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節: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本章包含兩項特別的勸誡,在當時的情勢下顯得極為必要。第一項是反對因外在優勢而「按著外貌待人」,特別是在教會事務中;另一項則是反對那種空洞的信仰觀與虛誇,即在沒有行為的見證來印證信仰的情況下,卻自誇有信心。使徒在前一項勸誡中論述了第 1 節至第 14 節,在後一項勸誡中則論述了該章的其餘部分。
在第 1 節中,他向他們提出了必須避免的事,即因某些與宗教毫無關聯或切合性的外在卓越之處而「按著外貌待人」。透過對經文的逐一解釋,其含義將最為清晰。
「我的弟兄們。」這是貫穿整卷書信的常用稱呼。有些人認為,這句話主要針對的是長老與執事,因為(他們說)這些人在分配座位與職分上握有大權。但我認為沒有理由如此限制,因為在書信的其他段落中,這稱呼皆適用於他所寫信的整個群體;而在此處,當他勸誡他們不可按著外貌待人時,這稱呼似乎有特別的含義,旨在指出所有基督徒在同一位父面前擁有平等的地位。
「你們信奉……」這裡的「信」並非指嚴格意義上的信心,而是更廣義地指基督宗教的信仰告白,或是基督的恩典在祂子民靈魂中的彰顯。其含義是:不要擁有恩典、不要擁有宗教信仰等等。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他指的不是基督個人的信心,也不是某些人所理解的「由基督所產生的信心」。這種說法所標示的不是作者,而是對象。在聖經的意旨中,「基督的信」即「對基督的信」;正如加拉太書二章 20 節:「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以弗所書三章 12 節:「我們因信他,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腓立比書三章 9 節:「因信基督而有的義」;其他經文亦然。此處稱基督為「我們的主」,是因為這是祂作為教會的中保與元首的專有稱號,且基於我們對祂共同且平等的份;若輕視肢體,便是羞辱了元首。
「榮耀的主。」有些人讀作「你們信奉那榮耀的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即不要用這些外在與世俗的優勢來衡量那榮耀的信仰,或是「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我們補上了「主」字(原文中僅出現一次),部分是因為祂在其他經文中也被如此稱呼:哥林多前書二章 8 節:「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部分是因為這詞從上下文中補出極為恰當;部分是因為在此處它具有論證的力量。基督教既是與「榮耀的主」建立關係,這本身就賦予了人足夠的尊榮,即便他們在其他方面貧窮卑微;如果人們真的相信基督是榮耀的,他們就不會如此輕易地藐視那些身上帶有基督樣式的人。
「按著外貌待人」(ἐν προσωπολημψίαις)。當我們在同一件事上,僅因某人身上與該事無關的特質,而給予其過多或過少的對待時,就是按著外貌待人。這個詞字面意思是「接受某人的臉面或外表」,因此指因考慮到他們身上所見的某種外在榮耀而對待他人。在舊約中,七十士譯本將此短語譯為 θαυμάζειν τὸ πρόσωπον,意為「驚嘆於某人的臉面」,彷彿被其美貌所折服與迷惑;這很可能引發了猶大書第 16 節的表達:「為得便宜諂媚人」(原文為「因外貌而驚嘆」)。但在繼續之前,我們必須正確地界定與釐清使徒所勸誡的這種冒犯,否則將會產生荒謬的結論。禮貌與人道要求我們對世上卓越的人給予外在的尊重與敬意。對富人起身致意並非絕對的罪。如果所有的差別對待與尊重都是罪,那麼政府與主僕關係將無立足之地。因此,我將探討:
I. 什麼樣的按著外貌待人是罪? II. 使徒在此處所指責與標示的具體濫用是什麼?
首先,什麼樣的按著外貌待人是罪?神或人都有聖潔且正當的尊重:(1) 就神而言,經上說祂「看顧」(原文為「接受臉面」)祂的子民(創世記十九章 21 節,希伯來文為 naschati panecha);在其他地方也常說神看顧祂子民的臉面——先是看顧他們的人,然後才看顧他們的服事。(2) 就人而言,當我們因正當理由(如年齡、職分、恩賜、恩典)而優待他人時;甚至,因神賜予他們的外在榮耀與卓越而給予尊重也是合法的。對他們的人格給予適當的尊重是應當的,這與其說是為了他們自己,不如說是為了神對他們的恩惠;正如那些在載著伊西斯(Isis)祭禮的驢子面前鞠躬的人,他們所拜的不是那頭牲畜,而是那宗教。
但還有一種邪惡的按著外貌待人,即判斷力被某種外在的榮耀與表象所蒙蔽,以致我們無法辨別真理或公義,而案件被那些與之毫無關聯的外部因素所左右。因此,利未記十九章 15 節說:「不可看人的情面,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既不因愚昧的憐憫而偏袒,也不因對權勢、友誼、地位的顧忌而動搖;這通常是執行公義時的兩大偏見:肉體的憐憫說「他是個窮人」,或是肉體的恐懼說「他是個大人物」;於是,生活的外部偶然因素被看得比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更重要。申命記一章 17 節亦云:「審判的時候,不可看人的外貌,聽訟不可分貴賤。」
其次,使徒所稱的「信奉基督卻按著外貌待人」,即當時的罪,具體是指什麼?我回答:(1) 總體而言,是指他們在教會行政中,無論是在敬拜、法庭還是懲戒上,過分在意這些差異與外在考量,我們將在下一節中說明。在神的事上,人人平等;富人與窮人在相同的水平與條件下。我們的救恩被稱為「共有的救恩」(猶大書 3 節),而所有人的信心,就其本質與對象而言,都是「同樣寶貴的信心」(彼得後書一章 1 節)。但如今,他們的尊重僅給予那些在世上顯赫的人,並對貧窮的弟兄表現出明顯且具體的藐視,彷彿他們不配與之交往;這不僅見於上下文,也見於第一章 8、9 節,在那裡他安慰貧窮受藐視的弟兄,指出恩典才是他們的尊榮;又如哥林多前書十一章 19 節起:「各人吃自己的飯……藐視神的教會」;即排斥了窮人,而窮人與他們一樣都是教會。請注意,這不僅是在窮人與富人之間做出區別,更是對一方表現出極大的敬意,同時對另一方表現出傲慢的藐視。(2) 更具體地說:(1st) 他們過分高看富人,在會眾與法庭中給予他們所能想到的所有恩寵與敬意;甚至到了將邪惡的富人看得比敬虔的窮人還高的地步,尊崇並順從那些隨時準備將他們拉上法庭的人。(2nd) 他們貶低窮人,不考慮他們在恩典中的卓越與在基督信仰中的崇高地位;對神在他們身上的彰顯視而不見,不予理會;甚至因他們外在的卑微與寒酸,出於傲慢的狂妄,對他們施加傷害與侮辱,幾乎不把他們當人看,更不用說當作基督徒了。
以下是幾點觀察:
觀察一:在宗教事務中按著外貌待人是一種罪。我們可能以多種方式犯此罪:(1) 將外在事物而非宗教本身,作為我們尊重與喜愛的基礎。使徒在哥林多後書五章 16 節說:「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憑外貌認人,就是因世俗與外在的優勢去愛與尊重某人。保羅作法利賽人時,期待彌賽亞帶著外在的排場與榮耀降臨;但歸正後,他已拋棄了那些屬肉體的思想與觀念。所羅門說得對:「智慧與產業並存是好的。」當恩典與外在的卓越結合時,確實使人更可愛;但我們情感的基礎與源頭應當是恩典。愛弟兄是一個證據,但我們應當謹慎愛的原因,即我們愛他們是因為他們是弟兄,是因為我們在他們身上看到了神的樣式。特土良(Tertullian)那句名言很常用:我們不應藉著人來判斷信仰,而應藉著信仰來判斷人。(2) 當我們沒有按照恩典的程度與比例來分配情感,並將尊重投向那些恩典最顯著的地方時。大衛的喜樂「在於地上的聖民,又在於那些賢明的人」(詩篇十六篇 3 節);即那些在他們中間最卓越的人。有些人偏愛冷淡、中立的告白,勝過真實的恩典,不願與卑微的基督徒有任何親密的交往,儘管神形象的大能與光輝在他們身上顯得最為清晰。使徒在哥林多前書十二章 23 節說:「我們給那不體面的,越發加上體面。」那些世俗排場與恩典最少的人,若在基督裡卓越,就應當得到最多的基督徒尊重與榮譽。(3) 當我們輕易地用顯赫的地位掩蓋卑劣,並以榮譽為罪辯護時,這反而加重了罪;地位的優勢使罪更加顯眼與突出。值得注意的是,聖經在談論身居高位的邪惡之人時是何等坦率:但以理書四章 17 節說,神將國度「賜給極卑微的人」;世人對神的兒女無法想得比這更卑微,但神的話語卻如此評價他們。路德(Luther)曾說,土耳其帝國儘管龐大,也不過是家主扔給狗的一塊碎肉。大衛在詩篇十五章 4 節將敬虔人描述為:「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無論他地位如何,只要他是邪惡的人,在他們眼中就是匪類。那位邪惡的君王在聖先知眼中是何等卑微!列王紀下三章 14 節:「我若不看猶大王約沙法的情面,必不理你,也不顧你。」(4) 當我們為了利益而給予宗教性的尊重與見證,並假借宗教之名,為了卑劣的目的而奴顏婢膝地依附他人時;猶大書 16 節指出了這一點:「為得便宜諂媚人。」使徒談到一些異端,他們平時傲慢,但為了利益卻諂媚卑屈,因為通常沒有人比傲慢者在為了世俗利益時更卑賤。有人觀察到我們已故的主教們(儘管他們平時傲慢自大),為了在閃的帳棚裡作威作福,竟甘願承受含的咒詛;為了統治利未支派,甘願作僕人的僕人。但回過頭來說,這就是明顯的按著外貌待人:當人們保持距離,對神卑微的僕人傲慢,卻為了利益與好處而卑躬屈膝、曲意逢迎。以利戶的決心是何等勇敢:「我不看人的情面,也不給人戴高帽子」(約伯記三十二章 21 節)。(5) 當教會行政在勸誡或懲戒上,沒有對富人和窮人一視同仁時。就勸誡而言:基督為兩者而死,我們必須關懷兩者(出埃及記三十章 15 節);窮人與富人為自己的靈魂獻上同樣的贖價;他們的靈魂在基督眼中與那些外表光鮮的人一樣寶貴。使徒說:「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馬書一章 14 節)。基督對彼得說:「餵養我的羊羔」,也說「餵養我的羊」(約翰福音二十一章)。懲戒亦然:米該雅不懼怕亞哈,施洗約翰不懼怕希律與法利賽人。馬可福音十二章 14 節對基督的評價極佳:「你不看人的外貌,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啊!我們應當向我們的主與師傅學習。除非我們對本質相同的人一視同仁,否則我們就不是耶穌基督真正的僕人。(6) 當我們因傳遞真理的人而藐視神的話語時。我們通常看重人勝過看重內容,看重瓦器勝過看重其中的金銀財寶;這就是當時加在基督身上的偏見:「這不是那木匠的兒子嗎?」我們看重杯子勝過看重其中的酒,不考慮內容,只考慮是誰帶來的。薩爾茨堡大主教馬修·朗(Matheo Langi)曾對人說,彌撒的改革是必要的,飲食的自由是適宜的,減輕人的重擔是公正的;但一個卑微的修士(指路德)要改革一切,是無法容忍的。在基督時代,人們常問:「官長中有信他的嗎?」由此可見,我們容易因器皿的卑微而藐視卓越的事物:「城中又有一個貧窮的智慧人,他用智慧救了那城,卻沒有人記念那窮人」(傳道書九章 15-16 節)。同樣的話語,因參與者的身分與價值不同,而有不同的解讀。伊拉斯謨(Erasmus)觀察到,在教父著作中被視為正統的觀點,在路德的書中卻被譴責為異端。由此可見,在宗教事務中,我們可能以多種方式犯下按著外貌待人的罪。
應用:啊!深思這些事吧。這是一項令人髮指的罪,也是一種本性上的罪。我們極其容易認為,除了外在的偉大之外,別無卓越可言。這是在貶低基督的肢體;甚至是在貶低基督自己:「藐視窮人的,是羞辱造他的主」(箴言十七章 5 節)。但藐視那些已更新為神形象的貧窮基督徒,罪更重;而當基督徒藐視基督徒時,罪則是重中之重;正如學者輕視學問、軍人輕視自己的職業,遠比其他人更糟糕。這在世俗人身上還沒那麼嚴重,因為他們不認識更高的榮耀。啊!考慮一下,為了瑪門而將基督置於其後,彷彿財富比恩典更能賦予人價值,這對基督是何等的羞辱。
觀察二:耶穌基督是榮耀的主,不僅就祂的位格而言,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希伯來書一章 3 節),也不僅就祂目前的升天而言,祂得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立比書二章 9 節)。祂不僅在自己身上享有榮耀,祂也將榮耀分賜給他人。祂會賜給你心所願的一切榮耀。祂現在就賦予你尊榮。你可以確信,你不會因祂而蒙羞,無論是在你的盼望上;這盼望「不至於羞恥」(羅馬書五章 5 節):虛假的敬拜者可能會像巴力的先知一樣,因信靠他們的神而蒙羞(列王紀上十八章);或者在你的享受上:你「因我加在你們身上的威榮,顯得十分俊美」(以西結書十六章 14 節);教會被稱為「女子中極美麗的」(雅歌五章 9 節);或者在你的服事上:你的工作就是你的裝飾。神自己「在聖潔上榮耀」(出埃及記十五章 11 節)。但在未來,你將永遠發現祂是榮耀的主;有時是在這個世界上,當你長期被蒙蔽在恥辱、責難與苦難之下後。當頭髮被剃掉,長出來的會更濃密,且有新的增長;所以,當責難的剃刀使你的頭變禿,帶來羞辱的禿斑時,不要灰心:神有時候使你的公義「明如正午」(詩篇三十七篇 6 節),藉著明顯的確據來震懾並挫敗你的仇敵。當君士坦丁親吻帕夫努蒂烏斯(Paphnutius)那隻為了基督而被挖出的眼睛時,世界已經徹底改變了。嘲笑只是一朵很快就會飄散的小雲。但即使基督沒有使你的仇敵向你屈服,祂也會在祂的子民中賜你榮譽;因為祂應許要尊重那些尊重祂的人(撒母耳記上二章 30 節);祂有能力做到,因為所有人的心都在祂手中,祂能隨意處置他們的尊重。所羅門那句話暗示神已定意如此:「人必按自己的智慧被稱讚」(箴言十二章 8 節)。然而,即便這一切都沒有發生,在來世,當基督降臨,將父賜給祂的榮耀同樣賜給聖徒時,你必會發現基督是榮耀的主(約翰福音十七章 22、24 節)。正如使徒所說:「在那日,祂要得榮耀,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10 節)。這是一個顯著的表達;祂不僅在自己身上顯為希奇,也在祂的聖徒身上顯為希奇;彷彿祂將祂兒女的榮耀所帶給祂位格的共同榮耀,視為比祂個人的榮耀更大的尊榮。那麼,審視你對基督的想法吧。你如何看待祂?是作為榮耀的主嗎?使徒說:「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彼得前書二章 7 節,原文為「尊榮」)。他們認為沒有什麼尊榮比得上與基督建立關係的尊榮。你可以透過兩點來辨識這種心志:(1) 其他一切卓越之處都將變得微不足道。出身——「希伯來人中的希伯來人」;地位——「法利賽人」;道德成就——「就律法上的義說,是無可指摘的」;世上的美貌與名聲——「若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然而「我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腓立比書三章 8 節)。(2) 其他一切貶低都將變得微不足道:卑微的弟兄可以將他為基督所受的卑微視為一種提升;讓他「因升高而喜樂」(雅各書一章 9 節)。摩西也是如此,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希伯來書十一章 26 節)。注意,他不僅忍受了基督的凌辱,還將其視為財寶,列入他的榮譽與價值之中。正如圖阿努斯(Thuanus)記載法國騎士路德維克·馬薩庫斯(Ludovicus Marsacus)的事蹟,當他與其他被繩索捆綁的殉道者一同被帶去處決時,他因身分尊貴而未被捆綁,他大喊:「也把我的鎖鏈給我吧!讓我成為同一勳章的騎士。」確實,為神作卑賤的人是一種榮譽(撒母耳記下六章 22 節)。對於一個有恩典的心靈來說,除了罪與退縮之外,沒有什麼是卑賤的;當恥辱是為了榮耀的主而忍受時,恥辱本身就是榮耀的。
觀察三:那些認為基督榮耀的人,也會認為基督教與信仰是榮耀的。使徒在此將其作為一個論點:「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的信仰」。珍視基督位格的人,也會珍視祂的一切相關事物。正如在人世間,當我們愛一個人,我們也會愛他的畫像,以及任何與他有關的事物。恩典不過是從基督那裡衍生出來的一道光輝。一個基督徒很大程度上可以從他的評價中被認出來。那麼,你認為在你自己或他人身上,什麼是最卓越的?(1) 在你自己身上。你最大的榮譽與財富是什麼?你為自己或他人渴望什麼?你最先會放棄什麼?狄奧多西(Theodosius)視他的基督教信仰高於他的帝國。路德說,他寧願作一個基督徒農夫,也不願作一個異教徒亞歷山大。(2) 在他人身上。誰對你最寶貴?那些你在他們身上看到最多基督形象的人嗎?我們習慣尊崇榮耀君王的僕人:箴言十二章 26 節:「義人引導他的鄰舍。」誰是你最好的鄰舍?那些敬畏神的人嗎?當他們的交談最屬靈時,你是否最喜歡他們?你會看到這個籠統的箴言被另一個箴言所限制,箴言十九章 1 節中,所羅門暗示義人的窮人勝過富有的鄰舍。這確實是考驗。與聖潔、有恩典的心靈相交,遠勝過大人物對你的青睞與尊重。啊!不要藐視那些躺在塵土與糞堆中的基督寶石。大衛能看到那些曾躺在鍋碗瓢盆中的鴿子,擁有銀色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