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篇講道 「我何等愛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詩一一九:97)
在這篇詩篇中,你得到了一位重生之人的完美寫照,無論是在他的默想、操練、情感上,他現在是什麼樣的人,以及他應當成為什麼樣的人;這一切都藉由大衛內心的光景、榜樣以及他行事的途徑向我們推薦。有屬靈經歷的人最能判斷這些情感;因為「水中照臉,彼此相符」,信徒的心對另一位信徒的心也是如此。
在這些經文中,你有:(一)他對律法的愛得到宣告;(二)藉由其果效得到證明。
一、他的愛得到宣告:「我何等愛你的律法!」
二、藉由其果效得到證明:「終日不住地思想。」這是一種果效,因為我們習慣於默想我們所愛的事物;因此,大衛既愛神的律法,便總是思想它。
首先,關於宣告。請留意所宣告的內容,以及宣告的強烈程度。所宣告的內容是對律法的愛;宣告的強烈程度則是:「我何等愛你的律法!」這是一種帶有驚嘆的讚美。大衛並不滿足於平淡的肯定,如「我愛你的律法」;而是使用了充滿情感的宣告:「我何等愛你的律法!」疑問句表達了驚奇:「我何等愛你的律法!」而感嘆詞「何等!」則宣洩了強烈的情感,彷彿他在說:這已超出了我所能表達的程度。律法在此處被視為整本聖經,正如在這篇詩篇中經常出現的那樣。
其次,關於這種情感的證明:「終日不住地思想」;也就是說,我經常默想它,並且可以花上一整天的時間在其中。這句話可以表示這類思想的頻率;它們並非偶爾閃現,而是他整天的心思都在聖潔的事物上運作,正如詩篇第一篇第二節所描述的義人;也就是說,他每天都在從神的話語中汲取些什麼。或者,「終日不住地思想」可能指這些思想的深度與厚重;他的心思並非輕浮地掠過律法,而是擁有紮實、嚴肅且能長久存留的思想。
由此得出兩點: 一、神的子民對祂的話語有極大的愛;甚至是一種難以言喻的深切情感。 二、愛神話語的人會不斷地在其中默想,「終日不住地思想」。
教義一:神的子民對祂的話語有極大的愛;甚至是一種難以言喻的深切情感。
我將從兩個考量來證明這一點:(一)神的話語配得這種愛;(二)聖徒樂意獻上這種愛。
首先,神的話語在作者、內容與用途上都配得這種愛;在所有這些方面,神的話語都是可愛的。
第一,就作者而言;這是神的話語,他們因作者的緣故而愛它,因為這是祂心意的彰顯,就像一封來自摯友的信對我們來說是非常受歡迎的。亞里斯多德在《修辭學》中提到喜悅的原因時說道:當人們深愛某人時,談論他們所愛的事物,或聽到關於所愛之人的任何消息,或收到他們寄來的任何東西,對他們而言都是極大的喜悅與快樂。屬靈的愛也是如此。神的話語是神寫給我們靈魂的書信與情書,因此因著祂的緣故,它對我們來說就更加受歡迎。正因如此,神抱怨說,當祂為百姓「寫了律法中的大事」時,他們卻忽視、輕慢,並「看作外邦人的事」(何西阿書八:12)。我寫了;無論執筆者是誰,神才是作者。聖經是祂寫給我們的一封信。如果我們對它感到陌生,且很少與之往來,這就證明了對神的某種輕慢;正如輕慢朋友的信,顯示出對寫信者缺乏敬重。聖徒將它珍藏在懷中,它便贏得了他們的心。為什麼?因為這是神的書信,是我最好朋友的信。這點是肯定的:愛神,你就會愛祂的律法;因著作者的緣故,它對你而言將是親愛且寶貴的。
第二,聖徒對神的話語有如此強烈的愛,是因為其中所啟示的內容,因為它具備了一切值得被愛的特質;它是真實、良善、深奧且充滿深度與奧祕的。在教義中,你渴望什麼來吸引你的心?真理、良善與深奧的知識。
- 如果真理的確定性能夠吸引愛,那麼它就在聖經中,因為聖經被神親自保證為真實:詩篇十九篇九節:「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福音被稱為「真理的道」,以弗所書一章十三節:「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約翰福音十七章十七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將這些經文加以發揮:真理是理智的益處,若沒有對真理的認識,我們就無法獲得心靈的平靜。而在所有的真理中,這是最重要的;它不是人類的、自然的或次等的真理,而是至高的神聖真理,由神的權柄所批准,是自然界永遠無法發現的;是的,這是一種帶有自身證據的真理,它顯示了自己是如何來自於神,並顯明自己是出於神。正如太陽藉由自身的光芒被看見,神的話語也不需要其他見證來向人的良心推薦它。毫無疑問,這是一種足以證明其自身出於神的真理;神所有的作為都顯明了祂的作者,並隨身攜帶著它們自己的證明;不僅是祂那些傾注了最多智慧與能力的偉大作為,即便是祂較小的作為也是如此:每一條蟲、每一片草葉都顯示了是誰創造了它。對於一個專注且有洞察力的眼睛來說,一個人不可能看著一條蟲,或觀察一隻蚊子或任何卑微的受造物,而不看見這是由一位智慧的神所造。神在祂的每一項作為上都留下了祂的印記,而在祂的話語上更是如此;因為「你使你的話語顯為大,過於你所應許的」(詩一三八:2)。在這裡,神對良善、智慧與能力的彰顯,比祂在任何作為中所能展現的更為清晰;因為祂將祂智慧與良善的一切豐富都傾注於此。因此,如果所有的受造物與神的作為中都有一種自我證明的亮光來揭示其作者,以及那創造它們的隱形神性與能力,那麼神的話語中必然有某種東西來揭示其作者;正因為它自身具備這種客觀的證據,它比來自天上的神諭或聲音更為確實:彼得後書一章十九節:「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比什麼更確?比他從天上聽到的那個聲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可能會認為那是一個持續的聲音;然而,聽過那聲音的彼得告訴我們,相對而言,我們藉由神的話語獲得了更大的保障;並非它自身更確,而是作為給我們的證據而言;所以我們有更確的預言之話。轉瞬即逝的聲音比恆久可靠的記錄更容易被誤解與遺忘;因此,我們擁有比以往給予罪人——那些容易遺忘、猜忌與犯錯的人——更穩固的根基。一個叫著我們名字從天而降的聲音,可能更容易被懷疑是別人的聲音而非主的聲音;正如神呼喚撒母耳時,他懷疑那是以利的聲音。因此,神諭不可能像神所託付給我們的這話語那樣確實、安全且具備自我證明的能力。因為如果神仍然從天上對我們說話,我們又怎能將其與幻覺區分開來,或知道那是一個來自神的聲音呢?撒但難道不能使空中傳出聲音來欺騙我們嗎?確實,那些直接領受這些聲音與神諭的聖潔之人,確信這是出於神,因為伴隨著啟示有某種神聖的證據;如果寫下來的話語上有同樣神的印記,我們就擁有與他們一樣的確據;甚至更多,因為我們將神整體的啟示放在一起檢視,並更審慎地考量那蓋在上面的神的特徵與簽名。簡言之,當基督親自傳講這話語時,它主要是藉由這種自我證明的亮光進入人的心裡;因此,關於基督,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九節說:「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聽眾被他話語中一種主權的威嚴所折服,那是他位格神性所特有的;當差役被派去捉拿他時,他的教義中存在著如此明顯的證據,以至於他們喊道:「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約七:46)。如今,他的教義在書面上仍有同樣的證據,因為聲音不能增加它分毫,而書寫也不能減少它分毫。聲音只是一個環境,寫下來的話語並非死字,而是能夠充分證明其自身在法理上是出於神的;它仍擁有同樣的能力,儘管在事實上並非總是如此被世人所接受與承認,唯有那些被聖靈光照以看見這證據的人才會如此。你透過日常經驗發現,每一位富有創造力的作者都會在每一部作品中留下他自己精神的形象與印記,留下他天才的標記。我們可以透過某種隱祕的藝術說,這是一幅精緻畫作,這是某位大師的手筆。現在,難道可以想像神會親手做工,卻不在那項工作中留下祂的簽名或印記嗎?這是不可能想像的,因為這必然是因為祂不能,或是祂不願。說神不能,若不褻瀆是無法說出口的。人能在每一項工作中展現他們所獲得的智慧與學識,難道神——眾光之父與智慧的泉源——不能將祂智慧與神聖權柄的隱祕標記與註腳,滲透進祂親自照料並為世人的使用與安慰而寫下的著作中,好讓它能被認出是祂的嗎?而說祂不願,這也是無法相信的。祂是如此樂意「指示人何為善」,如此樂意向理性受造物啟示祂自己,我們難道能想像祂會如此徹底地隱藏自己,以至於在那教義上沒有留下祂自己的印記,來激發我們的敬畏與順服,反而要我們從教會的見證中去領受嗎?因此,話語中必然有足夠的內容來揭示神是其作者。使徒們外出傳道以建立信心時,他們從講道中所期待的一切果效,都來自於這在他們的教義中所顯明的自我證明之光;因此使徒說,哥林多後書四章二節:「不謬講神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在神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他們並非僅僅藉由他們所行的神蹟將自己薦與人的良心,儘管那也是他們使命的印證,證明他們是受神授權與差遣去向世界傳講這些事,而是「將真理表明出來,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所以使徒列舉了許多事:「好像神的用人,憑著真理的道……表明自己」(林後六:4、7)。因此,所傳講的真理中必然有某種東西,足以充分證明其自身是出於神的。而當他們解釋為什麼這話語未被接受時,並非因為缺乏證據,彷彿這真理不能充分被確認是出於神,而是因為人們被他們的私慾與肉體的情感所蒙蔽;正如他所說,哥林多後書四章三至四節:「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這表明福音中有一種亮光,藉此它能顯明自己,如果這亮光對人的眼睛隱藏起來,那是因為他們的心思被他們自己的私慾與肉體情感所蒙蔽。現在,如果真理的確定性能夠吸引情感,那麼那些在神話語中傳遞的真理,必然會贏得我們的心並吸引我們的情感。為什麼?因為這些是崇高、至上且厚重的真理,並帶著極大的證據進入人的心裡。
- 如果良善能夠贏得人的心與情感,那麼神的話語既是真實的,也是良善的。人心中有雙重渴望:對真理的渴望與對不朽的渴望;認識真理,並享受至善;理智與理解力的幸福,在於對真理的默想;而意志的幸福,在於對良善的享受。在無罪的狀態下,這由生命樹與分別善惡樹所代表,以適應人心中這兩種能力與渴望:生命樹,以適應他對幸福的渴望;分別善惡樹,以適應他對真理的渴望。在律法之下,這由燈臺與陳設餅桌所呈現;在福音之下,則由洗禮的聖禮所呈現,這被稱為光照,希伯來書十章三十二節:「你們被光照……」;也就是說,在你們受洗與領受聖餐之後。光與生命是人作為理性受造物所追求的兩件大事;獲得更多的光,然後是生命,好讓他能享受神。如今,在我們遇見神的話語之前,我們對這些渴望的滿足仍感到匱乏,因為那裡有「第一真理」(primum verum),即至高的真理,以及「至高良善」(summum bonum),即最大的良善;因此,話語的指引被稱為「真實的律法」與「良善的典章」,尼希米記九章十三節:真實的律法,全是真理的話語,以完善人的理解力;良善的律法,非常適合他們的意志與傾向,從而與理性受造物的渴望完全相稱。所以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五節:「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福音是可信的話語;有真理來完善理解力,並且值得我們意志與情感最深切的擁抱。正如神的話語中有平實、確定、清晰的真理,在對真理的觀看中滿足了理解力,同樣地,聖經所提供的,也與意志的運作完全相符。如今,聖經揭示了兩件對人有益且在其他地方無法找到的事物,而全世界都在為如何找到它們而困惑:(一)與神和好;(二)救恩,或永恆的幸福。
[1.] 與神和好:這是罪人最大的追問,我們當用什麼來平息神的怒氣,使祂滿足,並使我們與祂和好,因為我們因罪而冒犯了祂?彌迦書六章八節。公義如何得到滿足,而那些招致神憤怒的人,如何能與祂進行愉快的相交,這是困擾受造物最大的疑慮,而世界上所有的虛假宗教都是為了消除與解決這種懷疑與疑慮,並平息人心對神聖公義的恐懼而發明的。如今,除了神親自透過耶穌基督的中保,向悔改的罪人所提供的和好與和平之路外,我們在任何地方都無法得到滿足。自然的良心會使我們意識到罪與憤怒,而我們沒有贖價可付;所有其他的受造物都無法幫助我們,因為他們所擁有與所能做的一切,都是欠神的債。那麼神將如何得到滿足?我們將如何逃避這報應?如果不是因為我們從神的話語中得到了救贖,這種恐懼將永遠留在我們身上: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九節:「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這短短幾句話中所蘊含的榮耀,以及其中所顯明的神,比整個世界所展現的還要多。哦,在這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並藉著祂所成就的和好中,蘊含著多少安慰,以及我們信心喜樂的根基啊!那簡短的句子所揭示的神對人的旨意與善意,比祂藉由所有受造物所展現的普世恩惠加起來還要多。這是一個祕密,從未進入過人的心,我們在任何異教書籍中也找不到關於它如何實現的隻字片語;這真理對血肉之軀來說是如此不可思議,以至於先知在談論這個奇蹟時問道:「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賽五十三:1)。有誰相信他將擔當我們的憂患,為我們的過犯受傷,為我們的罪孽受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這是神在祂的話語中向你揭示的偉大祕密。這必然是自然界中的一個祕密,因為這是一項純粹出於神自由意志運作的工作;因此,這不是「自然之工」(opus naturae divinae),而是「自由旨意之工」(opus liberi consilii),即神並非出於自然的必然性,而是出於祂自己意志的自由運作所做的工作,除非神親自揭示,否則永遠無法被發現;因為在神將其付諸實行之前,有誰能猜測神心中所籌算的,直到祂親自啟示出來呢?因此,這是一句良言,因為它揭示了藉由基督的和好。
[2.] 還有一些東西能吸引我們的心歸向神的話語,那就是永恆的救恩。我們摸索並感受著一種不朽的良善。自然會給我們一些對此世之後狀態的預兆,一些猜測;我們正在摸索並感受著一種永恆的良善,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七節。人,擁有一個不會滅亡的靈魂,必須擁有一種與靈魂同樣長久的幸福;他渴望永恆的幸福。如今,唯有神的話語揭示了這件事本身以及通往神的道路;這件事本身,即確實存在著這樣一種狀態,以及它是什麼:提摩太後書一章十節:「基督已經藉著福音,將生命和不朽彰顯出來。」它以前隱藏在黑暗中,隱藏在對神古時子民的一些猜測與預表之下,但如今藉由福音顯明出來了。異教徒在他們黑暗的觀念中,偶然碰到了靈魂不朽的概念,他們對此與其說是理解,不如說是夢想;但如今一切都公開且清晰了,神已經向你顯明「有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並且在今生之後有幸福。神也揭示了尋求它、獲得並得到這永恆幸福的道路;因此聖經被稱為「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三:15):它指引你走這條路;那才是真正的智慧,即得救的智慧。能夠在世界上左右逢源,僅僅像這世界的子民一樣在當代顯得聰明,與其說是智慧,不如說是愚昧;正如當孩子們擺弄他們的玩具時,我們並不認為那是智慧,而是愚昧。智慧在於確立正確的目標,選擇合適的手段,並靈巧地運用這些手段以達到目標。如今,聖經使你有得救的智慧——也就是說,確立正確的目標,因為它們揭示了我們可以追求的幸福,並指引我們走這條路;然後,藉由強大而有力的推理方法,它們激勵並喚醒我們去追求這件事,好讓我們能像對待我們身上最重大的責任一樣,靈巧地追求它;因此,神的兒女喜愛這話語,因為這使他們有得救的智慧。在這裡,他們擁有了完美的福樂、強有力的論證方式,靈魂被激勵去追求這些偉大而永恆的盼望。
- 話語的教義是深奧的真理:「你的法度奇妙,所以我一心謹守」(詩一一九:129)。它們遠離了庸俗與普通的知識。神的話語不僅被稱為「合乎敬虔的道理」(提前六:3),更被稱為「敬虔的奧祕」(提前三:16)。自從墮落以來,人產生了一種知識的好奇心,一種渴望,使人不僅尋求什麼是真實與良善的,還尋求什麼是稀有與深奧的;我們不需要跑去讀其他的書。真正的深度與真正的深奧可以在神的話語中找到。如果我們有眼睛能看見,神律法中就有奇妙的事:詩篇一一九篇十八節:「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這些事確實如此深奧且神祕,以至於天使也渴望詳細察看(彼前一:12)。那些生活在對神的蒙福異象與恆久享受中的靈,仍發現藉由基督得救的智慧中有一種深度,一種如此令人神往的奧祕,以至於他們好奇地沉浸在對它的研究中,並喜愛觀看那些被推薦給我們研究的事物:以弗所書三章十節:「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神的話語是一面鏡子,那些榮耀的受造物正如在鏡子中一樣,觀看祂的智慧,並在某種程度上因此而變得更好。天使的狀態是一種蒙福的狀態,但它是有限的,有能力被改善與提升,而這正是藉由聖經的教義。那麼,神的話語具有如此的深度與各種卓越之處,以至於聖徒們不知道還有什麼比在對這些真理的探索與觀看中,花費心思與時間更令人愉悅與滿足的了,在那裡,關於神的本性、創造、護理、人類墮落的故事、藉由基督的救贖、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等等,揭示了如此顯著的奧祕。信心與實踐規則的基礎,全都超出了人類理解力的範疇;自然理性無法發現它們,而如今它們既已由神所啟示,人的心思也無法完全領會它們。
第三,聖經的用途,神指定它所為的目的,以及它被賜予的用途。
- 增加對神的認識。如今,聖徒們想要更多地認識神,並改善他們對祂的觀念;正如摩西,他對神最大的請求是:「求你將你的名指示我」;當他學會了那一點,「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他渴望更多地認識神。所以聖徒們渴望更多地認識神;因此,話語對他們來說是親愛且寶貴的,因為它揭示了如此多關於神的事,何西阿書六章三節。這是他們的特質,他們「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他們不滿足於最初與幼稚的觀念,而是渴望越來越多地認識祂;因為他們的愛、敬畏、信靠以及一切,都取決於對神的認識。如果我們對神有更多的認識,我們就會更愛祂、更信靠祂:詩篇九篇十節:「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我們認識神,就像天生盲眼的人認識火一樣;他們知道有火這種東西,因為他們感覺到它溫暖了他們,但它究竟是什麼,他們卻不知道;所以,我們知道有一位神,但祂究竟是什麼,我們知之甚少,事實上我們永遠無法測透祂到完美的地步;有限的受造物永遠無法完全領會那無限的。聖徒們正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他們渴望知道得更多,而沒有什麼比這條途徑更能向他們揭示神了。
- 話語的用途是歸正靈魂,並將其帶回神面前:詩篇十九篇七節:「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這就是神話語的全備,它是神用來歸正靈魂,或將他們轉回祂面前的工具。對於歸正,若從其整體廣度來看,包含了這些:謙卑我們、潔淨我們、纏裹我們破碎的心。因為所有這些用途,神的兒女愛祂的話語。它有助於:
[1.] 使我們因罪而謙卑:耶利米書二十三章二十九節:「耶和華說:我的話豈不像火,又像能打碎磐石的大錘嗎?」祂以我們能透過經驗發現的事實來呼籲,神的話語不僅是打碎的大錘,也是熔化的火。正如一個損壞的器皿,當要重新塑形時,必須先熔化,以便它能適應這種新的形式,所以沒有什麼比神的話語更能熔化人心,使其能適應神的旨意;沒有什麼比神的話語更能打碎人心,沒有什麼比話語所產生的恐懼與痛苦更強烈;也沒有什麼比神的話語更能使我們因罪而受感動,因罪是違背神的律法,或對神的冒犯。
[2.] 它有潔淨心靈並使其順服基督的用途:詩篇一一九篇九節:「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少年人,有誰比他們更頑固、更狂暴,在反抗神的熱情中帶著巨大的力量與狂熱?然而,神的話語能潔淨少年人的心。正如柏拉圖對青年所說的,那是一種不容易馴服的野獸。如今,為了馴服這頭野獸,為了俘獲青年時期那些叛逆的情感,並潔淨與除去我們內心的污穢,沒有什麼比得上這話語。正是藉由這些屬靈的武器,每一個思想都被擄回,順服基督(林後十);然後,當它頑固時,話語的力量便打破了我們私慾的勢力。
[3.] 為了安慰並纏裹破碎的心。人類的智慧與口才在這方面毫無用處;但當神藉由話語向人揭示祂的公義時,那時「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返老還童」(約伯記三十三:25)。雖然一個人之前像幽靈一樣走來走去,簡直是一具行屍走肉,他的骨髓被臨到他身上的主的恐懼所吸乾,但當他有神的話語,在神的權柄下,為他的赦免作見證時,這就帶來了他的安慰;他的肉體將復甦,他將比孩童更清新,他將回到年輕的日子;他的力量、喜樂與安慰將重新回來。因此,哦,他們是何等愛這律法!因為他們在心中感受到這必然是神的話語;因為那能刺傷的,也必然能醫治。
- 使我們完全,正如開始這項工作一樣:提摩太後書三章十七節說:「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因此,在這完全中,話語有三種用途:
[1.] 為了在信心上得造就,或在內在恩典上增長。神的話語不僅是給初學者,也是給靈性成熟之人的,正如撒迦利亞異象中所見,燈盞需要持續不斷地滴入油:使徒行傳二十章32節:「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這道能建立你們,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僅僅立下根基是不夠的,還必須在上面建造。那麼,是什麼在建立我們呢?是「他恩惠的道」;也就是神在閱讀與聽道上所賜的福分。使徒在與以弗所教會告別時說:「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這指的是神所差遣的恩惠之道,藉由教會中常設的職分持續供應給他們,並藉由這些職分所傳講與閱讀的道賜下祝福。若非如此,保羅的存在便顯得無關緊要,因為他的位置將由他人補上。恩典的習慣必須不斷藉由新鮮的影響力來維持,而這些影響力總是藉著神的話語進入我們心中;因此,在我們歸正並重生之後,神的話語依然有用,為的是「叫你們因此漸長」,彼得前書二章2節。
[2.] 為了指引我們的實踐;這是神話語的另一項功用。正如彼得後書一章19節所言:「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就好了。」在我們所處的無知狀態中——這正是「暗處」一詞所描繪的——能有一盞照亮我們的明燈,使我們不至於迷失方向,也不至於掉入四面環繞的網羅,這確實是極大的福分。我們容易遺忘並走錯路;我們非常健忘,而我們的道路狹窄,難以尋得也難以持守;撒但充滿詭計與欺騙,如同鬼火(ignis fatuus)一般,隨時準備引誘我們偏離正道;因此,我們需要一位可靠的嚮導與一盞確定的明燈:詩篇一一九篇105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它不僅是我們路上的光,用以選擇我們的大方向,更是我們所有腳步的光,指引我們在一切道路上行事。
[3.] 為了在各種境遇中,在我們的十字架、困惑與艱難下安慰我們;我們的一切都來自神的話語:詩篇一一九篇50節:「這話將我救活了,我在患難中,因此得安慰。」喔!當一個神的兒女甚至感到靈性枯竭,心中充滿陰霾與沮喪時,當他轉向神的話語,便在那裡得到救活、復甦,並受到鼓勵再次等候神。我們所有的不安都源於忘記了神在祂話語中所說的話:希伯來書十二章5節:「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神的話語中有豐盛的安慰,但我們卻遺忘了,沒有將它時刻銘記在心,於是我們便陷入極度的沮喪;如果我們不研讀它,不安就會臨到我們。在神的話語中,每一種病症都有藥方,每一種痛苦都有撫慰;正因如此,這才使得它在神的兒女眼中顯得如此寶貴。
其次,聖徒甘心樂意地將這份愛獻給神的話語。為什麼?
- 因為他們的心與神的話語相契合。神的話語在各方面都與成聖的本性相契合,而成聖的本性也與它相契合;因為寫在神書卷上的,正是藉著聖靈的手指重新寫在他們心上的。當我們處於天然狀態時,對神的律法存有敵意:「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馬書八章7節。然而,當律法被寫在心版與心思上時,我們的愛慕便與神的話語相契合了。屬肉體的人不愛神的話語。為什麼?因為它與他們為敵;正如米該雅對亞哈所說:「他指著我所說的,不說吉語,單說凶言。」它只會揭開他們的瘡疤,顯露他們的污點,這令他們感到痛苦;驕傲的靈認為這教義簡單平庸。屬世的靈不愛它,因為它將他們完全從對未來的思慮中拉開;但那些心與之契合的人,對它有著強烈的愛。
- 他們嘗過神話語的甘甜,因此他們愛它:彼得前書二章2節:「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為什麼?「如果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必愛慕那靈奶。」如果你們感受過任何益處:耶利米書十五章16節:「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當他們嘗過、消化過,並親身經歷過它在安慰、改變、扶持自己心靈上的益處時,他們便愛那作為媒介的神的話語:雅各書一章18節:「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理的道生了我們。」接著發生了什麼?「快快地聽。」如果一個人重生了,如果他感受過神話語的益處,他就會抓住一切機會,在閱讀、聽道、默想中以神的話語為樂,並使自己的靈魂得到更新,因為他已經發現了切實的益處。
應用一:為了羞愧並謙卑我們,因為我們對神話語的愛竟如此冷淡。大衛在此所說的愛慕,令人讚嘆且難以置信。想想看,說這話的是誰?大衛,一個被國事纏身的人,一個擁有如此多宮廷享樂、如此多重大事務會分散他注意力的人;然而,他所有的職務都無法阻止他以神的話語為樂。是大衛,一位君王,請注意他是如何表達自己的;他沒有說:「我努力遵守你的話」,而是說「我愛你的話」。不僅如此,他還說得更多,他談到這愛是無法言喻的:「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我們無法表達神話語的卓越並不奇怪;但我們那有限的情感,竟無法表達對它的愛,這才是奇妙的。接著他甚至發出驚嘆:「喔,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他是在對神說這話。七十士譯本譯作:「主啊,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他讓神親自作見證,不僅是見證他愛的真實(正如彼得讓基督作他愛心的見證:我有許多過失,最近也跌倒得很慘;但「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他更讓神作他愛之深度的見證:「主啊,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我們有什麼能與之相比的嗎?心應當回應心。我們裡面是否產生了大衛所表達的那種情感?這應當使我們感到羞愧,因為我們有更多的理由去愛,神的話語向我們啟示得更多,神的旨意揭示得更廣,聖經正典比大衛時代更加完備,揭示得更多,然而我們的愛卻如此冷淡。
我現在來到第二個應用,勸勉各位去獲得這種愛。請接受三個論點:
- 這將使我們脫離罪中的享樂,那些容易潛入我們心中並佔據我們心靈的事物;它會將我們從屬肉體的消遣、好奇的鑽研、虛浮的小冊子中拉開:如果你有這種愛,神的話語將成為你的娛樂。奧古斯丁說:「你的聖經是我純潔的喜樂」(Castae deliciae meae sunt scripturae tuae),在那裡反覆咀嚼與默想。在這裡,你將投入你的時間與思想的力量。有兩件事與我們息息相關,使我們將信仰視為我們的正業與娛樂;就嚴肅性而言是我們的正業,就甘甜而言是我們的娛樂與喜樂。現在,如果你有神的話語,這將成為你的喜樂;你將操練自己去默想神在基督耶穌裡那長闊高深的愛,並翻閱這本蒙福的書:約伯記二十三章12節:「我看重他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你維持身體所需的食物,將不如神的話語對靈魂的安慰與更新那樣甘甜。當應許如同乾涸的乳房與枯萎的花朵,當人們對它在心中的大能幾乎沒有感覺時,難怪他們會沉溺於罪中之樂。人的心思必須有某種快樂與滿足,但他們的心被鎖鏈捆綁在屬肉體的享樂上,以至於無法顧及靈魂的正業。
- 當你開始愛神的話語,並因真理本身的緣故而愛真理時,你的心將在神面前更加穩定與正直,在敬虔的告白中更加堅定: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0-12節:「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主認為在祂護理的過程中,持續這種安排是合適的,即容許誘惑的靈出去,以試驗我們是如何領受真理的,是僅僅停留在口頭的告白,還是因愛它而領受。許多人從知識層面領受了真理;也就是說,受良心、人類傳統、流行觀點與國家習俗的驅使而告白它;但他們並不愛它,因此他們很容易被帶走。有知識的地方未必有認同;有認同的地方未必有愛;對福音教義的真實性可能有一些膚淺的說服力,但如果心被私慾與罪惡所偏離,人就容易受到背道的試探。因此,除非心被吸引去愛真理,否則它在神面前永遠無法穩定。
- 這將使你在敬虔的奧祕上有更清晰的理解。我們越愛神的話語,就越會研讀它,在其中的奧祕上就越有深刻的洞見與屬靈的辨識力。使我們以屬靈方式理解神之事的,並非敏銳的才智,而是對神聖事物強烈的愛。如果一個人有敏銳的才智,卻有卑劣的情感與屬肉體的私慾,這些將會遮蔽心思,使我們充滿偏見,以至於在許多情況下無法辨識神的旨意,在任何事上都無法屬靈地辨識。人被自己的私慾所蒙蔽,心思被屬肉體的私慾所遮蔽;於是「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他們聽見了卻沒有聽進去。讓我用這個比喻來說明:一塊鈍鐵,如果被火燒得通紅,比一把冰冷的利器更能穿透厚木板;在情感的秩序中也是如此;當一個人的心被對神聖事物的愛所加熱與溫暖時,它就能穿透;他對神聖事物有著深刻的洞見,這將比那些擁有大才智的人更能影響並改變他的心。給予我們對敬虔奧祕屬靈辨識力的,與其說是才智的敏銳,不如說是情感的純全;因為當心與屬肉體的私慾結合時,判斷力就會腐敗且偏頗,但當我們對聖潔有愛慕時,我們就能更快地辨識神的旨意。知識滋生愛,愛增進知識,因為它強化並堅固了靈魂的其他機能,使它們在運作上更加敏銳。讓這一切勸勉你獲得對神話語的愛。
那麼,我們該如何獲得這種愛呢?
指引一:我先前說過,這是重生的果子;然而,為了激勵你們,請考慮所有提出的論點。正如這是誰的話語;這是神的話語,如果你愛神,難道你不愛神的話語嗎?當然,你最好的情感是屬於祂的,如果你對祂有任何情感,你就會對祂的話語有情感:以賽亞書二十六章8節:「我們心裡所羨慕的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記念的名。」首先是你,然後是你那可記念的名。如果你渴慕神,你就會愛那本蒙福的書,在那裡你將讀到並聽到關於神的事,在那裡神向你彰顯了祂的名。接著,考慮一下你從神的話語中得到了什麼益處。它有助於:
- 光照我們並指引我們。這是我們在暗處的光,在一切場合中指引我們。所羅門說,傳道書十一章7節:「光本是佳美的,眼見日光也是可悅的。」如果自然界的光如此令人愉悅,那麼屬靈的光又當如何呢?因此,詩篇作者將神的話語比作太陽,詩篇第十九篇。他先談到太陽在地上發出光芒,隨即轉而談論神的話語。世界不能沒有太陽,同樣也不能沒有神的話語;因為正如太陽藉著舒適的光芒使枯萎的植物復甦,並使自然界歡欣與更新,神的話語也藉著它的光與影響力,使神的子民心中歡喜、更新與復甦,詩篇十九篇7-8節。喔!有光能看見道路是一種安慰。當人們開始對屬天的事物產生良心時,他們就會這樣判斷。保羅與他的同伴在海上遇到大風暴時,當他們多日看不見太陽,又害怕撞上岩石與淺灘時,他們是多麼渴望看見太陽啊!一個迷惘的靈魂在道路黑暗、沒有神話語指引該走何路時,也會經歷同樣的境況;但當他能從主的見證中得到一點光來引導他時,這對他的心是何等甘甜、更新與復甦!
- 它有助於在一切困境中安慰我們。正如巴西流(Basil)所說,神的話語是一個共同的藥房,那裡有醫治每一種創傷的藥膏,有補救每一種病症的良方,有針對每一種境遇的應許。神已經豐盛地向罪人敞開了祂的善意與心懷;無論負擔與痛苦是什麼,神的話語中總有補救之道。看哪,正如大衛在詩篇四十八篇2-3節中邀請人從四面觀看錫安,看看是否缺少裝飾與防禦所需的任何東西,我們也可以對神的話語說同樣的話,繞著它走一圈,看看是否缺少基督徒安慰所需的任何東西。這裡有管理我們事務的智慧應許(雅各書一章5節);有在一切災難中防禦的應許(希伯來書三章5節);有神府庫中維持與支持的應許,足夠給每一個貧窮靈魂的祝福。此外,神的話語有助於在我們與罪惡或患難的爭戰中支持並堅固我們,堅固我們抵擋敗壞,激勵我們盡本分;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話語,是屬靈爭戰中最精良的武器,以弗所書六章18節。基督徒的一切都從這裡獲取。因此,如果你想對神的話語有這些情感,請想想它能帶來多大的益處:光照、安慰與力量。
指引二:要處於能愛神話語的狀態。如果你想擁有大衛所說的那種強烈情感,你必須重生並與神和好。
- 重生,因為這種愛是新本性所特有的情感:羅馬書八章5節:「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在我們被神的恩典更新之前,想對神的話語有這種愛是徒勞的。一個人作為人,或許能以神話語的知識為樂;但要將神的話語當作神的話語來領受,必須有神性的成分,否則你對屬靈事物就不會有那種品味與愛好。
- 與神和好。一個有罪的受造物,在神的話語中能得到什麼安慰呢?在那裡他只能看見自己的控告與判決。當他查考它時,它顯明了他天然的面目。屬血氣的人不能以神的話語為樂,因為它只會喚醒他的恐懼,並向他的心思提供他悲慘的感覺。因此,神的見證人被說成是「折磨住在地上的人」,啟示錄十一章10節。神的話語對他們而言是一種折磨;來到神的話語面前,研讀神的話語,並思考其中所啟示的旨意,這只會增加恐懼。當他們想要安穩睡覺時,良心受到攪動並喚醒恐懼,這對他們來說是一種煩擾。因此,他們沒有能力以神的話語為樂。
指引三:如果你想以神的話語為樂,你必須對屬靈的享受有看重。為什麼惡人如此貪婪地追求屬世的安慰?因為這些是他們唯一看重的東西。但除非一個人學會看重知識、屬靈的安慰、對神的順服,以及心靈向神的歸正,否則他不會愛那作為這一切益處之媒介的神的話語。當他將這些視為最大的祝福時,他的心就會被吸引向它們,因為神的話語僅僅是這些事物的輔助。貧窮卑微的人以屬世的豐足來衡量自己;他們不會對這些事有太多的渴望。但當他們看重訓誨勝過銀子,看重知識勝過精金(箴言八章10節),當心志定在屬靈事物上時,他們就會愛那使他們能有份於這些事的神的話語。
指引四:讓人活在對神話語的敬畏中,並以維持與神的相交為己任;因為這會向他顯明,在一切場合中,他需要神的話語來安慰與堅固他。一個活潑的基督徒,若認真對待他的工作,就必須隨身攜帶神的話語作為他的力量與支持,正如勞動者必須進食,否則就會昏厥。畫出來的火不需要燃料,當我們滿足於鬆散與粗心的告白時,我們就不會以神的書卷與律例為樂,也不會奔向這些事物來支持我們的靈魂。但當我們將此視為己任時,我們自然會被吸引去愛神的話語。
應用三:為了試驗。我們對神的話語有這種愛嗎?神的子民極其愛祂的話語。有許多人不恨它,不反對它,或對此有冷淡的情感;但你有神的兒女所表達的那種情感秩序嗎?
- 如果你對神的話語有真實的愛,你就會在閱讀、聽道、禱告、交通與默想中多多操練自己;這些將成為你靈魂恆常的操練。你會多多閱讀神的話語,正如那位從敬拜歸來的太監正在閱讀一段聖經,使徒行傳八章28節。親眼看見並從源頭飲水是好的;不僅僅是參加基於神話語的推論與講論,而是閱讀書卷本身;如果它看起來晦澀,神會差遣一位解釋者給你。然後你會以聽道為樂。毫無疑問,聖徒會抓住一切合適的機會來做這件事。如果祂藉著真理的道生了你,你就會快快地聽,雅各書一章19節。那些已經體驗過它大能的人,不需要費太多口舌去催促他們來等候神話語的施行:詩篇一百二十二篇1節:「人對我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我就歡喜。」你應當為這些聽神話語的機會感到歡喜。看哪,正如在天堂裡,我們所有的安慰與恩典都是藉著異象、藉著看見而進入的,所以現在在教會裡,它是藉著聽道而進入的。聽道是教會中操練的感官,因此神的兒女會多多聽道。然後多多交通;一個人所喜愛的,他就會談論,你們在家裡與在外也當如此:申命記六章7節:「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當你在家時,應當交通這些聖潔的事;在外時,應當用敬虔的交通來調和你的旅程與事務。
- 如果你對神的話語有這種愛,你就會樂於將它存入心中。這是基督徒的大事,使它不僅僅在聖經裡,更能銘刻在心上,並藉著真誠、一致、不偏不倚的順服表達出來,當我們在心靈與生活中追求與之相符時。假冒為善者或許以推測為樂,但神的兒女以順服與符合祂的話語為樂:詩篇一一九篇14節:「我喜悅你的法度,如同喜悅一切的財物。」不僅喜悅法度本身,喜悅對這些蒙福真理、與神和好以及通往真正幸福之路的純粹默想,更喜悅這些事物的道路與實踐。愛他準則的人,會研讀如何與之精確相符。神的兒女對神話語的愛,與假冒為善者或暫時信徒的愛,區別在於這個比喻:在一幅珍貴的畫作前,普通的觀賞者在看著它時會得到很大的安慰,但這與藝術家在模仿與臨摹它、在表達它時所獲得的滿足感相比,簡直微不足道;當他能用自己的畫筆將它臨摹得栩栩如生時;所以,神的兒女所喜悅的,是當他能臨摹這神的話語,將它存入心中,並在言行中彰顯出來,因為聖經談到了這兩者。關於神的話語存入心中:雅各書一章21節:「領受那所栽種的道」;當它不僅是一個外在的準則,而是一道所栽種的道。詩篇三十七篇31節:「神的律法在他心裡」,詩篇四十篇8節:「你的律法在我心裡」。這就是我們愛神律法的大見證,當我們努力將它銘刻在心上並表達在言行中:腓立比書三章16節:「我們當照著同樣的準則行。」這是一種雙重的滿足,當它達到那種地步時,不僅是看見真理,而是當心成為神話語的現成抄本,當這些事不僅向他啟示,而且在他裡面啟示:加拉太書一章16節:「神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有向我們啟示事物,也有在我們裡面啟示事物。現在,當這是我們的正業,使這一切都能在我們裡面啟示,使我們能被鑄入這教義的模子中時,我們才真正愛神的律法:羅馬書六章17節:「你們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 那些愛神話語的人,愛整本話語,甚至愛那些挫敗他們天然慾望、揭露他們罪惡的部分。保羅說,羅馬書七章12節:「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這個選言「律法與誡命」是什麼意思?藉著誡命,他指的是那條曾如此奇特地影響他、在他心中產生如此悲劇性影響、使罪惡復甦、攪擾他、向他顯明他自己的特定律法;他愛那條以如此大的能力與證據闖入他心中、激動他情感的律法。屬肉體的人愛神話語中令人安慰的部分,喜歡以特權為宴席;但那部分催促他們盡不討喜的本分,或揭露他們罪惡的部分,他們不愛:列王紀上二十二章8節:「他指著我所說的,不說吉語,單說凶言;所以我恨他。」雖然他是主的先知,帶著主的話語而來,但他從不對我說吉語;也就是說,那些令他高興的事。你認為這僅僅是那個邪惡君王的心態嗎?不;這是每一個惡人內心的心態:阿摩司書五章10節:「你們怨恨那在城門口責備人的,憎惡那說正直話的。」所有惡人都有這種性情;他們憎恨神話語中那些激起他們恐懼、喚醒他們懷疑、且與他們私慾相反的部分。這是他們普遍的性情:約翰福音三章20節:「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他們躲避神話語中那些能使他們認識自己的部分;他們要麼希望這些事不是罪,要麼希望他們不知道這些是罪:彼得後書三章5節:「他們故意忘記。」有罪的靈魂對神的話語有一種隱祕的敵意,不願在那裡讀到自己的判決,也不願過多地佔據與從事那些譴責與控告他的事;正如一個貨物輕的人不願過秤,或者一個持有偽幣的人不願使用試金石;所以他們不願太靠近神的話語,以免他們整個行徑被顯露出來。唯有純潔真誠的心,才能對神的律法有這種普遍的愛。
- 如果你愛神的話語,你就會永遠愛神的話語;因為當初吸引你心的同樣理由依然存在:詩篇一一九篇20節:「我時常切慕你的典章,甚至心碎。」典章指的是神的話語,它是神對待罪人的準則。他之所以有那種強烈而激動的情感,並非僅僅是一時的衝動,而是在任何時候都是恆常的事,這是他內心常態的架構。許多人有一時的好感,但他們不能持守;因為有些人只有淫亂的情感;他們或許因為新奇而愛神的話語:約翰福音五章35節:「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使徒行傳十七章20節,他們簇擁著保羅,因為他似乎是一位「傳說新教義的人」。這只是屬肉體的愛,很快就會改變。或者,他們或許在良心受到某種攪動時對神的話語有一點愛,當他們遇到一點麻煩時,或許能從中找到一點滋味,正如我們在痛苦時渴望烈酒,而不是作為恆常的飲食。當他們良心受到某種運作時,他們就奔向神的話語;但一旦他們能讓自己恢復原狀,他們就輕視它,他們對神話語的愛就消失了。隨著麻煩的消退,他們的情感也隨之消退。這些人是被對神話語的恐懼所驅使,而不是被對它的愛所驅使。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人們在對神話語的愛中感到愉悅,但當它變得刺耳、沉重地壓在良心上,並與他們的私慾相遇時,他們就帶著不滿離開了;正如希律「聽約翰講道,就多照著行」,馬可福音六章20節,直到他的希羅底被觸動,隨後他又回到了他心愛的罪中。如果屬肉體的信譽伴隨著它,他們就愛神的話語,正如約翰在希律的不滿臨到之前受到猶太人的歡迎。石頭地領受了道,帶著喜樂,「直到日頭出來一曬」,馬太福音第十三章。在某些時候,敬虔是一種榮譽,當福音在世界上受到友善對待時;那時人們會有一些表面的情感,但它會消逝。神的兒女因神話語本身的緣故而愛它,因此他們永遠愛它。那些因外在原因、因新奇、僅僅出於當前的需要、公眾的讚許、因為它在時尚與名聲中,或者因為他們以為神的話語會比實際情況更奉承他們的罪而愛真理的人,這些人並不愛神的話語。大衛的愛就是這樣被證實的。
其次,我們有大衛的斷言被證明:「這是我終日不住地默想的。」
教義二:那些愛神話語的人會不斷地在其中默想。
這種愛有兩個基礎:愛導致默想,而默想增進愛。
- 愛導致默想。我們不斷地思考我們所愛的一切。富人,那些愛慕屬世事物的人,總是想著積攢財富並增加他們的屬世份額;正如那個人,路加福音十二章17-18節,他與自己對話與議論。屬肉體的愛慕者在思考他們所愛的,野心家在用對屬世偉大的想像與假設來款待他們的靈魂,藉著在心中構建圖像來取悅自己;戰士在思考戰役與戰爭,享樂主義者在思考運動與消遣,而神的兒女在思考聖潔的事物。愛使靈魂更多地停留在它所愛的地方,而不是它所居住的地方;在心中構建所愛之物的圖像,是他們能為自己找到的最好的娛樂。
- 正如愛產生默想,默想也滋養愛。默想是所有恩典媒介的生命,也是使它們對我們靈魂產生果效的原因。為什麼講道這麼多而實踐這麼少?因為缺乏默想。恆常的思想是有運作力的。如果一隻母雞離開她的窩,她就什麼也孵不出來,她的蛋會變冷;所以當我們不孵化聖潔的思想,如果我們滿足於一些短暫的、關於神聖事物的瞥見,而不停留在它們上面,真理就會突然被拋棄,不會產生任何益處。所有的行動都需要時間與空間來運作;如果草率行事,它們就會冷卻;如果我們給予它們時間與空間,我們就會感受到它們的果效。所以,如果我們將真理保持在心中,並停留在它們上面,就會有相應的印象;但當它們像閃電一樣閃過時,它們就消失了,我們只是草率地瀏覽它們。真理要產生果效,需要三件事:健全的信仰、嚴肅的思考與密切的應用:約伯記五章27節:「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自己明白。」
[1.] 健全的信仰,因為唯有真實性才能對我們產生影響。情感總是與說服力的強度成正比。
[2.] 必須有應用。任何運作皆是透過接觸而發生。接觸越是緊密,其功效便越顯著;因此,真理若越是貼近我們的心,越是觸及並與我們息息相關,它們對我們的影響力就越大。
[3.] 必須有默想:我們必須在心中嚴肅地反覆思量這些事,並與自己辯論;例如,我們在審判之日將要交出何等嚴格而精確的帳,地獄有何等難以言喻的痛苦,天堂又有何等無法形容的喜樂。通常我們並不相信這些事。如果我們確信有天堂與地獄,如果我們帶著應用去思想它們,並對自己說:「靈魂啊,你終有一天必須去天堂或地獄,你終有一天必須站在神面前,被判處永恆的死亡,或領受永恆生命的判決」;如果我們帶著嚴肅且反覆教導的思想去考量這些事:這難道不是真的嗎?那麼,讓我思考我該做什麼;這種推理、辯論,以及將這些真理在心上磨礪的過程,將會對我們產生影響,我們也將更快看見果效。正如以利沙多次伏在書念婦人的兒子身上,不斷地伸展身體,直到孩子身體漸漸溫暖並打了噴嚏,隨後睜開了眼睛;我們也當將真理鋪展在心上,直到情感開始復甦。
應用一:責備,針對三類人:
- 那些終日沉思虛妄,卻從未對神、對基督、對聖約,或對聖經中的偉大真理有一絲思想的人。他們有的是心思去想別的事,卻吝於思想神。那些從不花心思思想神話語的人,會愛神的話語嗎?箴言六章21節說,若將神的話繫在我們身上,如珠寶與鏈子,那麼當你行走,它必引導你;當你睡覺,它必保守你;當你醒來,它必與你交談。如果我們對神的話有真誠的情感,它必會不斷在我們心中流動。基督徒啊,你們自己想想:你們有心思去想別的事,卻對神、基督、天堂與永恆的榮耀毫無思想嗎?若有人將食物丟進溝渠,也不願施捨給飢餓乞討的人,你會認為他是個仁慈的人嗎?同樣地,若有人心思混亂,將思想浪費在各種無聊的玩具與卑微瑣碎的事上,卻對神沒有半點思想,任由思想荒廢;甚至任由思想在嫉妒的醞釀、污穢的瞥視、報復或驕傲的想像中放縱;那些能為瑣事費心,卻從未對神有一絲思想,忘記他多如繁星的日子(耶利米書二章32節),你會認為這樣的人是敬虔的,是真心愛神的人嗎?他們對神的話有情感嗎?
- 這責備了那些將良善的思想視為負擔與憂鬱的干擾,當這些思想闖入心中時,便像不受歡迎的客人一樣被趕出去的人。羅馬書一章28節描述了這類人:「他們故意不認識神」;當人不想在心中留存對神的思想時,若這些思想緊貼我們的心,我們很快就會厭煩。基督徒啊,對於一顆蒙恩的心,對於一個愛神及其話語的人來說,對神與聖潔之事的思想是非常舒適且甘甜的:詩篇一零四篇34節說:「我要以他為念,以此為甘甜。」但當這些思想對你們而言如此不受歡迎,顯得如此麻煩時,你們對它們有愛嗎?厭煩對神的思想,就是墮落成魔鬼;因為思想神正是魔鬼痛苦的一部分:他們信,卻戰兢;他們對神越是明確地思想,他們的恐懼就越加增。如果這就是你們的光景,請自行判斷你們是否擁有這種情感。
- 那些讀經與聽道,卻不為著情感與實踐而默想的人。這項本分也必須輪到。如果你們想要彰顯情感並增進情感,就必須花時間去默想並調味你們的思想:雅各書一章24節說:「因為看見自己,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他們將所聽所讀的內容拋諸腦後,隨即又回到舊有的生活軌跡。當你們聽見或讀到神話語的任何內容時,最艱鉅的任務還在後頭;你們必須默想,在其中操練你們的思想。當人聽道卻不默想,就像落在路旁的種子:馬太福音十三章說:「飛鳥來吃盡了。」當你們不努力去覆蓋它,不透過深沉而有分量的思想將它帶入心中,當你們沒有將它作工在靈魂裡時,魔鬼就會來把它奪走。單純的聽道若不經過我們在心中的辯論與反覆思量,留下的印象極其微小。約伯說:「神說了一次、兩次,我都聽見了。」他不僅在第一次領受時聽見,更在反覆咀嚼時聽見;他在思想中將神的話語又重溫了一遍。
應用二:知識。這告訴我們為何我們如此不願默想;這是因為缺乏愛:「我何等愛你的律法!」接著才是「終日不住地思想」。你們以為是缺乏時間,或是缺乏恩賜與能力。我告訴你們,這是缺乏愛。說我們愛神的律法,卻從不在其中操練心思,這不過是虛妄的誇口,是最大的假冒為善;因為哪裡有愛,哪裡就會支配我們的思想;一旦你找到了心,你就會找到時間、能力與心思去花在聖潔的事上。愛能讓靈魂所有的輪子轉動;因此,默想之所以如此困難,主要原因在於我們對神的事物缺乏那樣的力量與熱切的情感。困難不在於本分本身,而在於我們的心對這本分感到生疏。你們能沉思其他事物,為何不能沉思聖潔的事呢?
應用三:勸勉你們透過經常默想神的話語,以此展現對它的愛;默想教義、應許、警告、人的苦難、藉由基督得救贖、重生的必要性,然後是聖潔的生活,以及審判之日。用這類思想充滿心靈,並持續停留在其上。一個好人應該這樣做,也必會這樣做。他應該這樣做(約書亞記一章8節);他也必會這樣做(詩篇第一篇2節)。喔,不要吝嗇花一點時間在這上面!因為藉此,我們既證明了對神話語的愛,也增進了這份愛。
為了激勵你們:
- 心靈越是被聖潔的默想所充盈,就越少受到世俗與肉體思想的騷擾。人的心思是躁動的,無法閒置,因此將它運用在聖潔的事上是好的。它總會運作於某事,如果你不以聖潔的思想餵養它,那麼會如何呢?「人心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世記六章5節)。這些是我們靈性自然的產物與結晶。馬太福音十五章19節說:「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當心靈任其放縱,我們就會沉思虛妄與罪惡;因此,透過頻繁的默想,這種惡行得以預防,因為心思已被更美好的事物預先佔據;不僅如此,當心靈儲存了良善的素材,心思便得到了調味,虛妄與屬肉體的思想對我們而言便變得索然無味。
- 這些思想與我們同在的時間越長,我們的心就越能被調味,並適應所有的世俗安慰與事務。在充滿試探的環境中,帶著一顆嚴肅的心行走,卻不沾染污穢,這是很難的。沒有什麼比用聖潔的思想來薰陶心思,更能使你敬畏與嚴肅,好讓你在處理世俗事務時,能以屬天的方式進行。神的兒女對此有敏銳的體會,因此他們將「以神開始新的一天」作為操練:詩篇一三九篇18節說:「我醒的時候,仍和你同在。」他們一醒來,就用關於神的事來調味自己的心思。他們不僅以神開始,更在所有的安慰與事務中帶著神同行:箴言二十三章17節說:「終日敬畏耶和華。」為什麼虛妄的思想在我們盡本分時纏擾我們?因為我們習慣了虛妄的佔據。屬肉體的人帶著屬地的心思處理屬天的事務,而敬虔的人帶著屬天的心思處理屬地的事務。屬肉體之人的思想習慣了那些事物,以致無法抽離;但敬虔之人已將心思習慣於更美好的思想。
- 思想會點燃並激發你對屬天事物的愛慕。是鋼鐵敲擊燧石才迸發出火花。同樣地,透過嚴肅且反覆的思想,我們敲擊出了情感;這些思想就是吹旺煤炭的風箱。終日沉思虛妄是一件極其使人死寂的事:雅歌一章3節說:「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所以眾童女都愛你。」當香膏瓶打破,香膏傾倒出來,當神的名藉由嚴肅的思想被領受時,這便激發了情感。
- 藉由聖潔的思想,我們最能像神的聖潔與單純。我們不像藉由言語與行為的過程那樣像神,而是藉由我們嚴肅且聖潔的思想,因為他屬靈的本性與存在,最能透過我們靈魂的這些運作表達出來。你可以將神構想為一位靈,時刻察看自己、愛自己;因此,當你的思想越是操練並被引向聖潔的事物,你就越接近神的本體。
- 藉由這些聖潔的默想,靈魂得以與神同在,並能以他為樂。使徒說,我們身體離開他,但靈裡與他同在;藉由思想的運作與他同在。這是進入聖靈團契、與他同在的方法,詩篇一三九篇18節。如何與他同在?藉由我們的思想,並嚴肅地將他放在心上。神離我們不遠,是我們離他太遠。神在權能與良善的果效上離我們不遠,但我們離神很遠,因為我們的心思很少被運用在他身上。這就是以神為樂、多花時間在這些聖潔事物上的方法。
何謂智慧,何謂愚昧?所羅門在《傳道書》七章25節說:「我轉念,一心要知道,要考察智慧和諸般的理由,又要知道邪惡的愚昧和狂妄的愚昧。」智慧在於三件事:(一)確立正確的目標;(二)選擇適切且合宜的手段;(三)在追求過程中保持精確與勤勉。若論及比較的層次,一個人若有更好的目標、更好的途徑,並且在運用手段以達成目標時更為靈巧、更有活力,他便比別人更有智慧。舉例來說,若我們談論世俗的智慧,世俗的智慧就是將世界定為我們的目標:「想要發財的人」,使徒如此說;因此,凡是忙於追求能達成此目的之手段,將自己完全交付於世俗的追逐,並全心全意、奮力急於致富的人,這就是世俗的智慧。所羅門說:「他必不免受罰。」接著是屬天的智慧,當我們以享受神為我們的目標,以神的律法為我們的準則,並以宗教敬虔為我們的正業,避開罪惡,把握一切機會,不惜任何代價或勞苦,為要達成這神聖的目標,好讓我們能進入對那位蒙福之神的享受,這就是屬靈的智慧。再者,在神的兒女中,一個人比另一個人更有智慧,在於他的志向更堅定,他的手段更合乎規律,或者他的追求更精確、更一致且更勤奮。凡緊守榮耀神並享受神之目的的人,凡對神的準則有更多領悟的人,他就是更有智慧的人;凡更精確、更勤奮,且以更大的自我否定將自己獻給神的人,亦是如此;正如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屬天、更警醒、在屬靈生命中更勤勉。那麼,如果智慧是由這些事物所決定的,那麼那些受神話語教導的神的兒女,將被證明比他們的仇敵和所有屬血氣的人更為智慧。
- 他們更有智慧,因為他們有更高尚的目標,即他們受造所為的偉大目的,也就是享受神。無疑地,一個人所持的目標越高,他就越有智慧。如今,沒有什麼比神更高,因為那至善者應當是我們最終的目標。除了神以外,沒有什麼是本身即為善、且為了自身而存在的。當我們擁有神,就不需考慮還能從祂那裡得到什麼進一步的好處,因為得著祂就足夠了。若將任何事物視為本身即為善,而不去追究它究竟有何益處,這就是將它置於神的位置。對於神以外的一切事物,我們可以問:它有什麼用處?我能用它做什麼?它對我有什麼好處?然而,在神之外,沒有什麼值得追求的;飲食是為了健康,健康是為了事奉,事奉是為了神的榮耀。萬事層層遞進,直到終結於神。顯然,活出最高目標並以享受神為志向的人,才是智慧人。那麼,智慧人是不會掛念瑣事,而是致力於促進他那正當、必要且偉大的利益。這就是我們正當、偉大且必要的利益:以神為友,以天國為份;除此之外別無他求,因為神是至善。讓我用另一個方式來闡述。顯然,更高的目標應優先於次要的目標,普遍的善應優先於局部的善,那能帶來一切的,應優先於那僅能提供有限或局部安慰的。因此,選擇神作為自己份的人更有智慧,因為凡擁有神的,「必承受這些為業」(啟示錄二十一章7節);馬太福音六章33節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是一種更普遍的善。再者,有益的善應優先於令人愉悅的善。若有人為了小小的快樂而放棄穩固的善,你會視他為愚昧人;正如以掃為了紅豆湯出賣長子名分。為了短暫的滿足而放棄一切,這無疑是極大的愚昧。簡言之,屬靈的善應優先於屬肉體的善。為什麼?因為人作為靈魂,比作為身體更為重要;因此,那種「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智慧——即非從上頭來的智慧(雅各書三章15節)——全都是為了身體或外在的人;而那只為身體預備的人被稱為愚昧人(路加福音十二章)。為何是愚昧人?因為他只為自己的一半預備,即那較低劣、較像畜類的一半,且這預備也只是為了短暫的時光;因此,「你這無知的人哪,今夜……」等等。再者,永恆的善應優先於暫時的善。人既要永遠活著,就必須擁有能存到永遠的幸福。我們在來世活的時間遠比在此世長,因此我們的掛慮應當放在那裡。誠然,如果人死後不再存在,死後就一切終結,那麼在此世善用時光、不作長遠打算,或許是最大的智慧。然而,若只顧世界而忽略來世,這不過是為現今精明,卻在永恆中成為愚昧。我們不能稱之為智慧。再者,必要的善應優先於隨意的善。如今「不可少的只有一件」(路加福音十章42節)。發財、過享樂的生活、沉溺於歡愉,這些並非必要;過不了多久,這些事物對我們將毫無益處。擁有大量的世俗資產並非必要;對於我們來世的幸福,或現今生活的安慰,擁有這麼多並非必要。現在,看看誰更有智慧:是那目光不超過次要目標的人,還是那定睛於最終目標的人?是那選擇有限之善的人,還是那選擇能帶來一切的普遍之善的人?是那以玩具取悅自己的人,還是那尋求穩固利益的人?是那只顧身體的人,還是那顧念靈魂的人?是那在意對幸福而言可有可無之物的人,還是那在意那至關重要之物的人?是那追求轉瞬即逝之虛榮的人,還是那顧念永恆幸福的人?顯然,如果有一位神,且這位神能成就萬事,而我們的幸福在於享受祂,那麼以神為份並致力於與祂保持親密關係的人,就是最有智慧的人;神的兒女正是如此。智慧由此可見於確立我們的目標。
- 智慧在於選擇適切且合宜的手段,也就是以神的話語為準則;首先以神為份,然後以神的話語為準則。若不使用手段而妄想達到目的,是為愚昧;因此,除了良好的目標與志向外,還必須有正確的道路。為了讓我們不至於盲目摸索,在迷信中徘徊,神賜下了祂的話語,教導我們關於責任與危險的一切事,使我們在各方面都有智慧以至於得救(提摩太後書三章15節)。如果我們的幸福在於享受神,那麼神理當指明我們如何來到祂面前。如果主賜下恩典讓我們以祂為目標,卻沒有賜下準則,我們將會迷失方向,找不到路。但如今,神已將道路勾勒得如此精確,以至於「愚昧人也不致迷路」(以賽亞書三十五章8節);這些明確的指引「使愚人有智慧」(詩篇十九篇7節);這是一條由神的智慧所發現的明確準則,為所有人而設立,並嚴正地命令所有人遵守,因此,最愚笨的人只要願意將自己交託在神的指引下,就必能找到。那麼,誰是有智慧的?是那些隨從自己心意而行的人,還是那些願意接受神在話語中指引的人?是那些按照神話語的勸誡生活的人,還是那些按照這世界的潮流,或按照與他們一樣屬血氣之人的習俗與榜樣來塑造生活的人?誰更有智慧?是那些尋求神心意的人——神就是智慧本身,祂最能判斷智慧與愚昧——還是那些按照世俗智慧來規劃道路的人?世俗智慧在世上大行其道,卻往往在目標上失敗。誰更有智慧?是那聽從神勸誡、永不被欺騙的人,還是那些隨從世界潮流、最終發現自己完全被欺騙的人?詩篇四十九篇13節:「這道正是他們愚昧的自以為是;但他們後人還佩服他們的話語。」他們會模仿那些對他人而言既致命又具破壞性的愚昧,並自以為幸福。許多屬血氣的人在臨終時,無不痛恨自己的愚昧,懊悔自己沒有花更多心思去取悅神,沒有與祂更親密地同行;懊悔自己比起那寶貴且不朽的靈魂,竟在世俗事物上花費了更多精力。因此,神的兒女無疑比那些將自己交付於屬血氣之追求的虛榮之輩,更為智慧。
- 智慧在於對達成最佳目標之適切手段的有力追求,沒有這一點,一切皆為空談。若不打算在道路上行走,僅僅意識到目標並確信道路是徒勞的。許多屬血氣的人會說,他們的幸福在於享受神,聖經是神的話語,是達到那幸福的指引;但他們的愚昧在於,他們沒有真誠地同意以這話語為準則,並將自己交付於其中的指引:箴言十七章16節:「愚昧人既無心,怎能得智慧,買智慧呢?」也就是說,他們擁有獲得幸福的手段與機會,但這對愚昧人而言卻是無用的,因為他的心背離了這條道路;因此,智慧的偉大果效在於,我們全心全意地將自己交託給神,好讓祂能按祂自己的方式帶領我們,使我們永遠幸福。智慧在於順服:申命記四章6、7節:「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的智慧……」世人會說,如此細膩、謹慎、嚴謹是愚笨的做法;但神告訴你,這就是你的智慧;凡遵守祂律例的人,才是智慧聰明的人。魔鬼用各種偏見來填滿我們對宗教的看法。對於愛安逸的人,他展現出困難,並稱基督的軛是沉重的軛。如果他們愛名譽,他便向他們訴說責難與羞辱。如果他們自視聰明,他便告訴他們這是低級的教義,配不上他們的高深才華與能力。然而,神向你保證,這就是你的智慧與聰明。正如約伯記二十八章28節:「他對人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在那一章中,有人尋求智慧何處可尋;結論是,智慧唯有在嚴格的順服中才能找到;不在於對自然奧秘的知識,不在於世俗的權謀與手段,不在於惡人的陰謀與算計,不在於致富的靈巧,而在於以極度的嚴謹與小心遵守神的誡命。簡言之,這種對通往目標之手段的靈巧且有效的追求,在於三件事,我們據此便可認識智慧:在聖經中,這一切都被稱為智慧。
[1.] 在屬靈生命中的勤勉與持續的勞作。當一個人將宗教視為他的正業時,他就是一個智慧人,對他的目標忠誠。世上有許多空談的愚昧人,他們談論宗教卻不將其視為正業,他們能說得頭頭是道;他們對神的事物有表面的認同,卻未受其能力與權柄的統治:傳道書十章2節:「智慧人的心居右。」這句話似乎與心臟在身體中的自然位置相反,因為兩者的心都偏向左邊,但智慧人的心卻在右邊。右手是準備好行動的,因此智慧人隨時準備好並預備好順服每一項善工。當人勤勉、認真且為神努力工作,「恐懼戰兢作成得救的工夫」時,他們才是徹底的智慧人。
[2.] 智慧在於謹慎與警醒,當我們非常小心,以免偏離正路,且不做任何違背神旨意的事;因此,以弗所書五章15節說:「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人何時是愚昧人,何時是智慧人?當我們在凡事上都謹慎地按照我們的亮光去實踐,精確地按照神話語的準則去行事時;無論世人如何看待他們,這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人越謹慎,世人越視他們為愚昧人、腦袋不正常,並認為為了所謂的「細節」而讓自己暴露在嘲笑與麻煩中是一種愚蠢的拘泥;但越不謹慎,就越愚昧;而越警惕、越渴望查考神的話語,這就是智慧。這就是為什麼說「敬畏耶和華使人日子加多」(箴言十章27節)。當人一旦開始敬畏神,當他們害怕做任何可能令神不悅的事,並尋求憑據與準則,渴望在每一項行動中了解神的心意時,這些就是智慧人。
[3.] 這種智慧在於自我否定,或為了達成目標而付出代價。敬虔的人知道他的目標最終會充分回報他,享受神將補償一切。擁有偉大的志向與設計,卻吝於付出代價,這不是智慧,而是愚昧。凡不願付出代價的人,永遠無法成就任何重大的事。因此,那變賣一切買那重價珍珠的商人被稱為智慧人(馬太福音十三章46節)。天國無疑是值得的;因此,如果你被呼召去輕看肉體的享樂、世界的榮耀,去放棄它們,對世俗的利益死心,這看起來是世上最大的愚昧,但實際上卻是真正的智慧。拉克坦提烏斯(Lactantius)說,智慧通常住在愚昧的招牌下。為什麼?因為所有的智慧都要求人進行某種自我否定。屬血氣的人認為一個人對自己的舒適與世俗關切死心是愚昧,特別是為了追求來世的隱形事物;但這確實是最大的智慧。沒有自我否定,就沒有智慧。屬血氣的人也有自我否定,但那是一種受咒詛的否定;沒有人比他們更否定自己;他們為了取悅肉體、滿足自己在世上的利益,竟放棄了天國、基督、平安、良心的寧靜,以及聖靈的一切盼望與安慰;這一切都是為了追求世界的享樂、利益與榮耀,就像用金鋤頭去挖鐵,浪費寶貴的事物去換取那些卑賤且可鄙的東西。
那麼,讓我們看看誰是智慧的:是那些作成得救工夫的人,還是那些取悅肉體的人?是那些警惕謹慎、不願與神決裂的人,還是那些盲目衝向最大危險,像「牛往宰殺之地,又像愚昧人帶鎖鏈去受刑罰」的人(箴言七章22節)?誰是智慧的:是那些變賣一切買那重價珍珠的人,還是那些為了些許暫時的便利,就出賣長子名分、放棄在神裡的一切盼望與對祂愛之感受的人?
至此,我已證明了第一點,即神的兒女在總體選擇上比他們的仇敵更為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