,與認識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的至寶相比,萬事都看作糞土(腓三 8-9)。一切試圖冷卻它、轉移它或引誘它離開的嘗試都是徒勞的。膚淺的愛可能會被征服,但火熱、強烈的愛卻不會。正是對基督溫暖的愛,維持了祂在靈魂中的地位;那時,無論是水還是賄賂、高處還是低處、利益還是損失、升遷還是逼迫,都不會冷卻信徒對基督的愛。他不敢在基督的位置上容納任何事物,也不敢減弱對祂的愛。不;享樂、財富與尊榮不能滿足他;患難與苦難也不能使他灰心。因此,真實而真誠的愛是不可征服的,並將在各樣的試探中堅持到底。

(2nd.)這種對基督的愛伴隨著渴望、盼望與喜樂。只要我們缺乏所愛之物,就有渴望;只要它有可能獲得,就有盼望;只要我們享受所愛之物,就伴隨著喜樂。如今,這一切都可以在對基督的愛中找到;如果這些情感高昂而強烈,信徒就能勝過試探的猛烈。

(第一點)要使一個人脫離他最強烈的渴望,並非易事。若一個人的心已定準於基督,他必永遠與基督同在。有什麼能使他與基督隔絕呢?他會因患難或困苦而灰心嗎?不,這些反而激勵了他。難道他會因為肉體受一點點不便,就放棄他所渴慕的一切嗎?絕不會。保羅為基督發出的嘆息,以及與主同在的渴望,使他勞苦、竭力,並忍受福音所帶來的一切患難(林後五8-9)。既然如此,死亡本身也是可以忍受的;因為死亡不過是開啟監獄之門的鑰匙,將那早已渴望與基督同在的靈魂釋放出來(腓一23)。我們感謝你們,因為我們從令人厭煩的主人手中得釋放了——你們送他們回到親愛的主那裡,這對他們而言是一種恩惠。

(第二點)這伴隨著盼望;他們期待在不久之後,願望便能實現。一個已站在天國門口的靈魂,會因為入口處有些艱難,就放棄他所等待的一切嗎?當人們擠著去看戲或表演,且等待了許久,他們絕不會輕易放棄等待,即便為了進場而冒著碰撞或頭破血流的風險;那麼,當救恩近在咫尺時,基督徒會放棄對救恩的等待、尋求與竭力嗎?馬太福音十一章12節:「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

(第三點)喜樂。我們已經部分地嘗到了將來享受神與基督的滋味與憑據,這對靈魂而言是極其甘甜的;因此,試探者若想將靈魂從他所喜樂的對象中拉走,必然會面臨艱鉅的任務。世俗之人不願放手他們的虛榮,罪惡之徒也不願放棄他們最污穢的罪,因為他們以這些為樂。許多從未體會過愛基督並以祂的救恩為樂的人,並不會如此熱切地渴慕並堅定地盼望那應許的福分。這些人或許容易被拉走,但前者卻願意冒險面對最大的困難。

問:難道一個純正的信徒,不會在內心深處被這些患難性的試探所擊敗嗎?

答:是的,聖徒的經歷太常顯明這一點了。但:

  1. 這並非徹底且最終的失敗。他們的腳跟被傷,不僅是指外在的人受到患難的侵擾,也指他們可能被引誘而陷入某些罪惡的跌倒。腳跟是身體最低、最卑微的部分,遠離任何要害,受傷並不會危及生命。魔鬼或許能引誘他們犯下某些罪,導致靈魂的不安與苦難;但這些傷口並非致命的,不會熄滅他們裡面恩典的生命;這些傷口或許痛苦,卻非死症。「他們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二11)。
  2. 藉由悔改而恢復。主將這些跌倒轉化為對他們的成聖,使他們更加謹慎與警醒;因此,他們變得更聰明、更好,也更堅定,因為他們已從自己痛苦的代價中得到了警告。就像球被擊打得越用力,反彈得就越高;又如一個孩子受了傷,或被兇狗咬了一口,就會變得更加小心。約書亞記二十二章17節:「難道皮珥的罪孽還算小嗎?」他們尚未從皮珥的罪孽中完全康復,因此應當小心,不可再次傷害自己。
  3. 一切最終都將以戰勝撒但告終:羅馬書十六章20節:「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我們現在正處於爭戰中;能堅持抵抗本身就是一種勝利;但我們完全的凱旋是在將來。

問二:勸勉信徒保持這種確信,難道不會有害嗎?這不會削弱他們的警醒與勤勉嗎?不會。

  1. 相信神必成全並維持祂所開始的善工,是令神喜悅並蒙祂悅納的:腓立比書一章6節:「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
  2. 這對神是榮耀的,且能激勵我們讚美與感恩,當我們能以平靜且安穩的心,將自己的權益交託在祂手中時: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因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基督徒在任何時間的境遇中,都能為神所做的事稱頌祂:在我們作外邦人與仇敵時呼召我們(彼前二9);祂現在所做的:「保護聖徒的腳步」(撒上二9);以及祂將要做的事:提摩太後書四章17-18節:「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惡事,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對神的引導感到滿足,對祂而言絕對是極其榮耀的。
  3. 這對神的兒女極有益處。

[1.] 使我們不致跌倒。神應許保守我們,但祂有祂自己的方式;這要求我們在運用恩典媒介時,完全地依賴祂:約翰福音十五章4節:「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正如約翰一書二章16-17節:「你們必常在他裡面」;隨後祂立刻補充說:「小子們哪,你們要常在他裡面。」先有應許,後有勸勉;這樣我們就能以更多的勤勉與鼓勵來運用恩典媒介;正如保羅得到應許說沒有一個人會喪命(徒二十七23),但他們仍必須留在船上(31節)。

[2.] 鼓勵我們在跌倒後回轉。當我們尋求藉由悔改來恢復自己時,我們對神仍有某種把握:詩篇一一九篇170節:「願我的懇求達到你面前,照你的話搭救我」;耶利米書三章4節:「從今以後,你豈不向我呼叫說:『我父啊,你是我幼年的引導!』」

  1. 這極其令人得安慰,並產生那應許給神救贖之民的永恆喜樂:以賽亞書三十五章10節:「並且耶和華救贖的民必歸回,歌唱來到錫安;永樂必歸到他們的頭上。」不僅如此,當我們能在最嚴峻的試煉中依靠神的愛而支撐時,這會激發出一種英雄般的精神。

應用:這警戒我們,當神的子民似乎被反對與羞辱所擊垮,且宗教事業似乎蒙受損失並顯然走向毀滅時,切勿灰心。不;基督已應許「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教會」(太十六18)。魔鬼所能集結的一切勢力,都無法摧毀基督在世上的權益;祂的國度就像海中的磐石,儘管四面受浪濤拍打,卻屹立不動。祂的子民或許常被分散、壓迫,他們的信仰在各處被輕視與反對,似乎被逐出世界;但就在那時,教會在內在卻在成長,祂子民的恩典得到加強與增長,他們的心靈變得更美好,他們的榮耀被加速,他們的信仰在人的良心中受到更多的尊崇與敬畏;當基督徒在各處被屠殺、似乎走投無路時,反而有人歸正,有人得到堅固。這種情況常發生。當神打破我們所倚靠的屬世權益時,祂會藉由其他更好、更有效的方式,來為祂自己的榮耀與福音的推進作預備;宗教在看似失敗時反而獲得增長;正如在早期教會時代,屠殺頻繁,他們試圖強迫基督徒否認基督,但基督徒反而更加公開地承認祂;敵人因無法得逞而憤怒咆哮,加劇了他們的狂暴,但基督徒卻變得更加堅定。敵人承認自己被擊敗了;「我們當怎樣行這兩個人呢?」(徒四16)。當他們囚禁並鞭打使徒時,他們自己反而不知所措。索佐門(Sozomen)記載,沙普爾(Sapores)因摧毀基督徒而感到疲憊,最終停止了迫害;戴克里先(Diocletian)放棄了他的帝國,因為他無法根除基督徒,他們依然存留。

應用二:勸勉我們獲得那種程度的信心、愛心與忍耐,使我們在一切試煉中都能得勝有餘。這裡所描述的是一種偉大的英雄式堅毅,或是一種高超的基督徒境界;因為請注意:

  1. 這裡指的不是一種試煉,而是多種試煉:歌羅西書一章11節:「照祂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克服一種邪惡是不夠的,必須克服所有邪惡;各種十字架,「在這些事上」。一個人或許能忍受一點點困苦,但飢荒、赤身露體與刀劍卻會恐懼我們的思想;但在我們對神的順服中,不可有任何例外。
  2. 這裡指的是征服。敬虔的人在患難中灰心是不合宜的:箴言二十四章10節:「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患難會試驗我們的力量究竟如何。談論患難是一回事,忍受患難又是另一回事;在判斷中理解試煉,與在感官中親身感受,有極大的差別:約伯記四章3-5節:「你素來教導許多人,又堅固軟弱的手。你的言語曾扶助那將要跌倒的人,你又堅固無力的膝。但現在禍患臨到你,你就昏迷;觸及你,你便驚惶。」我們在患難中與在患難外,判若兩人。健康的人會給病人好的建議;站在岸上的人對那些與波濤風暴搏鬥的人說「這樣航行」是很容易的。當患難臨到我們自己身上時,我們便焦躁不安;自負與狂妄的人會發現,忍受患難與談論患難完全是兩回事;但謙卑的人,以及那些意識到自己軟弱的人,會發現雖然他們軟弱,但他們所倚靠的能力卻是強大的;神的權能是在他們的軟弱中顯得完全;軟弱時,反而剛強。那些聽起來可怕的災禍,當神將其加在我們身上,並賜給我們力量去忍受時,就不再那麼痛苦了:哥林多後書十二章9節:「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他們有著完全相反的體驗;軟弱時,反而剛強;正如那些自以為剛強的人,在那時反而軟弱。
  3. 我們不僅要成為征服者,還要成為得勝有餘的。這意味著:

[1.] 就你們內心的狀態而言;不僅要忍耐,還要基於正確的理由在十字架下歡喜:歌羅西書一章11節;馬太福音五章12節:「應當歡喜快樂」;雅各書一章2節:「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如果我們身上沒有比患難本身更沉重的負擔,讓我們稱頌神,而不是抱怨。

[2.] 就結果而言。

(1) 你們不僅必須避免失敗,還要從患難與逼迫中得益處。它必須洗淨罪惡:以賽亞書二十九章9節:「雅各的罪孽得赦免,這就是他罪被除去的果效。」使你們更順服神的旨意,並謹慎履行你們的職責:詩篇一一九篇67節:「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守你的話」;71節:「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節制你們肉體的自由與自滿,帶領你們更加輕看世界:加拉太書六章14節:「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激勵你們更頻繁、更熱切地禱告: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6節:「耶和華啊,他們在急難中尋求你;你的懲罰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就傾心吐意禱告你。」無論災禍來自何方,這些都必須是它的果效;這就是得勝有餘。

(2.) 如果你們想要成為這樣的人,你們必須獲得一種神聖的固執;也就是說,一種堅持依附於神的不可動搖的決心。(1.)信心的神聖固執:約伯記十三章15節:「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撒但在所有試探中最大的目的,就是摧毀我們的確信。現在,拋棄我們的確信,就是對自己做了一件撒但所希望的最壞的事:不,無論神如何對待你,都要決心緊緊依附祂;無論我的患難是什麼,我仍要倚靠神。(2.)愛的神聖固執;正如那僕人對主人所說的,他沒有足夠大的棍子能將他從他身邊趕走:以賽亞書二十六章8節:「耶和華啊,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我們心裡所羨慕的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記念的名。」他們決心羨慕、尋求並以神為樂。(3.)順服的神聖固執:約伯記十七章9節:「義人要持守其道,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當受到反對、被假冒為善者困擾、處於不利與壓力之下時,他反而積蓄力量。(4.)忍耐的固執:路加福音二十一章16-18節:「連你們的父母、弟兄、親族、朋友也要把你們交官;你們也要被眾人為我的名恨惡……你們常存忍耐,就必保全靈魂。」無論發生什麼事,無論是透過逼迫還是死亡本身,這對你們來說都不會造成絲毫損失,反而是最大的收穫;因為那些受死的人將得到永恆的冠冕,而其他人則在神的保護之下;因此要恆久忍耐。最後,熱心的固執:但以理書三章17-18節:「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在宗教事務上,敬虔的決心永遠是必要的,且不應因最大的苦難而削弱。

教義三:是基督的愛保全了信徒在爭戰中的安全,並使他們在試探中得勝。他們所有的勝利,都是「藉著愛我們的主」(διὰ τοῦ ἀγαπήσαντος)。

  1. 讓我說明這表達的重點。
  2. 給你們這一點的證明。

[1.] 這裡所說的不是能力,而是愛;不是「藉著那加給我們力量的」,而是「藉著那愛我們的」;在其他地方則是藉著那加力量的(διὰ τοῦ ἐνδυναμοῦντος),腓立比書四章13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果效確實來自祂能力的影響,但正是祂的愛啟動了祂的能力。祂所有中保職分施行的基礎與底蘊是愛,這對我們而言比單純的能力更令人安慰;因為我們不知道祂是否會運用那能力。

[2.] 這裡所說的不是我們對基督的愛,而是祂對我們的愛;毫無疑問,祂藉由救贖使神與我們和好,並藉由歸正使我們與神和好,這些祂愛的大彰顯,在一個蒙恩的心靈中留下了強烈的印象與傾向,去愛那以如此昂貴的代價、如此溫柔的方式愛我們的主;這種愛在我們的保守中並非無用。人們不會輕易被拉離他們深愛的人,且是基於如此美好而強大的理由去愛。但信徒的力量不在這裡,不在於我們對基督的愛,而在於基督對我們的愛,這愛既開始了,也持續著我們的救恩。它開始了救恩: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並且持續著它: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6-17節:「但願我們主耶穌基督和那愛我們、開恩將永遠的安慰並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父神,安慰你們的心,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基督對祂子民的愛持續到他們享受其完全果效為止:因此,祂帶領他們經過一切試探,直到他們進入永恆的安息。我們的穩定性就在於祂愛的不可改變。

[3.] 這不僅僅是「誰現在愛我們」,而是「誰愛過我們」。祂說的是過去式;誠然,祂仍保留著對我們慈愛的情感,但基礎早在我們救贖與歸正歸向神時就已奠定。在我們的救贖中:「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啟一5);在我們的歸正中:以弗所書二章4-5節:「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在這兩個行動中,我們勝利與凱旋的基礎被奠定了。藉由祂的救贖,祂買贖了我們完全歸向神之前所必需的一切恩典;藉由歸正,我們實際地進入了這恩典。藉由前者,祂平息了神的忿怒;藉由後者,祂將我們帶入與祂親密的關係中,使我們成為祂自己的人,從而實際地處於祂的看顧與保護之下。因此,我們的安全在於這兩個行動:救贖與歸正。簡言之,這兩個行動既使我們對基督變得珍貴,也使基督對我們變得珍貴。它們使我們對基督變得珍貴;藉由救贖,祂的子民是祂寶貴的買贖;如果他們失敗了,祂所買贖的子民就失敗了,因此祂絕不會失去他們;他們是祂自己的,是用祂血的代價買來的,每個人都會照顧自己的人(提前五8)。世界會愛屬自己的人(約十三19)。此外,藉由歸正,我們藉由聖約與親密的關係成為祂的人。我們是祂的新婦;婚約的恩情高於其他恩情:耶利米書二章2節:「我記得你幼年的恩愛,你出嫁的愛情。」歸正之日就是婚約之日(歌三11)。那時我們與主聯合,好叫我們能結果子給神。這兩個行動也使基督對我們變得珍貴;因為祂對罪人的恩典與愛的榮耀,在我們的救贖中顯得極其突出;那時祂在為我們所買贖與受苦的偉大事情中,向我們顯明了祂的愛。此外,在歸正中,祂的愛應用在我們身上,祂接納了我們所有的過犯;祂在我們耳邊說安慰的話,聖化了我們的靈魂,並將我們帶回神面前,從而帶回我們的職責與幸福。我們永遠不會忘記這婚約的恩情。

[4.] 祂愛過我們;這不僅包含了奠定的基礎,也暗示了聖徒方面的一些經歷。當我們考慮到祂已經為我們做了什麼時,我們對祂現在所做以及將來為我們所做的事,就可以更有信心。基督的愛不僅顯明在我們最初進入聖約,以及救贖與歸正的重大事件中,從我們最初與祂連結直到我們在榮耀中最終完全,這愛有著不間斷的過程。祂對待他們的一切作為都是愛;這可以在祂的每一次施行與我們的每一種境遇中讀出來;這可以在祂不斷賜給我們的持續支持、恩典幫助、每日赦免中讀出來。現在,聖徒們對自己有更多的期許,因為神已經為他們的緣故做了如此偉大的事:哥林多前書一章9節:「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他所召,好與他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以及提摩太後書四章17-18節。當你如此多次試驗過基督,難道還不能信靠祂嗎?祂有多少次向你履行應許,聽你的呼求,在你的困苦中幫助並拯救你,駁斥你的不信,並羞愧你那可恥的淚水與憂慮?難道所有這些愛的經歷都要被遺忘嗎?不,一個恩典是另一個恩典的保證:哥林多後書一章10節:「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因此,無論什麼患難臨到我們,我們藉著那愛我們的主,都是得勝有餘的。

[5.] 這個凱旋是放在一群深受患難,或暴露於困苦、窘迫、逼迫、飢荒、赤身露體、危險、刀劍中的子民口中;正是這些人說:「我們藉著愛我們的主,在一切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這部分是為了表明,基督並沒有因祂子民的患難與困苦而與他們疏遠;這些並沒有使他們的權益失效,也沒有使祂的愛停止。「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啟三19)。祂並沒有停止愛他們,反而更體恤他們,當他們被他人傷害時,祂更願意向他們傾注更多的愛。這部分也是為了激發信心。基督的愛比世界的仇恨更有能力拯救我們;因為在這裡,面對世界仇恨最可怕的後果,除了基督的愛作為凱旋的基礎外,沒有別的。如果我們認為自己在基督的愛中不夠安全,那我們就太看重世界的仇恨了: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當然,基督的平安應該抵銷世界上所有的苦難。你們自己判斷,我們在哪裡得到更好的保障:是藉由世界的友誼與基督的仇恨,還是藉由世界的仇恨與基督的友誼?

  1. 這一點的證明。

[1.] 藉由聖經。這裡我將舉出兩個隱喻;第一個是基督的愛被比作旌旗:雅歌二章4節:「他帶我入筵宴所,以愛為旗在我以上。」旌旗是一種軍事標誌。教會在其他地方被描述為威武如展開旌旗的軍隊,因為它的秩序與力量。那麼,教會帶著喜樂與勝利,對抗罪、撒但與世界所爭戰的旗幟是什麼?基督的標誌就是祂對教會的愛,那藉由救贖與歸正我們、賜給我們永遠的安慰與美好的盼望的愛;這就是賜給我們戰勝一切試探之勝利的愛。另一個隱喻,基督的愛被比作車子的襯墊:雅歌三章10節:「其中所鋪的乃是愛情」;意指聖徒乘坐凱旋進入天國的那輛車。愛為我們成就了一切;所有的應許都像管道一樣流淌著愛的溪流;所有的天意,或基督對祂子民的施行,除了愛之外別無他物。

[2.] 藉由取自基督之愛屬性的理由。

(1.) 這是一種超越的愛。所有的愛,只要是真實的,都是熱切而強烈的。基督的愛更是如此,因為那不能以普通的標準來衡量,正如使徒所說的,以弗所書三章19節:「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基督對失喪罪人的愛是如此廣大、無邊、無限,以至於沒有任何對照物能讓我們完全認識它,羅馬書五章17-18節。我們或許能因驚嘆而認識它,但我們無法完全理解它。藉由聖經中所說的,我們或許能認識一些;藉由我們在自己身上所感受到的果效,我們或許能認識一些;是的,我們不僅能認識它,我們還應當認識它,直到它激發我們愛神的心,並使我們無論為祂忍受什麼患難,都能對祂忠誠。那麼,對於這種不僅超越我們的言語,更超越我們理解的愛,我們有什麼理由不對自己抱有希望呢?那為罪人而死的主,難道不會善待祂的子民嗎?

(2.) 這是一種溫柔的愛,使祂對我們的福祉充滿關切。我們常說,愛是充滿憂慮與恐懼的事,不願所愛之人面臨危險或困苦。正如雅各對便雅憫的關切,唯恐他在路上遭遇不測;正如以巴弗提對腓立比人充滿關切,擔心他們可能遭遇的任何困苦或憂傷(腓二26);基督對祂子民的關懷也是如此,特別是在他們最危險的時候;那時祂的愛最為他們運作,為他們提供幫助與安慰,以抵禦一切試探。祂知道我們的軟弱與缺點;因為祂的子民「刻在祂的手掌上」(賽四十九16);是的,背負在祂的心上,如同大祭司胸牌上刻著支派的名字。因此,基督「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約十3)。現在,既然知道他們所面臨的危險,祂的愛便傾向於憐憫他們,並在他們極度困苦時,不斷向他們證明祂的慈愛與關懷,並在多重危險中奇妙地保守他們。

(3.) 這是一種恆久且不變的愛: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節:「我以永遠的愛愛你。」神的愛是永恆的愛;祂的愛與情感對我們始終如一,且將永遠如此。神在聖約中保留了管教的自由:詩篇八十九篇32-33節:「我必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最嚴厲的杖與最痛苦的鞭,與對他們的慈愛並存;是的,這些反而是祂愛的果效,而非仇恨。但這種新約的愛是不變的。

(4.) 這是一種運作且有效的愛,而非閒置與隱藏的愛。如果基督的愛僅僅是心中的一種情感,一種美好的願望,那它的安慰就會少一些;但這是一種在行動與實際成就中迸發出來的愛。祂會樂意為祂所愛的子民行善;不僅是在將來,當祂成全我們榮耀的盼望時,現在祂的愛也並非沒有果效。我將提及兩點。

(第一點)祂為我們的益處安排一切天意的施行;神為愛祂的人這樣做(羅八28)。這無疑是祂愛我們的一個偉大見證。那些在宗教上有所認識的人都知道,基督的外在治理對於聖徒的保全,與祂的內在恩典同樣必要。參見詩篇二十五篇3節:「凡等候你的必不羞愧,惟有那無故行詭詐的必要羞愧」;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祂撤除試探,使它們不至於對軟弱的靈魂過於強大,導致他們灰心;並節制我們的患難,使它們不至於困擾或使我們氣餒,而只是為了糾正我們,使我們不致陷入安全感、虛榮與對聖潔事物的輕慢。這些藉由困苦與患難而來的試探,被釋放出來以遏制對野心、世俗與感官享受的其他試探;但當它們本身似乎要成為試探時,基督的愛便顯明在祂智慧與慈愛的減輕與移除中。

(第二點)祂恩典的幫助,或祂聖靈的運作。無疑,愛的屬性是「願所愛者得益處」。神將真正的益處賜給祂的兒女;我們在今生所能獲得的益處,就是祂聖化之靈的恩賜。受試探的靈魂發現這是一個必要的恩惠;當他們尋求時,基督會拒絕他們嗎?不,祂已向他們保證了相反的事:馬太福音七章9-11節:「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神對待祂的兒女絕不會比人對待自己的兒女更差;而那好東西就是聖靈(路十一13)。

應用一:資訊。

  1. 我們無法靠自己保全自己。對於有罪、墮落的人類來說,魔鬼是一個太強大的敵人。他在無罪狀態下就征服了我們;現在,當我們內心分裂,且兩面都有東西——既有對神的愛,也有許多的屬世、屬肉體與對神的背離——時,他又能做什麼呢?因此,我們每一刻都靠著基督的愛而生存,祂成為我們救恩的元帥(來二10),我們參與在祂的事業中,祂賜給我們聖靈,感動我們行善,並約束我們不致作惡。
  2. 我們在基督裡有什麼樣的信心,或可以有什麼樣的信心。聖徒藉由祂的愛得勝;如果你願意在最大的危險中依附祂,祂會讓你失望嗎?祂對祂的子民確實是慈愛的,祂不僅在應許中給予了這樣的保證,更在祂施行的過程中給予了這樣的經歷,使我們始終受到鼓勵去等候祂。祂樂意幫助祂的子民,因為祂愛他們;祂有能力且充足,因為無限的權能聽命於祂的愛。你們已經試驗過祂,祂從未離棄你們;祂會在最後失敗嗎?難道這一切都是為了誘騙人們進入一種虛假的希望嗎?

三、當萬事看似與我們作對時,我們是何等不該懷疑祂的愛。基督對待祂的子民有兩種安排:一是使試探落空,二是使祂的子民在試探中得著剛強。對於前者,我們有理由稱頌祂,且往往比我們所意識到的有更多理由。神學家普遍認為:「剝奪性的恩典多於給予性的恩典。」在我們的情況中,先知的話得到了應驗:「我曾教導以法蓮行走,卻不曉得是我抱著他們。」在攔阻試探臨到我們的事上,我們並不曉得基督的愛為我們做了什麼。但對於後者,即祂要在何事上試煉我們,務要謹慎,不可誤解基督對我們所施行的任何愛之作為。你以為當祂容許猛烈而狂暴的試探臨到你時,是缺乏愛心的表現;不,那時祂正意欲賜給你某種超凡的聖靈恩典。彼得前書四章14節:「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他們在他們那邊是受毀謗的,在你們這邊卻是得榮耀的。」祂依然愛你,只是不願以肉體所喜悅的這種或那種方式來彰顯祂的愛。

四、這向我們顯明,我們應當何等愛基督,並在極大的困難中緊緊跟隨祂。愛能吸引並引發愛。尋常的愛應當是相互且對等的:列王紀下十章15節:「你的心誠實像我的心誠實與你的一樣嗎?」意即,你是否像我愛你一樣愛我?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六章11至13節中以此懇求:「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你們也要作同樣的報答,也要寬宏。」這顯明了其中的公義,即我們應當有所回報;要像基督愛我們那樣,對祂充滿仁慈與深情。但唉!基督通常可以抱怨,如哥林多後書十二章15節所言:「我越發愛你們,越發少得你們的愛。」我們豈可減少對祂的敬重呢?

應用二:勸勉我們務要竭力追求,確信基督愛我們。這點可藉由外在與內在的證明得知。

  1. 外在的證明在於救贖;關於這一點,毫無疑問,基督降世是為了向這絕望的世界顯明神的可愛與良善。這只需要我們去思想並實踐。那位以如此昂貴的代價愛我們的神,若我們選擇祂的道路,並決心緊隨祂,祂豈會離棄我們呢?
  2. 內在的證明在於歸正,或我們領受了和好;與神進入和平,並被收納為神家中的兒女。若你得到了這一個證據,你必被帶進榮耀裡。當祂赦免了你的愚昧與年少時的軟弱,並在祂越過他人、任憑他們留在罪中時呼召了你,祂還有什麼事是不會為你做的呢?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