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篇講道
我的心渴想你的救恩,我仰望你的言語。
第81節
這節經文完全是敘述性的,由兩部分組成:
- 第一句顯示了他對神救恩的態度:我的心渴想你的救恩。
- 在那種情感得到滿足之前的支持:但我仰望你的言語。
在我們進一步解釋與應用這段經文之前,我們必須先看看這裡所說的救恩是什麼。救恩在聖經中有不同的含義;它被用於:
- 神賜給或應許賜給祂百姓的暫時性拯救。出埃及記十四章13節即是如此:「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也就是祂將為你們成就的奇妙拯救。耶利米哀歌三章26節:「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這裡的救恩是指他們從被擄中恢復。等候這種拯救是他們的本分;雖然過程漫長,但既有應許,他們就當持守盼望。
- 基督在肉身中的顯現:詩篇九十八篇2、3節:「耶和華發明了他的救恩,在列邦人眼前顯出公義。記念他向以色列家所發的慈愛,所憑的信實。地的四極都看見我們神的救恩。」顯然,那篇詩篇包含了一項關於建立基督國度的預言,以及將外邦世界帶入對其順服的預言;這首先要傳給猶太百姓,然後從那裡傳遍世界各地。老西面也這樣表達,路加福音二章29、30節:「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意指基督實際顯現或降生在肉身中,這是彌賽亞國度的開始。
- 我們藉著基督在天堂之外所獲得的益處;如罪的赦免與我們本性的更新;這些被稱為救恩,如馬太福音一章21節:「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提多書三章5節:「他便救了我們,藉著重生的洗」;在舊約中,詩篇五十一篇12節:「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也就是我們因神使我們脫離罪惡而獲得的喜樂。
- 永生:希伯來書五章9節:「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彼得前書一章9節:「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意指我們最終的賞賜。
這段經文適用於上述所有情況。但(一)最簡單的解釋,我們必須將其理解為第一種意義上的救恩,因為神人在此八節經文中的主旨,是要表明他當時的感受;既然神沒有在他第一次呼求時,或在他祈求拯救後立即垂聽:儘管他祈求拯救,但所應許並盼望的幫助卻遲延了許久,直到他幾乎要昏厥,若非應許激勵並維持了他的盼望,他早已徹底昏厥了。(二)若假設這些話是由教會所說,並以教會的名義發出,它們便恰如其分地表達了舊約先祖對基督道成肉身降臨的渴慕。正如大衛在此處的表達,年邁的雅各也是如此:創世記四十九章18節:「耶和華啊,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那句話在那裡是以插話的形式出現的,因為當他正在為兒子們祝福時,他轉向主,渴求祂藉著基督所施行的救恩,而屬於但支派(他當時正在祝福的支派)的參孫,正是這救恩的一個特殊預表。關於亞伯拉罕,約翰福音八章56節也如此說:「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想見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亞伯拉罕知道祂是真正的彌賽亞,便切切渴慕看見那日子,並藉著信心看見了,這使他極其滿足;對他而言,那是一個甘甜且蒙福的異象。路加福音十章24節亦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意即,大衛王與其他先知都渴慕這日子。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亦然:「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領受。」噢!他們擁抱這些應許,說道:這些應許終有一天會為世界帶來一位救主。關於舊約中所有敬虔的信徒,路加福音二章25節也說,他們「素常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即盼望藉著基督的寶血救贖世界,並盼望聖靈的澆灌,隨之而來的是外邦人的蒙召與神國度在世上的建立。聖徒們渴慕並等候這些事;由於主將這些事的顯現延遲到日期滿足之時,並未立即滿足他們的願望,他們或許會感到昏厥;但應許卻維持了他們在等候中的信心與確據。我無法完全排除這種解釋,因為彌賽亞降臨時所應許的救恩是最偉大的,且為所有信徒所共有。在等候這救恩時,他們因著那按肉體說基督將要從其而出的百姓之邪惡與災難,而遭遇了許多挫折。但儘管他們幾乎要昏厥,卻並未放棄對那救恩的盼望,因為他們有神的話語作為憑據,且藉著律法的祭祀與預表,使這記憶得以存留。(三)自從基督道成肉身顯現,並為我們成就了救恩,我們必須等候、渴慕並盼望那尚未完成的救恩部分;例如教會從各樣患難中得釋放,個別信徒從疑惑與恐懼中得自由,以及最終我們在基督第二次降臨時將要完成的永恆救恩。所有擁有聖靈初熟果子的人,都在為此嘆息並盼望,羅馬書八章23-25節。我們當渴慕天堂,卻要耐心地等候神的時間,因為這裡既有昏厥也有盼望,或者如使徒所言,既切切仰望又等候主的降臨,彼得後書三章12節。前者是渴慕的果效,後者是盼望的果效;渴慕使人急切,盼望使人等候。
這些事情釐清後,讓我們首先將這些話應用於暫時的拯救。觀察:
教義一:神百姓的患難在安慰與拯救臨到之前,可能會持續很久且極其沉重。因為大衛所受的患難持續了如此之久,以至於他的靈魂幾乎昏厥。
聖徒的患難中有三個推動者:(1)神;(2)撒但;(3)惡人。
- 神之所以不在我們第一次呼求時就給予回應或恩慈的答覆,有許多智慧的理由。
[1.] 因為祂要試驗我們的信心,看我們在陷入絕境時是否仍能倚靠祂。基督藉著沉默與責備試驗迦南婦人,好讓她的信心顯得更為榮耀:馬太福音十五章28節:「耶穌回答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祂至今仍藉著絕境試驗祂的兒女:我們的恩典若非在臨近死亡之際,絕不會被發揮到極致;那能在絕境中倚靠神的,才是信心:約伯記十三章15節:「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詩篇二十三篇4節:「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祂的許多兒女被逼入絕境;在神幫助他們之前,罈內的麵可能已用盡,瓶裡的油也可能已乾涸。可能會有許多張嘴等著吃少量的食物:約翰福音六章5-6節,當有許多人而糧食短缺時,基督問門徒之一:「我們從哪裡買餅叫這些人吃呢?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許多貧窮的信徒也面臨同樣的處境。孩子增多、生意蕭條、供應斷絕,他們該怎麼辦?他們禱告,神卻不回應。祂這樣做是為了試驗他們。能在如此困境與艱難中堅持到底的,才是強大的信心。
[2.] 為了喚醒我們的懇切:路加福音十八章1節:「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對照路加福音十一章8節及其後的比喻。迦南婦人再次成為一個例子,她將挫折轉化為辯論的論據。當基督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時,她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馬太福音十五章26-27節。瞎子也是如此,馬太福音二十章31節,他們越被責備,就越發喊叫。為了不讓祂的百姓忽略禱告或在禱告中流於形式,神寧可將他們投入極大的患難中;正如基督任憑風暴持續,直到船幾乎被淹沒,好讓門徒喚醒祂,馬太福音八章25節。
[3.] 為了讓我們意識到自己的軟弱;正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一章9節所言:「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我們極易自恃,因此神要打破這種自恃,在祂對付完我們之前,使我們單單信靠祂。力量有兩種:天然的與屬靈的。
(1.) 天然的;源於人作為理性受造物所具備的勇氣。這能支撐到所有可能性耗盡為止:箴言十八章14節:「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除非人被擊中要害,否則他的理性會支撐他。
(2.) 屬靈的;信心、盼望、忍耐。當患難深重且緊迫,而神的幫助遲延時,這些可能會耗盡。信心是靈魂的力量;當信心衰退或疲憊時,靈魂就會昏厥。信心可能會受挫,並放棄我們的處境,認為無望了,詩篇一一六篇11節;詩篇三十一篇22節,他們放棄了一切,認為再等候下去也是徒勞。神就是這樣向我們顯明我們自己的軟弱;我們理性的軟弱,我們信心的軟弱。我記得所羅門在箴言二十四章10節說:「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沉重或長期的患難會顯明我們的力量或軟弱。有些人精神脆弱,在第一次攻擊時就放棄了,甚至在他們的力量耗盡之前;在感官與理性所提供的可能性耗盡之前就放棄了。他們懶惰,貪圖安逸。有些人疏忽,沒有運用信心的幫助;但當災難持續且緊逼時,最強的信心也會顯得太軟弱;神藉此要使我們謙卑。
[4.] 神這樣做是為了祂自己的榮耀,好讓祂的作為更顯著、更引人注目:約翰福音十一章6-7節:「耶穌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你會說,那裡面沒什麼愛;一個人理應趕去救他垂死的朋友。基督可能深愛祂的人,卻仍延遲幫助他們,即使在絕境中,直到合適的時刻來到,使那憐憫顯得更為顯著。傳道書三章11節說:「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在合適的時間之前,神的作為顯得生硬粗糙;就像一尊剛鑿出的雕像,但在合適的時間,它就是一件精美的藝術品。神在祂自己的時間與方式中,最知道如何安慰祂的百姓。
- 魔鬼的計謀是使神的百姓疲憊不堪,因此牠激動所有的惡意來攻擊我們: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1-32節:「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魔鬼若能搖動我們,並有權做牠最壞的打算,牠會驅使我們離開對基督的信心,以及藉著祂所擁有的一切盼望。
- 世人在抵擋上是不講理的,他們不願心軟,也不願減輕絲毫的嚴酷:撒迦利亞書一章15節:「我惱恨列國,他們卻加增禍患。」他們不斷加增教會的患難,並想要毀滅那些神只想管教與潔淨的人,就像奴隸主無情地鞭打。除非神限制它,否則他們的憤怒永不停止。那麼,
應用一:對於敬虔之人在患難中,儘管他們投奔神並懇求祂的憐憫,卻沒有立即得救,也不總是在第一次呼求時就得救,我們不必感到奇怪。神有許多啟示要顯明,有許多工作要做。難道你希望信心在被試驗之前就得到獎賞嗎?或者為了你們的緣故,擾亂那美麗的因果架構與環節嗎?信心若非在所信之事未見,且毫無可能看見之時,甚至在我們只看見相反的情況,並在絕望中仍存盼望時,就不算經過了真正的試驗;我們必須等候,直到憐憫為我們預備好,且我們為憐憫預備好;飢餓的胃總想在肉烤熟之前就吃掉它;我們的時間總是與我們同在,而神的時間卻尚未來到。
應用二:讓我們為沉重且冗長的苦難做好準備。我們總想在還沒充分學會之前就翻過這艱難的一課;我們貪圖肉體的安逸,希望沒有十字架,或者十字架越短越好。事情不會像我們想像的那樣迅速完成。我們為長途航行做了更充分的準備。我們應當被加強以忍受長期的苦難,歌羅西書一章11節,不僅是為了各樣的十字架,也是為了長期且冗長的十字架。
應用三:如果你的患難是長期的,請觀察你在其中的表現。信心與盼望是否仍使你活著?希伯來書六章12節:「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你是否保持著禱告的熱忱?羅馬書十二章12節:「禱告要恆切。」我們禱告時像心灰意冷的人,只是為了應付了事,缺乏生命力,與其說是表達盼望與確據,不如說是為了滿足良心。禱告靈裡的低潮是一個壞徵兆。即使你沒有被自我的安慰與眼前的利益所飽足,你仍能愛神嗎?以賽亞書二十六章8節:「耶和華啊,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當渴望的安慰立即獲得時,我們的情感是被賄賂的;神要看我們是否純粹地愛祂。
應用四:作為這一點的總結。我們的苦難看來會很長;我說這話並非斷言,而是為了喚醒禱告的靈,好讓苦難得以縮短。當基督假裝要往前走時,他們強留祂住下,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8-29節。這些是苦難長期的悲慘徵兆。
- 當改革被拒絕,腐敗重新在自己的根基上建立時:何西阿書七章1節:「我想醫治以色列的時候,以法蓮的罪孽……就顯露出來」;以西結書二十四章13節:「在你污穢之中有淫亂;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你不能再得潔淨,直到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這罪不僅歸咎於那些反對改革的人,也歸咎於那些藉著層出不窮的醜聞羞辱神事業的人。以瑪麗女王時期的天主教徒為例,他們是藉著欺詐與暴力進入的,而非藉著新教徒的過失。那時的苦難是尖銳而短暫的,我們的苦難看來卻是冗長而沉重的。
- 當我們的拯救看來會成為一場災難與悲劇時,當我們尚未準備好接受它時。神不會給我們帶來傷害的事物。我們可能更擔心來自弟兄們的相互爭鬥,而非來自敵人;當神應許復興時,祂應許的是合一:西番雅書三章9節:「那時,我必使萬民用清潔的言語好求告我耶和華的名,同心合意地事奉我」;撒迦利亞書十四章9節:「耶和華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華必為獨一的,他的名也是獨一的。」當羊群分散時,狗就被放出來了。
- 當禱告的靈低落,人們放棄向神尋求拯救,認為那是無望之事時。當禱告的靈復興時,神就近了:以西結書三十六章37節:「主耶和華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我必為這事向他們求問,給他們成就」;耶利米書二十九章12-13節:「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但以理書九章19-20節;詩篇十篇17節:「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願,你早已聽見。你必預備他們的心,也必側耳聽他們的祈求。」以及其他各處。
- 當神正在進行審判的過程,而我們沒有採取任何途徑與祂和好時。神一直在審判祂的百姓,審判他們所居住的國家。審判從神的家開始。這在其中產生了什麼顯著的謙卑與改革嗎?以賽亞書十章12節說,神在錫安山有祂全部的工作要做。所有這些可怕的審判有什麼果效?頑梗不化表明我們的鞭打將會很多,我們的審判將會很長。
- 當局勢趨向於挪去燈臺,或看起來非常像時:啟示錄二章5節:「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這或是藉著毀滅性的審判,挪去教會的主體,或是藉著他們自己的背道與屬靈淫亂,或是悲慘的錯誤與混亂;對神百姓的惡待、藉著祂的敵人反對祂的利益,以及自稱信徒者的罪惡過失與背道,將有助於耗盡一代不知感恩、怨聲載道的百姓。
教義二:當救恩被延遲,或拯救遲遲不來時,靈魂就會昏厥。
我將說明(1.)這種昏厥的本質;(2.)昏厥的原因;(3.)昏厥的種類;(4.)可以使我們免於昏厥的考量。
- 關於這種昏厥的本質。這裡我們必須探討靈魂的昏厥是指什麼。昏厥是身體的特徵,但這裡被歸於靈魂,正如在許多其他地方一樣。使徒說,希伯來書十二章3節:「免得你們疲倦灰心」;這裡用了兩個詞,疲倦與灰心(昏厥),兩者都取自身體。疲倦是較輕的程度,昏厥是較高的缺失程度。在疲倦中,當活動能力減弱,生命力與運動原則變得遲鈍時,身體需要休息或恢復;但在昏厥中,生命力收縮並退卻,使外在部分變得無生命且無知覺。當一個人疲倦時,他的力量減弱;當他昏厥時,他已徹底耗盡。這些事物藉著隱喻應用於靈魂或心智。當一個人的心智堅韌、道德或屬靈力量被打破或開始減弱,當他的靈魂在苦難下感到不安時,人就疲倦了;但當他沉沒在沉重、冗長或長期的患難重擔下時,他就被稱為昏厥;當他所有安慰的理由與根據都耗盡,且無法再堅持下去時。
- 昏厥的原因。身體的昏厥可能源於勞累、疾病與奔波,或源於飢渴。同樣,靈魂的昏厥要麼是源於當前壓力的冗長;要麼是源於熱切而強烈的渴望。
[1.] 源於當前憂傷與壓力的冗長;如耶利米書八章18節:「願我能自慰,以解我心中的憂悶;我的心在我裡面發昏。」為什麼?因為他們患難的長度,第20節:「麥秋已過,夏令已完,我們還未得救。」憂傷如此侵蝕他們的靈魂,以至於他們無法以任何方式寬慰自己:這一方與那一方的期待都斷絕了;他們長久地期待幫助與救濟,卻毫無顯現。如耶利米哀歌一章22節:「我的嘆息多,心發昏。」他們被悲傷淹沒,無法以任何勇氣支撐。
[2.] 它可能由熱切而強烈的渴望引起:詩篇八十四篇2節:「我羨慕渴想耶和華的院宇;我的心腸,我的肉體向永生神呼籲。」強烈的渴望引起倦怠。這裡也是如此:主啊,我等候並帶著極大的渴望期待你的拯救,已經很久了。那些強烈渴望某事的人容易昏厥。愛火熱的地方,渴望就不可能冷淡。教會的益處、事奉神的自由,強烈地觸動聖徒;是的,神的靈增加了這些感動的強烈程度;「因為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羅馬書八章26節。祂參與了渴望的強烈程度;但昏厥是出於我們自己,出於我們的軟弱。靈魂如此熱切地固定在對神救恩的期待中,以至於無法再保持任何平穩的節奏;因此,這種昏厥是神兒女愛的錯誤之一,就像一種僅發生在最好性情中的疾病。
- 昏厥的種類。(1.)有一種昏厥導致極大的困擾與靈裡的沮喪。(2.)有一種昏厥導致背道與對神及宗教事業的脫離。
[1.] 有一種昏厥導致沮喪與困擾;這在希伯來書十二章5節提到:「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這裡有兩個極端,輕看與灰心。現在,這對神的兒女來說是一個過失,在他們的患難中過於困擾;但這仍可能發生在他們身上,宗教加深了他們對邪惡的感受,以及他們對神同在之安慰的強烈渴望增加了他們的困擾。
[2.] 有一種昏厥導致背道與因怯懦與肉體恐懼而離開神,並在發現基督教信仰麻煩時拋棄它;他們變得疲倦,傾向於背道:這不會發生在神的兒女身上:啟示錄二章3節:「你也能忍耐,曾為我的名勞苦,並不乏倦」,沒有放棄神的事業。有一種昏厥是在我們的屬靈道路上有所鬆懈或減退,當人們開始稍微心軟,並容許冷淡與不冷不熱,且沒有保持他們以前在屬天事物上的熱心、熱忱或勤奮。這有時可能發生在神的僕人身上,減少了他們以前的一些進取心,以弗所書三章13節,當他們自己受苦,或那些在福音工作中主要負責的人陷入受苦的境地時。還有一種昏厥使人徹底且最終地放棄神的道路:加拉太書六章9節:「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在那裡,它不是指一些可能發生在神最好的僕人身上的鬆懈,而是一種徹底的背道。
- 可以使我們免於昏厥的考量。
[1.] 如果你在每一次困難與麻煩的跡象面前就昏厥,這說明你懶惰,貪圖肉體的安逸,力量微小:箴言二十四章10節:「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罪人不會因為他們的罪所引起的每一次不便而氣餒,卻能為了他們的私慾而捨己;難道我們在事奉神時就這麼容易氣餒嗎?
[2.] 其他承受過更沉重負擔的人,並沒有在重擔下沉沒。主基督:希伯來書十二章3節:「那忍受罪人這樣對待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不,祂許多寶貴的僕人:希伯來書十二章4節:「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如果只是與罪相爭,我們難道只讚美他們的勇氣,卻從不展現我們自己的嗎?或者我們以為可以不經過爭戰就進入天堂,而這對他們來說卻付出了如此昂貴的代價?
[3.] 我們曾給予他人勸告:約伯記四章5節:「但現在禍患臨到你,你就昏亂;觸著你,你便驚惶。」指導他人比我們自己做得好要容易得多。健康的人會給病人建議,站在岸上的人會指導那些在深水中容易沉沒的人。但我們難道不應該自己記住這些事嗎?
[4.] 神應許減輕祂百姓的患難,並使它們的苦澀變得甘甜,減輕他們患難的壓迫重量,免得他們的靈魂昏厥: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6節:「因我必不永遠相爭,也不長久發怒,恐怕我所造的人與靈性都必發昏。」對人軟弱與無力堅持下去的考量,使主停下祂的手;祂不會徹底使那些等候祂的百姓灰心與氣餒。一個好人不會讓他的牲畜負擔過重。
[5.] 當理性疲憊時,信心應當取代它的位置,我們應當在絕望中仍存盼望,羅馬書四章18節;因為信心能從一個相反的事物中獲取另一個,並能從磐石中,正如從泉源中一樣,獲取水。當可能的手段失敗時,正是神工作的時候;當感官與理性無法支撐時,信心應當支撐我們。
[6.] 在禱告中傾吐你渴望的熱忱:路加福音十八章1節:「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約拿書二章7節:「我心在我裡面發昏的時候,我就想念耶和華。我的禱告進入你的聖殿,達到你面前。」保持這項訴求,總有一天會得到聽證;儘管神起來審判可能需要很久,但那時要確保工作完成。
[7.] 藉著等候神,我們學會了更多地等候:以賽亞書四十章31節:「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注視並為之預備的永恆祝福,將在最壞的邪惡中支持一個昏厥的靈魂: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如果我們的屬靈狀態增長,永恆的盼望興旺,最大的麻煩也無法使我們的盼望落空。
教義三:儘管靈魂處於昏厥狀態,它仍不接受除了神的救恩以外的任何東西,「你的救恩」:詩篇九十四篇18節:「我正說我失了腳,耶和華啊,那時你的慈愛扶助我」;第19節:「我心裡多憂多疑,你安慰我,就使我歡樂。」人們可能試圖以兩種方式從惡人手中擺脫困境:要麼藉著肉體的妥協,要麼藉著使用間接手段。
[1.] 藉著肉體的妥協,當人們為了和平而違反並出賣他們的良心時。希伯來書十一章35節說,有些人「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他們本可以在某些條件下從那些殘酷的痛苦與折磨中得釋放,但那些條件與神的律法相悖。我們以比人更好的條件獲得神的拯救,而且它本身就更好。
[2.] 藉著使用間接手段來擺脫麻煩;這是操之過急: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6節:「信靠的人必不著急。」強取祝福,而不是等候神護理的結果。那些這樣做的人,神將把他們與作惡的人列在一起:詩篇一百二十五篇5節:「至於那偏行彎曲道路的人,耶和華必使他和作惡的人一同出去受刑。願平安歸於以色列!」那些為自己謀劃的人失去了神保護的益處。這些人被當作公開的敵人對待。現在,這一點的理由如下:
- 因為他們對神的護理治理感到滿足。神從未將權力交在惡人手中,除非是為了祂自己神聖的目的。因此,當神繼續讓他們存在時,他們正在觀察神將藉著他們做什麼:撒母耳記下十六章11節:「由他咒罵吧!因為這是耶和華吩咐他的。」神有工作要他們做,以治死我們的放縱,打破我們頑固的脾氣。
- 因為神的救恩將在最好的時間與最好的方式臨到:詩篇六十二篇1節:「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神;我的救恩是從他而來」;以賽亞書三十章18節:「耶和華是公平的神;凡等候他的都是有福的。」神以智慧並以最好的方式做一切事。
應用:無論我們多麼受苦,讓我們不要尋求以神所不允許的方式得救,也不要採取任何邪惡的途徑,或使用任何卑劣的手段來擺脫危險。這是對神的不信任,並使我們自己陷入更深的糾纏,在即將進入港口後,卻在長途航行中失敗。參見撒母耳記上十三章8至15節關於掃羅獻祭的故事。如果他再多等一會兒,一切都會很好。在日子還沒完全結束之前,掃羅就獻祭了,然後撒母耳來告訴他,神因他的不信任與不順服,已經將國從他手中奪去。許多人會預支祝福。
教義四:盼望在昏厥中使我們活著:「我的心發昏;但我仰望。」
- 觀察這裡,儘管神兒女的信心似乎昏厥,但它並沒有死,也沒有完全失敗。有些人起初似乎貪婪地抓住應許,但他們的熱忱很快就耗盡了;當等候神成為一件麻煩的事時,他們就放棄了。這是暫時信徒的信心與盼望,但好土「忍耐著結實」,路加福音八章15節。神的兒女等候祂的閒暇;儘管他們時而幾乎要昏厥,但他們會恢復。他們的信心、盼望與忍耐似乎幾乎耗盡,但並沒有徹底熄滅;正如大衛在此處並沒有被長期且冗長的困難所擊垮;儘管他看不到苦難的盡頭,但他仍會倚靠神。有一個常存的種子,約翰一書三章8節。他們的狀態由神的約所保障,不會有徹底的破裂或完全的缺失。堅忍是新約的一個條件,不僅是被要求的,也是被賜予的,正如新約的所有條件一樣。有堅忍的恩賜,不僅有堅忍的能力,還有堅忍本身。
- 使我們的信心免於死亡,支撐信徒的靈魂,並使他們保持生命力的,是我們盼望的復甦。盼望對支持一個昏厥的靈魂有什麼作用?
[1.] 它將心智從當前的事物轉向未來的事物;而轉移注意力是治癒困擾的一種方式。當我們只盯著我們沉重的麻煩時,它們就成了我們的試探;但盼望抬起頭,看向這些事物之上。那對患難與麻煩的凝視導致昏厥;參見耶利米哀歌三章18-20節;但紀念神的憐憫與應許使我們復甦。紀念患難與絕境的深重會淹沒我們:我持續地想著它們,因此感到沮喪;但當我開始想起神無限的憐憫時,我就產生了一些恢復的盼望。那被紀念的是在第22-26節。
[2.] 盼望展現了這些未來事物的卓越與確定性,從而引起熱切與忍耐。
(1.) 卓越性。神學家之間有一個問題,信心與盼望有什麼區別,因為它們的性質非常相似。一個區別是,信心看重應許的真實性,盼望看重所應許之事的良善;因為信心尊重給予應許的人的信實,而盼望尊重接受益處的人,並激勵他們去期待它。它是值得期待與等候的事物,並且足以補償當前的苦難,哥林多後書五章17-18節。
(二)確據;因為雖然盼望主要藉著所應許之事的良善來安慰自己,但因著其確實性,它亦能使人在等候中生出忍耐。它看見那些感官所無法看見與察覺的事物:羅馬書八章25節:「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這事是美好的,且絕不落空;因此,我們能夠也必須等候神的時間。
(三)盼望最崇高且首要的對象,是永恆救恩的大應許。這必須是我們盼望的首要目標;部分原因在於,屬世的救恩並非如此確切地被應許,而是附帶了種種條件與保留;例如:若這對我們有益,若神的榮耀允許,以及神在成就拯救之前所要做的許多工,其美意為何;特別是若這屬於共同的救恩,其中牽涉到他人與我們自身;例如他們的心是否已預備好等等。部分原因在於,既然生命與不朽壞的事物已經顯明出來(提摩太後書一章10節),基督徒對於外在事物所持的超然態度,應當比舊約信徒更甚。舊約信徒在敬拜與應許上,皆受感官事物的訓練。十字架是我們的條件之一: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我們必須預期患難,且不僅是尋常的患難,而是失去一切的患難,否則我們就沒有正確計算代價;我們必須將一切交託在神的旨意中。基督或許會讓一些人以較輕省、容易的方式度過,但所有人都必須有此決心。部分原因在於,這被提出作為最大的安慰,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聖徒們也據此行事。大衛在失望時說:詩篇三十九篇7節:「主啊,如今我等候什麼呢?我的指望在乎你。」他指的是對永恆的盼望,與世俗事物中那虛浮的表象與假象相對。這正是那位古老的信徒約伯用以安慰自己的盼望:約伯記十九章26節:「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還有馬加比人,希伯來書十一章35節:「他們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部分原因在於,神在來世所應許的事物,是唯一能使人滿足、能平靜人心,並使人在一切患難中耐心等候神的。這裡有足夠的份量抵銷一切困難,在困難中扶持我們,並為我們補償一切;它來到之日不遠,且是極其令人渴慕的;義人在極度困境中仍可懷抱此盼望:箴言十四章32節:「義人臨死,有所投靠。」
應用:作為教導。當你們的靈魂容易灰心時,讓盼望去尋求更好的時機或更好的事物。
- 尋求更好的時機。神必不永遠爭辯:詩篇一百零三篇9節:「他不長久責備,也不永遠懷怒。」惡人的杖也不會永遠停在義人的背上,詩篇一百二十五篇3節。因此,振作起來,像大衛那樣說,詩篇四十二篇5節:「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等等。我們不可總是盯著我們沉重的苦難。要觀察時機,當我們容易因安逸與繁榮而腐化,對神疏忽,對人驕傲且壓迫時,改變可能會來到。同樣地,當我們容易灰心時,要尋求鼓勵的論據,並盼望神會恩待我們:詩篇五十六篇3節:「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在這樣的時刻,我們的本分就是加強我們的倚靠,因為我們必須始終抵擋那盛行的敗壞。
- 尋求更好的事物。那才是真正的基督徒精神,主要追求來世;那樣的盼望最不受網羅。屬世的盼望使人屬肉體,常誘惑人使用不正當的手段來達成目的。對屬世幸福的渴望與盼望,即希望世界對我們微笑,並不能培養出美好的靈性。這種盼望建立在更穩固的基礎上,遇到的失望也較少。
那麼,就盼望這些事物吧。若將經文理解為永恆的救恩,我們將聽聞很少有人能印證這句話:「我心渴想你的救恩。」這種心境極為罕見,很少有人擁有像保羅那樣的靈性:腓立比書一章23節:「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但所有基督徒都應當盼望永生,為此預備,並使之成為靈魂最大的強心劑與慰藉。神的子民太過於以屬世幸福的思想來取悅自己;這不是好的靈性。對屬世榮譽、財富與平安的胃口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我們對這些事物應當更加超然,以至於不為它們過分憂慮。
教義五:這種盼望是由神的話語所孕育或滋養的。
- 因為那是我們與神之間往來的律法。在應許的部分,它顯明我們可以從神那裡期待什麼樣的救恩與拯救;在命令的部分,它顯明我們必須在什麼條件下,以及什麼樣的人有資格領受這拯救:若不留意這些,盼望就成了無根據的臆測,彷彿我們期待那些未被應許的事物,或期待的方式並非神所應許的方式。我們必須同時注視應許與誡命,前者鼓勵我們,後者指引我們。這顯明我們的盼望是正確的結構;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66節:「我仰望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詩篇一百四十七篇11節:「耶和華喜愛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詩篇三十三篇18節:「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他的人和仰望他慈愛的人;」正如一個人查閱他的特許狀與轉讓契約,對自己的權利與名分就更為確信。聖經被賦予了契約或我們與神之間所立之互惠契約的性質。在那裡我們發現,神已深刻且堅定地將他自己與我們連結,我們也與他連結。這是我們憑藉他的手跡所能展示的。
- 我們應當對神的話語給予如此的信任,以至於當感官上看起來毫無實現的可能時,仍相信它;因為在人看來不可能的事,在神並非不可能,且應許的確定性並不取決於感官的或然率,而是取決於神的全然充足。若神應許了任何事,而他是全能且信實的,這事就必成就,我們在極度的困境、困惑與看似不可能的情況下,仍可安息於此。我們不可將神限制在受造能力的範圍內。
- 神的話語應當與行動同樣有效,因為他的話語與他旨意的點頭能成就萬事:「行事正直的,我的話豈不與他有益嗎?」彌迦書二章7節。不是說有益,而是行出益處;當話語一出,就可視為已成,其成就之確定性極高。
- 我們能抓住神最好的把柄就是他的話語。無論他的護理如何,即使他暫時收回對我們的安慰與拯救,最終也必有益處。因此,無論他微笑或皺眉,他的話語都應當成為我們的支柱。他的護理會變更,但他的話語是堅定的。
應用:讓神的應許堅固並復甦我們的心。
若神說了什麼,他的子民就應當相信他。他的話是真理的話,希伯來書十一章11節。撒拉的信心建立在此:「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他的話是大能的話,因為他是全能全力的神:希伯來書十一章17-19節。亞伯拉罕的信心也是如此:「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的能力,正如他的存在,是無限的。因此,既有了他的話語,這就應當給予我們靈魂安息與滿足,即使看起來毫無實現的跡象;應許是「阿們」的,並以一種不變的趨勢持續著。不要讓信心死去。
- 神可能延遲許久,直到一地因接連不斷的共同審判而荒廢,這些審判臨到義人也臨到惡人(耶十二4)。先知在抱怨惡人亨通之後,隨即補充道:「這地要悲哀,田野的草木要枯乾,要到幾時呢?」當他們不肯悔改時,這地可能因他們而遭殃;而其中的敬虔人,也隨之在這些普遍的災難中受苦。神可能以饑荒、瘟疫、戰爭、刀劍、火焚來懲罰一個國家;而在此期間,他們的罪孽與壓迫卻絲毫未減。
- 神可能延遲許久,直到祂的子民感到極度困惑,不知如何理解祂的攝理。他們驚訝於祂的公義怎能容忍這一切:耶利米書十二章1節:「耶和華啊,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顯為義;但有一件公理,我還要與你辯論: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都得安逸呢?」哈巴谷書一章12、13節:「耶和華我的神,我的聖者啊,你不是從亙古而有嗎?我們必不致死。耶和華啊,你派定他為要刑罰人;磐石啊,你設立他為要懲治人。你眼目清潔,不看邪僻,不看奸惡,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呢?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的,你為何靜默不語呢?」他們無法將神的屬性與祂的攝理調和起來。我們這些目光短淺、心胸狹窄的受造物,看不見神的理由;是的,神可能延遲許久,直到他們的心發昏,眼睛失明,正如這兩節經文所描述的;直到他們的信心與忍耐耗盡,不再指望(路十八8):「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神喜歡在為祂子民成就任何事之前,先向他們顯明他們的軟弱,並削弱他們所有的勇氣。
- 在某些情況下,神可能延遲許久,以至於在今生已無望看見神為他們成就什麼;但忍耐的一切理由,只能從末後的審判中尋求:雅各書五章7、8節:「弟兄們哪,你們要忍耐,直到主來。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你們也當忍耐,堅固你們的心,因為主來臨近了。」他們被推遲到那時,直到大收割與萬物復興之時;在此期間,他們必須甘心流淚撒種,好在那時收割勞苦與受苦的果實,並在祂的審判台前使自己的案件得到裁決。祂使用了農夫的比喻:「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在某些情況下,直到那時之前,我們可能毫無得釋放的指望,正如農夫在收割前無法從種子中獲利一樣。
其次,我要談談這「眼睛失明」的問題。
- 眼睛失明無疑是一種過錯,因為它論證了對神的限制,這是一項大罪:詩篇七十八篇41節:「他們限制了以色列的聖者。」他們將神限制在時間、方法、工具、眼前的可能性之中;當這些失敗時,他們的心也就灰心了。神不能容忍祂的子民——那些本該完全倚靠祂、順服祂的人——去規定祂該如何或何時施行幫助,彷彿他們擁有神的能力,或能為祂的智慧、憐憫、全能設下界限:這一切都彷彿是說,神若不能做他們所認為可能的事,或不能在他們認為合適的時候行動,祂就永遠不會、也不能做。他們規定祂的智慧,控制祂的大能,質疑祂的慈愛與真理。
- 這既是過錯,也是懲罰。雖然大衛在此說:「我因等候你所應許的救恩與憐憫,眼睛失明」,但這通常是惡人所受的審判,是律法咒詛的一種。申命記二十八章32節說:「你的兒女必歸與別國的民,你的眼目終日切望他們,甚至失明,你手中無力。」他們切望得到某種幫助,以拯救他們的兒女,甚至等到眼睛失明,卻終歸徒然:約伯記十一章20節亦云:「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不過是氣絕。」他們可能盼望好處,卻永遠看不見。此外,申命記二十八章65節:「耶和華必使你心中跳動,眼目失明。」然而,雖然眼睛失明是律法的咒詛,但基督已為我們成了咒詛。詩篇六十九篇3節(因該詩篇屬於基督)以祂的名說:「我因等候我的神,眼睛失明。」因此,這對我們而言有了改變;這是一種管教,為要謙卑我們,使我們適合承受更好的事物。
- 雖然這是罪與懲罰,但過錯不在於神的延遲,而在於我們盼望的軟弱與微弱。我們在最初立志信靠與忍耐時就有了過錯。神的兒女通常為自己設定的期限比主所定的更短。因此,神並非遲延,而是我們急躁:彼得後書三章9節:「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在運用信心與忍耐上,我們有軟弱。那些長久盼望好處與祂應許之援助的人,延遲對他們而言是痛苦的。「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箴十三12)。盼望屬於愛;當我們在期間受苦時,追求與愛的熱情使等待變得冗長;但對神的信心與倚靠應當使我們持續等候,忍耐應當使我們能等候祂的時刻:約拿書二章4節:「我說:我雖從你眼前被驅逐,我仍要仰望你的聖殿。」我們的過錯在於放棄了盼望、呼求神、倚靠祂,以及持守祂的聖約與應許,這是我們不該做的。當神似乎背向聖徒時,他們仍不應離棄祂。
- 神兒女的盼望雖然不會永遠落空,但卻可能長久失落。祂多次將祂的兒女帶到低谷,並長久收回祂的援助,但祂絕不會完全離棄他們:以賽亞書五十四章7、8節:「我離棄你不過片時,卻要將你收回。我的怒氣漲溢,頃刻之間向你掩面,卻要以永遠的慈愛憐恤你,這是耶和華你的救贖主說的。」
應用:那麼,讓我們不要對所應許與期待的福分之延遲過於煩惱。
- 我們對憐憫急躁,對本分卻遲緩:詩篇一零二篇2節:「我呼求的日子,求你快快應允我。」我們呼喊:「要到幾時呢?」但神何等公義地可以呼喊:「要到幾時呢?」我們抱怨應許的延遲;神可以更公義地抱怨我們順服的延遲。我們讓神等待我們的閒暇,要到幾時呢?耶利米書四章14節:「耶路撒冷啊,你當洗去心中的惡,使你可以得救。惡念在你心裡存留到幾時呢?」耶利米書十三章27節:「耶路撒冷啊,你不潔淨,還要到幾時呢?」我們為神設定時間:今天求憐憫,明天才盡本分。神必須等待我們罪惡的閒暇,而我們卻不願等待祂神聖的閒暇。神是我們的主宰,我們是祂的債務人。我們所求的是債,祂所給的是白白的恩賜。如果神像你對待祂那樣迅速地對待你,你現在在哪裡呢?
- 這證明了軟弱;對軟弱與病弱者而言,短程也是長途。這是我們肉體的急躁與信心的軟弱。我們想讓信心與忍耐速戰速決,但神看見那樣我們的恩典就無法顯出讚美與榮耀。神是機會的最佳審判者,因此一切都必須交託在祂的旨意與喜悅中。信心不會認為時間漫長;因為在信心的眼中,未來與遙遠的事物如同現在: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6節說:「信靠的人必不著急。」感官與肉體的自信需要即時的滿足,但信心以應許為滿足。愛不會認為時間漫長;因為對雅各而言,七年如同幾天(創二十九20)。若愛心占上風,為基督受苦就不會如此令人厭煩。忍耐不會認為時間漫長。我們不能為祂等候片時嗎?希伯來書十章37節:「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我們愛自己的安逸,因此十字架變得令人厭煩與冗長。
- 神是施行審判的神:以賽亞書三十章18節:「耶和華必然等候,要施恩給你們;必然興起,好憐憫你們。因為耶和華是公平的神;凡等候他的都是有福的。」憐憫不會早一分,也不會遲一分;在神給予與我們領受最合適的時候:希伯來書四章16節:「隨時的幫助」。我們以為我們在等候神,其實是祂在等候我們。如果我們已預備好領受憐憫,神總是準備好的,因為祂是隨時的幫助:詩篇四十六篇1節:「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
現在我來到第二個子句,祂對此的切望,說:「你幾時安慰我?」也就是說,大衛不斷地重複並說:「主啊,幾時呢?」希伯來人以提問的方式表達他們的願望:願你安慰我!
教義三:當我們的盼望與幫助被延遲時,我們可以因缺乏安慰而向神抱怨。
- 大衛所指的安慰是什麼?總體而言,安慰是與悲傷和哀慟相對的。罪將災難編織進我們的生命,使我們充滿悲傷、困苦與憂愁,因此我們需要安慰。安慰可以是永恆的、屬靈的,或暫時的。
[1.] 永恆的: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6節:「永遠的安慰與美好的盼望」;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2.] 屬靈的,分為兩類: (1.) 對抗罪的困擾的安慰;在這方面,聖靈被稱為保惠師。在這方面,聖靈吩咐他們要安慰那悔改的亂倫者(林後二7)。 (2.) 對抗患難的安慰:所以神被稱為「安慰那喪氣之人的神」(林後七6);詩篇九十四篇19節:「我心裡多憂多疑,你安慰我,就使我歡樂」;哥林多後書一章3、4節:「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
[3.] 暫時的;所以神被說成是安慰那些從患難中得釋放的人:詩篇七十一篇21節,在深重痛苦之後:「你必使我越發昌大,又轉來安慰我。」因此,主安慰祂的子民,不僅藉著言語,也藉著行動;不僅藉著對他們說安慰的話,也藉著拯救他們、使他們得更新,並使他們脫離患難。所以以賽亞書五十二章9節:「荒涼的地方啊,要歡樂歌唱!因為耶和華安慰了他的百姓,救贖了耶路撒冷。」雖然神的子民曾一度處於低谷,但祂的祝福能使他們超乎預期地升高,並帶來足以使他們忘卻憂傷與苦難的幸福。這就是此處的意思:主啊,你幾時要賜下我所祈求、所等候的拯救?不要覺得暫時的拯救被視為對神子民的安慰有何奇怪。部分是因為這些是神攝理的作為與恩典的施行,並非在信心與禱告之外尋求的:撒迦利亞書一章17節:「耶和華必再安慰錫安,揀選耶路撒冷。」部分是因為藉此祂似乎認領了他們,並堅固了他們作為祂特殊照顧對象的特權,證明他們在祂的恩寵中有份;這在悲慘的患難中似乎已被廢棄。但藉此,神證明了祂對他們的恩寵:詩篇八十六篇17節:「求你向我顯出恩待我的憑據,叫恨我的人看見便羞愧,因為你耶和華幫助了我,安慰了我」;使敬虔在患難中不致受損,惡人也不致因其傲慢而剛硬。部分是因為藉此應許得以實現,信心因而得堅固: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8節:「我醫治他,也要引導他,使他和那一同哀傷的人得安慰。」部分是因為這些是愛神、讚美神,並過感恩的聖潔生活的幫助與鼓勵,當不再受敵人恐懼的阻礙或轉移時:以賽亞書十二章1節:「那時,你必說:耶和華啊,我要稱謝你!因為你雖然向我發怒,你的怒氣卻已轉消;你又安慰了我。」那時我們可以更喜樂地事奉神。部分是因為正如他們在患難中看見了祂的智慧與公義,現在也在拯救中看見了祂的大能、恩典與真理。他們感到更安慰,因為其中顯明了許多神的作為,詩篇一百一十五篇1節。最後,因為這些對自然生命是舒適的。他們並未脫離所有的人性考量。然而,聖徒在其中節制自己;他們不將這些視為他們最高的安慰。路加福音六章24節論到惡人說:「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你受過你的福」。然而他們確實有一種感受,否則我們怎能在十字架下謙卑,或為福分獻上感謝呢?
- 我們可以抱怨安慰的延遲。神的兒女曾這樣做:詩篇六篇3節:「耶和華啊,你還要到幾時呢?」詩篇十三篇1節:「耶和華啊,你忘記我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嗎?你掩面不顧我要到幾時呢?」第2節:「我心裡籌算,終日愁苦,要到幾時呢?我的仇敵升高壓制我,要到幾時呢?」詩篇九十四篇3、4節:「耶和華啊,惡人誇勝要到幾時呢?他們說話狂傲,稱義的人都誇口,要到幾時呢?」理由:
[1.] 部分是因為禱告能帶來舒緩;它是強烈情感的宣洩。 [2.] 它復甦了信心、盼望與忍耐的工作。 [3.] 雖然神知道何時賜下福分,但祂不會責備祂子民對福分的渴求。
應用:那麼,讓我們尋求安慰,不要抱怨神,而是向神抱怨。對神的抱怨會引發埋怨;但向神的抱怨則會引發信心、盼望與忍耐。
- 將安慰的種類交託給神,無論祂是要賜下暫時的拯救、對祂慈愛的舒適感受,還是榮耀的盼望,或是對永恆安息更清晰的權利與名份。
- 是的,將事情本身也交託給神。安慰是必要的,因為我們大部分的試探既在於患難,也在於誘惑。痛苦的感覺可能使我們心煩意亂,正如享樂可能引誘我們一樣。世界既是一個逼迫的世界,也是一個誘惑的世界。肉體既會困擾我們,也會引誘我們。魔鬼既是一個使人不安的魔鬼,也是一個設下網羅的魔鬼。但安慰雖然必要,卻不如聖潔那樣必要。因此,雖然安慰不應被輕視,但對神真誠的愛應被置於首位;雖然在世上安慰並不總是那麼確定、恆常且高度地賜下,我們也必須知足。聖靈的安慰工作比聖潔的工作更容易中斷;只要是我們在世上為神工作所必需的,我們就必得著。
- 安慰是由神的靈在我們裡面激發的:使徒行傳九章31節:「那時,猶太、加利利、撒馬利亞各處的教會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增多了。」我們擁有的媒介是祂的話語、祂的應許,以及祂的攝理。祂的話語:羅馬書十五章4節:「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祂的應許:詩篇一百一十九篇50節:「這話將我救活了。這是我在患難中得安慰」;希伯來書六章17、18節:「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還有祂的攝理、保護與防禦:詩篇二十三篇4節:「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杖與竿被視為防禦的工具。
- 思想神是何等樂意安慰祂的子民:以賽亞書四十章1、2節:「你們的神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要對耶路撒冷說安慰的話,又對她宣告說,她爭戰的日子已滿了,她的罪孽赦免了。」當時機成熟,神就會差遣這些信息。
辱罵與惡言;在他們飢餓、乾渴或赤身露體時,給予飲食與衣物;祈求赦免與恩典。這是我們的準則;但有多少基督徒能遵守它,並克制自己那不受約束的私慾呢?沒有;他們反而藉口試探之大,為自己的私慾辯護;若能克制自己不報復傷害,那已是難能可貴。大多數人對仇敵懷有太大的冷漠與疏離:箴言二十四章29節:「不可說:人怎樣待我,我也怎樣待他;我必照他所行的報復他。」這是在奪取神手中的工作,重演亞當那種「如神一般」的傲慢。一般而言,當人們受到他人虧待時,往往會心懷報復,並被不體面的激情所衝動:撒母耳記下十六章9節:「這死狗豈可咒罵我主我王呢?求你容我過去,割下他的頭來。」這是亞比篩那種暴躁的脾氣;但大衛當時處於一種更冷靜、更沉著的心境與性情中:不;「是神叫他咒罵的。」許多人能忍受患難,卻不能忍受傷害。沒有人會因為一場陣雨而煩惱,但若有人將一桶水或一盆水潑在我們身上,只要我們有能力,絕不會讓這事就此罷休,定要報復。
- 使用不正當的手段來尋求救濟。在患難中枯萎,總好過藉由罪惡來脫離患難;像煙中的皮袋,總好過忘記我們的本分;因此,任何困境都不應驅使我們犯罪,或使用罪惡的手段來逃避;即便在期待中耗盡心力,也要讓我們的本分約束我們的手,不致作惡。無論我們的困境來自神的手,還是來自人的手,我們都沒有理由去求助於魔鬼來減輕痛苦;正如掃羅去見隱多珥的女巫: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7節:「請為我找一個交鬼的婦人。」當我們使用邪惡手段時,我們就是投向了魔鬼。屬肉體的權宜之計對我們而言是非常自然的,當我們無法信靠神、仰賴神時,我們立刻就傾向於採取某種自己發明的間接手段。患難常被比作監獄,而伴隨患難的憂愁則被比作鐐銬與鎖鏈。然而,將我們投入監獄的神,唯有祂能幫助我們出來,因為祂是這世界的統治者與審判者。如今,使用屬肉體的權宜之計,就是企圖越獄。我們無法堅持到底,直到神賜下幸福的結局,反而採取了自己屬肉體的途徑。如果心志沒有得到更好的堅定,情況就會如此。魔鬼若能,必會利用我們的患難;正如他在基督飢餓時試探祂(馬太福音四章3節),當他看見我們貧窮、蒙羞、受辱、被踐踏在腳下時,他也會同樣試探我們。不;儘管我們的境況低微,供應的源頭枯竭,儘管我們的名聲被毀謗與羞辱弄得污穢不堪,儘管我們被當作無用的東西拋棄,像一個乾癟的老皮袋,被認為不配裝酒,但我們絕不可忘記神的訓詞。我們無需採取罪惡的途徑來為自己洗清不公正的毀謗:以賽亞書五十一章7節:「知道公義、將我訓誨存在心裡的民,要聽我言!不要怕人的辱罵,也不要驚惶。」你們這些看重緊守我話語的人,你們這些不僅將我的律法放在頭腦中,更放在心裡的人,神自有祂的時間來為你們伸冤;在困境中,你們無需懷疑神的護理。當雅各處境卑微時,他對拉班說:「我的公義將為我作證」(創世記三十章33節)。神的手會幫助我們,並獎賞誠實的勞作,而無需我們對人虛假或不忠。我們無需在試煉之日狼狽撤退,也不必藉由順從人的私慾來為自己尋求出路,更不可因灰心喪志而厭倦我們的本分(希伯來書十二章3節),正如我們在患難沉重且持續不斷時容易做的那樣。
- 另一個惡習是對於神灰心與不信任的思想。大衛在經歷了這一切之後,仍被這類思想所襲擊:撒母耳記上二十七章1節:「必有一日我死在掃羅手裡。」他曾得到關於國度的特別應許與確據,也見證了神對他極大的看顧,然而在經歷這一切之後,大衛仍懷疑神的話語,顯露了他對神的信心與信靠的軟弱,而神曾以奇妙的方式看顧他,並將他從許多極大且迫在眉睫的危險中拯救出來,那時的希望比現在還要渺茫(撒母耳記上二十二章5節);詩篇三十一篇22節亦然:「我曾急促地說:我從你眼前被隔絕了。然而,我呼求你的時候,你仍聽我懇求的聲音。」神對我不再有任何關懷與思念,彷彿我不存在一樣。這話是在拯救即將到來之時說的。在這裡,大衛稍微屈服於愚昧的急躁,失去了信心的穩固:詩篇七十七篇7-8節:「難道主要永遠丟棄我,不再施恩嗎?難道他的慈愛永遠窮盡,他的應許廢棄了嗎?」這些問題表面上充滿了絕望與灰心,但其中仍隱藏著些許信心。難道主要永遠丟棄嗎?這暗示了靈魂無法忍受被祂驅逐。難道他不再施恩嗎?這暗示了過去的經歷與對新證據的渴望。難道他的慈愛永遠窮盡了嗎?我理當遭受這一切,但神是慈愛的。難道慈愛不能幫助嗎?表面上看,絕望確實勝過了信心;絕望佔了上風。
- 僅僅因為十字架而質疑我們與神的關係。我們的主教導我們在最痛苦的掙扎中仍要說「我的神」;但很少人學會這一課:士師記六章13節:「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致遭遇這一切事呢?」彷彿那些有神同在的人從未經歷過患難。有時我們質疑神的愛,是因為我們沒有患難;轉眼間又因為我們除了患難一無所有而質疑;彷彿神不是山谷的神,也不是山嶺的神,祂的愛會隨著我們外在的境遇而改變,而世俗的繁榮竟成了恩典的標記,一旦失去,我們的證據就消失了。無論神對待祂的子民多麼嚴厲,祂依然愛他們:希伯來書十二章6節:「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啟示錄三章19節:「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父親在微笑時是父親,在皺眉時也是父親;當他手中拿著杖時,心中可能仍懷著愛;我們沒有理由僅僅因為我們處於家庭的管教與訓練之下,就質疑我們得兒子的名分。
- 不僅會產生絕望的思想,還會產生無神論的思想,彷彿沒有神、沒有護理、善惡之間沒有區別,事奉祂也是徒然:詩篇七十三篇13節:「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肉體急切地想要得到滿足,因此,當它沒有得到所渴望的滿足時,我們就容易質疑一切,並拋棄對神的敬畏以及對祂事奉的一切尊重:瑪拉基書三章14節:「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哀求,有什麼益處呢?」當試探嚴峻、患難冗長時,這類可怕的思想可能會在我們心中浮現。
這些就是那些長期受苦,且在所期待的結果上屢屢失望的人所容易患上的心靈病症。
第三,這種情況本不該發生。儘管大衛的患難漫長而冗長,但他並沒有因此忽略自己的本分。無論我們的試煉有多大,都不應削弱我們對神的愛以及對祂話語的尊重。即便我們因憂愁而枯萎乾癟,像煙中的皮袋,也不可忘記神的訓詞。
- 因為如果我們因患難與痛苦而陷入罪中,我們就將自己陷入了更大的邪惡,從而使我們的處境變得更糟。約伯的朋友指責他,說他選擇了罪惡而非患難(約伯記三十六章21節),因為他寧願屈從於不耐煩,也不願忍耐地承受神加在他身上的事。許多人被他們的痛苦與委屈所衝動,以至於不在乎自己說什麼或做什麼,彷彿他們已經解除了所有本分的束縛。相反地,關於摩西,希伯來書十一章25節說:「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最小的罪也比最大的苦難更糟。苦難是對我們造成的冒犯;罪惡是對神造成的冒犯。藉由受苦,我們失去了一些世俗的安慰,但藉由犯罪,我們卻危及了神的恩寵。受苦僅僅是對身體或動物性生命的不便;犯罪則給靈魂帶來了污點與瑕疵。罪惡的狀態遠比受苦的狀態更糟。因此,無論我們的處境多麼悲慘,我們必須極力小心,不可陷入罪中。苦艾是苦的,但不是毒藥。
- 對神真誠的愛會使我們在祂似乎以最嚴厲的方式對待我們時,依然緊緊跟隨祂。在祂所有的管教中,神沒有一根杖是嚴厲到足以將一個蒙恩且愛祂的靈魂從祂身邊驅逐走的:詩篇四十四篇17節:「這一切臨到我們身上,我們卻沒有忘記你,也沒有違背你的約。」神是不變的,祂的道路也是不變的,儘管祂的作為有所改變;愛神的道路是基於外在的理由,還是基於內在與本質的理由,這兩者有著天壤之別;而這些作為的目的,是要考驗我們愛神與祂道路的理由與動機是什麼,我們的愛是否強大到足以面對困難,是否能克服來自感官與世界的試探。除非所有的可能性都耗盡,且我們的患難變得漫長而冗長,否則我們還未受到真正的考驗。我們對神的立約誓言約束我們在任何境遇下都要承認祂,無論我們在世上的分額是什麼。
- 藉由忘記神的訓詞,我們將自己的安慰拒之門外,並使我們的患難變得更加沉重。將「訓詞」理解為祂的誡命或律例,或者更廣義地理解為包含祂的應許。如果有人在患難中軟弱跌倒,那是因為他們不信靠應許,或不遵守神的誡命:這兩者是相互增強的。如果你不想讓你的信心破碎,就要努力遵守誡命。在本篇詩篇的第166節:「耶和華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如果你想遵守誡命,就要堅固你對赦罪、神護理與永生之應許的信心;因為如果你能相信這些,任何享樂或痛苦都無法使你放棄你的順服(詩篇一百一十九篇4節)。神的兒女不敢在任何部分或全部上扭曲並背離神,也不敢在事奉神時鬆懈任何一點勤奮。對神應許的信心產生順服,而順服堅固了對神應許的信心。我們領悟應許,是為了制止那會誘惑我們遠離神與對祂順服的感官誘惑。更大的益處被提供出來,以抵消肉體的誘餌與困擾。我們越遵守訓詞,就越相信應許;因為隨著我們的順服,我們的確信與真實的安慰也會增加:因此,忘記神的話語就是將自己的力量從自己身上拋棄。
- 正確對待的患難是讓我們記住神訓詞的媒介,而非忘記它們(希伯來書十二章11節)。肉體的誘餌被移除,好讓靈魂能更加自由(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神認為有時管教祂子民的身體是合適的。身體若處於良好的狀態,往往會成為靈魂的累贅;因此,他們變得枯萎皺縮,好讓靈魂能更加興旺。我們世俗的分額被摧毀,好讓我們的天國財寶能增加。當我們飽足時,我們變得放縱、疏忽,忘記了祂的訓詞。現在,為了讓我們更記住它們,神差遣了那些切身且緊迫的患難。月亮只有在滿月時才會被蝕;同樣地,許多人在飽足與安逸時,遮蔽了屬靈生命的榮耀:因此,在患難中我們不應忘記祂的話語。
應用一:責備我們這些在神的道路上如此容易灰心的人。如果我們在世上只遭受一點疾病、一點困擾與輕蔑、一點榮譽與利益的損失、愚昧人的嘲笑與藐視,我們就無法忍受,反而發怨言且不耐煩。大衛儘管「像煙中的皮袋」,仍能順服主,並在話語中找到甘甜。如今很少有人為基督遭受什麼大事。當然,當神的子民忍受過更艱難的事時,我們應該為自己的嬌嫩感到羞愧。難道我們被指定只是為了逃避朝聖路上的患難與不便嗎?難道神必須為我們開闢一條新的通往天堂的道路,讓我們在旅途中遇不到任何困難嗎?或者,我們是否寧願違背一切常理,永遠留在這裡,在安逸與豐足中繁榮,永不見改變?不;我們應當及早為十字架作準備。現在沒有人強壯到不會枯萎,沒有人紅潤美麗到不會像飛蛾一樣消耗殆盡;也沒有人在榮譽與尊崇中幸福繁榮到不會被像一個乾癟的舊皮袋一樣被擱置一旁。我們必須預期輪到自己,並忍耐承受。
應用二:不要因為任何患難與困擾而減少我們對神事奉的熱心、勤奮與尊重。
首先,導致我們受苦與管教的,並非對神訓詞的順服或敬虔,而是我們的罪與愚昧:彌迦書二章7節:「雅各家啊,豈可說耶和華的心急躁嗎?這些事是他所行的嗎?我言語正直,豈不與行事正直的人有益嗎?」神並不喜悅嚴厲對待祂的子民。如果我們的處境不需要,祂並不以杖為樂:耶利米哀歌三章33節:「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受難。」是我們激怒祂才如此。難道我們因為自己因罪而受了公義的懲罰,就對祂的事奉感到厭倦嗎?我們確實有理由對罪感到厭倦(耶利米書二章19節);我們體會到了它的苦澀;但沒有理由對本分感到厭倦。少犯罪,少受苦。不要激怒神,祂所發出的將只有良善與安慰;祂不會因為聖潔與行善而懲罰或管教人;不,那是因為缺乏聖潔。當病人因暴飲暴食而必須服藥時,難道能責怪醫生帶來了服藥的麻煩嗎?是普遍的罪將我們帶入了受苦的狀態,而具體的過犯則實際導致了苦難。
其次,患難的益處與果實應該減輕並充分補償其帶來的困擾,使它們不成為阻礙或網羅,而成為敬虔的幫助。它們防止我們因世俗的繁榮而過度飽足,那種繁榮所付出的代價比我們所遇到的肉體苦難更昂貴。唉!榮譽、財富與權力在世上造成了多麼悲慘的後果!感謝神,祂將我們置於低微、謙卑與受輕視的境地,像煙中的皮袋。難道一點點患難,將我們從這些顯露我們敗壞的機會中拯救出來,竟會讓我們如此憤恨,以至於對神感到厭倦並忘記祂的訓詞嗎?長期且巨大的繁榮對我們而言,將比尖銳且冗長的患難更嚴峻的試探;前者使我們保持謙卑與節制,而後者卻會使我們變得虛榮、驕傲與放縱。「耶書崙漸漸肥胖,就踢跳」:申命記三十二章15節:「他離棄造他的神,輕看救他的磐石」;輕視神,在事奉上變得冷淡,隨時準備犯罪。正如肥沃的土壤滋生雜草,安逸的境遇只會讓我們充滿虛榮與愚昧。
第三,神在適當的時候會賜下幫助與拯救。如果我們記得懇求應許,神就會記得實現應許。那些不忘記自己本分的人,神也不會忘記他們的安危:瑪拉基書三章16節:「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你看,神不會忘記那些不忘記祂話語的人。在最壞的時代,當別人搖晃跌倒時,那些堅守腳步的人,神對他們有極大的看顧。你為神說的每一句話,你為祂忍受的每一次不便,你為祂履行的每一項本分,全都記錄在案。
第四,我們可以更有信心地將我們的處境交託給神: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53節:「求你看顧我的苦難,搭救我,因我不忘記你的律法。」那些不急於自我拯救的人,神必搭救他們。那要求我們盡本分的神,也必向他們保證安慰。
第三,圖謀引入迫害的詭計。
- 誹謗。惡名是更多患難的先聲,誹謗的陣雨不過是迫害暴風雨的前兆。魔鬼先是說謊者,後是殺人者(約八44)。當神的兒女被描繪成罪犯時,他們就更容易被摧毀。在早期的迫害中,有一種風氣是給基督徒披上熊皮,然後像獵熊一樣戲弄他們。撒但及其工具慣用的伎倆,就是抹黑敬虔之人的名聲,給他們穿上羞辱的制服,然後以違法者的名義起訴他們:詩篇五篇9節說:「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惡人的誹謗是死亡的預備,正如敞開的墳墓是為了迎接死屍。人總是先誹謗,後加害。魔鬼不敢觸碰無瑕的純潔。良好的名聲是對抗公開暴力的有力保障。
- 假借教會之名摧毀教會;正如啟示錄中的獸,用羔羊的角抵觸(啟十三11)。有一句諺語:「一切邪惡皆始於主的名」(In nomine Domini incipit omne malum)。近年來,所有或大部分對基督徒的迫害,都是由這種虛假、矯飾的教會熱忱所煽動與挑起的。
- 假借民事糾紛與法律之名摧毀基督徒,並以公共和平為藉口掩蓋對宗教的仇恨;他們不僅要把你們趕出會堂,還要殺害你們。但以理書六章4節記載,波斯貴族「想找但以理的把柄,為要控告他,卻找不著任何把柄,因為他忠心辦事」。
- 為謬誤與虛假鋪路;惡人挖掘了許多陷阱來誘惑那些不謹慎、不堅固的靈魂,有時甚至會偽裝出超乎尋常的愛、溫柔與甜美。我們的主說:「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太七15)。羊皮,意即滿口愛與仁慈,藉此竊取百姓的心,正如押沙龍藉著順服與卑微的諂媚所做的那樣。隨後,他們便透過貶低、反對並大肆抨擊忠心的職事來達成目的。狄摩西尼曾講過一個寓言:狼與羊達成協議,要求羊把狗趕走。如今他們也這樣做,質疑傳道人的呼召,就像假教師質疑保羅一樣;我們彼此否定職事已經太久了,以至於在許多反職事精神的人心中,所有的職事都遭到憎恨。有時他們透過抨擊供養來達成目的。燈若沒有油,燈火就會枯竭。有些人為了贏得信譽與入門,並羞辱保羅與真正的福音派傳道人(這些人因貧窮需要供應),便宣稱不接受供養;因此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12節說:「我在那些尋求機會的人身上,要斷絕他們的機會,使他們在所誇的事上,顯得跟我們一樣。」但若要深究這泥淖,是沒完沒了的。
關於私人層面。該隱對亞伯,將他誘入田間,與他爭論關於神、護理與來世的事(創四)。大流士的總長們對付但以理(但六)。當時王國剛被米底亞人征服:這旨在試探臣民的忠誠;三十天內不得向神或人祈求。布里松(Brissonius)證實,米底亞與波斯人習慣將神聖的尊榮歸給他們的君王。這種尊崇的傳聞將是輝煌的。宗教危在旦夕;因此但以理寧願冒險進入獅子坑。猶大對基督的背叛: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節說:「撒但入了猶大的心。」猶太人埋伏要殺保羅:使徒行傳二十三章12-14節,「有些猶太人結黨,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吃不喝。結黨的人有四十多個。」他們在祭司長的默許下,打算在保羅前往公會時下手。這與十一月五日的陰謀如出一轍。還有耶洗別為了拿伯的葡萄園而設下的陰謀;她利用神的名與敬拜來達成目的(王上二十一8-10)。但我必須就此打住,因為我已偏離了初衷:圖謀惡事是古已有之的惡行。
總結應用。我們是何等虧欠神的護理,祂不僅保護我們免受公開的暴力,更保護我們免受暗中的陰謀!正如約伯記五章12節所言,神使狡猾的人中了自己的詭計,挫敗了惡人針對祂子民的計謀。許多事情在暗中針對我們策劃,我們既不知曉也看不見,但主的眼目卻為我們守望:以賽亞書八章10節,「任憑你們同謀,終歸無有;任憑你們言語,終不成立,因為神與我們同在。」
第二點。這些陰謀通常始於驕傲;因為大衛在此說:「驕傲人為我設陷阱。」因此,是驕傲驅使人設計陷害與毀滅他人。驕傲表現於對上位者的嫉妒、與同儕的爭競,或對下位者的輕蔑。
- 就驕傲表現為對他人卓越之處(或自以為的卓越)的嫉妒而言。查考聖經,你會發現這驅使人圖謀鄰舍在宗教上的卓越。人無法忍受在宗教上被超越;因此,人會惡意中傷並憎恨那些他們不願效法的人,進而尋求摧毀與破壞神的子民。正是亞伯的良善使該隱圖謀害他,將他誘入田間以便殺他(約壹三12)。敬虔的大能對那些只看重敬虔外貌的人來說,是眼中釘。或者,世人嫉妒敬虔人因神而興旺。這使得總長們為但以理設下網羅與陷阱。當福音即將贏得信譽時,「猶太人心生嫉妒」,便尋求壓制它(徒十七5)。驕傲的人不願屈尊,也不願看見對手獲得任何尊榮與請求。法利賽人密謀捉拿基督:約翰福音十二章19節,「你們看,你們是徒勞無益,世人都隨從他去了。」看見基督在叫醒拉撒路後,眾人如此蜂擁而至,他們感到心如刀割。有些人既不願事奉基督,也不容許他人事奉,因此必須除掉基督。參巴拉與多比雅的陰謀,正是出於對猶太人的嫉妒。
- 就驕傲表現為與同儕的爭競而言;因為「驕傲只引起爭端」。猶太人密謀殺害保羅,就是如此;他們視他為摧毀他們民族習俗的人。這也使得押沙龍圖謀殺害暗嫩,因為他與暗嫩有嫌隙,且暗嫩羞辱了他的妹妹:他邀請暗嫩赴宴,勸他飲酒直到盡興,然後將他殺死(撒下十三22)。
- 就驕傲表現為對下位者的輕蔑而言。哈曼無法忍受看見末底改坐在朝門(斯五13),因此圖謀將他與他的民族連根拔起。驕傲輕蔑神的子民卑微,認為他們不該有任何生存空間,並認為可以隨意壓迫、剷除他們:詩篇一百二十三篇4節,「我們被那些安逸人的譏誚和驕傲人的藐視所充滿。」他們藐視神的子民,認為可以隨意對待他們而無人干預。
那麼,這提醒我們應當及早留意事物。大衛敵人的邪惡始於驕傲,繼之以惡意的圖謀,最後便無惡不作。一旦我們陷入罪的軌道,通常就難以停止。驕傲在某種意義上是一切邪惡的根源,尤其是對待神子民的惡意行為:詩篇十章2節,「惡人在驕傲中把困苦人追得火急。」敬虔人往往處於卑微的境地,而他們的對手卻掌握權力,可以輕易地壓迫他們;但人們忘記了偉大的神,祂是他們的捍衛者,祂的工作與職責就是降卑驕傲的人:雅各書四章6節,「祂與驕傲的人作對」(ἀντιτάσσεται,祂擺開戰陣)。那些利用權力進行壓迫,且不在乎給予他人何種待遇的人,無疑是驕傲的。
第三點。神在祂願意時,通常會保護祂的子民免受驕傲人的陰謀傷害;這正是大衛將案件帶到神面前的原因。
首先,神在祂願意時,能保護祂的子民免受敵人的欺詐與暴力。信靠的基礎有二:祂的智慧與祂護理的警醒。
- 祂的智慧。正如我們有神的大能可以信靠以對抗他們的暴力,我們也有神的智慧可以對抗他們的欺詐與詭計:約伯記十二章13節,「在神有智慧和能力,祂有謀略和知識。」智慧意味著祂對事物的精確洞察;謀略意味著祂對事物的審慎治理;智慧意味著祂根據目的正確地處置與安排事物。祂有知識去發現一切隱情,有謀略去知曉達成目的的合適手段,有智慧去安排手段以實現這些目的。
請注意,智慧與能力是如何結合在一起的;正如那段經文,其他地方亦然:約伯記九章4節,「祂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正如祂有智慧去判斷,祂也有能力去執行或實現祂所有的謀略。約伯記三十六章5節,「神有大能,並不藐視人;祂有智慧,能力。」面對至高的智慧與不可戰勝的能力,沒有人能站得住腳;兩者結合使神成為最可怕的敵人,也是最令人嚮往的朋友。
再次注意,神的智慧是如何透過「知識、謀略、智慧」這三個詞來彰顯的,為要堅固信徒的心,使他們確信「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神的教會(太十六18)。古時城門是力量所在,官長與議會坐在那裡。那麼,相信神有智慧的人,還應當懼怕誰呢?箴言二十一章30節,「沒有智慧、沒有聰明、沒有謀略能敵擋耶和華。」福音的敵人或許有智慧、謀略與知識;而在主那裡,有智慧與能力、謀略與知識。唯獨在祂面前,受造物那點智慧、謀略與知識顯得微不足道;在祂裡面,有的是創造主的智慧。受造物的智慧、謀略與知識,若沒有祂,什麼也做不了,更不能敵擋祂。沒有祂就不能,因為它是依賴性的;受造物所擁有的一切都來自祂;否則,我們的知識不過是無知,我們的謀略不過是魯莽,我們的智慧不過是愚昧。法老自以為聰明地行事(出一10);但當這種智慧傾向於壓制神的利益時,代價是昂貴的。亞哈在神威脅要剪除他的後裔時,生了七十個兒子,將他們安置在堅固的城中(王下十1);但那七十個兒子最終都被殺了。希律自以為聰明地行事,想要在搖籃中毀滅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但基督依然被保存了下來。撒但的會堂正孵化著狡詐的謀略來摧毀基督的新婦,但結果如何?罪人正一點一點地被消耗。我們懼怕狡猾的敵人,但我們是否陷入了神不知道如何帶我們出來的困境?他們無法勝過主。無論羅馬或地獄裡策劃了什麼針對我們的陰謀,神都知道,因為祂有知識;神會反制它,因為祂有謀略;因此他們只會自取其辱,因為祂有智慧。祂聽見他們說的每一句話,知道他們暗中的勾當,並為那些倚靠祂的人作工;因此,讓我們安息在神的智慧中,不要被每一則流言所擾亂。
- 祂護理的關懷與警醒。這在兩處經文中得到了深刻的表達:希伯來書十三章5-6節,「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我的幫助,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以及詩篇一百二十一篇4節,「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兩者都有否定的遞進。祂的眼目察看世人;主為我們所有人警醒。
其次,祂通常會保護祂的子民免受驕傲人的陰謀傷害,並將他們意圖加於他人的惡事歸到他們自己的頭上:約伯記十五章35節,「他們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心裡所預備的是詭詐。」為了保持經文的概念:詩篇七篇15節,「他掘了坑,又挖深了,竟掉在自己所挖的陷阱裡」;詩篇九篇15-16節,「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祂施行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做的纏住了。惡人必下到陰間……在自己暗設的網羅裡纏住自己的腳。」同樣,詩篇三十五篇7-8節,「因他們無故地為我暗設網羅,無故地挖坑,要害我的性命。願災禍忽然臨到他身上!願他暗設的網羅纏住自己!願他掉在其中遭災!」詩篇十章2節,「願他們中在自己所設的計謀裡」;詩篇五十七篇6節,「他們為我的腳設下網羅,壓制我的心;他們在我面前挖了坑,自己反掉在其中。」所有這些經文都顯示,他們的計謀往往無法成功,甚至惡人若想毀滅自己,沒有比尋求推翻神的教會與子民更快的途徑了。他們所有的陰謀都轉向他們自己的損失,他們設計加於他人的惡事,總是落在自己身上。正如向天投擲的石頭或射出的箭,最終會落在投擲者自己的頭上,他們傷害他人的行為與企圖,會轉化為他們自己的毀滅,毀滅正是藉著他們原本想用來加害他人的手段,臨到了他們自己。神這樣做,部分是因為他們驕傲,因為他們藐視神與祂的子民:詩篇十章4節,「惡人面帶驕傲,說:『耶和華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神。」他們對自己設計的一切充滿自信,以至於連向神祈求祝福都不願意:這一切都安排得如此穩妥,彷彿萬事都會成功。他們因面帶驕傲而不尋求神;即便他們禱告,也不過像巴蘭獻祭一樣,試圖引誘神去咒詛祂自己的子民。主告訴我們,箴言二十一章27節,「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部分原因在於神對祂子民的關懷與尊重:「困苦人把自己交託你;你是幫助孤兒的」(詩十14)。他將自己的一切交託給神,神是無辜者與受壓迫者的保護者。
應用一。引導我們將案件帶到神面前,正如文中的大衛:詩篇八十三篇2-4節,「你的仇敵喧嚷,恨你的抬起頭來。他們同謀奸詐,要害你的百姓,彼此商議要害你所隱藏的人。他們說:『來吧,我們將他們剪除,使他們不再成國!使以色列的名不再被人記念。』」你必須始終讓主成為對抗惡人的一方。同樣,詩篇三十七篇12節,「惡人設謀害義人,又向他咬牙。」惡人設謀;但義人要反擊嗎?不;主介入;祂必發笑。將神的公義對抗他們的邪惡,將祂的全能對抗他們的力量,將祂的智慧對抗他們的狡詐,將祂的愛對抗他們的敵意,這是靈魂極大的支持。他們在神手中,沒有祂的許可,他們寸步難行:就像有人想毒害我,卻沒有我父親的同意就無法做到。惡人充滿了誇口,但他們的威脅不過像一個站在斷頭台上即將被處決的人的狂言。他們的日子將到。
應用二。當神這樣做時,必須以感恩與讚美來承認;即使是舊日的恩典,也要如此(彌六5)。儘管有人為他們挖坑,敬虔人仍蒙保守。無疑,這樣的經歷應當極大地吸引祂子民的心歸向祂,因為這顯示了祂是何等顧念他們的安危與福祉。感謝神,我們至今仍存留,他們的計謀落空,他們原本投射在他人身上的設計,最終都落在了他們自己頭上。
第四點。神的律法禁止一切不敬虔、背信棄義的設計、企圖與行為。
這與公義背道而馳。設計陷害他人的生命與背信棄義,是惡人的行徑。
這與真誠與敬虔的單純背道而馳: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我們所誇的是我們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肉體的智慧,乃靠神的恩惠,向你們更是這樣。」狡詐與陰險的手段,與那些宣稱以神的話語為行事準則的人是不相容的。
這與我們對眾人所當盡的慈愛與憐憫背道而馳。神藉著祂的誡命守護了無辜者的生命,而為他們挖掘陷阱是何等卑劣、乖謬的精神。
應用。這裡為宗教作了一些辯護。它不是「致命的迷信」(feralis superstitio)。難道宗教竟能勸人作惡至此?當人們假借宗教之名,犯下挖掘陷阱、埋設地雷與火藥桶等惡行時,這並非宗教的本意。世人認為宗教是一種刻薄的迷信,使人變得性情乖戾。不;它是世上最和平、最溫柔的事物。虛假的宗教確實會使人心變得殘暴,產生血腥的精神:猶大書11節,「走了該隱的道路」;走在血腥與謀殺的道路上。那些擁有虛假宗教,或在真宗教中虛假的人,確實性情乖戾,被粗暴的精神所佔據,不適合人類社會。神在祂律法中所建立的真宗教,是世上最溫柔的事物。
第五點。無辜者不應因被那些藐視神律法的人中傷與憎恨而感到過分困擾。為什麼?
因為他們的邪惡、欺詐與殘忍是他們毀滅的確鑿預兆。他們的罪孽越深重,審判就來得越快。神的律法受到了損害,我們的利益也受到了威脅。
對敬虔人而言,惡人無故為我們挖掘陷阱,這反而讓良心感到極大的寬慰(詩三十五7)。最敬虔、最無辜的人也可能遭遇陷阱。這鼓勵我們在向神祈求時,確信我們除了那些同樣敵擋神與祂道路的敵人外,沒有別的敵人;而最邪惡的人對神子民的攻擊也最猛烈。起初是誰在迫害基督徒?是尼祿!尼祿是何等野獸!那被尼祿譴責的,必然有其偉大之處;擁有像尼祿這樣的敵人,對宗教而言是一種榮耀與信譽:詩篇五篇10節,「願他們因自己的計謀跌倒;願他們在許多過犯中被驅逐,因為他們背叛了你。」這證明了他們的毀滅即將到來。
應用。神的子民應當如何運用這一切?
- 絕不參與任何不符合神話語的設計,且是你無法在禱告中向神交託的。不要挖掘不符合神律法的陷阱。根據準則來檢驗它。永遠不要為了安全而違背律法,也不要為了世上最好的目的而放棄對神或人的責任。為了所謂的安全而冒險違背神的誡命,是對神應許的可怕不信。小心不要做任何違背神律法的事,或參與任何陰謀,除非你想變得像福音的敵人一樣。
- 以更大的單純行事,摒棄那種惡人特有的詭詐、兩面手法與蛇蠍般的智慧。行事正直的,必得安穩。保護只適用於正道,而不適用於旁門左道(林後一12)。驕傲人是那些挖掘陷阱的人;而那些罪得赦免之人的特徵是:「心裡沒有詭詐。」詭詐的靈與福音及神的恩典極不相稱。
- 小心肉體的情慾。驕傲、嫉妒、輕蔑他人,我們不知道這些私慾會將我們帶向何種可怕、不自然的設計。一旦魔鬼控制了一個人,一旦陷入邪惡的設計,就很難停止;驕傲隨之挖掘陷阱,然後拋棄神的律法;此後,他再也不在乎是否取悅或得罪神,是否尊榮或羞辱神,也不會被這類思想所困擾。
- 小心不要與神的子民為敵,或為那些敬畏主的人挖掘陷阱。神的利益通常與他們同在:以賽亞書八章9-10節,「列國的人民啊,任憑你們喧嚷,終必破壞……任憑你們同謀,終歸無有。」正如百夫長的僕人所說:「小心你們所做的,因為這人是羅馬人。」同樣,這些人是神的兒女,祂是他們的保護者;神關心他們的保護;他們雖然是微小的,但他們有一位偉大的神(太十八10)。因此,小心不要擁有任何與神嚴謹的子民相對立的利益,因為這只會毀滅你自己。
- 祂的良善與憐憫是永恆的:詩篇一百三十六篇中,屢次重複:「因祂的憐憫永遠長存。」誠然,就「過去」(a parte ante)而言,祂的憐憫並非始於近時,而是在我們或世界存在之前就已臨到我們;在永恆之中,祂就已顧念我們,為要親自施恩於我們。經上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利米書三十一章 3 節)。凡神在時間中吸引歸向祂的人,祂在時間之先就已愛他們。就「未來」(a parte post)而言,這同樣成立;祂的愛與慈愛始終如一,且將永遠如此;祂不會因行善而疲倦,祂的憐憫也不會耗盡。這兩者在詩篇一百零三篇 17 節皆有記載:「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這憐憫在世界之初就已命定並預備,當世界不再存在時,我們仍將領受其果實與功效。這憐憫是從亙古就有的;因為神預見亞當的墮落,便在基督裡為我們預備了救法;祂在預見眾人皆陷於墮落時,出於祂白白的愛,揀選了一些人,而越過其他人,使他們藉著基督得蒙生命與救恩。神從永恆中命定並計畫此事,這是顯而易見的,因為祂在時間中成就了這事;否則,祂就不是「照著自己旨意所預定的,行作萬事」(以弗所書一章 11 節),或者祂的旨意將是可變的,在時間中意願了祂在永恆中未曾意願的事;然而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而祂的憐憫直到永遠,則顯明於祂在時間中使人歸正、成聖,並將他們帶入榮耀與福分;因為永恆的神必使祂的子民與祂一同永享福樂。
- 神顯明祂自己是一位永恆的存在,既是統治者,也是施恩者。
[1.] 作為統治者。祂的永恆性顯於祂的統治,即宣告惡人將受永恆的刑罰,並為義人預備永恆的幸福: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46 節:「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蒙福者的喜樂是永恆的;他們的幸福絕無改變或中斷,即便經過千萬年,他們仍將繼續生活,彷彿這只是最初的一刻。你的冠冕將永遠是你的冠冕;你的國度將永遠是你的國度;這榮耀將永遠是你的榮耀;你的神、你的基督,將永遠是你的神與你的基督。我們渴望延續今生,儘管這是一段充滿痛苦與苦難的生活:「人皮換皮,人所有的一切,都會為了生命而捨棄。」噢,這永恆的生命——那充滿不間斷喜樂與福分的生活——豈不更為寶貴嗎?反之,刑罰是永恆的,喪失是永恆的,惡人將永遠被剝奪神的恩寵。當保羅說「你們不得再見我的面」時,門徒們都哭了。噢,若被永遠逐出神的面前,那將是何等可怕!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41 節。此外,痛苦與喪失同樣是永恆的。這蟲是不死的,這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九章 44 節)。天堂與地獄都沒有期限或終點,兩者皆是永恆的。神以此方式統治並管理受造物,這與祂無限且永恆的威嚴相稱。君王與議會的律法所能及的,不過是暫時的懲罰;他們最高的刑罰是殺害身體;他們最高的獎賞是些許轉瞬即逝的榮譽或腐朽的財富;但神的律法關乎我們永恆的境況,關乎我們永恆的福祉或禍患;永生或永死皆包含在這些誡命中。這些獎賞與立法者永恆的威嚴相稱;若你作惡,便有永遠失去天堂與永遠感受神忿怒的後果。若你信靠並順服福音,便有為你預備的永恆救恩;因為基督是「那永恆救恩的根源,賜給凡順從祂的人」(希伯來書五章 9 節)。
[2.] 作為施恩者,祂也顯明自己是一位永恆的存在。神的恩惠有兩種:普遍的與特殊的。祂的普遍恩惠運行在創造與普遍護理的管道中;祂的特殊恩惠則運行在藉著基督所成就的救贖與更新的管道中。
(1.) 祂是全人類的施恩者;祂賜給他們一個將永遠存留的不朽靈魂:傳道書十二章 7 節:「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這是一個居住在必死身體中的不朽靈魂。身體是由可朽壞的原則所造,其成分本是塵土。誠然,神能將其毀滅;但靈魂作為一個靈,其中並無可朽壞的原則;它是任何受造能力都無法殺害或摧毀的。如今,這無法熄滅的神聖火花,正是神永恆性的憑據與果效;因為那賜予不朽者,自身必是不朽的:沒有什麼能給予它所沒有的東西。此外,由於我們的靈魂沉浸並陷於物質之中,遺忘了其神聖的起源,因此神藉著祂護理的祝福,試圖提升我們去尋求這位至高且屬靈的存在,並賜給我們各樣的安慰與憐憫,我們既是祂所造的,就「當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使徒行傳十七章 27 節);使我們能承認祂是第一因,是眾光之父,是祂在我們心中點燃了這火花;或將祂視為至善,唯有在祂裡面,我們那躁動不安的靈魂才能找到滿足與安息。
(2.) 祂是在恩典與藉基督得恢復之途上的施恩者。這也彰顯了祂的永恆性。激發並推動所有相關因果的這一切恩典與恩惠,其最初的源頭與根本原因,乃是神永恆的愛(約翰福音三章 16 節)。基督說:「我從亙古被立」(箴言八章 31 節);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提摩太後書一章 9 節)。在立定世界根基之前,這事就已為了我們的益處與基督商定好了。而其成就的方式,乃是藉著永恆的救贖(希伯來書九章 12 節),具有永恆的力量、價值與功效。這恩典在我們裡面運行;它被稱為「不能壞的種子」(彼得前書一章 23 節)。我們心中有一種永恆的原則,這就是為什麼信徒常被說成有永生住在他們裡面,因為這永生的開端、種子與原則已播種在他們心中;而我們在此所得的安慰與果實,被稱為「永遠的安慰」(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 16 節):「祂愛我們,藉著恩典,將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這不是建立在任何貧乏易逝的事物上,而是建立在具有永恆持續性的事物上;幸福本身就是對永恆可稱頌之神的永恆享受: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 17 節:「我們必永遠與主同在。」因此,我們在身體與靈魂上也成為永恆的;由此可見,神在祂藉基督所賜的一切恩賜與恩典中,是何等豐盛地彰顯了祂永恆的存在。
- 當受造物被稱為永恆時,必須理解:這是一種被賦予的、依賴性的、半永恆的狀態,因此絲毫無損於神所獨有的這項完美屬性。
[1.] 它是賦予我們的,因為原本唯有神有不朽(提摩太後書六章 16 節)。我們是藉由衍生而得,神則是在祂自己裡面、從祂自己而有。神分配並衡量所有其他事物的持續與存留,它們的賽程與階段,何時開始與何時結束。天使與人類靈魂所擁有的那種不朽,是藉由參與而歸於我們的;我們從神那裡得到它,因為祂樂意賜給我們。
[2.] 這是一種依賴性的永恆,因為每一刻我們都依賴神;若祂收回祂的靈,無論是人還是天使,都將消逝。我們主張靈魂的不朽,是因為它不像身體那樣具有腐朽的原則;但我們不能、也不得切斷對第一因與存在之源的依賴。凡有血氣之人的氣息都在祂手中,祂常被稱為「你們生命的神」與「全人類靈魂的神」。
[3.] 這僅僅是半永恆:我們曾經不存在,神卻是從亙古到永遠;但我們被命定得永生,而我們也曾處於「虛無」的母腹中。我們不過是昨日才出現的,是卑微的暴發戶,僅僅是從神那裡得到了一個存在與新生命;若祂願意延長它,並使其延續到永恆,那也不是祂所擁有的那種永恆,而是一種半永恆;不是沒有開始的永恆,而僅僅是沒有終結的永恆。
- 若不將神的永恆性視為減損我們對世上其他事物的評價、估量與情感,那麼我們對此屬性的思考與運用便不夠嚴肅與充分。有兩件事尤其應當被減損:我們在世上花費的時間,以及我們在世上所享受的事物。
[1.] 我們在世上花費的時間。唉!這與神的永恆相比算得了什麼!詩篇三十九篇 5 節:「看哪,你使我的年日窄如手掌,我的一生在你看前如同無有。」無論我們的日子是在順境還是逆境中度過,它們都是短暫的,不過是手掌的寬度,與神的永恆相比,簡直微不足道:詩篇九十篇 4 節:「在你眼中,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千年與永恆相比,不過是灑在海洋中遺落的一滴水,或是睡夢中不知不覺流逝的時間。四十年、五十年或七十年在我們看來似乎很長;但在無限的神面前,一萬年也不是什麼值得考慮的長度,不過是極短暫、極微小的持續。
[2.] 時間如此,世上的事物亦然:哥林多後書四章 18 節:「原來見到的事物是暫時的,不見的事物是永恆的。」它們在持續與用途上都是短暫的。就持續而言,祂稱法老宮中的榮譽與歡愉為「暫時享受罪中之樂」(希伯來書十一章 25 節)。凡是暫時的,人都能看見其終點。若是苦難:人在深水中,只要能看見岸邊就不會灰心;但在永恆中,既無岸邊也無底。若是美善:詩篇一百一十九篇 96 節:「我看萬事盡都有限。」最耀眼的榮耀很快就會燃燒殆盡,化為灰燼;它每一天都在消耗。永恆使美善的事物變得無限美好,使邪惡的事物變得無限邪惡。若是暫時的,無論什麼使我們痛苦,與永恆的折磨相比,不過是跳蚤叮咬。無論什麼使我們愉悅,與永恆的喜樂相比,不過是兒戲。就用途而言,它也只是「暫時的」(申命記二十三章 24 節);律法允許人摘鄰舍的葡萄以解渴,但「不可放在器皿裡」:提摩太前書六章 7 節:「因為我們沒有帶什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什麼去。」嗎哪在當日食用時是有用且清爽的,但若留到晚上,它就腐壞且無用了;它在曠野是有用的,但當他們進入迦南時,它就停止供應了。
其應用甚多。
應用一:首先,對敬虔者而言是安慰,因為這是他們個人的福分。有一位永恆的神在安排與引導萬事,為要將他們帶入永恆的福樂,並將在適當的時候接納他們進入其中:詩篇四十八篇 14 節:「因為這神永永遠遠為我們的神,祂必作我們引路的人,直到死時。」死後,祂仍是他們的神;死亡並未終結這種關係;因為亞伯拉罕死後,神仍是他的神(馬太福音二十二章 32 節)。神無論在祂自己裡面,還是對那些信靠祂的人,始終如一:祂必在他們一生的日子裡不斷引導他們,並在死後接納我們進入對祂的永恆享受中,使我們的塵土復甦。噢,擁有這樣一位永恆的神,是何等大的福分!其次,就他們所屬的群體與社會而言。神的永恆是教會的穩定性;經文以此勸勉我們:瑪拉基書三章 6 節:「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詩篇一百零二篇 27-28 節:「你卻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你僕人的子孫要長存。」因此,當提到惡人的興盛,當他們如草般發旺時:詩篇九十二篇 8 節:「唯你耶和華是至高,直到永遠。」如果他們高傲,神更高,與祂相比,他們不過是暴發戶;他們的力量興起得晚,持續得短。詩篇九十三篇 2 節:「你的寶座從太初立定;你從亙古就有。」神的寶座與祂的存在一樣永恆。耶利米哀歌五章 19 節:「耶和華啊,你存到永遠;你的寶座存到萬代。」你敵人的生命長嗎?神存到永遠。他們的力量大嗎?那不過是依賴性的。神在他們之前就有能力,當他們不再存在時,神仍有能力。
應用二:對惡人而言是恐懼:希伯來書十章 31 節:「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他們或許能活得比其他敵人長,但他們無法活得比神長,神永遠長存,必為祂與他們之間的爭端施行報應。你們且判斷,祂與他們的爭端豈不公義嗎?因為他們是如此悖逆的愚頑人與畜類,竟將受造物置於創造主之上,選擇暫時的事物而非永恆的事物,偏愛地上的而非天上的,偏愛肉體私慾的滿足而非靈魂的救恩。你能責怪神將他們判入永恆的痛苦中有任何不公嗎?你希望減免哪部分的刑罰?是喪失,還是痛苦?喪失是雙重的:失去神的恩寵或他們天然的舒適。你希望神讓那些從未關心祂的人,進入對祂的見證與永恆享受中嗎?或者讓他們回到天然的舒適中,好讓他們永遠在那裡放縱,或將其濫用為肉體的機會?還是指痛苦?當罪與不悔改的頑梗依然存在時,你希望神撤銷那刑罰嗎?既然他們選擇了暫時的利益而非永恆的利益,並願意「為了一點食物出賣長子名分」(希伯來書十二章 16 節)。神讓他們永遠承受自己邪惡選擇的果實與後果,是何等公義!
應用三:勸勉我們尋求對這位蒙福且永恆榮耀之神的永恆享受,因為許多人活著,彷彿從未聽過永恆之事;大多數人活著,彷彿根本不相信有這回事;最好的人也沒有像他們應當做的那樣去運用這些真理:因此,我要稍微堅持一個激勵性的勸勉,來激動你們尋求在神裡面的永恆幸福。
- 作為理性受造物,我們是為永恆而造的;因為神賜給我們一個不朽的靈魂,而不朽的靈魂與暫時的事物之間毫無比例可言。它無法滿足於任何有終點的事物,因為那樣我們可能會在幸福終結後依然存活。如果我們的靈魂會滅亡,那麼去追求那些會滅亡的事物或許還情有可原。當你們的靈魂被逐出門外,當你們衰殘時,你們將如何自處?(路加福音十六章 9 節)。當你們死後,那貧窮、無助、無處棲身的靈魂將投奔何方?所有關乎現世的思想都將滅亡;如果你們也隨之滅亡,那倒也罷了。但你們必將存活;如果你們沒有與永恆的神建立關係,你們將有什麼來安慰自己?如果你們在世時輕慢了祂,以及祂所提供的永恆幸福,且無法在神與祂的永恆救恩中找到足夠的滿足,以至於無法將你們的心從世上的享樂與虛榮中拔出來,那麼你們將落在誰的手中?你們能指望祂恩待你們、善待你們嗎?
- 永恆已向我們基督徒顯明,並在福音的教義中清楚地擺在我們面前:提摩太後書一章 10 節:「祂藉著福音,將生命和不朽彰顯出來。」自然界對此只有猜測,律法只有影兒;但在這裡,它被清楚、確實且完整地啟示出來。你們知道你們有一位永恆的神需要取悅,有一個無限且永恆的獎賞值得期待。我們信仰的全部宗旨,就是呼召我們從時間轉向永恆,從這個世界轉向一個更好的世界。基督降臨並非為了讓我們在此安居樂業,也不是為了讓這個世界成為我們的安息之所與分,而是為了將我們引向神與天堂。
- 同樣的信仰顯示,我們已經陷入永恆的苦難中,正處於一項將我們定罪並判處神永恆忿怒的判決之下:約翰福音三章 18 節:「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神已將生命與不朽提供給那些如此悲慘地失去它,並使靈魂陷入永死的人。因此,如果我們知道身為永恆神的忿怒對象,並擁有永恆榮耀的盼望意味著什麼,我們就應當覺醒,在如此重大的事情上更加嚴肅。
- 你們很快就會被召去交帳(路加福音十六章 2 節)。你們從我這裡領受了這麼多,如此多的財富、榮譽、恩賜、充足的供應,如此多的邀請來引導你們歸向我,你們將如何回答?不僅如此,在你們與審判之間不僅有一點時間,在你們與執行判決之間也只有一點時間;除了脆弱生命那根細線之外,什麼都沒有,而這根線很快就會被磨斷。難道你們能在如此接近永恆的地方沉睡於罪中,在地獄的邊緣嬉笑跳舞嗎?你們無法太快地逃避那將來的忿怒。
- 想想那些身處永恆境況中的可憐受騙者,如果他們能被賦予一點點時間,好讓他們為永恆做準備,他們會付出什麼代價?如果神能再給他們一次機會,他們會覺得自己是何等幸福!如果粗心大意的人能預先思考另一個世界,他們會多快察覺自己的錯誤!當你們為了貧乏的暫時瑣事而失去永恆時,你們將會何等悲慘地哀哭!當你們必須永遠忍受神的忿怒,並渴望對你們的折磨有任何減輕時,你們在這裡的歡樂、在奢華與安逸中的生活,又有什麼安慰可言?路加福音十六章 24 節:「父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相信總比嘗試好;預先防備總比親身經歷好。
- 如果你們真是基督徒,你們就沒有這世界的靈。我們所實踐的基督教,不過是信心、盼望與愛心的操練。如今,對神的永恆享受,正是所有這些恩典所關切的事物。信心相信有一位永恆的存在,而我們的幸福在於對祂的享受(希伯來書十一章 6 節)。愛心是將我們所有的行動都導向並指向這個蒙福目的的力量,使我們能看見神並以祂為我們的分與福分:詩篇七十三篇 25 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們的渴望在於祂,我們的喜樂在於祂;取悅祂是我們的工作,享受祂是我們的幸福。祂永恆存在的真理是我們信心的對象;同樣,將祂視為我們至高的善與福分,是我們愛心的對象,使祂成為可被享受的;而我們所參與的永恆,則是我們信心的對象:這是我們所有渴望與勞苦的終點,對此的期待堅固了我們,使我們能抵禦朝聖路上的所有困難,並指引我們該思念什麼、成為什麼、做什麼:哥林多後書五章 9 節:「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
關於我們該做什麼的指引:
指引一:經常且嚴肅地默想永恆。這種默想能帶來極大的益處;沒有什麼比這種默想更能促進福音的偉大目的。
- 為了基督。唯有對永恆的嚴肅思考,才能使基督變得寶貴,因為祂是使我們脫離將來忿怒的唯一途徑(那是另一種狀態中的大惡),並為我們贏得對神的永恆享受(那是那種狀態中的美善):詩篇八十四篇 11 節:「祂是日頭,是盾牌,祂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在這個世界上,你或許能勉強沒有基督也能過活,你藉著普通的手段,對今生的苦難有很好的防備,對今生的美善事物也有很好的保障;但在死亡時,基督對你而言將是獲益與優勢。
- 這將促進偉大的改變。什麼能使驕傲的人謙卑,虛浮的人嚴肅,貪婪的世俗之人變得屬天,邪惡的人成為好人?讓他思考永恆吧,在那裡,唯有謙卑、屬天的人才會蒙恩與被接納(哥林多後書三章 11 節)。
- 什麼能遏制來自世上享樂、財富或榮譽的誘惑?這些既不是永恆的財富,也不是永恆的享樂,更不是永恆的榮譽;短暫的事物不是我們的事業,也不是我們的目標(希伯來書十一章 25 節)。
- 除了對永恆的默想,還有什麼能激發勤勉,並為我們的努力注入生命力?凡具有永恆性的事物,都值得我們為之勞苦;你們靈魂的辛勞應當傾注在這些事物上: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2 節:「你們為何花錢買那不足為食物的,用勞碌得來的買那不使人飽足的呢?」約翰福音六章 27 節:「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顯然,嚴肅的勤勉是必要的。我豈能將我本該為永恆而運用的時間虛度掉呢?
指引二:讓對永恆之神的享受成為你的目的與範圍:哥林多後書四章 18 節:「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恆的。」當你將永恆的事物擺在面前時,再做出你的選擇。一邊是永恆的喜樂,另一邊是永恆的折磨。虛浮的享樂引向後者,堅實的敬虔引向前者。藉由忽視神,你冒著陷入悲慘永恆的危險。藉由選擇神作為你的主與分,你獲得了進入蒙福永恆的權利:我只提醒你:
- 將目的與手段一同選擇:馬太福音七章 13-14 節:「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它們必須結合在一起;兩者互相激勵,對目的的專注激勵我們勤勉追求並認真使用手段;而使用手段將比單純反思目的,更快讓你明白你的境況將會如何。
- 不要混淆主要手段與次要手段,以免一方排擠了另一方。去到父那裡的主要手段是基督:約翰福音十四章 6 節:「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次要手段是聖潔:希伯來書十二章 14 節:「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指引三:堅定地忠於你的目的,即對神的享受,這將更激勵你,並指引你;因為目的既是我們的衡量標準,也是我們的動力。簡言之,以永恆的原則,為永恆的目的,做一切的事。永恆的原則是聖靈的恩典;永恆的目的則是取悅、榮耀並享受神:腓立比書一章 11 節:「並靠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叫榮耀稱讚歸與神。」凡從永恆原則出發,按照永恆法則,為了永恆目的而進行的行動,絕不會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