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4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講道|040_約17_23_神愛聖徒如同愛基督

第四十篇講道

「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約翰福音十七章23節

我現在來到第二個觀察:神愛聖徒如同愛基督一樣。

這表達令人震驚;因此許多註釋家試圖減輕其語氣,並將其引向一種通俗的解釋。

第一,「如同」(kathōs)一詞既是相似的標記,也是因果的標記。祂愛我們是因為祂愛基督。因此經上說:以弗所書一章6節:「祂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選民之所以變得可愛,並適合被神接納,完全是藉著耶穌基督;我們在地位與行為上都被接納,因為我們與祂和好;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因基督的緣故而被視為美事,祂是被父差遣並受託為我們獲取這恩典,並完成了獲取這恩典所需的一切。神對我們所懷一切愛的根基,都是為了基督的緣故。確實,在將我們賜給基督,並將基督賜給我們時,顯明了一種先在的愛: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基督愛我們的首要原因是對父的順服;子愛我們,是因為父要求這樣;儘管後來神愛我們,是因為基督贏得了這愛。所有隨之而來的福分都是藉著基督的功德所獲取的。父,在位格的順序上是第一位的,在作工的順序上也是第一位的,除了祂自己的旨意與目的之外,不可能有更高的原因。此外,對每個人都建立了一種義務。絕對的揀選之愛是父的屬性與個人的作為;但祂永恆的目的卻是在耶穌基督裡並藉著祂得以實現。在我們救恩的過程中,基督介入了;因此我們在祂裡面被揀選為選民的頭,以弗所書一章4節,在祂裡面並藉著祂被赦免、稱義、成聖、得榮耀。神之愛的所有這些恩惠與果子,都是藉著基督的功德所獲取的。

這不僅是因為恩典的自由,要求人被愛的理由必須在人自身之外,從而增加了義務;也不僅僅是為了我們得著更豐滿的安慰;因為若神是在我們自身之中愛我們,那將是一種極不完美的愛,畢竟我們的恩典如此軟弱,我們的服事如此污穢。然而,我們最初從何處得著這作為祂愛之對象的恩典呢?祂在我們裡面絕找不到任何祂應當愛我們的理由。若非祂的智慧尋得這在基督裡愛我們的方法,神便無法在維護祂自身榮耀的前提下愛我們。我們面臨雙重的偏見:我們的本性被神的聖潔所厭惡,且神的公義對我們懷有爭端。

  1. 關於神的聖潔。光明與黑暗之間能有什麼相通之處呢?神本性是聖潔的,而我們本性是罪人。本性既已敗壞,神除非在基督這樣的人身上看見我們,否則無法愛它:詩篇五篇4至5節:「因為你不是喜悅惡事的神,惡人不能與你同居。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這裡不僅恨惡工作,也恨惡那人。因此,我們被隱藏在祂裡面,被發現於祂裡面;正如一個人厭惡藥丸,便將它包裹在某種他所喜愛的東西裡。在我們被發現於基督裡之前,神厭惡看見人。
  2. 神的公義對我們懷有爭端。神以聖約的方式與人交往,因此祂恨惡人,不僅是出於祂本性的純潔,也是出於公義;祂公義的憤怒因著背約而燃起。當臣民觸怒了君王,就必須有一位君王所愛的人為他們代求。所以,「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五19)。那位在榮耀原則上似乎受限於必須向罪人報仇的神,是如何與人和好的呢?在基督裡,祂得到了滿足。神決意向人彰顯無限的愛,但祂仍要彰顯對罪無限的恨;而要彰顯這一點,沒有什麼比將基督作為我們和好的根基更為徹底的了。就這樣,神的智慧化解了我們與祂聖潔之間、以及我們與祂公義之間的隔閡,使神聖的愛名副其實——不是盲目的,而是合乎理性的。這曾是巨大的偏見:那位聖潔的神、公義的神,既不被任何情感所左右,怎能愛我們這些卑微且不配的受造物呢?問題已得到解答:祂在基督裡,並因著基督的緣故愛我們。

其次,取「正如」(kathōs)這個詞,按其通常的理解。它意味著相似與類比;但它指的不是精確的相等,而是一種程度上的相像:「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一樣」。所以這裡有:(1) 一種差異;(2) 一種相似。

  1. 一種差異;因為在凡事上,基督都居首位,無論是作為神還是作為中保。

[1] 作為神;祂是最完美的,神在祂裡面找到了所有的滿足與喜樂:箴言八章30節:「那時,我在他那裡為工師,日日為他所喜愛,常常在他面前踴躍。」祂是神,我們是受造物;祂是本性的兒子:詩篇二篇7節:「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我們是得兒子的名分者: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神對基督的愛是必然的,我們的是自由的恩賜: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2] 作為中保;祂是首先被愛的。神愛基督作為祂愛的首要對象;在基督之後,祂愛那些屬基督的人。這種關係始於祂:約翰福音二十章17節:「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祂作為奧秘身體的頭被愛,我們作為肢體;先是頭,然後是肢體。祂是因祂自己的緣故被愛,我們是因祂的緣故被愛。

  1. 然而,存在著一種相似。神以一種相似的愛愛我們。

[1] 基於相同的根據:親近與相似。

(1) 親近。祂愛基督作為祂的兒子,因此祂愛我們作為祂的兒女:約翰一書三章1節:「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聖經中有三種「看哪」(ecce)。(1) 指示性的看哪(ecce demonstrantis),如用手指點出:約翰福音一章29節:「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它指向一個在場的事物或人,標示感官的確定性,正如那裡他指著在場的耶穌;或是指向一個教義,那時它標示信心的確定性:約伯記五章27節:「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為自己得益處。」要將其視為確定的真理來相信。(2) 驚嘆性的看哪(ecce admirantis),旨在喚醒我們昏睡的心靈,更專注地思考此事;如耶利米哀歌一章12節:「你們要觀看,有像這臨到我的痛苦沒有?」這裡亦然,要以驚奇與敬畏的心領受這重要的真理。(3) 歡欣或感恩性的看哪(ecce exultantis, vel gratulantis),如在特權中歡喜並自福:詩篇一百二十一篇4節:「保護以色列的,也不打盹也不睡覺。」現在,所有這些意義在此處皆適用。以信心與確據去「看哪」,視其為確定的真理;以敬畏與驚奇去「看哪」,視其為崇高的尊榮;以喜樂與歡愉去「看哪」,視其為蒙福的特權。作為確定的真理,我們當更堅定地相信;作為重要的真理,我們當更嚴肅地思考;作為安慰的真理,我們當更有效地運用它,使我們在任何境遇中都能得著極大的喜樂與滿足。神的智慧尋得神與我們之間的關係,以建立我們之間互惠的愛。祂不僅要被認識為我們的創造主,還要被認識為我們的父;事實上,沒有誰比神更像一位父親。地上的父母對其子女的慈愛,與他們有限的尺度相稱,僅僅是一滴水;他們從未擁有像我們在天上的父那樣的肺腑與情感。若我們看祂父性的肺腑,唯有祂配得此稱號:以賽亞書四十九章15節:「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馬太福音七章11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詩篇二十七篇10節:「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誠然,神超越了所有暫時的關係;沒有哪位父親擁有如此的肺腑與情感。我們從未在神的懷中去了解祂的心,但那從祂懷裡出來的獨生子,祂已將這消息告訴我們,並吩咐我們坦然無懼地稱祂為父。「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

(2) 相似是愛的另一個根據。神愛基督,不僅因為祂是祂的兒子,也因為祂是祂的形象,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因此,祂愛那些藉著恩典照著祂形象更新的聖徒:歌羅西書三章10節:「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並因此「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我們因亞當失去了神的形象與神的恩寵;如今,祂的形象先在我們裡面修復,然後祂的愛與恩寵才賜給我們;若沒有這個,我們在祂眼中便不可愛,因為我們在神眼中之所以可愛,是因祂加在我們身上的那份榮美。

[2] 存在著相似的屬性。

(1) 它是自由的。神對基督人性之愛亦是如此;取自童貞女的那部分本質,是出於恩典而揀選的。基督的整個人位配得愛,但就其人性而言,祂自己也是揀選之愛的對象,正如我們一樣;這人性被納入祂人位的合一中,基督便被神分別出來從事中保之工: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節:「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裡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揀選意味著對一人的提拔或接納,而拒絕另一人;基督作為人也是如此被揀選。童貞女承認了這一點:路加福音一章48節:「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祂給了她一份尊榮,這是祂給予任何僕人中最偉大的,而她承認自己是其中最不配的。童貞女身上那部分構成基督人位及其人性靈魂的本質,是出於純粹的恩典而被揀選的。不僅如此,在祂的神性人位中也有一種揀選,這要歸於父的智慧與旨意:歌羅西書一章19節:「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這與我們得救的理由相同:馬太福音十一章25、26節:「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所以,神對我們的愛是自由且不配得的;祂的愛是其自身的理由;祂愛我們是因為祂愛我們:申命記七章7、8節:「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比別民多……只因耶和華愛你們。」這是最終的原因,神的作為即是它自己的律法與理由,我們無法給出其他解釋。

(2) 它是溫柔且充滿情感的。神對基督有完全的滿足與喜樂:馬太福音三章17節:「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祂的心被祂佔據,祂在祂裡面充滿了滿足;正如丈夫被稱為「遮蓋眼睛的」,因為婦人不應再看別處。所以箴言八章31節:「日日為他所喜愛,常常在他面前踴躍。」神對聖徒的情感也是如此溫柔:以賽亞書六十二章5節:「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神也要照樣喜悅你」;那時情感處於統治與巔峰狀態。神對祂的子民是如此溫柔:撒迦利亞書二章8節:「觸摸你們的,就是觸摸他眼中的瞳人。」眼睛是最脆弱的部位,眼中的瞳人更是如此。還有比這更令人動容的表達嗎?

(3) 它是永恆的。基督作為中保,在神的旨意中於創世之前就被愛了: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在愛基督的同時,祂也愛我們;在揀選基督作為教會的頭時,肢體也包含在那揀選之中,因為頭與身體不可分割。這恩典在世界開始之前就已在基督裡賜給了我們: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有些人不像其他人那樣早蒙召,但所有人在同樣早的時候就被愛了,甚至從永恆開始。神的愛與祂自己一樣古老,沒有任何時候神沒有想到我們、愛我們。我們習慣於珍視一位老友;我們所擁有的最古老的朋友就是神,祂不僅在我們不可愛之前愛我們,甚至在我們根本不存在之前就愛我們。在我們能想到祂之前,祂就想到了我們;在我們嬰兒時期有了生命後,我們甚至無法知道祂愛我們;當我們到了懂事的年紀,我們在懂得愛祂、服事祂之前,就先學會了得罪祂;我們不在乎祂的愛,卻將心出賣給了其他事物。讓我們用我們短暫的生命去衡量那永恆,神在其中向我們彰顯了愛。就我們的存在而言,我們不過是昨日才有的;就我們靈魂的構造而言,我們從母腹中就是罪人;當我們對此知罪時,我們卻推遲並擱置了對神的愛,直到衰老殘年,那時我們已在世上耗盡了力量,在虛假與肉體取悅的虛空中浪費了自己。現在,當我們想起神的愛與祂的存在一樣古老時,我們應當感到羞愧。有些人比其他人更早尋求神;但無論你尋求神有多早,神都在我們之前作工;那些最早開始的人,如約西亞、施洗約翰,發現神更早地為他們的永恆福祉作了預備。

(4) 它是永不改變的;對基督如此,對我們亦然;從永恆開始,延續至永恆:它在世界存在之前就開始了,並將在世界不再存在時繼續:詩篇一百零三篇17節:「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他的人,從亙古到永遠;他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改變旨意是人的軟弱;我們有好的打算,卻轉瞬即逝;但神永恆的旨意,必將立定。我們是易變的,常因本性的輕浮或對未來的無知而頻繁改變;因此,面對新的事件,我們容易改變主意;但神,祂同時看見萬事,絕不會被欺騙;神愛人的最初理由在人之外,因此是永恆的。在神格的三位之間,子愛是因為父的要求;父愛是因為子的功勞;聖靈愛是因為父的旨意;而子的救贖存留在我們心中,為要保守我們歸於神的用途,並在我們裡面維持祂的權益。

第三,它有相似的果效與影響。我將舉出一些與祂對基督的愛相似的例子。

  1. 奧秘的交通。在彼此相愛的人之間,萬事都是共有的。大利拉對參孫說:「你既不與我同心,怎麼說你愛我呢?你這三次欺哄我,沒有告訴我你因何有這麼大的力氣。」(士十六15)。如今耶穌基督知道神所有的奧秘:約翰福音一章18節:「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基督躺在父的懷中,知道祂的本性與旨意。聖徒也是如此: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正如神向基督顯現,基督也要向我們顯現。基督已將我們視為朋友:約翰福音十五章15節:「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但我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認識神的道路是祂愛的一種特殊果效。
  2. 屬靈的恩賜。神對基督的愛是一種慷慨的愛:約翰福音三章34、35節:「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神對基督的愛表現在以如此卓越的恩典恩賜來裝備祂的人性。至於我們,神的愛並非不結果實;作為神愛的果效,基督領受了我們所需的一切。你或許會說,正如當神說「我曾愛你們」時,他們回答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瑪一2),因為祂沒有使你們變得偉大、富有、尊貴。如果祂給了我們像給基督那樣的愛之證明,即賜下適合我們的聖靈分量,我們就沒有理由抱怨或發怨言。啟示的靈比世上所有的榮耀都好:箴言三章32節:「乖僻人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卻與他親密。」重生的靈,使心歸向神與天國: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安慰的靈,證明神對我們的愛,以及我們承受榮耀的權利: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他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哥林多後書五章5節:「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正如神愛基督人性的目的是為了帶祂進入天國,神愛我們的目的也是為了使我們成聖,從而為榮耀鋪路。
  3. 在我們的工作與服事期間的扶持與恩慈保護。這就是祂對基督的愛:以賽亞書四十二章1節:「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約八16)。祂的仇敵在祂的時候未到之前不能觸碰祂:約翰福音十一章9節:「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致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只要祂在此履行職責的時間持續,就有一種護理圍繞著祂,保護祂免受一切危險;直到那時間過去,護理撤回,祂才處於危險之中;而當那時間結束,祂似乎被交在仇敵手中時,所有的受造物都陷入混亂,太陽因驚駭而失明,大地搖晃震動。同樣,神將帶領我們完成我們的工作,並保守我們無可指摘,直到祂的天國;但如果我們被人的暴力所剪除,人類所有的事務都會陷入混亂,並被推向毀滅,此外,自然的聯盟受到干擾,各種審判(如在埃及和非利士地)隨之而來;對宗教教授者的憎惡;世界將知道他們對神是何等親愛與寶貴。
  4. 對我們所做之事的接納。神接納基督所做的一切;這對神來說是極其喜悅的:以弗所書五章2節:「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在為會眾舉行的每一次莊嚴祭祀中,祭牲的血都要帶著香氣帶到施恩座前;但基督的祭物因祂的人位而獲得價值,因為祂是如此親愛神,在祂自己裡面又是如此卓越。神向我們顯現這種愛,正直人的位格是神的喜樂;然後是他們的禱告:雅歌五章1節:「我進了我的園中,採了我的沒藥和香料,吃了我的蜂蜜和蜂房的蜜。」雖然我們的服事夾雜著軟弱與不完美,但它們將被接納:「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他獻祭若是存惡意,更是如此。」(箴十五8)。
  5. 賞賜。基督被榮耀地高舉;在祂受苦之後,祂進入了榮耀,由天使護送進入天國,並受到父的歡迎,父彷彿牽著祂的手:詩篇二篇7、8節:「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所以,如果我們做祂所做的事,我們也將享有祂所享有的待遇:約翰福音十二章26節:「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當我們死時,我們將由天使護送進入天國:路加福音十六章22節:「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先是我們的靈魂,然後是我們的身體:腓立比書三章21節:「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最後,我們將受到進入天國的莊嚴歡迎: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1節:「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基督不僅是救贖者,也是首位擁有者,祂已進入天國為我們預備地方,最終祂將帶我們到那裡:約翰福音十四章2、3節:「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應用一:知識,用以顯示我們有何等根基來忍耐、安慰與確信。

  1. 在來自神的患難中忍耐。我們難道希望被愛的方式與基督被愛的方式不同嗎?我們在基督的位格中看到,愛可以與父性的管教並存。基督被神所愛,卻處於貧窮、羞辱、逼迫、飢餓、乾渴等之中。當基督飢餓時,魔鬼來到祂面前:「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太四3)。因此,牠利用我們的困難與患難來使我們質疑我們的領養身分;但我們可以反駁這個論點:希伯來書十二章7、8節:「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沒有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荊棘是不會被修剪的,但葡萄樹會。神在基督受辱最深的時候,與在其他時候一樣愛祂。我難道要渴望被神以不同於基督的方式愛嗎?不;神的愛可以與靈魂安慰的悲慘暫停並存:馬太福音二十七章46節:「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本性的兒子在最糟糕的時候仍處於神的愛中;神依然愛祂,儘管祂以另一種面貌顯現給祂;正如太陽透過紅玻璃照射時,它依然是同一個太陽,只是投射出更血紅的反射。神有一個沒有罪的兒子,卻沒有一個不受苦的兒子。
  2. 當我們在世上遭遇惡待時的安慰。我們的主耶穌祈求世界能確信神愛他們,正如祂愛基督一樣。當世界惡待基督時,世界是如何確信神愛祂的呢?在祂死時有日蝕,這是神不悅的紀念:馬太福音二十七章54節:「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恐懼,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所以,當基督的肢體受到惡待時,會有神不悅的公開紀念,自然的運行被改變,乾旱、洪水、瘟疫、飢荒、不合時宜的天氣、混亂等。如果沒有這些,當神微笑而世界皺眉時,你們將藉著以勇氣與確信支撐下去來使他們確信。世界越是反對我們,祂愛的果效在人面前就越顯明。
  3. 在危險與試探中的確信。一旦我們確信了神的愛,有什麼能使我們與之隔絕呢?羅馬書八章38、39節:「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有什麼能疏遠神在基督裡的愛嗎?如果這是神在我們裡面的愛,那將是一個不確定的希望根基;但這是神在基督裡的愛。只要得到祂愛的確據,你就永遠不會羞愧。當你對神忠心,並擁有祂愛的確據——祂的靈在你心中時,有什麼能使神的心疏遠你呢?愛或恨並不是由我們面前的任何事物所知曉的。但如果你有一顆尋求祂、敬畏祂、遵守祂律法的心;這就是祂子民的恩寵,這也是祂對基督的愛。

應用二:指引。

  1. 主要用什麼來衡量神的愛;用祂的屬靈恩惠:約翰福音三章34、35節:「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所以,聖靈的恩賜與恩典是祂愛的特殊果效;因為祂愛我們正如祂愛基督,祂就是這樣向基督顯現祂的愛:詩篇一百零六篇4節:「耶和華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記念我。」當有人給路德金子時,他說:「我強烈抗議,我不願這樣被神滿足。」不要滿足,直到神以祂愛基督的那種愛來愛你。內在的卓越,即使伴隨著外在的十字架,這些也是祂愛最好的果效;一顆尋求祂、敬畏祂的名、遵守祂律法的心,一顆認識祂旨意的理解力。神的愛最好由祂聖靈的印記來認識,那是祂印在我們身上的記號。讓我們把外在的事物留給神的智慧。愛或恨並不是由我們面前的一切所知曉的。讓我們為分享祂那特殊的愛而努力: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32節:「求你轉向我,憐憫我,好像你素常待愛你名的人。」主啊,我不求世上的財富、榮耀或地位;我求你的愛、你的恩典、你的聖靈。我們的救主在乎外在的事物嗎?其他事物是隨意給予的,這些則是給祂所喜愛的。神的愛是透過基督傳遞的:啟示錄一章5節:「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祂愛我們,並使我們成聖:以弗所書五章25、26節:「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沒有什麼比基督的愛更值得、更相稱的了。
  2. 它指引我們在因自己的不配而沮喪時該做什麼。仰望神在基督裡的愛。如果神從受造物身上獲取愛的論據與根據,祂到哪裡去尋找愛的對象呢?神已從天上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並且「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接納」(弗一6)。耶穌基督是配得的;渴望「在祂裡面被發現,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主啊,為了你愛子的功勞,接納我。基督既為父所愛,祂就是傳遞那愛給祂子民的倉庫與管道。

應用三:勸勉,努力去感受並領悟我們心中這份愛。這確實是我們的本分;因為基督後來在26節說:「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這既有神對我們的愛,也有神在我們裡面的愛;正如贊奇(Zanchy)引用這段經文所言。祂的愛(ergo nos),即向著我們的愛,從永恆開始延續;但(nondum in nobis),它還不在我們裡面,而是在時間中。祂在創世之前就愛我們,儘管我們不知道、感覺不到;但現在,當我們領受了果效,且神實際上已成為我們在基督裡和好的父時,這愛便開始在我們裡面了。神從亙古以來的愛是在旨意與預定中,而非在行動中。神在我們裡面的愛要從兩方面來解釋:果效與感受。在果效方面,是在歸正時:以弗所書二章4、5節:「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在感受方面,是在我們得到確據,並在靈魂中得到親密的感覺時。兩者都是聖靈在我們裡面作成的:羅馬書五章5節:「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一個人可能擁有果效,卻沒有感受。神可能愛一個人,而他卻不知道、感覺不到。但我們應當尋求兩者。因此,我將做兩件事:(1) 催促你們去獲得感受;(2) 對那些確實擁有果效卻沒有感受的人說安慰的話。

首先,我催促你們所有人去獲得這種愛——神愛你們正如祂愛基督——的感受與安慰性的領悟。

  1. 動機。其益處極大。

[1] 沒有什麼比這更能激勵心靈去愛神。誠然,我們應當愛那先愛我們的神,約翰一書四章19節。現在,雖然真實的情況是「反射的光線較弱」(radius reflexus languet),即神先愛我們、最好地愛我們、最深地愛我們,但光束越直接,反射就越強;我們越知道神在基督裡愛我們,我們就越被激勵與催促去愛神: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而這個考量更具約束力;如果你期待基督所擁有的那些特權,你就必須透過相稱的順服來表達你的愛:約翰福音六章38節:「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翰福音四章34節:「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約翰福音八章29節:「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裡,因為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你必須像基督愛祂那樣愛祂。你既被祂如此深愛,還會去得罪神嗎?因此,我們必須在神的火中點燃我們的心,因為愛必須以愛來回報。

[2] 它使我們在患難與苦難中感到滿足、忍耐與喜樂:羅馬書五章3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彼得前書一章8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

[3.] 沒有什麼比確知神愛我們如同愛基督,並因此將基督所擁有的榮耀賜給我們,更能使靈魂在死亡與審判之日無所畏懼了:約翰一書四章 17 節:「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我們對神在基督裡的愛領悟得越深,我們的愛就越完全。

  1. 增進此確信的途徑:

[1.] 多多默想並相信福音。將我們的思想浸潤、沉浸在神在基督裡對罪人奇妙之愛的記憶中,是有益的:約翰福音十七章 26 節:「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我也在他們裡面。」熱切的情感源於堅定的確信,而堅定的確信則藉由嚴肅的思考而增強。

[2.] 順服聖靈成聖的感動而生活;因為這愛是藉著聖靈施加於我們身上的:羅馬書八章 14 節:「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對照第 16 節:「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順服那作為成聖者的聖靈,祂很快就會成為安慰者,並使我們的心充滿對神之愛的感悟。

[3.] 謹慎遠離一切罪,特別是那些令人髮指的故意犯罪:以賽亞書五十九章 2 節:「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以弗所書四章 30 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否則,你可能會失去那曾被證實的神之愛的感悟。那些曾被安慰提升至天堂的人,也曾因靈裡的憂傷、困擾與迷惘而跌落至近乎地獄的深淵。神的一個皺眉,或祂掩面不看,都會瞬間將我們的白晝變為黑夜;那曾飽嘗神之愛、如今卻被遺棄的可憐靈魂,將不知從何處尋求安慰與支撐。

其次,我要安慰那些只有神之愛的果效,卻缺乏其感悟的人。因為許多嚴肅的基督徒會說:「在基督裡的人是有福的,神愛他們如同愛基督;但這與我有什麼關係呢?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有份於祂。」對這些人,我要說兩件事:(1) 仍有哪些安慰存留;(2) 這些是否足以證明他們在基督裡有份。

  1. 什麼仍能堅固他們的心:

[1.] 神的根基仍然穩固:「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提摩太後書二章 19 節)。祂認識屬祂的人,即便其中有些人不知道自己屬祂;當羊群自己看不見時,祂卻看見了祂在羊身上所作的記號。神並不懷疑祂對你的所有權,儘管你懷疑自己對祂的歸屬;你被祂愛的雙臂所環抱,這比你憑藉自己的信心抓緊祂更為穩妥;正如嬰孩在母親懷中,比嬰孩自己抓著母親更安全。

[2.] 神在基督裡難道不願意向悔改的信徒施憐憫嗎?難道不願意向他們顯明祂是他們的神與和好的父嗎?難道祂的愛與恩典不是在我們出生前就預備了救法嗎?當我們在世上活著卻沒有神時,我們走迷了路,祂卻尋找我們;當我們不想到祂時,祂卻掛念我們;當我們沒有意願與心志時,祂卻將恩典賜給我們:以賽亞書六十五章 1 節:「素來沒有訪問我的,現在求問我;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

[3.] 你難道沒有公開進入這神聖誓約的羈絆,並同意這聖約嗎?如果你不敢說自己是真誠的,至少是否曾嚴肅地同意過?或者,你是否決心繼續活在罪中,而不願接受所提供的幸福或所要求的條件?若是如此,你確實與基督無份。但如果你不敢拒絕祂的約,而是甘心樂意地順服,那麼神就是你的神:撒迦利亞書十三章 9 節:「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的神。」如果你同意讓基督作你的主與救主,你就是那以基督為首的更新國度的一部分。

[4.] 如果你因自己諸多的過犯而缺乏對祂愛的感悟,那麼認為這一切始於如此深厚的愛,最終卻會以憤怒告終,是不合理的。如果祂在你未歸正的狀態下就向你表達了愛,並將你帶入神的家,難道祂會因為你每一次實際的過失就毀滅你、將你趕出去嗎?主在約拿的煩躁中溫和地問他:「你這樣發怒合乎理嗎?」(約拿書四章 9 節)。當門徒在基督受難之夜睡著時,祂並沒有說:「你們不是我的人,因為你們不能與我警醒片時」;相反地,祂為他們開脫:「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41 節)。神這偉大的愛,勝過了祂兒女所有的不體貼。

  1. 什麼可以證明他們與這愛有關:

[1.] 你身上發生了一些改變;你現在不再是藐視神與祂聖潔道路的人;你那感官主義、驕傲與世俗的心已被破碎,儘管其中仍有許多殘餘。現在,處於進步的道路上是好的;我們從治死罪開始:哥林多後書五章 17 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每一次向善的改變,要麼是新造的人,要麼是通往新造的預備。

[2.] 你比世上所有的財富與榮譽更珍視那成聖之靈的恩賜。若沒有聖潔,我們就無法珍視聖潔,並在實踐中將其置於其他事物之上。神愛基督,因為祂彰顯了神的形象;同樣,神愛我們,是因為我們受了聖靈的印記:詩篇一零六篇 4 節:「耶和華啊,你用恩惠待你的百姓,求你記念我,用你的救恩眷顧我」;詩篇一一九篇 132 節:「求你轉向我,憐憫我,好像你素常待那些愛你名的人。」

[3.] 你愛並看重基督的子民,且是因為他們的聖潔,因此你尋求抵制各種邪惡:詩篇十五篇 4 節:「他眼中藐視匪類,卻尊重那敬畏耶和華的人。」他致力於抵制各種邪惡,渴望使良善與敬虔獲得應有的尊重與名聲,並對那些在其中卓越的人給予衷心的尊崇與敬重;正如詩篇十六篇 3 節:「論到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最喜悅的。」他看重他們,尊重他們,勝過世上最偉大的人,因為他們是被神所愛、所珍視、所分別出來的。

[4.] 你越發努力成為神所愛的人,如同祂愛基督一樣。耶穌基督是神本體的真像;我們在世上努力成為像基督那樣的人(約翰一書四章 17 節),恨神所恨,愛神所愛;如此,我們便以行祂所行的為己任(約翰一書二章 6 節),遵行祂的旨意,尋求祂的榮耀。神愛基督,是因為祂裡面有順服的靈,祂在最艱難的職責中也不退縮,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在祂的工作上忠心。

第三,請觀察神要世人知道這一點,並確信祂對聖徒懷有這偉大的愛:「叫世人知道你愛他們,」等等。

  1. 世人知曉的必要性:

[1.] 因為世人被無知與對神兒女的偏見所蒙蔽;他們不能,或者說不願看見:哥林多前書二章 14 節:「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他們不願看見,因為他們存心要恨惡。

[2.] 從這聯合中流露出的生命是隱藏的:歌羅西書三章 3 節:「因為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它是隱藏的,因為它是靠著一種看不見的能力來維持;屬靈生命隱藏在自然生命的帷幕之下:加拉太書二章 20 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它被軟弱所遮蔽。最好的人也表現出太多的亞當,而太少的耶穌。它隱藏在苦難之下:希伯來書十一章 37-38 節:「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以及世人的責難:哥林多後書六章 8 節:「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

  1. 世人被說服的途徑:

[1.] 聖經中的應許顯明了神對聖徒的偉大之愛,藉此祂已承諾要為他們成就大事:彼得後書一章 4 節:「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祂承諾赦免他們的罪,接納他們的人,使他們的本性成聖,保守他們無可指摘直到祂的天國,並最終將他們遷入榮耀:申命記三十三章 29 節:「以色列啊,你是有福的!誰像你這蒙耶和華所拯救的百姓呢?他是你的盾牌,幫助你,是你威榮的刀劍!你的仇敵必投降你,你必踏在他們的高處」;詩篇一四四篇 15 節:「有如此光景的百姓便為有福!有耶和華為他們的神,那百姓便為有福!」

[2.] 藉由奧祕聯合的可見果實。聖靈的恩賜無法隱藏,他們擁有一種他人所沒有的能力與同在:彼得前書四章 14 節:「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他們的生活與這世界的潮流背道而馳,以至於成為世人的驚奇:彼得前書四章 4 節:「他們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之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以及責備:希伯來書十一章 7 節:「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藉著這信,就定了那世代的罪。」

[3.] 藉由神護理的奇妙祝福;他們隱藏在祂同在的隱密處,受到奇妙的保守:詩篇四篇 3 節:「你們要知道,耶和華已經分別虔誠人歸他自己」;這不僅是作為祂榮耀的器皿,更是作為祂特別恩惠與恩典的對象。

[4.] 這在末日為了惡人的徹底羞愧而更充分地顯明: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 10 節:「這正是主降臨,要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的日子。」現在這是為了他們的確信或歸正,那時則是為了他們的羞愧;這些就是我們曾判斷其生活為瘋狂、其道路為愚昧的人!

  1. 為什麼基督如此迫切地希望世人知道這一點:

[1.] 為了抑制他們的惡意:哥林多前書二章 5 節:「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如果神愛信徒,這應當阻止世人對他們的暴力與惡意;他們是神所愛的人,卻被世人誹謗,並成為他們心中憤恨的對象。

[2.] 激勵他們脫離邪惡的狀態,即脫離自然人的狀態:詩篇七篇 11 節:「神是公義的審判者,又是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

[3.] 為了讓他們也爭取在這蒙福的狀態中有份,使他們能成為祂所愛的人,如同祂愛基督一樣。

應用一:對屬肉體世界的警戒。不要恨惡那些神所愛的人。對你們而言,他們是被咒詛的,但神卻視他們為寶貴:以賽亞書四十三章 4 節:「因我看你為寶為尊,又因我愛你。」對你們而言,他們是污穢與渣滓:哥林多前書四章 13 節:「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但對神而言,他們是珠寶:瑪拉基書三章 17 節:「萬軍之耶和華說:在我所定的日子,他們必屬我,特特歸我。」

應用二:對神兒女的勸勉,去促進屬肉體之人的確信與歸正:彼得前書二章 12 節:「你們應當在外邦人中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在此,你們效法了你們的主,而你們自身的安全也蘊含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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