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5 HE 詩119 33-40|038_040_詩119_38-40_堅定話語遠離羞辱切慕訓詞

第四十三篇講道

求你堅定你的話給你的僕人,就是敬畏你的人。

詩篇一一九篇38節

在這句話中觀察:

  1. 一個請求:堅定你的話給你的僕人。
  2. 一個促成的動機:就是敬畏你的人。動機取自提出請求之人的資格與性情。

在請求中你有:

  1. 所祈求的事項:堅定你的話。
  2. 為誰祈求:給你的僕人,也就是給我,因為我就是這樣的人。

我將從第一點開始,即所求的恩惠:「堅定你的話」。大衛之前曾禱告:「求你照你的話堅定我」,第28節,現在他說:「求你堅定你的話給我」。

所謂「話語」,指的是應許的話。神的應許得以堅立,是指它被證實並成就之時。如哥林多後書十三章 1 節所言:「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意即被視為有效且堅定;又如撒母耳記下七章 25 節,大衛在提到神的應許時禱告說:「求你堅定,照你所說的而行。」看哪,一方面我們說,當我們遵守神的話時,就是堅立了神的律法;申命記二十七章 26 節說:「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律法在我們身上發揮了力量與果效,便是被堅立了;反之,若人不遵守,律法便被視為無效。使徒在加拉太書三章 10 節重申了這句話:「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因此,應許在被成就時,便是堅立了。

問:大衛為何如此禱告:「求你向我堅定你的話」?既然神的話本身就是最確定、最穩固的,不可能再加增了,正如彼得後書一章 19 節所說:「我們有更確定的預言」,原文意指「更穩固的預言」。話語怎能比現在更穩固呢?

答:我回答:就神而言,以及就話語本身而言,它是確定的。就所提出的事物而言,它不能多一分或少一分穩固,不能時而緊、時而鬆;但就我們而言,它確實可以有程度上的堅立。這可透過兩種方式達成:

  1. 藉由聖靈內在的確據,增長我們的信心。
  2. 藉由所應許之事的外部成就。

第一,藉由聖靈內在的確據,使我們的信心增長。我們的信心極其軟弱,這從我們的恐懼、懷疑與不信中顯而易見;因此我們需要不斷地被堅固。我們需要如福音書中那人含淚說道:「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馬可福音九章 24 節),並如使徒般呼求:「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路加福音十七章 5 節)。沒有人信得如此完全,以至於不需要再多信一點。在此意義上,當我們在信心上被堅固,並視神的話為信心所倚靠的穩固根基時,這話語便被堅立了。

第二,藉由實際的成就,即應許在我們身上實現。每一件照著神的話所發生的事,都是其真實性的顯著見證,也是堅固我們信心的印記。這可透過三種方式實現:

[1.] 在某個時刻成就了某些應許,能增強我們期待未來獲得同樣恩典的信心。基督曾因門徒在遭遇類似困境時,不記得五餅二魚的神蹟而責備他們:「你們還不明白嗎?不記得那五個餅……嗎?」(馬太福音十六章 9 節)。我們在每次困難時都應尋求神;然而,同類事件中過去的經驗,本應成為我們堅立的媒介:哥林多後書一章 10 節:「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教導孩子拼字時,若我們教了一次、兩次、三次,他再遇到時仍拼錯,我們會生氣;同樣地,當我們經歷了神在各樣護理中的話語,卻仍心存懷疑時,神也會對我們生氣。

[2.] 一個應許的成就,能堅固另一個應許;因為神在某個時刻守信,在另一個時刻也必守信:提摩太後書四章 17 節:「我被救出獅子口。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兇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在如此困境中神沒有失信,顯然,那至今信實的神,最終也絕不會失信。

[3.] 當話語部分成就時,它便保證了整體的成就;這是賜給我們作為其餘一切的質押:哥林多後書一章 20 節:「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基督徒擁有許多應許,它們正每日成就。神正在拯救、安慰、保護他,並對他的良心說平安;但其中大部分尚未成就。目前的經驗保證了未來將要發生的事。因此,「堅定你的話」,意即藉由事件使它成就,好讓我學會下次能信靠你,無論是為了同樣的應許、其他的應許,還是為了你全備話語的成就。

教義:使神的話語在我們身上堅立,或在對神應許的確信中被堅固,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

大衛在此將其視為極其必要之事而祈求:「求你向你的僕人堅定你的話。」主啊,賜我能力,使我視其為穩固堅定的事物。若你考慮到這種堅立的合宜性、必要性、效用與益處,便會明白這一點。

  1. 其合宜性與適當性。我們應當在穩固的根基上建立穩固的信心,這是非常合宜的;確定的真理應當以確定的信心來領受,事物應當如其所言般被接受。這就是「客觀的確定性」(certitudo objecti)與「主觀的確定性」(certitudo subjecti),即我們對其確定性的確信。前者保證了後者,兩者對我們的安慰都是必要的;亦即,正如話語本身是確定的,它對我們也應當是確定的。根基再穩固也沒用,如果建立在根基上的建築是軟弱的,它終將倒塌。神的話本身是穩固的,但如果我們不確信它是穩固的,我們很快就會被試探所動搖。為了防止船隻在岩石上碰撞,錨本身必須穩固,且必須繫在堅硬之處;因此,希伯來書六章 18-20 節,使徒先談到根基的穩定性,再談到錨的堅固。我們有可建立的堅硬磐石——神不變的應許;也有堅固的錨——我們的信心與信靠。正如沒有應許的信心只是毫無根據且徒勞的幻想,沒有信心的應許也無法帶給我們安慰。「神的應許在基督裡都是是的、阿們的」(哥林多後書一章 20 節);隨後緊接著說:「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的,就是神。」僅僅應許被堅立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被堅立在這些應許之上。它們在基督裡是「是的、阿們的」;但這與我們何干?如果我們沒有被堅立,神可能會失去祂真理的榮耀,我們也會失去安慰。
  2. 若考慮到(1)我們所有人對不信的本性,以及(2)大多數人信心的軟弱,其必要性便顯而易見。

[1.] 若考慮到不信對我們而言是多麼自然;這是我們隨母乳一同吸入的罪。當我們的始祖犯罪得罪神時,他們不信神的話,罪便因此而生(創世記三章 4 節)。魔鬼反駁了神親口所說的話;牠的「不」勝過了神的「是」。「你們不一定死」,這就是引進最初之罪的原因,從那時起,這對我們來說就非常自然:希伯來書三章 12 節:「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不信是人心敗壞的核心部分;部分原因是我們虧負了神,因此傾向於懷疑祂;因為人總是嫉妒那些被自己虧負的人,並懷疑那些曾受自己傷害的人對自己沒有好意。我們虧負了神,因此對祂以及祂對罪人的善意心存懷疑。部分原因在於,神的真理與我們的私慾和肉體的利益相抵觸,這使我們隨時準備與祂爭辯。亞哈不願聽米該雅的話,不是因為他預言虛假,而是因為他預言凶禍:約翰福音三章 20 節:「他們不來就光,恐怕自己的行為受責備。」我說,神在福音中所頒布的那些嚴格的規則、那些深刻且激勵人心的真理,人們寧願它們不是真的;寧願沒有天堂、沒有地獄、沒有來世;正因為它與我們的私慾相抵觸,我們的願望便勝過了我們的理解力,使我們盲目,不願相信這些事。誰會去擁抱那些對自己不利的事物呢?那些不願神的話成為事實的人,心裡遲鈍,不信這些話(路加福音二十四章)。部分原因在於,從出生以來,我們就受訓於憑感官生活;我們只受所見、所聞、所感之事的影響;因此,對於「未見之事之確據」(希伯來書十一章 1 節)的信心,我們知之甚少,這信心本應帶領我們超越感官,關注來世的事。總之,由於憑感官生活、放縱私慾、懷疑被我們虧負的人,這些對我們而言是自然的,因此對神的不信在世上才會如此氾濫。

[2.] 若考慮到大多數人信心的軟弱,在神的話語中被堅立的必要性便顯而易見。很少有人將神的話視為確定的真理。同意的程度有幾個層次:猜測、意見、微弱的信心、較強的信心,以及使徒所稱的「悟性充足的確據」。有猜測,即心靈對神的話語有一種較輕的傾向,認為它「可能」或「大概」是真的;對事物有一種懷疑的認知,或僅僅是猜測,當我們僅止於「這可能是真的,神關於基督與救恩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時。在此之上是意見,當心靈更傾向於認為它是真的,當我們被說服到無法合理反駁它的地步;我們認為它是真的;但心中仍存有相反的恐懼,擔心它不是真的,這種恐懼勝過我們,玷污了我們的實踐,削弱了我們的情感,並使我們遠離來世的事。再往上是信心,即對神話語真實性的一種堅定且無疑的確信,這也有其廣度。有微弱的信心,伴隨著偶發的懷疑。再往上,則是「領受了充足的確據」(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 5 節)。我們在同意的程度上仍可不斷增長;因為在此生中,信心永遠沒有多到不能再多的地步。我們的信心總有欠缺,要成長到「悟性充足的豐富」並不容易。最好的人也只有對屬靈真理波動的、懷疑的認知,而非對它們有完全的確據與說服。因此,我們需要祈求堅立。

  1. 考慮其效用與益處。一旦神的話語在我們心中堅立,我們就會知道如何生活、如何死亡,以及在什麼條件下維持安慰與聖潔;否則,人們只會過著放縱與粗心的生活:希伯來書四章 2 節:「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直到神的話語被承認為神聖且無謬的真理,它對我們才沒有功效。當它僅僅被當作一種可能的真理而以猜測領受時,它的作用是微弱的。然而,當我們將神的話視為神的話,視為確定的真理來領受時,它便產生了益處;當靈魂斷定:「這些確實是我深切相關的真理,我的永生或永死皆繫於此。」沒有這一點,神就得不到事奉,我們也得不到安慰,反而處於靈性的極大不確定中。另一方面,讓我告訴你,我們在職責上的冷淡,以及在犯罪上的大膽,皆源於不信。

[1.] 我們在職責上的冷淡。當神將如此偉大的事物——永恆地享受祂自己、榮耀、安慰與心所能想的一切幸福——擺在我們面前時,為什麼人們在神的道路上卻如此死氣沉沉、毫無生氣且漫不經心?當我們的工作如此美好,我們的道路如此卓越,為什麼我們在宗教實踐上卻如此冷淡與粗心?因為我們對永恆沒有活潑的感知;我們不相信神的話。如果我們信了,它會注入生命給我們。使徒說,腓立比書三章 14 節:「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為什麼?「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當我們嚴肅地、將其視為高於一切事物來關注我們的工作,而非膚淺地隨意對待時,當我們能看見那召我們來得的獎賞,以至於奔跑並定睛於標竿時,他便努力向前,以免失去冠冕。所以,當我們感受到恩典的賞賜,當我們確信這些賞賜時,這會注入靈力給我們,並鼓勵我們對抗一切死寂與軟弱。那麼,就帶著極大的熱切與誠懇努力向前吧!哥林多前書十五章 58 節:「所以,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做主工。」這是敬虔之人的描述。我們該如何保持心靈如此熱切的狀態?藉由對應許的健全信心;因為隨後說:「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如果聖潔沒有興盛,那是根部有蟲,無神論與不信潛伏在心中,且缺乏對神在基督裡向我們顯明那些偉大而榮耀的應許的同意。

[2.] 我們在犯罪上的大膽。為什麼人們在違背神的道路上如此安然地前行?因為他們不知道這話語是否真實。如果一個人眼中看見天堂與地獄,如果他對這些事有深刻的確信,他肯定不會為了瑣事而冒險失去天堂;也不會為了如此微小的試探而冒險承受永恆的刑罰。你無法驅趕一頭驢——最愚鈍的生物——進入牠眼前燃燒的火中。同樣地,如果這些事擺在我們眼前,我們就不會對神如此大膽、如此放肆。當我們沒有信心時,犯罪的試探必然會勝過我們;因為當試探強而信心弱時,我們在哪裡呢?一個人會屈服於他卑劣的私慾;因為有眼前的利益、眼前的快樂,而我們對順服的獎賞,以及對抗試探的應許,卻沒有無疑的確信。但現在,當我們考慮到我們擁有如此偉大而寶貴的應許時,這會使我們潔淨自己,除去身體與靈魂一切的污穢;我們不會輕易得罪神、踢刺,也不會奔向擺在眼前的危險:「在飛鳥眼前設網羅,也是徒然的。」

應用一:責備我們對話語的堅立關注太少。許多人滿足於對基督之名的膚淺認信,卻未在對聖經的健全信心上被堅立。問他們為何信奉這個或那個宗教,他們會說是因為從小受教、在其中長大;若他們生在尊崇穆罕默德勝過基督的地方,他們同樣會成為穆罕默德的信徒。還有一些人憑猜測生活,進行一些自然的敬虔;但他們的靈魂從未認識恩典的奧秘,從未在其中被健全地堅立;他們只有猜測。還有人能為自己的宗教辯論,看出基督信仰的合理性,以及為何他們應該持守這種觀點而非那種。然而,他們的心從未被神征服。聖靈是否已將神聖真理堅立在你的靈魂上,並將這些事做在你的心裡?祂是否說服了你的判斷力,喚醒了你的良心,改變了你的心,讓你嘗到神在基督裡的愛,將你從世界中拉出來,進入與神親密而甘甜的相交中?真理是由祂堅立在我們心中,並以證據與能力呈現出來(哥林多前書二章 4 節)。唉!我們所能達到的一切,不過是冷淡且徒勞的概念,無法溫暖心靈;一些草率的觀點,無法使你的心保持在對神的敬畏中,也無法引導你在通往永生的聖潔道路上;因此,不要滿足於你對基督及藉祂所得的特權有一些知識。你的心被堅立了嗎?你是否有聖靈在你裡面所做的對這些真理的感知?

應用二:勸勉我們使用使話語得以堅立的媒介。

  1. 主要觀察經驗,即它如何在神的護理過程中,以及你內心深處的感受中成就。當你在恩典寶座前與神摔跤,並將祂的應許付諸實踐時,你得到了什麼禱告的回應?神每日都在成就一個又一個應許,以訓練我們期待祂手中更多的恩典。為了讓我們能為我們的基業與最終的福分信靠祂,祂先在較小的事上給我們祂信實的證明。你越觀察神對你靈魂的對待,以及祂話語在你身上的成就,你的心就越能對抗無神論,並在對聖經神聖權威的信仰中被堅立。我們務必留意這一點,使我們的心堅定地對抗無神論,特別是在異端邪說盛行、教會分裂、神的名被褻瀆之時。現在,藉由這些每日的慈愛,神堅立祂的話,使它對你的靈魂成為真實:詩篇十八篇 30 節:「耶和華的言語是煉淨的。」這不僅僅是字母與音節;神持守它,它是「煉淨的言語」。當你挑戰祂時,你已發現聖經在對神的呼求與應用中得到了應驗。當你與神辯論時:「主啊,這不是你的手跡嗎?這是你對你的子民所作的應許?」主已從天上回答了這一切,並說:「是的,這是我的應許。」祂給出了一個相應的應許。
  2. 它要求你對信心有依賴與確據:詩篇九篇 10 節:「耶和華啊,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因你沒有離棄尋求你的人。」任何觀察過神作為的人都會明白,神是值得信靠的,如果祂在話語中說了什麼,祂是可以被依賴的。「認識你名的人」,即那些熟悉神及其護理過程的人。應許不會像死庫存一樣閒置:詩篇一百一十六篇 1-2 節:「耶和華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所以我一生要求告他。」當你將神的話與其果效進行比較,當你看到它是如何成就時,這將激勵你在神裡面喜樂並產生聖潔的感恩:詩篇五十六篇 10 節:「我倚靠神,我要讚美他的話;我倚靠耶和華,我要讚美他的話。」單一的慈愛並不那麼重要,也不會像觀察到慈愛是應許的果實那樣,如此深刻地吸引我們的心去感恩。這是神聖徒的實踐;約書亞注意到了這一點:約書亞記二十三章 14 節:「耶和華你們神所應許賜福與你們的話,沒有一句落空」;列王紀上八章 56 節:「耶和華藉他僕人摩西所應許賜福的話,一句都沒有落空。」你常會發現應許的字句在神的作為中得到了成就,如果你能觀察祂每日的護理,你就會受訓在期待最終福分時,更多地等候神。

其次,讓我們來到他為之祈求的對象:「堅定你的話」;但對誰呢?「向你的僕人」。此處請注意:

教義:對一般應許進行個別應用是必要的。

他所祈求堅定的這句話,很可能是一個關於成聖的應許;因為在前一節中,他已為治死罪與賜生命祈求,現在則是為成聖祈求。但無論是哪一個應許,毫無疑問,那對他人所作的話語,同樣也是對我所作的,彷彿他在其中被指名道姓。一般真理必須透過個別應用帶回家,好讓它們更貼近我們的心。詩篇二十七篇 8 節,神恩典的邀請是普遍的:「你們當尋求我的面」;但應用卻是個別的:「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大衛將其視為對他個人的說話。同樣,詩篇一百一十六篇 15 節:「在耶和華眼中,看聖民之死極為寶貴」;然後,「耶和華啊,我真是你的僕人,是你婢女的兒子。」這安慰關乎神所有的兒女。聖徒的生與死在神眼中極為寶貴;祂對他們有特別的照顧,並數算他們的骨頭。現在,主啊,大衛說,讓我得到這應許的安慰;我是你的僕人。同樣,提摩太前書一章 15 節:「這話是可信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我們應當學習這種爬進應許遮蔽處的聖潔藝術,並藉著信心將自己帶入應許的安慰中。

但其次,你可以觀察他給自己貼上的標籤:你的僕人。大衛是君王,但在恩典寶座前,他自稱為神的僕人,這是他祈求恩典時所能使用的最合適的稱號。由此可知:

教義:那作為神僕人的人,可以尋求並期待從祂那裡獲得恩典。

在此我將說明:

  1. 誰是神的僕人。
  2. 為什麼我們在祈求應許成就時,必須使用這個懇求。
  3. 誰是神的僕人?我回答:那將自己奉獻給神使用,並活在奉獻的意識與良知中的人。

[1.] 那將自己奉獻給神使用的人。我們藉由聖約與自願的契約成為神的僕人。誠然,我們的服事在其他層面上也虧欠於祂,但我們是透過契約進入其中的。這在創造的權利上是虧欠的,因為祂使我們從無到有;因此我們欠祂所有的一切,因此所有受造物都是為神的服事而造: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91 節:「天地照你的安排存到今日,因為萬物都是你的僕人。」天與地、日與月、星辰、野獸、每一種爬蟲、每一種植物與草木,它們都照著被造的目的服事神。但特別是人與天使;他們是直接為神的使用而造的。其他事物最終是為了神而造;人則是直接為了神而造(詩篇一百零三篇 21 節)。天使是祂的使者,人也是神的僕人。再者,藉由救贖的權利;我們有義務服事祂,如同奴隸服事買主;那將人從奴役中買贖出來的人,他所有的時間與力量都屬於他:哥林多前書六章 20 節:「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但這僅僅顯示了我們「理應」成為什麼;我們理應成為神的僕人,正如祂創造我們,並藉基督的血救贖我們一樣。但「事實上」,只有那些將自己交託並讓渡給祂使用的人才是祂的僕人:羅馬書六章 13 節:「將自己獻給神。」神要藉由我們的同意來確認祂的權利與名分,因此,凡是神的僕人,在某個時刻都已與神立約,他已同意將自己交託,在嚴格的順服中與神同行。所有這樣將自己交託為神僕人的人,都是帶著羞愧做的;他們羞愧於在年輕時、在初次獲得理性使用能力時,沒有更早想到他們的創造主,沒有想到那用祂的血買贖他們的主:彼得前書四章 3 節:「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的時候已經夠了。」他們太久地羞辱了神,毀滅了自己的靈魂,並將創造主拒之門外。他們也帶著對神愛的感知,即祂藉救贖所獲得的新名分而做:哥林多後書五章 14-15 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

[2.] 他是活在奉獻的意識與良知中,不以自己為主人,而以神為主人的人。當你將自己交給神的服事時,你不能隨心所欲地行走,而必須按你主人的喜好行事。亞里斯多德認為僕人的特質是不能隨意生活,沒有自己的意志,而是將自己交給他人指揮與引導,有時甚至違背自己的傾向。那些說「我們的舌頭是我們自己的」(詩篇十二篇 3 節)的人是叛逆者,而非僕人。你的舌頭不屬於你自己,不能隨意說話;你的心也不屬於你自己,不能隨意思想;你的手也不屬於你自己,不能隨意行事。你們是神的僕人,因此必須完全順服祂的旨意。天使作為神的使者,當他們被描述時,他們是「行祂所喜悅的」(詩篇一百零三篇 21 節)。所以,你的工作是行神的旨意;不是為了取悅自己、他人或肉體,而是為了取悅神,行神的旨意,不考慮你自己的傾向與世俗利益;因此,當你受到試探去做任何違背神旨意的事時,你的心會對此反抗:噢!我不屬於我自己;這些肢體是基督的。你將每一件事都視為神的,要用於祂的服事。

  1. 那些想要話語被堅立的人,為什麼必須是主的僕人?

[1.] 神不看工作,而是看人的資格。神不會因為一個人做了一件好事、一個禱告而接納他;祂看的是他個人的資格。「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箴言二十八章 9 節)。這是怎麼回事?不僅僅是在粗心大意地管理時,當惡人邪惡地禱告時。不;讓他盡力而為;因為箴言二十一章 27 節說:「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充其量它也是可憎的;神不會接受他手中的祭物;因此,當我們為所應許的福分禱告時,必須考慮個人的資格(雅各書五章 16 節)。那裡有禱告的資格;它必須是「懇切的、有效的」;一個帶著生命與動力、有靈與生命的禱告。然而,它必須是「義人的禱告」。正如自然學家談到一顆寶石,如果放進死人的嘴裡,就會失去所有的美德與功效,同樣地,在邪惡肉體之人的口中,禱告也會失去在神面前的功效。當一個背叛羅馬的人送禮物給羅馬將軍時,他回答說,他應該先回到對羅馬國家的順服中。所以神對惡人說,先讓他們成為神的僕人,然後他們才能得到祂應許的福分。

[2.] 這與聖約相符,因為聖約是相互的:「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所有的應許都與聖約有關。現在,在每一個聖約中,都有「給予與接受的比例」(ratio dati et accepti),即要求與給予同樣重要,因為它是相互約束的;因此,如果我們想要神賜給我們恩典,我們就必須順服。誡命與應許是並行的;因此,那些想要應許成就的人,必須遵守誡命,並將對職責的決心與對慈愛的期待結合起來。這就是與神打交道的聖約方式;必須有真誠的目標與努力去服事神。我是你的僕人,因此求你向我堅定你的話。

應用:勸勉你們成為神的僕人。我可以從過去、現在與未來帶來動機。(1)從過去來看。你們有義務這樣做。你們是祂的受造物;你們從祂那裡獲得生命、存在與一切。我們從人那裡得到一點小恩惠,就會產生尊重;我是你的僕人。難道神給我們的恩惠,不應更影響我們嗎?祂創造了我們,賜給我們生命、氣息與一切。我們對來自那看不見之手的事物視而不見。這真是奇妙,偉大的神,祂不需要我們,卻常被我們激怒,祂擁有如此卓越的威嚴,遠高於我們,竟還留意我們。因此,如果神創造了我們,保守我們,每日維持我們,並降卑祂自己……

要瞻仰我們、眷顧我們,這當激勵我們。(二)再者,從現今的處境來看。你所蒙受的尊榮;作神的僕人是一種極大的提升。在君王身邊最卑微的職務,都被視為尊榮的。耶穌基督身為中保,祂自己也被冠上這個稱號:「我的義僕」(賽五十三11);天使是你們的同作僕人(詩一〇三21),他們被稱為「神的用人」。同樣地,就現今而言,你們可以自由進到神面前:神的僕人可以侍立在祂面前,並有自由祈求他們所需的一切。示巴女王在列王紀上十章8節論到所羅門時說:「你的僕人常侍立在你面前,聽你的智慧,是有福的!」論到神的僕人,這話更是真實:那些侍立在祂面前、有如此自由與神相交的人是有福的;他們隨時來到神面前,都確信會受到歡迎。(三)至於將來。事奉神最終將進入永恆的福分;神的僕人有極好的工價: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若有人事奉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事奉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事奉我,我父必尊重他。」基督和祂的父會思量要將何等尊榮加給他。因此,要作神的僕人,好叫你現今能討祂喜悅,並滿有安慰地等候祂永恆的福分。至此,我已講完了第一點,即請求:「求你使你的話堅立給你的僕人。」

第二點,動機與論據:「就是凡敬畏你的人。」這句話可以譯作「這話」,也可以譯作「這人」,視其是指向「你的話」還是「你的僕人」而定。

  1. 指「你的話」;因為在希伯來原文中,該節的語序是:「使你的話堅立給你的僕人,這話是為了敬畏你」;也就是說,賜下這話是為了讓你被敬畏,因為在神的話語中,有著最偉大的論據與誘因,使人敬畏、尊崇並順服祂。神的話語被指定用於此目的,即在我們心中栽種對神的敬畏,並增進我們對神的尊崇。這並非讓我們可以隨意對待應許,並用它們來餵養私慾。我傾向於採用我們自己的譯本,因為它更為妥貼,且其意義與詩篇一〇九篇4節相似:「但我專心祈禱。」原文是「但我祈禱」;而「使你的話堅立給你的僕人,這人是敬畏你的」。我們的譯者為了使語意更完整,加上了「專心於」、「致力於你的敬畏」,也就是說,這人將敬畏神視為他的人生志業、掛慮與渴望。
  2. 這被加上作為神僕人的真實標記與描述,因為這是宗教信仰中的要事:詩篇一一一篇10節:「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這是順序上的第一位,也是我們開始有智慧時的第一件事,即思想神,對神存敬畏的心;這是智慧的要點,是使我們有智慧以至於得救的偉大事。這也被作為祈禱的論據:尼希米記一章11節:「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就是喜愛敬畏你名的人。」一個人越是致力於敬畏神,就越確信神的愛,以及祂在施恩座前垂聽他們的預備。要點如下:

教義:那致力於敬畏神的人,才是真正的神僕人。其中或許有軟弱與過失,但大體而言,他是受敬畏神的心所支配的。

  1. 什麼是敬畏神。
  2. 為什麼這是神僕人的確據,因為它除去了所有順服的阻礙。
  3. 什麼是敬畏神。敬畏有奴僕式的與兒女式的;一種是懼怕刑罰,這是最壞的人也可能有的:雅各書二章19節:「鬼魔也信,卻是戰驚」;另一種是懼怕得罪神,這是最好的人也必須有的:箴言二十八章14節:「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這是一種對神作為我們的主宰與主人,甚至作為我們在耶穌基督裡的父,所存的敬畏心志。

關於前者:

[1.] 懼怕刑罰。並非每一種對刑罰的懼怕都是罪;這與其說是罪,不如說是一種本分。神所有的兒女都有義務對神因罪而發的忿怒或不悅存有敏銳的感知,好使他們在屬靈生命中敬畏且嚴肅;正如希伯來書十二章27節所言:「讓我們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請注意,這是基於祂是「烈火」這一考量與認知;這應當對我們敬虔的敬畏產生影響;馬太福音十章28節:「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這些話不僅包含了對那當被敬畏者的描述,也包含了應當敬畏祂的根據與理由;因此,並非單單懼怕刑罰就是罪,而是那種奴僕式的、卑屈的懼怕才是。那麼,什麼是懼怕刑罰的奴僕性與卑屈呢?部分在於當我們懼怕自己的痛苦與恐懼,勝過懼怕惹神不悅時;他們心裡想犯罪,卻又害怕地獄;這種懼怕伴隨著對神的恨惡。奴僕式的敬畏,雖然能像嚇走掠食者的狼一樣,使我們遠離某些罪,但它仍保留了其吞噬的本質。它伴隨著對神的恨惡:所有那樣敬畏神的人其實是恨惡祂的;事實上,他們寧願沒有神,沒有人來追討他們的責任;他們寧願祂不像現在這般公義聖潔。這就是其邪惡之處,並非因為懼怕刑罰本身——因為那是一種正確對待其對象的恩典——而是因為它傾向於這種對神的恨惡。部分也因為這種奴僕性使我們對神退避,逃離祂而非親近祂,就像亞當跑進樹叢中躲藏一樣。聖潔的敬畏是靈魂對神的一種敬畏,但那會使我們與祂保持聖潔的相交:「我要將我的敬畏放在他們心裡,他們就不會離開我」;但那種使我們逃離神的敬畏是奴僕式的。部分也因為它帶有折磨與困惑,從而阻礙了我們事奉神:「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刑罰是一種本分;但奴僕式的敬畏是一種對刑罰的懼怕,使我們恨惡神並逃避祂的同在,比起得罪神,更害怕損害自己;這種懼怕帶有折磨與困惑,使人無法歡喜地事奉神。

[2.] 有一種兒女式的敬畏,即敬虔的敬畏。這種對神的敬畏存在於作為中保的基督身上,賽十一章1、2節。在列舉屬於「耶和華的苗裔」、即基督耶穌的恩典中,其中之一就是「敬畏耶和華」。基督作為人,對祂所事奉的父有敬虔的愛慕,這種敬畏在天上的福樂靈體中存到永遠。聖徒與天使都有這種敬畏,即對聖潔之神的敬畏,以及對祂威嚴的尊崇與敬畏。這是受造物與創造主之間本質上的敬重,永遠無法廢除。這種敬虔的敬畏,由對神、祂的威嚴、榮耀、權能的高度尊崇,以及對祂同在的持續思想與感知所組成;此外,還有一種不願得罪神、不願在祂面前犯罪、不願在神作為旁觀者時做任何不合宜之事的心理。試問!一個活在聖潔之神眼目下的人,當他心中深刻銘刻著神的卓越時,怎能隨意犯罪呢?這就是作為神僕人標記的敬畏。

  1. 這必然是神僕人的標記,因為它是既能阻礙我們犯罪,又能激勵我們盡本分的偉大原則。敬畏神是屬於基督徒的根本且本質的恩典之一;它是對罪強有力的約束。野獸被造是為了服事人類,牠們如何服從並順服人呢?神說:「凡地上的走獸……都必懼怕你們」(創九2)。同樣地,我們被造是為了事奉神。那麼,我們如何保持對神的順服呢?當敬畏神的心在我們心中時,它就不會容許我們隨意做任何令神不悅的事:出埃及記二十章20節:「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致犯罪。」這是對抗所有貪婪、世俗利益與暫時便利之誘惑的偉大良藥。看哪,就像那心中有君王敬畏的人:撒母耳記下十八章12節,約押說:「你為什麼不將他擊殺在地?」那人回答:「我即使得了一千舍客勒銀子,我也不敢伸手攻擊王的兒子」;神的兒女對他們的屬天君王也有同樣的敬畏:不;即使有人給我再多好處來誘惑我偏離本分;不,我不敢,主已經吩咐我不可如此。或者,當利甲族人被誘惑去喝酒,杯子擺在他們面前以激發他們的食慾時:不;我們不敢。這些片段表達了一位敬畏神之人的內心運作;儘管誘惑就在眼前,且能帶來極大的便利,但他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

應用:這告訴我們誰是神的僕人;那些心中栽種了最多這種敬畏神之心的人:尼希米記七章2節:「他是一個忠信的人,敬畏神過於眾人。」並且他們在言行中表現出來。如果我們在那些違背我們利益與天然情感的事上不順服神,神就不會承認我們心中栽種了敬畏。當神試驗亞伯拉罕,要他獻上以撒時(創二十二章),「現在我知道你敬畏我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為什麼?難道在那之前神不認識亞伯拉罕嗎?正如彼得對基督所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難道神看不見我們靈魂內在的泉源與動機,以及裡面有什麼情感嗎?難道神不知道亞伯拉罕心裡有什麼嗎?但現在,我承認了。因為除非我們表現出來,否則神不會在這種意義上承認。那些心中栽種了祂的敬畏,並在一切場合中表現出來的人,才是神真正的僕人。

關於虛榮,即驕傲的另一種形式,是指過度看重世人的評價、我們在世上的名聲,並因他人對我們的看法而沾沾自喜。我們想要篡奪神的寶座,在人心之中作王,因此我們才如此敏感。由於我們對自己評價過高,當他人不願給予我們同等的估價時,我們便感到困擾。驕傲是神所面對過最古老的仇敵之一;它誕生於天堂,存在於墮落天使的心中,但驕傲一旦進入他們的心,神便立刻將他們從天上摔了下去。如今,當神的兒女容讓驕傲在心中棲息時,主便會與他們爭辯;因此,為了懲治我們對驕傲的款待,祂會將我們降至極卑微的地步:《哥林多後書》十二章7節:「免得我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關於這根肉體上的刺究竟是什麼,有許多爭論。有人認為是某種苦難或疾病。這極有可能是真的,但它也包含了許多令人痛苦的禍患;因為在第10節中,他提到了「凌辱」。保羅太容易驕傲了。主使他成為卓越的器皿;藉著信心,他領受了豐盛的啟示。但神會刺破這氣球;祂用刺來做這事;祂稱之為軟弱、困苦、凌辱。所謂軟弱,我指的是某種轄制性的疾病。但凌辱是其中的一個成分。如今,為了使我們不至於因虛浮的自負而膨脹,主用軟弱、困苦和凌辱來謙卑我們。

  1. 神使我們謙卑的另一個罪是行事疏忽。當我們疏於防範,不留意那在我們身上滋長的屬肉體之事,以及那在我們生活中爆發出來的肉體情慾與心境時,主便容許他人來責備我們;他們收集我們的污穢,好讓我們看見自己有多大的理由要將這些行為放在心上。每一個想要嚴謹生活的人,都需要忠實的朋友或警醒的仇敵;要麼有忠實的朋友來勸誡他,要麼有警醒的仇敵來指責他;他們會指出我們衣服上的污點,好讓我們將其洗淨。很多時候,朋友會被愛所蒙蔽,變得像我們對待自己一樣偏袒我們,容忍我們身上的罪而不告訴我們;這時,主便會安插探子來窺探我們的破綻,如《耶利米書》二十章10節所言;因此我們需要來到神面前禱告:《詩篇》二十七篇11節:「耶和華啊,求你因我仇敵的緣故,將你的道指教我。」他們埋伏著,尋找機會要在我們任何一點疏失上絆倒我們。我們不能沒有警醒的仇敵,正如不能沒有忠實的朋友一樣。如果別人不時提醒我們的過失,一個人對自己該是多麼無知啊!因此,神使用世上那些惡毒的人作為杖,來鞭打出我們衣服上的塵土。
  2. 為了使我們因論斷他人而謙卑。因為如果我們對他人的名聲不夠體恤,主便會藉著讓我們遭受與我們加諸他人身上同樣的衡量,使我們看見這種苦難的苦澀,正如《馬太福音》七章1至2節所說,也就是說,我們會發現別人對我們的看法,正如我們對待他們一樣苛刻。對他人有好的想法與言論,是保守自己好名聲的最佳防禦。神會看顧那些謹慎不論斷、不指責的人。因此,報告是真是假並不重要;基督徒應當省察:我們是否因誹謗他人而招致了這一切?因為神通常會以我們自己的方式來回報我們。一個慣於論斷的人,很少或從不逃脫嚴厲的論斷。詩篇中說:「願他自己的話使他憂傷」,也就是說,願它落在自己身上。我們自己的話如何落在我們身上呢?因為主會因我們論斷他人而懲罰我們。噢!那麼,為了你加諸他人的凌辱,在神面前謙卑自己吧:《傳道書》七章21節:「人所說的一切話,你不要放在心上,恐怕聽見你的僕人咒詛你」,也就是說,在背後說你的壞話。他人對我們嚴厲的言詞與論斷,可以提醒我們神公義的手,提醒我們神正以我們衡量他人的尺度來衡量我們;因此,如果他們冤枉我們,我們應當更加忍耐;這不過是我們曾加諸他人之事的報應。神會因我們那種自然且氾濫的論斷而使我們謙卑,這在年輕、軟弱且未受管教的人身上尤為常見。

其次,主這樣做,既是為了謙卑我們,也是為了試煉我們。

  1. 當全世界都聯合起來定你的罪時,祂藉著如此沉重的苦難和如排山倒海般的凌辱,首先要試煉的是你的信心。什麼樣的信心?

[1.] 我們對末日審判的信心,這是信心的一個重大對象;當全世界都聯合起來定我們的罪時,我們的信心便受到試煉,看我們是否能安息於我們在主的日子所將獲得的辯白。你們可以在《哥林多前書》四章3至5節中看到這一點:「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每一個配得稱讚且具備資格的人,都將從神那裡得著稱讚。保羅說這是「極小的事」,因為他期待著主的日子來澄清世上的一切。罪惡與謬誤往往獲得多數票。Tollite impios(除掉這些不虔誠的人)是暴民反對基督徒的呼喊。若有任何麻煩,都是因為基督徒的緣故。除掉那些不虔誠的人,意指基督徒,因為他們否認異教的神。那麼,他們的安慰是什麼呢?是萬事顯明的日子。因此,當我們被視為人類的禍害時,只要我們能安慰自己,神兒子的顯現之日終將來到,這就足夠了;偉大的審判之日近了,這將使一切重回正軌。

[2.] 試煉我們對更具體應許的信心。主應許要供應祂子民的健康與名聲;祂應許保全他們的安全,供應他們日用的飲食,以及任何對我們有益的世上福分。現在,主想看看我們是否能像信靠祂供應其他事物一樣,將我們的名聲也交託給祂:《詩篇》一一九篇42節:「我就有話回答那羞辱我的,因我倚靠你的話。」我說,主在祂的聖約中承擔了責任,要在基督徒的一切利益與關切上保守他們,只要這對祂的榮耀與我們的益處有益,我們便領受這份保守。當一個基督徒將自己交給神時,他便將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奉獻給神,作為神的使用。神是我身體與靈魂的守護者;我交出我的產業與生命,好讓祂日夜看顧我,我也交出我的名聲與信譽:《詩篇》三十一篇20節:「你必將他們藏在隱密處,免得受人的強暴;你必暗暗地保守他們在亭子裡,免受口舌的爭鬧」;願主不僅看顧我們的身體與產業,也看顧我們的名聲。如今,主要求我們根據聖約的範圍來信靠祂,也就是說,要等候、要確信,我們的生命不在人的權柄之下,當為了祂的榮耀與你的益處時,祂能轉變人心,使你在他們眼中蒙恩:《詩篇》三十七篇5至7節:「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他,他就必成全。」這就是所要求的信靠。噢!很多時候,我們似乎在人面前失去了名聲,被誹謗與凌辱所掩埋;但這不會太久。你的人格與事業可能會被遮蔽,可能會經歷一段苦難的冬夜;但復活的早晨,無論是對人還是對名聲,終將來到;它將被帶出來,如同正午的光輝。主有能力做到這一點;你內心的誠實將被顯明,你將被神宣告無罪。我們的主耶穌是我們這方面的榜樣。基督在被誹謗者指控犯下滔天大罪時——他們指控祂與撒但勾結、褻瀆神並煽動叛亂——祂做了什麼?使徒會告訴你:《彼得前書》二章23節:「他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這就是基督的信心;因此,神要試煉這種信心,看我們是否能滿懷信心與甘心樂意地將自己交託給天父與公義審判者的旨意;看我們是否能將自己交託給祂,隨祂的心意受辱或受榮。當我們交託並順服,完全將自己降服於神的旨意,並信靠祂在基督裡的公義與信實時,我們便活出了基督徒的樣式。

[3.] 神要試煉我們對永恆報償的信心,看我們是否如此相信天堂的榮耀,即那將在來世顯現於我們身上的榮耀,以至於我們甘願為了這榮耀,而藉著今世的凌辱來受謙卑與預備:《馬太福音》五章11至12節:「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為什麼?「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噢!我們將來得著榮耀就足夠了。現在是你受羞辱、凌辱、輕蔑試煉的時候,但將來你要得著尊榮。應許的繼承人被描述為那些「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的人。基督徒並非沒有天然的情感;他看重尊榮,但他將其置於最低的地位;他仰望的是那在來世的榮耀、尊貴與不朽,而非這世上肉體虛浮的尊重;因此,我們現在受到試煉,看我們是否認為將來得著榮耀就已足夠,而在此刻甘願承受世人所加給我們的一切。神就是這樣試煉我們的信心。

  1. 神要試煉我們對世俗名聲的治死與冷漠。人心若不如此,便無法對神誠實。偽君子是驕傲、自負的,他們必須在人前得著尊榮。這是一種邪惡的靈,以至於基督說這使人無法產生信心;因為《約翰福音》五章44節說:「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當我們必須從彼此那裡獲得榮耀,否則內心便極度不安時,噢!這顯示我們對世上的名聲還不夠冷漠,至少還未達到我們應有的程度,無法單單從神那裡獲得榮耀,無法讓祂的形象深植於我們心中,無法讓祂對我們靈魂的愛之見證在神與我們之間變得清晰;凡心靈的平安與寧靜依賴於人的言論與判斷,而非依賴於神的人,是不正直的,「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哥林多後書》十章18節。如果神要定你的罪,人無法為你辯護;如果神宣告你無罪,人無法定你的罪。那些賽跑的人不在乎旁觀者說什麼,只在乎競技場的裁判,那位要頒發花冠的人,看他如何裁決。在你們的奔跑、工作與爭戰中也是如此;世人說什麼並不重要;他們的掌聲無法庇護你免受神的審判,他們的定罪或凌辱也不會使你暴露在神的憤怒之下。仰望萬有的審判者;我們應當以此為滿足,「主所稱許的,才是蒙悅納的」;《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對他而言,什麼是最大的喜樂?是人的好話嗎?不;他致力於在神面前蒙悅納,因此不應過度煩惱。良心的平安勝過世人的掌聲;當然,一個人若未活出這份特權,便不配讓如此神聖的植物在靈魂中生長。他不為輿論而活,而是為神的稱許而活。
  2. 神要試煉的另一件事是我們的忍耐。我們應當盡可能避免凌辱,但若無法避免,則應藉著聖潔的品行來承擔:《詩篇》一百零九篇4節:「他們以愛報我,我卻專心祈禱。」這是大衛的操練,他對付他們的報復方式,就是為他們向神禱告。主會試煉我們是否具備這種溫柔謙卑的忍耐,《撒母耳記下》十六章7節。當示每咒罵大衛,甚至危及他的性命時,說:「你這流人血的,你這無賴,出去吧!」並因他對掃羅家不忠而羞辱他,亞比篩本想取下他的頭;「不,」大衛說,「由他咒罵吧;是耶和華吩咐他的。」一隻瘋狗咬人,會使被咬的人也變得像牠一樣瘋狂。但基督徒不該如此;即便他們對我們吠叫或咬噬,我們仍應以忍耐保守我們的靈魂。這是一個遭受凌辱與責備的時代,一個神要謙卑祂子民的時代;因此,我們應當在主面前陳明這事,在祂面前謙卑自己,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神藉著祂的護理安排了這一切。如果我們有能力,我們本想向那些凌辱我們的人報復;但大衛擁有不允許他這麼做的溫柔與忍耐。神會顯明祂僕人的忍耐,使徒說:《哥林多前書》四章13節:「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這個詞的意思是城市的垃圾,適合被掃出城外,不適合在文明社會中與人共處。基督徒,必須有一個試煉我們恩典的季節。如今,神創造了這個季節來試煉我們的忍耐。這樣的時刻顯明了恩典的力量。
  3. 神要試煉的另一件事是我們的正直,看我們是否能「經過惡名與美名,受辱與受榮」,正如使徒在《哥林多後書》六章8節所說,始終證明自己是基督忠心的僕人。如果你查閱歷史紀錄,你會發現許多人因遭受凌辱而對基督教感到灰心,因為魔鬼在人的情緒與脾氣上做了許多工作。當特土良(Tertullian)在羅馬受到幾位祭司的羞辱時,他轉向了孟他努派(Montanism)。如今,神要試煉我們的正直。看哪,正如月亮在狗吠聲中依然照耀並繼續運行,我們也應當持守我們的道路。讓人們隨意議論吧,我們仍應在神面前保持忠心:《詩篇》一一九篇22節:「求你除掉我所受的羞辱和藐視,因我遵守你的法度。」大衛並未因藐視與凌辱而動搖,而是始終遵守神的法度,堅持祂的道路。有些人只能在能得著尊榮時才敬虔。當凌辱臨到,當他們的世俗利益受到威脅時,他們便退後,質疑神的道路,使內心動搖;這等於是對神本人進行報復。偽君子會發脾氣,就像僕人被主人責打時逃跑一樣;但一個好的僕人會忍受鞭打,並繼續他的工作。因此,當主藉著惡人鞭打我們時,我們仍必須跟隨祂的工作,與神同行。

第三,主這樣做是為了使你得益處,使你變得更好。凌辱就像肥皂,看起來弄髒了亞麻布,實際上卻是為了潔淨它。沒有什麼是壞到我們不能從中獲益的,基督徒可以從中獲得某些益處。或者像糞肥,看起來弄髒了草地,卻使土地肥沃,讓青草長出更鮮嫩的綠意。因此,凌辱是使我們更謙卑、更屬天、使我們帶著聖潔的敬畏行事的必要幫助。我們應當對仇敵採取這種聖潔的報復,使我們在生活中更加嚴謹與警醒。方法不是爭取尊榮,而是變得更好、更認真、在生活中更忠心;因為這就是《彼得前書》二章15節所說的,去堵住那些無知人的口,就像堵住狗或野獸的口一樣。激情的反擊只會增加罪惡,但聖潔的品行將使一切沉默;因此,你應當駁斥誹謗,藉此封住他們的口。簡而言之,無論人們做什麼,一個無辜、溫柔、無可指責且有益的生活,在人的良心中必會得到應有的尊重。因此,你們要繼續前行,更加嚴謹,那麼這些凌辱就會使你們得益處。這是第一個應用:關於我們在遭受凌辱時該如何做的建議。

應用二:給那些設計或接受凌辱的人:兩者都是非常錯誤且有罪的。

  1. 首先,你們這些設計凌辱的人。

[1.] 你們危及了自己誠實的名聲:《雅各書》一章26節:「若有人自以為虔誠,卻不勒住他的舌頭,這人的虔誠是虛的。」這樣的人很少在家,很少審視自己內心的狀態。唉!如果他們了解自己,了解自己的過失,他們會發現自己是世上最糟糕的人。保羅能看見自己比猶大更糟——「我是罪人中的罪魁」——因為他對自己的情況有更深刻的感受。如今,一個慣於論斷的人很少審視內心。如果一個人有一份自己的過錯清單,他就不會那麼急於攻擊他人,而是會說:「我是罪人中的罪魁。」偽君子裡面除了空洞的表演與外表,一無所有。去攻擊他人的過失是一種廉價的熱心(然而這卻是許多人的宗教)。不;你應該多研究自己的過錯。

[2.] 你們奪走了他們最寶貴的財富;因為如果所羅門的話是真的,《箴言》二十二章1節:「美名勝過大財」;那麼那些奪走人美名的人就是最惡劣的竊賊。一個偷竊你東西的小偷,被發現時會感到羞恥;難道你不該為奪走人更卓越的財富而感到羞恥嗎?

[3.] 你們得罪了神,並招致公眾的憎恨;因為論斷者總是被視為世上的禍害。這是魔鬼的勾當,是祂份內的工作;祂被稱為「控告我們弟兄的」《啟示錄》十二章10節。魔鬼不犯姦淫、不干犯安息日、不羞辱父母;但祂會誹謗、控告並說壞話。其他誡命並不符合祂的本性,但這條誡命卻可能符合天使的本性。我們不可錯誤地控告他人。

反對意見:但你可能會說,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說他人的壞話嗎?我回答:

解答1. 確保這不是直接的誹謗。如今,要避免這一點很難。如果你所說的壞話沒有根據,那就是違背真理;如果只是為了輕微的原因,那就是違背愛心;如果只是為了無關緊要的事,或是基督徒的軟弱與不成熟,這一切都違背了基督門徒之間應有的愛心:《雅各書》四章11節:「弟兄們,不可彼此批評。」基督徒總是竊竊私語、說彼此的壞話,這更糟糕;你們滿足了地獄的凱旋。在可疑的事情上,你們應當往好處想:在隱藏與秘密的事情上,我們無法察覺,我們不知道人心的目標與意圖;那是神的工作,《哥林多前書》四章5節;當人的行為美好且公正時,去懷疑他們假冒為善,那是魔鬼的工作。此外,如果確實有嚴重的過錯,你不知道他們受到了什麼試探,不知道試探如何減輕了他們的罪;你仍必須「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拉太書》六章1節;你也不知道他們是否已經悔改。魔鬼是誹謗者。為什麼?祂控告神的兒女,指控他們所犯的罪,而他們給了祂太多控告的理由。是的!但在悔改之後,在他們被神稱義、被神的恩典赦免之後;祂仍是誹謗者。所以,在他們悔改之後,你仍堅持那些過錯;這是一個巨大的罪惡。

解答2. 不要背後議論他,要當面說。當人不在場時,不適合論斷他們,因為他們無法為自己辯護;那時這就是背後中傷。當你這樣議論他們時,你用罪惡取代了義務,用凌辱取代了勸誡。彼此勸誡是無可置疑的義務,但彼此說壞話是無可置疑的罪惡。

解答3. 如果必須議論他,應當帶著溫柔與悲傷;當他們不可救藥,當他們可能誤導他人並羞辱福音時,或是為了神明顯的榮耀。噢!如果我們能對自己施加這種限制,除非神的榮耀明顯呼召我們,否則絕不議論他人。而且那時應當帶著悲傷:《腓立比書》三章18至19節:「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使徒指的似乎是一群異端——諾斯底派(Gnostics)——那些污穢且不潔的人,他們將福音敗壞為放縱的生活;然而使徒流淚地談論他們;因此,我們在談論他們時應當非常溫柔。不要出於閒懶或缺乏話題;那是聖經多處禁止的閒話;不要出於仇恨與報復,因為那是惡毒;即使你所說的是事實,也可能存在惡毒;不要為了討好他人,那是諂媚。但如果你必須談論他們(且應帶著這些謹慎),那必須是出於對神榮耀與教會益處的熱心。如果人們考慮到他們所受的限制,他們就不會那麼輕易地去論斷、凌辱並說他人的壞話。這話是給那些設計誹謗與凌辱的人的。

  1. 其次,給那些接受凌辱的人。一個藉由支持對他人的惡意報告而損害鄰舍名聲的人,也是誹謗者。很難說咒罵與接受哪一個更糟:《詩篇》十五篇3節,錫安的居民被描述為「不以舌頭讒謗人,不惡待朋友,也不隨夥毀謗鄰里的人」;你會看到,相反地,《箴言》十七章4節:「行惡的留心聽奸詐之言;說謊的側耳聽邪惡之語。」接受謊言的人與傳播謊言的人一樣,都是說謊者;如果你喜愛謊言,即使你沒有設計它。主會咒詛所有喜愛謊言的人,就好像是你自己編造的一樣。所有知情的人都要向神負責;你對你的耳朵負責,正如他們對他們的舌頭負責一樣。擁有一條醫治的舌頭是好的,去醫治那些被他人傷害的人:《箴言》十二章18節:「智慧人的舌頭卻為醫人的良藥」;因此,我們應當努力展現這種基督徒的溫柔;正如不設計對他人的誹謗,也不要珍視並支持對他人的誹謗。

應用三:如果這是一個常見且嚴重的罪惡,它促使我們尋求對抗凌辱的安慰。那麼,我們應該尋求什麼樣的安慰來對抗凌辱呢?

  1. 良心的見證,因為這將成為你極大喜樂與平安的源頭:《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如果人們凌辱你,不要讓你的心也凌辱你,《約伯記》二十七章6節。心具有一種責備與定罪的力量。良心是記錄者、見證人與審判者;擾亂我們平靜的,正是這些內心的責備與自責。讓世上任何其他人成為你的仇敵,也勝過讓你的良心成為你的仇敵。當然,如果良心是你的朋友,且你是無辜的,你就不必在意他人的凌辱。如果他們說你是錯的,他們只是在說另一個人,誹謗者以為那個人是你,隨著時間的推移,你將勝過這種凌辱。看哪,只要髮根還在,頭髮就會再長出來,所以儘管論斷與凌辱的剃刀帶來了禿頭,頭髮終會再長出來。
  2. 對抗凌辱的另一個安慰是神的稱許;這足以對抗世上所有的論斷。如果你站在神這一邊,你就擁有最偉大、最好、最智慧的一方。世人將那些在神的道路上追求嚴謹的人貶為偽君子;但如果你看重人的稱許勝過神的稱許,那你才是真正的偽君子。不;你應當有這樣的氣度:《羅馬書》八章33至34節:「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如果主宣告你無罪,人們說什麼並不重要。世上的污穢可能是神的珠寶。很多時候,輕蔑只會顯明神的看重,並讓我們對此有更深的體會。他們無法強加於神;他們無法在主面前加重他們的控告;因此,如果主已經遮蓋了你的污穢,即使他們在其中挖掘也無妨:《詩篇》三十二篇1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會詢問他們的意見、投票與選舉,來決定是否定你的罪或宣告你無罪;祂將根據祂自己聖約的律法行事,因此神的稱許對你來說應該足夠了。
  3. 考慮那些關於將我們的名聲從輕蔑中辯白的應許。神習慣於驅散祂僕人所受的凌辱,就像太陽從雲層中出來,使他們的公義如正午的光輝顯明出來。
  4. 天堂將補償世人加諸於你的一切羞辱。雖然驕傲的人藐視你,但如果你遵守神的律例,並繼續等候祂賜予永生,你在天堂的榮耀將是巨大的。

一、一切受造之物皆有趨向其完美狀態的傾向;正如火向上升,歸向其本位;重物向下墜,歸向其安息之處。植物的種子中有一種力量,始終運作以開出花朵;野獸有一種食慾,藉此維持並保存其本性;而人則有一種渴望,預備並使自己適合於那對他而言美好且合宜的事物。詩人告訴我們,神「張手,使有生氣的都隨願飽足」(詩一四五:16)。在每一種有生命之物中,都有一種本能引導牠們去維持並成全其所擁有的本性。在無生命的受造物中,這被稱為傾向;在植物中,稱為對養分的吸收;在野獸中,稱為食慾;而在人身上,則稱為渴望。因此,新造的人,即聖徒,也同樣擁有與其本性相稱的食慾:彼得前書二章2節說:「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食慾總是伴隨著生命,並使人預備好領受對他們有益的事物:詩篇十章17節說:「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願,你早已聽見;你必預備他們的心,也必側耳聽他們的祈求。」在禱告中傾吐出的救助渴望,預備並使我們適合領受那些對我們有益的福分。因此,正如一切受造之物皆有趨向其完美狀態的傾向,新造的人也同樣長久且熱切地趨向聖潔。

二、專注於聖潔的渴望,是一種得到正確運用並指向其正當對象的情感。渴望是靈魂對尚未獲得之美好事物的熱切追求。其對象是某種美好的事物,且它越是真實美好,我們的渴望就越具正當性。世上存在著某些卑劣且短暫的「偽善」之物,如享樂與利益:我們很容易在這些事上過度沉溺。但對於聖潔——那更高貴、真實美好,且比其他事物更接近我們至高之善的事物——我們卻無法過度追求;在這一點上,我們的官能被安置在正確的位置。當我們對其他事物急躁且充滿激情時,心就敗壞了,難以逃脫罪惡:箴言二十八章20節說:「急於發財的,難免受罰」;而愛享樂的人,則有不愛神,或愛享樂勝過愛神的危險(提後三:4)。然而,在聖潔上卻沒有這樣的網羅:人不可能過於聖潔,也不可能過於像神;因此,在這裡我們可以自由地傾注我們全部的情感。當我們的渴望自由地傾注於其他事物時,就像脫臼的肢體,例如手臂向後垂掛;但在聖潔上,它們處於正確的位置;這是那種無論如何愛慕都不會過分的事物。基督徒在聖潔上不應為自己設限,因為他要「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聖潔」(彼前一:15),並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此外,渴望不僅是對美好事物的追求,更是對「尚未獲得」之美好事物的追求。渴望源於對空虛與匱乏的感知。空虛是食慾的原因,因此它被比作飢渴:馬太福音五章6節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在渴望尚未達到的聖潔時,情況也是如此(腓三:13)。我們存在著一種匱乏與空虛;我們尚未完全;我們所缺的遠多於我們所擁有的,我們的享受與我們的期望相比微不足道;因此,我們應當更迅速地向標竿直跑,並以更熱切的靈魂追求我們所期待的那種無罪的狀態。我們所擁有的那一點點,只會激勵我們去尋求更多,不是使我們飽足,而是激發我們的食慾。正如一個人有時在開始進食時胃口反而更好,當我們開始與神同行,嘗過聖潔與安慰的滋味,並被帶入對神的順服與降服中時,我們就應當渴望更多;因為,一個不渴望變得更好的人,絕不是良善的。所以大衛說得好:「我切慕你的訓詞。」

三、思考這些渴望的本質;它們是靈魂真實的產物與後裔,是心靈的律動,最不受外力強迫,因此最能顯明靈魂的性情,並證明它未被世俗的歡愉所玷污與偏離。沒有人能被強迫去意願他所不愛的東西。行為或許可以被強制,惡人因懼怕羞恥、懲罰或其他私心,不敢行出他們心中所渴望的那麼多惡事;而義人因處於軟弱與不完全的狀態,也無法行出他們所渴望的那麼多善事。保羅在立志行善上比在實行上更好:羅馬書七章18節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神的眾聖徒,雖然無法聲稱自己有精確的行為,或完全且有效地順服神的旨意,但他們卻能以自己的渴望為辯護:以賽亞書二十六章8節說:「我們心裡所羨慕的是你的名」;尼希米記一章11節說:「我們喜愛敬畏你名的人。」彼得向基督的全知呼籲:「主啊,你是知道的,我愛你」(約二十一:17)。他們心靈的性情與恩典的強度,往往在「渴望」中比在「行為」中表現得更為明顯。當你們的靈魂對神的訓詞有著長久且熱切的渴望時,這就是你們可以用來感受自己靈魂狀態的脈搏。

四、思考這些渴望的用途與必要性,這觀點將得到證實。渴望的自然用途是驅使我們行動,並使我們在面對阻礙與挫折時,仍能堅持不懈地追求對我們有益的事物。因為一切美好的事物都難以獲得,除非渴望被強烈地固定下來,否則人們很快就會失去興致,世上也就一事無成。確實,聖潔對血氣而言是如此困難且令人厭惡,若沒有強烈的渴望來維持,人們幾乎不會去追求。因此,賦予這種情感,是為了讓我們能面對困難與阻礙。正如尼希米記四章6節,當面臨困難與窘迫時,經上記著:「百姓專心做工,修造城牆」;也就是說,他們的心志堅定。同樣地,如果我們對任何卓越的事物有心,正是這種心志使我們在一切困難與勞苦中堅持下去。所有卓越的事物都難以獲得;在世俗事務中如此,在屬靈事務中更是如此。主定意如此,是為了讓我們更珍視它們,因為輕易得來的東西往往不被重視;正如揮霍的繼承人,不知如何賺取家產,便肆意揮霍。人對於艱難得來的東西總是格外珍惜。雅各之所以珍視拉結,是因為他被迫為她服事了那麼久。同樣地,當我們付出極大的勤奮與勞苦才獲得屬天的事物時,我們將會更加珍視它們。懶散的渴望很快就會消退,但熱切的渴慕卻能使心靈持續運作。

五、思考這些渴望的結局。正如它們源於一個美好的原因——即新本性與新生命,因為食慾伴隨著生命——它們也趨向一個美好的結果,並必然獲得美好的成就與滿足。神習慣將屬靈的事物賜給那些渴望它們的人;其原則是:「祈求,就得著。」在屬肉體的事物上並非如此:許多人以靈魂全部的力量與勞苦去尋求追逐,最終卻落得悲慘的失望;但所有的應許都指向那飢渴、熱切、渴慕的靈魂將得滿足(太五:6)。那些飢餓並有強烈渴望的人,祂必叫他們飽足(路一:51);「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詩八十一:10);他們像乾渴的土地等待雨水一樣向祂敞開。賜下「意願」(velle)的神,也必賜下「能力」(posse)去行;先有渴望,後有滿足;因此,凡有這種強烈渴望的地方,儘管在我們的努力與表現上可能有些缺失,主仍會悅納。

六、當我們開始比以往更熱切地追求聖潔,並渴望神、祂的恩典與形象更多地建立在我們靈魂中時,這證明我們已接近完全的成就,或接近在天上的完全滿足。我們越渴望聖潔,就越成熟以進入天堂。這是一條規律:我們越接近心中所定的美好事物,在缺乏時就越顯得急躁;正如自然的運動在終點比在起點更快,儘管暴力的運動在起點更快;當石頭的衝力尚存時,它是快速的,但隨後便減弱。因此,當靈魂如此強烈地跳動,追求神、聖潔與更豐盛的恩典時,這是一個跡象,表明我們正迅速成熟以進入天堂。保羅在基督信仰中年邁時說:「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4)。正如我們在詩篇中所翻譯的:「願救恩從錫安而出!」希伯來文原文是:「誰能賜下救恩?」這裡也是一樣;這是一種希伯來修辭,意思是:「哦,願我得著拯救!」他經歷了許多患難;他屢次身陷險境,受鞭打、受迫害;但他並沒有說:「哦,願我能擺脫這充滿患難的麻煩生活!」而是那「取死的身體」,即殘存的敗壞,對他而言最為沉重。當神的兒女處於永恆的邊緣,即將達到最終的圓滿時,他們的脈搏跳動得最為強烈。這些人開始成熟,準備進入神將要帶領他們進入的屬天狀態。

(第一部分應用略)

[3.] 提升你的品味:彼得前書二章 3 節:「如果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以及歌羅西書一章 6 節:「自從你們在真理中認識神恩惠的日子」。當你嘗過這些屬靈事物之價值的一絲滋味時,它們不會使你厭膩,反而會喚醒你的胃口。幻想與想像力無法像這種滋味那樣喚醒胃口。當你嘗過活在順服狀態中是何等美好與甘甜時,這會使你渴慕更多:詩篇六十三篇 1 節:「我的心渴想你,我的肉身切慕你」。大衛曾領略過聖所的樂趣,因此更加渴慕它們。嘗過蜂蜜的人,比僅僅讀過蜂蜜的人,對它更有感觸。高盧人嘗過義大利的葡萄酒後,便不顧一切地要湧入那片土地。同樣地,當我們嘗過迦南地的葡萄串,即聖靈的初熟果子,這應當激勵並磨利我們的胃口。

[4.] 看守其他的慾望,以免它們磨鈍了靈性的鋒芒。正如鐵磨鐵,一種慾望會驅逐另一種慾望。如果我們被其他事物所吸引,基督就會失去祂的甘甜與風味。虛浮的世俗慾望會熄滅那些屬靈與屬天的慾望:當慾望被出賣給卑下的對象時,它們就會失去熱忱;你的禱告會變得平淡而冷漠,因為你的慾望是透過禱告與勤奮顯明出來的。現在,當你任由心靈向世界敞開時,你的慾望就會衰退與減弱;因此,你必須警醒,以免屬肉體的嗜好與屬肉體的思念在你身上增長,因為那樣一來,屬靈的思念就會完全受到阻礙、干擾與中斷:羅馬書八章 5 節:「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當外在的事物想要從神那裡偷走你的心與情感時,要記得你最初的選擇:「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等(詩篇七十三篇 25 節)。

[5.] 每當你來到神面前,都要更新你的慾望。當你來到聖言面前,要帶著胃口而來;要時刻為神的食物準備好你的胃。那些在自我感覺中最不配的人,在典章中看見了更多的基督。約翰福音七章 37 節,基督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當你帶著強烈的胃口以及對神與祂恩典的神聖渴慕而來時,你將會得到便雅憫的分,並且得到更豐盛的充滿。當你帶著最擴張的慾望與升高的期待而來時,基督最為喜悅。神何曾辜負過一個乾渴的靈魂?路加福音二十二章 15 節:「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吃這逾越節的筵席。」基督自己為我們飢渴,祂渴望賜給我們祂愛的憑據;我們豈能不說:「我切切地願望嘗過你的筵席,吃你的晚餐」嗎?基督渴望給予,我們豈能不渴望領受?誠然,凡有這種向著神懇切運作的心志與慾望之處,主必會滿足它。幼鴉的張口,神尚且滿足;詩篇作者由此總結道,詩篇一百四十五篇 19 節:「他必成就敬畏他之人的心願,也必聽他們的呼求,拯救他們。」博物學家觀察到,烏鴉會拋棄幼雛,牠們純粹靠天意餵養;但當牠們張口時,主就以適合牠們的食物滿足牠們:祂更會成就謙卑之人的心願。

[6.] 省察你的缺乏,以及基督裡的豐盛,並祂樂意賜予你的心。

(1.) 你的缺乏。我現在所說的並非指全然的缺乏。事實上,如果那些在靈性上全然缺乏的人能被帶領去省察自己的光景,歸正的工作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停滯不前。但我現在所說的是聖徒在開始跟隨神、進入順服的道路後,依然存在的缺乏。靈魂僅僅來到基督面前是不夠的,這是我們一生的功課;我們必須不斷地前來:彼得前書二章 4 節:「如果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就當來到他這活石面前。」如果你嘗過了,就當來到祂面前尋求更多。他們必須頻繁地更新信心的行動,並激發他們的慾望,否則恩典就不會增長,也無法抵擋敗壞;因為我們所有的力量都在祂裡面;我們的信心以及我們裡面所有的聖靈恩典,總是有所欠缺。

(2.) 省察基督裡有何等豐盛。這曾激勵了浪子,因為他父親家裡有足夠的糧食。這也應當激勵我們,喚醒我們的慾望;只要我願意去領受,並從神在我們本性中設立的這座永流的恩典泉源中汲取,基督裡就有足夠的恩典:約翰福音一章 16 節:「從他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基督不僅有容器的豐滿(plenitudinem vasis),更有泉源的豐滿(plenitudinem fontis)。容器的豐滿可能會減少;我們取用的越多,裡面的液體就越少;但從泉源取用的越多,它依然保持著同樣溢出的豐滿。基督裡就有這樣的豐滿;因此,這鼓勵我們去投靠祂,並擴張我們的慾望。看哪,就像街上的乞丐,如果他們看見一個衣衫襤褸的窮人,他們就不予理會,但當他們看見一個有身分、有地位的人時,他們就會振作起來,用懇切的哀求與呼喊圍住他,直到他留下些什麼給他們為止。我們也當如此。基督有足夠的恩典,甚至有餘;祂擁有無限量的聖靈;因此,不要放過祂,直到祂賜給你些什麼。祂所包含的遠超過我們所能領受的;無論我們得到多少,祂都不會減少;正如大海,儘管我們取走再多的水,它依然保持著同樣的豐滿,所以所有的聖徒都能從基督那裡得到供應,而不會使祂有任何匱乏。太陽並不會因為自由地將光照耀給下界,就減少了光芒。基督不會因為給予而耗盡;祂有足夠的恩典來安慰與激勵我們;祂不需要我們的豐滿,只需要我們的虛空。先知為寡婦預備了足夠的油;她只需要預備空器皿。我們對基督而言可能太過「豐滿」,但絕不可能太過「虛空」。我們可能太過充滿自義與自足。基督為聖約帶來了全備的供應,而我們帶來了全然的需要。因此,既然祂裡面有如此溢出的豐滿,我們就必須不斷地投靠祂,以便領受更多。

(3.) 省察祂賜予你的樂意,因此要帶著對祂的飢渴而來:約翰福音六章 27 節:「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要思念聖靈的恩典,為這些事來到基督面前。祂被差遣到世上,並為此目的受命。基督裡所有的豐滿都是為了我們的益處。正如太陽的光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世界的舒適;泉源的水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人的使用;所以作為頭的基督,祂是感覺與行動的中心,不是為了祂自己,而是為了祂整個身體;祂是我們供應缺乏的倉庫;祂被賦予職分、能力與權柄來造福我們。噢,因此要擴張你們的慾望!在其他事情上你渴望豐滿,為什麼在恩典上不呢?假冒為善的人滿足於一絲滋味;他們或許嘗過善道。暫時信主的人滿足於一絲滋味;他們只要一點點宗教就夠了。唉!但我們在祂裡面得以完全,並被神一切的豐滿所充滿,這才是基督的榮耀;當祂的恩典白白流失時,祂會感到憂傷。看哪,就像乳房豐滿時,被吸吮是一種極大的樂趣;主渴望傳遞祂的聖潔,正如我們渴望領受一樣。因此來到祂面前,好讓我們領受恩上加恩,也就是為了恩典本身的緣故。關於第一點就說到這裡。大衛向神的呼求:「主啊,我切慕你的訓詞。」

教義二:那些真正切慕聖潔的人,會看見需要新的復興。

正如大衛所說:「照你的公義將我救活(復興我)。」人會以為他當時處於活潑的狀態;然而他卻說:「照你的公義將我復興」;激勵我、使我活潑地去履行一切順服的行動。

在此我將探討:

  1. 這種復興是什麼。
  2. 為什麼那些切慕神訓詞,並渴望對神有更完美、更敏銳順服的人,會如此懇切地祈求復興。

首先,什麼是復興?我不打算詳述,因為它在詩篇中經常出現。它在聖經中用於兩件事:

  1. 指重生,或恩典生命的首次注入,以弗所書二章 1、5 節。那時我們被賦予了神聖的品質,使我們傾向並有能力為神而活。
  2. 指恩典的生命力與活力,即屬靈生命處於良好狀態時。心靈的死寂容易悄悄爬上我們的心頭,因此我們需要不斷地激勵與復興,好讓我們能以喜樂、活潑與熱忱來事奉我們的神。基督徒不僅應該是活著的,還應該是活潑的;彼得前書二章 5 節:「你們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我們讀到活潑的恩典,彼得前書一章 3 節。基督來到世上,不僅是為了讓我們「得生命」,而且是「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十章 10 節;也就是說,我們不僅要活著,還要活潑。因此,復興就是屬靈生命的運作,無論是在安慰還是恩典的層面上。有生命的地方,未必有這種活力與生命力。這種復興主要體現在靈魂最具運作性、也是福音有時所歸納的兩種必要恩典上,即信心與愛心。這些是生命所賴以存在的恩典;當這些恩典向神運作與激發時,我們就是活潑的;當它們衰退時,我們就是死的。當信心死亡,所有的屬靈活動就喪失了:雅各書二章 26 節:「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如果人缺乏信心,他們就無法帶著任何生命力做任何事。同樣地,當愛心死亡,或愛心冷淡時(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12 節),或者當人們的愛心有任何減退時,靈魂中的一切都會變得萎靡與死亡(啟示錄二章 4、5 節)。相反地,經上說我們因信而活(加拉太書二章 20 節)。當信心堅強並保持活力時,恩典就能保持良好的狀態;加拉太書五章 6 節:「信心,是藉著愛心運作的。」

那麼,這種復興(為了能更具體地證明它)取決於以下兩件事: [1.] 恩典的生命力;這取決於我們信心的程度與份量。因為不談其神秘的用途(作為我們生命運作的媒介),僅就其道德用途而言,即它藉由看見不可見之物而運作,保持信心活潑,靈魂中的一切就都活潑了:希伯來書十一章 1 節:「信就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它使那些缺席的、未見的事物運作得彷彿就在眼前,因此它必然是一件極具激勵性的事物。沒有信心,我們對神、基督、天堂與地獄的概念永遠不會在實踐中變得活潑;因為這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它使我們確信所有屬靈與未見的事物,使它們對靈魂產生力量與運作。我們只是在聽、讀、談論字面意義,直到信心將生命注入我們對它們的領悟與思想中;因為信心會影響我們,彷彿我們親眼看見了不可見的神,並會將同樣的情感注入我們心中,彷彿基督就在我們眼前被釘十字架(加拉太書三章 1 節)。為什麼救贖的奧秘對有些人來說是荒誕的故事,對另一些人來說卻是活潑的?信心影響心靈,彷彿祂就在我們眼前被釘十字架,祂的生命一點一滴地流逝。同樣地,信心使我們擁抱這些真理,彷彿我們正處於蒙福者的榮耀之中。僅就其道德用途而言,它是一件使人活潑的事物;信心保持何種活力,屬靈生命就保持何種活力。 [2.] 關於愛心。當我們靈魂中對神的愛有一種新鮮而溫暖的感受時,我們就會被激勵去為祂做與這種愛相稱的事;我們的靈魂會推理:難道神在基督裡為我們做了這麼大的事,我們卻不為神做任何事嗎?那時我們就會明白,我們所做的永遠不嫌多。愛心在靈魂上有一條律,激發出向著神活潑而熱忱的行動:哥林多後書五章 14 節:「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約翰一書五章 3 節:「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那時一切都會順利地進行,運轉自如。

其次,為什麼那些切慕神訓詞的人會看見復興的需要?

  1. 因為重生的狀態中存在著固有的疾病。由於內住的敗壞,存在著持續的軟弱:「情慾和聖靈相爭」(加拉太書五章 17 節);他們無法以他們所渴望的純潔與自由來事奉神。此外,靈魂經常出現不適;有時他們感到靈魂遲鈍、不願與懶散。好人也可能對屬天的事物「心裡愚頑」(路加福音二十四章 25 節)。看哪,正如醫生所說,無緣無故產生的疲勞是我們患病的徵兆,履行職責時的懶惰源於意志的鬆懈。有時他們也會感到極度的死寂,以至於無法專注於工作,無法帶著那種生命力與熱忱。有時他們被捆綁,有時陷入困境,以至於無法向神擴張與敞開自己: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32 節:「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現在,那些在意自己工作的人,會意識到這一點,並呼求神來復興他們。大衛抱怨他靈裡的遲鈍與死寂;但許多人卻不然,他們只是在冷漠的職責軌道上行走,從不關心自己心靈的狀態。然而,一個好人會觀察自己靈魂的性情。大多數人觀察自己的身體,卻很少人觀察自己的靈魂。如果他們的身體不適或失調,他們會立刻抱怨;但愛心冷淡、對神的熱忱與對神的喜樂減退、在行善上疲倦、變得平淡、意志鬆懈、在愛神的事上靈魂死寂與遲鈍,人們卻能安於這種狀態與性情。
  2. 因為若沒有這種隨之而來的復興恩典,他們就永遠無法喜樂地事奉神,也無法在屬天生命中達成任何目的;我們順服的總體工作進展緩慢: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88 節:「求你照你的慈愛將我救活,我就遵守你口中的法度」,那時我才能達成目的。但當我們心靈死寂時,宗教生活是一件令人厭煩的事。對於具體的職責,僅僅禱告是不夠的,必須帶著生命力:詩篇八十篇 18 節:「求你救活我們,我們就要求告你的名。」僅僅聽道是不夠的,必須帶著生命力去聽(馬太福音十三章 15 節)。聽覺遲鈍是一種審判。
  3. 正如在沒有復興恩典的情況下行動對他們自己來說是不舒服的,這在神眼中也是一件極其可憎的事,即冷淡、不冷不熱的性情:啟示錄三章 16 節:「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這種遲鈍與愚蠢的信仰告白與神背道而馳,且為神所憎惡;那些滿足於這種死寂信仰的人,神必將他們從口中吐出去。這也違背了神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預備。基督被設立為我們本性中恩典的泉源:約翰福音十章 10 節:「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主藉著祂的恩典稱我們為義,灑淨我們的心,使我們能事奉永生神,以活潑的方式事奉祂;因為給予神的稱號暗示了當下的資格(希伯來書九章 14 節);祂聖化了我們,在我們心中栽種恩典,目的就是為了維持所賜給我們的生命,使我們能有活潑的盼望。所有的聽道都是為了生命(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3 節);我們來到活潑的聖言面前,好讓我們得復興。天堂的喜樂、基督的救贖、地獄的刑罰,這些教義都是復興的真理。主賜下祂的肉,不僅是為了獻祭給神,也是為了作為我們的食物,使我們得生命(約翰福音六章 51 節)。因此,冷淡在神眼中是可憎的。

應用一:警戒。

  1. 讓我們謹慎,不要因自己的過失而失去復興,不要失去這種使人活潑的恩典。我們可能會因任何嚴重的罪而失去它,因為藉由使聖靈擔憂,我們會在心靈上帶來死寂(詩篇五十一篇 10-12 節)。當大衛犯下嚴重的罪時,他懇求主復興他,恢復他樂意的靈與救恩的喜樂。聖靈是溫柔的。每一種嚴重的罪都像身體上的傷口,會流失生命之血,因此我們會在自己身上招致死寂。
  2. 如果你不想失去這種復興,要謹慎過度的自由、世界的虛榮或肉體的享樂。使徒告訴我們,提摩太前書五章 6 節:「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享樂有一種奇特的迷惑力;它們會使心靈變得麻木與死寂,並阻礙屬靈與屬天情感的活潑: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37 節:「求你叫我轉眼不看虛假,又叫我在你的道中生活。」這兩句禱告結合在一起,說明了這一點:如果你過於忙碌於虛榮,它會帶來麻木與死寂,因此你需要到神面前尋求復興。基督告訴祂的門徒,路加福音二十一章 34 節:「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這裡的貪食醉酒不應僅從粗俗的意義上理解。
  3. 讓我們謹慎,不要因在屬靈生命上的懶惰與疏忽而失去它:以賽亞書六十四章 7 節:「無人求告你的名,無人奮力抓住你。」正如在鐘錶中,一個齒輪推動另一個齒輪,當我們勤奮時,靈魂中的一切都是活潑的;但當我們在敬虔的道路上不積極、不認真時,一切都會毀壞。一件樂器,即使調得再準,如果被擱置一旁,也會走調。水井因汲水而更甘甜;我們的恩典如果不用,就會失去生命力;如果我們不挑旺神賜給我們的恩典(提摩太後書一章 6 節),它們就會完全熄滅;當我們變得粗心大意、疏忽自己的靈魂時,我們就會失去這種恩典的活力。
  4. 虛浮與心靈死寂的同伴與交談,是阻礙聖靈、熄滅屬天生命運作的極大媒介。我們應該「激發愛心,勉勵行善」(希伯來書十章 24 節)。好的榜樣有極大的激勵作用;但我們因模仿而變得懶惰、形式化、輕率。其他人自稱有知識,卻是虛浮、心靈死寂的;我們也是如此,我們將其納入自己的行為中,並藉此彼此傳染。我們應該有一種神聖的競爭,看誰在敬虔的道路上最積極,在屬天的呼召中出類拔萃;這能使基督徒保持活潑。掃羅在先知中間時,他也說預言;但當我們與心靈死寂的人交談時,會產生極大的壓抑。你在以賽亞書四十一章 6、7 節讀到,偶像崇拜者如何彼此鼓勵,那是在海島要等候彌賽亞的時候,他們不應灰心,而應在基督在他們中間稍有立足之地後,重新立起他們的偶像;神的兒女豈不更應彼此鼓勵,保持熱忱的生命嗎?

應用二:勸勉。這催促你們履行多項職責。

  1. 看見復興的需要。雖然所領受的生命賦予了行動的能力,但那種能力必須由神來激發。沒有受造物能靠自己生存與行動。萬物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神。對於所有受造物而言,神的同工是必要的,對於新造的人更是如此:部分是因為主體內部的失調——唉!心中的恩典就像濕木頭裡的火;部分是因為外部的阻礙;撒但隨時準備向靈魂潑冷水,因此主的恩典對我們而言始終是必要的。
  2. 向神祈求。所有的生命最初都源於祂,這是從祂流出的。使徒藉此證明基督的神性,因為「生命在他裡頭」(約翰福音一章 4 節)。但這是一個好的論證嗎?這能證明祂是神嗎?我們難道不能說最卑微的蟲子裡面也有生命嗎?但他指的是原始意義上的生命;祂是生命的泉源,祂始終將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並時刻將其傳遞給所有受造物,甚至是最卑微的蟲子:約翰福音五章 26 節:「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復興與保持生命的能力屬於神。祂從自己那裡原始地擁有生命,祂將生命賜給他人(提摩太前書六章 13 節)。那復興萬物——蟲子、人類——賜給他們生命的,就是神。
  3. 在耶穌基督裡並藉著祂接受這種恩典,祂為我們買贖了這恩典,祂「將祂的肉賜給我們吃,將祂的血賜給我們喝」(約翰福音六章 55 節);祂復活了,使我們能「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馬書六章 4 節);祂升天是為了將聖靈澆灌在我們身上(約翰福音七章 38、39 節)。因此,當我們發現靈性死寂時,要仰望從基督那裡領受這生命。
  4. 振作起來。有許多考量與論證可以復興我們。誠然,人有能力與官能將真理運用在自己身上,以挑旺我們裡面所賜的恩賜與恩典(提摩太後書一章 6 節)。我們不可認為恩典會像火燃燒那樣必然運作,無論我們是否願意——認為它會自動使我們活潑;我們必須振作並挑旺自己,正如詩篇四十二篇 5 節。有許多考量可以喚醒我們自己的靈魂;從神的愛、從榮耀的盼望;藉此,基督徒應當激發並保持他們的心靈向著神與屬天事物保持清醒與活潑。

應用三:如果復興如此必要,這催促我們去省察我們是否領受了恩典的生命力。感覺、胃口與活動力,我們可以藉由這些事來辨識:當內住的罪被視為重擔時——那時生命是強壯的,因為它想要驅逐它的敵人(羅馬書七章 24 節);當對基督、祂的恩典與安慰有胃口時;當有更大的活動力,在宗教職責上爆發與突破時,這就是恩典在心中強壯的徵兆;因為聖靈應當成為活水的泉源,不斷湧流(約翰福音七章 38 節)。當我們對神更有果效,當它準備好為了神的榮耀而顯露自己時,屬天的生命就保持在良好的狀態。對於這些事,我們應當感謝神,因為是祂喚醒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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