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36 少年財主講道|014_可10_27_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_一

第十四章講道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馬可福音十章二十七節。

我們已經看到門徒們驚奇地回來。基督,從不缺乏對他子民在患難與驚訝中的眷顧,慈愛地看著他們,並用充滿安慰的話語,給出了對他們而言如此難解之謎的解答,耶穌看著他們,說,等等。這裡我們有:

  1. 基督的姿態,耶穌看著他們。
  2. 基督的回答,透過一個區分,說明它是如何不可能,又是如何可能的。在區分的第一部分有一個讓步,即「在人是不能」。在第二部分有一個修正,「在神卻不然」。這後一部分由一個普遍的理由所證實,「因為神凡事都能」。在這段經文中斷言了三件事:(1.)本性的無能;(2.)恩典的主權效力;(3.)其所根據的普遍真理,即神的全能。相應地,有三個要點:
  3. 僅憑人自身天然的力量是無法進入天國的。
  4. 被自身無能感所挫敗的人,應當思考神的大能。
  5. 神的這種大能是全備的,能做萬事。

教義一:僅憑人自身天然的力量是無法進入天國的。

兩件事將證明這一點:

  1. 有法律上的排除(legalis exclusio);我們都被神律法的判決所排除,因此任何單純的人都不可能進入天國。律法不知道稱義罪人的方法,只知道拯救聖潔與無辜的受造物;如果我們不是聖潔與無辜的,就有一條判決對我們生效。那段經文表達了律法的宗旨:加拉太書三章十節:「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這裡預設了一個無辜的本性,因為人必須「常」照,它並沒有說現在才開始。律法並不將人視為墮落或失敗的,也不視為已經與神決裂的,而是視為處於良好與健全的狀態;因此,既然因墮落我們成為罪人,我們在天性上也處於咒詛之下:以弗所書二章三節:「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容易受到神公義憤怒的打擊。好吧,現在,在人這是不能的。神安置了一個帶有火焰之劍的基路伯,守住了通往樂園的通道。天堂的門現在對我們關閉了。沒有任何單純的人能平息憤怒的神,或從那阻止他進入天堂的咒詛中救贖他的靈魂。我們軟弱且無力:羅馬書五章六節:「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這裡的軟弱或無力與不配帶有同樣的含義。我們因第一個約的咒詛而無法履行工作或責任,當我們完全是罪惡且不配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了,因此就其法律上的排除而言,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假設我們將來能完美地順服,但償還新的債務並不能抵銷舊的帳目。我們是無力的,因為我們無法贖回過去的過犯,因此律法因我們肉體的軟弱而變得不可能:羅馬書八章三節:「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2. 有福音的困難(evangelica difficultas);福音帶來了單純的人無法克服的困難。雖然福音給予了進入天堂的希望,或扭轉了律法嚴格的條件,但其條件是我們必須仰賴恩典才能獲得。基督,那要求福音條件的,也必須將它們賜給我們:使徒行傳五章三十一節:「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他不僅是君王與立法者,也是救主,或恩典的作者與源頭。他不僅給予特權——赦免;他也給予條件——悔改。如果你認為基督只是給予特權,要求條件,僅此而已,那你就是將基督法律化了,正如撒馬利亞人有一個沒有約櫃與施恩座的聖殿;所以,談論一個沒有恩典的律法,或者如果你將福音的律法與福音的恩典分開,這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在福音的條件下,對人而言是如此不可能呢?法律上的不可能,所有人都會承認,但這種福音的困難從何而來?它源於三件事:有敗壞的本性(vitiosa contrarietas),有許多外在的網羅(externa impedimenta),以及有大量的敵對與反對(inimica oppositio);因此,在人這是不能的。

[1.] 有敗壞的本性,傾向於惡而厭惡善:創世記六章五節:「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人有這樣一顆心,如果任其發展,將總是會鑄造出邪惡的思想、邪惡的慾望以及肉體與無序的衝動。正如人的心傾向於惡,它也厭惡善,且厭惡到無法履行神所要求他的任何重大責任。從對責任的厭惡與無能來看待這種厭惡與無能;他無法認識、相信或順服。他無法認識: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他無法相信:約翰福音六章四十四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經文沒有說他「不」來,而是說他「不能」。他無法順服:羅馬書八章七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從我們的思想、言語與行為來看待這種無能。他無法思想一個善念:哥林多後書三章五節:「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他無法說一句好話: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四節:「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他無法做任何好事:約翰福音十五章五節:「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他沒有說「不能做什麼大事」(nihil magnum),你不能在某個顯著的試探中光榮地證明自己,或在某個著名的責任中表現出色;而是說「什麼都不能」(nihil),沒有我,你們什麼都不能做。那麼,當我們沒有恩典就無法認識、相信、順服、思想、說話或做任何事時,人憑自己履行福音的條件當然是不可能的;他完全無能,無法自救。

[2.] 此外還有外在的阻礙(externa impedimenta)。人本性軟弱且敗壞,而這種敗壞又因世俗事物而得到滋養與強化,因此人的外在處境往往成為他的網羅:約翰一書二章16節:「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情慾或失調的食慾總能找到相應的「飲食」。世上有許多感官對象,對於我們如此構造的靈魂而言,往往成為狡猾且危險的試探與網羅。我們若想尋求情慾,世界便會提供相應的對象。對於肉體的情慾,有各種享樂與肉體的歡愉來圍困我們的靈魂,誘惑我們遠離基督徒信仰的嚴謹與莊重;對於眼目的情慾,有財富與各樣的利益;對於今生的驕傲,則有尊榮、優越感、大眾的喝采,以及各類晉升,或任何人們天生引以為傲的事物。因此,一個可憐的受造物活在如此眾多的網羅與試探中,正如伯納德(Bernard)所感嘆的:「哀哉!此處有網羅與試探,而我們內在又有一個感官性的本性,被周遭的一切強烈地牽引。」誠然,財富、享樂與榮譽在神最初的設立或旨意中並非網羅,但因著我們敗壞的情感,它們便成了網羅。正如耶柔米(Jerome)所言,神命定這些事物作為我們必死處境中的安慰與幫助(miserimce necessitatis solatia),但由於我們對它們懷有強烈的愛慕,它們反而成了網羅:彼得後書一章4節提到「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這正是源於未經治死的敗壞與對這些事物的貪戀。因此,這便增加了救恩的難度;這些我們本性極其傾向、且時刻環繞在側的感官對象,迷惑並轉移了我們的心,使我們遠離神與屬天的事物,以致我們不是在享用它們時犯罪,就是為了得到它們而犯罪。在運用這些事物,或為了獲取與保有它們的過程中,我們多次得罪神,違背了祂賜給我們的法則。因此,除了我們對一切屬靈事物天然的無能之外,靈魂更因惡習或對這些感官對象的特殊傾向而進一步墮落與敗壞。這對我們本性的處境而言,是一種額外的阻礙,正如一根彎曲的木棍,隨著生長會變得更難以矯直。對於任何單純的人類而言,領受聖靈的事物已是不可能的,更何況是一個與這些感官事物結盟的人;基督在此將這種不可能歸咎於屬肉體的富人,因為他有太多的世俗事物來轉移他對神與真正幸福的追求。不可能的程度各有不同;正如有些人受到的攔阻較少,有些人則較多,因此救恩對他們而言,或多或少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需要神更多或更少的特別恩典。讓我們思考對這些感官對象的任何傾向。無論是財富(他稱之為眼目的情慾,或對財富的傾向,因為心是被眼目所傷的),這都增加了救恩的難度。一旦人們將此設定為目標,並以在世上發財、顯赫為己任,提摩太前書六章9節說:「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裡。」又或是對榮譽的傾向,無論是追求名氣、大眾的尊崇,還是野心,或是不正當地渴望世上官長與權貴的提拔,約翰福音五章44節說:「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這使得無能感更為加劇。或者如果是對享樂的傾向,提摩太後書三章4節說:「愛享樂過於愛神。」但主在此主要將難度歸咎於財富。為何?因為這是一種複雜的試探,是享樂的燃料,也是我們在世上獲取榮譽與顯赫的手段;因此,一個處於敗壞狀態的富人要進入神的國,難度便更大了。

[3.] 若我們想要前往天堂,還有敵對的勢力(inimica oppositio)在阻撓。魔鬼:彼得前書五章8節:「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還有惡人:約翰福音十五章19節:「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以及提摩太後書三章12節:「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但因為主要的敵對來自撒但,所以我將堅持以以弗所書六章12節為據:「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有一群比肉體與人類權勢更可怕、更危險的勢力在反對我們。誠然,我們有肉身的敵人,當主放手讓他們攻擊我們時,他們確實是救恩道路上的巨大攔阻與挫折。但這些不過是撒但的輔助部隊,由他煽動並驅使;我們爭戰與摔跤的主要對象是魔鬼與墮落的天使,這些敵人擁有巨大的權勢、力量,並對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權勢有著深遠的影響力;他們對世上無知、屬肉體與盲目的人群有著強大的控制力,而我們正是與這些勢力爭戰,為的是關乎神的榮耀與我們靈魂永恆福祉的事。然而,這種可怕的敵對,對於一個僅靠自身力量站立的可憐受造物來說,是何等容易被擊垮!唉!將受造物與受造物相比,撒但在位格層級上遠勝於我們,因此我們根本不是魔鬼的對手。我們的仇敵具有屬靈、非物質的本質,因此無論在性質上還是進攻方式上都是隱形的,往往在我們察覺之前就給予我們致命一擊,而我們在單純的心思中就陷入了網羅。再者,他的攻擊是如此不懈,行動是如此不知疲倦:彼得前書五章8節:「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若沒有一位比他更偉大者站在我們身邊、為我們爭戰,最優秀的基督徒也會被突襲。他不是在削弱我們的安慰,就是在引誘我們犯罪,或是讓我們對神的道路感到厭倦。如果他不能藉由某種嚴重的罪來敗壞我們、引誘我們羞辱神,他便不斷地攪擾我們,使我們的天路歷程變得痛苦不堪。魔鬼從未停止執行他的計謀,他觀察我們所有的行動、心靈的所有姿態;無論我們是在歡笑還是在憤怒,是在喜樂還是在哀傷。他看見樹木傾斜的方向,便施加力量將我們推倒。他擁有巨大的權力,能發動可怕的敵對,對屬肉體的世界有著巨大的權威與影響力,在運用我們的罪惡來達成目的上,更是狡詐且熟練。毫無疑問,除非我們在主裡,倚靠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否則根本無法站立(參以弗所書六章10-12節)。

然而,既然神已藉由新約提供了盼望,為何祂仍將這事留給人,使之成為不可能?

(1.) 為了使我們身上一切良善的榮耀都歸於祂的恩典:以弗所書一章6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這是神在新約中的目的,使我們永遠讚美並高度尊崇祂榮耀的恩典。因此,不僅是恩典開啟了門,移除了那反對我們的火焰之劍,除去了神的咒詛,在救恩的整個過程中,一切都必須歸功於恩典:「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馬書九章16節)。「定意」與「奔跑」這兩個詞值得深思。那將我們帶入此狀態的主,也保守我們在此狀態中。

(2.) 為了使受造物保持對祂持續的依賴,並使祂能經常聽到我們的呼求。只要一個人自給自足,他就永遠不會來到神面前:耶利米書二章31節:「我們已經作主,再不歸向你了。」如果一個人能主宰自己的心靈,並能自給自足,神就永遠不會聽到他的聲音。浪子在手中握有家產時離開了父親,直到耗盡一切、開始匱乏時,才想到要回頭(路加福音十五章14節)。我們對神也應當如此。如果我們在任何事上都能自給自足,禱告與一切與天上的交易都將停止;因此,在人這是不能的。

應用一:務要謹慎,不可錯誤地使用這種「不可能」的教義,即不可因此灰心喪志,以為毫無希望而放棄一切。神留下這種不可能,是為了讓我們對自己的力量絕望,而非對祂的幫助絕望。我們不應灰心,因為祂在我們裡面作成祂所要求我們的事。

  1. 神能克服這一切困難。那創造心靈的主,在心靈之上,能將其塑造歸向自己。福音性的困難在於三件事:我們本性的敗壞、外在的阻礙,以及撒但的敵對。然而,聖經將神描繪為能為我們成就一切。祂能改變我們的心、聖化我們的處境,並幫助我們戰勝試探。

[1.] 祂能藉由重生改變我們的心。唉!我們無法改變自己的本性,也無法轉向神,因此當我們注視神聖潔的道路與自身情慾的強大時,我們容易感到沮喪。但神有能力改變我們的心,除去其抗拒;祂不是像我們強行將石頭向上拋那樣施加暴力,而是將恩典的習慣印刻在我們心中,使我們甘心樂意地行在神的道路上,如此一來,我們的任務便變得容易了:提多書三章4-5節:「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救了我們」;約翰福音六章44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雅歌一章4節:「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祂將大能施加於心靈,改變我們靈魂的傾向,我們便歸向祂。

[2.] 神能聖化我們的處境,使其不再成為網羅。基督徒們,無論你們如何看待,要在眾多試探中保持自己不沾染世俗,並維持一種平衡、聖潔、屬天的內心狀態,正如使徒在哥林多前書七章29-31節所提到的——「從今以後,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這並不容易。這是我們的本分;但我們該如何獲得這種超脫的心呢?在人這是不能的,但在神凡事都能。祂能賜給富人足夠的恩典,使他輕看世界,將財寶積攢在天上,並因宗教的理由為基督撇下一切。神教導保羅這種聖潔的超脫:腓立比書四章12節:「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如果你們願意等候祂,祂也能教導你們。我們天然的靈確實將我們帶往完全相反的方向:雅各書四章5-6節:「所賜給我們的靈,是戀慕至於嫉妒;但他賜更多的恩典。」我們天然的靈總是追求屬世的事物;它嫉妒他人的顯赫,為自己謀算;但當情慾狂暴時,祂能勒住它們;主有能力在我們所處的各樣誘餌與網羅中,賜給我們聖潔的超脫與節制。

[3.] 戰勝試探。是神奪回了獵物,起初藉著大能的手將我們從撒但的權勢下救出:路加福音十一章21-22節:「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分了他的贓。」神能捆綁撒但,趕逐他,並將你們從魔鬼的網羅中救回,使你們不再隨從他的意思被擄去(提摩太後書二章26節)。當我們一旦進入恩典的狀態,祂就能在人與魔鬼的敵對中保守你們。世界以巨大的力量與權勢攻擊神的兒女,撒但也在其中策劃;但使徒說:「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翰一書四章4節)。神在謀略上更大,在力量上更大,在祂為子民的好處所作的護理與看顧上更大。除非這神聖的能力介入,否則這一切絕無可能。

[4.] 我們沒有理由懷疑祂的旨意,因為祂已應許要除去石心: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節:「我也要賜給你們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在我們基督徒的呼召範圍內,沒有什麼是我們在約中沒有得到應許的。命令與應許是並行的;因此,應許必將實現,我們沒有理由絕望,而應在運用恩典媒介的同時,謙卑地等候神,直到這些應許成就。

  1. 那麼,我們該如何應用這一點呢?當你意識到自己的無能時,要來到神面前尋求這能力,並將藉此能力所作成的一切救恩之榮耀,完全歸給神。

[1.] 當你意識到自己的無能時,要來到神面前尋求這能力。對於那些不覺得自己軟弱、甚至不願嘗試自己是否有能力的人,談論能力是徒勞的:哥林多後書十二章10節:「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當受造物無助且無計可施時,神會憐憫他們;因此,當你在救恩的事上掙扎摔跤,卻感到進展不順,發現自己的軟弱時,你就可以來到神面前尋求祂的能力。哀嘆你的無能,並像約沙法那樣說:「神啊,我們無力抵擋這來攻擊我們的大軍,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你。」(歷代志下二十章12節);或者更像以法蓮那樣說:「你責罰我,我便受了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8節)。神的責罰喚醒了他對本分的意識,而思考本分使他感受到自己的無能,感受到無能使他向神哀求,等候祂的能力。噢!當實踐經驗使我們確信自己的軟弱與匱乏,而我們的軟弱與匱乏引導我們歸向應許,應許引導我們歸向基督(在祂裡面應許都是「是的」與「阿們」),基督又引導我們歸向作為恩典源頭的神,最後我們安息在神的大能中,這才是美好的。因此,既然在人這是不能的,就來到神面前說:「主啊,我承認這債,我承認我的無能,但你禁止我絕望,因此我來到你面前;求你賜下你所命令的,並命令你所願意的。」

[2.] 如果在人這是不能的,那麼讓神獨享在你身上所作成的一切救恩之榮耀。請注意這一點,因為其中有詭詐。神不僅要得著部分的榮耀,而是要得著全部的榮耀,因為在新約中,除了在主裡,沒有人可以誇口。所有人都會承認並認為談論恩典的幫助是一種宗教禮儀,但他們並沒有給予它應有的讚美。法利賽人能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路加福音十八章11節)。例如,如果一個人說:「這確實完全來自神」,但僅僅是在伯拉糾主義(Pelagian)的意義上,即神作為「自然之主」(author naturae),在起初創造我們時賦予我們理性的靈魂,並給予我們理解力與意志,使我們能自由選擇良善;這裡雖然承認了神的能力,但距離太遠了。即使是外邦人,儘管他們在掠奪神的榮耀上是褻瀆的,也會承認恩典。他們認為「我們活著」(Quod vivamus)以及我們擁有理性的本性,是神明的恩賜;但「我們活得好」(quod bene vivamus),則是我們自己的功勞。這混淆了自然與恩典;我們將蠟獻給神,卻把蜂蜜留給自己。再者,我們不僅應承認神在外部啟示恩典中的作為(啟示了對象,神賜給我們卓越的宗教,這是祂的恩典),更應承認祂在作用於我們官能上的作為。這裡神被承認了,但程度太低,因為我們不僅需要陽光,還需要眼睛:以弗所書一章18節:「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或者如果我們更進一步,承認內在恩典是必要的,但不是絕對必要的,只是為了「促進」(facilitation),使工作更容易完成(因為如果單靠人自己,工作會非常困難);這裡神的能力被承認了,但還不夠;恩典是絕對必要的,不是像旅途中的馬匹,而是像雙腿與雙腳。再者,如果我們承認神激發與推動我們是絕對必要的,但卻將主要的功勞歸給我們自己的意志,這讚美也不夠高;是神傾斜了我們的心,是神賜給我們意志,一切的開始與結束都來自祂;在人這是不能的,因此神必須得著所有的榮耀。

教義二:那些對自己的罪性無能與屬肉體之失調有深刻體會的人,應當認真思考並藉著神恩典的主權大能來激勵自己。

關於神一般意義上的大能,我稍後會談。現在我將談論它如何在恩典中運作,將我們帶入恩典的狀態,並保守我們在其中。

  1. 聖經談到了這種將我們帶入恩典狀態的大能:以弗所書一章19節:「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請注意,在使罪人歸正、從罪轉向聖潔的過程中,顯現了一種強大而榮耀的能力,甚至大於神創造世界的能力。當神創造世界時,既無物相助,也無物阻礙;但人的本性內在如此悖逆,外在的敵對如此強烈,撒又是如此巨大的仇敵,以致唯有神大能的恩典才能在他們裡面開始這種救贖的工作:彼得後書一章3節:「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有一種神聖的能力賜給我們生命,即內在的恩典之靈,也有一種神聖的能力幫助我們在外在行出敬虔的道路。正如羅馬書十一章23節:「神能夠把他們重新接上。」猶太人是所有民族中最頑固、最抗拒神的人;他們本性中沒有良善的傾向;他們不討神喜悅,且與眾人為敵;猶太人能歸正嗎?能;因為「神能夠把他們重新接上」,並將他們帶入恩典的狀態。
  2. 這種恩典的大能也顯現在保守我們處於恩典狀態中,並在人與魔鬼的敵對中持續這項工作,直到恩典在榮耀中加冕。唉!如果神起初為我們做了再多,但如果祂不保守我們,我們就會成為獵物,在港口門口船毀人亡;因此,從始至終,神的大能都顯現出來:

[1.] 在捍衛靈魂中已開始的恩典習慣上。當使徒告訴我們,神藉著祂豐盛的憐憫,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彼得前書一章3節),隨即在第5節說:「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首先我們被重生,然後被保守,天堂為我們存留,我們也為天堂存留;首先恩典的大能是使人活過來的能力,然後是保守的能力,捍衛神在我們裡面開始的工作。

[2.] 神在我們裡面激發並使我們的恩典活潑起來:腓立比書二章13節:「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祂激發並吹入聖潔的感動:「北風啊,興起!南風啊,吹在我的園內,使其中的香氣發出來。」(雅歌四章16節)。然後加強這些恩典,在所有的攻擊與試探中捍衛它們,並使我們成長:歌羅西書一章11節:「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以弗所書三章16節:「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祂就這樣持續作工,直到恩典臻於完美並完全得榮耀。因此,主在捍衛、激發並增加祂在我們裡面所作成的恩典上,彰顯了祂的大能。我們已經看到,恩典中確實有一種能力在運作。

現在,那些對自己的無能與屬肉體之失調有深刻體會的人,應當基於以下理由思考這一點:

(1.) 因為這是靈魂巨大的安慰與支柱。噢!這種大能的運作能為我們成就何等大事!它超越了所有相反的力量,無論是來自罪、世界還是魔鬼,因此回應了我們的疑惑與恐懼。但你會問,神的大能如何成為靈魂的安慰?我們很容易承認神有能力,但我們如何知道祂會為我們施展這大能呢?我回答:(1.) 在良心的痛苦中;困擾我們的不僅是對地獄的恐懼,還有我們根深蒂固的失調。誠然,對地獄的恐懼喚醒了我們,但當我們看到自己根深蒂固、屬肉體的失調時,這才真正困擾我們。一個在這種預備性工作中走得較遠的可憐靈魂會呼喊:「我這盲目的心怎能被照亮,這虛妄的心思怎能變得嚴肅,這剛硬的心怎能被軟化,這些迷人的情慾怎能被棄絕,這是不可能的。」正是因為難以割捨罪惡,才困擾了良心;因此,將神描繪為「有能力的」是一種安慰。同樣,在攻擊與試探中,當我們被危險地圍困,擔心自己無法堅持到底時,要思想神的大能: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猶大書24節:「那能保守你們不失腳……」。我們最大的困擾在於缺乏能力。(2.) 再者,這必然是靈魂的安慰,因為如果我們確信祂的大能,這也給了我們祂願意施展能力的希望;因此我們可以來到神面前,像那個痲瘋病人一樣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馬太福音八章2節)。看哪,乞丐如果看見一個普通人經過,不會對他大聲喧嘩與強求,但如果他們看見一個衣著華麗、隨從眾多的人,他們會追隨他,懇切地請求救濟,並說:「先生,你有能力幫助我們」;因此,思考神是如此有能力,且能輕易幫助我們、為我們成就此事,這確實激勵了我們。不僅如此,(3.) 神的大能是藉著應許而承諾的,因此在許多情況下,我們可以推論祂有能力保守我們,因此祂必會保守:羅馬書十四章4節:「因為主能使他站住」;羅馬書十一章23節:「因為神能夠把他們重新接上。」聖殿的兩根柱子被稱為「雅斤」與「波阿斯」,意為「能力」與「穩定」;祂有能力,因此祂必堅立,因為祂有足夠的能力來實現祂的話語。

(2.) 困難之所以被留下,正是為了這個目的:驅使我們來到恩典的寶座前,使我們能啟動神的大能,讓人在無能為力之處,神便開始作工;當受造物耗盡了所有的配額,創造主便顯出祂的力量。看哪,正如在外在處境中,神應許當祂看見他們的力量耗盡時,祂必拯救祂的子民(申命記三十二章36節),同樣在內在處境中,「疲乏的,他賜能力;軟弱的,他加力量。」(以賽亞書四十章29節)。

應用一:讓這點在我們通往天堂的道路上所遇到的所有困難中支持我們。當我們束手無策時,神絕不會束手無策:撒迦利亞書八章6節:「到那日,這事在餘剩的民眼中看為希奇,在我的眼中也看為希奇嗎?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神的大能不可用我們的思想與尺度來衡量。事情在我們眼中可能顯得奇特,但神能輕易成就。那在春天能從大地中帶出如此美麗花朵的神(儘管大地在冬天看起來是如此恐怖與淒涼),在我們的靈魂中又有什麼不能作的呢?這對一個快要昏厥的靈魂是巨大的支持;在神看來,我們認為不可能的事,祂作起來卻很容易。陌生人無法馴服一隻兇猛的獒犬,但屋子的主人只需一句話就能做到。牧羊人能將狗從羊群中喚開;同樣,當主發現撒但最狂暴時,祂能輕易斥責牠,並能制服與平息最強烈的情慾。

  1. 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的軟弱時,讓我們觀察神為受造物所設立的法則。神要求我們仰望祂,並在運用恩典媒介中等候祂。我們必須來到恩典的寶座前,因此我們的主在教導我們禱告時說:「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如果我們想要祂的能力被施展,我們必須來到神面前;神要求我們信靠祂,並安息在祂的能力上:馬太福音十五章28節:「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願的,給你成全了吧。」約翰福音十一章40節:「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也就是祂的大能。如果在絕望的困境中,我們想要神的大能被施展,就必須尋求神並安息在祂身上;而且你必須遠離一切罪惡。參孫只要遵守他作為拿細耳人的律法,就能從神那裡得到力量。當我們糾纏於罪中,故意犯罪並背離神時,我們就免除了神對我們的看顧。
  2. 觀察你對祂恩典大能有何經驗;你是否發現它在你裡面作工?單純的閱讀與聽道,不如經驗更能證明這一真理——即有一種能力以恩典的方式被施展出來。唉!否則我們只會像陌生人一樣,帶著冷冰冰的概念談論它;因此,你能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四章13節)嗎?你是否在主裡,倚靠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以弗所書六章10節)?你是否學會了這種藉著神的大能來征服你的失調與試探的神聖藝術?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