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02 基督的試探與變像|010_這是我的愛子你們要聽他

馬太福音十七章5節

I. 這段經文的設計與意圖是將主耶穌呈現為偉大的中保,這顯明於:

  1. 這聲音從天上發出的場合。在他受洗時,那是基督將自己奉獻給救贖主與救主的工作;現在是在他登山變像時,為了將他與摩西及其他先知區分開來,並公開地將他安置在中保的職分上。
  2. 經文的內容顯示了他勝任此職分,因為這裡有:

[1.] 他的尊貴:不是僕人,而是兒子:希伯來書三章5-6節:「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古老的預言預告了在他位格中兩種本性的結合,我們的中保必須是神人,這是必要的。他的位格與職分之間有一種協調性,既適合與人親近,自然地關心人的事務,又在父神面前地位崇高且親近,足以賦予他的行動足夠的價值,從而適合為我們向神代求。

[2.] 神與他之間的親密:「我的愛子」。基督是父神愛的對象,既作為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也作為中保。前者是後者的基礎,因為父愛他,所以將靈魂託付給他:約翰福音三章35節:「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選民與其他一切事物,所有有助於他們救恩的權柄。後來,父神作為中保愛他:約翰福音十章17節:「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這樣一位愛子最適合為我們代求,並帶著愛的計畫而來,以證明神對可憐罪人的偉大之愛,並成為神將賜給我們這些完全不配得之人的愛的保證。

[3.] 他對神的蒙悅納,神喜悅他的計畫、條件與管理。

II. 基督藉著君王、祭司、先知這三個職分來執行中保的工作。因為他是更新狀態的元首與主;是祭司,為罪獻上祭物,獻過一次後,他便永遠在天上代表這祭物;他也是人類的教師,教導我們救恩之道。聖經中常提到這些職分:啟示錄一章5節:「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裡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希伯來書一章2-3節:「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其果效被更簡潔地描述:約翰福音十四章6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道路藉著他的受難而開啟,並藉著他的代求而保持暢通。作為先知,他是真理。我們從他那裡得到生命,作為生命的元首,或更新狀態的頭。其果效亦然: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智慧是作為先知來醫治我們的無知與愚昧;公義與聖潔是作為祭司;救贖是作為我們救恩的君王與元帥。他作為君王所買贖的同樣福分,他作為祭司賜下,作為先知啟示。這三個職分由長子所預表,他們是家庭的頭,也是先知與祭司。

雖然這三個職分都被運用,但先知職分被更明確地提及,部分是因為適合當前的場合,即證明基督有足夠的權柄廢除摩西的律法,而先知們的職責是解釋、確認並維護該律法直到他來臨。但現在摩西與以利亞親自顯現,以證實他們的同意,神也從天上宣告祂的認可,認可基督將要建立的新恩典律法;部分是因為並非在每一處都必須提及所有職分;有時只提一個,如基督被稱為君王、祭司或先知;有時兩個一起提,如希伯來書三章1節,先知與祭司:「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有時是先知與君王,以賽亞書五十五章4節:「看哪,我已立他作萬民的見證,為萬民的君王和司令」;部分是因為如果基督在這一職分上被接受,他也會在所有其他職分上被接受;因為作為先知,他啟示了那建立他君王與祭司職分的教義,因為他啟示了救恩所需的一切,因此也啟示了他自己的犧牲與君王權柄。最後,有些人認為這裡明確提到了所有職分。因此,基督是神所愛的兒子,因此是萬有的後嗣,是主與君王,神喜悅他——即對他作為祭司的獻祭感到平息與滿足,或藉著他完全的犧牲而得到平息。要聽從他,作為教會偉大的先知與導師。

在此前提下,我現在觀察: 教義:基督被父神指定為偉大的先知與教師,在教會中唯有他的聲音必須被聽從。

I. 基督是教會偉大的先知與教師,顯明於:

  1. 賦予他的稱號。他被拿來與猶太人中偉大的立法者摩西相比:「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申十八15)。他將像摩西,但比摩西更偉大。像他一樣是立法者,像他一樣是人,像他一樣面對面見過神,像他一樣是中保;但在各方面都遠勝於他——更好的律法,更榮耀的位格,更蒙福的中保,行出比摩西所行更大的神蹟。所以他被稱為我們的拉比或師傅:馬太福音二十三章8節:「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就是基督,你們都是弟兄。」至高的權柄,原始的權利在於基督。我們不是領袖與教師,而是同作門徒;所以希伯來書三章1節:「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基督。」此外,他被稱為「立約的使者」(瑪三1)。基督帶著極大的謙卑,承擔了他父神對教會的使者職分,以推動神與人之間的和解之約,並在傳講福音時提出邀請;正是他藉著聖靈說服選民,並使這約對他們確鑿無疑。再者,他被稱為「阿們,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啟三14)。對他的見證不可能有偏見;他永遠不會欺騙,也不會被欺騙;正如他所說的,事情就是這樣,也將會是這樣,「阿們」是他的名。
  2. 他職分的屬性:他有三件事使他具備擔任此崇高職分的資格:

【一】絕對至高的權柄:因此我們必須聽從祂,並側耳聆聽祂。這通常被視為福音邀請的基礎與理由,用以邀請罪人降服自己,尋求神所設立的這條道路:正如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所言:「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若非藉著基督以及祂所建立的福音啟示,人就無法真正認識神,因此我們必須在此為靈魂尋求安息。約翰福音三章三十五至三十六節亦云:「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首先,承認祂的中保權柄;隨後,呼籲人對福音產生信心與順服,因為我們必須在神兒子的判決面前站立或跌倒。同樣地,當基督設立並差遣祂的使者去邀請世人順服福音時,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祂擁有絕對且至高的權柄來聚集祂的教會、任命牧者與聖禮、賜下聖靈、隨己意開啟或關閉天堂與地獄、為福音的推廣調度世上一切事務,並命令全世界順服祂的誡命,接受祂的教義。

【二】神執行此職分所具備的一切充足性與能力:約翰福音三章三十四節:「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先前的先知從神那裡領受聖靈是有限量的,僅為了神所喜悅的特定目的;因此他們所有的預言都以「耶和華如此說」為開端,彷彿每一項特定的信息與差事都需要新的啟示。但聖靈是一次性地降臨在基督身上,並命令人相信祂所說的一切,順服祂所教導的一切。因此歌羅西書二章三節說:「在他裡面積蓄著一切智慧和知識的寶藏。」祂對於那些為了我們永恆救恩所必須知道與實踐的事,沒有一樣是不知曉的;這些寶藏都託付給祂,以便分賜給我們。

【三】祂裡面有大能的功效。正如祂擁有絕對的權柄以自己的名教導,並擁有充足的豐盛將神的心意顯明給我們;祂同樣有能力使祂的教義產生果效。正如祂對待門徒時,在講解聖經之後,「開了他們的心竅」(路加福音二十四章二十五節);祂也「開導呂底亞的心」(使徒行傳十六章十四節)。祂能教導以致吸引人(約翰福音六章四十四、四十五節)。祂能激發昏睡的心靈,改變並轉化悖逆的意志,醫治敗壞的情感,使我們成為祂所勸勉我們成為的樣式。沒有哪位教師能像基督一樣,祂不僅給我們功課,更賜給我們一顆學習的心;因此我們必須降服於祂,不聽任何反對祂的話,只聽從祂的一切。

二、關於「聽祂」,這也必須加以解釋。

首先,何謂「聽」;這既是我們的重大責任,也是對祂應有的尊重。在聽話的過程中,有三件事值得注意:進入耳中的聲音、對語義與內涵的理解,以及心靈的贊同或順從。野獸能做到第一點,因為牠們有耳朵能聽見發出的聲音。第二點是所有人共有的,因為他們能理解所聽到的通俗話語。第三點則屬於門徒,他們受主權柄的引導。因此,「聽祂」並非像野獸那樣聽,也非僅僅像常人那樣聽,而是要像門徒那樣聽;即相信祂、順服祂;相信祂的教義與應許,順服祂的誡命。因為祂的權柄是絕對的,祂所說的話足以保證我們的信心,並命令我們的實踐與順服。我之所以這樣推論,部分是因為「聽」這個詞不僅意味著專注與相信,更意味著順服:如撒母耳記上十五章二十二節:「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在此「聽命」與「順從」被視為意義相同的詞。部分是因為基督啟示的內容;祂所啟示的不僅是為了啟發心智的教義,更是為了改革心靈與實踐的誡命。如果我們贊同教義卻不順服誡命,我們就不是在聽祂。因此,聽祂就是對祂所教導的一切順服;當基督再來審判人對福音的接待時,「祂要從天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不認識神和那不聽從我們主耶穌福音的人。」部分也因為祂的先知職分與君王職分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基督既是先知,也是主宰;祂不僅給我們勸告與指引,更賜下律法,我們必須在最嚴厲的懲罰下遵守。如果福音只是一種隨意的指引,我們可以遵守或不遵守,而不會對自己造成太大危險,那麼藐視良言確實是愚蠢的;但它具有來自世界偉大君王與立法者所頒布的新律法之效力,因此不僅要相信,更要順服:希伯來書五章八節指出,教會的首要先知也是聖徒的君王。部分也因為信心與順服之間有著緊密的聯繫。我們所信的內容具有實踐意義,它不僅要求單純的信心或赤裸的相信(這在純粹思辨的觀點中或許足夠),更要求即刻的順服。羅馬書十六章二十六節說:「福音的奧祕被顯明出來,使萬國信服真道(obedience of faith)。」這些不是思辨與談論的對象,而是實踐的對象;凡聽見並遵守的人是有福的:路加福音十一章二十八節:「聽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了。」許多人聽了就談論,聽了就用觀念塞滿心靈,卻不將自己塑造為所聽之道的實踐者。許多人不質疑基督的權柄,卻不理會祂的教義。然而,信心不僅使我們的疑惑靜默,更激發我們的情感,使我們的實踐充滿活力。

其次,既然基督已經升入諸天之上,不再親自對我們說話,我們現在該如何聽祂呢?

答:這不僅關乎那些在基督肉身之日與祂交往的信徒,更是所有基督徒的普遍責任;因為在整個福音時代,神都是藉著祂的兒子對我們說話(希伯來書一章二節):啟示已經定案,不再像對普通先知那樣分批傳遞。現在我們在聖經中聽見基督:希伯來書二章三至四節:「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祂在復活前後開始講論並宣告福音;而那些聽見祂的人主要是使徒,他們在聖靈的引導下,先向猶太人,後向外邦人宣告這福音,並藉著各種神蹟奇事延續下去,如同對使徒及非常時期的使者所做的那樣。基督在路加福音十章十六節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藐視使者就是藐視差遣信息的那一位。猶太人有句諺語:「人的使者如同他本人。」至於一般的牧者,祂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他們被納入使徒的使命與祝福中;他們奉基督的名講道,我們則「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哥林多後書五章二十節);因此,這就是祂的聲音與祂的信息;祂將祂的同在與幫助賜給我們,直到世界的末了。如果你以信心與順服領受它,你就走在通往永恆福樂的道路上;但如果你頑固地抵擋祂的信息,你就是在通往永恆痛苦的道路上,因為你拒絕了神為你救贖所預備的方法。

第三,這種聽從或降服於我們偉大先知的特質。

  1. 必須有堅決的同意,或將我們自己交託給祂的教導與訓誨。所有具體的責任都包含在總體之中。首先,在我們履行各個職分所要求的責任之前,我們必須先承認基督的職分——在我們依靠祂作為祭司,或順服祂作為君王之前。正如我們懷著感恩與愛領受祂作為我們最偉大的救主,並懷著敬畏與順服的同意領受祂作為君王,我們也必須懷著決心跟隨祂的指引作為我們的先知。我們必須確信祂是神所差遣的,為要向我們顯明生命與幸福的道路:約翰福音六章六十八節:「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祂的教義顯明了這生命是什麼,它是如何被買贖的,可以藉著什麼途徑獲得,以及所規定的條件。在我們從基督那裡領受關於這項或那項責任的具體指引之前,我們必須先在總體上同意祂將成為我們的教師與先知。
  2. 這種將靈魂交託給基督作為教師的行為,既必須是堅決的,也必須是無限制且毫無保留的。我們必須絕對順服祂所提出的一切,儘管有些教義似乎違背了肉體的利益與傾向,有些應許似乎違背了希望或違反了自然的機率。基督教信仰中有一些奧祕是超越我們理性的。我們必須像一個學習者,而不是一個吹毛求疵者;有些原則不是用來咀嚼的,而是要像藥丸一樣,憑藉醫生的信譽直接吞下,特別是當我們從其他根據中顯明基督是神所差遣的偉大教師時。正如有些奧祕超越了我們的理性,也有一些責任是違背肉體利益傾向的。基督的許多誡命對敗壞的本性來說是不討喜的——要捨己、背起十字架、治死我們的食慾與激情、砍掉右手、挖出右眼;因為「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不能作我的門徒」。那些不治死肉體情慾的人,必不能得救;不被定罪是那些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行事之人的特權;我們必須明白,凡隨從肉體活著的必要死;我們不可為自己圖謀大事;我們必須愛神過於愛親人,甚至若有必要,為了祂的緣故,我們必須捨棄自己的生命。血肉之軀很難接受這些事——我們必須在祂面前承認,這些是我們偉大先知所啟示的真理,正如理性不能反對基督,世界也不能反對基督;因此,如果我們有些希望超出了自然原因的機率:羅馬書四章十八節,他「在無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正如身體的復活。我們必須相信祂,領受祂所提供與命令的一切,儘管這違背了我們肉體的想法與心意,無論是在難以相信與實踐的事上,還是在容易的事上,皆是如此。
  3. 必須及時。不要拖延這些莊嚴的順服行為。希伯來書三章七節:「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基督絕不能被推託之詞所打發;如果我們今天拒絕聽,基督明天可能拒絕說。父有祂等待的時候,子有祂福音邀請的時候,聖靈有祂懇切感動的時候:錯過我們的日子是危險的;因此,如果你要聽祂,現在就聽!趁早聽祂;時機與責任同樣屬於誡命的範疇:「趁著還有今日。」
  4. 你同意聽祂的意願必須是真實的、實踐性的、順服性的,並在你們整個生活與行為的過程中得到驗證;因為基督不會被空洞的頭銜所奉承。「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加福音六章四十六節)。如果你假裝聽祂的話,你就必須實踐它,因為你聽祂不是為了用知識滿足心智,而是為了使服事、愛與取悅神成為你認真的關懷與事業。許多人學習基督教是為了形成觀點,而不是為了改革心靈與實踐。知識與信心的偉大用途,是在耶穌基督的面容上瞻仰神的愛,使我們對祂的愛能被激發並增長。如果它僅用於規範觀點,那只是死板的思辨,而非活潑的信心。赤裸的相信只是看見一場盛宴,唯有蒙恩的靈魂才會吃下並消化它;當我們的信心轉化為愛與順服時,那才是真正的信心。

三、必須聽從這位先知的理由。

  1. 考慮一下說話的是誰:是神唯一的愛子,或是神自己。當祂說話時,必然要被聽從: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五節:「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是基督在說話,神藉著祂命令我們悔改並相信福音;棄絕祂是極大的藐視。神賜下律法時,是在地上說話;但當祂藉著基督說話時,祂是從天上說話;因為基督從天上來到世上,使我們認識神的心意,完成後又回到天上,並從那裡將聖靈差遣給使徒,使徒們將祂的福音啟示給世界。這是一個隱藏在神懷中的奧祕,由祂的獨生子帶給我們。我們確實應當懷著謙卑的順服,專注並順服祂的話語:詩篇一百零三篇二十節:「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
  2. 祂所說的內容——福音的教義;這是人心中所能聽見或理解的最甜美、最卓越、最令人安慰的教義:箴言八章六節:「智慧說:『你們當聽,因我要說極美的話;我張嘴要說正直的事。』」這是從天上照耀過的最明亮的光,是最深奧的智慧,是向罪人所能展現過、或將展現的最大愛與憐憫,對人而言至關重要;因為人的永恆狀態取決於此,是永恆的禍患或福樂。

我將指出三件事:

[1.] 與神和好的道路,出於祂對我們深切的愛而顯明並揭示出來。人已從對神的愛墮落到對受造物的愛,並意識到自己得罪了造物主,因此處於對祂公義審判的恐懼之中。現在,神藉著基督以最充分、最令人驚奇的方式向罪人宣告祂的愛,使自己與人和好,並顯明祂赦免與拯救人的意願: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五節:「這話是可信的,值得完全接受,就是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九節:「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噢,對於受造物而言,還有什麼比這建立在基督寶血之上的赦罪之約的消息更受歡迎的呢!

[2.] 我們的責任被精確地陳述,並附帶適當的動機來強化它。不僅我們的救恩有了預備,我們對神的順服也基於最自由、最舒適的條件,即我們應當在愛中服事祂,榮耀並取悅祂,使我們能在祂對我們的愛中得享幸福;因為宗教的總綱就是愛祂並遵守祂的誡命: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一、二十三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愛祂是我們的工作,被祂所愛是我們的幸福;二十四節:「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福音確實是神的話,既是父的,也是子的;這是一種愛神、服事神、取悅神的行為;因為這就是基督所傳的道,即我們愛神,而基督也愛我們。

[3.] 永恆幸福的前景:提摩太前書一章十節:「祂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這是在此之前被隱晦啟示的消息,沒有它,人不知道如何滿足他所有的能力與渴望,就像小池塘裡的利維坦一樣。但作為獎賞的應許,它被擺在我們面前:約翰一書二章二十五節:「祂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永恆的喜樂與福樂被擺在我們面前;如果這就是祂所說的,我們怎能不聽祂呢?

  1. 不聽從這位先知的危險。

[1.] 就目前而言:繼續輕視並藐視福音,是你處於屬肉體、滅亡狀態的標記:哥林多後書四章三節:「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約翰福音十章三節:「我的羊聽我的聲音」;十六節:「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基督的羊,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他們都有相同的特徵,就是都聽祂的聲音;二十七節:「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從我。」他們能分辨祂的聲音,承認祂的聲音,並跟從祂。約翰福音八章四十七節:「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因此,聽從基督及其僕人的話,是屬神之人的標記。

[2.] 就未來而言:申命記十八章十九節:「誰不聽祂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討誰的罪」;也就是說,他必須在將來面對審判。彼得在使徒行傳三章二十三節重申:「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這不是肉體的懲罰,而是永恆的痛苦:約翰福音三章三十六節:「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節:「不信的必被定罪。」由此可見,拒絕這位先知是多麼危險。

應用一:對屬肉體基督徒的責備,因為他們沒有順服基督的權柄。所有基督徒都在名義上這樣做,但很少有人在現實中這樣做。祂的話臨到你們,不僅是言語,更是大能嗎?

[1.] 你們是否認真地來到祂面前,以便得著赦免與生命?當基督藉著施洗約翰的見證、祂工作的見證、父的見證以及聖經的見證,證明祂是神的兒子、教會的偉大先知時:約翰福音五章四十節:「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儘管約翰、祂的工作、父、聖經都證明祂是彌賽亞、世界的救主與救贖主,他們卻不肯到祂那裡去,也不信,反而蓄意拒絕祂,也拒絕了自己的福分。猶太人所做的,屬肉體的基督徒則懶散地做;他們珍視祂的名,卻輕視祂的職分,不來到祂面前接受教導、成聖並被吸引歸向神。

[2.] 你們是否尊重福音的話語,懷著敬畏與喜悅領受它,視其為偉大先知的聲音?你們是否默想它,將其消化為新生命的種子、你們行為的準則、你們希望的契約?好人被描述為「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篇一篇二節);又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九十七節:「我何等愛你的律法,終日不住地思想!」但唉!很少人有這種心境:何西阿書八章十二節:「我為他寫了律法萬條,他卻以為與他毫無關涉。」他們藐視神的話,彷彿其指引無關緊要,或與他們無關。大多數人活得像神話語的陌生人,很少接觸它,彷彿違背它沒有什麼大風險。

[3.] 你們在聽道時是否將其與信心調和,使它對你們有益(希伯來書四章二節),並感受到它對你們的好處?相反地,你們卻躲避它、逃離它:約翰福音三章二十節:「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這話語對你們而言是折磨而非安慰;你們害怕它被證明太真實了。

[4.] 你們是否領受它為神的話語(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十三節)?或許你們並不反對聖經中的神聖權柄,但你們是否確實相信它們,並知道你們所受教導之事的確據(路加福音一章四節)?你們是否做了什麼來證明耶穌是神所差遣的教師這一至高真理?大多數人的信心如此軟弱與輕浮,是因為它是隨意接受的,沒有深厚的根基(馬可福音四章六節)。你們對宗教有一些淺顯的認識,但輕微的印象很快就會磨滅,輕易接受的真理也同樣容易被放棄;我們越深入研究事物的根據,就越相信(使徒行傳十七章十一節)。庇哩亞人「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5.] 它是否作為中保的話語臨到你們?「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五節)。這話語有令人信服的大能:使徒行傳二章三十七節:「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許多人沒有感受到這種大能,但他們卻感受到了恐懼。約翰福音三章二十節:「凡作惡的便恨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這就是為什麼你們不聽祂,因為你們不願被祂的真理所責備。

[6.] 你們是否全面地聽祂?使徒行傳三章二十二節論到這位偉大的先知:「凡祂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許多人願意聽祂關於赦免的邀請,卻不願聽祂關於責任的誡命:你們必須接受祂完整的約,以應許作為你們的幸福,以責任作為你們的工作。

[7.] 你們是否為了祂而聽祂?你們是否將神、基督與永生看得高於你們在此所享受的一切感官樂趣、虛浮的喜悅與世俗的幸福?宗教之所以受阻,不是因為缺乏知識,而是因為缺乏對基督的愛,沒有人比那些不致力於愛神與順服神的人更不愛基督。

應用二:給軟弱基督徒的建議:

激勵我們的第一個手段是基督的神聖權柄(彼得後書一章十八節)。當你們在禱告與聽道中流於形式時,請記住這一點——如果我故意違背祂的任何誡命,我怎能面對這位中保呢?在你們的良心面前,在你們的行為中,要時刻意識到這是誰的話語與應許:希伯來書三章六節:「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祂的家了。」

神帶有威嚴與可畏。祂審判的作為亦然:詩篇一一九篇120節:「我因懼怕你,肉體發顫;我因你的判語,心裡害怕。」獅子見到狗在牠面前受鞭打尚且戰兢,而惡人若不留意神的作為,便被視為一種過犯: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0節:「他們不肯看耶和華的威嚴。」

[3.] 神的偉大與威嚴是我們無法測度的:約伯記三十六章26節:「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祂的年數不能測度。」神的偉大無法被認識,除非透過否定法,即祂沒有任何會減損其本體的軟弱;或是透過比較法,即祂高於萬有,神比人大,耶利米書三十六章12節。

[4.] 祂是如此偉大,以至於祂必須披上遮蓋,在我們與祂之間安置雲彩,因為我們無法承受祂那榮耀威嚴的同在:約伯記二十六章9節:「祂遮蔽祂寶座的面,將雲彩鋪在其上。」若祂顯露祂所有的榮耀,我們將會如何?這是祂對卑微世界的屈尊,以幔子顯現,並用雲彩遮蔽祂的寶座。

然而,雖然我們無法完全認識祂的威嚴,但無論是對信心、理性還是感官而言,神在祂自己以及祂一切的作為中,都已顯明祂是偉大且榮耀的。聖經向信心宣告了這一點,而理性也很快會認同這顯而易見的真理:那創造並維繫萬有的,必然是一位偉大的神。當我們仰望祂以大能所維繫的諸天與大地時,我們對祂還能有什麼其他的觀念呢?祂藉著每日的護理,向我們的感官宣告祂是一位滿有威嚴的神。

這點的證明與其說是為了辯論,不如說是為了應用,而我們在各處都被呼召去實踐它。

(1.) 既然神如此偉大,祂竟顧念我們,這實在是恩典:詩篇八篇3、4節:「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當我們思想神的威嚴如何在天體中閃耀,以及神在我們之外所造的眾多榮耀受造物時,我們可能會驚訝:神竟看重人、眷顧人,並對人的福祉如此掛心。人起初是用塵土這般卑微的材料所造,至今仍處於極其脆弱、軟弱且必死的境地,且對神如此忘恩負義,神卻在祂整個創造中對人如此眷顧:詩篇一百一十三篇6、7節:「祂自己謙卑,觀看天上地下的事。」那位擁有如此榮耀威嚴的偉大真神,竟顧念如蟲的人,不僅透過造訪、監察並治理這下界的事務來觀看我們,甚至屈尊降卑到我們這低微的境地,取了我們的肉身。祂的卓越與威嚴如此之大,以至於祂本可藐視天使(祂對天使並無需求),但祂竟向人如此屈尊,這實在是令人驚嘆、讚美與敬拜的事。

(2.) 我們在與祂交通時應當謙卑,思想祂是誰,我們又是誰:約伯記四十二章5、6節:「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這應當使祂的兒女保持聖潔的敬畏。噢!我們在這位偉大的神面前應當降卑到何等地步:創世記十八章27節:「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嗎?」

(3.) 我們不可滿足於對祂進行普通的服事,而應將其提升到卓越的敬拜與崇拜程度:詩篇四十八篇1節:「耶和華本為大,在我們神的城中,該受大讚美」;詩篇一百四十五篇3節:「耶和華本為大,該受大讚美」。唉!我們所做的最好之事,在神面前仍遠遠不足。所羅門對他那宏偉的聖殿持有何等卑微的看法:歷代志下二章6節:「誰能為祂建造殿宇呢?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祂居住的,誰能為祂建造殿宇呢?」因此,我們應當看見,我們最好的決心與行為,都遠不及神的卓越與偉大。一切形式主義與缺乏生命的服事,皆源於此:我們對祂的威嚴與本體缺乏應有的、崇高的思想:瑪拉基書一章14節:「我是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說。」神的偉大呼喚著我們給予祂不同於以往的服事;祂從我們這裡得不到任何完美的東西。但我們絕不應以殘次品來敷衍祂,而應在服事中傾注我們最好的力量、時間、才幹與情感。在服事中敷衍了事,證明了對神思想的卑劣,這是對祂威嚴的貶損。

(4.) 我們服事的是一位偉大的主人,因此可以期待從祂那裡得到偉大的事。祂按照祂本體的偉大與威嚴,向祂的子民顯明祂自己:詩篇一百二十六篇2、3節:「耶和華為我們行了大事,我們就歡喜。」君王或諸侯不會給人銅板或廉價的銅幣,而是會賜下與其尊貴相稱的禮物。外邦人被迫承認這一點,而神的子民也甘心樂意地承認。正如約珥書二章21節:「地啊,不要懼怕,要歡喜快樂,因為耶和華行了大事。」無論恩典多麼稀有,道路多麼艱難,神都有能力成就。

(5.) 這應當驅散對人的恐懼,無論是來自他們對我們的任何危險,還是對神所做的任何攻擊:馬太福音十章28節:「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祂。」他們可能威脅我們,但神威脅的更甚。參見出埃及記十八章11節:「我現今知道耶和華比萬神都大,因為他們在百姓向這百姓發狂傲的事上,祂高過他們。」我們所倚靠的是一位更偉大的存在。

(6.) 因為神具有如此的威嚴與偉大,我們不應對祂的任何作為發怨言,因為祂太高了,受造物無法質疑祂;祂的旨意以我們無法判斷的方式進行,正如蟲無法判斷人的事務一樣;祂謀略大,作為奇妙。

(7.) 這應當使祂的兒女保持聖潔的敬畏:希伯來書十二章28、29節:「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當我們進入聖潔的聚會時:創世記二十八章17節:「這地方何等可畏!」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不可輕忽祂的怒容,也不可藐視祂的恩惠,這一切都來自一位偉大的神;我們不可在祂面前表現得不敬,而應始終像那些與偉大榮耀之神打交道的人那樣行事。

使徒在前一節經文中,已論及我們對撒但的奴役與捆綁,而基督正是為要拯救我們脫離此境而來;如今,由於罪是這一切的根源,他進而論及我們從罪中得蒙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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