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3 雅各書第三章|014_雅三14_苦毒嫉妒與紛爭

第十四節:你們心裡若懷著苦毒的嫉妒和紛爭,就不可自誇,也不可說謊抵擋真理。

在指明了真正智慧的果效與標記後,他推論說,若在他們身上發現了相反的情況,他們就沒什麼可自誇的,反而應該感到羞愧;並將嫉妒與紛爭這兩樣東西,與前述智慧的雙重果效——溫柔與善行——相對立。

你們心裡若懷著。使徒在責備時的謙遜是值得注意的。他沒有正面指責他們,而是以假設的方式說話。雅各書一章二十五節與二章十五節也是如此。在責備時,以假設的方式進行比直接指控更為明智。

苦毒的嫉妒。他指出了舌頭罪惡的根源。我們假裝熱心與正義,但真正的起因是嫉妒。他稱之為「苦毒的嫉妒」(ζῆλον πικρὸν),以區別於那種「聖潔的熱心」(ἀγαθὴ ἔρις),那種使我們在敬虔之道上爭相超越彼此的熱心;也區別於他們所假裝的對神榮耀的真正熱心;彷彿他是說,這是一種熱心,但卻是苦毒的熱心。這也指出了它的起源;它源於膽汁與憤怒的過剩,即心中那「苦毒的根」。它也指出了它的果效。它對我們自己與他人都是苦毒的。它使我們在與人交往時令人不快;雖然它在當下是甜的,但當良心打開,我們嘗到它的果子時,結果證明是「苦毒的」。這也顯示了第十一節的比喻指向何處:「泉源從一個眼裡能發出甜苦兩樣的水嗎?」

和紛爭在你們心裡。這是嫉妒常見的果效。他說「在你們心裡」;因為雖然它是透過舌頭或手來處理的,但它首先是在心中策劃的,且因為這加重了問題的嚴重性。基督徒在交往中可能會意外地發生裂痕;但若這些裂痕是被刻意維持與滋養的,那就是可憎的。

不可自誇;也就是說,不可誇耀你們的基督徒身分,因為容許了如此相反的罪惡;也不可誇耀你們的熱心,因為它有如此深重的罪責;更不可誇耀任何特殊的智慧與能力,彷彿有資格責備他人;這最有可能。因為這段論述的主要傾向是反對自以為是的智慧。除非你想以自己的羞恥為榮,否則你沒有理由在批評或紛爭中誇耀自己的機智與熱心;相反地,你有理由感到謙卑,好讓這些卑劣的情慾得到治死。

也不可說謊抵擋真理。有些人說這是指屬肉體的信仰。假冒為善是一種實踐上的謊言。有些人說謊,有些人行謊:約翰福音三章二十一節:「行真理的必來就光」等。不如說是藉由熱心與智慧的虛假藉口。這是使徒著作中常見的贅語:羅馬書九章一節:「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以及約翰一書一章六節:「我們若是說謊,不行真理了。」

從這節經文觀察:

觀察一:嫉妒是紛爭之母。它們常被連結在一起:羅馬書一章二十九節:「滿了嫉妒,兇殺,爭競」;羅馬書十三章十三節:「不可爭競、嫉妒」;林前三章三節:「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結黨」;林後十二章二十節:「嫉妒、惱怒、紛爭」;加拉太書五章二十節:「爭競、忌恨、紛爭、結黨」。這些事在聖經中如此莊重地連結在一起,暗示我們嫉妒不過是一顆蛇蛋,很快就會孵出紛爭。世人在該隱與亞伯身上,隨後在亞伯拉罕與羅得的牧人身上,很早就經歷了這一點;接著在約瑟與他的兄弟們身上:創世記三十七章四節:「他們嫉妒約瑟,不與他說和睦的話」;第十一節:「他們嫉妒他」,並密謀殺害他;掃羅與大衛也是如此:撒母耳記上十八章九節:「從那日起,掃羅就怒視大衛」;祭司對基督也是如此:「因為嫉妒,他們把他交了出來」(太二十七18)。有兩種罪是基督最痛苦的敵人:貪婪與嫉妒。貪婪出賣了基督,嫉妒將祂交了出來。這兩種罪至今仍是基督徒信仰的敵人。貪婪使我們出賣信仰,嫉妒使我們迫害信仰。教會對此有過悲慘的經歷。它是所有異端的源頭。亞流(Arius)嫉妒亞歷山大的彼得(Peter of Alexandria),隨後便產生了那些苦毒的紛爭與迫害。必然如此。嫉妒是對自身名聲的渴望,以及對他人所擁有之物的惡意中傷。它是由屬肉體的慾望與屬肉體的悲傷所組成的。那麼,「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腓二3)。要鄙視那種衝動。我們豈能窩藏那種背叛基督、點燃世界、毒害教會的敗壞呢?

觀察二:從「紛爭在你們心裡」觀察。生命中沒有什麼不是先在心裡的:馬太福音十五章十九節:「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那是罪的源頭,也是愚蠢的泉源。正如所有受造物的種子都在混沌中,所有罪的種子也都在心中。那麼,要看守心;如果你想讓生命免於混亂與失調,就要保持心的清潔:箴言四章二十三節:「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猶太人因毒害泉源而被驅逐出英國。心是泉源,要保持它清潔純淨;要像避免羞恥一樣謹慎地避免罪咎。如果你想在人前過聖潔的生活,就要在神面前保持心靈純淨;特別要從心中清除紛爭與嫉妒。心中的紛爭是最糟的;在神眼中,言語不如意志與目的那樣可憎。當紛爭被保留與滋養在心中,怒氣變質為惡意,而惡意透過辯論或報復的渴望顯露出來時,紛爭就在心中了;喧嚷是不好的,但惡意更糟。使徒禁止「喧嚷」(κραυγή),即大聲的言語(弗四31)。但「禍哉!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彌二1)。蓄意的邪惡是最糟的。

觀察三:嫉妒或好爭論的人沒有理由為他們的參與而自誇。嫉妒證明了恩典的缺失或貧乏;在它掌權的地方是缺失,在它被抵擋但未被克服的地方是軟弱:「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任何被不正常的感情或私慾所帶走的人,都是屬肉體的人。然而,在所有的私慾中,這是最自然的:「我們裡面的靈,戀慕嫉妒」(雅四5)。孩子們最先表現出來;奧古斯丁說:「我看見一個嫉妒的小孩,臉色蒼白。」既然它是自然的,

有些人,或因信心未堅,或因學識不足,或因行事不慎,以致製造分裂、破壞合一,或使教會四散;但那些信心虛浮之人,當他們假裝認識神或敬拜神時,實則貪圖財富與尊榮,妄想攫取最高聖職。當他們在爭奪中敗給強者,便寧願帶著追隨者另立門戶,也不願服在那些他們一心想取而代之的人之下。(拉克坦提烏斯,《神聖制度》,第四卷,末章)

【雅各書三章14節註釋】

嫉妒既是如此,它便是可憎的;它對神及其護理極具損害,彷彿神不公允地分配了祂的恩賜。它對他人有害;我們惡意中傷他人身上的美善,由此產生仇恨與逼迫;它對我們自身亦是痛苦的,因此被稱為「骨中的朽爛」(箴十四30)。簡言之,嫉妒源於驕傲,發洩於貪婪與邪慾,終結於不滿。噢!務要提防這種苦毒的嫉妒與紛爭:以弗所書四章31節說:「一切苦毒、惱恨、忿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它為神所憎惡,對他人有害,對自己則造成困擾;它本身就是一種懲罰。拿先斯(Nazianzen)說,沒有什麼比嫉妒更不公義的,卻也沒有什麼比嫉妒更公義的(因它懲罰了嫉妒者自身)。你想知道嫉妒是什麼嗎?就是對他人的美善、繁榮、聖潔、名望、才幹等心懷不滿。在屬肉體的事上,它是卑劣的;在屬靈的事上,它是魔鬼般的。前者使我們與禽獸無異,牠們貪婪地從同類口中搶奪獵物;後者使我們與魔鬼及邪靈無異,牠們既從幸福中墮落,便嫉妒那些享受幸福的人。嫉妒的表現如下:(1)因他人的享受而憂傷。創世記四章,該隱因亞伯的祭物蒙悅納而愁煩;他人擁有什麼並非我們匱乏的原因,而是我們嫉妒的心作祟。(2)因他人的災禍、羞辱、毀滅而歡喜:詩篇二十二篇7節:「他們……撇嘴搖頭說:『這人……』」大衛曾為敵人的豐足而禁食。(3)因排他性:人總想將一切據為己有,將其圈在自己的勢力範圍內;他們對普遍的恩賜感到惱火,因為他們想獨自閃耀。摩西則相反:「惟願耶和華的百姓都受感說話!」(民十一28-29)。請深思這些事,它們與你們的信仰是何等不相稱。紛爭也是如此;它們不適合那些本應以基督寶血連結在一起的人。所有的紛爭都是惡劣的;當你從紛爭中抽身時,你的心並未變得更好;但嫉妒引起的紛爭最為惡劣,而這通常就是我們爭執的總結:「誰為大?」人們為了增添光彩與修飾而引經據典(正如保羅所說,有些人傳福音是出於嫉妒;腓一15),但通常那才是爭執的核心;於是,宗教這最美好的事物,竟被用來服事最卑劣的私慾。

觀察四:嫉妒與紛爭常披著熱心的外衣。這些人傾向於在屬肉體的紛爭中誇耀;披上宗教的外衣,並為嫉妒的爭競冠上一個榮耀的名號,是極其容易的。哥林多的一個派系以基督的名號標榜自己:「我是屬基督的」(林前一12),他們被列在其他派系之中;在使徒的意義上,「我是屬基督的」與「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同樣糟糕。因此,務要省察那些披著宗教外衣所引發的情感;外表可能是熱心,底層卻可能是苦毒的嫉妒。罪常穿著美德的衣裳;有許多事物看起來像熱心,實則不然;我們自身的利益常與宗教的利益糾纏在一起,以致我們需要自我懷疑,免得將那乖僻與激情的野瓜,誤認為是「耶和華所栽種的」熱心與公義。有兩個嚴峻的推論,若你無法絕對譴責這類衝動,你就有理由懷疑它們。其一,當它們沸騰成不合規矩與怪異的行為時:真正的熱心,雖會使溪流漲溢,卻通常不會漫過堤岸,更不會為了維護一條規矩而破壞另一條。其二,當我們傾向於誇耀與自誇時,正如本處經文:我們通常誇耀自己所造的恩典:列王紀下十章16節:「你來看我為耶和華怎樣熱心!」其實質不過是:「來看我的驕傲與假冒為善。」偽君子對宗教的大能知之甚少,以致他們崇拜自己的形式。

觀察五:假冒為善與屬肉體的藉口是謊言中最惡劣的一種。主抱怨說:「他們用謊言環繞我。」實踐上的謊言是最壞的;藉由其他的謊言,我們否認真理,而藉由這種謊言,我們濫用真理;有時,濫用一個敵人比摧毀他更糟糕。帖木兒若處決巴耶濟德,或許還算仁慈,總好過將他當作腳凳四處羞辱。偽君子不僅假裝反對宗教,更將宗教當作腳凳,踩著它攀向自己的利益與晉升。這種實踐上的謊言與褻瀆無異:啟示錄二章9節:「我知道……那自稱是猶太人,其實不是猶太人,乃是撒但一會的人。」當我們將不潔的意圖冠上真理之名時,這確實是「對真理的謊言」,也是一種褻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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