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73 以弗所書第五章講章|024_弗5_19_詩章頌詞靈歌讚美主

第二十四章

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讚美主。以弗所書五章19節。

這段經文被視為勸勉他們應當被聖靈充滿的理由,正如醉酒的人被酒充滿一樣;因為聖靈充滿會產生屬靈的喜樂,並藉由兩件事顯明出來:唱詩與感恩。前者是讚美神,後者是稱頌神:希伯來書十三章15節:「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讚美關乎祂的卓越,感恩關乎祂的恩惠。

我從「唱詩」開始。正如醉酒的人有他們醉酒、放蕩、猥褻且污穢的歌曲,藉此敗壞彼此的心思;那些被聖靈充滿的人則有他們的屬靈詩歌,藉此彼此造就並榮耀神:「彼此對說」等等。經文中包含:

  1. 一項規定的本分,即「唱詩」。
  2. 這本分被擴展並闡述為其必要的部分或分支,分為外在與內在。

[1.] 外在部分;其中有(1.)主題內容,「詩章、頌詞、靈歌」;(2.)相關的行動(第一,對說;第二,歌唱)。

[2.] 內在部分,「口唱心和地讚美主」。 教義:在福音之下,唱詩是神敬拜的一項條例。

I. 在證明這一點之前,讓我先從經文中觀察幾點,以確立並規範這項本分。

首先,請注意,唱詩被視為被聖靈充滿的果子。這是從上下文歸納出來的:「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在平行的經文歌羅西書三章16節中亦提到:「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

你會問,為什麼需要勸勉以弗所人要被聖靈充滿,或讓神的道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才能進行這樣的侍奉?既然內容已經擺在我們面前,我們只需閱讀並誦讀,那麼即便只有一點點聖靈的充滿也足夠了。我回答:

(1.)這可能指涉那種超自然的恩賜,即當人受聖靈特別的運行感動,被賜予內容與言語,而在詩篇中讚美神時。如路加福音一章41-42節:「以利沙伯一聽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裡跳動。以利沙伯且被聖靈充滿,高聲喊著說:『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你腹中的果子也是有福的!』」也就是說,她被激動並受先知之靈的啟示,因此爆發出那樣的祝福。又如67-68節:「他父親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了,就預言說:『主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眷顧他的百姓,為他們施行救贖……』」藉著神之靈臨到他身上的特別感動,他唱出了這首頌歌。同樣,使徒行傳十章44-46節記載:「彼得還說這話的時候,聖靈降在一切聽道的人身上。那些奉割禮、和彼得同來的信徒,見聖靈的恩賜也澆在外邦人身上,就都希奇;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

(2.)即便信徒並非受聖靈感動去創作新歌,我們仍需要聖靈的幫助來歌唱,以讚美主,並造就與安慰自己。要以正確的方式履行這些本分,需要聖靈豐盛的充滿。正如以往有「藉著聖靈歌唱」,也有「藉著聖靈禱告」:哥林多前書十四章15節:「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他們在禱告與唱詩時都使用了超自然的恩賜。那麼我們能得出什麼結論呢?難道沒有那種超自然的衝動或恩賜,就不該禱告嗎?或者說,現在禱告已不需要祂的幫助了嗎?絕非如此。以正確的方式禱告,需要聖靈豐盛的充滿與對聖經知識的掌握;唱詩亦然。因此,正如我們仍需在靈裡禱告,我們同樣被要求在靈裡歌唱,好讓我們的屬靈熱忱不致減退,對神的喜樂不致熄滅,也不致在履行本分時被奪去心志。那些看不出需要聖靈幫助,或看不出神的道應當豐豐富富存在心裡的人,必然對這項條例的生命與能力感到陌生。為了向你們說明這一點,我將探討(1.)為何需要被聖靈充滿;(2.)為何神的道應當豐豐富富地存在我們心裡。

  1. 為何需要聖靈的幫助?這指的是聖靈本人或祂的恩典。

[1.] 聖靈本人。我們需要聖靈的幫助:

(1.)為了潔淨我們的心,脫離虛妄的思想與屬肉體的情慾。這是聖靈的工作:彼得前書一章22節:「你們既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心,藉著聖靈……。」這對於這項本分是必要的;因為除非我們的靈魂被潔淨,脫離感官的渣滓,否則最甘甜的事物也會變得令人厭惡:羅馬書八章5節:「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2.)為了被聖靈激發與甦醒,這是祂的另一項作為,因為是聖靈賜生命。我們自己即便在受啟示的詩歌中也顯得遲鈍與退縮;正如底波拉看出需要激勵自己:士師記五章12節:「底波拉啊,興起!興起!你當興起,興起,唱歌!」那四重的重複顯示我們天生有一種深層的靈性昏沈,因此她激勵自己與他人讚美感恩。

(3.)為了將意圖導向屬靈的目標,使我們不至於停留在外在的儀式,也不至於停留在行動中屬肉體的快感。這也是神的工作: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5節:「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並學基督的忍耐。」這顯示我們需要祂的恩典,因此,要以這項屬天敬拜所要求的敬虔心境來唱詩,極其需要聖靈。

[2.] 聖靈的恩典:信心、盼望與愛心。

(1.)信心。沒有信心,這項本分只會是冷漠死板的侍奉,毫無喜樂或屬靈的更新。信徒的心很快就會充滿喜樂;神的每一項卓越與作為,無論是在創造還是在護理中,對他們而言都是令人愉悅的工作;就像兒子在閱讀記載父親皇家功績的書卷時會感到喜樂一樣。特別是在基督的救贖中:彼得前書一章8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他們知道所唱、所說關於神的一切都是真實的,且是屬於他們的神;因此在一切場合,他們都傾吐對神的喜樂。

(2.)愛心:詩篇五篇11節:「凡投靠你的,願他們喜樂,時常歡呼,因為你護庇他們;又願那愛你名的人都靠你歡欣。」對於愛神的人來說,每一次提到神都是令人愉悅的。所說或所唱的內容涉及他們最好的朋友,因此這會觸動他們的心。

(3.)盼望也有助於這種在歌唱中傾吐的喜樂:羅馬書十五章13節:「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屬靈的喜樂預備靈魂進入天堂。它們包含了如此多的神與榮耀,以至於它們必然是我們得救的絕佳幫助。屬肉體的快樂是不健康的,就像令人作嘔的甜膩水果;但這些信心、盼望與愛心的喜樂卻是安全且有益的。

  1. 讓神的道豐豐富富地存在你們心裡。這是聖靈的工具,祂藉此在人心靈中產生一切偉大的果效;祂的偉大工作就是將道印在心上:羅馬書六章17節:「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從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並藉此在我們裡面生出神聖與屬天的本性:彼得前書一章4節:「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從而使我們適合履行一切有助於支持或安慰新造之人的本分。現在,道在我們心裡存得越豐盛,我們在每一次敬拜中就越得益處,無論是禱告、唱詩還是聽道。一個心境正確的人不會缺乏神聖的思想;一點點事物就能激發它,因為他們心中有某種東西與外在所呈現的一切相契合。當道豐豐富富地存在我們心裡時,有雙重優勢:(1.)我們更明白所說或所唱的內容:詩篇四十七篇7節:「應當用悟性歌唱。」除非我們明白為何要讚美祂,或祂的讚美在於何處,否則我們無法真誠地讚美神或基督。(2.)我們更深情地讚美神,因為未知的事物既不能激發我們的渴望,也不能帶來喜樂;但我們對聖經越熟悉,我們的心思與心靈就越容易受感動,因為那些深刻且迫切的思想會浮現在我們腦海中,使這項本分不會徒勞無功。

其次,請注意,所要唱的是「詩章、頌詞、靈歌」。這與那些虛浮之人用來滿足心思快感的屬肉體與放蕩的歌曲相對立。有些歌曲是神威脅要將其變為哀哭的:阿摩司書八章10節:「我必使你們的節期變為哀哭,使你們所有的歌曲變為哀歌。」也有聖潔的歌曲,它們不會腐蝕,而是使人臻於完美,且必然有美好的結局。

有人提出疑問,我們是否可以或必須只唱聖經中的詩篇,如大衛的詩篇或其他先知的詩篇。

我回答:若其他歌曲莊重且敬虔,我們並不禁止將其引入教會。特土良(Tertullian)指出,在早期教會中,他們享有這種自由,可以使用聖經詩篇,也可以使用個人創作的詩歌。在領受聖餐與點燈之後,眾人被邀請出來,各人按著自己從聖經所領受的,或憑著自己的才華,向神歌唱。至於聖經詩篇,有人主張只應使用這些,因為將榮耀歸給神的話語及其中記載的詩篇更為穩妥,因為整個基督徒世界都認同聖經,且信徒應當習慣於其中包含的詩歌,以免某些隱蔽的錯誤混入其他創作中,而當代人卻未察覺,日後便難以從那些習慣在敬拜中重複這些內容的信徒心中根除。然而,另一方面,若律法的影兒能在某些更明確關乎我們中保耶穌基督的神聖頌歌中得到詮釋,似乎對造就更有益處。你們看,在舊約的特殊場合,他們有新的詩篇;正如所有的先知、摩西、大衛、以賽亞、哈巴谷,並不滿足於舊的詩篇,而是根據當下的場合增加了新的詩篇。如今我們藉著基督認識了更偉大、更奇妙的恩典,在讚美我們的救贖主時,似乎有必要使用一些新的頌歌。

如果你反駁說,教會的狀態與神藉著受感先知啟示心意時不同,我回答:這些詩歌不應被視為無誤的聖經,而應作為聖經中福音敬拜的輔助;正如普通的恩賜取代了超自然的恩賜。正如我們在講道與禱告時不受限於聖經的字句,在唱詩時亦然。然而總體而言,我將證明兩點:(1.)聖經詩篇是可以唱的;(2.)在許多方面,它們是最適合唱的。

  1. 它們是可以唱的。神的話語並未限制,我們也沒有理由加以約束。保羅說:「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並未指名任何特定的詩篇;那麼為何不能是這些呢?此外,學者觀察到,這些正是大衛詩篇的明確標題,七十士譯本將其翻譯為「詩篇、頌詞與歌」,似乎在向我們推薦大衛的詩篇集。這些提供了教導、安慰與榮耀神的內容;既然這些是唱詩的目的,為何要忽略它們呢?此外,基督自己也唱聖經詩篇(祂的榜樣就是我們的教導),因為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0節說:「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這很可能是一首或多首大衛的詩篇;或許是他們偉大的哈利路亞詩篇,從詩篇一百一十一篇開始,加上隨後的幾篇;既然基督在其他一切事上通常都遵守逾越節的禮儀,當經文只說祂唱了詩,我們除了理解為當時通用的詩篇外,還能作何理解呢?福音書作者並未說明為此創作了新詩,他們通常會記載遠比這更細微的事。同樣,使徒行傳十六章25節:「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這必然是他們兩人都熟悉的詩篇,否則他們如何能一起唱呢?
  2. 聖經詩篇在大多數方面最適合在教會中使用,因為它們是由無誤的聖靈所啟示,且比任何個人的私下創作具有更廣泛的關聯性;因為不太可能有人擁有像聖經作者那樣寬廣的心胸,他們是受聖靈大能幫助的。也不易推測其他人能比他們構思出更好的讚美與感恩方式。假設有眾所周知的聖潔與正直之人這樣做,但普通的恩賜無法像超自然且無誤的恩賜那樣令人敬畏與感動。因此,既然我們在這裡是安全的,就無需多求。當然,我們不應對基督教會目前的做法吹毛求疵,許多教會僅滿足於這些形式,並從福音中得到教導,如何將其應用於我們藉著基督所得的救贖與拯救。奧古斯丁(Austin)說:「聖經是我純潔的喜樂」,特別是詩篇,它們似乎是為所有人使用而創作的。

第三,我觀察到,這是一項需要以內在與外在的人共同參與的本分。經文中提到了這兩部分,因為這裡有「對說」與「歌唱」,也有「心裡讚美」。我們不僅要對神說話,也要彼此對說,這若沒有聲音是無法完成的。心確實是主要的,但聲音也包含在內。

  1. 有外在的部分,「歌唱」,這是一種合法的愉悅,被聖化為神聖的用途,作為靈魂在屬靈敬拜中的幫助。正如我們的身體與靈魂聯合,它們共同行動;當感官部分從屬於理性部分時,它就不是障礙,而是幫助。外在的歌唱旨在提升心思與情感歸向神。
  2. 有內在的部分,沒有它,外在的歌唱只不過是喧鬧的噪音。沒有靈的聲音只是嘴唇的勞作,是徒勞的勞作:以賽亞書二十九章13節:「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至少它益處甚微,正如一切身體的操練一樣: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因此必須顧及靈魂:路加福音一章46-47節:「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同樣,詩篇五十七篇7節:「神啊,我心堅定,我心堅定;我要唱詩,我要歌頌!」詩篇九十八篇4節:「歡呼歌頌。」除非心與內在的情感在這項本分中被激動,否則外在的行動毫無意義。這是心靈的工作,表現為「心裡讚美」;藉著我們在神裡面找到的神聖喜樂,遠勝過被外在的歌唱所吸引。正如歌羅西書三章16節所表達的:「心被恩感,歌頌神。」要以正確的方式歌唱,需要一種屬靈、蒙恩的心境。

第四,我觀察到,這不僅是我們獨自履行的本分,也是在信徒聚會中履行的本分。我們可以獨自歌唱並獲得極大的安慰:雅各書五章13節:「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唱。」正如耶柔米(Jerome)所說,織布的基督徒在織布機旁也可以唱大衛的詩篇。我們可以為自己的慰藉與造就而唱。但這裡所強調的本分是在群體中與他人共唱;「彼此對說」是指在整個會眾中。在歌羅西書三章16節中,它是:「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我們常被勸勉這樣做:詩篇一百四十九篇1-2節:「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向耶和華唱新歌,在聖民的會中讚美他!願以色列因造他的主歡喜!願錫安的民因他們的王快樂!」詩篇二十九篇9節:「凡在他殿中的,都稱說他的榮耀。」詩篇九十五篇1-3節:「來啊,我們要向耶和華歌唱,向拯救我們的磐石歡呼!我們要來感謝他,用詩章向他歡呼!因耶和華為大神,為大王,超乎萬神之上。」這段經文尤為重要,因為它描述了整個福音敬拜,正如使徒本人在希伯來書三章所解釋的;在那裡,它被列為安息日的日常本分之一;莊嚴的禱告(6-7節)、聽道(8節)。但他首先提到的是藉著高聲唱詩向神感恩;因此,你們對基督徒安息日的日常活動有了了解:聽道與講道、莊嚴的禱告與感恩。現在,與謙卑且忠心的百姓一同參與聖餐,一同敬拜與讚美,是何等甘甜!世俗生活的一切快樂都無法與之相比。當然,如果世上有什麼對蒙恩的心靈來說是愉悅的,那就是從信靠與愛神的心靈中流露出的對神的讚美,那心靈充滿了對主之慈愛、良善與卓越的體會。這樣的心靈在聚會中一致聯合讚美神,就是我們在地上所擁有的天堂。

第五,我觀察到,這裡所強調的本分,其偉大的目標是神的榮耀,而次要的目標是我們彼此的造就;因為我們是「心裡讚美主」,且「心被恩感,歌頌神」;我們也「彼此對說」;這在平行的經文中被解釋為「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這並非指從詩篇中教導,而是在詩篇中教導;當我們歌唱時,我們正在彼此教導敬虔的教義。因此,如果我們要評估這項本分的履行,一切手段都必須根據它們對目標的尊重來衡量,即神的榮耀。我們擁有的聖靈越多,我們就越被激勵去宣揚祂的讚美,從而激發我們的喜樂,提高我們對神的敬重:詩篇一百零四篇33-34節:「我一生要向耶和華唱詩!我還活的時候,要向我神歌唱!願他以我的默念為甘甜!我要因耶和華歡喜!」喜樂開始並結束這項本分。正是因為在神裡面的喜樂,唱詩對我們來說才如此甘甜;我們唱得越多,我們在神裡面就越喜樂。對於另一個目標,屬靈的教導也是如此;因為我們藉此學習愛神、敬畏神、信靠神,並在我們缺乏任何這些恩典,且無法像祂的聖徒過去那樣帶著信心對神說話時,學習謙卑自己,特別是在新約恩典更豐盛地分賜的今天。

II. 在闡述了這裡所推薦的本分後,我將證明:(1.)這是一項清晰且無可置疑的本分;(2.)這是一項令人愉悅的本分;(3.)這是一項非常有益的本分。

  1. 這是一項清晰且無可置疑的本分;因為異教徒也將向他們的神唱讚美詩視為合適的敬拜。如果你認為這種論證方式對於真神不適用,因為祂不看重恭維,只愛那些像祂的事物,我回答:

[1.] 神不僅要被客觀地讚美,還要被主動地讚美,藉由將榮耀歸給祂:詩篇五十篇23節:「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神認為當祂的百姓稱頌祂的名時,這是一種榮耀。這也是使我們像祂的一種手段,因為我們所敬重與愛慕的事物,其印記很快就會留在心上。

[2.] 在舊約中,這經常被呼籲,並與那些具有永恆且不變義務的本分並列。當祭物被棄絕時,禱告與讚美仍被保留為神在教會中持續維持的敬拜:詩篇五十篇13-15節:「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詩篇一百篇2節:「你們當樂意事奉耶和華,當來向他歌唱。」現在,以神為樂是一項基本且根本的本分。

[3.] 在新約中,我們再次被要求唱詩,如經文及歌羅西書三章16節。我們藉由基督與祂使徒的實踐得到了證實: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0節:「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保羅和西拉也是如此:使徒行傳十六章25節:「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以及基督教會的一致認同。小普林尼(Pliny)在給圖拉真(Trajan)的信中提到了基督徒的「晨歌」(hymnos antelucanos),即他們作為一種慣常的莊嚴敬拜,向作為神之基督所唱的晨歌;殉道者查斯丁(Justin Martyr)也說,他們將頌歌與禱告獻給神;這一切都證明這是一項清晰且無可置疑的本分。

  1. 這是一項令人愉悅的條例,它與其說是勞苦,不如說是傾向於鼓舞與更新:詩篇一四七篇1節:「你們要讚美耶和華,因歌頌我們的神為善為美,讚美的話是合宜的。」在神的一切敬拜中,沒有哪一部分像這項操練一樣,其本身就蘊含了如此多的動機;也沒有哪一部分是我們更不願去做,或更需要激勵的。所有促使我們從事任何工作的動機與鼓勵,都在此匯聚:它是「善」的,它是「美」的,它是「合宜」的。它是善的,即有益的;因為神的一切讚美都是信徒的益處,也是他盼望與喜樂的根基。它是美的,充滿了甘甜的安慰與更新。它是合宜的,或者說是尊榮的,因為我們是宣告主榮耀的傳令官,或是被僱用去從事天使的工作。根據古代希伯來人的觀點,天使每日都歌頌神,且是在清晨進行;他們從創世記三十二章26節天使對雅各所說的話中得出此結論:「天黎明了,容我去吧。」耶路撒冷塔古姆(Targum of Jerusalem)對此解釋道:「容我去吧,因為晨曦的柱光正在升起,看哪,天使歌唱的時刻將近了。」無論如何,我們確知天使確實祝福神,並時刻讚美祂的聖名。通常當他們被差遣到我們這裡時,就是帶著這項使命:路加福音二章13、14節:「忽然,有一大隊天兵同那天使讚美神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神!在地上平安歸與他所喜悅的人!」在其他場合,我們也發現他們祝福神並讚美祂的聖名;他們比我們更能領會神在祂自己及其作為中的卓越與完美,也比我們更能感受到祂的恩惠。現在,如果這是天使——那些最高大、最偉大的天使——的工作,那麼我們理當更加珍視它,不應將其視為我們通常所做的那種冷淡的差事,而應視為一項令人愉悅的工作;因為它的對象是神,是我們極大的喜樂;我們是藉著一位救贖主來讚美祂,「我們既藉著他,得與神和好」(羅五11)。而這外在的行為本身就是歌唱,這是我們喜樂的慣常宣洩。
  2. 這是一項有益的條例。

[1.] 它藉由轉移注意力,或引導我們走向更純潔、更安全的喜樂,來治死肉體的私慾與情慾。罪的很大一部分力量在於感官的傾向,或對享樂的無節制愛好。現在,如果我們能在別處找到崇高而貞潔的喜樂,它就會使我們脫離肉體那不合法的享樂。上下文暗示了這一點:「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等等;雅各書五章13節:「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唱。」屬靈的喜樂是治癒肉體喜樂的最佳良藥,因為我們保持了喜樂的純潔,我們的快樂是安全且有益健康的。

[2.] 它激勵我們擁有剛強、勇氣與恆心,在為真理爭戰時站立得住;因為唱詩是我們在神裡面的誇勝,或是我們在藐視一切能傷害我們的世俗權勢時,以神為我們的誇耀;正如保羅和西拉在受鞭打並被囚禁時,以及許多殉道者,都是藉著唱詩來激發他們的勇氣。

[3.] 它是極有益的,因為詩篇不僅像誦讀神的話語那樣呈現真理,它還能使心靈停駐並專注於對我們所唱內容的甘甜而生動的默想。

應用一:讓我們對這項職責持守良心,不僅是關於內容,更是關於方式,使它不至於以一種死氣沉沉的方式進行,或淪為一種敷衍了事的操練。為此,我要強調兩點:(1)持守在神裡面的喜樂;(2)被聖靈充滿。

  1. 持守在神裡面的聖潔喜樂,因為歌唱是我們喜樂的宣洩;因此,除非喜樂時刻被持守,否則對神和來世的思念將會是不受歡迎且令人不快的念頭。那些以主為樂的人在歌唱中得到最大的喜樂,因為任何能喚起對神記憶的事物對他們而言都是甘甜且可接受的;對其他人來說,這項事奉不過是冷淡且無心的。
  2. 被聖靈充滿。要謹慎,不要給保惠師離開你的機會,因為那樣一切都會變得令人不安:「我想念神,就煩躁不安」(詩七十七3)。但特別要尋求聖靈這些恆久的果子:「信、望、愛」。信心;除非我們相信神的存在與護理,以及我們藉著耶穌基督所得的救贖,否則無論這些事在自身如何,對我們而言都不會是令人喜樂的。肉體的喜樂是感官的喜樂,但屬靈的喜樂是信心的喜樂。感官的喜樂在於受造物,信心的喜樂在於神;感官的喜樂在於眼前的事物,信心的喜樂在於未來的事物;感官的喜樂在於身體的好處,信心的喜樂在於靈魂的好處,即靈魂得以更新並與神和好;感官的喜樂在於普通護理管道中所流出的祝福,如財產的增加與肉體的供應;信心的喜樂在於神的聖約與應許:詩篇一一九篇111節:「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樂的。」愛也是如此;當我們愛神時,我們就愛一切與祂相關的事物。愛不過是我們的心以神為我們至高的善而感到的滿足與喜悅:詩篇十六篇5、6節:「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我們看重祂並尊祂高於一切世俗事物,因此我們對所談論或歌唱關於神祂自己或祂道路的事物,以及如何帶著喜樂進入祂的平安,如何取悅並順服祂,或促進祂的榮耀,都會深受觸動。最後,關於盼望;我們從來世獲取我們最大的慰藉。正如天堂是我們完全喜樂之處,對它的預見與預嘗也是在地上所能達到的最高喜樂;因此我們必須經常去天堂更新喜樂的素材:羅馬書五章2節:「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如果你帶著這樣的靈預備好自己,唱詩將會是一件既歡欣又有益的事。

應用二:這向我們顯明我們所事奉的神是何等良善,祂竟將我們的喜樂視為我們工作的一大部分。神非常看重祂子民的快樂與聖潔的喜樂。許多人認為他們應當喜樂是違背神旨意的;你們不僅有自由可以喜樂,而且在職責上更有必要時刻以神為樂。為此,請思想祂在祂自己以及我們藉著基督所得的救贖中,為我們的喜樂預備了何等豐富的素材;聖靈的職責之一就是作我們的保惠師,而宗教的職責之一就是唱詩,這正是為此目的而設立的幫助。

應用三:這向我們顯明,當我們輕忽這項條例時,我們忽略了多少益處。它與其他職責一樣,是一種媒介,而非一項苦差事;它是使我們的生活既聖潔又舒適的媒介;因此,讓我們不要藐視它。那些對於我們更為看重的其他敬拜部分所必需的恩典,在這裡同樣是必需的。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