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3 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講道集|015_第十五篇

第十五章

主人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6-27節)

這是主人對僕人申辯的回應。在這些話中,我們有兩件事:

  1. 對他邪惡與懶惰的責備。
  2. 將他虛妄的藉口反轉到他自己頭上:「你既知道……」這並非主人承認那懶惰僕人所說的是事實;而是他自己的觀點與構想就足以定他的罪。

[1.] 這是一個讓步(concession);為了辯論起見,就當作你所說的是真的。 [2.] 推論:「你既知道……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論點被反轉到他自己身上。這裡提到的銀行家與利息僅是為了比較,不能用來證明放貸取利是正當的,正如「看哪,我來像賊一樣」不能用來證明偷竊是正當的;或者路加福音十六章的比喻不能用來證明欺詐與不義;那不義的管家行事聰明,並非服務於欺詐,而是服務於精明。比喻並非取自那些在法律上應當做的事,而是取自事實上發生的事。因此,我不會在此場合對該案例發表任何關於放貸是否合法的判斷:只需觀察到,基督要連本帶利收回祂的銀子;祂來的時候,期待有一些增益。

首先,我從責備開始。這是一次尖銳但當之無愧的斥責;如果這惡僕事先懼怕這一點,他的情況可能會好一些;羞愧是對正當責備的恐懼。注意對忠心與不忠僕人的不同對待:那裡是「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這裡則是「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基督將在審判之日責備不忠的人。他是惡僕,因為不忠;是懶僕,因為疏忽。

教義一:懶惰的僕人就是邪惡的僕人。

這兩個詞在這裡結合在一起。懶惰有兩種:

第一,普通的懶惰,在今生日常事務中: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10節:「我們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提摩太前書五章8節:「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第13節:「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

第二,屬靈的懶惰,稱為「acedia」與「屬靈的麻木」,是天主教徒所列七宗罪之一;在神聖與屬天事務上意志消沉,或因伴隨而來的勞苦與麻煩而在聖潔職責上疏忽:羅馬書十二章11節:「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希伯來書六章12節:「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這些經文中出現了兩個詞,分別指遲鈍、愚笨、退縮。兩者都是壞的;但後者更糟,因為它所涉及的事務。前者涉及我們的特殊呼召,後者涉及我們的一般呼召。在日常呼召中疏忽固然不好;但在靈魂的重大事務上更是如此。這不僅是一件壞事,更是一種邪惡的罪。這裡主要指後者。

  1. 因為違背知識與良心,特別是違背必要職責的完全忽略,是非常大的罪。忽略也是罪,與作為的罪一樣,這顯明於律法的本質,律法由命令與禁止組成。它既強制行善,也禁止作惡:詩篇三十四篇14節:「要離惡行善。」在對人的治理中,律法同時使用這兩者,韁繩與馬刺,激勵他行善,約束他作惡。當你扣留神所要求的服事、愛與敬拜時,你就剝奪了神應得的;這在祂的受造物中是一大惡事,因為他們是由祂所造,由祂餵養與維持的。當你剝奪了那位為其使用而造你的神之服事時,你就虧負了祂。因此,忽略的罪就是罪。現在,在所有的忽略中,對最必要職責的忽略是最應受譴責的;缺乏對神的愛、對神的敬畏、對神的信心,比在某個時間沒有禱告、聽道或在呼召中勞作,是更大的惡。宗教的生命在於前者勝於後者;而且它們是更不可或缺地被要求的。聖經對這類缺陷宣告了沉重的判決:哥林多前書十六章22節:「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咒可詛。」在這些之中,違背補救措施的罪比違背職責的罪更具破壞性:希伯來書二章3節:「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特別是當這種忽略是完全的時候。忽略一個愛神的行為,或在特定情況下信心不足,是大惡;但完全不關心、不理會神的恩惠,或以極其敷衍、輕率的方式尋求祂,則是惡中之惡:羅馬書三章11節:「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他們不把記念神、對神的職責或取悅神當作自己的事業;他們很少想到祂,或非常疏忽地敬拜祂,或非常冷淡地提到祂,漫不經心地事奉祂,或僅是順便為之。這表明人是邪惡的、墮落的,處於被咒詛的狀態;特別是當他們被說服有更好的道路時,當他們知道神配得他們更嚴肅的對待,基督應當更親愛、更寶貴,與祂的交通應當更令人愉悅時。他們所宣稱的宗教信仰顯然要求他們付出更多;他們的良心在呼喊,神的靈在懇求他們。違背知識而忽略職責,與違背知識而作惡一樣,都是大罪:雅各書四章17節:「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透過嚴肅的確信、強烈的感動與衝動去行善,應用得越緊密,他們的罪就越大;因為這意味著徹底的悖逆與對神的藐視,以及使聖靈擔憂(以弗所書四章30節),當祂渴望進入並佔有我們的心時,我們卻拒絕祂。現在,把這一切放在一起,你很快就會發現,懶惰的僕人是一個非常邪惡、卑劣的僕人。僅僅沒有行善本身就是一種惡。他們不僅是教導謬誤的惡僕,也是那些沒有盡其所能促進基督國度的人;不僅是那些作惡的人,也是那些不行善的人:馬太福音三章10節:「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不僅是有毒的樹,連不結果子的樹也是如此。

二、引誘我們陷入這種怠惰與懶散的動機,既卑微又下流,且對神造成了極大的虧欠。唉!除了些許世俗的利益、享樂或虛名,還有什麼能攔阻我們事奉神呢?然而,為了滿足肉體、追求安逸與滿足,竟將愛世界置於愛神之上,或忽視那為你而死的基督,這豈不是極大的罪惡嗎?「若沒有對他人的羞辱,就無法證明一件事。」(希伯來書十二章15節:「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很多人沾染污穢。」)如果這件事背後有什麼更好或更值得考慮的理由,過錯或許還輕些,我們的疏忽也或許能得到更多諒解;但為了些許卑微虛浮的事而藐視神,這實在是滔天大罪。世人衡量「褻瀆」的標準與聖經不同。你們認為姦淫者、醉酒者與咒罵者是褻瀆的;但聖經卻認為,那些不看重屬靈特權的人才是褻瀆的。罪有「名聲較大的罪」(peccata majoris infamiae),也有「罪責較大的罪」(peccata majoris reatus)。有些罪在世人眼中顯得更為污穢卑劣,但有些罪在神眼中卻負有更大的罪責,例如當我們藐視神的恩典,認為它不值得我們以最嚴肅、最熱切的勤勉去追求時——誘惑越小,越加重了我們的疏忽。事奉神具有永恆的意義,而世上的事物卻轉瞬即逝;這一切塵土,只需腳尖輕輕一踢便消散了;神只需轉動祂的手,就能將你那被忽視的靈魂與你那被嬌縱的肉體分離,到那時,「這一切又是誰的呢?」(路加福音十二章20節;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

三、疏忽而無果效,是一種背信棄義,因為我們在聖約中已承諾效忠,這便辜負了神的期望。為了加強這一點,我無需重複神賜給我們的一切恩賜都隱含著託付;這比喻的宗旨本身就說明了這一點,且可進一步由以賽亞書四十三章21至24節得到證實:「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讚美。雅各啊,你並沒有求告我;以色列啊,你倒厭煩我。你沒有將羊獻為燔祭給我,也沒有用祭物尊敬我。我沒有因供物使你服事我,也沒有因乳香使你厭煩。你沒有用銀子為我買菖蒲,也沒有用祭物的脂油使我飽足;倒使我因你的罪服事我,使我因你的罪孽厭煩我。」這說明神既給予百姓優勢,就期待他們有相應的事奉與長進;我們藉著恩典之約,將自己交託給主以供祂使用與事奉,這是我們所負的義務;神也確實以此計算(創世記十八章19節:「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路加福音十三章7節:「他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以賽亞書六十三章8節:「他說:他們誠然是我的百姓,不行虛假的子民。」)。我在此強調,無果效與背信棄義是一項大罪,是辜負了神公義的期望,是極其惹動神怒的事;因此,那不達成託付目的、不履行聖約誓言的懶惰僕人,即便沒有犯下明顯的放蕩行為或對神公開的敵對,也必然是罪責深重。

四、停止行善,惡事必隨之而來;那無用的僕人有其污點與瑕疵,使他在神眼中顯得可憎。加圖(Cato)曾說:「人若無所事事,便會學會作惡。」死水容易腐臭;詩人說:「他們都變為污穢,行了可憎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詩篇十四章2-3節)。當園丁袖手旁觀,土地很快就會長滿雜草。疏忽的罪會為犯下的罪鋪路;那些疏於長進的人,每日都在失去對神的敬畏與尊崇,最終被交給對神子民的仇恨以及許多禽獸般的私慾。正如一具未經防腐處理的屍體,會日漸發臭(約伯記十五章4節:「你廢棄了敬畏的心,在神面前阻止禱告。」)。

應用一:讓我們都為自己的懶惰感到羞恥。其中隱藏的邪惡遠超我們所察覺的。

  1. 省察勤勉的必要性。在宗教生活中,若無極大的勤勉,便無法獲得、持守、增長或維持任何事物。沒有勤勉就沒有安慰:彼得後書一章10節:「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得後書三章14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沒有勤勉就沒有恩典:彼得後書一章5節:「正因這緣故,你們要分外地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沒有勤勉就沒有進入天堂的指望:希伯來書六章11節:「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薩盧斯特(Sallust)說:「那些期望得到截然相反的事物——既想要懶惰的安逸,又想要美德的獎賞——的人,是自欺的。」認為懶散的信仰能為神帶來榮耀,或為我們自己帶來安慰與恩典的增長,或在我們心中孕育任何關於未來福樂的指望,這都是徒勞的。一切卓越的事物都難以獲得;這在世俗事務中是真理,在屬靈事務中更是如此。
  2. 省察懶惰的邪惡。懶惰的人與褻瀆的人差別極小:箴言十八章9節:「作工懈怠的,與浪費人是弟兄。」一個什麼都不做,另一個則揮霍一切。你會說,你不是酒鬼,也不是淫亂者。但你是懶惰且疏忽的,所以你與他們是弟兄;兩者的差別就像肺癆與中風;一個是瞬間毀滅,另一個是逐漸消耗;一個像船隻破裂,立刻沉入海底,另一個像船身漏水,逐漸下沉。雖然你沒有像他人那樣陷入放蕩的極端,但你在主的工作上卻是懶惰的:結果是一樣的;心靈會變得越來越貧瘠,直到最終陷入徹底的剛硬。甚至在某種意義上,疏忽比明顯的褻瀆更糟。許多大罪人後來成了偉大的聖徒,但很少有冷淡、漫不經心的信徒能有所成就。因此,這些人被「從神的口中吐出來」(啟示錄三章16節)。罪人比冷淡、漫不經心的人更有希望,因為後者不認為自己有罪,因此更容易陷入安逸。神可能會賜恩典給前者,卻會奪走後者的才幹。
  3. 省察勤勉的獎賞。這勞苦必有美好的果效: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8節:「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如果沒有追求的目標,或者獎賞不夠大,我們或許還有藉口;但當獎賞如此豐厚且確定時,我們怎能不為之勞苦呢?我們為了獲得世上的事物而勞苦、奔波、竭盡全力;難道我們以為可以雙手抱胸,或躺在安逸的床上就能進入天堂嗎?看見人們受私慾的轄制,應當使我們感到羞愧(詩篇一百二十七篇2節)。人們早起晚睡以獲取世界;人們勞苦、流汗、奔波,不惜代價地奔向地獄。魔鬼憑藉祂所有的應許、威脅與憐憫,竟比神贏得了更多的僕人。他們從事如此惡劣的工作、領取更糟的工資、侍奉最壞的主人,尚且如此勤勉,我們怎能不振作起來呢?
  4. 自然界的整個運行都在邀請我們為未來的境況而勞苦與勤勉。太陽在運行中不知疲倦,為的是在世上宣揚神:箴言六章6節:「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如果我們有能力發掘,自然界的懷抱中隱藏著許多道德教訓。螞蟻能做什麼?「牠在夏天預備食物,在收割時聚斂糧食。」這些小生物無法忍受冬天的寒冷,因此鑽入地底深處,但牠們隨身攜帶著食物;我們難道不該對未來有同樣的警覺嗎?除非我們預先準備,否則我們無法忍受主的日子:箴言十章5節:「夏天聚斂的,是智慧之子;收割時沉睡的,是招羞之子。」現在正是我們工作的季節,好讓我們在交帳的日子不至於毫無準備。

對抗懶惰的媒介是信心、忍耐與愛心。信心與忍耐我們在同一處經文中看到:希伯來書六章12節:「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他們承受了應許,也就是承受了所應許的事物。如果我們為自己設定了像應許中那些神聖、高貴且榮耀的事物作為目標,就必須使用媒介。他們有信心,我們也必須有;他們有忍耐,我們也必須忍耐。

[1.] 關於信心,我們不應僅將其理解為對神應許的自信與倚靠;一種可能的人性信心與希望是不夠的,必須是對神話語堅定的持守:無論發生什麼,我們確信應許中已足夠。我們必須有信心,因為所應許的事物是看不見的、稀有的、卓越的,遠超受造物所能給予的。應許是我們希望堅固且不可動搖的根基;我們應當為此歡喜,就好像所應許的事物已經在手一樣:「我要在神裡面歡喜,在主裡面讚美祂的話語」;或者讚美祂的話語,直到所應許的事物得以享受:「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

[2.] 關於忍耐:希伯來書十章36節:「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我們必須有忍耐,因為所希望的事物尚未來到,且距離遙遠:羅馬書八章25節:「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此外,我們將會遇到許多困難、反對與試煉,這一切都必須克服:在達到目標之前,必須做許多事,忍受許多事,並且必須穿過可怕的敵人。再者,我們的渴望是強烈的,我們渴望享受那尚未到來的福分;因此我們必須忍耐,以便安靜地等候神的時間:羅馬書二章7節:「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3.] 下一個恩典是愛心。哪裡有愛,哪裡就有勞苦,希伯來書六章10節:「因為神並非不公義,不忘記你們的行為和你們為祂名所顯的愛心」;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3節:「在神我們的父面前,不住地記念你們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啟示錄二章3、4節:「你也能忍耐,曾為我的名勞苦,並不乏倦。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愛被說成是「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十三章7節)。是愛使基督忍受飢餓與疲憊,為了靈魂的好處而放棄休息;是愛使祂忍受十字架的苦難。愛賦予靈魂力量與生命,為身體增添翅膀與雙足,不惜任何代價與勞苦。持守這份恩典,你的心就會有一種超越一切的傾向。

應用二:如果屬靈的懶惰是如此巨大的邪惡,那麼神的兒女當在它最初侵蝕心靈時就謹慎防備;例如,當他們開始禱告時缺乏情感或熱忱,默想神聖事物時毫無感觸、情感或果效;當他們發現難以脫離肉體的同伴或虛妄的談話,難以被說服回到自身並省察自己的道路,可以隨意讓思想與言語放縱於各種虛榮,且在受造物中尋求安慰多於在神裡面;當他們很少談論他人,卻總是反思他人而非自己;當責備變得沉重,不被視為幫助而視為傷害;當他們沉溺於肉體的遊戲,為虛妄的娛樂尋求許可,從而逃避那些對靈魂健康有益且必要的勞苦;他們的熱心消退,職責不再頻繁,使用恩典媒介時缺乏生命力、活力與情感,對這些媒介的態度變得冷淡;一種飽足感與自滿感侵蝕著他們;他們不再審慎地避免罪的根源,開始放縱身體或肉體的生活,對世界的榮耀、享樂與利益產生更多欽佩的思想;不是忽視就是熄滅聖靈的感動:這一切都是意志鬆懈或心靈衰竭的表現,開始在神的道路上感到疲憊。

應用三:這足以證明神對那些漫不經心與疏忽之人的審判是公義的,儘管他們並非明顯的放蕩與褻瀆。在疏忽者身上,對神的藐視比你最初所能意識到的還要多。假冒為善者抱怨神的嚴厲、律法的苛刻、審判的沉重;他們更應該抱怨自己內心的敗壞。他們被說服去履行比他們願意做的更多的職責,而他們不願意,是因為他們追求那幾樣卑微的虛榮,這對神是極大的羞辱。阻礙僕人增加才幹的,並非主人要求長進的嚴苛與僵化,而是他自己的卑劣,沉溺於感官的享樂。他們說:「主的道路不公平」;但他們的心在神面前並不正直。

其次,我現在要將他那虛妄的藉口反過來指向他自己。被定罪者對神沒有任何正當的抱怨;他們傾向於發怨言,將自己的缺陷歸咎於神統治或神護理的嚴苛;但最終,責任將落在他們自己身上,甚至他們所辯解的事物也會反過來對付他們。他確信主人期待增長,因此他本應盡力而為:路加福音十九章22節:「我對你說,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這裡也是如此;人的良心使他們確信自己不應生活在懶惰中,如果他們有一位主人,對交帳的思考就應當強制他們,如果他們自己的傾向不能的話,特別是面對一位嚴厲的主人時。即便承認罪人的假設,這也將責任強加於他,因此他用自己的劍割斷了自己的喉嚨;正如他們對約伯所說的,十五章6節:「你自己的口定你的罪,並非我;你自己的嘴見證你的不是。」

教義:在審判之日,任何藉口都無法幫助不忠與懶惰的僕人。

讓一個人現在自欺,隨意用這些藉口取悅自己,他所有的藉口都將反過來指向他,成為他被定罪的證據;因為審判者是不偏私且全知的,祂的眼睛無法被蒙蔽;不僅如此,祂能開啟你們自己的良心,從而以你們罪惡的證據與確據壓倒你們,使你們無話可說。正如馬太福音二十二章所載,當被傳訊時,「那人就無言可答」。但因為找藉口的風氣非常盛行,許多現在能應付過去的事,到那時卻無法承擔重量,我將稍微處理這找藉口的問題。總體而言,藉口是一種辯解或虛妄的防禦,罪人藉此試圖粉飾他在事奉神上的疏忽。為了使你們不再受騙:

首先,請考慮這些一般性的考量。

  1. 屬肉體的人在找藉口掩蓋邪惡方面並不擅長,當他們有一個正確的原則作為基礎時,他們認為對自己有利的事,通常反而對自己不利。所羅門告訴我們,箴言二十六章9節:「箴言在愚昧人的口中,好像荊棘刺入醉漢的手。」荊棘是他們縫紉的工具,就像我們的針一樣。然而,一個醉漢會刺傷並割傷自己,因為當他的精神因過度飲酒而混亂時,他的觸覺是不穩定的。只要觀察邪惡的人會如何反向且乖謬地推理,以及他們會從那些敬虔人善用的原則中得出什麼樣的推論與結論。正如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2節:「我們吃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現在,將此與哥林多前書七章29、30節比較:「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列王紀下六章33節:「他正說話的時候,使者來到他那裡。他說:這災禍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將此與撒母耳記上三章18節比較:「撒母耳就把一切話都告訴了以利,並沒有隱瞞。以利說:這是耶和華,願祂憑自己的意旨而行。」又如哈該書一章2節:「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百姓說,建造耶和華殿的時候尚未來到。」將此經文與撒母耳記下七章2節比較:「那時,王對先知拿單說: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神的約櫃反在幔子裡。」當大衛住在宏偉的宮殿中時,他的心志在於為神建造殿宇。又如羅馬書二章4節:「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與提多書二章11、12節比較:「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猶大書4節:「不敬虔的人,將我們神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
  2. 有時屬肉體的人假裝某些原因與藉口,而他們的良心知道事實並非如此;那麼所聲稱的事物並非他們內心真實的觀點與感受,而只是為了證明自己懶惰而說出或採取的藉口:哥林多前書六章9節:「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例如對免受懲罰的希望,儘管他們過著無神且罪惡的生活。如果他們是認真的,良心會告訴他們,人或許能用這些事欺騙,但神不能。你們或許能用這些說法暫時壓制良心,但它終會說話,到那時,這些可憐的無花果葉將無法遮蓋你們的赤身露體。
  3. 有時這些藉口是盲目、愚蠢、無知與迷亂的果實;懶惰人對自己的說法有很高的評價:箴言二十六章16節:「懶惰人看自己,比七個善於應對的人更聰明。」他認為別人是愚笨、輕浮、腦袋有問題的人,在宗教上小題大作,太過拘泥與謹慎;他認為保持遠離危險才是明智之舉:他將自己愚蠢的思想視為明智的理由;認為宗教是一件快樂的事:箴言十五章19節:「懶惰人的道,像荊棘的籬笆;正直人的路,卻是平坦的。」他想像在敬虔的道路上有困難與無法忍受的艱辛。是我們的怯懦與膽怯的無知,使神的道路顯得艱難。對於純潔與正直的心來說,一切都是舒適、平坦且容易的。就這樣,他忽冷忽熱,說著相反的話,取決於他以輕率或怯懦的心看待它們。
  4. 藉口證明了一種邪惡的精神與不願順服的心。當他們本應為神做些什麼時,總有什麼東西擋在路上,某種危險或某種困難,是他們不願面對的:箴言二十六章13節:「懶惰人說:道上有猛獅。」這些是信念與敗壞之間爭鬥的果實,通常在我們剛開始了解主的道路,卻不願達到要求時出現。當然,行動總比找藉口好。行動是安全的,但藉口不過是傷口上的補丁。如果我們犯了錯,承認並尋求赦免,總比找藉口與減輕罪責要好。
  5. 考慮罪人通常所聲稱的一切事物的無效性;為了幫助你們,請考慮:

[1.] 任何被神的話語所駁斥的事物,都不能作為理由。聖經是為了駁斥人心中的虛妄詭辯而特意編寫的:希伯來書四章12節:「將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為了揭露感官心靈的情感,無論它用狡猾理解力的藉口粉飾得如何,以隱藏自己與他人的邪惡。你們絕不可用私人的自負來對抗神的智慧。

[2.] 任何你們良心不滿意作為理由的事物,都不能作為理由。這就是為什麼聖經中有這麼多對良心的呼籲。難道你們的良心沒有告訴你們,你們應該變得更好,更多地思念神嗎?如果這些事是真的,彼得後書三章11節:「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

[3.] 任何反映神,彷彿祂制定了苛刻律法的事物,都不能作為藉口。我們傾向於這樣辯解:「主的道路不公平」;「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你們要用主人的嚴厲來為自己的懶惰與罪惡辯解,並把你們的罪孽推到祂門口嗎?

[4.] 對於必要職責的完全疏忽,是沒有任何藉口的。在部分的疏忽中,律法本身允許豁免;例如在生病的情況下,我們被免除了一些神在其他時候要求的工。但有些事是不可或缺的:約翰福音三章5節:「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希伯來書十二章14節:「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是「命令與媒介的必要性」(necessitate precepti et medii)。

[5.] 你們不應以任何藉口或理由來剛硬自己,除非那是你們敢在基督審判台前辯解的;因為到那時,所有辯解的重量都將被考量。現在,神已使所有受造物無可推諉,羅馬書一章20節。神對他們有一些見證,使他們確信有比他們願意履行的更多的職責。

其次,更具體地說,常見的藉口如下:

反對意見一:我沒有時間去思考靈魂的事;我在世上的分心事太多,我的生活方式就是這樣,我沒有閒暇。

回答:1. 無論你的生意是什麼,你都有時間吃喝睡覺;難道你沒有時間得救嗎?侵佔其他事情的時間,總比讓宗教被拋諸腦後,或被擠出你的思想之外要好。大衛是一位君王,他比我們大多數人有更多令人分心的事務;然而,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47、148節,他說:「我趁天未亮呼求……我趁夜更未換,將眼睜開,為要思想你的話語。」

  1. 你是否在懶惰、虛妄的談話或肉體的遊戲上花費時間?這些時間難道不能更好地用於屬天的事物嗎?以弗所書五章16節:「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
  2. 宗教的很大一部分是在心靈中進行的。基督徒總是事奉神;第二塊法版的職責就是第一塊法版的職責。正如屬肉體的人以屬肉體的心處理屬天的事物,基督徒也以屬天的心處理屬肉體的事物。
  3. 神一定會要求一部分時間,因此設立了主日:以賽亞書五十八章13節:「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這樣,當我們有神的命令,也有國家的法律時,它在肉體中對我們來說是寶貴的。
  4. 所有未用於事奉神的時間都是浪費的。

反對意見二:但我沒有能力或力量去行善;你想要我們做什麼?

回答:你能做的比你現在做的更多,但你不願嘗試。神賜下恩典的幫助,可能比你想像的更為隨時。疲憊的人或許會抱怨道路漫長,但懶惰的人連一步都不願邁出。如果你嘗試了,你就不會抱怨神,而是抱怨自己;並會更深切地祈求恩典。你不能,是因為你不願。你的無能是由於惡習與長期的罪惡習慣所造成的;這反而加重了你的罪。

反對意見三:擁有神並全心全意地奔跑是危險且麻煩的。

回答:難道你沒有下定決心,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事奉神嗎?神是否因為試驗你是否言行一致,且不讓你帶著虛妄的抱怨進入天堂,就是苛刻與嚴厲的嗎?這在地獄裡,以及在失去永恆幸福時,能安慰你嗎?在地獄裡,你會說,我來到這裡,是為了省去勞苦,並免除聖潔生活的勤勉以及隨之而來的苦難嗎?你會因為風吹在身上,路上有泥濘,就停止為了生命而進行的旅程嗎?沒有什麼能阻止牧師尋求靈魂的歸正與救贖,使徒行傳二十章23、24節;難道有什麼能成為你的藉口嗎?難道你的靈魂對我們來說,不該比對你們自己更寶貴嗎?我們遇到嘲笑與反對,對於我們的試驗是必要的。難道一陣微弱的風就能將我們從神面前驅趕走嗎?啟示錄二章13、14節:「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你還堅守我的名,沒有棄絕我的道。」在這樣的地方,或在宗教充滿危險與艱難的時代,保持熱心是極其值得稱讚的。基督為你受的苦,比你為祂受的更多,神有比人所能呈現的更可怕的威嚴。

反對意見四:我才智遲鈍,理解力薄弱,不知道我應該依附並加入哪一方。

回答:當然不是那最迎合敗壞情感的一方。但教會中的分裂是為了試驗那些蒙認可的人,誰是糠秕,誰是好糧: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9節:「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你們中間有經驗的人顯明出來。」聖經並不晦澀,是我們缺乏眼睛。你可以知道神的心意: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8節:「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約翰福音十七章17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反對意見五:我有太多的誘惑與引誘,我希望神會體諒我的軟弱。

回答:如果勸說有效,你本應被更好的動機所說服。一點點世俗的榮耀與永恆的榮耀相比,禽獸般的享樂與純潔的喜樂相比,算得了什麼?

應用一:既然懶惰是如此巨大的邪惡,讓神的兒女謹慎防備。

因此,首先,關於在他們各自的呼召中的懶惰與怠惰。這是所多瑪的罪之一:以西結書十六章49節:「驕傲、飽食、懶惰。」這是感官主義,正如世上其他更受矚目的罪一樣,因為這是對肉體的放縱,正如其他被普遍譴責的事物一樣,因為它們使我們在世上蒙受更多羞恥。

  1. 每個受造物都是神的僕人,都有他要做的工作,藉此榮耀神;有的在一個呼召中,有的在另一個呼召中:無論貧富都不能豁免;因為合法的呼召不是出於必要,而是出於命令所強制執行的職責。我們的呼召應該是什麼,是由護理決定,給予恩賜與教育,並將我們推向這樣的生活道路。但認為純粹的必要性才構成呼召是一個錯誤;不,那是順服。如果我們沒有這種必要性,我們就可以懶散地生活,沒有任何呼召。不;每個男人與女人都有他們的勞苦與事奉;因為神造男造女並非徒然。那位智慧且全能的神,難道會創造像理性人類這樣高貴的事物,僅僅是為了吃喝、睡覺、起床與打扮,好讓他們向同伴炫耀,並無意義地閒聊掉他們的時間與寶貴的光陰嗎?不;祂命定他們為某種事奉,最終他們要為此交帳;正如中保對祂的工作所做的那樣:約翰福音十七章4節:「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2. 這項工作並非只有一種。有些人蒙召從事較高尚的職分,有些人則較卑微;有些人是貴族,有些人是平民;有些人是一家之主,有些人是主婦或母親;有些人是官員,有些人是牧師;但每個人都必須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忠!基督教信仰與自然的關係是相契合的:哥林多前書七章 20 節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神賜給每個人他的工作:馬可福音十三章 34 節說:「這人(人子)好像一個遠行的人,離開家的時候,把權柄交給僕人,分派各人當做的工。」
  3. 我們必須恆切且勤勉地從事我們蒙召的工作。富人不能說:「我沒有缺乏,所以我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理我的工作。」你們不應考慮眼前的需求,而應考慮將來的交帳。卑微的職分不應成為窮人的沮喪之源,因為神看重在最卑微的服事中,正如祂看重在最崇高的服事中一樣,並且祂已應許將基業的賞賜賜給僕人,正如賜給貴族一樣:歌羅西書三章 24 節說:「因你們知道從主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4. 每一個感到工作日益沉悶的人,都應當透過思考以下幾點來激勵自己:

[1.] 人那活躍的本性從未被造來閒懶;難道我們要違背我們受造的律嗎?當野獸躺臥在洞穴時,「人出去做工,勞碌直到晚上。」(詩篇一〇四篇 23 節)

[2.] 時間的寶貴,它太過珍貴,不應在虛無中浪費。我們應當不惜任何代價買贖它,而不是揮霍它:以弗所書五章 16 節說:「要愛惜光陰。」當為時已晚時,我們將會後悔當初沒有這樣做。

[3.] 神的眼目,祂觀察著每個人在崗位上如何忠心地盡責。對人而言的「眼目服事」使我們不忠(以弗所書六章 6 節);但對神而言的「眼目服事」卻是勤勉的偉大根基(歌羅西書三章 22、23 節)。

[4.] 死亡的臨近。在那日,我們願意被發現是在吃喝、玩樂、虛度光陰,還是勤勉地從事我們的職分呢?路加福音十二章 43 節說:「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

[5.] 我們的交帳,這主要關乎:(1)我們個人的呼召,以及我們被安置在其中以榮耀神的生活歷程。那無用的僕人將被丟在外面黑暗裡(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30 節)。神將按照各人在其崗位上的所作所為來審判;那麼,那些懶惰怠慢的人將會如何呢?(2)我們作為基督徒的普遍呼召。要謹慎,不可作那邪惡懶惰的僕人。

首先,讓我們探究誰可以被貼上這個標籤。

  1. 是誰?那些抱怨力量不足,卻不勤勉使用那些能使自己得激勵與加力的恩典媒介的人:他們懶惰,躺在安逸的床上,抱怨神不賜下恩典;他們寧可為缺乏安慰而消沉,也不願開始順服的工作。基督對祂的門徒說:約翰福音十四章 21 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2. 那些滿足於懶散的信仰告白,內心卻充滿污穢的私慾,缺乏信心、愛心與其他必要恩典,卻以為懶惰的信仰告白就足夠的人:馬太福音七章 22 節:「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因為他們禱告、聽道、領受聖餐,就以為一切都好,無需再操心。這難道就是「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嗎?(腓立比書二章 12 節);「晝夜切切地事奉神」嗎?(使徒行傳二十六章 7 節);「為那不朽壞的食物勞力」嗎?(約翰福音六章 27 節);「捨己」嗎?(路加福音十四章 26 節)。
  3. 那些對一點點虛假的服事嗤之以鼻,彷彿那是不可忍受的重擔的人:瑪拉基書一章 13 節:「這是何等煩瑣!」
  4. 神的兒女可能會感到這種情緒臨到他們:當他們雖然沒有完全放棄禱告,卻削減、減少了禱告的熱忱、頻率,或是禱告的持續與恆切;禱告時沒有感覺、情感或生命;或者禱告得不夠頻繁,不能恆切禱告。

這種削減職責的行為,最終會導致完全放棄職責。人很容易拋棄他認為是重擔的事。因此,當他們對默想感到退縮,或不願從肉體的享樂與日常事務的干擾中抽身時,在所有這些情況下,我們都應當激勵自己。時間短促;我們必將交帳,且日子近了;我們是為天國與救恩而勞力:難道我們要疲倦灰心嗎?「行善不可喪志。」這是在論及敬虔的職責(希伯來書十二章 12 節)、憐憫的職責(加拉太書六章 9 節)以及我們呼召的職責(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 13 節)時所說的。噢!那麼,讓我們激勵自己吧。

「把這銀子奪過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28、29 節)

我們已經看過對那惡僕的審判;現在接著是判決,這暗示了雙重的懲罰:剝奪與痛苦,即損失與刑罰。前者就在這兩節經文中;其中你可以觀察到三件事:

  1. 從惡僕手中奪過銀子。
  2. 將從他手中奪來的銀子重新分配。
  3. 這兩者的理由。

讓我解釋這些分支,然後從整體中歸納出一個要點。

首先,從惡僕手中奪過銀子,「把這銀子奪過來」。邪惡的僕人要麼失去了恩賜本身,要麼失去了恩賜所帶來的益處、安慰與賞賜。在這裡,在時間的範疇內,他們失去了恩賜;當時間不再(這正是我們比喻中的情況),他們就失去了賞賜。

其次,將從他手中奪來的銀子重新分配,「給那有一萬的」;也就是說,五千是託付的,另外五千是透過獲利與增長得來的。有些人認為將銀子給第一個僕人是不公平的,因為他已經如此豐足;正如路加福音十九章 25 節所顯示的:「他們說:『主啊,他已經有一萬了。』」但主堅持祂的判決:「因為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加給他……」祂將最多的賞賜給予那些服事最勤勉、最忠心的人,並樂於以恩典的賞賜使他們更加富足。

反對意見:但我們怎能領受他人的銀子呢?選民是否會從被棄者身上得益,而他們的損失成為我們的收穫?

答:1. 這是按人的方式說的。在人中間,將託付給不忠之人的東西奪走,轉交給忠心的人,是再平常不過的事。這與啟示錄三章 11 節的表達方式相似:「持守你所有的,免得有人奪去你的冠冕」;彷彿我們失去的冠冕被他人奪去並戴上了一樣。同樣,民數記十一章 17、25 節,神將降在摩西身上的靈分賜給七十個長老;彷彿賜給他人的幫助是從他身上奪走的,他的能力隨著工作的分擔而減少;然而,這僅是指相同恩典的傳遞。

  1. 其含義是:凡善用恩賜的人,必得豐厚的賞賜;豐厚到彷彿他人所期待的幸福都歸於他們,並記在他們的帳上。

第三,這兩者的理由,在第 29 節:「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這些表達方式是諺語,這在學者間是毫無疑問的。「凡有的必給他」(Habenti dabitur)這句話在各個時代與國家都得到了驗證。富人朋友多,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每個人都會向他們進獻:他們有很大的優勢去發揮自己、提升自己,勝過他人。反之,由於他人的疏忽以及自身提升能力的匱乏,窮人通常會變得更窮。救主最初是在這種情況下使用這些話的,祂樂意將其轉譯並應用於祂自己的目的。這些話在此處的含義,可以透過拆解這個複合的公理與命題來理解。第一分支談論的是獲利,第二分支談論的是損失。

第一分支。「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有的」(echei)一詞不僅指事物的擁有,更指「使用」,而使用正是擁有的目的:因此,凡有的,是指那些有目的、有經營、有交易其所領受之恩典或恩賜的人,並帶著對如此巨大的寶藏與託付所應有的關懷與勤勉:「還要加給他」;他將增加他的資本,並相應地增加屬於它的安慰、益處與賞賜。是的,接著說:「叫他有餘」(perisseuthesetai);這不是單一的豐餘,而是持續的增長,直到完全;是恩賜、恩典與賞賜的增長。總結來說,凡使用並增長神恩典的人,將會逐漸被加添,直到最後他擁有一切的豐餘。

這複合公理的第二分支是:「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正如那領受一千銀子卻不為主人使用的人,被視為好像他什麼都沒有一樣。如果我們不善加利用,我們所擁有的就不算擁有;正如我們對守財奴所說的,avaro tam deest quod habet, quam quod non habet(守財奴所擁有的,正如他所沒有的一樣匱乏)。這就好像我們沒有一樣:懶惰的恩賜與習慣是死寂且無用的。在路加福音八章 18 節中說:「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他沒有使用他的恩賜,而是讓它們閒置,彷彿他從未擁有過一樣。對於恩典與公義,這個命題最為真實;對於被棄者而言,他們的恩典與公義不過是一種假象:對於他們所擁有的其他恩賜,他們並非為了使用、為了主的服事而擁有;因此,實際上他們並沒有擁有它們:所以,它們將被奪走;也就是說,他們失去了賞賜:以西結書三十三章 13 節:「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約翰二書 8 節:「你們要小心,不要失去你們所做的工,乃要得著滿足的賞賜」;加拉太書三章 4 節:「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如果果真是徒然的。」人可能為真理受許多苦,後來卻發生嚴重的背道;但就神所能期待的任何事而言,一切都是徒然、損失且毫無意義的。拿細耳人必須重新開始;他在分別的日子裡玷污了自己(民數記六章 12 節)。這就是他們所謂的公義;至於他們確實擁有的其他普通恩賜,他們將被剝奪所有本可獲得的真實益處——如果他們曾將這些恩賜用於榮耀神、自身的救恩以及鄰舍的益處的話。

教義:神賜給人的一切美善恩賜,若善加利用就會增長,若疏忽就會枯萎並喪失。

因為這就是基督判決與理由的總結。

現在,為了清晰地闡述這一點,我必須分別就「增長」與「損失」談論一些內容。

首先,關於增長,「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我將透過以下命題來表達我的觀點:

  1. 勤勉是手段,神的祝福是原因,兩者都必須顧及,否則我們將一無所獲。我們不能在坐享其成時期待神的祝福;僅僅信賴努力,或不仰望神,都是對恩典的虧欠。箴言十章 4 節說:「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這就是手段;因為第 22 節說:「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也就是說,神在運用手段之上的祝福。神在祂的護理中安排了這一切,使勤勉在自然與恩典的途徑中都能結出果實與益處;使收割的喜樂能補償勤勉農夫的辛勞與耐心,使懶惰人的田地長滿荊棘。鐵器透過使用會越磨越亮,但若靜置或閒置,就會生鏽,導致變暗並被腐蝕。除去使用與操練,智慧就會變為愚昧,學習變為無知,健康變為疾病,財富變為貧窮。身體與心智的力量都是透過使用而獲得的;凡忠心且勤勉使用銀子的人,必會增長,而懶惰疏忽的人則會每況愈下。神豐厚地報答祂僕人的勤勉與忠心;凡使用任何程度恩典與知識的人,必會被加添;透過操練他所擁有的,他會持續增長。反之,鬆懈的行為會削弱習慣,正如相反的行為一樣;這是一個普遍的真理,每日的經驗皆可證實;但在此不能排除神的祝福。神要我們勞力,與其說是因為祂需要我們的幫助,不如說是為了讓我們保持行動。那創造世界而不需我們參與的神,也能在沒有我們的情況下維持它,正如那栽種伊甸園的神,本可以在沒有人耕種的情況下維持它,然而我們讀到,當祂以一切美物裝飾伊甸園後,神將人安置在其中,「修理看守」(創世記二章 15 節);也就是說,要進行農耕,透過播種、栽植、修剪與澆灌,他可以保存神所賜予那座樂園的果實,並將他的辛勞投入到他將從中獲益的事物上,並且透過忙於受造物,他能更好地觀察神在其中與透過它們所作的各種作為。事實上,沒有什麼比神安置他去修理看守園子的勞動,更能使他確信自己對神的依賴;因為他無法創造任何新植物,只能施肥與呵護神已經栽種在那裡的植物,而他所有的看守與栽種,若沒有來自天上的露水、雨水與影響,以及神護理的持續介入,都將一無所成。在每一個呼召中,勤勉的人確實比懶惰的人更能看見神同工的必要性;因為那些竭盡全力的人透過經驗發現,所有努力的成功都取決於祂的大能與良善,否則結果就不會隨之而來。我確信這在恩典的工作中同樣適用:沒有人比那些竭盡全力的人更實際地確信神聖幫助的必要性;因為他們清楚地看到,如果神收回祂的祝福,一切都將徒勞;當他們倚靠自己的力量卻屢遭挫折時,這教導了他們一個功課:一切都出於神。
  2. 這種增長必須理解為「同一種銀子」的增長,而非另一種類型。並非說凡在某一方面使用銀子的人,就會在另一方面興旺,因為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不;其含義是,所使用的事物本身會增長。並非意指透過運用財富的銀子,他就會在學識上增長,或者透過提升學識,他就會在身體的力量與美貌上增長。不;這是在「同類」(in eodem genere)中成立的。善用普通的幫助,你就會在普通幫助所能達到的範圍內增長;善用道德美德,你就會在道德美德上增長;善用你所擁有的救贖恩典,你就會被神賜予更大程度的恩典;運用你的知識、信心、熱心與愛心,所有這些恩典都會在你裡面增長:「當仰望耶和華!當壯膽,堅固你的心!」(詩篇二十七篇 14 節;參詩篇三十一篇 24 節);以賽亞書五十八章 13、14 節:「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同樣,詩篇九十一篇 1 節:「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神以罪懲罰罪,卻以恩典獎賞恩典:那些濫用自然之光的人被交給了喪失理性的心;那些提升所擁有恩典的人將會得到更多;每一個行動都會使習慣增長,凡運用他所擁有的屬靈財富的人,必會從神那裡得到加添,在信心與愛心上更堅強,在知識上更富足。

反對意見:但我們是否可以將此進一步擴展?阿民念(Arminius)從中推論,未重生者僅憑自然力量所做的善工,是被神所悅納的,以至於神被感動並引導賜給他們超自然的恩典。許多不願說得如此露骨的人也認為,如果我們提升自然的恩賜,我們就會得到普通恩典;如果我們提升普通恩典,我們就會得到特殊的救贖恩典。難道我們不應該,也不能為了獲得歸正與對基督的信心,而使用這些普通的恩賜與恩典嗎?例如運用理性、使心靈從獸性的情慾與情感中解脫、良好的教育、他人的榜樣、福音的大能傳講,以及普通的啟蒙與由此獲得的真理知識?

答:1. 那些領受普通恩典的人應該且有義務使用它來獲得更多的恩典;這一點毫無疑問,因為他們之所以被指責,是因為「他們有耳聽不見,有眼看不見」;神責備祂的百姓「不肯籌劃行事,以歸向耶和華」(何西阿書五章 4 節)。他們至少應當使自己處於一種狀態;他們受到威脅,說「在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他們還容易受呢」;並且「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他們因被視為「懶惰怠慢的僕人,將銀子埋在地裡」而受到責備。當然,那些在聖禮中被提升到天上,從神那裡領受了如此多恩典,卻將其轉為放縱,既不認識、不敬拜,也不尋求神的人,加重了他們自己的定罪;他們的滅亡是出於他們自己;他們將自己關在神的國度之外,拒絕了神對他們自己的旨意。簡而言之,他們將神的話棄絕,判定自己不配得永生。聖經到處都在論及人的愚昧與疏忽。

答:2. 但如果問到,那些領受了普通恩典的人,是否不僅應該,而且能夠使用它來獲得歸正的特殊恩典?這個問題涉及神的主權意志與人的意志在歸正工作中如何結合。在這裡,我們必須非常謹慎地回答,以避免各方面的弊端。當然,他們不能功德(merit),無論是「適合性功德」(de congruo)還是「等價性功德」(de condigno),也不能透過任何聖約強迫神賜給他們重生的恩典;也不能說基督為那些祂未被賜予作為中保的人,獲得並買贖了這種恩典;神也沒有透過任何應許,因我們善用自然能力而有義務賜給我們恩典。不;歸正恩典的分配並非應許或受限於我們已經或能夠做的任何義行,而是保留並歸屬於神自由的處置、善意與喜悅:羅馬書九章 16 節:「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同樣,提多書三章 5 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最初的恩典是神作為主權之主,按照祂自己旨意的謀算所賜予的。但既然提出了這個問題,即一個人是否能透過普通恩典獲得特殊恩典,回答必須謹慎且小心,以免一方面損害真理,另一方面給軟弱者造成絆腳石與冒犯。因為:

[1.] 如果你回答說,一個未重生的人可以透過使用普通恩典來獲得重生的特殊恩典,並且整個問題在於他意志的善用,你似乎就觸犯了神永恆的旨意與預定,神已決定不將這種特殊恩典賜給所有人,而只賜給選民;也觸犯了基督死亡的意圖,祂並非為所有人成聖,而是為父所賜給祂的人;你似乎將整個問題歸於人,彷彿是他使自己與眾不同,而普通恩典的善用決定了一切;那麼伯拉糾(Pelagian)的公理就成了真理:facienti quod in se est(凡盡其所能者,神有義務賜給他所不能的);這與「適合性功德」相去不遠。那麼我們就不能說,神使自己成為債務人;有些人似乎先給了祂。所有這些都違背聖經;因此,我們理所當然地害怕在這一問題上擴大與延伸人的自由與能力。

[2.] 如果你回答說,一個人不能使用他所領受的普通恩典來獲得重生的特殊恩典,並且這件事完全不取決於他的意志與選擇,或者說,除了他們所做的之外,沒有其他可能或希望,或者說,無論他們是否盡責,定罪依然臨到他們,那麼同樣的困難也會出現。血肉之軀會抱怨神嚴厲苛刻,「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並且祂要求我們做不到的事;當我們做不到時,卻嚴厲地懲罰我們。對於「人是否能透過善用普通恩典來獲得重生的特殊恩典」這一問題,我們該如何回答?最好的回答是,這個問題是好奇的,不需要回答。問題不在於神是否願意,而在於我必須做什麼。在所有這類情況下,偉大的原則是:神可以做祂所喜悅的事,但我必須做祂所命令的事。病入膏肓的人不會拒絕藥物,直到確定它能治癒自己;而是會使用它,並將結果交託給神。那要耕種並將寶貴種子撒入地裡的人,不會停下來要求保證明年一定豐收且氣候宜人,而是會冒險,因為神的祝福通常與人的勤勞同在。在救恩的事上也是如此,我們不應爭論我們的能力,也不應爭論我們努力的結果:承認順服的債務,嘗試我們的能力,努力做我們應該做的事,然後將結果交託給神,這就足夠了。沒有必要爭論我們的能力;承認我們的無能,在神面前謙卑自己,並在祂為此目的所設立的媒介中尋求祂的祝福與恩典,要安全得多;但絕不要懷疑神的謀算與旨意。基督的意圖,無論是什麼,都不會成為我們盡責的障礙。同樣確定的是,沒有人盡了他所能做的一切,而是透過各種冒犯與濫用所領受的恩賜,給了神正當的理由去憤怒並收回祂的幫助。同樣毫無疑問的是,他們滅亡並非因為缺乏神的幫助,而是因為他們自己的愚昧與疏忽。因此,讓我們做我們被命令去做的事,將結果交託給神,並承認當我們盡了所能做的一切時,神並非我們的債務人,而是我們依然是神的債務人,只要我們沒有藉著基督分享重生與稱義,我們就負有永恆定罪的罪債。如果我們能學會透過這種謙卑的順服來壓制我們的挑剔與好奇,我們救恩的問題很快就會有結果,我們將發現神對我們比我們所能想像的更好。

  1. 下一個考量是,這種增長是分階段給予的:我們並非一開始就擁有全部,也不是一次性獲得;而是隨著我們容量的擴大,神的手也隨之擴展:詩篇八十一篇 10 節:「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我們越是提升所領受的恩典,我們就越能為神的服事而剛強,我們作為靈魂之口的渴望與期待也越被提升。正是操練使我們看見恩典的必要性與價值,從而渴望更多,以承擔我們的重擔、履行我們的職責並抵擋試探。我們擁有的恩典越多,與神的關係越親密,我們對祂的盼望就越多。透過盼望與渴望,靈魂被擴大並適合領受:正如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沒有人比擁有最多學識的人更看見對學識的缺乏。恩典也是如此,對恩典的渴望與匱乏感隨著享受而增加;神對我們的恩典也是如此。信徒對恩典的渴望與努力並不容易滿足。
  2. 這種漸進的增長持續進行,直到最後一切都豐滿與完全。使徒為聖徒祈求,以弗所書四章 19 節,願他們「充滿神一切的豐盛」。神持續不斷地充滿,直到在這裡開始的恩典,在未來的榮耀中完全成全;在天堂裡,他們被神充滿,達到有限受造物所能享受無限者的程度。原因在於,神良善的豐富是無窮無盡的。神對行善從不厭倦;祂既已賜予,就必再賜予;並樂於為祂自己的恩賜加冕。神的一些恩賜使祂有義務賜予更多。Deus donando debet(神透過給予而負債)。基督的推理暗示了這一點:馬太福音六章 25 節:「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這是一個論證,只要神還使用我們來榮耀祂,祂就必供應我們:撒迦利亞書三章 2 節:「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論證是從一根幾乎燒盡的柴開始的。神會如此顯著地為他們顯現,卻不拯救他們嗎?當然,祂必會持續看顧他們。這在恩典的觀點上是普遍成立的;因為恩典是作為「質」(earnest)賜下的;不是作為「禮物」(donum),像人給乞丐一先令;也不是作為「抵押」(pignus),隨時會被收回;而是作為「定金」(arrha),是更大總額的一部分。因此,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最終在天堂裡擁有完全的豐餘。

其次,現在我必須談談「失去」這件事。才幹在世上或在來世,可以說是以兩種方式被失去或被奪走。基督在兩種場合引用了這些諺語:一是在撒種的比喻之後(馬太福音十三章12節),二是在此處才幹的比喻之後。前者涉及在今世的失去,後者則涉及在來世的失去。那些拒絕福音、不願聽從、聽得漫不經心,或不願順服在福音權能之下的人,他們所有外在的特權、閃耀的專業、一般的啟蒙恩賜、禁食、局部的實踐,這一切都將失去。唯有那領受好種子並持守住、使之成為生命原則的好而誠實的心,才會有被給予的恩典。

接著,這是基督說這話的另一個場合。才幹被奪走,是在主人與僕人結算之後,是在主人離家許久、遠行他鄉之後。因此,這裡所說的奪走才幹,並非指恩賜本身,而是指其帶來的安慰、益處與獎賞;因為那時所有的交易都已結束,那是報應的時候,才幹便失去了。如果我們沒有為神使用我們的產業,那麼我們曾在世上擁有財富、過著奢華顯赫的生活,對我們毫無益處。我們因高處跌落,摔得會更重。如果我們在教會中擔任職分卻不忠心,這對我們也毫無益處:馬太福音七章22節說:「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嗎?』」那些承擔了教會職分與工作,卻對履行相關職責毫無良心負擔的人,他們不會擁有獎賞,反而會失去獎賞;這些人就是「無用的牧人」(撒迦利亞書十一章17節);他們在託付上的不忠與懶惰將使他們付出沉重的代價。

對於恩典的條例與媒介也是如此:路加福音十三章26節說:「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你面前吃過、喝過。』」這不能成為藉口,說你們曾在神的筵席上;不,你們反而要受更重的審判:馬太福音十一章23節說:「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將來必墜落陰間。」一個享受福音的地方就像接近天堂,是天堂的郊區;但若沒有善加利用,這些特權反而會將人推入更深的定罪狀態。在神的衡量中,違背律法的罪,其分量不如輕視與忽略福音來得重;後者會招致沉重的憤怒。對於一般的恩賜、良好的情感、局部的改革也是如此;就任何獎賞而言,這一切都失去了(以西結書三十三章13節)。

甚至情況更糟:彼得後書二章20至21節說:「倘若他們因認識主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對那些回到罪中之人所發的憤怒,遠比他們從未受過啟蒙與改革時更大。那些擁有更多亮光、嘗過天路甘甜的人,如果墮落了,就很難叫他們重新悔改。這是此處意指的主要含義;然而,由於這些話語的構思也包含了我們在為神交易時可能在今世遭受的損失,我將向你們展示神如何在今世懲罰那些頑劣與懶惰的僕人,使他們失去才幹。

  1. 有時神奪去他們行善的機會與自由。沒有什麼比這更容易失去的了:加拉太書六章10節說:「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神藉著祂的護理賜給我們一些行善的合適機會,這些機會轉瞬即逝;一旦錯過,很難說我們是否還能再享有同樣的機會。例如當我們特別被裝備,且所有環境都和諧配合時。因此,我們應當毫不遲疑或拖延地抓住它們。機會並不總是與生命一樣長:傳道書十一章1至2節說:「當將你的糧食撒在水面,因為日久必能得著。你要分給七個人,或分給八個人,因為你不知道將來有什麼災禍臨到地上。」要把握當下的機會;你無法預見自己何時會被剝奪。你可能會死,將財富留給那些吝嗇的人。你可能會陷入匱乏;神可能會使你失去能力:因此,趁著你還擁有時,要利用這季節去慷慨行善。同樣,在教會中的職分、權柄與尊重也是一種機會。神可能會因人的惡意,或因我們是失了味的鹽,將我們趕出葡萄園(馬太福音十三章):瑪拉基書二章9節說:「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看為卑賤」;雖然並非所有被趕出的人都是如此。馬太福音二十一章35節記載,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無論如何,如果我們曾疏忽職守,這將是一種不安。
  2. 條例;改進的媒介可能會失去:創世記六章3節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這是指藉著挪亞的傳道。當神所有的代價都付諸東流時,祂威脅要拆毀祂葡萄園的籬笆:以賽亞書五章5至6節說:「我為我葡萄園所做的之外,還有什麼可做的呢?」路加福音十三章7節也說:「他對管園的說:『看哪,我這三年來到這無花果樹前找果子,竟找不著。把它砍了吧,何必白佔地土呢?』」
  3. 一般的恩賜;神公義地將它們從那些濫用或不善用的人手中奪走。許多在恩賜上卓越、似乎有大才幹的人,後來都可悲地枯萎了。要辨別那些不使用恩賜的人其恩賜的殘缺與衰退並不困難,彷彿聖靈已經離開了他們:撒迦利亞書十一章17節說:「無用牧人的膀臂必枯乾,右眼必失明」;也就是說,他們的恩賜將被奪走,至少是其能力與生命力將被奪走。許多人失去了禱告恩賜的新鮮感,以及知識的活潑性。
  4. 初步的恩典,希伯來書六章。救恩的恩賜與恩典是「沒有後悔的」(羅馬書十一章29節)。凡生命已經開始的,就不會被熄滅;但若有一些充滿希望的傾向,他們開始將心從世界轉向神;儘管他們曾「脫離世上的污穢」,但他們末後的景況可能比先前更不好(彼得後書二章20節)。
  5. 成聖的恩賜(Dona sanctificantia)仍應不斷改進,免得神的恩典「徒然領受」(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恩典在某種程度上可能會因我們的疏忽而遭受損失: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9節說:「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火因澆水或撤去燃料而熄滅;同樣,聖靈因活在罪中而消滅,這就像澆水;或因不改進我們的恩賜與恩典,這就像撤去燃料。雖然恩典的習慣(habitus)因神的約而得到保障,但恩典的部分與程度可能會失去,以致不容易再恢復。

我們的應用是要勸勉我們勤奮與努力,特別是在我們天召的工作上。人的生命分為清醒與睡眠,清醒的時間又分為勞動與休息;因為人的本性無法承受沒有間斷的持續操練。因此,一個屬靈的智者應當管理自己的生活,使他的勞動能回應他偉大的工作與託付,而他的休息不應妨礙勞動,反而應幫助勞動。我們首要的關心應當是勞動;因為人在世上是為勞動而生的。這裡不是他休息與報償的地方,而是他操練與試煉的地方。休息只是為了勞動;因此他休息是為了恢復體力以進行勞動。律法中六日給予勞動,一日給予休息;而那休息不是屬肉體的,而是聖潔的,是為了我們的主要職責而改進的。亞當在無罪狀態下並非為了懶惰而被造。摩西告訴我們,神將他安置在園子裡是為了修理看守。那時我們所享有的幸福與我們的工作是完全一致的。凡看過太陽之美的人,很容易推論出神點燃這支明亮的火炬,並非為了讓人睡覺,或在安逸與懶惰中度過時日。那賜給人勞動的律法在犯罪後依然存在;是的,罪給它帶來了艱辛與重擔:所以,曾經是律法的,現在變成了懲罰;因為神告訴亞當:「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在整個自然界中,沒有什麼是閒置的;太陽與星辰永不停息地運行;大地生出果實;海洋有潮汐,河流有其奔流;天使被描述為長著翅膀,隨時準備執行神的命令,奔跑去行祂的旨意。在這麼多勤奮的榜樣與典範中,人獨自懶惰是一件不配的事。在最小的受造物中,神也教導了我們;正如藉著螞蟻:箴言六章6節說:「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現在,正如所有人都必須勞動,基督徒更應如此。聖經將我們的生命比作旅程,在完成之前是不斷的移動;比作打穀,這是農耕中最辛苦的部分;是的,比作爭戰,當敵人就在眼前準備交戰時。我們必須時刻警醒禱告。如果我們的敵人沒有驚醒我們,我們的主也會呼召我們,為我們所做的一切交帳。

並要考慮疏忽的危險。懶惰與疏忽的人,就像那些在曠野中落在營後的人一樣。亞瑪力人擊殺了隊伍後方軟弱與疲憊的人。是的,神自己也會對我們發怒。懶惰的僕人被丟在外面黑暗裡,愚拙的童女被關在門外。如果神藉著祂的先知咒詛那些執行祂審判的人:「凡懶惰行耶和華工作的,必受咒詛」,那麼那些在作成自己得救工夫上懶惰的人,將會怎樣呢?馬若是不使用就會變得僵硬,無法負重;所以,如果我們懶惰,靈魂中的一切都會毀滅。我們應當在觀察懶惰人的田地時獲益(箴言二十三章30、31、34節)。如果我任其荒廢,我的靈魂也會如此。噢!那麼,抖掉你的懶惰;不要總是立志,卻從未開始天路歷程。沒有勤奮,什麼也得不到,什麼也守不住,什麼也享受不到。天上的聖徒並非閒著;他們永遠在讚美、稱頌並榮耀神。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