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禱文註釋》
「我們在天上的父。」
我已經堅持講述了前幾節關於禱告職分的經文;現在讓我進入主禱文本身。這篇禱告是由基督親自制定並啟示的,因此應當受到基督徒的高度重視:耶穌基督,祂是神的智慧,祂既了解我們的需要,也了解父對我們的善意;因此,祂肯定會給我們一個完美的範本與指南。我們並非絕對受限於這個形式。我們沒有讀到使徒們曾使用過這個形式,儘管在《使徒行傳》和書信中記錄了他們許多禱告;然而,它們在詞句的結構上顯然有所不同;甚至這篇禱告文在福音書作者筆下也有不同的記載:馬太福音六章十一節:「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在路加福音十一章三節則是:「我們日用的飲食,天天賜給我們」;第十二節:「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在路加福音十一章四節則是:「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然而,儘管我們不受限於這個形式,但我認為它仍可以謙卑地使用;因為基督在門徒尚處於無知與稚嫩、尚未領受聖靈時,教導了他們如何禱告。神通常會將話語放在罪人的口中:何西阿書十四章二節:「當帶着禱告歸向耶和華,說:求你除淨罪孽,悅納善行。」正如約瑟被說成是像餵養小孩子一樣餵養他的父親和兄弟(如邊註所載),不僅提供了食物,還親手餵給他們(創世記四十七章十二節);基督教導門徒禱告也是如此,不僅指導他們應當祈求什麼,還將一套禱告詞放在他們的口中。
在這篇禱告中,有三個部分值得注意:
一、序言。 二、祈求本身。 三、結語。
在序言中,我們對神有一種描述,因為我們總應當以對神敬畏的思想開始禱告。神被描述為一方面出於祂的良善與憐憫——「我們的父」;另一方面出於祂的偉大與威嚴——「在天上」。
一、祂的良善與憐憫:我們的父;其中闡明了:
一、神與祂子民之間的關係,即「父」這個詞。 二、他們在這種關係中的所有權與利益,其中並未斷言單一信徒的個別利益(「我的父」),而是所有在基督裡蒙揀選之人的共同利益(「我們的父」)。
我將略過所有關於禱告的一般性論述;關於禱告形式的合法性與否;關於使用此形式的爭議;以及所有關於禱告對象的爭議,我們從中得知禱告的對象唯有神。禱告無疑是一種祭祀,只屬於神;它不能獻給除祂以外的任何對象,因為唯有祂知道世界上同時發出的所有禱告,也知道所有禱告之人的心。我亦將略過關於祈求前準備的論述;因為這裡在禱告本身之前有一個序言。我也不會談論在禱告中對神持有正確思想的必要性;我們如何構想祂的良善以產生確信;構想祂的威嚴以產生敬畏與尊崇。
我將堅持探討的是,神在此處所表達的概念與關係,即「父」——「我們的父」。
請注意,那些想要正確禱告的人,必須以耶穌基督裡之父的身分來親近神。
假冒為善的人在末日會呼喊:「主啊,主啊」;但基督教導我們說:「我們的父」。
在此我將: 一、探究神在何種意義上是父。 二、當我們能以這個概念與稱呼來領受祂時,我們在禱告中會得到什麼鼓勵。
一、神在何種意義上是父。這個稱號可以賦予神,要麼是本質上的,要麼是與位格關係相關的。
一、本質上;這對神格中的所有位格——父、子、聖靈——都是共同的;三者皆是神,皆是我們的父。因此,不僅第一位格,第二位格也被稱為「永在的父」(以賽亞書九章六節)。而聖靈作為我們生命的創造者,被稱為我們的造物主。但是,
二、它可以歸於神個人的位格。因此,第一位格被稱為「父神」;這或是相對於基督,或是相對於我們。
〔一〕相對於基督,作為神的兒子。因此,第一位格被稱為父,因為祂是神性的源頭,與祂交流並共享神聖本質:詩篇二篇七節:「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父的位格屬性是「生」,子的位格屬性是「被生」。……存在一個永恆的「現在」,神在其中被稱為生祂。因此,祂可以被稱為基督的父,作為第二位格,而不僅僅是作為道成肉身與中保。雖然神是基督的父,作為第二位格,但祂們在能力、尊嚴與榮耀上都是平等的;但作為中保,神在另一個層面上是祂的父。因此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八節說:「父是比我大的」——這並非指作為神,因為那時祂是平等的;「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立比書二章六節)。但「比我大」;也就是說,考慮到祂作為人與中保,處於降卑的狀態;因為值得注意的是,基督是在什麼場合說這些話的:「你們若愛我,因我到父那裡去,就必喜樂;因為父是比我大的」;也就是說,你們欽佩我,極其珍視我的陪伴,因為你們看到了我在神蹟中所展現的能力;如果你們正確理解,你們就會喜樂;祂比我在這降卑與屈辱狀態下所顯現的要榮耀得多。因此,相對於基督,神,即第一位格,可以被稱為父。
〔二〕相對於我們;因為第一位格不僅是基督的父,也是我們的父:約翰福音二十章十七節:「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我們與基督共享祂所有的關係。正如神藉著聖約是祂的神,祂也是我們的神。在這個意義上,個人地,它可以被用於此處;因為我們的事務主要與第一位格有關,基督在祂面前為我們代求:約翰一書二章一節:「我們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顯現在誰面前?在父面前。我們將禱告指向祂,雖然並不排除其他位格:以弗所書三章十四節:「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面前屈膝。」雖然向基督或聖靈禱告並非不合法,因為聖徒們曾這樣做過。司提反說:「主耶穌,求你接收我的靈魂」;雅各說:「那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使者(盟約之使者)賜福與這兩個童子。」所有受洗的人都是奉子與聖靈的名受洗,正如奉父的名受洗一樣。但通常基督徒的敬拜是以父神為終點,因為祂是救贖奧秘中的首要者;因此以弗所書二章十八節說:「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我們藉著基督——作為功德的因,祂為我們爭取了進前的許可;藉著聖靈——作為有效的因,祂賜給我們一顆進前的心;來到父面前——作為基督徒敬拜的最終對象。基督為我們爭取了進前的許可,聖靈賜給我們一顆進前的心:因此藉著聖靈,通過基督,我們得以進到神面前。所以現在你們可以看到「父」——「我們的父」——是什麼意思了。
但現在讓我再次區分。神對人類是父,要麼:
一、在更普遍的考量與尊重下,藉著創造;或, 二、在更特殊的關懷下,藉著領養。
首先,藉著創造,神是父。起初,祂賦予萬物存在;但對人和天使,祂賦予了理性:約翰一書一章四節:「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其他事物有生命,但人擁有的生命是光;因此,藉著他原始的構造,他成為了神的兒子。要建立父親的關係,必須有生命與樣式的傳遞。一個畫家,畫出一幅像他自己的畫像,他並不是那幅畫的父親,因為雖然有樣式,卻沒有生命。嚴格來說,太陽並不是那些被其熱量催生的青蛙與腐爛生物的父親;雖然有生命,卻沒有樣式。我們將這種關係保留給同類的繁衍與理性受造物。因此,藉著創造,天使被稱為神的兒子:約伯記三十八章七節:「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也就是天使。亞當也被稱為神的兒子:路加福音三章三十八節。因此,藉著我們最初的創造,以及與此相關的,所有人都是神的兒子,神的兒女。並且(請注意),就神對我們存在的持續維繫而言,雖然我們已經使自己變形,不再是我們最初被造時的樣子;但仍然,就神形象的一些微小殘餘與理性的光而言,所有人都是神的兒子,神在普遍意義上是我們的父;是的,比我們肉身的父母更是父親。因為我們的父母,他們只是工具性地參與了我們的存在,神則是原始地。我們在神之下,從父母那裡獲得了存在:祂在塑造我們於母腹中、使我們成為現在的樣子方面,擁有最大的手筆與作為。這由以下事實可見:父母不知道孩子將會是什麼樣,是男是女,美麗還是畸形;他們無法說出骨骼、肌肉、靜脈、動脈的數量,若這些受損也無法修復;因此,那位在母腹中塑造我們,在隱密處奇妙地編織我們的人,祂是我們的父:詩篇一百三十九篇十四節。正如文字與其說是筆的傑作,不如說是執筆者的傑作,我們與其說是父母的作品,不如說是神的作品;他們只是工具,神是我們至今所擁有的生命與存在的作者與源頭。再者,考慮到人較好的部分是祂直接創造的,在這方面祂被稱為「萬靈的父」:希伯來書十二章九節。它們並不流經肉體繁衍或血緣傳承的渠道,而是由神直接創造的。傳道書十二章七節說:「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那麼,你們看見了,在普遍意義上,以及有何等充足的理由,神可以被稱為我們的父。我們所稱的父親,他們只是從屬的工具;我們從他們那裡得到最多的,是我們的敗壞,我們的墮落;但我們的本質,其構造與樣式,我們的存在,以及其中一切良善的,那都來自於主。
現在,在禱告中,憑藉創造之功將神視為我們的父,這是有優勢的,因為我們可以作為祂手中的工作來到祂面前,懇求祂不要毀滅我們,不要任由我們滅亡:以賽亞書六十四章八節:「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神對祂所有的受造物都有普遍的憐憫;因此,既然祂賜給我們理性的靈魂,並在母腹中塑造了我們,我們就可以來到祂面前說:主啊,你是窯匠,我們是你的泥土,求你善待我們,不要離棄我們。
我們從神藉著創造而成為父這一共同利益或普遍尊重中,在禱告裡得到了什麼優勢?
〔一〕這種共同的關係約束我們向祂禱告。神所造的一切事物,藉著一種隱秘的本能,都被引向神以獲得供應:詩篇一百四十五篇十五節:「萬民都舉目仰望你。」在它們的方式中,它們向祂禱告,為獲得供應向祂哀鳴,即便是野獸、小烏鴉與空中的飛鳥。但作為擁有理性、能清楚承認第一因的人,這更是我們的職分。因此,基於這些自然的基礎,使徒向他們論證為什麼他們應當尋求神:使徒行傳十四章十七節。
〔二〕正如這種共同的關係約束我們禱告,它也帶來了共同的福分:馬太福音六章二十五、二十六節:「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它。」神賜下生命的地方,祂就會賜下食物;祂賜下身體的地方,祂就會按祂的美意賜下衣裳。只要祂為了祂的榮耀而保存任何受造物,祂就不會放棄對它的關懷。野獸有它們的食物與供應,更何況是那些有能力認識並享受神的人呢。
〔三〕它賦予我們對神大能的確信。那位從無中創造我們的主,有能力在萬事皆空、身處危險之中時,保守、維繫並供應我們。聖徒們能夠利用這種共同的關係。因此彼得前書四章十九節說,我們應當「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使徒談論的是那樣的時代,他們日復一日地將生命懸在手中。他們不知道何時會被拉到法庭前,被投入監獄。記住,你有一位造物主,祂從無中創造了你;當你一無所有時,祂能保守並維繫你的生命。因此,這種共同的關係不應被遺忘,因為祂賜給我們外在的生命與存在:詩篇一百二十四篇八節:「我們的幫助在乎造天地之耶和華的名。」詩人彷彿在說,只要我看見這些祂大能的榮耀紀念碑,這些從無中創造的事物,無論我陷入何種困境或狹窄之地,我怎能不信靠神呢?
第二,更特別地,有一群人,神在基督裡是他們的父,那就是信徒: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那些在自然狀態與境況中,本是可怒之子、罪與撒旦奴隸的人,當他們來到,並願意在感受到自己的悲慘時,歡迎並接待基督進入心中,願意追隨神與基督時;他們就獲得了稱神為父的許可,並能與祂有孩童般的相通,在一切困境中奔向祂,向祂傾訴自己的需要。列王紀下四章十九節,當孩子向父親呼喊時,他說:「抱到他母親那裡去」:所以當我們感到不安或處於任何困境時,這是我們領養的特權,我們有一位神可以去投靠;我們可以來到我們的父面前,像教會那樣向祂懇求:以賽亞書六十三章十六節:「亞伯拉罕雖然不認識我們,以色列雖然不承認我們,你卻是我們的父。耶和華啊,你是我們的父;你是我們的救贖主。」在基督裡認識神這種特殊的父子關係是好的;這就是領養的恩典。領養是白白恩典的作為,藉此,我們這些曾經是外邦人與陌生人、罪與撒旦的僕人,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成為神的兒女,並據此被視為神的兒女,在一切意圖與目的上受到對待。這是神自己的兒女憑藉他們在基督裡的利益所獲得的一項偉大而特殊的特權;因此約翰一書三章一節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也就是說,將它視為一個確定的真理,並作為一項偉大的特權來讚嘆它。這第二種關係是一項非常偉大的特權,如果我們考慮到以下幾點,它就會顯得如此:
〔一〕領受它的人。我們這些曾經是外邦人、仇敵與奴隸;曾經屬於另一個血統與族群;曾經可以「對腐朽說:你是我的父;對蟲子說:你是我的母親與姐妹」(約伯記十七章十四節)。我們這些與蟲子為親戚、一把有生命的塵土,竟然能被納入與神這樣的關係中!我們這些本可以對魔鬼說:你是我們的父,我們必行我們父的私慾(約翰福音八章二十四節)。撒旦是罪人的父,而神否認他們。當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百姓背叛祂時,主否認了他們:出埃及記三十二章七節:「耶和華對摩西說:下去吧,因為你的百姓,就是你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已經敗壞了。」你的百姓,你領出來的,帶著蔑視與不屑,彷彿神否認他們是祂的子民。我們所有人都是如此。當亞當背叛神時,神對他執行了悖逆之子的律法,那就是:他應當被逐出門外。亞當因此被逐出樂園,失去了他的名分與產業;我們則被算作魔鬼的子民。現在,「你看,這是何等的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
[2.] 若你細察「成為神的兒女」這一特權的本質,以及能夠稱呼神為「父」這件事,你必會為之驚嘆,並視其為極尊貴的特權。這正是基督自己的稱號與榮耀。當神想要尊榮基督時,祂從天上宣告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三章17節)。誠然,若我們的心對屬天特權的敏銳度,能像對屬世特權那樣,我們必會更加讚嘆。世上的聯姻是何等受人看重!若一位大人物與我們的血親聯姻,我們視其為多大的榮耀與光彩!撒母耳記上十八章23節說:「在你們看來,作王的女婿是一件小事嗎?」難道我們認為與君王、王子、權貴攀上關係是小事嗎?不,絕非如此;我們對此評價極高。那麼,成為神的兒女,豈不是更為卓越的事嗎?在其他情況下,人若有自己的親生子女,就不會去收養。神有祂自己的愛子,祂的靈在祂裡面找到了完全的喜樂與滿足;然而,祂卻願意收養我們這些可憐的受造物,將「兒女」的名分賜給我們;若有人指著某位信徒說:「看哪,這是神的兒子!」這豈不是要說:「看哪,這是何等的愛!」等等。
[3.] 再者,請思想這身分在今生與來世所帶來的結果。在今生,我們擁有何等豁免權與特權!我們可以自由地親近神;當我們有任何需要時,可以隨時像孩子來到父親面前那樣,與祂交談。「我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馬書八章15節)。若我們有任何苦楚,可以去告訴我們的父,向祂傾訴我們的境遇與憂傷。我們在這世上將享有兒女的供給。榮耀的後嗣在未成年時便已得到妥善照料;他們有權承受豐厚的產業;世上一切美物,如飲食、婚姻等,他們皆因兒子的名分而享有。他們藉著那承受萬有者,對受造物擁有合法的權利,因此他們在亞當所失去的權利上得以堅立(提摩太前書四章3、4節)。並且,他們處於天使的服事之下;天使被差遣作他們的守護者,供應並照料他們。
至於來世(因為我們不僅是兒子,更是後嗣),我們有權承受那榮耀的基業!羅馬書八章17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在這裡,所有的兒女都是後嗣,無論男女,每一位兒子與女兒都是後嗣,且與基督同作後嗣。我們彷彿瓜分了天國;我們擁有一個偉大、蒙福且榮耀的基業;我們這些卑微可憐的受造物,竟成了「承受國的後嗣」(雅各書二章5節)。
[4.] 若你思考我們是如何獲得這項權利的,便會明白這是一項極大的特權:以弗所書一章5節:「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我們是藉著耶穌基督才得到這名分。基督必須降世,在地上取了母親,好叫我們在天上有了一位父。祂降卑為人;祂成了我們的長兄,從而為這親屬關係奠定了基礎(希伯來書二章11節)。不僅如此,祂不僅道成肉身,更為我們死,以買贖這名分。當三一神在會議中商議,墮落的人類如何能在血緣上得恢復,並在神裡面擁有權利與分額;當公義對我們提出控訴時,耶穌基督甘願「生在律法以下,要把我們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拉太書四章4、5節)。除非罪得赦免、公義得滿足,否則不可能有和解、友誼與盟約;因此,基督不僅「為女子所生」,更「生在律法以下」;祂先藉著道成肉身成為我們的長兄,再藉著祂的死亡與受苦成為我們的救贖主。在律法之下,若有人變窮了,他的近親必須作他的救贖主(利未記二十五章25節);若他賣了自己,他的弟兄中必有一人要贖他(47節)。基督徒們,我們曾因自己的緣故,將那作為兒女的基業、權利與名分變賣並喪失了;因此,耶穌基督在成為人之後,憑藉著祂與我們親近的血緣關係(jure propinquitatis),前來救贖祂的子民,將我們買贖歸給神。這正是此處所強調的關係;請注意,基督教導門徒禱告說:「我們的父」;其他人無法談論這種關係;唯有那些信徒,以及所有隨從聖靈而行的人,才能來到神面前稱祂為父。
II. 當我們以「我們的父」這一概念與關係來親近神時,我們在禱告中能得到什麼益處?
- 這有助於我們在禱告中建立信心。
- 這能促進我們盡本分。
首先,這有助於我們在禱告中建立信心:因為這不是一個空洞的稱號或虛浮的關係;這是我們所需的一切恩惠與恩典的根基,而這些我們都從神那裡領受。哥林多後書六章18節的話語極為顯著,神說:「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在其他經文中,神說:「你們要被稱為我的兒子」;但在這裡,神說:「你們要作我的兒女」;你們不僅被稱為兒女,你們確實就是。祂將真實地向我們履行父親的一切職責;誠然,沒有哪位父親能像神一樣。地上的父親不過是影子;正如所有的比喻一樣,外在的事物僅是影子與模擬,實體在於內在的事物。僕人未必永遠是僕人,可能會有釋放;丈夫未必永遠是丈夫,可能會因離婚而分離;但父親永遠是父親,孩子永遠是孩子。「我是真葡萄樹。」外在的葡萄樹僅是影子,唯有基督自己才擁有葡萄樹的真實屬性。同樣,地上的父親僅是影子與模擬,實體在於神;沒有人比祂更具父愛與慈心:馬太福音七章11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這裡有一個「何況」,論及神那如父親般的看顧。地上的父母,其情感是受限且有限的,甚至是有罪且敗壞的,當兒子求魚時,他們不會給他蛇;求餅時,不會給他石頭。那將是怪異、卑劣且違背天性的。正如以賽亞書四十九章15節:「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女性的情感更為強烈;母親有更深厚的愛。即使母親能徹底忘記自己曾有過這樣的孩子,她也不會忘記自己吃奶的嬰孩——那可憐、無助、離了母親便無法生存的嬰兒,那從未觸怒過她的孩子,她是不會忘記的。她們或許會忘記,但我卻不忘記你。毫無疑問,神既然將這種情感印在父母心中,祂自己的心中必有更多的憐憫、慷慨與良善;因為神在受造物身上所彰顯的一切,在神自己裡面更是以卓越的方式存在。
具體而言,神將如何履行父親的職責?
[1.] 允許他們在一切需要中隨時來到祂面前:加拉太書四章6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這種狀態伴隨著一種靈。凡是兒子的人,必有兒子的靈,神會感動他們的心來到祂面前,呼求祂的供應。這是一項巨大的優勢。當祂賜下禱告的靈時,祂便會隨時準備垂聽並應允我們的祈求;祂不僅賜給我們一顆祈求的心,更側耳傾聽: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當我們祈求那最高的福分;當我們來到祂面前懇切祈求,且不達目的誓不罷休時。
[2.] 供應我們一切的缺乏:馬太福音六章32節:「你們在天上的父是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的。」一位父親絕不會讓自己的孩子挨餓,當然,沒有誰比神更具父愛。你們所擁有的不是一位無知、漠視你們境況的父親,祂精確地留意你們所有的缺乏與重擔。值得注意的是,神如何謙卑地表達祂對聖徒的特別關注:以賽亞書四十九章16節:「看哪,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正如我們習慣將事物繫在手上,好提醒自己某項工作或事務;神也照樣,彷彿在祂手上刻下印記;這是按著人的方式來說話。不僅如此,馬太福音十章30節:「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神對他們的需要有特別的留意;而耶穌基督是祂的紀念者,祂時刻顯在神面前,代表他們陳明需要:希伯來書九章24節。正如律法下的大祭司在神面前事奉時,要將各支派的名字帶在胸前與肩上(出埃及記二十八章);這是一個預表,說明我們在基督心中是何等重要,祂時刻為某位信徒在主面前代求。
[3.] 憐恤我們的苦難。正如祂留意這些苦難,祂也會憐恤他們,正如父親憐恤孩子,看見他們處於患難中一樣:詩篇一百零三篇13節:「父親怎樣憐恤他的兒女,耶和華也怎樣憐恤敬畏他的人。」不僅如此,祂會赦免他們的罪:瑪拉基書三章17節:「我必憐恤他們,如同人憐恤服事自己的兒子。」若父親是審判官,獨生子即便行事不當,也不必過於恐懼。世上的父母或許會耗盡他們的憐憫,當他們遭遇無數的觸犯時,內心可能會變得冷硬。然而,神憐恤我們,如同人憐恤他自己的兒子——不僅是獨生子,更是那服事祂的孝順兒子。我們常忘記作兒女的本分,但神不會忘記作父親的慈愛。「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浪子說。他曾忘記作兒女的本分,遠走他鄉,揮霍家產,且卑劣地浪費在妓女身上;然而,當他回頭,離家還遠時,父親就跑去迎接他,並親吻他。
[4.] 以極大的寬容、智慧與關懷來管教並對待我們。父親在塑造孩子、教導其舉止行為上,付出了極大的心血;神對祂的兒女也是如此。若祂施行管教,那僅是作為父親,帶著良善的目的,而不像地上的父親:希伯來書十二章10節:「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聖潔上有分。」地上的父親在憤怒時,管教中常摻雜著許多私情;但神施行管教時,從不摻雜私情。當祂賜下苦杯時,祂依然是父親:約翰福音十八章11節。
[5.] 為祂的兒女預備有能力的守護者。沒有誰像神的兒女那樣受到照料,那些被收養並蒙基督恩寵的人:希伯來書一章14節,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他們有天使的護衛看守,免得他們的腳碰在石頭上。
[6.] 為他們積蓄基業。使徒說,哥林多後書十二章14節:「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如今,神不僅在我們身上花費甚多,更為我們積蓄了基業: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祂有一國度,一個榮耀的基業要賜給我們;我們正為那蒙福的狀態而被保守。雖然祂已有一位後嗣,即耶穌基督,那承受萬有者,但神已使我們「與基督同作後嗣」:羅馬書八章17節。
因此,這是一項巨大的優勢。若我們能以這一概念來領受神,將祂視為父親,這將增加我們對祂的信心與倚靠。這是一種甜蜜的關係:神裡面的真實性遠超過地上的父親;因為祂按著祂的本質作父親,知道我們的需要,赦免我們的罪,供應我們的缺乏,塑造並教導我們的行為,為我們預備有能力的守護者,並在天上為我們積蓄蒙福的基業。
其次,正如這鼓勵我們禱告,它也促進我們在禱告中盡本分,使我們能以敬畏、愛與感恩來行事。
[1.] 在禱告中帶著兒女般的敬畏與情感:瑪拉基書一章6節:「我既為父親,尊敬我的在哪裡呢?我既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裡呢?」若我們期待得到兒女般的供應,就必須盡兒女的本分。神要被視為父親,不是以平輩般的親暱,而是謙卑地、帶著對祂威嚴的敬畏。
[2.] 帶著愛。我們對神的愛,主要體現在對祂律法的順服與服從上。因此,基督希望我們在禱告中以這種關係來領受神,好讓我們能留意對祂的本分:彼得前書一章17節:「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我們唯有在決心棄絕一切罪惡時,才能正確地禱告。我們怎能稱祂為父,卻又不在乎日復一日地觸怒祂呢?主對祂的子民也是如此對待:耶利米書三章5、6節:「你曾說:你是我的父……看哪,你又說話,又行惡事,隨自己的私慾。」當我們行惡,卻又來到神面前稱祂為父時,神視此為對祂的羞辱與責難。祂不喜悅人以虛偽的嘴唇恭維、奉承祂,卻不在聖潔的順服中像兒女那樣行事。因此,這是以聖潔事奉神的義務。
[3.] 帶著感恩。當我們禱告時,不僅要記得我們缺乏什麼,還要記得我們領受了什麼,承認我們的一切皆來自祂;祂是我們的父:申命記三十二章6節:「愚昧無知的民哪,你們這樣報答耶和華嗎?他豈不是你的父,將你買來的嗎?他是製造你、建立你的。」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所擁有的美物,正如我們承認我們期待從祂那裡得到的一樣。因此,若我們想要有禱告的架構,並減輕那種對天意缺乏信心的焦慮,以「父親」的概念來領受神是極好的,這使我們在一切事上安息於祂:馬太福音六章25節:「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為身體憂慮穿什麼。」為什麼?「因為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這些有能力的父親,若看見自己的孩子為了生計去偷竊、乞討,或是為了維持生活而焦慮不安、四處奔走,卻不信靠你們的照料與供應,你們會認為這是有損你們尊嚴的。一位知道自己有天父的信徒,不會在自己的呼召上懶惰,而是會在自己的道路上積極勤奮,並使用那些神天意所帶來的合法手段;然後,「應當一無掛慮」,正如使徒在腓立比書四章6節的勸告,「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哦,如果我們能將焦慮轉化為禱告,奔向我們的父,那該是何等有福。焦慮、勤奮與必要的預備,那是我們的工作與勞苦:但至於事情的成功與結果,就交給神吧。當我們在世上帶著這種焦慮,被不安的思想所困擾,擔心晚年如何生活,擔心自己與家人將會如何時,我們是在奪取神的工作。這是有損我們天父的尊嚴,是對祂天意與父愛的一種責難。那麼,這在禱告中確實有極大的益處。
應用。
用途:若以「父親」的概念與關係來領受神在禱告中是一項巨大的優勢,那麼那些想要正確禱告的人,讓這點教導並激勵他們勝過一切。澄清你們的收養身分,好讓你們能稱呼神為父,否則,當你們來禱告時,這對神而言就是一個謊言。正如使徒行傳五章4節,當亞拿尼亞對使徒說謊時,彼得對他說:「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為什麼?因為祂知道世上所發生的一切。但在這裡,他們對神說謊的程度更甚;當你們來到神面前,卻讓神去作魔鬼之子的父親,這與其說是禱告與祈求,不如說是一種恥辱、褻瀆與侮辱。當你們這些活在罪中,心中對神沒有敬畏與尊崇的人來到祂面前禱告時,這是在神面前所說的謊言。
但若這是一個真理,即所有想要正確禱告的人都必須澄清他們的收養身分並獲得確據,那麼這裡就會產生疑問。因此,我將在此處理三個個案:
- 自然人(未歸正者)該怎麼辦?他們必須停止禱告嗎?因為他們沒有權利這樣做。
- 那些尚未領受聖靈見證的人該怎麼辦?因為神的兒女可能擁有兒女的身分,卻沒有收養的感覺。
- 我們可以透過哪些證據來澄清我們的收養身分?我們如何知道自己已被接納進入兒女的狀態?
首先,自然人該怎麼辦?他們必須停止禱告嗎?因為他們沒有權利這樣做。
我回答:你們可以在此看到惡人的悲慘境況,他們是何等有義務禱告,然而他們卻無法正確地禱告。當然,沒有人應該因為無法正確地履行禱告的義務而停止禱告,因為雖然我們失去了能力與合適性,但神並沒有理由失去祂的權利與對我們順服的要求。作為創造之父,神對全人類都有義務與誡命;所有理性的受造物,都應以這種方式認神為父。我說,禱告是我們按自然權利對神所欠的敬拜,因此毫無疑問,惡人停止禱告時是在犯罪。這是對自然人的指控之一,也是他們罪孽的加重:詩篇十四篇1節:「他們不求告神。」羅馬書三章10節將其應用於自然人。這就是他們使自己陷入的悲慘境地,即他們的禱告變成了罪。正如自然人不可因為不能憑信心聽道,就停止聽道(因為這是使人認識神的媒介),同樣,他也不可停止禱告,因為這是使我們認神為收養之父的媒介之一。人不可背對祂,而應盡其所能稱祂為父:耶利米書三章19節:「我心裡說:我怎能將你安置在兒女之中,賜給你美地,就是萬國中肥美的產業?我又說:你們必稱我為父,也不再轉去不跟從我。」以任何方式認神,總比完全不認祂、不尋求祂要好;若不能在靈性上認祂,至少在理性上認祂;若不能憑感覺,至少憑選擇來認祂。若我們不能藉著收養之靈澄清我們對這一偉大特權的權利,至少要「不再轉去不跟從我」。我們不應將門對自己關閉。自然人若厭倦了自己的罪,被要求奔向基督耶穌裡的神,尋求祂的恩典與恩惠,好使祂成為他們的神與父。
其次,那些尚未領受聖靈見證、不知道自己已被收養的人該怎麼辦?
我回答:神的兒女可能擁有收養的果效與果子,卻未必總是擁有那種感覺,以見證神已將他們接納進入兒女的關係中。當然,他們處於一種非常不舒服的境地,因為他們在禱告中缺乏幫助。「你無疑是我們的父。」哦,那是何等的優勢!當我們能以父親的身分對神說話時,那是何等的雄辯與修辭!然而,他們不可忽略對神的祈求,因為這是獲得收養之靈的媒介: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祂必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因此,無論我們處於什麼境地,我們都必須禱告;否則,我們就關閉了希望之門。你們使自己持續處於缺乏之中,從而將自己完全禁錮在沒有安慰的境地裡。
當我們沒有收養的感覺時,我們在禱告中必須運用四種屬靈的藝術,好讓我們能以父親的身分對神說話。
[1.] 當你不能應用時,就宣告。當你不能澄清自己的關係與分額時,就宣告放棄所有其他的倚靠。如果你不能說「父」,就懇求「孤兒」的憐憫;何西阿書十四章3節:「在祢裡面,孤兒得蒙憐憫。」來到神面前,作為可憐、無助、無依無靠的受造物;在基督裡尋求與神的和平與和解。或許神會將你納入祂的恩寵中。祂是孤兒的父。
[2.] 以謙卑的方式認神。學習浪子的策略:路加福音十五章18、19節:「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這是謙卑信心的策略與藝術,稱神為父。正如保羅在黑暗面抓住應許:「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隨即他補充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所以信徒可以來到神面前說:「主啊,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使我如你的一個雇工吧。」
[3.] 我們在禱告中應使用的第三種策略是,以願望稱祂為父:Optando, si non affirmando(若不能以肯定來做,就以願望來做)。如果我們不能直接肯定,就讓我們以渴望來做。讓我們禱告進入這種關係,並為此呻吟,好讓我們能更清晰地感覺到神在基督裡是我們的父。
[4.] 信心還有一個藝術,就是運用基督耶穌。神有一位兒子,祂的名字在天上有極大的意義,因此如果你不能以祂為父來到神面前,就以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與父的身分來到祂面前:以弗所書三章14節:「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祂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讓基督帶你進入神的面前。祂樂意與我們交換關係。帶著祂一起來到神面前。奉基督的名去見神:「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
第三,我們可以用哪些證據來澄清我們的收養身分?我們如何知道自己已被接納進入兒女的狀態?
[1.] 思考它是如何實現的。我們是如何藉著基督耶穌與神建立關係的?藉著接受基督,正如祂在福音中所提供的: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是一項特權,是賜給那些接受基督的人的特別恩賜,即那些信祂名的人,也就是那些出於對自身需要的感覺,看見福音應許中提供的基督,並真實同意為了神提供祂的目的而接受祂的人,即作為君王與救主,使祂能賜你悔改與罪得赦免,不是虛假,而是發自內心。這些人有完全的自由稱神為父,來到祂面前與祂交談,即使他們沒有感覺到自己狀態的蒙福,因為這是在相信之後隨之而來的:「你們既信祂,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以弗所書一章13、14節)。
[2.] 有一個賜給聖徒的見證,使這件事不至於總是黑暗與可疑。聖靈被賜下作為見證。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是否為神的兒女,請看使徒的話:羅馬書八章16節:「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正如在律法下,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凡事都要定準(申命記十七章6節),在這裡,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自己的靈可能是虛謊、詭詐的;我們可能自欺,以為自己是神的兒女,其實卻是魔鬼的兒女。一切確據都來自聖靈;因此,在心中反覆辯論的重大問題是:我們是否為神的兒女?聖靈的見證是什麼?
(1.) 祂在聖經中立下標記,這是這場辯論的基礎與裁決,因為聖經是聖靈所默示的,因此可以說是在作見證:羅馬書八章14節:「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約翰一書三章10節:「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因此,聖靈藉著立下這些標記,使我們透過自己的屬靈感覺與更新的良心,感受到內心是正確的,從而為我們的靈作見證。這就是所謂聖靈見證的主要內容。
(2.) 祂作工產生那些神兒女所特有的恩典,這些是我們在神恩寵中有分之證據;因此這被稱為「聖靈的成聖」(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3節);以及「聖靈的更新」(提多書三章5節)。看哪,正如約翰藉著聖靈降下並住在祂身上而知道基督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一章32節),我們也藉著聖靈的工作與聖靈的內住,知道自己是否為神的兒女;是否「我們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因為祂將祂的靈賜給我們」;也就是因為那些在我們裡面所作的恩典。這被稱為聖靈的印記;因為聖靈將神的印記蓋在靈魂上,在我們裡面產生與基督相稱的樣式,這被稱為印記;那時我們身上就有了神的印記。
(3.) 聖靈更進一步:祂幫助我們感受並發現我們裡面的那些行為。良心有一種遲鈍的死寂,以致我們並不總是能察覺到自己的屬靈行為。夏甲在神開她的眼睛之前,看不見身邊的泉水,同樣,若沒有聖靈的光,我們可能看不見聖靈的工作。在如此多的軟弱與不完美中,我們無法認出恩典;良心有疑惑:因此成聖之靈也是「啟示的靈」:以弗所書一章17節。恩典的作者是恩典最好的啟示者與解釋者:祂作工,並賜給我們看見它的能力。正如製造一件東西的工匠最能向買主保證它的品質,他知道它的優良與堅固,以及它是如何構建與製作的;同樣,那作工的聖靈,祂向我們啟示並揭示這恩典。
(4.) 聖靈幫助我們將它們與準則進行比較,並據此判斷它們的真誠。聖靈開啟我們的悟性,使我們能辨別聖經的意圖與範圍,以免我們誤解。如果我們想解開謎題,就必須用神的母牛來耕地:「在祢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我們容易誤用準則,以致判斷自己的行為:羅馬書九章1節:「我說的是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當他談到在他身上所作的卓越之事時。我們容易說謊、假裝並誤用準則、安慰與特權;但現在聖靈與我們的靈同作見證,藉此我們獲得了確據。人心中有如此多的迴路、詭計與轉折,以致我們無法勝任判斷自己裡面所作的事;因此,聖靈通常被歸為鑒察人心者:詩篇一百三十九篇7節:「我往哪裡去躲避祢的靈?我往哪裡逃躲避祢的面?」使徒行傳五章4節:「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聖靈比其他位格更常被提及,因為住在人心並鑒察肺腑是祂個人的運作。雖然這屬於所有位格,但這更特別歸於祂。
(5.) 正如聖靈幫助我們將所作的與準則進行比較,將印記或所蓋之物與印章或蓋印之物進行比較,祂也幫助我們正確地總結我們的狀態。因為很多時候,當前提清晰時,結論可能會被擱置,要麼出於自愛(在定罪的情況下);要麼出於律法式的恐懼與嫉妒(在自我辯解的情況下)。因此,結論來自聖靈:約翰一書四章13節:「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要帶我們帶著安慰進入天堂,需要做很多工作。需要一位神格的位格來滿足我們,正如滿足神一樣,並幫助我們確定我們的狀況。
(六)祂在上述一切細節中,激發並提升我們對神的領悟,使我們因感受到神的恩惠而充滿安慰,並激發我們的喜樂;因為這一切皆是祂運作的果效。因此經上說:「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羅馬書五章 5 節)。那些我們在良心中所領受的、對神恩惠不可言喻的瞥見,以及神之愛的甘甜彰顯,皆是聖靈所賜。靈魂的每一個舉動,聖靈都參與其中,為要叫我們得安慰。在每一個層面上,一切皆出於神。因此,若你想知道什麼是聖靈的見證,請思考:聖經中有哪些標記?你的心中被作成了哪些恩典?聖靈如何幫助你辨明這些恩典,將其與準則對照,並據此對我們的光景做出判斷?聖靈又如何在你的心中因此作成喜樂與平安?至於所謂「聖靈的直接見證」,聖經對此一無所知。除了上述這些,其餘皆是幻覺。
[3.] 有些果子與效應能更具體地向靈魂證實此事。在我們心中,聖靈作為「得兒子的名分之靈」(Spirit of adoption)所結出的果子有哪些?藉此我們可以進一步證實自己是否為神的兒女:
(1)在禱告中,對這種與神神聖交通的職責有一種自然而然的喜悅:羅馬書八章 15 節:「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加拉太書四章 6 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以及撒迦利亞書十二章 10 節:「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凡神之靈所分賜並居住在人心中的,那人的心必常與神同在。施恩的靈必催促他懇求;他必常將自己的渴望、缺乏與恐懼告訴神。
(2)你的心將主要被帶向你在天上的基業。凡是神的兒女,都會尋求兒子的分,並會盼望在天上有產業,而不以今世之物為滿足。世人,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馬太福音六章 2 節)。他們以其他事物來打發神。如果他們能在這裡得到豐足、尊榮、世俗的安逸與享樂,他們就絕不會尋求天國。正如僕人按季領取賞賜,但兒子卻等待基業的到來;因此,當我們為這活潑的盼望而重生,當你心中有屬天的思維時,這就是聖靈在心中所作的果子,藉此你可以知道你是神的兒子:羅馬書八章 23 節:「有聖靈初結果子的,我們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3)藉著對神兒女般的敬畏與戰兢,使我們害怕得罪神:耶利米書三十五章 5-6 節。利甲的兒子,他們的父親曾吩咐他們不可喝酒;如今神藉著先知說:「給他們擺設酒杯,對他們說:『請喝酒』」;也就是說,擺上試探。不,他們不肯:「我們的父親曾吩咐我們……」。所以,當神的兒女面臨試探時,他的心會退縮並如此推理:「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我不敢,我的父已經禁止我了。他身上有一種對天父的敬畏:彼得前書一章 17 節:「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
我們現在來談談「我們的父」這個領屬代詞。這個詞的使用有雙重原因:
- 為了在我們感受到與神的關係時,給予我們安慰。
- 為了提醒我們,所有聖徒對同一位神都有共同的關係。這不僅是「我的」或「你的」父,而是「我們的」父。
首先,請觀察基督極大的謙卑,祂竟允許卑微的受造物宣稱與神有關係。若基督沒有將這些話放在我們口中,我們絕不敢來到神面前說:「你無疑是我們的父。」但那在神懷裡、深知神奧祕的基督,已經告訴我們,我們使用這樣的稱呼來稱呼神,是祂極為喜悅的。這是一種無法被充分估價的特權;如果我們考慮到:
[1.] 享有此特權之人的不配:卑微的塵土與灰燼,罪惡的受造物,本是魔鬼的兒女,竟能宣稱神是我們的父。並且,
[2.] 如果我們考慮到這特權本身的偉大:「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約翰一書三章 1 節)。當我們能說「這塊田、這棟房子是我的」時,我們覺得很了不起;但這肯定更偉大,能說「這位神是我的」。
再者,請在此觀察,這種關係是蒙垂聽的基礎。所以基督要我們以「我們的父」作為禱告的開端。神與我們的關係,以及我們與神的關係。神與我們的關係:當基督為祂的門徒代求時,祂說:「你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約翰福音十七章 6 節)。大衛也說:「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詩篇一一九篇 94 節)。這就是他的論據:原因在於,神既將他們視為己有,就約束自己要保護並看顧他們。每個人都有義務照顧自己的人:「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提摩太前書五章 8 節)。那麼,當我們能來到神面前說「我們是屬你的」時,這是何等甘甜的事!同樣,關於我們與神的關係,這也是極大的鼓勵:詩篇四十二篇 11 節,大衛對自己的靈魂說:「應當仰望神。」為什麼?因為祂是我的神。在別處,他與自己辯論:「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詩篇二十三篇 1 節)。首先建立的是聖約關係,然後才得出盼望的結論。所以撒母耳記下三十章 6 節:「大衛倚靠耶和華他的神,心裡堅固。」當我們能以「我們的神」來到神面前時,這是何等甘甜。路德曾說,神藉著關係的範疇(predicament of relation)比藉著祂的自然屬性更為人所知。為什麼這種關係如此甘甜?因為藉著與神的這種關係,我們對神、以及祂能作且將要作的一切,都有了索求權。神已經將祂自己——祂是何等偉大——完全交付給我們,供我們使用與安慰。因此詩篇作者說:「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詩篇十六篇 5 節)。信徒對神擁有確定的權利與名分,就像一個人對他與生俱來的家產所擁有的權利,或任何以色列人對他藉由抽籤所得的分一樣;因此,他可以向神索求,並依靠祂的大能與良善而活,就像一個人依靠他的產業而活一樣。
那麼,如果你想在神面前蒙悅納,就當努力看見神是你的。僅僅知道神普遍的良善與大能是不夠的,我們必須辨明我們與祂的關係,這樣我們不僅能說「父」,還能說「我們的父」。信心本質上就是這樣去佔有與應用:「我的主,我的神!」(約翰福音二十章 28 節)。神是如何成為我們的?我們該如何知道,以便前來向祂索求?看哪,基督在此教導我們說「我們的父」,是藉由抓住祂的聖約;這就是神的聖約觀念:「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當我們將自己交給神時,祂就是我們的。奉獻與佔有是並行的。「我屬我的良人」(雅歌六章 3 節);這是順服的奉獻:「他也屬我」;這是信心的佔有。信徒並不總能說神是他的,但他能說「我是屬你的」;無論他的光景如何,他都不願屬於除主以外的任何人。如果他不能說自己因特殊的關係而屬於神,他至少會藉由自己誓言的奉獻而屬於神。他知道神對他擁有的權利與名分,比他自己對自己擁有的還要大。
問:但我們如何知道自己確實將自己奉獻給了神?
答:當我們以祂為我們至高的善與最終的目的時;也就是說,當我們真誠地選擇祂作為我們的分,並將自己分別出來為祂的榮耀而活時。
- 當我們選擇祂並緊緊跟隨祂,視祂為我們全備的分:「耶和華是我的分,所以我仰望他。」(耶利米哀歌三章 24 節)。有時主對我們說:「我是你的獎賞,我是你的救恩。」(詩篇三十五篇 3 節)。所以靈魂也對神說:「你是我的分。」當我們緊隨神時,「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詩篇七十三篇 25 節)。當我們的靈魂在神裡面得到滿足,在祂裡面擁有一切,這就是將自己奉獻給祂。
- 當我們將自己分別出來為祂所用,為祂的榮耀而活並行動時,這也是與神立約。正如先知與他妻子之間所用的那種正式婚姻之約:「你不可歸別人為妻,我歸你也必這樣。」(何西阿書三章 3 節);所以在聖約中,我們決心棄絕一切其他事物,為神而活並行動:「耶和華已經分別虔誠人歸他自己。」(詩篇四篇 3 節)。當我們如此被分別出來歸給神,藉由這種對祂的特別奉獻來事奉祂、榮耀祂,這就是我們這一面恩典的作為。我們藉由揀選而屬於神;但祂藉由聖靈前來佔有我們,然後靈魂就將自己分別出來歸給神。
其次,所有聖徒對同一位神都有共同的關係;因此基督教導我們說「我們的父」。他們有一位父,正如有一位聖靈、一位基督、一個指望、一個天國(以弗所書四章 6 節)。毫無疑問,說「我的父」是合法的。有些人對此有爭議,因為他們認為這種表達是用來表示基督獨特的子分(filiation):只有基督能說「我的父」。但這是合法的,前提是我們不可排他地說,也不可將其據為己有。但在這裡,基督給我們這個完美的禱告範式時,教導我們說「我們的父」。正如蒼穹中的太陽是每個人的,也是全世界的,神也是每一位信徒的神——是所有選民的神。但為什麼基督要把這句話放在這個完美的禱告範式中呢?
[1.] 為了在禱告中激發我們對聖徒的愛。當我們來到神面前禱告時,必須表達出一種弟兄之愛;這與一般的愛是不同的:「有了弟兄相愛,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彼得後書一章 7 節)。當我們在禱告中與神交通時,必須表達出這種弟兄之愛。我們該如何表達?不僅為自己禱告,也要為別人禱告。需要會促使人為自己禱告,但弟兄之愛會促使他們為別人禱告。弟兄之愛在禱告中應如何表達?在兩件事上:
(1)在對他們苦難的感同身受上,在對他們的需要有觸動上,就像我們對自己的需要一樣。若無感覺,這就是一種屬靈的逐出,將自己從身體中割裂出來。肢體必須彼此顧念。我們必須對他們的痛苦感到憂傷。「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哥林多後書十一章 29 節)。如果這種「父」的稱呼或告白有任何能力,我們就必須與神摔跤;無論我們自己的光景多好,都要記得我們是在向那位與他人有共同關係的神說話。
(2)它必須表達在希望他人與自己得到同樣的福分上。許多人在為自己的事禱告時,是何等熱切與迫切!但在為別人的事上卻是何等平淡與冷漠!現在,一個好的基督徒必須像為自己一樣,為別人熱切地向神祈求。看哪,他在為自己禱告時表現出何等的熱切與靈魂的需要;他也必須「為眾聖徒」如此行(以弗所書六章 18 節)。自愛與自重不應只在我們的禱告中呼吸;它們必須像我們為自己的事來到神面前一樣,帶著同樣的熱切。
[2.] 再者,正如它向我們展示了我們在禱告中應表達何種弟兄之愛,它也制止了我們所犯的許多屬肉體的性情,基督要提醒我們這些。它制止了紛爭與爭競;我們是弟兄,有同一位父。到處都應有溫柔與愛:這是禱告的資格。「你們作丈夫的,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得前書三章 7 節)。如果家庭中有這樣的吵鬧,丈夫和妻子怎能以所要求的合一之心呼求神呢?所以,提摩太前書二章 8 節:「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不僅要向神舉起「純潔」的手,且要「無爭論」;禱告中必須有信心。但不僅如此,還要「無忿怒」;你的懇求中不可摻雜任何報復與激情。此外,它還制止了驕傲與輕蔑。基督教導所有人,無論處於何種境況,無論是主人或僕人、父親或兒女、君王或乞丐,都要說「我們的父」;因為我們都有同一位父。你並沒有比他們更好的基督,也沒有比他們更好的天父。在律法之下,富人和窮人要繳納同樣的贖價(出埃及記三十章),以表明他們有同一位救贖主。軟弱的不應輕看強壯的,富有的也不應以承認窮人為弟兄而感到羞恥。我們絕不應以承認神所承認的兒子為弟兄而感到羞恥。
「我們在天上的父」
我們已經考慮了關於神良善與慈愛的稱號:祂是父,「我們的父」。現在,讓我們考慮關於祂偉大與威嚴的稱號:「在天上的」。由此請注意:
教義:在禱告中仰望在天上的父,是一種優勢。
藉由解釋,以說明:
第一,何謂「天」。在聖經的計算中,有三重天。第一,最低的天,即飛鳥飛翔、雨水降下的地方;因此飛鳥被稱為「空中的飛鳥」(約伯記三十五章 11 節);雅各書五章 18 節:「以利亞禱告,天就降下雨來。」第二,發光的天,即太陽、月亮和星辰所在之處:因此馬可福音十三章 25 節說:「天上的星要墜落。」第三,最高的天,或聖徒的天,馬太福音七章 21 節提到:「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也就是進入第三層天,榮耀的天,神蒙福的同在。馬太福音十八章 10 節:「在天上,他們的使者常見我天父的面」:在天上,即「第三層天」。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2 節也如此稱呼,這是最高的部分,因為他看見並聽見了人不可說的言語。神就在這天中。
第二,既然神無所不在,祂如何在那裡?
否定地說:這不可理解為祂被包含在天裡,或在空間上被侷限在其中;因為「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列王紀上八章 27 節)。就祂的本質而言,祂無處不在,是無限且不可分割的。祂不被包含在諸天之內,也不被排除在地球之外,而是同樣充滿所有地方:耶利米書二十三章 24 節:「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但神仍以一種特殊的方式臨在於天上。這顯而易見,因為那是祂的寶座:詩篇一百零三篇 19 節:「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地上的君王,他們的寶座比其他地方更高,但神的寶座高過一切,它在天上。祂擁有比地上所有君王更普遍、更無限的帝國;因此祂有更榮耀的寶座。天是最適合彰顯祂威嚴與榮耀的地方,因為它的崇高、廣闊與純潔。因此,以賽亞書六十六章 1 節:「耶和華如此說:天是我的座位,地是我的腳凳。」天是祂的寶座,因為那裡有祂威嚴的同在,祂更多的榮耀與卓越被揭示出來;地是祂的腳凳,因為在那裡,在世界最低的部分,祂彰顯了祂大能的同在——即較低的受造物。
簡言之,要理解神如何住在天上,我們必須考慮:
[1.] 祂臨在的幾種方式。祂在基督裡,是位格性的、本質性的,或者(如使徒所說)身體性的:歌羅西書二章 9 節:「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在律法之下的聖殿中,神是象徵性地臨在,因為那裡有祂臨在的記號與憑據。猶太人的聖殿是一個聖禮性的地方,是基督的預表,藉著基督的名與功德,敬拜才蒙神悅納。但如今,在基督徒身上,祂是藉著聖靈以大能與運作的方式臨在。而在天上,祂藉著祂智慧、大能、偉大與良善的一些卓越果效居住在那裡。神在諸天的結構中展現了比創造中任何其他部分更多的工藝,因為那是世界最榮耀的部分:詩篇十九篇 1-3 節:「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當然,神理當住在世界最榮耀的部分;而天正是創造中最榮耀的部分。外邦人在困境中不會看向他們偶像所在的國會大廈,而是看向天,在那裡神印證了祂的威嚴與偉大。每當我們仰望這些可見的諸天,那廣闊的擴張、榮耀的光體、物質的純潔與位置的崇高,無不激發我們的心去思想住在其中的榮耀之神。當我們經過一間簡陋的小屋,我們猜想居住者不是什麼大人物;但當我們看到宏偉的建築,我們很容易想像某位重要人物居住在那裡。所以,雖然大地述說神的榮耀,展現了祂許多的智慧與大能,但諸天更是如此。每當我們仰望諸天,我們不禁會產生敬畏的思想,並因紀念那位以智慧與大能鋪張諸天的偉大之神,而感到一種宗教性的戰慄。
[2.] 因此,神被說成住在天上,因為祂從那裡彰顯祂大能的護理、智慧、公義與良善。神並非被關在天上,以至於不關心人類的事務,不注意地上所發生的事:詩篇十一章 4 節:「耶和華的寶座在天上;他的慧眼察看世人。」雖然祂的寶座在天上,但祂的護理無處不在;祂的眼睛察看,祂看見我們如何在祂面前行事;祂的眼目試驗世人。祂有時似乎在眨眼,暫停祂報應的打擊,但那只是為了試驗我們。祂從天上認領祂的兒女:申命記二十六章 15 節:「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與你的百姓。」祂也從那裡懲罰惡人:羅馬書一章 18 節:「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
[3.] 神在那裡最被聖徒與榮耀的天使所承認,因此祂被說成住在該處;正如君王被臣民所愛,但最直接地被他宮廷中的人所事奉與侍候。因此,在天上,我們擁有與神直接相關的一切職責的最高典範。在這個禱告中,「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這三個祈求更直接地與神有關。現在,在我們提出這些祈求之前,基督要我們思想我們在天上的父,祂受到在祂寶座前俯伏的天使與聖徒的讚美,呼喊著:尊貴、榮耀與讚美。祂在那裡掌權,祂的寶座在那裡,祂在那裡被完美地順服與事奉,沒有任何抵擋。
[4.] 神在那裡最被享受,因此祂住在該處,因為祂在那裡更直接地向聖徒與天使展示祂榮耀的豐盛。在天上,神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在這裡,我們是透過第二或第三手來供應:何西阿書二章 18 節:「我必應允天,天必應允地……。」但在那裡,神是直接且完全地被享受。在這裡,有許多缺乏與空虛需要被填補;但「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十六篇 11 節)。看哪,正如當洪水傾倒在世界上時,你讀到「天上的窗戶都敞開了」(創世記七章 11 節);雨滴落在地上,但水閘與洪水是在天上;所以當祂將甘甜的雨滴澆灌在祂百姓身上時,水閘是在上面,它們被保留在那個完全享受的地方。
第三,為什麼神將祂的居所固定並安置在諸天之上?我回答:
[1.] 因為必死的人無法忍受祂榮耀的同在:申命記五章 23-24 節:「那時,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山上有火燒著……你們說:看哪,耶和華我們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從火中出來的聲音。今日我們看見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現在這大火何以致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聲音,我們就必死。」神任何的彰顯,是何等容易地壓倒並勝過我們!一點點屬靈的享受對我們來說就太強烈了。如果神只將一滴甘甜澆灌在心中,我們就準備呼喊:「主啊,夠了,請停下;我們脆弱的器皿無法再承受更多。」因此,當基督變像時,門徒驚恐並跌倒;他們無法忍受祂神聖榮耀的發射與光芒,因為現今狀態的軟弱與無能:因此神在上面有一個地方,在那裡祂以最大的廣度揭示祂的榮耀。聖經中值得注意的是,有時神被說成「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提摩太前書六章 16 節);有時又說祂「以黑暗為藏身之處」(詩篇十八篇 11 節)。祂如何住在光中,又如何住在黑暗中?因為上面的榮耀彰顯,所以說祂住在光中;因為我們理解力的軟弱與無能,所以說祂住在黑暗中。
[2.] 為了試驗我們的信心與順服,好讓祂看看我們是否願意憑信心而活;看看一個信徒是否會愛祂並順服祂,即使祂是隱形的,且退到了天上的帷幕之後。你知道當以色列人看見神的榮耀時,他們呼喊:「凡耶和華我們神所說的,我們都必聽行。」(申命記五章 27 節)。但那種彰顯一停止,他們就和以前一樣糟糕。如果一切都訴諸感官,這個世界就沒有試驗了;但神隱藏了祂自己,藉此使選民的信心得以顯明:因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十一章 1 節)。沒有看見的地方,就是信心操練之處。並且為了試驗我們的愛:彼得前書一章 8 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這就是揭露了那不信與悖逆的世界:約伯記二十二章 12-14 節:「神豈不是在高天嗎?你看星宿何其高呢!你說:神知道什麼?他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密雲將他遮蔽,使他不得看見;他周遊穹蒼。」
[3.] 當聖徒的順服歷程結束時,理當有一個更好的地方供他們遷入:以弗所書一章 3 節:「他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我們在天上擁有了基督救贖的主要部分。試驗之地與報償之地有所區別是合適的;因此試驗之地是神的腳凳;而報償之地是神的寶座。世界是一個試驗之地;它是兒子與私生子、選民與遺棄者共同的客棧;是人與獸的容器:在這裡神要向祂所有的受造物展示祂的恩惠;但如今,在祂居住的地方,祂要向祂的百姓展示祂的愛。因此,當我們受過試驗與操練後,有一個晉升的地方等著我們。
第四,在禱告中考慮在天上的神,有什麼優勢?非常多,無論我們是絕對地考慮神,還是就中保而言;這兩種方式我們都有優勢。
首先,如果我們考慮聖父、聖子與聖靈,祂們居住在天上;若不考慮中保,仰望在天上的神:
[1.] 這向我們表明,禱告是心的作為,而非嘴唇的作為。不是聲音的響亮能穿透諸天,進入萬軍之耶和華的耳中,而是靈裡的嘆息與呻吟。基督徒們!在禱告中,神離我們很近,卻又離我們很遠,因為我們必須視祂為在天上,而我們在地上。那麼我們在禱告中應如何與神交通?不僅用舌頭,更要用心。靈的交流與交通不受空間距離的阻礙;但當我們的心向上時,神就與我們同在,我們也與祂同在。
[2.] 這教導我們,禱告的偉大工作是將心舉向神。將心從我們在下面所看見、所感覺到的一切受造物中抽離出來,好讓我們能在天上與神交通:詩篇一百二十三篇 1 節:「住在天上的主啊,我向你舉目。」以及耶利米哀歌三章 41 節:「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禱告不在於言語的眾多與喧嘩,而在於將心帶到神面前,好讓我們表現得好像獨自與神在一起,置身於榮耀的聖徒與天使之中。在禱告中將靈魂帶入天上有雙重優勢。這是使我們免於分心與懷疑的方法。免於分心與其他干擾的思想。除非我們將心從世界中帶出來,彷彿我們對眼前的一切事物都已死且封閉,否則心是何等容易被世俗事務的思想帶走!除非我們能分離並潔淨我們的靈,否則我們如何在禱告中夾雜許多荒謬的思想!我們對待神的方式太常見了,就像一個笨拙的人,想為朋友採集一束花,卻放入了許多甚至更多的惡臭雜草,而非精選的花朵。肉體介入,我們屬肉體的心在禱告中夾雜並穿插了虛浮的思想與世俗的分心。當我們帶著香爐前來向神獻香時,我們將硫磺與香混合在一起。因此,我們應盡一切努力將心帶離世界,進入神的同在與蒙福者的群體中,好讓我們能與祂交通,彷彿我們就在天上的祂身邊,完全被祂的榮耀所吞沒。雖然我們的身體在地上,但我們的靈應與我們在天上的父同在。由於在禱告中缺乏這種操練,這些分心之事就在我們身上增加。對於懷疑也是如此,當我們看向下面的事物,即使是神在地上對我們的彰顯,我們也有許多沮喪、外在的危險與內在的困難:直到我們超越了低層世界的迷霧,我們才能看見任何清晰與安慰;但當我們能將神與我們的心結合在一起時,我們就能看見,雖然溪流中沒有水,但源頭裡卻有很多;雖然在地上很少,但我們在天上有一位神。
[3.] 如果我們仰望神在天上彰顯的榮耀,那明亮輝煌的地方,這會給我們留下敬畏與尊崇的印象。聖靈對此有勸勉:傳道書五章 2 節:「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創世記十八章 27 節:「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我們是卑微爬行的蟲子,因此,當我們想到神的威嚴時,這應給我們留下神聖的敬畏。卑微的人在向有地位的人懇求時,會表現得極其尊榮與敬畏;我們對神也應如此,祂是如此崇高,遠超我們之上;祂在天上。當我們隨便打發神,輕率且漫不經心地來到祂面前時,這是對祂偉大的貶損(瑪拉基書一章 14 節)。
[4.] 這教導我們,所有的禱告都應與我們偉大的目標相呼應。我們偉大的目標是什麼?就是要在天上與神同在,因為我們記得那是我們安息的中心與所在,也是我們眾人所趨向之地:歌羅西書三章 1 節:「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我們來到「我們在天上的父」面前。祂選擇居住在那裡,是為了讓我們的內心也能在那裡。因此,我們從天上向神所求的主要事物,應當是救恩的恩典,因為這些「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雅各書一章 17 節)。我們雖有自由祈求維持外在生活的供應,但我們更應當祈求屬靈與屬天的事物:馬太福音六章 32 節:「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那又當如何呢?「你們要先求神的國」等等。既然我們是與一位天上的父打交道,我們首要且主要的關切,應當是祈求與祂的本體及其卓越性相稱的事物。若孩子向父母索求合乎口味的食物,父母或許會給他們;但當他們祈求教導、渴望受教時,這對父母而言遠比前者更為可喜。當我們祈求外在生活的供應,如飲食、衣著時,神或許會賜給我們;但當我們祈求恩典時,這對祂而言更為可喜。在每一次禱告中,我們都應當藉著與天上的父交通,尋求變得更加屬天。
[5.] 這給了我們對神的權能與對萬物絕對主權的信心基礎,因為神在天上,高過一切受造之物:詩篇一一五篇 3 節:「然而,我們的神在天上,都隨自己的意旨行事。」歷代志下二十章 6 節亦云:「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啊,你不是天上的神嗎?你不是萬國萬邦的主宰嗎?在你手中有大能大力,無人能抵擋你。」噢,在禱告中想到我們那全能的神,想到祂創造了天地,並將祂的寶座安置在那裡,這是何等的優勢!有什麼事對祂而言是太難的呢?
[6.] 這是對抗屬肉體恐懼的鼓勵。無論世界如何對待我們,我們在天上有位父,這應當支撐我們去抵擋一切威脅與反對。當世上有騷亂與混亂時,詩篇二篇 4 節說:「那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地上的父母或許有寬廣的心,卻有短促的手;儘管他們希望我們好,卻無法在一切極端困境中保護我們、支持我們。但我們在天上的父,必會嗤笑那些企圖攻擊祂國度與偉大的人。因此,從絕對的角度來看,將神視為天上的父,對我們而言是一種優勢。
但我認為這句話也與中保有關。因此,
第二,讓我們帶著中保的觀點來看神,因為我認為我們理當如此看待我們在天上的父,這是因為基督正坐在祂的右邊:希伯來書八章 1 節說:「他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作了聖所的執事。」噢,想到這一點是何等安慰。在天上,我們有一位救主耶穌基督,祂代表我們的人格,並將我們的禱告呈獻給神,藉此神與我們和好,並對我們感到喜悅。因此,我們在禱告中的職責,就是仰望天,看見基督在神的右邊作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代求,使我們能蒙神悅納。
我們在會幕或聖殿中神的同在,與神在天上的同在之間,有著顯著的相似之處。
你知道聖殿中有三個分區。有外院,有聖所(正如使徒所稱),那裡擺設陳設餅的桌子,還有至聖所。同樣地,天也有三個分區;有大氣的天、星宿的天,以及諸天之上的天:較低的天對應外院;星宿的天對應聖所;而諸天之上的天,則以恰當的類比與比例對應至聖所。使徒說,在至聖所裡有金香爐和施恩座:希伯來書九章 4 節。在那裡,你發現神顯明了祂的同在,並回應祂的百姓:「耶和華說,我在施恩座那裡與你相會。」同樣地,在這諸天之上的天,也有施恩座,有恩典的寶座,神必在那裡回應。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四章 16 節)。
唯有大祭司能進入這至聖所,且一年一次,是在為全會眾獻上贖罪祭之後:那時大祭司要進入至聖所,他要帶著血和手中的香穿過幔子。耶穌正是如此為我們進入了諸天之上的天。祂去那裡是為了獻上祂的血與苦難,為我們顯在神面前,將自己作為馨香的祭物獻上:希伯來書九章 24 節;以弗所書五章 2 節。當大祭司帶著血進入施恩座時,他胸前與肩上帶著十二支派的名字;正如耶穌也為我們顯在神面前,在父面前不斷代表我們的人格。在施恩座周圍有基路伯和天使的像;就在約櫃周圍,他們俯伏著,表明天使侍立在寶座周圍,隨時準備將訊息傳往世界各地,並將祝福傳遞給聖徒。那裡有恩典的寶座、施恩座、一位中保,以及聽候神差遣的天使,隨時準備上下往返,為聖徒的益處效力。請注意,不僅耶穌有自由進入這諸天之上的天,所有的聖徒也有自由進入,這不僅是在死後,更是在今生;因為使徒說,希伯來書十章 19 節:「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我們眾人,不僅是在死後親自去見神時才進入至聖所,現在我們就有了坦然無懼的心。這與禱告有關,因為該詞意指言語的自由。這曾對我們關閉的至聖所,如今藉著耶穌的血敞開了;幔子已經裂開,現在所有的聖徒都有特權可以自由地與神交通。觀察至聖所與諸天之上的天之間的區別是有益的。猶太人的至聖所是屬地的;但我們的至聖所是屬天的。在他們的至聖所(好比神的寢室)中,普通百姓不得進入;唯有大祭司能進入。但如今,所有的信徒都可以進入並與神交通。在那裡,大祭司一年只能進入一次;如今,我們隨時有需要呈獻給神時,都可以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在那裡,大祭司帶著牲畜的血進入;但我們是藉著神兒子的血進入。噢,我們有一位在天上的父,這是何等大的特權!在這方面,聖所如今向我們敞開了。雖然在死前我們無法親自進入,但藉著耶穌的血,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主面前,呈獻我們所有的缺乏與渴望。如果我們在上面有一位朋友,天與地之間的巨大距離將無法阻礙我們與神的交通。
因此,現在說「我們在天上的父」是非常令人安慰的;也就是說,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祂是我們慈愛且與我們和好的父。
應用
如果我們在天上有父,讓我們常常仰望天。
- 如果我們在天上有父,且在祂右邊有一位救主為我們成就一切所需,讓我們用感官的眼睛去注視那可見的天空。去默想天體的榮耀,或是神為聖徒所預備之庭院的外觀,是有益的。我所強調的並非無謂的臆測;神的聖徒認為這值得他們早晚默想。大衛在兩篇詩篇中特別默想天,這點很值得注意;一篇似乎是夜間的默想,另一篇則是早晨的默想。夜間的默想在詩篇八篇 3 節:「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大衛在月光皎潔的夜晚外出,仰望天空,內心深受觸動。而詩篇十九篇似乎是早晨的默想;他提到「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在東方展現光芒、熱量與對世界的影響;接著他說,第 1 節:「諸天述說神的榮耀。」早晨或晚上,每當你外出看見外在天空的美麗時,要說:我在那裡有一位父,有一位基督;這是神為聖徒所預備之宮殿的鋪路石。基督徒們,當你能說「那創造萬物的主就在那裡」時,這是一種甜美的默想。有時用感官的眼睛去觀看我們天父的宮殿,盡我們在地上所能看見的範圍,將是一件既令人愉悅又有益的事。
- 我特別要勸勉你們:要用信心的眼睛看透幔子;每當你來禱告時,要看見神在天上,基督在祂的右邊。信心的偉大工作就是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而禱告的偉大職責,就是要在天上得見神,並看見基督在祂的右邊。司提反在神蹟中或在狂喜中所做的,我們必須在禱告中藉著恩典去做。使徒行傳七章 56 節論到司提反說:「我看見天開了,人子站在神的右邊。」關於司提反所見,有許多爭論:天作為一個實體,怎能像流動的空氣那樣分開又合上?他怎能用肉眼看見那不可見的神的榮耀?他怎能看見如此遙遠的基督,而眼睛卻無法觸及?有些人認為這純粹是理智的異象,或是信心的異象;也就是說,他如此堅定地相信,並在心中得到安慰,彷彿親眼看見一般。因此他們認為,司提反看見神的榮耀和基督在祂右邊,正如亞伯拉罕看見基督的日子就歡喜一樣;也就是說,他是憑信心看見的。有些人認為這是一個預言性的異象,藉由想像的物種將這些事物呈現給他的心智;正如以賽亞在異象中看見神(以賽亞書六章),以及保羅的被提。有些人認為這是一個象徵性的異象;他看見這些事物由某些肉體的形象所代表,正如約翰看見聖靈降下,「彷彿鴿子」的形狀。有些人認為他的肉眼穿透了雲層,看見了基督的榮耀。無論如何,在禱告中必須有這樣的看見,必須有與此相應的事物。在屬靈的層面上,這必須時刻進行:詩篇五篇 3 節,詩人說:「我要禱告,並要仰望。」在所有的禱告中,都需要一種仰望,即憑信心看見那不可見的神。如果你希望神從祂聖潔的居所垂看你,你就必須憑信心的眼睛仰望,並與天上的神交通:詩篇六十三篇 4 節:「我要在你的名中舉手。」如果你希望神以慈愛的眼光看你,你必須仰望,並憑信心的眼睛看見基督在祂的右邊。
- 讓我們愛我們的父;在基督裡愛神,並為了祂的緣故愛祂居住的地方。
[1.] 在基督裡愛神:詩篇七十三篇 25 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當神對你如此恩慈時!基督徒們,如果我沒有別的論據來勸勉你們愛神,僅僅是「那在天上的神願意在基督耶穌裡作你們的父」這一點就足夠了;因為這是極大的降卑,天上的神竟會垂看那些破碎心靈的受造物,那寶座在天上的神竟會垂看那靈裡謙卑的人:以賽亞書六十六章 2 節。「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以賽亞書五十七章 15 節。那天地的主竟願意作我們的父,認領我們並祝福我們!這是神極大的降卑,也賦予我們極大的尊榮;我們的心怎能不為此受感動呢!因此,儘管天與地之間有巨大的距離,也不應減損我們對神的愛。祂掛念我們,時刻眷顧我們;我們在祂眼中是寶貴的;因此,讓主對你們而言也是寶貴的。酒政得勢後忘了約瑟;但基督並沒有因祂的升遷而變得高傲,祂沒有忘記我們。噢,我們切不可忘記神。讓我們藉著常常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來到我們在天上的父面前,來彰顯我們的愛。孩子只有在母親懷中或父親羽翼下才感到安適:我們也當如此,帶著謙卑的愛來到神的面前,進入我們天父的懷抱。永遠不要以任何事物為樂,勝過與祂交通,並在禱告中真誠地向祂傾訴。再者:
[2.] 為了祂的緣故愛那個地方;神在那裡,基督也在那裡。我們有理由為了我們自己的緣故愛那個地方;如果你們在行善上忍耐,不久之後,你們就會與神同在。那不僅是神的寶座,也是你們的家:哥林多後書五章 1 節:「我們在天上有一個家,不是人手所造的。」那是為我們永恆居所所預備的地方;因此我們所有的盼望、渴望與喜樂都應當奔向那裡。但我更要勸勉你們為了祂的緣故愛它,那是你們天父居住的地方。神沒有以地(那是敗壞之地)為祂的稱號;而是以天(那是榮耀與幸福之地)為祂的稱號。噢,我們切不可忘記我們天父的家。我們太容易說:「在這裡真好。」基督徒們,讓我們快快歸家;讓我們每天變得更加屬天;尋求上面的事;更要因此而珍視它,因為如果我們內心的架構更加屬天,我們在向神莊嚴的靠近中也會更加屬天。為什麼一個人來到禱告中時,總是被世界以及屬世的利益與關切所困擾?那是因為他的心被這些事物所佔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