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73 以弗所書第五章講章|015_弗5_13_凡受責備的就被光顯明

第十五章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以弗所書五章13節。

在本節中,使徒將基督徒的光與那些在異教徒中犯下的黑暗行為相對立。「反對的事物並列時,最為顯明」(Opposites do illustrate one another)。無論他們行事多麼隱密,神話語與基督徒生命所發出的光,都會定他們的罪,將確信射入行事者的良心中,並向他人顯明神子民走在更好的道路上。基督教不僅揭露異教行為是卑微低下的,更是污穢卑劣的;正如光是揭露黑暗所隱藏之物的直接手段:「凡事受了責備」等。

在經文中,我們有:

  1. 一個斷言:「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
  2. 對它的證明:「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3. 一個斷言或命題,其中有兩點需要考慮:

[1.] 一個假設;即基督教的教義是真光或試金石,藉此來判斷事物。異教之道與之相比,顯明這是光: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05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箴言六章23節:「因為誡命是燈,法度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箴言十五章31節:「聽從生命責備的,必常在智慧人中。」所有這些經文都表明神的話是真光。現在,神的話可以被視為已被認識與相信的,或已被順服與實踐的;無論從哪種方式考慮,它依然是光。作為被認識與相信的,它是引導我們自身道路與腳步、我們一般選擇或特定行動的光;作為被順服與實踐的,它引導他人,正如它從我們身上照耀出來;正如神的話是光,聖潔就是這光的照耀。

[2.] 所斷言的是,凡受責備與不被允許的事,都被光顯明出來;「真理是它自己與錯誤的指標」(verum est index sui et obliqui)。光顯明了它自己,以及所有與它不同的事物;那揭露真理的,也揭露錯誤與虛假;那顯明正確的,也顯明錯誤的。神聖的教義揭露真理與錯誤,神聖的生命揭露善與惡、對與錯。神的話是引導性的光,向我們顯示我們的本分,也是糾正與使人確信的光,以喚醒對罪的適當感知。光有兩種屬性;它可以被視為「使人歡欣的光」(lux exhilarans),即令人舒適的:傳道書十一章7節:「光本是佳美的,眼見日光也是可喜的」;或者作為「責備的光」(lux redarguens)。因此,福音不僅有使悔改的信徒得安慰的清新之光,也有喚醒安全感與粗心大意者的責備與揭露之光:約翰福音三章20節:「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福音的光在揭露神的恩典時使人歡欣,在揭露世人的罪惡時則責備人。

  1. 證明取自所有光(自然的、感官的,或屬靈的、理智的)的共同本性:「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自然之光顯明屬於它的事物;屬靈之光也顯明屬於其領域的事物,即道德上的善或惡。

教義:基督教的光,在神的話語以及基督徒的生命與行動中照耀出來,是責備與使世界確信的偉大媒介。

關於這一點……

一、我認為基督徒已被賦予一種屬天的光;因為使徒對那些「從前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的人說話(第 8 節);在其他地方,基督的門徒被稱為「世上的光」;馬太福音五章 14 節:「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此處所指的門徒,並非僅指使徒或聖職人員;因為基督對這些門徒所說的話,與該講道集中其他部分所針對的對象相同,且內容包含所有基督徒共同的責任;當時基督的門徒尚未被授予特殊的職分或聖職;後來他們當中才有一些人被賦予權柄,並帶著傳道的特殊使命被差遣出去。因此,所有基督徒都被稱為「地上的鹽」與「世上的光」;不僅是「在主裡面的光」,更是「世上的光」。耶穌基督是這光的源頭:約翰福音八章 12 節:「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但所有基督徒在職分與服事上皆是如此。光是為了照亮他人,而非照亮自己。基督徒的知識並非僅為自己所有,恩典亦非僅為自己所領受;他必須責備、指引並引導他人走上生命之道:腓立比書二章 15 節:「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星辰是天空中發光的部分,因此他們也是世上發光的部分,無論是在知識的明亮上,還是在品行的純潔上。世人處於無知與罪惡的黑夜中,但基督徒必須藉由他們的智慧與聖潔,引導並指引他人進入生命之道: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 5 節:「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這意味著,神已賜給他們知識與成聖的媒介,並使這些媒介產生果效,好叫他們既蒙光照又得成聖。

二、我認為他們必須忠於自己的信仰告白,行事為人像光明之子,表現得像福音(即真光)已照進他們心裡的人;否則,世上沒有比假基督徒更嚴重的敗壞者了。他們自稱是基督徒,生活卻邪惡,或與常人無異;這些人奪取了基督的榮耀,他們「比不信的人還不好」(提摩太前書五章 8 節),因為他們口稱信仰,卻違背了信仰的目的。基督降臨不僅是為了救贖世界,更是為了更新世界;但這些人卻以其肉慾的生活敗壞了世界,儘管他們自稱已進入更新的境界。他們僭用基督徒的名號,顯然羞辱了基督,並使祂的職分歸於虛空。當他們本應傳揚信仰時,卻以惡劣的生活方式反駁了信仰;他們不僅沒有堅固軟弱的人,反而絆倒了剛強的人;除了招致自身的定罪外,他們還使世人剛硬,從而背叛了他們所宣稱的信仰。基督不需為這些人負責,因為儘管他們看似朋友,但只要他們違背祂的律法,他們就是祂的仇敵。

三、這光在他們的言語與行為中同時照耀出來。兩者對於說服世人都有極大的功用,無論是他們所宣稱的教義,還是他們聖潔的品行,兩者必須並行。基督也是如此:約翰福音七章 7 節:「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證他們所做的事是惡的。」基督的見證既在於生活,也在於教義。關於挪亞,希伯來書十一章 7 節說:「他定了那世代的罪。」他是一位傳義道的人,並在神的命令下,耗費巨大的代價預備了方舟;他勸誡世人悔改,而他預備方舟的行動,是對那不悔改的世界發出真實的警告,預示洪水即將來臨。因此,所有基督徒都像明光照耀,在信仰與實踐中持守生命的道:腓立比書二章 15-16 節:「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這兩者都是說服世人的合宜且適當的媒介。

[1.] 他們所宣稱、持守並堅持的教義。神的話語中有一種光,不僅指明通往永生與真福樂的正路,也駁斥任何相反的途徑。為了到達旅程的終點,我們需要一條路,以及看見並找到這條路的光。我們的終點是永生,而道路已在福音中定明;若沒有這指引,我們很快就會迷失在困惑的迷宮中,不知往哪裡去,「以黑暗為光明,以光明為黑暗」(以賽亞書五章 20 節)。但我們現在所談論的並非指引,而是說服。這光是強大、有力且具威力的:希伯來書四章 12 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神的話語如同祂自己,是活潑且主動的,能刺入人的深處與隱密處。祭司在剖開祭物時,對於那些隱密且緊密相連的部分,其觀察與分離的精確度,遠不及神的話語在揭露人心思念、想像與最狡猾的詭計時那般精準。若有人觸犯了這道所宣告的審判,它必會尋出並揭露他們的假冒為善。祭司鋒利的刀刃無法像這道一樣,深入祭物隱密的部分,直達人心的隱密處。他們曾勤勉地搜查祭物是否有瑕疵。外邦人也曾感受到這種能力:使徒行傳二十四章 25 節:「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就甚恐懼。」囚犯使他的審判官戰兢,而這位審判官還是個不信者,且並非心腸柔軟之人;他無法抗拒保羅講論的證據。他出於好奇來聽保羅說話,良心卻在裡面掙扎,陷入極度的痛苦中。是的,屬血氣的人對於神話語中這種照耀與刺透的光,有一種感知,以至於在感受到之前就已心生畏懼:約翰福音三章 20 節:「他們不來就光,恐怕行惡的受責備。」這光本身具有揭露性,但行惡者恨惡它,恐怕它會責備並向他們揭露自己,因此遠離它,迴避一切認識自己的途徑,這顯示了他們對神話語中這種搜查能力的隱秘恐懼。

[2.] 聖潔的生活。此處不僅考慮到神話語的光,也考慮到基督徒聖潔的生活,這同樣是一件令人敬畏且具說服力的事,因為它內含光亮,並向我們照耀。言語的影響力不如行為。光在言語中彰顯時具有力量,但在生活中照耀時,對於世人的啟發與說服力則更強:馬太福音五章 16 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最具說服力的光輝在於基督徒的行為;當你們不僅說出,而且做出偉大的事時,世人便會看見並承認,你們擁有他們所沒有的靈與智慧:馬可福音六章 20 節:「因為希律知道約翰是義人,是聖人,所以敬畏他,保護他,聽他講論,就多照著行,並且樂意聽他。」

四、因此,我們必須謹守良心,使我們的光能成為對邪惡與屬肉體世界的責備之光;原因如下:(1)因為我們肩負許多重大的義務;(2)因為由此而來的許多益處。

首先,因為我們對神與對人都有重大的義務。

[1.] 我們對神的義務,我們是祂所造的,且有責任彰顯祂的榮耀。但在此我將不把你們視為普通人,而是視為已更新的人;我將證明:

(1)當宗教之光在聖潔的品行與敬虔中照耀時,神就得了榮耀。聖父得了榮耀,因為聖潔與良善是神的形象與光輝;祂向世人顯明祂是怎樣的一位神——一位聖潔良善的神。正如我們不可出賣所託付的神的榮耀,我們也要為祂做大事;而我們所能做的最大之事,莫過於正確地向世人代表祂,並在人心深處維持對祂的紀念,好叫他們能從我們身上、藉由我們,知道祂是怎樣的一位神;因為我們榮耀神,並非藉由增加祂的屬性,而是彰顯祂的本質:彼得前書一章 15 節:「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世人對因果關係極其無知,因此非常看重結果;他們觀察神的子民是怎樣的人,並據此評判神自己。因此,我們務必謹慎,不可讓世人對神產生錯誤的觀念;我們越純潔聖潔,就越能在他人心中激發這樣的念頭:他們所事奉的神是何等聖潔!約翰一書一章 5-6 節:「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神是完美的純潔;若我們在任何程度上放縱自己的淫亂與不虔,我們就是用謊言玷污神,在世人眼中給祂帶來極大的羞辱:「我為我的名行事,免得我的名在列國人眼前被褻瀆」(以西結書二十章 9 節)。但若我們在純潔與聖潔中行走,我們就顯明我們與那全純全聖的神有相交,從而為祂在人心目中建立良好的名聲;因為藉此,我們從祂領受的光便照耀給他人看。基督作為更新境界的元首,我們因祂的律法而活,且是祂的子民,祂因此得了榮耀。我們向世人展示祂教義的正確影響力:哥林多後書三章 3 節:「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那些在言語或行為上持守祂教義的人,被稱為榮耀祂;因為祂向父神如此說明祂的門徒,約翰福音十七章 10 節:「我因他們得了榮耀」,即藉由他們的信心與教義。當福音的教義銘刻在他們心上,並在生活中照耀時,神在行為上就得了榮耀(這正是我們所探討的);這將我們作為推薦信差遣到世上。你們可以藉由刻在你們心上的印記,知道祂的心意與祂的福音是什麼;藉由塑造你們的生活,你們清楚地向他人宣告,基督是何等聖潔教義的作者。同樣地,聖靈作為我們生命中運作的完成者,也得了榮耀:彼得前書四章 14 節:「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他們在他們那裡被毀謗,在你們那裡卻被榮耀。」聖靈作為成聖者與安慰者而得榮耀。作為成聖者,祂制伏了那些使世人被擄的肉體私慾;作為安慰者,祂在最大的試煉與苦難中扶持我們。因此,三位一體中的每一位都從我們身上領受了當得的尊榮。我們沒有增加神什麼,但我們有責任告訴世人祂是誰。

(2)我將證明,這正是神啟發我們並以聖召呼召我們的目的:彼得前書二章 9 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我們應當彰顯並使祂的榮耀更為顯著,是祂在我們身上成就了如此恩慈且大能的改變。首先,我們自己對這光感到驚奇,然後使他人也對此感到驚奇。神賜下這一切特權的目的,應當成為我們生活的終極目標與事業,即在世上宣揚祂的完美。我們被召出黑暗入光明,是一種恩典、一種尊榮,也是一種託付。這是一種恩典,考慮到我們悲慘的境況;從前我們在黑暗中,看不見光,既不知道自己的苦難,也不知道救法。這是一種尊榮,考慮到我們被呼召進入的恩典與福樂,成為神的兒女、榮耀的後嗣,被遷入光明、生命與自由的境界。這也是一種託付,因為這光是必須為神而運用的才幹;每個人都必須為他所領受的負責。既成為祂特別恩典的對象,我們也有義務成為祂在世上榮耀的傑出器皿,因此不可讓這工作在我們手中荒廢。

[2.] 我們對人的義務;我們對他們負有責任。確實,每一個蒙神恩典與眷顧的人,都應當成為世上的特殊祝福者,既然自己已被引向光明,就應當為他人促進光明、生命與愛之國度:路加福音二十二章 32 節:「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此外,正如雜種產物從不按其種類繁衍,混雜的基督徒也不會在意這項工作。但真實的恩典使我們充滿對靈魂的憐憫與愛;那些被恩典充滿的人,正如火將周圍的一切轉化為火,他們也努力使他人變得像自己一樣;一個好人是公共的福祉。當然,每個人在某種程度上都有義務為世界行善,並為其真實的利益積極且顯著地行動。現在,我們越是尋求將他們從那邪惡的道路與狀態中拉出來,我們就越能展現對公共福祉的熱忱;世界越是敗壞,就越應激發我們的憐憫,我們越應在一切場合中,透過相反的品行來呈現他們道路的邪惡。唯有聖潔之光才能吸引他們關注宗教,擁抱其道路,並順服其能力;當它不僅藉由言語,更藉由行為在人前受到稱讚時,它便以更大的優勢呈現出來。如果我們僅在言語上尊崇我們的宗教,我們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但那在行為中照耀的光,能刺入心靈,深深觸動良心,我們也更有希望將他們從所走的滅亡之路中挽回。

其次,由此而來的益處。

[1.] 如果它僅停留在說服的層面,這對宗教而言也是一種巨大的安全,是基督所祈求的祝福:約翰福音十七章 21 節:「使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來」;第 23 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世人的單純被說服是一種巨大的祝福:約翰福音十六章 8 節:「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或作:說服)。」應許聖靈將說服世人;不是轉化,而是說服;不僅是針對未重生、未歸信的世界,也針對那些最終堅持不悔改與悖逆的被棄絕的失喪世界。這對推進基督的國度大有裨益。例如,粗心者與認真者閱讀同一本聖經,承認同一種洗禮,擁有同一種信經,儘管他們並非都藉此獲得救恩,這難道不是巨大的優勢嗎?許多人高度讚美神,卻不承認祂並選擇祂作為自己的神:但以理書二章 47 節,正如偉大的尼布甲尼撒王回答但以理:「你們的神誠然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又是顯明奧祕事的」;使徒行傳五章 13 節:「其餘的人沒有一個敢貼近他們,百姓卻尊重他們。」有些人對神的子民懷有尊崇的敬意。此外,這在末日顯明了神的審判過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 12 節:「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他進到了那裡,儘管他沒有穿禮服。再者,他們的被說服有助於他人的歸信。正如撒馬利亞人在他們偉大的領袖——「從最小到最大的都聽從他」(使徒行傳八章 10 節)——承認信仰並受洗後(第 13 節)也信了,儘管他仍然「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第 23 節)。基督教獲得如此高的尊崇,以至於成為國家公開的信仰,這益處不小。這是教會的安全。這些說服,雖然沒有改變仇敵的心,卻打破了他們的兇猛,使他們不再是那麼苦毒的仇敵。小普林尼(Pliny)受基督徒虔誠的感動,獲得了對迫害的減輕。仇恨被恐懼所抑制。屬肉體的基督徒恨惡敬虔人,但也敬畏他。此外,說服可能帶來信仰的告白與暫時的信心,因此教會藉由他們的恩賜或保護而獲益。如果是有權勢的人,他們就像花園周圍的荊棘籬笆;如果是有才幹的人,他們可用於捍衛共同的基督教,並可能像基遍人一樣,成為劈柴挑水的人;或者像那些建造挪亞方舟的人,他們自己在洪水中滅亡了:就像一棵活樹可能由一根死柱子支撐。教會從屬肉體之人的恩賜中獲益良多。

[2.] 這種對他們行為的說服與駁斥,往往趨向並終結於歸信:哥林多前書十四章 24-25 節:「若都作先知講道,偶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裡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你們很可能藉此觸動他們的心。他們可能帶著嘲諷而來,卻帶著敬拜離去,宣告神確實與你們同在;這藉由所傳的道與所解釋的聖經而達成。同樣地,藉由在你們行動中迸發出的真理之光;當他們一旦看見自己的罪,就可能更容易被引導去離棄並撇下這些罪。這光也刺入良心。他們看見自己過去的生活方式是何等卑劣可憎,而你們所依循的那些高尚聖潔的原則是值得擁抱的:彼得前書三章 1 節:「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也就是說,他們可能被引導去接受福音。傳道通常是歸向神的一般且主要的途徑;然而有時神也祝福祂子民的品行;若沒有這一點,最好的講論反而可能使人在偏見中剛硬,而非從罪惡的道路中挽回。屬肉體的人會精確地窺探那些敬虔之人的隱秘行為,好尋找藉口來擺脫真理的敬畏;因此我們應當更加謹慎。他們被稱為我們的觀察者:詩篇二十七篇 11 節:「求你因我仇敵的緣故,將你的道指教我」;希伯來文意為「那些觀察我的人」。神可能使這與他們的意圖相反,讓他們的觀察者反而成為他們靈魂得益處的媒介。

[3.] 因此,你們的信仰告白得到了辯護與證實。人心對福音存有許多偏見;這些偏見與其說是藉由言語辯護,不如說是藉由真實的行動來駁斥,即展現宗教真實且純正的力量,以及它改變人心與生活的能力:彼得前書二章 12 節:「你們應當在外邦人中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世人傾向於將嚴謹的基督徒描繪成一群偽君子,將他們的宗教視為乖戾的固執或愚昧的迷信。現在,你們的過失證實了他們這些誤解;但聖潔的品行堵住了他們的口,使他們所有的毀謗歸於沉寂。正如第 15 節:「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聖潔的基督徒品行能束縛他們的口,無論他們多麼憤怒,就像給野獸戴上口套一樣。那麼,現在就看你們的選擇,是要說服世界,還是要證實世界;正如以色列人被說所證實了所多瑪(以西結書十六章 52 節)。如果你們藉由生活宣告你們擁有比屬肉體的世界更差、或不比他們更好的原則,你們就證實了他們;但如果你們以更高的標準、基於更高的原則、為了更崇高的目的而生活,你們就說服了世界,並取悅了神。

應用一:資訊。這告知我們幾項真理。

  1. 雖然藉由自然之光,我們對罪的醜陋有一些感知,但我們對它並沒有完美的知識;基督教的光賦予了我們那種知識。他們有一些感知,對罪及其中的羞恥有一些認識,因此他們帶著罪躲進隱秘處;然而此處他所說的是藉由福音之光對罪的進一步揭露與顯明:「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藉由自然之光的益處,哲學家們關於美德與惡習寫下了許多東西,然而神的話語中所顯明的,遠比他們所有的著作多得多;因此,即使在道德義務上,我們也需要神的啟示。

[1.] 因為我們的義務並非像藉由神的權柄那樣,由人的理性清楚地定明。當它由自然發現時,更多地留給了爭論的不確定性。純粹的自然是一本難讀的書,其中的教訓不易發現。當世上的智者在爭論時,實踐敬虔在他們手中枯萎了,人們爭相展現機智,而非追求良善。

[2.] 它傳達得如此冷淡,不像神話語中這種更高的光那樣顯出生命與能力。這就是為什麼自然之光在世上對於挽回與歸正人類如此不成功的原因。一種冷淡的教義,若沒有真實聖潔的證據,無法治癒黑暗且患病的思想與心靈。月光沒有生命的熱度,因此沒有東西能藉此生長。

[3.] 因為它是如此有缺陷。

(1)自然僅發現一些粗俗的罪:羅馬書二章 15 節:「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等。外邦人僅譴責外在行為中顯露的惡習,彷彿美德不需要規範內心的目的與意圖,而僅規範外在舉止的行為;然而外在行為的好壞,取決於它們從心靈中染上的色彩。如果他們當中有些人認為行惡的意志與目的也是錯誤且應受譴責的,那也是少數,且僅限於既定的目的與蓄意的謀劃,因此沒有觸及我們腐敗的核心;這不過是千分之一,且純屬偶然;因此自然在這裡只是閃爍,而非爆發出全面且強大的光。

(2)自然之光大多觸及義務的下半部,即第二法版;在那裡它最為豐富;它無法引導我們走向更高處,無法帶領我們歸向神與天堂。當他們沉思宗教時,孵化出的是何等美好的奇想!羅馬書一章 21-22 節:「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3)在第二法版的義務中,它也是有缺陷的;在謙卑與順服方面。

(1st)關於謙卑,我們在他們中間幾乎找不到這種原則。自然喜歡以自己的羽毛為傲。自愛是靈魂中主要的驕傲,虛榮是他們宗教的目的;超越他人是他們所有的目標。

(2d)關於對官長與上級的順服,這永遠無法像藉由良心的束縛那樣牢固地綁在我們身上;不能藉由對憤怒與報復的恐懼,不能藉由對社會安寧與公共利益的熱愛。順服得最好的人,不是因為恐懼憤怒而順服,而是為了良心的緣故:羅馬書十三章 5 節:「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1. 它告知我們,對罪之羞恥感的一種普遍認知,無法打破其能力與勢力。外邦人在某種程度上知道什麼是罪,也知道它是羞恥的事,但這對他們沒有多大用處;他們仍然犯它,儘管是在隱秘中;但基督教的光責備它,以至於使我們恨惡它;它確實或可能給我們一種覺醒的視角與感知,顯示它是何等可憎的事。藉由基督教的光,我們看見它本來的面目。

[1.] 罪的本質、惡毒與邪惡,它是什麼,不是一種自然的失序,而是對律法的破壞;它是「不法」(ἀνομία),約翰一書三章 4 節:「違背律法」,這是神的手指刻在人心上的。

[2.] 它的起源與開端,以及其傳播的方式:羅馬書五章 12 節:「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人類這種背道從何而來,它是魔鬼的工作,基督降臨是為了毀滅它:約翰一書三章 8 節:「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若不知道這一點,神的護理之公義與祂本性的聖潔就永遠無法被很好地理解。

[3.] 罪的各種種類、分支與程度:羅馬書一章 18 節:「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以及它的加重因素,使它對我們而言顯得極其邪惡,這給了我們對它更深刻的感知:羅馬書七章 9 節:「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第 13 節:「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極其邪惡的。」

[4.] 它的影響與後果。失去神的恩寵:以賽亞書五十九章 2 節:「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它中斷了我們與神那種親密且深入的相交;它使我們在祂眼中成為可憎的,不再適合帶著安慰出現在祂面前。以及永恆的忿怒: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41 節:「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5.] 它的救治與醫治:羅馬書八章 3 節:「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魔鬼的這項工作只能由神的兒子來毀滅。我們無法藉由任何我們能使用的祭物與洗濯盆洗去它的污穢,或贖去它的罪咎;除了祂兒子的血,沒有別的能使我們脫離神的忿怒,也沒有別的能從這種毒素中潔淨我們的靈魂——這種毒素不僅進入了意志與情感,更進入了思想與心靈——唯有祂聖靈的光與能力。

  1. 它告知我們,為什麼撒但及其邪惡的工具如此恨惡這光,並反對與阻礙它在世上的傳播,無論是藉由傳道還是基督徒的生活,因為黑暗的作為被這光顯明出來了。魔鬼惡意阻撓福音的成功:哥林多後書四章 4 節:「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福音揭露了撒但的詭計與欺騙,他藉此誘惑並圍困靈魂。它是魔鬼國度的仇敵:以弗所書六章 12 節:「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對於他的工具也是如此:約翰一書三章 12 節:「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彼得前書四章 3-4 節:「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私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屬靈的沉睡已臨到屬肉體的世界,他們不願被驚擾;正如約拿,當太陽變熱,打在他的頭上時,他便開始抱怨。魔鬼是黑暗的君王,喜愛黑暗,並嫉妒世人擁有這蒙福的光及其益處。

其二,這是勸勉,為要說服我們去獲取真光。對我們當盡的必要本分一無所知,實乃羞恥之事。若有人被問及是否會繪畫或雕刻,他可以毫無羞愧地回答:「我不會」;因為那項技藝並非必要。但若他不知道如何愛神、取悅神並事奉神,那他就是畜類,如同那無知覺的馬或騾子。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