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點。我正在論述與信仰之對立面相關的信心的生活,先前已處理了來自魔鬼與世界的試探,現在我要談談關於患難中的信心生活。在此我將向你們說明:(1)為何需要信心;(2)信心的根基或原則;(3)在患難中信心的作為是什麼。
- 若我們考慮以下幾點,便能看出信心的必要性:
[1.] 神子民所遭遇的苦難與患難。「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所有人都有自己的十字架與憂傷,神的子民更是如此:詩篇三十四篇19節:「義人多有苦難;」儘管他們是神所深愛的人,他們的苦難仍可能既多、既大且長。這往往是神兒女的命運,且難以承受:約伯記七章20節:「你將我立為你的箭靶,使我成為自己的重擔;」約伯記十六章14節:「他將我破壞,又破壞,如同勇士向我直闖。」那句經文(七章20節)雖然隱含了一些安慰,即患難臨到聖徒並非出於偶然,而是有目標與指引的,我們是「受派如此的」(帖前三:3);但它也表達了極大的恐懼。箭靶被立起來,正是為了承受射向它的飛箭、長矛與彈丸。在這種情況下,除了信心,還有什麼能安慰我們呢?感官看不出這一切有何益處,因為它只憑外表與當下的感受來判斷:希伯來書十二章11節:「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當我們只感受到痛苦、刺痛與打擊時,神怎能愛我們呢?感官只告訴我們憤怒與惱恨,無法解開神護理的謎題。自然的勇氣能支撐我們嗎?「人有疾病,心能忍耐,」(箴十八:14)。這或許能支撐一時;但當神加重祂的打擊時,許多巨大的患難將徹底擊垮它。受造物的剛強很快就會被幾絲顫抖的思緒,或神憤怒的一點火星落在良心上而壓垮;因此,唯有信心能幫助我們以正確的方式承受十字架:詩篇二十七篇13節:「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正是信心使我們不被患難所勝,同時幫助我們在患難中等候恩典的經歷,或等候從患難中得著舒適的結局。
- 在這種境況下容易犯下的許多罪,顯示了信心的必要性;例如:
[1.] 當我們的意志受挫時產生不耐:創世記三十章1節:「給我孩子,不然我死了。」陷入煩躁是一種我們容易患上的疾病:詩篇三十七篇1節:「不要心懷不平。」我們向神發怨言、發牢騷,甚至為了瑣事;就像約拿為了蓖麻:「我發怒以至於死,都合乎理,」(拿四:9),我們竟如此離譜地失控。
[2.] 對加害者懷有報復心。基督教建立了一種普遍且廣博的愛,甚至對待仇敵也是如此;要為他們禱告,尋求他們的好處。然而,當我們被他人傷害時,我們卻變得好報復,並陷入不體面的情緒中:撒母耳記下十六章9節:「這死狗豈可咒罵我主我王呢?求你容我過去,割下他的頭來。」大衛說:「不可,任憑他咒罵吧,因為這是耶和華吩咐他的。」沒有人會對降下的雨水感到困擾;但如果有人向我們潑一桶或一盆水,我們立刻就會對他們怒不可遏。
[3.] 對職責感到厭倦,在事奉中感到疲憊與灰心:希伯來書十二章3節:「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疲倦與灰心在適當的意義上屬於身體,它們在程度上有所不同;疲倦是較輕的,灰心是較深層的匱乏;就像勞動、飢餓或奔波減弱了力量、削弱了行動能力,或遲鈍了精神與動力;這從身體層面轉移到了心靈層面。當患難既多且長時,我們就會灰心,開始對基督的信仰與事奉感到厭倦,並在重擔下沉淪。魔鬼的詭計就是要使我們疲憊厭倦。
[4.] 採取罪惡的手段以求逃脫: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7節:「請為我找一個交鬼的婦人。」屬肉體的權宜之計對我們來說是非常自然的,如果我們不能信靠神並等候祂,我們就容易採取間接的手段。患難常被比作監獄,伴隨而來的憂傷則被比作鐐銬與鎖鏈。現在,那位將我們關進去的神,唯有祂能幫助我們出來,因為祂是世界的審判者與統治者;但我們卻試圖越獄;我們無法堅持到神賜下美滿的結局,反而採取了自己屬肉體的手段。魔鬼會利用我們的患難;當基督飢餓時,牠就試探祂:馬太福音四章3節:「那時,試探人的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
[5.] 對神產生絕望與不信任的念頭。大衛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說道:撒母耳記上二十七章1節:「必有一日我死在掃羅手裡。」他曾得到關於國度的特別應許與確據,也見過神對他極大的看顧;然而在經歷這一切之後,大衛卻懷疑神的話語;同樣在詩篇三十一篇22節:「我曾急促地說:『我從你眼前被隔絕了;』」神不再關心我,不再掛念我;而這正是在拯救即將臨到之時。「然而,我哀求你的時候,你聽了我懇求的聲音;」同樣在詩篇七十七篇7節:「難道主永遠丟棄他,不再施恩嗎?難道他的慈愛永遠窮盡,應許終久廢棄嗎?」這些問題表面上充滿了絕望;但其中仍隱藏著些許信心。難道主永遠丟棄嗎?這意味著靈魂無法忍受被祂驅逐。難道主不再施恩嗎?這意味著曾經有過經歷,並渴望新的印證。「難道他的慈愛永遠窮盡?應許終久廢棄嗎?」信心做出了一些辯護,他有罪的自覺;我理應承受這一切,但神是慈愛的;難道慈愛不能幫助嗎?但表面上看來,絕望勝過了信心。
[6.] 不僅產生絕望的念頭,還產生無神論的念頭,彷彿沒有神、沒有護理、善惡之間沒有區別:詩篇七十三篇13節:「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當我們享受的如此之少,而肉體又如此強烈地要求滿足時,我們便質疑一切。
[7.] 因十字架而質疑我們在神裡面的分。我們的主教導我們在最痛苦的掙扎中說:「我的神」;但很少人學會這一課:士師記六章13節:「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至於遭遇這一切事呢?」有時我們因為沒有患難而質疑神的愛,有時又因為除了患難一無所有而質疑,彷彿神不是山谷的神,也不是山嶺的神。那麼,如果所有這些不安都容易臨到受苦者,那麼信心就顯得極其重要,因為它是治療這些疾病的良藥。如果我們有信心,我們就會對神更順服,對人更溫柔,恆久忍耐而不採取錯誤手段,也不會屈服於不信任、絕望的念頭與無神論的辯論。
- 我們需要信心,是因為我們在患難中負有責任,且需要一種平衡的心境來正確地承受它們。有兩個極端,即輕忽與灰心,而這兩者都可以透過那段勸勉來預防:希伯來書十二章5節:「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輕看它們就是認為它們是偶然的,並以麻木與無知的心去承受,不去思考與理解它們來自於神,它們的目的是悔改,它們的原因是罪;或者即使我們理解這些事,我們也不放在心上,或不敬重神的管教之手,以致無法正確地運用我們的苦難。我們必須感受到父神的憤怒。我們對祂的憤怒應當存有敬畏,以致我們應當謙卑自己;就像米利暗:民數記十二章14節:「她父親若吐唾沫在她臉上,她豈不蒙羞七天嗎?」人們無法忍受兩件事被輕視,即他們的愛與他們的憤怒。他們的愛:當大衛認為他的善意被拿八輕視時,他在憤怒中決意殺盡所有男丁,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36節;而尼布甲尼撒,當他的憤怒被輕視時,他勃然大怒說:「把火窯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現在,信心使我們不至於輕看神的手;它在患難中看見神的手。世人將事物歸因於盲目的偶然,但信心在其中看見神;因為一隻看不見的手,唯有透過信心才能看見:約伯記五章6節:「禍患原不是從土中出來,患難也不是從地裡發生。」它不是出於偶然,也不是出於自然的既定過程,正如萬物各按其時生長,它有來自上頭的原因;一位智慧的神掌管著這一切。另一個極端是灰心。在患難下灰心就是對我們的信仰感到厭倦,並傾向於背道,因為我們的苦難既多且長。因此,信心與忍耐對我們是必要的,希伯來書六章12節,好讓我們能與神堅持到底,並保持神聖的確信。前述的原則在這裡也適用;神掌管並安排了患難的一切,當杖在祂手中時,祂心中並無憤怒;祂是一位智慧的神,不會疏忽;祂所加的患難絕不會超過必要的程度:撒母耳記上二章3節:「耶和華是知識的神,人的行為被他衡量;」祂衡量十字架的每一分、每一毫。祂是一位公義的神,所加給我們的患難絕不會超過我們應得的:約伯記三十四章23節:「神沒有使人犯罪,以致在審判中與神爭辯。」人永遠無法發起訴訟,或有正當的理由去反對祂的護理。祂是一位良善的神:「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哀三:33),而是像一位慈父,當杖在手中時,祂眼中含著淚水。這僅僅是我們需要與益處所要求的;因此,不要灰心。那麼,信心確實是必要的。
II. 我將向你們說明信心的根基與原則,這些原則將在患難中支撐信心。
- 神在臨到我們的一切患難中都有祂的手:阿摩司書三章8節:「城中若有災禍,豈不是耶和華降的嗎?」神不是罪惡的作者,但沒有任何懲罰性的災禍是沒有祂參與的:約伯記一章21節:「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這是金口約翰對此處的註釋:他沒有說迦勒底人收取了,示巴人收取了,而是說耶和華收取了。約伯沒有看工具,而是看神。
- 祂管教我們,僅僅是因我們的需要與益處。人們心中有一種虛妄的觀念,彷彿神是嫉妒的,不以人的幸福為樂,因此喜歡阻撓與挫敗他們。這在異教徒中是一個原則。約伯在說到這個觀念時暗示道,約伯記十章3節:「你手所造的,你又欺壓,又藐視,卻光照惡人的計謀,這對你有好處嗎?」神以折磨祂的受造物為樂嗎?或者讓祂自己的兒女受苦對祂有好處嗎?我們對神有錯誤的想法。魔鬼極力想削弱我們心中對神良善的看法;因為如果神不是良善的,祂就不再值得敬重與信靠;牠試圖向我們的始祖灌輸對神的反感,至今在我們身上亦然。因此,我們務要珍視對神良善的看法;當祂管教時,那僅僅是因我們的需要與益處。我們的需要:彼得前書一章6節:「你們是被暫時的憂愁所困,如果必要的話。」臨到我們的一切患難對我們都是必要的,為要使我們從迷途中回轉,切斷我們私慾的供應,並限制我們作惡或變壞。一個孩子被放任自流,任其隨心所欲,這是一件悲慘且可憐的事;但一個人若被任憑在罪中繼續前行而沒有任何管教或責備,則更為悲慘。那些神不管教的人,祂似乎是丟棄了他們,任憑他們隨從自己的私慾;那樣他們必滅亡。祂管教我們是因我們的益處:希伯來書十二章10節:「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聖潔上有分。」我們地上的父母往往出於情緒、魯莽,而不考慮什麼對孩子是合適的;他們的管教可能是隨意的、無規律的:他們管教我們僅僅幾天,或出於一時興起;神則管教我們一生,直到祂使我們完全,並在我們身上成就祂全部的工作。祂的管教由祂完美的智慧所規範,源於最純潔的愛,趨向並終結於我們最高的幸福;這絕非隨意的,因為祂從不無故管教我們,祂確知這對我們是有益的。「祂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並非為了讓我們在世上增長財富;不,絕非如此,而是為了某種更好的事物,某種屬靈與神聖的益處。為了使我們更像神,能與祂相交,那才是真正的益處。
- 祂加給祂子民的患難源於愛:希伯來書十二章6節:「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啟示錄三章19節:「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看清我們的災禍從何而來是好的。臨到神兒女身上的患難,大多源於神父性的愛,純粹是為了愛,為了增長與試驗信心。神或許會懲罰其他人,但祂只管教兒子;這是祂父愛的一種結果,否則就是純粹的憤怒——「災禍,獨一的災禍,」(結七:5)。在報復的計畫中;不是為了揚場或潔淨,而是為了毀滅。因此,對於被遺棄者,他們所有的苦難都是憂患的開始,是地獄的郊區。或者源於混雜著愛的憤怒,即父性的不悅:例如隨罪而來的管教。大衛的孩子被取走,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0-12節。憤怒是開始,但愛調和了這項處置。或者源於混雜著憤怒的愛;例如約伯出於愛而受試煉,為了使他的忍耐與信心得以顯明;但他摻雜了敗壞,即一些怨言,於是神加入了一點憤怒,並在旋風中對他說話。
- 祂管教的程度適中。祂的愛使祂動工,然後祂的智慧指引並調和十字架的一切環境,使它們符合神所追求的果效:以賽亞書二十七章8節:「你打發他去,是與他相爭;他發怒的日子,就用狂風將他吹去。他在東風的日子,就收回狂風。」神按適當的比例衡量他們的苦難,在重量與尺度上;正如醫生為病人開藥方時,既考慮病人的承受力,也考慮疾病的性質與程度:耶利米書三十章11節:「我必從寬懲治你。」這種對災禍的節制與減輕,體現在將重擔與我們的力量相稱,或將力量與重擔相稱;有時是前者,有時是後者。藉由根據我們的力量減輕試探: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神是信實的,他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一個仁慈的人不會讓他的牲畜負擔過重;同樣,神也不會將成人的重擔放在孩子的背上。有時是將力量與試探相稱;如果祂加下沉重的負擔,祂必賜下承受的力量。祂隨時準備幫助與扶持我們:羅馬書八章26節:「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當我們開始下沉時,聖靈與我們一同分擔重擔:詩篇三十七篇24節:「他雖失腳,也不致全身仆倒,因為耶和華用手攙扶他。」他或許看似被壓倒,但並未完全喪失:腓立比書四章13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這裡所說的就是承受的力量。同樣,歌羅西書一章11節:「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這裡有一個層次:神的能力不僅加強我們去忍耐,而且是凡事忍耐。我們或許能在某些患難中忍耐,卻不能在其他患難中忍耐。那些能承受損失的人,或許不能承受侮辱或恥辱。寬容是延伸的忍耐。不僅患難的重量值得考慮,長度也是;我們可能會在長期的患難中疲憊。祂進而賜下喜樂。我們或許能忍受沉重的患難,且忍受很長的時間,但仍可能在其中垂頭喪氣;但神會賜下力量,使我們能歡歡喜喜地忍受。
- 患難不會永遠持續;是的,它將會非常短暫。祂對教會的憤怒不過是轉眼之間——以賽亞書二十六章20節:「我的百姓啊,你們要進內室,關上門,隱藏片時,等到忿怒過去。」片時是時間中最短的部分;我們稱那不可分割的時間點為片時。現在,用來描述苦難的時間被稱為片時,甚至是短暫的片時,這對我們是極大的安慰。我們的患難雖然苦澀,卻很短暫。如果是良心的困擾;神「必不永遠相爭:」詩篇一百零三篇8、9節:「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祂不會追趕乾草。如果是撒旦的狂怒,「因為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就氣忿忿地下去了,」(啟十二:12);垂死的野獸咬人最狠。身體的痛苦不可能持續很久;腓立比書三章21節:「他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教會的苦難終將結束。我們所有的辛勞與勞苦,不過是直到塵土歸於塵土,在敵人得勢期間,或統治者不友善時:詩篇一百二十五篇3節:「惡人的杖不常落在義人的分上,免得義人伸手作惡。」杖是權力的標誌。不要怨恨地呼喊:還要多久?在不久之後,我們將會如心所願。因此,讓我們在神大能的手下謙卑自己:何西阿書六章1、2節:「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教會的患難來自神,來自祂的手;因此醫治也必須單單來自祂。但何時呢?「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在感官看來或許很長,但在信心看來卻很短。正如基督的死只持續了一段時間;教會與基督一樣有她的復活。不,僅僅一天;詩篇三十篇5節:「一宿雖然有哭泣,早晨便必歡呼。」如果我們計算正確,我們的苦難是非常短暫的;正如以賽亞書十七章14節:「到了晚上有驚嚇,未到早晨他就不見了。這是擄掠我們之人所得的份,是搶奪我們之人所得的報應。」暴風雨在夜間咆哮;但當太陽在它的力量中升起時,它就消失了。
反駁:但常識與經驗反對這一點。
回答:是的,它與所有信仰的事物相矛盾。但為了釐清它為何既長又短:
- 它為何是長的。
[1.] 因為當下的刺痛,所以是長的;這對感官來說是令人厭煩的。人在發燒時會計算小時、刻鐘與分鐘。冬夜對於失眠者來說,在度過時顯得漫長;儘管當它們過去後,它們就如虛無之物:詩篇九十篇4節:「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孩子總想快點過完他艱難的功課。
[2.] 因為我們對所盼望之福分的熱切渴望,所以是長的。對於飢餓的胃來說,食物似乎很久才準備好:箴言十章26節:「懶惰人叫他差遣的人,如醋倒牙,如煙薰目。」對熱切的期待而言,最小的延遲也是令人厭煩的。「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箴十三:12)。
[3.] 我們用錯誤的標準來衡量事物,而不是用聖經計算的標準。對永恆而言,最長的時間也算不得什麼:詩篇九十篇4節:「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圓心的一點相對於圓周,正如時間相對於永恆。對於熟悉永恆之廣大的人來說,沒有什麼是偉大的。
- 它為何是短的。
[1.] 就敵人的狂怒而言,它並不那麼長:撒迦利亞書一章15節:「我甚惱怒那安逸的列國,因我從前稍微惱怒我民,他們就加增禍患。」當神差遣撒旦與惡人去管教祂的子民時,他們不知節制;他們帶著殘忍的心與毀滅的意圖去做。神意在管教與潔淨他們;他們卻意在根除與毀滅他們。
[2.] 在次要原因的過程中,它並不那麼長。在自然的方式下,看不到盡頭,當那些恨他們的人似乎有世俗利益的強大後盾,並站在不可動搖的基礎上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2節:「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惟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雖然它們會按照預言的全部長度運行,但就次要原因的過程而言,它們絕不像看起來那麼長。
[3.] 它並不那麼長,以至於需要我們罪孽的代價來呼求:以斯拉記九章13節:「在我們遭遇這一切事以前,神啊,你因我們的大罪,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若是不公義,它可能會永遠持續;正如惡人在地獄中的懲罰,這些火焰可能永遠不會熄滅。一個罪的惡,即便經過數千年也無法贖清;但儘管我們的苦難尖銳而苦澀,它卻是短暫的,不像罪所導致的那樣長。神立刻回心轉意:以賽亞書四十章1、2節:「你們的神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又對她宣告說,她爭戰的日子已滿了;她的罪孽赦免了;她為自己的一切罪,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受罰;」並非他們在神手中受的苦超過了他們應得的,而是他們已經承受了神認為適合施加的程度。
[4.] 對神的愛不會認為它們長:創世記二十九章20節:「雅各就為拉結服事了七年;他因為深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我們所有的患難與困擾,在愛面前算不得什麼。我們豈不應當為我們的基督忍受幾年的患難嗎?祂為我們過著憂患的一生,並死在咒詛的十字架上。當然,如果我們對祂有任何愛,它就不會那麼令人厭煩。
[5.] 相對於我們在天上的賞賜,它並不長: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就像一根羽毛對比一塔冷得;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它不過是醋滴入甜蜜的海洋,雨天對比永恆的陽光。正如巴西爾所說的四十位殉道者,他們在寒冷的冬夜被赤身趕出,第二天要被燒死,他們這樣安慰自己說:「寒冷是尖銳的,但天堂是甜蜜的;」這不過是一夜的忍受,明天我們就將在神的懷中。
[6.] 它將轉為益處。這是神子民的安慰,凡臨到他們的事,不是好的,就是將轉為好的:羅馬書八章28節:「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如果我們有一點信心,我們現在就能知道這一點,並在看見之前就確信它;如果我們有一點忍耐,我們就會透過經驗知道並發現它。萬事互相效力叫人得益處;單獨分開來看,它們或許是反對我們的,但萬事合在一起就是幫助。藥物中的有毒成分,單獨服用是致命的;但當它們被熟練的醫生與其他成分調和時,它們就變得有益且有用。同樣,臨到我們的一切事,都被神調和與安排以得益處。在所有部件組裝好之前,建築物是沒有美的。我們只看見神工作的一半,於是祂的護理似乎是反對我們的;但總體而言,它為我們的益處效力。如何為我們的益處?有時是為了暫時的益處,通常是為了屬靈的益處,但肯定的是為了永恆的益處。
(1.) 有時是為了我們暫時的好處,或是為了我們更大的保守:創世記五十章20節:「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若非約瑟被賣並被送到埃及,埃及人和以色列人恐怕就沒有保全者了。若一個人打算出海遠航,心中對此充滿期待,但船在他抵達前就開走了;後來他聽說船上所有人都溺斃了,那麼這次的失望便是為了他的好處。克拉蘇(Crassus)在帕提亞戰爭中的對手,當他聽聞那支軍隊如何被蠻族的詭計攔截並殲滅時,他便沒有理由對自己被拒絕登船一事感到憤恨。我們許多人都有理由說:「若非我遭遇此難,我早已滅亡」(Periissem, nisi periissem)。如果我們受的苦少一點,我們所受的損害反而會更多。在約瑟的故事中,有一幅極為顯著的攝理藍圖。他被丟進坑裡;隨後被拉出來,賣給以實瑪利人;又被他們帶到埃及,再次被賣。神在可憐的約瑟身上究竟要做什麼?他被主母誘惑行淫;因拒絕誘惑而被誣告,被送進監獄,長期身陷囹圄與苦難;這一切似乎都與他作對。誰能想到,到頭來這一切竟都轉化為他的好處?監獄竟成了他晉升的途徑?他竟能從坑中來到埃及王的宮殿,將彩衣換成王袍?因此,在暫時的事物上,我們因損失而獲益,神為我們所揀選的,遠比我們能為自己揀選的更好。
(2.) 為了我們屬靈的好處。一切患難對靈魂而言都是補償與回報;它折磨身體,卻改善了心靈:詩篇一一九篇71節:「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在患難的學校裡所能學到的,遠勝過最浩瀚的圖書館;博德利圖書館(Bodley)與梵蒂岡圖書館都無法提供我們一本書,能像在神的管教下所獲得的一點經驗那樣教導我們。瘋子被關進監獄,置於黑暗中,受盡各種艱難,是為了讓他們恢復理智;同樣地,為了治癒我們在犯罪過程中的屬靈狂熱與瘋癲,神被迫稍微嚴厲地對待我們。你不敢禱告說:「主啊,讓我擁有世俗的舒適吧,即使這會使我滅亡;不要讓我受苦,即使這對我有益。」既然你不敢這樣禱告,當事情真的如此發生時,你又怎能發怨言呢?如果有人在把我們從必死無疑的水中拉出來時,不小心弄斷了我們的手或腳,我們會對他生氣嗎?當神挪去我們私慾的燃料時,我們豈可向祂抱怨?犧牲外在的舒適以換取內在的聖潔,難道不是一筆划算的交易嗎?這對我們而言,肯定比我們所受的一切患難、痛苦與損失更有益處。用心學習神的律例是一門好功課,儘管學習的過程需要付出代價。我們除了洗去鏽跡,並未失去什麼。如果神要挪去我們外在的平安,卻賜給我們良心的平安;挪去我們的世俗財物,卻賜給我們真正的財富,那麼當我們外在的匱乏被豐盛的內在恩典所補償時,我們有什麼理由抱怨呢?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在世界上擁有的越少,就能擁有更多的神;我們保持貧窮,好叫我們能「在信上富足」(雅各書二章5節)。若我們像該猶(Gaius)那樣,擁有一個健康的靈魂卻在一個病弱的身體裡,誰才是輸家呢?(約翰三書2節)。頭痛是為了讓心靈變得更好;神豈不是在恩慈與愛中對待我們嗎?患難被比作煉淨渣滓的火(彼得前書一章7節);比作揚去糠秕的簸箕(馬太福音三章12節);比作剪去繁茂枝條、使剩下的枝子更結果子的修剪刀(約翰福音十五章2節);比作清除病灶的藥物(以賽亞書二十七章9節);比作翻鬆土地、使其適合接受好種子的犁與耙(耶利米書四章3節)。當神要使用這火來煉淨你的渣滓,用這簸箕來揚去你的糠秕,用這修剪刀來剪除你靈魂的繁茂,用這藥物來清除你的敗壞與污穢,用這犁來耕開你的荒地並除掉你心中的雜草時,你難道要感到困擾嗎?我們豈不更該歡喜,因為祂不任憑我們沉溺於敗壞中,而是像火煉金屬一樣煉淨我們;像揚場一樣簸揚我們,好使我們成為純淨的穀物;像修剪一樣修剪我們,好使我們在聖潔上多結果子;使用藥物來治癒那些若不處理就會毀滅我們的疾病;並容許耕地的人在我們背上犁出長溝,好讓我們能享受更豐盛的收成?這就是為了屬靈的好處。
(3.) 為了我們永恆的好處。天堂將帶來完全的補償: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患難作為神所使用的媒介,它會成就這榮耀,它將加速或確保我們榮耀的狀態;這正是羅馬書八章28-30節的主要意涵:「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那麼,正如蜜蜂從苦草中採蜜,信心也能從患難中提煉出極大的益處;沒有水是信心不能變為酒的;沒有石頭是信心不能變為餅的。
論及祂治理的公義:詩篇一百四十五篇十五節說:「耶和華在他一切所行的,無不公義;在他一切所作的,都有慈愛。」因此,基督徒不可滿足於內在虛構的聖潔,而必須在生活言行與可見的作為中,真實地彰顯其內心的光景,好將神活畫出來,並對所有看見他、察覺他行事為人的人,成為神純潔的完美寫照。是的,他們必須在「一切所行的事上」(ἐν πάσῃ ἀναστροφῇ)都要聖潔,也就是在生命的每一個細微轉折處;他生活中的每一部分都當散發出聖潔的氣息;不僅是宗教活動,即便是一般的世俗行為,也當在主裡面並為祂的榮耀而行。在任何境遇中,他都應證明自己恨惡神所恨惡的,愛慕神所愛慕的。這是一處闡明基督徒本分的經文,願主幫助我們去實踐。正如這裡以聖潔,且是各樣的聖潔來表達我們的本分,下一處經文將讓我們認識其細節。那是在路加福音一章七十四至七十五節:「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終身在他面前,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他。」我們的本分在那裡被視為救贖的目的;基督來是為了救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卻非脫離律法的本分;並非叫我們不必事奉神,而是叫我們能更喜樂地事奉祂,坦然無懼,心中有平安與喜樂。但神要如何被事奉?我們又當在何事上表達對祂的本分?經文用了兩個詞——「聖潔與公義」。聖潔指我們分別為聖的地位,表達了十誡中第一塊法版的要求;公義則指第二塊法版的要求;兩者合起來,即是道德律中兩塊法版所規定的普遍順服。請留意,我們的本分不在於外在的表演,而在於內在且實質的恩典,並表達為對神旨意的完全順服。且這是在「他面前」,即在全視的神面前,任何假冒為善者都無法蒙祂悅納。並且是「終身」;不是一時興起,我們必須終其一生持守;僅僅開始得好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在這樣的道路上堅持到底。再看另一處經文:歌羅西書一章十節:「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基督徒的工作在我們手中不斷增長;我們不僅要順服神,更要以一種配得上這位主所要求或接受的態度來順服。有什麼是不欠祂的呢?「對得起主」,好讓世人看見,沒有什麼恐懼能與祂的怒容相比,也沒有什麼安慰能與祂的笑臉或祂恩惠的感受相比。對於我們所宣稱事奉與順服的這位偉大的主,輕率、漫不經心的生活方式是與之相悖且不相稱的。而「凡事蒙他喜悅」;不僅要顧及行為的內容,還要顧及行為的動機與目的。一件事情在內容上可能是好的,但目的卻可能有瑕疵;正如一枚錢幣金屬成色雖好,若沒有君王的印記,便不能流通;在每一項行動中,至少必須有一種習慣性的目的,而在更莊重、重大的行動中,則必須有實際的目的,即藉由我們順服的行事來取悅神。「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且要結出果子,使你們日日長進,「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禱告得更好、聽道得更好、更愛神,並在祂的工作上豐盛;這不僅是在實踐我們所知的,更要尋求以致能更多認識祂對我們的旨意——「漸漸地多知道神」。如果這一切還不能使你對基督徒的本分有足夠的體認,再看一處經文: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八節:「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福音國度的一切特權賜給我們,是為了約束我們去「事奉神」;若我們要事奉神,就必須「感恩」(持守恩典),也就是必須緊緊抓住恩典,否則我們既無心也無力去事奉祂。但神要如何被事奉?「照神所喜悅的」,以一種喜樂的方式,因為確信祂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悅納與善意。接著,在這段經文的後半部分,我們的本分由兩個詞表達——「虔誠與敬畏」。「虔誠」在事奉神時,注目於祂的卓越與榮耀威嚴,好對祂表現出應有的尊重;並注目於我們的不配,以及祂與我們之間無限的距離——一種因自己卑微而不敢靠近,卻又因祂是如此偉大的神,而關切一切與祂榮耀有關之事的感受。然後是「敬畏」,使我們能謹慎地處理與參與祂的事奉,帶著不願得罪、凡事取悅祂的謹慎;既有最大的謙卑,也有最大的小心。到此,我想你們已明白事奉神意味著什麼,以及祂要求我們何種順服;祂是不會隨便打發的。不,祂要求人要像祂,行事為人對得起祂,終身在聖潔與公義中,並帶著虔誠與敬畏。
二、我將說明信心對於這種順服的必要性。信心是必要的:(1)就神的悅納而言;(2)就我們的鼓勵而言;(3)就事物本身的性質而言。
- 就神的悅納而言,這是必要的;因為凡不是出於信心的,都不能討神的喜悅: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這對於行事的人是如此,對於行為本身也是如此。
[1.] 就行事的人而言,因為在他信主之前,他不在恩典之約內,「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三章三十六節。仇敵的禮物等於沒有禮物;惡人的事奉不過是閃閃發光的罪。在恩典之約中,神不因行為而悅納人,而是因人的緣故悅納行為;也就是說,是因為他在基督裡有份,唯有在基督裡,神才以他為樂。因此,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必須在信心的狀態下進行;因為我們的順服本身並不蒙悅納,因其中有許多缺陷與不完全,唯有在耶穌基督裡並藉著祂,才蒙悅納。
[2.] 就行為本身而言。因為除非它被真實而活潑的信心所激發,否則不能蒙神悅納;因為那不過是善行的軀殼,沒有生命與靈魂。表面上,信徒與屬肉體的人可能做著同樣的事;但那只是本分的身體,真正應賦予其生命的,是順服的確信,因為靈魂所有的動作、情感與傾向,都是由信心所支配與引導的;「正如所有的動作皆由頭部啟發,儘管我們是用腳行走,用手動作。」同樣,對神向我們啟示的善意與喜悅的堅定認同,對每一種恩典都有至高的統治權,使其發揮出適當的運作。所有規規矩矩完成的善行,皆源於信心,因此它們被稱為「信心的工作」,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十一節。那麼,要蒙悅納,人必須先被悅納,行為才能討神的喜悅;而那真正合格的事奉,是出於對基督的信心,符合聖經,並指向神的榮耀。
- 就我們的鼓勵而言,使我們在聽到如此繁重的本分時,能甘心樂意地事奉主,正如前文所暗示的。唉!我們這些「被罪纏累」的人該怎麼辦?希伯來書十二章一節。我們這些發現罪總是「與我們同在」的人該怎麼辦?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七章二十一節痛苦地抱怨:「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基督徒常因想到自己的軟弱與卑劣,以及私慾不斷的糾纏而灰心,準備說我們永遠做不成什麼事,或做不出什麼好的結果。因此,除非他們確信神的幫助與恩典,否則他們在實踐聖潔本分時只會冷淡,步履蹣跚,反反覆覆,常因工作的艱難而昏厥,因多次跌倒而沮喪,他們的事奉變得乏味而困擾,缺乏信心導致疑惑、恐懼、死沉與缺乏喜樂,以致在主的工作上舉步維艱。但另一方面,信心使我們緊貼誡命,使我們安息在主裡面,相信祂有能力做祂所要求的事,並以祂悅納我們真誠、無偽(儘管軟弱且不完全)的事奉來安慰我們,從而使我們能帶著喜樂、生命與活力去從事。當神對摩西說:「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出埃及記四章十二節),這對他難道不是一種鼓勵嗎?當基督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這對門徒難道不是足夠的鼓勵嗎?想到神會幫助我們的軟弱,悅納我們真誠的努力,並以永生獎賞我們微薄的事奉,這難道不極大地激勵我們嗎?除了這些應許,還有什麼能給我們生命與勇氣呢?
- 信心從事物本身的性質來看是必要的,因為信心與順服之間存在著不可分割的聯繫,如同因果關係。無論將信心視為認同、依賴,還是對基督裡神之慈愛的確信,信心與順服之間總有這種聯繫。
[1.] 將信心視為認同。信心在任何有生命與活力的地方都會產生順服;因此它被稱為「信心的順服」(羅馬書一章五節,十六章二十六節),因為它是信心所生的。沒有順服就沒有信心;如果我們相信神存在並治理世界,就會對神有敬畏的順服。不僅如此,信心與順服之間的聯繫,不僅是因果關係,在某種程度上,就像長在同一根上的枝子,或同一種恩典的不同作為。產生認同的同一種恩典,也產生順服;藉著信心,我們認同神已知旨意的每一部分,認為那是好的,適合我們遵守的。現在,如果這種認同是真實的,你就會認同祂的誡命,正如認同祂的應許一樣,並看出遵守前者與安息在後者中同樣必要: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六十六節:「求你將精明和知識指教我,因我信了你的命令。」有一種信心是既關乎誡命,也關乎應許的;這些都是祂話語的一部分,因此必須相信。信心是對神全部教義的認同,不僅是關乎我們特權的部分,也包括關乎我們本分的部分;前者與後者同樣真實,如果我們衷心認同,或「歡喜領受了這話」(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一節),我們就有義務承認誡命,正如期待新約的恩典與福分一樣。
[2.] 將信心視為依賴,或對基督裡神之慈愛的確信,信心與聖潔依然是近親,兩者互為表裡。部分原因是,當我們選擇並接受基督時,我們選擇並接受祂作為主與王,而不僅僅是救主:使徒行傳五章三十一節:「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因為基督是麥基洗德(撒冷王)完美的預表,其意為「公義王,隨後是和平王」。作為救主以帶來和平,作為君王以統治人心;因此,如果我們接受基督所有的頭銜,就必然會將本分的決心與對慈愛的期待結合起來;我們在其中一項上長進,在另一項上也會長進。我們對神慈愛的確信,不可能大於我們對神誡命的忠誠。當愛世界或肉體的心誘惑我們忽略任何本分,或在靈魂中造成混亂時,撒但會輕易藉此削弱我們的確信,而當靈魂認真時,罪會滋生不信任。確信與安慰隨恩典而來,如熱氣隨火而生;恐懼與疑惑隨罪而來,如疼痛隨針刺或利器割傷而生。部分原因在於,這種意義上的信心本身就是對神旨意的一種順服,因此它會帶動其他所有的順服部分;因為我們信基督,是因為神命令我們這樣做:約翰一書三章二十三節:「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約翰福音六章二十九節:「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很多時候,一個貧窮的靈魂沒有別的動機與鼓勵,只是憑著誡命的鼓勵,冒險面對困難;正如彼得在路加福音五章五節所說:「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我也這樣說:主啊!我是個不配、貧窮、軟弱的受造物;但依從你的話,我願意相信。那麼,我這樣推論:那本身就是順服誡命的行為,不可能是悖逆的原因。我們不能挑肥揀瘦;主要的工作並不排除其餘的,而是強制執行它們。當然,如果我們因神的命令而信,我們也會對其他被命令的事物產生良心,正如對信心一樣;因為凡不順服全部誡命的人,對任何一條誡命都不是真正順服的:雅各書二章十節:「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使我們相信的同一理由,在相信之後,也會使我們在其他事情上順服神,因為一切都是由同一權柄所強制執行的。部分原因在於,這種信心的依賴是痛悔或破碎的心,試圖脫離苦難,並藉著基督尋求神的幸福。現在,一顆破碎的心不可能對神放肆;如果我們藉著基督尋求拯救,我們就不能容許自己悖逆基督:這在邏輯上是矛盾的;他不可能既是基督的敵人,又去恨惡他所信靠的那一位。在人與人之間,依賴會產生順從:詩篇一百二十三篇二節:「看哪,僕人的眼睛怎樣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望耶和華我們的神,直到他憐憫我們」;或者更確切地說:腓立比書二章十二至十三節:「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人們不會得罪他們指望從其獲得一切的那位。因此,依賴與順服是互為因果的。
三、我來到第三點,說明信心在順服方面所做的工作。
- 它以神的權柄催促靈魂,並責備內心,正如將來要在祂面前交帳一樣,不可忽略或藐視我們對祂所欠的本分。唯有信心能承認並運用神的主權,並將這種意識有效地植入心中。原因如下:
[1.] 因為統治者是看不見的,我們若非藉著信心,就看不見那不能看見的主:希伯來書十一章二十七節:「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世俗的權勢者在我們眼前,他們的恐懼與獎賞是感官的事物。理性在某種程度上會告訴我們,有一位無限、永恆、全智的靈,祂創造了萬物,因此有權命令並賦予萬物律法。但信心更能使靈魂確信這一點,並將對神的敬畏與崇敬銘刻在心,彷彿用肉眼看見祂一樣。
[2.] 因為必須顯明這就是這位至高者的旨意。正如統治者是看不見的,若無信心,無人能相信那些誡命是神的誡命——聖潔、公義且良善的,若無此確信,就不可能有順服: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三節:「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需要信心才能看出它們是神的律法;因為聖經是祂命令與立法旨意的表達,藉此祂向人顯明何為聖潔、公義、良善,並具有約束力地決定人的本分,這並非感官所能及:彌迦書六章八節:「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
[3.] 部分原因是,許多誡命與自然理性相悖,並非透過我們判斷事物的普通規則就能顯而易見。與自然理性相悖:希伯來書十一章十七節:「他既受了應許,就將那獨生的兒子獻上」;第三十節,繞行耶利哥城七天,對自然理性而言,這絕非使城牆倒塌的有效手段。亞伯拉罕違背自然情感獻上兒子;「他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希伯來書十一章八節)。有「自然敬拜」(cultus naturalis)與「制度敬拜」(cultus institutus);如乃縵在約旦河沐浴七次(列王紀下五章十節)。神的一些誡命帶有其自身的理由與證據,另一些則僅僅建立在祂制度的權柄上,任何自然之光都無法向我們啟示,唯有信心,因信靠神的話語而知曉。
[4.] 部分原因是,我們不僅要在誡命中看見神,並看見它具有約束力,還要以配得上這位偉大之主的敬畏來領受它。這是那位「能救人也能滅人」者的命令(雅各書四章十二節)。祂擁有「生殺之權」(potestas vitae et necis);因此,對於「神的旨意」(intuitus voluntatis,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三節;五章十八節;彼得前書二章十五節),看見神的旨意對信徒而言,已是足夠的理由,並取代了所有其他的理由。因此,要責備內心,使我們不至於推諉或為自己的不盡本分找藉口,就需要信心,好讓我們甩掉懶惰與疏忽,更要甩掉一切詭詐與欺騙;一般的教條式信心是不足以應付的。
- 它使我們與基督聯合,成為恩典的源頭,沒有祂,我們就不能做什麼:約翰福音十五章五節:「因為離了我就不能做什麼。」我們離了基督就不能做什麼,與基督分離就不能做什麼:哥林多後書三章五節:「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基督是我們所有供應的源頭:約翰福音一章十六節:「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這一切皆藉著我們與祂的聯合:哥林多前書一章三十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而這種聯合的紐帶就是信心:以弗所書三章十七節:「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正如聖靈在基督那邊,信心在我們這邊;我們越運用信心,它就越清晰、越有感:約翰福音六章五十六至五十七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正如咀嚼與消化的食物產生精神與生命,並轉化為食者的本質。有些人只是稍微嘗了基督一下,又吐了出來;但那些消化基督、擁抱基督、藉著信心應用基督,並藉著持續依賴的人,基督便藉著祂持續的影響與激發生命的能力住在他們裡面。藉著這種屬靈的聯合與互住,我們不僅在稱義方面分享祂的公義與功德,也在成聖方面分享祂的聖靈。正如枝子分享根的汁漿,身體的肢體分享靈魂的生命,身體因此得著激發;所以凡與基督聯合的,基督的靈就住在他裡面:羅馬書八章九節:「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如果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祂就不會容許我們不聖潔、不結果子。
- 信心藉著幫助、悅納與獎賞的應許來安慰並鼓勵我們。
[1.] 藉著幫助的應許。唉!我們自身軟弱無力,所以我們的心膽怯,手發軟。若沒有神成聖的恩典,本分永遠無法完成:「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八節)。必須如此,否則我們將徹底灰心。必須有「習慣性的恩典」,它賦予新生命行動以普遍的準備與預備:以弗所書二章十節:「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碗必須先做成圓的,才能滾動;沒有原則,沒有注入的神聖品質,我們就無法行動;還有「實際的恩典」,神藉此激發注入我們心中的恩典:希伯來書十三章二十一節:「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神不斷地與我們合作並在我們裡面運行。正如天意是持續的創造,幫助的恩典也是神更新工作的延續;祂在每一件善行的開始、中間與結束都在場: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現在,當我們順風順水時,划槳就是極大的鼓勵;靈魂產生了確信,並大受鼓勵去舉起下垂的手,堅固發軟的膝:以賽亞書四十五章二十四節:「人必說:公義、能力,唯獨在乎耶和華。」當神在應許中堅固我們時,安慰與屬靈的能力就會增加:腓立比書四章十三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確信有幫助,鼓勵我們去工作。
[2.] 藉著悅納的應許。當我們不知道神是否會悅納我們的工作時,我們便舉步維艱;正如事奉一位總是挑剔的嚴厲主人,心裡就沒有工作的意願。為了消除這種挫折,神常應許悅納我們藉著祂聖靈的幫助所做的事:羅馬書十二章一節:「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彼得前書二章五節:「你們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我們的祭物不是贖罪祭,而是感恩祭;如將自己奉獻給神的事奉:羅馬書十二章一節:「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即悔改與謙卑的懇求:詩篇五十一篇十七節:「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以及向神獻上讚美:希伯來書十三章十五節:「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以及對聖徒的慈善:腓立比書四章十八節:「我已經收到了你們的饋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這一切都是為了見證我們對基督獻上自己作為贖罪祭的感恩。所有的屬靈祭物都必須以屬靈的方式進行;這些祭物蒙主悅納,並非因為它們本身有什麼價值或好處,而是因為它們是藉著耶穌基督獻給神的,祂除去了我們聖物中的罪孽:出埃及記二十八章三十八節:「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他們在一切聖物上所犯的罪孽,使他們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祂用祂功德的香氣薰染我們的事奉:啟示錄八章三節:「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我們的罪孽雖多,但神的憐憫極大,祂會悅納我們以及我們為祂榮耀而真誠進行的事奉。當我們所做的是好的,且是由在基督裡的人,藉著從基督那裡汲取的力量,為了神的榮耀而做時,祂便承認祂在我們裡面的恩典工作,儘管它本身是軟弱的:瑪拉基書三章四節:「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彷彿古時之日,上古之年」;即當他們被淨化成為神聖潔的祭司時;正如以賽亞書六十章七節:「必在我壇上蒙悅納。」神的話語中到處都有許多這樣的應許,這對貧窮的靈魂盡其所能去事奉是極大的鼓勵。
[3.] 藉著獎賞的應許。盼望能激發並磨礪努力。我們沒有理由在神的事奉中懶惰,因為最終它會帶來美好的結果: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八節:「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祂已經介入了祂的信實,並將祂的公義作為抵押給我們;希伯來書六章十節:「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如果神是一位公義的神,我們就不必懷疑;宗教的獎賞在於未來,但當它們被視為確定且明顯時,它們會極大地鼓勵並堅固心靈。我們有這樣的工價,卻不再努力工作,這對我們來說應該是一種羞恥。當這是為了永遠享受永福的神時,我們怎能疲倦並灰心呢?
- 信心以一種最有力量、最有效的方式進行推理與辯論,其論據是信徒無法拒絕的。它部分地從過去的事實進行推理,因此它所有的論據都浸透在愛中,或對神在基督裡對我們之恩慈的感受中,那麼它們必然是強而有力的:提多書二章十一至十二節:「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加拉太書五章六節:「信心藉著愛心運作」;羅馬書十二章一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等等。信心使愛為神辯護,而愛能戰勝一切:哥林多後書五章十四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正如經文所說:「他愛我,為我捨己。」沒有什麼比信心的辯論更強有力了;祂為了我們離開天堂,取了身體,忍受了咒詛的死亡,並回到天堂為我們在神面前辯護;祂赦免了這麼多罪,那你還有什麼不為祂做的呢?信心不會接受拒絕。然後,信心向前推理,部分出於盼望,部分出於恐懼。從永恆的報償出發;沒有什麼盼望能與它所提出的獎賞相比,沒有什麼恐懼能與它所呈現的恐怖相比;沒有什麼快樂能與天堂的喜樂相比,沒有什麼恐怖能與地獄的折磨相比;因此,展望未來世界,它打破了任何相反傾向的暴力:哥林多後書四章十七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從而激勵靈魂竭力追求神,並戰勝世界——保持誡命的最大障礙:約翰一書五章四節:「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
四、我們該怎麼做,才能讓信心對我們產生這樣的影響?
- 思考神命令是何等公義,我們順服這位至高者是何等合理;祂的旨意是萬事萬物的理由,除了那位從無中創造萬物、統治世界的至高主宰,還有誰能為世界制定律法呢?無論你是什麼,或擁有什麼,都是從主那裡領受的;因此,無論一個理性的受造物能做什麼,你都欠祂的。你持續地依賴祂,「因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八節);祂買贖了你,藉著基督呼召你進入生命,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九至二十節:「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你欠祂你的時間與力量、生命與愛,你所是的一切以及你能做的一切,你都欠神。
- 祂所規定的沒有一樣不是對我們有益的:申命記六章二十四節:「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申命記五章二十九節:「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神將祂的主權調和於理性的受造物,不是用鐵杖,而是用愛的權杖統治我們。
- 神愛一切良善的,恨惡一切邪惡的,不偏待人:使徒行傳十章三十五節:「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詩篇五篇五節:「凡作孽的,你都恨惡」;無論哪一類,程度越大越甚,程度越小越輕。
- 這必須憑著活潑的信心存記在心。這種信念必須在我們裡面佔據主導地位,以致我們能順服神的旨意,喜愛祂所喜愛的,恨惡祂所恨惡的;凡祂的話語告訴我們祂最喜愛的,我們就當最愛;凡祂的話語告訴我們祂最恨惡的,我們就當最恨。儘管這些事物在我們天然的傾向中或許是令人愉悅的。然而,哀哉!我們竟將意見誤認為信心,或將一種冰冷而死寂的贊同誤認為真實的相信。偽善者並未因其信心而改變;他談論信心甚多,卻鮮少展現出信心的靈;特別是那最自然、最合宜的順服果子,若沒有這果子,其他一切的自稱都毫無意義。正如那三位進入火窯的孩童,火對他們毫無權勢,連一根頭髮也沒燒焦,外衣也沒有變色;神的話語對偽善者的心也同樣沒有權勢。然而,真實的信徒卻因此而改變:「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三18);「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三10)。
- 順服神的律法,遠勝過順服我們自己的情感、肉體的私慾或罪的律。「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這是我們的主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42節所說的。若我們保留自己意志的任何部分而不捨棄,或不將其交託在神手中,我們就是給了撒但一個把柄,只要我們不砍掉那絆倒人的肢體,牠就絕不會放手。這就像套在馬頸上的韁繩,我們就像被抓住一隻爪子的鳥,又像一位只執行部分指令的使者。身體的軟弱絕非推諉的藉口,反而呼喚我們盡更大的本分;雖然我們不能指揮風,但我們必須調整帆。
【信心生活】
【禱告中的信心生活】
「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雅一6)
我將從這段經文進一步探討信心生活。既已論及信心對順服或一般聖潔本分的影響與運用,現在我將論及信心在禱告中的運用。
在上下文中有對禱告的勸勉,而在本節經文中則有關於我們應當如何禱告的教導。
- 第五節有對禱告的勸勉:「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他催促我們利用自己的缺乏,將其視為多次來到施恩座前尋求神的機會;他鼓勵我們,部分是基於神的本性:「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我們不必因在任何場合尋求神而感到顧慮;祂並不吝於賜下恩典,也不會責備那些祂所施予的人;儘管禱告可能不斷地、極大地勞動神,但祂從不斥責任何人。此外,他還藉著應許來鼓勵我們:「應當求,就必賜給你們。」人們說奧古斯都從不讓任何人帶著憂傷離開;這對主而言更是真實,祂不會讓祂的敬拜者帶著憂傷離開。「求,就必賜給你們」;禱告絕非徒勞。
- 本節經文中有關於我們應當如何禱告的教導,並對此加以強調。
[1.] 為了防止錯誤,經文提出:「只要憑著信心求。」
[2.] 經文以「不憑信心求」所帶來的負面後果(ab incommodo)來加以強調:「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疑惑與懷疑使人處於永恆的風暴與心靈動盪中,像海浪被吹得東倒西歪一樣,在不同的依靠之間徘徊不定。
教義:唯有憑信心禱告的人,才算是正確地禱告。
信心在禱告中是一切的關鍵。「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那病人。」(雅五15)。並非單純的禱告,而是禱告中的信心,才能在神面前贏得恩慈的答應;正如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1、22節所言:「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你們禱告,無論求什麼,只要信,就必得著。」答應與回應是懸置於此條件之上的,因為除非我們倚靠神,否則神不會運用祂的大能。簡言之,信心與禱告是不可分離的伴侶,如同希波克拉底的雙胞胎,同生共死;它們一同被孕育,一同成長,也一同消逝。
- 它們一同被孕育,因為信心的生命始於向神呼求。所運作的第一個恩典是信心,而恩典注入後的第一個本分就是禱告: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保羅歸正後,我們聽到的第一則消息就是:「看哪,他正在禱告。」(徒九11)。正如新生兒一出生就啼哭;同樣地,我們一重生,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禱告。
- 它們一同成長,彼此加強、增進,並互相推動;詩篇六十二篇8節:「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在他面前傾心吐意。」倚靠在禱告中傾吐,而禱告又增進了倚靠,因為在禱告中,信心的原則被莊嚴地帶入良心的視野中。
- 因為它們一同終結。當我們臨終時,信心將轉化為眼見,禱告將轉化為不間斷的讚美。
現在,為了闡明這一點:
首先,我將向你們說明禱告中所需的信心是什麼。關於這一點有許多思想與見解:我不打算用這些來困擾你們,請這樣理解:這是一種確信,相信我們的禱告必蒙垂聽;這就是禱告中所要求的信心:約翰一書五章14節:「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就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
這種「必蒙垂聽」的確信包含許多層面:
- 相信有一位神,否則我們為何要向祂禱告?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否則,我們所有的敬虔都只是習俗與裝模作樣,或是對大眾謬誤的順從;正如有人在談論敬拜神時所說的:「讓我們隨從大眾的錯誤吧。」除非我們有「神存在」的確信,否則一切皆空。
- 相信祂是無限的存在,能夠供應受造物的一切缺乏,並成就他們的一切願望:以弗所書三章20節:「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這是禱告中確信的主要支柱,即神不僅能「超過我們的禱告」,還能超過我們的構想與盼望:正如歷代志下二十章6節:「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啊,你不是天上的神嗎?你不是萬邦萬國的主宰嗎?在你手中有大能大力,無人能抵擋你。」信心啟動了禱告,而禱告啟動了那位神的全能,祂對全世界以及世上一切的事件與事務擁有普遍的統治權與主權;因此,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將此作為禱告的基礎:「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祂能使萬事為祂名的榮耀以及祂子民的益處而運作。
- 相信祂既是全能的,也是全知的,祂知道我們在做什麼、說什麼,知道貧窮的受造物何時何地在向祂禱告:使徒行傳九章11節:「主對他說:『起來!往直街去,在猶大的家裡,訪問一個大數人掃羅,他正禱告。』」神在你們最私密、最隱蔽的退修處觀察著你們;無論我們在屋子的哪個角落,祂都知道我們在做什麼,是在嬉戲還是在禱告,因為經文甚至指出了掃羅在哪條街、哪間屋子、在做什麼:正如瑪拉基書三章16節:「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神留意我們對祂所說、關於祂所說或為祂所說的每一句話。我們無法同時聽許多人說話,因為我們是有限的受造物,但神聽遍全世界,並知道如何詮釋心靈深處的嘆息與悸動:羅馬書八章27節:「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我們不是對一位不在場的神說話,而是對一位鑒察我們心靈隱密處、時刻與我們同在的神說話。
- 相信神樂意垂聽並答應我們的禱告:詩篇六十五篇2節:「聽禱告的主啊,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祂已承擔了「聽禱告之神」的名號;這是祂的本性與屬性,是祂的工作與恆常的實踐;幾千年來,神除了接納祂子民的祈求外,還在做什麼呢?是的,這是祂的喜樂與榮耀,祂要藉此被認識;因此祂被稱為「發慈悲的父」(林後一3),作為一切恩典的源頭,且「對一切求告他的人是豐盛的慈愛」(羅十12)。祂比我們更樂意給予;是的,祂在我們未求之前就給予,且給予的比我們所求的更多;祂與我們的爭執,僅僅是因為我們求得不夠。
- 相信神必信守祂的話語,這是祂與受造物之間往來的準則。祂已給予教會這樣的保證:詩篇一百三十八篇2節:「你使你的話顯為大,過於你所應許的(或譯:過於你的一切名聲)。」也就是說,祂在實踐應許上是極其精確的。外邦人對他們的神有兩種觀念:一是他們總是信守對敬拜者的承諾,二是他們樂於施恩。這兩點對於我們在靈裡所事奉的那位偉大而永活的神而言,都是真實的。我們可以謙卑地向祂挑戰,提醒祂的話語:詩篇一百一十九篇49節:「求你記念向你僕人所應許的話,叫我有盼望。」當我們有祂的應許作為憑據時,我們便能極大地鼓勵自己與祂往來;撒母耳記下七章27節:「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因你啟示你的僕人說:『我必為你建立家室』,所以僕人心裡才敢用這禱告向你祈禱。」當我們僅僅籠統地領會神的屬性時,對靈魂的衝擊力,遠不如祂被自己的應許所約束時來得大,因此,這是抓住神的一個重要憑據。
- 相信神必在祂愛子基督裡接納我們的人與禱告,祂在基督裡甚是喜悅:以弗所書一章6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這是禱告的正當基礎。基督在舊約中雖被隱晦地啟示,但當他們禱告時,他們仍面向聖殿,那裡有基督的預表與象徵;是的,有些人甚至說出來了:但以理書九章17節:「我們的神啊,現在求你垂聽僕人的祈禱懇求,為自己使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耶穌基督是舊約教會的中保,雖被隱晦地認識,但如今對我們而言,祂已被豐盛地顯明:以弗所書三章12節:「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我們懇求的勇氣與蒙悅納的盼望,必須建立在祂的功德與代求,以及父神對祂、並透過祂對貧窮罪人的愛之上。
- 從這一切中,產生了對神的實際倚靠,根據這些條件,相信我們的人必蒙接納,我們的所有請求與懇求必蒙答應:約翰一書五章15節:「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持守禱告的準則,求那些合乎神旨意、有助於祂榮耀、且適合我們身分的事物,那麼,無論它們多麼困難、數量多麼龐大、多麼迫切需要,我們都確信必能得著所求的。當然,這並非開啟一扇門,讓我們期待神滿足我們所有的私慾與我們自己編造的應許;若這樣解釋,那是可怕的僭妄,就像偽造契約一樣;這會羞辱神,且是毫無根據的確信。但若按著神的旨意正確地祈求,你便可以確信神必會答應。
但我們怎能如此倚靠神,並確信我們所有的具體請求都必蒙答應呢?畢竟所求的恩典各不相同,有些是絕對應許的,有些僅是附帶條件的,且屬世的事物並不總是按原樣賜下。
答:1. 禱告可能蒙垂聽,卻未以成功的方式回應;但以理一祈禱就蒙垂聽:但以理書九章23節:「你初懇求的時候,就發出命令。」但正如但以理書十章12、13節所載,中間仍有阻礙,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成就。主立刻垂聽,但稍後才賜下安慰;以基督之名獻上的禱告立刻蒙垂聽,並在適當的時候得到回應。神會暫時操練我們的信心,讓我們在看不見時仍相信;祂也會暫時操練我們的忍耐,讓我們等待祂的時間。在此期間,祂鼓勵我們相信,即使禱告未按原樣回應,也已蒙垂聽。因此,我們必須區分神「垂聽」與「答應」祂聖徒的禱告;神會按祂自己的方式與時間,將禱告的答應賜給祂的子民。末底改的名字在亞哈隨魯王的書冊中記錄了一段時間,之後才獲得尊榮。你可能有一段時間聽不到神的回應,但你終究會聽到的。亞伯拉罕為兒子禱告,但經過多年他才將兒子抱在懷中。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祂受死的果效上蒙了垂聽,即勝過了祂的仇敵,但在撤去苦杯這件事上卻未蒙垂聽:希伯來書五章7節:「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神,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
- 我們可以確信,禱告只要是正確地祈求,就必蒙應允:約翰一書五章14節:「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什麼是「照他的旨意求」?這涉及禱告的人、內容、方式與目的;即:若好人求好事,以好的方式,為了好的目的。
[1.] 關於人或祈求者,他必須是事奉神的人:約翰一書三章22節:「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事奉神並討神喜悅的人,必蒙接納;正如雅各書五章16節:「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其他人憑什麼以基督的名來到神面前?博物學家提到一種極具功效的寶石,若放入死人口中,就會失去所有功效;同樣地,禱告雖有奇妙的用途與功效,但若放入一個死人——一個死在過犯罪惡中、未被基督賜予生命的人——口中,它在神面前就毫無功效。
[2.] 關於內容,必須合乎神的旨意;必須是良善且合法的,是神認為適合我們的事物;必須符合祂顯明的旨意,並順服祂隱密的旨意;不可違背祂的話語,也不可抵觸祂的旨意。
(1.) 必須合乎祂顯明的旨意。施恩座的設立,並非讓我們來到神面前發洩突如其來的憤怒,或要求神去滿足我們的私慾。當門徒想求火從天降下時(路九54、55),基督對他們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我們很容易被不合宜的情緒所左右,想要毀滅仇敵。許多時候,神的兒女是在為魔鬼跑腿;當報復心驅使我們時,我們就是魔鬼的使者。
(2.) 必須順服祂隱密的旨意;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9節:「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基督作為中保,順服了父神的旨意。因此,當我們祈求神若認為對我們有益就賜下所求之物時,我們就是正確地禱告;若那事物對我們有害,神就不會垂聽;在這種情況下,拒絕比答應更是恩典。正如外邦人所觀察到的,神若太輕易答應人的願望,反而會導致人的毀滅。希律王答應讓那女子隨意求,甚至到國的一半,這實在太過揮霍了。
[3.] 神的旨意也涉及方式;必須帶著熱切,使我們的心投入工作中:馬太福音七章7節:「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我們必須帶著更新的迫切感回到神面前。
[4.] 神的旨意也涉及目的:雅各書四章3節:「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神不會供應我們私慾的食物;這會敗壞施恩座。
- 我回答說,在為屬世的恩典禱告時,也必須運用信心;因為屬靈與屬世的恩典與祝福都已應許,凡是應許的內容,都是信心的對象。神在關乎今生的瑣事上,與關乎你永恆幸福的重事上一樣精確;因此,祂要麼賜下原物,要麼賜下等值的恩典。由神來判斷屬世的享受對我們是否有益,或祂何時以其他事物來替代,這是合宜的;我們應當在祂美善的攝理中安息,無論是為了我們在此的供應,還是將來的救恩。祂樂意為我們承擔憂慮(腓四6、7);祂的目的不是要我們受損,而是要我們安息;祂必供應我們,並最終會向我們顯明祂的愛與信實。
- 為屬世的恩典在禱告中運用信心,並非相信我們必能得到原物,而是信心要倚靠神的大能,並順服祂的旨意:馬太福音八章2節:「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不信的人輕看那看不見的手,說:「神能在曠野擺設筵席嗎?」懷疑神的大能是不信者絆倒的主要原因;我們不可斷定神不肯,而應將一切交託在祂的旨意中,深知祂是一位良善且智慧的神,不為結果而煩惱,而是認定祂會將一切安排得最好。這就是我們在附帶條件的應許中應有的信心。
其次,讓我向你們說明憑信心禱告的必要性。
- 沒有信心,禱告就不蒙神悅納: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神不看禱告的辭藻;屬肉體的人,即使沒有恩典,也可能有卓越的口才與流利的語言;神也不僅看情感的熱烈,因為私慾也能使人熱切,並在我們裡面產生激動;祂看的是信心的禱告。
- 沒有信心,禱告就沒有生命:羅馬書十章14節:「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除非我們期待從中得益,否則向神禱告只是戲弄祂;如果我們不憑信心禱告,我們就只是為了形式而重複字句。如果我們懷疑祂幫助我們的能力與善意,我們為何還要向祂祈求呢?
- 信心是必要的,這樣我們才不會因獲得所需之物(按神旨意所求)的困難與看似不可能而灰心。許多時候,大山必須被挪開: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1節:「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也必成就。」這不僅在神蹟時代是真實的,在所有時代皆然,這裡仍有反對的大山,其困難看似如山一般無法挪開。如果沒有信心來挪開這些大山,這會封住我們的口,使我們在絕望中消沉;撒迦利亞書四章7節:「大山哪,你算什麼呢?在所羅巴伯面前,你必成為平地。」信心認為對神而言沒有什麼太難的事。對活潑、積極的信心而言,那些困難是多麼微不足道?大山哪,你算什麼呢?
- 信心是必要的,這樣我們才能決心緊緊跟隨神,而不採取屬肉體的手段,無論結果如何;且不使用任何不符合我們對神本分的拯救方式。我認為這正是經文所指的情況;當基督徒有各種問題需要解決時,他說:「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在第八節又說:「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他在神與世界之間分裂,懷疑是否仍應堅持並承認神的道路,以及我們是否應繼續安靜地等候神,無論事情結果如何,還是要為自己尋找出路。這個人處於動搖的狀態;因此,為了讓我們緊緊跟隨神,並在一切患難的結果上安靜地倚靠祂,就需要信心;因為不能信靠神的人,就不能長久忠於祂。因此「只要憑著信心求」,也就是堅持神的足夠性;那確信神的大能與善意,並將自己交託給神,以支撐他在本分上的人,必能忠於神。
- 信心是必要的,這樣我們才能等待神的時間:哈巴谷書二章3節:「異象有定期……」我們不可太急躁: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6節:「信靠的人必不著急。」急躁是許多邪惡的根源;掃羅不能等待撒母耳來到,竟自己去獻祭,這使他失去了王位。同樣地,當我們急躁、不能等待主的來到時,我們就會失敗。
應用一:在此責備:
- 那些不願禱告的人,儘管神允許、甚至命令我們憑信心禱告,並確信我們會得到更好的結果。即使只有一絲可能性,我們也應當禱告:使徒行傳八章22節:「你當懊悔你這罪惡,祈求主,或者你心裡意念可得赦免。」這是一個極大的困難,但仍要禱告;正如出埃及記三十二章30節:「到了第二天,摩西對百姓說:『你們犯了大罪。我如今要上耶和華那裡去,或者我可以為你們贖罪。』」;列王紀下十九章4節:「或者耶和華你的神聽見拉伯沙基的一切話……」;約珥書二章14節:「或者他轉意後悔,留下福分……」信心可以站在一條軟弱的腿上;只要有「或者」,我們就應當來到施恩座前。
- 責備那些不期待禱告有任何果效的人,他們只是按部就班地禱告,隨手拋棄他們的禱告;就像孩子射出箭後,再也不去理會;他們沒有收集禱告的果子:詩篇五篇3節:「早晨我必向你陳明我的心意,並要警醒。」哈巴谷書二章1節:「我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看耶和華對我說什麼話。」他正在窺探並觀察他與神在禱告中往來的結果;他正在期待祝福的臨到。此外,當我們不尋求禱告的果效時,我們就失去了許多能堅固我們信心的恩典經歷:詩篇十八篇30節:「耶和華的言語是煉淨的。」我發現去向神支取應許並非浪費時間。這會喚醒我們的愛:詩篇一百一十六篇1節:「我愛耶和華,因為他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這會激勵我們過聖潔的生活,過讚美的生活。
- 責備那些對所求之事、對神的慈愛與大能有許多懷疑與黑暗思想的人;這是神兒女身上容易發生的邪惡。不信有兩種:一種是掌權的不信,一種是懷疑的不信。掌權的不信存在於那些從未認識神的人身上:瑪拉基書三章14節:「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我們遵守神所吩咐的……有什麼益處呢?』」但還有一種懷疑的不信,這是聖徒身上殘留的軟弱,雖然這使他們的禱告非常不舒服,但並未使他們的禱告無效:「你這小信的人哪,為什麼疑惑呢?」(太十四31)。彼得因基督的呼召走出船外,但他的腳隨時準備下沉。大衛也曾被這種不信所驚擾,但主聽了他的禱告:詩篇三十一篇22節:「我曾急促地說:『我從你眼前被隔絕。』然而,我呼求你的時候,你仍聽我懇求的聲音。」如果信心軟弱,我們不可停止禱告,而要更迫切地禱告,好讓信心得堅固,使我們確信神的恩寵,並在這一本分上成長為確信。
應用二:勸勉,勸我們憑信心禱告。為此,請考慮有什麼鼓勵:
- 考慮耶穌基督給了我們什麼保證:約翰福音十六章23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這裡有一個肯定的語氣,「實實在在地」。無論我們對此有什麼懷疑與試探,神的話語都是經過試驗的;你認為基督說「實實在在地」時,祂說的是真話嗎?約翰福音十五章7節:「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必給你們成就。」如果基督已將你的願望降服於對神攝理的順服,並降服於祂律法的治理之下,凡你所願意的,祈求,就必給你們成就;約翰福音十四章13、14節:「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什麼,我必成就。」基督以成就祂子民的事務為樂。正如異象是雙重的,法老的夢也是雙重的,為了更大的保證與確定性;這裡基督為了更大的堅固而反覆強調祂的話,好讓我們確信祂說的是真心話。
- 在你向神的所有禱告中,考慮基督的名在天上有何等重大的意義。如果你帶著對自己不配的自覺而來,並渴望單單在祂裡面蒙接納,你就絕不會被輕視或忽略。如果你以你的名義派一個孩子或僕人去向朋友要一件東西,這請求就是你的;而拒絕孩子或僕人的人,就是拒絕你。耶穌基督已奉祂的名差遣你們,「去,奉我的名求」;因此,實際上這請求就成了基督的請求。神拒絕你奉基督之名所求的請求,就如同祂拒絕基督自己一樣。
- 考慮神是多麼愛你們:約翰福音十六章27節:「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祂的心掛念著你們為祂榮耀所求的事。這是一個巨大的鼓勵;正如約押察覺到大衛王的心向著押沙龍(撒下十四章1節及隨後經文),他便藉著提哥亞的婦人代求。同樣地,當你的願望按祂的旨意被規範,並從屬於祂的榮耀時,祂的心就掛念著這些請求。
- 考慮野獸和其他啞巴受造物的哀鳴都蒙祂垂顧,難道主不聽祂子民的禱告與懇求嗎?詩篇一百四十五篇15、16節:「萬民都舉目仰望你;你隨時給他們食物。你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願飽足。」當受造物張口尋求滋養時,神就滿足了它們。現在,如果主尊重它們,難道祂不聽祂自己的兒女嗎?路加福音十二章24節:「你想烏鴉,也不種也不收,又沒有倉又沒有庫,神尚且養活它。你們比飛鳥是何等地貴重呢!」主的愛是如此豐溢,以致所有受造物的缺乏都由祂的恩惠所供應。
- 考慮什麼樣的禱告在神面前蒙了悅納。所羅門的夢在主眼中是蒙悅納的(王上三5,對照9-13節);他在睡夢中內心的運作在神眼中是蒙悅納的。許多時候,因著悲傷與我們軟弱的盛行,我們幾乎無法將禱告化為語言;但那時……
信心能將嘆息送往天庭。言語不過是禱告的外殼;唯有那貼近心靈、出於恩典的運作,才是真正的禱告。一個啞巴乞丐,在基督的門前只需打手勢,便能求得施捨。若我們沒有因罪而舌頭打結,若屬肉體的自由沒有使我們陷入靈性的怠惰;甚至,只需一個仰望,便能蒙神悅納:詩篇五篇3節:「耶和華啊,早晨你必聽我的聲音;早晨我必向你陳明我的心意,並要警醒。」還有我們向神吐露心聲的氣息:耶利米哀歌三篇5、6節:「你聽見了我的聲音;我求你解救,你不要掩耳不聽我的呼吸。」是的,破碎的言語若帶著屬靈的情感,神必悅納;甚至那如希西家像燕子呢喃般的囀鳴,以賽亞書三十八章14節亦有記載。我們的渴望在神的耳中如雷貫耳:詩篇十篇17節:「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願,你早已聽見。」人的耳朵聽不見渴望,但在神面前,渴望有著清晰可聞的聲音。將這一切總結起來,對靈魂而言是極大的安慰:神會悅納一聲嘆息、一聲呻吟、一個仰望、一個渴望、一個夢想;這些在祂眼中,比文士那敏捷的筆更蒙悅納,比我們那些沒有靈、沒有生命、沒有情感的滔滔不絕更為寶貴。
- 思想神在相關比喻中所展現的降卑,路加福音十一章8節;祂在那裡提到一個人,因朋友的情面而不願起床給餅,但因那人情詞迫切,若不給他便不肯離去,他便起來給了他。同樣在路加福音十八章3至5節,有一個吵鬧的寡婦和一個不義的官;那官本不願為她伸冤,但為了自己的緣故,為了求個清靜,「免得她常來纏磨我」,便為她伸了冤。在這些比喻中,神降卑自己以回應我們多疑的思想,彷彿神在說:我知道你們認為我吝嗇且心腸剛硬,不願賜下恩典;我知道這些是你們隱秘的想法,但即便如此,看看情詞迫切能成就什麼。即便你們的假設是真的,你們仍當禱告,且要懇切、堅持,看看我會為你們做什麼。
應用三:若唯有憑信心禱告的人才算禱告得當,那麼讓我們省察自己。我們是否憑信心禱告?如何得知呢?答:可由三件事判斷。
- 由你禱告時靈裡的平靜與安穩。哈拿在主面前傾心吐意之後,撒母耳記上一章18節說:「婦人走去,吃飯,面上再不帶愁容了。」同樣地,當你向神訴說苦情後,若你感到心中湧現極大的安舒與安慰,這便是憑信心禱告的記號。正如風被封閉在地球深處,若無出口便會引發可怕的震動與地震;我們心中也有許多狂暴的攪擾與運作,但信徒能來到神面前,藉著在主面前陳明自己的景況,使心靈得著安息。
- 當你持續禱告,即便神似乎拒絕你時;當你在被拒絕後,反而更緊緊抓住祂;正如迦南婦人,基督越是推辭她,她便越緊緊跟隨。基督對她說(馬太福音十五章26節):「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但她回答(27節):「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當你不達目的絕不罷休時,這便是你對神有所期待的記號。
- 當你在享受所應許之物以前,就已對應許感到滿足時:詩篇五十六篇4節:「我倚靠神,我要讚美他的話。」當你能為神的話語讚美祂,儘管尚未看見成就;你已在根源處看見了祝福,這便支撐了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