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講道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十七章3節。
教義二:下一個命題是,這位神只有一位,「你獨一的真神」。申命記六章4節:「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異教徒根據自己的幻想增加了神祇:他們有許多主,許多神。奧古斯丁在其中一封書信中提到一位異教徒馬克西姆斯(Maximius),他為外邦人的多神論辯解說,他們敬拜的只有一個至高的本體,只是在不同的名稱之下。Ejus quasi quondam membra variis supplicationibus prosequimur, ut totum colere valeamus(我們以各種祈禱來追隨祂的肢體,以便我們能敬拜整體)。事實上,自然界對此有一些感知;因為正如它顯示有神一樣,它也顯示只有一位神。蘇格拉底是這個真理的殉道者。柏拉圖主義者敬拜一個至高的本體,他們稱之為「王」(ὁ βασιλεύς)。哲學家有時稱神為「那存在」(τὸ ὄν),有時稱之為「那唯一」(τὸ ἕν)。特土良證明靈魂是「自然地成為基督徒」(naturaliter christiana),正如他所說的,testimonium animae naturaliter Christianae(靈魂自然地為基督作見證);他從當時使用的語言形式證明了這一點。Deus videt(神看見)等等;神將裁決什麼;神看見;讓神為我決定。在困難中,他們呼喊:「神啊!」在困境中,他們不看向卡皮托利歐山(Capitol),即羅馬人所敬拜的神祇的想像座位,而是看向天堂,即永生神的座位。他說,當靈魂從混亂中恢復過來時,情況就是這樣。事實上,承認多神是他們精神的痴呆與黑暗,正如醉漢與瘋子通常會看到雙重事物,一個太陽看成兩個。但除了各國的共識外,給你們理由:有神,因此只有一位神;只能有一個第一因,一個無限者,一個至善者,一個最完美者,一個全能者。如果一位能做所有事,何需更多的神?如果兩者都是全能的,我們必須設想他們是同意或不同意的;如果不同意,一切都會歸於無有;如果同意,其中一個就是多餘的。神已經解決了爭論:以賽亞書四十四章8節:「我以外,豈有神嗎?誠然沒有,我不知道有別的磐石。」彷彿祂在說,如果有人有理由知道,我有,但我不知道有別的神。
這一點不僅有助於使靈魂免於對假神焦慮的恐懼,並駁斥摩尼教徒、馬吉安(Marcion)、塞多(Cerdo)等人,他們持有兩種神,以及那些將神性分為三個本體的人,以及異教徒的群體。但在實踐上……
一、這責備了那些在心中立起別神的人。若神只有一位,我們為何要造出更多神明,並將神聖的尊榮歸給受造物呢?世俗之人以金錢為神,縱慾之人以肚腹為神。貪婪被稱為拜偶像;腓立比書三章十九節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貪婪怎能是拜偶像?人又怎能以肚腹為神?誰曾見過有人向錢幣禱告,或敬拜自己的肚腹?我回答:雖然這不是以肉體和粗俗的方式進行,卻是在靈性上進行的。凡佔據我們愛、信心、關懷、選擇與喜樂的事物,就是被立在神的位置上;這就是將神聖的尊榮歸給受造物。這正是世俗之人與縱慾之人的寫照。論到信心,他們倚靠財富來供應所需,而不仰賴天意:提摩太前書六章十七節:「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箴言十章十五節:「富戶的財物是他的堅城」,他以此作為防禦,抵擋天意中一切的變故與打擊。論到關懷亦然;人將時間奉獻給他的神,縱慾者將產業、健康、靈魂獻給自己的食慾,將許多褻瀆的供物送入自己的喉嚨;他每日都向胃口獻上奠祭與素祭。喔,弟兄們!要謹慎人所造的神。那將財富置於順服之上、將享樂置於事奉神之上的人,與那俯伏在木偶前的人一樣,都是拜偶像者。若在你們臨終時,神像對待患難中的以色列人那樣將你們推開,那將是何等悲哀:士師記十章十四節:「你們去呼求所選擇的神;你們遭遇急難的時候,讓他們救你們吧!」去投靠你們的財富、去投靠你們的享樂吧。
二、若神只有一位,就當以全心敬拜祂。故事說,元老院聽聞猶太地的神蹟,便下令給予基督神聖的敬拜;但提庇留皇帝聽聞基督要求獨受敬拜時,便否決了這項提議。神只有一位;我們的心應當以祂為全足的份:一位神已足矣。聖經談到要盡心相信。其他的安慰與倚靠都必須棄絕。有時屬肉體的人將心放在其他的安慰上;基督並非他們全部的喜樂:他們希望在良心上擁有基督,在心靈上擁有世界;在極端困境中才想到基督,但他們的情感卻流向別的事物。有時他們會尋求其他的倚靠:為了安撫良心,他們願意信靠基督以得永生;但世界卻佔據了他們的關懷,彷彿在屬世事務上他們必須自謀生路,作自己命運的主人;這在屬世供應匱乏時便顯露無遺;當可見的供應消失,他們便陷入絕望。認為信靠基督赦罪與永生比信靠祂賜日用飲食更容易,這純粹是誤解與愚昧;正如基督所說,馬可福音二章九節:「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更容易呢?」事實上,屬世的匱乏比屬靈的匱乏更迫切、更催逼,而人們卻在靈魂的事上漫不經心。
教義三:下一個命題是,這位神在三個位格中為一。這也是從經文中歸納出來的。「認識你」,即聖父,連同所有同本質的位格。他們在本質上不可分割,儘管在位格上有所區別。引用一處經文:約翰一書五章七節:「在天上作見證的原本有三:就是父、道、聖靈,這三樣也歸於一。」讓我透過幾點簡短的觀察,稍作闡釋三位一體的神學。
這是一個聖經特有的奧祕。其他真理在自然界中有所啟示,但這是教會獨有的寶藏。異教徒的著作中有些段落似乎指向這一點;例如柏拉圖談到「心、道、靈」(mind, word, and spirit),以及特里斯墨吉斯忒斯(Trismegistus)談到「第一神」等。但這些要麼是透過傳統從猶太人那裡接收並被誤解的普遍觀念,因為他們幻想出三個截然分開的本質;要麼就是某些基督徒為了展現熱忱,不惜為神撒謊,而將這些段落強行塞入異教著作中。神不太可能給予異教徒比給予祂自己的子民——猶太教會——更清晰的奧祕啟示。我們發現舊約中對此揭示甚少,儘管我可以列舉許多充分暗示此點的經文;但在新約中,在基督受洗時三位格顯而易見的顯現之後,啟示就更為明確:馬太福音三章十七節:「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父以聲音顯現,子以肉身顯現,聖靈以形體顯現。整個三位一體都臨在於那場莊嚴的典禮中。這深淵之上仍籠罩著些許黑暗;我們在天上將有更完美的認識:約翰福音十四章二十節:「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我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三位一體與三位一體中的合一,至今仍困擾著我們現今軟弱的理性;但當我們面對面見神時,我們的知識將更令人滿意且完整。目前,我們必須以清醒的心來到這真理面前,並以謙卑的敬虔敬拜它,以免我們在試圖滿足與告知理性時,反而困擾了信心。教會在解釋此奧祕時使用了許多詞彙,如合一、三位一體、本質、位格、同質;這些詞彙雖然並非全部見於聖經,卻是我們在處理如此深奧之事時所能使用的最佳詞彙,並有助於防止那些試圖增殖本質或廢除位格者的謬誤。必須使用某些術語,而這些是最安全的。他們是三位,卻是一體;要向我們的理解力解釋這一點,最妥當的方式是:本質為一,位格為三;因為神聖本質中有三位——父、道、靈,每一位都擁有完整的神聖本質,而本質又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必須有詞彙來表達這奧祕。神既為一,在性質與存在上便不可分割;既有三位,每一位都在自身中擁有完整的神性,並以特殊的相對屬性區分,我們該用什麼術語呢?在神的本性中有三種存在方式,因為有三種真實的關係:父性、子性與發出。他們是合一的,也是真實區別的。區別是存在且必須存在的,因為本質與特定的存在方式是有所不同的。凡論及本質的,對每一位格皆為真。神是無限的、永恆的、不可測度的;聖父、聖子、聖靈亦然。但現在,凡論及存在(作為存在)的,則不能論及本質;每一位是神的,並不都是父、子、聖靈。因此我說,既然本性與特定的存在之間存在區別,就必須有術語來表達。希臘教會在基督降生後約三百六十年召開的尼西亞會議上,如此措辭:起因是有些異端說,若基督是神,與父有相同的本質與存在,那麼當基督道成肉身時,父也道成肉身了。正統派說:不,雖然「本質」(ousia)相同,但「位格」(hypostasis)——即神性中的存在方式——並不相同;於是便開始了「本質」與「位格」的公開且公認的區別:「本質」意指性質或實體;「位格」意指不同的存在方式。教會的定論是,這些是最適合解釋此奧祕的術語。並非這些詞彙在此之前未被使用,正如在著名的尼西亞會議之前生活與寫作的許多作者所見,只是它們未被如此精確地區分,也未被如此公開地接受。事實上,雖然「本質」一詞不在聖經中,但「位格」卻在。這有其根據,因為當神的本性被表達時,它是以等同於本質的詞彙表達的,如「我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記三章十四節)。又如啟示錄一章四節:「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至於「位格」,希伯來書一章三節稱基督為「他本體(hypostasis)的真像」。這不能譯為本質,而應譯為位格(subsistence);否則亞流派(Arius)就會得勝,基督就僅是「相似本質」(homoiousios)。且父的本質不能適當地說是被印在子身上,因為同一個體的本質與實體完全在子裡面,正如完全在父裡面一樣;且子不能被說成是「像」父;但現在,「位格的真像」——或如我們現在所譯的「位格」——既為反對亞流派而保障了子的同質性,也為反對撒伯流派(Sabellius)而保障了位格的區別。因此,長期以來,這一直以實體與位格的術語來傳承。但「位格」(person)一詞是如何被使用的呢?我回答:拉丁教會基於以下理由以「位格」來表達:部分是因為他們希望在自己的語言中有一個詞,能供大眾使用,並正確理解此奧祕;部分是因為「位格」(hypostasis)與「實體」(subsistence)含義模糊且不確定,在一般用法中常被視為同一事物,拉丁教父們對使用該詞較為謹慎;部分是因為此詞非常方便,因為它專指個別、獨特、理性的實體。凡是位格者,必須是實體,而非屬性或偶性,如白色或黑色;是個別的實體,而非一般的本質或性質。它必須是活的;我們不稱書本或木板為位格。它必須是理性的;我們不稱樹木或野獸為位格,儘管它們有生命;只有人才是。且它不能是人的一部分,如靈魂;它不能是依附於他物者,而必須是自存的。因此基督的人性不是一個位格,因為它在自身中沒有位格,而是由神性所支撐的。現在,神性中的位格是指神聖本質中不可交流的位格,或是由其不可交流的屬性所區別的神聖本質或性質;更簡單地說,是神性中多樣且獨特的位格。此詞不可被極端嚴格地理解,以致推導出神性中的任何分離或分裂。人中的三個位格構成三個分離的本質,即三個人;但在這裡卻非三位神;因為在神性中,位格並非分離與分裂的,只是由其相對屬性所區別;他們是同永恆、無限的,且可以彼此內在,父在子中,子在父中,兩者都在聖靈中。我們是物質的,雖然我們分享同一本性,但我們卻是分離生活的。簡言之,「位格」一詞是用來表明他們不僅僅是三種行為、職分、屬性、特質、品質、運作,而是獨特的位格,透過第一、第二、第三的不可變順序——父、道、靈——以及父性、子性、發出等不可交流的屬性,以及他們特殊且個人的運作方式——創造、救贖、成聖——而彼此區別。創造是藉著父,救贖是藉著子,成聖是藉著聖靈。還可以說更多,但何時才能結束呢?
讓我們應用它。
應用:讓我們稱頌神,因為我們擁有如此完整的信心對象。擁有父、子、聖靈,擁有所有位格為我們救恩的共同運作,我們就一無所缺;我們可以思想天上的父、十字架上的子,並在心中感受聖靈;是的,整個神性竟居住在我們裡面,來到我們中間與我們交通:哥林多後書十三章十四節:「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喔!這是何等三重特權!恩惠、慈愛與交通;揀選、功德與實際的恩典。這是一個既被相信,也被感受到的奧祕。我們有一位愛我們的神,一位救贖我們的基督,以及一位將這一切應用在靈魂裡的聖靈:彼得前書二章三節:「你們若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我們的屬靈產業建立在穩固的根基上;開端來自聖父,施行來自聖子,應用來自聖靈。父的揀選之愛藉著基督的功德而確立,並藉著聖靈的大能而傳遞。父有旨意,子有成就,聖靈有展現;這在父是白白的,在子是確定的,在聖靈是屬於我們的;父定意,子批准,聖靈賜給我們享受這一切。喔!讓我們敬拜那奧祕的三位一體;我們對這榮耀的啟示還不夠感恩。
教義四:那在三個位格中為一的神,是獨一的真神。「認識你——獨一的真神」(約翰福音十七章三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九節:「你們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所有其他的都只是偶像與假神;他們無法為藐視他們的人報仇,也無法拯救信靠他們的人:加拉太書四章八節:「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偶像除了在人的估價與尊崇中之外,什麼也不是。喔!那麼,讓我們不要將宗教視為純粹的幻想。無論我們是否承認,神都存在。通常,在巨大的轉變與變動中,許多人變成了無神論者。有些人從粗俗的偶像崇拜轉向迷信;另一些人則轉向並拋棄了宗教本身,彷彿一切都是幻想與虛構。喔!請思想,神是存在的;否則誰創造了世界?那麼,有誰像我們的主神呢?去,在萬國中尋求吧。有時思想我們所事奉的神,勝過外邦人的神,是有益的。神允許你們尋求安頓與滿足:耶利米書六章十六節:「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如果你們願意進行嚴肅的比較,看看除了基督教,你們還能在哪裡找到更安全的錨地?在基督教之外,你們還能在哪裡得到關於神更令人安慰的描述?在基督新教的教會中,你們還能在哪裡找到比這更純粹的基督教呈現?其餘的一切都如水般不穩定。在這裡,神被描述為聖潔卻又慈愛;在這裡,你們可以遇見嚴格的義務準則,卻又是你們選擇中最好的。讓這堅定你們的選擇;並為你們出生與受教的優勢而稱頌神。如果你們出生在異教徒中,你們就會陷入他們的黑暗:「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詩篇十九篇十節)。
其次,現在我們來談談基督教教義的第二個重點,關於耶穌基督,我們需要知道什麼?我不會偏離經文的背景。
這裡有三點供我們思考:(1)祂是被差遣的;(2)祂是耶穌,即救主;(3)祂是基督,即受膏的救主。
第一,祂是被差遣的。我在解釋中已部分說明,現在我將更全面地闡述。這意味著:
- 基督的神聖起源;祂在來到世上之前就是一位真實存在的位格,正如一個人被差遣前必須先存在一樣;祂是從神而出的:加拉太書四章四節:「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這詞是一個雙重複合詞,意指從神被差遣出來。耶穌基督在神性之中;為了指出祂與神的親密與熟悉,祂被稱為「在父懷裡的獨生子」(約翰福音一章十八節),祂將神表明出來。祂不僅是「從神身邊」(legatus a latere)而來,更是從神的懷中而來;平等的親密好友才被接納入懷。因此祂被說成是「從神出來」(約翰福音十六章三十節)。這不僅指出祂信息的權威,更指出祂位格的品質,祂是從神性中出來的。沒有次等的救贖主能勝任;這樣的使命需要神自己:唯有無窮的善才能補救無窮的惡。罪已將我們束縛在永恆的審判之下,唯有基督位格的無限與卓越,才能抵銷永恆。那執行此使命者必須是神,既為滿足神,也為滿足我們。若祂的受苦未從祂的位格獲得價值,神便無法被滿足。要滿足受冒犯的神,必須有一位神為這冒犯作補償;因此祂的血被稱為神的血;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牧養神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補償必須與冒犯的價值成比例。一千英鎊的債務不能用兩三枚銅板來償還。受造物是有限的,他們的行為是本分,若被允許,他們為彼此的受苦也將具有有限的影響力。功德在受造物之上;我們沒有任何行為能對神產生約束:撒母耳記上二章二十五節:「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士師可以調解人與人之間的糾紛,人也可以對人作出補償;但要解決我們與神之間的問題,必須有一位從神性本身差遣出來的位格。同樣,為了滿足我們;那要承擔我們事業的人,必須有能力與神的憤怒搏鬥;祂不僅要經歷它,還要勝過它。如果受造物在工作中滅亡,我們就永遠不會得到滿足;如果我們的保證人被關在監獄裡,被憤怒與死亡所轄制,我們就無法確信債務已償還:使徒行傳十七章三十一節:「神叫祂從死裡復活,便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基督的復活是我們的清償與釋放:約翰福音十六章十節:「為義,是因為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那麼,我們看見了為何神性中的一位位格被委派從事此工作的理由。你們不必懷疑它是否已完全成就,因為它掌握在這樣一位有能力的保證人手中。此外,這顯示了我們罪與苦難的巨大,以至於必須差遣神性中的一位位格來拯救我們。罪將神的兒子從天上拉了下來,如果我們不治死它,它將把我們沉入地獄。
- 這意味著祂獨特的位格,即基督是與父不同的位格;因為差遣者與被差遣者是有區別的。注意,我說這意味著區別,而非低等,這是反對亞流派的。地位平等者經由共同同意可以互相差遣,正如我們在人中所見;而基督與神平等:腓立比書二章六節:「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祂可以不經篡奪而承擔那榮耀。現在,這種差遣歸於父;如約翰福音十章三十六節:「父所分別為聖、又差到世間來的……」,以及其他地方。部分是因為在這些地方,父並非從位格上,而是從本質上被提及;因為父的旨意就是子與聖靈的旨意;他們在本質上為一,在意志上為一,他們的行動是不可分割的。部分是因為這種特殊的位格運作特別歸於第一位格。父被說成是差遣者,聖靈被說成是使祂具備資格與合適者。這歸於父,祂差遣聖靈來成就它;歸於神子,祂取了人性,並將其與祂自己的神性聯合;歸於神的靈,祂塑造、成聖並賦予祂無量的恩賜。在救恩的經綸中,原始的權威被認為存在於聖父。因此,這裡有一個明顯的論據來證實三位一體的教義。基督是被差遣的,其中一位位格按照整個神性的命令與安排取了肉身。位格的區別由此顯明:希伯來書一章五至六節:「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哪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再者,神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的使者都要拜祂。』」
- 這意味著基督的道成肉身:差遣到世上,約翰福音十章三十六節。加拉太書四章四節:「神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基督的差遣並不意味著空間的改變,而是另一種本性的承擔。這是有必要的,否則基督既不應該也不可能受苦。公義要求犯罪的本性必須受罰。如果祂不是為女子所生,祂就不可能在律法之下,承擔其義務或刑罰:加拉太書四章四節:「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我們的罪不應在天使、或任何未犯罪的受造物中受罰,也不應在無中生有、或用塵土造的人(如亞當)身上受罰。神本可以從那種物質中造出真正的基督,但祂是為女子所生,是與我們同血緣、與犯罪者有相同本性與本質的人。我們的救主不應是罪人,但應與犯罪者分享相同的本性。
- 這意味著基督職分的品質;祂是天上的使者,因此被稱為「立約的使者」(瑪拉基書三章一節)。祂是被神差遣來尋找失喪的罪人。祂被稱為我們所承認的使徒與大祭司(希伯來書三章一節)。神差遣使者將罪人帶回自己身邊,正如智慧差遣她的使女;但基督是主要的使者與使徒。注意,祂在那裡不僅被稱為使徒,還被稱為大祭司;部分是為了表明在教會的所有時代中,基督都是主要的職分者,因此猶太教會與基督教會中最高的呼召都歸於祂;但主要是為了表明基督既是從神而來與我們交涉的使者,也是與神交涉並為我們平息祂憤怒的大祭司。基督是往來於雙方之間的使者;如果祂沒有被差遣到我們這裡,我們既不會認識神,也不會享受祂;祂從神來到人那裡,好將人帶到神那裡。沒有祂,就無法認識父: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七節:「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沒有祂,就無法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六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祂特地從天上來到這裡,為要向我們指明道路並除去一切障礙。這就是基督的職分。
- 這意味著祂職分的權威。耶穌基督有合法的呼召。祂在三位一體的會議中被指定;祂的聖潔、神蹟與神聖大能是祂的委任狀:「父神已印證了祂」(約翰福音六章二十七節);正如每一位大使都有他所代表者親筆簽名與蓋章的國書。基督是天上的全權代表;祂擁有天上蓋章的委任狀;祂以父的名所做的一切皆有效;祂已授權了救贖主。這不僅是為了我們信心的安慰——基督帶著權威進入祂的呼召,我稍後會詳述——也是為了道德教導,讓我們關注自己的使命:基督在被差遣前並未前來。在沒有合法的呼召與神的指定下,貿然承擔職分與地位是不好的。在普通的職能中,教育與能力已足夠作為呼召,我們必須守住本分。認為神會祝福我們在正道之外的作為,是試探天意。改變的渴望通常源於輕視、不信任或對利益的渴求,這些都是罪。但在更高的呼召中,必須有莊嚴的使命:羅馬書十章十五節:「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他們必須得到神在教會中所留下的規則的授權。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並非透過僭越來榮耀自己;祂擁有一份來自三位一體會議的專利,由父所起草,由祂自己所接受,並由聖靈所印證。
應用:這顯示了三件事:
- 神的慈愛。這裡有許多細節可以加深你們對此的思考;祂不願將你們的救恩託付給天使,而是差遣祂的兒子;祂必須親自前來:約翰一書四章十節:「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祂認為沒有什麼對我們而言是太親近、太珍貴的。通常人的愛是向下流動的,他所有的幸福都寄託在兒女身上。再者,神沒有理由;祂是被自己的良善所感動;祂有相反的理由。我們是仇敵,但祂為仇敵差遣了祂的兒子:羅馬書五章十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祂的兒子被差遣是為了什麼?不是為了以威嚴與我們交涉,而是為了取我們的本性,被替代到我們的地位與處所。喔!讚美聖父:以弗所書一章三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祂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哥林多後書一章三節:「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
- 基督的降卑。祂順服被差遣:詩篇四十篇七至八節:「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經記載我的事。我的神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裡。」我們永遠無法祈求神所賜予的這麼多。祂不僅借用我們的舌頭對我們說話,還借用我們的肺腑為我們哀傷,借用我們的身體為我們而死。祂放下祂的威嚴,承擔了僕人的地位。我們若因正當且合宜的理由而在排場或享樂上退後十步,都會感到厭煩。喔!基督奇妙的自我否定!祂放下了神的威嚴,順服於最大的屈辱與苦難。
- 靈魂與屬靈特權的價值。如果我們藐視它們,我們就是冒犯了天上的智慧,並低估了基督的買贖。脫離罪惡、稱義、成聖,這些才是唯一重要的事。基督是從天上被差遣來買贖它們的。金銀買不到它們;金錢在天上不流通,儘管它在世上無所不能:彼得前書一章十八節:「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基督必須從天上降下,取了身體,並流出祂的血。用希伯來書二章三節的問題來鞭策你們的心:「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我們確實應該更嚴肅,並認為基督認為值得從天上走一趟,並忍受一切痛苦與羞辱的事,是值得我們付出最好的努力與最大的懇切的。
其次,經文中接下來提到他是耶穌(Jesus):馬太福音一章21節:「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此處將其解釋為「救主」(a saviour);天使親自作了這解釋。因此,基督被差遣來到世上,就是要成為一位救主;這是信心的主要對象,即仰望基督為世界的救主。救主,按其本義,是指從災禍中拯救出來的人。基督不僅將我們從災禍中——即罪惡、神的忿怒、律法的控告以及永死——拯救出來,更積極地賜給我們恩典、公義與永生。他是一位保護我們的救主,也是一位賜福我們的救主:詩篇八十四篇11節:「耶和華神是日頭,是盾牌;他要賜下恩惠和榮耀,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聖約中的慈愛既是除罪性的(privative),也是積極性的(positive)。許多人立約僅是為了互不傷害;但神與我們立約,卻是為了賜福我們。若基督僅是為我們謀得一個無痛無樂的棲身之所,那已是極大的恩典;但我們所得的,不僅是贖價,更是基業;我們所得的,不再是恐懼與哀號,而是永恆的喜樂。
再者,許多人被稱為救主,是因為他們在次要層面上從屬於基督,成為內在與外在救恩的工具;但這些救主本身也需要一位救主。基督是真正的耶穌,他作為恩典的源頭來拯救,而非作為傳遞恩典的工具或媒介。基督成為救主,部分在於他的功德(merit),部分在於他的功效與大能(efficacy and power);他為我們成就了一些事,也在我們裡面成就了一些事:為我們,他藉著死之功德得勝;在我們裡面,他藉著聖靈的功效作工;他的工作並非全在十字架上就結束了。這兩者都是必要的,部分是因為敵人的性質不同;神與律法,與罪惡、死亡、撒但和世界,處於不同的層次。神曾是敵人;他不能被「戰勝」,只能被「和解」;律法是不能被廢除的敵人,必須得到「滿足」。罪、世界與撒但出於惡意攻擊我們,他們使自己成為我們的敵人;而律法與神成為敵人,則是因我們的悖逆;因此,基督既要滿足律法,也要戰勝仇敵。為了與神和解,他在十字架上流了血。公義必須有祭物,律法必須有滿足;律法的咒詛不能落空;必須有人成為咒詛,以維護律法的權威;律法是一位無辜的敵人,因此不能被放寬或廢除。
部分也因為其他敵人的爭戰方式不同,他們是出於惡意的敵人。撒但不僅是試探者,更是控告者。作為試探者,基督必須以他的大能戰勝他;作為控告者,則需以他的功德戰勝他。當撒但定罪時,基督必須代求並呈現他自己的功德;膏藥必須與傷口一樣大;撒但作為敵人到什麼程度,基督就必須作為救主與救贖主到什麼程度——以他的大能對抗試探,以他的功德對抗撒但的控告。魔鬼是控告者,基督就是中保。部分原因在於撒但對罪人擁有雙重權力:合法的權力與篡奪的權力。合法的權力,是指作為神的執行者,依據神公義的裁定:希伯來書二章14節:「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基督必須死,以解除撒但的職務;篡奪的權力,是指作為這世界的神。神使他成為執行者,我們卻使他成為君王:約翰福音十二章31節:「現在這世界受審判,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基督拯救囚犯:以賽亞書四十九章9節:「對那被捆綁的人說:出來吧。」當選民因自己的過犯將自己交在撒但手中時,他會拯救並恢復他們。部分也是為了我們的安慰。藉著他自己的順服與功德,基督賜給我們權利與名分,但藉著他的功效與大能,他賜給我們實際的擁有。他買贖了我們的平安、恩典與安慰,並確保我們真正領受了這一切。
那麼,就承認他是耶穌,是唯一的救主吧。使徒行傳四章17節,使徒們被禁止再奉耶穌的名講道。要倚靠他的功德,並等候他的大能。
第一,倚靠他的功德。那些心靈困擾的人,若以為能靠自己的努力與決心來幫助自己,就像快要在水中滅頂的人,當救生艇派去救他們時,卻還想靠自己的力量游向岸邊。你們想成為自己的救主,做自己的耶穌,做自己的基督。神對受造物的信靠極為嫉妒;基督說,以賽亞書四十五章5節:「我是耶和華,再沒有別神;除了我以外沒有救主。」你們想先買贖自己的平安,征服自己的敵人,然後才來到基督面前。你們的錢在天上毫無價值;聖約的珍寶,除了基督的血與基督的順服,不接受任何代價。神說,以賽亞書五十五章1節:「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他賣給基督,卻白白賜給你們;他對你們別無所求,只求你們接受。你們願意接受嗎?那些拒絕基督、拒絕安慰,直到自己變得聖潔才肯接受的人,他們雖有謙卑的外表,想穿自己的衣服,花自己的錢;但人的靈魂在律法主義的沮喪下,往往是最驕傲的;我們不屑於穿上基督的袍子,反而滿足於自己那件污穢的衣裳;正如在世俗事物上,我們寧可穿自己那件粗布外套,也不願穿別人給的絲絨大衣。這是一種任性的驕傲。
第二,在運用恩典媒介時,等候他的大能與功效。這一切是藉著他代求的恩德賜給我們的:我們藉著他的生得救,羅馬書五章10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我們藉著他的死得與神和好,卻藉著他的生得救。他活在天上,獲取他恩典的影響力:因此,希伯來書七章25節說:「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在天上,他完成了他祭司職分的另一部分。他並非只完成人救恩的一部分,而將其餘的留給我們的自由意志:獻祭的部分已經結束,藉著他的代求,我們得以應用他的功德。但我們不可懶惰,我們必須帶著懇求來到他面前,將情況呈給基督,好讓基督呈給神。我們的嘆息必須回應他代求的熱切,然後我們就會得到供應。神的話語被稱為「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馬書一章16節。那些誠心禱告、在神的話語中等候基督的人,必會發現他確實是一位救主。無論這話語在世人眼中顯得如何愚拙、卑微,它卻是拯救人的有效媒介。神願意以合乎理性的方式與我們作工。我們不能期待一種野蠻的傾向等等。
- 被動地,這指的是藉由神的智慧與其超越一切的護理所成就的結果;因此,萬事最終都將在結果上榮耀神:詩篇七十六篇10節:「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在七十士譯本中,此處譯為「守節」:祂仇敵兇猛的企圖,不過是使祂的榮耀更顯卓越。同樣地,我們的謊言與不義,也可能彰顯神的真理與憐憫,羅馬書三章5、7節。法老被興起是為了神的榮耀;正如君王的英勇是藉由臣民的叛亂而顯明,醫生的醫術是藉由疾病的危重而彰顯。但這並非歸功於他們,而是歸功於神智慧且大能的治理;這絲毫不會減輕他們的罪過與刑罰。一個惡人最終可能會說:「我成了神得榮耀的一個契機。」
- 主動地,當我們致力於這項工作,並以此作為我們的目標與範疇,好讓我們能成為祂榮耀恩典的讚美時,我們就是在榮耀神。有些人學習同學的功課比學習自己的還好;他們希望神得榮耀,卻是盯著別人而非自己。我們希望神得榮耀,卻不去榮耀祂,對結果的關心勝過對本分的盡責。我們總是急於問:「主啊,祢要為祢的大名做什麼?」卻不考慮我們自己的責任:「我當如何榮耀神?」
但什麼是主動地榮耀神呢?
答:[1.] 在一切場合承認祂的卓越:詩篇五十篇23節:「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為祂的卓越讚美祂,並宣揚祂屬性與作為的榮耀,是榮耀祂的一種方式。神對我們的榮耀是有效力且具創造性的,我們對神的榮耀則是宣告性與彰顯性的:祂稱無為有;但我們不過是說出事物本來的樣子,且遠不及其實際的豐盛。我們宣告神是祂所是的,並作為祂榮耀的見證人。祂是我們所有美善與存在之有效且唯一的源頭,並賜給我們一些先前所沒有的東西。這種宣告神的榮耀,由兩個詞來表達,即讚美與祝福;詩篇一百四十五篇10節:「耶和華啊,你一切所造的都必稱謝(讚美)你,你的聖民也要稱頌你。」讚美指向祂的卓越,祝福指向祂的恩惠;兩者都必須嚴肅且頻繁地進行,並將祂的良善與卓越深深銘刻在我們心中。我們對神的一切祈求都指向這一點:使神能被理解地、深情地得到祂當得的讚美。悔改與破碎心靈的認罪,歸給祂公義的讚美;信心的操練與奔向福音恩典的避難所,榮耀了祂的憐憫;為所領受的恩惠獻上感謝,榮耀了祂的仁慈與良善;為恩典祈求,榮耀了祂的聖潔。
[2.] 藉由我們意志對祂意志的完全順服與降服。行動比言語更能榮耀神。口頭的讚美若缺乏這些,不過是空洞的喋喋不休:約伯記三十一章20節:「我若不使他因我羊毛得暖,心裡為我祝福。」同樣地,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11、12節:「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祂身上得榮耀。」許多人說神的好話,但他們的心並不順服祂,正如魔鬼將基督帶到高山頂上,卻是意圖叫祂跳下去。許多人以為在他們的告白與讚美中尊崇神,卻在生活中羞辱祂。神在受造物的順服,以及對祂律法或護理的降服中,最得榮耀。
(1.) 對祂的律法,當我們立志在凡事上討祂喜悅時:歌羅西書一章10節:「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地多知道神。」僕人如此樂意且甘心討主人喜悅,對主人而言是極大的尊榮:「我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馬太福音八章9節。論到亞伯拉罕,經上說神呼召他跟隨祂的腳蹤,以賽亞書四十一章2節。他隨祂的命令往來。若神說:「離開你的本地」,亞伯拉罕就順服了。
(2.) 對祂的護理。當我們滿足於神要我們成為的樣子,並能將祂的榮耀置於我們自己的安逸之上,將祂的尊榮置於我們的豐足之上時,這對祂是一種尊榮。基督就是如此:約翰福音十二章27、28節:「現在我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這就滿足了祂,只要神能得榮耀。保羅也是如此,腓立比書一章20節:「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或是活,或是死。」正如旅客接受他所遇見的路,只要這路能引導他到達目的地。我們必須像護理手中的骰子;無論投出的是高是低,我們始終保持平穩。
- 我們榮耀神,與其說是藉由傳遞任何榮耀給祂,不如說是藉由領受祂榮耀的印記;因此,當我們變得最像祂,當我們彰顯祂的美德時,我們就是在榮耀祂:彼得前書二章9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神的兒女是一面鏡子與影像,其中神的美德被具體地呈現出來;祂的完美印刻在我們身上,使所有看見我們的人都能在我們裡面看見神。但唉!我們大多數人不過是模糊的鏡子,向世界彰顯出的神極其有限。受造物客觀地榮耀神;在它們身上印刻著神的智慧、良善與大能,在祂所造的萬物中,都有神的痕跡可尋。人更是如此。受造物中有「神的足跡」(vestigia Dei);但在人身上,特別是在新造的人身上,有「神的樣式與形象」(similitudo et imago Dei),以弗所書一章12節:「叫祂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當智慧、公義、聖潔、真理、愛等真實的精神在我們心中掌權,並貫穿我們所有的運作時,我們身上就刻有更多神的印記;當我們活得像與良善與聖潔的大源頭相交的人一樣時。基督徒的生活是一首獻給神的讚美詩;他謹慎的行事宣告了神的智慧;他對罪的敬畏與警醒宣告了神的威嚴;他在最艱難的苦難中喜樂且甘心的順服宣告了神的良善;他的純潔與嚴謹宣告了神的聖潔;神榮耀之名的所有字母印記都銘刻在他的心與生活中。屬肉體的基督徒玷污了祂的尊榮,褻瀆了祂的名: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0節:「他們到了所去的列國,就褻瀆了我的聖名,因為人談論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的民,是從祂地出來的。』」但神怎能被我們玷污呢?正如一個心裡貪戀婦人的男人,在心裡就已經與她犯了姦淫,而那婦人卻是無瑕無疵的,馬太福音五章28節。屬肉體的基督徒是信仰的醜聞;他們被稱為基督徒,卻是基督的恥辱(in opprobrium Christi)。世人藉由可見與可感的事物來判斷,並藉由祂的敬拜者,藉由那些自稱是親近祂、蒙祂所愛之民的人,來揣摩神。
- 藉由前述之事的直接結果,即藉由模範的品行,當我們做那些有助於神名得尊榮,並使祂在世上受人尊崇的事時:彼得前書二章12節:「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我們的聖潔必須為了造就而彰顯,而非為了炫耀;不是為了我們的榮耀,而是為了我們天父的榮耀。是多結果子的基督徒帶給神最大的尊榮:約翰福音十五章8節:「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榮耀神並非對神與祂的榮耀有幾次短暫的思考,或對祂的卓越與恩惠說幾句冷淡的話;這不是我們被造與重新被造的偉大目的;而是為了讓我們在一切聖潔上多結果子,並彰顯出神留在我們身上的印記。在領受印記時,我們是被動的;在彰顯印記時,我們是主動的。
- 當我們在世上為祂的利益而積極行動時。我們的主在祂的門徒身上注意到了這一點:約翰福音十七章7節:「如今他們知道,凡你所賜給我的,都是從你那裡來的。」如果我們是祂國度的代理人,祂將在天上作我們的辯護者。這就是主禱文的方法:願祢的名被尊為聖;然後,願祢的國降臨。這是促進偉大目的的首要途徑。耶穌基督親自告訴我們,這就是祂來到世上的目的:約翰福音十八章37節:「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這作為教會的大先知,以一種更特殊的方式屬於祂;祂從神的懷裡出來,為要啟示神的奧秘;而我們來到世上也是為了同樣的目的:以賽亞書四十三章10節:「耶和華說:『你們是我的見證,我所揀選的僕人,既是這樣,便可以知道,且信服我,又明白我就是耶和華。』」那些感受到祂應許與真理之舒適果效的人,最能為祂作見證。二手傳播的報告價值甚微;我們都當藉由將真理存記在心,並在生活中彰顯其果子來為神作見證;這就是對一個不信且冷漠的世界所作的見證:約翰福音三章33節:「那領受祂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希伯來書十一章7節:「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藉著這信,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腓立比書二章15節:「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當你們在聖潔上勤奮,在十字架下忍耐喜樂,在極大困境中充滿盼望與安慰,溫柔、捨己、治死罪時,你們就在他人眼中將神分別為聖;你們藉由公開的告白傳播信仰:馬太福音十一章19節:「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當我們在極大危險的時刻為此受苦,並以我們的鮮血印證它時,這是對神極大的榮耀:約翰福音二十一章19節:「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當我們在試探與挫折中,不以祂的道路為恥時,這是對神的尊榮。
- 藉由做祂所交託給我們的工作。但祂交託給我們的工作是什麼呢?答:(1.) 我們人際關係中的本分;(2.) 我們職業與呼召中的本分。
[1.] 我們特定人際關係中的本分。那些在人際關係中表現不好的人,在任何地方都不會好。這是一條規則:無論我們是什麼,我們都必須為神而活。一位異教徒曾說:「Si essem luscinia, canerem ut luscinia, &c.」(如果我是一隻雲雀,我就會像雲雀一樣翱翔;如果我是一隻夜鶯,我就會像夜鶯一樣歌唱。)作為一個人,我應當讚美神;作為這樣一個人,在這樣的關係中,我仍應當在我所處的境況中榮耀神。如果貧窮,我以勤奮、忍耐、純真、知足作為一個窮人來榮耀神;如果富有,我以謙卑的心榮耀神;如果健康,我以健康榮耀神;如果生病,我以在祂手下的溫柔榮耀神;如果身為官員,我以熱心、善用一切服務的機會榮耀神,尼希米記一章11節。如果身為牧師,我以警醒榮耀神;如果身為商人,我以公義榮耀神。從國王到僕役,所有人都要為神工作;每個人被差遣到世上,都是為了扮演那位偉大的場景大師所指派給他的角色:提多書二章10節:「在凡事上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論到丈夫與妻子:箴言十八章22節:「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神期待我們在恩典的清單中,為我們的關係祝福神。我們的關係就是我們活動的領域。
[2.] 我們職業與呼召中的本分。每個基督徒都有他的道路與位置,有神給他的一些工作。但關於這一點,稍後再詳述。
- 當神成為我們生命與行動的偉大範疇與終極目的時;我們所是的一切、所做的一切、所渴望的一切;神必須是終極目的。在我們日常的行動中: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不要將素祭與奠祭獻給食慾。使徒舉這些例子,部分是因為在這些自然行動中,我們最容易犯罪。人是如此忘恩負義,以至於當神最眷顧我們時,我們卻忘記了祂;當祂藉由恩惠的果子最臨近我們時,祂通常被逐出我們的心。當我們沉浸在受造物的豐盛使用中時,敗壞最容易蠢蠢欲動。約伯在兒女宴樂時獻祭:約伯記一章5節:「宴樂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魔鬼通常會把牠的菜餚端上我們的餐桌,例如對我們供應之微薄的蔑視、爭吵、紛爭、對神子民的指責等。部分是為了加強語氣。如果在普通行動中我們都要以神的榮耀為目的,那麼在我們視為正事的行動中就更當如此。在恩典的行為中也是如此;受造物不能是終極目的,神的良善僅僅是達到目的的手段。有許多學術上的愚昧與無神論被散佈出來,將那些呼籲人們像神看待事物那樣看待事物的人,即以祂自己的榮耀為終極目的的人,標籤為神秘主義神學家,以弗所書一章6節。他們說人的終極目的是他自己的幸福。有些人高唱自愛原則。那麼,神的良善似乎都要以人的幸福來衡量;這簡直是使人成為自己的偶像,並以自己的利益來衡量一切善惡。成就神的旨意與促進祂的榮耀,應當是所有順服的目的;否則我們就不是為了神而造受造物,而是為了受造物而造神,從而使受造物優於神,因為受造物成了神自己的終極目的,至少對我們而言是如此,彷彿祂一切良善的最高目的就是受造物的幸福。
其次,Ubi?在哪裡?「我在地上榮耀了你。」
- 在那裡,很少有人在意神的榮耀,在那裡,所有人都尋求自己的事、自己的尊榮、自己的利益、自己的個人滿足。基督徒應當與世俗大眾的潮流背道而馳:腓立比書三章20節:「但我們是天上的國民。」瑪拉基書四章1、2節:「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他與人類普遍的習俗與實踐不同。
- 在地上,這是我們受試煉的地方,那裡有許多困難與試探來轉移我們的注意力。如果我們期望祂在天上榮耀我們,我們就必須在地上榮耀祂。許多人期望在天上榮耀神,卻不關心在地上榮耀神。天上的聖徒榮耀神,但沒有任何困難、爭戰與危險,這不需要他們付出羞恥、痛苦、麻煩,也不需要失去生命或肢體;但在這裡,危險所在之處,就是責任與試煉所在之處:馬太福音十章32節:「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基督會記念他們與他們愛心的勞苦。當祂在威嚴中降臨時,祂不以祂貧窮的委託人與朋友為恥;這些人在我受辱時承認我,我也將在祂升高的狀態中承認他們。你無法像祂榮耀你那樣去榮耀基督:馬太福音十九章28節:「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你們這些在這裡為祂的緣故遭受苦難的人。若你不在地上堅持祂的真理,卻空想在天上榮耀神並唱哈利路亞讚美祂,那是愚蠢的。Esse bonum facile est, ubi quid vetat est remotum(當阻礙被移除時,為善是容易的)。責任的試煉在於捨己。
第三,Quomodo?「你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
- 是工作榮耀了神;不是言語與空洞的讚美,而是聖潔的品行:約伯記三十一章20節;馬太福音五章16節;詩篇五十篇23節;約翰福音十五章8節。敬虔且多結果子的生活才是真實的尊榮,其他的不過是空洞的喋喋不休。是我們的工作與行動,而不僅僅是我們赤裸裸的告白;否則你可能會玷污神,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0節,你可能在告白中尊崇祂,卻在品行中玷污祂。許多基督徒的生活是他們信仰的醜聞。再者,榮耀神的不是願望,而是實踐。我們希望神得榮耀,卻不去榮耀祂。我們希望祂被動地得榮耀,卻不主動地榮耀祂,對結果的關心勝過對本分的盡責。我們為神的名感到煩惱,比起問「主啊,祢要我做什麼?」,我們更準備好問「主啊,祢要為祢的大名做什麼?」基督徒與其為他該受什麼苦感到煩惱,不如為他該做什麼感到煩惱。
- 每個人都有他的工作。生命賜給我們是有目的的;不僅僅是為了讓我們像石頭與瓦礫一樣填補世界事物的數量:也不是為了長高;植物被賦予生命,是為了讓它們長得粗壯並增加高度:也不是僅僅為了品嚐快樂;那是野獸的幸福,在沒有悔恨的情況下享受快樂。神賜給人更高層次的理性與良知,去管理一些為了神的榮耀與他自己永恆幸福的工作與事務。這是一條普遍的規則,亞當所有的後裔都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要從事某種誠實的勞動與職業。亞當的兩個兒子是世界的法定繼承人,一個從事耕種,另一個從事牧羊。世界從未被造為懶漢與閒人的蜂巢。誠然,職業之間是有區別的;有些人靠體力勞動,有些人從事更高尚的職業,如官員、牧師,他們為公眾利益而學習。並非所有人都被要求進行體力勞動,因為這不是 propter se(為了自身)而被要求,作為單純的美善與必要,而是 propter aliud(為了他物),如為了維持與支持生命,為了減輕他人的負擔,以及供應慈善的用途:以弗所書四章28節:「總要勞力,親手做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當勞動的目的無法以其他方式達成時,才需要手工勞動。所有其他人都要按照神的旨意服事他們那一代人,使徒行傳十三章26節。作為護理的工具來服務公共利益,促進家庭、鄰里、國家的福祉。那些將一生花在吃喝、玩樂與睡覺上的人,犯了獸性的懶惰,這是所多瑪的罪之一:以西結書十六章49節:「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因此,那些從服務與手工勞動中解脫出來的人,並沒有從工作與事務中解脫出來。如果允許任何人懶惰,那麼政治體中的一個肢體就必須被廢棄。人天生就是某個社會、家庭或城市的成員,並應尋求其益處:他是 ζῷον πολιτικόν(政治性動物)。我們看到在自然身體中,沒有一個肢體沒有其功能與用途,藉此它對整體變得有用。並非所有人都擁有相同的職位,那會造成混亂;但所有人都有其用途,或是作為眼睛,或是作為手,或是作為牙齒。在政治體中也是如此,沒有肢體可以是無用的,他們必須有一種功能或另一種功能來運用自己,否則他們就是地上的無益負擔。再者,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受託有一份恩賜,他必須為他人的益處去操練與改進,在審判之日他必須交帳;正如你可以從才幹的比喻中學到的,馬太福音二十五章。如果他只有一個才幹,它也不可被藏在手巾裡。那麼,如果每個人都有一個恩賜,並且必須為此向神負責,他就必須有一個呼召:哥林多前書七章17節:「但主怎樣分給各人,神怎樣召各人,各人就要照樣去行。」此外,呼召對於防止懶惰的危害,以及那些因人不被僱用而隨之而來的麻煩是必要的。靜止的池塘容易腐爛,但流動的水最甘甜。一個懶惰的人對自己是負擔,對撒旦是獵物,對神的靈是憂傷,對他人是禍害。他對自己是負擔,因為他不知道如何打發時間;早晨他說:「巴不得現在是晚上」,晚上他說:「巴不得現在是早晨。」心靈就像磨坊;當它缺乏穀物時,它就磨損自己。他是撒旦的獵物:屋子空閒、打掃乾淨、裝飾好了;然後牠就去,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馬太福音十二章44、45節。魔鬼發現他們有閒暇。當大衛在露台上閒逛時,他受到了姦淫的試探。鳥兒很少在飛行時被捕,而是在它們停下並棲息在地上時。他是神聖靈的憂傷:以弗所書四章28節與30節:「不要叫神聖靈擔憂。」懶惰的人熄滅了他們自然恩賜的活力,並失去了賜給他們的那些能力。他是他人的禍害: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11節:「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什麼工都不做,反倒專管閒事。」那些什麼都不做的人會做太多事;沒有工作會為壞事鋪路,或為對他人行為的指責與忙碌的盤問鋪路,因此他們成了紛爭與鄰里爭吵的火種。必須有一個呼召,以及一份要做的工作。
- 這工作是神賜給他們的。祂為每個人指派了他的任務,並且除了祂在他們崗位上所指派給他們的工作外,祂不接受任何工作的榮耀:(1.) 藉由祂的道;(2.) 藉由祂的護理。
[1.] 藉由祂的道。沒有任何呼召與服務過程是好的,除非它與神的道一致: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05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我們不能安於一種罪惡的生活方式。人們可能會容忍邪惡的呼召,但神從未指派過它們。例如,如果任何呼召與生活方式違背虔誠、節制、公義,它就是違背了道:提多書二章12節:「教訓我們除去不虔敬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違背虔誠;例如成為偶像崇拜的祭司,或為偶像製作神龕,這是底米丟在以弗所的職業;特土良在他的《論偶像崇拜》(De Idololatria)一書中指出,這是許多基督徒的作法,他們藉由製作雕像、偶像與其他裝飾品賣給異教徒來謀生。違背公義;如海盜、高利貸與其他壓迫性的手段。違背節制;如那些僅僅為了餵養人的奢華、驕傲與虛榮的職業,如江湖郎中、喜劇演員、舞台演員。要舉出所有例子是無窮無盡的。總之,呼召必須是良善且合法的。
[2.] 藉由祂的護理,祂統治著發生的一切,甚至到最小的事;特別是主在呼召中,以及為每個人指派他的產業與生活狀況上有極大的作為。在樂園裡,神為亞當指派了工作,去修理看守園子,創世記二章15節;至今祂不僅賜下能力與特殊的傾向,還安排了父母的教育,以及人們生活的歷程,將他們帶到這樣的呼召中: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6節:「看哪,鐵匠吹炭火,打出自己所用的器皿。」普通的行業與工藝都來自於主。異教徒為每一個行業都有一個專門的神,正如天主教徒現在有守護聖徒一樣;但他們奪取了神的榮耀,祂賜下才能與祝福:以賽亞書二十八章26-29節:「因為他的神教導他運用法度,指教他……」祂賜下狀態,並指派工作。你特定的產業與生活狀況並非出於偶然,也不是出於人的關心、意志與喜悅,而是出於神的命定,沒有祂,一隻麻雀也不能掉在地上。在牧師與官員這些更高的呼召中,有著更莊嚴的儀式。
但一個人應當如何在神所安置他的位置與崗位上榮耀神呢?
答:[1.] 以它為滿足,神是場景的主人,並指派扮演哪個角色。我們不能為護理開處方,規定我們將以什麼速度被供養,或我們將做什麼,而應保持在我們位置的界限內。如果你做任何不在你呼召範圍內的事,你就沒有任何保證它能討神喜悅。基督不會干涉祂呼召之外的事:路加福音十二章14節:「你這個人!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人,給你們分家業呢?」烏撒伸手扶住約櫃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如果麻煩出現,我們無法舒適地忍受它們,因為我們偏離了神的道路。我們最近的大多數禍害都來自於侵犯呼召;正如當元素不在它們的位置時,自然界就會產生混亂。神在較低的呼召中與在較高的呼召中同樣被榮耀與服事;貧窮的僕人可以在凡事上「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提多書二章10節。
答:[2.] 以忍耐消化你呼召中的不便。苦難伴隨著生活的每一個狀態與狀況,但當我們在我們的道路與位置上時,我們必須愉快地度過。
- 這工作必須被完成與成全;我們必須工作,直到神藉由死亡或不可抗拒的護理呼召我們離開。我們必須堅持,在神的道路上持守到底而不背離:啟示錄二章10節:「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獲得堅忍的恩賜;那些安全度過如此狂風暴雨之海的人是有福的。那個奠定宏偉建築基礎卻無法完成它的建築師是愚蠢的。哦!當這一切完成時,我們可以將自己交託給神的憐憫:提摩太後書四章7、8節:「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在如此危險的航行後,安全抵達岸邊是一件極好的事。享受我們過去的生活,並將我們的靈魂交給神,說:「主啊,我懇求祢記念,我如何在真理中、以完全的心行在祢面前,並行了祢眼中看為善的事」,這是多麼甜蜜,以賽亞書三十八章3節。其他人的靈魂被取走,但你們的靈魂是被交託的。
其次,為什麼這應該是我們極大的關心?
- 這是萬物被造的終極目的:羅馬書十一章36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神造世界時,並非將其拋諸腦後,任其自生自滅,彷彿它與神毫無關係;相反地,神引導並治理這世界,使萬物既是出於他,亦持續倚靠他,最終的歸宿與趨向亦歸於他。整個世界是一個圓,受造物的一切運行皆是圓形的;它們始於何處,便終於何處;正如江河奔流,終必歸回發源之地。凡從他良善之泉湧流出來的,最終必歸入他榮耀的海洋,人更是如此。若神造我們是為了我們自己而活,那倒也罷了;但箴言十六章4節說:「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萬物最終與終極的目的都是為了神,但人則是直接為了神。受造物是直接為了我們而造,服在我們的管理之下,或是為了我們的使用而創造。
- 基於神對我們的主權與權益:羅馬書十四章7至8節:「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我們是他的人,因此我們是為了他。你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的,他賜給你,並不意味著他放棄了自己的權利。神散播恩惠,如同農夫撒種,為的是要收割莊稼。
他的榮耀不屬於他人;他從無中造我們,又買贖了我們:哥林多前書六章19至20節:「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如果我們有任何東西是屬於自己的,我們或許可以為自己使用。
- 我們將被要求交帳:路加福音十九章23節:「為什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到我來的時候,連本帶利都可以要回來呢?」我們必須交帳,說明我們在各種關係中——作為官長、牧者、家主、僕人、丈夫、妻子、父母、兒女——如何榮耀神;說明我們如何藉著產業與人際關係榮耀神。我們深受先前恩惠的約束,即便沒有交帳這回事,我們也當謹慎,將一切用於他的榮耀。噢!更何況還有如此嚴格而審慎的交帳:那些僕人的主人將要與他們算帳。我們所享有的不是「恩賜」(donum),而是「才幹」(talentum),必須為我們的主人善加運用。野獸無需交帳,因為它們不像人那樣擁有理智與良心,僅僅是被鐵杖轄制:它們是被動地榮耀神;但我們被賦予選擇的自由,因此必須交帳。
- 因為這對我們有極大的益處。神記念並賞賜這事。他記念:約翰福音十七章10節:「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我們的救贖主在背後稱讚我們,在天上為我們作美好的見證。他在他作王的日子供應賞賜。基督不會以他卑微的僕人為恥:馬太福音十九章28節:「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 目標使人高貴,人總是與其目標相稱。卑微的心靈有卑微的設計,卑下的目標必由卑下的行動所追求:馬太福音六章22至23節:「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人本質上就是他所追求的目標;那追求世俗利益或屬地事物的人,因其目標是屬地的,他自己也變得屬地;靈魂越是歸向神,就越像神;他們的傾向超越了這世上卑下的事物:詩篇十七篇14節:「世人,他們在今生有份,你把你的財寶充滿他們的肚腹。」最高貴的靈魂追求最高貴的對象;其他人不過是為肉體預備,他們沒有更宏大的經營;他們或許會談論天堂,在無路可走時寧願選擇天堂而非地獄,但他們的生活不過是為了築一個很快就會被拆毀的巢。統治一個王國,比為了大頭針或堅果與孩子玩耍要高貴得多。一個只打算縱慾、過著豐足生活的人,他過的是多麼貧乏的人生!野獸也會吃、喝、睡,正如他們一樣:腓立比書三章19至20節:「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但我們是天上的國民。」他們在世上為了一種獸性的生活而忙亂,那生活很快就會結束。
- 神若不能從你得榮耀,就必在你身上得榮耀,因為他決意不讓受造物使他蒙受損失:箴言十六章4節:「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就是惡人也為禍患的日子所造。」利未記十章3節:「這就是耶和華所說:『我在親近我的人中要顯為聖,在眾民面前,我要得榮耀。』」若不能在忍耐與憐憫的日子得著恩典的榮耀,他必在忿怒與災禍的日子得著公義的榮耀。因此,他不是藉著你得榮耀,就是在他身上得榮耀。有些人以主動的方式榮耀他,有些人則以被動的方式。若他得不到命令的榮耀(這是我們的本分),他必在結果中得著護理的榮耀。你們試想,當你們的存在僅僅是為了彰顯他報應的公義時,那是多麼悲慘的事。
- 這必須是我們的終極目標,它能安定人的心靈,否則心靈將在永無止境的不確定中飄蕩,被眾多目標與對象所分散,無法維持平靜穩定的狀態:詩篇八十六篇11節:「求你使我專心敬畏你的名。」雅各書一章8節:「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分裂的心導致不確定的生活,我們生命的各個部分互不協調,因為沒有一個終極目標貫穿始終,將整體緊密連結起來。
第三,當我們臨終時,這將是我們的安慰,基督在此留下了榜樣。希西家說(以賽亞書三十八章3節):「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你眼中看為善的事。」噢!對於一個臨終的基督徒來說,一生過得有意義是何等的安慰!提摩太後書四章7至8節:「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當一個人能因自己謹慎地以榮耀神為目的而回顧一生時,他便能得著安慰。
應用:噢!那麼,請思考兩件事:
- 你被差遣到這世上的目的。我為何活在這裡?大多數人活得像野獸,吃、喝、睡,然後死去;從未坐下來認真思考:我為何而生?我為何來到這世上?因此他們的生活不過是一場賭博;他們所受的幻想支配是隨機拼湊的;如果他們碰巧有好運,那純屬偶然;他們過著隨遇而安的生活,難怪他們隨意而行。
- 當我們生命終結,要在神的審判台前顯露時,我們該怎麼辦?噢!願你們在健康強壯時思考這一點:申命記三十二章29節:「惟願他們有智慧,能明白這事,肯思念他們的結局!」智慧很大程度上在於思考事物的結局。我們正迅速奔向另一個世界,思考我們臨終時該說什麼是有益的:約伯記三十一章14節:「神興起,我怎樣行呢?他察問,我怎樣回答呢?」即在結局時,當我即將直接站在神面前,當他藉著疾病召喚我們到他面前,當魔鬼在這種時刻更忙於試探與攪擾我們,當所有其他的安慰都失效,變得如蛋白般無味時,這將顯著地壯大我們的心:哥林多後書一章12節:「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肉體的智慧,乃靠神的恩惠。」噢!這會安慰你嗎:你曾揮霍、遊戲度過你寶貴的光陰,你曾享用最好的,活在排場與榮耀中?噢!不;而是這點:我曾以榮耀神為良心,在我的崗位上忠心,在神安置我的地方促進公共利益。噢!那麼,繼續前行吧,你的安慰將會增加。如果你至今一直在取悅肉體,懶散地虛度光陰,請說(彼得前書四章3節):「因為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你們違背創造目的、羞辱神並毀滅自己靈魂的日子已經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