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講章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立比書三章10節)
保羅繼續列舉他在基督裡所得的益處。第一項是他與基督之義的關係;現在他提到另外兩項,這兩項對於前者而言是必要的;因為凡誇耀自己稱義的人,必須藉由成聖來顯明出來:「使我被發現是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
此處的雙重益處是:在生命與死亡上與基督相像。
- 在生命上:「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
- 在死亡上:「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當我們治死罪時,這是對基督之死的屬靈內在效法;而背負十字架則是外在的效法。此處所論述的正是後者;在這後者之中,我們因著為基督受苦而獲得雙重益處:(1)與基督相交;(2)效法基督。
[1.] 我們對祂生命的效法,即「曉得祂復活的大能」,被列在對祂死亡的效法之前。按性質的順序,後者本應先行,因為在我們決定治死罪與治死世界的方式之前,我們應先知道自己所追求的希望與目標為何。除非我們活出新生命,並被激發出對榮耀的盼望,否則我們無法面對苦難。新生命是原則,榮耀的盼望是終點,而忍耐行善則是途徑。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使徒如何加深他對自我否定的描述,他將什麼視為有益,且視為至寶,以致於與之相比,他將萬事看作損有餘、看作糞土;不僅是認識基督與其特權,更是認識基督及其恩典的神聖影響力。渴望被發現是在基督裡,而非有自己的義,這點大多數人都會贊同。我們都渴望幸福與豁免,渴望脫離律法的刑罰與地獄的烈火;這種順服的觀點不會有太多疑慮;很少人看重聖潔的生命,但使徒卻「將萬事看作損有餘、看作糞土,為要認識祂和祂復活的大能」。
[2.] 再者,他將為基督受苦視為在基督裡的益處之一。誠然,福音的苦難,當以聖潔與忍耐的心去承受時,乃是一種益處;並非苦難本身就是益處,而是部分源於其緣由:腓立比書一章29節:「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單純的受苦並不比信靠更重要,若沒有信靠,受苦也無價值;但受苦加上信靠,則比單純的信靠更為豐盛。這是一份賜給基督少數精選僕人的恩賜與榮譽;信靠是賜給所有人的,但為基督受苦則不僅是信靠,更是恩典。這部分源於其方式,即那種彰顯出與基督相交與效法基督的方式。發現為基督受苦、與基督同受苦是何等大的喜樂與安慰,其價值勝過全世界。這也部分源於今生的目的與果效,因為這些苦難促進了我們治死罪與世界;在其中我們感受到基督之死的功效,並能以基督的十字架誇口:加拉太書六章14節:「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在來世,「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第11節。
[3.] 再者,保羅對基督的委身中,沒有排除任何苦難,無論其多麼巨大;因為這種與祂一同受苦、使我們效法祂之死的相交,也包含了為基督的緣故而死於暴力與羞辱。現在,若神呼召我們如此行,我們必須視其為榮譽,並為了基督榮耀的緣故,將萬事看作損有餘、看作糞土。為基督而死於羞辱,勝過世上一切的榮耀;我們甚至為自己受苦時所遭受的屈辱感到喜樂,並為能因基督的名受辱而歡喜:使徒行傳五章41節:「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所有這些處境都極大地提升了他的自我否定;然而,這正是基督教的真精神:為了基督與祂的義、為了基督與祂的恩典、為了基督與祂的苦難——即使是那些對我們而言最痛苦、最羞辱的苦難——將萬事看作損有餘、看作糞土。
我從第一個益處開始,即效法基督的生命:「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此處的「認識」是指感官與經驗;至於「復活」一詞,則有第一次與第二次復活之分,分別對應恩典的生命與榮耀的生命。聖靈首先將我們從罪死中喚醒,進入恩典的生命,然後再從自然的死亡中喚醒,進入榮耀的生命。基督從死裡復活,賜給我們聖靈,這聖靈在今生開啟了那將在天國臻於完美的恩典生命。我們將在來世完全認識祂與祂復活的大能,屆時我們將被祂喚醒進入永恆的生命與榮耀。但在今生,當我們經歷祂的德能,以及祂恩典的神聖影響力如何更新我們的心時,我們就認識了祂與祂復活的大能。正如我們認識祂死亡的大能,是因為罪被治死、舊人被釘死;同樣地,我們認識祂復活的大能,是因為我們感受到祂聖靈的運作與德能,使我們活出新生的樣式:羅馬書六章4、5節:「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從這一節經文中,有兩點值得觀察。第一點是,對基督的經驗性認識是如此巨大的福分,以至於我們應將萬事看作損有餘、看作糞土來獲取它。
我將此視為一個公認的真理:除了信心的知識外,還有一種對基督的經驗性知識,藉此,信徒從這股在他們裡面運行的有效力量中,發現聖經所宣稱關於祂的一切皆為真實。這有時被表達為「嘗」,這比「看」更進一步。「看」恰當地表達了信心的知識,而「嘗」則表達了經驗的知識:彼得前書二章3節:「若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詩篇三十四篇8節:「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當我們嘗到祂的良善或感受到祂的大能時,我們就有了對基督的經驗性認識。許多人認識基督,僅止於能談論祂的降生、生平、教義、死亡、受難與復活;卻毫無感受,在自己裡面沒有任何關於他們所談論之事的真實證明,沒有對基督活潑的、經驗性的認識。許多人日復一日地談論祂的救恩,卻沒有經歷到救恩的果效。當我們在自己裡面發現祂受苦的果子、祂應許的安慰、祂死亡的形狀、祂復活的大能時,我們就是經驗性地認識了基督。現在,我們從這種經驗性知識中所獲得的益處,彰顯了它的價值。
- 經驗賦予我們對事物更親密的認識。當我們僅從傳聞中認識事物時,我們只是在猜測與想像;但當我們藉由經驗認識時,我們是在真理中認識;正如閱讀蜂蜜之甜美的人或許能猜測其味,但嘗過蜂蜜的人才真正知道它是什麼:歌羅西書一章6節:「自從你們聽見福音,真知道神恩惠的日子……」;也就是說,確實地、藉由感官經驗地認識它。我們的理解力因著比以往更具經驗性地認識相同的真理而大為提升;這是一種更令人滿足的認識方式。一個遊歷過某個國家的人,比僅從地圖上認識它的人更了解它。當我們嘗過應許的甘甜、罪得赦免、與神和好、榮耀的盼望;當我們在與基督的相交中、在對祂子民的愛中生活過一段時間,或在天上的談吐中與神同行,那與以往截然不同。
- 經驗賦予對真理更大的確據。感官是最好的證明(Optima demonstratio est a sensibus)。感官賦予我們對事物最確鑿、無誤的知識。一個被灼傷的人不需要理由就能確信火是熱的,一個手指感受到寒冷的人不需要理由就能確信天氣是冷的;同樣地,當神的應許在我們身上實現並在我們的經驗中得到證實時,我們看見那不僅僅是字母與音節:詩篇十八篇30節:「神的道是煉淨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因此,當福音的果子與功效在我們身上成就,且我們在自己的心上有了它的印記與戳記時,這就無可辯駁地證明它是真實的:哥林多前書一章6節:「正如我們為基督作的見證,在你們心裡得以堅固。」它在他們中間藉由神蹟得到堅固,但在他們裡面則是藉由聖靈的恩賜與恩典得到堅固:約翰福音八章32節:「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十七章17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當神祝福祂的道,使我們從罪的捆綁中得自由,並潔淨、聖化我們的心,使我們能活在對神的愛中,並以純潔與聖潔歸榮耀給祂時,你發現這是一句大能的道,一句神所認可、並藉由祂的聖靈與之同行的道。正如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5節:「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那教義必然是神所認可的,並祝福了許多靈魂的知罪、歸正與救恩,因此我們的贊同更加堅定。你無法說服人們反對他們自己的感官。那些感受到聖靈大能、引導他們歸向神與屬天事物的人,已經發現了單純的推論所無法揭示的奇妙果效,這對他們的信心、確據與緊密持守大有裨益;他們的心得到了堅固。
- 經驗賦予我們更大的激勵去愛基督與祂的道路;因為雖然愛是建立在愛的正當理由之上,但它卻因經驗而增強。愛的正當理由是必要性、卓越性與所有權;然而經驗為這一切增添了力量。因此經上說,腓立比書一章9節:「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這「見識」(ἐν αἰσθήσει)一詞,意指屬靈的感官或經驗性的知識。這增加了我們裡面對基督的愛:我們越感受到基督的必要性,越認識祂在醫治我們破碎的心、制伏我們肉體私慾上的有用與卓越,我們就越愛祂,因為祂被指派為我們的救主,以緩解我們的需求,並為我們獲取福分。當基督醫治我們的疾病、除去我們的苦難、聖化我們的本性、在試探中賜給我們應許的幫助、在困境中救拔我們、並勒住我們的敗壞時,我們就知道祂是我們的;而就所有權有助於增加愛而言,我們更有理由愛祂。這是一個顯著的強化: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約翰一書四章19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或許能藉由其他方式知道福音的真理,但我們無法藉由任何其他方式知道它屬於我們。福音的恩典原本保留在基督手中,福音的條件性應許也是如此,直到它被應用並帶入我們的心中,且我們藉由成聖的聖靈部分地領受了它;當這一切完成時,我們就知道了我們與祂的關係,於是我們的聖化者成了我們的安慰者,我們隨身攜帶著持續喜樂、信心與安慰的源頭;因此我們有更大的義務去愛神與基督:羅馬書五章4、5節:「……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我們特殊的關係藉由經驗得到保證,無論是在聖禮中還是在苦難中,無論是藉由嘗到祂的愛,還是藉由祂成聖恩典的果效。
- 對基督的經驗性認識使我們在屬天的生命中更加熱心與勤勉。誠然,報導與勸勉無法像經驗那樣產生巨大的影響。部分原因在於:
[1.] 因為當我們經驗到基督復活的大能時,它在我們裡面產生了一個新生命,引導我們歸向神與屬天的事物;這是一個可以運作的原則。確實,在福音的傳遞中,有一個理性的原則可以運作,它在聖靈的一點點共同幫助下,或許能使我們確信我們對神所負的責任;但當這個生命開始時,就有了一個恩典的原則可以運作,一個內在的推動力與你爭戰,並引導你履行這責任。吹向死炭與吹向活炭之間有很大的區別:「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拉太書五章25節。哪裡有生命,哪裡就很快被激發去行動。
[2.] 當這個生命因順服的獎賞而得到滿足時,例如良心的平安、聖靈的安慰,以及一些神藉由基督接納我們進入永生的滋味,這本身就是一個超越所有論證的論據,激勵我們追求更多。正如高盧人一旦嘗到了義大利的葡萄,就再也無法被困在山脈之外,他們必須進入那種植這種植物、能得到這種佳釀的國度。或者,讓我們用一個聖經的例子來向你呈現:有人被派往應許之地,將迦南的葡萄串帶回曠野,以激勵並鼓勵他們進入那美地。這裡也是如此;神賜給我們聖靈,以及永生的甜美預嘗,不僅作為質,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向我們展示它是何等確定,更作為初熟的果子,向我們展示它是何等美好,羅馬書八章23節。現在,這種經驗肯定比靈魂之外的所有動機更能激勵它進行這場屬天的追求。
[3.] 當這個生命因我們的愚昧與罪惡而受阻時,你在內心深處所感受到的救贖主的憂傷,遠比你在外在環境中所能呈現的更為強烈,這表現為祂安慰的暫停、受傷的心靈、以及因忽視祂的恩典而導致靈魂的苦惱;當憂傷的聖靈撤離時,這對他們而言比失去所有世俗的安慰更糟。你知道救贖主因濫用祂的恩典而產生的憤怒:以弗所書四章30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靈魂因愛的行為中斷、祂慣常的激勵與安慰消失而更加警醒;是的,因著對神憤怒與不悅的深刻感受;這比缺乏健康、失去財產或關係破裂更嚴重。因此,對基督如何對待我們的經驗,是基督屬靈治理的重要部分,因此也是對屬天生命的重要激勵。
應用一:勸勉我們去獲得這種對基督的經驗性認識。勸勉是藉由動機與方法來完成的。
動機。有時來自於若你沒有這種認識的危險,以及你已經獲得的益處。
- 如果你沒有這種認識,你就有陷入無神論的危險。在如此長時間地宣稱祂的名之後,聽到關於這樣一位大能的基督,卻絲毫感受不到祂死亡的德能,或祂復活的大能,這除了是一種誘惑,讓我們認為基督教只是一個空洞的藉口之外,還能是什麼呢?我們被告知,哥林多前書四章20節:「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它不在於概念、對知識的驕傲誇耀或空洞的論述,而在於它對人心所產生的有效力量。有一種大能,一種奇妙的德能,伴隨著福音以改變人心。現在,當它僅以言語臨到你時,這是多麼危險的誘惑!你聽到了偉大的事,但它們對你的心卻沒有產生果效。你除了言語與概念之外一無所獲;沒有任何藉由基督的聖靈所帶來的福音的潔淨與聖化之德。這必然導致以下結果:要麼你安於一種冰冷的儀式,這就是實踐上的無神論,肯定產生不出任何神聖的精神,或對神與另一個世界的真實傾向:提摩太後書三章5節:「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要麼你陷入公開否認基督與祂宗教的卓越性。冰冷的儀式可能與最嚴重的罪惡並存,這是在實踐上否認神;否則你就生活在懷疑與猶豫不決中,不知道該如何看待宗教,這是一種更隱蔽的否認祂。
- 如果你沒有對基督的實踐性、經驗性認識,你將如何能帶著喜樂、嚴肅與成功來進行屬靈生命?這一點可以從你所擁有的約翰一書五章3-10節的上下文得到嚴肅的審視。在第3節中他說:「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在第10節中:「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我們如何將這些結合起來?我回答:藉由這些命題,當你審視那段經文時,一切都很清楚。我們順服的準備程度取決於我們愛的熱切程度,而我們愛的熱切程度取決於我們信心的強度,這信心勝過了世界,即順服的巨大障礙。我們信心的強度取決於我們信心對象的證據,即耶穌是神的兒子、世界的救主、真正的彌賽亞與教會的元首。這一證據取決於我們之外的雙重見證,來自天上,以及我們之內某種東西的見證,即水、血與聖靈的見證;而這見證,每一位健全與真實的信徒都在自己裡面擁有,因此愛神並遵守祂的誡命。現在請你自己判斷,獲得對基督的經驗性認識是否與你息息相關,以及若沒有它,你是否能在面對世界、魔鬼與肉體時進行屬靈生命。你不可能假設自己不會遇到任何試探,否則為什麼要警告我們有仇敵與攻擊?也不可能假設試探會僅僅藉由我們之外的證據而被克服,而無需在我們自己的靈魂中對基督有任何經驗。前者是不可能的;後者也不行,因為我們對不信的試探既多且強;因為一個有罪的良心不容易平靜,一個人也不容易很快去信靠一個他曾得罪過的人:犯罪的亞當對神是羞怯的。此外,我們得救的方式是如此奇特與超自然,以至於神竟然不愛惜祂自己的兒子,卻將祂交出來為我們而死。再者,我們主要的福分在於另一個世界,而本性不容易看得那麼遠;目前我們正受苦,且看似被遺棄;基督教的義務與肉體的心是如此對立,肉體的心渴望被當前感官所喜悅的事物所滿足;此外,在恩典克服它之前,我們對那未來與不可見的福分有一種抵觸。這些以及許多其他可以被提出的理由,如果我們除了信心的原則與外在的確據之外,在我們自己的靈魂中沒有一些經驗來向我們保證基督是神的兒子,藉由將我們改變成神的本性,這將削弱我們履行義務的手。誠然,那使卑微的受造物變得像神的教義,必然是出於神。這更具感官性且更具影響力,因為它更近在咫尺。一個感受到這大能的靈魂,在其中發現了神的智慧、大能與良善,同時他的良心得到平靜,心被改變,情感被提升到屬天的事物上:你在自己裡面有了確據與見證。
- 沒有這種對基督的經驗性認識,你就無法對自己的關係有任何確據。雖然基督為罪人而死,但許多人永遠滅亡了。我們的確定性與確據源於聖靈在我們心上的工作,如果我們感受到了祂復活的大能,如果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了。我們的真誠比福音的真理更是一個值得懷疑的問題。神在福音上的印記更顯而易見,無論我們對它有什麼想法;但我們自己的情況卻更難理解。但如果基督在我們身上留下了祂的標記與印記,如果我們被栽種在祂死亡與生命的形狀上:羅馬書六章4、5節:「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如果我們在世界上像祂在世界上一樣,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約翰一書四章17節:「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翰一書二章6節:「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簡言之,如果基督已將我們納入祂生命與聖靈的相交中,那麼對我們的狀況就無需有任何疑慮。你越感受到祂復活的大能,你就不僅僅會有一些懷疑與輕微的猜測,而且可以在祂面前堅定你的心,確信祂愛過你,並且將會是、也確實是你的主與救主。
- 你將不會尊榮基督教,也無法像你自己對基督、祂的恩典與安慰有經驗性認識那樣,有效地將其傳播給他人。你無法藉由言語或行為來傳播它。
[1.] 藉由言語。你無法推薦屬天的生命,也無法推薦享受與神相交的安慰,除非你自己靈魂中對它們有過經驗。大衛說話充滿感情,像一個有經驗的人:詩篇三十四篇8節:「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當你自己從祂那裡得到益處時,你可以更好地邀請他們歸向基督。二手或三手的報導不是有效的見證;沒有人能像那些親身感受過自己所說之事的人那樣,帶著如此的熱情與信心說話:哥林多後書一章4節:「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那些帶著感受與體會說話的人,為基督說話最有效。
[2.] 藉由行為與工作。當你認識基督與祂復活的大能,並藉由祂歸向神時,你最尊榮基督;因為雖然這大能是在我們裡面,且主要是為了我們的安慰與滿足而設立的,但它的果效與果子卻顯露給他人看;因為如果新生命在我們裡面有任何大能,它就不可能完全被隱藏,因此當他們看到神確實住在你裡面,且祂聖靈的工作藉由聖潔與屬天的生命顯現出來時,這就構成了一種誘導與邀請,使他人去尋求神的道路。這向他們揭示了基督的大能與德能: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11、12節:「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都照著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4-7節:「被神所愛的弟兄啊,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正如你們知道我們在你們那裡,為你們的緣故是怎樣為人。並且你們在大難之中,蒙了聖靈所賜的喜樂,領受真道,就效法我們,也效法了主;甚至你們作了馬其頓和亞該亞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樣。」你在他們眼中聖化了神,並榮耀了我們的救贖主。
方法。這一切都是聖靈的工作,作為揀選恩典的果子: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4、5節:「被神所愛的弟兄啊,我知道你們是蒙揀選的;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以及救贖恩典的果子,因為這是基督復活的大能;使徒告訴我們:「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以弗所書一章19、20節。我們藉由中保獲得它,但我們必須使用這些方法。現在,偉大的方法有三種:(1)健全的信仰;(2)嚴肅的默想與思考;(3)緊密的應用。如果我們想要獲得這種經驗性知識,必須有:
[1.] 對福音教義的健全信仰;因為我們被告知,約翰一書五章10節:「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這就是聖靈、水與血的見證: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3節:「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在我們領受真理之前,我們無法感受到真理的大能。是神在道上的印記產生了信心,但祂在我們心上的印記則用於堅固信心。我們在感受到它在我們心裡之前,先在聖經中辨識出它,因為這種對基督的經驗性知識不是為了開始信心,而是為了加強與堅固它。我們在對它在我們靈魂中有感官上的證明之前,先有了對福音真理的理性證明。道必須藉由某種方式進入心中,才能顯露其果效。真理本身有足夠的內容來顯露自己,如果心智沒有受到奇怪的扭曲:哥林多後書四章3、4節:「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基於這些基礎,我們相信,隨後感受到我們所相信的。
[2.] 嚴肅的默想與思考是必要的。如果沒有對所信之事作為必要的、清醒且公正的思考,它們就無法對心與生命產生這樣的改變,而會溜走並變得無效。深刻的思想使真理產生作用;默想使火燃燒:「我心裡湧出美辭;我論到我為王做的事,我的舌頭是快手筆」,詩篇四十五篇1節。人們受到相反情感的偏見影響,他們的心被肉體的私慾所剛硬;因此,除非恩典軟化它們,否則我們將如石頭,或未被軟化的蠟;它們對我們不會產生任何印記。永恆恩典的偉大工作是賜給我們專注與警醒的思想:使徒行傳十六章14節:「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許多真理被擱置一旁,因缺乏思考而毫無用處。對基督與祂救恩的嚴肅思考對我們產生最強大的作用;但大多數人沒有閒暇,也沒有時間去思考神、基督與屬天的事物,從不獨自坐下來反思自己,那麼這些事又怎能對他們產生作用呢?他們聽說基督、祂的死亡與復活;但因為事物輕易地溜走,他們什麼也感覺不到。
[3.] 緊密的應用。事物在遠處時對我們不起作用,除非被應用;正如膏藥在未貼近傷口之前無法治癒一樣。如果我們想要感受到它的德能,我們自己必須將真理帶回家。那原本遙遠的安慰與憐憫必須被帶到我們身邊。當它停留在條件性的應許中時,它對他人與對我們一樣公平,對我們與對他人也一樣。但要將它帶回家:羅馬書八章31節:「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約伯記五章27節:「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當聽,要自己明白。」每個人都必須視自己與基督的應許有關,激勵自己的心去領受它,活在祂裡面,並領受祂的益處。
二、我們對基督是否有實驗性的認識?我們是否認識祂,認識祂死亡的樣式,以及祂復活的大能?請務必省察,但仍須留意以下兩點:
- 尋求經驗時,應當循著成聖與聖潔的途徑,而非尋求安慰與狂喜的途徑,因為前者比後者更為必要。聖靈可能會暫時擱置祂的安慰職分,以推動祂的成聖工作。神的利益高於你個人的利益,而新性情是最大的證據。安慰並非基督工作中最崇高、最必要的部分。罪才是我們困擾的真正根源;將罪治死,你便能體驗到基督在你裡面作工。即便你此刻未感安逸,你的醫治可能正在進行中。
- 要看重實質,而非看重程度。若神的靈佔有你、為神管理你,並賜給你祂的性情與形象,使你傾向於神,這就是一種改變,即便尚未達到極高的程度。
教義二:對基督實驗性認識的一個重要觀點或部分,在於認識祂復活的大能。
我們先前已向各位說明,對基督的認識並非輕率、膚淺的知識,而是使我們能感悟祂的大能,明白祂為何死而復活。這不是空洞的思辨知識。當我們感受到祂的大能,並在自身經歷中所知的真理時,我們才算正確地認識了基督。
現在,我必須更具體地向各位說明祂復活的大能為何:
- 這大能是主在歸正(regeneration)中的工作,藉此祂賜給我們新生命,即恩典的屬靈生命;正如彼得前書一章3節所解釋的:「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 這新生命不僅是一種義務,要求我們為神的榮耀活在純潔與聖潔中,更是一種傾向或能力,使我們能如此行,因為這是來自耶穌的靈;因為我們是在靈裡為神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我們受洗所歸入的基督之名,隱含了一種義務;但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實際內住,則隱含了一種傾向、權能或能力,使我們能在一切新生的樣式中與神同行。
- 這聖靈或更新的恩典,是我們從基督領受的:提多書三章5、6節:「藉著聖靈的更新……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我們是從作為第二亞當或新造之元首的基督那裡領受的。試看,第一亞當因其罪成為屬靈死亡的源頭,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並藉著他罪的功績,我們喪失了原始的義:羅馬書五章19節:「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對一切邪惡的普遍傾向:創世記六章5節:「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而我們自己具體的本罪使我們在死亡狀態中沉淪得更深,使我們的拯救更為困難:耶利米書十三章23節:「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豹豈能改變斑點呢?若能,你們這習慣行惡的便能行善了。」同樣地,耶穌基督是我們所擁有一切恩典的開端、根基與源頭;祂是第二亞當。
- 這聖靈的恩賜是藉著基督的功績與中保工作為我們贏得的,藉此祂滿足了神的公義,並獲得了神聖之愛與憐憫為我們預備的一切。這些在亞當裡喪失了,卻由基督買贖回來,祂為我們受了咒詛,「為要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三13-14)。
- 雖然這聖靈與更新的恩典是藉著基督的死所買贖的,但它是就著祂的復活而被傳遞並應用在我們身上,聖經各處皆如此論述;正如本文所稱:「祂復活的大能」;又如以弗所書二章5節所言:「祂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這並非指在我們個人身上與祂同時發生,因為我們是在祂復活許久之後,藉著有效的呼召才活過來;而是藉著使基督活過來的那同一大能,我們也各自在自己的時間裡活過來。我們的元首與主曾經死了,但現在活著,且活到永永遠遠,正是為了這個目的。藉著祂的復活,顯明神已得滿足與平息,死亡已被制伏與勝過,基督已處於能賜給我們這新生命的地位,並已被高舉(徒五31)。基督復活「成了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西一18);是「從死裡首先復活的」(啟一5)。祂藉著自己的大能復活,進入不朽與生命。因此,祂將藉著同樣的大能與美德,使祂的肢體作為眾弟兄中長子的身分而復活並活過來,並將父的產業分給其餘的人。
關於藉著基督復活的大能,基督徒如何獲得新生命的恩典,我將另作說明。(詳見《哥林多後書五章15節》講道篇)。
其次,祂受苦的團契,「使我曉得祂受苦的團契,效法祂的死。」這是第二項特權,即效法基督的死;使徒在此處將其視為一項恩典。在此請留意:
- 那些想要成為基督有分的人,不可幻想自己能過一種免於一切苦難的安逸生活,而應當追求一種能效法基督之死的境況:羅馬書八章17節:「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我們若要成為祂國度的一分子,就必須成為祂受苦的一分子。如果我們與祂同死,並與祂同受苦難,「我們也必和祂一同作王。」(提後二12)。通往永恆救恩的道路,就是追隨基督的腳蹤,藉著十字架通往冠冕。
- 這些為基督所受的苦難,在神的兒女眼中不應顯得沉重。當神呼召他們受苦時,他們不僅不應逃避,也不應有任何抱怨或灰心喪志,反而應當將其視為自己的榮耀、極大的尊榮與福分;因為保羅將其列為自己的優勢之一。聖經他處也教導我們,若為基督與祂的真理受苦,應當喜樂;因為為祂受苦、與祂一同在祂奧祕的身體中受苦,確實能得到極大的安慰與喜樂。那些嘗過這甘甜的人,與之相比,將萬事看作有損的、糞土;若我們諮詢聖靈的特權而非肉體的利益,我們也能如此喜樂並極其快樂:雅各書一章2節:「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馬太福音五章11-12節:「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 減輕我們為基督所受一切患難與苦難的兩大要點,正是文中提到的:與祂的團契,以及效法祂。
[1.] 與祂的團契,「使我曉得祂受苦的團契」;彼得前書四章13節:「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如何與祂一同受苦?祂與他們一同受苦,並賜下祂的靈,且賜下的安慰比賜給其餘子民的更為豐盛。正如祂賜下特別的智慧與力量,祂也賜下更慷慨的支持與安慰:歌羅西書一章24節:「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基督徒的受苦就是基督的受苦,是補滿祂的患難。這並非說祂為救贖罪人所受的個人苦難是不完全的,需要我們來補充;那是不可能的,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而是部分因為基督與信徒之間有著深切的同情,以致他們的受苦就是祂的受苦:使徒行傳九章4節:「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如何逼迫我?基督遠在天邊,但他是在逼迫祂的肢體。當腳趾被踩到,舌頭就會喊叫:「你傷害了我。」這也部分因為他們與基督之間的聯合極其緊密,以致祂與他們構成了一個奧祕的基督: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節:「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這不是指個人的基督,而是奧祕的基督;他們是一體的;祂分擔他們的苦難,他們分擔祂的靈。
[2.] 效法基督。我們必須像我們所選擇的元首與主。如果我們拒絕效法基督,我們還算什麼基督徒?羅馬書八章29節:「因為祂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要像祂一樣聖潔,也要像祂一樣受苦:哥林多後書四章10節:「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當名聲死去、利益凋零,當我們被藐視、被羞辱、被惡意對待時,我們就在生活中帶著基督的苦難。為基督忍耐十字架,是基督十字架明顯的寫照;這使我們像基督徒,甚至像基督自己。儘管這對那些被肉體幻覺蒙蔽的人來說,似乎是麻煩與恥辱,但對聖徒與信徒而言,這應當使苦難的十字架變得可愛,因為藉此他能更像他的主與師傅;正如使徒所言:「使我效法祂的死。」
應用一:要預期受苦。基督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有其分派的份額。患難的巨浪首先擊打基督,而我們也會沾染一些水滴。苦杯是按順序輪流的。基督先開始喝了,使徒們當時站在旁邊:約翰福音十八章8節:「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但接著輪到他們了:哥林多前書四章9節:「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從那時起,這苦杯便一代代傳遞下去。並非所有人都同時喝下,好讓一些人仍有能力去憐憫、幫助並同情他人;但我們都有自己的輪次。
應用二:要以基督為榜樣。藉著與基督的團契,並在這些苦難中效法基督,而體驗到其中的甘甜與安慰,是一件蒙福的事。基督如何受苦,我們也必須受苦;祂如何忍耐、溫柔地死去,我們也必須忍受神所加給我們的一切;祂如何得到安慰,我們也得到甜美的支持;祂如何得到榮耀,我們也必須如此行,好藉著基督成為永恆榮耀的有分者,使我們的苦難有同樣的結局。
[1.] 向罪死。我們務必向罪死;我們必須「把肉體連同肉體的邪情私慾,都釘在十字架上」;因為如果驕傲、世俗與情慾活著,我們就死了;因為這每一件事都將我們轉向另一種幸福,而我們所追求的天堂,並非聖徒所居之處: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當我們將世上的享樂、榮譽與利益視為我們的幸福與目標時,我們就免除了神賜給我們任何其他賞賜的義務。貪婪之人在此世得著了他們的份,放縱情慾之人為了一碗紅豆湯出賣了長子名分,而追求虛名與榮耀的人,並不以那從獨一之神而來的榮耀為滿足。如果我們能甘心等候神的時間,並在行善上恆久忍耐,我們將會有足夠的享樂、足夠的財富與足夠的榮譽。但當我們想要自作主張,以感官取代信心,並以虛幻且腐敗的幸福,取代福音應許中賜給我們那真實且成聖的幸福時,我們只能責怪自己那乖謬的選擇;若神拒絕賜給我們所輕蔑的幸福,也就不足為奇了。不要自欺;從大利拉的懷中跳進亞伯拉罕的懷裡是不可能的;當我們所有的心思都只在世上為自己積攢財寶時,就沒有指望最終能進入天堂;虛榮與永恆的榮耀之間,並無那種服事了前者就能獲得後者的連結。不;聖經對我們是斷然的: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加拉太書六章8節:「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如果世界向肉體呈現誘餌,信心就該向它顯明魚鉤,並將我們的損失與所得相較。神不會給我們兩個天堂,一個在我們旅途中的此時,另一個在旅程終點的彼時。
[2.] 向神活。唯有那些先在與神聖潔相交的狀態中向神活,並在地上榮耀神的人,才能與神同活。屬靈的生命是天堂的開端:若已開始,它必將成全;若未開始,我們將永遠錯失。如果我們盼望死人復活,就必須藉著「竭力」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得後書三章14節)來預備自己,藉著警醒禱告,使我們「能得著能力,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6節),好叫我們能以喜樂與確信遇見祂,而不懼怕祂帶來任何災禍: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16節:「並且自己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顯然,要達到這福分並非易事,因此我們必須立定心志,無論如何都要竭力追求。
- 至於被動的順服,這也必須銘記在心,如此與祂同死,並效法祂的榜樣,我們才能隨之獲得與祂一同復活進入永生的資格。永恆福分這般巨大的好處,是值得我們去追求的,即便這意味著要與基督一同受苦。
在此,我將觀察兩件事。
[1.] 在我們的委身中,不可排除任何苦難。雖然所有將要得福的人並不一定都要為基督受死(因為並非所有人都蒙召受此殊榮),但所有人都必須準備好為基督而死;因為唯有能為基督的緣故捨棄生命的人,才是基督徒。我證明這一點,因為當基督要教導門徒捨己時,祂便舉此為例,以考驗我們的捨己:馬太福音十六章25節:「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這是在考驗你究竟是更愛那與神同在、不朽壞的聖潔生命,還是更愛你那屬肉體、屬世的生命。這是必須解決的重大問題,決定了你是天堂還是地獄的後嗣?未成聖者或許對神有一點愛,但並非愛神勝過愛自己的生命。但如果你能為了愛神與榮耀的盼望,順服以至於死,這就是你真誠的明證。再者,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你或許認為這是一項卓越的標記,是少數非凡聖徒才有的可嘉素質。不;這是構成真誠的救贖恩典之標準。有些人或許更甘心樂意地為基督捨命,但所有人都必須甘心如此。如果你認為這話甚難,誰能聽呢?我回答:
(1.) 對於基督如此明確的話語,沒有任何反駁的餘地。是神的智慧,而非我們的理性,決定了生命的冠冕以及我們獲得它的途徑;當基督定下祂的條件時,人類想要透過投票來降低基督教門檻的想法,已經太遲了。
(2.) 這種捨己必須付諸行動。當除了犯罪之外別無他法逃避苦難時,你必須甘心樂意地為基督的緣故,不僅捨棄你所有的利益,甚至捨棄你的生命。正如那些希伯來書十一章35節所提的殉道者:「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當他們本可以在某些條件下免受這些殘酷的痛苦時,他們寧願受苦與死,也不願接受這些違背神律法的條件。為什麼?因為他們盼望復活進入永生,相信神會用榮耀、不朽、蒙福的生命,來換取他們那短暫、悲慘、必死的氣息,並會用永恆的喜樂來補償他們殘酷的痛苦。這將解釋使徒的表達:「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III. 我們必須順服神在世上所命定,或在祂護理過程中為試煉我們所安排的任何方式,而不願失敗並錯失永生的理由。
- 源於神絕對的主權與特權,祂既能制定律法,也能安排祂所喜悅的任何試煉。祂是我們的主與統治者,因此是祂的智慧,而非我們的理性,必須決定我們將藉著什麼途徑達到我們被造所為的福分。祂在聖經中規定了義務,並在護理中保留了安排我們試煉的自由。對祂的律法發怨言,就是質疑祂的主權:詩篇十二篇4節:「他們曾說:我們必能以舌頭得勝;我們的嘴唇是我們自己的,誰作我們的主呢?」如果我們認為可以隨心所欲地說話行事,隨從自己的情感與利益,我們就是在試圖廢除祂的權柄,質疑祂統治的權利。對祂的護理發怨言亦然。祂可以隨意處置祂自己的東西(馬太福音二十章15節)。因此,我們必須順服祂最嚴厲的安排,並完全順服萬靈的父(希伯來書十二章9節)。我們的安慰、我們的生命,都不屬於我們自己;那要求我們交出這些的神,是它們絕對的主。如果祂不能隨己意處置我們與我們的安慰,祂就不是,至少未被承認是我們的主與統治者。
- 源於祂統治的性質,或祂在對待子民時所展現的對主權的節制。神是絕對的主宰,祂不對任何事作解釋;因此,即使我們不知道原因,也必須順服祂的律法與護理。然而,祂在行使主權時,總是藉著祂的智慧、能力與良善,使之對我們而言變得甘甜。至於祂的律法,它們是聖潔、公義且良善的;沒有任何模型可以將其降低以迎合我們的脾氣與幻想,它們必須屹立不搖,建立在永恆的公義之上,並以其自身的證據向我們的良心證明其價值。
但至於祂護理的安排:
[1.] 其中蘊含極大的智慧:因為在我們準備好之前,在我們充分受教並堅固之前,祂不會呼召我們去執行任何重大的捨己行動,也不會呼召我們為真理受苦,或基於榮耀的盼望而受苦。正如雅各照著孩子們所能承受的趕路,神加給祂子民的,也不會超過他們所能承受的(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祂的城堡在被圍攻之前,糧草充足;先受教,後受苦:希伯來書十章32節:「你們被光照以後,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創世記二十二章1節:「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在給予他愛的莊嚴保證之後,才讓他獻上以撒。祂對所有的兒女都按比例對待。他們的苦難是根據他們的力量,以及所領受恩典的程度與分量。
[2.] 源於神的大能。我們沒有理由在祂的事奉中灰心。神可以藉著不呼召你們進入艱難的試煉,或藉著祂的全能阻止敵人的狂暴,將你們從他們手中救出來,從而使你們免受艱難的試煉;只是你們的義務是決心順服祂,無論祂是否要拯救你們,或為你們開一條出路。這就是那三個孩子所作的決定:但以理書三章17、18節:「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保羅也是如此:使徒行傳二十章22、24節:「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我們在義務上必須堅定,但要將我們命運的決定權交託給神。即使情況最糟,祂也有能力扶持我們:提摩太後書四章17、18節:「我被救出獅子口。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惡事,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如果神的僕人想要在祂的天國裡保持無可指摘,就不該對肉體的利益過於嬌嫩。
[3.] 祂的良善中也有安慰,祂在祂受苦的僕人所有的衝突與試煉中,給予超乎尋常的扶持、幫助與安慰:彼得前書四章14節:「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強心劑是為了虛弱時刻而設的;祂的子民在受苦時,能更慷慨地領受祂扶持的同在,更甘甜地品嚐祂的愛:羅馬書五章5節:「神的愛藉著所賜給我們的聖靈,澆灌在我們心裡。」比其他人有更清晰的榮耀盼望。神所有的聖徒都在通往榮耀的路上,但祂受苦的聖徒是在最近的路上;是的,他們得到的賞賜超越一般的賞賜,因為那些從大患難中出來的人,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並被准許站在寶座前(啟示錄七章13、14節)。既然如此,我們便可以甘心藉著任何方式,以達到從死裡復活。
- 巨大的困難不在於對終點的尊重,而在於手段;因此,我們真誠的試煉必須從那裡尋找。對於終點,要讓人確信那看不見的幸福確實存在,是有一些困難,但最大的困難在於將他們從世俗的虛榮中歸正,並引導他們去追求它。我們對幸福的提議有敏銳的耳朵,但我們卻對義務、順服以及對神完全降服這些麻煩的條件嗤之以鼻。所有人都想達到那蒙福的復活,但他們卻無法做到「或者我也得以……」。巴蘭能說:「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民數記二十三章10節);但他卻貪愛不義的工價。如果說惡人藐視永恆的幸福,那並非單純因為它是幸福,也不是因為它是永恆的;他們很喜歡幸福,因為他們愛自己,想要幸福;他們也不排斥永恆,因為人雖然失去了慾望的正確對象,卻沒有失去慾望的廣度;他想要永遠幸福,但這與手段並不相容。以色列人就是這樣藐視那美地,並「在帳棚內發怨言」(詩篇一○六篇24、25節)。他們怎麼了?那地是好地,是極其豐饒的產業;但當探子帶回消息,既說那地極其肥沃,又說那裡的人身材高大、城牆堅固時,他們認為神欺騙了他們,並決定放棄對迦南的追求。迦南被認為不值得為了前往它而承受痛苦與困難。天堂的情況也是如此。天堂是個好地方,但由於放縱肉體的安逸,以及聖潔生活與順服的困難,我們放棄了對天堂的追求。因此,如果我們想要真誠,就必須順服所規定或要求的任何手段。
- 所提出的盼望足以支撐這種順服,事理的緣由也證明了這一點。永恆的幸福是最令人嚮往的,而無盡的痛苦是最可怕的。這個世界是虛空的,沒有什麼值得與基督賜給我們對更美好生命的盼望相提並論;因此,經過深思熟慮,我們必須決心放棄所有與這些盼望不相容的事物。我說,這盼望足以承擔我們為它所付出的所有代價。
理性會教導我們兩件事:(1.) 為了避免更大的邪惡,而順服較小的邪惡;(2.) 為了獲得更大的好處,而承受較小的邪惡;這兩者都適用於當前的情況。
[1.] 為了避免更大的邪惡,而順服較小的邪惡。當你必須犯罪才能逃避世上的任何麻煩時,你逃避的代價太昂貴了。你為了避免暫時的痛苦,卻陷入了永恆的受苦。沒有什麼火能像地獄的火。基督說,路加福音十二章4、5節:「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祂。」(拉丁文:Farce imperator, tu carcerem, ille Gehennam,意即:皇帝啊,你儘管威脅我監獄,但祂卻威脅地獄。)一個人寧可忍受人類所能施加最殘酷的懲罰與最惡劣的折磨,也不願處於極端永恆的痛苦與失去天堂的境地。這就是這裡的情況。
[2.] 為了獲得比那邪惡所剝奪的更大的好處,而承受較小的邪惡。這是聖經在此情況下使用的另一種推理方式: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痛苦與受苦將是短暫的;過不了多久,你就不會再感覺到它,彷彿它從未發生過;如果還記得痛苦,那也只是為了增加我們的喜樂。
應用一:讓我們不要滿足於世俗的份與幸福。復活之後還有另一個狀態要享受。這是你們必須追求的,並將其作為你們偉大的終點與目標。此生並非為了成為我們完美的場所,而是為了預備它。神領祂的子民出埃及,不是為了讓他們留在曠野,而是為了帶領他們穿過曠野進入迦南。世界是為了我們的旅程而設,但天堂才是我們的家;因此,要像客旅與寄居的一樣(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尋求神之城,在那裡你們可以永遠居住。你們來到聖餐禮中更新這項宣告。以色列人在第一次逾越節時,採取了客旅的姿勢,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出埃及記十二章11節);我們在靈魂的過程與架構中也必須如此,作尋求天國的客旅。聖禮是我們在寄居之屋中的詩歌。
應用二:讓我們尋求這份幸福,而不被主動或被動順服中的任何困難所阻礙。
- 在主動的順服中。我們必須棄絕所有感官的享樂,無論它們對我們多麼親近與珍貴:馬太福音五章29、30節:「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顯然,罪的損害比快樂更值得考慮;蜂蜜抵償不了毒刺。如果你們是追求享樂的人,你們如何治死身體的惡行?(哥林多前書九章27節)。哦,那些將虛榮的喜樂與放蕩的享樂,置於基督的榮耀與來世的榮耀之上的人,他們的心是何等樣的心!不能放棄一句虛妄的話,不能放棄一種新奇的時尚,不能在任何事上捨己!這就是順服任何手段嗎?對於任何嚴格的義務也是如此。天堂就在它的背後,這應該使它對我們變得甘甜。如果它使你付出勞力,那是為了存到永生的食物。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 在我們的被動順服中。我們不確定會看見什麼樣的變遷;理解護理的方法超出了我們的能力。我們不知道神會如何對待我們;但無論祂做什麼,你們都必須說:「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如果我們從未受苦,我們必須確保有一顆願意受苦的心,如果神呼召我們的話。你或許可以在不受苦的情況下得救,但若沒有一顆願意受苦的心,如果神將你置於那種境地,你就無法得救:使徒行傳二十一章13節:「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我們必須準備好。有些人連一句嘲諷、一個皺眉或一種輕蔑都無法忍受。這部分也與我們在聖餐禮中息息相關;因為:
[1.] 在這裡,我們更新對永生應許的信仰:約翰福音六章39、40節:「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基督已經承諾祂的信實,要看顧我們的塵土,在末日將其重新收集起來,並對其作出美好的交代,使之在榮耀中復活。我們的死亡與在墳墓中腐爛,並不會使祂的權益失效,也不會使祂的愛消逝。雖然我們死了,基督仍然活著,並在對神的義務之下,因祂對我們的應許而與我們連結,並因祂的愛而傾向於接納我們死去的身體。
[2.] 在這裡,我們來到基督面前進行應用:約翰福音六章54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對基督真誠的應用,開啟了那將藉著看見神與享受神而達到完美的生命,祂將使我們復活,好讓我們能享受它的完美。
[3.] 在這裡,我們來到神面前,約束自己藉著任何方式去尋求這生命,作出完全的委身,將自己交出來,成為神所希望我們成為的人,並做神所希望我們做的事。
[4.] 在這裡,我們來到神面前,獲得那能使我們面對在通往天堂路上可能遭遇的所有麻煩的平安:以弗所書六章15節:「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沒有這雙鞋,就無法去天堂。當神與我們之間的爭執平息時,我們就能更好地承受世界的冷眼。祂稱之為「平安的福音」,因為它主要取決於福音或新約中向我們啟示的恩典條款。律法揭示了敵意與破裂,但福音揭示了可以獲得平安與友誼。祂稱之為「預備」,因為這種平安產生了一種堅定與決心,去克服所有的困難、艱辛與十字架:使徒行傳二十一章13節:「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彼得前書三章15節:「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神與罪人之間更新的平安,產生了一種決心,要堅持我們通往天堂的道路,不被十字架與持續的艱辛所擊垮。
應用三:當我們實際受試煉時,我們必須做四件事:
- 確保你不要向肉體求教;那會促使我們尋求眼前的安逸。它的聲音是:愛惜自己,愛現今的世界。安逸對肉體與血氣是令人愉悅的。我們天生都沉溺於感官享受,或滿足感官;就像以薩迦一樣(創世記四十九章15節):「以安息為佳。」
- 對這個世界有正確的評價:哥林多前書七章29節:「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它是短暫且消逝的,永遠無法給我們完全的滿足。
- 不要看我們所處的狀態,而要看我們正前往的狀態。神正在為我們預備這份福分。並讓信心、盼望與愛心運作起來。
[1.] 信心,將它視為現存的。我們在應許中擁有它,雖然還未擁有實體: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你看不到你正前往的來世,但信心相信它的真實性。
[2.] 盼望,這是一種熱切的期待,一種結合了等待的注視:彼得前書一章13節:「所以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提多書二章13節:「等候所盼望的福,並我們神和大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經常思考你將成為什麼樣的人,做什麼樣的事,並永遠擁有什麼。
[3.] 愛心。你們對賞賜的所有注視,都必須與對神的愛混合在一起,這樣才會有渴望,而不僅僅是注視。我們的屬靈喜樂在於對神的聖潔愛慕與享受。這就是我們所渴望與珍視的:腓立比書一章23節:「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與基督同在是最好的:哥林多後書五章6節:「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必須是愛心使我們傾向天堂,渴望享受我們所愛的那位,好叫我們能看見祂,享受祂,並永遠與祂同在。
- 竭力獲得並維持你名分的確據: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這確據是藉著行道而非搜尋而獲得的。是罪傷害了良心,耗盡了安慰,並使那藉著祂「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的聖靈擔憂(以弗所書四章30節)。但正是聖潔、忠心的順服,以及在天國生命中的勤勉,使你能保持確據的活力:希伯來書六章11節:「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當我們變得懶惰與懈怠時,離棄隨之而來,使我們極度不安,但我們的確據是藉著警醒與勤勉來維持的:使徒行傳二十章24節:「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他心甚迫切地往耶路撒冷去。他有呼召,但不知道結果會如何,是否會死在耶路撒冷;那捆鎖與患難等待著我,但我並不計算這些事: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3節:「免得有人被諸般患難搖動。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基督徒應該有這樣的氣度,因著永恆的盼望,而不被任何暫時的事物所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