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9 信心生活論|002_稱義中的信心生活

首先,從稱義的信心生命開始,即那些將耶穌基督及其義賜給我們,以赦免我們的罪並使我們蒙神悅納的應許。在此我將做三件事:

  1. 證明稱義是信心生命的主要部分。
  2. 我將向你們展示我們如何憑信心生活,或者說信心在稱義方面的作為是什麼。
  3. 我們必須做什麼才能這樣生活。
  4. 這是信心生命的主要部分。

(一)這包含在使徒所應用與闡釋的表達中。我舉兩處經文:羅馬書一章17節:「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他給出了一個理由,說明為何他不以福音為恥,因為其中顯明了那偉大的祝福——神的義;那義是神在律法行為之外所歸算的,憑藉此義,我們在神面前蒙悅納;他如何證明有這樣神的義呢?他引用那句話:「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另一處是加拉太書三章11節:「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所以,除非我們納入這一分支,否則我們無法處理「因信得生」的課題。

(二)有許多關於此福分的應許。而信心正是接受應許的媒介: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4節:「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凡有應許之處,必有信心;因為正如律法及其對墮落受造物的威脅是罪的權勢(林前十五56:「罪的權勢就是律法」),福音及其應許則是信心的力量;因此我們的安慰由此而生。如果我們想在應許中舒適地生活與行動,我們就必須憑信心生活。

(三)因為我們每天都需要信心來持續並增長對這一福分的體會,所以這是我們憑信心生活的重要部分。羅馬書一章17節說,神的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從始至終,從信心的一個程度到另一個程度;不僅稱義的開端是藉由信心,其整個過程亦然。許多人認為,這種對神在基督裡白白稱義之恩的信心,僅在我們初次歸正時為了給予安慰是必要的,彷彿那時它就完成了所有該做或能做的事;在其他時候,信心就被擱置一旁,除非我們陷入明顯的衰退,或陷入深重的懷疑,或犯下嚴重的過犯,或遭受劇烈的苦難,那時我們才被迫彷彿一切從頭開始。噢,不!它有持續的用途;因為信心不僅是新生的助產士,更是它以及由此而來的一切安慰與平安的持續看護者與滋養者;它對我們與神的相交、安慰的持續與增長仍然是必要的;因為一旦我們將目光從基督身上移開,對過去罪惡的記憶就會困擾並折磨良心。因此,我們必須每天為罪謙卑自己,尋求赦免,並像大衛那樣呼喊,詩篇一百四十三篇2節:「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無論是最大的罪人還是最好的聖徒,無論在重生前還是重生後,皆是如此。除了投靠恩典,並根據新約尋求恩寵與赦免之外,沒有其他維護安慰的方法。是的,前面提到的那些惡事,如明顯的衰退、嚴重的過犯、深重的懷疑、劇烈的苦難,全都是因為信心操練的中斷,以及我們沒有在基督裡為赦免我們的罪而珍視神之愛那溫暖的體會所致。我們越是將安慰的根基保持在持續的視野中,我們在與神同行的過程中就越是穩定與一致;正如火一旦點燃,保持燃燒總比頻繁熄滅又頻繁點燃要好。因此,這應該是我們每天的功課,即在稱義方面憑信心生活。

(四)因為這是恩典生命所有其他部分的根基,無論是成聖的生命、我們當下對神而活的生命,還是榮耀的生命,即我們將來與神同住的生命。

(1)這是通往成聖生命,或我們當下對神而活並與祂交通的途徑。無論是指祂對我們的影響,還是我們對祂的義務;因為基督藉著祂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藉著信心住在祂裡面,正如基督藉著祂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領受祂的影響。聖潔的神不會與我們相交,只要罪的罪咎阻擋在中間:以賽亞書五十九章2節:「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罪,唯有罪,在我們與神之間築起了一道隔絕的牆;貧窮、疾病、羞辱,這些都是苦難,但這些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裡神的愛隔絕;然而罪卻在我們與神之間產生了疏離;因此,直到罪被除去,神與我們之間就沒有相交,我們就被切斷了維持恩典生命所需的福分影響;耶利米書五章25節:「你們的罪惡使這福分遠離你們。」直到罪被移除,水龍頭彷彿被關上,祝福的流動便停止了。但若是指我們行出恩典並對神而活;除非我們對這一福分有份,否則我們對職責就會疏忽;我們對神越有愛,對祂赦免之恩的體會就越深:詩篇一百三十篇4節:「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若沒有這種鼓勵,我們既無手也無心去服事並順服神;我們越相信祂是慈愛的,就越敬畏冒犯祂;根據經驗,沒有人比那些尋求每日赦免的人更謹慎於罪。誰比那些渴望債務被償還、註銷並塗抹的人更小心不陷入新的虧欠呢?所以,那些急於在神與靈魂之間結清帳目的人,最謹慎於不以新的罪來中斷他們的平安;當他們如此懇切地祈求憐憫時,他們對職責與順服的體會就越深。因此,若不關注稱義的生命,我們就無法維持成聖的生命。

(2)至於榮耀的生命,在我們得赦免之前,我們無法領受,也無法帶著任何安慰去盼望它:羅馬書五章18節:「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生命隨著稱義而來,正如死亡隨著定罪而來。所有人在本性上在律法下都是死的,藉由稱義,這判決被撤銷,人們被賦予了永生的新權利:約翰福音五章24節:「那聽我話、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他們不僅藉由成聖進入了活的狀態,更有一道生命的判決為他們而發,因為稱義就是一道生命的判決;所以,如果我們想活出恩典的生命,或盼望榮耀的生命,我們就必須藉由稱義進入這兩者的狀態。

  1. 信心在這一福分上有何作為?

(一)它贊同福音將此福分賜給我們的真理,並使靈魂完全確信,凡投靠祂恩典、並在基督裡尋求神恩寵的人,神在基督裡已與他們和好。信心的工作就是相信,神在福音中顯明的美意,是要赦免並稱義所有信基督的人: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就是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贊同先於追求;我們必須先相信這是一句真實可信的話,才會去尋求祂賜下的福分。所以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當一個人能確信事實確實如此,即神將恩待那些信基督的人,他就會擁抱並領受這些寶貴的應許。以弗所書一章13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你看他們是在什麼認知下接受福音的;我們必須先確信福音是真理的道,然後才會動手動腳去尋求其中的任何福分。我之所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罪人的稱義是福音中顯明的大奧秘,在神啟示之前,這對自然界而言是隱藏的。因此,使徒在羅馬書前三章中如此費力地證明這一點的真實性。他的論證如下:既然全世界在神面前都有罪,他們要麼被定罪,而這與神的憐憫與良善不符,要麼必須有一種稱義罪人的途徑;但祂的智慧已經找到了那條途徑:羅馬書三章21-23節:「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全世界對於罪人如何擺脫對神公義的恐懼感到困惑;因為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知道,這意味著律法,而律法意味著對違背律法的審判。現在,全世界都害怕神的這種審判;使徒證明了猶太人與外邦人皆是如此。現在,信心察看福音,並在那裡發現了聖潔的神所顯明的這個奧秘;因此,每當提到福音與這個稱義的奧秘時,你會發現總會加上一些確據的註腳,說明這是真理的道,或可信的話,因為人的心容易懷疑這個榮耀奧秘的真實性。

(二)信心激勵我們去爭取在神面前被稱義的福分。我們因不信而從神那裡墮落,唯有信心能激勵我們再次尋求神。信心藉由在我們面前擺出兩方面來做到這一點:一方面是我們自己罪惡與受咒詛的狀態;另一方面是神在基督裡赦免與白白稱義的應許。在希伯來書六章18節中,承受應許的人被描述為「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這裡明顯暗指報血仇的人與逃城。一個殺了人的人,如果在到達逃城之前被抓住,就會被處死;現在這樣一個人,當性命攸關時,他會逃往逃城。承受應許的人也是如此;他們奔跑去持定擺在面前的指望;律法的咒詛驅趕他們,福音的應許吸引並誘惑他們;在信心激發出關於這些事的積極與活潑的思想之前,我們從未認真且誠懇地爭取這一福分,而一旦激發,我們直到看見自己與之有份才肯罷休。

(1)信心在我們裡面激發對我們罪惡與受咒詛狀態的認真思考;這驅使我們歸向基督,正如另一種考量吸引我們,並甜蜜地誘惑我們與祂連結。當我們考慮到「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19),以及「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0),我們是「可怒之子」(弗二3);這咒詛並非輕微的;它是與神永恆的隔絕,是被丟在魔鬼及其使者所在的永火中。現在,當信心呈現這一點時,罪人開始「逃避將來的忿怒」(太三7),否則這會被視為寓言與虛假的稻草人。感官與自然理性無法正確判斷自身的苦難,也無法判斷從中恢復的途徑;但信心,藉由改善對聖經的理解,使罪人無路可逃,無處可躲:加拉太書三章22節:「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像在監獄裡一樣將他們關起來,正如該詞所含之意。這是信心的工作。良心會告訴人關於律法的事,律法會讓人想到審判官與審判日,並讓人知道他與這位審判官的關係並不穩固,他不敢認真思考死亡與來世,否則會感到恐懼與驚駭:但信心,在聖經上作工,使他更清晰地理解這一點,並對此有最敏銳的體會:約拿書三章5節:「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相信律法的威脅與相信福音的應許同樣需要信心,以使人確信其本性上受咒詛的狀態,若無此,便無果效。

(2)它藉由赦免的應許吸引我們與基督連結。它在靈魂面前鋪開聖經中所有感人的邀請,以及祂邀請罪人歸向祂的話語;例如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祂祈求我們與祂和好;哥林多後書五章20節:「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難道這一切都是徒勞的嗎?哥林多後書六章1節:「我們與神同工的,也勸你們不可徒受他的恩典。」難道福音中所有甜美的恩典邀請對我來說都像乾柴或枯萎的花朵嗎?這使得一個困苦的受造物激勵自己去相信,如果這是確定的,即神不願一人沉淪,而是願人悔改、歸正並得醫治。祂作了如此普遍的邀請,我怎能確定自己包含在其中呢?我為何要退縮而不去尋求赦免,並等候祂的恩典?我已經被定罪了,難道我要因藐視神白白賜給罪人的憐憫,而給自己招來新的禍患嗎?當神邀請我歸向祂時,我那不信的心怎能退縮?當神說:「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徒十43)時,祂是什麼意思?基督為何差遣祂的使徒,口中帶著救恩的好消息?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7節:「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祂為何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二1-2)?神肯定不是要用虛假的希望來奉承與欺騙祂的受造物,也不是要誘惑他進入愚人的天堂;祂所說的話肯定是認真的。我需要憐憫,而祂已應許賜下;我渴慕它,祂必賜給我,因為祂是信實的;因此,讓我看看神將為我這可憐的靈魂做什麼。

(3)它指引我們使用神所指定的媒介;即在神面前謙卑自己,並訴求這一福分:路加福音十八章13節:「神啊,開恩憐憫我這個罪人!」以及約翰一書一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將神的應許作為訴求是信心的一大部分:耶利米書三章12、13節:「我是慈愛的……只要承認你的罪孽。」這是神規定的途徑,我們必須憑信心使用它;祂不會對自己所命令的事感到冒犯,也不會否認祂所應許的事。難道祂沒有命令你這樣來到祂面前,甚至懇求你嗎?你為何害怕?祂豈不是說過,如果我們帶著破碎的心俯伏在祂腳前,承認我們的罪,祂就會赦免它們,並將它們投在深海中嗎?拒絕使用媒介意味著絕望;因此,去吧,帶著應許向祂訴求,並用祂自己的話語催促祂。

(4)信心的工作是進行應用;不僅要看見罪可以被赦免,以及如何赦免,還要看見我們的罪已經或將要因基督的緣故被赦免。這種應用有不同的程度;有時神的兒女在謙卑的道路上應用應許,並從應許的後門溜進去: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在那裡我可以爭取一份;我確信自己罪孽深重,如果基督是為拯救罪人而來。他們將口貼在塵土中,卻仍仰望,因為有指望。有時他們表達對未來的信心;雖然他們目前不確信自己的良好狀態,但他們希望最終會被赦免並蒙悅納:詩篇六十五篇3節:「至於我們的過犯,你都要赦免。」祂能且必會這樣做。所以彌迦書七章19節:「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在其他時候,他們表達對赦免的信心,視為過去的作為:詩篇三十二篇5節:「你赦免了我的罪孽;」以賽亞書三十八章17節:「你將我一切的罪扔在你的背後。」能這樣說,是罪人因信稱義後所經歷的作為;雖然每個自定罪的罪人都不能這樣應用赦免,也不能這樣持定這一福分並應用於自己,但他應該努力這樣做。

(5)等候主的時刻也是信心的工作,即使安慰並沒有如我們所願那樣隨之而來。你不可放棄一切,彷彿神欠你什麼,或聽命於你的召喚。一旦你使用了媒介,你就必須滿足並以祂的話語為足,直到應許實現。許多人在沒有立刻得到所盼望的時,就說神在撒謊;但我們必須以神的話語為足,直到它在我們身上實現:以賽亞書二十六章8節:「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我們心裡所羨慕的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記念的名。」無論我們對安慰與享受這一福分有何渴望,我們都必須滿足於等候主的時刻;即使我們沒有得到回應,祂的話語也是確定的;即使我們沒有立刻感覺到它的安慰與果效,祂的話語也已真實地發出。「我還要稱謝他,他是我臉上的光榮,是我的神。」(詩四十二5)。即使沒有感覺,應許也可能已經賜下。我們不是憑感覺或實際的安慰生活,而是憑信心生活。

  1. 我們必須做什麼才能這樣生活並發揮信心的作用?

為此目的,根據靈魂不同的狀態與姿勢,有不同的指導。例如,如果心靈懶惰,而你對這一福分的渴望冷淡遲鈍,那麼就有一種途徑;但如果心靈沒有安慰且沮喪,那麼就有另一種途徑;然後,如果你發現自己的心在赦免的工作上太過輕率,將其視為小事,則必須採取另一種途徑。

(一)如果心靈懶惰,你的渴望冷淡微弱,且你無法熱切追求如此重要的福分,那麼你必須藉由考慮一方面是危險,另一方面是利益與功用,來激勵並喚醒心靈。

(1)安全感的危險/或不珍視赦免,以及不珍視稱義狀態的安慰。讓我告訴你,當一個人不珍視赦免,或不珍視作為赦免者的神時,這是一個極壞的徵兆;這證明了那些從未認識神的人心中有深重的屬肉體與安全感,以及那些已經重生卻陷入奇怪的巫術與靈魂迷惑的人,終將為此付出代價。

第一,這證明了那些與神疏遠的人心中有深重的屬肉體與安全感。因為這是使神顯得可愛的第一個概念,因為祂對我們的良心是如此必要。罪咎與束縛是我們天生的;但當人們失去了對此的實際體會,且麻木不仁時,這是一個徵兆,說明他們在肉體的享樂中已經剛硬了。因此,考慮一下,如果神將舊約的債務拿出來訴求,並要求他們的靈魂,他們的處境是多麼危險:路加福音十二章20節:「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噢,他們多麼悲慘!當他們被拖入地獄,可怕的判決將在他們身上執行:「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永火裡去吧。」並考慮到,在你與這之間,只有脆弱生命的一根細線,而那根線是多麼容易被磨斷!

第二,或者如果這種惡事臨到神自己的兒女身上,一個屬靈的人,如果他對自己的稱義感到冷漠與疏忽,這證明了某種嚴重的屬靈疾病,在他們擺脫它之前,將會付出極大的苦澀;如果主對他們存有憐憫,他們將再次嚐到律法咒詛的醋與膽汁;難道你對自己可能招致神的忿怒毫不在意嗎?

(二)若要喚醒懶惰的心,請思想其功用與益處;一旦你能釐清自己的稱義,你將過上何等甘甜、幸福的生活!詩篇三十二篇 1、2 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原文的意思是:「哦!這人的福分。」然而,使徒在羅馬書五章 1 至 5 節中更完整地闡述了這種福分:「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第一,稱義的第一個果子就是與神相和。罪切斷了所有的友誼與和睦,在神與受造物之間招致了敵意;若以神為敵,每日因懼怕祂拉弓射箭而戰兢,這難道是小事嗎?若全世界都與你為敵,但神是你的朋友,你仍是幸福的人;但若全世界都與你和睦,而神卻是你的敵人,你很快就會陷入極大的悲慘。除非你能築起一道牆隔開你與天上的神,否則你永遠無法獲得安全。一切真實的善與真實的惡,都取決於我們與神是處於和平還是戰爭狀態。我可以用使徒行傳十二章 20 節的例子來說明:「推羅、西頓的人惹了希律的怒,他們託了內侍臣伯拉斯都的情,求和;因他們的地糧是從王的地得的。」推羅是一個海島,若沒有從王的地供應糧食,便無法生存。同樣地,我們若沒有神,片刻也無法生存,因此與神和好對我們至關重要。在我們稱義之前,我們完全處於神的不悅之中,且隨時面臨祂的憤怒;但當我們稱義後,我們與神之間便締結了永恆的和平。

第二,自由且喜樂地進到神面前。正如羅馬書五章 2 節所接續的:「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如果你與神有任何往來,並對這種屬靈的交通有所認識,你就會樂於聽聞如何能坦然地思想祂,並確信自己必蒙歡迎而來到祂面前。惡人無法忍受思想神;他們對神的思想是一種折磨。但若能在任何時候自由地進到祂面前,並喜樂地將你的處境全然向祂傾訴,這難道不是一種蒙福的特權嗎?就像約瑟在法老面前蒙恩一樣,無論我們向祂求什麼,都能確信必蒙垂聽,確信我們所求的必為我們成就。

第三,救恩的喜樂。經文接著說:「我們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雖然我們在世上的境遇貧窮且卑微,但神在天上為我們預備了足夠的榮耀;成為君王的女婿,成為神的後嗣、與基督同作後嗣,這難道是小事嗎?為了這些盼望,我們完全可以放棄世人所誇耀的一切短暫名位。若有這樣的榮耀擺在我們面前,我們完全可以輕看羞辱、忍受十字架。能在世上瞥見這榮耀的片段,已是非常安慰;這些預備本身就是甘甜的。如今,這榮耀只是向我們顯明,我們的心已領受了其中的一點點;當這榮耀顯現在我們身上時,那將會是何等光景?羅馬書八章 18 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那時我們將擁有榮耀的身體、榮耀的靈魂、榮耀的同伴、榮耀的景觀、榮耀的操練。世上沒有任何事物能與之相比。

第四,患難中的安慰:第 3 節說:「我們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有些人將此解釋為對前文的擴充:「我們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而患難並未削弱這種喜樂。另一些人則解釋為:「我們不僅在神的榮耀中歡喜,那是我們產業中最美好的部分;更令人驚嘆的是,我們在患難中也找到了歡喜的理由,而患難卻是我們產業中最糟糕的部分。」雅各書一章 2、3 節:「我的弟兄們,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10 節:「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那些對屬血氣之人而言極不受歡迎、破壞其一切喜樂的事物,卻成了敬虔之人歡喜的源頭。惡人為了逃避十字架,寧可放棄神、基督、良心的平安以及永生的盼望;但敬虔之人的性情卻是:在最艱難的時刻,他反而與神貼得最緊,並在最惡劣的境遇中找到歡喜的理由。

第五,這背後有一個理由,使第五個益處——忍耐的進一步增長——成為可能:「患難生忍耐。」恩典是如此受歡迎,以至於他們甘願用外在的舒適來交換內在的恩典。按本性,我們就像未經馴服的小母牛,剛套上軛時非常不馴,但過了一段時間,我們就能安靜地負軛:雅各書一章 3 節:「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生忍耐。」新車剛開始會吱吱作響,但後來在重載下便能安靜行駛。起初,我們抱怨十字架太沉重、太難負,但後來我們便安靜地順服神的旨意。

第六,這帶來了另一個益處,即經歷:第 4 節:「忍耐生老練。」我們透過患難學到了許多關於神的美好經歷。一個航海過、在惡劣天氣中忍受過風暴的人,不會像從未出海的人那樣,輕易被海浪的翻騰和船隻的搖晃所驚嚇。同樣地,當我們對神、對自己、對事物的過程與結局有了經歷後,我們就不會像其他人那樣輕易灰心。

第七,永生的盼望得到增長與堅固,因此我們更能承受今生的不便。如果一個窮人被搶了二十或三十先令,他哭泣哀號並不奇怪,因為他沒有別的錢來幫助自己;但如果一個富人被搶了同樣的數目,他不會太過煩惱,因為他家裡還有更多。同樣地,一個因信稱義、確信神恩典的人,能夠在通往天國的路上,安然承受所遇到的一切困苦與挫折。

第八,神父愛的美好滋味:第 5 節:「神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神為祂受苦的兒女預備了安慰。祂的子民從未像在那時那樣確信祂的愛,因為在患難中能看見愛。哦!憑信心生活絕非小事。來看看吧;你難道要與這一切隔絕嗎?

第一,許多人曾像我們一樣,對神極其邪惡、頑梗,在罪中極其剛硬,然而應許卻抓住了他們。那些曾作魔鬼與私慾奴隸的人,竟被神在他們蒙恩的時刻所捕獲,主在他們身上動了善工;正如撒該,他過去一直過著勒索的生活(路十九8、9);抹大拉的馬利亞,曾過著淫亂的生活(路七37);以及掃羅,一個逼迫者、褻瀆者與凌辱人者(提前一13)。實例與榜樣正如應許一樣,能激勵信心,因為它們是神將要成就之事的樣式:提前一16:「但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恆久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這些實例是恩典的傑作。正如藝術家將傑作掛在店裡以吸引顧客,神也將這些實例擺出來,向那些貧窮、回轉的罪人展示他將為他們成就何事。

第二,基督已為我們買贖了恩典的聖靈,以在我們心中推動這項工作,這是一項鼓勵:約十七19:「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他將自己分別出來作為贖罪祭,好叫我們得以成聖;所有恩典的媒介都灑上了基督的血,以促進並幫助我們心中的恩典之工:弗五26:「他給自己作了教會的犧牲與供物,好叫他能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基督將自己作為祭物獻給神,好叫我們不僅在順服中,更是在信心裡履行職責,並使我們能在使用他所設立的恩典媒介時,更得安慰地倚靠他。

第三,為了同樣的目的,他以一切恩典充滿自己,好叫我們能被他裡面豐盛的恩典所充滿:詩六十八18:「你已經升上高處,擄掠了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中受了賞賜,叫耶和華神可以住在他們中間。」這不是為了讓他獨自保有這些恩賜,而是為了將其傳遞給我們。因此經上說,約一16:「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在我們的人性中設立了一座恩典的泉源,好叫我們能投靠他。他是神,白白賜生命給萬物;他又是神,取了我們的人性,好叫我們不至於覺得他與我們疏遠。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