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篇講道
耶和華啊,求你離開我,因為我要遵守我神的命令。(詩一一九:115)
這篇詩篇中的大多數段落都是對神自己說的;但現在他對屬肉體的人說話,將他們甩開,正如基督在末日所做的那樣。祂那時的話語是,馬太福音七章22節:「離開我去吧,你們這些作惡的人」;大衛也說:「作惡的人哪,離開我吧。」大衛說這話是為了他自己,還是為了教導他人,正如他在這篇詩篇中所做的許多事一樣,我不予爭論。但這節經文的宗旨無疑是要表明,如果我們打算與神恆久同行,就應當與惡人保持距離。與他們分離對於與神聯合是必要的。如果他們不屬於神,他們就不該屬於你們,因為你們是祂的:「作惡的人哪,離開我吧,因為我要遵守我神的命令。」這裡:
- 注意他所對話的人,你們這些作惡的人。
- 他所說的話;他斷絕與他們的一切往來,離開我吧。
這種斷絕的原因是,因為我要遵守我神的命令。
在這裡你可以注意到:
【1.】他決心的堅定性,我要。
【2.】所決定的事項,我要遵守命令,這些命令是他們所破壞或輕視的,因此他們的友誼與交往對他而言是一種阻礙。
【3.】引發的考量,我的神;祂是我靈魂的安慰與避難所,勝過世上所有人對我的意義。朋友固然親愛,但神應當更親愛。沒有人像祂那樣屬於我們;祂是我的神,因此我要討祂喜悅;我要使自己順服於我神的命令。
所有的重點在於說明大衛要求作惡的人離開他的根據。
- 這要麼是因為他對神的信靠;正如第114節,「你是我的藏身處與盾牌」,因此離開吧。他不怕他們的干擾或逼迫,因為神會保護他,使他能平靜且歡喜地專注於祂的事奉。這種說話方式在詩篇六篇8節中也這樣使用:「你們一切作孽的人,離開我吧,因為耶和華聽了我哀哭的聲音」;也就是說,現在我不把你們的攻擊與騷擾放在眼裡;我的神會帶領我完成祂的工作。或者
- 這是拒絕他們在惡劣條件下所提供的援助;其含義是,他不會站在他們的利益一邊,或與他們結黨,也不會接受任何不完全符合他對神之義務的安全方式。離開我吧,這是為了抵擋他們的試探與屬肉體的勸告。基督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當他帶著屬肉體的勸告而來時;大衛也說,離開我吧;你們徒勞地想要引誘我與你們一同作惡:我必須與我的神保持親近,而不是與你們:要遵守祂的命令,而不是跟隨你們的幻想。或者
- 這是斷絕與他們的一切交往,免得他被他們邪惡的榜樣或他們屬肉體的建議與誘惑所腐蝕。他似乎說這話是因為害怕他們的交往與親密會成為網羅與阻礙。這是我所傾向的考量。重點可能有兩個:
- 那些想要以神為神的人必須遵守祂的命令。
- 那些想要遵守祂命令的人必須避免與惡人交往。
教義一:那些想要以神為神的人必須遵守祂的命令。
這一點我很快就會講完,因為它在這篇詩篇中經常出現。
- 立約的關係推導出立約的義務。你們知道聖約的條款是這樣的:「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耶三十一33;結十一20;亞十三9;以及其他地方)。在這裡要注意:這項約定是雙向的;有神所提供的,也有神所要求的。聖約並非全由應許組成;有順服的約定,也有幸福的應許;兩者必須並存:必須有遵守命令,也必須有持守聖約的特權:詩篇一百零三篇18節:「就是遵守祂的約,記念祂的訓詞而遵行的人。」兩者必須並存。
但讓我們清楚地觀察神所提供的是什麼,以及神所要求的是什麼。
【1.】神所提供的:祂提供祂自己作我們的神;也就是說,作一位賜福的神,以及一位治理與統治的神;因此,神提供的含義不僅是依賴祂作為一位賜福的神,還要順服祂作為一位治理與統治的神。那些想要得到神祝福的人必須處於祂的統治之下,因為「我們的神」這一概念意味著祂既是主權者,也是施恩者;祂並沒有留給我們自由去隨心所欲地生活,因為那樣祂就不是神,也不是至高者。因此,祂統治與治理,而我們順服,這是公平且合理的。
【2.】但祂所要求的;這使事情更加明朗。你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標誌著與所有其他人分離,並奉獻給神使用,且按照那奉獻的條款而行:申命記二十九章9-10節:「你們今日……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神面前……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順利。」那麼,正如神提供祂自己作一位按照祂的旨意治理與統治我們的神,我們在將自己交出來作祂的子民時,也將自己交託給祂的治理。
- 在感恩的觀點上,正如在立約的義務上一樣。如果神,作為立約的另一方,與我們平等,正如祂是我們的上主一樣,那麼我們從神那裡所領受的恩惠也應當激勵我們盡我們所能地事奉祂。祂在恩典之約中的恩惠與恩典應當使我們懼怕得罪祂:「就必戰戰兢兢地投奔耶和華,領受祂的恩惠」(何西阿書三章5節);並謹慎討神的喜悅:「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歌羅西書一章10節)。因此,愛被說成是遵守命令:愛,是由於感受到神在恩典之約中對我們的愛而點燃的,這將促使我們順服並謹慎地討神的喜悅。
應用一:知識,向我們展示如何使罪對我們而言是可憎的,既作為警戒,也作為謙卑;對接納罪的警戒,以及因犯了罪而產生的謙卑。
- 警戒。當你犯罪時,要記住這是反對你的神,祂創造了你,保守了你,救贖了你,你在聖約中承認了祂,祂從未對你的益處表現出任何退縮。正如人所說的,這就是你對朋友的友誼嗎,去得罪神,你最好的朋友?看哪,聖約的利益被提出來,以激發對他人罪惡的憤慨:猶大書4節:「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這其中有很深的含義,即我們神的恩典竟被濫用。以賽亞書七章13節亦然:「你們使人厭煩豈算小事,還要使我的神厭煩嗎?」你難道要使你神的心擔憂,並違背祂神聖的律法嗎?如果我們不能容忍別人的冒犯,就更不能容忍自己的。
- 為了謙卑。這應當刺透我們的心,去得罪耶和華我們的神(耶利米書三章25節)。每一種罪都是對聖約的破壞。在別人身上只是單純的淫亂,在你身上卻是姦淫,或破壞婚姻誓約:路加福音十五章,「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應用二:催促我們以祂是耶和華我們神的身分來對待祂。為什麼?
- 否則你只是在戲弄祂:路加福音六章46節:「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特土良說,如果名義下的實質被否定,那就是對名義的戲弄。正如那些向基督行禮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卻同時向祂臉上吐唾沫並打祂的士兵;所以我們說,「我的神」:瑪拉基書一章6節:「我若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若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
- 考慮到,神是不會被戲弄的,祂必報復祂聖約的爭端(利未記二十六章25節)。一個宣稱神是他們的神的百姓,臨到他們的一切審判,都是為了追討神爭端的一部分,因為他們給了神聖約的名號,卻沒有履行聖約的義務。他們裡面有假冒為善,因為他們稱祂為「我們的神」,並裝作是祂特別的子民,同時卻既不事奉祂、不愛祂,也不順服祂作為我們的神。這也是明顯的背叛,因為我們樹立了另一個神,即我們想要滿足的私慾與罪,卻不顧神的憤怒;因此,我們不是按照聖約為祂作的子民。
- 這位神必在我們的工作中支持我們:但以理書三章17節:「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救出來。」你們可以向自己保證神能為你們做的一切;因此,讓這說服你們像大衛一樣,堅定地決心,並精確地遵守祂所要求我們的一切。第一,堅定地決心走嚴格順服的道路。大衛在文中說,我要;我已下定決心,無論發生什麼,或無論我遇到什麼相反的試探。許多人確信他們邪惡的道路,也確信有必要離開它們,但缺乏決心,因此在他們所有的道路上都不恆久。第二,精確地遵守;我要遵守我神的命令。祂既是我們的神,在一切事上順服祂就是合宜的:彌迦書六章8節:「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如果你在祂的任何誡命上猶豫不決,你就是在解釋上否認祂的主權。
教義二:那些想要遵守神命令的人必須避免與惡人交往。
- 我將說明惡人的交往在多大程度上應當被避免。
- 為什麼那些想要遵守神命令的人必須這樣做。
首先,惡人的交往在多大程度上應當被避免。一方面:
- 必要的世俗交往是被允許的;否則,正如使徒所說的,我們必須離開世界(哥林多前書五章10節)。在買賣、貿易、履行我們關係中的義務方面的必要交往,是允許的。
二、我們不可因為教會中有一些惡人,就離棄教會。在神的禾場上,既有麥子,也有糠秕。奧古斯丁(Augustine)說:「我逃離糠秕,免得自己成為糠秕;但我不可、也不會逃離禾場,免得自己一無所有。」基督曾與教會保持相通,儘管其中有行為敗壞的人;祂也吩咐我們聽從那些坐在摩西位上的人,儘管他們能說不能行(太二十三1-2)。
三、我們並未被禁止去尋求他們靈魂的好處;只要還有希望與機會贏得他們,我們就可以為了他們的好處與他們往來。耶穌基督就是這樣與罪人往來,為要贏得他們:路加福音十五章2節記載:「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與罪人往來,若目的是為了堅固他們的罪,這是一回事;但若目的是為了將他們贏得歸向神,則是另一回事。這就像醫生為了醫治病人而接觸病人,而非作為他們的同夥去享受他們的陪伴。因此,我們可以帶著全然的溫柔與他們往來,切記我們自己也曾是愚昧、悖逆、受迷惑的人。因此,我們不可迴避他們。
然而,我們仍應當迴避他們,以至於:
- 我們不應與他們親近。要避開一切不必要、自願的交誼與親密關係:詩篇二十六篇4節:「我沒有和虛謊人同坐,也不與瞞哄人的同夥。」我們不可選擇他們作為同伴,免得我們被他們的榜樣所腐蝕、使靈性變得遲鈍。
- 我們不可與他們建立持久的關係,以免陷入持續的往來中。當我們有自由選擇時,哥林多後書六章15節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父母不可為了任何家產的便利或外在的利益,將兒女置於必須與惡人往來的境地:出埃及記三十四章15節:「恐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百姓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們的神。」歷史上有許多實例,說明與惡人建立這種持久關係會帶來巨大的禍患:創世記六章2節:「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在有形教會中,塞特(Seth)後裔被稱為神的兒子;而該隱(Cain)的後裔被稱為人的女子。因為她們美貌、高貴,或因為門當戶對而與她們結合,這正是招致洪水審判的挑釁之罪。同樣,詩篇一百零六篇35節:「反倒與外邦人混雜,學習他們的行為。」所羅門的例子顯示他被自己的妻子所腐蝕。列王紀下八章18節論到約沙法之子約蘭:「他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因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在教會歷史中,我們讀到瓦倫斯(Valence)皇帝娶了一位亞流派(Arian)女子,因而陷入網羅,成為對大公教會信徒殘酷的迫害者;正如最優質的金屬若與劣質金屬混合,便會因此貶值。
- 若因居住、親屬關係或業務而不得不與他們往來,切不可在他們的罪上有分:以弗所書五章11節:「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我們雖可與那些因必要性法律而必須往來的人自由交談,但必須極其謹慎,以免陷入網羅。大衛對他的同伴並無好感,但他被迫與他們一同住在曠野:詩篇一百二十篇5-6節:「我寄居在米設,住在基達帳棚之中,有禍了!我與那恨惡和睦的人,許久同住。」使徒要求妻子與丈夫同住(林前七12),僕人與主人同住(彼前二18),兒女與父母同住(弗六1),但沒有任何這類約束要求我們與他們一同犯罪。既然被迫與他們往來,我們就更當存敬畏與謹慎的心。約瑟在埃及、尼希米在亞哈隨魯王的宮廷、羅得在所多瑪、但以理在波斯宮廷,他們都是如此生活而不受玷污;環境的必要性迫使他們身處其中,但他們全心全意地保守自己,在所處之地不沾染世俗。
其次,為何那些想要遵守神誡命的人必須如此行?
- 因為與他們保持親密關係,很難避免受到他們榜樣的傳染。榜樣的力量通常很大,尤其是惡的榜樣。為何如此?塞內卡(Seneca)給出了理由:「人相信眼睛勝過耳朵。」因為榜樣比單純的言語更能衝擊人心。人作為社會性動物,極易受到他人的影響,特別是惡的榜樣;因為我們對惡的感受力遠勝於對善的感受力。疾病比健康更容易傳播;我們很容易從彼此身上感染疾病,但健康的人卻無法將健康傳染給病人。或者,用神自己的話來說,律法規定觸摸不潔之物的人會變得不潔,但觸摸潔淨之物的人卻不會因此變得聖潔。惡人的交往對好人的腐蝕力,遠大於聖潔之人的交往對敗壞者的矯正力。先知告訴我們,以賽亞書六章5節:「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住在他們中間,我們的污穢很快就會增加。約瑟夫(Josephus)記載,阿格里帕(Agrippa)起初熱愛美德與國家,支持猶太人民的自由;但因與羅馬皇帝卡利古拉(Caligula)交往密切,學會了他的習性;正如他追求神聖的尊榮,阿格里帕也如此,結果神擊打他,使他被蟲咬死(徒十二)。在受感染的地方,我們即使當下沒感覺,也會染上疾病;同樣,我們的心也會在不知不覺中被榜樣所玷污。就像一個人走在陽光下,不知不覺中臉色就被曬黑了,我們的心也會被玷污:箴言二十二章24節:「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憤怒的狂暴是如此醜陋且令人不快,人們本以為自己不會受其感染,認為看見這些應該會退避三舍,而非受其吸引;但當我們與暴怒的人結交時,我們會在不知不覺中學會他們的行徑;因為所羅門在下一節說:「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自己就陷在網羅裡。」梅蘭希頓(Melanchthon)說,與惡人親密往來,我們會在不知不覺中變得邪惡。摸瀝青的必被玷污,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林前五6)。
- 他們會藉著嘲諷與迫害,干擾並攪亂我們操練敬虔;如果你活出應有的樣式,就永遠無法討他們喜歡。為什麼?因為你的生活會責備他們的良心,向他們射出定罪與責備的箭;正如挪亞定那世代的罪(來十一7)。基督說:「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證他們所做的事是惡的」(約七7)。你們這些活出信仰、不與他人一同奔向放蕩之流的人,你們的疏離自然會喚醒他們良心的罪疚感,因此不跟隨他們在各事上同流合污,會令他們感到厭惡。正如病眼無法忍受強光,如果你對神忠心,他們也無法忍受你。性情不同的人無法長久相處。你要麼變得像他們,要麼被他們所恨。你要麼在各事上與他們苟同,要麼就得預期更大的麻煩。如今,逃避比爭鬥的危險更小。完全的抽離勝過局部的妥協。
- 他們會試圖藉著屬肉體的建議與計謀來敗壞我們;正如詩篇作者所說,詩篇第一篇1節:「不從惡人的計謀。」他們就像討厭的蒼蠅,總是在我們身邊嗡嗡作響,要我們與他們同流合污;而糾纏不休的懇求終究會得逞。箴言一章10-15節提到了惡人的引誘:「我兒,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不可與他們同行,禁止你腳走他們的路。」
- 與他們親近會玷污並損害你的好名聲。一個人的交友圈顯明了他的為人。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因此,即使他們沒有掠奪你的良心,也會傷害你的名譽;身處同一社群會使我們受到污染與玷污,基督徒對此應當謹慎。當教會中出現醜聞時,污點會落在所有人身上。使徒在希伯來書十二章15節告訴我們:「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眾人沾染污穢,不僅是因為榜樣的傳染,更是因為罪責的歸咎;在私下親密的交往中,這一點更是如此。屬肉體的人喜愛與他相似、在同樣的愚昧與罪惡中與他同行的人。但當一個人改變了,他就會改變他的交友圈:詩篇一百一十九篇53節:「凡敬畏你、守你訓詞的人,我都與他作伴。」這是大衛為自己的無辜所作的辯護。一個惡人與另一個惡人結合,就像榫頭進入榫眼,他們的靈性往往是相合的:詩篇五十篇18節:「你見了盜賊,就樂意與他同夥,又與行姦淫的人一同有分。」沒有什麼外在的記號比這更能顯明我們的性情。
- 如果我們對神有愛,對祂的榮耀有熱心,他們的陪伴必然會令我們感到痛苦與冒犯;因為那些愛神的人,怎能喜愛那些總是藉著污穢的言語與虛浮的行為來叫聖靈擔憂的人的陪伴呢?詩篇一百三十九篇21節:「耶和華啊,恨惡你的,我豈不恨惡他們嗎?攻擊你的,我豈不憎嫌他們嗎?我切切地恨惡他們,以他們為仇敵。」同樣,彼得後書二章8節,羅得「義心天天傷痛」。這不僅說他的義心被攪擾(這是被動的),更說他因他們的惡行而折磨自己(這是一個主動的詞)。對神所做的傷害,不應比對我們自己所做的傷害更輕微;這將成為我們心中持續的悲傷與煩惱。那麼,除非我們想自尋煩惱,否則他們的陪伴怎能令我們感到愉快呢?
- 我們與他們的親近,可能會成為堅固他們罪惡的媒介,而我們的疏離則可能成為使他們謙卑的媒介: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6、14節:「凡有弟兄不按規矩而行……你們要遠離他。若有人不聽我們這信上的話,要記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覺羞愧。」當你與他們自由往來時,你似乎默認了他們的行為,使他們在自己的道路上更加頑固。一個外邦人可能會被善意所融化,但一個不按規矩而行的弟兄,若你遠離他,他會感到更加羞愧;否則,你似乎是在表示贊同。凡對他說「願你平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分(約二10-11),因為他似乎是在縱容他們的異端邪說;但當一個人過著被神子民排斥的生活時,這可能會觸動他的心。與神的兒女相交不僅是一種義務,更是一種特權;藉著失去這種特權,我們要讓他們意識到自己所處的邪惡道路。
- 惡友會帶來巨大的審判;因此,我們不可自願與他們結盟:啟示錄十八章4節:「我的民哪,你們要從那城出來,免得與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災殃。」與惡人往來有雙重危險:罪的感染與刑罰的降臨:箴言十三章20節:「與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不僅是愚昧人,連他們的同伴也會受害。羅得住在邪惡的所多瑪人中間,就與他們一同受苦。你知道,當所多瑪被攻擊時,羅得被擄,他的財物也像他們的一樣被掠奪(創十四12)。約沙法與亞哈結盟,也陷入死亡的危險(王上二十二37)。外邦人也意識到惡人是被標記出來等待報應的。雅典人不會與蘇格拉底的迫害者在同一個浴池洗澡;波利卡普(Polycarp)也不會與塞林多(Cerinthus)進入同一個浴池,他說:「真理的敵人在此,我們快離開,免得浴池塌下來。」
[1.] 因為我們靈性本質上是易變的。人就其自身而言,乃是極不穩定的受造物。即便將人看作最完美的狀態,他終究不過是受造物,而身為受造物與易變性是同義的。神在天使身上尚且找不到穩定性;他們既是受造物,便可能犯罪。唯有神是不可謬的;為何如此?因為祂是神(Quia Deus est)。但所有的受造物都可能失敗;天使墮落了,亞當在無罪狀態下也墮落了;若非神扶持我們,我們怎能指望站立得住?神最優秀的兒女也常受不信的衝動與愛心的衰退所困擾;他們的信心與愛心並非總是維持在同一水平與基調上,而是時多時少。大衛感受到了這種動搖,並為自己感到恐懼;因此他對神說:「求你扶持我,使我存活。」同樣地,所有具備屬靈經驗的人都明白,若沒有持續不斷的恩典,他們便無法存活,也無法維持身心的合一。他們發現,自己雖常立志行善,但過不了多久,心志又會沉淪。他們的情感就是如此反覆無常、難以捉摸;時而盼望,轉眼又恐懼;時而情感高昂,轉眼又死寂;時而謙卑,轉眼又驕傲;時而溫柔,轉眼又暴躁;時而滿懷自信,轉眼又充滿恐懼與憂傷;就像患了瘧疾的人,時好時壞。若一個好人的所有情感與衝動都顯露出來,並暴露在世人的目光之下,他看起來會是多麼像一個變幻莫測的普羅透斯(Proteus)!沒有人比他們自己更顯得與自己不一致。有時他們像結滿果實的樹,有時卻像冬天的樹,雖然根部似乎還有生命,但外表看起來與枯死無異。不僅如此,即便在他們所擅長的那些特定恩德上,他們也曾失敗過!亞伯拉罕,這位信心的之父,其信心如此卓越,卻在亞比米勒的國中顯露出極大的肉體恐懼(創世記二十章)。摩西,地上最謙和的人,卻在擊打磐石兩次時表現出何等乖戾的怒氣(民數記二十章10-11節),以致「用嘴說了急躁的話」(詩篇一〇六篇33節),神對此極為不悅,只讓他遠眺迦南,而不准他進入。彼得被公認為眾使徒中熱忱與火熱之最(你知道他曾有如此勇氣,竟敢對抗前來捉拿基督的一隊人馬),然而,他竟因一個使女的提問而陷入怯懦與罪惡的恐懼中!因此,我們需要這種扶持的恩典,並要來到神面前說:「主啊,扶持我。」鎖的彈子只有在鑰匙轉動時才被托住,同樣地,神若不扶持我們,我們就會跌倒。或者讓我這樣表達:正如流星在太陽停留時被懸在空中,那最初將它們升起的力量必須持續托住它們,否則它們就會墜落到地上;同樣地,當這種扶持的恩典撤去時,我們便會立刻沉淪。又如摩西,他不過是在山上與神同在片刻,百姓竟如此迅速地陷入偶像崇拜!所以,若神稍微離開,我們就會顯得如水般不穩定。
[2.] 因為撒但每日的攻擊。當一個可憐的靈魂從牠手中逃脫時,牠便以持續的惡意追趕他(彼得前書五章8節);牠的目標無非是我們靈魂的徹底毀滅,並竭力想要奪回獵物,將我們拖入牠自己所處的悲慘境地;因此,我們必須每日得到防禦與保護。當城市被圍困時,它們不會僅僅依賴平時的防禦力量與存糧,而是會得到援軍與彈藥的補給;神對待我們也是如此。身為不穩定的受造物,我們需要神持續的幫助,因為一切都仰賴於祂——在存在(esse)、保存(conservare)與運行(operari)上。但這裡還有另一個考量,能幫助我們在攻擊下站立。當門徒被拋來拋去,並被各種試探所搖撼時,基督便祈求他們的信心不至於失落,祈求進一步的幫助(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1節);同樣地,當保羅受撒但攻擊時,神給了他額外恩典的應許:「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哥林多後書十二章9節)。我們需要神進一步的幫助,好讓我們能抵擋牠的砲火與攻擊。
[3.] 因為我們的世俗境遇對我們有巨大的影響。我們時而快樂,時而受苦。正如不穩定的天氣會折磨身體,我們多變的境遇也會擾亂靈魂。富足與卑微,高升與低落,要在不平等的境遇中保持平衡,是非常困難的,這需要神靈的扶持力量。正如使徒所言:「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祕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書四章12-13節)。從這段經文中,讓我觀察幾點:
(1.) 我們在屬世事物上會經歷境遇的改變;有時受人敬重,有時蒙受羞辱;有時富有,有時貧窮;因神的護理而受限制;有時生病,有時健康;有時舒適地享受一切,有時陷入極大的匱乏。要在這些境遇中穿行,而不至於一方面沮喪,另一方面驕傲,是非常困難的。
(2.) 從那段經文中再次觀察到,這兩種境遇各有其網羅,因此我們需要盡可能獲得所有的恩典來避開它們。有些人認為網羅與試探只存在於一邊,即他們認為富有很容易,且在那時維持對神的盼望與安慰也很容易;但他們認為貧窮並一無所有是很困難的。當他們一無所有時,他們看不出該如何憑信心生活,或如何避免埋怨、牢騷,以及不體面的沮喪與心靈沉淪。另一方面,有些人認為貧窮且敬虔很容易;但要在富足的境地中保持良心無虧,在有如此多事物將他們從神身邊拉開的情況下,要抑制驕傲與安逸,並在豐裕之中活出對來世安慰的生動感,這確實很難。事實上,兩方面都有試探。
(3.) 再觀察一下,有些人能在某種境遇中持守得住,卻在另一種境遇中失敗了。某些試探對某些靈魂的影響力比對其他人更大。當神使人處於低谷時,他們表現得謙遜卑微;但當他們被高舉時,他們便顯露本相,表現出驕傲、輕蔑、對神的遺忘,以及對基督利益的漠不關心。另一方面,有些人能在順境中表現良好,但當逆境的寒風吹向他們時,他們便枯萎乾涸了。有些人無法面對恐懼,有些人則無法面對誘惑。正如先知論到以法蓮,說他是「沒有翻過的餅」,也就是說,只烤熟了一面,另一面卻還是生麵團;許多人也是如此;在護理的一面,他們似乎做得很好,但當神將他們置於另一種境遇時,他們便徹底失敗了。列王紀上十三章中,那位能對國王大聲宣告審判的年輕先知,當老先知誘惑他時,他便失守了。
(4.) 不僅如此,更重要的是,這些境遇接踵而至,使得試探變得更大。在我們登上命運的輪盤頂端,嘗過世俗的幸福之後,再被拋下,這是更大的考驗。反之亦然,在極度悲慘之後被高舉;突如其來的改變對我們的影響更大。因此,要在擁有時不貪戀,失去時不悲傷;在享受世俗幸福時保持節制與清醒,或在失去時保持溫柔與忍耐;或對所有這些護理安排行使基督徒的節制;要保持心靈穩定並與神對齊,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因此我們需要神特別恩典的影響,正如使徒隨即補充的:「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應用:這促使我們去尋求這種扶持與支撐的恩典,好讓我們來到神面前時,也能與神同行。在某些情況下,堅忍比歸正更困難;堅持到底比最初的歸正更難。在最初的歸正中,我們主要是被動的,若非完全被動;但在堅忍中,我們卻是主動的。是神將我們栽種在基督裡,但當我們在基督裡時,我們就當在祂裡面行走。正如嬰兒在出生前在母腹中靠母親的生命而活,靠母親的餵養而生長,無需自己參與;但出生後,雖然仍由母親哺乳,但孩子會自己吸吮,並將營養吸收給自己;他長得越大,生命的責任就越轉移到他自己身上;同樣地,最初的歸正主要是神的工作,當歸正後,我們若沒有祂的幫助便無法堅忍,但屬靈生命的責任比以前更多地轉移到了我們身上。神賜下堅忍,也賜下歸正:彼得前書一章5節說:「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但這意味著我們在歸正後,比在歸正時需要做更多的事。以弗所書二章10節,使徒告訴我們,我們「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這裡要求我們有行動。什麼是歸正?是對福音之約條款的同意,這是我們在歸正中最大的行動。但現在,堅忍是履行這約的義務。同意條款比履行條款更容易。正如在婚姻契約中,對該關係應盡義務的承諾比履行義務更容易;因此,同意神的約,所有的關鍵在於履行它,因為我們本性不穩定、試探繁多,且在聖潔的道路上有巨大的挫折。誠然,在靈魂中保持恩典的生命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以色列人在同意接受摩西為領袖帶領他們前往迦南後,當他們走出埃及,經歷了道路的艱難,並暴露在如此多的危險中時,他們總是想要回去。我們也是如此;要抵擋所有的攻擊並堅持到底是很難的;許多事情會介入,打破你的決心,使你遠離神。肉體會介入,所以你必須常說,如羅馬書八章12節所言:「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去滿足它的私慾。世界會威脅,你必須像他們一樣說,如但以理書三章16節:「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危險會臨到並增加,那時我們必須說,如以斯帖記四章16節:「我若死就死吧。」朋友會勸誘,你必須像保羅一樣說,如使徒行傳二十一章13節:「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或者像基督對祂母親所說的,約翰福音二章4節:「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豈不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誘惑者會勸說,我們必須準備好說,如使徒行傳四章19節:「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甚至,神自己似乎也會挫折我們,似乎與我們為敵;你必須對神說,如約伯記十三章15節:「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在所有這些介入中,保持這種信心活力與順服勇氣的生命,是一項非常艱難的工作。那該怎麼辦呢?因此要來到神面前:「主啊,扶持我,使我存活。」
- 因為你的需要,要懇切地向神祈求。其次,因為祂的全能,要憑信心祈求。第一,因為你的需要,要懇切。若沒有神的扶持,人自身沒有力量抵擋任何哪怕是最微小的試探或犯罪的機會。沒有任何邪惡是太過污穢,也沒有任何罪是太過嚴重,以致我們沒有跌倒的可能。詩篇十九篇13節,大衛說:「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注意這個表達,「攔阻」;這意味著他感到心中有一種傾向與準備,因此渴望神將恩典的韁繩拉得更緊:主啊,攔阻你的僕人。當撒但用看似合理且誘人的外表偽裝一個大罪,並用某種快樂或利益賄賂肉體時,哦!私慾是多麼快地被激起,心靈又是多麼快地被自身情感的暴力所淹沒!當我們在這一邊或那一邊受到各種攻擊的操練時,我們又是多麼快地變得軟弱與沮喪!第二,因為神的全能,要憑信心祈求:彼得前書五章10節,「那賜諸般恩典的神……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給你們根基。」注意他給神的稱號,「那賜諸般恩典的神」;這表明祂有豐富的儲備,並且有恩慈的傾向去賜予。然後他列舉了幾種恩典。你想要什麼?你想持守你已經得到的嗎?主必堅固你。你想增加你所擁有的嗎?主必成全你。你想以生命與活力去實踐你所擁有的,並變得更堅決嗎?主必賜你力量。你想在困難面前變得更堅定嗎?主必給你根基。所以使徒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7節說:「安慰你們的心,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神有全能來幫助你,帶領你度過所有的試煉與困難。因此,要向神祈求。
- 不要因任意妄為的罪而喪失這種扶持的恩典。當我們激怒神時,祂會撤回祂的保護與防禦:以賽亞書五十九章2節,「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何西阿書五章15節,「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自覺有罪。」大衛在嚴重跌倒後祈求這點:詩篇五十一篇12節,「求你用樂意的靈扶持我。」他失去了在神裡面的力量,失去了愛心的廣度;他缺乏神恩典的幫助;他曾觸碰了禁果:主啊,回來吧;「主啊,用樂意的靈扶持我。」
- 不要將自己暴露在試探中,因為你是軟弱的,若沒有堅固的恩典便無法站立,而這恩典並非隨叫隨到,也不是根據你的喜好給予的,而是祂「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立比書二章13節)。基督徒啊!當我們想要試探奧祕,衝進危險的口中,並與那些容易誘惑我們犯罪的人打交道時,神不會展現祂恩典的大能,正如基督不會為了滿足希律王的好奇心與放蕩的幻想而顯神蹟一樣。哦!因此,讓我們不要無謂且無理地將自己拋向罪的誘惑。例如,彷彿沒有壞同伴會感染,沒有肉體的娛樂會腐蝕,或者在神沒有藉著祂護理的聲音呼召我們時,對高位的野心追求;這只會增加我們的試探。當我們衝進危險的地方,就像彼得衝進大祭司的院子一樣,我們是在沒有防禦的情況下前往那裡。一個明白什麼會傷害身體的人,在接觸它時會非常謹慎。我們對靈魂也應有同樣的關懷。
經文中的第二件事是他請求的根據與保證,「照你的話」;或者如有些人讀作「藉著你的話」。神已應許支持那些等候祂的人:以賽亞書四十章29、31節,「疲乏的,他賜能力;軟弱的,他加力量……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在他們完全且最終的拯救來到之前,他們將得到即時的支持,力量每日更新。這一點應當激勵我們:
- 更有信心地向神祈求恩典以站立得住。神已應許扶持那些緊緊跟隨祂、奔向祂的人;因此要說,主啊,你的話語叫我盼望;雖然我是不穩定的受造物,但我必仰望你的話語:詩篇三十一篇24節,「凡仰望耶和華的人,你們都要壯膽,堅固你們的心。」雖然沒有別的是穩定的,但這話語是穩定的。
- 讚美神並承認祂的恩典;如果你得到了扶持,或有任何力量在你身上更新,即使你的試煉與試探仍在繼續,也要將其視為祂應許的實現:詩篇一百三十八篇3節,「我呼求的日子,你就應允我,鼓勵我,使我心裡有能力。」當我們有力量堅忍而不至於昏厥時,這就是禱告的應允、應許的實現;即使我們沒有被拯救,在拯救來到之前得到支持也是如此。保羅說,我感謝神,因為我得到了扶持。我得到了巨大的扶持,儘管我沒有嘗到多少屬靈的甘甜。如果我們僅僅得到了扶持,並在靈魂中保持了恩典的生命,即使我們沒有嘗到基督的筵席與珍饈,這也是值得感恩與安慰的事。
第三個情況是目的,「使我存活。」大衛說這話並非指肉身的生命,不是自然的生命,而是恩典的生命。那麼這一點的教義是:
教義:神的兒女若不保持他們的屬靈生命在良好的狀態中,就不算自己活著。
大衛,這位享受著王權之樂與尊榮的人,儘管他是以色列的王,擁有富庶繁榮的王國,並對周圍的民族取得了巨大的勝利,但他並不認為那叫活著,除非他的心在神的道路上得到扶持。所以歌羅西書三章3節說:「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他們有可見的生命,像其他人一樣;但你們的生命,即你們主要看重、且確實認為是你們生命的,是一件隱藏的事。
在此我將探討:(1)什麼是屬靈生命。(2)證明有一種與自然生命不同的屬靈生命。(3)前者優於後者的卓越之處。(4)屬靈生命何時處於良好狀態。
- 屬靈生命是指什麼?它是三重的:稱義的生命、成聖的生命與榮耀的生命。
[1.] 稱義的生命。我們因罪的代價都死了。當一個人被法律定罪時,我們說他是個死人:「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羅馬書五章18節)。當律法帶著能力臨到時,我們就意識到了這一點(羅馬書七章9節);我們開始從死睡中覺醒。神的第一項工作是喚醒他,睜開他的眼睛,使他看見自己是可怒之子,是一個被定罪、毀滅、沒有赦免的人。當律法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在此之前,他認為自己是個活人,處境與最好的人一樣好;但當他被光照,看見律法的真義時,他發現自己不過是個死人。現在,當稱義時,罪人便從死亡的判決轉移到對他有利的生命判決中;因此這被稱為稱義的生命(羅馬書五章18節),約翰福音五章29節說:「信的人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也就是說,從律法對他所下的死亡與定罪判決中被釋放出來。
[2.] 成聖的生命,在於靈魂與神之靈的結合,正如自然生命是身體與靈魂的結合。亞當雖然身體被組織與塑造,但若非神將靈魂吹入他體內,他不過是一團死物;同樣地,在我們藉著祂靈的交通與基督聯合之前,我們是死的,對任何善行都無能為力。但聖靈使我們進入一種活的狀態:以弗所書二章4-5節,「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在領受恩典後,我們有了一種新的存在方式。
[3.] 永生,或榮耀的生命,這是前兩者的最終結果與成全;因為稱義與成聖不過是我們幸福狀態的開始;稱義是原因與基礎,而成聖是我們將永遠與神同在之生命的引言或開端。
- 現在,這種生命與自然生命是不同的。首先,它有不同的原則,即神的靈;而自然生命有理性的靈魂: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5節,「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父母不過是神護理的工具,將身體與靈魂結合在一起:但在這裡,我們藉著靈或基督而活(加拉太書二章20節);神與我們聯合在一起。當我們與作為生命源頭的神聯合,靈魂藉著恩典之靈而甦醒時,我們才真正活著。這才是真正的活著。它被稱為神的生命(以弗所書四章18節),不是藉著祂護理的普遍影響,而是藉著祂恩典的特別影響。其次,它在運作上是不同的。萬物各按其形式運作(Unumquodque operatur secundum suam formam),正如事物根據其形式向上或向下移動;新本性帶領人走向他們自己自然的運動與趨勢。像人一樣行走(哥林多前書三章3節),與像基督徒一樣行走,是兩件不同的事。自然與人類的生命不過是感官與理性的有序使用;但神聖與屬靈的生命是為了與神交通而運作恩典,彷彿另一個靈魂住在同一個身體裡:我已非我(Ego non sum ego)。舊的私慾、舊的交情、舊的試探,敲著同一扇門,但裡面住著另一個居民。第三,在支持上是不同的。隱藏的嗎哪,真實的食物,真實的飲料(約翰福音六章55節)。有外在的人與內在的人;內在的人與外在的人一樣有其生命。正如生命,味覺亦然:一切生命皆由味覺引導(Omnis vita gustu ducitur)。隱藏的人必須用隱藏的嗎哪餵養,那是世界所不知道的食物與飲料;當身體衰退時,它的安慰從未更高(哥林多後書四章16節)。一個人如何,取決於他的喜樂與快樂;它必須有與之相稱的東西。第四,在目的上是不同的。新本性的目標與趨勢是神;它來自神,因此也歸向神(加拉太書二章19節)。這是一種生命,使人能夠作為終極目的向神移動與行動,去榮耀祂,或享受祂。屬肉體之人的個人滿足是他最高的目標:水不會高過其源頭。但一個有恩典的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取悅神(歌羅西書一章11節),為了榮耀神(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這不僅是因為他的義務(羅馬書十四章7-8節),更是因為他的存在,即他內在的生命原則(以弗所書一章12節)。一個有新原則的人,沒有神便無法活著;他最大的目的與渴望是享受更多祂的同在。
- 前者優於後者的卓越之處。有肉體的生命、自然的生命與屬靈的生命。肉體的生命,儘管它在世界上閃耀並發出聲響,但與恩典的生命相比,不過是死亡:提摩太前書五章6節,「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以及「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路加福音九章60節);並且死在過犯與罪惡中。沒有人看起來比他們更看重自己的生命,然而在任何真實的生命與真誠的安慰上,他們卻是死的。同樣地,自然生命不過是一陣霧氣、一陣風,一點點風吹過,很快就消失了。即便在最好的狀態下,自然也不過是一種持續的疾病,我們的食物是補救自然衰退的恆常藥物:大多數人這樣使用它,食物即藥物(alimenta sunt medicamenta)。但更具體地說:
(1.) 自然生命是魔鬼、被棄者、野獸、蠕蟲、樹木與植物所共有的;但這是神兒女獨有的特權(約翰一書四章13節)。因此,神的兒女認為,若沒有這種生命,他們就沒有生命。如果我們認為我們有生命,因為我們能看見與聽見,那麼蠕蟲與最小的蒼蠅也是如此。如果我們認為我們活著,因為我們吃、喝、睡,那麼野獸與牲畜也是如此。如果我們認為我們活著,因為我們能推理與交談,那麼異教徒與那些永遠見不到神的人也是如此。如果我們認為我們有生命,因為我們長得好、變得強壯,邁向老年,那麼田野的植物與樹木也是如此。不僅如此,我們不僅與它們共有這種生命,在這種生命中,其他受造物甚至勝過人類。樹木在體積與高度的生長上勝過我們,它們從小植物長成最卓越的香柏樹。在聽覺、嗅覺、視覺上,許多野獸走在我們前面;鷹的視力、狗的嗅覺等。感官是它們的完美。有些人看得更好,有些人聽得更好,有些人聞得更好;所有野獸對食物都有更好的胃口,消化能力也更強。至於理性的生命,賦予了理性,許多哲學家與外邦人在理性的使用上勝過基督徒。那麼,我們的卓越之處不在於植物性的生命,植物在其中勝過你;也不在於感官的生命,野獸在其中比你更好;也不在於理性的生命,許多被棄者擁有它,卻永遠見不到神的面;而是在於屬靈的生命,即靈魂被恩典之靈所甦醒。
(2.) 自然生命是短暫且不確定的,但這種永恆的恩典是不滅的火焰,是無法熄滅的火花。我們所有的勞苦與辛勞都是為了維持一盞很快就會熄滅的燈,或是支撐一個總是會倒塌的帳棚;當我們為它做好準備時,今夜就被取走等;它在每個惡棍與刺客的權力之下:但這是一種始於恩典、終於榮耀的生命。
(3.) 外在的生命是短暫的,但我們很快就會對它感到厭倦;但這是一種我們永遠不會厭倦的生命。列王紀上十九章4節,以利亞求死。最短的生命也長得足以被一千種苦難所困擾。如果你活到老年,年老本身就是一種負擔:「那些日子你必說,我沒有喜樂」(傳道書十二章1節);但你永遠不會希望這種生命結束。
(4.) 在神為最初帶來這種生命所做的準備與代價上。神毫不費力地將生命之氣吹入人體(創世記二章7節);但為了獲得這種恩典的生命,神必須成為人,並在我們的本性中建立一個新的生命源頭(約翰福音十章20節)。不僅如此,還要死:約翰福音六章51節,「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考慮一下為它支付的代價。神不願以低於祂獨生子死亡的代價來賜予它。
(5.) 在它的供應上: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0節,「你手裡的生命。」我們用大量的辛勞與勞動為它獲得一點點支持;但這生命是用基督的血、恩典的影響與聖靈的安慰來餵養的;不是用粗俗的東西,而是用崇高、高貴、卓越的東西。
(6.) 在它所服務的用途上。它使我們適合與神交通,正如另一種生命使我們適合與人交通。沒有共同生命的事物無法彼此交通。我們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
(7.) 它的需要更大,這顯示了生命的價值。生命越高,依賴性就越大。無生命的事物,如石頭,不需要像有生命的事物那樣的供應。植物長不好的地方,必須有肥沃的土壤。在植物中,葡萄樹比荊棘需要更多的修剪與照顧;野獸比植物需要更多;神將食物的安排留給人的照顧,作為祂護理的工具;人比野獸需要更多,聖徒比一般人需要更多,需要更多地等候神。沒有受造物像內在的人那樣依賴,需要如此每日的供應。
(8.) 它的感受力更大。這種生命比任何其他生命都更有感受力。所有的生命都有其甜美之處。正如一種生命超過另一種,感受力就更強;野獸比植物更能感受到傷害與痛苦。正如人的生命超過野獸的生命,它就更能感受到喜樂與悲傷。正如恩典的生命超過人的生命,它的喜樂就更大,它的悲傷也更大,良心的痛苦,受傷的靈魂。因此,聖徒的喜樂是不可言喻且充滿榮耀的,是出人意外的平安。
- 這種生命何時處於良好狀態?它表現在這兩個果效中:(1)對神之愛的舒適感受。(2)事奉與取悅神的聖潔傾向。它的生命力在於這兩種恩德——信心與愛心;當它們保持在高度與活力中時,這就是生命的開始。它在於信心的提升,領悟並應用神的愛到靈魂中:我因信而活;以及愛心的提升,支配並傾向心靈去順服(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因此,他們祈求神扶持他們,使他們能夠……
他們在心中持守並得著安慰,且樂意事奉神。如今,當他們發現信心有所減退,以致無法像往常那樣在應許中喜樂時,便視自己為死人;或者,當他們的內心不再以神的律法為樂,而在屬靈之事上顯得遲鈍怠惰時,他們也視自己為死人。然而反過來說,當他們發現這種生命在內心充滿活力時,他們便歡欣快樂;當他們感受到自己在禱告與聖潔操練中重拾往日的喜樂時,這便是他們最珍視的。凡是看不見、感受不到的,對他們而言,就如同不存在一樣,既無安慰,也無保障。
應用:勸勉我們眾人都要尋求這生命,一旦得著,就要極其珍惜。首先,要尋求這生命。你們這些因無知與心硬而與神的生命隔絕的人,受邀來到祂面前吧;這是為了生命:約伯記二章4節:「皮包皮,人情願用所有的,換取自己的性命。」我們都渴望生命;活著的卑微之物,勝過死去的珍貴之物:「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傳道書九章4節。狗是不潔的畜類,而獅子在眾生中是最尊貴、最慷慨的。一條蟲比太陽更有生命力。那麼,如果自然生命如此甘甜,屬靈生命又當如何呢?沒有什麼生命能與此相比;它使我們適合與神及諸聖靈相交。基督責備他們說:「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如果你們不活出這恩典的生命,倒不如從未活過。當野獸死亡時,牠們的苦難隨之終結,但你們的苦難才剛剛開始。其次,如果你們已經開始了這生命,就要珍惜它。如果身體的生命受到一點點干擾,我們立刻就會抱怨;但為什麼你們如此愚鈍、粗心,不去留意這點,以保持屬靈生命處於良好的狀態呢?讓你們的禱告與渴望都集中在使這生命得堅固上;要以此為禱告的內容:藉著祂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基督徒應當以此為他主要的安慰與主要的掛慮。噢!我們是多麼忙於供應外在的人,好讓我們吃得好、穿得好!大多數人的掛慮都在於衣食。噢!要更關心內在的人;讓它藉著基督的寶血與聖靈的安慰得著更新。要為靈魂謹慎,好讓你們能保持活潑的信心,並對將來的福分有恆常的體會,從而在神裡面喜樂。噢!人們在裝飾與打扮身體上浪費了多少時間與精力,卻在此期間忽略了他們的靈魂!當我們想到我們是多麼少地去照看這內在的生命,以保持其心志與活力時,我們都該痛哭流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