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嗎?
他繼續列舉財富的濫用。誰是神與宗教的敵人,是基督徒尊名的嘲諷者,如果不是富人呢?
他們不是褻瀆嗎?有些人將其解釋為那些自稱信奉宗教的屬肉體富人,彷彿他們因行為的醜聞,給基督教本身帶來了憎惡與惡名。因此,在他們的理解中,「他們褻瀆」是指「他們導致他人褻瀆」。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希伯來語法,將使役動詞(Hiphil)誤作主動動詞(Kal)。大多數譯者都持這種觀點。他們引用了這些平行經文作為證據:羅馬書二章24節:「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彼得後書二章2節:「真理的道也因他們被毀謗」;即因他們的緣故。還有提摩太前書六章1節,僕人要順服,「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提多書二章5節,妻子要謹慎貞潔,「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當然,宗教因屬肉體信徒的生活而受到的羞辱,莫過於此。但將這裡所說的應用於富有的基督徒,是這個上下文中的一個重大誤解。使徒只是對那個時代富人的行為進行了觀察;他們通常是基督教的死敵;因此推斷出,在教會中,財富並不是將人提升到統治與榮譽地位,或在辯論中推進其事業的有效考量。
那尊名,καλόν,「尊貴的」;如前所述,第三節。καλῶς,「在好的位置上」,在原文中意為「尊貴地」。
「你們所奉的名。」原文為 to epikēklēmenon eph’ humas,意即「那被稱在你們身上的」;有些人將其解釋為「你們所呼求的」。這被用作基督徒的描述:哥林多前書一章 2 節:「所有在各處求告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提摩太後書二章 18 節:「凡稱呼主名的人」。或者作如下解釋:那被稱在你們身上的名;即在洗禮中(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19 節;使徒行傳二章 38 節)。
「名被稱在我們身上」;或如對兒女所說,創世記四十八章 16 節:「願我名被稱在他們身上,和我祖亞伯拉罕、以撒的名」等等;這隱含了基督的名,這名被加在他子民身上,他們與他維持著新婦與兒女的關係。
以下是相關註釋:
要點一:邪惡的富人比其他人更容易褻瀆神。 他們「居心自比神」(以西結書二十八章 5、6 節)。財富滋生驕傲,而驕傲終結於無神論。此外,他們享受著極其放縱的物質生活,容易口出狂言。當他們的心被酒與歡樂點燃時,便無法克制,必須將心中的惡毒傾倒在基督的道路與僕人身上。飽食終日的巴比倫人必須要聽希伯來人的歌(詩篇一百三十七篇)。對許多人而言,若沒有把施洗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裡呈上,那就不算是一場宴席。宗教或虔誠的人,必須成為餵養他們歡樂與戲謔的祭品。
要點二:愛基督的人必恨惡褻瀆者。 當使徒要讓他們輕看這些不虔誠的惡人時,他說:「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奉的尊名嗎?」摩西聽見有人褻瀆神,心中便燃起聖潔的熱火(利未記二十四章 13、14 節)。大衛也說:「他們說惡言頂撞你,你的仇敵妄稱你的名。耶和華啊,恨惡你的,我豈不恨惡他們嗎?我切切地恨惡他們,以他們為我的仇敵」(詩篇一百三十九篇 20-22 節)。愛,對於所愛之物受到的絲毫損害都極其敏感。當褻瀆者對基督施加如此高度的輕蔑時,愛必會閃爍並燃起熾熱的義憤。我們時代的那些「迦流」(Gallio,指對宗教事務漠不關心的人),竟能如此溫順、毫無義憤地聽著基督的尊名被可憎的褻瀆所玷污,這顯明他們對基督的愛是何等微小。大衛將那些說惡言頂撞他神的人視為仇敵,但這些人卻將褻瀆者視為心頭好。
要點三:基督的名是尊貴的名。 基督教永遠不會使你蒙羞;反倒是你可能使基督教蒙羞。「我不以基督的福音為恥,」使徒保羅說(羅馬書一章 16 節)。許多人在屬肉體的同伴面前,以承認自己的信仰為恥,彷彿作基督的僕人有什麼可恥似的。噢!這是你的榮耀。正如基督教是你的榮耀,你也當成為它的榮耀,以免玷污這尊貴的名:「要尊榮福音」(提多書二章 10 節)。那群惡人是「無名之輩」(ignota capita),無人知曉、無人關注;他們可以不斷犯罪,世界卻不以為意。但若一個擁有尊貴名號的人被過犯所勝,這對那些未受割禮的人來說,是何等大的凱旋!世上的「含」(Ham)會因看見「挪亞」醉酒而嘲笑。白衣上的污點總是很快被察覺。
要點四:基督的子民是以基督的名被命名與稱呼的;「基督徒」即源自基督。 使徒說:「天上地上的全家,都是從他得名」(以弗所書三章 15 節)。這名最初是在安提阿賜給他們的(使徒行傳十一章 26 節)。他們先前被稱為「門徒」,但為了與假弟兄區分,他們自稱為「基督徒」。他們曾被敵人稱為「拿細耳人」或「加利利人」;當時還有一個半猶太、半基督徒的教派也用這名。如今,這名本身就催促我們追求謹慎與聖潔。記住基督所做的:你們是以他的名被稱呼的:「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提摩太後書二章 19 節);這裡的「稱呼」(onomazōn)是指那些以在禱告中呼求基督的名為榮的人。亞歷山大大帝曾對他的一位也叫亞歷山大的將領說:「記住亞歷山大的名」(Recordare nominis Alexandri),確保你所做的一切不辱沒亞歷山大的名。同樣,確保你所做的一切不辱沒基督的名。正如另一人談到某件不體面的事時說:「如果我不是地米斯托克利(Themistocles),我或許會做;」同樣,如果我不是基督徒,我或許會做。或者如尼希米所言:「像我這樣的人豈能逃跑呢?」我這被稱在基督名下的人,豈能做這事?此外,這名是你可以在禱告中向神祈求恩典與憐憫的論據;他的名在你們身上,這使你們在他慈心之中顯得親近。神的應許是賜給這樣的人的:「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歷代志下七章 14 節)。申命記二十八章 10 節也有一個顯著的應許:「天下萬民見你歸在耶和華的名下,就要懼怕你。」因此,你會看見教會如此懇求:「耶和華啊,你仍在我們中間,我們也稱為你名下的人,求你不要離開我們」(耶利米書十四章 9 節)。你也可以這樣去見神:主啊,我們處境如此,但「我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