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祂愛我們,並藉著恩典賜給我們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盼望。(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 16 節)
我們現在進入第二個分支,即禱告蒙應允與成功的基礎:「祂愛我們,並藉著恩典賜給我們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盼望。」這裡暗示了蒙悅納的三個基礎:
I. 第一個基礎取自神一切愛的源頭與根基:祂愛我們。
II. 取自我們安慰的內容:祂賜給我們永遠的安慰。
III. 取自我們領受並持守它的方式:藉著恩典,有美好的盼望。
第一個與我們藉著基督所得的救贖有關。
第二個與新約有關。
第三個與我們內心的性情,以及我們在領受這些事物時的感受有關,這在對每個分支的解釋中會更顯明。
首先,我從我們在禱告中期待並祈求神的恩典之源頭與根基開始:祂「愛我們」。
教義:神對罪人的愛,顯明在我們藉著基督所得的救贖中,這在禱告中給予我們極大的膽量與鼓勵。
- 我將證明這就是此處所指的愛。
- 這愛如何在禱告中給予膽量。
I. 這就是此處所指的愛,理由如下:
- 這是祂愛我們的一個可見的果效與證明:約翰一書三章 16 節:「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約翰一書四章 9、10 節:「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從這些經文中我推論,要建立我們的信心與盼望,神對我們的愛必須透過某種顯明且真實的證據表現出來。若非透過果效,我們怎能知道神對人類的心意如何呢?無論祂對我們有何種善意或好感,若不爆發為某種行動,或為我們成就某件大事,這對我們而言是不顯明的。如今,這已藉著賜下祂的兒子為罪惡的世界而死,充分地顯明出來,證明祂對我們有愛,且確實渴望我們的救贖。神有一種隱藏的愛,即祂永恆的旨意與預定;也有一種公開且宣告的愛,這首先且最顯著地體現在我們藉著基督所得的救贖中。在預定中,祂的愛孕育在祂心中;在救贖中,祂的愛顯明在果效中;前者是源頭,後者是其可見的證明與標記。使徒不會從隱藏與秘密的事來推理,而是從公開且顯明的事來推理。
- 這不僅是祂愛的真實性之證明與可見證據,更是祂愛的偉大之充分展現與稱讚:羅馬書五章 8 節:「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一件事物可以被證明為真實,卻未必被稱讚或彰顯為偉大與榮耀。但神願意以如此驚人的實例來表達祂的愛,好叫我們既能相信其真實性,也能讚嘆其偉大:約翰福音三章 16 節:「神愛世人……」;也就是說,祂以如此不可言喻、不可思議的方式表達對人類的愛,以至於差遣祂的兒子取了我們的本性,並為我們的過犯而死。祂沒有告訴你如何做到,而是留給你去讚嘆並在其中喜樂。我們從這愛、這偉大的愛中,還有什麼不能期待的呢?如果神以這種程度愛我們,祂必然是認真的;祂的心定意於我們的救贖,否則祂絕不會採取賜下祂獨生子去承受咒詛與羞辱之死的途徑。因此,當使徒說「神愛我們」時,他指的是祂那偉大愛的實例。凡未受上下文限制的詞語,必須按其最著名、最廣為人知的意義來解釋。
- 這是吸引我們的心歸向祂的第一個動力:約翰一書四章 19 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我們情感的第一個動力,並非祂對我們超越他人的特別揀選之愛,因為在我們愛祂之前,我們無法得知那種愛;而是祂對罪人的普遍之愛與憐憫,這顯明在基督被差遣成為我們罪的挽回祭,不僅是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世人的罪。這正是為了恢復並調和我們與神疏離、冷漠的情感而向我們提出的:哥林多後書五章 19、20 節:「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神將這恩典提供給我們,也提供給其他人;即為了基督的緣故,如果我們放下武器並進入祂的和平中,祂將赦免我們的罪。沒有人有義務相信神特別愛他們,除非他們是被祂特別所愛的人,因為沒有人有義務相信謊言,而在我們擁有救贖的果效與益處之前,這對我們而言就是謊言。因此,並非特別的愛,而是普遍的愛首先吸引我們的心歸向神;誠然,聖徒在領受了神特別之愛的見證後,仍將此視為偉大的激勵動力:加拉太書二章 20 節:「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那麼,這極可能就是使徒所指的意思。
II. 這必然會在禱告中給予極大的膽量。
- 藉此我們看見,神的愛並非一種冷漠、無效的愛,僅僅停留在空洞的願望中,而是一種運作的、主動的愛,它發出力量去成就祂對我們的旨意,儘管這需要付出最昂貴的代價,並以最珍貴的方式來執行。神「本為善,所行的也善」,詩篇一一九篇 68 節。祂對我們有愛,並將對我們行善。我們的愛往往只停留在良好的願望或言語上——「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予身體所需之物(雅各書二章 16 節);但神不滿足於仁慈的願望,而是給予了充分的證明。如果基督對聖徒是必要的,他們就必得著祂;「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
- 神賜下基督為我們而死,是祂無限之愛的一種行動,足以引起我們的驚奇與震驚。神的愛是不可測度的愛,因此擴展了我們對領受其他事物的期待與容量:以弗所書三章 18、19 節:「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基督的愛有如此的廣大,以至於提升了我們的渴望與盼望,期待從神那裡獲得一切屬於我們職責與幸福的事物。如果神願意做這件事,祂還有什麼不會為祂所愛的人做呢?那賜下最大禮物的人,難道會在較小的事情上吝嗇嗎?那賜下銀子的人,難道不會給予銅板嗎?那賜下基督的人,難道不會賜下赦免來勾銷我們的債務,賜下恩典來履行我們的職責,賜下安慰來在患難中支持我們,賜下供應來在我們事奉期間維護並保護我們嗎?最後,當我們的工作結束時,祂難道不會獎賞我們嗎?藉著祂的死而得的和好,被提出來作為比藉著祂的生而得的救贖更困難的事:羅馬書五章 10 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裡得救了。」
- 這是一份為了其他事物而賜下的禮物,因此祂將會完成那份禮物。基督來到世上是為了為我們買贖各樣的福分:神的恩寵、對神的享受、在榮耀中對神永遠的享受,以及途中所需的一切事物。這裡隱含了兩個論點:
[1.] 神現在可以行善於我們,而不損及祂的榮耀。祂的公義與聖潔已得到充分的彰顯,祂律法的權威與審判的真實性也得以維持:羅馬書三章 25、26 節:「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祂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2.] 在神藉著先行的恩惠奠定了如此寬廣而深厚的根基後,那作為根基之上層建築的後續恩惠,也必將被安置上去。有人曾說過那個愚拙的建造者,他開了工卻不能完工。誠然,智慧的神,如果我們具備資格,且在我們這一邊沒有設置障礙,祂必將完成祂所開始的。
- 因為賜下基督顯示了神將多麼慷慨地將萬物賜給我們。祂在我們未曾祈求、未曾尋求時就賜下了基督;在這個實例中,我們看見了祂那白白且不配得的愛。這是對叛徒與仇敵的愛。當世界敗壞了他們的道路並離棄神時,基督為我們而死;這一考量有助於支持我們的信心,儘管我們意識到自己的不配。在新約中,偉大而奇妙的憐憫賜給了罪惡的世界,也賜給了我們。我們看見神是多麼不願罪人滅亡;如果我們願意接受神的條件,罪就能得到赦免;祂對人類展現了如此普遍的愛,對可憐罪人的愛,祂願意他們與祂和好;祂與我們之間的差異,並不像祂與所有人之間的差異那麼大。現在,這鼓勵我們去履行福音的條件,儘管我們不配得其中的特權。
應用一:這是警示。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時,不要對神有錯誤的想法。我們認為聖父是一位充滿憤怒與公義的神,不願與人和好,或極難被說服。不;基督來到世上正是為了向我們展示神的愛與可愛;因為我們的救贖首先出自神的心懷;基督被差遣到世上並為罪人而死,是祂愛的果實;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給我們一個關於神的愛,以及祂對失喪罪人世界之憐憫的充分證明,好叫當我們的罪咎使祂對我們而言顯得可怕時,我們不至於像逃避一位定罪的神那樣逃避祂,而是像逃避一位願意與我們和好的神那樣,去愛祂、事奉祂並向祂禱告:因此,要小心你在心中描繪出怎樣的神。太陽中的光與熱,都不比神心中的愛更豐盛。
應用二:關於我們如何在禱告中構想神,即祂是一位愛我們的神。當我們確信這一點,並能帶著這樣的思想來到祂面前——我正在向一位愛我、並將對我行善的神禱告——我們就贏得了關鍵的一點。你會說,如果我能達到那一點,我確實贏得了關鍵的一點。但有什麼阻礙呢?我承認,有兩種愛:祂的普遍之愛,與祂的特別之愛。祂的普遍之愛,意在將恩惠賜給我們;祂的特別之愛,則已經使我們擁有了這些恩惠。祂對失喪世界的普遍之愛;以及祂對我們個人的愛與憐憫,使我們擁有了所買贖並預定的救贖之益處。
- 對失喪世界的普遍之愛,這是魔鬼試圖隱藏與掩蓋的偉大之事,即在我們救贖主身上所啟示的神那奇妙的愛,好叫我們繼續逃避神,認為祂更樂於懲罰而非拯救;許多可憐、黑暗的靈魂滿足了牠的詭計。我們一直在尋求神愛的記號與憑據,尋求某種東西來保證我們能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並說服我們,如果我們這樣做,我們將會受到歡迎;因為我們在自己身上找不到任何祂會接納我們的東西,我們就感到困擾。但這段時間以來,我們不過是在用蠟燭尋找太陽。還有什麼比基督的死、福音的制度更能證明神願意接納你呢?這超越了一切證據,即祂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而死。這就像猶太人,當他們看見基督行了許多神蹟後,仍想要一個新的神蹟:最大的神蹟已經給予了,就是基督為罪惡的世界而死。人和天使無法找出比這更偉大的神蹟、抵押與神愛的確據。然而,如果那還不夠,我們還有另一個記號,即福音的應許與邀請,這顯示了祂願意歡迎罪人。救贖是提供的,但不是提供給有名有姓的人,而是提供給被描述的人。因此,如果我們願意在神的條件下接受這些盼望,這足以滿足我們謹慎的心;除了我們自己因拒絕神所提供的恩典而設置的障礙外,沒有任何障礙阻擋我們。誠然,神對失喪人類的愛與憐憫是我們第一個動力,祂願意在祂自己的條件下將美善的事物賜給他們;而祂必然對我們接受這些事物感到喜悅。
- 當這恩典應用在我們身上時,就有特別的愛:以弗所書二章 4、5 節:「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祂並非在我們歸正時才開始愛我們——那是更古老、更永恆的源頭——但那時祂開始將祂的愛應用在我們身上;當神對我們發怒,在律法的判決中宣告對我們的憤怒,並在祂的護理過程中,以及我們罪咎恐懼的感知中顯為仇敵時,祂卻願意與我們和好,這絕非普通的愛,而是偉大的愛;誠然,這對於作為一個與神和好的兒女親近神,是一個巨大的優勢。這是我們永遠的愛與喜樂的對象:羅馬書五章 11 節:「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這是禱告中信心的支柱。如果我們能相信祂深愛我們,並與我們和好,將我們視為祂的兒女,祂以我們的興盛為樂;噢,我們將多麼歡喜地來到祂的面前!約翰福音十六章 27 節:「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神出來的。」他們不僅有祂的代求,還有父特別的愛,這是蒙應允的基礎與盼望。現在,這種特殊的關係取決於聖靈在我們靈魂中所作的工。我們的主提到了兩件事:他們對基督的信心,以及對神的愛。(1.) 對基督的信心,或對祂作為我們主與救主的感恩接納,因此被稱為接受基督,並使我們有權成為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章 12 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2.) 對神的愛:約翰福音十四章 21 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第 23 節:「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我們無法透過其他方式感知我們在神特別之愛中的關係,只能透過我們的真誠、對基督的信心與對神的愛。當我們看見神愛的心在我們心中時,我們就能知道祂愛我們,特別是後者;因為透過後者,前者也顯明出來:加拉太書五章 6 節:「信心藉著愛發出功效。」現在,對神真誠之愛的證據是尋求神並以祂為樂;如果你找不到後者,前者將為你證明它:箴言八章 17 節:「愛我的,我也愛他;懇切尋求我的,必尋得見。」這種對聯合的渴慕(desiderium unionis),即渴望、尋求的愛,如果是認真且熱切的,它就是真誠的,即使你沒有發現祂對你恩典的愉悅感知。一旦弄清楚這一點,當你來到禱告中時,你就能知道神愛你;我們在世上最親愛的朋友,對我們的愛也不及祂的千分之一:誠然,最高的天使對神的愛,也不及祂對最卑微聖徒的愛。神的愛像祂自己一樣,與祂自身存在的偉大與無限相稱;帶著這種確信向祂禱告吧。
其次,蒙應允的第二個基礎來自祂愛的果實,正如在新約中所顯明的,在其中我們擁有永遠安慰的內容。誠然,這句話指的不是我們內心的果效與感受,而是指我們安慰的內容與對象;因為祂隨後為其應用禱告:「安慰你們的心」等等。此外,沒有什麼比我們在今生所感受到的安慰更短暫、更常被打斷的了。稱基督徒所感覺、實際享有的安慰為「永遠的安慰」,將會與顯而易見的事實相矛盾。因此,我將其理解為內容,並觀察到這一教義:
神已經賜給所有真信徒永恆且無盡安慰的堅實基礎。
我將用三個論點來證明它:
- 所提出的安慰具有永恆的趨向與益處——赦免與生命,使我們脫離永恆的死亡,並帶領我們進入永恆幸福的擁有,屆時我們的靈魂與身體將在天堂永遠得榮耀。現在,建立在永生應許之上的安慰,無論在我們的感覺中如何,其原因與根基都是永恆的。聖經經常強調這一點:約翰一書二章 25 節:「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希伯來書五章 9 節:「祂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我們藉著基督從罪及其一切後果中得釋放,不僅是一時的,而是永遠的;永恆的和平與福分是我們的份。因此,詩篇一一九篇 111 節說:「我以祢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樂的。」這不是像我們世俗的安慰那樣只能依靠一時的產業,而是永遠的:因此詩篇七十三篇 26 節:「神是我的產業,直到永遠;」也就是說,當所有其他事物都失敗、耗盡了它們的配額,無法再提供我們任何救濟時,我們就開始享受我們真實且適當的份。堆砌經文是無窮盡的。人因罪被逐出伊甸園;但誠然,在另一個世界裡,狀態是沒有改變的:因為人已經過了試煉,必須永遠保持他們所是的狀態。如果你能想像(正如有些人有寬大的慈悲去構想的那樣)惡人的狀況會改變,那麼義人的狀態也完全沒有理由改變,他們已經通過了考驗,正在與神一同凱旋,他們絕不會再失去那種狀態。
- 它們依賴於永恆的根基,例如:
[1.] 神永恆的愛:詩篇一百零三篇 17 節:「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不僅是從世界的開始到世界的結束,而是從永恆到永恆。這是舊約中讚美神的一種常見形式:「因祂的慈愛永遠長存。」
[2.] 基督永恆的功勞,它永不失去其效力與果效:希伯來書九章 12 節:「祂……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並非基督一直在作挽回祭。不;這項工作是在短時間內完成的,但其功效卻是永恆持續的。
[3.] 有一個永恆且不變的約:希伯來書十三章 20 節:「憑永約之血。」雖然與以色列所立的約被廢除了,但這約是永恆的,永遠持續,且永不改變;因為它有能力達到其所指定的目的,即人類的永恆救贖。那是一個暫時的約,這是永恆的。現在,因為這是主要的環境,也是我們永恆安慰的下一個基礎,即神在基督裡與我們所立的生命與和平之約,我將證明這約永恆的真理與不變的恆久性。一個應許要成為不變、確定且堅固的,需要三個條件:
(1.) 它是認真且衷心地立下的,並有履行的目的。
(2.) 那應許者在祂的目的中持續,而沒有心意的改變。
(3.) 那應許者有能力履行祂所應許的。現在,關於所有這些事情,是毫無疑問的。
(1.) 當神應許將永生賜給那些相信並順服福音的人時,祂是言出必行的。當祂差遣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藉著祂的教導向我們保證這一點,藉著祂的死為我們買贖它,並隨後復活進入祂所說的那種幸福時,毫無疑問祂是如此打算的;祂一升到高處,就將恩賜賜給人,好讓人在祂新約的條件下得知這蒙福的狀態,祂的靈藉著各種神蹟奇事見證其真實性,部分是為了驚醒昏睡的世界去關注它,並向懷疑的世界保證這絕非寓言;且因為他們不能永遠活著,祂啟發了那些聖潔的人,在他們離開身體之前,為世人在各個時代的使用寫下了一本關於這救贖的書。認為神在所有這一切中不是認真的,實際上就是使祂成為說謊者;誠然,以人類所能提供的最莊嚴與證明的方式來確立一個謊言;誠然,使一個謊言成為必要的,不僅是為了治理世界,更是為了使世界成聖。那麼,祂所應許我們的那個偉大應許,即永生,必然是真實的。
(2.) 神在祂的目的中持續,而沒有心意的改變。如果我們考慮祂永恆且不變的本性,這是毫無疑問的:瑪拉基書三章 6 節:「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雅各書一章 17 節:「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有什麼能改變祂的目的呢?祂是否遇到了祂先前未曾預見或不知道的事?不;這是人類容易犯的軟弱;神絕不會後悔並收回祂的恩賜,祂已藉著這種降卑的恩典行動,向應許的繼承人保證了這一點。撒母耳記上十五章 29 節:「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祂迥非世人,決不後悔;」詩篇一百一十篇 4 節:「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祢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基督藉著誓言被安置在完全的權柄中,去接納並祝福祂忠心的僕人,這絕不會被撤回或推翻。為了消除一切疑慮,祂給予了雙重的保證——祂的話語與祂的誓言:希伯來書六章 17、18 節:「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為了讓我們知道新約是不變且不可撤銷的,從而使我們的安慰更加強大、確定且穩定,神樂意給予真誠的信徒這種雙重保證,藉著祂的話語與誓言,顧念我們的軟弱,以及我們對來世所懷有的許多疑慮。神一直珍視祂的話語;在所有關於祂的傳聞或信仰中,這是最顯著的:詩篇一百三十八篇 2 節:「祢使祢的話顯為大,過於祢所應許的;」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35 節:「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而誓言是人類中爭論的終結;使徒告訴我們它是爭論的終結。它通常確實是在有疑問的事情中介入的。但雖然這裡不需要,神仍要顯示祂對我們救贖的非凡關懷;我們在應許中看見祂的善意,在誓言中看見祂的掛慮;簡言之,神絕不會被束縛得太緊,以至於祂不繼續祂的目的。
(3.) 祂有能力履行它。信心也注視著這一點;因為這是亞伯拉罕信心的根基與支柱:羅馬書四章 21 節:「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所有亞伯拉罕的子孫若要藉著相信將榮耀歸給神,也必須如此。救贖的道路是如此稀有且奧秘,且有如此多的困難呈現在我們眼前,以至於我們很快就會感到困惑,除非我們反思神的大能。神有能力找到一條道路,使罪人得以和好,我們敗壞的心得以成聖,我們的罪得以藉著祂的靈被治死,藉此祂在我們身上的權益得以在魔鬼、世界與肉體的攻擊與試探中被保存;祂有能力在我們的靈魂離開身體後將其接納到祂自己那裡;最後,祂有能力在我們卑賤的身體被蟲子吃掉、化為塵土後將其復活:腓立比書三章 21 節:「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信心之事完全或主要屬於未來,且難以執行,同時,我們又經歷著如此多的試煉,因此,對神大能的明確信仰對於歸正像人這樣頑固的受造物是必要的:使這樣一個罪惡的受造物成聖,在試探中保守我們,使死人復活,這些絕非輕而易舉之事。
- 它被稱為「永遠的安慰」,因為它足以完成其工作;也就是說
[1.] 為了使我們脫離屬世與取悅肉體的虛空。唉!罪中之樂不過是暫時的,與基督所應許的賞賜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希伯來書十一章25至26節:「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凡是屬暫時的,我們很快就能看見其結局。一切屬肉體的享受,就像花朵一樣,我們聞著它的香氣時,它便枯萎了;世上最耀眼的榮耀,很快就會燃燒殆盡,化為灰燼;但永生、永恆的榮耀與永恆的喜樂,卻藉著基督的應許為我們存留;世上所有的歡愉,與我們將在神右邊永遠享有的永恆喜樂相比,不過是兒戲:詩篇十六篇11節:「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那麼,你願意為了一碗紅豆湯而賣掉長子的名分嗎?願意為了片刻的肉體滿足而放棄永恆的基業嗎?我們擁有不會滅亡的靈魂;難道我們要將全部的時間都花在追求那些「一經使用就毀壞」的事物上嗎?屬世的事物與不朽的靈魂完全不成比例。我們將永遠活著;我們應當追求那些能存到永遠的事物:約翰一書二章17節:「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否則,當靈魂被逐出軀殼時,你該怎麼辦?那可憐、無處棲身、無依無靠的靈魂,該投奔何處?因此,這安慰雖然我們並非時刻都能感受到,且常被中斷,但它確實配稱為永恆的安慰,因為它提供了足夠的論據來遏制我們屬世與感官的傾向,並將我們從時間帶入永恆。
[2.] 為了使我們在真理中堅定,並在苦難中喜樂,因為經文在此說:「那賜給我們永恆安慰的主,安慰你們的心,並且堅固你們。」永恆安慰的最大功用,是在受苦的境遇中安慰並堅固我們。失去屬世的安慰固然痛苦,但福音所啟示的永恆喜樂之應許,足以補償這一切:希伯來書十章34節:「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所以,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我們所有的痛苦與患難,只要能使我們不至於灰心,就都變得甘甜了:哥林多後書四章17至18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见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神聖約與應許的目的,是在試探、逼迫與試煉中賜給我們強有力的安慰。世俗的喜樂轉瞬即逝,試探的每一陣風都能將其吹散。唯有永恆的福分,才是我們在一切危險、風暴與狂瀾中獲得堅實安慰的根源;我們退回到這裡,如同退入避難所,並從中得到救助。在世上,一切都是不穩定且不確定的,但聖約卻為我們預備了永恆的喜樂與福分。
[3.] 它在我們身上產生的第三個果效,是聖潔的增長,即在一切善行上堅固我們;這不僅是指純正的教義,更是指一切善行。在聖潔的生活中,我們的努力應當與我們的動機和目標相稱:「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當背後有永恆的安慰作為支撐時,勤勉就不應成為我們的重擔;這理應為我們所有的努力注入生命。難道我們要把本該為永恆而預備的時間,浪費在瑣事上嗎?約翰福音六章27節:「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對基督的信心,若與堅實的良善相結合,將引領你進入永生。聖徒裡面應當有一個永恆的原則,即聖靈的恩典;一個永恆的目標,即喜悅、榮耀並享受神;以及一個永恆的準則,即神的旨意;如此,他們必將擁有永恆的安慰與賞賜。
勸勉的應用:
- 要從聖約本身的本質來看待它,它包含了唯一堅實的喜樂根基;其中的福分是真實、確定、穩定,且適合人類極大需要的。這些福分就是赦免與生命;它們是真實的,絕非幻想或虛構。福音不是一場夢或精心編造的寓言,而是世上最偉大的真實;它為自己作了充分的見證,藉著理性的證據將自己推薦給人的良心:哥林多後書四章2節:「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但它更多是藉著神兒子的權柄,祂從天上降下來,為我們指明通往天上的道路;若非如此,祂早就告訴我們了(約翰福音十四章2節);因為祂說話極其坦率且忠實;並且藉著聖靈得到了更充分的證實:約翰福音十六章8至11節:「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這些福分是穩定且不可改變的,這從聖約的形式中可以看出,其傳遞的方式是如此強大而堅固,足以作為法律上的辯護: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5節:「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其中包含了我所有的希望與渴望,且能滿足許多需求。這裡有藉著赦免來醫治我們的大創傷,並藉著合適的福分來滿足我們的渴望。
- 讓這一切成為你的實際;你要履行所要求的義務;如果還有懷疑的餘地,那一定是因為你的資格問題,因此必須使其更加明確:約翰一書三章19節:「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我們之所以錯失了許多這種永恆的安慰,是因為我們與神的關係太過鬆散:永遠不要指望以低於「清晰且無疑的聖潔」之代價來獲得平安。你不能去重塑神的聖約,將其重新製作,並使其降低到符合你的情緒與喜好。不;聖約是不可更改且永恆的;義務與特權同樣如此。你必須照著你所發現的去接受它,並選擇那些討神喜悅的事(以賽亞書五十六章4節)。這就是你的憑據;要緊緊跟隨它:「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 要活出那些神已賜予永恆安慰根基之人的樣式。當我們擁有世界時,我們就意氣風發,但當我們屬世的依靠破滅時,我們就如窩中的死鳥。聖約依然如故;那裡應當是你的希望與喜樂所在:哥林多後書一章20節:「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撒母耳記下二十三章5節:「雖然我的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他卻與我立永遠的約,這約凡事堅穩,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他豈不使我一切的救恩和所想望的都興起嗎?」天國依然在那裡;世界無法使你在其中的份額失效;因此,你應當常常在主裡喜樂:腓立比書四章4節:「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
[1.] 祂的本性,正如祂是一位慈悲憐憫的神。這一點,過往的經歷已充分顯明;祂極其樂意施恩於我們,因此在我們匱乏時,絕不會撇下我們。祂向來對我們懷有善意,從未顯出任何不願幫助我們的遲疑;在世界受造之先,祂就已顧念我們;在我們尚未出生、尚未存於世上之時,祂就已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受死;在我們不配之時,祂呼召了我們;在我們不覺危險之時,祂警告了我們;在我們毫無所想之時,祂將幸福賜給了我們;為了不讓我們背離這幸福,祂以懇切且不懈的催促跟隨我們,直到我們開始為基督感到焦慮,並將尋求祂視為我們生命的首要之事;藉著祂聖靈隱秘的吸引,祂使我們傾向於選擇祂作為我們的產業,並在所賜的盼望中歡喜。在我們達到這一步之前,我們曾意識到內心有多少的矛盾與徘徊!自那時起,在祂護理的整個引導中,祂一直對我們滿懷溫柔;在我們需要時管教我們,在我們將要沉淪時拯救我們;祂赦免了我們的過犯,在恩典媒介中眷顧我們,在疑惑中扶持我們,在試探中幫助我們,並且時刻顧念我們,彷彿祂不願失去我們;那麼,我們豈不應當信靠祂到底嗎?我們可以像士師記十三章23節那樣推論:「若耶和華有意殺我們,必不從我們手裡收納燔祭。」同樣地,若神無意拯救我們,祂就不會對我們施行如此的恩典之法。
[2.] 祂的應許,使我們在進入福音的盼望之後,必須信靠祂的信實。有兩個偉大的應許支持我們:一是我們在患難中祂與我們同在,二是我們將在永恆的榮耀中永遠與主同在。這就是我們所盼望的;所有的困難在於,神應許與我們同在的程度究竟如何。可以確定的是,祂確實應許了:詩篇九十一篇15節:「我在他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又說:「我必與他們同在,經過火與水。」同樣確定的是,神最與祂受苦的子民同在,正如母親最常陪伴生病的孩子,或是血液流向受傷的部位以進行撫慰。再者,祂絕不會撇下我們去面對無法承受的困難:希伯來書十三章5節:「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這是一個否定的遞進。此外,還有一個普遍的應許,儘管細節對我們而言並非絕對確定;即「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八章28節)。這只給了我們關於健康、外在保護與拯救,以及在各樣試探中獲得即時扶持的或然性,因為我們不確定這些事在多大程度上對我們有益;但對於我們得救所必需的恩典,聖約中有明確的規定:耶利米書三十二章40節:「我要與他們立永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等等。
- 這給了我們禱告的勇氣;因為那些擁有這盼望的人,常暴露在世人的嘲諷之下,因為他們信靠一位看不見的神,並期待在來世獲得所有的報償。世人認為基督徒是一群輕信的傻瓜,沉溺於夢想與幻想中:詩篇二十二篇7、8節:「他們嗤笑我……說: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我們勞苦努力,正是因為指望永生神。」基督徒認為他們的賞賜是確定的,因此忍受了一切;但無神論者與不信者嘲笑他們,將他們所有的安慰視為狂熱的幻覺,並逼迫他們。因此,神在榮耀的立場上,有義務站在他們這一邊,並證明他們的盼望與信靠是正確的;這不一定總是透過暫時的拯救,而是透過屬靈的扶持與堅固;好讓人看見,有一種神的靈與榮耀的靈安息在他們身上,這靈雖在世上被人毀謗,卻被神所榮耀(彼得前書四章14節)。神會出於對祂子民的俯就而這樣做。沒有什麼比對神的盼望落空更讓他們心碎的了。當神彷彿向他們吐唾沫並拒絕他們的禱告時,對他們的心靈是一種巨大的打擊:詩篇二十五篇2節:「我的神啊,我素來倚靠你;求你不要叫我羞愧。」在這樣的時刻,主似乎在贊同他們敵人的毀謗,並使他們滿面羞愧。
應用一:勸勉你們將這永生的盼望做在你們心裡。
- 這是神的子民與他人之間的特徵與區別。藉此,我們與外邦人區分開來,外邦人被描述為「指望,在世上沒有神」(以弗所書二章12節);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節也說:「不要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但基督徒是那些「藉著恩典有美好的盼望」的人;藉此,我們也與暫時且膚淺的信徒區分開來:希伯來書三章6節:「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祂的家了」;第14節也說:「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他們的盼望是膚淺且流動的:暫時的信徒失去了他在福音應許中所感受到的喜樂與安慰,因此要麼拋棄了敬虔的告白,要麼忽略了敬虔的能力與實踐;但真正的基督徒是嚴肅、忍耐、屬天且聖潔的;因為他總是注視著他的終局,藉著他偉大的盼望使他的工作變得甘甜,保持著對基督永生恩典的品味或活潑的期待。不僅如此,這區分了神的兒女,區分了那些正在爭戰中的與那些正在凱旋中的,區分了成聖的與得榮耀的;區分了那些在路上的與那些已經到家的。那些到家的人正在享受我們所期待的,並擁有我們尚在盼望中的至善;他們既無苦難可懼,也無福分可求,超越了他們所享受的;他們看見他們所愛的,並擁有他們所看見的。但我們得提升的時候尚未到來,因此我們只能仰望並渴慕它;這是我們目前的工作與幸福。
- 神的聖約旨在激發我們的盼望。支撐聖約的兩根柱子——雅斤與波阿斯——就是憐憫與真理:彌迦書七章20節:「你必按古時起誓應許我們列祖的話,向雅各誠實,向亞伯拉罕施慈愛」;詩篇二十五篇10節:「凡遵守祂的約和祂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誠實待他」;詩篇一百三十八篇2節:「我要稱謝你的名,因你信實慈愛;你顯明你的話過於你所應許的」;以及許多其他經文。
[1.] 聖約的憐憫與恩典。
(1.) 在其架構中,卓越的福分是基於白白的條件而分賜的,好使我們的信心與盼望能在神裡面。主不願將有罪的受造物留在絕望中,而是預備了一條我們可以與祂和好並得榮耀的道路:詩篇一百三十篇4節:「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憐憫為我們打開了大門;這應許本身就訴說著極大的憐憫,其條件也是憐憫。所要求的義務是必要的,且源於事物的本性。若不要求這些,反而是對一個嚴肅受造物的理性施加暴力。
(2.) 在聖約福分的分賜上。加拉太書六章16節:「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我們有許多軟弱與瑕疵,但只要有真誠,神就越過它們。我們的信心微弱,且夾雜著疑惑;我們對神的愛被許多不正常的自愛所阻礙;我們的順服常被中斷,在聖事中顯得過於死寂與冷淡;然而,只要我們的心大體上立志事奉祂、取悅祂,這些都不會使我們被逐出神的恩寵之外,也不會使我們在聖約中的分失效:瑪拉基書三章17節:「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
(3.) 在一切的終局,這就是恩典:「要約束你們的心,謹慎自守,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彼得前書一章13節)。那時,將會有神之愛與白白恩典最完全、最宏大的彰顯。藉著耶穌基督在福音中的啟示,現在有恩典帶給我們;但當祂的本體顯現時,恩典將在其所有的恩慈中被看見。我們在赦罪中看見祂的恩典,在我們目前所達到的成聖程度上看見祂的恩典,祂樂意越過我們的過犯,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家,賜給我們進入祂天國的權利,並讓我們嘗到祂的愛與遙遠的事奉。但當審判官親口宣告赦免時,當祂不僅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家,更接納我們進入祂的宮殿與父的家,不僅賜給我們權利,更賜給我們產業,當我們被准許直接看見並享受神,並在天國中永遠讚美祂、以祂為樂時,那時恩典才真正是恩典。
[2.] 祂的真理與憐憫為我們打開了大門。真理使門保持開啟;憐憫是管道;真理是傳遞者。如今,神藉著應許約束自己,並向來珍惜祂的話語。我們現在可以看出,聖約中的分並非徒勞。祂藉著神蹟向世界證實了這盼望;藉著祂聖靈的印記與憑據,或祂形象的印刻,在教會內向我們證實,為信徒預備了這蒙福的境界:以弗所書四章30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哥林多後書五章5節:「那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的,就是神。」祂設立了恩典媒介來復甦我們的盼望: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6節:「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藉著日常的經歷,我們看見許多神的兒女歡喜地宣告這盼望而離開世界;我們擁有同一位父,「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以弗所書三章15節);藉著同一位基督與祂和好:歌羅西書一章20節:「既然藉著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如果祂對那部分現在已在天上的家人如此良善,祂也必對那些正恐懼戰兢作成自己得救工夫的人良善。
[3.] 在我們心中藉著恩典產生美好的盼望,對屬靈生命有何益處。
(1.) 它使我們勤奮且嚴肅。基督教意味著我們的心思意念要嚴肅地應用在實踐基督所要求的,好讓我們獲得祂所應許的;將此視為我們首要的工作與核心事務:腓立比書二章12節:「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希伯來書四章1節:「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也就是說,運用我們最大的關切與勤奮。現在,所有的執行能力都藉著盼望而得到加強與鞏固。
(2.) 使我們忍耐並治死罪,好讓我們制伏私慾,並以謙卑平靜的心忍受利益的損失:羅馬書十二章12節:「在患難中要忍耐,在盼望中要喜樂。」至於私慾:約翰一書三章3節:「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
(3.) 使我們屬天且聖潔;前者關乎我們的終局,後者關乎我們的賽程。因為這不是偶爾幾個死寂、無生命的念頭,而是對永恆福樂持續且愉悅的預見。通往天國的道路若非盼望,還能是什麼?還有誰比那些期待這些事物的人更純潔、更聖潔呢?彼得後書三章14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
應用二:那麼,去獲得這盼望吧。但我們該怎麼做?你們會說,這是神的恩賜:然而你們有義務使用媒介。
- 除去障礙:彼得前書一章13節:「要謹慎自守,專心盼望。」將情感從屬肉體的虛榮與感官的享樂中抽離出來,並思想神在福音中向你們應許了什麼:當心思與心靈被虛榮所佔據、所擁擠,並因屬肉體的滿足而變得麻木時,就不可能對更美好的事物有確定的、渴慕的期待。
- 等候一切獲益的機會,並更良心地使用已知的恩典媒介。可以確定的是,盼望的恩典是出於神的,不是後天獲得的,而是注入的;但神會祝福祂自己的媒介。提出對象、提供堅實的根據,為恩典的注入鋪平了道路:提多書一章1、2節,保羅作使徒是為了「叫他們信服真理,指望永生的盼望」;它被稱為「福音的盼望」(歌羅西書一章23節),因為它是藉著福音的傳講而產生的。
即便安慰的根據再怎麼清晰,若神不與我們同工,我們就無法感受到其果效;因此,唯有祂的靈能安慰人心。能有神的應許作為我們得安慰的憑據固然重要,但若能有祂親自的印證則更為重要;兩者必須同時具備,否則靈魂便無法得著安慰。
靈魂無法得安慰的原因有許多。有時是因為無知:當安慰的泉源近在咫尺,可憐的夏甲卻看不見,幾乎渴死,直到「神明亮她的眼睛,她就看見一口水井」(創世記二十一章19節)。我們往往不明白自己得安慰的根據。有時是因為情感的緣故:悲傷是頑固的,不願接受任何補救,正如「拉結不肯受安慰」(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5節)。他們如此執拗地沉溺於世俗的慰藉,以致當這些慰藉受阻時,即便神所賜的安慰顯而易見、清晰且切中要害,他們也不願接受。有時是因為遺忘:希伯來書十二章5節說:「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遺忘在當下就是一種無知。如果他們記得,就不會灰心喪志。使人想起神的話,是聖靈的一項偉大工作。有時是因為懷疑自己是否能得著安慰;此外,即便有普遍性的安慰,若我們與神的關係不清晰,也難以領受。如今,那將神所賜給我們的事物顯明給我們的聖靈,也同時啟示並證實我們對這些事物所擁有的權利。祂在我們心中所作的工,即藉著激勵我們操練恩典,來證實恩典的真實性;並在我們的患難中,藉著忍耐來彰顯我們的安慰:羅馬書五章3至5節:「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總而言之,除了神所賜的之外,沒有真正堅實的安慰;祂的恩惠,以及我們與這恩惠的關係,都是藉著祂的靈向我們顯明的。
三、這一切堅實的安慰皆來自於神,這對我們有何益處?
- 這確保了神樂意安慰那些謙卑順服祂、受苦貧窮的受造物。那賜各樣安慰的神,也是發慈悲的父;祂的憐憫與慈愛使祂傾向於安慰我們。神的名號便源於此種作為——「名詞源於較為人所知的事物」——「神安慰了喪氣之人」(哥林多後書七章6節)。祂對所有受苦的受造物都極其溫柔,對祂的子民更是如此。
- 神的安慰帶著更大的權柄,能止息我們所有的疑惑與恐懼:詩篇九十四篇19節:「我心裡多憂多疑,你安慰我,就使我歡樂。」我們心中有許多錯綜複雜、令人困擾的思想,是我們自己無法解開的;沒有任何安慰能像神的安慰那樣,帶著如此的權柄與能力。在我們領受安慰時,思考其來源是有益的:這是神的安慰,還是我們自己的幻想?如果是出於我們自己的幻想,它就像蜘蛛網,是從自身腹中吐出的,但只要掃帚輕輕一揮,便消失無蹤;然而神的安慰更為持久:它們流自安慰的真源頭,我們的幸福與苦難皆取決於祂的皺眉或微笑。自燃之火的溫暖極其有限。神的安慰建立在祂的聖約之上,對靈魂具有統治性的力量與壓倒性的功效。神在祂的話語中以主權的權柄說話;在我們心中,祂以大能的功效作工。當我們對他人或對自己說話,而我們所知的困境僅止於假設或想像時,我們承認祂話語的權柄。當患難真正臨到我們時,我們便感受到祂恩典的功效;許多人能堅固他人,但當患難臨到自己時,他們卻軟弱了:約伯記四章4至5節:「你的話曾扶助那將要跌倒的人,你又堅固了軟弱的膝。但現在禍患臨到你,你就昏迷;觸動你,你便驚惶。」這表明,不僅安慰的內容,連那有效的祝福都來自於神,安慰靈魂是祂的工作。
- 神的安慰是豐盛且強而有力的。因為祂的作工與祂的屬性相稱,因此祂能夠且必會在最大的困難中扶持祂的子民。這有時被描述為「豐盛」:使徒行傳十三章52節:「門徒滿心喜樂,又被聖靈充滿;」以及「我滿了安慰,在我們一切患難中格外喜樂」(哥林多後書七章4節)。我們的主耶穌在顧念我們的安慰時,也顧念我們能得著豐盛的安慰:約翰福音十五章11節:「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裡,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由此可見,信徒的喜樂是滿足的喜樂,無需再添加任何喜樂;這足以支撐我們度過一切沮喪。因為,那些以神為份、以應許的榮耀為產業,且在客旅途中蒙神護理以保平安與安慰的人,還有什麼缺乏呢?這安慰不僅豐盛,而且強而有力:希伯來書六章18節:「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強而有力的安慰)。」其他的安慰是軟弱且力量微薄的;它們經不起患難的考驗,更遑論經得起死亡與審判的考驗;在面對關於來世的嚴肅、清醒的思想時,它們無法站立。世俗的安慰無法留住並復甦心靈;因為誘惑的每一陣風都能將它們吹散。
應用一:責備基督徒在患難中過度沮喪與軟弱。 為什麼我們如此喪氣?難道基列沒有乳香,神那裡沒有安慰嗎?為什麼神要冠上「賜各樣安慰的神」之名,並將「安慰者」的職分交給祂的靈?難道祂在恩典之約中沒有作足夠的預備嗎?有什麼災禍是永生的應許所不能抵銷的嗎?神不願賜你安慰嗎?那麼,祂為何差遣基督、寫下聖經、設立職分與聖禮,並藉著聖靈的印記與憑據來預備你,又如此懇切地邀請你信靠祂、將一切憂慮卸給祂,且一再禁止你恐懼與憂傷呢?
應用二:若一切安慰皆來自於神,讓我們到神那裡去尋求。但請遵循以下三個指引:
- 確保你具備領受安慰的資格。安慰跟隨聖潔,如同熱度跟隨火:聖靈首先是成聖者,然後才是安慰者;且根據神的應許,祂作為成聖者的必要性高於作為安慰者:以弗所書一章13至14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安慰是我們的幸福;但我們必須先成聖,才能得幸福。將來我們將進入主人的喜樂,我們在世上也能嘗到它的滋味。但誰能嘗到這滋味呢?唯有那些成聖且捨己的基督徒。成聖的工作進行得更為確定,但祂的安慰工作往往是隱晦且間斷的。當你徹底且忠心地完成你的工作,你便可以將安慰的事交託給神。
- 不要期待除了聖經之外,還有什麼獨特的安慰方式。這是以利法對約伯的指控,十五章11節:「神的安慰你以為小嗎?祂對你說的柔和言語,你以為小嗎?」這指控在於他輕視了神普遍的安慰,並期待除了謙卑自己、歸向神之外,還有什麼對他個人而言獨特的安慰方式。不;神已經為祂子民的安慰作了充分的預備,我們不可期待在神給予全體家人的普遍恩典之外,還有什麼特殊的愛之彰顯、特殊的記號與憑據。他們所渴求並高舉的,若超乎或偏離神話語中通常的安慰,那十之八九是虛假的安慰與夢幻。
- 不要將神較低層次的啟示,與祂在聖經中為安慰子民所作的偉大啟示相提並論;因為這表現出極大的忘恩負義,以及一種隱秘的渴望,想要用人的安慰來對抗那些毫無疑問是出於主的安慰。誠然,自然界中一切的美善皆來自於神;但它摻雜了太多軟弱,以致於神在其中的作為幾乎難以辨識。我所說的是那些高舉異教哲學、貶低神話語的人,彷彿哲學比基督教更能平靜心靈、抵禦一切患難。但唉!他們既不認識苦難的真正根源——罪,也不認識安慰的真正根源——基督。而凡人所能提供的,既不能像直接來自於神那樣,帶著如此的權柄與祝福。這不過是月光,在果實成熟之前就先使其腐爛了。簡言之,哲學家從未認識基督——安慰的根基;也未認識聖靈——安慰的動力因;也未認識赦罪與生命的應許——安慰的內容;更未認識信心——我們藉以認識那些依賴神聖啟示之事的亮光,因而也是安慰的適當工具。我認為有必要說這些話,因為靈魂的安慰與安息是我們宗教的一大益處:耶利米書六章16節:「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馬太福音十一章28至29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應用三:在神所設立的恩典媒介與聖禮中使用這些媒介,以在我們心中激發安慰,例如聖經、禱告與聖餐。 在莊嚴的職分中,神更新了祂對我們愛的誓約,激發恩典,並藉著恩典帶來安慰。這必然如此,因為那時安慰的根據在良心的審視下被重新奠定;恩典處於活躍的操練中,神絕不會忽略祂自己所設立的制度。將這三者結合起來,對聖餐的敬虔使用必然會增加我們的安慰。安慰的根據是藉著基督與神和好,羅馬書五章11節:「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在這裡我們激發我們的信心與愛心:雅歌一章4節:「王帶我進了內室,我們必因你歡喜快樂。我們要稱讚你的愛情,勝似稱讚美酒。她們愛你是理所當然的。」神的聖禮並非空洞的;其中有某種參與:哥林多前書十章16節:「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
應用四:思考神賜我們安慰的目的。 這是為了堅固我們,抵禦我們救恩的仇敵,只要牠們在我們通往天國的路上騷擾、困擾並折磨我們。聖靈有兩大職分:作為成聖者與安慰者;兩者皆服務於基督徒的一切需求。當我們受誘惑去犯罪時,祂作為成聖者幫助我們;當我們在事奉神時感到沮喪,祂作為安慰者幫助我們。因此,基督徒應當審視自己的處境,以及當前的狀態需要什麼;因為神是根據救恩仇敵對我們發起的攻擊來分發祂的恩典。例如,我們的仇敵是魔鬼、世界與肉體。我們在洗禮中棄絕了這些;在基督徒的進程中,這些就是我們與之爭戰並必須克服的對象。例如,魔鬼是誘惑者的魔鬼,牠試圖將聖徒從神身邊拉開,並藉著肉體的私慾,削弱我們對那位正當且合法的君王的愛與順服。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該怎麼辦?祈求安慰與平安,好讓我們即便屈服於牠的誘惑也不受困擾嗎?唉!這豈不是將神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嗎?不;我們應當「謹守、儆醒」(彼得前書五章8節),運用所有謹守與警惕的原則,使我們世俗的慰藉不成為我們的網羅(謹守是對一切世俗事物的使用保持神聖的節制:警惕是在使用媒介時保持神聖的勤勉與嚴肅);並在兩者之上加上成聖之靈的幫助,使我們能持守對神的愛,並忠心地順服祂。但魔鬼不僅是誘惑者的魔鬼,也是騷擾與擾亂的魔鬼,牠「晝夜在我們神面前控告我們」(啟示錄十二章10節),在我們心中激起許多令人困擾的恐懼,使我們的事奉變得不愉快,使我們疲憊不堪。那時我們的責任是什麼?祈求安慰者的幫助,不僅是為了向神顯明愛,更是為了讓我們能確信祂對我們的愛,並熄滅那惡者的火箭,使我們能歡喜地繼續我們的工作,因為「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羅馬書十六章20節)。對於世界也是如此。世界是一個誘惑的世界,將我們的愛慕從神與天國拉向眼前的事物;當它對我們微笑時,便越來越侵蝕我們的心:提摩太後書四章10節:「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那時我們的任務是什麼?祈求神愛的安慰與確據嗎?不;那將是我們的毀滅;那時需要的是成聖者而非安慰者,好讓我們心中的世俗靈性被治死;那時需要的是治死罪而非確據,好讓我們能「向世界釘在十字架上」(加拉太書六章14節)。但有時世界是一個逼迫的世界,以各種騷擾來羞辱並困擾我們;那時便是安慰者作工的時候,要將神的愛、我們在基督裡的份印在我們靈魂上: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並成為我們靈魂中永恆榮耀的憑據。安慰是為了苦難而設的;在其他時候我們對它感到厭膩,但那時它是我們巨大的支撐。當一切都失敗時,我們感受到信心之喜樂的巨大必要性。妥善安排我們職責的時間是有益的。大衛說,詩篇五十六篇3節:「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對於肉體也是如此;它誘惑我們:雅各書一章14節:「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它多次藉著放縱私慾而引誘我們犯下實際的罪;甚至常使我們傾向於背道與心懷詭詐;因為背道通常始於心懷詭詐,即當肉體的意念與利益未被徹底克服時。那麼,當我們意識到這一點時,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當然,最偉大且適當的工作是祈求聖靈,懇求聖靈作為成聖者,並更順服祂成聖的感動。安慰會在適當的時候臨到。
然而,肉體不僅是誘惑人的,對聖徒而言也是麻煩且痛苦的;保羅的嘆息便是明證:羅馬書七章24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我們對它那糾纏不休的衝動感到厭倦與疲憊;我們渴望更純潔、更完美地事奉神。那時便是安慰者作工的時候,並對祂的作為充滿信心,以幫助那忠心的靈魂:腓立比書一章6節:「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那時,回想我們所處的聖約是合宜的:羅馬書六章14節:「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那嚴肅、努力追求的靈魂絕不會被撇下。我們必須這樣期待安慰。
應用五:記住安慰是有廣度的,並以不同的詞彙表達。
- 有時它意味著「扶持」,當對罪的意識與對神憤怒的恐懼並未完全消除,但被減輕與緩解,以致於盼望在靈魂中比恐懼更容易佔上風;我們決心等候神,儘管我們無法完全釐清我們與祂的關係。你或許有許多掙扎與恐懼,但仍對神存有盼望與期待:約拿書二章4至5節:「我說:我從你眼前雖被驅逐,我仍要仰望你的聖殿。」堅定的持守給予巨大的扶持:約伯記十三章15節:「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他僅僅依賴聖約。
- 「平安」,或從困擾與良心的控告中得到某種安息。靈魂有某種平靜與安寧:羅馬書五章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加拉太書六章16節:「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不受恐懼或僅受輕微恐懼的侵擾: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在我裡面有平安。」我會賜給你平安,即便不是完全的屬靈甘甜。
- 第三個詞是「喜樂」:彼得前書一章8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在平安中,一切都是安靜的,沒有焦慮的思想;但在喜樂中,有一種可感知的愉悅與快樂的悸動。他們以信心、愛心與盼望的樂趣為筵席。讓我們為任何程度的安慰而稱頌神。
對福音真理確切而完整的領會,稱為「知識」;對這些真理確信、健全且肯定的領會,則稱為「信心」,或「理智上的贊同」,亦即歌羅西書二章2節所說的「悟性中一切豐盛的確信」。當我們藉著聖靈的工作,對神所啟示的真理有正當的認識,並對其真實性有確定的信念時,便是如此。我們對這些事認識得越清晰、越有條理、越確定,它們對內心的影響就越強大,我們也越發堅固。知識淺薄、確信不足的人,被稱為「信心軟弱的人」:羅馬書十四章1節:「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而那些理解較為清晰的人則被稱為「剛強的人」;如羅馬書十五章1節:「我們剛強的人,應該擔代不剛強人的軟弱」,這裡指的就是知識上的剛強。同樣地,關於信念的確定性,羅馬書四章20節提到亞伯拉罕「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他在一切試煉中,都倚靠神的話語與應許的確據來支撐自己。因此,當我們擁有豐富的知識,並堅信我們所認識的神、基督與永恆救恩時,心靈便得著堅固與建立。
然而,哀哉!許多基督徒所認識的真理竟是如此之少,特別是在這些真理的次序、價值、分量與確定性上;以致於我們即便認識這些事,卻沒有按著當有的方式去認識:哥林多前書八章2節:「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如果我們僅是從思辨的角度去認識,就不是從實踐的角度去認識。如果我們僅能談論這些事,卻沒有活出這些事;如果我們僅是籠統地認識,卻沒有具體地認識,以致在關乎我們的一切處境中無法指引自己,反倒被試探所蒙蔽;如果我們僅是全面性地認識,卻沒有確定性地認識(約翰福音十七章8節:「並且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以致不敢將自己的利益投身於其中;如果我們僅是在昏暗中、在半明半滅的光照下認識,就不是在清晰與完全的光照下認識。我們心中往往有未經提煉的「礦石狀」信念,未能轉化為清晰且明確的知識,以致無法對神產生敬畏。如果我們僅是習慣性地認識這些事,卻沒有在當下需要時實際地想起它們,那麼遺忘就是一種無知。這正是我們遭受諸多疑惑攻擊,以及生命中一切不穩定與不確定性的根源,因此,心靈需要在恩典中得著建立。
二、意志,這是靈魂的主宰力量。意志的建立,體現在對神堅定徹底的決心,以及對罪堅決的抵擋。對神而言:如使徒行傳十一章23節,巴拿巴「到了,看見神所賜的恩就歡喜,勸眾人立定心志,恆久靠主」。先是選擇,繼而持守,且是立定心志,當意志在福音的知識與信心上如此堅定,以致決心持守所選的道路時:詩篇二十七篇4節:「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當屬靈的決心在靈魂中帶有原則的力量與權柄,且無物能將其摧毀時:彼得前書四章1節:「你們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正如基督恆久忍耐地完成中保之工,你們也要在順服的工作上如此恆久,儘管其中充滿艱難。這種強大的意志,能壓倒一切阻礙與試探,克服通往天國路上的最大障礙,使你從反對中獲益,而非因其灰心;當感官或屬肉體的益處對你失去吸引力,你便能藐視罪惡最誘人的餌。
三、情感是執行的力量,它激勵並推動我們去實行那些心智已確信、意志已決定的福音必要義務,以達致永恆的幸福。內在有懶惰,外在有諸多試探;但聖潔的喜樂能克服內在不願意的懶惰,並勝過外在屬世的恐懼或希望,使靈魂有力地向神前行。我們在某種卓越情感的驅使下工作時,效果最好,那時心胸寬廣:詩篇一一九篇32節:「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無論是愛還是盼望。愛使我們充滿喜樂,克服我們在神道路上天然的懈怠與遲鈍:詩篇四十篇8節:「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約翰一書五章3節:「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詩篇一一二篇1節:「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盼望則支撐我們藐視當前的享樂與感官的恐懼:希伯來書三章6節:「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這樣我們便能以活力與熱忱事奉神。當我們的情感低落時,恩典便會陷入衰竭;如果你失去了屬靈的味覺,你的實踐就會萎靡,你對神的事奉也將不再一致。保持情感的活力與熱忱,是我們得建立的重要部分。
四、就其所服務的用途而言,即針對義務、苦難與爭戰。
(一)行神的旨意,或帶著喜樂、愉快與恆心完成我們的職責;因為所有的力量都是為了工作:以弗所書三章16節:「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藉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我們能以配得基督信仰與愛神之心的那種敏銳心志去完成工作。聖經中常提到這一點:腓立比書二章13節:「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希伯來書十三章21節:「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保持靈魂持續運作,對我們的建立大有裨益;正如水井因汲水而更甘甜,我們也因操練而更充滿生命力。頻繁地忽略善行,或很少操練恩典,必然導致衰退;就像鎖在鎖孔裡久不轉動的鑰匙會生鏽一樣;藉此我們失去了信仰的生命與安慰,最終將其拋棄,視為無用且不必要的東西。
(二)為了忍受苦難,並在各種境遇中行事,以榮耀神並保全自己:腓立比書四章13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歌羅西書一章11節:「照他榮耀的權能,得以在各樣的力上加力,好叫你們凡事歡歡喜喜地忍耐寬容。」建立的重大用途在於使我們堅固,抵禦今生的一切邪惡與不便,使我們無論在順境或逆境中,都能持守通往天國的道路,而不被時間內發生的任何事所動搖。
(三)為了與魔鬼、世界和肉體的試探爭戰。世界環繞著我們,我們習慣了這些誘人的事物,它們的糾纏終會得逞。魔鬼試圖在我們的情感與傾向上下手,而肉體則催促我們去滿足這些傾向。那麼,基督徒如何才能安全?神建立了他們:以弗所書六章10節:「你們要靠著主,倚賴他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基督徒在此處處於軍事狀態,若我們離棄自己,我們就像被風吹動的蘆葦;考慮到我們自身的軟弱與敵人的力量,我們需要建立。我們必須被建立,以抵禦魔鬼的誘惑;抵禦世界,即他用來誘惑我們、將我們從神與天國拉開的無聲論據;抵禦肉體,即那個容易被撒但利用的叛逆原則。因此,這種建立就是那種使我們能恆久、頻繁且喜樂地執行宗教義務;能以忍耐與剛毅忍受宗教帶來的一切不便;對魔鬼的一切暗示,或由世界所煽動的肉體陰謀,變得充耳不聞且堅決抵制的恩典。
五、就程度而言,這是一種使靈魂剛強,不僅防止我們跌倒,甚至防止我們動搖的恩典。在背道或被誘惑至離棄信仰之前,可能會有一種動搖,即對真理的懷疑與猶豫,以及在實踐上許多不恆久與不一致之處。現在,基督徒既不可退後以致沉淪,也不可總是搖擺不定,無論是在觀點問題上,必須在真理中扎根,還是在實踐問題上;必須保持對神與來世的聖潔傾向與決心,否則我們的生活軌跡將毫無一致性與規律可言。雖然我們避免了背道,但我們無法避免絆倒;雖然沒有退後,卻可能步入歧途: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以弗所書三章17節:「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有愛心,有根有基」;歌羅西書一章23節:「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如果我們不注意程度,我們的軟弱與不穩定就會增長;正如在觀點問題上,有些人頭腦不穩,精神眩暈:以弗所書四章14節:「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他們從未在真理中扎根,也沒有在充分證據的基礎上接受他們所參與的道路;因此,由於自身的軟弱,加上誘惑者的狡詐與勤奮,他們被引入歧途。輕浮的糠秕被每一陣風吹得上下翻飛,而結實的穀粒則留在場上,在篩選的地方安穩不動。半明半滅的光使我們在道路上不確定。就實踐而言,如果我們容許自己最初的退步,邪惡就會在我們身上滋長;當判斷力對罪的辯駁比以前更鬆懈,意志對罪的抵擋更缺乏決心,或更顯得軟弱與冷漠,又或者當反對使我們更加灰心時。不;必須對那些試圖敗壞你的試探進行堅決的征服;這才是我們唯一需要的:希伯來書十二章3節:「那忍受罪人這樣對待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疲倦是程度較輕的匱乏。許多人疲倦了,卻還未灰心或精疲力竭;敬虔的實踐也是如此,當心開始疏遠神,義務的生命力便會衰退。當我們失去起初的愛心,我們起初的行為也會在很大程度上停止:啟示錄二章4-5節:「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因此,必須留意程度;因為雖然一個人可能在主要方面堅定,但他仍可能受到些許動搖;但基督徒不僅應當堅固,更應當不可搖動;否則,我們的行動將會非常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