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象被造的人。」
這裡他展示了舌頭的好與壞的用途;好的用途是頌讚神,壞的用途是咒詛人;並指出用同一個舌頭做這兩件事的荒謬性:你們將同一個肢體用於最好與最壞的用途。用於敬拜的事物,因其關係而被視為聖潔;當然,它們太過尊貴,不應被屈服或墮落到卑微,至少不應被用於最邪惡的用途與目的;那將是一種怪異且不相稱的輕浮。
我將在要點中闡述這些短語。
觀察一:舌頭的正當用途是頌讚神:詩篇五十一篇15節:「求你使我嘴唇張開,我的口便傳揚讚美你的話。」如果神賜下言語與表達的能力,祂必須得到榮耀;這是我們欠祂的租金。這是我們優於受造物之處,即我們能清晰且明確地讚美祂:詩篇一四五篇10節:「耶和華啊,你一切所造的都要稱謝你,你的聖民也要稱頌你。」受造物提供素材,但聖徒將其宣揚出來。整個受造界如同一個調音良好的樂器,但人奏出了音樂。言語作為最卓越的官能,應被奉獻給神聖的用途:以弗所書五章4節:「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即感恩地回憶你們甜美的經歷。這是基督徒的工作,也是他的消遣:「我一生要讚美耶和華」,詩人說。神賜給我們這些管子與風琴正是為了這個目的;你們的氣息沒有比這更好的用途了。使徒行傳二章4節,當他們說別國的話時,他們說的是「神的大作為」。那麼,離開時要說:「我要時時稱頌耶和華;讚美他的話必常在我口中」(詩篇三十四篇1節)。這就是開始在地上過天上的生活。有些鳥在冬天和春天一樣歌唱。要彼此激勵,以弗所書五章18節,就像一隻鳥帶動整群鳥鳴叫一樣。
觀察二:論及「神,就是父」;即基督的父,也是在基督裡我們的父:你們在第一章27節有同樣的說法。註釋是:當我們將神視為父時,我們最歡喜地頌讚神。將神視為審判官的想法不可能令人感到安慰。當我們在基督裡將祂視為父時,我們對祂的默想是甜美的。新歌與新心最為相稱。不是每個人都能學習羔羊的新歌,啟示錄十四章3節。讚美從我們心中發出時最自然,就像水從泉源湧出,而不是從蒸餾器中滴出;出於對愛的體會,而不是出於對憤怒的恐懼。惡人可以哀號,儘管他們不能歌唱。法老在苦難中也能說:「耶和華是公義的。」
觀察三:論「用這舌頭咒詛人」。同一條舌頭既不該頌讚神,也不該咒詛人,這是假冒為善。當人忽略了仁慈的行為,其敬虔的作為便是虛假的。詩篇五十篇十六節,對照十九、二十節:「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說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你口任說惡言,舌頭編造詭詐。你坐著毀謗你的兄弟,讒毀你親母的兒子。』」假冒為善者最愛吹毛求疵,但真正的敬虔使人溫柔謙卑。據記載,克蘭麥(Cranmer)從不辱罵僕人,也從未對他們使用輕蔑或侮辱的言語。宗教會產生一種莊重的敬畏與尊崇。撒拉弗從不辱罵,只讚美神;猶大書九節說:「他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控告魔鬼。」有些人性情邪惡,只能咒詛,就像狗一樣,並非因兇猛而吠,而是出於習慣(non pro feritate, sed pro consuetudine latrant)。他們不知道如何禱告,因為他們的口已經習慣了咒詛與惡言。另有些人能同時咒詛與祝福:「他們口雖祝福,心卻咒詛」(詩六十二4);還有些人假借敬虔與熱心之名,行咒詛與辱罵之事。舌頭的罪若不加以節制,便與真正的敬虔不相容。若順服不一致,便是虛假的。人不能一邊遵守一條誡命,卻同時違背另一條。噢!當你要發怒時,請自我省察。我豈能用同一條舌頭禱告又吵鬧?豈能從敬拜轉向辱罵?我才剛用這舌頭向神說話,難道轉眼間就要讓它被地獄的火點燃嗎?
觀察四: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一26)。在其他受造物中,有神的「蹤跡」(vestigia);我們可以透過神的作為追尋祂,但人卻是祂真正的形象與樣式。我不打算在此詳述此論點。神的形象包含三方面:(1)在於人的本性,即理智。神賜給人一個理性的靈魂,是屬靈的、單純的、不朽的,且在選擇上是自由的;甚至在身體中,也有神榮耀與威嚴的某些光輝與痕跡。(2)在於「知識」(西三10)、「公義」(傳七29)與「真理的仁義與聖潔」(弗四24)等品質。(3)在於人的狀態,即內在與外在福分的幸福匯聚,如享受神、管理受造物等。但如今,這形象已在很大程度上被毀損與喪失,只能在基督裡得到恢復。那麼,被造得像神,這是我們受造時極大的特權:我們越像祂,就越幸福。噢!要記得你們起源的高貴。我們勸勉人要活出與其出身相稱的樣式。那些具有奴隸心態的陶匠,玷污了他們所出的君王家族與血統(代上四22)。普魯塔克(Plutarch)提到亞歷山大時說,他常藉著記得自己出自神祇來激勵勇氣。要記得你們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不要因給予他人辱罵你們的機會,而毀損了這形象,或使其招致輕蔑。
觀察五:考慮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這是一個勸阻人毀謗與惡言相向的理由。我將探討:(1)這如何能成為動機。(2)其力量所在。
- 既然神的形象與樣式因墮落而毀損喪失,這怎能成為動機?我回答:他特別是指新造的人,他們在亞當裡所失去的,已在基督裡得到修復與補足:歌羅西書三章十節:「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以弗所書四章二十四節亦然:「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神愛惜祂的新造之物;對聖徒口出惡言是危險的。正如當時人所說:「小心你做什麼;這人是羅馬人。」同樣地,要小心你說什麼;這些是基督徒,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是神從普遍的廢墟中修復的精選之作。(2)他可能是在談論所有人,因為在所有人身上仍存留著神形象的少許殘餘。正如伊皮法尼(Epiphanius)根據創世記九章六節所論證的:「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若人在犯罪後沒有留下神的殘餘,儘管已嚴重變形,這理由便毫無力量。因此,雅各書這句話既是泛指各類人,便證明在他們身上仍存留著神的某些相似之處,例如靈魂的單純與不朽;在真聖潔之外,仍有某些道德傾向;在救贖性知識之外,仍有關於神本性與旨意的普遍認知;這些雖不能使我們得救,卻足以使我們無可推諉。同樣地,人相較於其他受造物也有某種優越性,因為我們有認識神的心智,有能力領受神的啟發與恩典;在身體的構造與容貌上,相較於野獸,也有某種威嚴與卓越,正如前述在統治權與權柄上的殘餘。正如我們尊敬朋友那幅褪色的畫像,以及宏偉建築的廢墟,我們對這些原始正直的殘餘也應給予某種尊重。
- 咒詛照著神形象所造的人,其論證的力量何在?我回答:(1)神已使人成為祂的代理人,以接受愛與普遍的尊重;對神獨有的信任與敬拜,應當歸於神;但在其他事上,基督徒,即使是最貧窮的,也是基督的領受者。因此有這些表達:「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路十16);以及「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十五)。(2)神的形象是我們所能觸及的:我們想要摧毀一切卓越之處,我們的惡意所及之處,我們便去破壞。正如人們所說,豹子在無法攻擊人時,便會撕碎人的畫像;我們對待神也是如此。(3)對神形象所造成的傷害,神自己也受了虧損;正如在人間,對君王的畫像或錢幣所做的輕蔑與侮辱,就是對君王本人所做的;正如馬太福音二十三章十八節,指著壇起誓,那壇是神同在的象徵,就是指著神起誓。(4)這是神為防止傷害所設的防線:創世記九章六節:「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這不是指殺戮者,彷彿他違背了良心中持續存在的普遍正義與權利認知,而是指被殺的人,他是神的形象:神藉著將自己的形象印在這一團血肉上,尊榮了他;誰會去侵犯偉大君王的形象呢?如今,說惡言攻擊他,就是傷害神的形象。神所有的作為都應帶著敬畏去觀看與談論,更何況是祂的形象。
那麼,在你們對待人的態度上,讓這點來制止傷害與不當的言語:他是神的形象。雖然形象不應被敬拜,但神的形象也不應被惡言玷污;特別是如果他們有新造與新的塑造:這些是貴重的器皿。考慮到這罪最終指向何處,這是對神本人的輕蔑,因為這是對祂的作為與形象的傷害。所羅門說,箴言十七章五節:「戲笑窮人的,是辱沒造他的主。」神是萬有的創造者;但他特別提到窮人,因為他們是我們嘲笑與辱罵的常見對象:雖然貧窮卑微,但他們和你一樣是神的形象:這應當產生一種克制與敬畏。不僅如此,窮人受到一種特殊的理由保護;他們的人格是神的形象,而他們的處境是神的作為。除了創造,還有護理的安排;你折磨一個人,你就是在折磨苦難,這兩者都是神所造的;雖然他們無法報復這傷害,但神能,你不僅違背了祂的命令,更傷害了祂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