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36 少年財主講道|015_可10_27_神是全能的_二

第十五章 在神凡事都能。馬可福音十章27節。

教義三:我來到這一切所根據的普遍真理,即神是全能的,祂能做一切事。我將對此進行證明、解釋與應用。

首先,我將藉由聖經與理性來證明。

  1. 藉由聖經,因為這是信仰的條款,與此相關的經文可以這樣排列:你會發現這個問題被提出,創世記十八章14節:「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而耶利米書三十二章17節回答了這個問題:「在你沒有難成的事。」肯定的回答就在本文中;馬太福音十九章26節:「在神凡事都能」;而否定句(這使它更加堅定)則在路加福音一章37節:「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普遍的真理在本文中:「在神凡事都能」;而具體的則在約伯記四十二章2節:「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因此,神的能力不僅被籠統地提出,而且被具體地分述。毫無疑問,神是全能的。
  2. 我將藉由理性來證明。

[1.] 世界的創造證明了這一點。使徒告訴我們,羅馬書……

羅馬書一章20節:「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如果你想知道神是什麼,就看看祂所造的萬物。凡經祂手所造的受造物,其上都有一些印記與戳記,足以顯明神、祂的神性與祂的大能;這是創造中最顯而易見的事。神的智慧與良善在創造中固然可見,但祂的大能卻更為超然;而我們對神最自然的認知,便是「全能的神」。神創造了所有可見之物,以及更多不可見之物。那創造萬有的,是全能的,凡可能成就的事,祂都能做。受造物只能在各自的種類中做可能之事。人是一種受造物,天使是另一種;兩者的本質都有限度。人能做屬於人的事,天使能做屬於天使的事;但神創造了萬物,因此祂能做萬事。簡言之,那「鋪張穹蒼如幔子」(賽四十22)的,那「以大海為嬰兒初生之物,以雲彩為其衣裳,以幽暗為其襁褓」(伯三十八8-9)的,那「將大地懸在虛空」(伯二十六7)的,有什麼是祂不能做的呢?大地這龐大沉重的軀體,竟無任何支撐,僅懸於流動的空氣中,而那空氣連一根針或一根羽毛都承載不住。大地就像一顆球懸在諸天之中;支撐這巨大質量的柱子與支架在哪裡?它除了神的大能之外,別無所依。

至於創造的方式,祂是如何造萬物的呢?藉著祂的話語。這位偉大的建造者不需要任何工具與器械:希伯來書十一章10節提到「神是經營建造的」;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還有什麼比一句話更輕省的呢?有人問,神創造世界所用的工具與引擎到哪裡去了?圖利(Tully)曾引述一位哲學家對創造論的辯駁:「神是用什麼鏟子挖掘海洋?用什麼泥刀砌築穹蒼?用什麼準繩與鉛垂線來奠定大地的根基?」除了祂的話語,再無他物能將萬有從「無」的子宮中帶出來。這就是全能、榮耀的神,祂能成就萬事。再者,從終極的角度(ex parte termini)來看,祂使萬有從無中生有,這是哲學家連想都無法想像如何做到的。從「存在」到「不存在」之間,跨度與鴻溝是何等巨大!那從虛無中帶出整個世界的神,對祂而言,斷沒有什麼是太難的。人若沒有材料與準備,便無法工作,但神在毫無憑藉時也能動工。只要受造物尚存,只要天地尚立——這正是神大能的紀念碑——我們就不必懷疑祂的豐足;因此,在困難與危險的處境中,聖經將我們引向神,視祂為創造主:彼得前書四章19節:「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為何要交託給創造主?當時他們將生命懸於一線;他們一無所有,沒有任何可見的利益能保護他們。那麼,就當歡然行善,將自己交託給那能使萬有從無中生有的主;你的靈魂,也就是你的生命;將你的生命交在創造主手中。這句話中或許帶有愛的成分:那創造你的,必會看顧你;同時也隱含了大能的成分;他們當時只能過一天算一天,而神吩咐他們要信靠這位創造主。詩篇一百二十四篇8節亦云:「我們得幫助,是在乎倚靠造天地之耶和華的名。」當你看到天地時,就不要懷疑神。祂並未失去或耗盡祂的能力。那創造天地的主,如今依然如起初一般,隨時準備且有能力動工。雖然陶匠(這是巴西流的譬喻)製作了一千個器皿,他的技藝並不會因製作而減少,反而更為精進;所以,無論神做什麼,祂都不會因給予而耗損;祂的能力始終如一,祂的話語也如往昔般大有能力:「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且是在毫無憑藉的情況下成就的。神的旨意與話語,能成就何等偉大的事!祂能在沒有任何可見媒介的情況下成就大事;世上發生的事,無人能說清是如何或藉何而成的。因此,使徒告訴我們,祂至今仍按著祂在創造時所運行的強大能力行事:哥林多前書一章28節:「神也揀選了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神將永遠勝過人類的不可思議,祂不讓任何血氣的因手段微小而絕望,也不因手段宏大而自誇;因為祂藉著祂的大能成就萬事:羅馬書四章17節再次提到祂的創造大能:「使無變為有。」正如神創造世界時,祂從黑暗中呼出光;同樣地,當祂發現無物可憑藉時,祂也使無變為有,正如祂對亞伯拉罕應許的成就。祂照著祂的創造大能,在祂子民心中動工:哥林多後書四章6節:「那吩咐光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因此,若能正確審視自然,這對恩典大有助益;當我們思想創造之工,並將心思專注於此,這更有助於我們在領悟中擴展對神大能的認識。

[2.] 正如創造之工,護理之工也彰顯了這大能。無論是神的外部護理還是內部護理。

(1.) 祂的外部護理,保存萬物於其適當的位置,並用於其適當的用途:希伯來書一章3節:「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世上萬物皆由神的手托住;它們的存在與其說是靠自身的本性,不如說是靠神的主動維繫:祂托住萬有。這就像一個沉重的物體被人的手托住,若手一鬆,它便會墜地;同樣地,若非神托住,受造物也會墜入虛無。那麼,那能托住萬有的手,是何等全能的掌握!祂以慈愛的開手,餵養了多少口:詩篇一百四十五篇15-16節:「萬民都舉目仰望你,你隨時給他們食物。你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願飽足。」那維持並引導眾多受造物、保存自然界的盟約、為海洋設界、頒布法令使波浪順服而不得越過的,是何等強大!耶利米書五章22節:「我以永遠的定例,用沙為海的界限,水雖狂風大浪,卻不得過;雖咆哮,卻不得過去。」那將風握在手中的,豈不是大有能力與強壯嗎?因此,若神稍微鬆手,世界將立刻陷入混亂與虛無。因此,祂對萬物的維持與保存,證明了祂是全能的神。

(2.) 祂的內部護理。神的護理主要體現在祂對作為自由行動者的人類心靈的權能上。祂對他們擁有如此的權柄,以至於他們無法主宰自己的情感與性情,反而常常做出與原意相反的舉動:箴言二十一章1節:「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看哪,正如人開鑿溝渠引水向此或向彼,神也照樣轉動世上所有人的心,甚至是君王與諸侯的心:箴言十六章7節:「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這真是奇事,神竟能給人的心靈套上韁繩,使他們與曾經憎恨的人和好;他們的心往往會轉向他們先前所抵擋的事。以掃就是一例;他曾誓言要殺雅各,並帶著毀滅的目的去見他,但當神使他們相遇時,以掃卻擁抱了雅各:創世記三十三章4節:「以掃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埃及人帶著珠寶送走了以色列人。巴蘭本來要咒詛,結果卻祝福了以色列。這種對人心靈的駕馭、轉向與改變,是神全能的顯著發現。看哪,駕馭一匹烈馬比滾動一塊石頭需要更大的力量,同樣地,主在統治那些具有反抗本能的受造物時,更彰顯了祂的大能。天使、人類與魔鬼,若非神所允許,若非神給予許可,便什麼也不能做。魔鬼甚至必須請求基督允許進入豬群(太八31);因此,當那些被咒詛的靈魂都受到神不可抗拒的護理所約束,只能做神所允許的事時,基督的羊群在祂護理的權能下,是何等安全!正如特土良所言,如果連豬的鬃毛都被數過,聖徒的頭髮就更是如此了。神擁有如此強大的權能,以至於沒有一個受造物能在未經祂許可的情況下受到攪擾,即便是那些最與祂為敵的靈體也是如此;因此,祂對人心與情感的權能,顯明了祂是一位偉大而全能的神。

[3.] 神是全能的,這也顯明於受造物所擁有的力量中,這是神大能的果效與投影。受造物中所有的力量皆來自於神,而祂給予時並不會耗損,不像我們那樣。那句話很適合此處:神從摩西身上的靈分賜給長老們,但摩西並未因他們的分享而減少。我們無法在不減損自己的情況下與人分享,但神卻保持著無限的豐滿;因此,如果祂賦予受造物力量,祂自己必擁有更大的力量。受造物中確實有巨大的力量:約伯記四十一章8節,約伯提到巨大的鯨魚,其骨如銅鐵般堅硬;大衛提到天使大有能力(詩一百零三20),以至於其中一位在西拿基立的軍營中,一夜之間擊殺了十八萬五千人。如果受造物中有如此的力量,那麼從祂那裡領受力量的神,又該是何等樣呢?因為果效中不可能有未曾存在於原因中的東西。

其次,讓我藉由三個區分來解釋神的大能:

  1. 神的能力有兩種:絕對的或實際的。(1.) 祂的絕對能力,是指祂能做那些祂永遠不會去做的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53節提到:「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馬太福音三章9節:「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祂能做的遠超過祂已經做或將要做的事。祂不僅能做人與天使所能構想的事,更能做祂自己所構想的事。(2.) 祂的實際能力,是指祂隨己意行事:詩篇一百一十五篇3節:「然而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詩篇一百三十五篇6節:「凡耶和華所喜悅的,都在天上,地下,海中,和一切深淵,都行了。」除了神所願意的,斷無事會發生;而神所願意的,必會成就;這在一切變故中是極大的支撐。
  2. 神的能力有平常的與非常的。(1.) 平常的能力,是指按照第二因(second causes)的運作與自然律,即祂保存受造物,並按照祂所建立的秩序藉著它們行事:詩篇一百一十九篇91節:「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因為萬物都是你的僕役。」所有的受造物,太陽、月亮與星辰,都遵循神為它們設定的軌道,神保存萬物的存在,並守住晝夜的約,正如先知所言。(2.) 神的非常能力,是指祂能暫停整個自然界的運作,正如祂在重大場合中所做的那樣;例如約書亞記十章12-13節,太陽停在亞雅崙谷;或列王紀下二十章11節,太陽在亞哈斯的日晷上倒退了十度;出埃及記十四章21-22節,祂禁止紅海流動;列王紀下六章6節,祂使沉重的鐵器浮在水面上;但以理書三章27節,祂使火在三位青年身上失去焚燒的效力;但以理書六章22節,祂封住飢餓獅子的口;列王紀上十七章6節,祂使本是掠食者的烏鴉成為以利亞的供養者。
  3. 區分:有「自然界的不可行之事」(impossibilia naturae)與「本性上的不可行之事」(impossibilia natura)。神能做自然界所不能做的事,但不能做本性上不可能的事;祂會做超越自然與自然之外的事,但絕不做違背自然的事。本性上不可能的事,是指那些涉及行動者或對象的事。(1.) 就行動者而言,是指與祂自身本質上的完美相抵觸的事。因此,神不能說謊:提多書一章2節:「這無謊言的神」;希伯來書六章18節:「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得著強有力的安慰。」神不能背乎自己:提摩太後書二章13節:「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因為這些事意味著軟弱,而非能力。神不能死,神不能睡。一個智者不能裝瘋賣傻,或一個勇士不能當懦夫,這並非他們的恥辱。神能做萬事,前提是祂依然是神;那些與祂本性完美相抵觸的事,祂不能做。(2.) 就對象而言,是指那些包含矛盾的事;例如:一件事既存在又不存在;使一個受造物同時既是有限又是無限、既是依賴又是獨立;既受限於一處又同時無處不在;使太陽同時既照耀又不照耀;這些都違背了事物本身的本性。這些區分在許多宗教爭議中都有其用途。

應用:勸勉。要催促你們相信神是全能的,並善用這一點。

  1. 相信它。我們需要催促人相信嗎?這是一門自然神學,是一個真理,不僅在聖經這本書中向我們顯明,在自然這本書中亦然。那能發現神性的光,也會發現祂是全能的;因此,我們需要大費周章去說服人相信嗎?是的,確實需要;因為在困難的情況下,這正是我們所質疑的大事;我們對神能力的懷疑,遠甚於對祂旨意的懷疑。我們對祂旨意看似的懷疑,不過是掩蓋我們羞恥且無神論式地懷疑祂能力的藉口;那在我們內心深處隱秘運作、削弱我們對神的信心、阻礙我們信心的喜樂的,正是對祂能力的懷疑。神確實比我們自己更了解我們;聖經自始至終都顯示,我們的懷疑皆圍繞著神的能力。當神應許撒拉將要懷孕生子時,她不信這應許:創世記十八章13-14節:「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什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這就是她的懷疑與難處。同樣,神人摩西,主曾與他面對面說話,告訴他要餵養百姓,給他們肉吃,但他懷疑神的能力;民數記十一章21-23節:「摩西說:這與我同住的百姓,步行的男人有六十萬,你還說:我要把肉給他們,使他們可以吃一個月。難道給他們宰了羊群牛群,或是把海中所有的魚都聚了來,就夠他們吃嗎?耶和華對摩西說: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了嗎?」所以,當先知預言撒馬利亞在極度匱乏中將有豐足時,那軍長說:列王紀下七章2節:「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能有這事呢!」這就是他的懷疑。同樣,童女馬利亞,當天使帶著神子道成肉身的偉大奧秘信息來到,說她將要懷孕生子時,路加福音一章34節:「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不信的心在曠野中總是這樣說話;正如以色列人:詩篇七十八篇19-20節:「他們竟妄論神說:神在曠野豈能擺設筵席嗎?他曾擊打磐石,使水湧出,成了江河;他還能賜糧食嗎?還能為他的百姓預備肉嗎?」聖經確實比我們自己更了解我們內心特殊的語言。如今,不信仍被表現為對神能力的懷疑。此外,懷疑只在困難時期困擾我們,當我們期待的恩典難以獲得時。如果我們是因為自己的不配而懷疑神的旨意,為什麼在其他事情容易時,我們不懷疑呢?但這些懷疑只在我們期待神按應許成就的事顯得困難時,才會突襲我們。我們之所以如此容易懷疑神的能力,是因為我們對神本體的思想不夠完全。我們習慣於感官的原則,與有限的受造物打交道,因此將神限制在我們自己畫的圈子裡:詩篇七十八篇41節:「他們再三試探神,惹動以色列的聖者。」我們將神限制在我們完全熟悉的第二因的運作中,當遇到困難時,我們的心就軟弱了;因此,有必要催促你們相信神的能力。
  2. 善用它來堅固我們的信心並鼓勵我們的順服。

[1.] 堅固我們的信心,無論是在禱告中還是在等候中。在禱告中:哦!當你來到神面前時,要記得祂能「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無論我們向神所求的事多麼艱難,祂都有能力成就。當我們的主教導我們禱告時,祂給了我們什麼鼓勵?看看主禱文的結尾,馬太福音六章13節:「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神既有國度與權柄來為祂的榮耀與我們的益處安排萬事,祂就有能力作為後盾;這不是一個空洞的頭銜。禱告求幫助時,要帶著如同這世上最容易成就之事般的歡欣與信心。所有那些難以獲得的事,無論是我們靈魂的成聖、基督國度的推廣,或是任何其他事,都要記得「權柄是你的」;這就是我們在禱告中支撐雙手、給予我們對神信心的源頭。同樣,在等候中堅固我們的信心,關於神對我們及他人的一切應許的成就。亞伯拉罕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為什麼?因為他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祂必能作成(羅四21)。當理智認為應許的成就遙不可及時,這就是靈魂極大的保障,堅固我們在神面前等候,「神能成就」。如果你期待在困難中得到神的保守,像人這樣反覆無常的受造物,這怎麼可能呢?彼得前書一章5節:「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神的能力已為我們的防禦而投入。同樣對於世俗的困難,當我們看不到任何手段、任何逃脫的可能時,我們也不必為此憂慮,因為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祂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王啊(但三17)。在死亡時,當我們歸入墳墓,化為塵土與腐朽,那時將蟲子的食物視為復活的種子,什麼能支撐我們的心在神面前等候呢?腓立比書三章21節:「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聖經總是將我們引向神的大能,藉此祂能使萬有歸服於祂。反基督者與教會敵人的毀滅,他們背後有強大且緊密結合的利益支持,這怎麼可能指望呢?啟示錄十八章8節:「所以在一日之內,她的災殃要一齊來到,就是死亡、悲哀、飢荒。她又要被火燒盡了,因為審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這是靈魂最大的強心劑。信心的生命在於相信神的能力與豐足。祂能使教會從低谷中興起,且無需任何媒介;當一切都成了枯骨,神仍能將生命注入祂的子民。

[2.] 鼓勵我們順服;相信並善用神的能力是好的。

(1.) 為了使我們更謙卑、更盡責地行事:彼得前書五章6節:「你們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這能激發對祂威嚴的深切敬畏。我們豈能不順服那位能粉碎我們的神呢?哦!因此,讓我們學習在凡事上討祂喜悅。當你犯罪時,你是在向全能者挑戰,與神對壘,並激動祂的憤恨:哥林多前書十章22節:「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祂還有能力嗎?」你知道與神碰撞、與神爭辯意味著什麼嗎?那全能者是我們最渴望的朋友,也是最可怕的對手,因此要謙卑自己,並對祂盡責。每個人都想與全能者站在一邊。務要與主保持親近:申命記十章17節:「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祂是萬神之神,萬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你還要激怒祂,當面挑釁祂嗎?

(2.) 為了使我們在順服中保持正直,不偏離,也不使用任何屬肉體的詭計:創世記十七章1節:「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神對你而言就足夠了。我們之所以經常偏離正路,是因為我們不相信神是全能的,不相信祂比人更有能力保護我們。即使是神自己的兒女,也可能因缺乏對此真理的堅定信念而偏離。亞伯拉罕因不願將自己的保存交託給神,而用謊言自保(創二十11)。摩西對主的使命推三阻四(出四13),彷彿神不能在法老與埃及人面前支持他。雅各曾有應許將得著祝福,但利百加卻促使他使用間接手段來獲取,因為她無法信靠神的全能來成就此事。那不願信靠神並倚靠祂大能的人,不可能長久對祂忠誠;因為他們認為神給的不夠,所以會到別處尋求。所有的誠實皆源於這兩件事(除非你將心調整到這種狀態,否則你永遠不會誠實):將萬事交託給神的旨意,並倚靠神的大能。無論情況多麼絕望,這都會安慰你,使你保持誠實與安適,主是一位大能的神,祂知道如何為祂的榮耀與你的供養預備。

現在,為了激勵你們如此相信並善用神的大能,我提出以下幾點思考:

(1.) 思考神能力的廣度,這不是我們那點微薄的尺度與模型所能衡量的。我們只能做一點事,但神能做萬事;我們必須有準備好的材料,但神能從無中創造;我們做起事來困難重重,且必須耗費時間,但神能在瞬間成就萬事;祂不需要任何器械或工具,不需要任何樣板或拷貝,而是隨己意行事。我們隨年歲而鏽蝕,力量枯竭,但主的手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賽五十九1)。祂的力量從未耗損或枯竭。當有事要從神那裡成就或期待時,這難道比創造世界更大嗎?神依然是起初的那位神。我們對事物的認識是藉由果效,但神從未有過與祂能力相稱的果效;祂做過偉大的事,但祂仍有能力做更大的事;瑪拉基書二章15節:「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祂不是單造一人嗎?」當祂創造世界時,祂仍有靈的餘力,祂本可以創造更多的世界。所有受造的果效都是有限的,因此無法完全對應於原因的力量。讓我們不斷擴展對神能力的思想。這是一種不需要可見媒介配合的能力,祂能在沒有媒介的情況下動工;是的,相反的力量對神而言也毫無阻礙。障礙對祂而言如平地:以賽亞書二十七章4節:「我必在戰陣上將荊棘蒺藜踐踏,我也要將它們一同焚燒。」荊棘蒺藜在吞滅的火焰面前能做什麼?它們只是助長火勢的燃料,卻不能阻礙焚燒。神穿過一切阻礙動工: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3節:「我要行事,誰能阻止呢?」

(2.) 思考這能力隨時準備為我們所用,只要這能成就神的榮耀與我們的益處。如果我們與神立約,神就是我們的;若是如此,神所有的一切也都是我們的(quantus, quantus est)。神有多偉大,祂就在約中將自己賜給我們。我是你們的,因此全能也是你們的,隨時為你們效力。正如亞里斯多德所言,朋友之間萬物公有(τῶν φίλων πάντα κοινά):列王紀上二十二章4節,約沙法對以色列王說:「我與你一樣,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既然與神立約,這就是一種友誼的關係,凡是神的都是我們的;這就是以弗所書六章10節這句話的原因:「你們要靠著主,倚靠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在我們一切的軟弱與恐懼中,我們應當將神的全能視為我們益處的守護者。神所有的一切都隨時準備為我們所用;正如其他一切,祂的全能與力量也是如此。

(3.) 無論祂的旨意如何,或神已決定對我們做什麼,祂仍希望我們尊崇祂的大能,並帶著安慰將自己投靠在祂身上:以賽亞書八章12-13節:「他們所怕的,你們不要怕,也不要畏懼。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以祂為你們所當怕的,以祂為你們所當畏懼的。」你們應當以能力對抗能力,這樣你們就不會驚惶(賽五十10)。這不僅是指屬靈上,也指在世俗的情況下:讓他倚靠耶和華的名,仰賴他的神。你們應當在神的大能與豐足中安慰自己。

(4.) 思考神對祂的兒女因不倚靠祂的能力而感到何等憤怒。沒有什麼比對神能力的懷疑,更能阻礙神能力的發現與祂慈愛的彰顯:馬可福音六章5節:「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什麼異能。」經文不是說祂不願意,而是說祂不能在那裡行異能,因為他們的不信。不信在神的全能面前設置了障礙與阻撓;約翰福音十一章40節:「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神沒有彰顯祂自己,是因為我們沒有更多地倚靠祂與祂的豐足來幫助我們。看看神因這個原因對祂自己的兒女與百姓感到何等憤怒;對摩西與亞倫也是如此:民數記二十章12節:「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相信神的能力並非決定成敗,但當我們因神的能力而鼓勵自己禱告、等候,並保持誠實與忠誠時,那是因為神是全能的。許多麻煩與困惑臨到神的兒女,都是因為不相信祂的能力。撒迦利亞,約翰的父親,因不信而被擊打成啞巴:路加福音一章20節:「到了時候,這話必然應驗;只因你不信,你必啞巴,不能說話,直到這事成就的日子。」神讓那位軍長活著看見自己被駁倒,然後他被踐踏而死:列王紀下七章2節:「那攙扶王的軍長回答神人說: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能有這事呢!神人說:你必親眼看見,卻不得吃。」

(5.)請思想,在禱告中以神的大能來懇求祂,是一個極具分量的論據。正如那長大痲瘋的來到基督面前(太八2):「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這話彷彿在說:主啊,隨祢心意而行,但我深知祢能,祢有足夠的大能。請看摩西是如何委婉地陳明(民十四15-16):「如今你若把這百姓殺了,像殺一人,那些聽見你名聲的列國必議論說:『耶和華因為不能把這百姓領進他向他們起誓應許之地,所以在曠野把他們殺了。』」這話的意思是:主啊,祢願祢大能的榮耀顯在列國眼前,使他們認識祢是滿有大能的神;如今他們卻要說,耶和華沒有能力將他們領進迦南。

(6.)我們所有的勇氣,我們一切安慰與順服的力量,以及順服所帶來的一切福分,都取決於對神大能的信靠與運用。查考神的話語,你將看見所有義人所行的慷慨之舉,皆源於此。信心的父亞伯拉罕獻上他的兒子,他獨生的兒子,那應許之子,且是甘心樂意地獻上;為什麼呢?因為他認定神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來十一19)。在這樣的試煉中,有什麼能支撐我們、使我們堅持到底呢?同樣,當火窯被加熱到比平常熱七倍,烈焰騰空之時,那三個青年人憑著這個原則冒險進入火中:「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但三17)。我們為何如此膽怯懦弱?因為我們只看見感官與可見的事物,卻不能將神的大能置於其上或凌駕其外,也無法思想祂如何能從惡中帶出善來,於是屬肉體的恐懼與盼望便將我們引向歧途。在困難的情況下,我們為何比在容易的情況下更容易灰心、轉離神?豈不是因為我們不相信祂能成就萬事嗎?

保羅信靠神,因此在面對抵擋時,他能不知疲倦地繼續他的工作(提前四10):「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祂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這使他在遭受毀謗與各樣艱難中,仍能勇敢前行。

(7.)當我們因為無法信靠神的大能,而轉向屬肉體的權宜之計時,我們便將本該為我們效力的大能,變成了抵擋我們的力量,而神公義地擊潰我們也是理所當然的。約拿逃避他的職分,神便差遣風暴追趕他。約拿懼怕尼尼微人,但那些逃避職分的人,遲早會遭遇災禍,他們因自己的權宜之計而陷入更糟的困境。雅各想用詭計獲取祝福,但這代價極其昂貴;他因此被逐出父家,免得以掃殺他。間接的手段必然導致損失;即便你達成了目的,隨後也會陷入更大的困難,且比你單單仰望神所付出的代價更為沉重。

(8.)如果我們信靠神的大能,卻沒有得到我們所需要與渴望的事物,那是因為這對我們而言並非最好。凡信靠神大能的人,絕不會失敗。十字架是最好的,卑微的境遇是最好的,患難也是最好的。我們受神的管教,並非因為祂缺乏能力或慈愛;祂必拯救我們、扶持我們,並將一切轉為至善(詩八十四11):「因為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詩三十四9):「少壯獅子還缺食忍餓,但尋求耶和華的,什麼好處都不缺。」如果我們缺乏任何想要的東西,那肯定是因為它對我們並無益處。

(9.)我們自身的力量越小,就越能經歷神的大能(賽四十29):「疲乏的,他賜能力;軟弱的,他加力量。」同樣(申三十二36):「耶和華見他百姓力量衰竭,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沒有剩下,就必為他們伸冤,為他的僕人後悔。」當人的幫助開始失敗、耗盡時,神的大能便顯明出來。飢餓乞丐那消瘦的臉頰、微弱的聲音與蒼白的臉色,比一個強壯者那虛偽的哀求更能打動人心。當我們在自身不配的意識中徹底謙卑下來,並因確信神的大能而完全投靠祂時,幫助就不遠了,因為祂確實憐憫那些真正困苦且有此自覺的人,並動用祂的大能來拯救他們。

(10.)除非我們能完全投靠神的全能與大能,否則我們永遠無法擺脫對今生各種際遇的焦慮與困擾。噢!一旦你立足於磐石之上,你就不會再被不確定的波浪所衝擊(賽二十六3-4):「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你們當倚靠耶和華直到永遠,因為耶和華是永久的磐石。」在受造物的起伏漲落中,人若擁有那能應對萬事之物,便能安穩不動。智者告訴我們,一個沒有土地的人,若有錢財,那便能應對萬事,他就能過得很好;同樣,一個人若在受造物中一無所有,但若擁有神的大能,那便能應對萬事;當受造物失敗時,他仍能在神裡面喜樂(哈三17-18;林後六10):「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全能的神掌管著錢囊;我們在神裡面擁有一切,祂會照著祂的榮耀與我們永恆的境況,按祂看為最好的方式供應我們;因此,如果你想從那些漂浮不定的不確定性,以及那些使你東倒西歪的狂風暴雨中解脫出來,除非你因著對神大能與全能的體認而得著鼓勵,否則你永遠無法達到這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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