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4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講道|017_約17_11_叫他們合而為一_二

第十七章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十七11)

第三,禱告的內容,關於在恩典中的堅忍。

「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原文:Ev τῷ ὀνόματί σου τήρησον αὐτούς;可譯為「在你的名裡」,或「藉著你的名」,或「為了你的名」)。「Ev」(在)在希伯來人中如同「b」,可譯為「藉著你的名」(來十一2:「藉著此信」)。「為了你的名」(弗四32:「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羅十六2:「在主裡接待她」;即為了主的緣故)。(1) 若是「在你的名裡」,意思就是「在對你真理的認識中」;因為神的名是指任何使祂顯明的事物。本章中的福音教義被稱為「你的名」(第6節):「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意指整全的敬虔教義。因此基督禱告:「保守他們在你的名裡」;即在對真理的恆久認信中;不要讓他們被撒但欺騙而失去真理,也不要讓他們因逼迫而恐懼放棄;而是讓他們恆久地持守、捍衛並向世界傳揚真理。(2) 「藉著你的名」;神的名就是祂自己,祂自己就是祂的名。如出埃及記二十三章21節:「我的名在他裡面」;即他與我有相同的本質與榮耀。因此「藉著你的名」就是藉著你自己、你的能力、憐憫、良善、真理(金口約翰:「藉著你恩慈的幫助」)。(3) 「為了你的名」,為了彰顯你的憐憫、真理、信實。這些解釋可以綜合起來:在你的真理中,或在敬拜與認信你的名中,藉著你的能力,為了你的名的緣故,來彰顯你的憐憫與真理;你的憐憫,在於將他們帶入恩典的狀態;你的真理,在於保守他們在恩典的狀態中。有兩點:

  1. 聖徒的堅忍,或他們在恩典狀態中的保存,是確定的。
  2. 我們是藉著神的名、藉著祂的能力、為了祂的榮耀,而被保守在恩典狀態中的。

教義一:聖徒的堅忍,或他們在恩典狀態中的保存,是確定的。

  1. 我將說明我如何在此處建立堅忍的確定性。
  2. 我將處理這一教義,並以其他根據來證實它。

首先,這一關於聖徒堅忍確定性的教義是如何建立在此處的。基督已經祈求了,祂是為所有聖徒祈求的。基督已經祈求了,而身為神愛子的基督,祂的禱告絕不可能徒然返回,因為聖父與聖子的旨意之間有絕對的一致與和諧:約翰福音十一章42節:「我知道你常聽我。」基督在天上的法庭中,其請求不可能被拒絕,特別是祂心所繫的請求。祂的子民對祂而言是如此寶貴,以至於祂不願失去其中任何一個;而基督對神而言又是如此寶貴,以至於祂所有的請求必然得蒙應允。因此,若基督已為聖徒的保存代求,聖父必會應允祂所求的。是的,聖父自己也愛聖徒;這事令祂喜悅。值得注意的是,當基督談到聖徒的堅忍時,祂補充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這不僅指本質的合一,也指祂們在這項工作中旨意的合一。那麼,正如父要求基督救贖我們,父也會因子的祈求而愛我們並保守我們。若基督對父的命令有任何尊重,或父對基督的禱告有任何尊重,選民就必得救。基督已使神的名承擔保守我們的責任。對此有何反對意見?他們說基督的禱告是有條件的:「若他們願意,就保守他們。」但此處並無條件的表達。基督是絕對地禱告:「保守他們」;若有這樣的條件,神的恩賜將取決於人的意志;那麼堅忍將是人的作為而非神的恩賜,因為決定權在於人。不,最需要被保守的正是我們的意志,因此這種條件會破壞請求本身的性質。他們說,基督只為使徒禱告。我回答:這不能僅限於使徒;這是所有聖徒共同的特權:「你所賜給我的人。」基督解釋了自己,並將其擴展到各時代的信徒:「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第20節)。基督的禱告在各方面都等同於應許。

其次,讓我處理這一教義本身。堅忍的教義受到許多攻擊,但地球並不會因為頭腦昏沉的人覺得它在旋轉而變得不穩定。讓我陳述並證實它。

第一,陳述它。

  1. 表面的恩典可能會失去: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9節:「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對照路加福音十八章18節:「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燃燒的彗星與流星很快就會耗盡,並可能像閃電一樣從天上墜落,而恆星則保持其軌道與位置;沙上的建築會搖晃。偽善者必在會眾面前被揭露(箴二十六26)。
  2. 初步或預備性的恩典可能會失敗:希伯來書六章4-5節,那些「一次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可能會墮落;例如啟蒙、外在的改革、暫時的信心、一些良好的開端。有些人死在重生的陣痛中,是死胎。花開得繁茂並不總是預示著果實豐碩。
  3. 真實的恩典可能會遭受嚴重的衰退,但不會徹底喪失。在試探中,它可能會受到嚴重的動搖;腳跟可能會像基督那樣受傷,但「神的種子存在他裡面」(約壹三9);正如彼得否認基督,但他並沒有從恩典中墮落: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2節:「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當根活著時,葉子可能會枯萎。金口約翰關於基督為彼得的禱告說:「祂不是說『叫你不至於否認我』,而是說『叫你的信心不至於失落並完全消失』。」
  4. 那些有助於我們在基督裡福祉的恩典可能會被奪走,如喜樂、平安、歡欣。一個人即使不活潑,也可能是活著的;一個人即使失去了福祉,也可能擁有生命;他即使破產,仍是個人。同樣,基督徒恩典的運作可能會長期受阻;昏厥並非死亡的狀態;可能沒有行為,但種子仍存,這可能會持續;大衛在犯罪後近一年才恢復過來: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4節:「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對照詩篇五十一篇標題:「大衛與拔示巴同室以後,先知拿單來見他,大衛作這詩。」
  5. 恩典若留給我們,確實很快就會失去;我們在無罪狀態中已經證明了這一點。但我們的優勢在於,我們的安全在於神的應許,而非我們自己的力量,我們不是自己的守護者。神不會將這寶石託付在不安全的手中。堅忍是神的恩賜,而非人的作為;祂在基督裡承諾維護它:約翰福音十章28-29節:「我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他們既不會也不可能從神的手中被奪走。神與基督都參與了保守他們的工作;基督是藉著神的命令作為中保,神是藉著基督的功德;因此,誰要將我們與神隔絕,就必須與耶穌基督本人較量,並且也要勝過祂,否則他永遠無法將他們從祂手中奪去。如果他們因十字架的羞辱而質疑基督的能力,父的手也為了我們更大的確據而參與其中: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神從未創造出一個能勝過祂自己的受造物。
  6. 我們並不主張任何狂野的堅忍確據。我們並不說,一個忽視恩典媒介、使聖靈擔憂的人,無論做什麼,都確信自己不會失敗;這違背了神施行恩典的性質,也違背了這種確據的性質,因此這不過是徒勞的詭辯。

[1.] 這違背了神施行恩典的性質;因為神使誰堅忍,祂就使他們在運用恩典媒介中堅忍。希西家確信能多活十五年,但他仍取了一塊無花果餅,貼在瘡上(賽三十八5,對照21節)。或者更清楚地,使徒行傳二十七章22節:「你們各人性命一個都不失喪,惟獨失喪這船。」然而,第31節:「水手若不留在船上,你們必不能得救。」若要活著,我們有義務獲取食物與衣物。這是魔鬼的神學:「你確信不會墮落,所以忽視媒介」;這是撒但對神保護基督的詭辯:馬太福音四章6節:「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他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你從魔鬼那裡學到了這教義:你可以隨心所欲,你確信會得救。

[2.] 這違背了確據的性質;嘗過神在神的方式中賜下之愛的人,不能這樣推理。一個有慈父的人,父親不會看著他滅亡,難道他就可以揮霍財產,毫不在乎嗎?一個邪惡的孩子可能會這樣推測他的父親,儘管這非常不孝,因為他與父親有自然的利益與關係;他所期待的恩慈並非建立在道德選擇上,而是建立在天性上。但神的兒女不能這樣,因為他只有在運用恩典時才能達到這種確據;這種確據是由敬虔的操練所產生與滋養的。這件事本身就包含矛盾;這意味著因為我們不能墮落,所以我們就墮落了;你同樣可以說火會使人凍僵,就像說堅忍的確據會使人做出與恩典相反的行為一樣。

  1. 再者,我們並不說信徒對自己在恩典狀態中的保存如此確信,以至於不需要對自己保持警惕與謹慎:哥林多前書十章12節:「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有一種值得稱許的謹慎之懼。削弱肉體的安全感與削弱我們對基督的信心是有區別的。沒有人比那些在神裡面最確信的人更傾向於懷疑自己,以免因疏忽與不警醒而屈服於敗壞。基督曾祈求彼得的信心不至於失落;然而,祂仍吩咐他與其他使徒要警醒(路二十二40, 46)。敬畏神是一種保守的恩典,並被納入聖約中:耶利米書三十二章40節:「我又要將我的敬畏放在他們心裡,他們就不離開我。」神的愛不會讓祂離開我們,而敬畏不會讓我們離開神。這是一種能與信心和確據並存的敬畏;它是同一位聖靈的果子,並不妨礙確據,而是守護它;這是一種使我們警惕一切犯罪機會與屬靈疾病的敬畏,好叫我們不冒犯神;正如一個朋友將遺產轉讓給他的人,會小心翼翼不冒犯他;這是一種謹慎與不信任的恐懼。
  2. 再者,這種在恩典中站立的確據並不排除禱告:路加福音二十二章46節:「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堅忍是神的恩賜,必須藉著神的方式去尋求,藉著基督的代求來維護神的威嚴,並藉著我們的禱告,使我們恆久地宣告對神的依賴,並更新與祂的關係。此外,藉著在禱告中祈求祝福,我們更被提醒自己的責任;這是保持我們恩典與聖潔的媒介。正如那些經常與君王交談的人需要穿著得體、儀表整潔一樣,經常與神交談的人也有義務更加聖潔,好叫他在神面前蒙悅納。

九、關於此問題的狀態,我再補充一點,隨後便結束。我們所主張的,並非斷斷續續的堅持,而是恆久的堅忍。這並非說神的兒女可能完全被逐出恩典的狀態;儘管他最終必得救,但他不可能在全人、完全同意的情況下,從所有的恩典與敬虔中徹底、完全地墮落。他可能會犯罪,但不會像最終墮落那樣,發生徹底的墮落。總有一些東西會留存下來,即那「種子」:約翰一書三章9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種存在他裡面」;以及那「恩膏」:約翰一書二章27節:「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這就像乾地裡的一根根基,終會再次發芽並散發香氣。

總之,我們持守的觀點是:真實的恩典絕不會完全喪失,儘管它可能大為衰弱,但藉著使用恩典媒介,它必恆久地被保守,直到永生。

其次,既已說明了要點,現在讓我來證實它。堅忍的根據如下:

  1. 就父神而言,有祂永恆的愛與全能。祂的愛是永恆的;神愛人不是一時興起,而是永遠的:詩篇一零三篇17節:「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他的人,從亙古到永遠」;在世界未有之先,以及世界不再存在之時,皆是如此。神的旨意絕無改變,因為祂的旨意伴隨著無限的智慧與能力。神從未在時間中後悔祂在時間之前所定意要做的事:羅馬書十一章29節:「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恩賜是指選民所特有的恩賜,即罪得赦免、恩典與榮耀;選召是指有效的呼召,即「按著祂的旨意」(kata prothesin),如羅馬書八章28節所言。神從未對此後悔;祂從不為自己的揀選感到羞恥或遺憾;儘管人是不配的,但這正是祂將人帶入恩典之約的原因。祂的全能與大能,致力於保守恩典:約翰福音十章29節:「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只要神有能力,我們就是安全的;而這能力是由祂的愛與旨意所驅動的。
  2. 就基督而言,有祂永恆的功德與恆久的代求。

[1.] 關於祂的功德:希伯來書九章12節:「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律法下的贖罪祭只能維持一年又一年,但基督的贖罪是永遠的。利未人的祭司每年一次進入聖所,但基督既已進入天堂,祂的救贖便是永遠的;這不僅是因為它對教會的所有時代都有用,更是就每一位個別的聖徒而言。那些一旦被基督救贖的人,就是永遠被救贖;不是暫時的,不是為了之後又墮落,而是為了永遠得救。因此,希伯來書十章14節說:「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祂不僅買贖了得救的可能性,更使他們完全,買贖了我們達到完全所需的一切;這不是為了某個特定的時間,彷彿之後他們就能從祂手中被奪走而滅亡,而是永遠的;這適用於所有成聖的人,即那些被神的旨意與預定所分別,隨後在時間中被更新、成聖,被分別出來作為神榮耀器皿的人。

[2.] 關於祂恆久的代求,我們在此處便能見到一個範例。希伯來書七章25節說:「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祂在神面前代求,使祂死亡的功德能應用在我們身上,這就是拯救到底。救恩的後嗣不必擔心會失敗;耶穌基督作為立遺囑者,藉著遺囑將產業轉讓給他們,祂長遠活著,以確保祂自己的遺囑得以執行。雖然祂死過一次以立下遺囑,但祂長遠活著以確保遺囑得以實現。基督已從死裡復活,不再死,因此信徒不可能失敗。

  1. 就聖靈而言,有持續的影響,以維持恩典的本質與種子。父神的愛藉著基督的功德而延續,使祂不離開我們;我們藉著基督的靈而得保守,使我們不離開祂。祂不僅在起初將信心、敬畏與其他恩典放入我們心中,更維持並保守它們,使火永不熄滅。我們的心是祂的殿,祂不會離開祂的居所。這是一種持續的影響。祂這樣做是為了維護基督的榮耀與信徒的安慰;祂榮耀基督,並作我們的安慰者。這是為了維護基督的榮耀。基督從父那裡領受了託付:約翰福音六章39節:「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一個也不失落,無論是身體還是靈魂。為了榮譽,也為了忠於祂的託付,祂差遣聖靈作為祂的代理人或執行者,使祂的功德能被完全應用;因此,為了基督的榮耀,無論工作在哪裡開始,它都會持續下去。基督被稱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聖靈在哪裡是創始者,祂也必是成終者;當善工開始時,祂必會使之完全,並將恩典持續到最後。人們曾嘲笑那愚拙的建造者:「他開了工,卻不能完工」。這種羞辱絕不會加在基督身上,因為聖靈有能力且信實;祂必「成全」(katergazesthai)祂所開始的工作:腓立比書一章6節:「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聖靈的工作是裝備榮耀的器皿;祂不會將它們雕刻一半就棄之不顧,而是為了基督的榮耀將其完成。聖靈對基督信實,正如基督對父信實。父揀選器皿,基督買贖器皿,聖靈則雕刻並裝備它們,使它們成為讚美與榮耀的器皿。祂是我們的安慰者;祂運行恩典,使我們對安慰與榮耀產生期待;因此,為了兌現這份期待,祂必不失敗地推動這項工作:羅馬書八章23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我們有了它的滋味與保證;它是美好的,是確定的。恩典的第一階段是作為永生的保證而賜下的;祂將其作為定金或憑據,向我們保證我們將更完美地享受祂。這是整個莊稼的保證;作為定金,神藉此向我們保證祂將支付全額。定金是一種保證,我們藉此確認一筆交易;它是一筆錢,使我們確信祂將支付全部。恩典是榮耀的「授權與佔有」(livery and seisin);一旦我們心中產生了真實的改變,我們就擁有了不可剝奪的權利;這是由應許所保證的。因此,為了使聖靈信實,當祂賜給我們初熟的果子與定金時,祂豈不將基業賜給我們嗎?
  2. 關於對神之名的持續倚靠。一切受造物皆有其避難所;救恩的後嗣被描述為那些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他們面前指望的人(來六18)。那麼,他們的避難所是什麼呢?箴言十八章10節:「耶和華的名是堅固臺;義人奔入便得安穩。」在巴別,人們為了保障自己,想要建造一座高大堅固的塔(創十一3、4)。我們手邊卻有一座現成的堅固臺。我們這些處於持續爭戰中的人,理當有一個退守之處;這裡便有一座穩妥的,且無需任何代價;在試探的時刻,你們需要迅速奔向它。這奔跑是什麼?不正是懇求祂的信實,仰望祂的大能,並在你們的倚靠中尊崇祂的恩典嗎?那些憑藉自己決心而前行的人,必會失敗,彼得便是一個令人悲傷的例子。
  3. 關於確信。我們可以誇耀祂的名:詩篇一一八篇10-12節:「萬民圍繞我,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他們環繞我,圍困我,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他們如同蜂子圍繞我,好像燒荊棘的火,必被熄滅;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經文中三次提到「我靠耶和華的名必剿滅他們」。既然我們有這樣一位全能的守護者,我們為何要懼怕呢?儘管你有如此多的軟弱、誘惑、沮喪和敗壞的傾向,你卻不是靠自己的力量站立。基督已使神的名擔保要保守你:詩篇十六篇8節:「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我們有這樣一位美好的後援,實在是好:基督徒是一位在勝利前便可凱旋的戰士。古諺有云:「穿上盔甲的人,不可像卸下盔甲的人那樣誇口。」
  4. 關於感恩。若我們相信罪惡敗壞的力量,我們就當更加感恩:哥林多後書一章21節:「那在基督裡堅固我們和你們,並且膏我們的就是神。」祂成就了一切,且因與基督聯合,憑藉你在祂裡面的份,你必能站立得住。沒有人應當因自己在恩典狀態中的站立而驕傲;神必須得著一切榮耀:彼得前書四章11節:「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