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篇講道
因著信,妓女喇合曾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希伯來書十一章三十一節。
在本節中觀察:
一、所提到的人:喇合,一個妓女與外邦人,在偶像崇拜者中長大。
二、她信心的果效:她和平地接待了探子。
三、益處:她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讓我們來剖析這些事。
一、人的素質:妓女喇合;她先前是外邦人,在那外邦人的狀態下是個旅店老闆(因為這個詞既指妓女也指旅店老闆),且極有可能是個妓女,因為聖經中是這樣稱呼她的,且在身體與心靈上都因偶像崇拜與姦淫而污穢。
二、這是她信心的果效:「她和平地接待了探子」;也就是說,帶著善意,並安全地款待了他們。在聖經中,收留神受逼迫的僕人被視為信心的果效。故事在約書亞記第二章,那裡請注意:
(一)探子來到她家,這在他們那一方可能是無意的,不知道那是妓院;或是神的護理引導他們到那裡,因為他在那裡有一個靈魂要歸正;或者他們選擇那裡是為了避免懷疑,且因為她住在牆邊,能有更大的自由去窺探一切;但神將其用於另一個目的,成為拯救她與她家人的契機。
(二)那警覺且嫉妒的百姓發現了探子;因為有人告訴耶利哥王,有以色列人來窺探這地,第二章二節,他派人到她那裡要將他們帶出來,所以她不僅善待他們,還隱藏了他們,冒著生命危險保護他們;正如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一書三章十六節)。她寧願將自己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來拯救她的客人,也不願藉由出賣他們來贏得該國君王的青睞。在這裡我們學到,最微弱的信心也會受到試驗,並使我們面臨某種捨己。因為這個年輕且初信的人被置於此境:探子來到她家,當王派人來詢問他們的下落時,她出於善意隱藏了他們。
(三)她隱藏他們的方法;部分是藉由誠實的手段,用屋頂上的麻秸將他們蓋住;部分是藉由權宜的謊言,彷彿他們在城門關閉前的黑暗中已經離開了。她的謊言是一種軟弱,蒙神赦免,不應被世人誇大;正如這裡使徒提到了她的信心,卻對她的謊言隻字未提。這行動中確實有一些軟弱,但就其本質而言,這是一種表達對神極大信靠的職責;聖靈將指頭指向那顆星,與惡毒世界的習性相反——他們忽略善行而只反思行動中的惡——他注意到了善,卻略過了惡。
(四)在探子離開她之前,她向他們告白了她的信心:約書亞記二章九至十一節:「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因為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在你們前面使紅海的水乾了,並且你們怎樣待約旦河東的那兩個亞摩利王西宏和噩,將他們盡行毀滅。我們一聽見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你們的緣故,並無一人有膽氣。耶和華你們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這是她信心的告白,在這位初信者身上非常顯著。在其中觀察:
(1)其基礎:關於神為他的子民所行之大事的傳聞。羅馬書十章十四節說:「沒有聽見的,怎能信他呢?」這個女人聽說了神,以及他為以色列所行的偉大奇蹟,這就是她信心的基礎。
(2)動力因:神藉此觸動了她的心,並賜給她一些關於他自己的救贖性知識。迦南人也像她一樣聽說了神那些偉大的作為,但他們不信,反而變得頑固,在抵擋以色列人的決心中滅亡,因此被滅絕了。他們聽到了某種程度的恐懼,「他們的心都消化了」;但他們沒有聽到任何程度的信心,因為他們沒有順服,而是準備抵擋神的旨意,以及他將這地賜給他子民的設計。這就是藉由神之靈的隱秘大能。
(3)她告白的完全性。俄利根很好地觀察到:「那個曾經是妓女的女人,當她被聖靈感動時,她相信過去的事,承認現在的事,預言並預告未來的事。」所以這裡有一個完整的告白。對於過去,她承認神為彰顯他對子民的愛與關懷所行的奇蹟是真實的。對於現在,她相信神是真神。對於未來,她充滿信心地相信神會將這地交在他們手中;儘管城裡的百姓認為他們在城牆內是安全的,認為可以憑純粹的力量取勝,並不恐懼,也沒有意識到他們的罪或危險,但她卻確信神子民未來的成功與她國家的毀滅。對神偉大奇蹟的思考,在神之靈的祝福下,從她口中帶出了這樣的告白。
(4)她小心地拯救她出身的家庭,因此要求探子起誓拯救她與她父親的家:約書亞記二章十二節:「現在我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因我恩待了你們,你們也要恩待我父家,並給我一個實在的證據。」於是約定達成,如果她不背叛他們,她就要將他們從牆上縋下去的那條線掛出來。這表明所有的信徒都從一個約中獲得確據,而這個約是由某些記號所證實的,信心將其作為保存的媒介。因為她必須掛出那條朱紅線,藉此她與她全家才能得保安全。關於她信心的果效就說到這裡;她和平地接待了探子。
三、讓我們談談益處:「她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也就是說,當那些不信且拜偶像的百姓被毀滅時,她與她的全家被保存了下來;正如神能夠,且經常在普遍的災難中拯救他的子民。你們將會看到,當城被攻取時,約書亞信守了對她的承諾:約書亞記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約書亞吩咐窺探地的兩個人說:你們進那妓女的家,照著你們向她所起的誓,將那女人和她所有的都從那裡帶出來。當探子的那兩個少年人就進去,將喇合與她的父母、弟兄,和她所有的,並她一切的親眷,都帶出來,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當他們焚燒這城時,二十五節:「約書亞卻把妓女喇合與她父家,並她所有的,都存活了;因為她隱藏了約書亞所打發窺探耶利哥的使者,她就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我已經剖析了這些話。使徒從這個例子中給出的註解有三點:
(一)從人的素質觀察到,神對悔改的罪人顯出奇妙的憐憫,只要他們歸向他並信靠他。
(二)從她的信心觀察到,真正的信心,無論在哪裡,都會藉由一些傑出且顯著的果效顯明出來。
(三)從益處觀察到,真正信心的賞賜是卓越且榮耀的。
教義一:神樂意向悔改的罪人施予奇妙的憐憫,無論他們先前的罪孽多麼深重,只要他們回轉歸向祂並信靠祂。妓女喇合便是一例。她曾是外邦人,過著不潔的生活,然而當她承認真神時,她便蒙了赦免,並被列入神那些因信而顯赫的聖徒名錄中。聖經中給予我們許多這樣的例子;這並非為了減輕罪的本質,而是為了彰顯神的恩典。在約翰福音第四章,我們看到撒馬利亞婦人的例子;她是一個卑劣的女人;因為基督對她說(第18節):「妳已經有五個丈夫,妳現在有的並不是妳的丈夫。」然而後來,她卻成了推廣基督信仰的重要媒介。過去的罪孽,不會阻礙那些認真尋求恩典之人蒙神悅納。同樣的情形也可見於另一位婦人,她「用眼淚濕了耶穌的腳,用自己的頭髮擦乾」(路加福音七章38節)。這婦人是外邦人,且曾過著罪惡的生活,但她後來悔悟了,讓淚水如雨般落在基督的腳上,這些淚水是憂傷與愛慕的結果;因為她多受赦免,所以她多愛,這證明了她對神因赦免其罪而施予大恩的深切感激:第47節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恩典的寶座向所有罪人敞開;它不排斥任何人。「回轉吧,活著吧!」這是福音的核心主旨:以西結書十八章33節:「主耶和華說:我斷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以西結書三十三章11節:「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稅吏與妓女,儘管在世人眼中聲名狼藉,但只要他們轉離惡行,就不會被神拒絕,反而蒙祂悅納。甚至在許多時候,他們比那些自以為義的人更先進入神的國:馬太福音二十一章31節:「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因為沒有什麼比自以為義更抵觸福音的精神了。當人們以表面的義為傲並自滿時,稅吏反而比他們更有希望。基督邀請並呼召這樣的人,我們絕不可阻擋他們:馬太福音九章13節:「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悔改。」但我們必須謹記兩點警誡:
- 他們必須斷絕罪惡的道路。因為我們的使命是:「回轉吧,活著吧!」(我們無法在其他條件下對你們說安慰的話)。我們呼召他們,並非要他們在仍活在罪中時就心存確據,而是要他們悔改,以便斷絕罪惡的道路。若在他們仍沉溺於罪惡時告訴他們要信靠神的憐憫,那是卑劣的諂媚,是最糟糕的諂媚;但邀請他們悔改則是慈愛。參見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他必廣行赦免。」以及但以理書四章27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他這話是對一位殘暴壓迫的君王尼布甲尼撒說的,他因野心而攪擾了全世界,神要他釋放俘虜,行為更公義,歸還為擴張帝國與領土而非法掠奪的財物。因此,我也可以對所有罪人說:如果他們的信心是真實的,如果他們的悔改是認真且誠懇的,那麼他們就有蒙憐憫的希望,否則便沒有。
- 另一個警誡是,他們的悔改必須像他們過去的罪惡一樣顯著;喇合如此,那位來洗基督腳的外邦婦人如此,撒馬利亞婦人亦如此。使徒將此作為對所有歸信者公平的要求:羅馬書六章19節:「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也就是說,這是人們會判斷為公平的事;如果你們心中尚有理智與良知,就不能不判斷這是合理的。我知道你們過去有多糟糕,你們無法像神所要求、也配得的那樣獻上完全的順服,我體恤你們肉體的軟弱;但「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你們在成聖上要像過去侍奉卑賤私慾與邪情時一樣顯著;侍奉神要像你們侍奉魔鬼一樣盡力;正如你們曾犯下令世人唾棄的醜惡罪行,現在也要成為侍奉神的榜樣。你們在聖潔上應當與過去在罪惡與邪僻上一樣顯著,這是公平的。
主之所以向悔改的罪人施予奇妙的憐憫,無論他們先前的罪孽為何,其根據在於:
[1.] 神憐憫的無限性,祂能赦免一切,甚至是我們最大的罪。我們以人的方式犯罪,但祂以神的方式赦免:何西阿書十一章9節:「我是神,並非世人;……我必不毀滅。」以法蓮能面對一位赦免的神,而非報復心重的人,這真是太好了。神在施行憐憫時,展現了祂的神性。皇帝的國庫當然能償還乞丐的債務。如此偉大而無限的憐憫,當然能赦免並解除我們受刑罰的義務。唉,對我們人類而言!一天饒恕七次,在對方依然頑固且不斷加增冒犯時仍要饒恕,這真是令人厭煩;但饒恕七十個七次,這簡直壓垮了我們所有的耐心;然而神會以祂神聖的方式,在多次冒犯之後依然赦免。
[2.] 基督功德的無限性。祂的寶血定能洗淨所有污點。海洋能洗淨一個骯髒的污水坑,無論它多麼污穢。「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一書一章7節)。
[3.] 恩典之約不豁免任何罪,唯獨褻瀆聖靈的罪除外:馬太福音十二章31節:「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除了這一項,沒有什麼罪是未曾被赦免,或不能在某人身上得赦免的;因此,儘管他們墮落得極深,我們也不應對他們絕望。
[4.] 聖靈的大能能改變並聖化最卑劣的心,能將糞堆變成香料園;因為在神的手與大能面前,沒有什麼是太難的。那從無中造萬有的神,能使一顆無恩典的心變得有恩典;因為對全能者來說,有什麼是太難的呢?當主說話時,在神凡事都能。祂有時能使「在後的,將要在前」(馬太福音十九章30節)。祂能使那些最後才奔向天國的人,比早期的信徒做得更多;當然,他們必須更加殷勤。當塞爾蘇斯(Celsus)反對奧利金(Origen),稱基督教因為福音的寬大條件而成了罪犯的避難所時,奧利金回答說:「福音不僅僅是接收他們的避難所,它更是一所醫治他們的醫院。」有一位大能的聖靈能使他們轉離那些罪惡,改變他們的心;他們來到這裡,就像來到醫院醫治他們那種沒有其他醫生(唯有基督)能醫治的惡疾。
應用:用以抑制我們對自己或他人的絕望。
首先,對我們自己。絕望有兩種:狂暴的絕望與愚鈍的絕望。狂暴的絕望是當我們充滿恐懼,害怕神的震怒,認為自己因每日冒犯祂而永遠無法得赦免。愚鈍的絕望是當我們想到罪,卻繼續放縱私慾。
- 此點旨在治癒狂暴的絕望。該隱便提到過:創世記四章13節:「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還有猶大,他說(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5節):「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把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要治癒這種狂暴的絕望,請思想:如果你有一絲回轉離開重大且可恥之罪的心,主接納並赦免你的心,比你回轉的心更迫切。當浪子還在遠處時,「他父親就跑去迎接他」(路加福音十五章20節)。當大衛墮落極深,良心充滿痛苦時,詩篇三十二篇5節說:「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當他僅僅萌生這個意念時,主就更新了赦免。噢!不要遠離一位赦免人的神;你在基督耶穌裡和恩典之約中,擁有面前確鑿且充足的救贖。主不拯救任何自以為無辜的人,但祂也不排斥任何悔改的人:因此,說「我的罪大到無法赦免」,是在討好魔鬼,並違背神救贖工作的旨意。難道你的疾病大到靈魂的醫生無法醫治嗎?
- 還有另一種愚鈍的絕望,即人們對自己的罪並不感到困擾,卻認為自己永遠不會歸正,不會被帶入這種嚴謹、聖潔、屬天的生活中,於是決定繼續放縱,盡可能地在肉體道路上過活,並驅散所有良心的譴責。耶利米書十八章12節提到這種情況:「他們說:這是枉然。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頑梗的惡心做事。」耶利米書二章25節:「你卻說:這是枉然。我喜愛別神,我必隨從他們。」他們認為自己永遠不可能被挽回或歸向聖潔屬天的生活,因此認為無藥可救,無須掛慮;並決心隨心所欲地活著:他們說,情況已經絕望了,我已無所謂;就這樣,他們決心繼續在邪惡的道路上走下去。這些人在不信與不悔改中頑固不化,因此他們比前者更糟。絕望的恐懼不如這些絕望的決心來得糟糕,因為後者不僅懷疑神的憐憫,更質疑祂的主權,拒絕順服祂,對成聖絕望甚於對赦免絕望,並從中得出任性悖逆的結論。噢!不要滋養這樣的念頭,也不要屈服於這樣的沮喪。神能使你回轉並赦免你;雖然在人看來是不可能的,但在神卻不然。
其次,這可用來抑制我們對他人的絕望;因為當你發現你的一些親友在多次警告後,仍舊陷入嚴重的罪中,我們當然有義務盡一切努力挽回他們。不要停止禱告與警告;你應當不斷向他們陳明這些道路的危險,但不要斷絕他們所有的希望,因為神能挽回最可憎的罪人;要向他們表明,對他們而言仍有蒙憐憫的希望,只要神願意,過去的任何罪孽都不能阻礙我們歸向神;他們應當讓自己處於尋求祂恩典的狀態;儘管你仍須始終向他們陳明他們所處之絕望道路的危險。
教義二:從她的行為「妓女喇合因著信,沒有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等語。觀察到,真實的信心,即便在最微弱的時候,也會透過某些顯著且值得注意的果效表現出來。我們在後世,為了逃避責任,將一切都捲入了爭論;因此,仰望古人的信心是好的。神聖潔的子民過去是如何生活的?這裡有一個古老信心的例子,且是同類中最卑微的;這是一種對神所啟示之事堅定的相信,以至於使我們在對祂的順服上結出果實並忠心。我希望你們觀察到,在這所有忠信與傑出信徒的目錄與編年史中,沒有一個例子是關於懶惰與不結果子的信心,使徒總是展示信心所成就的事;因為確實,那運作的信心才是真正的信心:加拉太書五章6節:「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喇合的信心不是死信心,而是透過行為彰顯出來的;因此使徒雅各說(二章21節):「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以及第25節:「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在這位初信者身上,信心並非沒有果效。
為了使這一點更明顯,讓我們思想她信心的特質,因為活在古老的信心之中是如此美好。
- 她信心的根據是神為祂子民所行奇妙作為的名聲與傳聞。她聽說了真神,這足以讓她承認祂對敵人的大能以及對子民的恩典,這足以作為在她靈魂中產生救贖性信心的媒介。如果真是這樣,那麼我們比她擁有更宏大的信心根據;因為我們聽說了基督救贖的驚人奇蹟。現在,給予得多的,要求的也更多:路加福音十二章48節:「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神賜下的光越多,祂所期望的改進就越大。我們不僅僅像她那樣建立在一般的傳聞上,而是建立在確定的聖言上,這些事在聖言中更確實、更清晰地向我們顯明;因此,神期望我們擁有更優質的信心。
- 她承認了那在她心中運作的信心;因為她向探子承認神是天上地下的獨一真神;她承認以色列人是祂的選民,是祂所擁有並喜愛的,她若不歸入那以彌賽亞為首的子民,就無法得救;在心志與情感上,她已經成為神的一名僕人,並向探子承認了這一點。我們也被要求這樣做:羅馬書九章10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讓我們在耶穌基督裡承認真神,愛祂,並承認與愛祂的子民。一旦我們被帶到這一點,願意冒險並與他們同甘共苦,我們就處於正確的狀態了。
- 這種信心與承認透過某種果效得到了證明;因為她接待了探子,這是她當時唯一能做的事,她接待他們是將他們視為神的子民,視為真教會的成員,或是視為那些敬拜她所信之真神的人。事實上,在接待聖徒並善待神的子民上,展現了極大的信心。許多人將在末日以此受審: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5節:「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等等。一切在神面前的悅納,都取決於它所流出的原則。現在,就行為的本質而言,這可能只是她的職業,接待並善待客人,因為她經營一家公共接待場所;或者這可能只是純粹的禮貌行為?然而,因為她對神的信心與對祂子民的愛,這被視為愛與順服的行為,不是禮貌,而是宗教。所以我們的主告訴我們(馬太福音十章41節):「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如果這是奉基督的名,就蒙神悅納;如果我們給予是因為我們相信他們是我們主與救主基督的門徒,這就被視為對祂本人所做的,並將被算作信心的果實。但現在那些喜愛不需代價的福音,且其信心表現為談論與高深、好奇的宗教概念,而非任何紮實果實的人,他們的信心不過是想像的幻覺,是信心的影子,而非任何真實的恩典。真實的信心是一件簡單的事:相信有一位神,且這位神有一群子民,我必須與他們一同奔赴天國;他們將是我永恆的同伴。如果我對這位神忠誠,並善待祂的子民,事情就變得簡單明瞭了。
- 這種果效伴隨著極大的自我否定,這表現在兩件事上:(1)在將神的旨意置於國家安全之上,並珍視那些客人(外邦人),勝過討好與取悅她自己的國民。我們有義務去愛,也有義務尋求我們國家的福祉;但我們更有義務愛神勝過愛國家。因此,我們首先對祂負有忠誠,然後才是對我們所居住的地方,我們應當在與我們對至高主忠誠相符的範圍內,促進他們的福祉。(2)她自我否定的另一個例子是,她寧願冒生命危險,也不願出賣那些約書亞的使者,因為他們是真神的敬拜者。這是一個可能對她造成危險後果的行動;但為了彰顯她對神的忠誠,她忽略了國民的威脅與殘暴、戰爭的混亂結果,以及她與父母所居住的城市被焚毀的可能;因此在果效上,藉著她的信心,她放棄了一切來侍奉真神。並非每一個行為都能彰顯真實的信心,而是那些自我否定的順服行為,在其中我們為了神而否定自己,抑制我們天然的愛,克制我們的私慾,並冒險犧牲任何利益。當神呼召我們時,我們能否憑藉信心的鼓勵,放棄生活的便利,放棄世上所有親近與珍愛的事物?這是信心強有力的證據。
- 我觀察到,在這個行為中夾雜了軟弱,即一種權宜的謊言,這雖不能被原諒,但神在憐憫中赦免了它。這不是讓我們模仿的,卻是給我們教訓的;它向我們顯示,初期的信心有許多軟弱。那些有信心的人並非完全出於信心而行,肉體與聖靈之間總有混雜。但這因神的寬容而被忽略了;祂接納我們,儘管我們在信主前有罪,儘管我們在相信時有軟弱。在信主前她是妓女;在相信時她說了謊。神獎賞我們行為中的良善,並赦免其中的邪惡,這不是為了鼓勵我們犯罪,而是為了提升我們對祂的愛,因為祂赦免了我們如此巨大的債務,恩慈地接納我們,並赦免我們多重的軟弱。
但為什麼這是真實的相信?理由是:
[1.] 出於信心的本質,它是一種對神之愛以及祂所提供給我們之福分的領悟,這使我們願意為祂做任何我們能做的事,並以某種顯著的自我否定方式來行。信心同時藉著愛與盼望運作,正如它回顧過去與展望未來。當它回顧過去,基督的愛是如此偉大與謙卑,以至於激發了我們的感激;當它展望未來,所盼望的福分是如此榮耀,以至於將我們的心從所有其他事物中拉開,並降低我們對它們的評價,好讓這種感激能以更自我否定的方式表達出來——放棄它們,甚至失去所有親近與珍愛的事物,以顯示我們對基督的忠誠。與我們對基督的愛相比,它們算不了什麼:腓立比書三章8節:「我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這裡有信心所運作的兩個考量:基督為我們做了什麼,以及祂未來還會為我們做什麼。如果我們思想這兩件事,信心完全能提供自我否定的順服,並為了基督的緣故輕易放棄一切。基督這偉大的愛克服了我們所有對自身利益與世俗舒適的天然自愛,好讓我們能承認基督,並對祂忠誠。
[2.] 福音要求這種信心,因此我們必須操練它。所有想要進入生命的人,都應當恨惡父母等,只要他們與基督產生競爭:路加福音十四章25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以及第33節:「這樣,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那找到重價珍珠的人變賣了一切去買它(馬太福音十三章45-46節)。他不只是詢價,而是完成了交易。讓所有與你的信靠與愛不相符的事物都離去吧。
[3.] 這就是那在世上榮耀神與基督,並確保我們得救的信心: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11-12節:「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你們想榮耀基督,並讓基督在你們身上得榮耀嗎?那麼你們必須留意信心的工夫。他指的不是信心的非法行為,而是信心的命令性行為。自我否定的順服是信心的命令性行為:那時主耶穌基督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那時你們在祂身上得榮耀,那時你們就有了得救的確據。一種僅僅停留在心中,卻沒有任何自我否定行為所發現的信心,在世上帶不給基督任何榮耀,也帶不給我們多少安慰與平安;但那在愛神與祂子民的行為中顯明出來,且伴隨著自我否定的信心,是更顯著的,並在世人眼中極大地榮耀了神。當我們願意為祂做這麼多、受這麼多苦時,這帶給我們安慰,並顯示這信心是真實的,顯示我們對所承認與認信的神是忠誠的。
應用:應用在於敦促你們看看自己是否活在這種古老的信心之中。
- 它不僅僅是對神在基督裡之愛的傳聞表示贊同。許多人可能認為基督死而復活是真的,卻在靈魂中感受不到它的一絲力量。當然,一種死板的觀點並非那種使神的子民能為祂做大事的活潑信心。魔鬼也知道有一位神與基督,你要把你的救恩建立在這上面嗎?不;「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各書二章20節)。如果你沒有感受到它對你內心的衝擊,使你否定自己,為神放棄所有利益,並為祂和祂的子民冒一切風險,你就不是真的相信。
- 它不僅僅是一種承認,也不是對基督之名鬆散的認同。喇合做出了承認,但並未止步於此。同樣,許多人承認祂是這國家的神,並高呼祂的名,卻忽略了祂的職分;正如猶太人對亞伯拉罕與摩西的名字大做文章,但他們卻是完全不同的靈;他們既沒有做亞伯拉罕的工(約翰福音八章39節:「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也沒有聽從摩西的話(約翰福音五章46節:「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所以你們相信有一位基督,並承認祂;但如果你們是基督徒,你們就應當做基督徒應有的行為。
- 它不僅僅是對神憐憫的自信;如果我們不為祂做任何事,那是不夠的。因為信心是透過基督對神的一種信靠,為了永生,以至於我們寧願放棄一切,也不願對祂不忠;我們不在乎失去什麼,也不在乎冒什麼險,只要我們能在神的子民中有一份,並獲得天上的基業。當使徒區分真信徒與假信徒時,他說了什麼?希伯來書十章39節:「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有些人相信,卻想保全肉體;但另一些人想保全靈魂,即使他們在肉體上的利益受到威脅。現在,使徒在那裡顯示,有些人會以失去其他事物為代價來換取靈魂的得救。神在某些必要的認信部分試驗我們,這可能會使我們在世上遭受損失、羞辱與危險;現在,如果我們不吝惜肉體,而是保全靈魂,這就是緊緊跟隨祂。
- 那麼,除了承認真神,以至於我們承認祂的名,並將祂的利益置於我們自己的利益之上,從而願意為祂的緣故忍受任何事,並準備好基於這種信心展現所有自我否定的順服行為;當我們無法在不背叛宗教的情況下保留財物時,願意為了救濟他人與促進宗教而放棄我們所擁有的——除此之外,沒有什麼能證明我們的信心了。唉!那不需代價的宗教是毫無價值的;它是懶惰、空洞且愚蠢的;當你臨終時,它只會帶來恐懼,永遠無法產生紮實的平安。
教義三:經文中還有一點,就是那帶給我們這一點的益處,即信心的賞賜是卓越且榮耀的。喇合也是這方面的例子,因為當她因信和平地接待了探子,「她就沒有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也就是說,她沒有與迦南人一同被毀滅。讓我們看看她的特權。
- 從魔鬼的孩子,她成為了神的兒女,並被收養進神的家。因此,如果你在福音的信仰上是真誠的,你也將如此;主會接納你為祂的兒女,儘管我們之前是可怒之子: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 從耶利哥的市民,她被列入以色列民中,並併入神的教會團體:約書亞記六章25節:「她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因此,如果我們有真誠的信心,我們不僅是公開基督徒的顯性教會成員,更被列入選民之中,名字寫在天上;這是一件大喜樂的事:路加福音十章20節:「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因為這是一個「比兒女更美的名」(以賽亞書五十六章5節),一個將存到永恆的名。
- 我們發現,當其餘的人都被毀滅時,她並沒有與迦南人一同滅亡,而是神藉著祂的僕人約書亞,極其關心她的保存。因此,信徒從永恆的毀滅中被拯救出來:約翰福音三章16節:「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他們沒有捲入那將臨到不信與不悔改之世界的震怒與毀滅中。這是所有投奔真神並歸入「真教會」相通之人的份。如果確信不信的世界必將滅亡(這是肯定的,正如神是真實的一樣),那麼我們不與他們一同滅亡,就是極大的憐憫。可以肯定的是,所有不走出背道狀態的人都將永遠滅亡。但我們這些願意回轉盡對神的責任、信靠神、信靠祂的應許,並走祂道路的人,福分將是我們的份。
拉合所享有的另一項特權,是她榮耀地嫁給了一位以色列王子,並成為基督的先祖之一,即波阿斯的父親撒門:馬太福音一章5節:「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將所有線索串聯起來,我們確信這就是那位撒門所娶的喇合,而撒門正是當初的探子之一,是以色列的首領與王子。由此可見,神能將尊榮堆疊在那些信靠祂的人身上:她的名字被記載在我們主與救主耶穌基督的家譜中。如今,那些誠心相信的人擁有更美好的婚姻,他們是與基督本人聯結:羅馬書七章4節:「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他們被帶入與祂更親密的關係中,我們與祂立約,本質上就是一種婚姻。如果我們像喇合那樣相信,我們也將獲得喇合所得到的賞賜。
但我們該如何調和兩位使徒的說法呢?保羅在此將其歸功於她的信心,雅各卻歸功於她的行為:雅各書二章25節:「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被行為稱義嗎?」這其中並無矛盾;兩位使徒的觀點完全一致,因為他們所談論的並非同一種信心。保羅談論的是活潑的信心,雅各談論的是死的信心;保羅談論的是藉著愛運作的信心,因此她是因信稱義,但雅各談論的是一種沒有行為、空洞且赤裸的信心告白;所以,人不能單靠沒有行為的空洞信心而稱義。死的信心對我們毫無益處,但活潑的信心使我們順服神,並預備好行各樣善事;這信心使我們稱義,並使我們有資格獲得這蒙福且榮耀的賞賜。
讓我們看看普遍的情況。信心的特權與賞賜是什麼?(因為迄今我們僅就喇合的角度來考量)。信心使人稱義、成聖、得榮耀。
[1.] 它使人稱義:羅馬書五章1節:「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罪人們啊!你們知道被神的律法定罪是什麼意思嗎?對於那些在神的公義法庭上被控告(且是正當地被控告),並被判處永恆憤怒的罪人而言,你們若明白這一點,就會看見能被稱義、被神接納,並從應得的定罪或罪所招致的可怕刑罰中釋放出來,是一項多麼巨大的特權。如今,聖經普遍將此歸功於信心。
[2.] 它使人成聖,或者說是聖靈在成聖工作中的偉大工具。因為使徒行傳十五章9節說:「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正是信心促進了純潔與聖潔。它是屬靈建造的第一塊基石:彼得後書一章5節:「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等等。信心被視為一切的根基,因為它賦予其餘一切生命與力量;若沒有信心,無論德行在我們這個時代被如何吹捧,若非由基督裡神的愛與永恆榮耀的盼望所激發(正如它出於信心時那樣),它不過是一點死氣沉沉且冷冰冰的道德罷了。基督祈求道,約翰福音十七章17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我們是藉著福音的真理而成聖。但如今,是什麼使福音產生果效呢?是信心。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3節:「你們領受的時候,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
[3.] 它使人得榮耀;因為那些相信永生並為之追求的人,無論付出什麼代價,他們終必得著。在神一切恩典與恩惠的安排中,你們總能觀察到,在人相信之前,祂不會為他們做任何事;祂不能,或者說祂不願為他們做。我們發現神對古教會的安排,以及基督在世的生活中,這都是真實的。你能信嗎?馬可福音九章23節:「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這對永生也是真實的。但這種相信必須是運作性的,且我們必須決心走神所指定的道路。一旦我們相信,我們就有了權利與名分:約翰福音五章24節:「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當我們藉著走神的道路來證實我們的信心,儘管他人忽視這條路,我們的權利便得到確認:馬太福音十九章28節:「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將「復興」理解為教會的新狀態(如少數人所主張),即教會中萬物更新、舊事已過,你們將成為教會中的長老(有些人如此解釋);但我認為,它正確且主要地是指末日的復興,屆時我們將擁有新的身體與新的靈魂;那時我們將擁有心中所願的一切。當我們的服事結束,我們將領受信心的終局:彼得前書一章9節:「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應用:讓這點將信心推薦給我們,這是偉大的恩典;我們必須在這個世界上不斷操練它。在我們藉著聽道認識神的地方,信心對我們是有用的;當我們藉著眼見與親眼看見來認識祂時,信心的功用就停止了,但果效卻長存,因為眼見是信心的果效:約翰福音二十章31節:「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如果你願意信靠主耶穌基督,你必因祂的名得生命。我所要勸勉你們的,就是像喇合那樣的信心。喇合聽聞了神為以色列所行之恩典作為的傳聞,以及祂對敵人所施行的審判,基於此,她承認了真神,並為祂的子民冒險。
- 你們已經聽說神差遣祂的兒子來到世上拯救罪人;要相信它,並且堅定地相信;這就是你們必須賴以生存的偉大真理。
- 這位神賜下了一條恩典的律法,使我們能分享這些福分。或許探子曾告知喇合神在西奈山賜下律法;因為如果她不知道自己該遵行什麼律法,她不太可能如此迅速地歸附以色列。即便這一點不確定,我們卻確信主已經從錫安山賜下了恩典的律法,即新約,在其中神向我們顯明了我們將如何獲得永生。現在,請衷心地同意並持守這份約。
- 基於這份信心,務必藉由一些真實的果效來證明它已在你的心中掌權。因為如果你相信神偉大的應許,你為此冒了什麼險呢?如果我們什麼都不做來獲得這些偉大的事物,我們肯定不是真的相信。我始終認為這是一個真理:在怠惰中所隱藏的不信,遠比在謙卑的困擾或絕望的恐懼中更多。因為困擾的人確實相信神的約,但他無法確認自己的名分,因此他陷入絕望的恐懼中。而怠惰者則顯示他將這些事視為寓言,否則他會更關注這些事,並在敬虔上克己操練:彼得後書一章5、10、16節對照來看;第5節:「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第10節:「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第16節:「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那些不殷勤在恩典中長進的人,那些不藉著一切克己的行動使自己的恩召與揀選堅定不移的人,他們將福音視為寓言,並因忽視自己的責任,顯明了他們是不信者。
- 你所做的事,讓它成為一些為神及其子民所做的克己行動。我將兩者結合在一起,因為一個人若愛其中一方,就會愛另一方,而主的利益在世上僅由祂的子民所維護;祂的利益與祂的子民共存亡。因此,當我們願意克己以承認神的子民,並與他們一同參與所有推進基督國度的真誠努力時,我們就會知道我們信靠神,並且我們擁有神所要求的這種真實信心。
二、當憑藉這些根基,等候神的大能來堅固你們的心:信心是祂的恩賜(弗二8);腓立比書一章29節說:「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這信心是祂所作的: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稱耶穌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主」。若沒有祂,這事便無法成就:約翰福音六章44節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而這一切皆藉由祂全能的權能成就:以弗所書一章19節說:「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
三、不要只尋求短暫的作為;不要以為聖靈只是像過客般在我們身上作工,祂乃是作為居住者住在我們裡面。信主之後,聖靈來到我們裡面居住並作工,作為永生的質與憑據:以弗所書一章13、14節說:「你們既信了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祂恆久居住,並不離去,而是佔據了一個固定且不可動搖的居所,並非像過夜的旅人: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祂住在那裡,不是作為寄居者或下屬,而是作為家主,並在那裡受敬拜與尊崇。這是極大的明證:約翰一書四章13節說:「神將他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多麼宏偉的話語!誰能稱自己有資格享有這樣的特權?唯有那些擁有聖靈的人,聖靈不僅僅是偶爾臨到他們,而是作為生命的原則長久居住在那裡:約翰福音四章14節說:「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這水將澆熄他對虛空與世俗享樂的渴求,使之索然無味;他們不僅僅是喝了一口,基督的靈更如同一道泉源,使這恩典在自身及其果效中恆久長存。這不是一條可能乾涸的溪流或池塘,而是一口湧流的井,使我們在一切善行上多結果子;最終,它將匯聚成汪洋。
四、要尋求它的果效。如果你裡面已經開始了這種信心的生命,那麼你將擁有:
(一)屬靈的感官、味覺與知覺:彼得前書二章3節說:「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以及詩篇一一九篇103節:「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你將會品嚐屬靈事物的滋味,而這些事物在他人眼中卻毫無味道;當應許開始變得甘甜並使心靈喜樂時,他人對此卻無動於衷,如同面對普通的歷史記載一般。那時,你將對與你生命相稱的善惡變得敏銳;對罪的敏感度將超過任何苦難:羅馬書七章24節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對神掩面不顧將更為敏感。這對大衛而言,如同刀刺入骨頭(詩四十二10)。對神的護理也更為敏感:耶利米書五章3節說:「你擊打他們,他們卻不憂傷。」
(二)屬靈的情感,對罪與世界死,對神活: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說:「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渴望與基督同在(腓一23);並將心安放在上面的事上(西三1)。
(三)你擁有屬靈的力量:以弗所書二章10節說:「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及腓立比書四章13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其次,要運用這生命,在順服的道路上與神同行。為此:
- 默想應許: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說:「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詩篇八十四篇11節說:「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篇三十四篇9節說:「敬畏他的,一無所缺;」羅馬書八章28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我們將得到一切有利於我們平安抵達天國的事物。神所應許的,超過我們所求所想——保護我們脫離一切兇惡,並在今生、靈性與永恆中供應一切福分。要與這些應許商議:詩篇一一九篇24節說:「你的法度是我所喜樂的,是我的謀士;」詩篇四十八篇12、13節說:「你們當周遊錫安,四圍旋繞,數點城樓,細看她的外郭,察看她的宮殿。」
- 在恩典的寶座前訴求你的權利;那裡是應許得以實現之處:希伯來書四章16節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應許賜給我們,不僅是為了讓我們在心裡默想,更是為了讓我們將其作為訴求,在神面前支取。
- 在受造物中若有缺乏,要在神裡面尋求補足;這就是憑信心生活:詩篇九十一篇1節說:「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哥林多後書六章10節說:「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在每一次困境中都要這樣做:以神為一切:詩篇九十一篇9節說:「耶和華是我的避難所,你已將至高者當你的居所。」這並非麻木不仁,而是信心的活潑操練。
- 權衡事物,將神與受造物對比:馬太福音十章28節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以聖約對抗護理:詩篇七十三篇16、17節說:「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直到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以永恆對抗暫時:羅馬書八章18節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亦然:「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见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以苦難的益處對抗當下的痛苦:希伯來書十二章11節說:「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一切煩惱皆源於未能正確地分類與比較事物;在地上尋求唯有在天上才能得到的,在受造物中尋求唯有在神裡面才能得到的,從自己身上尋求唯有在基督裡才能找到的,以及在律法中尋求唯有在福音中才能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