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篇講道
我一心呼求;耶和華啊,求你應允我;我必謹守你的律例。——第 145 節
其次,這裡有祈求:「應允我」;或者按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回答我」;不是用言語,而是用行動。
教義:神的兒女在禱告時,會懇切地尋求回應。
舉幾個例子:詩篇八十五篇 8 節:「我要聽神耶和華所說的話。」一顆蒙恩的心不會把禱告當作虛妄的嘮叨或空洞的閒談,而是一種蒙恩的操練,終必得到回應,從主那裡獲得美好的回報或祝福。因此,他們在傾聽、在留意來自天上的消息,看是否能從神那裡聽到什麼,祂如何接納他們的禱告,以及祂將為他們做什麼:彌迦書七章 7 節:「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應允我。」他們不僅在等候,還在觀察、注視禱告後會發生什麼;因為他們確信這不是對著空氣呼出的氣息,而是託付給他們的神的祈求,祂已應許要垂聽他們。同樣,哈巴谷書二章 1 節:「我要站在守望所,立在望樓上觀看,看耶和華對我說什麼話。」他將自己比作守望者,窺探是否有任何安慰即將臨近。同樣,詩篇五篇 3 節:「我要禱告,並要仰望;」就像以利亞,看是否能窺見一朵雲,任何邁向憐憫的預備。
理由一:因為他們不敢妄稱神的名,而那些隨意禱告、從不關心結果的人正是如此;就像愚蠢的男孩惡作劇地敲門,卻沒有正事,因此不會等到有人來開門。在任何敬拜行為中妄稱神的名都是大罪,在禱告中更是如此。凡將這義務當作苦差事,而非作為造就靈魂或從神那裡獲得祝福之手段的人,都是如此;當我僅僅為了聽而聽,或領受聖餐,卻停留在領受的行為本身時,就是如此。每一項聖禮都必須憑信心與順服去執行,既要投入於行為中,也要期待該義務的終極目的。如果你認真對待,並尊重神的設立,你就必須這樣做。所有的聖禮都具有四重屬性:作為義務、作為特權、作為手段、作為才幹。作為神所吩咐的義務,是我們對神敬拜與順服的一部分;這會在我們良心中產生敬畏,使我們保持對它們適當且恆久的遵守;這不是隨意的,而是我們必要的義務。作為特權;這使我們免於厭倦,不將它們視為沉重的負擔。作為我們成長與改進的手段,這一點至關重要,使我們不至於停留在行為本身,而是尋求藉此分賜的恩典。作為我們必須交帳的才幹,這會激勵我們更懇切地改進。有些人不將它們視為義務,因此忽略它們;有些人不將它們視為特權,因此不珍視它們,在禱告之家不喜樂;有些人不將它們視為手段,因此停留在單純的執行上,而不尋求藉此獲得的果實;有些人不將它們視為才幹,因此對於是否從中獲益漠不關心:但當這一切都被重視時,我們在任何事奉或聖禮中都能表現得最好。正如這適用於一般的聖禮,對禱告更是如此,禱告是與神交通的甜蜜手段,不可當作苦差事;在此我們直接向神陳明,並開始讓祂動工,試驗祂的大能與良善,看看祂會為祂的子民做什麼。我說,我們將其付諸試驗,正如以利亞在與巴力先知的爭戰中,將爭議交給這個結果:「那降火顯應的神,就是神,」列王紀上十八章 24 節;所以我們通常在禱告中試驗神是否顧念祂的子民,並且是帶著神自己的允許與鼓勵;因為祂說過,沒有人會徒然尋求祂的面,以賽亞書四十五章 19 節。我們試驗祂是否信守對子民的承諾,是否有能力並樂意成就祂所應許的。因此,如果我們不懇切尋求回應,我們就是在徒然且隨意地履行這義務;而聖徒是不敢這樣做的。
理由二:不尋求回應源於不良的原因。
- 粗心大意,不考慮自己在做什麼,那麼他們的禱告就是愚昧人的祭,傳道書五章 1、2 節。誠然,對聖潔義務的專注,以及考慮我們正在做什麼,是我們生命中最嚴肅、最重要的部分。那些不考慮為何禱告的人是粗心、不專注且魯莽的。
- 無神論,這種罪中帶有一絲無神論的成分:希伯來書十一章 6 節:「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神的存在與祂的恩惠,即有一位神,且祂會善待尋求祂的人;這些關於神的存在、本質與護理的原始且至高的真理,他們並不堅定相信,只是隨從一般的習俗與風氣;因為如果他們確信有一位神,且祂善待人類,並會賞賜那些真誠敬拜祂的人,他們就會看看自己的義務與禱告帶來了什麼結果。
- 不信,這與無神論相近:約伯記二十一章 15 節:「我們侍奉他有什麼益處呢?」瑪拉基書三章 14 節:「你們說:侍奉神是徒然的,我們遵守神所吩咐的……有什麼益處呢?」當你什麼都不期待時,實際上就是在說這話;因為你的行為好像你的禱告與禁食不會有任何結果。那些確信神垂聽他們的人,會等候禱告的回應:約翰一書五章 14、15 節:「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無不得著。」但對神及其事奉的低微與輕視會產生這種疏忽;他們做了一些事,卻從不關心結果。
- 這說明對神的恩寵與接納缺乏尊重,他們不在乎祂是否顧念他們;因為他們甚至不詢問。哦!這與神子民的性情是何等相反!如果神掩面,他們就驚惶,詩篇三十篇 7 節;祂是他們生命的生命:「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詩篇四篇 6 節。他們安慰的調味劑是神接納他們的工作,傳道書九章 7 節。他們是何等熱切地祈求一絲光亮,一個恩待的記號,詩篇八十六篇 17 節。沒有什麼比主向他們的禱告隱藏自己更讓他們心痛的了:詩篇二十二篇 2 節:「我的神啊,我白日呼求,你不應允;夜間呼求,並不住聲;」約伯記三十章 20 節:「我呼求你,你不應允我;我站起來,你竟不理我。」啞巴神諭是極大的困擾。他們將禱告當作正事,因此沒有回應、看不見記號、沒有恩待的憑據,是非常痛苦的。教會將此銘記在心:耶利米哀歌三章 44 節:「你以密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那密雲就是因罪而來的忿怒。對此毫無情感,說明了一種愚鈍、麻木的靈。這是該論點的兩個理由。
理由三:如果我們不尋求神的回應,我們的損失極大。
- 我們在禱告中徒勞無功,甚至比來時更糟,心更剛硬,更忽略神。不僅如此,失去一次禱告還伴隨著屬靈判斷力的喪失;我們失去了信心的堅固,因為禱告的回應是靈魂支撐我們對神存在之真理的顯著支柱:詩篇六十五篇 2 節:「聽禱告的主啊,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每個人都要承認你是神。禱告的回應越多,反對自然無神論的論據就越多。我們憑祂的話語挑戰祂,發現確實有神。對應許的真實性也是如此,詩篇十八篇 30 節。你的話是煉淨的;我下次還要建立在它之上。你已經將它們付諸實踐,並發現它們永遠美好。如果我們不尋求禱告的回應,所有這些經歷就都喪失了。
- 你失去了對愛與順服的激勵。沒有什麼比看見神在各種場合,特別是在我們深陷困境時顧念我們,更能增加我們對神的愛了,詩篇一百一十六篇 1 節:「我愛耶和華,因為他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這類經歷中的每一次,都是增加火勢的新燃料。
- 你失去了再次禱告的鼓勵:詩篇一百一十六篇 2 節:「他既向我側耳,我一生要求告他。」恩典的寶座將不會被我忽略與冷落:我看見有憐憫可得,有幫助可得。一次成功的冒險鼓勵了下一次:詩篇三十二篇 6 節:「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因為大衛發現了如此迅速的垂聽與成全。
- 你失去了與神感性交通的益處。將交通視為親密關係,它存在於恩賜與義務、禱告與祝福之中;天地之間有貿易,藉著蒸氣與甘霖:禱告上升,祝福下降;正如對哥尼流所說的,使徒行傳十章 4 節:「你的禱告和你的賙濟達到神面前,已蒙紀念了;」隨之而來的是降在我們身上的祝福。
- 如果我們不尋求回應,神就失去了榮耀、讚美與感謝。因為回應既是我們安慰的源頭,也應當是神受讚美的源頭:詩篇五十篇 15 節:「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同樣,歌羅西書四章 2 節:「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我們應當收集讚美神的素材。如果我們能觀察到更多這些經歷,我們在感恩上就不會如此貧乏。你不僅要通過祈求來榮耀神,還要通過紀念:你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歷向他人推薦祂:詩篇三十四篇 8 節:「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
應用一:責備那些拋棄禱告、從不關心結果的人;那些像孩子射箭卻從不看箭落何處一樣,戲弄這項義務的人。這顯然說明了對神的極大蔑視與低微看法、禱告中的形式主義,以及心靈的麻木。這說明了對神及其護理的低微看法;因為如果他們相信這種特殊的護理臨到所有人與事,他們就會努力產生一些這樣的經歷,以便能說:我曾處於這種困境,神拯救了我:詩篇三十四篇 6 節:「我這困苦人呼求,耶和華便垂聽。」禱告中的極大形式主義;因為如果我們不是隨意禱告,而是認真對待,我們就必然會傾聽請求的進展。靈性的極大麻木;心靈若有生命感,就會觀察神的作為,並據此調整自己的行為。活潑的基督徒會不斷提出個案。
應用二:催促我們傾聽禱告的回應。神的兒女會這樣做,並從中獲得極大的安慰與祂愛的證據:詩篇六十六篇 18、19 節:「但神實在聽見了;他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我們從神的愛中獲得的恩惠與尊重絕非小事;這是對我們身份的極大認可;我們的恩典因此更甜美。當它們通過禱告的途徑,從神手中臨到時,它們被賦予了雙重的光彩與美麗;不是通過一般的護理,而是通過聖約;並且藉著我們付諸實踐、神所應許的聖約,這是神尊重我們的憑據。為此:
- 要確信當你照祂的旨意禱告時,神必垂聽並回應你:約翰一書五章 14 節:「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對於所有想要正確禱告並留意自己在做什麼的人來說是絕對必要的;因為只有那些確信自己會因來到神面前而得益處的人,才能正確地來到神面前:雅各書一章 5 節:「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如果我們真的向神禱告,就必須信靠祂。在禱告中期待甚少的人,既不會在禱告上多下功夫,也不會認真對待回應。
- 必須認真觀察這回應。粗心的人不會輕易察覺:詩篇一百三十篇 5、6 節:「我等候耶和華,我的心等候;我也仰望他的話。我的心等候主,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就像那些在聖殿中守候黎明的人。這種懇切的等候是一個幸福的記號;當我們重視禱告時,它們就不會落空。因此,弟兄們,正如他們守候話語一樣,你們也必須等候神,通過蒙恩的回應與回報,來發現祂的愛。
- 有時神立即給予回應;有時可能在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之後。(1.)有時是立即的;如哥尼流,在禱告時,在履行義務的過程中。神給予一些接納的記號;正如天使在第九時(即禱告時)被差遣到哥尼流那裡,向他保證他的禱告已蒙垂聽,義務已蒙接納:使徒行傳十章 3 節:「彼得、約翰約在申初上聖殿去禱告,」使徒行傳三章 1 節。同樣是但以理:「我正禱告的時候,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加百列,奉命迅速飛來。」主隨時準備在祂僕人禱告的瞬間回應他們的祈求。同樣,使徒行傳四章 3 節:「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所舉的案例在記號與幫助方式上是獨特且非凡的,但就祝福的實質而言,這是神自由恩典的普遍實踐:以賽亞書五十八章 9 節:「那時你求告,耶和華必應允;你呼求,他必說:我在這裡;」使徒行傳十二章 12 節,一群人聚集禱告時,彼得在監獄裡聽到了他得釋放的消息。(2.)有時在很久之後:禱告記錄在神的書上,瑪拉基書三章 16 節。這些必須等候:「我的神必應允我,」彌迦書七章 7 節。我們不能說,禱告一做完就應允,因為他說:「我要等候那救我的神。」保羅三次求主撤去撒但的差役,哥林多後書十二章;然後神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我們必須一次又一次地敲門。神在禱告發出的那一刻就聽見了,但祂按自己的時間安排回應。亞伯拉罕為孩子禱告,但多年過去,直到他將孩子抱在懷中。
- 當神給予回應時,要承認它是回應。有時由於靈裡的極度痛苦,我們不願注意到眼前的事。約伯記九章 16 節說:「我若呼求,他應允我,我仍不信他聽我的聲音。」我們這樣誤解神在我們患難中的作為,以至於不願承認神的工作是回應。
- 考慮神回應祂子民禱告的幾種方式。
[1.] 非常規的,如古代;如天使被差遣到哥尼流那裡告訴他禱告已蒙垂聽;對但以理也是如此;對亞伯也是如此,希伯來書十一章 4 節,可能是藉著天降的火;藉著異象給亞伯拉罕;藉著聲音或可見的記號給摩西,以及會幕中施恩座上的大祭司。但這些回報是那些時代特有的。
[2.] 常規的,有多種方式:
(1.) 要麼賜下所求的憐憫;如哈拿:撒母耳記上一章 27 節:「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耶和華已將我所求的賜給我了。」對大衛也是如此:詩篇二十一篇 2 節:「他心裡所願的,你已經賜給他;他嘴唇所求的,你未嘗不應允。」對祂的子民也是如此,當他們謙卑尋求祂時。有時是即時的,在禱告時:撒母耳記上七章 9、10 節:「撒母耳為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撒母耳正獻燔祭的時候,非利士人前來要與以色列人爭戰。當日耶和華大發雷聲,驚亂非利士人,他們就敗在以色列人面前。」或者漸進的,當神在賜下完全的拯救之前,正在預備工具時:使徒行傳七章 34 節:「我聽見他們受苦的哀聲,所以我下來要救他們。你來,我要差你往埃及去。」他們的逃脫是在一段時間之後。
(2.) 藉著賜下屬靈的彰顯給靈魂,即使祂沒有給予所求的特定憐憫;如當禱告後,祂復興了禱告者的靈魂:約伯記三十三章 26 節:「他禱告神,神就施恩與他,使他歡呼朝見神的面。」主賜給他們祂臉上的光,以及對祂愛或支持的特別發現,直到憐憫臨到:詩篇一百三十八篇 3 節:「我呼求的日子,你應允我,鼓勵了我,使我心裡有能力。」支持就是一種回應;保羅得到了這樣的回應:「我的恩典夠你用的。」或者當心靈平靜下來時;雖然我們不知道神將會做什麼。
即使尚未獲得我們所求的,但若我們已盡了本分,並將此事交託給神,我們便能心滿意足。正如聖經論到哈拿:「她祈禱之後,面上再不帶愁容了」(撒上一18);又如腓立比書四章6至7節:「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有時,神會賜下一種隱秘的確信感,或對所求之事懷抱強烈希望的傾向:詩篇六篇8節:「耶和華聽了我哀哭的聲音。」又或是透過經歷;正如那些前往耶路撒冷的人,經過流淚谷,在途中遇見泉源(詩八十四6);這可能是透過與神嚴肅的交通,而獲得的一種甘甜的更新思想,或在屬靈生命上的幫助;可能是某種促使你行動的考量,或是靈魂對神產生了新的委身,作為盡本分的報償;又或是良心在審視中,被引發出先前未曾顯明的信心的原則。總之,是有某種真理以新鮮的生命與活力,呈現在心靈之中。
(3)有時神以「變換與交換」的方式回應禱告。當神不給予我們所求的恩典,卻賜下另一樣對祈求者而言同樣好、甚至更好的事物時,祂便是在回應禱告;雖然種類不盡相同,但在價值與意義上卻同樣美好。這種變換可分為三種方式:
其一,就祈求者本身而言。大衛為他的仇敵禁食、謙卑、銷熔己心(詩三十五13),「我所求的都歸到自己的懷中」,這轉化為他自己的益處。他的禁食對仇敵沒有產生影響,但他的慈愛並沒有失去賞賜。大衛為他與拔示巴所生的第一個孩子祈求,但那孩子死了,神卻賜給他所羅門作為替代(撒下十二15)。挪亞、但以理、約伯將救自己的靈魂(結十四14)。「你們的平安必歸與你們」(路十5、6);這便是盡本分所帶來的安慰。
其二,就祈求的事項而言。我們祈求屬肉體的事,神卻賜下屬靈的事:使徒行傳一章6至7節:「使徒問他:『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他們沒有得到以色列的國度,卻領受了聖靈的應許。摩西極力想與百姓一同進入迦南:申命記三章23至24節:「神對我說:『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但神讓他站在毗斯迦山頂遠眺,並減輕了他戰事的煩惱。我們想要迅速擺脫困境,但神認為不合適;正如細雨比暴風雨更能滲入大地。我們祈求患難中的安逸,神卻賜下患難中的勇氣:耶利米哀歌三章55至57節:「耶和華啊,我從深牢中求告你的名。你曾聽見我的聲音;我求救的時候,你不要掩耳不聽。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說:『不要懼怕!』」祂在患難中那滿有恩典與大能的同在,便已足夠。基督「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來五7);祂並非在那一刻免於受死,而是在其中得到扶持與加力。約伯在兒女宴樂時獻祭、為他們祈求(伯一5);儘管他們都遭毀滅,神卻賜給他忍耐(22節);因為在臨到他的一切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
其三,就手段而言。我們祈求某種手段不要失敗,神卻要使用其他手段。正如亞伯拉罕極力希望以實瑪利成為應許之子,但神卻定意要賜下以撒:創世記十七章18節:「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神常會摧毀我們最寄予厚望的工具,卻使用我們最意想不到的工具來成就我們的益處。若那恩典最終轉為我們的傷害,神可能會在憤怒中應允我們的要求。因此,對於那些我們不該絕對祈求的事,神回應的方式必須交託在祂的旨意中;當我們盡了本分,努力使我們的心蒙神悅納,就當接受祂所給予的任何回應。
教義:從全心祈禱的方式來看,聖徒對禱告蒙應允有更大的確信。大衛將他全心的呼求,視為蒙恩回應的希望徵兆。
- 因為正確的禱告有應許的保證。應許是:「求,就必得著,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十六24)。這應許沒有例外,除非我們不是按祂的旨意祈求(約壹五14)。若好人以基督的名,為了好的目的,祈求好的事物,你就不會落空。
- 當有誠實與熱切時,我們有兩個見證人來堅固我們的安慰與盼望:一是知道神深奧之事的聖靈,二是知道人之事的靈。神的靈在我們裡面激發這些嘆息:羅馬書八章26至27節:「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以及我們自己靈裡的見證,證明我們已盡了本分,履行了職責,因此擁有真實的喜樂與確信:約伯記十六章19至20節:「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我的朋友譏笑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
- 神不會讓那些用心靈和誠實呼求祂的人空手而回,因為祂藉著一種恩典為另一種恩典鋪路;藉著「幫助的恩典」為「悅納的恩典」鋪路:詩篇十篇17節:「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願,你早已聽見;你必預備他們的心,也必側耳聽他們的祈求。」神既賜下開口的心,就必賜下側耳聽的耳;因為神不會讓祂自己的工作落空:當那些符合祂話語指引與聖靈感動的請求被帶到祂面前時,祂絕不會拒絕。
應用:這勸勉我們應當更看重祈禱的方式。懇切而誠實的禱告絕不會落空;以此判斷,你就不會缺乏成功。你不能憑藉機智、長度或言語的種類來判斷你的禱告,而要憑藉其中的信心、誠實、順服與聖潔的渴望。全心呼求,神必聽你。
(1)留意禱告的熱切;認真地尋求神,必有善果:但以理書九章3節:「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我認真地看待這項工作:撒母耳記下七章27節:「所以僕人大膽向你如此祈禱。」他發現自己的心已預備好呼求神。我們常強迫自己禱告,卻沒有在心中真正感受到。從神的話語中有什麼鼓勵?從聖靈中有什麼感動?決心尋求,直到尋見:詩篇二十七篇8節:「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與神摔跤:何西阿書十二章3至4節:「他與天使較力,並且得勝,哭泣懇求。」那些與神摔跤,在主面前心靈破碎、銷熔的人,必得勝。
(2)留意禱告的誠實;確保你沒有假裝祈求你並不渴望的事。你的確信是否完全在於主?當你的心分叉,貪戀肉體的私慾時,你就無法正確地禱告。
(3)留意你祈求神的榮耀,勝過祈求自己的安逸:雅各書四章3節:「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禱告中的私心越少,成功的希望就越大。
第三,關於順服的應許:「我必遵守你的律例。」 教義:神的兒女在思想恩典時,同時也在思想責任與順服。
- 因為他們是真誠且感恩的。順服是感恩最好的表達:因此,當他們祈求恩典時,他們將順服的決心與對恩典的期待交織在一起:羅馬書十二章1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 他們在超自然或屬靈上是誠實的,因此在任何境遇中都以此為目標:為主而活。他們所有的渴望與決心都是為了這個目的。他們雖有對自身益處的考量,但仍處於從屬地位;他們的目的是勤勉地事奉祂:腓立比書一章21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羅馬書十四章7至8節:「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 這是神賜下恩典(無論是暫時的還是屬靈的)的目的,即帶領他們進入順服:路加福音一章74至75節:「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在祂面前,終身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拯救我,使我甦醒,我必遵守你的律例。神賜予的目的,與蒙恩靈魂尋求恩典與祝福的目的,大體相同,即神能得著榮耀,正如他們能得著祂所賜的益處與安慰。
應用:多留意你的事奉;在每一次禱告中,在每一次蒙恩與禱告得應允時,重新將自己委身於神:主啊,我祈求這一切,僅是為了能順服你。
我再次觀察到,他不僅重複了他的禱告,更重申了順服的應許,以表明這並非轉瞬即逝的念頭,而是一個堅定的結論;正如基督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中,讓彼得三次宣告他的愛,為的是更深地約束他。大衛亦是如此:「我必遵守你的律例」;隨後又說:「我必遵守你的法度」;彷彿他在說:主啊,我確實願意;這是我心中堅定的志向,要在餘生中以真誠的順服歸向你。此處的教義要點為:
教義:對於順服的志向與應許,不應輕率地作出,而應以最謹慎、最嚴肅的心態為之。
一、因為我們在奉獻自己給神這件事上,通常太過輕率。參見《申命記》五章27至29節:「你可以近前來,聽耶和華我們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耶和華我們神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行。耶和華聽見你們對我說話的聲音,就對我說:『我聽見這百姓對你所說的話,他們所說的都是。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又如《約書亞記》二十四章18至19節,當約書亞問以色列人是否願意事奉耶和華還是別神時,他們說:「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我們的神。」約書亞對他們說:「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聖潔的神。」為何人如此輕率?部分原因是他們以當下那股熱忱的衝動來衡量自己的力量,卻未考慮到心中潛伏的罪性,以及那易於悖逆的傾向。部分原因是他們將責任視為一團模糊的整體,只看其大略,卻未如基督在《路加福音》十四章所勸誡的那樣,坐下來計算代價;看看自己是否甘心忍受艱難、棄絕私慾,並將肉體連同其邪情私慾釘在十字架上。愚拙的建造者不考慮風暴(《馬太福音》七章);只要建築暫時立得住,他就滿足了。部分原因是人們為了擺脫當下的苦難與困境,會向神許下美好的諾言,為了脫離眼前的危險而答應任何事;但一旦脫險,他們便很少顧念自己在患難中所許的願;正如《詩篇》七十八篇34至37節所描述的,他們作了偉大的應許,「但他們的心對神不正,在祂的約上也不忠心。」此外,當他們脫離了試探,私慾不再攪動時,他們便與身處試探時判若兩人,因此認為一切都會很容易。
二、因為這項工作的性質要求我們必須謹慎與嚴肅,這是一件極其重大的事,故必須經過最深思熟慮。我們將自己奉獻給神,既使我們有權享受基督信仰的一切安慰,也使我們負有實踐其一切責任的義務。它使我們有權享受一切安慰;當你進入神聖誓約的羈絆,或向主伸出手表明自己是祂的子民時,你就成了恩典之約的繼承人:《哥林多前書》三章22節:「萬有全是你們的」,因為你們是屬基督的,而基督是屬神的。如果你已帶著愛、感恩與順服,承認基督是你最親愛的救主與至高的主,並將靈魂的最高主權交給祂,那麼你就是屬基督的,神就是你們的,萬有也都是你們的:來世的榮耀與救恩將是你們的;今世的恩典、幫助、供養、聖禮與天意也將是你們的;而作為連接兩個世界、作為從此世通往彼世之通道的死亡,也將是你們的。這也是一切成聖的開端與根基,若此事能被嚴肅且誠心地完成,其他事情便會更容易順利進行。那真正屬神的人,會將自己用於神的榮耀與事奉,神也必在他們所有與所行的一切事上佔有一份:《羅馬書》十四章7至8節:「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他們如此甘心樂意地奉獻:《哥林多後書》八章5節:「並且他們所做的,不但照我們所想望的,更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這激勵了我們全部的工作。對於那些已將自己交託給神的人來說,要說服他們為神的使用而捨棄任何事物,並非難事。
三、因為若我們做得不對,在罪與審判方面都存在危險。
[1.] 在罪的方面,草率且突如其來的承諾很少是穩固的:《馬太福音》十三章20至21節,那撒在石頭地上的,領受了道,當下歡喜,但種子很快就枯乾了。通常,突如其來的承諾伴隨著軟弱無力的實踐;儘管人們當下熱情澎湃,但過不了多久便化為烏有;他們所有的應許都被打破,如同麻絮在火中焚燒。
[2.] 在審判的方面,每一次的奉獻都隱含著咒詛。如果你在向神承諾之後又背棄祂,你的處境會更糟;這會加重每一次蓄意的犯罪,並招致審判,因為神必為祂的約報仇,《利未記》二十六章25節。除非你是真誠的,言行一致,否則最好永遠不要開始,不要讓話語從你口中發出,也不要讓念頭進入你心裡。疏遠那些已經奉獻給神的事物是危險的;這是最惡劣的褻瀆,必不免受罰。
應用:由此可見,我們在奉獻自己給神或向祂應許順服時,應當何等嚴肅。
- 謹記受造物的軟弱,好讓你在神的力量中立志。
- 考慮可能發生的試探,看看是否有什麼事會動搖你所立的約,好讓你武裝自己以抵禦它。
- 考慮你特別的情慾;在最容易絆倒的地方,往往就是最脆弱的部分。
- 考慮順服的重量與重要性。祂不會滿足於隨便的宗教熱忱,你必須盡心、盡性、盡力地愛祂,並用你所有的力量事奉祂。
- 考慮你決心的強度,使你不可逆轉地、永遠地置於神的主權與命令之下。這樣做,你必在你的行為中找到成功與安慰。
現在回到經文本身。首先是對禱告的暗示;其中:
- 其強烈程度:「我呼求」。
- 其對象或位格:「向你」。
「我呼求」,大衛保持著他的熱忱。我在上一節已經說明了什麼是禱告中的呼求。我現在要觀察:
教義:巨大的患難與對危險的感知,會使禱告變得尖銳,並點燃我們在其中的情感。
當以色列人在沉重的奴役之下時,神說,《出埃及記》三章7節:「我實在看見了我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也聽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而發的哀聲。」患難使我們在禱告中呼求,而不僅僅是說話。普通的情感是禱告的聲音(vox orationis);它在禱告中對神說話;但強烈的情感是禱告的呼喊(clamor orationis)。普通的禱告對神說話,但懇切的禱告向神呼喊;儘管鬆懈與冷淡的願望會消散在空氣中,但強烈的呼喊卻能穿透諸天。它們有一種尖銳的語調,無法被神拒之門外:《士師記》四章3節:「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因為他有九百輛鐵車。」又如《士師記》六章5至7節:「他們因米甸人的緣故呼求耶和華,米甸人像蝗蟲一樣上來。」大衛說:《詩篇》十八篇6節:「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向我的神呼求。他從殿中聽了我的聲音,我在他面前的呼求入了他的耳中。」他禱告並非偶爾,而是頻繁且經常;並非鬆懈,而是帶著熱忱與懇切。
- 患難會教導那些從未禱告過的人去禱告。風暴中的粗魯水手各求告自己的神:Qui nescit orare, discat navigare(不會禱告的人,去航海就學會了),《約拿書》一章5節。那些在平時忽略神,彷彿不需要祂,或禱告冷淡的人,這時便樂於尋求祂以獲得救助與安全:《詩篇》七十八篇34節:「他殺他們的時候,他們才求問他,回心轉意,切切地尋求神。」對死亡的恐懼與自我保存的本能促使他們這樣做。如《耶利米書》二章27節:「他們在患難的時候,必說:『起來,拯救我們!』」《士師記》十章10節:「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說:『我們得罪了你。』」第14節:「你們去呼求你們所選擇的神,在你們遭難的時候,讓他們救你們吧!」
- 那些以前就禱告的善人,會禱告得更好、更頻繁,且更嚴肅。因此,神將祂的子民置於困境中,以激發他們的情感:《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6節:「耶和華啊,他們在急難中尋求你;你的懲罰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就傾心吐意禱告你。」如《何西阿書》五章15節:「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自覺有罪,尋求我的面;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當我們四面受壓時,施恩座便會更常被造訪;我們是被驅使到那裡的。約押直到押沙龍放火燒了他的大麥田,才肯回應他的呼喚。
應用一:甘心處於這樣的境地,好讓你學習禱告;因為,唉!我們在平時總是草率行事,但那時我們的需求會鞭策我們來到施恩座前,那是為患難時刻所設立的;那時正是將應許付諸實踐、運用我們與神關係的時刻。我們誤解了神天意的聲音;我們將患難解釋為祂的拋棄,將我們推離祂;其實那是祂呼喚的聲音,是祂的手在將我們拉向祂:這是一個被允許親近的時刻:《詩篇》五十篇15節:「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患難之日是罪的果子,是舊咒詛的一部分。當我們認為祂離棄我們,覺得祂是敵人時,祂其實正在將我們拉得更近。這是將神與你連結起來的好時機,當我們的患難追趕我們來到施恩座前時。神並沒有完全離開,祂留下了一些東西來吸引我們歸向祂。
應用二:責備那些在患難中忽略神的人:《但以理書》九章13節:「這一切災禍臨到我們身上,我們卻沒有求耶和華我們神的恩。」你推遲了恩典的施行;現在你應該彌補你之前的疏忽。在杖下卻無益處是一個壞預兆,當神在我們之後差遣風暴時。哦,我們在實踐這項義務時,該是何等頻繁與懇切!
- 這是適當的時機。禱告是一項永不過時的義務,儘管有些時節是禱告的適當與莊嚴時刻。人應當常禱告,《約伯記》二十七章11節。當從患難與不便中解脫時,我們並未從禱告中解脫;我們仍必須宣告我們的依賴、順服,並維持我們的相通。但這是一個特殊的時節:《雅各書》五章13節:「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
- 儘管患難驅使我們來到施恩座前,但如果我們嚴肅且誠心地前來,祂並不會拒絕我們。那些由需求所強迫出來的禱告,神也接受,並將其視為可蒙悅納的敬拜。因此,那些仰望神的人,不應因為患難驅使他們前來而灰心,即使他們以前沒有尋求祂,或以前沒有認真尋求;只要他們總是能找到其他的理由,並小心維持與祂恆久的相通。大多數與神相識的人,都是在荊棘中被捕獲的。耶穌基督在肉身的日子裡,若不是因為他們的需要——他們的癱瘓、被鬼附、發燒、耳聾、啞巴——將他們帶到祂面前,祂可能永遠聽不到許多人的聲音;感謝這些作為喚醒他們的契機。人會說,你在有需要時才來找我。神卻願意在任何條件下接納我們。
- 無論我們的處境看起來多麼絕望,呼求總能帶來救濟,或者在神裡面,那些向祂呼求的人總能找到幫助:《士師記》三章9節:「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救他們脫離,就是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士師記》三章15節:「以色列人呼求耶和華,耶和華就為他們興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以忽。」《詩篇》一百零七篇亦經常如此。
關於「向你」: 教義:在患難中,我們必須投靠神,並藉著禱告與祈求,在適當的時候向祂懇求幫助與拯救。
- 因為祂是我們患難的作者。在苦難與患難中,我們的事務不是與人打交道,而是與神;藉著謙卑地與祂打交道,我們在源頭上止住了憤怒。那捆綁我們的,必能釋放我們;祂處於因果的上端,無論誰是我們患難的工具,無論他們多麼惡毒,神才是我們必須與之和解的一方;因為祂對所有受造物擁有絕對的處置權,並要我們承認祂天意的主權以及我們對祂的依賴。在交戰雙方的和平談判中,對象不是普通士兵,而是他們的首領:「耶和華收去」,約伯說,《約伯記》三十四章29節;「他使人安靜,誰能擾亂呢?」
- 祂宣稱這項特權是救恩的神:《詩篇》三章8節:「救恩屬乎耶和華」;因此,如果我們想要得救,就必須向祂尋求。如果祂不幫助,別人也無法幫助,因為祂掌握著所有的手段、受造物與次要原因。如果我們倚靠手段,它們可能會失敗,但如果我們倚靠神,祂永不失敗。因此,無論神提供什麼手段來幫助我們,向神禱告是最好的手段,也是首要使用的手段。
- 無論我們的處境如何,與神打交道總是有安慰的。(1) 因為祂的全能。(2) 因為祂的善意與樂於幫助。
[1.] 因為祂的能力與全能,祂有我們所不知道的拯救方式,並且能在人們認為情況絕望時拯救祂的子民:《但以理書》三章29節:「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無論困境多麼巨大,負擔多麼沉重,受造物多麼軟弱,處於多麼絕望的境地,神總能找到方式與手段來造福祂的子民。
[2.] 因為祂的善意與樂於垂聽:《詩篇》六十五篇2節:「聽禱告的主啊,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神樂於垂聽禱告,為所有感受到重擔與需求的人打開了親近的門。祂一直顯明自己樂於垂聽祂子民的呼喊與嘆息,禍哉那些被他們呼求所控告的人:《詩篇》二十二篇5節:「他們哀求你,就蒙解救。」他們的呼喊與嘆息沒有向祂隱藏,也無法被拒之門外:《詩篇》一百零六篇44節:「然而,他看見他們的急難,就聽了他們的哀求。」
應用一:責備各類人。
- 有些人試圖藉著不耐煩、煩躁、在患難中不安的行為來幫助自己;這只會增加他們的苦難。去吧,在主面前傾心吐意,祂會賜下安息:《腓立比書》四章6至7節:「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你們在內心與患難搏鬥,只會讓自己更加混亂。
- 有些人倚靠外在的幫助,尋求人和手段;就像亞撒尋求醫生,而不尋求主,《歷代志下》十六章12節。使用手段並非不合法,但我們必須倚靠主來獲得祝福。首先尋求祂,否則仰望人會在許多方面成為網羅,因為這會誘使我們順從他們的私慾,忽略神,並在失望中為更大的悲傷鋪路。受造物本身是虛空的,因我們的信靠而變得更加虛空:《詩篇》六十篇11節:「求你幫助我們脫離敵人,因為人的幫助是枉然的。」你最終會被帶到這一點。我們越懇切地尋求神,我們對受造物就越有信心。
應用二:告知我們敬虔之人的特權與義務。 他們的特權;他們有神可投靠。世人哀哭呼喊,卻不知道向誰;但敬虔的人在哀嘆中將自己呈獻給神:「我的朋友譏笑我,我卻向神流淚。」《約伯記》十六章20節。他在暗中有父,在角落有友;他們不需要去求人,也不需要求聖徒與天使;他們有神自己,並能以祂作為世界審判者的職分,要求祂幫助貧窮的受造物:《詩篇》九十四篇2節:「審判世界的主啊,求你挺身而立,使驕傲人受應得的報應!」藉著祂與他們特殊的關係:《詩篇》五篇2節:「我的王我的神啊,求你垂聽我呼求的聲音!因為我向你祈禱。」他們與神有關係,不是陌生人,而是立約的子民。
- 他們的義務是在一切困境中,當他們自覺瀕臨滅亡時,以神為他們的守護者與救主:《馬可福音》四章38節:「夫子!我們喪命,你不顧嗎?」《列王紀下》十九章19節:「耶和華我們的神啊,現在求你救我們脫離亞述王的手,使天下萬國都知道惟獨你耶和華是神。」當他們有正當的理由與良心時,他們可以這樣做,也應當這樣做,並且他們會在其中得到安慰。
我觀察到的最後一點是: 教義:為拯救而作的禱告,應當伴隨著嚴肅的順服志向。「那時,」大衛說,「我必遵守你的法度。」
- 因為這是感恩與謝意最好的表達。我認為理所當然的是,神所賜的每一份恩慈,都值得受造物以感恩作為回報;正如我們期待禱告得到回應,神也期待祂的恩慈得到回應;因此,我們應當像尋求所需一樣,小心地給予祂所要求的;因為即使在我們與神的交往中,也有給予與接受的比例(ratio dati et accepti)。我再次假設,沒有什麼比順服更能表達感恩。口頭的感謝只是冷淡的回報;行善才是最好的感恩:《詩篇》五十篇23節:「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預備道路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是的,再者,我們應該事先考慮這一點;當我們在患難中祈求恩慈時,我們應該承諾在言語與行為上榮耀神。此外,我們擁有恩慈的時間;在患難中我們思考並更加嚴肅,之後我們應該保持對我們義務的良心。
- 這是一個標誌,表明杖已經完成了它的工作,當它使你確信之前的失敗,並使你產生嚴肅的志向時,它就會離開:《約伯記》三十四章31至32節:「你曾對神說:『我受了責罰,不再犯罪;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否則,我們所祈求的暫時恩慈,要麼被拒絕,要麼我們在憤怒中得到它。
- 你對拯救有正確的認識;你將其視為一種帶來義務的恩慈;因此,如果神改變了你的處境,你有義務事奉祂。我們偉大拯救的終極目的是事奉:《路加福音》一章74至75節:「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在祂面前,終身坦然無懼地用聖潔、公義事奉祂。」所有從困境中的拯救,都是我們靈魂得永生之偉大救贖的分支與附屬品,並有著相同的目的與用途:《詩篇》一百零五篇45節:「好使他們遵祂的律例,守祂的律法。」這就是從患難中拯救出來的終極目的,即吸引祂子民的心去順服,有心去事奉祂,有機會去事奉祂。
- 一顆蒙恩的心不為自己單獨祈求什麼,也不能滿足於僅僅將任何益處用於自己,而是在所有的享受與請求中都仰望神;因此,他最大的目標是能處於更好的狀態去遵守神的誡命,因為他們「是為主而活」;《羅馬書》十四章7至8節:「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在每一種狀態下,他們都願意對神保持他們在尋求拯救時的態度;這是為了讓他們能處於更好的狀態與能力去事奉神,並有更多的機會榮耀祂的名。
應用:說服我們帶著這些目標去尋求拯救。
- 這是神子民的性情;促使他們禱告的是祂的榮耀;他們的目標是祂的事奉。這部分體現在他們靈魂隱秘的運作與志向中,當他們得到恩慈時會做什麼;當他們假設得到恩慈時,他們會用什麼來取悅自己。是用什麼?是滿足報復心、供養家庭、過著奢華安逸的生活,還是為了能事奉神?《詩篇》七十五篇2節:「我到了所定的日期,必按正直審判。」如果神再次給予機會!這也部分體現在他們的準備中;他們害怕一顆詭詐的心,因此在得到恩慈之前就調整自己去享受它,正如使徒學會了處豐富,《腓立比書》四章11至12節。這也部分體現在他們在禱告中提出的論據:《詩篇》八十八篇10至12節:「你豈要行奇事給死人看嗎?陰魂還能起來稱讚你嗎?豈能在墳墓裡述說你的慈愛嗎?豈能在滅亡中述說你的信實嗎?你的奇事,豈能在幽暗裡顯明嗎?你的公義,豈能在遺忘之地顯明嗎?」如《詩篇》一百零六篇47節:「耶和華我們的神啊,求你拯救我們,從外邦中招聚我們,好稱讚你的聖名,以讚美你為榮。」一個真正的信徒想要得到安慰,不是為了滿足自己,而是為了榮耀神。
- 當我們的目標正確時,我們必能成功:《雅各書》四章3節:「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我們可以自信地說,我們的禱告失敗是因為缺乏正確的目標。
- 這其中的公平性;神垂聽我們,是為了讓我們垂聽祂。
「不住地禱告」(帖前五17)。首先,神的誡命臨到個人,然後才臨到家庭與教會;因為神首先將我們視為獨立的個體,隨後才視為在各種結合與社會關係中與他人連結的群體。這項義務與其說是我們出於自願的選擇,不如說是加諸於我們的責任;且不僅限於在方便聚會的固定時間進行。如果我們必須恆切禱告、不住地禱告,我們就必須在良心上自覺要常與神同在。每一個承認神、在天上有父的人,都必須前來並宣告他對神的倚靠。
二、基督的榜樣,在屬靈事務上具有律法的效力。我們常讀到基督禱告的事蹟:馬可福音一章35節:「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裡禱告」;馬太福音十四章23節與路加福音六章12節則記載祂整夜禱告神。現在讓我們從這個例子中獲益。基督並不像我們那樣需要禱告;神性本體有形有體地居住在祂裡面;祂也不像我們那樣需要退隱;祂的情感總是處於合宜的狀態;然而,祂仍離開門徒的群體,獨自向神禱告。這個榜樣極具感召力,因為如果我們有基督的靈,我們就會效法基督所行的;這也極具鼓勵性,因為祂藉著順服這項義務,為眾人將其聖化:祂的腳蹤滴下脂油,留下祝福與美德。這也向我們保證祂會體恤我們;祂深知懇切祈求者的心;當我們與神同在,而我們的心沉重如石時,想到祂義行中的這一部分——藉此我們的缺陷得以遮蓋——便是一種安慰。
三、我還要從神傾倒聖靈的目的來勸勉你們,使我們能分別出來禱告,並為我們的敗壞與個人的需要獨自哀哭(亞十二10-14)。許多人會說他們沒有恩賜;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感受到自己需要的人,總會以某種方式訴說出來。這句話駁斥了那種反對意見。聖靈被賜下是為了幫助你:「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獨自哀哭。」神對聖徒的屈尊俯就,在於祂不僅為他們預備了一位中保,還預備了一位代書;一位代書來起草他們的請願書,一位中保在法庭上呈遞這些請願書。聖靈的恩賜絕不應閒置而無用。
四、我也可以從聖徒的實踐來勸勉你們,他們被稱為神的祈求者(番三10);是尋求祂的世代(詩二十四6)。他們以神的同在為樂,不能忍受長時間遠離祂。但以理一日三次禱告(但六10)。大衛也是如此:詩篇五十五篇17節:「我要晚上、早晨、中午,哀聲悲嘆;他也必聽我的聲音。」又如詩篇一一九篇164節:「我一天七次讚美你。」哥尼流也常常禱告神(徒十2);不僅與家人一起,有時也為家人獨自禱告。那些養成禱告習慣的人,必會受此影響。如今,若與神的子民完全不同,便有理由引起懷疑。
五、我是否該加上我們個人的私下需要?這些需要無法由他人感同身受地代為訴說,或者不適合向他人公開與交流:列王紀上八章38節提到「各人心中有災殃」。保羅有他肉體上的刺:哥林多後書十二章7節:「我曾三次求過主。」沒有護理師比得上母親;沒有人比我們自己更適合向神感同身受地陳明我們的景況。私下禱告有助於心胸開闊,因為人越懇切,就越渴望獨處:耶利米書十三章17節:「我的心必在暗地因你們的驕傲哭泣。」基督在極其傷痛時離開門徒,為要更懇切地禱告(路二十二41-42)。強烈的情感不願被打擾,並尋求退隱。雅各在與神摔跤時,打發眾人離開(創三十二24)。噢!那麼,請你們務必考慮這一切。如果你忽略了在內室中向神傾訴,你既虧負了神,也虧負了自己。你虧負了神,因為這是受造物對神應盡的必要敬拜;你虧負了自己,因為這些義務能為靈魂帶來極大的安慰與平安,以及許多在其他地方無法獲得的甘甜而蒙恩的經歷。伯納德說,教會的新郎是害羞的,基督不願在眾人面前交流祂的愛。你要認識神,這樣平安就必臨到你(伯二十二21)。當我們很少親近神,且與祂沒有個人的往來時,這便證明我們與神的友誼淡薄。當我們與他人一起禱告時,我們無法像獨自禱告那樣清楚知道誰蒙了垂聽,並看見神為我們的靈魂成就了什麼:詩篇一一六篇1節:「我愛耶和華,因為他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你懇切地尋求某件事,而主垂聽了你。總結來說,一個不在暗中禱告的人,在公開場合禱告時也不會有任何滋味與喜樂。我觀察到在以西結的異象中,主逐漸離開聖殿;先是從至聖所移到燔祭壇,然後到殿門口,再到城東的山上;祂在那裡徘徊,似乎不願離去。同樣地,神先是被逐出內室,私下的交流被忽略,接著被逐出家庭,然後是會眾,最後公共敬拜被視為無用而廢棄;那時,人們便被交給一種奇異、輕浮且反覆無常的靈,以及各樣的褻瀆。正如樹木逐漸枯死,先是不結果子,然後沒有葉子,最後連樹皮也脫落;屬肉體的基督徒也是這樣逐漸死亡的。
其次,這是一次清晨的禱告,「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不想給任何人的良心增加負擔;只要神在一天中的任何時刻得到祂當得的敬拜,就足夠了。在較寒冷的氣候中,體質較弱的人可能無法那麼早起,因此,若考慮到各種情況,一天中其他時間若最適合與神交通,結果也是一樣的。然而,早晨是我們的黃金時刻,無論有何種體弱的藉口,都不應因懶惰而忽略,以下考量足以證明:
一、基督與聖徒的榜樣。我們讀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馬可福音一章35節:「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裡禱告。」這個榜樣約束了那些有能力效法的人。如果你想把握早晨的機會,我們應當思考基督是多麼願意犧牲祂自然的休息來在私下與神同在。難道我們不需要嗎?聖徒們也確實如此實行:詩篇五篇3節:「耶和華啊,早晨你必聽我的聲音;早晨我必向你陳明我的心意,並要警醒。」對此,屈梭多模說:在洗手之前,先藉著禱告洗淨你的靈魂。同樣地,詩篇五十九篇16節:「但我要歌頌你的力量,早晨要高唱你的慈愛。」大衛以讚美神與向祂禱告來開始他的一天。出埃及記二十四章4節:「清早起來,在山下築了一座壇。」那是他們的首要工作,且他們很早就開始了。早期的基督徒有他們的「晨禱詩」(hymnos antelucanos),他們在清晨向神與基督唱詩,正如他們的迫害者所控告的那樣(參特土良《護教辭》、優西比烏等)。這對基督徒而言意義重大。
二、因為無論我們對什麼有強烈的愛慕,我們都會將其作為早晨的首要工作,無論是好是壞。好的方面:馬利亞與抹大拉的馬利亞清早來到基督的墳墓前(太二十八章)。門徒們在等候聖靈的應許時,他們很早就聚集了,因為聖靈在早晨降臨在他們身上:使徒行傳二章15節:「這些人不是醉了,因為時候才到第三個時辰。」那大約是上午九點;正如這段話所顯示的,在此之前已經花了一些時間。何西阿書五章15節:「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這是他們首要且最重要的工作:心裡最迫切的事,我們在早晨就會想到。對我們靈魂留下最深印象的事物,會在任何外在影像進入之前就呈現出來:箴言六章22節:「你行走,它必引導你;你躺臥,它必守護你;你睡醒,它必與你談論。」亞伯拉罕在獻祭兒子以撒時,清早起來(創二十二章)。反之,對於壞事:如果一個人貪愛世界,他屬世的慾望與情感會迫使他為了滿足它們而早起,詩篇一二七篇2節,醉酒的人清早就在想他的晨飲,好讓自己沉浸在酒中!以賽亞書五章11節:「禍哉!那些清早起來,追求濃酒……的人。」當百姓瘋狂崇拜金牛犢時,出埃及記三十二章6節:「次日清早,百姓起來獻燔祭。」任何在靈魂中佔據地位的事物,都會首先催促我們。因此,如果禱告是我們最大的喜樂,它就會催促我們清早起來與神同在:我們的喜樂與情感在早晨激勵我們。
三、這是全天中最精華的時間,因此應當分配給最嚴肅且必要的職責。這是最精華的時間,部分是因為身體:身體此時得到最好的休息,精力得到恢復,而這些精力會隨著一天的事務而減少與消耗;我們的記憶力最敏銳,感官最靈活,自然的機能最活躍。部分是因為心智:我們早晨的思想是我們的「處女思想」,更純潔、高尚且清澈,通常不受世俗憂慮的干擾,這些憂慮會在禱告中分散我們的注意力,並隨著我們處理世俗事務以及生活中不得不接觸的卑微事物而侵蝕我們。當然,最好的時間應該用於最好的事務;絕不是用於娛樂,因為這等於是把快樂與快樂連結在一起,就像磨鐮刀卻不割草,只是在磨損工具。那些從睡眠中起來,不是為了事奉,而是為了感官享受與虛榮的人,是禽獸般的享樂主義者;正如聖經譴責那些在早晨吃喝,不是為了力量,而是為了放縱的人(傳十16-17)。早晨是處理事務最適合的時間。那麼,我們除了處理最重大、最需要靈魂警醒的事——即我們與神的交通——之外,還能做什麼呢?
四、考慮到以神開始新的一天,並用某種蒙恩的操練來調味心靈是有益的;正如大衛在詩篇一三九篇18節所說:「我睡醒的時候,仍和你同在。」這會聖化我們其他所有的事務,就像獻上初熟的果子聖化了整個團塊。我們恢復的理智與感官的初熟果子,除了獻給那位賜給我們一切、並作為其創造者與保存者的神之外,還能獻給誰呢?當世界搶在宗教之前,它就很難在一天中被追上:最初的思想會留下強大的印象:彌迦書二章1節:「他們在床上圖謀罪孽,天一亮便行出來。」屬肉體的人,罪惡在早晨開始,整天停留在心中,整夜在幻想中遊蕩。但如果你在早晨與神開始,你就會帶著神同行,直到你一天的事務與工作結束。
五、這將是對睡眠所損失時間的一種補償:我們生命的一半都消耗在睡眠中;我們的時間在工作與睡眠之間分配。這是我們身為有體之軀所受的苦難與必然,以至於我們有這麼多時間在沒有為神做任何事,或沒有向祂表現任何愛與感恩的行為中度過。其他受造物從不靜止,總是執行並完成它們被造的目的。在天堂,蒙福的靈魂總是瞻仰神的榮面,讚美並祝福祂的名,不需要我們這些有體之軀所需要的間歇。現在,雖然這是我們的必然,需要睡眠的恢復並非罪,但因為我們損失了這麼多時間,作為補償,我們至少應該把握下一個時機;如果健康與體質允許,應當趁天未亮,盡可能早地與神同在。我們能騰出的所有時間都應獻給神。試想,自從你上床睡覺以來,太陽已經行了幾千英里來為你提供今早的光,因此,太陽在如此迅速的運動中回來,卻發現你像門在鉸鏈上轉動一樣在床上翻來覆去(箴二十六14),這難道不令人羞愧嗎?在自然得到睡眠的滿足後,我們竟不起來承認神在夜間的憐憫,並藉著嚴肅的祈求來聖化一天的勞苦。奧古斯丁強調了這種默想:「如果太陽的光芒發現基督徒還在床上,那是羞恥的;因為太陽若有說話的能力,它會說:『我昨天比你勞苦得多,然而我已經起來了,你卻還在睡覺。』」安波羅修對這段經文也說:「如果清晨的陽光發現你還在懶散中,而你卻因羞愧而難堪,且明亮的光發現你的眼睛仍被沉睡的身體所壓制,這是嚴重的。」
第三,這是一次熱切且懇切的禱告;因為大衛說:「我呼求」。請觀察:
教義:禱告雖是私下的,卻是熱切的;雖得不到滿意的答覆,卻依然熱切。
一、私下禱告亦須熱切。在我們向神的一切祈求中,我們必須嚴肅;無論人是否看見或聽見,神都看見並聽見。假冒為善的人在眾人面前有極大的恩賜展現,但在獨處時卻顯得侷促;但神的兒女在私下裡最為熱切,那時他們更具體地向神敞開心扉,而不必顧及他人的需要。基督在離開門徒時,祂禱告得「更加懇切」(路二十二44)。雅各打發眾人離開,好與神認真摔跤:真正痛苦的人,在沒有見證人時也感到痛苦。彼得出去痛哭。因此,當基督徒想要為自己的靈魂或教會懇求時,他會在神與自己之間進行爭戰;因此,除了良心與屬靈的情感外,沒有外在的理由來激勵他。法利賽人喜歡在會堂和十字路口禱告;但基督說:「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太六6)。這就是我們在暗中向父表達的愛與信心。一個人可能在他人面前表現得熱情洋溢,卻在私下向神禱告時顯得輕率與漫不經心。在這些私下的交流中,我們最能檢驗自己的靈,並辨別對神情感的純粹運作。一個只在眾人面前哀悼丈夫喪失的婦人,若在獨處時將關於他的一切念頭拋諸腦後,可能會被懷疑是在演戲,是假裝悲傷而非真實感受。有些人會在私下禱告,但習慣性地吐露幾句冷淡的話;但大衛說:「我呼求。」請記住,有一位在暗中察看的神;正如基督所說:「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約十六32);且瑪拉基書一章14節說,祂是威嚴的大君;祂不會被隨便打發,不會被一句簡短的問候或匆忙的嘆息所滿足。考慮一下,如果你誠心禱告,禱告就不會落空;天上有一本冊子記錄著:使徒行傳十章4節:「你的禱告達到神面前,已蒙紀念了。」確實,一個相信並深思這些事的人,即便在只有神與他靈魂在場時,也不敢輕慢。
二、即使答覆延遲,禱告依然熱切:我呼求,我呼求;我趁天未亮呼求。主不能忍受冷淡的祈求,也不能忍受因每一次拒絕就停止禱告。當神持續拒絕時,你必須繼續禱告,否則你就是在信心中沒有禱告;因為當神的話語藉著命令或應許授權你禱告時,你絕不可放棄。大衛在這裡說:「我呼求,因為我仰望你的言語。」當天意沒有給予答覆時,你必須從聖約或應許中獲取答覆,當神沒有回答你時,你要自己回答自己:撒母耳記上十二章23節:「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無論結果如何,你都不能免除你的義務。有時義務維持了禱告,有時是應許,以及對所求憐憫的盼望;將神的應許與天意結合起來的唯一途徑,就是藉著禱告或將應許付諸實行。你的順服會受到那些你為之禱告之人的忘恩負義的攻擊,你的信心會受到神看似拒絕的攻擊;因此,只要神命令並應許鼓勵,你就不可退縮,而要堅持訴求,無論外在有什麼挫折。一隻好獵犬只要能看見獵物就會追蹤,但當獵物消失時,它會憑嗅覺追蹤。可見的可能性是鼓勵我們爭取憐憫的好動力,但即使憐憫看不見,信心仍能保持對應許的嗅覺,持續呼求;祂聽見了,即使祂沒有回答,禱告也不會落空。
第四,這是公共人物的禱告,他有他的分心之事,也有比我們可能聲稱的更多的事務,但他絕不願失去他的禱告時間。這個考量會給我們兩點啟示:
一、大衛有他與神交通的時間。 二、為了不失去這些時間,他寧願犧牲睡眠。
一、他有與神交通的時間:傳道書三章1節:「凡事都有定期」,更何況是最好的事;因此,如果你有時間做其他事,吃喝、處理世俗事務,那麼你肯定也應該有禱告的時間。我們是否該有時間做每一件事,卻沒有時間給神?當然,如果我們不缺乏一顆心,我們就不會缺乏時間。許多人抱怨他們沒有時間,且有許多分心之事;如果你沒有時間禱告,你就沒有時間得救,沒有時間維持靈魂的生命、安慰與平安。大衛擁有的職務和你一樣多,甚至更多,所以這只是虛假的藉口。一個只顧及自己懶惰心靈藉口的人,永遠不會禱告,永遠不會退隱或與神獨處:一顆願意的心,在最紛擾的環境中也能找到時間;無論他與誰妥協並敷衍,他都不會對神大膽,也不會半心半意地事奉祂。看,正如大衛在歷代志上二十二章14節所說:「我在困難之中為耶和華的殿預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他身陷戰爭,國庫空虛,但他仍為聖殿保留了巨額財富。當然,瘦弱的牛不應吞吃肥壯的牛,宗教也不應被拒之門外。馬大抱怨馬利亞,倒不如馬利亞忽略她的義務來得更糟。神聖的隱私與內室工作不應被忽略。如果我們能更審慎地分配時間,給神充足的份額,而不是壓縮祂,這對我們其他的事務也不會有任何損失。當然,你應該給神多少份額,那是另一個問題。
總的來說,將我們時間的一定部分獻給時間的主是好的。懶惰的僕人必須被指派任務,並被要求交出他們的磚塊數量。一種審慎的分配,符合我們的機遇與生活方式,對你來說不會是負擔。我確信這會使你的義務更合時宜且更有序。給祂一點屬於我們自己的東西,是愛的表達。總的來說,我們不受吃喝時間的限制,但為了方便,我們有固定的時間。最必要的工作應該有其順序,而不是隨機應變,也不是留給偶然;這會使你更小心、更警醒地度過其他時間,以免當敬拜時間到來時,你不適合履行義務(彼前三7)。
此外,雖然我們不能絕對限制你的時間,但最聖潔的人會最頻繁地與神親近。愛會指引方向。彼此相愛的人不可能對對方感到陌生:愛神的人不可能長時間遠離祂的同在。神信任愛;那種恩典是慷慨且坦率的。基督常去伯大尼,因為祂愛馬大、馬利亞與拉撒路(約十一章)。神的靈會藉著祂的感動指引你(詩二十七8)。有時祂差遣你進入內室;你自己的需要會提醒你;祂在我們身上留下了許多缺乏,好將我們帶到祂面前:雅各書一章5節:「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希伯來書四章16節:「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屬靈生命的利益指引你;你若不求助於神,就無法維持任何活力;神必須擁有一定的時間。
二、為了不失去這些時間,他寧願犧牲睡眠。其他事務必須讓位於偉大的工作與利益,特別是娛樂這些最無足輕重的利益。我們被要求贖回時間(弗五16),從飲食、睡眠、交際與娛樂中拯救時間。這確實是一個公平的提議,讓神每天擁有與你浪費的時間一樣多的時間。只要觀察你時間的支出,就會為神得到的份額如此之少而感到羞愧。
應用:現在你看到了大衛的榜樣,讓這勸勉你保持這種勤奮與恆切,在禱告中熱切且迫切,抓住一切機會追求神,沒有祂你就無法生存:詩篇六十九篇32節:「尋求神的人,願你們的心甦醒。」沒有這個,我們無法保持任何生命力。為了強調這一點:
一、常從交際中退隱,獨自與神同在。公共義務對我們益處甚微,因為我們忽略了私下義務。神抱怨祂的子民(耶二32):「我的百姓竟忘記了我,無數的日子。」有多少日子過去了,神卻從未聽見你的聲音!你每天都不應忘記祂,就像新娘在婚禮當天不會忘記她的裝飾一樣。
二、讓我向你們陳明:你應當早早與神同在,這樣你就不會侵佔其他事務;是的,這樣你就能聖化其他事務,並使你整天都更適合履行職責。不要讓睡眠這個溫柔的敵人偷走你的黃金時刻,以及時間中最精華的部分。一個在良心上對待時間的基督徒,不應習慣於懶惰的過程,像門在鉸鏈上轉動一樣在床上翻來覆去,如果你的體質允許的話;否則我們不責怪你。聖經有許多對過度睡眠的勸誡(箴五9,十三4,二十六14,六6)。可以肯定的是,基督徒必須對時間以及如何度過時間負責;我們在睡眠中也會像在吃喝中一樣犯罪與過度;因此,我們必須警惕安逸與懶惰的侵蝕,以免懶惰的性情成為自然,成為一種無法擺脫的病態習慣。
三、這迫使你要熱切,即使在私下裡。你在人前表達多少熱切、感悟與熱心,當你獨處時也應表達多少。在所有親近神的人中,神的名必須被聖化,私下與公開皆然,否則祂是被藐視而非被尊崇;這樣才能顯明你在禱告中是真誠的,對神沒有卑微與低下的想法,否則你會使你所有的公共義務受到懷疑。有時在公共場合可能有更多的幫助,有更多的秩序與方法來造就人,但不會有更多的熱忱與熱心。要像對著一位全察的靈那樣熱切地禱告。雖然主延遲了,但祂意在擴大我們的渴望:耶利米哀歌三章49-50節:「我的眼目湧流不息,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如果你很快就灰心,你將一無所獲。
四、確保神擁有祂的份額。如果因為身體需要的緊迫性,事務佔用了比禱告更多的時間,那麼通常一個人不應在任何消遣與娛樂上花費比在宗教操練上更多的時間。我們應當先求神的國與祂的義,這是最公平的(太六33)。最必要的義務應該花費最多的時間。成為「愛宴樂不愛神的人」是一個壞名聲(提後四3)。給予神與宗教的時間與給予運動與喜樂的時間相等,是合理的。大多數人除了吃、喝、睡之外沒有別的事可做;如果他們比較一下他們的宗教與娛樂,他們很快就會看到其中一個佔據了多麼大的時間份額。
其次,我們來到他勤奮的原因與鼓勵:「我仰望你的言語」;也就是說,因為我有你的話語作為保證,我不懷疑假以時日我必能收穫禱告的果實。
教義:建立在神話語上的活潑盼望,會促使我們在禱告中保持警醒與勤奮。
理由取自:(一)神的話語,這是盼望的基礎:詩篇一三○篇5節:「我等候耶和華,我的心等候;我也仰望他的話。」以及(二)盼望的本質,這是禱告的源泉。
一、從神的話語,它有兩個用途:邀請與保證。
- 邀請,給予我們來到施恩寶座前的許可。大衛並非未經召喚或邀請就來到神面前;他有神的話語為憑;福音的應許給予我們自由,否則我們不敢大膽地出現在祂面前:詩篇五十篇15節。話語是我們的憑據,它就像是伸出的金杖:撒母耳記下七章27節:「所以僕人心裡得著膽量,向你如此祈禱。」
- 保證與堅定的信心;在所應許的事獲得之前,神將祂的話語抵押給我們,我們必須持守直到成就之時。現在,那些能如此持守並相信應許的人,會經常禱告,好讓話語既能對他們堅立(撒下七25),又能成就:詩篇一一六篇10節:「我信,所以如此說話。」
二、從盼望的本質,它包含兩件事,兩者都對禱告有影響:熱切的期待與耐心地等候主的時機。
- 熱切的期待:腓立比書一章20節:「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這激勵靈魂以一切方式追求所盼望的事。但以理從書卷中明白時間到了,他就變得熱切(但九2-3)。以利亞看見雲彩小如人手,他說(王上十八43):「你上去告訴亞哈,當套車下去,免得被雨阻住。」我們所期待的,我們就會為之禱告。
- 耐心等候。我們讀到「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帖前一3);因此,雖然看似延遲很久,但對應許的盼望會使我們等候,並忍受它們的成就;因為他們確信最終必能找到果實。
應用:你看我們是如何禱告的;禱告的起因是需要,我們的需要引導我們走向應許;這邀請我們,給予我們保證,並為信心與盼望提供素材;這促使我們尋求與等候;這兩者使我們禱告。當我們能將「盼望的耐心」與「渴望的熱忱」結合起來;期待的熱切使我們在運用媒介時不致懶惰或疏忽,並促使我們呼求神;而耐心使我們不致昏厥或灰心:由此產生了那種熱切的勤奮與恆切的懇求,以至於不讓神安息。對神應許的相信不會使我們忽略媒介,而是使我們在運用媒介時更加勤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