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講章
「因為祢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又確實知道我是從祢出來的,並且信祢差了我來。」(約翰福音十七章8節)
基督在本節中進一步闡述了先前所提出的論點,即門徒在祂的學校中已有所長進,並且對祂位格的尊榮與本質有了正確的認識與信心。這種信心藉由其所有必要條件展現出來。
第一,信心藉以產生的媒介;即那道,也就是父賜給祂,祂又賜給使徒們的教義:「因為祢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
第二,信心的本質,在於知識與領受:「他們也確實知道,並且信了。」「確實知道」(ἔγνωσαν ἀληθῶς)與「信」(ἐπίστευσαν)是信心的兩個動作。
第三,信心的對象,即基督的使命,以及祂從父出來:「我是從祢出來的,並且信祢差了我來。」
首先,我從信心的媒介開始:「因為祢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唯一的難處在於這道是如何賜給基督的。有些人認為這是指藉由永恆生出而傳達給基督的神聖且無限的知識與智慧;但這非常不恰當,因為凡賜給基督的,都是就祂的人性而言的。這是指基督作為中保所領受的賜予,正如大使領受了行動指南。基督說,我已按照我作為中保所領受的指示教導了他們。這些被稱為「賜予」,即注入並啟示給祂的人性靈魂。
- 請注意,道是產生信心的正確媒介。我們在此看見,使徒們除了基督的道之外,沒有其他的救恩媒介;當基督述說他們的信心時,祂並未提及祂的神蹟,而是提及祂的教義。再者,祂不僅談到聖靈內在的顯明——「我已將祢的名顯明出來」——也談到外在的啟示——「我已將祢所賜給我的道賜給他們」。我們有一句通則,羅馬書十章17節:「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這是恩典運作的慣常方法與途徑;神藉由外在的勸勉與教導,將祂聖靈的功效注入,並藉由耳朵將祂的恩典傳輸到心裡,使祂能「強而有力且溫柔地」(fortiter, suaviter)作工。
【應用一:】這責備了兩類人的愚昧;有些人認為若無神蹟伴隨,道便無法作工;另有些人則認為聖靈無需藉由道也能作工。
- 那些認為若無神蹟,道便無法作工,因而期待神蹟復興以授權他們所欲領受之職事的人。虛妄的想法!在早期教會,當神蹟盛行時,我們讀到有人因道而歸信,卻無神蹟伴隨;但卻未讀到有人因神蹟而歸信,卻無道伴隨:使徒行傳十一章20、21節:「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他們並未行神蹟,只是傳講主耶穌。在整本聖經中,找不到任何一個單純因神蹟而歸信的例子。我們天生就崇拜可見的幫助與確據。使徒行傳十一章所提的那些人並非使徒,而是平信徒,他們在那特殊的時期運用了他們的恩賜,並取得了成功。
- 那些期待聖靈的澆灌,卻不願等候在道中之人。誠然,神能直接作工,但問題在於祂的旨意。神不受媒介束縛,但我們卻受其約束。神或許會運用祂的自由,但這並不解除我們的責任與義務;若我們期待水的攪動,就必須躺在池邊。缺乏媒介與藐視媒介之間有極大的區別。我總會懷疑那種在忽視媒介的情況下所產生的恩典。信心的常規途徑是藉由道;神已喜悅將其分別為聖。神本可不藉由腓利而使埃提阿伯太監歸信,但我們必須順服祂的旨意。保羅雖奇蹟般地經歷了驚恐,卻是從亞拿尼亞那裡得到了堅固;基督雖從天上以恐怖將他「傳講」到歸信,卻差遣他去見亞拿尼亞以尋求安慰。
【應用二:】這激勵我們去聽道;這是神的工具:羅馬書一章16節:「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意思是,它是產生信心的有力工具;正如聖靈澆灌後所傳的第一篇講章,就使三千人歸信。一位天使一夜之間憑其天然力量就能殺死十八萬五千人;但殺死這麼多人,比使一個靈魂歸信還要容易。天上的眾天使若聯合他們所有的力量,也無法使一個靈魂歸信神;然而,神卻要在軟弱之人的職事與合作中顯明這能力。那些不喜悅聽道的人,無心看見恩典的神蹟。能力雖出於神,卻奇妙地與道結合;它並非封閉在道中,而是當神喜悅時,與道一同發出。這是神的典章,並在制度的祝福之下。
- 再者,請注意基督徒教義的確實性。傳給使徒們的道,是基督從父那裡領受的。這並非祂自己的發明,而是從父的懷裡帶出來的:約翰福音七章16節:「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約翰福音十四章10節亦然:「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著自己說的」;也就是說,不是作為中保憑自己說的。關於基督,這位教會的大先知,曾有預言:申命記十八章18節:「我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基督說,是祂的父賜給祂的。基督是由三一神分別為聖,成為教會的先知:馬太福音三章17節:「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那裡有父的聲音,聖靈如鴿子降下,而子親自在場。
【應用:】這應當使我們在真理中更加堅固,這也是牧者的榜樣。當我們能說「我的教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或如保羅所言「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3節),這是極好的。
- 請注意,在父賜給子的事物中,最主要的一項就是福音的教義。讓我們將其視為一份禮物;父賜給了它,子也賜給了它。這裡有雙重的賜予;這是從父到基督的禮物,也是從基督到使徒的禮物:「我已將祢所賜給我的道賜給他們。」除了基督之外,福音是神賜給人類最大的恩惠。藐視福音的人,就是藐視神的慷慨,而人無法忍受自己的愛與慷慨被藐視。正如大衛曾向拿八傳遞友好的訊息卻遭拒絕,他便威脅要剪除拿八家中所有的男丁。要謹慎,不可藐視神特別的禮物。傳道之職,是基督在祂掌權之日最豐厚的賞賜:以弗所書四章8、11節:「祂升上高天的時候……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正如君王加冕時有皇室的賞賜。那些抱怨職事、將其視為重擔的人,實際上是在責備基督的賞賜,彷彿它不值得給予。那些在職事中勞苦的人,是祂賜給我們特別的禮物。他們不過是踐踏珍珠的愚蠢豬玀。我們應當將他們視為基督特別的恩寵。我所說的不是指個人,而是指這呼召。這種態度顯示對基督毫無愛心。
第二,接下來是信心的本質。經文中提到了兩件事:領受(ἐλάβον)與確實知道(ἔγνωσαν ἀληθῶς)。
首先,我按詞序從後者開始,因為它在性質上是首要的:「他們確實知道」(ἔγνωσαν ἀληθῶς)。「確實」(ἀληθῶς)一詞,意指真實地、確實地,是用來排除那種可能存在於屬血氣之人身上的字面歷史性知識。
- 請注意,信心不能沒有知識。它不是盲目的贊同:羅馬書十章14節:「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在我們將靈魂交託給基督之前,必須先知道祂是誰: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我們必須看見支撐點,然後才能倚靠它,否則我們既不能在自己裡面得到滿足,也無法與撒但辯論,更無法回答良心的疑惑。一個在法庭上被控告的人,若不知道法律的特權,怎能為自己洗清罪名?恐懼總是在黑暗中。瞎子在與基督的對話中說得很有道理,當基督問他:「你信神的兒子嗎?」他回答說:「主啊,誰是祂,叫我信祂呢?」(約翰福音九章35、36節)。我們必須知道神是誰。除非我們對神的本性與聖約的條款有清晰的認識,否則我們將充滿疑慮。那麼——
【應用一:】這揭示了無知之人的悲慘處境。我們對無知的危險並未如應有的那般敏感。神要報應那些不認識神和不聽從福音的人(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8節)。可憐的罪人!他們活在罪中,死得愚昧;他們活在罪中,因為沒有知識,所以良心毫無敬畏;當他們臨終時,死得愚昧;就像盲目跳過深淵的人,不知道腳將落在何處。在他們的一生中,充其量只是憑猜測與一些虔誠的目標而活;當他們臨終時,也是憑猜測,走在一條充滿疑惑、不確定的道路上。
【應用二:】這催促基督徒去獲取更清晰的知識,如果你想讓你的靈魂在得救的確據中安定下來。神或許會讓一個有知識的人經歷良心的困擾;但通常無知的人充滿了疑慮,這些疑慮在真光面前會像晨霧在太陽下消散一樣消失。
- 請注意,他們「確實知道」。在信心的知識中,有一種無疑的確據之光。它取決於兩樣絕不會欺騙我們的事物:道的啟示與聖靈的照明。信心的知識在清晰度上不及榮耀的光,但在確實性上卻是相等的;它從神的話語中獲得了同樣多的保證,儘管沒有從享用中產生的那種證據。
- 請注意,他們「確實地」(ἀληθῶς)知道。每一種知識都不足以構成信心,唯有真實、健全的知識才行。有一種知識的形式,正如有一種敬虔的形式;羅馬書二章20節與提摩太後書三章5節相對照。知識的形式不過是一種人為的推測,一種在大腦中赤裸裸的真理模型,它像冬天的太陽,發光卻不發熱。
讓我們稍微說明一下其中的差異:
[1.] 信心的光是嚴肅且深思熟慮的。信心是一種屬靈的審慎,它不僅反對無知,也反對愚昧: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5節:「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信心總是導向應用與實踐。這是一種帶有深思的知識:以弗所書一章17節:「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許多人有才幹,卻沒有智慧為自己的靈魂做出最好的選擇。知識與審慎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兩者結合在一起是極好的:「我智慧以靈巧為居所」(箴言八章12節)。智慧是原則的知識,審慎是將這些原則應用於我們安慰的能力。知識定居在大腦中,而非心裡。「智慧入你的心」(箴言二章10節),它會激發尊崇、信靠與愛。屬血氣的人或許有一個真理的模型,一種傳統的學科知識,這種知識停留在概論而非細節上,是用於談論而非生活。酒商的地窖或許比貴族的地窖儲存更豐富;他有酒,卻不是為了品嚐,而是為了販售;屬血氣的人有大量的知識用於談論,卻不能溫暖自己的心。
[2.] 信心的光是一種「實現性」的光(ἐλεγχος οὐ βλεπομένων)。「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它使不在場的事物對靈魂而言變得在場。但才幹之光是一種赤裸、抽象的推測,它沒有感覺,對所領悟的事物沒有感觸。真實的知識是用「品嚐」來表達的;彼得前書二章3節:「若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品嚐意味著比看見更多;不僅有領悟,更有經歷:腓立比書一章9節:「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ἐν πάσῃ αἰσθήσει,即各樣感覺)上多而又多。」對其他人來說,這只是空洞、貧瘠的概念:腓立比書三章10節:「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即實驗性地認識。屬血氣的人對他們所領悟的真理毫無感覺,只有偶爾一些短暫的喜樂;它不是實現性的,也不是情感性的。烈酒與流水在顏色上沒有區別,但在味道與效力上卻不同。他們或許知道相同的真理,但其中的滋味卻不同;他們認識神的事物,僅僅是作為觀念中的事物,而非存在中的事物。
[3.] 信心的光是由聖靈所作的,而這僅僅是道聽途說的知識,是從書本與講章中收集來的;他們閃耀著借來的光,就像月亮本身是黑暗的,沒有紮根於自身體內的亮光。這些人閃耀著別人的光:約翰福音四章42節:「現在我們信,不是因為你的話,是我們親自聽見了,知道這真是救世主基督。」人們照本宣科地談論事物,與其說是理解,不如說是背誦;它沒有寫在他們的心裡,只是傳到了他們的耳朵裡:希伯來書八章10節:「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真理是由聖靈的手指寫在那裡的,對其他人來說,這只是傳統,像其他藝術一樣由人所教導。現在,在聖靈的光中看見神,與藉由人的報告看見神及神的事物,有很大的區別,就像在地圖或地理書上看見國家,與藉由旅行和經歷認識它們一樣。
[4.] 這是一種轉化性的光: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注視基督的形象,我們就變成了同樣的形象與樣式,榮上加榮;正如摩西的臉發光。與基督交通,它會改變並更新靈魂,使之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者的形象(歌羅西書三章10節)。那種不能勒住私慾、不能潔淨心靈的知識,絕非對神真實的光與知識;惡人的知識,是無火之光,是指引性的,而非勸導性的:約翰一書二章3、4節:「我們若遵守祂的命令,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命令,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這是一種謊言與假冒;無效的亮光不過是黑暗。在伊甸園裡有生命樹與知識樹;許多人品嚐了知識樹的果子,卻從未品嚐過生命樹。
[5.] 信心的光是一種無疑的確據之光,但在惡人心中,它總是與懷疑、無知、錯誤與不信混雜在一起。它不是令人信服的,而是一種鬆散、動搖的意見,而非一種安定、紮根的確信;他們沒有「豐盛的信心」(歌羅西書二章2節);那取決於經歷與對真理內在的感觸,並由聖靈所作。因此使徒談到了聖靈的明證與大能:哥林多前書二章4節(ἐν ἀποδείξει τοῦ πνεύματος καὶ δυνάμεως),即聖靈與大能的明證。明證(ἀπόδειξις)是一種清晰、令人信服的論證,藉此判斷力得以安定;它帶著明顯的確據進入靈魂。
第二,信心的本質中接下來的事物是「領受」(ἐλάβον):「我已將祢所賜給我的道賜給他們,他們也領受了。」有領受基督,也有領受道。有時信心的動作終止於基督的位格;如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有時終止於應許;這表明正如沒有應許就無法與基督聯合,沒有基督也無法與應許聯合;我們首先領受基督的道,然後領受基督自己,並在基督裡領受生命與救恩;這就是信心的進程:使徒行傳十章43節:「凡信祂的人,必藉著祂的名得蒙赦罪。」
請注意,信心是對基督之道的領受。這個概念在其他地方也有使用:使徒行傳二章41節:「於是領受祂話的人,就受了洗。」不信,就是拒絕道的勸勉,而信心則是領受它。不信是這樣描述的:使徒行傳十三章46節:「你們棄絕神的話。」路加福音七章30節:「法利賽人和律法師為自己廢棄了神的旨意」;也就是說,拒絕了神的勸勉,導致自己的損失與滅亡。相反地,當哥尼流歸信時,經上說:使徒行傳十一章1節:「使徒和在猶太的眾弟兄聽說外邦人也領受了神的道。」因此,我們可以參考這個動作來描述信心:這是神聖靈所激發的人心的一種動作,用以領受神全部的道。
讓我稍微闡述一下:
- 「領受」是一個相對的詞,預設了一個「提供」。神在祂那一方提供,我們在我們這一方領受。正如在雙方之間的所有契約與盟約中,一方在某些條件下提供某種利益或商品,另一方領受該提議,同意這些條件,並期待盟約得以實現;在恩典之約中也是如此,基督在信心與悔改的條件下,提供罪得赦免與福音的一切福分。當我們同意這些條件,並等候福分的成就時,我們就被稱為領受了這道或這福音;我們願意信靠祂以獲得盟約的恩典,並願意處於盟約義務的約束之下。
- 在這種領受中,靈魂必須確信這是神的話,並且神將會基於這樣的盟約與受造物打交道。因為在這個盟約中,它不像其他契約;立約的一方並不親自出現,而是藉由官員與代理人與我們打交道。神藉由人的職事來提供祂的盟約。現在,任何想要以神的名義領受它的人,必須毫無疑問地確信,他們是受神委託與授權,來向我們提供這樣的盟約。因此使徒說,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3節:「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一個想要從職事中獲益的人,必須使自己堅定於這種確信:聖經中所傳達的教義,其作者是神。我們代替神來到這裡,為你們的靈魂與你們達成一項協議;這約束耳朵去注意,心智去相信,心靈去敬畏,意志與良心去順服。我們應當領受道中所有的教義,不存任何懷疑與反駁。我們應當為基督的見證蓋上我們的印記:約翰福音三章33節:「那領受祂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神是真的。」通常我們內心有一些隱秘的無神論;我們將福音視為金色的夢境與編造的寓言。這正確地說是贊同,且應當紮實地建立起來。主啊,若他們將靈魂冒險投靠在祢的話語上,祢絕不會辜負祢可憐的受造物。
- 必須領受全部的道。在每一個盟約中,既有命令,也有應許。當我們只關注應許而忽略命令時,我們就破壞了它的形式。那些認為領受了道就是應用了應許的人,犯了極大的錯誤,彷彿得救只需要說:「我相信我的罪在基督裡已得赦免。」福音不僅有應許,還有命令、條件與盟約條款,這些與應許同樣需要被領受。首先,領受關於悔改與歸正的命令,並立志將自己投靠在基督身上;然後,要滿懷信心,你的罪必得赦免。信心不僅有贊同,還有同意;對神真理的贊同,對盟約條款的同意;對契約真實性的贊同,對條件的同意,以及對應許的信靠或充滿信心的等候;這一切都在信心之中。偽善者被說成是「歡喜領受道」(路加福音八章13節);但他們只歡喜領受了應許的道。聽到罪得赦免對良心來說是令人愉悅的。人或許會有短暫、轉瞬即逝的喜樂。屬血氣的人想要神的恩典,卻不想要祂的勸勉。
- 這必須全心領受。信心的工作並不侷限於理解力的動作;心靈也有一些動作。腓利讓太監接受這個試驗,使徒行傳八章37節:「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神對福音的義務與對律法的義務一樣謹慎;那要求我們盡心愛祂的神,也要求我們盡心信祂;祂要求愛中的全心,也期待信心中的全心。
現在,因為這是真信心與偽信心之間關鍵的區別,我將把這種領受應用於信心的兩個對象——道與基督的位格,因為關於這兩者的教義有著密切的關聯,且前者藉由後者得以敞開。在領受基督的位格時,信心的動作與領受神的話語有著相同的方法。(1.) 有一個提供。信心領受,預設了一個提供;我們不是去搶奪基督,而是領受祂。當神的手沒有張開來賜下祂時,罪人有時會去搶奪基督。(2.) 我們必須將這種提供視為神親自所作的。信心從父神的手中接過基督。(3.) 我們必須領受完整的基督,作為主與救主;以及 (4.) 我們必須全心領受祂。
因此,我將針對這兩個對象——道與基督,來解釋這種全心的領受。
首先,全心領受道是什麼意思?沒有什麼比將信心的動作納入一個方法論更困難的了。
- 這意味著意志的一個動作;不僅必須有知識與承認該教義是真實的,還必須有實際的選擇與甘心的領受。信心領受在基督裡所立的盟約,不僅視其為真實,更視其為美好;因此,不僅有心智上的相信,更有心靈上的相信:羅馬書十章10節:「人心裡相信。」官能對應於對象:提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這話是可信的(πιστὸς ὁ λόγος),值得完全領受的(πάσης ἀποδοχῆς ἄξιος)。」因此,除了理智上的贊同外,還需要心靈的一些動作。
- 意志的這個動作伴隨著一些感性的情感: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又存著信心……且歡喜承認(ἀσπασάμενοι,擁抱)所應許的」;他們擁抱、緊抱並擁抱了應許。信心的所有動作必然意味著相應的情感。神的孩子們帶著喜樂擁抱應許,帶著戰兢與敬畏領受警告,帶著全心的歡喜領受命令:使徒行傳二章41節:「於是領受祂話的人,就受了洗。」不是像被征服者從征服者那裡領受法律那樣,也不是像西坡拉給孩子行割禮那樣,帶著怨恨與不滿,而是帶著衷心與歡喜的同意。我承認,肉體的抵擋確實存在,且永遠會存在:一個人領受全部的道,並不像口渴的人領受甜美的飲料,而是像病人,或渴望健康的人領受藥物或苦澀的藥劑,帶著懇切、嚴肅的渴望,儘管他的胃口厭惡它。對神的條款有一種衷心的同意,因為他們知道這對他們有好處;正如拉班聽到雅各的提議時,「我給你什麼呢?……羊群中凡有點、有斑的……」(創世記三十章34節)。拉班說:「好,我情願照著你的話行。」哦!但願這能成為我的份,但願神能解決祂與我之間的爭端!
- 這種情感伴隨著追求,或認真地追求那些盼望。有一種對順服的關切與焦慮,或採取下一步行動以求成功,好讓我們能在良心中尋見祂、感受祂:「他們領受了祂的話,就受了洗」(使徒行傳二章41節)。在每一份契約中,當雙方達成協議時,都有簽署與蓋章;所以他們領受了道,並受了洗;那是進入這些盼望的下一步。如果只有同意卻沒有履行,契約就是無效且死亡的。所以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信心是對神盟約的同意,然而因為沒有相應的順服,這種同意就是無效的,沒有果效。現在,這是意志在邁向基督的動作與趨向中的最大延伸。信心藉由「來到基督面前」來表達,即「將自己置於道路上」(qui se dat in viam)。一個人將自己置於救恩的道路上,在對基督的尋求與探究中。我們不知道結果會如何,但我們會繼續尋求:「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
四、這些努力皆由「信靠」(affiance)所支撐,亦即一種決心,要等候神,直到聖約中的福分得以成就並實現。儘管他們會遭遇困難,卻仍堅持與神摔跤:創世記三十二章26節:「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這是一種堅韌的目標:約伯記十三章15節:「他雖殺我,我仍要信靠他。」因此,無論付出何種代價,他們都要得著基督:腓立比書三章8至9節:「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信心或許會動搖,但絕不會失去其持守;正如樹木雖被風吹彎,卻仍在生長。由此可見,以全心領受真道意味著什麼:不僅是承認其真實性,更是以極大的喜樂選擇並接受它作為我們的指引,並據此追求基督信仰的盼望,決心無論從神或從世界那裡遭遇何種對待,都不灰心。
其次,這是以全心領受基督。你是否願意在這些條件下接受基督?靈魂說:是的,我全心願意。若這回答是單純且真誠的,便已足夠。但由於我們將這些話語用於世俗瑣事,隨意褻瀆,以致這種欺瞞不易被察覺。我們習慣對每一件小事都說:「我全心愛某樣東西」;「我會全心去做某事」;然而,這些話語具有神聖的聲響與重要性;如果我們不常將其濫用,而是將其分別為聖,專屬於神(唯有祂配得),那麼僅僅是說出這些話,就會喚醒良心;我們若非真心,良心便會指控我們說謊。因此,讓我們探究此事,從本質上(因為單看表達方式是無法確信的)看看這「全心信靠基督」或「全心領受基督」究竟意味著什麼。我回答如下:
- 這意味著你必須將全部且唯一的依靠完全寄託於祂。在受造物的信靠與確信中,神不容許有任何競爭者。一位國王在巡行途中借宿旅店,他會將旅店完全據為己有,更何況是在他自己的寢宮中,他絕不容許任何人與他分享。同樣地,你必須將你的福祉完全交託給基督。當我們對祂的充足性有如此確信,以致敢於將一切冒險交在祂手中時,我們便是全心相信了;在罪得赦免的事上,我們不尋求除祂恩典之外的任何憑據:希伯來書十章22節:「我們當存著誠心(a true heart)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這裡的「誠心」(ἀληθινῇ καρδίᾳ)是指一顆不會暗中奔向其他支柱與依靠的心。此處所指的乃是信心的真實與誠摯,而非行為上的順服。信心是對神憐憫的一種單純、專一的信靠;人心極其詭詐。口稱基督之名,心卻暗中建立在自己的功德上;正如以賽亞書四章1節中那些婦人所言:「我們吃自己的糧,穿自己的衣,但求你許我們歸在你的名下。」人們會說他們只信靠基督,卻暗中依賴自己的無辜與善意。然而,這種信靠的悖逆最明顯地表現在天命(providence)的事上;那些將一半信靠放在基督身上,另一半放在世界身上的人,並非全心相信。他們假裝能為赦罪、恩典與榮耀而信靠基督,卻無法為一口糧食而信靠祂;他們覺得為救恩與罪得赦免而信靠基督並無困難,卻無法相信祂會賜給他們日用的飲食。原因何在?天堂與罪得赦免是更大的恩典,若良心被開啟,我們本該看見獲得這些恩典的難度更大。這其中有更多天然的偏見,但對於尚未充分被說服的良心而言,肉體的匱乏更為迫切。在這裡,信心必須立即在困難中被操練。在恩典的事上,人往往較為輕率且不加思索,滿足於一些籠統而冷淡的說服,因此並非全心相信。唉!暫時性的救恩其實更容易。你若不能為一口麵包信靠祂,怎能指望祂賜你天堂?你是否知道,儘管有罪、儘管有死亡,將靈魂交在基督手中意味著什麼?然而,當危險來臨時,當外在的保護手段失效時,你卻如此輕易地灰心喪志?
- 以全心領受基督,就是當靈魂的每一個官能都在基督裡尋求滿足時,將祂領受為一位全能的救主。我們不僅應承認祂是真實的中保,更應選擇並領受祂作為我們全能的份。屬世的人視基督為適合其良心的對象,卻視世界為其情感的對象。然而,基督不僅應當平息良心,更應當滿足心靈。我們來到祂面前,不僅是作為病人尋求醫生醫治創傷,更是作為新婦尋求丈夫以滿足並充實我們的愛,作為我們情感最合適的對象。整個靈魂都當緊緊環抱祂。祂不僅在獲利方面是好的,在卓越方面更是可愛的;因此,必須將全心獻給祂。世上的事物往往只能滿足單一需求;食物能滿足食慾,但我們還需要衣服來溫暖身體。然而,基督在萬事上都是好的;祂不僅是靈魂的醫生,更是我們所愛的那一位:詩篇七十三篇25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因為沒有誰比祂更適合與我們的情感匹配並結合。
- 以全心領受祂,就是以靈魂熱切的渴慕與活潑的情感——如愛慕與喜樂——去追求祂。屬肉體的人只有一種赤裸的、想像中的說服,卻對基督沒有活潑的情感,除非只是極短暫的片刻。他們從未感受過罪的苦澀,因此對基督沒有那種強烈而深切的心靈悸動。良心的定罪與字面上的同意大不相同。屬肉體的人有字面上的同意,也有沉思中的投機性喜樂,卻沒有那種為了得著基督而有的靈魂勞苦。游泳是關乎生死的事;這不是站在堅實陸地上的人所做的工作,而是那些即將被波浪吞沒的人所做的。他們也沒有那種喜樂;一個總是飽足的胃,不知麵包的甘甜。基督唯有對受苦的良心而言,才顯得甘甜。
總結。那麼,你們看見了,信心所要求的是知識(knowledge)與領受(receiving)。
- 知識。在信心之前、之中、之後,都有知識。在信心之前:人必須知道他所信的是什麼,否則便無法相信。參看經文:約翰福音十章38節:「叫你們又知道又信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約翰一書四章16節:「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約翰福音六章69節:「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我們必須先知道,才能相信。在信心之中有一種知識,一種領悟,而不僅僅是論證,是一種孕育中的領悟。信心是一道明光,它透過展現神恩典與能力的全能性,將靈魂從偏見的迷霧中釋放出來:希伯來書十一章3節:「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語造成的。」這曾困擾哲學家,但信心使一切變得清晰。在信心之後,彼得後書一章5節:「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信心是知識的果子,知識也是信心的果子。正如詩篇一一九篇66節:「求你將精明和知識指教我,因我信了你的命令」;這意味著更豐滿的彰顯。我們首先藉著信心領受真道,然後我們知道得更多。我們必須先信,才能學習。我們首先知道「它是什麼」,然後才知「它是如何」。信心的基礎在於它們已被啟示。至於它們如何或是什麼,我們透過更多的接觸與經驗來學習。光總是在增加,這對基督徒的生活至關重要。信心如同知識一般,或多或少是明確的,但只要我們活在世上,總不免帶有某種隱晦性:約翰一書三章2節:「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我們沒有細節的說明,也沒有事物的理據,但我們有相信它的理據。
- 領受。這是信心的一個適當行動。神總是處於給予的一方,我們則處於領受的一方;我們領受真道,領受基督,領受罪的赦免與榮耀;我們的主要職責不過就是領受。
讓我勸勉你們領受真道,領受基督。
- 領受真道,給予它親切的款待。這需要一種思考的行動;認真地默想它,使真理不至於漂浮在理智中,而是沉入心中:路加福音九章44節:「要把這些話存在耳中(沉入心中)。」相信它:真理是一帖特效藥;但若要使它發揮作用,還缺少一種成分,那就是信心:希伯來書四章2節:「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這是一種意志與情感的行動,稱為「領受真理的心」(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0節)。為它騰出空間,好讓屬肉體的情感不至於將它嘔吐出來。基督抱怨祂的道在他們心裡沒有地方(約翰福音八章37節),就像一個患有膽汁的虛弱胃部,將吃進去的一切都吐出來: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讓它住下,並安靜地對靈魂行使至高的統治權。
- 在真道中領受基督。在契約中,不僅是領受一張債券,更是藉著債券的效力,將產業轉讓給我們。因此,你們不僅要領受真道;我們並非因相信宗教的某條格言而得救,信心不是對公理的同意。並非所有看見方舟的人都得救——許多人看見了卻嘲笑——唯有在方舟裡面的人才免於溺水。當一個人即將在洪水中滅亡時,僅僅看見陸地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抵達它、站在上面,才能得救。這不是一種赤裸的沉思,而是一種對基督真實的植入。現在,如果你想知道,歷史中基督所經歷的一切,必須在奧秘中成為你的經歷。你是被收養的兒子(約翰一書三章1節)。基督必須在你們裡面成形(加拉太書四章19節)。你們必須受苦,並向世界與罪釘死(羅馬書六章6節)。你們必須與祂同埋葬,也與祂一同復活(歌羅西書二章12節)。這一切都必須以屬靈的方式完成。我說這話並非要將所有聖經轉為寓言,而是基督的每一個行動都有其屬靈的對應。
關於信心的這兩個行動或部分——他們確實知道,並領受了你的道——就說到這裡。
在離開這一節之前,有兩三點觀察值得提出,特別是如果我們將本節與約翰福音十六章27至31節對照:「父自己愛你們,因為你們已經愛我,又信我是從神出來的。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又不撇下世界,往父那裡去。門徒說:如今你是明說,並不比喻。現在我們曉得你凡事都知道,也不用人問你,因此我們信你是從神出來的。耶穌回答說:現在你們信嗎?」從中我觀察到,這是一個遲來的承認:30節,「現在我們曉得……因此我們信你是從神出來的。」而就在一小時之內,基督便將此向祂的父稱讚道:「他們確實知道,並相信了。」
- 觀察基督是多麼樂意留意我們裡面所成就的善。祂時刻守望著機會,好向神稱讚我們。撒但及其工具,他們守望著我們的跌倒:耶利米書二十章10節:「我所有的密友都窺探我,看我跌倒,說:或者他被引誘,我們便能勝他。」他們說:「讓我們守望,我們就能得著控告他的把柄。」魔鬼是一個間諜,潛伏在暗處,以便在神面前構陷控告你們(狗等待主人盤子裡的碎屑,遠不如魔鬼等待一個衝動的字眼、一個邪惡的姿態或行為來控告我們);同樣地,他的工具也守望著要在世上毀謗你們。但如今,耶穌基督卻在尋找稱讚與嘉許的素材。如今我們確實知道並相信了;基督隨即將此事告訴祂的父。噢!這該是多麼大的鼓勵,催促我們在知識上長進,在各樣善事上多結果子!你們為你們的中保提供了讚美的素材,並給了你們的辯護者對抗控告者的優勢。基督守望著善行,正如魔鬼守望著惡行。祂是一位快快的見證人,不僅是對抗祂的仇敵,更是為了祂的百姓:瑪拉基書三章5節:「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我必作快快的見證,警戒行邪術的……」祂臨近去定他們的罪,比他們預料的更快;他們沒有一件罪是祂不知道的,在他們夢想之前,罪就已經被帶到法庭上了。而敬虔人在天上也有見證人。正如約伯記十六章20節:「看哪,我的見證人在天上;我的中保在至高處。」祂是一位快快的見證人;我們在許多行為完成後,立刻就收穫了果子。我們在禱告得到迅速回應中,不斷經歷基督的這種性情: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4節:「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正說話的時候,我就垂聽。」祂應允的準備,遠勝於我們祈求的準備。對但以理也是如此,但以理書十章12節:「從你第一日專心求明白將來的事,又在你神面前刻苦己心,你的言語已蒙應允。」看神是多麼樂意接納祂百姓的事奉;在他所定的三週禁食的第一日(2節),神就聽見了。但以理以為這會是漫長的工作,但神在第一日就聽見了。毫無疑問,當神如此樂意留意祂兒女恩典的初次操練時,祂是何等喜悅這些恩典。
- 我透過對照這兩處經文觀察到,使徒們的信心是軟弱的,不僅是不完美的,而且是不穩定的,容易動搖,然而基督卻向祂的父稱讚了它:約翰福音十六章30至32節:「現在我們曉得……因此我們信你是從神出來的。耶穌回答說:現在你們信嗎?看哪,時候將到,且是已經到了,你們要分散,各歸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獨自一人。」是的,事實上,如果我們查看福音書的歷史,我們會發現他們的信心非常軟弱。誠然,他們領受了祂為彌賽亞,並承認祂是神的兒子,祂那本性的、獨生的兒子,這是他們透過祂的受洗、變像、神蹟所知道的;他們相信祂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羔羊,是從天上降下來的活糧;但在此期間,他們的信心依然軟弱;他們對祂的神性、祂從父而來的永恆生出,只有模糊的認識;對祂的死亡知之甚少,心中充滿了世俗王國與華麗彌賽亞的思想;不明白祂關於死亡與受難的預言。彼得甚至勸阻祂,並在祂受死時否認了祂。因此,儘管他們知道祂是世界的救贖主與救主,但對於祂死亡與受難的方式,他們卻一無所知:「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1節)。觀察基督是如何稱讚軟弱的信心。毫無疑問,當祂稱讚貧窮罪人那微小而軟弱的開端時,祂是何等喜愛鼓勵他們:馬太福音十二章20節:「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基督不會藐視軟弱的開端,儘管煙多於火,力量微薄。我們當然不應藐視微小的日子,也不應挫傷學習者,用責備與批評摧毀早期的花蕾:雅歌二章13節:「無花果樹的果子漸漸成熟;葡萄樹開花放香。」基督在祂的園子裡留意著青色的無花果;那些青澀的結節或花蕾,儘管缺乏成熟與甘甜,但與柔軟的果串一樣,都是春天不完美的獻祭,祂同樣接納。我們應當從中學習,在信心中盡我們所能;基督會幫助你們克服軟弱,並赦免不完美。
- 再觀察一次,從基督提到他們的順服、知識與信心。父知道基督為誰禱告;無需用那麼多言語來陳述他們的信心與順服,除非是為了在使徒們的耳中,引出他們感恩的根據與他們與祂連結的證據。那麼,這就是我們應當如何運用我們的恩典與職責:讚美主,並將它們視為祂愛的論據與證據;部分是為了向他們展示神會垂聽什麼樣的人——那些在軟弱程度中,仍能知道、相信並順服的人。
第三,經文中接下來的部分是稱義信心的主要對象,即基督中保職分的權柄。
觀察到,基督教教義的總綱在於表明基督是神所差遣來拯救罪人的。這是所有盼望與堅定信心的基礎;祂從父出來以買贖恩典,又回到父那裡,好讓我們能領受恩典。
但讓我們考慮其中的部分。
- 「他們確實知道我從你出來。」這可以從兩方面解釋:(1)從你的本體,藉著永恆的生出;(2)藉著你的命令,作為中保。如果你採取前一種意義,它表明基督與祂父的權柄是平等的;祂從祂出來。如果你採取後一種意義,它表示他們共同的慈愛與憐憫;父差遣祂;出於同樣的愛,子從父出來;祂取了肉身,倒空自己,執行了父交託給祂的中保職分。
哪一個更可取?有些人說是前者,παρά σοῦ ἐξῆλθον,這是一個專屬於子之自然生出的詞:彌迦書五章2節:「祂的根源從亙古,從太初就有。」聖靈的發出(procession)以ἐκπορεύεται表達,而子的生出以ἐξέρχεται表達。聖經中未曾說過任何聖徒是從神出來的。但儘管這種永恆的生出不應被排除,但此處主要意指的,是祂作為中保,奉神的命令出來,這從約翰福音十六章28節可以清楚看出:「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又不撇下世界,往父那裡去。」這應用於祂作為中保在神面前的顯現。
觀察基督的偉大之愛,在於祂為了我們的緣故從神出來。
[1.] 考慮祂從誰出來:從父出來,從父的懷裡出來,從神性的完全享受中出來,從安息的中心、福樂的寶座出來。當我們來到天堂,與基督一同得榮耀時,我們就會知道父的懷抱是什麼地方。
[2.] 祂是如何出來的:不是在排場中,也不是以君王的儀仗,而是以僕人的樣式。祂是萬有的主,但祂現在作為神旨意的僕人而來:約翰福音六章38節:「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祂是神的僕人,不是基於恩典的條件;祂的約是行為之約: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1節:「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祂服在世俗權勢之下,是統治者的僕人(以賽亞書四十九章7節)。祂自願服在世俗權勢之下。不僅如此,祂來是為了作我們的僕人:馬太福音二十章28節:「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祂來是為了在福音的事工中服事,放下祂人性的一切利益:羅馬書十五章3節:「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
[3.] 祂為誰而來:為可憐的人類而來,好讓我們坐在墮落天使空出的位置上。
- 「並且他們信你差了我來。」在神那一方有差遣,在基督那一方有順服。
觀察神差遣基督並給祂關於我們之使命的愛。這種差遣意味著區別,但非低劣。地位平等的人經由共同同意可以互相差遣。父差遣祂,是因為在救恩的事務中,原始的權柄被認為存在於父神裡面。神不願將你們的救恩託付給天使,而是差遣祂自己的兒子:約翰一書四章9至10節:「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祂認為沒有什麼對我們而言是太珍貴或太遙遠的。祂的兒子被差遣不是為了與我們談判,而是要取我們的本性,被替換在我們的地位與處所。但關於神差遣基督這一點,我們在處理本章其他經文時已經考慮過了。
試舉一二論證,說明基督為何沒有、也不能、且不為那被棄絕的世界代求。此代求必然涉及以下兩點之一:
- 若非出於對天父旨意的不了解,這與祂位格的合一性不符,尤其是在祂如今得榮耀的狀態下。當祂在世時,祂深知並認可神藉著不變的旨意,任憑一些人因公義而被硬心,以致走向滅亡:馬太福音十一章25、26節:「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 若非與祂的旨意及明文的旨意相違背。誠然,我們祈求某事若與神的旨意相違,並不構成犯罪;例如,我為一位神已定意要藉某種疾病取其性命的長輩祈求生命,我並不知道神的旨意;但即便我知道,那也不是我的準則。然而,神的旨意是基督中保行動的準則,正如道德律是祂道德行為的準則;因此,當神的旨意要求一事,而道德律要求另一事時,基督既要展現祂的道德情感,也要展現祂的中保順服:「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這裡有本性上無罪的渴求,但更有對天父旨意的明確順服。
- 因為基督所有的禱告都必須建立在應許之上。祂與天父之間立有契約;祂確信凡祂所求的,必蒙垂聽:詩篇二篇8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約翰福音十一章42節:「我知道你常聽我」。因此,祂必然將被棄絕的世界排除在祂的代求之外。
【觀察】
首先,讓我們將此視為一項中保行動。
- 請觀察,這是基督在神與人之間進行中保的首次莊嚴宣告,因此我們可在此處建立祂代求的教義:「我為他們祈求」。
在此我將論及:(1)代求者是誰;(2)代求的本質;(3)代求的特權與果效。
- 代求者,「我祈求」。敘利亞語譯本兩次重複了代名詞;「我,甚至是我,為他們祈求」;這不是一位普通的大祭司,而是「我」;是我,是你所愛、獨生的兒子,與你同永恆、同本質;是我,在世上榮耀了你,完成了你所託付的工作;是我,聖潔無瑕疵;是我,你應許必垂聽其禱告的;是我,一位蒙授權的中保,為此目的被差遣到世上。基督的代求具備所有這些優勢,讓我們簡要地逐一檢視。我將其歸納為以下幾點:祂位格的尊貴與親愛、祂職分的崇高、祂救贖的價值,以及聖約的條款或蒙垂聽的應許。
[1.] 基督的位格;在此我們看到:
(1.) 祂的尊貴。祂是神而人,因此適合此職分:約伯記九章33節:「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祂與神共享同一本性,我們也與祂共享;祂是我們的弟兄,也是神的同伴。我們的親屬在天上的法庭為我們辯護;祂以我們的本性顯現,以成就我們的救恩。我們不必羞於就近祂,祂也不必羞於就近神。祂與我們、與神自己有親密的盟約,祂是神親生的兒子;這不僅賦予祂在神面前得勝的能力,也賦予祂造福我們的充足性。唯有基督能在此事上滿足我們的需要。除了耶穌基督——那位常住在天上父右邊的,誰能知曉我們所有的需要、所有的罪、所有的思想、所有的渴望、所有的禱告、所有的意圖,並日夜在神面前為我們的事務守候,使我們不致遭致憤怒?代求與獻祭同樣需要全備的充足性。
(2.) 祂位格的親愛。祂被稱為「祂愛子」(西一13),是祂愛中的兒子,與祂合而為一。神吩咐祂求祂所願的:詩篇二篇8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當基督初次回到天上時,祂必須提出祂的要求。當基督受洗、被分別為聖歸給神擔任祭司職分時,祂在世上宣告了這點:馬太福音三章17節:「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神與基督之間存在著如此完美的愛與心意契合,即便祂從未受死,神也無法拒絕祂任何請求。
[2.] 祂救贖的價值。基督的代求不是靠懇求,而是靠功德:約翰福音十七章4節:「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工作,我已成全了。」若論及重要性,這是史上最偉大的工作。創造一千個世界所帶給天上的收益,也比不上這救贖的一項工作;若論及難度,神的兒子竟要成為肉身、成為罪、成為咒詛,這些狀態與神聖本性的福樂最為背離;若論及祂承擔的甘心,祂說:「看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祂渴望去做;儘管祂在父懷中有無限的滿足,但正如箴言八章30、31節所言,當神造好可居住的世界時:「那時我在他那裡為工師,日日為他所喜愛,常常在他面前踴躍,踴躍在他為人預備可住之地,也喜悅住在世人之間。」祂渴望那能離開天使的陪伴、住在我們中間的時刻,並以思想自己的恩典為樂。祂是何等忠信:我不僅完成了工作,還榮耀了你;祂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父的榮耀。這就是基督能作為祂請求之基礎的理由;祂為祂所求的一切付出了代價,不僅為罪作了挽回,更為榮耀付出了代價。祂的請求絕不會超過祂自己的功德;若基督保持沉默,祂的血也會說話:希伯來書十二章24節:「並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亞伯的血如呼喊般要求報復。基督的血雖因我們使祂受罪孽的服事,卻不控告我們,反而更為我們說話,以平息祂的憤怒、赦免我們、並賜福予我們。
[3.] 祂職分的崇高。這是一項具權柄的行動。神向來拒絕任何未經祂授權的中保。當摩西為以色列人代求時,神說:「你且由著我,我要向他們發烈怒」(出三十二10);因為神要將此榮耀留給那位唯一擁有此職分、蓋有天上大印的人。因此,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在肉身的日子裡拒絕了所有向祂的代求。例如祂的使徒:馬太福音十五章23節:「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吧。」但基督要顯明祂對罪人的福祉足夠關切,祂不需要代求者。同樣,當祂的母親為婚宴的榮耀代求時:約翰福音二章4節:「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彷彿祂在說:難道沒有你的干預,我就不能做嗎?在這些回答中,基督要顯明祂希望罪人直接來到祂面前,無需任何受造物的代求,因為他們並非受授權的中保。神不允許除基督以外的救贖中保,基督也不允許除祂自己以外的代求中保。教宗派設立其他人是褻瀆的;除了基督,無人配在神面前顯現;無論我們多麼不配,基督都要我們來到祂面前。神設立祂為此目的,不允許任何合夥人。正如對烏西雅王所說:「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代下二十六18)。香只能由祭司獻上,我們的禱告也只能由基督獻上:希伯來書七章28節:「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基督藉著誓言被分別為聖,永遠擔任此職,這誓言在祂回到天上時得到更新與確認:詩篇一百一十篇4節:「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與第1節對照。神絕不會後悔藉著祂並在祂裡面將恩典賜給罪人;只要基督的聖職持續,任何人不得干預祂的職分。
[4.] 聖約的條款,或蒙垂聽的應許。因此基督說話如此自信:約翰福音十一章42節:「我知道你常聽我」;詩篇二篇8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神與基督之間立有契約;主應許祂,作為祂勞苦與受難的果效,祂必為祂的子民獲得各樣的恩典。這一切都向我們顯明了擁有這樣一位中保與代求者的優勢。
- 基督代求的本質。這是祂祭司職分的一部分,該職分有兩項行動:獻祭與代求。獻祭是在十字架的祭壇上一次完成的,而代求則是祂犧牲的延續,即在天上呈現祂的犧牲。這必須根據律法祭司的類比來解釋。祭牲在營外被殺,然後祭司要帶著血進入幔內,進入至聖所,帶著馨香的香,使雲彩升起遮蓋施恩座。但基督既已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的,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1-12)。耶穌基督既在十字架上獻上了自己,祂既是祭司又是祭牲,祂已進入幔內,「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來九24)。這不是口頭的,而是真實的代求。基督進入了天堂,在那裡呈現祂的位格,既在我們的本性中,也在祂自己的本性中,連同祂的功德,升起渴望,這渴望如同施恩座前的一朵香雲,為了我們的安慰與救恩:啟示錄八章3節:「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大祭司進入聖所不是為自己,而是為百姓,胸前與肩上帶著十二支派的名字;所以基督是為我們眾人進入的,將每一位聖徒的具體紀念刻在祂的心上。大祭司在聖所內停留片刻,然後出來祝福百姓;基督在升天時進入幔內,我們必須等待祂出來祝福我們,那將是在審判之日。在此期間,祂住在天上,屆時祂將為我們開啟,並賜我們進入。因此,基督的代求是對祂功德的持續呈現,為赦免我們的罪、為我們得蒙悅納;連同祂在人性中為受造物的好處、為他們所有的急難與職責所懷的強烈渴望,使祂所買贖的一切能應用在我們身上,使我們能在需要時得蒙恩惠。這是呈現祂自己的功德,即祂位格的價值。作為神而人,祂是神的兒子,卻是受造物的辯護者;祂呈現祂順服與受難的功德: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了你;正如一位為生命辯護的人展示他為國家服務而失去的手臂。這一切都是向父呈現,父既被平息,其餘位格也都平息;因為祂們是合一的,在合一中達成共識。祂向神懇求應用祂獻祭所獲得的美事,特別是在深重的急難與爭戰中。基督在其他時候也有知識,但那時祂有同情心:希伯來書四章15節:「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祂的心因自己的經歷而變得柔軟。
- 這種代求的果實與益處。它們很多;我將列舉主要的幾項。
[1.] 這確保了我們的稱義與罪的赦免。基督防備公義所提出的反對意見,以及撒但的詭計,並防備我們自己因每日的過犯而將自己拋出神的恩寵之外。祂為我們辯護,抵擋仇敵的控告,遮蓋我們的罪,使神不見:羅馬書八章34節:「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同樣,撒迦利亞書三章1、2節,那裡有我們的辯護者與控告者:「天使又指給我看:大祭司約書亞站在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撒但也站在約書亞的右邊,與他作對。耶和華向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當我們被神的公義傳喚,要為自己辯護以對抗針對我們的例外與控訴時,我們的律師以我們的名義與身分出現;所以當撒但晝夜控告我們時,祂修補了神與我們之間發生的一切破裂:約翰一書二章1節:「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當我們攪渾了溪水,基督使一切再次清澈。
[2.] 我們的人、工作與事奉蒙悅納:彼得前書二章5節:「我們被建造成為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我們在基督所有的職分上與祂相通;我們是屬靈的祭司,藉著洗禮分別為聖歸給祂。普通的祭司在獻祭前必須先在大洗濯盆中受潔淨;所以我們在重生的洗濯盆中被潔淨,然後將這些祭物獻給神。正如基督是聖殿、祭司與祭牲,我們也是。神住在我們裡面,如同住在聖殿中:哥林多後書六章16節:「你們是永生神的殿」;正如神格有形有體地住在基督裡面(西二9)。我們被分別為聖作神的祭司,藉祂成聖,在祂血的洗濯盆中被潔淨,我們的人蒙恩寵。然後我們將自己、身體、事奉獻給神;於是我們執行蒙祂悅納的職責;因為當我們扮演祭司時,基督再次扮演它,將我們的事奉呈現在祂的香爐中:啟示錄八章3節:「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祂不將任何污穢或渣滓放入祂的金香爐。正如律法下的祭司在獻給主之前必須檢查祭物,基督也檢查我們的事奉,不是為了拒絕它們,而是為了在祂自己的獻祭中使它們更臻完美;因此藉著祂的代求,我們的職責與我們生命中所有的善行都被推薦給神。
[3.] 這鼓勵我們放膽來到施恩座前。神要在天上禱告,以鼓勵我們在地上禱告;基督常與神同在,以成全每一個請求。這是基督代求的副本。此外,你們心中有聖靈的嘆息:羅馬書八章26節:「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基督是我們的辯護者,聖靈是我們的公證人,我們是請求者:以賽亞書六十二章6、7節:「你們題醒耶和華的,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我們可以藉著心中所做的工,知道基督在天上為我們做什麼。哦!那麼,讓我們永不歇息,直到我們在祂的代求中有份。知道我們被包含在基督的禱告中,這是我們信心與確據的偉大支柱。你在朝廷中有個朋友,他有直接進見的自由,他是寵臣,父愛他,也因他的緣故愛你。我們的朋友為祂自己的兒女向我們親愛的父祈求。當約押看出大衛的心意時,他為押沙龍代求(撒下十四1)。神不能拒絕祂任何事;如果你有一萬個控告者也無妨,你的辯護者會回答他們所有的控告。永不放棄,直到你得到證據,證明這是你的特權;選擇祂,藉著祂來到神面前,藉著你自己的選擇來批准神的任命。信心是一種同意;等待聖靈的代求;那些嘆息將終結於喜樂。教會擁有這樣一位中保,祂將有效地在父面前為我們辯護,這是教會極大的安慰。
我們可以將此視為一種道德行動,而不僅僅是中保行動,這是基督對祂門徒,特別是使徒們的愛之行動,他們可以說是祂的家人與特別託付。
從基督的這個榜樣中,讓我們學習彼此代求;這是一種愛的屬靈行動。你可以藉著為他人禱告時的漫不經心或認真,來辨別你對他人之愛的虛偽或真誠;因為如果我們渴望某事,我們就會迫切地為它禱告。藉此,聖徒們在遠方彼此相通。
這主要關乎牧者對其託付的對象;他們應當有撒母耳的氣度;儘管他曾受到以色列人的冒犯,但他仍說:「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撒上十二23)。他們的罪並不免除你因神的緣故對他們所負的義務;他們仰望的是比世俗尊重與互惠更高的義務。但如果他們像此處的使徒一樣,在信心、知識與順服上有所長進,我們就更有義務為他們禱告: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11節:「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做的工夫。」牧者為這樣的人來到神面前,不僅是在你們生病時召喚他,而是像使徒所說的,在每一次向神的祈求中,是何等有鼓勵!能報告羊群的茁壯,並祈求主成全祂的工作,是何等甘甜。這在牧者身上證明了真誠,以他們的恩典狀態為樂,並將神以任何方式賜予他們恩典視為自己的益處,這又激勵他將他們的境況交託給神。當然,如果我們有聖靈合一的一點分量,或在聖徒相通中有任何份額,或對神的榮耀有任何尊重,情況就會如此。
此外,這關乎家長。你的家庭是你的託付,是神賜給你的;要以愛的深情為他們禱告。你要不僅為自己,也要為你的兒女與僕人,向施恩座提出請求;正如百夫長為他的僕人來到基督面前(太八6)。如果我們不缺乏心志,我們就永遠不會缺乏來到神面前的機會。憑藉我們的關係,我們應當承擔家庭的利益,並像為自己代求一樣,為他們向神懇求。約伯是一個極好的榜樣:約伯記一章5節,他在他們宴樂的日子,清早起來,為他的兒女獻燔祭。他極大的關切是保持他的兒女在神的恩寵中;他不知道他們宴樂中有什麼傷害,也沒有聽說過;但因為在宴樂的熱情與放縱中,過犯是常見的,家庭不應沒有每日的祭物:因為約伯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咒詛神。」那麼,像約伯一樣早起,為你的家庭擠出祝福;不僅是籠統地,像人們出於習慣與慣例為家庭做草率的禱告;他們祈求神祝福他們的家庭;而是要按著人頭將他們帶出來,擺在主面前,正如約伯按著兒女的數目獻祭;或像此處的基督,指著使徒說:「我為這些人祈求」;主啊!為這些人,以及他們當中的每一個。約伯禱告的緣由並不顯明。如果你只是懷疑一個孩子得了某種疾病,你就會去看醫生。我們對他們的靈魂難道不該有同樣的關心嗎?基督說他們生活在一個邪惡的世界(第11節),因此祂為他們禱告。
此外,不僅將基督的禱告視為對祂託付對象與親友的愛之行動,也要視為對使徒們的一種審慎行動,他們要藉著他們的話語帶領他人相信:我為他們祈求;我不為世界祈求,等等。這些被設計用於福音偉大工作的人,主要是為他們:他們要面對頑固的猶太人與拜偶像的外邦人,他們需要隨身帶著基督禱告的祝福。牧者與救恩奧秘的傳遞者,比任何人都更需要你們禱告的幫助。保羅在各處是何等深情地呼籲這一點!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5節:「請弟兄們為我們禱告。」這是你們應盡的義務,這不僅對我們有極大的安慰,對你們自己也有極大的益處。神要教會中所有的階層與身分彼此負債;你們為我們的教導,我們為你們的禱告: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林前十二21)。我們的呼召被更多的困難所困擾,為了讓我們能熟悉撒但所有的企圖,我們的人可能比你們暴露在更多的試探中。使我們的職事有用所需的許多事物,呼喚著你們的禱告;能力、正確的使用;果效與成功,使我們能成為有能力的牧者,忠心、成功;使我們能擁有能力,這是共同的收穫;無論賜給牧者什麼恩賜,都是為了百姓的益處;使我們不致因貪圖安逸、貪愛世界或錯誤而誤導你們,也不致因缺乏果效而灰心。現在許多人不僅不為牧者禱告,反而反對他們;對這呼召感到不滿,彷彿它是降臨在世上的一種沉重瘟疫與審判。但正因如此,你們更需要禱告: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2節:「也叫我們脫離無理之惡人的手,因為人不都是有信心。」祈求教會的燈火不致被遮蔽;為我們在撒但的攻擊中站立得住而禱告。僅僅給我們愛與供養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有你們的禱告。
關於基督禱告的對象,就說到這裡。
其次,關於該對象的限制:「我不為世界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從這個限制中可以推論出許多事情。
- 普世救贖論被駁倒了;因為基督不為之祈求的人,祂也沒有為之死。祭司職分的這兩項職能不可分割。基督不僅聲稱為這些人祈求,還拒絕為世界祈求。祂的代求與祂的救贖具有相同的廣度;它們是同一職分的行動,具有相同的範圍與廣度。祂的受難與代求並非意在涵蓋所有人。參見哥林多後書五章16節的講道。
- 世界的軟弱,儘管他們有所有的外在支柱與支持;雖然他們強大,且有許多人站在他們一邊,但他們沒有基督站在他們一邊。祂已將世界排除在祂的禱告之外;祂甚至不願將他們的名字掛在嘴邊。因此,羅馬書八章31節:「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那些有神與之為敵的人,將會怎樣?安提柯曾說:「你會用多少人來對付我?」你可以揮舞你的長矛,向黑暗的所有權勢挑戰;他們中間沒有基督,祂不會為他們說一句好話;他們可能在世上擁有財富、榮譽、朋友、面子,但神永遠不會站在他們那邊。
- 世俗之人的危險與悲慘處境。哦!沒有名字在基督的禱告中,是一件悲慘的事。有一大群人被遺漏了;如果你想知道他們是誰,他們被稱為「世界」。這迫使我們離開我們處於這種危險中的狀態。現在世俗的人可能在神的揀選名冊中,但這對他們沒有安慰。我不為世界祈求;這是明確表達的;只要你是世俗的,你就無法從基督的代求中得到安慰。當然,這應當成為神子民的一個有效考量,使他們「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這些人擁有基督禱告的益處。基督徒若不清楚地脫離那被排除在外的人數,就絕不應安息。基督對瑪門有持續的敵意與反感;在我們能與祂有份之前,必須與世界分離,並藐視屬世的事物。世人以這些事為樂;但還有什麼比被排除在基督的禱告之外更可怕的呢?祂咒詛那些祂不為之祈求的人;這就是為什麼那些沉迷於世界的人總是越來越糟的原因。
- 基督對聖徒之愛的卓越性:「我為這些人祈求,我不為世界祈求。」基督對我們特殊的愛,提升了祂的恩慈與我們的義務。被記在基督的禱告中並非每個人的憐憫;數以百萬計的人被忽略了,正如那些可以被稱為「世界」的人(約十四22):「主啊,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我們也可以說,為什麼你要為我們祈求,而不為世界祈求?其他更有成就的人被遺漏了,而我們被接納了。人對特權最為著迷;普遍的恩寵似乎是本性的權利。對挪亞來說,雖然他似乎被活埋在方舟裡,但當全世界在水中滅亡時,他和他的家人得救了,這無疑是一個甜蜜的考量。在審判之日,當所有的被棄絕者聚集在一起時,我們將欠基督多少百萬次的感謝,去思考:神揀選了我,而不是所有這些人;甚至在那些被棄絕者中,有些人更有成就,然而神揀選了我,而不是加圖,揀選了我,而不是蘇格拉底,揀選了我,而不是柏拉圖,而不是異教徒中最優秀的人!當以色列人看到埃及人死在岸邊時(出十四30),這提升了他們的拯救。如果神拯救了所有人,那將是無限的憐憫;但現在許多人滅亡了,這對那些得救的人來說,更是感恩的理由。太陽是榮耀而美麗的,但如果每一顆星星都有同樣的光輝,它就不會如此令人讚嘆。屈梭多模說,偶爾去醫院看看那些渾身瘡痍的可憐人,是感恩的一大途徑。所以,考慮到基督為我們祈求,而不為世界祈求,這稱讚了基督的愛,並應在我們心中激起感恩的認同。
- 藉著基督的榜樣,我們應當擁抱他們,並對那些從世界中被揀選出來的人表現出特別的愛。基督說:「我為這些人祈求;我不為世界祈求」;我們應當特別在禱告中紀念他們。使徒關於施捨說:「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六10)。基督說:「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詩十六3、4)。基督不會提及他們。有些人認為這應應用於偶像;其實應應用於人;整篇詩篇都是應用於基督的。
但這裡產生了一個疑問:我們不應為惡人,甚至是不悔改的人、教會的逼迫者、藐視真道的人禱告嗎?我回答:
- 是的;部分原因是我們不知道神恩典的隱秘旨意。基督在祂神性的光照下,知道選民與被棄絕者;但我們不知道,因此我們應當為逼迫我們的人禱告(太五44)。保羅曾口吐威嚇的話攻擊教會;基督為悖逆的人受了恩賜。部分原因是許多惡人在他們的崗位上是重要的,因此,至少我們為他們祈求屬世的祝福,儘管我們對他們能被贏得認識真理幾乎沒有希望。因此,我們應當為邪惡的統治者、為人類社會的歸正禱告;他們可以作為玫瑰園周圍的荊棘籬笆。因此,以斯拉記六章10節說,在聖殿中他們應當為王和王子的生命祈求;意指巴比倫王大流士,至少是為屬世的恩惠。
- 我們為他們禱告,並不像為聖徒禱告那樣有同樣的鼓勵。為聖徒禱告,是出於聖靈的合一;為惡人禱告,則是出於一般的仁愛。為聖徒禱告,是出於對他們恩典的喜悅;為惡人禱告,則是出於一種寬泛且可能的盼望。希伯來書十三章十八節說:「請為我們禱告,因我們自覺良心無虧,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這些人應當佔據我們禱告的主要部分;我們對他們有更多的鼓勵與盼望,這應當成為我們為他們代求的動力。
- 我們可以有條件地為那些頑梗、蓄意作惡的人禱告。詩篇一百零九篇中有許多咒詛的話,並非為了滿足我們私人的報復,而是要我們以有條件的方式來理解。那些咒詛是以先知的靈對猶大發出的,因此不可引為例證,以合理化任何報復的熱情或私人的情緒。約翰一書五章十六節說:「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為那種罪代求是試探神,因為祂已經宣告了祂的旨意;那不可赦免的罪就是指這一種,儘管它很難被辨認出來。因此,持守條件式的禱告形式是好的。當一個人宣稱信奉宗教後,卻陷入徹底的背叛並對其懷有致命的仇恨時,這是一個強烈的推定,認為他們已經犯了那種罪。
- 我們有時會感到禱告受到攔阻。神曾藉著神諭禁止先知為百姓禱告:耶利米書七章十六節:「所以,不要為這百姓祈求,不要為他們揚聲禱告,也不要懇求我,因我不聽你。」當神決意執行祂的忿怒時,祂不願讓祂子民的禱告落空;而那激勵我們禱告的同一位聖靈,也鑒察神深奧的旨意。因此,禱告中有一種先知性的亮光;神會暫時收回我們在其他時候所擁有的那種熱切與實際的幫助。我無意為每一種私人的、情緒化的臆想辯護,但我們必須視神的靈為神旨意的詮釋者,祂絕不會無目的地激勵我們禱告。是的,有時我們感到在經過極大的掙扎後,仍無心為某人禱告,這是一個極大的記號,表明神對該人極度不悅;當神的子民,甚至在與自己進行了極大的掙扎之後,仍然無心為他禱告時,這便是神不悅的明證。
第三,他為他們禱告的理由。
- 因為他們是父所賜給他的。
- 因為他能對父說:「他們是你的。」
關於他們是如何由父賜給他的,我們之前已經說明過。現在我僅考慮最後一個理由,即更正式的表述:「因為他們是你的。」
- 請注意,選民被賜給基督,以致他們仍然是父的。雖然藉著賞賜,他們成為我的,但你並未失去對他們任何一部分的權利與所有權。他們被賜給我,是作為一種抵押(oppignoration),而非轉讓(alienation);正如父親將女兒嫁給他人,並未失去其為父的所有權;她既是她丈夫的,也是她父親的。神已將每一位蒙揀選的靈魂作為新娘賜給基督,然而他們仍屬於神;是的,他們被賜給基督,正是為了保存神的權利。所有的人,因創造之權,皆屬於神;但那些由基督救贖、由聖靈成聖的人,更是特別屬於祂,因為他們生命的歸宿與趨向始終是為了父的榮耀。其他人雖然在權利上屬於神,但在其生活的使用與過程中,他們卻屬於魔鬼;神可以說已經失去了他們。但那些賜給基督的人並沒有失落,他們依然屬於神;這部分是因為基督的目標,祂在他們裡面不斷作工,以維護父的權利:約翰福音十四章十三節:「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這些位格彼此榮耀:約翰福音十六章十四節:「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他們是基督的肢體,好讓父在祂恩典的旨意中得著榮耀。部分也因為他們生活方式與趨向的緣故:約翰福音十五章八節:「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父藉著我們的多結果子而得榮耀。
應用一:這對信徒是一個約束,使他們行事為人,好讓神不以認他們為屬祂的為恥,聖靈不以住在他們裡面作為殿為恥;使他們不至於成為污穢的馬廄,而要成為聖靈的殿;基督也不以認他們為肢體為恥;祂不會作一個潰爛身體的頭;神父也不會以祂的揀選為恥。如果你們多結果子,祂就得榮耀,祂的揀選就不是不值得的。但反之,你們若不這樣行,就是叫聖靈擔憂(弗四30),把基督重釘十字架(來六6),使父蒙羞。但如果你們成聖且聖潔,聖靈就會認領你們,並在你們裡面喜樂地作工:彼得前書四章十四節:「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常在你們身上。」在他們那邊,祂受毀謗;但在你們這邊,祂得榮耀。藉著你們生活的純潔與聖潔,你們顯明了你們裡面是何等的靈;祂能帶著榮耀認領你們。那時,基督就不會以你們為恥:希伯來書二章十一節:「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基督不會認為稱你們為祂的親屬與家人是祂的恥辱;祂不以說「他們是我的;我的弟兄、我的親屬、我的家人、我的新娘」為恥;祂不以祂所買贖的為恥。神父也不會以你們為恥:希伯來書十一章十六節:「神被稱為他們的神,就以為恥。」父會宣告祂自己是他們的份,而他們是祂的,因為他們為了祂的緣故撇棄了世界。神不會認為這對祂有任何不榮耀。
應用二:反駁他們的宣稱。
- 那些僅僅藉著創造而宣稱屬於神的人:主知道誰是祂的人。神特別的利益是建立在恩典之上的。人們說:「造他們的人,難道不救他們嗎?」神不會認領那被罪所偽裝的受造物:「我不認識你們,你們不屬我。」那造他們的,必不憐憫他們;那塑造他們的,必不施恩給他們(賽廿七11)。不;你們不屬我;祂所有的人都賜給了基督;這種利益不是來自本性,而是來自恩典。
- 那些將希望建立在基督身上,卻不行事如父之子的人。基督從未揀選一個不尊榮祂父的肢體:約翰福音十五章十六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使你們奉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就賜給你們。」基督不會允許那些行事為人配不上祂父之愛的人,去宣稱他們能自由且坦然無懼地向祂禱告。
應用三:看見那些信靠基督之人的福分與尊貴。基督對父說:「他們是你的」,是祂獨特且特別的份:出埃及記十九章五節:「你們要……作屬我的子民,比萬民更寶貴。」世界是神的產業,但你們是祂的珍寶。一個人可能擁有他偶爾才去探訪的土地,但他會特別珍視他的珍寶。神愛他們,正如一個貪婪的人愛他的珍寶一樣。我們以財富來衡量人,但神以恩典來衡量人:彼得前書二章九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a peculiar people)。」神以重價買贖了他們。在我們屬於自己之前,我們就屬於祂;在我們有任何存在之前,神就有了關於我們的思想,而在時間中,祂作了這種區別:提多書二章十四節:「他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a peculiar people),熱心為善。」祂最珍貴的實體,藉著揀選被挑選出來,藉著基督的義被裝飾,藉著恩典與他人區別開來。神看他們為祂自己揀選的對象、祂兒子買贖的果子、祂自己聖靈的傑作,並將他們從所有人中分別出來,歸於祂自己的榮耀。
- 再觀察,沒有什麼比「我們是祂的」這一考量更能激動神施憐憫了。這是基督自己的論據:「因為他們是你的。」這種利益在教會的其他地方也被訴求:以賽亞書六十四章八至九節:「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耶和華啊,不要大發忿怒,不要永遠記念罪孽。求你垂顧我們,我們都是你的百姓。」當我們來到神面前,雖然我們不能訴諸功德,但我們可以訴諸利益。儘管我們很糟糕,但我們仍是你的;我們的仇敵隨意對待我們,但你卻樂意與我們立約;主啊,你難道不願對你自己的兒女投以一瞥恩慈的目光嗎?哦!當我們能帶著這種確信來到神面前時,是何等甘甜:以弗所書二章十九節:「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作為祂家裡的人,我們便可祈求我們的份。外人是來了之後,辦完事就回到自己家的人;客旅是住在某地,卻沒有享受本地人所享有的豁免權與特權的人。但現在我們是公民,是神家裡的自由人;不僅擁有僕人的自由,更擁有兒女的自由;因此我們可以在禱告中堅持這一點。所有的困難在於如何證明這種利益。當有些人對神說「我們是你的」時,那不是確信,而是厚顏無恥;一個惡人說「我們的父」時,是在毀謗祂。偉大的證據是奉獻。你是否曾將自己完全交給神?你是否行事為人如同屬祂的人,彷彿沒有什麼是屬於自己的,也不由自己支配?你是否曾作出這種降服?當有派系之爭時,你傾向哪一邊?你是否說:「我是屬神的,我是屬基督的」?神彷彿在說:「誰屬我?誰?」
- 這是你與聖靈有份的記號:約翰福音十六章14節:「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當我們所擁有的啟迪、生命、安慰與更新,被用於基督的榮耀時,這就是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的記號。
二、因為在基督裡榮耀神,是恩典之約中極大的條件。神與信徒立約,應許賜給他們恩典,作為回報,祂期待得到榮耀。恩典之約的一切特權,都是租借給應許的承受者,而這榮耀就是神為自己保留的租金與認可。請看這份契約的形式,詩篇五十篇15節:「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在一切經歷恩典的時刻,神都要得著榮耀。榮耀與讚美是天國寶座的歲入,三位一體的神共同擁有這些;父要得榮耀,子與聖靈也要得榮耀。因此,那些只期待安慰卻不顧本分的人,是誤解了聖約的宗旨。當我們拒絕繳納神所要求的租金與認可時,神必然會發怒;你將會喪失你的租約與特權,屆時你又怎能滿懷信心地禱告呢?在恩典之約中,有一點值得注意:神以憐憫的方式對待我們,受造物則以盡本分的方式回報神。神稱義、成聖、榮耀受造物,這些是聖約中的偉大福分;而我們也當以同樣的方式回報神,即稱義神、成聖神、榮耀神。稱義神:路加福音七章29節:「眾百姓和稅吏聽見這話,就以神為義,受了約翰的洗。」成聖神:以賽亞書八章13節:「但要尊萬軍之耶和華為聖」;此處亦然:「我在他們身上得了榮耀。」我們應當以神為義,在世人的譏諷面前維護祂的道路,在我們內心偏見的面前維護恩典的豐盛;我們應當尊神為聖,在敬畏與信靠上將祂置於世上一切權勢與卓越之上,正如「成聖」意味著從世俗用途中分別出來;我們榮耀祂,則是當我們在思想、信心與尊崇中尊崇祂。我們最好的思想對神性而言不過是羞辱;祂遠超一切頌讚與稱揚;然而,當神在你的心中被高舉時,祂視之為祂的另一個寶座。
三、因為我們滿足了神的目的。神在祂一切護理中的偉大終極目標,就是榮耀祂的兒子,並在祂兒子身上榮耀祂自己;神藉著在我們的人性中榮耀基督,來尋求祂自己的榮耀。若非為了祂的榮耀,我們既不會有聖言,也不會有福音、基督或恩典。箴言十六章4節說:「耶和華所造的,各適其用」;這就是說,是為了彰顯祂的榮耀;因為神既是如此完美,祂無法以其他方式被高舉;因此,這必然是為了使祂自己為人所知。祂創造世界是為了使祂得榮耀,同樣地,祂在基督裡造我們也是為了這個原因:以弗所書一章12節:「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我們在宗教上的一切,都是為了這個目的。我們必須尊重神的榮耀,因為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歸功於它;神對此極為看重:撒母耳記上二章30節:「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
應用一:知識。榮耀基督,我們絕不會有任何損失;這是我們在祂代求中有份的保證。我們將擁有這樣的榮耀與安慰,即基督將作我們的中保。在世上,我們就像大衛在曠野時那六百名同伴,他們服事艱辛且報酬微薄;但當大衛在希伯崙受膏為王時,他們都獲得了權力與信任的職位。在世上,如果我們確實榮耀基督,我們將會遭遇艱難的對待,但當基督在祂榮耀的日子顯現時,你絕不會為此後悔。不僅如此,就目前而言,你也不會失去什麼;世俗的損失會在屬靈的安慰中得到補償,這是一筆很好的交易。請觀察彼得的問題與基督的回答:馬太福音十九章27、28節:「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在彼得的問題中,我們可以觀察到,儘管我們為基督受的苦很少,我們卻覺得那很了不起。彼得的情況貧窮而微薄。唉!他撇下了什麼?一間破屋、一張網、一艘漁船;他沒有土地或產業:他從一個漁夫變成了門徒。損失很小;但我們若為了基督的緣故、為了維護基督的利益或福音的傳播,而捨棄一點點多餘之物,或是孩子的一份遺產,我們就覺得那是件大事。甚至,如果我們僅僅遭受一句羞辱的話、一點冷落,或是在名聲、財產上受到一點小小的損害,我們就容易像彼得那樣說:「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功德的思想是人的天性,我們對自己微小的服事標上了高價;我們會得到什麼好處呢?但請看基督的回答:「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請注意,基督寬恕了這要求的軟弱;其中帶有一點驕傲,也帶有一點屬肉體的成分,即對肉體獎賞的期待;他們夢想著地上的榮耀,以為基督會分給他們;但基督略過不提,給予了恩慈的回答。不僅如此,請注意,基督應許了比彼得所能預期的更大的獎賞,在復興時賜給他們每人一個國度。我不打算探討那個表達,那不符合我的目的;但我觀察到,雖然我們為基督所做、所受的並不值得一提,但只要是出於真誠,最小的事也會受到高度的尊崇並得到豐厚的獎賞;基督會為你代求,在祂父面前為你辯護,只要祂開口,你絕不會失敗。使徒說,希伯來書七章25節:「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基督一旦開始代求,就不會停止,直到你因榮耀祂而獲得足夠的榮耀;「他能拯救你到底!」哦!我們為什麼要對服事基督有偏見呢?我們最終絕不會是輸家。基督不會虧待你;祂正藉著祂不斷的代求,為你永恆的榮耀鋪路。因此,不要煩惱;你不需要尋求基督以外的發薪者;我們已經有所得,除了盼望中的,還有現今的安慰。
應用二:勸勉;催促我們去榮耀基督。調整你的生活,好讓基督能說:「父啊,我在他們身上得了榮耀。」我現在不是要催促你們籠統地榮耀神,而是要作為中保去榮耀基督。
但什麼是榮耀基督呢?我回答:
- 你要藉著信心榮耀祂。當你承認在聖言中向你啟示的基督的人位與職分,並據此建立你的盼望與安慰時,基督就得了榮耀。信心有雙重職分:它從神那裡接受基督,並將基督呈獻給神;它在聖言中接受基督,並在禱告中運用祂。
讓我們談談這兩點:
[1.] 接受基督。當人輕視神向他們提供的基督時,他們極大地羞辱了祂;這是對神兒子的蔑視,彷彿祂不值得接受:使徒行傳四章11節:「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神使祂成為盼望與安慰的榮耀根基,你卻視若無睹,認為祂毫無價值;這是對神的揀選與基督的卓越所施加的極大蔑視。你看祂如垃圾,不值得關注,而神卻將祂視為寶石:馬太福音二十二章5節:「眾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作買賣去。」他們不願將祂納入自己的關懷與思想中。對福音的提供漫不經心地忽視,極大地冒犯了神;你輕視了父的智慧與基督的愛。神運用了祂所有的智慧來構思恩典;福音是天國的傑作。父彰顯了祂智慧的豐富,而基督付上贖價、順服並受死,彰顯了祂愛與恩典的豐富;當這一切提供給你時,你卻不願將其納入你的關懷與思想中;這是你能對祂施加的最大羞辱。然而,「在你們信的人,他就為寶貴」,彼得前書二章7節。他們看不出有什麼比祂更值得他們研究、花時間、關心與思想。這是他們願望的總和,即他們能照著神所提供的去接受基督;與祂的卓越相比,其他一切不過是糞土與狗食,「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並且得以在他裡面」,腓立比書三章9節。藉著這種尊崇與關懷,基督得到了極大的榮耀。
[2.] 呈獻基督。在我們向神的一切努力中,我們必須將我們的蒙悅納建立在基督的功德上:約翰福音十四章1節:「你們信神,也當信我。」這是一種對神的信,也是一種對基督及其功德的信。我們去見神時,絕不能不帶著基督;在所有的祈求中,都要運用祂。每當你與神打交道時,你必須在基督裡去見祂;並且你必須帶著信心去,相信你會因祂的緣故而更順利:以弗所書三章12節:「我們因信耶穌,就在他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當一個人有基督站在他這一邊,並藉著祂愛子的中保向神獻上禱告時,他就能在神面前運用某種自由與坦然。在基督之外,我們只能看見被憤怒與權能武裝的威嚴;但現在,當你運用基督作為中保時,你可以雙手抓住神;公義與憐憫都在你這一邊,你有功德可以陳明,也有請求可以提出。但是,唉!我們在向神祈求時,是多麼少地榮耀基督啊。我們帶著微小的希望、微小的信心前來,我們最好的表現也不過是猜測與臆想。因此,我們應當藉著信心榮耀基督。人們對基督低微而卑下的理解,是在羞辱祂。
- 藉著你生活中的聖潔。每一位基督徒都應當記得基督的榮耀正懸於一線,以此來行事為人。我所勸勉你們的不是一種道德生活,而是一種基督徒的生活,一種基督能特別得榮耀的生活。
[1.] 就方式而言;你的行為應當根據你在基督裡特權的高度而提升。基督徒應當比一般人做得更多:哥林多前書三章3節:「你們仍是屬肉體的,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我們期望騎馬的人比步行的人走得更快。在基督教中,本分被提升到更高的比例;律法是一樣的,但我們有更高的義務。你們與他人有何不同?你們的聖潔生活應當具有獨特性。你們的生活中應當有一些東西,是那些出自哲學家學校、猶太人、土耳其人或不認識基督的道德異教徒所沒有的。
[2.] 就原則而言;必須尊崇基督。你必須使祂成為你順服神的原動力。你不僅要在蒙悅納這點上運用基督,還要運用祂的幫助:腓立比書四章13節:「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加拉太書二章20節:「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祂要藉著依賴而得榮耀,因為祂是我們屬靈生命的一切源頭。無論我們有什麼——生命、感官與行動——都是從祂這位頭,流向我們這些肢體。如果你不依賴祂,不使祂成為每一種生命影響的原則與頭,你就剝奪了祂主要的榮耀。
[3.] 就終極目標而言;你必須使祂的利益成為你生命中偉大的目標:腓立比書一章21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他除了高舉基督之外,不願為任何其他目的而活;一切都是以純潔的眼光注視著祂:羅馬書十四章7、8節:「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一個重生的人不能為自己活,而要為主活,作為一個完全獻給基督的人,不與自己的利益結盟,而是完全為了基督的榮耀。
[4.] 動機必須是對基督的感恩;一切都必須為了基督的緣故而做: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神在基督裡的愛應當是那股巨大的推動力。難道我不該為那為我而死的人做點什麼嗎?當心中有這樣的辯論與運作時,基督就得到了極大的尊崇。
- 我們必須在我們的享受中榮耀基督。當我們想到我們對任何事物的權利時,要想到:這是藉著賞賜而得的,無論是稱義、成聖、得榮耀,還是受造物的安慰。無論我們視什麼特權為我們的,我們都必須在其中看見基督:哥林多前書三章22、23節:「萬有全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是基督的,基督又是神的。」所有的憐憫都藉著祂的血流向我們;祂從神那裡買贖了它們,並傳遞給我們,好讓我們能意識到我們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擁有了一切。祂不僅買贖了它們,而且在每一項特權上都為我們開了先河:基督先擁有它們,然後我們才擁有;祂藉著聖約被揀選、稱義、成聖、復活、升天並得榮耀;在所有這些事上,基督要顯明祂是萬有的承受者。祂是長子,作為承受者擁有優先權;祂先擁有,然後立下遺囑。誠然,在世上的安慰中,基督擁有的很少,但祂擁有權利與名分,並已將其轉讓給我們。為了宣告祂的權利,受造物在某個時候都向祂致敬;天使服事祂,魔鬼承認祂,風和海聽從祂的呼喚,魚為祂繳納稅銀。那麼,在每一項享受中看見基督;祂是購買者,也是第一位承受者與擁有者。
- 我們藉著為推進祂的利益與國度而行事與受苦來榮耀基督。在福音的初期,從未有過如此熱心的一群人;在某些人看來,他們簡直是為了基督而瘋狂:哥林多後書五章13節:「我們若果狂妄,是為神;……」在靈裡多,在勞苦中多,在患難中多。原始的熱心已經衰退了許多。許多人就像紅榴石;如果你遠遠地看它,你會以為它在燃燒;但一觸摸它,卻是冰冷的。宗教變成了一種單純的閒談與空談;很少有人關心基督的利益。基督徒應當總是籌劃如何為基督獻上自己,為了祂典章的推進、祂國度的擴展;為了這個目的,我們既不應吝惜身體,也不應吝惜財產,甚至不應吝惜生命本身。你應當用你的財物尊崇祂:箴言三章9節:「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崇耶和華」;這不過是給教會之王的貢品。如今神蹟已經停止,神將藉著那些嘗過福音甘甜之人的慷慨來傳播福音;如果主需要它,我們為什麼要對任何事猶豫不決呢?用你的關係尊崇祂。作為官員;官員必須藉著抵制謬誤來增進基督的利益;那些藉著基督作王的人,必須為祂作王;看看神是否會與那些像迦流一樣的人算帳。作為商人,用你的貿易尊崇祂,藉著貿易促進宗教:申命記三十三章18、19節:「西布倫哪,你出外可以歡喜;以薩迦啊,在你帳棚裡可以快樂。他們要將列邦召到山上,在那裡獻公義的祭;因為他們要吸取海裡的豐富,並沙中所藏的珍寶。」每一項事務都應當納入宗教的模子中,否則我們就不是以基督徒的身分行事。耶穌會士與教皇黨人將在審判時起來指責我們。同樣,在你的私人領域,在你的家庭中為耶穌基督做點什麼。基督徒不應有任何關係,而不從中為基督的榮耀獲取某種益處。至於受苦,基督在那些向世界傳揚祂名的人的勇氣中得到了榮耀。不要以此為苦;為神積極行動固然重要,但消極忍受更為重要。讓榮耀基督寫在我們身上,即使是用我們的血;只是要加上這些謹慎:
[1.] 我們必須認為自己因這服事而蒙受榮耀,無論它是多麼痛苦、恥辱與麻煩:哥林多後書五章9節:「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我們勞苦,也就是說,我們追求這種榮耀,帶著野心去勞苦。在君王身邊最卑微的服事也是榮耀的,即使是馬夫或任何其他低下的工作。作主的僕人比作空中掌權者的王子更榮耀;撒旦的頭銜是虛浮而高傲的。伊格那修說,為基督而做,比作全世界的君主更榮耀。基督是如此卓越的人,任何在祂裡面並圍繞祂所做的事,都會反過來榮耀做這事的人。第二聖殿因基督的臨在而超過了所羅門的聖殿:哈該書二章9節:「這殿後來的榮耀必大過先前的榮耀,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在這地方我必賜平安,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伯利恆在猶大諸城中雖小(彌迦書五章2節),但基督卻生在那裡。因此,與基督同受苦難、與基督同吃粗糧、與基督同受羞辱與恥辱,都是榮耀的:使徒行傳五章41節:「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這意思是,他們因能為基督受辱而蒙受了榮耀;服事是一種榮耀,受苦是一種特權:腓立比書一章29節:「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除非你有這種心志,否則這不過是派系性的固執,而非為基督而有的宗教性受苦與行動。
[2.] 必須有對自己不配的意識:路加福音十七章10節:「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做的事。」一個貧窮而不配的受造物。唉!我們做了什麼?基督因著努力的直接目標與傾向,以及你謙卑的告白,而得到了雙重的榮耀。大衛盡他所能為聖殿作準備:歷代志上二十二章14節:「我在患難中為耶和華的殿預備了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對於偉大的神來說,這是一份微薄的禮物!我們容易高估自己的服事與努力,因此,保持一種謙卑、謙遜的意識是非常好的。貧窮的受造物!我們做了什麼?我們不僅從基督那裡領受了生命與氣息,還領受了恩典與榮耀以及一切。為我們所做的事保持謙卑,並承認這對神而言完全是不配的,是很好的。
[3.] 你必須將一切歸功於基督的榮耀;正如約押在征服拉巴後,派人請大衛來領取榮耀一樣;我們也必須為基督這樣做。這依然是榮耀與尊崇的加倍: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如果寫字的人寫出一手好字,筆是不值得稱讚的: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活著……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當太陽強烈照耀時,星星就消失了。工作已經足夠了,讓神領受榮耀: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4節:「我算什麼,我的民算什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大衛只有在經歷特殊的憐憫時,才會用那種語氣說話。大衛將一切歸功於神——能力、意志、財物、心志。因此,在我們為基督所做的一切努力中,祂必須得到讚美;就像人群中一個人舉起另一個人,當另一個人消失在人群中時,只有那個人被看見。
- 藉著對祂的典章熱心;那時你藉著將立法者的智慧與權能歸給祂,來尊崇基督。君王最高的權力是立法權。當你持守基督的律法時,你視祂為祂家中的忠信者,並承認祂是祂教會中的王。但現在,當我們在神的門檻旁設立我們的門檻時,基督就受到了羞辱,彷彿祂在祂家中不忠信:馬太福音十五章6節:「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藉著人的遺傳,你們使神的律法歸於無效,這詞的意思是「廢除主權」。
- 藉著花一些莊嚴的時間去默想並讚嘆祂人位的卓越與祂救贖的豐滿。在天國,這將是我們偉大的工作,在那裡他們永遠讚美羔羊:啟示錄四章10、11節:「那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坐寶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永永遠遠的,又把他們的冠冕放在寶座前,說: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能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他們並不輕視他們榮耀的工作。他們所擁有的一切榮耀都是神純粹的恩賜;他們藉著恩典持有它,並藉著恩典頌揚它。同樣,啟示錄五章8節:「四個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著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這是地上教會與天上教會的職分。琴是讚美的樂器,屬於已經得榮耀的靈魂;正如盛滿了香的爐屬於地上的信徒。地是禱告的真正場所,正如在天上我們將從事永恆的感恩。整個教會都在向基督致敬;這是聖徒的研究:以弗所書一章16節:「我就不住地為你們感謝神。」這是保羅持續的實踐,他呼吸的每一口氣都是基督:哥林多前書二章2節:「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我們對基督的思想應當對我們是甘甜的;我們應當日復一日地對祂有令人神往的領悟,用基督的卓越使你的心神往。
應用三:是對那些渴望榮耀基督之人的安慰。這是你禱告中獨特的支柱,在每一次祈求中,你在父與子身上都有份:「祂們是我的,」主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了他們。」「祂們是我的,」基督說;「我以永遠的救贖救贖了他們。」難道神不會供應祂自己的人,基督不會供應祂自己的人嗎?那擁有父與子的人,難道會失敗並懷疑垂聽嗎?你擁有父,祂是祝福的原始源頭;你擁有基督,祂是金色的管道與傳遞者。但特別是在你最後的祈求中,當你躺在臨終的床上時;你知道基督自己的懇求,約翰福音十七章4、5節:「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這是一個甘甜的證據。神除了榮耀,還從受造物那裡尋求什麼呢?
反對一:但你會說,我在向神祈求時無法榮耀基督,也無法帶著祂所買贖之人的確據前來。我回答:
- 當我們無法應用時,讓我們否認自己:主啊!我們不是以自己的名、自己的價值與功德前來,因為我們一無所有;我們是藉著基督的功德前來;我們知道天下人間沒有別的名;何西阿書十四章3節:「孤兒在你是得憐憫」;也就是說,每一個缺乏引導、救濟與支持的人。雖然我們不能說「父啊」,但我們可以說,我們是孤兒,我們沒有人可以幫助我們。
- 如果我們不能談論祂因基督的緣故而對我們懷有的愛,那麼讓我們懇求祂對基督所懷有的愛。基督的名在天國是非常親愛與寶貴的,因為祂是神所愛的兒子:主啊,為了你對基督所懷有的愛。我們是祂的委託人,雖然我們不能說我們是祂的肢體。雖然我不能說「你是我的」,但我可以說「祂是你的」,一位你所設立的中保。如果基督沒有來自天國的專利證書,沒有神蓋上大印的委任狀,神本可以拒絕我們:約翰福音六章27節:「……是父神所印證的。」主啊,祂是你自己授權的中保。摩西被拒絕了,因為他是自願介入的,出埃及記三十二章32、33節。我沒有什麼帶給你,只有一位你自己設立的中保。這是一個有力的論點。
反對二:唉!我為神所做的很少;我的地位很卑微:那些在官職與聖職中、處於顯赫活動領域的人,他們可以榮耀基督,他們在地上做祂的工作;但我做了什麼?我回答:
- 神要每個人在自己的道路與位置上榮耀祂:約翰福音十七章4節:「父啊,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我們不應談論我們的階級,基督因你在私人位置上的勤奮與忠心而得榮耀,無論是男僕還是女僕:哥林多前書七章22節:「但那蒙召作主門徒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從撒旦的束縛與罪的奴役中被救贖出來,他就在榮耀基督:提多書二章9、10節:「勸僕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討他的喜歡,不可頂撞他,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敬虔的僕人,他們是福音何等的裝飾!藉著宗教進入家庭的最初門徑,它在那些肉體之人的眼中變得美麗可愛,他們藉著信徒的生活與實踐來評價這教義。在那個時代,僕人像牲畜一樣被買賣。主不以人所處的位置來評價人,而以他們在其中的表現來評價。
- 沒有什麼位置是如此卑微,以至於你不能為基督做點什麼,在主的管教中養育你的孩子,教導你的僕人、你的鄰居、你的同伴。熱心就像火或酵母,它會傳播並擴散開來。
反對三:我勞苦了,但收效甚微。
答:成功不是你的工作,而是神的工作。我們必須留意我們的本分,將成功留給神;我們不會因缺乏成功而負責,但會因缺乏努力而負責:以賽亞書四十九章4節:「我說:我勞碌是徒然;我盡力是虛無虛空。然而,我當得的理必在耶和華那裡;我的賞賜必在我神那裡。」這是基督自己的抱怨;祂的職事沒有果效,但並非沒有獎賞。如果沒有果實,我們也可以擁有忠心的冠冕。傳道人就像一個不斷奔流的泉源,無論他們聽或不聽。同樣,你在家庭中也必須這樣做。
反對四:我從未蒙召去殉道。我懷疑我不會榮耀祂。
答:1. 不要祈求患難,將它們留給神;當它們來臨時,背起祂的十字架。古利奈人西門是被強迫的;我們不應選擇我們的十字架,而應背起它;基督自己也沒有背祂的十字架,直到它被放在祂身上;我們不應尋求它,而應背起它;不應釀造我們的杯,而應喝下它。當十字架在我們的道路上遇見我們,而我們若不犯罪或違背良心就無法逃避時,我們必須背起它。
- 很少有時候宗教是不困難的,並且不讓我們陷入某種不便,如果不是官員的不悅,也是肉體朋友的不悅;如果不是為了基督教的一些主要真理,也是為了基督的一些較小的典章;當前的真理通常與利益背道而馳。
- 外面的麻煩越少,裡面的就越多;如果你不與邪惡的世界衝突,也要與邪惡的心衝突。在安慰方面有懷疑,在順服方面有困難。一個認真的基督徒,從未遇見過一個懶散、懶惰、平靜與安息的時刻。對自己保持警惕是好的;這不會削弱我們對基督的信心,而是削弱我們肉體的安全感。
反對五:但我有很多自私的目的,我盡力而為,它們總會介入;我無法為基督做任何事,卻隨時準備被某些肉體的目標所左右。
答:認為在我們的目的與原則以及本分的方式上沒有失敗是不可能的;但基督徒是根據他生命的主要範圍與目的來判斷的。如果這是主要的事,基督會認同你,並為你向神代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