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13 MEM 詩119 97-104|100_103_第一百零六篇起_比年老者更通達至話語比蜜甘甜_詩119_100-

第一百零六篇講道 我比年老的更通達,因我守了你的訓詞。(詩篇一一九篇 100 節)

人是有理性的存在,應當根據事物完善與磨練其理解力的程度,或多或少地與之契合。然而,在人類為補救自然缺陷所發明的一切事物中,沒有一樣能與神為醫治墮落所帶來的理智盲目與黑暗而提供的媒介相比。人發明了語法來修正言語,修辭來裝飾言語並使其在勸說中更具說服力與力量,邏輯來復甦理性,醫藥來維護身體健康,政治來治理人類社會,並規範我們在世上與他人的交往,經濟來審慎地管理家庭,倫理來調和每個人的精神,使其生活在自然理性的統治之下。但請注意,對於與神之間的商業與相通,即我們幸福所在之處,人類所有的發明都顯得非常短缺,唯有神的話語能引導我們,並賦予我們這種智慧;正因如此,神的話語對聖徒而言是如此令人渴慕與寶貴。「噢,他們是何等愛神的律法!」因為這是他們的智慧。好了,大衛在展示了它如何在自己心中發揮作用後,「噢,我何等愛你的律法!」因為藉此我獲得了屬靈的智慧與通達;為了吸引其他人去愛與研讀神的話語,並使這一動機對他們產生強大而迫切的影響,他將人們藉由神的話語所能獲得的智慧,與其他看起來像智慧的事物進行了比較;他將其與仇敵的敏銳、師傅的推測與知識,以及我們藉由年齡與經驗所獲得的謹慎進行了比較。

  1. 與仇敵的敏銳相比,他們的機智因自己的惡意而變得尖銳。在此他展示了,一個藉由神的話語來諮詢,以確保自己重大權益(藉由進入神的恩寵),並按照神話語的平坦準則行走,而不與血氣商量的人,擁有超越所有其他人的優勢,最終將被證實是最有智慧的人。他將自己藉由神的話語所獲得的智慧,與師傅的推測與知識進行了比較。那不滿足於他們所傳遞的單純規則,而是竭力以自己的良心使之對自己的靈魂有益的人,在屬靈生命的具體職責與關切上,他將能透過自己的眼睛看見比師傅所能指導他更多的東西。
  2. 他在此處經文中將其與年老者或經驗豐富之人的智慧進行了比較。長者或年老者,可能指前代的人,或同時代的年長者。

[1.] 前代的人:希伯來書十一章 2 節:「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也就是說,他們時代的聖潔先祖。若這是指前代的人,那麼「你使我比年老的更通達」向我們推薦了這一觀察,即:神的教會總是在成長,一個時代比另一個時代看得更多。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侏儒,可以看得比巨人更遠。古人有他們的光照程度,當代亦然:約珥書二章 28-30 節:「在末後的日子」——意指福音時代,即基督升天與第二次降臨之間的所有時間流逝,被稱為「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做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等等。年輕人在新約之下所獲得的知識,以異象、夢境與預言來表達。這三者是神向舊約先知顯明自己的方式;因此,這意味著那些先知與屬神的聖潔之人藉由異象、夢境與預言等超自然啟示方式所獲得的真理,屆時將藉由講道、教理問答與神教會中其他的教導媒介而普遍為人所知;因此,「我比年老的更通達」。後世可能更深入地洞察神的心意;因此,古老不應凌駕於真理之上,前代也不應規定後世,後世在知識上會成長至更廣闊的地步。

[2.] 我們寧可這樣理解,「我比年老的更通達」;也就是說,比同時代的許多老人更通達。那些反應遲鈍的人,雖然藉由長期的使用而變得老練;並且因為經常受苦,他們從自己的傷害中學會了變得謹慎。但神話語的卓越之處在於,它使一個年輕人比那些年長且經驗豐富的人更有智慧。精通神律法的年輕人,可能在藝術與科學上超越經驗與知識豐富的人。真正的熱心與敬虔,以及他年齡的缺陷與經驗的缺乏,都因他用來引導自己的準則之精確性而得到了補償;如果他願意完全順服並將自己交託給這準則的指引,他就不需要太多的經驗;他有足夠的指引:「我比年老的更通達:因我守了你的訓詞。」在這些話語中,你有:

  1. 我們藉由神的訓詞所獲得的益處,即通達。
  2. 這種益處透過與藉由年齡與經驗所獲得的通達進行比較而得到闡述,「我比年老的更通達」。

三、獲取此等卓越益處的方式,在於勤勉的留心與實踐。「我比年老的更明白。」為何如此?「因我守了你的訓詞。」由此可見,我們當留意以下三點:

  1. 藉由聖言訓詞所獲得的悟性,勝過藉由長久經驗所獲得的悟性。我之所以觀察到這一點,是因為大衛說這話並非為了誇耀自己的長進,而是為了彰顯我們所遵循之準則的精確性,以及神話語的良善;因此,此一要點隱含於此。
  2. 年輕人有時可能比年長者擁有更多的屬靈智慧。我之所以觀察到這一點,是因為大衛以自身為例,儘管他年紀尚輕,卻超越了許多人,不僅是與他同輩的,甚至包括那些年長於他的人。
  3. 增進屬靈悟性的途徑,在於勤於實踐聖潔。我之所以觀察到這一點,是因為大衛所給出的理由正是他自己的勤勉實踐:「我比年老的更明白。為何如此?因我守了你的訓詞。」

教義一:藉由聖言訓詞所獲得的悟性,勝過藉由長久經驗所獲得的悟性。這在四方面更為優越:

  1. 它更為精確。我們的經驗僅及於少數事物,但神的話語卻涵蓋了所有關乎真正幸福的處境。聖言是神智慧的結晶,神是「亙古常在者」(Ancient of days),因此祂的智慧超越了古人的智慧,也超越了任何個人或眾人的經驗。神比他們更古老,祂一眼便洞悉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一切事物;因此,若祂願意賜給我們一條準則,那必然勝過我們所有的經驗。經驗或許能向我們展示這世界的邪惡,並給予我們一些規避的法則;但神的話語卻能告訴我們來世的禍患,且其說服力與證據力,遠勝過有人從死裡復活,並在來世那燃燒的吞滅火焰中翻滾過一般(路加福音十六30-31)。這條準則所具備的精確與完備,是經驗所無法企及的:提摩太後書三章17節:「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所謂「屬神的人」是指教師;先知被稱為屬神的人,公眾教師亦是屬神的人。若聖言足以裝備教師去行各樣善事,那麼它必然也足以裝備實踐者。它足以裝備屬神的人,使他不僅能為自己的私下需要,也能為他人的需要尋求指引。
  2. 它不僅更精確,也是學習智慧更穩妥的途徑,而經驗則更為不確定。許多人擁有豐富的經驗,卻沒有一顆心去領悟並從所感受到的事物中汲取智慧:申命記二十九章2-3節:「你們在埃及地……親眼看見了耶和華所行的一切事。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賜你們可領悟的心、能看見的眼、能聽見的耳。」他們看見了,也就是說,他們有了經驗,卻沒有一顆心去改進。詩篇四十九篇13節:「這就是那些自滿之人的道,他們後代的人還佩服他們的話語。」父親置辦了產業;置辦後,他本想享受,神卻將他取去;他們的後代依循他們屬肉體的準則生活,卻未從他們的經驗中獲益。儘管他們站在許多在世上為追求世俗目的而奔波忙碌之人的墳墓上,卻並未因這一切而變得更有智慧。因此,擁有一條現成且固定的準則,擁有一套由神親自賜下的智慧法則與原則來掌舵並引導我們的路程,是一項巨大的優勢。
  3. 藉由準則來學習,比在「哭泣十字路口」(Weeping Cross,意指因受苦而悔悟)才學到智慧,是一條更安全且代價更低廉的途徑。經驗是一種過於昂貴的學習方式;如果我們沒有別的指引,我們將會陷入多少成千上萬的苦難之中!一個人的生命將會暴露在多少不可避免的險境與靈魂危機之下!即便他僥倖脫離了網羅(這是不確定的),先前行為的污點仍會在他身上存留許久;因此,神願意藉由訓詞而非經驗來教導我們,這是祂的憐憫;祂不至於像基甸教訓疏割人那樣,用荊棘和蒺藜來教導我們,而是讓我們能以較低的代價學到智慧。如果我們只能像神論及祂的百姓時所說的那樣(耶利米書二19):「你自己的惡必懲治你,你背道的事必責備你」,非要等到受了苦才學乖,這將是一種昂貴且代價高昂的方式;但如果我們願意聽從神的訓詞,這一切的痛苦、麻煩與患難的苦澀都是可以避免的。因此,神的訓詞更為優越。
  4. 依靠年齡與經驗是一條漫長的道路,這意味著一個人年輕時必然要經歷許多的悲慘與愚昧。然而,藉由研讀神的話語,你可以及早變得聰明:箴言一章22節:「你們愚昧人喜愛愚昧,褻慢人喜歡褻慢,愚昧人恨惡知識,要到幾時呢?」一個人不僅要在年長時變得聰明,更要在及早時就變得聰明。愚拙的童女醒悟得太晚,但從未有人醒悟得太早。因此,那能使我們及早變得聰明,在我們剛開始面臨危險時就使我們智慧的,必然是更好的。在這些方面,那致力於神訓詞的人,將比那些僅靠年齡與經驗獲取智慧的人得到更多的智慧;他以更短、更安全、代價更低、且更確定與精確的方式獲得了智慧。

應用一:責備那些不願接受神的指引,卻執意要以自己的代價去嘗試實驗的人;正如所羅門曾將心投入批判性的探索,他想找出幸福與安慰所在,最終卻被迫回到「哭泣十字路口」,轉向敬畏神並遵守祂的誡命。這就是人的全部,他嘗試過享樂、利益以及一切事物。浪子想要逃離父家,我們也都想要嘗試,因為我們不願接受神的話語。神已將祂的話語賜給人,我們無需到別處尋求;而且,當你在嘗試時,能從網羅中恢復過來的機率是萬分之一。所羅門說,他曾找到過,但那樣的人極少;因此,正如先知所言,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2節:「背道的女子啊,你反覆不定要到幾時呢?」為何要繞圈子?如果我們有心接受,通往真正幸福的道路其實更短。噢,但我們總想隨心所欲,最後才在羞愧與悲傷中歸回: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請注意,那些來到基督面前的人,不僅是擔負著罪的重擔,更是對虛妄的追求感到疲憊。但這正是人的習性,四處奔波,使自己疲憊不堪,並像先知所說的(耶利米書二13),招致疲乏與乾渴。

應用二:推薦研讀聖言。基督徒們!神為我們所預備的,遠勝過外邦人,他們被迫四處奔波,只為尋找一點點智慧的火花;而這一切都已帶到你們面前,在神的話語中為你們預備好了;在那裡,為了引導你們的事務與生活路程以達致真正的幸福,所能獲得的智慧,遠超過你們藉由年齡與長久經驗所能企及的。這可由兩方面看出:

  1. 因為聖言足以在我們的本分上教導我們:箴言二章9節:「你也必明白仁義、公平、正直,一切的善道。」那麼,何時明白?當你將自己交託給神的指引,領受祂口中的律法,並行在祂的話語與聖靈所指引的道路上時;你將擁有足夠的指引來引導你的一切道路。
  2. 它警告我們所有的危險。它不僅在總體上呼籲我們「要警醒」(馬太福音十三37)並「謹慎行事」(以弗所書五15),更具體地揭露了所有可能使我們受驚、被轉移方向並偏離正道的詭計。繁榮中有網羅,逆境中也有網羅;你在禱告、經商、飲食、公眾事務與私下交往中都會遇到試探;它在你感受到痛苦之前,就向你展示了你一切道路上的危險。因此,將自己交託給神的指引,藉由閱讀、聽道、默想、相信與實踐;要經常閱讀與聽道,這樣撒但的詭計與你自己內心的網羅就會被揭露。基督徒們!如果你不查考,精確的準則也沒什麼用處:加拉太書六章16節:「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這意味著他們精確地安排自己的生活。這詞的意思是,像木匠用角尺檢驗工作一樣,他們用神的話語來檢驗自己的行為,檢驗他們現在所做的事,因此要經常查考它;然後默想它,嚴肅地反覆思考:提摩太後書二章7節:「要思想我所說的話,因為凡事主必給你聰明。」如果我們想藉由聖言獲得悟性,就必須有思考。人有推論的能力,可以與自己辯論。為什麼!這是我的本分。如果我偏離了神的道路,我會怎樣?這裡有危險與網羅;如果我現在就跑進去,而它已經擺在我面前了,那該怎麼辦?然後要確實地相信它:希伯來書四章2節:「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要憑著神的話語相信神,而無需親自去試驗。你們聽過許多關於憑眼見生活與憑信心生活的教導;憑信心生活是指我們單單依靠神的話語,並在主裡激勵自己;但憑眼見生活則是去試驗它是否如此;正如那些不相信地獄的人終將感受到地獄,那些不相信神話語的人終將為此受苦:希伯來書十一章7節:「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或許當時並沒有任何咒詛與審判即將實現的跡象;聖言所威脅的是未見之事,但他仍預備了方舟。當一個人走在不義的道路上時,一切事物暫時都會順利,聖言所威脅的苦難是未見的。唉!但如果你想藉由聖言變得比靠經驗的人更聰明,你就必須看事物的結局:詩篇七十三篇17節:「直到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然後勤勉地實踐它。一個年輕的實踐者比一個年老的空談家更有悟性:詩篇一百一十一篇10節:「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聰明人。」這不是指那些能談論事物、能品味聖言要求的人,而是指那些實踐他們所聽見與談論之事的人。格列高利(Gregory)說,我們所知的僅限於我們所實踐的,而我們如何實踐取決於我們如何認知;這兩者總是並行不悖。除非有即時的順服,否則聖言對我們毫無益處;因此,當我們將自己交託給神的指引,無論在世上付出什麼代價,這就是智慧。

教義二:年輕人有時可能比年長者擁有更多的這種智慧。

有許多例子。約瑟非常年輕,約十七歲時被賣到埃及;當他在埃及時,詩篇一百零五篇22節:「他隨意捆綁他的臣宰,將智慧教導他的長老。」這裡指的是埃及的長老。當他的主母設下那網羅時,他的舉止是何等謙卑!以撒年輕時,容許自己被獻給神作為祭物。撒母耳及早變得聰明:撒母耳記上二章26節說:「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他從嬰孩時期就奉獻給神,神賜他智慧,使他行事為人蒙神與人喜愛;是的,當神不向以利顯現時,祂卻向撒母耳顯現。大衛在十五歲時就與獅子和熊搏鬥;不久之後,當他還是個紅潤的少年時,就與歌利亞爭戰。約西亞在八歲時就治理國家;在十二歲之前,就著手進行嚴肅的改革。耶利米從母腹中就被分別為聖(耶利米書一5);施洗約翰在母腹中就跳動(路加福音一35)。在約伯記第三十二章,約伯的朋友們這些長者在辯論他們的立場;聰明的年輕人以利戶卻帶來了比那些前來安慰約伯的人更智慧的話語與更好的論據。所羅門在年輕時向神祈求智慧。但以理和他的同伴,那四個被稱為「少年人」的:但以理書一章17-18節說:「神在各樣文字學問上賜給他們聰明知識……神賜給這四個少年人聰明知識……王與他們談論,見少年人中,沒有一個能比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的。」提摩太,使徒提到了他的年輕,並囑咐他「要逃避少年的私慾」;他雖然年輕,卻非常有見識,並被委派治理神的教會。我們的主耶穌在十二歲時就難倒了博士。在教會歷史中,我們讀到一位十五歲的少年,在各種酷刑中為信仰堅定地殉道。伊格那修(Ignatius)在還是個年輕人時就為主教辯護,但他是一位教義有力且充滿大智慧的人;因此他說,他希望他們不要看他外表的年輕,而要看他心靈的年齡,看他在神面前的智慧。他說,有許多人除了皺紋和白髮外,沒什麼能證明他們的年齡。同樣,有許多年輕人心中有卓越的靈;在各個時代都有年輕人的例子,可以說他們超越了年齡的智慧。至於原因,為何年輕人有時可能比年長者擁有更多的智慧:神這樣做是為了:

  1. 為了彰顯祂恩典的自由與主權。祂不受年齡的限制,也不受自然常規的束縛,而是能按自己的旨意行事,將更大程度的知識與悟性賜給那些年輕且尚顯稚嫩的人,而非賜給那些年長且在世上有更多經驗的人。你得到了這個理由:約伯記三十二章7-9節:「我說:『年老的當先說話,壽高的當先以智慧教訓人。』」這是常規:「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尊貴的不都有智慧,年老的也不都能明白公平。」儘管所有人都有理性和靈,但神的靈是隨己意吹的風。那些在時間上超越他人的人,在恩典上可能落後於人。祂有時賜下更大程度的恩典與知識,以彰顯祂的自由與主權。
  2. 有時是為了彰顯祂恩典的大能,無論是在被賦予恩典的人身上,還是在他人身上。就這智慧所臨到的個人而言,當他們年輕時,主顯明祂能藉由祂的靈制服他們,使他們的偏見消失,擴展他們的悟性,並掌管他們的心:約翰一書二章14節:「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在那個容易滑跌的年紀,當私慾猖獗、試探最猛烈,且他們通常不謹慎、剛愎自用,並放縱自己於不受約束的放蕩時,神卻能制服他們的心,使他們抵擋住魔鬼的網羅。至於對他人而言,當祂要藉著愚拙的人羞辱智慧人,粉碎人的驕傲,推翻對外在特權的一切自負,並賜給年輕人比年長者更卓越的靈時,正如使徒在哥林多前書一章26節所暗示的:「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我們的主也說:馬太福音十一章25-26節:「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通常,當神要懲罰那些身居公職與要位之人的不忠時,祂會這樣做:「祭司必失去律法,長老必失去謀略。」神不會採取通常的途徑與方式,而是會將祂的靈與靈的恩賜賜給他們,卻拒絕賜給那些本該成為建造者的人。

現在我們該如何應用這一點?對於這樣的觀點,可能會有濫用,也可能有很好的應用。 為了防止濫用:

  1. 這並非意味著不應對年長者表示尊敬,約伯記三十二章4-6節。以利戶一直等到約伯的朋友們說完話,因為他們比他年長。對於那些對自己的知識與學問抱持驕傲信念的人來說,輕視年長者是一種濫用,特別是當他們自己也擁有相當程度的同樣的靈時。聖經提到「年老的保羅」;當然,白髮是應當受到尊敬的。當治理的權杖折斷,既定的秩序被顛覆時,這顯示了極大的混亂;當「少年人必欺凌老年人」(以賽亞書三5),年輕人對長輩出言不遜時(申命記二十八章)。
  2. 這不應被應用到損害諮詢長者這一普遍情況的地步,這正是羅波安的罪。儘管神有時賜智慧給年輕人,但通常的途徑是,約伯記三十二章7節:「我說:『年老的當先說話,壽高的當先以智慧教訓人。』」當然,那些年長的人較少受激情影響,因使用與經驗而變得更好,且長期的學習使他們有更多優勢來增加知識;因此,通常即便肉眼的視力模糊,悟性卻可能最為清晰與敏銳。

應用二:總體應用有兩方面,即年輕人不應氣餒,也不應被輕視。

  1. 不應氣餒。我們常說年輕代表力量,年老代表智慧:但如果他們將心志投入宗教與研讀神的旨意,並將知識與實踐結合,他們就能獲益,甚至能羞愧那些年長者,因為年長者在許多恩典的裝備上反而落後於他們。他們不應氣餒,彷彿現在進入嚴謹的道路或在其中變得卓越還太早;因為神可以在他們的清醒、節制、貞潔、熱心、勇氣中榮耀祂自己,而將他們強壯且急切的靈志對抗罪惡,是對神極大的尊榮:詩篇八篇2節:「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神在年輕人身上的恩典極大地轉向讚美祂榮耀的恩典,神在他們身上受到敬佩,這對你們也是一種榮譽與安慰:以弗所書一章12節:「在基督裡比我先信的人」:這對那些在罪中沉淪更久的老年人是一種正當的責備。
  2. 也不應輕視年輕:提摩太前書四章12節:「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神的恩賜不應在任何人身上被輕視,也不應激起怨恨。神可以藉由他們說話,正如祂藉由撒母耳說話,並向撒母耳說話,卻不向年老的以利說話。

在說明了這些之後,讓我來進行具體的應用,儘管簡短。這有助於:

  1. 鼓勵年輕人投身於神的道路。噢,思考一下!讓我們及早與神同行;不要將你的青春浪費在虛榮上,而要投入嚴肅的治死罪的過程中。這是你敏銳且活躍的時期,當你的靈志尚且新鮮時:因此,如果你的守望現在就設定正確,你就能比年長者更明白。將你的心交給宗教的道路;不要讓魔鬼享用你青春的精華,而讓神只得到撒但桌上的殘羹剩飯。當你年輕時,就與神連結;這對神是極大的尊榮,對你而言也將是榮譽與優勢。馬太福音二十一章15-16節,當孩子們喊著「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法利賽人因此責備祂時,基督認可了這點,說:「經上記著說:『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你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念過嗎?」當年輕人欣然接受時,這是一種巨大的祝福。因此,審判正懸在這個國家之上,因為年輕人如此墮落;以往他們沉迷於宗教,現在卻沉迷於各種私慾與虛榮。那麼,這對你將是一種榮譽與安慰;我們越早與神同行,我們就越榮耀神,對神的讚美就越多:以弗所書一章12節:「叫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他榮耀的讚美。」那些比別人更早進入基督的人,比別人更榮耀恩典:羅馬書十六章7節:「他們在基督裡比我先信。」那首先進入基督的人,比別人更有優勢;在恩典中的資歷,與在自然中的資歷一樣,都是一種晉升。而且這是一個巨大的優勢:傳道書十二章1節:「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當記念造你的主。」當我們及早與神同行時,我們比別人有更多事奉與享受神的機會。一個人應當「在幼年負軛」(耶利米哀歌三27)。如果我們傾向的趨向在年輕時就設定正確,這將防止許多事情,並阻礙罪惡的滋長。儘管一個人不能在心中種下恩典——那是主自己的工作——但它能抑制罪惡,並防止根深蒂固的習性,因為它們會隨時間增長;因此,這鼓勵你們應當更早與神同行。
  2. 這有助於鼓勵那些負責教育年輕人的人;如家長、父母等。不要說他們學習還太早;對神而言,沒有什麼年紀是太早的:提摩太後書三章15節:「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當我們在吃奶時就吸入宗教,這是一個巨大的優勢;那些我們年輕時學到的東西,會伴隨我們一生:箴言二十二章6節:「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當新瓶裝滿了這珍貴的酒,它就會保持那味道;柔嫩的枝條在像蠟一樣柔軟、可塑時,就應被彎向這一邊。

應用三:給年輕人的告誡。如果年輕人能獲得這種益處,變得比年長者更聰明,儘管如此,他們仍應學習對年長者表示尊敬,約伯記三十二章4-6節;然後將這一切歸功於神。他說,第8節:「但在人裡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這不是我們才智的敏銳,而是祂恩典的啟示;祂是我們心中所成就的一切智慧的作者。

應用四:謙卑那些年長者,他們沒有對自己的時間與道路盡責,因此比許多孩子更愚鈍: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0節:「其中必沒有數日夭亡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那些在神的話語下長久坐著,並有許多優勢來改進他們年輕時光,卻對信仰奧秘一無所知的老年人:希伯來書五章12節:「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在這個意義上,神被說成奪去了年長者的悟性;也就是說,這是對他們在恩典媒介下不結果實與無益的一種公義審判。那些比你年輕得多的人,在智慧的成熟度、在品格的穩固與堅定、在敬虔的道路上勝過你時,他們比你更有智慧。那些在考慮到自己來到世上的目的,或離開世界後將被轉移到的狀態之前,就接近墳墓的老年人,他們是百歲的嬰孩,除了皺紋與白髮外,沒有什麼可以計算年齡的。

教義三:增進屬靈悟性的途徑,在於勤於實踐聖潔。

聖言會賜給你悟性,使你遠離一切網羅,並充分引導你走向真正的幸福。但我們該如何獲得它?將其付諸實踐;實踐你所知道的,你就會知道更多:這必然是如此:

  1. 因為這些人擁有神的應許:約翰福音七章17節:「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那些對自己的道路盡責,在敬畏神中調和自己的生活,並隨身帶著神指引的人,神會告訴他們,他們將會曉得什麼教訓是出於神的。
  2. 他們擁有更清晰的心思與悟性,因此必然能辨別神聖的事物。為什麼?因為他們從私慾與激情的雲霧中解脫出來,這些雲霧會不知不覺地使人盲目,並使他們停留在籠統的觀念中:馬太福音五章8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拿先斯(Nazianzen)說,哪裡有純潔,哪裡就有光明;哪裡有純潔的心,悟性中就有更多的清晰。除非一個人能控制自己的激情與情感,否則理智與想像力是黑暗的;要控制憤怒、恐懼、悲傷的激情,以及愛、喜樂與對感官享樂的渴望等情感;除非他能駕馭這些事物,否則他永遠無法真正辨別神的心意,以過聖潔的生活來調和自己的路程。使徒的話語非常顯著,彼得後書一章5節:「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除非他們能在運用世俗享樂、快樂與利益時駕馭自己的情感,否則他們永遠不會擁有這種實踐性的知識;因此,正如拿先斯所正確觀察到的,認識神聖事物的唯一途徑,就是良心地遵守神的誡命。如果你想認識神的旨意,不要把時間花在堆砌觀念上,而要將你的心塑造為順服,在敬畏神中管理你的情感,並使你的心與神的話語相稱。唉!那些出於野心、好奇心與虛榮炫耀而尋求知識,並處於卑劣情感權勢之下的人,得到的真正屬靈光照極少;他們或許擁有教師的悟性,卻沒有調和自己、引導自己與神相交的悟性。
  3. 我們實踐得越多,宗教就越被具體化與感性化,以至於我們能更深地理解它的甘甜;另一方面,當只有空洞的觀念與赤裸的領悟時,它就顯得越困難。在那裡,我們有雙重優勢:一條精確的準則,以及對宗教甘甜的更多經驗:箴言三章17節:「她的道是安樂;她的路全是平安。」當我們實踐我們所知道的,我們就開始知道與主相交的甘甜;他們知道宗教的困難之處,他們知道自己的心在哪裡更為抗拒,更為危險:而其他人則在觀念、閒散與高傲的臆測中翱翔,卻沒有這種經驗。
  4. 那些實踐的人,比其他人更帶著情感去研讀事物,這極大地幫助了悟性。一個人擁有的虔誠與熱心越多,主就越會祝福他的學習。保羅在猶太教中比許多同輩更有長進。為什麼?加拉太書一章14節:「我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一個在任何事情上有熱心的人,會比其他人更有長進;同樣,那對神的事物有熱心的人,也比其他人更有長進。一塊鈍鐵,如果燒得通紅,比一塊冷工具——即便再鋒利——能更快地穿透一英寸的木板;同樣,那些與他人相比才智較鈍的人,如果他們有熱心與良好的情感,他們將會深入宗教的奧秘;而那些才智更鋒利的人,卻缺乏熱心的火。
  5. 任何恩典越是多產,它在我們身上就越豐盛;因此,當你的知識是多產的,你會發現它藉由運用你的才幹而增加:歌羅西書一章10節:「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首先他強調知識是為了實踐,然後他強調實踐是為了知識。救贖性的知識是實踐的原因,也是其實踐的結果。

應用一:學習實踐是如何超越臆測的,以及一個人的悟性應當如何被評估。誰應當被視為一個有屬靈悟性的人?不是那些擁有更精細觀念的人,而是那些最熟練、且「預備行各樣善事」的人。不要滿足於少數精細、裝扮得體且奇特呈現的觀點,因為這一切對實踐毫無意義。這必然是如此,因為實踐是知識的目的。現在,目的總是比手段更值得;所有的手段都從其目的中獲得其可愛之處,所有的手段都從其目的中獲得其秩序與衡量;也就是說,我們必須運用手段,以便我們能達到這樣的目的。那麼,知識是為了實踐而值得的,並且只有為了實踐才值得追求;不是為了翱翔,而是為了清醒而智慧;也不是像任性的想像,那些影響機智與空洞泡沫觀念的人;一切都應與實踐相稱。

再者,我或許可以將此應用於此:那些將知識與良心分開的人,行事是何等拙劣。在塞內卡(Seneca)的時代,當人們知識漸長,道德卻反而衰退;當時如此,今日的基督教界亦常是如此。曾有人說:「當我將過去的時代與我們這個時代相比時,過去是無知、黑暗、迷信的時代,但他們有更多的熱心;我們有更多的亮光,但知識較少之處,實踐反而更多。」如今,我們擁有如紅寶石般的觀念,遠看似乎火紅一片,近看卻是冰冷無比;我們對敬虔似乎有著高遠飄渺的觀念,頭腦裝滿了這些理論,心靈卻空無恩典,雙手懶散,行事不夠謹慎,反而粗心放縱,在善行上毫無果效。這向我們顯明了為何許多人雖有靈巧的機智,在其他事物上亦有卓越的恩賜,但在屬神的事上卻顯得愚鈍木訥。如今恩賜與知識都在衰退。為何如此?因為信徒沒有將一切歸於實踐;而敬虔的缺乏與實踐的減少,激動了主收回祂的亮光。神曾因外邦人不善用知識而以屬靈的瞎眼懲罰他們;我們這些「頭大身小」、滿腦子臆測卻在實踐聖潔上極其貧乏的人,理當恐懼這事也臨到我們身上。

第一百零七篇講章

「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惡道,為要遵守你的話。」(詩篇一一九篇 101 節)

禁食日的主要工作是除掉我們行為中的惡。正如屋中若燃起火,且越燒越烈,那些想要止住火勢的人,首要之務便是移除易燃物。神的忿怒之火已在我們中間燃起,且尚未熄滅。我想你們無人會懷疑,你們的當務之急正是移除這些易燃物,即除掉你們的罪;這段經文對此目的將大有助益。

大衛先前已提到他藉著神的話語,在智慧上勝過仇敵、師傅與長者。這並非僅止於臆測的智慧,而是實踐的智慧;不僅是使他能高談闊論、動動舌頭的智慧,不,這是使他能行出配得過神之事、使他的腳能付諸行動的智慧。我們的腳在神的道上緩慢沉重,在惡事上卻極其敏捷;因此,大衛的智慧在於約束自己,禁止他的腳,使他不至於陷入各樣的惡事中,不僅如此,更使他能隨時預備好行善:「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惡道,為要遵守你的話。」在此:

  1. 我們看見大衛的實踐:「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惡道。」
  2. 他的目的或動機:「為要遵守你的話」;使他能在順服的道路上對神精確且守信。

關於他的實踐,請留意其嚴肅性:「我禁止我腳。」腳代表情感:傳道書五章 1 節:「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情感是靈魂強有力的趨向,驅使我們去實踐,因此以腳來比喻極為貼切,因為我們藉著腳走向任何我們渴望的地方。所以,「我禁止我腳」的意思是:我對自己的情感保持嚴密且嚴格的掌控,使它們不至於引導我犯罪。接著請留意其廣度:他不只是說「我禁止自己遠離惡」,而是普遍地說「走一切的惡道」。

但大衛怎能憑誠實的心說出這話,鑑於他在烏利亞一事上的過犯?答:這是他靈魂的一貫架構與性情,也是他一生的路徑;對於聖徒的這類宣告,應當理解為「就意圖與努力而言」(voce et conatu),而非「總是就結果而言」(licet non semper eventu)。這是他的目標與志向、他的目的與努力、他的一貫路徑,儘管他有過失。

關於他的動機與目的:「為要遵守你的話」;使我能在順服的道路上對神精確且守信,並一致、普遍、不偏袒地持守祂的話。

教義:凡想要遵守神話語的人,必須禁止自己的腳;也就是說,在心靈與實踐上,都要與一切罪惡保持極大的距離。

為闡明此點,請觀察:

  1. 基督徒必須兩者兼顧:他必須與罪保持距離,且必須遵守神的話。每一條誡命都有消極與積極兩部分,即禁令與訓令;我們既需要韁繩,也需要馬刺。韁繩是用來禁止腳走惡道,馬刺是用來激勵我們按照神聖潔話語的指引,與神同行。僅僅消極地禁絕罪惡,而不操練敬虔,是不足夠的:詩篇三十四篇 15 節:「要離惡行善。」詩篇三十七篇 27 節亦然。每個重生的人裡面都有雙重原則:肉體與聖靈(加拉太書五章 17 節);他的工作是約束前者——抑制那想要爆發並在不合宜的行為中遊蕩的肉體;並鼓勵與發揮後者——即聖靈在必要的運作中,帶著活力與生命。我們面前擺著兩種結局:天堂與地獄;因此我們不僅要禁絕罪惡(那是走向地獄的路),更必須在一切討神喜悅的事上行事為人配得過神,並在善行上多結果子(那是我們通往天堂的路),以弗所書二章 10 節:「離惡行善。」法利賽人的宗教僅止於消極面:「我不是姦淫的、勒索的……」(路加福音十八章 11 節)。許多人與其說是敬虔,不如說是沒有作惡,他們讓自己處於一種中間的、不冷不熱的狀態;雖然沒有被污穢的罪所玷污,卻也沒有認真地委身去事奉主。
  2. 這兩者都必須用全人來完成,或在心靈與實踐上都必須顧及。僅僅停止作惡是不夠的,還必須恨惡它;僅僅行善是不夠的,還必須帶著愛與情感去行。比較三處經文:以賽亞書一章 16 節:「止住作惡,學習行善」;阿摩司書五章 15 節:「惡要恨惡,善要喜愛。」羅馬書十二章 9 節更強調:「厭惡惡事,親近善事。」將這些經文對照來看,便會發現不僅要顧及外在行為,更要顧及內心的架構。不僅要禁絕罪行,更要治死對罪的愛;因為許多人外在禁絕罪惡,內心卻不恨惡它。反之,我們不僅要行善,還必須對善有愛;因為許多人可能外在行善,內心卻厭惡它。另一方面,若有對善的愛,神會寬恕許多過失;這不該是單純的恨惡或冷淡的愛,而應當是充滿生命與熱切的,厭惡惡事,親近善事——正如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深相契合,這必須是一種緊緊相連的愛。哈曼也有他的「禁止」(以斯帖記五章 10 節),大衛也有他的「禁止」。經上說哈曼「強忍」自己,當時他心中對末底改充滿了怨恨與惡毒;而經文中的大衛則是「禁止我的心走一切的惡道」。當心靈與神緊緊相連時,心就被委身了,就不容易分離。
  3. 兩者都必須被顧及,且都必須用全人來完成。現在,其中一者是為了另一者而要求的;我們必須離惡才能行善,行善才能離惡;治死罪與賜生命(vivification)是互助的。恩典越有活力,罪就越衰微;罪越有活力,新性情就越受壓制。若不禁止腳走惡道,就無法行善,因為賜生命的能力是隨著治死罪的程度而增加的:彼得前書二章 24 節:「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只要我們在罪上活著,在犯罪中活躍並以此為樂,我們就是在義上死了。然而,隨著罪的愛與生命在我們心中減弱,恩典便被引入,我們便得著激勵,在聖潔的職分中帶著更大的力量前行;靈魂的力量與熱忱被轉移,流向另一條渠道;那原本流向罪的情感,那原本流向我們自己的靈魂潮流,現在被引向恩典的道路——情感依舊,只是轉向了不同的對象。反之,凡有對善的情感,必有對惡的衷心厭惡;對一者的情感會喚醒並增加對另一者的恨惡;因為靈魂總是朝著我們情感所引導的方向前行。
  4. 既然一者是為了另一者,我們首要的關心必須是避開惡,或與一切已知的罪保持距離。他以此為必要條件而開始:「我禁止我腳」,然後才是「為要遵守你的話」;他必須在順服的道路上更加精確。在栽種恩典時,神也保持這種方法:祂先拔除雜草,然後才完全種下正確的種子;只要我們在神的工作下積極配合,我們首先要「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變壞的」,然後「穿上新人」(以弗所書四章 22 節)。我們在穿上救恩的衣袍前,先脫去罪的破布。公義的植物不會在一個未受謙卑、驕傲、不悔改的心中生長;因此,神的首要工作是毀滅罪,然後才是引入恩典。心靈既是為信而潔淨,也是藉信而潔淨。首先,它必須為信而潔淨,這是神靈的工作;因為約翰福音五章 44 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只要任何肉體的私慾尚未治死——無論是野心、虛榮、貪求榮耀、名聲、世人的尊崇——心靈就未得潔淨。其次,心靈藉著信得潔淨(使徒行傳十五章 9 節);這種敗壞被越來越多地除去。然後,心靈為敬畏而潔淨:「我要將新心賜給他們」(耶利米書三十二章 40 節)。接著藉著敬畏而潔淨,正如約伯敬畏神(約伯記一章 1 節)。同樣,心靈為愛而潔淨,並藉愛而潔淨;為愛:申命記三十章 6 節:「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信徒應當在歸正的行動中與歸正的狀態中被看待;在歸正的行動中,我們首先藉著深刻的懊悔轉離惡事:真正的恩典首先被栽種,首先為恩典而潔淨,然後藉恩典而潔淨:約伯敬畏神,然後遠離惡事。預備性的恩典被植入我們裡面,然後它在我們身上運作,使罪越來越衰微。
  5. 與惡保持距離;這必須是因為它本身是惡,且與神聖潔的本性與旨意相違背。我觀察到這一點,是因為大衛禁止他的腳走惡道,並非出於任何外在或偶然的原因,如懼怕人或任何不純的動機,而僅僅是出於對神律法溫柔的愛與尊重,為要見證他對神的順服:「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惡道。」他的動機是什麼?「為要遵守你的話。」神的孩子恨惡罪,是因為罪與他的目標和目的相違背。如果我們不是為了善本身而愛善,那麼我們所愛的就不是善,而是附著於其上的某種東西,即我們認為由此而來的世俗利益。同樣,如果我們不是因為罪本身是惡而恨惡它,而是因為隨之而來的損失與損害,那麼我們所恨的就不是罪,而是不便。正如奧古斯丁(Austin)論到永恆的賞賜時所說,許多人「不是怕犯罪,而是怕受罰」(non peccare metuunt, sed ardere)。因此,天然的良心可能會因外在與偶然的原因而遠離罪,就像狗因怕棍子而不敢吃食物;被說服的人可能會因良心的恐懼而禁絕罪,而非出於內心對罪的嚴肅厭惡。簡言之,習俗、教育、法律的懲罰、惡名、世人的羞辱、犯罪的困難、實踐時的羞恥,這些都只是偶然的原因,這些或許能使我們禁止自己,或許能產生偶然的厭惡,卻不能產生天然的恨惡;因為合乎恩典的禁止必須基於宗教性的理由。大衛不僅說明了他的實踐,也說明了他的動機:「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惡道。」為什麼?「為要遵守你的話。」
  6. 這種禁止必須針對一切罪惡的道路。稱義的恩典會教導這一點,成聖的恩典亦然;稱義的恩典赦免一切罪,會教導我們拒絕一切(提多書二章 12 節);而成聖的恩典會教導我們拒絕的不是一項,而是全部,因為它在靈魂中引入了對罪的一貫恨惡。現在,恨惡是「針對整類」(πρὸς τὰ γένη);凡恨惡一項罪如同恨惡罪本身的人,必恨惡一切罪,正如哈曼不屑於只對末底改一人下手,而尋求滅絕所有猶大人(以斯帖記三章 6 節)。因此,這種恨惡是普遍地針對一切罪惡的。事實上,那些不治死每一項罪的人,就沒有治死任何罪;任何一項未被治死的私慾,都會讓魔鬼在靈魂中保有立足之地。法老在以色列人想要離開時,總想扣留他們的牛群、羊群或孩子作為抵押,好確保他們會回來。同樣,撒但若看見一個人良心受觸動,開始反思並尋求宗教,只要牠能得到一個抵押品——心靈的一角,一項罪——牠就知道牠的利益仍被保留著。希律做了許多事,但他有他的希羅底,這使他被牢牢地鎖在撒但手中。那少年人對永生有感悟(馬太福音十九章 22 節),他也做了許多事:「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但他卻貪愛錢財。靈魂中有某些柔軟的部分是不願被觸碰的;但現在,如果我們想要對神誠實,我們就必須禁止自己走一切的惡道。除了丈夫之外,容納任何其他人,就破壞了婚姻之約;在靈魂中容許任何一項罪,無論多麼微小,都會使我們喪失恩典的特權。

但現在,因為具體細節比籠統概念更有效,且能更深刻地擊中靈魂,請簡要思考:

  1. 我們必須禁止自己走一切的惡道;不僅是那些臭名昭著的罪,也包括那些在世人眼中看似合理、名聲較好,且不至於在人鼻孔中發出惡臭、不至於使我們蒙受羞辱與恥辱的罪。有些公開的罪是令人憎惡的,它們本身有卑劣之處,並帶來羞恥:加拉太書五章 19 節,「肉體的行為都是顯而易見的」;如謀殺、姦淫、嚴重的壓迫,這些是惡臭的毒草,在自然人的鼻孔中發臭,並伴隨著羞恥與恥辱。禁絕這些並沒什麼值得誇口的(路加福音十八章 11 節)。法利賽人擦乾淨手,說:「我不是姦淫的……」等等。哎!但他卻是驕傲、愛批評且貪婪的。驕傲、愛批評、貪婪與世俗,這些是被掩蓋的罪,在世上並不那麼丟臉,但你們應當恨惡這一切。很多時候,那些「名聲較大」(majoris infamiae)的罪,並不總是「罪責較大」(majoris reatus)的,它們並不一定在你們身上留下最大的罪疚。不信在世上並不被視為惡名昭彰,忽視恩典的福音、缺乏對耶穌基督的愛,這些才是大罪:因此,你們不僅要禁絕臭名昭著的罪,還要禁絕那些看似合理、在世上名聲不那麼壞的罪。
  2. 你們必須禁絕外在與內在的罪(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7 節)。罪人不僅要離棄他的道路,還要離棄他的意念;他的道路是指他外在的行徑與實踐,但他必須對自己的意念與心靈深處的運作保持良心。行為可能被次要目的所左右,但意念與慾望,這些是靈魂真實且直接的動機與產物,直接從源頭湧出,唯有藉著恩典才能被約束。
  3. 既要禁絕有利可圖與令人愉悅的罪,也要禁絕那些沒有這種誘惑與奉承的罪。有許多罪毫無誘惑力,僅僅是因為罪的緣故與邪惡的習俗而被容納,如妄稱神的名、褻瀆、惡毒等等;但還有其他罪,藉著利益與快樂的承諾來誘惑並引誘靈魂,這兩個「私生子的善」常使我們放棄誠實與職分的善。現在,你們要「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私慾」(提多書二章 12 節);世俗的私慾,任何會危及靈魂的事,一切使你們走向滿足肉體與迎合世俗利益的無序傾向。
  4. 在禁止腳走一切的惡道時,也就是說,要禁絕違反兩塊法版中任何一塊的罪(羅馬書一章 18 節)。請注意,神認可兩塊法版,祂不僅對不敬虔(違反第一塊法版)顯明祂的忿怒,也對不義(違反第二塊法版)顯明祂的忿怒。許多人確實不會對鄰舍不義、放縱、刻薄;哎!但他們在心中藉著信心、敬畏與愛去敬拜神,或在家庭中藉著早晚恆切的禱告,以及在密室中與神親密交談,卻沒有表達出對神的任何情感;他們犯了不敬虔的罪,雖然沒有犯不義的罪。也有許多人熱衷於敬拜、禱告、禁食與聽道,卻忘記了鄰舍;他們是不義的,在與人的交易中沒有良心,在人際關係的職分上不忠實,很多時候給神帶來極大的羞辱;他們所做的事,連外邦人都會感到猶豫。
  5. 有大罪與小罪之分。許多人對小過犯不以為意,認為這些是可寬恕的。當然,凡想要對神的律法有溫柔敬重的人,任何得罪偉大之神的事,都不應被視為小事。魔鬼的習慣是藉著小罪引誘我們犯大罪,正如小樹枝點燃大木頭,一束稻草引燃一塊木頭;我們藉著小罪被撒但誘惑。任何被容許的最小的罪,都有致命且危險的後果:馬太福音五章 19 節:「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偽造一便士與偽造一英鎊同樣是叛國。廢掉神最小的誡命,對它們毫無良心,因為那是小事,這證明了一顆敗壞的心。錐子與劍同樣能刺傷人。看哪,正如我們讀到先知被獅子吞吃,我們也讀到希律被蟲咬死。小罪對靈魂而言可能是極大的禍害。小罪常是大罪的母親,是大懲罰與神瘟疫的祖母;因此,這些較小的罪我們也必須禁絕:「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惡道。」
  6. 如果是惡,我們絕不可出於好意而犯下任何事,而要與它保持距離。不要因任何藉口而轉向任何彎曲的路徑。有些人行為是好的,目標卻是壞的。這些人簡直是讓神去事奉魔鬼;他們做了神所要求的行為,但他們的目標卻是迎合撒但。另有些人目標是好的,行為卻是壞的。這些人讓魔鬼去事奉神,彷彿神若沒有他們的罪,就無法很好地彰顯祂的榮耀。因此,如果是惡道,就禁絕它,即使你認為你能從中帶來好處。掃羅想要獻祭,這對他而言是越權的行為,侵犯了祭司的職分(撒母耳記上十三章 13、14 節)。他不想在獻祭前就去爭戰,也不願等到撒母耳來。那又如何?看看撒母耳怎麼說:「你做了糊塗事了,沒有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這裡有一個好的目標,卻是一個壞的行為,你們看見嚴厲的審判如何臨到他。我說,他因做了不當的行為,儘管是為了好的目的,卻喪失了他的國位。烏撒伸手扶住約櫃,這是一個不當的舉動;他有好的目標,是為了不讓神的約櫃搖晃,不讓它掉落摔碎,不讓宗教的奧秘被褻瀆:撒母耳記下六章 7 節:「耶和華神向烏撒發怒,因這錯誤擊殺他,他就死在那裡。」許多人認為可以藉著好意來為自己辯護,卻陷入了惡道;他們希望將事情導向更好的結果。踏出神的道路是危險的;神的旨意唯有藉著神的道路才能最好地實現。主對這些國家的審判,主要是因為他們出於好意卻採取了不當的行為;雖然我們通常是犯了一項罪來掩蓋另一項罪,但總有一個好意、好目標的藉口。
  7. 我們不僅要避開那些看似遠離我們性情、生活路徑與利益的罪,還要避開我們「自己的特別罪」;那些更適合我們狀況、體質、呼召、職業的罪:詩篇十八篇 23 節:「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每個人都有他的罪孽;正如每個人都有他特殊的性情,他也有他特殊的罪,如果他屬於神,他也有他特殊的恩典。聖徒有他們特殊的恩典;提摩太在節制與溫和上,約伯在忍耐上,亞伯拉罕在信心上(因此被稱為信心之父),摩西在溫柔上極其卓越。同樣,也有特殊的罪;人是易怒的、世俗的、放縱的、野心勃勃的,正如河道被開鑿,敗壞的本性總能找到出口與通路:以賽亞書五十三章 6 節:「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我們都偏離了正路,但每個人都有特殊的犯罪方式。看哪,正如在自然身體中,每個人都有人的所有機能,但有些人某種機能比其他人更強健、更活躍,有些人擅長記憶、判斷、發明、機智,在特殊的罪上也是如此。現在,這些罪應當受到我們最強烈的抵擋與反對。聖經要求我們(馬太福音五章 19 節):「砍下你的右手,剜出你的右眼」;這些若不加以看守,就會變成絆腳石;我們特殊的罪使我們羞辱神,羞辱我們的見證,並成為福音的恥辱。值得注意的是,當我們的救主勸誡不要絆倒人時(馬太福音十八章 8、9 節),祂重申了砍下右手與剜出右眼的句子。如果你們不看守這些罪,它們會使你們成為福音的恥辱。
  8. 還有我們所處時代的罪(vitium seculi)。確實,在大洪水中保持立場是很難的;當水流強勁時,它隨時準備將我們捲走;但凡想要對神守信的人,應當遠離時代的罪。彼得在猶太人面前裝假,敬虔的猶太人也開始裝假,以至於巴拿巴也被他們的裝假帶走了(加拉太書二章 13 節)。當罪似乎被普遍的實踐所授權時,你們更要與之保持距離,與之毫無瓜葛。挪亞在敗壞的時代是一個完全人,敬畏神並事奉祂(創世記六章 9 節)。隨波逐流的都是死魚。我們不應「隨從今世的風俗」(以弗所書二章 2 節),而要「照這準則行」(加拉太書六章 16 節)。在許多時代,都有某些罪,直到亮光駁斥它們,主顯明祂的旨意為止,人們都會陷入其中,並被水流的暴力帶走,而水流在他們的時代正是朝那個方向流動。但這將無法成為藉口,你們必須正直,不可被「時代的惡道」(vitium seculi)所帶走。
  9. 我們不僅要禁止腳走惡道,還要禁止一切惡的機會與外表;甚至不要站在誘惑的氣味範圍內;正如烏鴉與禿鷹,當牠們被從腐肉旁趕走時,仍會站在氣味可及之處。我們應當與一切看似趨向罪的事保持極大的距離,不僅要遠離惡,還要遠離惡的外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 22 節)。罪應當是如此令我們憎惡,以至於連它的影像都應被厭惡。很多時候,某些罪是其他罪的機會,例如貪婪是由不信所引起的——在那裡,我們當然要避開機會,就像避開罪本身一樣。哎!但如果那件事本身是合法的,而我們知道自己的軟弱,我們就不應輕易騎馬進入魔鬼的營地,跑進誘惑的口中。看哪,正如所羅門在那個特殊的罪上勸誡少年人(箴言五章 8 節):「你所行的道要離她遠,不可就近她的房門。」他不希望少年人冒險去接觸機會。神對拿細耳人的嚴格要求非常值得注意(民數記六章 3、4 節),正如他不可喝清酒濃酒,也不可喝葡萄汁,不可吃鮮葡萄或乾葡萄;後來,甚至連葡萄皮或葡萄核也不可吃。神就是這樣要我們保持距離。這是一個預表,顯示我們應當與罪保持多大的距離,並禁止自己遠離一切惡;正如使徒所說:「連那被肉體玷污的衣服也當厭惡」(猶大書 23 節),這是對那些觸摸不潔之物的人的影射。衝向陷阱與惡的機會,我們就是在冒險讓靈魂被俘虜。正如凱撒論到他的妻子所說:「凱撒的妻子不僅要貞潔,還要免於一切嫌疑」;同樣,神要祂的子民免於嫌疑,在各種過犯中保持清白與無辜。因此,你們看見我們該如何禁止自己走一切的惡道。

這有兩個理由:(1)因為罪會削弱我們的恩典;(2)因為罪會削弱我們的安慰;這兩者對於遵守神的律法都是必要的。因此,如果我們想要遵守律法,並在順服的道路上對神精確且親近,我們必須在心靈與實踐上與一切罪保持極大的距離。

  1. 罪會削弱我們的恩典。有幾種恩典對於遵守神的律法是必要的,如信心、敬畏、愛、盼望。你們知道,在歸正時,神將一個生命的原則放入我們裡面,它被多樣化並被稱為這些不同的名字。這些恩典作為運作的原則被栽種在我們裡面,隨著它們的衰退,我們順服的行動也會或多或少;軟弱的信心只能產生軟弱的運作;正如根若枯萎衰退,枝子就不會長久茂盛。同樣,當我們對神的敬畏與尊崇減少時(每一次犯罪都會如此),屬靈生命就不會帶著那種精確與謹慎來進行。同樣,當我們的愛心冷淡時,我們就不會那麼勤奮與嚴肅,因為這些是運作的原則(啟示錄三章 3 節)。當他們離棄了起初的愛,他們就離棄了起初的行為。如果恩典有衰退與減少,那麼行動與運作就會中斷;這些恩典會遭受嚴重的損失;它們是性質,因此能夠增加與減少,或多或少。正如愛心可能冷淡(馬太福音二十四章 26 節);敬畏可能增加或減少;信心亦然;雖然仍有恩典的種子保留以維護靈魂的利益,但事物可能瀕臨死亡與昏厥。它們是如何衰退的?藉著罪。加拉太書五章 17 節:「這兩樣是彼此相敵的」;也就是說,總是互相爭戰並削弱對方;基督徒的優勢在於觀察哪一方在上升,哪一方在下降。藉著每一次蓄意的犯罪,肉體得到加強,恩典則被削弱;在重生的心中,這些是此消彼長的;因此,觀察哪一方佔上風是好的,這樣你們就不會削弱自己的力量。如果你們迎合肉體,你們就是在鼓舞敵人,加強你們的重擔,恩典就會因此衰微。
  2. 它會削弱我們的安慰。安慰對於使我們在事奉神時充滿活力與喜樂是必要的。主知道,當我們沒有那種良心的平安、心靈的寧靜,且缺乏神靈的安慰時,我們在事奉中會走得何等沉重。我們的心越寬廣,我們就越奔跑神的誡命道路(詩篇一一九篇 32 節)。什麼是寬廣的心?主要是藉著喜樂與安慰;是喜樂寬廣了心。現在,罪削弱了這種喜樂,這種作為我們力量的安慰。當亞當犯罪時,他的靈魂充滿了恐懼(創世記三章 10 節);大衛在試探罪惡後,失去了他的安慰:詩篇五十一篇 8 節:「求你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第 12 節:「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凡用針或尖銳物刺自己的人,必然感到疼痛;同樣,凡容許罪惡的人,必然會感到靈魂的困擾、混亂、悲傷、恐懼、憂愁,並暫時失去對救恩的感知,將平安犯罪丟失。我們行事越精確,良心的平安就越多:哥林多後書一章 12 節:「我們所誇的是我們的良心見證……」好了,那麼,如果我們想要對神守信,我們就看見與一切惡道保持距離是何等重要。

一、首先要指出,那些活在罪惡權勢之下的人,距離順服的道路有多麼遙遠。當你身上仍散發著罪惡的氣息,且過去的惡行至今仍充滿生命力與勢力時,切莫以為自己在追求良善。凡沉溺於醉酒、姦淫等獸性罪惡,以及犯有慣常起誓、干犯安息日及諸如此類大罪的人,他們或許自以為心存良善,對神誠實;但這類人身上所帶的印記,絕非神子民的印記。聖經中兩次提出警戒,提醒這等人不可自欺(林前六9;弗五6)。你或許會問:這有什麼自欺的危險呢?最壞的人往往最容易欺哄自己的心。人心中有無數這類的自欺;即便是最聖潔的人,也曾陷入重罪。他們認為這些不過是小過失與人性軟弱,神必會寬容一切;恩典終究會赦免一切,且世上沒有完美的人;因此,即便對於那些醉酒者、姦淫者以及行污穢事的人,他們仍抱持某種希望。儘管他們的罪如所多瑪一般,儘管他們陷入了極大的罪惡,他們仍容易自欺。不要自欺;這些事與恩典是不相容的。

二、這表明那些在順服的道路上對神不夠嚴謹、恨惡一種罪卻不恨惡另一種罪的人,距離神兒女的性情有多麼遙遠。許多人恨惡揮霍,卻不恨惡貪婪;恨惡貪婪,卻沉溺於肉慾;恨惡享樂主義者,對揮霍家產的人極盡鄙夷,卻對剛硬的心毫無感覺,對那些封閉憐憫之心、在各自崗位上不作善事的人視若無睹;有些人恨惡肉慾,卻不恨惡驕傲,反而珍視它;正如瑣法在約伯記二十章12節所言,他們口中含著甘甜的罪。基督徒啊!雖然我們無法如當有的那樣治死每一種罪,但我們必須抵擋每一種罪,特別是要集中靈魂所有的力量與強度,去對付那最容易勝過你的罪:這才是正直的標記(詩十八23)。因此,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是否已委身與神同行、遵守祂的話語,那麼你對自己的心下了多少功夫?你為了對付自己的罪付出了多少代價?你是否對它最為警惕,為此禱告最多,並常以神的話語作為利刃對準它?你是否在觀察它的衰退,還是將它藏在舌下?用來世的事理來勸誡自己;這是被保留的敗壞,還是殘留的敗壞?你是否曾與自己的心交涉,以壓制那些你常被其擊敗的敗壞傾向?

【應用二】勸勉那些渴望對神嚴謹的人,在心志與實踐上,與每一種已知的罪保持距離;無論你內心有何種催促與誘惑,即便它想要爆發,你也要克制。為此,讓我推薦兩種恩典與兩項職責。這兩種恩典是:對神及其話語的愛,以及對神及其話語的敬畏。

關於恩典:

  1. 對神的愛,對神話語的愛。對神的愛:詩篇九十七篇10節,「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對於新造的人來說,恨惡至大的惡,正如愛至大的善一樣,是自然且親切的。你談論對神的愛與相交,卻從未操練自己遠離每一條惡道?若你對神有絲毫的愛,你必會恨惡神所恨惡的;因為「意願相同」(idem velle et nolle),即對同一事物有相同的意願與拒絕,這才是真正的友誼;因此,若神是你的朋友,你就會恨惡祂所恨惡的,恨惡那些在你與神之間造成破裂、使你對神退縮、失去與祂親密關係的事物。對神話語的愛亦然:詩篇一一九篇113節,「我恨惡虛浮的意念,但你的律法是我所愛的。」若一個人愛律法,他不僅會在實踐上恨惡罪,也會恨惡虛浮的意念,恨惡任何在思想上傾向違背律法的事,恨惡任何對神律法較小的抵觸、矛盾或挑釁;因為我們的恨惡是由愛所激發的。務要得著這份愛,運用它,並透過理性來提升它(因為每一種情感都是由心智的論證所滋養的)。所有的罪都是由某種心智的論證所驅動,同樣地,恩典也是由我們心智的論證所激發。現在,運用這份愛吧。噢!我既已嘗過神如此多的慈愛,或自稱愛神與基督並享受與祂的相交,我怎能屈服於罪呢?以斯拉記九章13節,「像這樣,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呢?」當神不僅將我們從巴比倫救出來,甚至可以說,是從地獄中救出來時,我們怎能不運用這份愛呢?神之愛最偉大的實例就是賜下祂的兒子:約翰一書四章9、10節,「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這就是愛了。」那麼,如果神恨惡並抵擋罪,就當從這愛中進行推理與辯論:什麼!神竟為我捨了祂的兒子,而我卻不願為神捨棄一個私慾?當神連祂所珍視、所寶貴的兒子都不吝惜時,我竟對自己的罪斤斤計較?什麼!基督竟為我死,將我從地獄中贖回?這就是我對朋友的善意嗎?居普良(Cyprian)曾引用撒但對基督的誇耀:「我從未流過一滴血,我的背從未被鞭子抽打,我從未有過天堂可以賜給他們;然而,在你的受惠者中,請找出任何一個像他們服事我那樣,在你的服事中如此忙碌、刻苦、勤勉、嚴謹的人。你為他們流了血,忍受了痛苦與咒詛的死;然而他們對你的盡責,竟不如對我。」你看到了這指向何處;基督為我們做了這麼多,我們豈能不為祂否認自己的私慾?若我們對基督耶穌的愛有絲毫的感悟,它必會產生這種恨惡、這種厭惡,並使我們遠離每一條惡道。就這樣運用這份愛吧。
  2. 另一種恩典是對神及其話語的敬畏。對神的敬畏:箴言八章13節,「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約伯記一章1節,「約伯敬畏神,遠離惡事。」敬畏神必使你遠離每一條惡道。不僅如此,敬畏祂的話語也是有益的:箴言十三章12節,「敬畏命令的,必得善報。」經文說的不是敬畏審判,而是敬畏命令。如果神的話語擋在你的路上,這比世上所有的不便擋在面前更為重要。這也應透過神聖的推理與論證來提升。你可以像約瑟那樣推理:「神看著我,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三十九9)。我怎能在神面前違背祂的律法?什麼!當我的天父已經禁止我時?約拿達的子孫(耶三十五5-6),當先知將酒杯擺在他們面前時,他們不敢喝。不,我們不敢;我們的父親命令我們不可這樣。他們的父親雖已去世,無法察覺他們的行為,也無法因他們違背規矩而追究責任;但他們心中存有敬畏。然而,我們天父的眼睛遍察全地。因此,當你受試探去犯罪與愚昧時,要說:我不敢;神已在祂的話語中命令我不可這樣。運用敬畏吧;這裡有一條命令擋在我的路上;偉大的神看見一切,終有一天會要求我們交帳。

這兩種恩典所匯聚並產生的兩項職責是:警醒與抵擋。警醒;我們是軟弱的受造物,身處網羅之中,極易跌倒,部分原因在於我們的本性;我們有肉體也有靈,肉體總是蠢蠢欲動,從不閒著。那些看似沉睡的舊罪,極易再次甦醒。魔鬼會根據我們所處的時機與情感來調整誘餌,就像釣魚者用合適的餌來裝飾魚鉤一樣。噢!伯納德(Bernard)說,這裡有恐懼,那裡有網羅;那令人愉悅的容易引誘我,那令人恐懼的容易驚嚇我。一個軟弱的受造物該怎麼辦?要警醒,站在你的崗位上,免得被撒但的詭計所突襲,免得當他將誘餌投向你的胃口時,你吞下了魚鉤。接著是強而有力地抵擋邪惡,使罪不能掌權,使我們不至於越來越遠離神。不要有一絲妥協;小罪會為大罪鋪路;缺口一旦打開,就會越來越大;如果罪不在起初就扼殺,它就會滋長。

  1. 凡受神如此教導的人,看事物比他人更為清晰:神是最卓越的教師。一人藉燭光看物,另一人藉日光看物;而藉正午烈日看物者,看得最為清晰。聖靈的光能清楚顯明萬事,既顯明對象,也顯明人的官能。膏油將凡事教導我們(約翰一書二章20節;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這是一種獨特、清晰且長存的光。屬肉體的人是瞎眼的(彼得後書一章9節)。無論他們在其他事物上多麼精明,在屬靈事上仍是瞎眼的;他們所見的,並未觸動他們的心。
  2. 他們對事物有更確切的認識,且帶有論證的確定性;而其他人對於神的事物,僅有模糊的猜測,以及鬆散、動搖的見解:約翰福音六章69節:「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約翰福音十七章8節:「確實知道我是從你出來的」。我們所遭遇的諸多試探與攻擊,正需要這種確定的領悟。
  3. 這種教導極其有效且大有能力,以致產生了果效:詩篇八十六篇11節:「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道指教我;我要照你的真理行」;哥林多前書二章4節。這是一種可愛的教導,使我們緊緊依附所受的教導。
  4. 神不斷更新這種教導,隨時在側引導我們,並賜下勸誡,這正是我們站立得住的原因。我們需要這種持續的教導來提醒自己,免得遺忘已知的事。聖靈使我們想起,是因為我們的熱忱會衰退,靈性會變得遲鈍;因此,真理必須被復甦,以保持我們的清新與活力,使我們不致疏忽本分。由於疏忽與不留心,我們容易迷失方向,在試煉與試探之時容易陷入罪中。因此,我們在一切場合都需要一位監護者(以賽亞書三十章31節),使我們不致被自己心中敗壞的傾向所帶走。那麼,這種內住的教導正是聖徒堅忍的原因(約翰一書二章27節)。

應用:這說明了為何人在見解與實踐上總是反覆無常、缺乏恆心。凡在見解與實踐上被「人」所引導的人,當我們僅憑傳統與人的推薦來接受真理時,也可能再次被「人」所帶離。噢!當向神尋求:以賽亞書四十八章17節:「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教導你使你得益處的。」不是靠我們自己的能力,而是靠聖靈的光;當等候神,每日向祂學習,並將一切榮耀歸給神。


詩篇一一九篇講道集 第一百零九篇

「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篇一一九篇103節)

在本節經文中,你看到了大衛對神的話語所懷的另一種情感,即他在其中所發現的無與倫比的喜樂,因為這與他的口味和屬靈胃口相契合。他在神的話語中所發現的這種快樂與喜樂,是透過以下方式表達的:(1)以反問或讚嘆的方式:「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彷彿在說:甘美到我無法言喻。(2)以比較的方式:「在我口中比蜜更甜。」就外在感官而言,沒有什麼比蜜更甜;但蜜對於口舌的甘甜,遠不及神的話語對於靈魂的甘甜。人們習慣用身體感官的詞彙來表達心靈的情感,例如此處以「味覺」代表喜樂,而在他處則以「吃」來代表相信並消化真理:「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耶利米書十五章16節)。此外,在各類作家(無論是世俗還是神聖)的筆下,常將言語的卓越比作蜜。詩人形容一位雄辯家時,說他的言語流露出來比蜜更甜。我們在聖經中也能觀察到類似的表達:箴言十六章24節:「良言如同蜂房,使心覺甘甜,使骨得醫治。」他指的是智慧的言語,即出自純潔之心的言語;這些言語比蜜更甜。新婦亦然;因著她那充滿恩典的教導,雅歌四章11節說:「你的嘴唇滴下蜂房」;詩篇十九篇10節:「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就益處而言,他看重神的話勝過金子;就樂趣而言,勝過蜜與蜂房的蜜。大衛在此說:「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他並非籠統地說「這言語對味覺甘美」,而是說「對我的上膛甘美」。聖潔的人,如大衛那樣與神有深厚相交的人,那些擁有祂聖靈的人,在神的話語中都能發現這種喜樂;對靈魂而言,沒有什麼比這更甘美、更充滿樂趣。兩點論述:

  1. 確實存在著屬靈的味覺。
  2. 對於屬靈的味覺而言,神的話語比一切快樂與喜樂都更甘美。

教義一:確實存在著屬靈的味覺。 我將說明它是什麼、它的用途,以及擁有它所需的條件。

首先,顯然存在著這種東西;靈魂如同身體一樣,有其感官。我們不僅知道,還能感覺到事物對我們是有害還是舒適的;因此,新生命不僅知道,似乎還能感覺到某些事物是有害的,而另一些則是舒適的;這就是使徒在希伯來書五章14節所表達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基督徒們,如果確實存在屬靈生命,就必然存在屬靈感官;因為一切生命都伴隨著對該生命有利或有害事物的感覺,且生命層次越高,感覺就越敏銳。野獸比植物更能感覺到傷害,因為牠們擁有更高貴的生命;人比野獸更能感覺到;而恩典的生命高於理性的生命,因此伴隨著更高的感官,該生命的痛苦與快樂也比任何其他生命更大;因為屬靈事物本身更為重大,所以它們比肉體事物更能影響我們:「人有疾病,心能忍耐;心靈憂傷,誰能承當呢?」(箴言十八章14節)。屬靈生命的惡對靈魂留下了何等深刻的感覺!至於屬靈生命的安慰,其喜樂與快樂是說不出來、滿有榮光(彼得前書一章8節),是任何舌頭或言語都無法充分表達的。嘗到榮耀的初熟果子,是何等甘美!簡言之,聖經中提到了三種內在感官:視覺、味覺與觸覺。視覺意味著信心:約翰福音八章56節:「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希伯來書十一章27節:「因著信,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這不僅是用肉眼,更是用靈魂的眼睛,去看那些外在感官無法看見的事物:「亞伯拉罕看見了我的日子」,儘管相隔如此遙遠。既有視覺,也有味覺;若我們將其指向善,它不過是靈魂對神在基督裡的甘甜,以及從與祂相交所流露出的恩惠的屬靈經驗:詩篇三十四篇8節:「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不僅要來「看」,還要來「嘗」。第三種感官是觸覺;這與恩典的大能有關:腓立比書三章10節:「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基督徒對恩典與基督在靈魂上的大能有一種感覺;提摩太後書三章5節:「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當人抵擋他們所宣稱的宗教的力量與美德時,就被稱為背了那原則的實意。那麼,確實存在屬靈感官。

現在,為了讓我們知道它們是什麼,讓我說明:

  1. 這些屬靈感官與外在感官有何不同。
  2. 它們在某種意義上與「悟性」有何不同。
  3. 這些屬靈感官與外在感官不同;我將用三個論點來證明:

[1.] 因為在那些外在感官可及的事物上,一個人可能擁有外在的感覺,卻沒有內在的感覺。 [2.] 有些事物是外在感官無法辨識的,但基督徒卻能透過內在感官感覺到。 [3.] 外在感官有時會激發內在感官。

[1.] 在視覺上:申命記二十九章2節對照第4節:「你們在埃及地……親眼看見了這一切大試驗……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賜你們心竅能領悟,眼目能看見,耳朵能聽見。」他們看見了,卻沒有看見的心;他們用肉眼看見了那些奇事;他們有外在與自然的感覺,卻沒有內在與屬靈的感覺。 至於味覺;人在受造物中嘗到神的良善;所有人都能透過外在感官嘗到:詩篇一百四十五篇9節:「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惡人並未被排除在外;因為受造物對維持他們的生命與維持他人的生命同樣有用。他們並不留意其中的神愛,因此與其說是嘗到神的良善,不如說是嘗到了受造物本身;但神的孩子卻在其中嘗到了祂的愛。蒼蠅在花中找不到蜜,但蜜蜂卻能。屬肉體的味蕾只品味受造物粗糙的快樂,而非屬靈味蕾所擁有的那種精緻的喜樂;後者擁有雙重的甘甜:他不僅為了自然用途而接受受造物,還在良心中嘗到了神,感受到了神在受造物中的愛,正如他感受到了受造物在體內的溫暖。 至於觸覺:耶利米書三章25節:「我們在羞恥中躺臥吧!願慚愧遮蓋我們;因為我們和我們的列祖自幼至今日,得罪了耶和華我們的神。」人可能會感覺到祂護理的打擊,並對自然的困境敏感,但他們卻沒有屬靈的感覺,以致被神的憤怒所觸動,並在靈魂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使他們回轉歸向神。

[2.] 它與外在感官不同,因為它們能透過屬靈感官辨識出外在感官無法辨識的事物;如希伯來書十一章27節:「因著信,他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看見那看不見的神,並像其他人敬畏世俗權貴的臨在一樣,被祂的注視與臨在所觸動;這是內在感官的事。至於味覺;他們有世人所不知道的食物,即看不見的安慰,約翰福音四章37節。他們有隱藏的嗎哪可吃,並對神的愛與永生的盼望有著深刻的感受,正如其他人對一切外在珍饈的感受一樣。至於觸覺;許多事物是外在感官無法辨識的;有時他們感覺到屬靈的痛苦、心碎:當一個人外在一切安好、健全時,人們會納悶,為何那些擁有財富與一切世俗舒適的人會感到困擾。他們有內在的感覺,他們感覺到世人所感覺不到的事;當他們靈裡受苦時,屬肉體的安慰對他們毫無作用;當他們外在受苦時,屬靈的安慰卻能撫慰他們的心。正如他們感覺到靈魂的痛苦與安慰,他們也感覺到屬靈生命的運作;他們感覺到聖靈在他們裡面運作的大能;他們活著,並且知道自己活著。現在,沒有人能知道自己活著,除非透過感覺;因此,如果神的孩子知道自己活著,他不僅有外在感官,也有內在感官。我們透過自然感官知道自己在自然中活著,我們透過屬靈感官知道自己在屬靈中活著:加拉太書二章20節:「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他活著,並且知道自己活著。他們擁有在自己裡面感覺到的生命,即屬靈生命的運作與動向;他們感覺到它對本分的推動,對罪惡的厭惡;靈魂趨向神與屬靈支持的傾向;他們也感覺到舊本性的騷動,心向罪惡與虛空的運作,這是外在感官無法察覺的。

[3.] 外在感官有時會激發內在感官。那些可被感官察覺的好事物的甘甜,提醒我們更美好事物的甘甜;正如浪子的豆莢使他想起父親家中的餅;或者像異教徒中水星神的祭司,當他們吃無花果時,必須呼喊「真理是甜的」,因為他們所敬拜的神被認為是藝術的發明者與真理的發現者。同樣,基督徒當透過外在味覺發現某物甘甜時,內在感官就被激發,他們對屬靈安慰有了更生動的感覺;正如大衛,蜜是甜的,但神的話語對他而言「比蜜更甜」。因此,基督在吃餅時說:「在神國裡吃飯的有福了」(路加福音十四章15節);那些擁有基督之靈的人,他們的行為也是相稱的。

  1. 這種感官與單純的「悟性」行為不同。為何?因為一個人可能知道某些事物,卻沒有感覺到它們。單純的領悟是一回事,印象是另一回事。對痛苦尖銳性的領悟,並非對痛苦尖銳性的感覺。耶穌基督一生都充分領悟到祂的受難,但直到祂的苦難時刻才真正感覺到,因此祂說:「現在我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約翰福音十二章27節)。當我們既未嘗過善也未嘗過惡時,我們對它們僅有概念。知道罪是最大的惡是一回事,感覺到它是最大的惡又是另一回事;知道基督之愛的卓越,與嘗到它的甘甜,這不僅構成了重生者與屬肉體者之間的區別,有時也構成了重生者與他自己不同狀態之間的區別。

[1.] 重生者與屬肉體者之間的區別;他們知道相同的真理,卻沒有相同的情感。屬肉體的人可以談論敬虔的真理,可以爭辯並持有關於它們的觀點,卻沒有嘗過它們;因此,他僅是在觀念上知道神的恩典,而非在真理與現實中知道,正如歌羅西書一章6節的表達。正如一個僅讀過蜜的人,可能對蜜的甘甜有幻想與想像,但嘗過的人才在真理與實效中知道它;他們透過自然之光,在觀念上知道神的恩典與與神相交的幸福,而非在現實中;但前者卻嘗到了:「如果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彼得前書二章3節)。靈魂中留下了甘甜的印象,並對神在基督裡的良善有真實的經驗,以致使他們全心愛祂,選擇祂作為自己的份,並使祂的旨意成為他們唯一的準則,無論代價如何都順服並事奉祂。他們嘗到了這種甘甜,以致使他們的心與基督緊密且恆久地連結。屬肉體的人對這些事物僅有赤裸的知識,對它們有軟弱且無效的概念與領悟;如果這些真理的崇高、合理與對靈魂需求的適應性引起了任何味覺,那也只是輕微、淺薄且不足的。事實上,暫時的信徒與假冒為善者被說成是「嘗過天恩的滋味,於神善道,並來世權能的」(希伯來書六章4節)。他們有一些微弱的領悟,但他們並未嘗到以致於「品味並以此為食」。他們品味的不是基督本身,而只是他們希望透過祂以輕易條件獲得的某些好處;他們沒有神在基督裡的經驗與甘甜,以致於他們的靈魂能恆久地依附祂。或許他們的幻想在假設透過基督得救的可能性,或在福音中神所作的那些廣大應許與偉大提議的某些一般性想法中得到了一點滿足,而非將其視為強制對神盡本分與順服的動力;那麼,這確實與單純對神道路良善的理解不同。

[2.] 這有時構成了重生者與他自己之間的區別;他的內在感官並不總是同樣敏銳與活躍;他依然是同樣的心志,但情感卻不盡相同;他的視覺不那麼清晰,味覺不那麼敏銳,觸覺也不那麼溫柔;儘管他對事物有著與以前相同的想法,但他的屬靈感官變得麻木,並非在所有時候都有相同的感受。當他保持屬靈眼睛清澈,不受私慾與激情的雲霧遮蔽時,他對未來事物的感受,與當他的眼睛被對現世事物的過度激情與愛所蒙蔽時是不同的;當他保持味覺時,基督的紀念與藉祂得救對他的靈魂是何等甘甜與受歡迎!同樣,當他保持心靈溫柔時,他對罪的絲毫騷動都敏感,並為此謙卑;對恩典的絲毫推動,也為此感恩。那些在某些時候能刺痛或復甦他們靈魂的教導、責備與安慰,在其他時候卻絲毫不能感動他們;他們的感官麻木了,沒有保持清新與活躍。總之,我已證明確實存在屬靈味覺。

其次,什麼是屬靈感官?它是留在我們心中的一種印象,使我們有能力品味並領略屬靈事物;但它無法透過描述來認識,只能透過以下兩個問題來了解:

  1. 它的用途是什麼,這種味覺有何作用?
  2. 我們需要什麼條件才能擁有對神聖與屬靈事物的這種味覺與品味?
  3. 這種味覺有何作用?它們有三重用途:

[1.] 分辨對靈魂有益的善事與有害的惡事;這是屬靈感官的一般用途,即分辨好歹(希伯來書五章14節);約伯記六章30節:「我的舌上有不義嗎?我的口豈不能辨惡事嗎?」神賜給一切有知覺的受造物一種味覺,藉此他們可以區分令人愉悅或苦澀、甘甜或酸澀、有益或有害、美味或無味的事物,以便他們能選擇對本性適宜的東西;同樣,新造的人擁有一種味覺,能知道事物,知道哪些與新本性相悖,哪些能維持其生命:約伯記十二章11節:「耳朵豈不試驗言語,喉嚨豈不嘗食物嗎?」或者如約伯記三十四章3節更清楚地說:「因為耳朵試驗言語,好像上膛嘗食物。」屬靈味覺能區分什麼對我們有益且有價值,即純淨的道,與新本性相符的靈奶;而什麼是泡沫,用雄辯的華麗裝飾起來的,對蒙恩的靈魂而言是無味的,如果它不符合新本性的利益:他們內在有一種能力,藉此區分人的發明與神的信息。一個有屬靈味覺的人,當理性恢復其用途時,他來到一種教義面前,往往能聞出那人的味道;他說,這不是必須滋養我的母乳,不是我必須藉以在力量與身量上成長的純淨靈奶;如果他發現其中有神的成分,他就承認神;他能辨識什麼是人的,什麼是神的。

[2.] 這種味覺的用途也在於透過屬靈事物的甘甜來更新與安慰靈魂:雅歌二章3節:「我歡歡喜喜坐在他的蔭下,嘗他果子的滋味,覺得甘甜」;嘗到基督果子在救贖安慰中的滋味;那裡生長的果子對新本性而言是甘甜與愉悅的。當神在基督裡對罪人的愛不僅被聽到,而且被相信,不僅被相信,而且被嘗到時,它以超越世間一切快樂的甘甜喜樂與滿足,使靈魂狂喜與超脫。

[3.] 它用於維持恩典的生命力,即保持其活躍與運作。一切生命都有其食物,且食物必須被嘗到。這種恩典激勵我們去尋求那食物;它幫助新造的人自由地運作,幫助它成長:彼得前書二章3節:「就要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必如此。」福音的真理對於滋養與加強屬靈生命,正如母親的奶對於新生嬰兒一樣必要與自然,而味覺對於我們品味它是必要的。那些有味覺的人就有胃口,他們以神的話語為樂,勝過任何其他事物;而那些沒有味覺或胃口的人,無法成長到任何力量,他們無法茁壯。

  1. 什麼是產生這種味覺的必要條件?(1)關於對象;(2)關於官能。

[1.] 關於對象,即神的話語。吃,或放入嘴裡,在嘗之前是必要的;因為舌頭是味覺的器官;舌頭的外側用於食物,內側靠近根部用於飲料。因此,對於這種屬靈味覺,需要吃,或攝入對象,所以我們常讀到吃神的話語:耶利米書十五章16節:「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以西結書三章3節,我們讀到吃書卷;它被屬靈地解釋為:「我吃了」;接著是他的味覺,「在我口中甜如蜜」。啟示錄十章10節:「我從天使手中把小書卷接過來,吃盡了,在我口中果然甜如蜜。」這些事中有先知異象的成分,但通常它不被視為外在與字面上的吃,而是屬靈的味覺,品味其甘甜。那麼,神的話語不僅要讀、要聽,還要吃。什麼是神話語的屬靈吃法?其中有三件事,都為這種味覺鋪路。(1)健全的信心;(2)認真的思考;(3)緊密的應用。凡想要嘗到屬靈事物的人,這三件事是必要的。 (1.) 必須有健全的信心。人沒有味覺,是因為他們沒有信心;我們無法被我們不相信的事物所觸動:希伯來書四章2節:「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為何人們對神的教義與祂恩典的白白供應沒有味覺?因為它沒有與信心調和,因此它缺乏通往這種味覺的一個必要成分。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3節:「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如果你想要有屬靈感官,信心為其鋪路:我們必須將神的話語視為神的話語。當我們在虛構的故事中讀到魔法城堡與黃金山時,它們不會影響我們,因為我們知道它們不過是機智的虛構、愉快的寓言或無聊的夢;而這種無神論與不信存在於人的心中,反對聖經本身,因此使徒試圖消除並克服這一點:彼得後書一章16節:「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暗示人心中有這樣的想法。當然,如果人們真的相信這奧祕(無疑是偉大的),即神確實差遣祂的兒子來救贖世界,並確實會將天堂與永恆的幸福賜給他們,他們會有更大的味覺;但他們聽這些事,就像聽關於黃金山或從雲端掉落紅寶石的夢一樣。如果他們真的相信這些永恆的榮耀事物,他們的心會被它們所俘獲。 (2.) 正如信心是必要的,認真的思考也是必要的,藉此我們消化真理,咀嚼它們,並將它們運作在心上,這會產生這種甘甜;藉由敲擊燧石,火花飛出:那些對神聖與屬天事物的深沉、反覆思考,使我們嘗到其中的甘甜。當我們輕率、膚淺地看神的話語時,難怪我們找不到這種安慰與甘甜;但當我們深入挖掘神話語的礦藏,藉由認真的思考琢磨出真理,並尋求智慧,當我們親眼看見真理在其完整的本質、秩序與依賴關係中時,這就是獲得這種味覺的方法:箴言二十四章13、14節:「我兒,你要吃蜜,因為是好的;吃蜂房下滴的蜜便覺甘甜。你心得了智慧,也必覺得如此。」當人認真,觀察其本質,並看見所有真理的秩序與依賴關係時,它們就會像蜜與蜂房的蜜;這為這種甘甜的味覺鋪路。 (3.) 這種味覺需要緊密的應用;因為事物彼此接觸得越近、越緊,其效力就越大;因此,你將神的話語越緊密地應用在自己的心上,它就越有效:約伯記五章27節:「這道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自己明白」;切開你那份生命之糧,將這些應許與恩典的供應視為包括你在內,這些命令是對你說的,這些威脅是與你相關的;不要僅將其視為神的一般信息,而要將其強加在你的靈魂上:耶利米書十五章16節:「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必須對這些事物有具體的應用。這些對於這種味覺而言是必要的,就對象而言;正如我們若要嘗,就必須吃,即放入嘴裡,同樣,我們必須藉由健全的信心、認真的思考、緊密的應用,來消化或運作神的話語。 [2.] 至於這種味覺,對於靈魂或官能而言,有些事是必要的;我們必須擁有適合這些珍饈的味蕾。現在,這種味覺需要雙重資格:飢渴的良心與治死的愛好。 (1.) 飢渴的良心。沒有這個,人對這種屬靈食物有一種隱秘的厭惡,他的味覺變得麻木;但對飢渴的良心而言,當他保持對基督與祂恩典的持續飢渴時,神的話語是甘甜的:箴言二十七章7節:「人飽了,厭惡蜂房的蜜;人飢餓了,一切苦物都覺甘甜。」強心劑,對飽足的胃而言是令人作嘔的東西;噢,但對一顆破碎的心而言,它們是何等復甦、舒適與甘甜!我們第一次獲得這種味覺,是在我們處於有罪良心的刺痛之下時,那時神來了,在基督裡向我們提供祂的恩典;祂差遣了一位使者,千人中的一位,告訴我們祂已經找到了贖價,我們將被救贖免於下入坑中;祂會饒恕我們,並在基督耶穌裡善待我們,那時人的肉體恢復了,像小孩子的肉體一樣(約伯記三十三章25節)。當人感覺到第二次死亡的刺痛,而神帶著藉基督得生命與平安的判決而來時,那時是何等甘甜!現在,雖然我們並不總是擁有受傷的良心,但我們必須總是擁有溫柔的良心,總是對福音支持的需求保持敏感;我們是在處於永死判決之下時,第一次嘗到關於永生與藉基督得救的教義的滋味。 (2.) 心必須從屬肉體的愛好中潔淨出來;因為直到我們失去屬肉體的品味,我們就無法擁有這種屬靈味覺:羅馬書八章5節:「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這句話可以這樣翻譯。屬肉體的心只品味屬肉體的事物,世俗的快樂,世俗的喜樂;現在這極大地使你的屬靈味覺變得遲鈍。屬靈味覺是一種精緻的東西,因此心必須從肉體的私慾中潔淨出來;因為當肉體的私慾掌權,而你品味埃及的大蒜、韭菜與肉鍋時,你的愛好會將你帶往他處,帶往世界的虛空與肉體的滿足。看哪,正如病人失去了味覺,那對失調的胃口而言,甘甜的東西顯得酸澀且令人不快,同樣,屬肉體的胃口對神的話語沒有這種味覺;對屬肉體的心而言,它並不比蛋白更有味道;是的,它對他們而言就像膽汁,但對其他人而言,它是極其甘甜的,它是他們的喜樂,他們靈魂的生命。那麼,你看見了什麼是屬靈味覺,即重生者對屬靈安慰所擁有的那種品味。

應用:勸勉你們去獲得這種味覺;一旦獲得,要小心不要失去它。

  1. 獲得這種味覺與你們關係重大;請聽這些論點:

[1.] 這是新本性的良好證據;這是你已經獲得那顆新心、那種新靈的標誌,它必須有新的安慰、新的支持:彼得前書二章3、4節:「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必如此。主乃活石……」藉此我們可以認識新人,藉由他的胃口與品味。生命藉此被認識,正如藉由其他任何事物一樣。 [2.] 這將使你對屬靈與屬天事物的真理與價值有更確定的認識,否則我們只會死記硬背地談論它們,直到我們在自己的靈魂中體驗到它們的安慰與甘甜;那時我們將看見應許中不僅僅是概念,神的話語不是精心捏造的寓言與黃金夢,因為我們的味覺將成為我們的確據。最大的論證來自感官,約翰一書五章10節,信徒有見證。

關於宗教的真實性,其根基在於人內心深處。噢!若能將解藥置於危險所在之處——即我們的心中,這將是極大的優勢;當無神論與不信的念頭潛伏於心時,若能在那裡擁有屬靈的感知,便能防患未然。當你對屬靈事物有了真實的經歷,撒但便無法佔據上風,那些無神論與不信的意念也無法得逞,因為你已親身感受過屬靈事物的益處。當你擁有這種感知,而不僅僅是道聽塗說、憑空猜測神的話語是甘甜的,你便有了抵擋試探的巨大優勢。這就像一個靠近火堆的人,深知火能取暖;我們不僅能像那人一樣說:「我們聽說以色列的王是仁慈的王」,更能像撒馬利亞人那樣說:「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

[3.] 恩典的生命極大地依賴於此;你恩典中的一切活力都取決於這種品嚐,因此務要得著它。當你失去了品嚐的能力,便會失去胃口;當你失去了胃口,便會失去力量;當你失去了力量,靈魂的一切便會走向毀滅;罪惡得勢,靈魂的死寂便會加增。你生命中所有的力量、安慰與活力,都取決於你的品嚐。

[4.] 正是這種品嚐會使你對他人更有用處。我們所看見、所聽見、所品嚐過的,我們才推薦給他人。僅僅是轉述傳聞與傳統,這或許是真的,也或許不是;那樣的見證是冰冷的,也是無效的。然而,當你能談論那些你「親眼看見、親手摸過生命之道」的事物(約壹一1);當這成為一種感官的實體時,我們便能像使徒那樣大膽且深情地說:「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神用什麼安慰我們,我們也能用同樣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一4)。當我們親自領受了神的安慰,且我們所說的話是出於自身的經歷時,這會使我們在基督徒的交通中更有用處。先知以西結被要求吃下他自己的預言,聖約翰被要求吃下那書卷;其含義是,他們必須將其消化。我們傳遞給他人的,必須先由我們自己消化,如此,因發現其甘甜,我們才能更有效地為神說話。

  1. 不要失去這種品嚐。噢!失去這些屬靈的感官是一件可悲的事。假冒為善的人,他們的品嚐來得容易,去得也快;他們偶爾會有一點轉瞬即逝的甘甜,但很快就消失了;失去屬靈的品嚐是一件可悲的事。這種品嚐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喪失的;有時基督徒擁有它,有時卻沒有,至少不像從前那樣強烈。經驗顯示,這種喪失太過頻繁;我們所有的功夫,應在於當我們開始失去品嚐與屬靈感官時,能辨識出這些惡兆的初期傾向。這可以從這種品嚐的三重對象來辨識:天上的恩賜、神美好的話語,以及來世的權能。

[1.] 天上的恩賜,即耶穌基督。當我們不再如此高度評價神在基督裡的愛,不再珍視祂的寶血及其寶貴的果效;當我們不再如此懇切地祈求罪得赦免,不再飢渴慕義;當我們對享受基督不再有從前那樣懇切與強烈的渴望時,這就是徵兆。曾幾何時,你認為為了祂,任何代價都不為過,你的心曾熱切地追求祂;但如今你變得冷淡、漫不經心,像一個吃飽了的人對食物感到厭膩一樣,輕易地將祂忽略;當你對基督不再熱切與火熱時,這就是你已失去品嚐的徵兆。

[2.] 你對神美好話語的品嚐。當你輕看神的話語,無論是在閱讀、聆聽、默想上不如以往頻繁。噢,曾幾何時,你能說:「對我這貧窮的靈魂而言,沒有什麼比這更甜,勝過蜂蜜與蜂房!」(詩十九10);那時你幾乎無法將思緒從中移開。如今,你在這些敬虔的操練上變得疏懶,即便接觸神的話語,也沒有了那份生命與情感;你變得習以為常,閱讀神的愛與基督的受難時,心中卻沒有對祂的回應之愛;閱讀應許時,它們看起來就像乾枯的木片與凋謝的花朵,無法為你提供那骨髓與肥甘。你閱讀永生的應許,卻沒有那份喜樂、感恩與對神的稱頌。你從前幾乎無法抑制自己,只能呼喊:「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願頌讚歸與神,因祂眷顧救贖了祂的百姓。」如今你的情感變得平淡冷漠,在聖潔的交通中沒有了那份回味,在聆聽中沒有了那份甘甜,在默想中也沒有了靈魂的滿足。

[3.] 你可能會失去對來世權能的品嚐,當你變得越來越不思念神與永恆的福分,當你不再有從前那樣清新火熱的思緒;當你對來世的渴望、盼望與期待減退,你便沒有了那活潑的盼望(彼前一3)來激勵你追求永恆的福分。當這種品嚐在基督徒心中保持新鮮時,他們便會為了天國、為了神,在聖潔的道路上充滿活力與力量地前行;但當你的心被世俗的虛榮所佔據,你更貪戀榮譽、掌聲、財富的豐盈與世俗的增長,而在屬天的事上變得冷淡時,你就失去了對來世權能的品嚐(來六4)。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之一,是缺乏正確的估價,這並非指在誘惑之外抽象的觀念或理論上的估價。沒有人會如此不理智,若他稍微被基督教啟蒙,都會說神的恩惠勝過一切。然而,缺乏那種實踐性的估價,當他們為了每一件瑣事與肉體的享樂而犧牲這種品嚐時;或者當他們漫不經心地尋求神,對與神的交通感到無所謂,認為是否蒙神悅納並不重要;或者當神在基督裡向你顯現,而你卻覺得聖靈的安慰是可有可無的,神的慰藉顯得微不足道,對你而言,在盡本分時是否從神那裡得到經歷都無所謂,你的靈魂便滿足於此,這就是衰退的原因。其次是盡本分時的疏忽:懶散地禱告、漫不經心地聆聽、不常默想。對肉體享樂的過度喜好,是另一個原因。為什麼暫時性的人似乎如此受影響?他完全失去了品嚐;肉體的事物首先佔據了他的心,並因長期的習慣而根深蒂固,因為這些事物如此適合我們,在我們心中扎根已久,而我們對來世的事物卻只有轉瞬即逝的一瞥,這將會磨滅那種品嚐、那種愛、那種我們對更美好事物的感知。敬虔的人當他們轉向肉體的滿足時,他們便失去了品嚐,它變得死寂。就你恩典的活力而言,這是一項重大的損失;因為若沒有對善惡的品嚐,我們既不會避開惡,也不會以那種必要的嚴肅恆心與勤勉去追求善。一個嚐過毒蛇之毒,嚐過罪中苦膽與茵陳之苦的人,會對罪心生畏懼(羅六21)。同樣,一個嚐過在基督裡與神交通之甘甜的人,他會被激勵,帶著生命、勇氣與恆心前行。希伯來書六章4、5節是一個可怕的警告;失去品嚐是邁向最終背道的一個階段。噢,有多少人失去了他們的品嚐,失去了對基督、對神美好話語、對來世權能的餘味,以致墮落得如此慘重,有些人向前陷入謬誤,有些人向後陷入放蕩的道路,以致他們無法藉著悔改來恢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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