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1 ALEPH 詩119 1-8|007_第八篇_學習公義判語以正直的心稱謝_詩119_7

詩篇一一九篇講道集 第八篇

「我學習你公義的判語,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第七節)

在大衛的這節經文中,他表達了對神話語的珍視,並說明他願意為學習與實踐神的話付出什麼。正如我們常對人說,如果他能為我們做這事或那事,我們將會多麼感激;所以,主啊,如果你賜我學習你公義的判語,那麼我就要稱謝你,等等。

他對稱謝的應許彰顯了他的珍視,這應當觸動我們麻木的心。如今聖經的規範更為廣闊,神話語的奧秘也更清晰地展開。如果神的聖徒在過去,與現在相比,在啟示如此稀少且晦暗的情況下,尚且如此被神的話語所吸引,噢,我們現在對神虧欠了何等多的尊榮與讚美!

在本節經文中,請留意:

  1. 給予神話語的稱號:「你公義的判語」。
  2. 他對此所盡的本分,或他所祈求的益處:正確的教導,「當我學習時」。
  3. 獲得此益處後的果效:那時我就要稱謝你。
  4. 履行此本分的方式:以正直的心。

首先,給予神話語的稱號:「你公義的判語」,或者如邊註所言,「你公義的判斷」。由此可見:

教義:神的誡命是,且被祂的子民視為,公義的判語,或公義的判斷。

有兩個術語需要解釋:

  1. 什麼是「判語」(judgments)。
  2. 什麼是「公義」(righteousness)。

關於第一點。在聖經中,「公義」有時單獨指代神的話語,判語亦然(正如我們在這篇詩篇中會發現的);但在此兩者並列,以增強其含義。神話語的誡命被稱為判語,原因有二:

  1. 因為它們是神關於我們狀態與行為的司法判決。
  2. 因為隨之而來的適當執行。
  3. 它們是神關於我們狀態與行為的司法判決。司法判決;也就是說,它們是全能立法者所頒布的法令,具有不可抗拒的權威。人或許可以對人的判決提出上訴,但這是「判語」。這就像他已經被執行判決一樣確定。在人的法庭中,往往存在不公與壓迫,但「有一位比高位者更高的察看,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傳道書五章 8 節)。或許還有另一個法庭,我們可以對人不公的判決提出上訴;但對神卻無法上訴,因為沒有更高的司法機構。阿爾比派(Albigenses)的牧師帕斯卡利斯(Paschalis)在羅馬被焚燒時,曾傳喚教宗及其樞機主教到羔羊的法庭前。當我們在此地受冤屈與壓迫時,我們可以傳喚他們到神與基督的法庭前;但誰能對基督自己的法庭提出上訴呢?

接著,這判決是關於我們的狀態與行為。

[1.] 我們的狀態,無論是好是壞。神的話語現在就在審判你;例如,如果一個人處於屬肉體的狀態:約翰福音三章 18 節:「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如何定了?「已經」定了。在律法的判決中,他已經滅亡了。每一個不信的人,正如所有人按本性所處的那樣,罪已經定了,在他與執行判決之間,僅僅隔著一條脆弱生命的細線。律法的判決對他依然有效,因為他不願來到基督面前尋求撤銷。這判決對所有從未聽過基督的異教徒依然有效,他們已被律法定了罪。但現在,基督徒,或那些自稱是基督徒、聽過福音的人,對他們而言,這判決因著新的判決而得到確認,因為他們不願逃往另一個法庭,即福音的衡平法庭(chancery),也不願在耶穌基督所提供的恩典中尋求庇護:「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十六章 16 節)。反之,當狀態是好的,神話語的判決就是「判語」:羅馬書八章 33 節:「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當一個人在法庭上被法官宣告無罪時,執行官還能做什麼?良心是神的代理人,撒但則是神的執行官。當法官宣告無罪時,見證人便噤聲;執行官無事可做,正如神對所有願意來到基督蔭下的人,藉著福音的判決所做的一切。

[2.] 正如神的話語審判並宣告我們狀態的判決,它也審判我們的行為,無論是思想、言語或行動;因為在這一點上,所有這些都屬於行為的範疇。

(1.) 思想。它們受制於神的法庭,儘管在其他法庭前無法被傳訊,但神的話語卻能將它們找出來。它不僅揭露思想的邪惡:希伯來書四章 12 節:「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而且審判並定罪它們:耶利米書六章 19 節:「我要使災禍臨到這百姓,就是他們思想的結果。」人或許只能因言語或行動而控告他人,但神卻因他們的思想而控告他們。雖然在人的法庭中思想是自由的,因為不屬於他們的管轄範圍,但它們卻受制於另一個司法機構。

(2.) 言語。閒話在神的秤上分量很重。神既給了心律法,也給了嘴唇律法,馬太福音十二章 36 節:「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言語終將受審:我們要麼現在就為它們交帳,要麼將來交帳;要麼現在因它們而自責並尋求赦免,要麼將來在神面前被定罪。在審判之日,放縱且不受約束的舌頭將成為反對人們的證據之一,作為他們未更新之心的標記。

(3.) 我們所有的行動。它們都在神的話語中被判決。神已經宣告了祂對這些行動的心意:傳道書十二章 14 節:「神必審問各樣的行為」;在那日,事情不會被草率處理。神不會接受一份籠統的帳單,祂要根據祂話語的標準審判每一項行動。這是對第一個理由的擴充,說明為什麼神的話語或誡命被稱為判語,因為它們是立法者神關於我們狀態與行動的司法判決,並以不可抗拒的權威頒布。

  1. 下一個理由是,因為在今生與來世都有相應的執行。

[1.] 在今生。將神的話語與天意協調起來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天意不過是對神話語的註釋;你甚至可以從律法的威脅與應許中抄錄神的作為。猶太人的歷史本可以從律法的威脅中抄錄出來,因此律法的警戒就像是一份日曆和預報,預示著那群人將會遭遇什麼樣的天氣。同樣,使徒也作了這樣的觀察:希伯來書二章 2 節:「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請注意,觀察神在執行每一條誡命的判決時是何等準確,這是值得注意的;違背誡命都得到了公正的報應,正如我可以在神所有的律法中舉例說明。摩西和亞倫,如果他們不按照第一條誡命將神分別為聖,他們就不得進入迦南地;如果百姓執意要敬拜偶像,神將如何準確地成就祂的判決,使他們和他們的後代滅亡?同樣,羅馬書一章 18 節,你看到了這個總則被更具體地說明;神不僅注意第一塊法版,也注意第二塊:「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神從天上認可了兩塊法版,並對罪人執行了律法的判決:何西阿書七章 12 節:「我必照他們會眾所聽見的,懲治他們。」如果一個人觀察天意,他不僅會發現神作為中的公義,還會發現其真實性。我之所以特別指出這一點,是因為神的兒女在今生也可能因違背律法而受苦。雖然就他們的位分與狀態而言,赦免的判決已經生效,但在今生,他們仍可能因違背律法而遭受嚴厲的管教。在試煉之時,神會讓世人知道祂是不偏待人的,沒有人能逍遙法外,神話語的判決必會執行:箴言十一章 31 節:「義人在世尚且受報,何況惡人和罪人呢?」受報;也就是說,受到懲罰的報應:彼得在彼得前書四章 18 節引用七十士譯本時也是如此解讀:「若是義人僅僅得救……」要讓一個義人不落入神的懲罰之下是很困難的:神如此看重祂話語的信實,以至於祂在今生為他們的罪孽施以沉重的打擊與鞭打。

[2.] 在來世,除了根據神話語的判決外,沒有其他判決:約翰福音十二章 48 節:「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神那時將根據現在所說的,對信徒或不信者宣告判決。

那麼,基於這些理由,你們可以看到,執行不僅是判決,律法本身就是判語。一個即將受審、面臨生死的人,很想知道他將會有什麼結局,以及事情將如何預先處理。神不會以突襲的方式對待你;祂已經清楚地告訴你,祂將根據什麼規則行事:祂說:「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你。」

應用。我想這樣應用「判語」這個術語:敦促我們更看重神話語的判決。如果你在神的話語面前都站立不住,你如何在末日基督的法庭前站立得住呢?很多時候,即便沒有達到完全的確信,心中也會有初步的定罪感,這表現為害怕被審判和察驗:約翰福音三章 20 節:「他們不來就光,恐怕行事被責備。」那些不願知道的人,就不願被察驗:除了根據神話語的標準,你得不到任何安慰;除了根據神話語的判決,你得不到任何幸福。神的話語對你說什麼,就像神是真實的一樣,它必會一字不差地成就。神比任何事物都更看重祂的話語:當「天地都要廢去」,並「像書卷一樣被焚燒」時,「律法或福音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如果我們認真思考這一點,那麼神話語的一部分就會驅使我們走向另一部分;我們會從律法逃向福音。罪人將無法安於屬肉體的狀態:這律法不僅是我的準則,也是我的判語;而信徒也不會像現在這樣在神聖的呼召中如此懶散、安逸與疏忽。他們在神話語中的結局,會使他們更懇切地尋求赦免與恩典,並使他們嚴格地看守自己的心與道路。要麼我們不相信神的話語是真實的,要麼不相信神會像祂所宣告的那樣準確與嚴謹。我們夢想著一些毫無根據的奇異寬容,否則我們就會更頻繁地來到恩典的寶座前,在我們的生活過程中更嚴謹、更警醒。

其次,下一個需要解釋的術語是「公義」(righteousness),這是這篇詩篇中給予神話語的另一個稱號:希伯來書五章 13 節稱其為「公義的道理」(原文作「公義的話語」);提摩太後書三章 16、17 節稱其為「在公義上的教導」(原文作「教導人學義」)。但為什麼神的話語被稱為公義呢?因為它顯示了一個人如何才能稱義,以及一個稱義的人應當如何在神與人面前證明自己。

  1. 它顯示了一個人如何才能在神面前被稱義並被接納;因此神的話語被稱為公義。這是一個偉大的奧秘與謎題,對世上的智慧人來說是隱藏的;如果不是神的話語使之顯明,即便窮盡自然界的一切深刻研究與探討,他們也永遠無法發現。為了尋求公義來為你辯護並獲得接納,唉,我們本會想著升到天上,下到深淵;不,不,「這道離你不遠」(羅馬書十章 8 節)。這關於基督公義的概念,是世人所接觸過最好的概念;當我們都處於罪疚中,招致神的忿怒與祂憤怒公義的報復時,主竟啟示了一種公義,「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羅馬書三章 22 節)。這是神對貧窮罪人何等豐富而榮耀的啟示,祂竟啟示了這樣一種公義!
  2. 神的話語被稱為公義,因為它顯示了一個稱義的人應當如何藉著聖潔的生活,在神與人面前證明自己。它是道德公義的準則:約翰一書三章 7 節:「行義的才是義人」,這是根據神話語的判斷。基督不僅為信徒成就了公義,當一個人致力於履行對神與對人的本分時,基督也在信徒裡面成就了公義。

應用。那麼,如果我們想在公義的事上變得熟練:

  1. 經常查考神的話語,它是神最公義旨意的副本。一個人無論是為了指引、激勵還是鼓勵,都不需要再尋求別的。世人藐視神話語中簡單的指引,卻高談闊論事物的概念,尋求更奇特的見解和更崇高的推測。如果我們只帶出聖經,用神的權柄敦促人們,以基督的名、藉著基督的論據呼籲他們,這對他們來說似乎太低級了。但這是在質疑神的智慧。「拿著大衛鑰匙的」那位,知道什麼樣的鎖片適合這把鎖,知道在這種情況下,什麼樣的指引、激勵性的觀念和鼓勵最適合用來贏得人們,使他們意識到對神與對人的本分,並將他們帶入公義的道路。
  2. 你們要顯明神的話語就是公義:「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馬太福音十一章 19 節)。你們應當藉著消除世人的偏見,向屬肉體的世界證明這一點,使神的話語得到辯白。世人懷有疑慮;現在,你要向他們的良心證明,這是一條聖潔的準則,是公義的完美指引。世人窺探聖徒的生活;他們多半憑感官事物生活;因此,要宣告並證明它是公義的事。

關於給予神話語的稱號「你的判語」與「公義」,就說到這裡。

其次,我們現在來到他對神話語所盡的本分,或他所祈求的益處:「當我學習時」。藉著「學習」,他指的是他不僅達到了對神話語的知識,還達到了實踐。這不是一種推測性的光照,也不是對事物空洞的概念:約翰福音六章 45 節:「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這是一種必然會產生果效的學習,是一種轉化靈魂、使我們的心與道路符合神旨意的光照與啟示;否則,如果我們只是理解了神的話語,甚至將其印在記憶中,若沒有實踐,對我們也毫無益處。

教義:神最好的僕人,在神話語的知識與順服上,也不過是學者與學生。

因為大衛說,他已經有如此多的認識,卻說「當我學習時」。基督教的信徒在初期被稱為門徒或學習者:使徒行傳六章 2 節:「門徒的人數多起來。」這似乎是教會真正的定義,包括其類別與區別;類別是聯合在一起的人群或群體,如公司、城市或家庭。區別或形式是門徒,即那些將自己交給基督,接受祂的教導與治理,並在這種道路與教義中受教的人。同樣,使徒行傳十一章 26 節說:「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基督徒就是門徒,為了將他們與其他人的門徒區分開來,他們是基督的門徒。(1.) 學校,即教會,那裡有對所有可見信徒宣讀的公開講道;但選民獲得救恩性的知識,他們不僅受教於人,更受教於神,他們有內在的光照。(2.) 書本,即聖經,「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使屬神的人得以完全」(提摩太後書三章 16、17 節)。有些人轉向傳統,另一些人為了貶低聖經而高舉自己的理性;當他們不願接受基督的見證與啟示時,他們使基督成為他們的門徒,而不是他們成為基督的門徒,正如索西尼派(Socinians)。(3.) 教師,分為至高的與從屬的。至高的教師是基督;祂是教會偉大的先知:正如約翰福音六章 45 節所說:「他們都要受神的教訓。」這是一位不僅開啟聖經,更「開啟他們的心竅」(路加福音二十四章 45 節)的教師。從屬的教師是福音的傳道人,神使用他們來做這項工作;不是出於神的匱乏,而是出於祂的寬容;不是因為傳道人有什麼功效,而是因為這適合聽眾,作為一種最符合我們軟弱狀態的手段,以勸導的方式對待我們。神可以在沒有人的情況下,藉著祂聖靈隱秘的澆灌來教導我們;但祂願意使用那些與我們有相同本性的人,他們有相同的試探、需求與情感,了解人的心。祂願意使用那些如果欺騙我們,就必須欺騙自己的人;祂願意使用那些我們了解其生活與道路的人;祂願意使用他們作為「大使」,「替基督求我們與神和好」(哥林多後書五章 20 節)。(4.) 我們所學的功課,不僅是知識,更是順服。沒有良心的科學無法滿足我們的需要,也不符合我們教師的尊嚴。就像患有佝僂病的孩子,頭部腫大,腳卻無力;除非我們重生,否則我們學不到在耶穌裡的那種真理,因為那是為了實踐與行事,而不是為了空談(以弗所書四章 21 節)。最博學的人是將神的話語轉化為行為的人:約翰一書二章 4、5 節:「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在這所學校裡,沒有人被視為精通者,除非他在實踐上有所長進。最好的學者不是好奇的探究者,而是謙卑的實踐者;當我們被鑄入這教義的模子中,並在我們的心上留下它的印記、戳記與特徵;正如羅馬書六章 17 節:「你們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在原文中是「你們被交付給它」。當我們去看醫生時,僅僅知道他的處方是不夠的,必須遵照執行。我們來到基督面前,不是作為醫學系的學生來接受理論訓練,而是作為病人;不是作為關心醫術的人,而是關心治療的人,去執行所規定的,以便知道如何擺脫我們靈魂的疾病。因此基督說,約翰福音八章 31 節:「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有假裝的基督門徒,也有真正的基督門徒;那些致力於從基督那裡獲得力量與美德,以進行一致且恆久順服的人,這些才是真正的學習者。因此,除非我們努力使自己處於所學之道的權能之下,而不僅僅是獲得知識,否則這對我們無益;這也不符合我們教師的尊嚴,祂不僅啟發心智,更藉著祂的功效改變我們,並在靈魂上留下相應的印記。神將功課寫在我們的心上;也就是說,不僅給我們功課,還賜給我們一顆學習的心。人的教導是將知識灌入耳朵。神的教導是啟發我們的理性,並感動我們的意志:腓立比書二章 13 節:「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祂教導我們應許,使我們相信它們;教導我們誡命,使我們順服它們;福音的教義教導我們,將其印記刻在靈魂上,使我們改變成祂的形象與樣式(哥林多後書三章 18 節)。

應用。這敦促我們將自己交給這種學習。研讀神的話語,但要以神為你的教師。如果你想學有所成,就仰望那位從天上說話的神,否則我們天然的瞎眼永遠無法治癒,我們的偏見永遠無法消除,我們的意志永遠無法贏得歸向神;或者即使它們被贏得去承認真理,也永遠無法持久。當人引導我們進入真理時,我們也會很容易被其他人引導離開;而一個人所有的教導永遠無法改革人心。人的光就像三月的太陽,它會引起水氣,卻不能驅散它們;因此它揭露了私慾,卻沒有給我們力量去壓制它;所以我們的主要任務必須是受教於神。

此外,觀察你在這知識上的長進:希伯來書五章 14 節,要「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我們應該每天在「公義的話語」上變得更熟練。約翰福音十四章 9 節:「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在長久的教導之後,在恩典的知識上卻依然落後,並且還在與肉體的私慾爭戰,這本是初學者的操練,擁有如此多的媒介卻經驗如此淺薄,且沒有進步——這是可悲的!

第三,獲得此益處後的果效:「那時我就要稱謝你」。由此可見:

  1. 在領受每一項恩典時,我們都應當稱謝神。我們在祈求上很積極,但在感恩上卻很消極。這是一項更崇高的本分,並將在天堂與我們同在。讚美神是榮耀的聖徒與天使的工作。所有的痲瘋病人都會祈求健康,卻只有一個人回來將榮耀歸給神。當情況如此時,這是可悲的;因為這是一項更崇高的本分,因此它應當得到我們更多的關注。這是一項有益的本分:詩篇六十七篇 5、6 節:「神啊,願列邦稱讚你!願萬民都稱讚你!地已經出了土產;神,就是我們的神,要賜福與我們。」上升的水氣越多,降下的甘霖就越多;上升的讚美越多,得到的恩典就越多。我們與神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的交流,藉著恩典與讚美,正如大地與低層天之間,藉著水氣與甘霖。我們對神的感恩有兩個詞來表達,讚美(praising)與祝福(blessing):詩篇一百四十五篇 10 節:「耶和華啊,你一切所造的都要稱謝你;你的聖民也要稱頌你。」有什麼區別?讚美涉及神的卓越,祝福涉及神的恩惠。我們或許會讚美一個從未對我們施恩的人,如果他卓越且值得讚美;但祝福涉及神的慷慨與恩惠;然而它們有時被混用,正如這裡的「讚美」被用作「祝福」。
  2. 觀察:我們應當特別為屬靈的祝福讚美神,以弗所書一章 3 節。為什麼?部分原因是這些來自神特別的愛。神將五穀、新酒與油普遍地賜給世人;但知識、恩典以及與神相交的蒙福經歷,這些是特別的事物,祂將其賜給聖徒,因此值得更多的感恩。保護,是每一個臣民共同的利益;但提拔與恩寵是給朋友,以及那些靠近君王的人;所以這是祂子民的恩寵,詩篇一百零六篇 5 節稱之為:「求你用你子民的恩惠眷顧我。」這是神賜給祂自己兒女的特別祝福。再者,這些涉及更好的部分,即內在的人、靈、魂,這才是真正的人。醫治身體傷口的人,比僅僅縫補衣服裂縫的人對我們更有恩惠(因為身體比衣裳更重要);所以,那對我們靈魂施恩的人,比那對我們身體施恩、給予外在祝福的人更偉大,因為這些高於身體。再者,這些是天界屬靈祝福的憑據:「祂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但為什麼說「祂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因為它們在那裡開始,也在那裡完成;那裡是它們最初的旨意,也是最終的成就。一個人或許擁有全世界,卻離天堂依然遙遠;但當他擁有恩典,學習了神的律例,並且他的心被贏得去順服神的旨意時,這比金銀財寶更貴重。再者,這些使心靈傾向於感恩。讚美神有一個契機,也有一顆讚美祂的心;外在的恩典給了我們契機,但屬靈的恩典給了我們性情。其他事物不過是讚美神的動機,但這些是準備。而且,其他事物或許是在審判中賜下的;這些事物則不然。一個人或許在審判中擁有財產,但他不可能在審判中擁有基督與恩典。這些事物總是在恩典中賜下的。

應用。那麼,這個應用是為了責備我們,我們對屬靈的益處竟如此麻木。我們愛身體勝過靈魂,因此對身體的恩典有敏銳的感覺。但現在,在靈魂的事務上,我們卻沒有同樣的感動。這是因為缺乏觀察來辨識恩典的進展,以及神對內在之人的作為:歌羅西書四章 2 節:「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這是因為缺乏情感。我們被肉體的論據、血肉的恩典、雨水、食物與喜樂所感動。這些事物使我們讚美神;但我們從聖禮中從神那裡得到的,我們卻沒有那麼敏銳。

  1. 我再次觀察到,那些學習了神公義判語的人,他們才適合讚美神:詩篇三十三篇 1 節:「讚美是正直人所合宜的。」在惡人的口中讚美神是不合宜的。這是他的本分,但並不那麼合宜;但正直人的讚美,這是相稱的。奧古斯丁說:「新歌與舊人,極不協調。」如果我們想從事這項工作,我們需要一顆新心。這是一項適合敬虔人的操練。我們應當與神和好,並擁有祂的恩典與恩寵。在律法之下,他們要獻上平安祭,並將其放在燔祭之上,利未記三章。當我們來獻上感恩祭給神時,我們應當處於與祂和睦友好的狀態。這就是那儀式清楚的道德含義:「心被恩感,歌頌神」(歌羅西書三章 16 節)。其他人沒有這樣的內容,也沒有這樣的心去讚美神;他們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但對於那些擁有恩典的人,這對他們來說是可蒙悅納且合宜的。

我再次觀察到:「我必讚美祢,當我學會……等。」那些從神的話語中得益處的人,有義務讚美神,並承認祂是他們所得一切恩惠的源頭。那顆受教之心的恩典,是我們從祂那裡領受的,因此榮耀必須歸於祂。那賜下律法的主,正是將律法寫在人心上的主。唉!我們自己不過像「野驢的駒子」(約伯記十一12),無論是理解力的粗鄙,還是情感的難以馴服,皆是如此。那麼,若我們被馴服、被制伏,祂就必須得著所有的榮耀與讚美:詩篇十六篇7節說:「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神,我的心腸在夜間也警戒我。」是神使祂的話語產生果效,並指教我們如何選擇祂作為我們的產業。我們曾與他人一樣,既難以受教,又無能為力。如果神任憑我們隨心所欲,我們該是何等愚昧啊!

應用:這責備了我們,因為我們太容易攔截天國冠冕的收益,並像背叛神的人一樣,將其轉為己用。這個驕傲的代名詞「我」,總是橫加干涉:「這巴別城豈不是我所建的嗎?」我們正在向這個驕傲的自我獻祭:這是我做的;即便提到了神,也不過是為了裝點門面,就像以賽亞先知所指責的那些婦人:「我們吃自己的糧,穿自己的衣,但求你許我們歸在你的名下。」我以此為喻。神必須擔負這名號,但我們在所得的一切事上卻向自己獻祭,彷彿那是我們自己獲取的一樣。「神啊,我感謝祢,」法利賽人說;然而他卻自恃為義(路加福音八章)。噢,那麼,請學習神僕人那種值得稱讚的謙卑,將一切歸給神:路加福音十九章16節,他沒有說「我的勤奮」,而是說「你的銀子賺了十錠銀子」。還有「我今日成了何等的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以及「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他隨即糾正道:「其實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哥林多前書十五10)。同樣地,加拉太書二章20節說:「我活著……」隨即又說:「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們當如此學習對神忠誠,並像約押對大衛那樣行事——當約押即將攻取拉巴時,他說:「你當招聚其餘的軍兵,安營圍城,攻取這城,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稱這城」(撒母耳記下十二28)。讓我們務要警惕,不要佔據神的位置,不要讓自我橫加干涉,也不要為自己所達到的成就而自鳴得意;因為主必須得著所有的榮耀,讚美必須歸於祂。

經文中的第四個重點是履行這讚美職責的方式:以正直的心。我不打算泛泛而談正直,而是談論讚美神時的正直。

神必須以靈魂極大的正直來讚美;這就是重點。這種讚美中的正直在於兩件事:不僅是用舌頭,更是用內心;不僅是用內心,更是用生命。

  1. 不僅是用舌頭,更是用內心:詩篇一百零三篇1節:「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祂的聖名。」注意,不僅是用我的舌頭,即他所稱的「我的榮耀」,更是用我的靈魂。形式上的言語不過是空洞的嘮叨,神並不看重:詩篇四十七篇7節:「要用悟性歌頌。」最崇高的能力理當用於最崇高的工作。讚美神就是最崇高的工作;因此,我們裡面的一切都必須被召集起來。教會的敵對者採取了一種習慣性的形式:撒迦利亞書十一章5節:「耶和華應當稱頌,因我成為富足。」在尼希米記中也說:「那些恨我的人說:願耶和華得榮耀。」在樂器中,共鳴箱越深,旋律就越甜美;讚美也是如此,越是發自內心,就越蒙神悅納。
  2. 這種正直意味著生命與內心並重。用言語獻給神的榮耀,往往會因我們在生活中對祂的羞辱而被撤回與推翻。這就像魔鬼將基督帶到殿頂一樣,意圖讓他再跳下去。我們似乎在讚美中高舉祂,卻在生活中將祂摔下:提多書一章16節:「他們說是認識神,行事卻和他相背。」只要生命中仍有褻瀆,神就不接受空洞的恭維。我們的生命必須榮耀祂: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應用:這責備了我們,因為我們在讚美神的事上不夠熱切與認真。在我們匱乏時,我們能在床上哀號。我們的匱乏為呻吟增添了尖銳的語調,並在禱告中磨礪了我們的情感;但在讚美時,我們是何等冷漠與遲鈍!我們理當在讚美中與在禱告中一樣火熱。這也當催促你們活出讚美,在你們的言行中彰顯祂的讚美(彼得前書二7)。希西家曾患病,神醫治了他,他寫了一首感恩詩(以賽亞書三十八9)。然而經上說:「希西家沒有照他所蒙的恩報答耶和華」(歷代志下三十二章),因為他心裡驕傲。如果你不更謙卑、更親近地與神同行,這就不是以正直的心讚美;讚美必須流露並迸發在我們的行動與生活方式中。

哥林多後書一章 5 節:「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提神之物是為昏厥之時預備的。當孩子生病體弱時,我們對他們格外寬容。神可能會轉向我們,且當祂在外部離棄我們時,祂在內心深處對我們的離棄反而最少:哥林多後書四章 16 節:「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神使身體的病弱為靈魂的健康鋪路,使頭痛為更好的心靈鋪路。當祂在外部境遇上似乎拋棄我們時,那是為了將我們帶入與祂更深層的相交,好讓我們領受祂更豐盛的恩典。

  1. 離棄有關於安慰的離棄,也有關於恩典的離棄。神的兒女有時可能會失去對神之愛的感覺:詩篇七十七篇 1-3 節:「我的心不肯受安慰;我想念神,就煩躁不安;我心發昏。」噢,這話多麼沉重!想念神本能使心靈復甦;但想到神,卻想到祂的失去,這才是他極大的煩惱。然而,在這整個過程中,神可能仍在恩典的層面上與他相交:詩篇七十三篇 23 節:「然而,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他曾處於掙扎中,失去了安慰,但他承認有扶持;神攙著他的右手。患難與不適自有其功用;缺乏安慰往往為恩典的增長鋪路;因此,雖然一個人可能在安慰上被離棄,但他仍可能從神那裡得到更大的恩典影響。神的兒女常有這種經歷:當他們失去感覺時,他們對屬靈福分的權利反而更為堅固!那時,他們更勤奮、更努力地去重新獲得對神之愛的感覺。被雲遮蔽的夏日太陽,比冬日最明亮的太陽更能給大地帶來舒適與溫暖。這些多雲的時刻自有其功用與果效;基督徒在與神相交時,若少了一點快樂的份,是為了讓他們能有更多的聖潔;少了一點甜蜜與感官上的安慰,是為了讓他們能有更多的恩典。
  2. 有糾正性的離棄與教導性的離棄。有時,離棄的目的純粹是為了糾正過去的罪;這是因為我們對祂不友善、不恩慈的對待,而遭受的一種懲罰性遮蔽。神可能會因罪而如此行;甚至,往往是為了很久以前犯下的舊罪;祂可能會重新將這些罪歸咎於良心:約伯記十三章 24 節與 26 節對照:「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你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舊傷在天氣變化時,可能會在很久之後仍困擾我們。許多人在年輕時曾使聖靈擔憂,在歸正之後,神仍會在他們年老時與他們算帳。一個人遲早要為他不敬虔的行徑付出代價。有時,離棄純粹是為了教導;它主要教導我們認識神的主權,以及天國之下最好的安慰也是會改變的;教導我們認識祂的主權,即祂有自由隨己意來去。祂要祂的子民知道祂是主,可以隨己意處置祂的所有物。祂那屬天的愛之光輝與照耀並非隨叫隨到;神會按祂的喜悅分賜這些。水手沒有理由因為他想要西風,而風卻從東方吹來,就向神抱怨與爭吵。為什麼?因為那是祂的風,祂會按祂的喜悅處置這些事。同樣,祂愛的安慰與照耀是屬於祂的,祂會按祂認為好的方式收回或賜予。再者,這是為了向我們展示天國之下最好的安慰也是會改變的。當基督以豐盛且高昂的安慰進入靈魂時,這並不會長久留在我們身上;神可能會撤回。請觀察,往往在最高昂的擴展之後,可能會伴隨著某種離棄。雅歌五章 1 節,我們讀到基督與祂愛人之間的筵席:「朋友們,請吃!親愛的,請喝,且多多地喝!」在這裡,他們飽享愛宴;隨即我們讀到離棄,新婦變得懶散昏睡,基督離開了;於是她被迫四處尋找祂。保羅曾有過被提的經歷;隨後就有撒但的差役來攻擊他。同樣是那些見證基督變像的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馬太福音十七章),同樣這些門徒也被選中去見證祂的苦難: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37 節:「他帶著彼得、雅各、約翰同去。」起初他們瞥見了祂的榮耀,隨後又見到了祂痛苦的掙扎與受難。耶利米在這一行唱著讚美,下一行卻咒詛自己出生的日子(耶利米書二十章 13-14 節)。在最令人陶醉的安慰之後,可能會有一段悲傷的懸置。雅各見過神的面,並與祂摔跤,但他的大腿卻瘸了。在經歷這些之後,需要一些東西來謙卑受造物。
  3. 離棄有被感覺到的,也有未被感覺到的。若未被感覺到,則更危險,通常會以某種顯著的跌倒告終;如希西家(歷代志下三十二章 31 節)。神離開了他,他卻未察覺,隨後他陷入驕傲與虛榮,為自己和百姓招來憤怒。神的兒女若不觀察祂的來去,就會陷入禍患,這便是他們悲劇的開端。我們若不觀察我們從神那裡得到的經歷,就會灰心:我們若不觀察祂的腳蹤,就會為某種醜聞、不謹慎且不合宜的行為鋪路,而那又會為某種痛苦且尖銳的患難鋪路。但若是被感覺到的,則較能有所防備。如果我們不抱怨,而是尋求基督裡的神來彌補這份損失,那麼情況會更好。溫順的承認勝過抱怨的詰問。這是一個跡象,表明它正在產生良性的作用。
  4. 離棄有完全的,也有局部的。那些立志順服神的人,可能會在一段時間內、在某種程度上被撇下。我們不能保證自己能完全免於離棄,但這離棄絕非完全的。我們會發現,為了祂大名的緣故,「耶和華必不撇棄祂的百姓」(撒母耳記上十二章 22 節);希伯來書十三章 5 節:「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雖然不是徹底的,但在局部上他們可能會被撇下。以利亞曾被撇下,但並不像亞哈那樣;彼得在局部上被撇下,但並不像猶大那樣,猶大是徹底被撇下,直到他成為魔鬼的獵物。同樣,屬肉體的信徒被徹底撇下,直到他們成為適合魔鬼之口的獵物。大衛被撇下是為了受謙卑與改善;但掃羅被徹底撇下是為了被毀滅。提奧菲拉特(Theophylact)說,神可能會撇下祂的百姓,以至於拒絕他們的禱告(詩篇八十篇 4 節),以至於中斷他們心中的平安與喜樂,減損他們的力量;屬靈生命可能會停滯不前,以至於罪惡爆發,他們跌倒得很慘;但絕非徹底被撇下。無論如何,神總是以某種方式同在;有時在光中同在,即便不在力量中同在;當祂顯明他們當前光景的邪惡,使他們在其中哀慟時;祂在激發渴望中同在,即便不在給予享受中同在。只要對神還有任何敬重,祂就還沒有離開;仍有一些光與愛留存,體現在我們對與祂相交的渴望中。
  5. 離棄有暫時的,也有永恆的。關於前者,以賽亞書五十四章 7-8 節提到:「我離棄你不過片時,卻要施大恩將你收回。」神可能會離棄祂的僕人一小會兒:確實,有時他們可能會經歷漫長的寒冬;正如大衛在罪中躺臥了數月,直到拿單喚醒他;但與神愛他們的永恆相比,這不過是片刻。然而,永恆的離棄是針對最終不悔改的人,當神說:「再也不要見我的面,你們這些被咒詛的,」等等。以上便是離棄的種類。

其次,離棄的原因。

  1. 為了糾正我們的任性,以及我們對基督不友善的對待。如果我們以瑣碎的藉口忽略祂,祂肯定會離開:雅歌五章 3 節:「我脫了衣裳,怎能再穿上呢?」見第 6 節:「我的良人已轉身走了。」當我們不回應神的呼召時,祂也不會隨叫隨到。那個不願為基督開門的新婦,當她開門時,基督已經走了。
  2. 為了讓我們認識自己的軟弱。當試探的狂風吹向我們時,我們簡直如羽毛般脆弱!神藉著祂的撤離來顯明我們是什麼樣的人。神離開希西家,「好試驗他,知道他心內一切的意念」(歷代志下三十二章 31 節)。當基督睡著時,風暴興起,船陷入危險。如果神離開哪怕一點點,或暫停祂的影響,我們就無法站穩腳跟。
  3. 為了制伏我們屬肉體的自信:詩篇三十篇 6-7 節:「我凡事平順,便說:我永不動搖。」我們在屬肉體的枕頭上睡著了,然後神將它抽走:「你掩了面,我就驚惶。」保姆讓孩子跌一跤,是為了讓他更謹慎。神撤離,是為了讓我們學會更多地倚靠祂。
  4. 為了提高我們對基督的敬重,使愛因缺席而變得敏銳。一旦我們嘗到失去祂的苦果,我們就不會再輕易與祂分離。新婦一旦抓住祂,就不願放手(雅歌三章 2-4 節);那時,我們在觀察祂的行動上會更加溫柔。
  5. 為了讓我們透過自己痛苦的經歷,學會如何珍視基督的受難,當我們嘗到祂為我們所飲的那杯苦酒時。基督徒啊,你們不知道基督呼喊「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二十七章 46 節)意味著什麼,直到我們在自己的程度與範圍內感受到同樣的經歷。祂嘗過了被離棄的地獄滋味,我們遲早必須與祂共飲那杯,好讓我們知道我們的救主為我們忍受了什麼;以及一個聖潔的人缺乏神的面光,缺乏他曾經擁有的感官安慰,意味著什麼。
  6. 為了預防未來之惡,特別是驕傲,使我們不至於自高自大;並使我們的心對他人變得溫柔:哥林多後書一章 4 節:「好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

應用一:這告訴我們,我們並不會因為可能經歷某種離棄,就被逐出神的愛之外。離棄是最高尚的靈魂也會遭遇的事。基督使這種境況合法化,並使其與恩典並存。這是一種跟隨皇家後裔的疾病;大衛、希幔、希西家,他們都曾被離棄,卻仍是神的兒女。這對敬虔人來說,比對邪惡與屬肉體的人更容易發生。屬肉體的人可能處於捆綁之中;有時他們的平安可能受到攪擾;但這種離棄嚴格來說是敬虔人會患的疾病,沒有人比他們受此影響更深:他們有一顆溫柔的心;當神離開時,他們是何等煩惱!他們非常敏銳,因此我們不能因為他們被離棄,就說他們不敬虔。但那些從未感受過基督之愛、從未知道與神相交意味著什麼、從未因罪而煩惱的人,根本沒有這種患難;但這卻是神已將其納入與祂相交之最豐富、最屬天的靈魂所會遭遇的。

應用二:對神的兒女的指引。

  1. 觀察神的來去;看看你是否被離棄了。當神向你的禱告隱藏自己時,當恩典媒介沒有那麼活潑的影響力時,當你有強烈的愛去順服,卻沒有足夠的幫助將其付諸行動,而你開始絆倒時,請觀察它;神撤離了,且往往似乎是為了觀察你是否會注意到。基督裝作還要往前走,但他們強留祂住下;同樣,祂裝作要離開,看看你是否會強留祂停留。
  2. 探究原因:詩篇七十七篇 6 節:「我心裡思想。」然後呢?「我心裡也仔細省察。」啊!這正是仔細省察是什麼隔絕了神與你之間的時候。雖然神有時出於主權與教導而如此行,但受造物總是有理由謙卑自己,並仔細省察問題所在。
  3. 順服這項安排:抱怨只會讓你陷入更深的糾結;神在祂完成工作之前,要我們俯伏在祂的主權與智慧之下。丈夫因必要的事務必須缺席;對孩子而言,皺眉與微笑同樣必要。大衛不拒絕受試驗,他只是禱告:「主啊,不要徹底離棄我。」只有幼稚的孩子才不讓父母離開視線。
  4. 學會信靠一位正在撤離的神,並倚靠祂;當我們看不見亮光時,要靠祂的名站立(以賽亞書五十章 10 節)。直到找到祂之前,絕不放棄。看哪,就像以斯帖在沒有金杖伸出的情況下,仍要進入王的面前一樣,當你沒有來自天上的微笑與面光時,也要冒險進入神的面前;信靠一位正在撤離的神;甚至當憤怒爆發,當神殺你時:約伯記十三章 15 節:「他雖殺我,我仍要信靠他。」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應當以這種神聖而頑強的信心跟隨神。

教義四:當神似乎離棄我們,且在局部上確實如此時,我們仍應禱告,求祂不要成為徹底且完全的離棄。以賽亞書六十四章 9 節:「耶和華啊,不要大發震怒,也不要永遠記念罪孽。求你垂顧我們,我們都是你的百姓。」(1) 不要灰心;我們很容易這樣做:詩篇七十七篇 7-9 節:「難道主永遠丟棄我,不再施恩嗎?他的慈愛永遠窮盡,他的應許廢棄了嗎?神忘記開恩,因發怒就止住他的慈悲嗎?細拉。」最糟糕的灰心就是沉溺於罪中。因為跌倒而躺在泥濘中,是愚蠢的固執。(2) 向神禱告:(一) 承認我們應得此報;(二) 透過懇求。神所應許成就的事,沒有一件我們不能在禱告中祈求:希伯來書十三章 5 節:「他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如果你試驗我,求不要讓我失敗;如果你管教我,求不要讓我被剪除。懇求祂的回轉。(3) 感謝神沒有完全離開,只要你還能感覺到你的損失,還留有一顆溫柔的心,祂就肯定沒有完全離開。雖然祂收回了祂的面光,但祂留下了對它的敬重、對神的渴慕,以及與祂相交的願望。只要還有任何吸引力留存,你就能藉著祂膏油的香氣找到祂。

第十章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