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4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講道|006_007_約17_5_未有世界以前所有的榮耀

第六篇講章

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翰福音十七章5節

耶穌基督作為神人,在本章中向神禱告。他的禱告首先是為他自己,然後是為他的肢體。在凡事上他都居首位,因為他比一切更有價值、更配得。他為自己的禱告是求榮耀,他對此作了強調與解釋。他藉著種種理由來強調,他所申辯的最後一點是,他已經完成了他的工作,因此,根據他們之間的聖約與協議,他要求領取他的工價。在請求中,他解釋了他希望如何得榮耀: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了你,現在父啊,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為了闡明這個請求,我將提出幾個問題:

  1. 這是按著哪一種本性說的?
  2. 這榮耀是什麼?
  3. 為何他向父(第一位格)祈求?他不能榮耀自己嗎?
  4. 為何他對自己的榮耀如此迫切?

問題一:這是按著哪一種本性說的,是神性還是人性?懷疑的理由是,因為對神性而言,沒有什麼是可以被賜予的;而人性也不能說擁有基督在世界未有之前就有的榮耀,否則它就不再是人性了。

我回答:這請求是以中保的身分提出的。神人二性不能分別單獨應用於任何一種本性,而是應用於整個位格。基督的位格在受苦期間一直被遮蔽;現在他渴望得榮耀,也就是說,神聖的威嚴要在中保的位格中閃耀;他要脫去奴僕的樣式,回到神的樣式,並以他整個位格(不排除人性)顯現,正如他在創世之前一樣。

問題二:下一個問題是,這榮耀是什麼?

我回答:榮耀有兩種(1)藉著彰顯(Per gloriae manifestationem);(2)藉著賞賜(Per gloriae collationem)。兩者皆包含在內;彰顯涉及兩種本性,而賞賜或贈予則僅涉及人性。這必須根據每一種本性的屬性來理解。凡在時間中賜給基督的,都是按著人性賜予的。

  1. 對於神性,基督祈求藉著更清晰地彰顯他的神性而得榮耀,因為神性本身不能接受任何內在的提升或榮耀。它是自足且不可增加的(αυτάρκης καὶ ἀναυξήτος);但它受了多少謙卑,就得了多少榮耀。基督謙卑自己,並非脫去他的神聖榮耀,而是允許它被遮蔽;就像暗燈籠裡的燭光,光在裡面,但除非蓋子被拿走,否則你看不到。現在基督渴望蓋子與幔子被拿走。他的榮耀並未減少,只是被遮蔽了;隱藏在肉體軟弱之下的神聖本質,現在要被彰顯並讓眾人知曉。但你會說,這是「同你」(παρὰ πατρί),而不是「在人面前」(παρὰ ἀνθρώποις),他渴望恢復他與父同有的榮耀,而不是在人面前的榮耀。我回答:

[1.] 他與父同有的榮耀可以更清晰地向世界彰顯;他與父同有這榮耀,卻向父祈求。

[2.] 我再回答:這不僅僅是世界中的彰顯,因為他說「同你」(παρὰ σεαυτῷ)。父藉著子在地上得了榮耀;但現在「父啊,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παρὰ σεαυτῷ)。正如約翰福音十三章32節:「神既在他身上得了榮耀,神也要在自己身上榮耀他,並且要快快地榮耀他。」所以他祈求神聖能力的充分使用與運作,他在謙卑與屈辱期間曾對此有所節制。現在那段時間已經結束,他祈求這能力得以恢復,使他能在神聖能力的充分彰顯與運作中被高舉;使他整個位格能在威嚴的右邊再次被高舉。

  1. 對於他的人性。肉身尚未得榮耀,尚未被提升到神的右邊,也就是說,尚未被高舉到享受永恆榮耀的境界,正如後來他在天上地下超越一切受造物一樣。人性將藉著與神聖位格的聯合,獲得它所能承受的一切榮耀:不朽、能力、光輝、知識、恩典;但並非將神性的屬性真實地注入,否則它就不再是有限的,也不再是受造物了。它要被提升到充分享受神性榮耀的境界,並從那些因基督在世上的職分要求而必須承受的軟弱中釋放出來。這就是榮耀的含義;但我稍後會更詳細地說明。

問題三:為何他向父祈求?他不能榮耀自己,高舉自己的位格與人性嗎?

我回答:他能,但他不願。

  1. 父是神性的源頭;他在順序上是第一位的,因此所有此類行動都歸於他。然而,為了顯示本質的合一,基督也被說成與父一樣行事:約翰福音五章19節:「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樣做。」父被說成「使子成聖」(約翰福音十章36節),子也被說成「使自己成聖」。父使子從死裡復活(以弗所書一章20節);基督也說(約翰福音二章19節):「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父將子安置在自己的右邊(以弗所書一章20節);子也被說成坐在父的右邊。然而,因為基督來到世上是為了榮耀父,並顯示他是神性的原始與源頭,所以他說:「父啊,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
  2. 因為父被視為救贖工作中的審判者與首領。人是債務人,基督是擔保人,父是審判者,必須在他面前作出補償。因此,神父在代價與贖金付清後,必須給予基督權柄與許可,使他從死裡復活,升入天堂,並治理與審判世界。然而他藉著自己的能力使自己復活。這裡有權柄(potestas)與能力(potentia),即權利與力量。基督自身有力量,但他有來自父的許可:約翰福音十章18節:「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基督從自身獲得復活的力量,但從父獲得權柄。在這整件事中,基督被視為擔保人,他承擔了我們所有的事務,並使自己服在神的審判之下,直到父宣告自己滿意,從而免除基督的刑罰。在完全滿足後,他要使他脫離死亡的權勢,並榮耀他。正如父為我們捨了他,父也釋放了他,使他復活;他不必破獄而出,而是要榮耀地被帶出來,並由審判者給予獎賞。

問題四:為何他對自己的榮耀如此迫切?

我回答:基督所有的中保行動都是為了我們,他的禱告也是如此。

  1. 為了安慰他的門徒面對他的受苦;他們當時很沮喪,因此基督在他們面前為神聖的榮耀祈求:約翰福音十七章13節:「我說這些話,是要叫他們心裡充滿我的喜樂。」沒有什麼比在禱告中將他人交託給神,求他們所渴望的事,更能贏得人心了。
  2. 給世界一個教導,即為神受苦是通往榮耀的康莊大道: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這是一個必要的先決條件。我們為人受的苦可能超過他們所能回報的,但在神那裡沒有什麼是白費的:彼得後書一章11節:「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整本聖經見證了基督的受苦,以及隨之而來的榮耀;根據苦難的程度,將會有相稱的榮耀重量。基督的故事中有顯著的段落,顯示十字架與榮耀的連結。同樣的門徒,彼得、雅各、約翰,既是他在客西馬尼園痛苦的見證人(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7節),也是他變像的見證人(馬太福音十七章1節)。所以,基督在哪裡開始受難,就在哪裡開始升天: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9節,他出來往橄欖山去,門徒跟隨他;使徒行傳一章12節,他從橄欖山升天。
  3. 為了他肢體的益處。基督知道,除非他自己順利,否則教會也不會順利;這是為了我們的利益。聖膏油首先澆在大祭司的頭上,然後流到他的肢體上(詩篇一百三十三篇3節)。他的榮耀與恩典是我們榮耀與恩典的論據。他被賜予聖靈是沒有限量的,好讓我們能從聖者那裡得著恩膏。我們與他一同得榮耀,並被說成與他一同升天:以弗所書二章6節:「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基督的得榮耀是我們得榮耀的保證;他作為我們的先鋒去了那裡,以我們的名義佔領天堂:希伯來書六章20節:「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並為我們預備地方(約翰福音十四章2節)。在天上,他在神的右邊,能為我們獲取這一切,並為我們的益處治理世界。他更有能力使我們得益處。他是我們的代求者,也是世界的治理者;所有救恩所必需的事,都能藉著他的代求與能力更好地完成。

這些前提既定,經文就容易解釋了。

「父啊,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也就是說,藉著我身體的復活、升天以及坐在你的右邊,讓我回到我在神性中與你共有的榮耀。「同你」(παρὰ σεαυτῷ)與「在地上榮耀你」相對,這是指與你同在:約翰福音十三章31至32節:「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神既在他身上得了榮耀,神也要在自己身上榮耀他,並且要快快地榮耀他。」神藉著基督作為僕人得了榮耀,這是在世人眼中外在的榮耀。現在基督祈求在父自己裡面或與父一同得榮耀,帶著他自己固有的本質榮耀,神性恢復其充分的使用與運作,人性被提升到充分享受其安慰的境界。

「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格老秀斯(Grotius)等人說,這不是指真實的擁有,而是指神聖的預定,即藉著你的旨意、你的計畫與預定。但這並非全部,因為他這裡所說的是那無限且本質的榮耀,這榮耀在所有位格中是同一的,因此基督作為永恆可稱頌的神,本就擁有它;而基督在受苦期間節制了對它的使用與運作,現在請求恢復。

要點如下:

教義一:基督是神,是真神,在世界未有之前,就與父擁有永恆、同等的榮耀。在世界之前,除了永恆無限的本質外,別無他物,這本質是父、子、聖靈所共有的。索西尼派(Socinians)似乎承認他是出於神,但否認他本性上是永恆的神;但這裡有明確的證據:「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

教義二:在深重與艱難的處境中,我們可以向神訴諸他自己的應許:神說(以賽亞書四十三章26節):「你要提醒我」;正如當死亡臨近或困難臨到我們時。基督自己也採取這種方式。

教義三:所有健全盼望的基礎,都是在萬世之前所成就的事。基督實際上擁有榮耀,而我們也獲得了這份恩賜: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那裡有天堂與恩典的贈予,基督為我們領受了它。所以提多書一章2節:「盼望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那裡有一個莊嚴的應許,基督代表我們領受了它。恩典的架構是古老的;神在世上還沒有人之前,就蓋上了巨大的憲章,並與基督立約。我們不要在這世上尋求我們的幸福;我們的安慰不取決於這世界的存續;當世界不再存在時,你們仍可得享幸福。

教義四:我將處理的主要觀點是,基督在恩典的經綸或安排中,被降卑到需要祈求得榮耀的地步:父啊,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基督竟要祈求父將他所缺乏的榮耀賜給他,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但基督既是神人二性於一身,他怎會缺乏榮耀呢?為了澄清這一點,我將簡要說明他的謙卑與高舉。

首先,他謙卑到什麼程度,缺乏什麼榮耀;他謙卑的極致究竟是什麼。這裡我將說明(1)他在謙卑中保留了什麼榮耀;(2)他缺乏什麼。當然,儘管他外表上沒有佳形美容,但內在他是世人中最美的;以賽亞書五十三章2節對照詩篇四十五篇2節。

  1. 他當時擁有什麼榮耀。基督擁有雙重榮耀:位格的榮耀與職分的榮耀。

[1.] 位格的榮耀。那是兩性的聯合;他取了肉身,卻沒有失去神性;他仍然是父永恆的子,「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希伯來書一章3節);約翰福音一章14節:「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耀,正是父獨生子的榮耀。」他仍然與父同等;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他裡面;他的肉身在童貞女腹中一開始存在,就進入了與神性聯合的團契中,這是受造物所能承受的最高尊榮。子的位格真實地傳達給了人的本性,人的本性也真實地傳達給了子的位格。那人子確實是神的兒子,那神的兒子確實是人子;藉著這種聯合,產生了一種超越所有其他團契的團契;恩典的豐盛主觀地、內在地存在於他的人性中:他「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詩篇四十五篇7節)。並且他說(約翰福音三章34節):「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無論是就其本質還是功效而言,為了他自己與他人,達到了一切目的與效果;因此,他的圓滿幸福無需再添加任何東西。基督是「領受者」(comprehensor);他在地上完美地知道我們在天上將要知道的事,並且是完全聖潔、完全良善的。

[2.] 職分的榮耀是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這職分性質極高,除了那位在同一位格中既是神又是人的人之外,無人能勝任;因為要作中保,必須是先知、祭司與君王。作為先知,他必須是仲裁者,了解他們之間懸而未決的案件與爭端;並作為傳信者與使者,提出並解釋將要達成的和平條件。作為祭司,他必須是代求者,為犯罪的一方代求;然後作為擔保人,為受冒犯的一方作出補償。作為君王,擁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他必須保守並呈現那已和好的神教會於恩典狀態中,並踐踏其所有的仇敵。這裡有極大的榮耀,遠超任何受造物。

  1. 他缺乏什麼,以致他要祈求得榮耀。他位格與職分的榮耀當時還不完美。

[1.] 關於他兩性的位格,經上說(腓立比書二章7節):「他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他使自己空虛,並非絕對地空虛,否則他就不再是他自己,也不再是神;而是就經綸與安排而言,將他的神性遮蔽在肉體的雲彩下,神性的光芒彷彿完全被擱置,只是偶爾在他的作為與言語中迸發出來。當然,他節制了對它的充分使用與彰顯。他並沒有停止成為他所是的,而是擱置了它的彰顯,將它隱藏在奴僕的形像中,彷彿他根本沒有榮耀。世界無法辨認他;對他親近的朋友,偶爾會根據需要顯露出來。否則,在他整個過程中,他的道成肉身、降生、對自然律、亞當律、罪律、亞伯拉罕律的順服,都是他身上的幔子。他忍受飢餓、口渴、疲憊、痛苦的掙扎、十字架的羞辱、死亡的痛苦、墳墓的恥辱;是的,他不僅在神面前是奴僕的形像——「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翰福音六章38節)——而且他還服在世俗權柄之下,「被官長所藐視」(以賽亞書四十九章7節),完全聽命於他們。他的人性服從自然的軟弱:飢餓、口渴、恐懼、憂傷、痛苦;他尚未達到不朽、無感、永生,也沒有他所期待的那種榮耀的純潔、力量、敏捷、身體的光輝(腓立比書三章21節),以及他靈魂中內在喜樂與安慰的豐滿。他暫時失去了對父之愛的所有感受與實際享受:馬太福音二十六章46節:「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所以,儘管他在聖潔與公義上擁有無量的聖靈,但他仍然被不愉快的、痛苦的邪惡所謙卑。

[2.] 關於他的職分。它的執行方式與他的謙卑相稱,他作為先知、祭司與君王的所有行動,都無法以榮耀的方式執行,只能以與他當時狀態相稱的謙卑方式執行。他是一位普通的先知,在世上教導;作為祭司,懸掛在十字架上;作為君王,但他只有少數臣民;因此經上說(使徒行傳五章31節):「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彷彿他之前沒有行使過任何君王職分,他只是受膏的君王;他並沒有像後來那樣明顯地展現君王職分。現在他不是以武力或權勢克服他的仇敵。撒母耳記上十六章13節:大衛一受膏就是君王,但在他登上寶座之前,他長期遭受流亡,在曠野漂流;基督也是如此。

其次,他的高舉。基督所祈求的可以從結果中得知。他的高舉始於他的復活,並藉著坐在神的右邊而得到完成。他的高舉回應了他的謙卑,他的死亡由他的復活回應,他進入墳墓由他的升天回應,他躺在墳墓裡由他坐在神的右邊回應,這是榮耀基督所特有的權利。在其他方面我們與他有份,我們復活,我們升天,但我們不坐在神的右邊。藉著他的墳墓,雖然他的身體從腐朽中釋放出來,他的人性被顯露,但他的身體並沒有像後來升天時那樣具有榮耀的品質。

因此,撇開他的復活,讓我們談談他的升天與坐在神的右邊。

  1. 他的升天。基督升天時發生了三件事。

[1.] 他身體與人性的高舉;它在空間上……

從地上被取去,升入天中:使徒行傳一章9節:「他們正看的時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見他了。」他進入了那同樣的天,我們也將被遷入其中。那些認為基督的升天僅在於他以不可見的方式無所不在的人,是錯誤的,因為這會摧毀身體的屬性。這不僅是狀態的改變,更是處所的改變;那是一個受造的本性,依然是有限的。

[2.] 他位格的榮耀,這正是本節經文所論述的;那時,所有遮蔽他神性的濃霧與雲彩都消散了。這並非說他棄絕或擱置了他的神性——神性是他位格的本質部分,且將存到永遠——而是指他擱置了所有屬人的軟弱。他在復活時擱置了必死性,以及對飲食的需要,但直到升天時,他才恢復了完全的榮耀;他的身體如此明亮,以至於能像閃電般穿過空氣,比太陽更耀眼。在地上時,他對審判之日的事有所不知;如今他擁有全備的智慧,不僅是在習慣上,更是在行動上。從前他在智慧上增長,並漸漸顯明出來;如今他神性的榮耀正大有能力地彰顯。

[3.] 他職分的一項新資格。基督從世界之初直到如今,都在執行中保的職分:在肉身降臨前、在世上時,以及升天之後。

  1. 我們在基督的榮耀化中要談的下一件事,是他坐在神的右邊:詩篇一一○篇1節:「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這是基督一到天上所受的歡迎。天使護衛並侍奉他,將他帶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但以理書七章13節:「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他們,即天使,執行了這事,他們是他的僕役:希伯來書一章6、7節:「再者,神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的使者都要拜他。論到使者,又說: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他帶著君王的儀仗而來。隨後,父神以這句話歡迎他:「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詩篇二篇8節)。作為中保,基督必須藉著申明他的權利來獲得國度的授予,然後神讓他坐在寶座上,「你坐在我的右邊」(詩篇一一○篇1節)。神彷彿親手牽著他的兒子,讓他坐在寶座上。

這坐在神的右邊意味著:

[1.] 賜下所有的權柄,或恢復他對神性完全的使用。作為第二位格,他擁有永恆的權利,但他必須接受一項新的授予: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8節:「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基督作為神,藉著永恆的生,擁有與父同等的權柄;但作為道成肉身的神,這權柄是賜給他的。正如腓立比書二章9、10節:「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使所有仇敵向他屈服,使他能從天使、世人和魔鬼那裡接受敬拜。

[2.] 授予按其旨意統治的權柄。他被立為天使的君王:歌羅西書二章10節:「他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他是他們至高的主,也是教會的元首(以弗所書一章22節)。對我們而言,基督是所有生命影響力的源頭,也是世界的審判者:使徒行傳十七章31節:「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這就是基督榮耀化的總綱。

全段的應用:

應用一:既然基督為榮耀禱告,這催促我們:

  1. 要謹慎,不可羞辱基督,因為他現在正祈求得著榮耀。猶太人釘死榮耀的主是極大的罪;但他們尚有一點藉口,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哥林多前書二章8節:「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在他虛己與卑微時,他的榮耀並不容易被看見。但如今我們知道得更多,若我們再次將他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我們就是在攔阻他的禱告(希伯來書六章6節)。我們固然不能在實質上釘死基督,但我們可能招致那些釘死他之仇敵的罪咎。藉著你們醜聞百出的生活,你們在意圖上實際上剝奪了他的榮耀,並認可了猶太人對他的惡行;你們活著,彷彿基督升天這件事從未發生過一樣。
  2. 既然基督如此懇切地祈求他的榮耀化,我們就有責任盡一切努力去促成並推廣他的榮耀。我們不能像他父那樣做任何事;我們不能賜給他什麼,只能藉著堅定的信心與聖潔的生活來讚美並尊崇他。治死罪的基督徒就是基督的榮耀。
  3. 對於世人針對基督國度的責難與反對,這是一個安慰。儘管猶太人嗤笑它,土耳其人褻瀆它,異端破壞它,但基督的禱告將比他們所有的努力更有果效;他終將顯現為神在肉身顯現。基督的榮耀無法被阻擋,因為他已為此禱告。

應用二:既然基督已經得榮耀(因為他所要求的,斷不會被拒絕),這對我們的安慰與教導極有助益。

  1. 為了我們的安慰。

[1.] 基督的榮耀化是我們榮耀的保證與定金。若他沒有復活、升天並被接進榮耀裡,我們也無法進入;死亡之門將對我們緊閉,天門也將對我們關閉,我們將被永遠的羞恥與屈辱所覆蓋。但如今基督像另一位參孫,衝破了門戶,將它們與自己一同帶走;我們的元首已經復活,我們也在他裡面復活了。我們領受了他的豐盛,恩上加恩,榮上加榮。他賜給我們聖靈作為定金,也從我們這裡領受了肉身的定金。我們在基督裡已經領受了天國的產業與佔有權。我們與他一同升天:以弗所書二章6節:「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在契約中,定金通常是給予與收取的。我們的元首已戴上冠冕,肢體豈能不戴?人類的本性已經被安置在榮耀的最高寶座上。

[2.] 這是一個記號,表明神已經滿足了。主差遣天使挪開石頭,並非為了補充基督的能力;而是像一位法官,當他感到滿足時,便差遣官員去打開監獄的門。我們的保證人帶著榮耀與尊貴從監獄中被釋放,神已將他接回自己那裡。發生在我們保證人身上的事,與我們息息相關。基督已經完美地完成了他的工作,在滿足神公義這方面,再沒有什麼需要做的了。神對他甚是喜悅,否則他就不會坐在神的右邊。顯然,他中保的所有工作並未在地上完成,他現在正處於高升的狀態,執行那些仍需由他在天上完成的職分。

[3.] 因此,我們確信他有能力造福他的子民。他現在已恢復了對神性完全的使用與執行;他能賜下聖靈,並履行聖約中所有的遺贈。在基督肉身的日子裡,當他處於貧窮、十字架與死亡之下時,許多人投靠他;十字架上的強盜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如今他已進入榮耀,我們還有什麼不能期待的呢?忠心的僕人跟隨被放逐的君王,但當君王坐在寶座上時,他們會得到更大的鼓勵。那些在大衛流亡曠野時跟隨他的人,可以期待他在希伯崙加冕時給予他們更多賞賜:使徒行傳二章33節:「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並非那時他才被賦予聖靈的恩賜;因為當他在世上時,他就已經無量受聖靈充滿;但那時他領受了應許的成就,即將聖靈澆灌在我們身上;因為「應許」是指應許的成就,因為這應許早在許久之前就有了: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9節:「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裡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使徒行傳一章4節:「不要離開耶路撒冷,要等候父所應許的。」當他來到天上,他領受了這應許的實現;因為神帶領基督進入天堂,並不像我們進入天堂那樣,僅僅是為了休息、脫離勞苦並享受榮耀的獎賞,而是為了讓他坐在威嚴與權柄的寶座上,擁有差遣聖靈、聚集教會、審判世界,並將他為選民所買贖的特權應用在他們身上的權柄。基督釘十字架有其果效,基督復活與高升也有其果效:詩篇六十八篇18節:「你已經升上高天,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中,受了賞賜,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他升天時賜下恩賜,正如君王在加冕時所做的那樣。基督的謙卑有其果效:成全律法的咒詛、平息神的忿怒與公義、廢除魔鬼在選民罪人身上所擁有的權利、買贖回歸神並享受永生恩典的權利。基督的高升有其果效,即應用這義,並使我們擁有這權利。當基督死時,那些他為之而死的人回歸神並享受他的恩典是合法的;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死在罪中。因此,神叫基督復活,並賜他權柄澆灌聖靈,使我們在恩典中尋求的,不僅是滿足的力量,更是重生的力量;這就是他卑微的果效,以及他高升的果效。基督不僅為我們死,還復活並澆灌聖靈,使他的血不致徒然,這是何等的安慰!

[4.] 這對教會而言是安慰;當我們的元首被如此尊崇,並被立為萬有的主時,他必會為我們統治一切;顯然,凡屬他的人,必不缺乏任何好處:詩篇一一○篇1節:「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終有一天,教會將不再有仇敵;教會不僅不會被仇敵勝過,仇敵反而會因自己曾抵擋教會而咒詛自己。

[5.] 我們的罪不會損害我們的幸福,因為他坐在父神的右邊作我們的中保:約翰一書二章1節:「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我們在朝廷裡有一位朋友,在天上的朝廷裡有一位寵臣。若沒有基督的代求,我們該怎麼辦?那些認識神威嚴、認識自己不配、認識自己禱告污穢的人,該怎麼辦?聖靈是我們在這裡的公證人:羅馬書八章26節:「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而基督是我們在天上的中保:啟示錄八章3節:「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我們的禱告從我們發出時,帶著惡臭。

  1. 為了我們的教導。這教導我們尋求天上的事:歌羅西書三章1節:「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腓立比書三章20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我們應當效法基督;無論他在肉身做了什麼,我們都必須在靈性上做什麼。我們的財寶在那裡;如果你們是神的兒女,他就是你們的喜樂。我們的元首在那裡;肢體一旦與元首分離,就絕不會有好結果。我們所期待的一切都來自那裡,因此,對幸福的自然渴慕將聖徒帶往那裡。

所造之物,甚至祂永恆的權能與神性。在良心中尚存一些特徵,儘管已遭嚴重毀損;然而,唉!自然所能達到的極致,仍不足以使人得救。在超自然的事物上,自然不僅是瘸腿的,更是瞎眼的;靈魂中僅存些許微光,以維持自然律在人心中的運作,這對公民社會與道德事務尚有助益。然而,當自然戴上人為的眼鏡時,它依然是瞎眼的。世上有許多發明用以修飾理性;有邏輯以磨礪論辯;有修辭以潤飾語言;有法律以維護政府與公平;有醫學以保全健康;有倫理以規範行為;有政治以治理社會;有經濟以管理家庭;但對於敬拜,卻一無所知;他們敏銳的才智在那裡顯得遲鈍。人天生對萬事皆有智慧,唯獨在維持他與神之間的敬虔上卻不然。他們知道有一位神,也知道這位神應當受敬拜;但祂是誰,以及應當如何敬拜祂,他們卻一無所知;他們的知識與其說是光,不如說是一團迷霧。祂的作為告訴他們,祂是智慧、大能且良善的;但在決定如何敬拜祂時,他們卻陷入不幸;他們冥思苦想,結果卻成了愚昧人:「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一22)。當他們意圖尊榮祂時,卻刻意對祂表現出最大的輕蔑;當他們試圖以受造物的形象來描繪祂時,卻羞辱了祂。自然之光本身微弱,而敗壞更使其減損。他們對人的苦難與基督帶來的救贖一無所知;我們在亞當裡的墮落、原罪以及救贖之工,對他們而言都是奧祕;他們連想都不敢想;當這些真理被啟示出來時,他們竟視之為愚拙。他們談論美德,視其為道德上的完善;談論惡行,視其為自然的污點;卻絲毫不提公義與罪乃是與神的約相關。神使用外邦人作為工具,將自然推向極致。我們怎能不憐憫他們,因他們只能走到這一步;又怎能不讚嘆神的憐憫,使我們這些在自然恩賜上比他們更軟弱的人,在恩典上卻更剛強;一個從教義問答中學習的孩子,竟比他們知道得更多!他們濫用自然之光,其苦難已是極大;若我們濫用自然之光與恩典之光,我們的苦難將更為深重,且要受雙倍的刑罰。

(二)高於猶太人,神曾將祂的律例曉諭他們,勝過其他萬國。與我們所知的相比,他們對神的名知之甚少。因此,摩西渴望知道神的名(出三13);經上亦說:「你既問我的名,何必問呢?」(士十三18)。神的榮耀當時是被隱藏的,且蒙著帕子。在那些基督顯現的時刻,與祂道成肉身時所顯明的相比,所知甚少。這話是指現今的福音時代而言。他們對這奧祕有一些察覺。神是循序漸進地將祂的名曉諭他們:如出埃及記六章3節所言:「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耶和華的名,他們未曾知道。」神曾以其他名字使自己為人所知;向列祖顯現為「全能的神」;而「耶和華」這個名,應當成為祂聚集之民的稱號,意即賜予祂子民生命,並成就祂的應許。後來,祂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這更多是與聖約相關。再後來,耶利米書二十三章5、6節說:「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那時,神將藉著祂的恩典為人所知,稱祂的百姓為義,並因基督的緣故接納他們。但在新約中,一切都公開且清晰了;祂被稱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和父」(弗一5)。那時,聖父與中保被清楚地顯明出來。唉!猶太教會對三一神論、位格的區別、中保的屬性以及救贖之道,知之甚少。他們所知道的被遮蔽了,而關於彌賽亞的教義更被嚴重地敗壞。

應用:讓我們為神的話語讚美神,並留意它,如同留意照在暗處的明燈。如果我們中間沒有聖經,我們的光景會如何?我們將與曠野的野蠻人無異,或如同沒有靈魂的軀體、沒有太陽的大地。神本可以直接向人啟示祂自己;那造人心的,本能將祂旨意的知識銘刻在人心版上;但祂選擇將祂的教義編排成一套穩定的體系,免得我們自創神諭,或將幻想強加於人:「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才是好的。」(彼後一19)。祂知道我們在宣講神聖事物時傾向於何種自由。不再是「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來一1)。在完美的聖經正典完成後,除了日常的啟示外,無需其他。這對於救恩已是充足的;若世上充滿了其他書籍,唯獨缺少這一本,那麼通往天堂就沒有確定的道路或準則。在此,神的心向我們敞開,我們的心也向自己顯明;這是神在基督裡之榮面的光輝:約翰福音一章18節:「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撒但一直誹謗這光,好讓牠能更穩固地在世上稱霸。基督承諾祂要將父的名傳給祂的弟兄,而祂在此已經成就了。哦!願這話語帶著神聖的權柄進入你們的心中,在它所有的命令、應許與警告中,使你們能更近地看見神,並看見你們自己。

四、觀察在我們能明白神的事物之前,神聖之光的必要性:「我已將你的名顯明出來」等。

(一)不僅要有外在確定的教義準則,還必須有內在的光。除非基督親自成為我們的教師,否則我們對神的事物不會有甘甜的領悟;神的兒子必須永遠是祂父旨意的解釋者;祂是那對心說話的「道」。所有人在本性上都對神的名無知,沒有任何救贖性的知識:以弗所書五章8節:「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也就是說,被祂的靈所光照。這是選民所特有的,即那些被賜給祂的人。教會是基督公開的學校,聖經是我們的課本,牧者是引導者,而基督是內在的教師。有些人只受教於牧者,另一些人則被基督親自帶到一旁私下教導。祂的公開講座讀給所有聽眾聽,但選民是受神教導的:約翰福音六章68節:「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其他人或許聽見了道,卻在自己的盲目與不信中滅亡。有些人是基督學校裡的逃學者;他們不願聽,這便是對自己作了審判:使徒行傳十三章48節:「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全城的人都聚集來聽,但唯有選民信了;使徒並未說「凡信的人都預定得永生」,而是說「凡預定的人都信了」。這並非賜給所有人的:馬太福音十三章11節:「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一切的差別都在於神的旨意;因此,這類學生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基督的教導範圍並不比祂父的揀選更廣。有些教師除了共同的教導外,還會將他們最喜愛的學生帶到一旁,親自指點;基督也是如此,藉著祂恩典的內在工作,將自己顯明給那些從世界中賜給祂的人。道德勸說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但祂將一些人帶到一旁,在他們心上動工。

(二)關於這種教導的方式;它伴隨著能力與權柄。這種教導總是伴隨著一種運作:約翰福音六章44、45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導。』」這裡有教導與吸引;靈感與印象是同時發生的。祂是一位無與倫比的教師;祂給出功課,也賜下學習的心;在傳遞知識的同時,祂進行改造;在讓我們知道本分時,祂賜下行道的意志與能力。祂教導應許,使我們相信;教導誡命,使我們順服。靈魂是神的迴聲:詩篇二十七篇8節:「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祂藉著祂的光改造,藉著祂恩典的大能激勵。簡言之,這是一種強有力的教導,與內在的運作相結合。祂的學生必能長進,因為祂將他們的心握在手中,能隨己意感動他們。這不僅是心思的啟蒙,更是意志的降服。人墮落的本性,作為人而言,足以抵擋任何出於人的事物。

(三)這種內在之光的必要性;沒有它,道就無法作工。許多人外在聽道,卻絲毫沒有得益:約翰福音六章44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必須有內在的光,有對靈魂的內在運作,否則道就沒有果效;心必須像聖經一樣被打開。正如當時擁擠基督的眾人,並不像那位患病的婦人那樣觸摸祂,她觸摸了祂的衣裳繸子:「誰摸我?」基督說,祂知道有能力從祂身上出去(可五30)。許多人可能來到聚會中,但只有少數人領受了能力。外在的牧者只能對耳朵說話;是基督在心中作恩典的工:除非聖靈降臨,打開傳道人的口去說,打開百姓的心去聽,否則一切都是徒勞。

應用:那麼,每當你們來到聖經的開卷處,都要仰望這內在之光照進你們的心中,使你們能對基督裡的神有救贖性的認識。記住,你們來聽的是基督從父懷裡帶下來的教義,祂必須將這教義帶進你們的懷裡。聽道者有兩類:

一、有些是漫不經心的,他們來到這裡,卻幾乎不聽牧者的話;他們的身體在聖所,靈魂卻在世界的角落。他們的心遊蕩,使他們的到來變得徒勞;他們經歷的是撒但的能力,而非基督的能力。魔鬼將各種事物呈現在他們的想像中,使他們的靈魂遠離神與祂的工作:以西結書三十三章31節:「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彷彿是我的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沒有靈魂的軀殼不過是腐肉;用稻草填充的衣物是嘲弄;在聽道時身體在場卻沒有靈魂,也是如此。身體不在場與靈魂遊蕩有何區別?神在敲門,裡面卻無人回應。

二、有些聽了牧者的話,卻不等待基督的啟蒙,而神有時會在聽道的過程中賜下這啟蒙:使徒行傳十一章15節:「我一開講,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這是為了吸引我們專注:使徒行傳十六章14節:「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當神使我們專心聽祂的話語時,祂正以憐憫臨近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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