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2 雅各書第二章|019_雅二19_鬼魔也信卻是戰兢

第十九節: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

這個例子顯示了他所反對的是哪種信心,即僅僅由推測與知識組成的信心;這種信心救不了人,就像看著太陽並不能將人帶入太陽的軌道一樣。

「你信」:意即:同意這個真理;信心的最低層次也被冠以「相信」之名。

「神只有一位」:他舉這個命題為例,雖然他並未將問題僅限於此,部分是因為這是信經的第一條,是宗教中最原始的真理,「神只有一位」,藉此也意指對宗教其他條款的認同;部分是因為這是他們與異教徒之間的關鍵差異,是基督教信仰對外邦人而言的「示播列」。

「你信的不錯」:這是對這種認同的認可,只要它是好的,且不以此為滿足;雖然它不是救贖性的,但就其作為歷史性的認同而言,它是好的——在其種類中是好的,作為一種普遍的作為與預備;因為經上如此要求:「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命記六章四節)。同樣,在宗教的另一條款中也說:「凡信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約翰一書四章二節);意即:在這一點上是出於神的。

「鬼魔也信」:意即:同意這個真理,以及聖經中啟示的其他真理。

「卻是戰兢」(φρίσσουσιν):這個詞意指極度的恐懼與靈裡的驚駭;它源自φρίξ,意指海浪翻騰所引起的聲響。現在,加上「卻是戰兢」這一句,並非如某些人所想,暗示他們不僅僅是認同,還對情感產生了某種影響,而是為了駁斥這種信心,並表明它不是救贖性的;他們有導致驚駭與折磨的認同,但他們沒有導致確信與平安的信心,而這正是稱義信心所產生的適當果子(羅馬書五章一節;以弗所書三章十二節)。

以下是幾點註釋:

第一,對宗教條款的單純認同並不推導出真實的信心。真實的信心與基督聯合,它與基督的位格有關;它不僅僅是「對命題的認同」(assensus axiomati),即對福音準則或命題的認同;你不是因那個而稱義,而是因與基督合而為一而稱義。前一個時代的錯誤在於將基督的應許而非基督的位格視為信心的形式對象;應許是憑據,基督是對象:因此,信心的工作在聖經的表達中是終止於祂身上的。我們讀到來到祂面前、接受祂等等;我們若沒有應許就無法與基督連結,我們若沒有基督也不可與應許連結:簡言之,信心不僅有認同,還有同意;不僅是對真理的認同,還有接受基督的同意;必須有一個直接且正式與基督位格有關的行動。那麼,不要將赤裸的啟蒙,或對宗教條款的一些普遍承認誤認為信心。一個人可能在意見與判斷上正確,但情感卻是卑劣的;一個屬肉體的基督徒與異教徒、偶像崇拜者或異端者處於同樣大的危險中;因為雖然他的判斷是健全的,但他的行為卻是異端的。真實的相信不僅是理智的行動,更是「全心」的工作(使徒行傳八章三十七節)。我承認聖經中有些表達似乎很看重認同,如約翰一書四章二節與五章一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三節;馬太福音十六章十七節;但這些經文要麼表明,當認同是嚴肅的且基於充分的確信時,是來自某種特殊的啟示;要麼,如果它們將其作為恩典的證據,我們必須區分時代:當時最大的困難在於認同,而非信靠。神的真理遭受許多偏見,福音是一門新穎的教義,與理性的普通與公認原則相悖,在世上受迫害,對自然與肉體的情感不友善,因此容易受到懷疑。吹在我們背後的風,當時卻吹在他們的臉上;而促使許多人認同福音的,正是他們的挫折。同意與長期的習俗、世界的支持與恩寵,會產生對宗教的尊崇與敬畏;因此,現在的認同遠不如當時,特別是當它只是瑣碎且隨意,而非深思熟慮時;因為這只是人類見證的果子,不需要超自然的恩典。因此,不要在赤裸的認同中取悅自己;這些不費分毫,也毫無價值。「知識的形式」(羅馬書二章二十節)與「敬虔的形式」(提摩太後書三章五節)一樣。所謂「知識的形式」,不過是腦中真理的觀念或模組,卻沒有改變與轉化內心的能力或美德。

第二,從「你信的不錯」來看。承認人身上哪怕最微小的良善表現也是好的。使徒說,到這個地步是好的。稱讚那些好的事物,是改進其餘部分的捷徑。這是一種將人一步步引導向前的甜美藝術:只要是好的,就承認它: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節與十七節,「在這事上我稱讚你們」,保羅說;又說,「在這事上我不稱讚你們」。耶穌因那少年人的道德卓越而愛他(馬可福音十章二十一節)。這是一個充滿希望的步驟。消除作為嚴厲審判者的醜聞是好的,不要總是責備。這責備了那些扼殺恩典萌芽的人,他們以嚴苛的態度,在人剛轉向宗教時就使他們灰心;就像那守候著要「在孩子出生時就吞吃他」的龍(啟示錄十二章四節)。恩典的嬰兒與幼嫩的運作,應該被捧在稱讚的懷抱中,或者像脆弱的事物一樣,以極大的溫柔與關懷來培育。

第三,鬼魔認同基督教的條款。這部分是因為它們本性的狡猾——它們是理性的本質;部分是因為它們對神護理的經驗,以及看見神蹟。它們能感受到神將人從它們爪下救出的能力;因此它們被迫承認有一位神,並同意聖經中的許多真理。在馬太福音八章二十九節中,它們同時承認了許多條款:「神的兒子耶穌,時候未到,你竟來這裡叫我們受苦嗎?」它們承認神、承認基督是神的兒子,這不是一般的收養方式;因為路加福音四章說:「你是神的聖者」;然後是審判日,這將給它們和其他罪人帶來更多的折磨。所以你會看到保羅「奉基督的名」命令鬼魔(使徒行傳十六章十八節)。鬼魔回答士基瓦的兒子們說:「耶穌我認識,保羅我也知道;你們是誰呢?」(使徒行傳十九章十五節)。它們承認耶穌作為主,保羅作為僕人與使者,已經有力地動搖了它們的權勢與國度。所以腓立比書二章十節說:「地底下」;意即,那些被關進地獄(被描述為地底之處)的鬼魔,都向基督「屈膝」。那麼,永遠不要停留在鬼魔的信心上。鬼魔能稱義或得救嗎?它們相信有一位神,有一位基督,基督為罪人而死。基督徒必須超越鬼魔;不僅如此,還要超越其他人,超越異教徒;甚至超越教會中的假冒為善者;甚至超越他自己;他必須「忘記背後」等等。這對無神論的思想難道不是一個顯著的制止嗎?我難道要比鬼魔更糟嗎?大衛說:「我在你面前如畜類一般」(詩篇七十三篇二十三節);亞古珥說:「我比眾人更蠢笨,也沒有人的聰明」(箴言三十章二節)。當我們試圖否定神時,我們只是在否定自己;不僅如此,更糟的是,無神論者不僅是畜類,更是魔鬼。基督稱猶大為「魔鬼」(約翰福音六章七十節)。不僅如此,比鬼魔更糟:鬼魔在這些真理的恐懼之下;我們卻麻木不仁,對護理無感,對審判漫不經心,而「鬼魔也信,卻是戰兢」。主完全有理由這樣責備:「愚昧無知的百姓啊,你們沒有眼睛嗎?你們不懼怕我嗎?」(耶利米書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

第四,驚駭是鬼魔知識的結果:它們對神了解得越多,所感受到的戰兢就越強烈。它們因神蹟或基督在世上能力的榮耀顯現而恐懼:「時候未到,你竟來這裡叫我們受苦嗎?」那麼,由此你可以推論:(一)不能帶給我們安慰的光,不過是黑暗。鬼魔有知識,卻沒有安慰,因此被說成是「被鎖在黑暗中」(猶大書六節)。它們越想神,就越戰兢。僅僅有足夠的光來喚醒良心,有足夠的知識來自我定罪,知道神卻不能享受祂,這是悲慘的。鬼魔無法不憎惡它們自己對神性的想法。噢!不要停下來,直到你獲得了那能帶來安慰的對神的認識:詩篇三十六篇九節,「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這光中才有光,其他所有的光都是黑暗。(二)所有在基督之外對神的認識都是不舒服的:這就是為什麼鬼魔戰兢的原因;它們不能將神視為父親,只能視為法官;不能視為朋友,只能視為敵人。信心將神視為父親與朋友,帶給靈魂平安(羅馬書五章一節);「愛裡沒有懼怕,因為懼怕含著刑罰」(約翰一書四章十八節)。這是鬼魔、被咒詛的人與屬血氣之人的悲慘,他們無法不帶著驚駭去想神;然而,這是聖徒巨大的慰藉與安慰,就是有一位神:詩篇一百零四篇三十四節,「我要以他為念,我就快樂」;雅歌一章三節,「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充滿芬芳與清新。鹹水經過大地過濾後變成了甜水。神的屬性,對罪人而言本身是可怕與令人恐懼的,但藉著基督傳遞給我們時,卻產生了安慰與甘甜。神的孩子們可以渴望那一天,那時基督的顯現將是最可怕的:「主耶穌啊,我願你快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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