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1 雅各書第一章|012_雅一12_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

第十二節: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

使徒在此以一句總結性的話結束了前面的所有論述。我將簡要地處理它,因為其中的內容在本卷書中經常出現。

「有福的」;即已經是有福的。他們並不像世人所判斷的那樣悲慘:這是一個基督徒的悖論,其中隱含了對約伯記五章十七節所言的影射:「看哪,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這是一件奇事,所以他呼籲世人來看:「看哪!」使徒亦然,與世人的判斷相對立,稱他們為有福的。

「那人」(anēr)。所用的詞僅限於男性,因此有些人對這段經文強加了一些畸形的觀點;然而,我們將觀察到,我們的使徒在整卷書中都樂於使用這個詞來指代男女兩性;如二十三節,「人對著鏡子看自己」(anēr),意指男人或女人,因為它對應於希伯來文的「ish」,其中也包含了女人。

「忍受」(hypomenei);即耐心且堅定地承受。惡人受苦,但他並不忍受:他們受苦,卻是不情願的,伴隨著埋怨與褻瀆;但敬虔的人忍受;即以耐心與堅定承受患難;沒有埋怨、昏厥或褻瀆。忍受在好的意義上使用;如希伯來書十二章七節:「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兒子。」只有當患難被耐心承受時,神才被視為以父親的方式對待我們,使徒在那裡稱之為忍受。

「試探」。患難被稱為試探,如前所述;就其本身而言,它是對罪的懲罰,但對敬虔人而言,僅僅是一種試驗;正如死亡,作為恐怖之王或最高的患難,就其本身而言是罪的工價,但對他們而言,卻是通往永生之門。

「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dokimos genomenos)。這個詞常被翻譯為「蒙悅納」:羅馬書十四章十八節:「蒙神悅納,又為人所稱許」;這裡的詞是dokimos。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十九節亦然:「好叫你們中間有經驗(dokimoi)的人顯明出來」;所以這裡,當他被造就或被發現是蒙悅納的,即在信仰上是正確且健全的;這是一個取自金屬的比喻,金屬的卓越是在火中被辨識出來的。

「必得」;即白白地得;因為雖然沒有爭戰就沒有冠冕,見提摩太後書二章五節,但他們並非因為爭戰而得冠冕;正如聖經多處所言,神將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卻非因其行為而報應,因為這些經文僅暗示(如天主教徒費魯斯(Ferus)也承認的)正如惡行不會不受懲罰,善行也不會沒有獎賞。

「生命的冠冕」。聖經中常用冠冕來展現神的恩賜,有時是為了指出神賦予受造物的榮譽:「你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見詩篇八篇五節;有時是為了指出神之愛的全備。它就像一個冠冕;四面八方都有其經歷:所以詩篇一百零三篇四節說:「以仁愛和慈悲為你的冠冕」:但最常用於屬天的境界:(1)部分是為了指出其榮譽,因為冠冕是威嚴的象徵;這指出了我們在基督裡所被提升到的那種帝王般的尊嚴: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九節:「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基督留給我們十字架,也留給我們祂的冠冕:基督留給教會的遺產之一就是祂自己的十字架;因此路德說:「教會是十字架的繼承者。」所以你們看見這裡祂說「我將國賜給你們」(diatithemai),我藉由遺囑處置將國度賜給你們;這就是屬天的榮耀為何以冠冕來表達的原因之一。(2)為了指出其中無盡與永恆的豐滿:圓形是豐盛與永恆的象徵;四面都有,且沒有終點:所以詩篇十六篇十一節:「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3)為了指出這是爭戰之後所賜予的;它是征服的獎賞;在那些賽跑的人面前放置了冠冕:使徒影射了這一點,見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意即在哥林多附近的賽跑與地峽運動會中,獎賞僅僅是一些花草編織的花環,很快就凋謝了;但我們為的是那不能壞的榮耀冠冕;或者,如另一位使徒所稱的,「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見彼得前書五章四節。因此你們看見天堂為何以冠冕來表達;現在它有時被稱為「榮耀的冠冕」,以指出其輝煌;有時被稱為「公義的冠冕」,見提摩太後書四章八節,以指出其根基與來源,即神藉由應許所承諾的真理,在聖經中稱為神的公義:有時它被稱為「生命的冠冕」,如啟示錄二章十節:「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因為它只能在永恆或永遠的生命中獲得:或者,為了指出其持續性;它不是像花環那樣會死亡、枯萎的冠冕,而是一個活的冠冕,是那種將永遠發旺的冠冕。

「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這句話的加入,部分是為了顯示其確定性——我們有應許的保證;部分是為了指出期待的根基——並非憑藉我們自己的功德,而是憑藉神的應許。這裡沒有引用特定的應許,因為這是神全本話語的總體趨勢。在律法中,有關於憐憫的應許:「向愛我、守我誡命的人,發慈愛,直到千代」,見出埃及記二十章六節。當一切事物都「按著肉體的規條」時,應許的表達也是肉體的——這就是為什麼在舊約中,應許的祝福以「肥美的份」、「長壽」與「後裔的祝福」來表達;因為所有這些表達都不應按字面嚴格理解,而是作為屬天喜樂與永恆生命的預表;因此,誡命中「向愛我的人發慈愛直到千代」的內容,在使徒那裡就成了「賜給愛祂之人的生命冠冕」,表達的奧秘被揭開與揭露了。

「給那些愛他之人」。這是對神子民常見的描述。但為什麼是愛祂的人,而不是服事或順服祂的人,或其他描述呢?我回答:(1)因為愛是整部律法的總綱,是所有誡命所圍繞的樞紐:這是十誡所濃縮成的一個詞;因此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十節說,「愛就完全了律法」。(2)因為這是我們在基督裡有份的偉大標記:信心賦予在應許中有份的權利,而愛則證明了它;因此它常被指定為應許的條件,即證明我們在其中有份的條件;如雅各書二章五節:「這國度是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祂沒有說「敬畏祂」或「倚靠祂」,雖然這些恩典也包含在內,但主要是「給那些愛祂的人」。所以羅馬書八章二十八節:「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你們看見,愛神被視為有效呼召與揀選的發現。(3)因為忍耐是愛的果子:凡完美愛神的人,沒有什麼是不能忍受的(Nihil est quod non tolerat qui perfecte diligit):因此當使徒談到忍受試探時,他以應許給愛神之人的生命冠冕來鼓勵他們:一個人若不愛神,就不會為祂受苦。

我將簡要地給你們幾點觀察。

觀察一:患難並不能使神的子民變得悲慘。基督徒與世人之間有很大的區別:世人最穩妥的時候也是虛幻的,見詩篇三十九篇五節;而基督徒最糟糕的時候卻是幸福的。愛神的人就像骰子;無論將他拋高或拋低,他總是在方正的面上:他有時可能受患難,但他總是幸福的。這有雙重理由:

  1. 因為外在的苦難不能減損他的幸福。
  2. 因為有時它反而會增加幸福。
  3. 患難不能減損他的幸福:人在失去幸福之前,絕不會變得悲慘。我們的安慰很大程度上在於我們對至高之善的選擇。那些說「那百姓如此是有福的」的人,見詩篇一百四十四篇十二至十五節;即街道上沒有抱怨,羊群孳生千萬,倉房充滿,牛隻強壯勞作等,他們可能很快就會變得悲慘:所有這些事物,隨著天命的輕微轉動,都可能消失,正如約伯在瞬間失去了一切。但那些說「以耶和華為神的,那百姓是有福的」的人,即以享受神為幸福的人,當他們失去一切時,他們仍是有福的,因為他們沒有失去神。我們的患難顯明了我們的選擇與情感;當外在的十字架成為最大的邪惡時,這標誌著神並非我們至高的善;因為我們在失去任何安慰時的悲傷,取決於我們在享受它時所幻想的幸福。一個以神為安息的人,即使「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仍能因他在神裡面的份而喜樂。這些是巨大的邪惡,肉體的心很快就能感受到;然而先知代表所有信徒說,哈巴谷書三章十八節:「我卻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在世俗事物最缺乏與匱乏之時,在聖約的份裡仍有足夠的幸福與安慰。
  4. 有時,患難反而增加了他們的幸福,因為患難帶來了更多的安慰與對恩典更深的經歷:神極少徒然地使人受苦。這些莊嚴的攝理與安排,使我們的境況非好即壞;神的兒女能從中獲益,因為神慣常以內在的享受來補償外在的損失。正如哥林多後書一章 5 節所言:「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亦即,內在的安慰與經歷,是與外在受苦的程度成正比的。然而,若有人認為自己在世俗財物上的收穫比屬靈經歷更為幸福,那他便沒有基督徒的心腸:一個能讓我們更多得著神的曠野,遠勝過埃及所有的享樂與寶藏。因此,當學會這一點:那些被世人視為可憐的人,可能正是蒙福的。凡事順遂如願的人未必幸福,唯有那些在患難中得勝並忍耐的人才是;世人是按外貌判斷,因此常有誤判。正如薩爾維安(Salvian)所言:「沒有人會因他人的感受而感到悲慘,唯有因自己的感受。」敬虔之人的幸福或悲慘,不應由世人的觀感或情緒來評判,而應由他自己來評判;他的幸福與你的幸福截然不同。使徒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19 節說:「如果我們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若世俗的享受就是我們的福分,那麼基督徒不僅會感到悲慘,簡直是「最可憐的」。世俗之人與蒙恩之人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他們至高的善與最終的目的;因此,世俗之人無法評判屬靈之人的幸福。然而,使徒在哥林多前書二章 15 節說:「屬靈的人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你們認為他們的境況是悲慘,但他們卻知道你們的境況是虛空。你們無法評判他們,但他們藉著聖靈的光,卻能看透萬事。那些以神為至高之善的人,除了神掩面不顧之外,不知有何其他災禍;在一切其他情況下,「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他們因患難而失去的,唯有罪惡。

觀察二:在所有的患難中,為基督的緣故而忍受的患難最為甘甜。使徒說:「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這指的是為宗教信仰而受的逼迫。攝理直接的打擊,更適當地稱為管教;世人加諸於我們的暴力,則更適當地稱為試煉。管教中也有安慰與福分,即當我們從中獲益時:詩篇九十四篇 12 節:「耶和華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請注意,當管教來自耶和華,且其中包含教訓時,便有安慰;但當我們僅僅是因為良心無虧而受苦時,那更是甘甜得多:馬太福音五章 10 節:「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那裡的福分更為顯明。管教的目的是治死罪,因此更具謙卑作用;但試煉的目的是顯明恩典,因此更令人感到安慰。管教暗示了罪咎;要麼是我們已經犯罪,要麼是即將犯罪,於是神拿起杖來。但試煉臨到我們,是為了讓世人知道,我們寧願選擇最大的患難,也不願犯最小的罪,因此這對我們而言,必然是更多喜樂與福分的源頭。簡言之,管教是對我們敗壞之處的揭露與無聲責備;而試煉則是對我們純全之處的揭露與公開彰顯,這與其說是責備,不如說是對我們的尊榮與恩典。那麼,當你蒙召為基督受苦時,請應用這份安慰:為此緣故忍受苦難是一件蒙福的事;只是要確保你的心是正直的,確信這確實是為了基督,且你的心與基督合一。

  1. 必須是為了基督。使人成為殉道者的,並非血與苦難,而是其緣由。我們都傾向於將自己的爭端歸於基督,因此我們應當建立在更穩固的基礎上。當我們的受苦中摻雜了惡行時,受苦的榮耀便受損了(彼得前書四章 15 節)。若非純粹為了宗教緣由,我們便無法如此喜樂;那些在我們思想中混雜了試煉與懲罰的苦難,是不受歡迎的。
  2. 你的心必須為基督而正直。宗教的形式往往會招致逼迫,正如其能力所招致的一樣,儘管形式招致的逼迫較少。噢!一個人受苦時,若除了空洞的形式外,沒有任何東西支撐他,那是多麼可悲啊。這類人要麼「在良心上船破了」,要麼出於對派系的固執,僅僅是為了頑固的思想而犧牲了強健的身體;或者更糟的是,除了虛榮與世俗讚譽這些低劣的原則外,一無所有。噢!請深思,這樣的受苦中毫無福分;唯有當你為了自己的正直而訴諸神的無所不知時,你才能喜樂地受苦,正如詩篇所言:「耶和華曉得人心裡的隱祕;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詩篇四十四篇 21、22 節)。你能否向那洞察隱祕的神呼求,並說:「為了你的緣故,我們在世上被置於如此險境」?

觀察三:從「既被試驗」一詞中,請注意在得冠冕之前,必須先有試煉。在經過掙扎與操練之前,我們從患難中得不到任何益處,無論是恩典還是榮耀;關於恩典,使徒在希伯來書十二章 11 節清楚指出:「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那種甘甜與福分並非隨手可得,而是在經過許多禱告中的掙扎與摔跤,以及與患難長期的相處之後。同樣,關於榮耀,使徒在此指出:「既被試驗,他必得冠冕。」在建造聖殿時,石頭先經過雕琢與鑿刻,好讓在神的殿中聽不到錘子的聲音;同樣,活石在被安置於新耶路撒冷之前,也先經過鑿刻。使徒在提摩太後書二章 5 節說:「人若在場上比武,非按規矩,就不能得冠冕」;也就是說,除非他履行了所參與操練的條件與規則,否則不能期待獎賞;同樣,我們若未經歷基督教信仰的所有階段,也無法從神那裡得到冠冕。試煉本身並不配得天堂,但它總是先於天堂。在我們被帶入榮耀之前,神會先使我們斷奶,脫離罪惡與世界,使徒稱之為「使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歌羅西書一章 12 節)。這項工作藉由許多患難而得以推進。這些患難是用來使我們適合與聖徒相通,而非配得它。當神為我們加冕時,他不過是為我們加冕他自己所賜的恩賜。那麼,請以更多的忍耐來承受你的試煉。使徒行傳十四章 22 節說,保羅「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這是共同的命運。沒有人能不經試煉就進入天堂。正如通往迦南的道路必須經過咆哮的曠野與荒漠,通往天堂的道路也必須經過許多患難。那一生未經試煉的人,既不認識自己,也沒有機會顯明自己的正直。

觀察四:以我們盼望的榮耀來對抗我們所受苦難的卑微,是有益的。這裡有試煉,但我們仰望的是榮耀的冠冕。這是抵銷試探的方法,在肉體與靈性的衝突中,這能前來救助那較好的一面。因此保羅說,內心得以剛強,「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四章 18 節)。將我們的盼望與苦難直接對照,會使苦難顯得輕省且容易。因此,我們的救主叫我們思想:「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五章 10 節)。雖然你被剝奪了所有的一切,但你無法被剝奪天堂。請記住,天堂依然是你的。你可能會失去產業,但你擁有榮耀冠冕的確據。巴西流(Basil)曾談到一些殉道者,他們在寒冷的霜夜被赤身拋在戶外,第二天即將被焚燒,他們是如何以此方式安慰自己:「冬天是嚴酷的,但樂園是甘甜的;這裡我們因寒冷而顫抖,但亞伯拉罕的懷抱將補償一切。」那麼,請運用這屬天的智慧;思想你的盼望,思想其榮耀,思想其真實。

  1. 盼望的榮耀。在受苦中困擾人們的有兩件事:羞辱與死亡。看看神為這些恐懼做了什麼預備:他應許以冠冕來對抗你受苦時的羞辱,並以生命的冠冕來對抗暫時的死亡。人為神失去任何東西,都必得到豐厚的補償與彌補;荊棘冠冕變成了榮耀冠冕,失去生命是保存生命的捷徑(馬太福音十章 39 節)。因此,正如你所見,將我們的盼望與憂傷對照是有益的,不要只看眼前的危險與苦難,而要看那為我們存留的冠冕,那生命的冠冕。極度的悲慘若無救贖的盼望,會淹沒靈魂;因此,應許在各處都為那感受最劇烈的情況提供了適當的安慰,使信心能對感官所催逼的極端情況,有一個即時且現成的回應;正如司提反在受苦時,「定睛望天,看見神的榮耀,又看見耶穌站在神的右邊。」(使徒行傳七章 55 節)。那異象中帶有神蹟與超凡的狂喜,天堂的榮耀不僅呈現給他的靈魂,也呈現給他的感官;但這是一個預兆,預示著神兒女在受苦時通常會發生的事,因為他們的心在那時通常會被提升,對他們的盼望有更堅定且清晰的思考,藉此擊敗並克服危險與試探。值得注意的是,當摩西與以利亞前來與基督談論他的受苦時,他們顯現出的榮耀形式,減輕了那訊息的尖銳;因為路加福音九章 31 節說:「他們在榮耀裡顯現,談論他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全的事」;這暗示了荊棘冠冕應提醒我們榮耀冠冕;當我們披上羞辱與憂傷時,我們應當想到那閃耀的衣裳;因為十字架的使者是披戴著閃耀的榮耀。
  2. 盼望的真實。你所期待的不僅是「榮耀的冠冕」,更是「公義的冠冕」(提摩太後書四章 8 節),也就是那位公義的神必會賜給你的;因為雖然神是出於恩典而應許,但一旦應許既出,他的信實(在聖經中常被稱為他的公義)便有義務去履行。那麼,請這樣思考:我有公義之神的應許作為保證,我豈能懷疑或退縮?他太聖潔,不會欺騙——「神是不能說謊的」(提多書一章 2 節);他太不變且信實,不會後悔或改變心意(民數記二十三章 19 節);他太全能,不會受挫或受阻(約伯記九章 12 節);他太慈愛,不會遺忘:「他發了言,豈不照著行呢?他立了約,豈不成就呢?」噢!願我們的信靠能像他的應許一樣堅定,願我們對自己份額的懷疑,不再多過對他真理的懷疑!每一個應許都建立在四根柱子上:神的公義或聖潔,使他不至於欺騙;他的恩典或良善,使他不至於遺忘;他的真理,使他不至於改變;他的大能,使他有能力成就。

觀察五:最後,沒有任何忍受是神所悅納的,除非它是出於愛。神所應許的冠冕,他並非說「給那些受苦的人」,而是「給那些愛他的人」。一個人可能為基督受苦,即在他的事業中受苦,卻對他毫無愛意,但這毫無價值:哥林多前書十三章 3 節:「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出於天然的剛毅與頑固,人們可能在自己的道路上堅持,正如我之前所說,為了頑固的思想而獻出強健的身體;然而,當他們在火中焚燒時,他們的靈魂卻沒有燃起對神榮耀的熱心或愛。有許多人若被逼迫,願意為基督而死,卻不願為他放棄一項私慾。那些死於正義事業的邪惡之人,不過像為了祭祀而被砍下的狗頭。那麼,不要以為僅僅受苦就能為邪惡的生活開脫。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最後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五章 10 節),這暗示了殉道者必須具備所有先前的恩典;首先是「虛心的人有福了;清心的人有福了」;然後才是「受逼迫的人有福了」。首先需要恩典,然後才是殉道。對外在不便的勝利,小於對內在私慾的勝利;因為後者更深植於我們的本性中,更難以克服。在律法之下,祭司必須檢查帶來的燔祭牲畜,看是否有疥癬或癩病等。若燔祭有疥癬,便不為神所悅納。簡言之,那遵守誡命的愛,最能使我們為誡命受苦。哲學或許能教導我們忍受艱難,正如庫爾提烏斯(Curtius)筆下的卡拉努斯(Calanus)甘願將身體獻給火堆;但唯有恩典能教導我們克服私慾。我們讀到許多人出於偉大或陰鬱的精神,能對本性施加暴力,但在處理腐敗時卻束手無策;砍掉一個肢體比砍掉一個「私慾」容易,抵擋一個敵人比抵擋一個「試探」容易。因此,聖經在描繪一個外在敵人時,無論多麼兇猛,都稱之為肉體,「與他們同在的是肉體的膀臂」;但當談到屬靈爭戰時,卻將其視為更高層次、性質不同的工作:「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以弗所書六章 12 節)。因此,學會為神而活,好讓你更能為神而死;因為一個邪惡的人,正如他褻瀆了自己的行為,他也褻瀆了自己的受苦——他的血不過像豬血一樣,是對祭壇的玷污。

關於這一節,還可以觀察到其他註解,但它們可以從解經中收集,或從第二章第 5 節的觀察中補充,那裡討論了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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