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4 雅各書第四章|003_雅四3_妄求要浪費在宴樂中

第三節:「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

在本節中,使徒預先駁斥了一個反對意見。他們可能會說:「我們確實有求,我們(假設)每天都有禱告。」使徒回答說:你們確實求了,但由於你們動機邪惡,就不能抱怨未蒙垂聽;難道你們想讓神成為你們私慾的僕人嗎?為了使他們知罪,他指出了他們禱告的目標——屬肉體生活的舒適:「你們求,是要浪費在你們的私慾或宴樂中。」

本節有幾個值得注意的要點,可歸納為以下三點:

一、當我們在禱告中的目的與目標不正確時,我們就是妄求。 二、當我們為了滿足與助長私慾而祈求福分時,我們的目的與目標就是錯誤的。 三、如此構成的禱告通常是無效的;我們妄求,就必落空。

觀察一:我從第一點開始。當我們在禱告中的目的與目標不正確時,我們就是妄求。目的是每一項行動中的核心要素,是靈魂最純粹的產物。行為與情感或許會受到外在支配,但目的卻是人類精神最真實、最直接的誕生與結果。我們可以舉各類行動為例;我們判斷行動的品質,不在於其內容,而在於其目的。在無關緊要的事上,行動的性質會因錯誤的目的而改變。出於生存需要而進食,是我們對自然所盡的本分;出於放縱而進食,則是私慾的結果。因此,在所有神所設立與命令的事上,目的決定了行動。耶戶殺害亞哈的子孫並非順服,而是謀殺,因為這是為了他自己的目的。神曾要求他這樣做(王下十:30),然而神在何西阿書一章四節卻說:「我必討耶戶家在耶斯列殺人流血的罪。」神要求這事是作為對公義的合法滿足,但耶戶卻出於野心而流血;因此,殺了多少人,就是犯了多少次謀殺。在這些敬拜的行動中也是如此,它們的好壞取決於其目的。向神說話若是出於熱心,便是禱告;若是出於私慾,便是哀號(何七:14);那不過是獸性的呼喊,如同野獸因飢餓而為獵物或所需之物咆哮。因為敬拜的目的絕不可低於敬拜本身。當手段比目的更崇高時,我們的行為就是顛倒的,不合乎理性。當我們將自我作為禱告的目的時,這就不是敬拜神,而是追求自我。我們所有的行動都應與神有關聯並受其指引,更何況是那些屬於屬靈生命的行動;這被稱為「向神活著」(加二:19)。這正是屬肉體生命與屬靈生命的主要區別:前者是為自己活,後者是向神活。特別是敬拜的行為,必須是向著神並為了神,因為在敬拜中,靈魂是致力於榮耀祂;既然禱告是直接對祂發出的,就絕不可淪為世俗的用途。因此,請省察你在禱告中的目的,不僅要看方式,不僅要看對象,更要看目的。僅僅關注情感的強烈是不夠的;許多人將此視為全部工作,試圖讓自己進入某種精神的敏銳與激動中,卻不考慮自己的目標。誠然,揚帆滿載而來是好的;「懇切的禱告」就像一張拉滿的弓所射出的箭,但它必須是敬虔的禱告。屬肉體的泉源也能湧出高漲的情感潮汐;私慾的活動通常非常熱切且迅速。僅僅關注發明的流暢與實用是不夠的;屬肉體的愛好與想像力結合,可能會調動機智並使其運作;發明是跟隨情感的。僅僅使神成為禱告的對象是不夠的,祂也必須是目的。本分有時被稱為「事奉神」,有時被稱為「尋求神」;事奉標示了對象,尋求標示了目的;在事奉中我們必須尋求。

觀察二:下一點是,當我們為了使用與助長私慾而祈求福分時,我們的目的與目標就是錯誤的。人在禱告的目標上犯錯有幾種方式:

(一)當目的極度屬肉體且邪惡時。有些人為了自己的罪而尋求神,試圖將神的祝福強加在報復與屬肉體的事業上;正如竊賊在祭壇的燈火旁點燃火把,以便行竊。所羅門說,箴言二十一章二十七節,惡人獻祭是「存惡意」。愚昧的受造物徒然幻想引誘上天來滿足他們的誘惑。巴蘭築壇是希望神能咒詛祂自己的子民;惡人希望透過禁食與禱告,將神拉入他們的爭端中;其他人則為自己的偷竊與不義行為祈求祝福。妓女為了她不潔交易的興旺而許願獻平安祭(箴七:14)。這是異教徒都譴責的事。尤維納利斯(Juvenal)在諷刺詩中嘲笑過這種行為;柏拉圖在《阿爾西比亞德篇》(Alcibiades)中禁止這種行為;普林尼(Pliny)厭惡這種行為,認為將宗教神殿褻瀆,使其成為不潔請求的知情者,是一種愚蠢的無恥。那些將禱告託付給聖母瑪利亞,祈求對偷竊與通姦給予祝福的褻瀆故事,儘管他們聲稱因祈禱者在詩篇與玫瑰經中的虔誠而獲得應允,這一切都值得所有基督徒的憎惡。

(二)當人私下尋求滿足私慾時,人將神視為「某種偉大的力量」(tanquam aliquem magnum),必須服務於他們屬肉體的目的;正如那人來到基督面前說:「夫子,請吩咐我的兄長同我分家業」(路十二:13)。我們想要從神那裡得到一些東西來餵養私慾:為了舒適地生活而求健康與長壽;為了「天天奢華宴樂」而求財富;為了揚名立萬而求家產;為了逃避藉由受苦來榮耀神,或為了向敵人發洩惡意而求勝利與成功;出於憤怒與報復的精神而求教會的拯救。正如他們準備「求火從天降下」,卻不知道自己是什麼精神(路九:55)。有些人祈求聖靈的幫助與激勵,是為了彰顯自己的讚美與榮耀,將最神聖的事物扭曲為世俗的用途與利益。西門·馬古斯(Simon Magus)想要得到恩賜,是為了讓他成為「大人物」(Acts viii. 9)。神聖的恩典透過卑劣的屈從與轉移,被迫服務於我們的虛榮心。

(三)當我們為了自私的目的,而非為了神榮耀的嚴肅與實際計畫而祈求福分時。例如,一個人祈求屬靈的福分,僅僅是為了自己的安逸與舒適,如祈求赦免、天堂、恩典、信心、悔改,僅僅是為了逃避憤怒。這只是對自身利益與福祉的屬肉體考量。神希望我們顧念自己的舒適,但不僅僅是如此。神的榮耀才是純粹的屬靈目標。當我們以神提供這些福分時的心志來尋求它們,才是正確的:以弗所書一章六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你祈求時的願望,唯有在符合神給予時的目的時,才是合宜的。神的榮耀是比我們的福祉與救恩更崇高的事物。在世俗的事上也是如此。當人祈求外在的供應,僅僅是為了生活得更舒適,而不是為了更喜樂地事奉神。亞格(Agur)衡量他外在境遇的便利與不便,是看它是否能讓他更適合事奉神:箴言三十章八至九節:「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恐怕我飽足不認你。」在教會拯救的公共事務上也是如此,當我們尋求的不是我們自己的安全與福祉,而是神的榮耀:詩篇一百一十五篇一節:「不歸於我們,不歸於我們……」意即,不是為了我們的功德,不是為了我們的報復或安全,而是為了讓慈愛與真理顯明出來。

但你會問:我們難道不能尋求自己的好處與利益嗎? 我回答:不能作為最終目的,不能作為絕對目的,只能在順服神旨意與從屬於神榮耀的前提下尋求。我們渴望得救、成聖、脫離危險,其主要目的必須是為了讓神在這些經歷中得著榮耀,與此相比,我們自己的榮耀與福祉應當微不足道:「不歸於我們,不歸於我們……」等等。

但你會問:我們如何知道神的榮耀是最終目標?受欺騙的心會假裝很多。 我回答:你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辨別: (一)透過你思想的運作。目的是意圖中的首位,執行中的末位,因此心靈會圍繞它運作。現在,什麼經常出現在你的思想中?當你為反對敵人而禱告時,你是沉浸在報復的假設與猜測中,還是沉浸在對神名得昭雪的盼望中?在為力量與激勵而禱告時,你是否在心中竊竊私語著虛榮、掌聲的夢想,以及對自己讚美的迴響?或者用公眾讚譽的甜美音樂來迷惑自己的心?透過這些內在與隱密的思想,靈魂會偏向屬肉體的成功與利益。 (二)透過禱告的方式。為神的榮耀而絕對地祈求,但在所有其他事上,則帶著對神旨意的甘心順服: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基督在那個請求上是絕對的,因此得到了回應。對於一個蒙恩的心靈來說,只要神願意榮耀祂自己的名就足夠了。但屬肉體的目標會使精神變得急躁,無法忍受阻礙與拒絕。他們一心只想「脫離這時候」。拉結必須有孩子,否則就死。當心靈執著於世俗的成功、快樂或舒適時,他們就無法忍受拒絕。 (三)透過你心靈的性情。當禱告成就時,如果我們不是為了神的榮耀而求,我們就會濫用恩典去報復、奢侈、放縱。私慾是熱切的索求者,但當它得到任何安慰時,就會將其消耗在安逸與享樂中。我們用觀念欺騙自己。獲得恩典的時候,就是試驗的時候。

但我該如何做才能使我在禱告中的目的正確呢? 這是一個必要的問題;沒有什麼比這更能讓人看見在禱告中需要神幫助與同工的必要性。為了聖潔的目的而行動,需要恩典之靈的同在;超自然的行動需要超自然的力量。誠然,在這些內在的產出中,「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水不能高過其源頭;純粹的本性只會追求自身的福祉、安逸與保存;因此要到神面前去;祈求正直——這是祂的恩賜,正如其他恩典一樣。我們從聖靈那裡得到的幫助,是為了使請求「照著神」(羅八:27);也就是說,為了神的緣故而提出敬虔的請求。此外,還應有大量的治死罪;最顯露在外的,往往最先表達出來:「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神的子民在聖潔的請求上是敏捷的,因為他們的心靈在其中得到了操練:詩篇四十五篇一節:「我心裡湧出美辭……」世俗的憂慮、世俗的悲傷、世俗的慾望必須有出口。器皿發出的聲音取決於它所用的金屬。假冒為善者會為屬肉體的安慰而哀號。當這些屬肉體的反思衝入你的腦海時,要將它們驅逐:亞伯拉罕趕走了飛鳥(創十五章)。當你感覺心靈因錯誤的目標而流失時,要更莊重地否認它:「不歸於我們,不歸於我們……」等等。

觀察三:出於屬肉體意圖的禱告通常是無效的。缺乏正確目標的禱告也缺乏好的結果。神的榮耀是禱告的目的與希望的開端,否則我們將一無所獲。神從未承諾滿足屬肉體的慾望。祂不承認禱告中除了祂自己聖靈的聲音之外的任何聲音:羅馬書八章二十七節:「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什麼是屬肉體的呻吟?什麼是屬靈的呻吟?表達出的屬肉體目標,不過是帶有反駁的祈求;這是最快被拒絕的方式。屬靈的嘆息與呼吸比屬肉體的咆哮更快被聽見:那些不能正確祈求恩典的人,很少能正確使用它:在享受中會有更多的試探。通常,當我們缺乏福分時,我們的心比享受福分時更虔誠;因此,當我們的禱告不是為了神的榮耀時,我們在得到這才幹後,幾乎沒有希望將其用於主人的用途。除此之外,以卑劣目的所做的禱告,是對神極大的冒犯與羞辱;你竟想讓祂成為祂敵人的僕人:以賽亞書四十三章二十四節:「你卻因你的罪惡使我服勞。」我們想要犯罪,又想要神在罪中祝福我們。你們身為罪的奴僕已經夠嚴重了,但你們竟使神成為「罪的僕役」(administrum peccati),將祂與你們自己束縛在同樣的奴役中,這是不可容忍的。那麼,這教導我們在禱告未蒙應允時該怎麼做;不要愚昧地指責神,而要省察自己:我們的請求是否屬肉體?假設你為激勵而禱告,而神讓你留在自己的死寂中,難道不是你的心在幻想自己的讚美嗎?如果為了安全,你是否想生活在安逸與享樂中;如果為了家產,你是否在幻想自己在世上的偉大與尊榮。弟兄們!正如我們在意成功,讓我們不要帶著邪惡的心來到神面前;聖潔的願望必有確定的回應,詩篇一百四十五篇十九節與十篇十七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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