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2 其他講道|006_第六篇講道_帖後三5

第六篇講道

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並學基督的忍耐。(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5節)

有兩件事能使宗教在靈魂中保持鮮活:對神的愛,以及對基督降臨的熱切期盼。這兩樣是使徒在經文中為信徒祈求的必要恩典。這裡提到對神的愛,這是第一種恩典;以及對基督的熱切或忍耐等候。愛是針對神,因為祂是愛的首要對象(primum amabile),是至高無上的善;但盼望或忍耐的期待則是針對基督,祂將在榮耀降臨時賜給我們完全的賞賜。愛是我們當前職責的生命與靈魂,而藉著忍耐的期待,我們等候未來的盼望。對神的愛催促我們履行宗教職責,而盼望則堅固我們抵禦試探,無論這些試探是來自感官的誘惑,還是世界的煩惱。愛是我們的護心鏡,守護著基督信仰的生命中樞;盼望則是我們的頭盔,遮蔽我們的頭,使我們能在今生一切患難與憂愁中昂首挺胸(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8節)。這兩種恩典都是必要的,因此堅持探討它們絕非無益。我現在從前者開始:「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請注意:

  1. 所祈求的恩典:對神的愛。
  2. 產生此恩典所需的效能: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引導」一詞有時指引領與導向,有時指將彎曲之物扳直或擺正。引領與導向,正如我們引導他人以免走入歧途:詩篇一一九篇5節:「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即便裝備最精良的船隻也需要領航員,而那些最愛神的人,仍需要將他們的愛整理並引導至祂榮耀與事奉的最佳途徑上。這是第一層含義,即引導與方向。但在其他時候,它意味著彎曲、傾斜,或將彎曲之處扳直,使其不再趨向別處;我在此處取此義。我們的心生來就是扭曲、歪斜的,與神及一切良善背道而馳;甚至在領受恩典之後,仍容易徘徊,回到舊有的偏向與傾向中。因此,使徒祈求神能塑造並擺正他們的心,使他們能更堅定不移地向著神;他為帖撒羅尼迦人作此祈求,他曾稱讚他們「信心的工作、愛心的勞苦、盼望的忍耐」,並對他們的真誠有極大的信心;正是為這些人,他祈求他們的愛能得到引導,他們的心能更堅定地向著神。那麼,此教義便顯而易見且易於理解。

教義:除非主將我們的心擺正,並使我們的心持續向著祂,否則我們無法擁有或保持對神任何真實的愛。在此我將探討:

  1. 什麼是對神的愛?愛是靈魂在良善事物中的滿足。對神的愛,是靈魂以神為我們全足的分,而在神裡面所得的滿足與喜悅。為了向你們闡明,我將從以下方面描述:

I. 藉由其根本與內在的行動。 II. 藉由其外在的果效。 III. 略述其屬性,如此你們便能明白對神的愛是什麼。

I. 根本與內在的行動有二:渴望與喜樂;對祂的渴望與在祂裡面的喜樂。

  1. 對祂的渴望。愛追求與所愛之物聯合;因此,對神的愛意味著在我們今生所能達到的最高享受層次上,熱切地尋求祂。這部分顯明於我們所渴慕的恩典種類,部分顯明於我們追求祂的熱忱。

[1.] 藉由我們所渴慕的恩典種類。神所賜給受造物的恩典中,有些比其他恩典更靠近神,且最少阻礙我們親近祂,例如祂的形象與恩寵,或祂更新與和好的恩典。當我們愛神時,這些會被置於首位尋求,正如你們將看到聖徒的性情是如何被描述,並與那如禽獸般的眾人區分開來:詩篇四篇6、7節:「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許多人,那如禽獸般的眾人,尋求不確定的好處,且從不確定的源頭尋求——「誰能指示我們?」他們在這些普遍恩典中不承認神;但神的兒女必須得著祂的恩寵——「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正如太陽的光束能振奮並更新大地,這正是使他們靈魂復甦之物。正如馬太福音五章6節:「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那麼,那些渴望在純潔與聖潔上像神,並恢復因罪而失去的恩寵的人,肯定比那些只從祂那裡尋求屬世福分的人更愛祂。神那見證祂愛我們的聖靈,是今生所能賜下的最大禮物,這比賜下任何其他事物更能見證祂的愛。聖徒所尋求的正是此點,使他們能像神,使他們能被神接納並蒙祂喜悅——這就是他們所有的抱負:哥林多後書五章9節:「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其他事物或許能取悅肉體,但那並非他們的目的;那些能帶領他們更親近神的事物,才佔據了他們的心思與心靈。既然這顯明於我們所渴慕的恩典,那麼它同樣顯明於:

[2.] 我們追求這些事物的熱忱;因為如果我們只是膚淺地尋求神的形象與恩寵,彷彿沒有這些也無妨,卻極其熱切地追求世上的財富、榮譽與享樂,那麼我們肯定不愛神:詩篇六十三篇8節:「我心緊緊地跟隨你。」整個屬靈生命不過是靈魂向著神的追尋;我們越恆切、越熱忱地尋求祂,以享受更多祂的救贖恩典與福分,我們裡面對神的愛就越深。因此,大衛將這種渴望表達為超越一切其他的渴望:詩篇二十七篇4節:「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裡求問。」他並非將王國的榮耀、戰場的成功、勝過仇敵置於首位,或至少不如與神交通、在會幕中參與敬拜那樣重要;與此相比,一切皆為虛無,唯有能與神交通。因此,這是愛的根本行動——這種熱切、燃燒的渴望,帶領靈魂經歷所有的職責、聖禮、事奉;他們始終在開闢道路,以更親近神,更豐盛地領受祂的恩典,直到他們在榮耀中永恆地享受祂。

  1. 愛還有另一個內在的根本行動;那就是在祂裡面的喜樂。我們完全的喜樂留待來世,但在今生,以神為樂是一項更重大的職責;因為愛既是靈魂在神裡面的滿足,視祂為良善,或視祂為我們全足的分與幸福而與祂緊密連結,那麼很難想像愛在今生竟能沒有任何在神裡面的喜樂。如今,在這流淚谷中,盼望來世享受祂,是我們在軟弱與患難中的安慰與慰藉,因為那日子將到,我們將更完美地「看見祂的本體」,並「像祂」(約翰一書三章2節)。使徒告訴我們:「我們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我們有此期待,即我們將擁有完全的福分與卓越的聖潔;我們將看見我們的人性在榮耀的救贖主裡與神性聯合,我們的人格將被接納進入我們所能達到的、對神最親密的直觀與享受中,並活在持續不斷的愛之操練裡,且能完美地領受祂最高的恩典。誠然,我們在寄居期間擁有此喜樂。但不僅僅是我們的盼望,我們對此的部分享受也是我們幸福的源頭;對愛祂的靈魂而言,祂的恩寵如生命,祂的怒容如死亡。聖徒視和好的神為最好的朋友,視不悅的神為最可怕的對手;因此,如果他們嘗到祂愛的滋味,他們的「靈魂就像飽足了骨髓肥油」:詩篇六十三篇3-5節:「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頌讚你。我還活的時候要這樣稱頌你。我在床上記念你,在夜更的時候思想你,我的心就像飽足了骨髓肥油,我也要以歡樂的嘴唇讚美你。」但如果神掩面;如果神完全像個陌生人,那麼他們確實會感到困擾,詩篇三十篇7節。然而,我們尚未觸及以神為樂的核心。那些靈魂被對神的愛所佔據的人,對祂感到如此滿足,以至於一切事物因著與神的關係而變得甘甜。思想神對他們而言是一種喜樂:詩篇一零四篇34節:「願他以我的默念為甘甜!我要因耶和華歡喜。」談論神對他們而言是一種喜樂:以弗所書五章4節:「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神的兒女的喜樂,或說基督徒用以代替戲笑的,是對主恩典的感恩回憶,特別是我們藉著基督所得的救贖。在聖禮中親近祂,那裡再次操練這種喜樂。那裡有禱告。一個蒙恩的靈魂不可能對此感到陌生,因為沒有什麼比獨自與神在一起,並向神傾心吐意更令人振奮的了。偽善者被排除在此特徵之外:約伯記二十七章10節:「他豈能以全能者為樂,隨時求告神呢?」有時他會求告神,他或許是在死亡臨近、遭遇大患難或大審判時,被恐懼驅使而表現出一點宗教虔誠;但他對神沒有恆久的喜樂。對神恆久的喜樂,是那帶領聖徒進入祂面前的動力。對於所有其他基督徒職責也是如此:詩篇一二二篇1節:「人對我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我就歡喜。」在那裡,他們就關於靈魂最重大的事宜,與神進行交通與往來。不僅如此,他們所有的工作,整個順服的過程,對他們而言都是甘甜的,因為這是神所命令的,且指向對神的享受:正如詩篇一一二篇1節:「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他們不僅遵守命令,而且(極其)喜愛遵守命令。詩篇一一九篇14節:「我喜悅你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以神為樂是愛的一項偉大行動,即使在我們寄居的屋簷下,即便我們沒有確據或對祂恩寵的感性享受,我們也不應對此感到陌生;因為這是第一條誡命的職責,源於承認神是我們的神。

II. 至於愛的外在果效,那就是遵行與忍受祂的旨意,當我們甘心樂意去做神要我們做的事,並成為神要我們成為的人。

  1. 關於遵行。如果我們愛神,我們將不願得罪祂,我們將渴望取悅祂。我承認,信心是一種奇妙的恩典,它能領會自然界所陌生的事物,但若沒有愛相伴,它無法為神做任何值得稱道的事(加拉太書五章6節)。當使徒告訴我們那贏得稱義獎賞的信心時,他將其描述為「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信心本身充當了鼓風機,在我們心中吹旺這火焰,作為行動的直接與即時原則。簡而言之,愛是我們靈魂的主導傾向,是壓在我們身上、使我們傾心向神的重量與平衡。正如所有高貴的品質,若受到限制,便無法產生其圓滿的行動,愛也承受著一種不完美,直到它能如此爆發為對神感恩的行動;但那時它便臻於完美:約翰一書二章5節:「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也就是說,達到了其圓滿的行動,即它所追求的目標。毫無疑問,沒有人能被視為一個完美、真誠愛神的人,除非他對遵行祂的命令懷有良心;唯有他們對祂的威嚴有深刻的體會;唯有他們珍視祂的恩寵;因此,他們不敢因違背或疏忽職責而冒險失去它。
  2. 關於忍受祂的旨意。因為當使徒在此祈求神引導他們的心去愛祂時,他的意思是,他們寧可忍受任何代價,也不願否認信仰,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承認基督。正如順服實質上包含在愛中,勇氣與決心亦然。所羅門將愛描繪為一種強大的力量,一種不會被賄賂也不會被熄滅的情感:雅歌八章7節:「愛情,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這對一般的愛是真實的,對神的愛更是如此。在屬世事務中,愛是一種劇毒;當它侵入心靈,沒有什麼能挽回我們:但在神聖事務中,它是抵禦左右兩側試探的特效解毒劑。對於右側的試探,所有的財富、享樂、榮譽都被藐視,那些真正愛神的人,無法被賄賂而離開基督。所有的迫害大水都無法熄滅這種神聖的渴望。這就是愛的本質與傾向,一旦心的方向定準於神與天堂,他們便會強烈地反對任何試圖將他們引離正道、轉移他們目標的事物。

III. 談談其屬性;如果是真誠的:

  1. 這不是一種思辨的愛,而是實踐的愛,不包含那些對我們這些可憐凡人而言過於高深、虛無縹緲的虔誠操練。不;它被置於一個更可靠、無誤的試驗中——我們對神的順服。此外,它不包含大膽的熟稔,而是包含謙卑的順服與對祂旨意的遵從。「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神的愛是慷慨的愛,但我們的是盡責的愛;因此,當我們謹慎地取悅祂、恐懼得罪祂時,我們才被正確地稱為愛神。聖經宣告了兩者:前者,「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後者,詩篇九十七篇10節:「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惡事。」當我們恐懼犯下或疏忽任何可能違背祂律法、使祂聖靈擔憂或使祂名蒙羞的事時,我們便被稱為愛神。無論我們可能以何種高深、甜美的虔誠操練來取悅自己,我們的試驗將止於此。那能最精確地論述祂屬性的人,或在沉思神學的精微思辨中翱翔的人,或假裝與神有隱秘關係的人,並不愛神;唯有在職責上最敬畏、嚴肅且有良心的人,才愛神。
  2. 我們對神負有超然的愛;我們必須愛祂勝過一切其他事物。因為祂必須作為我們的幸福與終極目標而被愛。祂必須在我們心中佔據首要地位,我們的主要設計必須是取悅、事奉並榮耀祂。如果我們為了其他事物而尋求神,我們愛的不是祂,而是我們自己的私慾;甚至,如果所有其他事物不是為了神而被尋求,我們就沒有將祂立為我們至高的善或最終的目標。「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許多人對神有部分的、一半的愛,但對其他事物有更大的愛;那麼神的利益將被置於最末,因為有某種比神更親近、更珍貴的事物,它將很快被置於對祂盡責的良心之前。不;一切都必須從屬於我們至高的幸福與最終的目標,否則神就沒有被當作神來愛。

現在,所提出的第二件事是這種對愛的影響的本質,使徒在此用「引導」一詞來表達。「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這意味著什麼?

[1.] 這意味著神以理性受造物的方式對我們作工;祂確實改變了心,但祂是藉由引導來完成的:祂「吸引」我們歸向祂,但這是「用人的繩索」;祂在吸引的同時教導我們:約翰福音六章44、45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神的吸引即是教導,這既藉由對象的吸引力,也藉由祂恩典的內在效能;聖靈的引導是溫和的,卻是有力的,它成就了果效,卻沒有強暴人的自由意志。我們不是被強迫,而是被引導。沒有暴力的強迫,而是一種藉由得勝的恩典,或祂愛那壓倒性的甘甜,在我們裡面溫和地升起的傾向。因為「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四章19節)。而這愛是藉著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的,聖靈藉由賜給我們對祂恩典的珍視與嚴肅回憶,在我們心中吹旺這神聖的火焰。我們愛神並非不知其所以然;聖靈所有的作為皆有跡可循。看哪,正如在印記中,必須有印章、印章上的蠟,以及蓋印的手;所以一切都在此匯合。聖經盡了它的本分,那是印章,而人的心接受了印記;但為了使其有效且持久,神的手或祂聖靈的大能便參與其中。對象是福音,其中神藉著主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死亡與代求,向我們顯明祂的愛;也藉著新約,因為祂要按照人的本性對人作工;祂要藉著愛來對愛作工。除了這一切,還有一個內在強大的代理人,即聖靈。外在客觀的媒介若沒有內在的原因便無法做到。儘管神的愛在福音中如此榮耀且燦爛地閃耀,但人的心若未被光照、聖化的聖靈澆灌,便不會受其感動。人的心對這些事是黑暗且死寂的,直到被恩典改變;而一旦改變完成,那印記便與印章相符。

[2.] 對神作為我們幸福與終極目標的傾向,是這種恩典的果實,是理性受造物的傾向;因此傾向是必要的,但行動是自願的,所以你必須持續保持它們。神將一種傾向置於無生命的事物中,例如光與空氣般的物體向上移動,沉重的物體向下移動;正如石頭墜地,但火與煙上升,它們無法做別的,因為它們沒有選擇。但現在在人裡面,有一種對神與天堂的傾向,這是恩典的果實。這種傾向是必要的。為什麼?因為聖靈所聖化的一切人,祂聖化他們並非徒然,祂確實會在他們裡面產生這種向著神的趨勢:因此聖經中常說他們歸正或轉向神。他們的心先前是背向的,但那時他們便趨向並彎向祂;但行動是自願的。我們有責任去「挑旺」我們裡面「神的恩賜」;原文是 ἀναζωπυρεῖν,提摩太後書一章6節。當這神聖的火在我們胸中點燃時,我們必須吹旺它並保持燃燒。我們不可疏忽與安逸,因為我們不能合理地想像懶惰與勤奮的人會有相同的結局,即聖靈會不管我們願不願意,都引導我們的心去愛神;因此,不僅作為理性代理人,作為新造的人,我們也有義務使用媒介,然後期待祂的幫助與祝福。經文中祈求的「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並學基督的忍耐」,在猶大書21節中是一項勸勉:「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那裡再次提到了兩者;你必須看顧你的愛,使你的心保持正直並向著神,而不被世俗的虛榮所分心。祝福來自神,但你必須使用媒介;這種引導並非為了鼓勵懶惰,而是為了鼓勵勤奮。我們必須將其視為我們主要的工作與職責:聖靈激動並賜下生命,我們必須振作自己。

[3.] 這意味著有許多事物會扭曲、彎曲並將我們的心轉向別處——魔鬼、世界與肉體。魔鬼試圖將我們從神那裡拉開,以減弱我們對祂愛的熱忱;因此我們被命令「要逃避少年的私慾」(提摩太後書二章22節),以免我們隨從他的意願被擄去。有些人溫順地屈服於他的試探,他便隨心所欲地對待他們;但要將一個嚴肅的基督徒引入他的網羅,則需要更多的拉扯與誘惑。因此,我們被命令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謹守是對世俗享樂的節制使用,而儆醒是在使用所有能戰勝試探的神聖媒介上的嚴肅勤奮。正如魔鬼,肉體亦然:雅各書一章14節:「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也就是說,藉由尋求取悅他肉體的思想與食慾。然後世界會試圖敗壞我們,並為此目的提供許多誘餌:約翰一書二章15、16節:「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也就是享樂、財富與榮譽。這些看起來是甜美的誘餌,但其中隱藏著危險的鉤子,你對神的愛可能很快就會減弱。那麼,這種引導是為了反對因這些試探而產生的動搖,無論是來自哪一邊,使至聖者能保守我們裡面那份我們理當對祂懷有的熾熱愛神之心。

[4.] 引導標誌著新造之人的有序。當一個人的行動受到聖靈引導時,世上沒有比這更美麗的事了,因為那時我們在對神、對鄰舍、對自己方面都處於正確的狀態。對神,因為那時受造物被保持在對祂適當的順服中,我們所有的行動與作為都從屬於祂的榮耀。當我們犯罪時,我們是在反叛神,並將受造物置於祂之上,彷彿它比神更可愛、更適合滿足與取悅靈魂,從而擾亂了世界的秩序與和諧,濫用了我們自己以及我們所能掌控的一切事物,以達到錯誤的目的。看哪,正如手錶的運作,每個部分都有其比例,如果一個齒輪錯了,整個結構就會崩潰;所以,為我們而造的世界,以及我們為神而造,當我們為自己而非為神使用世界時,一切都失序了。對於鄰舍也是如此。自愛與取悅自己的人永遠不會真心實意地善待他人。世上最真誠的往來存在於那些愛神的人之間。對於我們自己也是如此。直到對神的愛統治我們的心,一切都處於失序狀態。看哪,正如在身體裡,如果腳長在頭該在的地方,那失序與畸形將是巨大的;靈魂也是如此,當野獸騎在人身上,良心與理性成為私慾與食慾的奴隸。但一旦一個人被贏得去愛神,一切又恢復了秩序,自我管理得以恢復,對神適當的順服也得到了妥善的保障。

給你們一些理由來顯示其必要性,無論是對重生者還是未重生者。

  1. 神的引導對未重生者的必要性。在主引導並擺正他們的心之前,他們無法愛神。這話很難說(但我們不能粉飾太平),在屬肉體的狀態下,我們都是恨神的(羅馬書一章28節)。如果這種敵意與仇恨能從我們心中徹底根除,那就好了。這怎麼可能呢?自然告訴我們,那位賜給我們生命、氣息與萬物的主,理應得到我們的愛。我回答:雖然人們或許能看到愛神的一些理由,因為祂是我們的創造者與保存者,但作為立法者與審判者,我們都恨祂。人類心中對神那種天然的敵意有三個原因。我希望你們嚴肅地思考這些原因,好讓我們能痛切地哀悼我們自己對神的背離。

[1.] 我們對屬肉體事物的傾向,這佔據了我們的心,於是便沒有空間容納對神的任何傾向。人天生沉溺於虛浮與感官的享樂,因為「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約翰福音三章6節)。由於沒有原則來引導他們歸向神,他們完全尋求取悅肉體。當人一旦失去了原始的義,他們便隨手抓取身邊的事物,從而成為「愛宴樂,不愛神」(提摩太後書三章4節)。這種傾向在被恩典治癒之前,我們無法擺脫。因此主應許了這種醫治:申命記三十章6節:「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心必須先受割禮才能愛神。在神除掉那層皮,在這種屬肉體的愛被治死之前,我們心中沒有空間來升起並激發神聖的愛。我們被對世俗事物的愛所糾纏,並將持續如此,直到神將那根彎曲的棍子扳向另一邊,直到神將我們的心擺正向著祂自己。

[2.] 第二個原因是屬肉體的自由,因此我們恨神作為立法者,祂要約束我們的私慾。律法中有誡命與制裁。誡命是針對我們的目的,制裁將在下一點考慮。因為神的約束,我們無法以我們渴望的那種自由與安全來享受我們的私慾。祂的律法擋在路上,因此心對神升起反抗,因為祂制定了律法來禁止我們所渴慕的事物:羅馬書八章7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歌羅西書一章21節:「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他為敵。」我們愛罪,因此我們恨那禁止罪、並使罪對我們如此具有懲罰性與可定罪性的神。

[3.] 奴僕般的恐懼是這種敵意的原因。這與律法的制裁與懲罰有關。因此,我們恨神,因為我們懼怕祂會因我們的罪而審問我們,並懲罰我們;因為一個定罪的神,僅僅在這種概念下被理解,永遠無法被一個有罪的受造物所愛。因此亞當犯罪後,從神面前逃跑,躲在樹叢中(創世記三章7、10節)。現在,在神改變他們的心之前,去告訴他們神的良善與祂的完美是徒勞的;正如你徒勞地誘導一個有罪的囚犯去愛他的法官,告訴他法官是一個謹慎的人、一個有堅實判斷力的人、一個精通法律的人——這無濟於事,他是一個會定他罪的人。因此,福音作為誘導我們愛神的媒介,將祂顯明為一位赦罪的神:「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

  1. 來到重生者這裡。帖撒羅尼迦人在各樣恩典上都卓越,然而使徒仍祈求主「引導他們的心去愛神」。為什麼?

[1.] 因為在最好的人身上,愛也有許多缺陷。舉幾個例子:

首先,愛意味著一種強烈的傾向,或是心靈向著神——我們至高的善與最終的目的——所發出的熱切趨向。既然如此,我們的目的便是我們衡量一切手段的準則,用以判斷何者合宜、何者當避、何者當取。一切手段的適時性必須由目的來決定,以便將所有與我們偉大目的不符且無關的手段剔除。然而,一切罪惡都與「以神為我們偉大目的」相悖,所有虛浮與愚妄的行為對此亦無益處。以此判斷,若我們對神有如此完美的愛——若這確實是愛,毫無疑問正是如此——那麼,我們生命中又充斥著多少無關緊要與荒唐的行為呢?我們有多少目的、慾望、言語與行動,是完全不顧及我們這偉大目的的?我們為自己活得太多,為神活得太少!我們對世俗事物懷有何等強烈的熱情,以至於它們竟能佔據並攔阻我們生命中絕大部分的時間?由此判斷,我們豈不需要保持這種心志,使我們向著神——我們目的與幸福的趨向——得以維持嗎?詩篇八十六篇11節:「求你使我專心敬畏你的名。」人心自然的疾病就是與神疏離,並被感官所接觸、每日呈現在我們面前的各樣世俗事物所分心。因此,人僅在歸正時將心歸給神(那時這愛初次在我們裡面運行)是不夠的,我們需要時常祈求神將我們從這種對肉體虛榮的追逐中挽回,求祂引導並保守我們正直,忠於我們的目的,好叫我們能更愛祂,並以更好的方式愛祂。所以,若你考慮愛的本質,這件事便顯而易見:除非主在我們裡面維護並持守這愛,否則我們將會如何?

第二個證據是那些壓制我們、阻礙我們在神裡面得喜樂,並在恩典媒介中與祂進行甘甜相交的奴僕般的恐懼。誠然,我們越是處於奴僕般的恐懼之下,我們對神的愛與對祂恩典的感恩就越少。使徒在約翰一書四章18節告訴你們:「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我們確實應當追求那樣的愛之靈,使我們為神所做的一切都能帶著極大的喜樂;使我們服事祂不是出於勉強,而是出於傾向;不是僅僅因為被命令,而是因為心之所向;不是強迫自己,而是以工作為樂。再者,

第三,另一個例子是我們頻繁地將世界的利益與享樂置於對神的服事之上。即便這還未達到喪失我們權利的程度,但我們為了每一件瑣事,又曾多少次將屬靈的安慰置於危險之中?正如以掃,為了一碗紅豆湯賣了長子的名分(希伯來書十二章15、16節)。我們當中最好的人,也表現出太多的不捨,不願砍下右手、剜出右眼,或做那以此為象徵的事。這顯示了愛的軟弱;因為愛若強壯,人對神便有徹底的傾向;我們不敢愛任何高於祂、反對祂或沒有祂的事物。

第四,我們對順服的退縮,以及在其中感到的厭煩,顯示了我們愛的不完全。當愛作為根基時,一切都會進行得容易、甘甜且蒙悅納。創世記二十九章20節,雅各為了愛拉結,那七年看作幾天;愛使我們的順服變得甘甜:「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但當我們與世俗事物結盟,且不願從中回轉時,每一件屬天的事務便成了我們所追求、所喜愛之事的干擾。

第五,我們與肉體的自愛,或我們自己愚蠢且有害的私慾之間所發生的多次衝突,顯示我們的愛並不完全;正如信心的軟弱是藉由不信的殘餘,以及我們與懷疑和恐懼的頻繁衝突而被看見與感受到的:「主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馬可福音九章24節)。同樣,我們愛的軟弱是藉由肉體與無節制的自愛之抵擋而被知曉的。肉體有時會說:「愛惜你自己吧」,或「這是何等煩瑣」(瑪拉基書一章13節),並對為神所做的一切感到吝嗇。它在我們偏離偉大目的時為我們辯解,並在我們疏忽的生活方式中讚許我們;正如「懶惰人看自己,比七個善於應對的人更聰明」(箴言二十六章16節)。不僅如此,有時它還會催促我們為了滿足自己而使聖靈擔憂,並沉溺於肉體的享樂。這一切都屬於第一個理由。

[2.] 在愛被栽種在靈魂之後,仍有許多工作要做;我們需要使它紮根,使它增長,使它不斷被激發,並保持在行動與操練之中。

(1.) 我們需要使它紮根。我們對神與屬天事物最初的情感可能會匆忙地顯露出來,就像春天早開的花朵,但它們很快就會凋謝;我們在初識宗教時所感受到的那種情感高潮,後來往往會降得很低。愛在起初表達得更為熱烈,部分是因為所呈現事物的陌生感,部分是因為我們極大的需要——正如極度口渴的人會愉快地大口飲水;也因為我們的愛尚未分散到順服的各個管道中,而是完全被對恩典的讚嘆所佔據;但這仍可能消失與衰退。我們的任務是如使徒所言,在愛中「生根立基」(以弗所書三章17節),以獲得對神更堅實、更持久的情感。

(2.) 在它被栽種後,需要進一步增長:腓立比書一章9節,「我禱告,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起初愛是軟弱的;那裡有火,但尚未被吹成火焰;後來神在我們心中獲得更大的份額,那時我們靈魂的構造就變得更聖潔、更屬天。愛既是新造之人的心,那愛得最多的人,恩典也最多,便是最好、最強壯的基督徒。

(3.) 在它被栽種在靈魂之後,需要被激發並保持在行動與操練中。這正是此處的主要意圖。因為:

第一,所有的宗教實際上不過就是愛。信心是對基督感恩的接受,而感恩是愛的表達。悔改不過是哀傷的愛;正如那蒙赦免多的人,她就多哭(路加福音七章47節)。聖潔生活中的勤奮不過是尋求的愛;順服是取悅的愛;捨己是治死無節制的自愛;節制是對肉體之愛的裁減。

第二,如果愛不被付諸行動並保持運作,肉體的愛就會得勝。人的靈魂不能閒置,尤其是我們的情感;它們若不是被引向神,就會流向世俗的事物。當我們的愛停止時,私慾卻不會停止,對世界的愛很快就會在靈魂中佔據上風;因為被忽略的原則會萎縮,而另一個原則會獲得力量,並確保其對神以外事物的興趣。

第三是我們因保持愛在行動中所獲得的益處。這使我們更真誠,並純粹地為神而活: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愛的激勵作用是使我們不再為自己活的關鍵;這也使我們更加勤奮。勞苦與愛在聖經中常被連結在一起:「記念你們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以弗所教會「離棄了起初的愛」,她就「離棄了起初的行為」(啟示錄二章4、5節)。

應用:喔,那麼,讓我們從神那裡尋求這益處,使我們的心能被引導進入祂的愛中。

  1. 賜下聖靈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以激發對神的愛:約翰福音四章14節,「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它在心中不是一潭死水,而是活泉。同樣的意涵也見於約翰福音七章38節,「信我的人,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
  2. 恩典媒介的設立也是為了這個目的。聖道是為了向我們展現神是可愛的,無論是因祂內在的良善,還是因從祂發出的良善,特別是在我們藉由基督所得的救贖中;也為了祂在另一個世界為我們所預備的豐富恩典,以吹旺這聖潔的火;這也是聖禮的目的。在聖餐中擺在我們面前的所有佳餚,都帶著愛的味道與氣息。我們的食物是用愛調味的,我們的飲料是從愛的酒醡中流入我們的杯子。我們為何要吃基督受難的身體,豈不是為了記念那「愛我們,為我們捨己」的耶穌嗎(加拉太書二章20節)?同樣,在這筵席上為我們預備的飲料是基督的血:啟示錄一章5節,「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
  3. 神所有的護理都指向這個目的,使我們能愛神;神所有的憐憫都是新的燃料,以維持這火不滅。「我愛耶和華,因為他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詩篇一一六篇1節);「且愛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專靠他,因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他」(申命記三十章20節)。我們從神那裡得到的一切憐憫,都是為了更新與復甦我們的愛,使它不至於衰微與死亡;不僅如此,神所差遣的一切嚴厲管教,都是為了恢復我們對神的愛:以賽亞書二十六章9節,先知說:「夜間,我心中羨慕你;我裡面的靈切切尋求你。」那是在什麼時候呢?「就是在你懲罰(審判)在世上的時候」,當他們遭受巨大且嚴厲的患難時。

引領他所有真誠的門徒與悔改的信徒,進入天國狀態的榮耀與福樂。如果你相信這一點,那麼隨之而來的結論是什麼呢?那就是你的生活必須是屬天的;你要麼必須為天國而活,盡心竭力地尋求它,好叫你最終能確實獲得,而不至於與惡人一同被摒棄;要麼必須靠天國而活,在對它的預見與盼望中自我慰藉。否則,若口稱相信此道,生活卻彷彿你的福樂完全在於這個世界,這無異於試圖調和矛盾;這等於是假裝你將福分寄託於天國,卻又像躲避災禍一樣逃離它。你口稱仰望並渴慕那樣事物,心裡卻毫無興趣。第二個概念是忍耐。

二、忍耐,這對宗教生活也有極大的影響;因為摧毀一切宗教與敬虔的,正是急躁。因此經上說:「信的人必不著急。」(賽二十八16)神的應許並非立即實現;如果我們不能等候,反而因為眼前的權宜之計而奔走,我們就會立刻陷入網羅。另一方面,經上說:「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祂的救恩,這原是好的。」(哀三26)當我們能仰望並等候時,這便極大地堅固了我們的順服。感官總是追求眼前的滿足,但信心與盼望能等候神的時間,直到祂所應許的更美之事臨到。無論我們的處境如何,是受苦還是亨通,我們都處在神所安置的位置與崗位上,我們必須在那裡持守,直到祂將我們帶入祂的國度。不耐煩與急躁是萬惡之源。是什麼促使以色列人製造金牛犢?不就是不耐煩嗎?他們不願等候摩西,因為在他們的心思與想像中,摩西在山上與神同在的時間太久了。是什麼使掃羅勉強自己獻祭?不就是因為他無法再多等撒母耳一個小時,結果失去了國位嗎?(撒上十三12-14)是什麼使那惡僕或教會官員去打他的同伴,並與醉酒的人一同吃喝,也就是濫用教會懲戒、縱容不虔敬者,卻打擊並壓制敬虔人?不就是因為這句話嗎:「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太二十四48)他看見世上最嚴謹的人反而受人憎恨,而其他人卻受人青睞;榮譽與利益都往那邊倒,而基督卻沒有來糾正這些混亂。「我的主人必來得遲。」急躁的人不願被懸置在長久的期待中,因此誤入歧途。看看各類罪人。屬肉體與感官的人,他們無法等候那在神右邊有永遠福樂的時刻,因此選擇了眼前的享樂。就像那些等不及葡萄成熟,就吃下又酸又青的果子的人一樣。他們無法等候那堅實且永恆的快樂,因此選擇了那暫時的罪中之樂。貪婪的人想在一夕之間致富,無法等候天意公平的時機;因此經上告訴我們:「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箴二十八20)野心家不願等到神在祂的國度裡賜下真正的冠冕與榮耀,因此他必須在此刻就獲得榮譽與偉大,儘管他在世上攀爬、一心想多蓋一層樓的代價,是靈魂的毀滅與喪失。所有對神的背叛與離棄都源於此,因為他們無法等候神的幫助,無法等候祂成就應許;當他們感到壓力與匱乏時,那柔弱嬌嫩的肉體就變得不耐煩了。受苦片刻固然令人厭煩,但他們卻沒想到,永遠受苦更令人厭煩。我們的埋怨與不信的牢騷也由此而生:「我急促地說:『我從你眼前被隔絕。』然而,我呼求你的時候,你聽了我懇求的聲音。」(詩三十一22)這正是在神即將垂聽他禱告的時候。同樣地,「我急促地說:『人都是說謊的。』」由此也產生了我們非法嘗試的行為,以及偏離神道路的舉動。人們投向不正當的手段,是因為他們無法依靠神,無法耐心地等候。正如湍急的河流總是混濁不清,一個急躁、缺乏耐心的人也總是處於混亂之中,充滿了敗壞,成為撒但隨時可得的獵物。

四、神同工的必要性。使徒在這裡禱告說:「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愛神,並學基督的忍耐。」這句話與前文同樣重要。

  1. 就屬肉體與未歸正的人而言。在他們的心被改變之前,他們絕不可能達到這種對基督的忍耐等候,原因有二:

[1.] 在惡人心中,對這些事沒有真實的信心,因為他們憑眼見而活,不憑信心而活。使徒告訴我們:「人若沒有這幾樣,就是眼瞎,只看見近處的。」(彼後一9)來世的事對他們來說太不確定,也太遙遠,以至於無法領會,更無法被其觸動。他們聽說基督要再來,便隨口複述,但他們並不相信;因此,除非神光照他們,否則他們怎能被這件事所感動呢?

[2.] 他們的心與這些事完全不相稱。眼前的事物,那些迎合他們幻想、取悅他們感官的事物,奪走了他們的心。「他活著的時候,雖然自誇為有福……」(詩四十九18)人自誇為有福,而屬肉體的世界也稱讚他們這種感官導向的生活方式。他們以世上的外在境遇來衡量一切幸福,並沉浸在滿足的黃金夢中;再加上被欺騙的世界所給予的諂媚與掌聲,他們在靈魂最大的危險中沉睡,以至於在還未察覺時就已墜入地獄。

  1. 現在我們轉向已歸正的人。使徒視帖撒羅尼迦人為這樣的人。他們仍需要神引導他們的心去忍耐等候基督,原因如下:

[1.] 因為我們對這些事的預見太過模糊與懷疑。即使是神最好的兒女,對來世的展望也是何等昏暗!我們可以說別人是不信者,但神知道我們自己對永恆與基督再來的想法是多麼充滿懷疑;我們是多麼難以閉上感官的眼睛,睜開信心的眼睛,並與使徒一同真實地說:「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林後四18)唉!我們對另一個世界沒有透徹的洞見。最好的基督徒也需要用屬靈的眼藥膏抹眼睛,好讓視力更敏銳、更穿透;需要祈求「智慧和啟示的靈,開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弗一17-18)。在我們與永恆之間有太多的雲霧遮蔽,使我們的視力模糊,掩蓋了我們的信心。

[2.] 我們對這些事的思念是生疏、遲鈍的,且太過稀少、不頻繁。我們何等少有關於祂再來的嚴肅思考,而這些思考對我們的心又是何等不受歡迎!曾有人抱怨以色列人將災禍的日子看得太遠;但對我們的抱怨可以這樣說:我們將那美好的日子看得太遠,那時我們所有的渴望與盼望都將成就與滿足。無神論的世界否認它,而我們卻遺忘它。所羅門對沉溺感官的年輕人說:「你當追念,為這一切事,神必審問你。」年輕人遺忘或推遲這些想法,生怕它們像冷水澆進沸騰的鍋裡,澆熄了他們情慾的熱度。但唉!莊重的人、好人,也遺忘這些事。當基督談到祂再來審判時,祂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也是對眾人說:要警醒!」(可十三37)警醒就是以所有的基督徒警覺與努力,保持對祂第二次降臨的專注。但很少人重視這命令:因此「願主引導你們的心」等等。

[3.] 因為我們的情感太冷淡,我們對此不再有感覺,彷彿對這些事的重量毫無知覺。我們有一些死氣沉沉、昏昏欲睡的渴望,卻沒有那種與盼望和愛相稱的活潑動力。如果本性說:「不要在時候未到之前來折磨我們」,恩典就該說:「主耶穌啊,我願你快來。」我們不僅要仰望祂的顯現,還要愛慕祂的顯現。那些渴望基督或是降臨到我們這裡,或是接我們到祂那裡,好讓我們與祂永遠同住的願望在哪裡呢?

[4.] 為已更新的人也需要作這個禱告,因為基督徒對此事的思考帶有太多的困惑與恐懼。救主的顯現對你來說是不受歡迎的嗎?或者,你救贖的日子近了,應該是安慰還是恐懼呢?那麼,你為什麼要信靠基督,並選擇祂的恩惠作為你的福樂呢?我們以為這一直是你所有的盼望、渴望與最大的安慰;難道你的盼望竟成了你的折磨,產生了恐懼而非喜樂嗎?哦,祈求主引導你們的心,使你們「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彼前一13)。我們不僅等候榮耀,也等候恩典;這難道不該成為你的安慰嗎?

[5.] 我們需要作這個禱告,因為我們為這偉大日子所作的準備太過薄弱。嚴肅的準備是必要的。彼得後書三章14節描述道:「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也就是說,處於與神和好的狀態中。但我們生活得太安逸、太隨便,處於未準備好的狀態。即使我們有習慣性的準備,我們也沒有通過洗滌與提煉我們的靈魂,除去感官的渣滓,通過在世上更熱切地榮耀神,來保持實際的準備,好叫我們的主再來時,能發現我們正在這樣做。我們沒有「腰束帶,燈點著」,好叫主一叩門,我們就立刻給祂開門。我們沒有保持那屬天的渴望與實際的預備。丈夫久別重逢,對妻子來說比對妓女更受歡迎;但她會準備好一切來迎接與款待他。

[6.] 因為我們的行動太不恆常。我們頻繁地中斷順服的過程,在患難中灰心,沒有保持情感的熱度,也沒有以那種勤奮的努力去追求救恩。我們常需要基督徒的警語:「主已經近了。」我們失去了許多起初的愛心,中斷了起初的行為。因此,「願主引導你們的心,叫你們學基督的忍耐。」

這勸勉是為了激勵你們留意這恩典,使你們能恆常地操練它。當我們在世上時,我們應當不斷地期待基督從天降臨。其動機如下:

  1. 在基督肉身降臨之前,聖徒們就已經在等候祂了。「耶和華啊,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雅各說(創四十九18)。西面也等候基督,即世界的救主;因為經上解釋說:「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我們的主告訴我們:「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約八56);經上說亞拿和其他人「盼望以色列的安慰來到」(路二25、38)。在基督降臨之後,門徒被命令「等候父所應許的聖靈」(徒一4)。因此,按同樣的道理,我們必須等候基督的再來;因為那是接下來要成就的偉大應許,也是為我們的宗教生活注入生命力的偉大事物。
  2. 神的子民以此為特徵,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10節:「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就是祂從死裡復活的,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耶穌。」在那個早期時代,人們可能會認為他們應該以對過去事物的尊重,而非對未來事物的期待來描述,因為後者距離太遠:他們應該以相信基督已經道成肉身來描述,而不是以等候祂在榮耀中降臨來描述。不;這被提出作為他們真誠與基督徒身分的證據,「等候基督的降臨」。希伯來書九章28節也說:「基督……將要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那些等候祂的人。」這是真信徒的特質。但那些不仰望祂降臨、不愛慕也不渴求祂降臨的人,就不能期待祂的救恩。這是一個典故,指那些在贖罪日,當大祭司進入至聖所來到施恩座前時,百姓都在等候他出來,好讓他莊嚴地祝福他們。我們也必須仰望基督的歸來,現在祂已經進入天上的聖所幔子內,好叫祂能出來,以永恆的福分祝福我們。
  3. 這應該激勵我們,因為由此而來的益處;因為這種對基督的等候,在我們裡面產生了對世界的輕視、對肉體的治死,以及對十字架的忍耐與承受。

[1.] 它在我們裡面產生了對世界的輕視;因為我們仰望基督再來時要賜給我們的更高、更美的事物。「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為什麼?「因為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西三2-4)心越給予其中一方,另一方就越少。與基督顯現時我們將擁有的靈魂與身體那榮耀的狀態相比,地上的事物顯得微不足道。

[2.] 這有助於治死肉體;因此我們拒絕眼前的滿足,免得我們被棄絕,在審判中不被認可。「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彼前一13)

[3.] 對十字架的忍耐與承受。這在一切患難中賦予我們平靜的性情。我們現在或許受苦,「但基督顯現的時候,你們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前四13)那時我們的獎賞將遠遠超過我們受苦的比例;它們根本無法相比,就像羽毛無法與一塔連得的鉛相比一樣。使徒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八18)如果這些事物與我們偉大的盼望相比,那將是對一個人理性的羞辱:「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與基督將賜給我們的「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至於方法,我只想說:如果你等候基督的降臨,就將它視為確定且臨近的:啟示錄二十二章12節:「看哪,我必快來!賞賜在我,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我們有永恆之神的應許,這應許得到了如此的見證,並以如此確鑿的證據向我們顯明,以至於我們沒有理由懷疑宗教的回報。但距離遙遠的事物,無論多麼偉大,都不會給我們留下應有的印象:因此,我們必須以一種確信的態度來看待這個應許,相信它的成就指日可待。信心就這樣縮短了盼望與享受之間的距離,使我們能安然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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