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篇講章 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哥林多後書五章19節
我們現在來到第三點,即在人這一方面,應用或促成這和好的媒介:「託付了我們」(hath placed in us)。在此觀察兩件事:
- 託付的內容,即受託之物:和好的道理(The word of reconciliation);第18節也稱之為「和好的職分」(the ministry of reconciliation),即福音。福音揭示了與神和好的途徑,是基督的憲章與恩賜,將神的一切福分賜給每一個願意接受祂的人。福音可視為「寫下的」或「傳講的」;作為寫下的,它恰當地被稱為「和好的道理」;作為傳講的,則稱為「和好的職分」。前者旨在啟迪,後者旨在激勵;前者藉由揭示神挽回世界的奇妙恩典方法,開啟了憐憫之門;後者則呼召、勸說並勉勵人接受所提供的救法。
- 託付的對象:祂「託付了我們」,即使徒及其繼承者。(1)使徒是首要的考量,因為他們如同工頭,必須立下根基(哥林多前書三章10節;以弗所書二章20節:「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他們受聖靈無誤的引導,在所寫的內容上絕對值得信賴;他們擁有行神蹟的能力,以證明其使命與呼召;他們不受限於特定的職責或地區;因此,這項託付在各方面都屬於使徒,在某些方面更是唯獨屬於他們。(2)普通的傳道人不可被排除在外,因為他們在職分的實質上與使徒一致,即與神和好或傳講福音。普通的牧職教導與使徒的教導同樣是基督所設立的:以弗所書四章11節:「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那位指派先知和使徒寫下聖經的神,也指派了牧師和教師來解釋並應用聖經。這是在全權之下完成的: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20節:「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憑藉神所賜的權柄,他們在同一使命中,並擁有同樣的同在與聖靈的應許。哥林多前書三章5節亦云:「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就工作的實質而言,他們做的是同一件事;就祝福的實質而言,他們伴隨著同一位聖靈。在這兩者中,他們的職分就內容而言是「和好的職分」,就能力而言是「賜生命之靈的職事」;只是前者是直接蒙召、擁有神蹟恩賜、受無誤引導、被差遣往全世界;後者則有一般的呼召、有限的工場,但仍奉同一的名,做同樣的工作,並由同一位聖靈所扶持。
教義:神在應用和好的過程中,顯明了祂極大的智慧與良善。
關於功德,或獲取的方式,以及在各個分支中恢復祂的恩寵與形象,我們已經看過了;現在來看應用的方式。
- 神不願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施恩,因此祂遲早必須讓我們知曉;聖經處處將啟示和好的途徑視為神良善的作為。詩篇作者在論述罪得赦免後,隨即補充道,詩篇一百零三篇:「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詩篇一百四十七篇19-20節:「祂將祂的道指示雅各,將祂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別國祂都沒有這樣待過;至於祂的典章,他們向來沒有知道。」彌迦書六章8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特別是在新約的治理下,希伯來書八章10-11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1節:「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這些經文表明,和好的途徑被發現固然是極大的恩典,但這途徑被如此清晰地啟示出來,不至於讓我們盲目猜測,更是另一項新的恩典。如果神有意施恩卻不告訴我們方法,那麼對於受造物的安慰與責任而言,就沒有適當的預備:這對我們的安慰無益,因為一個意欲施予卻未知的福分,無法帶來任何安慰。基督的先知職分對於我們的安慰,正如祂的祭司職分一樣必要:希伯來書三章1節:「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如果祂不是使者(先知),我們就難以從祂作為大祭司得到安慰。兩約中最高的職分對於我們的安慰與平安都是必要的。在舊約中,該治理體制的一切事務都是為了預表祂作為大祭司;在新約中,祂作為使者,是要向我們敞開神的心意,並向我們展示如何在神的愛與享受中得福。我們也無法明白自己的責任:所有參與和好的人都必須熟悉其途徑;因此,人必須明白神將採取什麼方式來促成這和平。否則,人怎能以必要且莊重謙卑的方式表示同意,或尋求這福分呢?否則,我們怎能體會自己的義務,心存感恩,並活在如此大愛的感召中呢?約翰福音四章10節:「你若知道神的恩賜……」等等。
- 神既不願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施恩,也不會違背我們的意志與同意,強迫我們和好與得救。人是理性的受造物,是自由的行動者,神按照受造物的接受能力來治理祂所有的受造物。對於必然的行動者,祂以必然的方式運作;對於自由的行動者,祂以自由的方式運作;我們這一方需要意志的參與:啟示錄二十二章17節:「願意的人都可以白白取喝」;詩篇一百一十篇3節:「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甘心犧牲自己。」他們的心被有效地傾向於接受神所提供的。所有領受基督信仰的人,都是最甘心樂意地領受,並撇下一切跟隨祂:使徒行傳二章41節:「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時這預言便部分應驗了。
- 神不會以強加的武力來促成這種意志與同意,而是藉由勸說,因為祂要「用慈繩愛索牽引我們」(何西阿書十一章4節);也就是說,以適合人類的方式與條件來進行。神以絕對權能的強手對待野獸,但對待人則採取勸導、懇求與說服的方式。正如祂運用巴蘭驢子的舌頭,在空氣中發出那些話語的聲音,而非注入論述與理性:因此經上說,民數記二十二章28節:「耶和華叫驢開口」;但當祂對待人時,則說是「開導她的心」(使徒行傳十六章14節);既藉由內在隱秘的能力,也藉由外在所傳講的話語,使他們留心。這是一種理性的運作方式,使人留心以至於選擇,選擇以至於追求;人被引向神的方式是與其本性相符的。
- 為了贏得這種同意,神的話語是最合適的工具。我用兩個論點來證明:
[1.] 從神運作的方式來看,即物理的、道德的、大能的、智慧的運作。物理的運作是藉由生命的注入;道德的運作是藉由理性與論證。這兩種方式在屈尊就卑以適應我們的能力時都是必要的;神大能地運作,顯出祂的神性;溫和地運作,使祂的作為能適應我們的本性,如同鑰匙與鎖的齒痕相吻合。聖經中常提到這兩種方式:約翰福音六章44-45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他們既受教又被吸引,受教以至於被吸引與傾向;被吸引以至於受教,這才配得上神對待人的方式。因此,有時說神在我們裡面創造一顆新心,使之成為大能的作為;詩篇五十一篇10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以弗所書二章10節)。有時則說是勸說與引誘;何西阿書二章14節:「我要誘導她到曠野,對她說安慰的話」;創世記九章27節:「願神使雅弗擴張」;藉由美好與仁慈的懇求,引導他們喜愛祂的道路。人的靈魂是由外在的對象與內在的品質所決定的。對象藉由其所有的特質被提出,使悟性得以啟發與確信,意志與情感則以有力且高尚的推理方式被說服;但若沒有內在注入的品質或恩典(這是祂對靈魂的物理作為),僅憑這些並不足以決定人的心。這不僅是提出理由與論證,更是心靈大能的傾向,因此我們被強有力地從死亡的網羅中拉出來。兩者都是必要的;若沒有話語或勸說,大能將成為野蠻的暴力,從而對我們的官能施加強暴。神並不壓制受造物的自由,而是維護祂所造之物的本性與利益;另一方面,若沒有大能,僅僅是勸說與對福分的提供,也無法奏效;因為如果神的話語臨到我們僅僅在言語上,而不在大能上,受造物仍將保持原樣,死寂而麻木。
[2.] 如果我們考慮人這一方面的障礙。神的話語被視為醫治人心靈疾病的良藥。這些疾病是無知、輕忽與無能。
(1)無知是第一種疾病,表現為黑暗與瞎眼(以弗所書五章8節;彼得後書一章9節)。我們對屬靈與天上的事物正是如此。雖然人有理解的天然能力,卻沒有屬靈的辨識力,以至於無法被所知的真理所感動或轉化(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對於關乎神國度或永恆幸福的事物,沒有救贖性的認識。這是人性的大病;比身體的瞎眼更糟,因為他們對此毫無知覺:啟示錄三章17節:「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因為他們不尋求合適的嚮導來引領他們。
(2)輕忽。他們不願留心這些事,也不願在思想上操練這些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5節:「他們卻不理(輕忽)」;不讓它進入他們的關心與思想中;希伯來書二章3節:「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不留心是人靈魂的大禍;要帶領他們問「我當怎樣行才能得救?」需要很長的時間。
(3)無能與軟弱,在於他們意志的剛硬與頑固;我們的「不能」(non posse)即是「不願」(non velle);詩篇五十八篇4-5節:「他們好像塞耳的聾虺,不聽行法術的,雖用極靈的咒語,他也不聽」;馬太福音二十三章37節:「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只是你們不願意」;路加福音十九章14節:「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約翰福音五章40節:「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詩篇八十一篇11節:「以色列不理我」;箴言一章29節:「因為你們恨惡知識,不喜愛敬畏耶和華。」你們不能,是因為你們不願,意志與情感已被其他事物所佔據。你們有神所賜的憐憫與邀請,但你們沒有一顆做出正確選擇的心。如果你們能說「我願意但不能」,那又是另一回事;但說「我不能致力於藉由基督尋求與神和好」,在真實的解釋上就是「我不願」,因為你們被蒙蔽的心思與感官的傾向誤導並扭曲了你們的意志;你們頑固而屬肉體的任性,才是你們真正的無能。
現在,除了神的話語,還有什麼能醫治這些惡疾呢?教導是醫治無知的適當手段,因為人有天然的理解力。警告我們面臨的危險,提醒我們應盡的義務,是醫治輕忽並消除無能(在於頑固與任性)的適當手段。沒有什麼比用持續的勸說,以及藉由基督不斷更新的福分邀請來圍困他們更好的手段了,因為這種無能與其說是自然的,不如說是道德的;我們通常不會試圖用推理來消除人的自然無能,不會要求瘸子行走、瞎子看見或死人復活;但為了使人願意接受他們所忽略或拒絕的善,我們必須勸說他們做出更好的選擇。簡言之,啟發悟性、喚醒良心、說服意志,這就是話語藉由其誡命、應許與賞賜所擔負的工作與職責。誠然,若沒有神的同工,即祂聖靈的影響與大能,單憑手段是無法奏效的;但這鼓勵我們使用這些手段,因為它們是為了目的而設計的,神不會指派給我們完全徒勞的手段。
- 光有寫下的話語是不夠的,還必須由受託之人傳講,原因有幾點:
[1.] 部分原因是聖經可能會被擱置一旁,成為被忽略之物。主抱怨道,何西阿書八章12節:「我為他寫了律法萬條,他卻以為與他毫無關涉。」人輕視寫下的話語,認為與自己無關,很少研讀;因此指派了一些人,確保能呼喚我們,提醒我們永恆的境況;將話語帶到我們身邊,放在我們門口,將神特別的信息帶給我們的靈魂:使徒行傳十三章26節:「這救世的道傳給了你們。」祂藉由祂的話語對全世界說話,藉由祂僕人帶給你們的特別信息對你們個人說話。這信息傳給了你們,其中有神的同在;寫下的話語有其防止謬誤與錯誤的用途,而傳講的話語也有其激勵每個人尋求所提供救法的用途,正如他在審判之日要向神交帳一樣。
[2.] 部分原因是寫下的話語可能不被清楚理解,因此神在教會中留下了恩賜,授權一些人進行解釋:正如那位太監正在閱讀,神差遣了一位解釋者:「腓利說:你所唸的,你明白嗎?他說:沒有人指教我,怎能明白呢?」(使徒行傳八章30-31節)。聖經本身是清晰的,但我們眼上有天然瞎眼的遮蔽,教會的嚮導被指派並賦予資格來除去這遮蔽:約伯記三十三章23節:「一千天使中,若有一個作傳話的與神同在,指示人所當行的正路。」有神授權的使者奉祂的名說話,安慰貧窮的靈魂,使他們能正確地解釋、有力地表達、貼切地應用話語的真理,將那裡簡要表達的真理,藉由懇切而豐富的勸勉灌輸給他們,使箭射中靶心,更有效地對付罪人,使他們知罪,並激勵他們在基督裡尋求神的恩寵。看哪,如同藉由機械技巧射出的箭,裝上羽毛,比隨意拋擲、靠自身重量落下的箭飛得更快、穿透力更強;所以,雖然神的話語無論是閱讀還是傳講,始終是神的話語,並擁有其固有的能力與力量,但當它以清晰的語言、精神的熱忱與活力,以及審慎的應用來適當強化時,就更能達到其目的。
[3.] 因為神要遵守一種和諧與合宜。正如死亡藉由耳朵進入,生命與平安也是如此:羅馬書十章14-15節:「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藉由我們接受毒素與罪惡的同一個感官,神要送入我們的祝福,藉由和好的職分在我們裡面做成信心與悔改。此外,正如在天堂中運用視覺與看見,在教會中則運用聽覺;這是一種較不完美的領悟方式,但卻適合目前的狀態:約伯記四十二章5節:「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這是指他對神超凡的異象,是天堂的一瞥。現在我們有關於神與祂恩典的報導;令人滿足的親眼看見留待天堂;但現在我們必須滿足於前者,而沒有後者。
- 為了向我們傳講這話語,神指派了與我們同質的人,並將和好的職分託付給他們。正如捕鳥人藉由一隻誘鳥(同類的鳥)捕捉許多鳥;神也藉由與我們有相同本性與情感、同樣受制於律法義務的人來對待我們。他們與帶給我們的訊息息息相關,正如我們一樣;他們是藉由經驗了解人心的人,了解我們的偏見與試探,因為人心對人心,如同水面映照面容(箴言二十七章19節);因此了解鎖的所有齒痕,以及什麼鑰匙能與之吻合。神的愛與智慧在此顯明:
[1.] 因為神要藉由祂普通的使者來試驗世界:哥林多前書一章21節:「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我們現在憑信心而活,不憑眼見,因此祂不會顯露祂自己的威嚴,從另一個世界差遣使者來,或以超凡的方式對待我們以引導我們信主悔改,而是差遣像我們一樣卑微的受造物,奉祂的名,藉由真理的顯明,將自己推薦給每個人的良心,看看他們是否願意順服這普通而既定的途徑。我們想要異象、神諭、神蹟、顯靈,想要有人從死裡復活,但基督將我們指向普通的手段;如果這些手段不奏效,超凡的手段對我們也無益:路加福音十六章30-31節:「他說:我父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當神使用超凡的方式時,人依然是人:詩篇七十八篇22-24節:「因為他們不信神,不倚靠祂的救恩……祂卻吩咐天空,又敞開天上的門,降嗎哪像雨給他們吃。」他們從天上得到食物與飲料,卻仍是悖逆神與不信的人。他們的糧食來自雲端,水來自磐石;所以,神蹟無法使那些普通手段無法感化的人悔改,也無法在他們裡面產生救贖性的信心。神諭;撒母耳以為以利呼喚他,其實是主:彼得後書一章19節:「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或者從死裡復活的人。基督教就是一位從死裡復活者——耶穌基督——的見證。不可能有更好的教義、更有力的勸說、更強的確證或更大的合作。神現在試驗我們;但我們卻想要一切事物都受制於感官的觀察。
[2.] 祂彰顯祂自己的大能,使用軟弱的器皿,使我們不至於看著近處的手,盯著他們,彷彿他們憑自己的能力與聖潔使死人復活、聾子聽見,或使罪人歸向神:哥林多後書四章7節:「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使福音的功效被知曉是唯獨出於神,而非出於人。祂能藉由羊角吹倒耶利哥的城牆,藉由軟弱的人成就大事。瓦器裡的寶貝被認為是指基甸用瓶子裡的燈所施的計謀(士師記七章16節)。那算什麼?去對抗米甸眾多的軍隊?他們打破瓶子,喊道:「耶和華和基甸的刀!」所以我們有這光在瓦器裡;「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在神面前有能力」(哥林多後書十章4節)。神揀選了「無有的」(哥林多前書一章28節)、「愚拙的」以羞辱智慧人,「軟弱的」以羞辱強壯的,「無有的」以廢掉有的。神的典章外表簡單,卻充滿大能。
[3.] 神以這種方式更親切地對待我們,藉由我們的弟兄——我們的骨肉之親——將祂的心意傳達給我們;他們是我們有日常可見往來的人。我們讀到,出埃及記二十章18-19節,百姓聽見雷聲時,遠遠地站著,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人不能忍受神以榮耀的威嚴對他說話,神卻指派人代替祂,這對人來說是極大的憐憫:申命記十八章15節:「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正如你在何烈山大會的日子,求耶和華你神一切的話,說:求你不再叫我聽見耶和華我神的聲音,也不再叫我看見這大火,免得我死亡」;這主要指基督,以及所有奉祂的名、代替祂而來的人。其實,我們無法承受天使榮耀的職事;他們會嚇壞我們,而不是引導我們歸向神。正如以利戶對約伯所說,三十三章6-7節:「我在神面前與你一樣,也是用土造成的;我的威嚴不使你驚惶」;福音的傳道人也可以說,我們是同樣模樣與造就的人,我們是代替神作大使,前來懇求你們與神和好。你們不必害怕我們,也不必躲避我們。
[4.] 這種方式更具確定性,因為藉由那些在其他事情上忠信已得到我們認可的人,他們若欺騙我們,就必須欺騙自己的靈魂;他們知道罪的代價與因此帶來的危險;那些親身經歷過他們所傳講之恩典的人;正如保羅既是福音的傳道者,也是福音的實例(提摩太前書一章17節);他說:「我們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哥林多後書一章4節);是從感悟與品嚐中說話,藉由自己的知識來推薦他的使徒職分;他們不是帶著傳聞的傳聞而來,他們藉由實踐來證實他們的教義;因為他們要作群羊的榜樣;有時必要時甚至藉由他們的血與苦難,這至少是他們的職責。他們會欺騙我們嗎?這種方式比任何可以採取的超凡途徑,有更多理性的、誘導性的可能性基礎。
應用一:讓我們更加尊重神的制度。我們看到了其中的理由,以及神在其中所顯明的愛與智慧,特別要尊重和好的途徑。平安與生命是藉由耶穌基督的中保,奉祂的名提供給自責與悔改的罪人。這媒介的環境教導我們幾件事:
- 不僅要看那為我們的平安所付出的代價、贖金,還要看它的應用;因為使徒不僅堅持基督的給予,也堅持和好的道理,藉此將它提供給我們。在第18節、本節以及第20節:「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然而除非我們與神和好,否則我們將永遠滅亡;因此,必須像看待獲取手段一樣,看待應用的手段;正如我們為基督感謝神,也要為職分與典章感謝神。
- 這表明神不僅對我們有善意,而且這種善意帶著極大的關懷與掛慮,以免最終落空。這裡智慧與愛交織在一起。正如神在藉由基督立下根基時是何等謹慎,你們也看到了神以何等智慧指派了這些手段,使這和平能以最吸引人的方式分賜給我們。神在這件事上如此勞苦,福音難道要被你們拋棄嗎?祂特意設立了一項典章來與罪人交涉。
三、凡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也不可將基督、聖靈與職事(ministry)拆散。基督買贖了一切,聖靈施行了一切,而職事則藉著聖道(word)提供了一切。若我們為了得恩典而來到神面前,若非因著基督,祂絕不會垂顧我們;因此,祂將我們引向基督,基督是那金管,神一切父性的美善皆經由此管流向我們。若我們來到基督面前,祂藉著祂的聖靈成就一切;正是聖靈藉著祂大能的啟迪,光照我們的理智,開啟我們的心竅,並有效地更新與改變靈魂(多三5-6)。若我們仰望聖靈,祂會將我們引向聖道;在那裡,我們將在所寫與所傳的道中聽見祂。若藐視這途徑,一切便會停滯;因此,你們必須默想祂的道,那是生命的種子;要「快快地聽」;要更認真地對待聖道的施行。這最後一點最容易被藐視;人們會假裝愛基督與聖靈,敬重所寫的聖道,卻藐視職事,因為他們認為傳道人不過是與我們性情相同的人。斷乎不可;神為了遷就我們的軟弱——因為我們無法承受其他形式的使者——才使用這樣的人;因此,要將他們視為基督的使者:他們是與神同工的(林前三9),是與神一同作工的(林後六1),「我們與神一同作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祂的恩典」;基督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路十16)。對使者所做的,就是對差遣者本人所做的;馬太福音十章40節說:「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基督無意親自留在地上,以可見且個人的方式教導人;因此,祂將這職分委託給他人,交給忠心的人,由他們奉祂的名來管理。
四、凡敵對聖道職事的人,就是敵對神的榮耀,以及神子民的安慰與救恩。神的榮耀:哥林多後書一章20節:「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以及神子民的安慰,24節:「並不是我們轄管你們的信心,乃是幫助你們的快樂。」他們之所以「過度」傳道,是因為他們在「過度」地使靈魂歸向神,使靈魂與神和好。
除非聖道對你而言是和好的道,是使你與神更親近的媒介,是為了罪——那造成破裂與疏離的原因——使你謙卑,或是為了復甦你受傷的靈魂,或是為了使你珍視救贖主的恩典,或是為了使你藉著一致且恆久的順服更懇切地尋求神,否則你聽道便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