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 耶和華啊,求你照你的慈愛聽我的聲音;求你照你的典章將我救活。第一百四十九節
在這些話中,你有(1)大衛的禱告;(2)他支持的根基,或他祈求時的鼓勵。
- 他的禱告是雙重的(1)一般的,為了蒙垂聽,「聽我的聲音」;(2)特殊的,為了救活,「將我救活」。
- 他祈求時的鼓勵與信心根基也是兩個(1)神的慈愛;(2)祂的典章。兩者合起來暗示了神在話語中顯明,或在應許中表達並承諾的慈愛。要點有三:
教義一:神兒女經常且迫切需要向神祈求的一項福分是救活。大衛不斷更新他的請求,他不願被拒絕;因此,在他說「將我救活」之前,他說「聽我的聲音」。 教義二:神兒女在禱告中可以申訴的主要論點是祂自己的恩惠與慈愛。這就是大衛在經文中的論點,「求你照你的慈愛聽我的聲音」。 教義三:神在福音應許中顯明並承諾的憐憫與慈愛,顯著地鼓勵我們向祂祈求幫助;因為大衛不僅說「照你的慈愛」,還說「照你的典章」。
教義一:關於第一點,神兒女經常且迫切需要向神祈求的一項福分是救活。在這裡我將探討:
- 什麼是救活。
- 給你們一些理由,說明為什麼神兒女經常且迫切地覺得需要向神祈求它。
首先,什麼是救活?
- 有些人將救活理解為恢復幸福;因為一個遭難的人就像一個死人,埋葬在深重且沉重的苦難之下,他的恢復就是死而復生,或從墳墓中甦醒。救活似乎就是這樣被理解的,詩篇七十一篇二十節:「你是叫我多經歷重大急難的,必使我復活,從地的深處救上來。」
- 其他人將救活理解為更新並增加他屬靈生命的活力。他祈求神恢復、增加並保守祂已經賜下的生命,好讓它在榮耀中得以完全與成全,好讓他隨時準備好將恩典的習慣轉化為行動。
我們應當對此作出的應用是催促你們:
- 要對你們內心的狀態保持敏感,看看你們是否需要救活。對屬靈死寂的感覺證明還留有一些生命與知覺。你們已經獲得了如此多的生命,並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它,以至於能夠向神哀嘆。大多數人觀察自己的身體,卻很少觀察自己的靈魂:如果他們的身體不舒服或失調,他們就會抱怨。那些習慣於常規職分的人看不到救活的必要;因此,這種謙卑的感覺是一個好跡象。冷淡地完成晨禱與晚禱,從不會讓我們感覺到不適,只有帶著某種精神與生命完成的職分才會,就像鐵匠不會對冷鐵或死煤拉風箱一樣。誰會在不認真工作時尋求救活呢?那些習慣於冷淡職分的人從不關心他們內心的結構。
- 當你需要救活時,向神祈求。祂起初將我們帶入生命的狀態,因此我們必須時刻祈求祂救活我們,祈求祂延續它,並成全祂自己的工作:雅歌一章四節:「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沒有祂更新的影響,就沒有奔跑,沒有對恩典活力的保守:詩篇二十二篇二十九節:「無人能救活自己的靈魂。」因此,當我們發現這種死寂或生命的衰退時,除了去生命的源頭修復它,我們還能去哪裡呢?沒有受造物能獨自生存,或獨自行動。
- 迫切地祈求。大衛在請求之前先作了一個一般的禱告,說「聽我的聲音」,好像不願被拒絕。許多人例行公事地祈求,與其說是破碎心靈的請求,不如說是進入聖潔職分時的一種禮貌形式。要確保你們是衷心地渴望它: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四十節:「我羨慕你的訓詞;求你照你的公義將我救活。」一個人的心若定意於此,就不會滿足於這種失調,也不會對死寂的心靈結構感到滿意:救活是為了那些渴望的靈魂,他們渴望以更完美的心去完成神的工作。
- 在耶穌基督裡並藉著祂期待這份恩典,祂為此目的從天而降:約翰福音十章十節:「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這就是祂來到世上的目的,為祂的子民獲取生命,不僅是單純的生命,還有活力與安慰,是的,還有將來的榮耀:祂死是為了為我們買贖它: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一節:「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祂的道成肉身與承擔我們的本性,是神性中救活的能力傳遞給我們的渠道與管道;祂在那本性中藉著永恆的靈將自己獻上,為我們買贖並贏得了這救活能力在我們靈魂中的應用與宣告,並預備祂自己成為靈魂合適的食物。基督那獻上作為公義贖價的肉身與人性,也是靈魂賴以生存的生命之糧。靈魂藉著對祂死亡與受難的默想而得餵養。祂藉著應用所賜的糧,就是祂藉著贖價所賜的肉身;信心的每一次更新行為,都從祂那裡汲取生命的增加。
- 考慮神如何在我們裡面作工。靈的父喜歡用祂自己的工具作工。這三者合而為一:聖靈、話語與更新的心。前者是作者,後者是工具,最後者是對象。有聖靈在行動,有恩典的習慣被作用,而話語與聖禮是工具與手段。因為神會理性地、藉著活潑的光來作工。神不會強迫第二因的本性違背它們自己的傾向。當我們渴望祂更新祂的工作,從祂自己的種子中引出恩典的行動,並用風——祂聖靈的氣息——吹在園子裡,使香氣散發出來時,這是祂所喜悅的,雅歌四章十五節。如果缺少其中之一,就不可能有救活。聖靈不可少,因為祂應用一切,並在信徒心中成就一切。我們擁有恩典的新生命及其所有活動,都是來自於祂:加拉太書五章二十五節:「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然後必須有一顆更新的心;因為神首先將新生命的原則、恩典的習慣與能力注入靈魂,其次祂激發這些能力,或攪動它們去行善;否則我們只是對著死煤吹氣。然後話語與聖禮作為神適合作用於新造之人的手段而來。這些充滿了屬靈的理性,並適合於男女聖潔的理解力。
- 考慮神的慈愛,祂是何等樂意賜下這一切。祂不會拒絕將聖靈賜給祈求祂的人,路加福音十一章十三節。這是一個論點,不是同等的,而是從較小推到較大的。神比地上的父母更有能力且更願意給予,他們只是半個父親。這是一個屬靈且必要的福分,神太像父親了,不會拒絕祂的兒女。你可能會拒絕給任性的孩子一個蘋果,但你不會拒絕給快要昏倒的孩子麵包,父親的慈心不允許你那樣做;你可能會在智慧中拒絕給他們多餘的東西,但你的愛不會允許你拒絕給他們必需品。食物對於恢復與刷新身體來說,不如恩典對於靈魂、祂神聖的啟示對於行動與引導你們來說那麼必要。神會拒絕這些請求嗎?
- 知道你何時已經得到了救活。許多基督徒尋求狂喜與激動的動作,因此當神的工作發生在他們身上時,他們卻不承認;他們低估了自己的經歷,因此無法注意到神的信實。感覺、胃口與活動力是生命與救活的果子。
[1.] 我們對內住的罪作為沉重的負擔有了更多的感覺,羅馬書七章二十四節。沒有人像那些有份於新生命的人那樣呻吟得如此痛苦。精緻的體質對疼痛更敏感。惡人幾乎感覺不到良心受到的重創,對嚴重的罪也沒有任何悔恨;神的兒女,他們的心會為最小的失調與不規律而責備他們。 [2.] 對基督、祂的恩典與安慰的胃口,彼得前書二章二節;生命越多的人,對維持其存在的食物就越渴求;他們總是飢渴慕義,馬太福音五章六節;我們的胃口將會指向那些有助於維持與保存他們所擁有的生命的事物。如果一個人失去了胃口,身體就會消瘦與衰弱,力量就會衰退:渴望使靈魂準備好接受其供應。當你渴望那屬靈的奶時,你的生命就處於良好的狀態,這將成為屬靈成長的手段,一種對這奶的親切胃口。那些失去了對福音胃口的人,正處於巨大的衰退之中。
- 職分中的活力。我們當尊榮基督:彼得前書二章 4、5 節:「主乃活石……來到他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基督活著,我們也因他而活;正如建築中的石頭與房角石相稱,基督徒作為身體,也與頭相稱。這必然如此,因為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結三十六 27;約七 37),也因為基督徒擁有信心與愛心這些恩典。信心藉著愛心運作,是新造之人的重大明證。若信心與愛心剛強,必能激勵我們為神多作工;信心的領悟能使我們對神、基督、天堂與地獄的觀念活潑起來;信心將生命注入我們對神的思想中。愛心是一位卓越的辯護者與催促者:哥林多後書五章 14 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等等。
其次,為何如此的理由:
- 那些與神有深切往來的人,深知其必要性;因為他是活神,必當以活潑的方式事奉他:羅馬書十二章 11 節:「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事奉主的人,消極而言,不可在職分上懶惰;積極而言,要心裡火熱。神不願被敷衍、冷淡地事奉,而要以生命與熱忱事奉:「十二支派……切切地事奉神」(徒二十六 7);以盡其所有的力量切切事奉神。那擁有我們一切權利的主,必當得著我們最好的;他絕不會被任何輕慢之事所打發。如今,體察此理的神兒女,切求神賜下復興,好讓他們能以合乎神體統的方式,帶著生命、能力與熱心事奉神;因為在每一項職分中,方式與內容同樣重要。一個人可以作許多好事,但其所作所為卻毫無生命。他禱告,卻在禱告中毫無生命,在禱告中死寂;他聽道,卻在聽道中毫無生命,聽道遲鈍。基督徒身上的一切都可能被偽裝,唯獨生命無法偽裝,那是畫不出來的。
- 他們熟悉自己,並觀察自己靈性的光景與姿態。凡認識自己的人,必看見復興的必要:
[1.] 因為人心不穩定且易變的本質;它很難長久維持在同一狀態;正如聖徒恆久的經驗所見,心靈時而高昂,時而低落。有時他們對良善之事有熱切與強烈的傾向,有時卻對執行任何屬靈職分感到不情願、遲鈍或不適,意志鬆懈,情感萎靡。這固然不是他們心靈恆常的狀態,卻是聖徒易患的疾病;即便是好人,也可能感到心靈對順服神旨意顯得遲緩,並在職分上有所推託。自發性的疲憊是疾病將至的徵兆。同樣,這種靈性的懶散與退縮,也是某種嚴重屬靈失調的徵兆。有時他們心胸寬廣,情感如滿帆航行;有時卻被捆綁與困窘,以致無法在神面前傾心吐意:詩篇七十七篇 4 節:「我煩亂不安,甚至不能說話。」有時他們生命力旺盛,有時卻毫無活潑的悸動,反而平淡、冷漠且死寂;當他們像參孫一樣,以為可以像往常一樣出去抖捫精神時(士十六 20),卻在悲慘的經驗中發現,他們的頭髮已失,悟性枯竭乏味,情感冷淡,喜樂與活力盡失。人是罪惡、軟弱、反覆無常的受造物;人心如水般不穩定:即便在蒙恩之後,這種輕浮與不穩定仍存留在我們身上,這從我們所處的各種靈性姿態中可見一斑。
[2.] 因為肉體恆常的抵擋。我們心中有一個對立的原則(加五 17);住在我們裡面的取死身體,總是抵擋我們裡面靈性的生命;因此神必須更新他恩典的影響,以保守生命。有私慾對抗私慾,喜好對抗喜好;這必然減損我們的活力。聖靈引導一個方向,肉體則引導另一個方向。肉體在拉扯:雅各書一章 14 節:「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肉體在壓制:希伯來書十二章 1 節:「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屬肉體的情感如同重擔,阻礙我們在天路上的飛翔與行動。肉體在交戰:羅馬書七章 23 節:「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因此,主必須珍視這新造的人與好種子,因為它們在這種抵擋下必然會被削弱。
[3.] 因為我們的外在境遇對我們產生巨大的影響。基督徒應當,且在某種程度上確實能夠,在任何境遇中保持平靜的心,無論上坡或下坡都保持同樣的步伐,無論發生何事,心都堅定於神:詩篇一一十二篇 7 節:「他必不怕兇惡的信息;他心堅定,倚靠耶和華。」然而,唉!我們往往容易心煩意亂,特別是在最初的衝擊下,受外在境遇影響;當處於極大患難時,這會澆熄我們靈性的熱情,使我們無法如此喜樂地事奉神:利未記十章 19 節:「亞倫對摩西說:『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獻了贖罪祭和燔祭,並且我遇見了這樣的災,若今天吃了贖罪祭,耶和華豈能看為美呢?』」希西家也是如此,歷代志下三十二章 25 節記載,當希西家病得要死,向耶和華禱告,神賜他一個兆頭,希西家卻沒有照他所蒙的恩報答耶和華,因他心裡驕傲。我們太容易因世俗的苦難而沮喪頹廢,或因世俗的舒適而自高自大,兩者都會導致心靈的死寂,無論是世俗的憂愁還是肉體的自滿。神兒女並非不需要對自己的境遇有任何感受,也不可能要求這種感受總是被控制在恩典的約束與治理之下,考慮到我們的軟弱;因此,基督徒會從他所經歷的變遷中沾染一些污點,就像水流經土壤會沾染雜質一樣。他有時受人敬重,有時遭人羞辱;有時富足,有時貧窮;有時患病痛苦,有時身體健康強壯。雖然在普通患難中就灰心,顯示力量微小(箴二十四 10),且像氣泡一樣被一點微風吹起就自高自大,顯示靈性輕浮;但當患難沉重且迫切時,神最好的僕人也曾瀕臨死亡與昏厥,而在富足中要抑制肉體的歡樂也極其困難。這兩者往往會中斷我們喜樂地跟隨神事奉的自由。
[4.] 因為我們因罪而耗盡了生命與力量,並因粗心的行事而導致心靈的死寂與剛硬。心靈如同眼睛,很容易受損而失去平衡:我們喪失了聖靈復興的影響,而恩典的活躍正是取決於此。為了糾正我們罪惡的魯莽,並教導我們更加警醒與謹慎,神會暫時隱退(腓二 12、13)。無論是行為上的罪,特別是嚴重且可憎的罪——正如大衛在犯下大罪後,發現生命與活力顯著衰退(詩五十一 11、12);或是疏忽上的罪,當我們忽略神或輕慢地事奉他時。如果我們放任死寂(賽六十四 6),滿足於已完成的工,且比起帶著生命與活力去執行,更願意草草了事,神就會暫停他的復興。如果你不留心這項工作,神為何要在其中復興你呢?
- 第三個理由取自神施行作為的性質。他們經常且懇切地祈求復興,因為神是分階段賜予,並要使我們保持恆久的倚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十七 28),無論是作為受造物還是新造的人。他的運行與影響與他們的存有和運作有恆久的配合。神要藉著使我們每日背負新的恩債,來使他的恩典對我們顯得珍貴;因此,他不會將所有的積蓄與份額一次交在我們手中,以免我們像浪子對待父親那樣忽略他。藉著多次且更新的恩典作為,他更顯明他對我們的愛;他必須每日復興我們,在每一項職分中復興我們。如果一天降下足以供大地七年之用的雨水,空氣與大地之間的交流就會中斷;或者如果一個人一餐能吃下足以維持終身的食物,就沒有理由祈求日用的飲食;因此,神施行他的幫助,使你必須時刻等候他並呼求他。他將恩典握在自己手中,好讓他能經常聽到我們的聲音。
教義 2. 神的兒女在禱告中可申訴的主要論據,是他自己的恩惠與慈愛。我將說明:
- 這是一個謙遜、卑微且虔誠的論據。
- 這是一個令人得安慰且受鼓勵的論據。
首先,這是一個謙遜的論據,如果我們能學習大衛這種謙遜,那將是好的。他是一位勤於禱告、殷勤遵守神律法、在一切敬虔行為上豐盛、花費夜晚默想的人,然而在做完這一切後,他仍將所有的盼望寄託於神的憐憫與慈愛,只願照著憐憫被垂聽。但在我們裡面,卻有一種隱秘的、屬肉體的觀念,彷彿神是我們的債務人。如果我們為他作工,或為他受苦,我們的態度就彷彿神虧欠我們一樣:以賽亞書五十八章 3 節:「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見呢?」等等。我們無法禁食、施捨一點錢財,或作一個禱告,而不認為自己在神面前積攢了許多功德。噢!這違背了一切理性。唉!我們能對神有什麼益處呢?(伯三十五 6-8)。神超越了受造物的傷害與恩惠;在任何受造物出現之前的無數歲月中,他缺少了天使與人類嗎?這不僅違背理性,也違背了神向我們所作的一切自我宣告:以西結書三十六章 32 節:「主耶和華說:『你們當為自己的行為抱愧蒙羞。』」提多書三章 4-6 節亦然:「但到了神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明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簡言之,我們裡面沒有任何價值,也沒有任何我們自己的義,是我們藉以在神面前蒙悅納的功德與義。我們的行為與義並非我們領受與應用這功德的條件;那條件是信心。任何行為或功德都不是動機,也不是促使神賜給我們那信心的首要誘因,一切皆源於他的慈愛與樂於向受造物施恩。再者,這也與聖徒與神兒女的實踐相違背,他們儘管聖潔、良善,卻仍懇求憐憫,這是受那位深知受造物對神最合宜之申訴方式者的指引(路十七 10)。正如大地某部分離太陽較近並非因為它有功德,只是造物主願意如此;同樣,聖經在所有這些恩典的影響中,不斷貶抑受造物的行為與功德;它們全都來自神對受困於艱難中的受造物所懷的憐憫心腸。他喜愛作為一個自由的行動者,在賜予、延續與激發受造物(無論是自然還是屬靈)的生命上行事。最後,任何其他原則不僅違背神的榮耀,也違背我們的益處。我們的益處,無論是在職分還是成就上,如果我們不承認一切皆源於恩典,我們就永遠無法對神盡職。不耐煩、埋怨、輕視所賜之物,不都是源於一種隱秘的、認為自己有功德與應得的觀念嗎?那些為神規定的人,將太多歸功於自己;那些在時間、程度與種類上為神規定的人,是急躁的,並在恩典的延遲與暫停中埋怨。至於成就,若沒有這種謙遜與卑微的懇求,神就會拒絕請求:「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 5)。屬靈的驕傲是所有驕傲中最糟糕的。謙卑的懇求者可以期待恩典的增長,而這卻被拒絕給其他人:詩篇一百四十七篇 11 節:「耶和華喜愛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那些敬畏神、殷勤事奉他,卻將一切信心寄託於他慈愛的人,正是主所喜悅的,主樂於與他們相通,並將祝福傾倒在他們身上。這足以說明這是一個謙遜、卑微的申訴。
其次,這是一個令人得安慰、受鼓勵的論據;為了讓你們看清這一點,讓我們考慮:
- 它的性質。
- 它的種類。
- 它的證據與證明。
- 它的目的。
- 它的性質。神的慈愛標示著他基於自己的動機去行善的性情,或是他樂於向受造物、特別是向他子民行善的自我傾向:撒母耳記下七章 21 節:「照你的心所行的」;他天生願意運用他裡面所有的良善,來造福他的受造物。這極大地鼓勵了可憐的罪人,為他們所需要的憐憫親近神。公義給予應得的,憐憫則給予需要的;公義尋求合適的對象,憐憫與慈愛則尋求合適的機會。他的公義不會阻礙他的憐憫變得慷慨。
- 它的種類。神的慈愛有兩種:普遍的與特殊的。
[1.] 神作為造物主,對所有受造物、特別是人類,有一種普遍的仁慈與善意。這種普遍仁慈的果效與果實,流淌在普遍護理的渠道中。因此詩篇一百四十五篇 9 節說:「耶和華善待萬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神善待萬物、善待所有人;他將許多普遍的祝福賜給惡人,如自然的生命與存有、健康與財富等。詩篇一百四十七篇 9 節:「他賜食給走獸和啼叫的小烏鴉。」對惡人亦然(太五 45)。普遍的祝福並不總是證明這是一群良善的子民,但它們總是證明有一位良善的神。神按時賜給走獸食物(詩一零四 27、28)。這是一些盼望的基礎,並因此得到提升(詩一四五 15、16)。如果他垂聽受造物的呼求,他必會垂聽聖徒的禱告;如果他顧念一隻鳶鳥,更何況是他的兒女。你看,主並沒有拋棄他所造的任何活物,而是以恆久的護理之眼看顧他們,使他們的飢餓得以滿足,使他們在適當的時間與季節,在因匱乏而耗盡之前,得到適合他們的益處;難道他不會回應他子民的渴望、期待與呼求,憐憫他們的軟弱,並賜下他們如此懇切尋求的恩典嗎?
[2.] 除了這種普遍的仁慈之外,對基督裡的信徒還有更完整、特殊的愛與慈愛。這令人驚嘆更甚於言語所能表達:詩篇三十六篇 7 節:「神啊,你的慈愛何其寶貴!」這令人驚嘆,他的普遍仁慈,他對人與獸的保存。這是他永恆之愛的果實:耶利米書三十一章 3 節:「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這表現在以基督裡特殊且救贖性的恩惠來祝福他們。他特殊慈愛的果效全都與生命和敬虔有關,並藉著基督的功德與代求的管道傳遞給我們,在他裡面並藉著他,他要在我們裡面成就他一切良善的美意(帖後一 11、12)。既然他以如此自由且特殊的愛愛他們,這種特殊的慈愛必然成為聖徒來到他面前,尋求他們所需要的一切憐憫的強大鼓勵。前者訴說神對所有受造物的良善;後者則訴說對他們個人的良善;兩者結合在一起,是卓越的支撐;是的,即使我們尚未有任何體驗神良善的經驗,但既然神裡面有向他子民行善的自我傾向,且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樂於向他所有受造物表達他愛的意願,特別是向每一個不分尊卑、來到他面前的人:詩篇八十六篇 5 節:「主啊,你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有豐盛的慈愛賜給凡求告你的人。」抓住這個原因,你不知道你會發現什麼。這可能是你的份與命運。
- 這種慈愛的證據與證明。
[1.] 他在基督裡給了它明顯的證據與無誤的證明:約翰一書四章 12 節:「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原因或首要動機是愛;他的方法是差遣基督作挽回祭;他的目的,是屬靈與永恆的生命。這是神之愛如此榮耀的實例與彰顯,以至於可憐的受造物受到鼓勵,為他們所需要的憐憫親近神。這是一種隱藏的愛;這裡有一個令人信服的證據與真實的證明,藉著它如此榮耀的果效與果實。這不僅僅是一種祝願的愛,也不是一種隱藏的愛,而是彰顯出來的,並且是藉著一個顯著的證據。
[2.] 神對其他人施展慈愛的實例;因此,「照你的慈愛」將會是照著你慣常向你其他僕人所顯出的恩典與憐憫。所有與神有往來的人都會向你保證,他是一位慈愛的神,充滿恩慈與憐憫。這有實例可證(提前一 16;弗二 7):「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神向其他人施展慈愛的實例,具有一種獨特的適宜性與功效,能說服我們神是何等極其慈愛,從而吸引我們到同一個恩典的泉源,為我們自己尋求赦免與生命。這些例子比教義上的宣告更有力,因為它們不僅顯示憐憫與恩典是可以得到的,而且顯示那些在各方面都自認、且確實不配得它的人,在之後也無法好好運用它的人,正如我們自己一樣,都已經得到了。冰層已被打破,渡口已被前人走過;因此,我們可以將我們的救恩與在神面前的蒙悅納,寄託在同樣的恩典上。
[3.] 他過去對我們自己的愛。起初,他接納了我們所有的過犯,並以慈愛與憐憫將我們聘歸於他(何二 19);因此,他將繼續自由且慷慨地善待我們,我們也可以藉此回應所有關於神對我們慣常良善的異議。當他出於愛與恩惠與我們立約時,我們完全可以期待他應當在同樣的條件下守約。延續性比開始與最初的給予更容易被相信與祈求:詩篇三十六篇 10 節:「願你常施慈愛給認識你的人,常施公義給心裡正直的人。」當我們藉著經驗發現它能為不配的受造物作什麼時,我們就更能期待它在一切場合幫助我們。
- 神施行它的目的;這就是他的榮耀,即他恩典與慈愛的榮耀;使那些領受它的人能承認並效法它,甚至稱其為全然榮耀的:以弗所書一章 6 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使它被視為自由且慷慨的,並自發地運作。當我們不申訴它、不讚美它、不高度評價它,並不為我們的安慰而運用它時,我們只是在阻礙神的目的;因為這是神在我們救恩全過程中,從始至終的目的,即讓人與天使都被激勵去宣揚他豐盛憐憫與白白恩典的讚美。這裡有一個新的鼓勵,去根據他的慈愛,或基於那個屬性,向神祈求恩典的供應,甚至使他的恩典在我們心中受到更多的評價與尊崇:詩篇一百零九篇 21 節:「主耶和華啊,求你為你的名恩待我;因你的慈愛美好,求你搭救我。」就他至高的尊榮與榮耀而言,善待他的子民與他有關;使他被認識、被承認為一位良善、慈愛的神。
應用。那麼,如果這是聖徒偉大的申訴:
- 讓我們經常默想神的慈愛,默想他憐憫、赦免並慈愛地對待來到他面前的可憐、破碎心靈的受造物。這應當是我們每日的默想;大馬士革的約翰說,良善是神首生且至高的名字。我們無法藉著任何與我們有關的事物來構想神,勝過藉著他的良善;藉著它我們認識他,並因它我們愛他。我們因他其他的稱號而懷著敬畏之心讚美他,但唯有這一個首先感化我們,並贏得我們對他的尊重。世界上第一個試探,就是削弱受造物心中對他良善的觀念;彷彿神在限制上是嫉妒、嚴苛且刻薄的;儘管這是一個巨大的試探,但「神實在恩待以色列」(詩七十三 1)。噢!讓我們用頻繁的思想來堅固我們心中對他良善與慈愛的信念!正如我們每日都應如此,在安息日更應如此:詩篇九十二篇 2 節:「早晨傳揚你的慈愛,每夜傳揚你的信實。」我們應當盡可能利用一切優勢來作這件事,特別是當我們在他面前,與他交通並在他面前事奉時:詩篇四十八篇 9 節:「神啊,我們在你的殿中想念你的慈愛。」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時,我們應當經常且嚴肅地思考:確實,現在我們是在與一位慈愛且恩典的神打交道,無論我們是在禱告、聽道或聖禮中等候他;如果我們有任何禱告要作,或有任何安慰要期待。
- 觀察它的果實與效應,並珍視它們。那些研究護理的人,不會尋求太久就能發現神是一位充滿慈愛與憐憫的神:詩篇一百零七篇 43 節:「凡有智慧的,必在這些事上留心,也必思想耶和華的慈愛。」很少人留意它,或尋求它;但那些探究他作為過程的人,將不會缺乏神對他們施展愛與白白恩惠的許多實例。現在,當你發現它時,要珍視它:詩篇六十三篇 3 節:「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頌讚你。」你將會有豐富的經驗,足以使你充滿難以言喻且榮耀的喜樂,這應當被視為高於一切其他的安慰。
- 為此讚美神。這應當成為讚美他活潑的動機:詩篇一百三十八篇 2 節:「我要向你的聖殿下拜,為你的慈愛和誠實稱讚你的名。」這兩者是我們所擁有的一切的原因;這完全不是因為我們有任何功德,只因為我們是在與一位恩典且信實的神打交道:以賽亞書六十三章 7 節:「我要照耶和華一切所賜給我們的,提起他的慈愛和美德,並他向以色列家所施的大恩,這恩是照他的憐憫和豐盛的慈愛賜給他們的。」先知說話的語氣,彷彿他永遠無法找到足夠多、足夠有力的詞彙來表達他對神恩典作為的感受,神對他的子民是何等慷慨。
- 讓我們運用神的這種慈愛與憐憫的樂意,來幫助悔改的懇求者。
[1.] 以信靠的方式,其最低程度也足以阻止罪人逃離他;無論他的冒犯與罪過多麼嚴重,都要來到他面前;像大衛那樣說,詩篇五十一篇 1 節:「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是的,要將它作為信心與支撐的基礎:詩篇六十九篇 16 節:「耶和華啊,求你應允我!因為你的慈愛美好;求你按你豐盛的慈悲回轉眷顧我。」
[2.] 以敬畏的方式,好讓我們不中斷對它的感受,或阻擋他善意的流動:詩篇二十六篇 3 節:「因為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這是我們一切信心的基礎;不要失去它:主留意那些信靠他良善的人:那鴻書一章 7 節:「耶和華本為善,在患難的日子為人的保障,並且認得那些投靠他的人。」
還有一個詞尚未討論,「照你的典章」。有些人將「典章」理解為智慧與審慎。這個詞有時可以承載那個意義:彌迦書三章 8 節:「至於我,我藉耶和華的靈,滿有能力、公平(judgment)……」等等;正如我們說一個有判斷力的人,是指一個有理解力的人。在這個意義上,「照你的典章」將是「照你認為合適的方式」;但這裡的「典章」肯定應當在神聖約的概念中來理解,或是他用來判斷人的規則,因為這是表達「話語」的術語之一。「典章」有時被用來指行為之約,或他嚴格的報應性公義。大衛在這個概念下拒絕它:詩篇一百四十三篇 2 節:「求你不要審判(enter into judgment)你的僕人。」這被使徒稱為「不憐憫人的審判」(雅二 13)。有時則指恩典之約,以及神白白的應許,或是他在他與他子民之間所建立的那種憐憫的權利,其中神作為一位赦免與寬恕的審判者行事。關於這一點,見第 132 節。先知在以賽亞書一章 27 節談到這一點:「錫安必因公平(judgment)得蒙救贖」;也就是說,藉著他照著典章所應許的憐憫。大衛渴望被復興。由此觀察:
教義 3. 神在福音應許中彰顯並保證的憐憫與慈愛,顯著地鼓勵我們向他尋求幫助。
你已經聽到了神的慈愛給予我們什麼樣的鼓勵;現在,讓我們看看他的典章在這些之外還給予我們什麼。
首先,復興與賦予生命的恩典,是在新約中應許的。
一、首先,從聖約的總體承擔來看。恩典之約與世上一切其他的約截然不同,因為其中所要求的一切,同時也都被應許了;因此它被稱為「應許」(加拉太書三章18節),因為神不僅應許了賞賜,也應許了其中的條件——即信心與持守,以及公義、赦免與生命;祂應許賜下新心,將我們帶入聖約,並賜下持續的恩典幫助,使我們能持守在聖約之中。這與人與人之間通常的契約大不相同。在人與人之間,每一方都為自己的義務負責並尋求履行,卻任由對方去顧念其責任與義務。但在這裡,我們所當盡的義務,是由那位要求我們盡義務的主親自承擔的。沒有人會親手將錢塞給鄰舍,好讓對方用來償還欠自己的債,或是使對方有能力去履行契約;但神卻將恩典的資本——不僅是資本,更是習慣性的恩典(habitual grace),以及將這些習慣轉化為行動的實際影響力(actual influences)——充滿我們的手;祂以大能使我們有能力去執行每一項所吩咐的義務,以致在執行過程中,我們能蒙祂悅納。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27節中,神不僅承認了行動的原則,也承認了對這些原則的激發;甚至連行動本身,祂也承認了。祂已承擔了注入原則、激發行動並使其運作的責任:「我必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同樣地,耶利米書三十二章39、40節說:「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來的子孫得福樂。我要與他們立永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要把我敬畏的心放在他們心裡,使他們不離開我。」除了歸正的恩典外,還有額外的影響力。這與行為之約不同,行為之約更多是律法,而較少應許:那裡有對順服者的賞賜應許,卻沒有賜下順服能力的應許。神確實給了亞當習慣性恩典的資本,卻沒有應許輔助性的恩典。在那裡,人必須持守聖約;但在這裡,實際上是聖約持守著我們(耶利米書三十二章40節)。事實上,恩典之約極其恩慈之處就在於:神為雙方承擔責任,並在祂子民心中作成進入並持守此約所需的一切。
具體而言,這種實際的影響力——更特別地稱為「賜生命」(quickening)——是在恩典之約中應許的;因為聖約主要關乎恩典的生命,神已親自接手照管這生命,直到它在榮耀的生命中達到完全為止;因此,當祂兒女的生命有任何衰弱或敗壞時,祂允許他們來到祂面前求助:所以,除了祂聖約的總體承擔能作為這種懇求的依據外,祂關於保守並恢復我們生命的具體應許,更會激勵我們祈求賜生命;因為就祂的判斷或聖約的承擔而言,神被稱為「我們生命的上帝」(詩篇四十二篇8節)與「我們生命的保障」(詩篇二十七篇1節)。身體、靈性與永恆生命的照管都在於祂;憑藉聖約,祂已承擔了保守、餵養並在生命一切衰敗中更新它的責任,直到我們得著榮耀的生命為止。
其次,我們從這應許中所獲得的益處。我們有雙重的論據,不僅來自神的憐憫,也來自祂的信實;這兩者都向我們保證,神不僅容易被懇求,而且被祂自己自由的屈尊所約束。祂的慈愛表明祂願意為我們做這事;祂的判斷表明在某種程度上祂必會做這事。祂不僅是傾向於此,更是有義務如此,這是一個新的盼望根基。祂在新約中的應許引申出一種恩惠的債,雖然不是公義的債;當神藉著應許約束自己時,祂的憐憫與信實都與我們得益處有關。我們不僅有神愛情的白白恩典來鼓勵我們,更有應許中確定的幫助。神藉著祂的恩典邀請人來到祂面前,並以祂的信實保證使他們得益處。神的本性是一種鼓勵,祂極其樂意施恩;但在祂的聖約中,祂已確立了信徒尋求祂憐憫的權利,因此這一切對我們而言就顯得更為穩妥與安慰。
應用:鼓勵神的子民,當他們在靈性生命中感覺不到神的幫助時,要向神敞開自己的處境。嚴厲公義的思想會使我們啞口無言,因為在那個約之下沒有申訴的餘地;但對這憐憫權利或判斷的記憶,應當開啟我們在禱告中的口,並鬆開我們的舌頭,向神訴說我們的處境:主啊,我缺乏祢應許中所說的那種生命與賜生命的能力。基於以下理由,你們可以更放膽地這樣做:
- 思考這判斷的旨意,或其條款,即你們所申訴之法庭的溫和性;這不是公義之約,而是恩惠之約;在其中,恩典坐寶座,而非公義;審判者是基督;給予判斷所依據的律法是福音;我們的申訴是恩典,而非功德;被允許申訴的人是悔改的罪人;是的,他們不僅被允許為自己申訴,他們還有中保為他們申訴:審判者本身就是他們的中保!噢!讓我們持守神這後來的聖約,以及恩典、憐憫與良善的判斷:主啊,基於這些條款,我們敢來到祢面前。
- 思考這聖約中所提供的福分:希伯來書四章16節,「憐憫與隨時的幫助」。它提供赦罪的憐憫,這是律法所不知道的福分;並提供隨時的幫助,即為了我們的目的。這是一個允許你們支取費用以奔走神誡命之路的聖約,給你們草料去製造磚塊,充滿你們的手去支付主人的租金。它不是一個苛刻的主人,要在不撒種的地方收割,而是會使你們在祂所差遣你們去的地方行走奔跑。
- 思考在神裡面沒有任何與我們對立或阻礙我們的事,因為這一切都已被這判斷或聖約所移除。如果有什麼阻礙,那便是神的公義;但那並不阻礙我們,因為已被基督滿足了。
[1.] 如果你將公義理解為祂的賞善罰惡之公義,我們有基督的功德可以申訴:罪人所投奔的那位已支付了贖價。因此,神可以使我們得益處,而不致對祂反對罪惡的公義與正直造成任何玷污或歸咎(羅馬書三章24、25節;約翰一書一章9節)。
[2.] 當公義意味著祂本性的正直時:「憑祢的信實應允我,憑祢的公義應允我」(詩篇一百四十三篇1節)。這些令他人恐懼的事,卻安慰了敬虔人;神的公義與真理是他們的支柱。祂的誠實是祂公義的一部分,正如每一位正直的人都應當履行自己的應許一樣。
- 這並非指祂普遍的護理與共同的維持;因為就此而言,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7-28)。這種普遍的同在與護理性的維持,是賜給祂所有受造物的,若沒有這些,它們就無法生存、移動或運作;因此萬物都包含在祂權能的手中,並持續受祂的安排。
- 這是指祂友善而恩慈的同在,以及祂樂意賜給祂子民的、那卓越且恩慈的權能與良善的果效。因此,聖經有時說神親近祂的子民,也說他們是親近祂的子民。經上說主親近他們:詩篇三十四篇18節:「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又如詩篇一百四十五篇18節:「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申命記四章7節:「哪一大國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祂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主被稱為相近,是因為祂隨時準備好垂聽他們的禱告,在他們疑惑時指引他們,在他們憂傷時安慰他們,在他們遭遇危險時防禦保護他們,並在他們一切患難中拯救他們。另一方面,他們也被稱為親近神的子民:詩篇一百四十八篇14節:「祂將祂百姓的角,就是祂聖民的讚美,與以色列人,就是與祂相近的百姓,都高舉起來。」因為他們是祂憐憫與恩惠的特殊對象。至於神與他們之間實際的往來,經上說神親近他們,正如他們被說成親近神一樣:雅各書四章8節:「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因此,就神而言,親近意味著恩典與祝福;就我們而言,則意味著我們的責任、愛、敬畏、喜悅與對神的尊崇。那麼,這指的就是祂賜給祂子民那友善而恩慈的同在。
- 這種親近可以理解為祂在聖禮中的可見同在,或是神與祂已歸正的子民之間,即那些藉著基督被帶回歸祂、成為祂奧秘身體肢體的人之間,那種屬靈的內在性、救贖性的聯合與相通。在某種意義上,擁有神在他們中間是可見教會的特權,因為他們中間有祂同在的記號;正如前述申命記四章7節所言:「哪一大國有神與他們相近呢?」相較於周圍那些「遠離」且與應許之約無關的外邦人,這是該國共同的特權。如耶利米書十四章9節:「耶和華啊,祢仍在我中間,我們也稱為祢名下的人,求祢不要離開我們。」因此,神被稱為相近,是因為祂居住在教會中,行走在他們中間;但那些真正歸正的人,與神有更緊密的聯合。所有身為可見教會肢體、藉著可見與政治性聯合而與基督連結的人,都享有極大的特權,因為他們是一個處於神特別看顧與治理下的群體,享有恩典媒介與救恩的邀請,並藉著賜給身體的恩賜而得到極大的幫助,因此他們比其他人更親近神,儘管他們尚未擁有與基督聯合及與神相通的救贖性果子。再者,一個在可見與政治層面上親近神的群體也可能被棄絕;如耶利米書十三章11節:「耶和華說:腰帶怎樣緊貼人腰,照樣,我也使以色列全家和猶大全家緊貼我,好叫他們屬我為子民,為名聲,為讚美,為榮耀;他們卻不肯聽。」「但我必將他們丟棄,像那無用的爛腰帶一樣」(第10節)。這些話是對耶利米所受命令的應用,即讓他買一條腰帶,藏起來直到腐爛,然後拿出來告訴百姓這個儀式的含義。他要買的不是皮帶,也不是普通人常穿的羊毛帶,而是亞麻腰帶,那是較高階層的人常穿的。他不可將它弄濕或放入水中,這暗示神或從神而來的任何事物,並非這百姓普遍腐敗與毀滅的原因;而是要將它藏在幼發拉底河邊乾燥的地方,直到它腐爛。神就這樣將他們自己的光景顯明在他們眼前;他們曾像腰帶緊貼人的腰一樣親近祂,但隨後卻變得一無是處。然而,對於那些神藉著救贖性恩惠而親近的人,他們是不會失落的,因為一旦這種親近真正開始,它就會持續下去,永不中斷。你無法將酵母與麵團分開,正如「不可能將麵團與麵粉分開」(impossibile est massam a pasta separare)一樣。
- 對於那些身為基督奧秘身體活肢體的人,我們必須區分「親近的狀態」與「親近的行動」。藉著歸正的恩典,我們被帶入與神親近的狀態;而在敬拜中,我們實際地親近祂,祂也親近我們。親近的狀態是蒙神恩惠與和好的狀態,我們這些曾經是外人與仇敵的人被接納進入其中:歌羅西書一章21節:「你們從前與神隔絕,因著惡行,心裡與祂為敵;但如今祂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這也包括我們對神性情的分享:彼得後書一章4節:「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或是得著神的生命,我們曾因罪而與之隔絕:以弗所書四章18節:「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因為這三者總是並存的:神的恩惠、神的形象、與神的團契。當亞當失去其中之一,他就失去了一切:當他失去神的形象時,他也失去了神的恩惠,或與神的團契,或與神的親近。因此,我們親近的狀態在於恢復神的恩惠,以及神的形象或生命,當我們在祂的恩典中站立得正,並活出祂的生命時:這兩者都是極大的憐憫,也都是我們與神團契或親近的基礎。基督徒啊!你們自己想一想。對於卑微的罪人而言,這難道不是極大的特權嗎?我們本來無法想到神而不感到恐懼,無法聽到祂的名而不戰兢,無法向祂禱告而不感到心灰意冷,如今卻能將神視為已和好,並樂意接納我們、祝福我們!同樣,對於神的生命而言,藉著神的靈在我們裡面開始一種生命,並藉著祂恩典的持續影響來維持,直到一切在榮耀中成全,這是何等的特權!唯有活出這種生命的人,才能與神相通。沒有活出同樣生命的事物無法交流;正如亞當沒有伴侶或幫助者,儘管所有的受造物,樹木、野獸、人類等都來到他面前並順服他,他仍是孤單的:創世記二章18節:「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但除了這種親近的狀態外,還有神與我們雙方特殊的親近行動;有時祂比其他時候更親近我們,當我們擁有更多內在或外在的恩惠證據時:內在證據,當祂激勵、安慰、扶持靈魂,使心充滿信心的喜樂與平安時;在那樣的時刻,神是親近的,我們能敏銳地感覺到祂在我們裡面激發並攪動祂自己的工作。靈魂總是居住在身體裡,但它並不總是採取同樣的行動;它在居住點上始終如一,但在運作上則不然。同樣,基督藉著祂的靈總是住在心裡,但祂並不總是採取同樣的行動,而是「照祂的旨意」(Phil. ii. 13)。神並非總是同樣地與祂的子民同在,但祂從未撤回那對恩典存在所必需的影響:詩篇七十三篇23節:「然而,我常與祢同在;祢攙著我的右手。」外在亦然;有時神隱藏自己,有時似乎不關心祂子民的事務,但在其他時候,全世界都會知道他們是祂親近且寶貴的:觸摸他們的,就是觸摸祂眼中的瞳人:那些不願看見的,必看見並因嫉妒祂的子民而蒙羞,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1節。同樣,就我們而言,我們與神之間有著恆久的關係,但我們在敬拜中對祂的心意有多有少;我們特別在那時親近祂,儘管在我們整個行事為人中,與神同行也是一種團契。這些事情必須加以區分,因為實際的往來可能會中斷或暫停,而我們與神親近的狀態卻不會終止。
- 所有親近的基礎與理由,或其實現的方式,有以下四點:
- 神與我們立約。
- 我們併入基督。
- 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內住。
- 神與我們之間的彼此相愛。這些就是神親近我們,以及我們成為親近神之子民的原因。
[1.] 祂與我們立約,或在約中的結盟。神應許作我們的神,我們作祂的子民:耶利米書三十二章38節:「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正如那兩位君王結成攻守同盟,列王紀上二十二章4節:「我與你一樣,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神也將真實地成為我們的,正如我們是祂的一樣;你將對神擁有所有權,正如神對你有所有權;當然,這並非絕對相同,但足以讓你得安慰。在立約之前你就是祂的,並要聽從祂的命令;但祂不受你的命令:你可以懇求並謙卑地訴求你在神裡面所擁有的權利,當這為了祂的榮耀與你的益處時,你必能確信會成功。我們對神以及神裡面的一切擁有權利,但對祂沒有統治權,正如祂對我們擁有統治權一樣。我們對神擁有所有權與利益,但沒有統治權,正如我們對受造物擁有統治權,或神對我們擁有統治權一樣。祂會將祂的良善、恩典與憐憫施予我們並為我們效力。神始終保持主權者的地位,卻又待我們如朋友:雅各書二章23節:「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甚至如兒女: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當我們將自己交給神去服事祂時,我們就成為福音一切特權的繼承人,並可以向其提出要求。
[2.] 藉著與基督聯合;凡在恩典之約下的人,都成為基督奧秘身體的肢體。聖經藉著頭與肢體的比喻來闡明這種聯合:羅馬書十二章5節:「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葡萄樹與枝子:約翰福音十五章1-2節:「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砧木與接枝,羅馬書六章5節;身體與衣裳:加拉太書三章27節:「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食物與飲料轉化為我們的本質:約翰福音六章56節:「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房屋與居住者:以弗所書三章17節:「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正如肢體從頭領受感覺與動作,枝子從根領受汁液,接枝在砧木中存活,我們也從基督領受一切生命與存留。基督首先將祂自己賜給我們,並隨之賜下萬物。我們必須先擁有祂自己,因為是祂在我們裡面成為生命的泉源: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榮耀的盼望:歌羅西書一章27節:「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如今,這使我們對神變得寶貴,並使我們親近祂:約翰福音十七章21節:「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祢父在我裡面,我在祢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基督是神人二性於一身,我們在奧秘中與祂聯合,雖然不是位格上的聯合;因此神與我們被帶到一起。因為我們在祂裡面,正如祂在父裡面,並非完全相等,但有某種相應的相似性;我們直接與基督聯合,並藉著基督與神聯合。
[3.] 聖靈的內住,這是聯合的果子,正如結盟的聯合一樣。住在基督裡面的同一位靈,也住在我們裡面:哥林多前書六章17節:「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正是藉著同一位靈,這種聯合才得以實現,同一位靈住在頭與肢體裡面;這是基督為我們與神的一切團契與往來所奠定的基礎:約翰一書四章13節:「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祂裡面,祂也住我們裡面。」我們無法藉由任何其他恩賜來得知我們作為恩典作者與神的團契;祂以此方式進行首次進入,藉著祂的靈將我們與祂自己聯合。
[4.] 神與他們之間的彼此相愛。神愛他們,他們也愛神;因此他們彼此親近且寶貴:撒母耳記上十八章1節:「約拿單的心與大衛的心深相契合,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基督與信徒之間,以及他們與神之間,也存在著這樣的愛。神是主動的,祂先愛,且愛得最好、最深;沒有父親或母親像神愛祂的子民那樣溫柔地愛他們:以賽亞書四十九章15節:「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沒有丈夫像基督愛教會那樣愛他的妻子:以弗所書五章25節:「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不僅將自己賜給教會,更是為教會捨己。唉!當我們處於最佳狀態時,我們愛神還是太少。聖徒對神與基督有一種強烈的愛;他們沒有祂就無法生活,總是呼喊:阿爸,父!加拉太書四章6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他們無法忍受祂的缺席,如果不能隨時聽到祂的聲音,他們就會感到沮喪。
- 既然為我們的親近奠定了這樣的基礎,一切親密的往來便能自由地在神與我們之間進行,這是藉著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而有,我們也是藉著祂而有,哥林多前書八章5節。我們與神的往來在於恩賜與責任。
[1.] 就神而言,這表現在祂垂聽我們禱告的準備上:以賽亞書五十八章9節:「那時你求告,耶和華必應允;你呼求,祂必說:我在這裡。」神就在手邊;當我們敲響天國之門時,祂立刻回應,說:「你想要什麼?」如果神像約拿單對大衛那樣向我們提出邀請,撒母耳記上二十章14節:「無論你心裡所願的,我必為你做」,我們就會認為自己再也不會缺乏了。世人會為了從地上的權貴那裡得到這樣的應許而付出什麼代價呢?如果你喜歡其中的條件,你就能從神那裡得到它:詩篇三十七篇4節:「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你不能有任何不合規矩、不符合約條件、不以神為樂的祈求,但只要你以神為樂,你所求的就必得著。在神聖的意義上,你擁有神作為你的指揮,為你做你想要的事,彷彿你擁有祂的主權作為指揮:約伯記二十二章27-28節:「你要禱告祂,祂就聽你;你也要還你的願。你定意要做何事,必然給你成就;亮光也必照耀你的路。」定意,就必成就;說一句話,就必發生。難道我們能制定法令,指定事情該如何嗎?他們的禱告是神旨意的副本或對應物。神引導他們的心去祈求那些令祂喜悅的事;神隨時準備幫助我們,在我們一切需要中提供供應;祂在一切場合,特別是在我們卑微的境況中,記念我們的益處;當我們無人可助時,祂必幫助: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6節:「祂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當那遠離惡事的人使自己成為掠物時;他若不作惡就無法安全;而無人願意為真理與公義挺身而出,或藉著為善道說一句話來承認它;因此神自己要親自處理這件事:詩篇一百零五篇14節:「祂不容什麼人欺負他們。」那些與神結盟的人,祂對他們有警醒的眼目;他們處於祂的防禦與保護之下。受苦的百姓比其他人更能感受到神的同在、幫助與扶持;因為困境與患難是開啟人的眼睛、喚醒人的感官的媒介。現在,當神似乎最遺忘你時,你總會發現祂與你同在。但特別是在敬拜的責任中,那裡的愛之造訪,以及在神筵席上的款待:詩篇六十五篇4節:「祢所揀選、使他親近祢,住在祢院中的,這人便為有福!我們必因祢居所、祢聖殿的美福知足了。」他們有許多關於神的甜蜜經歷,是他們在其他地方找不到的;在那裡,祂安慰、激勵並復甦他們。詩篇三十六篇8節:「他們必因祢居所的肥甘得以飽足;祢也必叫他們喝祢樂河的水。」神歡迎他們來到這筵席,絕不會讓他們空手而歸;事實上,他們在那裡感受到難以言喻且榮耀的喜樂。並非我們應該總是建立在感性的經歷上,或將神限制在我們的時間內,或進行好奇的嘗試;但如果他們謙卑、堅定地按照祂應許的鼓勵等候神,遲早他們會得到豐盛的飽足,神會承認他們,並以良善充滿他們的心。因此,在回應他們的禱告、在困境中幫助他們、在責任中造訪他們。
[2.] 就我們而言,與神交流是令人愉悅的: (1.) 在神聖的責任中: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6節:「耶和華啊,他們在急難中尋求祢;祢的懲罰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就傾心吐意禱告祢」;約伯記二十二章21節:「你要認識神,就得平安;福氣也必臨到你。」我們沒有理由對神感到陌生,因為如果我們認識自己,我們就會發現每天、每小時都有差事要到恩典寶座前。無數日子忘記祂,顯示我們對神或對自己知之甚少。務必尋求在責任中享受神的渴望:「我羨慕渴想耶和華的院宇;我的心腸,我的肉體向永生神呼籲」,詩篇八十四篇2-3節。停留在空洞的儀式中,顯示我們所做的一切,與其說是為了滿足屬靈的渴望,不如說是為了安撫良心。神應當是我們的終極目標與對象,我們應當尋求並服事祂;abs te sine te non recedam(若沒有祢,我就不離開祢)。 (2.) 在聖潔的道路上:「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阿摩司書三章3節。愛祂所愛的,恨祂所恨的。性情的相合是親密的基礎:約翰一書一章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神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要時刻在神面前行走:創世記十七章1節:「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其次,我們是如何被帶入這種親近的?懷疑的原因在於每個人生來就是與神隔絕的:詩篇五十八篇3節:「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罪導致神與我們之間的距離:以賽亞書五十九章2節:「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人背離神,沒有神,沒有基督,沒有約,也沒有從祂而來的任何好處的盼望。基督用浪子去遠方的比喻來代表我們背道的人性;裂痕每天都在擴大,距離因實際的罪而增加。惡人遠離神:何西阿書七章13節:「他們有禍了!因為他們離棄我;他們必毀滅!因為他們違背我。」當我們與神之間的情況如此時,就沒有希望;神公義的嚴厲與罪惡良心的恐懼,不會讓我們尋求與神有任何團契。
答:在這種絕望無助的境況中,主耶穌憐憫了我們。中保的偉大目的就是將我們帶到神面前:彼得前書三章18節:「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因此祂被稱為通往父神的道路:約翰福音十七章6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祂將我們的案件掌握在自己手中,部分藉著祂的功德,部分藉著祂的靈,實現了神與我們之間的這種親近與團契。
- 藉著祂的功德,祂將我們帶入蒙恩的狀態;祂藉著死打開了門:以弗所書二章13節:「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去見被冒犯且未被任何滿足所平息的神,對有罪的受造物來說是可怕的;但基督已經成就了我們的和平,使我們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羅馬書五章1-2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這扇祂藉著死所打開的門,祂藉著祂持續的代求保持敞開:希伯來書七章25節:「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否則我們反覆的觸犯將會使這門日復一日、時時刻刻地再次關閉:約翰一書二章1節:「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因此一切距離都被消除,卑微的受造物可以舒適地來到神面前。
- 我們心中有極大的背離,我們不僅需要來到神的許可,還需要一顆來到神面前的心。我們既是逃亡者也是流亡者;我們遠離神,不願利用所提供的機會;因此,我們不僅要考慮自由的宣告,還要考慮將這種恩典應用到我們的靈魂中,這是藉著基督的靈完成的。當然,就神而言,祂在親近我們之前,先將我們視為與基督聯合:以弗所書二章13節:「但如今在基督耶穌裡,你們從前遠離的人,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這是藉著基督的血所買贖的,但在選民與基督聯合,並藉著救贖性的信心在祂裡面,如同枝子在根裡之前,它並未實際地賜下並應用;不僅是藉著基督,而且是在基督裡:就我們自己而言,有些事是為我們做的,有些事是在我們裡面做的;克服我們的背離,使我們的心尋求主。Nemo te quærere potest nisi qui prius invenerit;vis igitur inveniri ut quæraris?quære,ut inveniaris;potes quidem inveniri,non tamen præveniri.(沒有人能尋求祢,除非先找到祢;祢想被找到以便被尋求嗎?尋求吧,以便被找到;祢確實可以被找到,但不能被預先阻止。)沒有人能走在神前面;我們不能尋求祂,直到我們已經找到祂。祂要被尋求以便被找到;被找到以便被尋求。祂藉著祂的預防性恩典親近我們,以便祂能藉著進一步的恩典親近我們;並引導我們去做祂所要求的,以便祂能為祂自己的工作加冕。
應用一:勸勉我們藉著持守神的約,進入這種親近的狀態。這在總體上是一件極好的事;所有人都會承認親近神是好的;但這不僅是好的,而且考慮到一切,這對你也是好的:詩篇七十三篇28節:「但我親近神是與我有益」;這是我們唯一的福分。實踐性的判斷必須被這一真理所佔據,然後決定它,使其具有原則的權威;然後心必須藉著來到神面前的衷心決志,被吸引去親近神。在心被吸引之前,我們太容易被引誘離開。現在,吸引心的方法是藉著立約:「當歸順耶和華」,歷代志下三十章8節。神所有的僕人,他們都是藉著約屬於祂的:以西結書二十章37節:「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進入約的約束」;如同羊群,一隻一隻地走出羊圈。神不是與我們集體地立約,而是每個人都必須親自承諾按照神的旨意生活。基督作為我們的保證人為我們立約是不夠的:希伯來書七章22節:「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如果我們想從中受益,就必須親自做些什麼。教會作為一個宣稱信奉基督的可見政治團體為我們立約是不夠的(以西結書十六章7節);每個人都必須承諾自己的心。我們的父母為我們這些小孩子立約,承認神是他們的神是不夠的:申命記二十九章10-12節:「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並在你們營中寄居的,從劈柴的到挑水的,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並向你所起的誓。」我們必須親自批准他們的奉獻與立約,哥林多後書九章13節,藉著對基督福音的宣稱順服;這約與效忠的誓言。你在神的桌前吃喝,是為了表明神與你已經達成協議,並進入了彼此之間嚴格的聯合與團契。
- 讓我們活在與神親近的狀態中;讓我們敬畏祂,愛祂,並與祂同行,正如以諾所做的那樣,創世記五章24節;或像大衛那樣,將主常擺在我們面前,詩篇十六篇8節。如何做到?在敬畏方面,在依靠方面。
[1.] 在敬畏方面,我們不可得罪與我們同行的人:彌迦書六章8節:「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你要謙卑自己與神同行。這不是同儕般的熟悉或平等的親密,而是下位者共同的順服,兒女的順服,勤勉地謹慎,以免神與他們之間發生裂痕:申命記二十三章14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祂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神威脅說,如果祂看見他們中間有任何污穢,祂就會離開他們。如果我們得罪神,我們可能會發現祂親近我們是作為審判者來懲罰,而不是作為父親來保護我們。此外,對於一個親近且寶貴的子民來說,在凡事上努力取悅祂,並與他們宣稱與之立約、且享有祂友善同在的神相稱地行走,這是為了神的榮耀。你越親近神,你的罪就越重大。如果你是基督的配偶,你的罪就是姦淫;如果你是神的兒女,你的罪就是叛逆與弒親;如果你是神的朋友,基督就更有理由抱怨:詩篇五十五篇12-13節:「原來不是仇敵辱罵我,若是仇敵,還可忍耐;也不是恨我的人向我狂大,若是恨我的人,我就必躲避他。不料是你,你原與我平等,是我的同伴,是我知己的朋友。」如果你是神家裡的人,你的罪就是虛假朋友的傷害。在你吃了祂的餅之後,你還要用腳踢祂嗎?詩篇四十一篇9節:「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這是背信棄義的家僕的背叛。人們忍受陌生人的傷害,勝過忍受親近關係者的傷害。那些不屬於神、與祂不那麼親近寶貴的人,他們的罪還不至於如此嚴重。簡而言之,如果你是神的子民,是神要在世上承認的,你就應該注意活出祂的榮耀。
[2.] 就倚靠而言,若我們能更堅定地相信神是如此親近,且隨時準備好要安慰、扶持、拯救並祝福我們,這必能使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站穩腳步。神若親近我們,我們還有什麼好懼怕的呢?詩篇二十三篇 1、2 節:「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他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神准許你來到祂的筵席,是為了向你保證祂的恩惠與慷慨;祂賜下這扶持作為與你和好的記號,表明神與你是朋友。如今,凡物皆為共有(panta koina)。特別要讓這點來抑制我們的恐懼;當患難臨近時,神也同樣臨近,以抵擋我們的仇敵並扶持祂的子民:撒迦利亞書三章 1、2 節:「天使又指給我看,大祭司約書亞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約書亞的右邊,與他作對。耶和華向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哪裡有撒但作對,哪裡就有天使責備;當絕境臨近,神就臨近。當拉班帶著極大的憤怒追趕雅各時,神隨後追上拉班,介入其中,命令拉班不可傷害他。當保羅在暴亂中幾乎被撕碎時,神迅速奔向他的幫助:哥林多後書一章 9、10 節:「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當危險真正成為危險時,你會發現祂是隨時的幫助。
應用二:激勵並鼓勵我們,以更大的信心實際地親近神;也就是說,讓我們在祂的典章中與祂交通,祈求祂的恩寵、憐憫與祝福,使我們不致遠離,反而能坦然無懼地前來。為此,請思想我們是往哪裡去,是藉著誰前來,以及我們必須以何種方式前來或親近祂。
- 我們親近的是誰:是那位在基督裡與我們和好的神。若神是不可接近的,那又是另一回事;但既然神聖的公義已在基督裡得到滿足,我們便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希伯來書四章 16 節:「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憫,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神的寶座是公義、恩典與榮耀的寶座。對於嚴厲公義的寶座,沒有一個罪人能接近;對於施恩的寶座,每一個悔改的罪人都可以進入;對於榮耀的寶座,沒有一個必死的人能以其全人前來,但他的心可以到達那裡:正如希伯來書十章 19 節所說:「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就像懇求者被准許進入覲見室面見君王一樣。通往榮耀寶座的路,必須經過施恩的寶座;我們是從後者經過,走向前者。簡言之,基督為我們的罪受苦時,祂站在公義的寶座前;悔改的罪人憑信心敬拜祂時,是站在施恩的寶座前。復活之後,我們將永遠站在榮耀的寶座前,永遠住在祂的面前。我們現在的事務是與施恩的寶座有關,以回應並處理我們的請求。施恩的寶座有三種:預表性的,即施恩座:詩篇八十篇 1 節:「坐在二基路伯上的,求你發出光來」;真實的,即基督:「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紀念性的,即主的晚餐,在那裡有智慧的彰顯,以及新約中基督恩典的印證。這施恩的寶座在教會中隨處設立;它立在神子民的中間,正如會幕立在以色列人中間;因為神在所有地方,總是親近那些誠心呼求祂的人:約翰福音四章 23 節:「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親近神的路隨處可得,因此讓我們前來。
- 我們藉著誰前來:藉著耶穌基督:以弗所書三章 12 節:「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這是基於祂的功德與代求。我們應當毫無恐懼或懷疑地來到祂面前,事實上,就好像祂的血正源源不斷地流出一樣。
- 我們如何前來:存著誠實的心:希伯來書十章 22 節:「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哥林多後書四章2至4節:「藉著將真理顯明出來,我們在神面前將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福音既是神智慧的結晶,且與人的心靈相契合——因為福音本是為人的益處而設計——它自身便具備了足以向我們良心作見證的特質。我們斷不可想像,神親手所作之工,竟會不留下任何祂的印記,以致無法顯明其出於神。試看任何一隻蒼蠅或蚊蚋,田野間的一朵花或一叢草,你都能看見某些印記,足以揭示其創造者。因此,若神決意寫下一本書,或設立一套教義來造福人類,祂必會在其中顯明祂的智慧、聖潔與恩典,且是以清晰易讀的文字寫就;若非人先入為主,被偏見與敗壞的情慾所蒙蔽,人不可能看不見。教義本身具有這種客觀的證據或適宜性,足以在深思者心中產生信心,這點從使徒的話語中顯而易見:哥林多後書四章2至4節:「藉著將真理顯明出來,我們在神面前將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若他們有清澈的眼光,即便沒有神蹟或其他確證,這真理也能顯明;正如光能照亮自身,也能照亮萬物。之所以看不見,並非對象本身有任何缺陷,而是觀察者的能力——即視覺功能——出了問題;他們的眼睛被世俗的情慾弄瞎了。那麼,當這些事被述說得如此合乎神的本性,如此契合人的需要,並帶著如此確鑿的理性證據——不僅是對律法,對福音亦然——以致能建立神與我們之間的交通,並免除那困擾我們的重大疑慮時,儘管這些事無法藉由人類的智慧發明,但一旦被啟示出來,它們便帶有極大的適宜性。
[2.] 部分藉由聖靈的見證。這是確證福音真理的一種方式:使徒行傳五章32節:「我們為這些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些事作見證。」此處提到使徒是一類見證人,而聖靈是另一類。聖靈的偉大職分就是為基督耶穌作見證:約翰福音十五章26節:「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關於基督降臨與權能的福音教義,是一個極大的奧祕,若沒有聖靈,世人便無法相信與領受。在基督事奉之初,即祂受洗時,聖靈曾以鴿子的形狀顯現。聖靈以兩種方式為基督作見證:即「人為的」(artificially)與「非人為的」(inartificially)。人為的,是指藉由論證的方式(per modum argumenti);非人為的,是指藉由見證的方式(per modum testis);這部分在於祂在早期教會時代提供了足夠的確認與定罪的證據(即神蹟奇事),也在於祂說服人心,使我們確信福音的真理。
[3.] 藉由神垂聽禱告的經驗,證實了神話語的真實:詩篇六十五篇2節:「聽禱告的主啊,凡有血氣的都要來就你。」神應驗了應許:詩篇十八篇30節:「你的話是煉淨的;凡投靠你的,你便作他們的盾牌。」神懲罰惡人:何西阿書七章12節:「我必照他們會眾所聽見的,懲治他們。」神照著話語中所定的法則施行賞罰,羅馬書一章18節與希伯來書二章3節皆有論述;但關於此點,稍後再談。
- 為何我們必須理解、深思並相信?
答:這既是為了我們的安慰,也是為了我們的本分。
[1.] 安慰。若聖經的確據能被更多地理解、相信與思想,我們無論從何處生出恐懼、憂傷、掛慮與沮喪,都能得到更強的防禦;因為正如火若點燃得好,便容易燃成烈焰,同樣地,若我們坦然接受這確據,便能堅固心靈以抵禦患難。值得注意的是,當使徒們想要激發信心的喜樂時,他們總是訴諸於他們所傳講之教義的確據;因為這教義本身就是安慰人的,且契合人的需要;所需要的僅是向他人保證其真實性。參見約翰一書一章1至4節,使他們的喜樂可以充足,這喜樂是建立在證據的確鑿與完整的論證之上。如果我們確信這些事是真實的,我們就不會如此灰心喪志。彼得前書一章8節亦云:「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我們應當愛基督,並在相信且確信能享受祂的期待中喜樂。當這點被堅定地相信時,苦難便無法澆熄或阻礙這種喜樂。對神話語應許的堅定信靠,將使人充滿安慰,並在一切困難中剛強起來(詩篇五十六篇4-10節)。
[2.] 我們的順服將得到更好的促進,這將成為對抗犯罪之大膽與盡責之冷淡的良藥:希伯來書三章12節:「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你無法驅趕一頭遲鈍的驢子進入火中:箴言一章17節:「好像飛鳥,網羅設在眼前仍不躲避。」人們不相信聖經的永恆真理,因此才如此大膽冒進;他們以為在神的一切威嚇之後,自己仍能安然無恙:西番雅書一章12節:「那時,我必用燈巡查耶路撒冷;我必懲罰那些如酒沉在渣滓上,心裡說:耶和華必不降福,也不降禍的。」其次,關於盡責的冷淡。聖經如何辯論反對怠惰?希伯來書二章1至3節:「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是「確定的」(logos bebaios)。難道只是話語的價值受到質疑嗎?不,連真理本身也受到質疑,因為信得太少,所以思想得太少,渴望得更少,追求與尋求得最少:彼得後書一章16節:「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
應用:喔!務要勤奮學習,對這偉大的真理有越來越多的認識。讓我們思想並時常考量聖經那無誤的確據。這不是一個可以假設或視為理所當然的真理,而是必須親自認識的,好讓你能建立穩固的根基。人傾向於懷疑福音真理,因為它與人的情慾和利益相抵觸。你會發現這不僅在面對重大試探時有用——那時我們容易質疑一切(詩篇七十三篇13節)——在日常實踐中,在每一次禱告中也同樣有用:希伯來書十章22節:「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這並非指對我們個人景況或永生資格的確據,而是對神的話語與應許的充足確據,這是每一個想要親近神的人所必須具備的:「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雅各書一章7-8節)。
- 不要滿足於輕率的輕信,而要成長至完全的確信:提摩太後書三章14節:「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裡;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歌羅西書二章2節:「要叫他們的心得安慰,因愛心互相聯絡,以致豐豐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這不是一種搖擺不定、充滿懷疑的知識,而是對福音真理的完全確信:路加福音一章4節:「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歌羅西書一章23節:「只要你們在所信的道上恆心,根基穩固,堅定不移,不至被引動失去福音的盼望。」這是一種根深蒂固的確信,相信這是神不容置疑的真理:信心的堅定應當與神話語的堅定相呼應。同意有不同的程度:臆測、意見、微弱的信心,以及在充足確信中領受真理(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6節)。有相信、有信心、有確據、有充足的確據。相信是建立在神的話語整體,以及其中所包含的一切真理與命題之上。信心是建立在應許之上;前者先於後者:忠信先於依賴與相信;因為應許首先是一個真理,在它能被理解為一個應許的形式概念之前,必須先被視為真理。充足的確據是建立在神的忠信與不變性之上;沒有人能相信到一個地步,以致不能再多信一點。
教義二:過去的經驗應當給予我們鼓勵,去信靠神面對未來。大衛說:「你的法度我自古就認識。」
神的兒女正是如此運用經驗。請看大衛的例子,撒母耳記上十七章36節:「你僕人曾打死獅子和熊,這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也必像獅子和熊一般。大衛又說:耶和華救我脫離獅子和熊的爪,也必救我脫離這非利士人的手。」他就是這樣從過去的經驗推論到未來的拯救:我信靠的是同一位神,祂有能力賜下同樣的力量,我為何不期待同樣的成功?雅各也是如此:創世記三十二章10-11節:「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我先前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旦河,如今我卻成了兩隊了。求你救我脫離我哥哥以掃的手。」詩篇二十三篇5-6節:「在我敵人面前,你為我擺設筵席……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祂過去對我好,若這對祂的榮耀有益,祂將繼續對我好;祂過去是我的神,現在是我的神,也將永遠是我的神:哥林多後書一章10節:「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在時間的各個層面,我們都需要拯救;當一個危險過去,另一個又來;過去有危險,現在有危險,將來也必有危險;但神已經、正在且將要拯救。這是神所慣用的「交易」,是祂精通的藝術,從未感到束手無策。我們的神是施行拯救的神,且在施行拯救上極其卓越。
此論點的理由:
- 神的恆常與不變。神是同一位,在慈愛、能力與真理上總是像祂自己;祂從不束手無策:祂做過的,祂能做,也必會做。「我是」(I am)是神的名字,而不是「我曾是」或「我將是」。祂的眷顧每早晨都是新的(耶利米哀歌三章23節)。神只有一位(加拉太書三章20節);總是像祂自己。正如祂曾經拯救,祂現在也拯救,將來也必拯救:以賽亞書五十九章1節:「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祂裡面沒有衰殘。當我們給予他人時,我們是從自己身上給予;我們因給予而耗損。受造物是有限的,很快就會耗盡他們的配額;但神是無法被耗盡的;祂的愛與能力沒有減少,永恆的額頭上沒有皺紋。
- 經驗產生信心:羅馬書五章3-4節:「忍受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當信心與經驗站在我們這一邊時,心靈便大得堅固。如果我們處於應有的狀態,應許應當超越一切經驗,因為這是那不能說謊者的話語。經驗並未增加應許的確據,也未增加其權威;只是就我們的軟弱而言,它是對抗我們不信的掛慮與恐懼的一種幫助與感性的確證。感官與經驗並非信心的根基。我們必須單憑神的話語來相信神;然而,經驗是一種鼓勵:約翰福音二十章29節:「你因看見了我才信。」當基督被觸摸時,我們就更受鼓勵。我們有雙重的證明與經驗:
1.] 我們知道神能為我們做什麼。 2.] 當祂自己的榮耀與我們的需要要求時,我們知道神將會再次做什麼。
3.] 我們知道神能做什麼;過去的拯救是祂能力的紀念碑與標記:以賽亞書五十一章9節:「耶和華的膀臂啊,興起,興起!以能力為衣穿上,像古時的年日一樣興起!從前砍碎拉哈伯、刺透大龍的,不是你嗎?」拉哈伯即埃及(詩篇八十七篇4節);大龍即法老(以西結書二十九章3節),埃及的龍或鱷魚。祂能做這事,難道不能做那事嗎?在每一次經驗中,我們這些藉由感官學習的人,應當更強烈地確信神的能力。這是一個抱怨:在經歷了這一切神蹟奇事後,他們仍不學習:馬太福音十六章9節:「你們還不明白嗎?不記得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籃子的零碎嗎?」在每一次經驗中,我們應當對神的能力與全能有崇高的思想。基督與門徒之間最大的爭論,就是他們在信心上沒有長進。
[2.] 我們看見並知道神願意為可憐的罪人做什麼。祂不吝惜必要的供應與安慰;祂一直是隨時的幫助。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反面;只有不信才會說祂不會;這是一種毫無根據的懷疑與嫉妒。這事可能發生,因為它曾經發生:撒母耳記上十七章36節:「耶和華救我……」等等。雖然現在這種具體而特殊的確信已不常見,但我們沒有理由在神的道路上灰心;儘管我們不能絕對自信,但我們不應因不信與嫉妒而逃避本分。在這樣的軟弱中,服用經驗的強心劑:詩篇七十七篇10節:「我便說:這是我的懦弱,但我要追念至高者顯出右手之年。」
- 過去的恩慈是未來的保證;藉由給予,神成了我們的債主:馬太福音六章25節:「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如果祂賜下生命,祂必賜下食物;如果祂賜下身體,祂必賜下衣裳:一個恩慈是另一個恩慈的定金。羅馬書八章32節,如果祂賜下基督,祂必賜下萬物;如果祂賜下恩典,祂必賜下榮耀;如果我們有初熟的果子(羅馬書八章23節),我們必有收成;如果我們有開始(腓立比書一章6節),我們必有結局。有些恩典的施行僅僅是通往其他恩慈的趨勢,其給予的方式是為了邀請盼望。
- 我們因神自己的恩慈與對我們溫柔的眷顧,而與神更加親密:撒迦利亞書三章2節:「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危險提升了恩慈的價值。
應用一:責備神的百姓,因為他們在經歷了神多次的恩典後,仍對未來的事件無法平靜心靈;每逢新的患難,他們所受的折磨與困惑,彷彿從未認識或聽說過神一樣。大衛說:「必有一日我必死在掃羅手裡。」(撒母耳記上二十七章1節)。當神已經充分地做了足夠的事來證明祂對祂百姓的能力與愛時(詩篇七十八篇19-21節:「他們說:神能在曠野擺設筵席嗎?」等),我們應當信靠神。當我們像門徒在五餅二魚的神蹟後,要信靠神做另一項工作時,不應當灰心。神以前幫助你的動機是什麼?因為你在苦難中;同樣的動機,你也可以再次期待。
應用二:勸勉你們
- 觀察你們的經驗,並將其與神的話語對照。神所做的一切都充滿真理與信實:詩篇一百一十一篇7節:「他手所行的是誠實公平;他的訓詞都是確實的。」這完全符合祂所應許的;它們必然成就。特別觀察你在患難與試探中的經驗,那時什麼是你最大的安慰與支持。
- 儘早開始這樣做;長期的經驗是一大優勢。大多數基督徒都應受責備,因為他們太晚開始認識神,或觀察祂話語的真實性,或者總是拖延。晚種的果子很少成熟,也難有成就。當我們有長途要走時,我們應儘早出發。如果你想在信心上興旺,就當儘早與主同行。你對神有越長的經驗,你就會越信靠祂:詩篇二十二篇9-10節:「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懷裡,你就使我有倚靠的心。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裡;從我母親懷中,你就是我的神。」
- 銘記並善用經驗。「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在我們發現神的能力與良善如此隨時幫助我們之後,不要讓新的患難驚嚇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