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4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講道|042_約17_24-26_看見基督榮耀與認識父

第四十二篇講道

父啊,我在哪裡,願祢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叫他們看見祢所賜給我的榮耀;因為創立世界以前,祢已經愛我了。——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

其次,現在我來到我們在天堂的工作與職分:「叫他們看見祢的榮耀。」

請觀察,我們在天堂的工作,或者說我們的幸福,主要在於瞻仰基督的榮耀:約翰一書三章2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我們現在是在帕子下看見祂,那時將是親自看見: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2節:「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

在此我將說明(1.)這榮耀是什麼;(2.)瞻仰這榮耀是什麼意思;(3.)為什麼我們的幸福在於此。

首先,這榮耀是什麼?

  1. 祂位格的卓越。基督位格中兩性聯合的奧秘,將是那時要揭開的奧秘之一:約翰福音十四章20節:「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祂如何能在一個位格中既是神又是人,父、子、聖靈如何合而為一。我們被造就是為了理解這個奧秘。神在祂自己裡面已經有足夠的幸福;祂特意創造了受造物,天使與蒙福的人,來默想祂的卓越。

二、祂人性之清晰。能看見耶穌基督坐在祂的白色寶座上,這已足夠幸福了:啟示錄二十二章 4 節:「他們要見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在他們的額上。」我們將親眼見證父神作為中保所賜給祂的尊榮。那將是奇妙的榮耀;我們缺乏言語來使其變得可理解;可見的太陽幾乎沒有資格成為基督的影子。我們可以從祂在西奈山頒布律法時的顯現(出埃及記十九章,對照希伯來書十二章 18、19 節)、在變像山時門徒的驚駭(馬太福音十七章)、保羅所見到的那道從天而降、四面照著他的光(使徒行傳九章 3 節;保羅因此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不喝)、以及祂在約翰福音十八章 6 節所發出的光輝(「耶穌對他們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來推測那榮耀。所有這些顯現都是令人敬畏的,但在天上,它們卻是令人得安慰的。我們將更有能力承受這榮耀,因為自然的官能已得到強化;且我們將視其為因我們的緣故而加在祂身上的榮耀。

其次,何謂這種「看見」?這或是肉眼的看見,或是心靈的看見。

  1. 肉眼的看見;我們的感官如同靈魂一樣,也有其幸福;正如有一個得榮耀的心靈,也有一個得榮耀的眼睛:哥林多後書五章 7 節:「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祂這裡指的不是現今的感官與對事物的當下觀看;信心的生活有時是與那種眼見相對立的;但在此,祂指的是我們在天上的特權。約伯指向他的眼睛:約伯記十九章 26、27 節:「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我們將看見那位救贖我們的位格,以及祂為我們受苦如此之深的那個本性。神對身體存有美意,祂將身體託付給靈魂,又將如此多的恩典託付給靈魂,以至於祂不會丟棄這外在的瓦器與器皿。在天上,有榮耀來款待我們的眼睛;不僅是那美麗的居所與榮耀的居民,更是羔羊的面容。我們將永遠注視那本生命冊。
  2. 心靈的視見或默想。天使雖非肉身,卻被說成「常看見我天父的面」(馬太福音十八章 10 節)。天使沒有眼睛,但他們看見神。當我們被說成看見神時,並非指肉眼;靈體是無法用肉眼看見的。因此神被稱為 αόρατος(看不見的神,歌羅西書一章 15 節)。而「面對面」的看見是與「知道一部分」相對立的:哥林多前書十三章 12 節:「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心靈是最高貴的官能,因此它必須在天上得到滿足,否則我們就無法幸福。是心靈造就了人;神賜給我們心靈來認識祂,這是我們高於野獸的尊榮。人是理性的受造物,靈魂對知識的渴求,正如野獸對肉體享樂的渴求一樣強烈。醉酒的人或許會談論他們的享樂與感官的滿足,但靈魂的喜樂與愉悅乃是知識。除了這種普遍的能力外,信徒因著恩典還有特殊的傾向;因此,為了使我們完全幸福,心靈必須因看見神而得到滿足。

第三,為什麼我們的幸福在於看見基督?

  1. 這是我們在天上一切享受與得著的根源。
  2. 一切享受與得著最終又歸結於此。
  3. 這是我們在天上一切享受的根源。肉眼的看見為心靈的看見鋪路,心靈的看見為完全的聖潔或對神的效法鋪路,效法為愛鋪路,愛為喜樂鋪路,喜樂為得著鋪路。

[1.] 肉眼的看見為心靈的看見鋪路。我們去天上是在羔羊的面容中研讀神學:啟示錄二十二章 4 節:「他們要見祂的面,祂的名字必在他們的額上。」有一群人圍坐在寶座周圍,羔羊在他們中間,在那裡,藉著注視祂的面,他們學習到更多關於神的知識。除了注視祂的榮耀,我們不需要其他書籍。我們與基督相交,為的是要更多認識神。這樣,我們便無需勞苦與困難就能獲得知識;基督在祂的榮耀與卓越中,本身就是足夠的聖經。

[2.] 心靈的看見為效法神與與神相似鋪路。今生的知識改變我們:歌羅西書三章 10 節:「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我們因榮耀的光而更加成聖、更加聖潔。我們在福音中對基督的看見轉化了我們:哥林多後書三章 18 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藉著聖靈的光注視基督,我們變得像祂;但如今在榮耀中,當我們面對面看見祂時,我們就更像祂:約翰一書三章 2 節:「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真體。」摩西因與神相交,他的臉就發光。正如鏡子對著太陽,太陽的形象與光輝就反射在鏡子上;我們越注視基督,就越帶有那屬天者的形象;巴西流(Basil)說,他以榮耀的色彩染透了自己的靈魂。

[3.] 這種光與效法為愛鋪路,亦即知識增長了愛。光如何,愛也如何;我們的愛慕始終與我們知識的程度成正比。在這個世界上,愛是軟弱的,因為光是不完全的;我們愛得少,因為我們知道得少:約翰福音四章 10 節:「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而效法是愛的基礎,愛神出於與祂同享同一本性,這是愛的最高境界。最低的愛是出於利益而愛祂,最高的愛則是出於聖潔的原則而愛祂,不是因為祂良善慷慨,而是因為祂是聖潔的。當聖潔軟弱時,愛也是不完全的。我們流浪並與祂疏遠,甚至對祂行淫,因為只要肉體尚存,我們與受造物之間總有些投合之處;但當我們完全聖潔時,我們與除了神、以及與我們同享祂形象的聖徒與天使之外的任何事物,都不再有投合之處。我們愛受造物是因為我們需要它們,也因為它們與我們投合;但當我們在聖潔與幸福上變得像神時,我們就超越了這些需求,超越了所有的誘餌與網羅,以至於我們的愛完全傾注於神。

[4.] 愛為喜樂鋪路。人能緊緊依附於神而不以祂為樂嗎?以神為樂不僅是義務,更是獎賞:以賽亞書五十八章 14 節:「那時你必以耶和華為樂。」聖徒愛神,並以祂為樂,以祂的本質與存在為樂,正如以他們自己的榮耀為樂一樣。這使天堂變得令人舒暢。對於屬肉體的心來說,時刻思想神、從事愛神與服事神的行為將是一種折磨;但聖徒以祂為樂,他們以祂的同在為樂,並以他們自己的幸福為樂,因為神在其中得了榮耀。看見、認識並被神所愛,這其中有不可言喻的喜樂。

[5.] 喜樂為得著鋪路;因為我們越以神為樂,神就越以我們為樂,並將祂自己實際地賜給我們作為我們的福分,以至於我們得到完全的滿足。是得著使我們幸福。我們只能用籠統的詞彙來談論它,即靈魂被神所充滿,以及「將來顯於我們的榮耀」(羅馬書八章 18 節)。我們在神裡面,神在我們裡面;就像燒紅的鐵中的火,看起來彷彿全成了火。我們只能這樣喋喋不休,用言語遮掩了知識。

  1. 再回過頭來。得著為喜樂鋪路。我們完全地享受神,因此我們以祂為樂。我們被吩咐要在旅途中喜樂:腓立比書四章 4 節:「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神已將我們的工作當作我們工資的一部分,藉此逐步訓練我們。但現在,當我們來到天上,我們就進入了主人的快樂。這是我們在天上的唯一工作;痛苦的情感不再有任何用處。而喜樂為愛鋪路;這些相互的愛慕在神與我們之間傳遞,以增進愛。我們以神為樂,因此我們對祂永不厭倦。而愛為相似鋪路,光也為相似鋪路,即「意願與厭惡相同」(eadem velle et nolle)。那裡有對神最完美的模仿與肖像,因為有最完美的愛。至於光,這火中有光;鈍鐵若燒得通紅,比鋒利的工具刺得更深:我們只有一個目標。而相似為知識鋪路:馬太福音五章 8 節:「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模糊的鏡子無法給出完美的呈現。無知是罪的果子。自從人嘗了知識樹的果子後,人從未如此無知。聖潔使眼睛明亮:「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真體」(約翰一書三章 2 節)。神與人之間比例懸殊,因此我們不認識祂;當我們效法神時,我們就更有能力理解祂的本性。然後,光或心靈的視見為肉眼的視見鋪路,好讓我們能注視基督。看見基督面容中父神榮耀的光輝,這是一項甜蜜的職事;神最好是在反彈與反射中被看見;那是一個令人愉悅的景象。

應用一:用對這種幸福的默想來擄獲你們的心。噢!基督的榮耀是何等令人動容的景象!

  1. 看見本身就是一種特權。
  2. 我們將能帶著安慰看見它。
  3. 看見本身就是一種特權。亞伯拉罕在基督道成肉身之事尚在遙遠未來時,就看見了祂,這使他充滿了喜樂:約翰福音八章 56 節:「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西面在祂還是嬰孩時看見了祂,便說:「如今可以釋放了」;路加福音二章 29、30 節:「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話,釋放僕人安然去世,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你的救恩。」撒該爬上樹去見祂。當祂長大成人時(路加福音十九章 4 節),祂卻像木匠的兒子一樣走來走去。許多人親眼見過基督,卻沒有從祂得著益處。因此,藉著信心與屬靈的啟示看見祂,使靈魂充滿喜樂:彼得前書一章 8 節:「你們雖然沒有見過祂,卻是愛祂;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僅僅聽說基督是可愛且榮耀的;但如今,面對面看見基督在天使與蒙福聖徒的中間,那將是何等光景?祂是與我們所想像的截然不同的基督。在聖禮中注視祂是令人神往的;與此相比,筵席簡直不值一提;但即便如此,祂的榮耀上仍有一層帕子。噢!竟有如此榮耀的景象為我們預備!看見祂自己並享受祂自己,這正是神自己的福分。
  4. 我們能夠注視它,且帶著安慰。我們能夠注視它:世界是一個黑暗的地方,我們是軟弱的受造物;我們現在的眼睛就像貓頭鷹在太陽面前一樣;我們無法完全領受祂偉大的呈現,也無法承受祂威嚴的光輝。神有時被描述為住在光中,以顯示祂威嚴的光輝:提摩太前書六章 16 節:「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有時又被描述為住在黑暗中,以標示我們理解力的軟弱:詩篇十八篇 11 節:「祂以黑暗為藏身之處,以水黑、天雲為祂四圍的行宮。」我們是黑暗的受造物,只能揣測;對我們而言,一切都是奧秘與謎題。以色列人呼喊:「我們不能看見神而活著」;申命記五章 25 節:「現在我們為何要死呢?這大火必燒滅我們;我們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神的話,就必死亡。」神不得不住在天上,並在那裡設立祂的寶座;祂的榮耀會使我們驚惶失措,天堂的幸福若在地上,反而不會是恩典。再者,我們能帶著安慰注視它。神在基督裡不再令人畏懼。惡人將看見基督,但他們將以審判者的身分看見祂;但約伯說,我要用這些眼睛看見我的救贖主:約伯記十九章 25-27 節:「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我們每次注視基督,都能感受到神之愛最生動、最甜蜜的體會,這使人想起祂的受難與苦難。惡人將看見祂作為審判者而感到恐懼,正如約瑟的兄弟們羞於見他,他們無法抬起那有罪的頭;但我們來到是為了注視我們最好、最親愛的朋友,看見那位為我們捨命的祂:約翰福音十五章 13 節:「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看見這樣一位朋友將是令人安慰的。

應用二:努力獲取這偉大特權的份。誰是有份於此的人呢?

  1. 那些在世上謹慎服事基督的人:約翰福音十二章 26 節:「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祂的僕人都要事奉祂,也要見祂的面」(啟示錄二十二章 3、4 節)。那些曾與祂一同受苦、一同嘆息,如今承認祂——這位隱藏的基督——的人,將有榮幸注視祂——這位榮耀的基督;那些以這些盼望激勵自己的人,有一天我將看見基督:詩篇二十七篇 13 節:「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見耶和華的恩惠,就早已喪膽了。」真正的活人之地是天堂;世界不過是死人的幽谷,或死亡之地。示巴女王長途跋涉去觀看所羅門的榮耀,那榮耀卻不過是暫時、易逝且屬地的榮耀。
  2. 那些在世上就開始他們的幸福,並以認識基督為己任的人:約翰福音十七章 3 節:「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這是其根基與開端。在基督的本性、位格、職分上研讀基督;這是聖徒合宜的工作。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出埃及記三十三章 18 節)。

[1.] 這是一種增長的光,但對惡人而言,卻是增長的黑暗;「外邊黑暗」(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30 節);他們在那裡被鎖在黑暗的鏈條中。你們愛黑暗過於愛光,有一天你們將得到足夠的黑暗。現在有一層厚厚的簾子與帕子隔在你與基督之間,將來則會有深淵隔開;但我們在天上的工作是注視基督的榮耀。人能期待它,而不追求認識主嗎?凡現在不認識基督的人,將來都無法看見基督。

[2.] 這必須是一種與榮耀之光成比例的光,亦即一種感人的、轉化的光。

(1.) 感人的光。許多人或許研讀是為了溫暖大腦,而非心靈:羅馬書二章 20 節:「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他們或許比好基督徒談論得更精確,在大腦中有真理的地圖與模型;他們挖掘知識的礦藏,好讓基督徒能得到黃金。你是否帶著任何情感看見祂?你是否超越一切去追求看見祂的面?詩篇二十七篇 4 節:「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在祂的殿裡求問。」這是大衛的「唯一」,是摩西看見神背影時的狂喜:出埃及記三十四章 9 節:「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在我們中間同行。」這是看見神的一個果效;人若沒有祂的同在,就不願活著:「求你在我們中間同行」;正如押沙龍所說:「我來是要見王的面;我若有罪,任憑他殺我罷」(撒母耳記下十四章 32 節);彷彿在說,讓他殺了我,也比拒絕我見王的面要好。要將此視為高於全世界:詩篇四篇 6、7 節:「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詩篇八十篇 3 節:「神啊,求你使我們回轉,使你的臉發光,我們便要得救。」

(2.) 它是轉化的:哥林多後書三章 18 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光與恩典總是並行。這是一種注視基督,如同拉班的羊注視水槽中剝了皮的枝子一樣;它使我們更像基督。視覺在野獸身上作用於想像力;信心的眼睛難道不比自然的想像力更有轉化的力量嗎?單純空洞的默想對你毫無益處;那些發現自己仍是舊人的人,無論他們有多少知識,這既不是恩典的記號,也不是有份於榮耀的記號。

應用三:讓對這榮耀狀態的預見,使你斷絕一切對人類與屬地榮耀的過度愛慕。「眼目的情慾」(約翰一書二章 16 節)。我們藉著眼睛點燃我們的心。一座宏偉壯麗的房子吸引你嗎?這與天堂——神的宮殿與蒙福靈魂的居所——相比算什麼?華麗的衣服與裝飾迷惑你嗎?這與我們的義袍,以及在神眾子顯現之日聖徒將穿上的救恩衣裳相比算什麼?屬地威嚴的面容使你驚訝嗎?注視主耶穌在祂所有的威嚴與榮耀中,那將是何等光景?正如太陽熄滅了蠟燭,對這些卓越事物的預想也應當熄滅我們肉體的慾望,化解那本會迷惑我們靈魂的魔咒,並使我們在十字架下不再焦躁。若你的眼睛是為了注視基督的榮耀而分別出來的,就要提防眼目的虛榮。

第五,接下來是這一切的原因,即父神對基督永恆的愛,並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愛:「因為創立世界以前,你已經愛我了」,即從永恆以來,正如這句話在聖經中常以此義使用。但基督如何從永恆被愛?我回答:部分是作為神永恆的兒子:箴言八章 21-30 節,在諸山未曾奠定、丘陵未曾作成之前;部分是作為中保,從永恆就被設計,因此「在創立世界以前被愛」,正如祂是「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啟示錄十三章 8 節)。基督從永恆就是我們的中保;不僅在我們出生之前,甚至在祂道成肉身之前。在神的眼中,萬事皆是現在,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但為什麼這被作為一個理由?我回答:這是一個理由:

  1. 針對最後一句;賜給基督的榮耀是神作為中保對祂永恆之愛的果子與證據;因為祂在此是被如此看待的;因為無論賜給基督什麼,都是賜給作為中保的祂,因為對於神性而言,沒有什麼是可以被賜予的;雖然父是神性的源頭,但祂並不被適當地稱為將榮耀賜給作為神的基督,因為祂愛祂。
  2. 針對整節經文,你可以這樣理解:祂運用了祂在父面前的一切權利,以祂無限與永恆的愛懇求祂,或者更確切地說,從對祂的愛推導出對我們的愛;你愛我,也在我裡面愛他們;因為我們也在創立世界以前被愛: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34 節:「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

要討論的論點是:神對基督的愛,以及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愛的永恆性。

  1. 神對基督作為神、作為祂兒子的愛的永恆性;父母對子女的愛不過是其影子。我們是有限的,我們的情感也是。作為祂的形象:希伯來書一章 3 節:「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相似是愛的基礎。神愛基督,不僅因為祂像祂,更因為祂與祂同質:約翰一書五章 7 節:「在天上作見證的原本有三:就是父、道、聖靈,這三樣也都是一。」沒有受造的例子可以與之相比:我們所愛的一切都在我們之外,但基督與神同質。然後,祂作為中保與教會的頭來愛祂。祂不僅在基督裡愛我們,在某種程度上,祂也在我們裡面愛基督,因為祂對祂的順服感到欣慰:約翰福音十章 17 節:「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神因此永恆地愛祂,並因祂對我們的愛而榮耀祂的人性。
  2. 在神愛基督的同時,祂也愛我們。我們在祂裡面被揀選。在創立世界以前:以弗所書一章 4 節:「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當神揀選基督為中保時,祂就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這是神聖旨意的次序。神從永恆就決定創造純潔無罪的人,但賦予其可變的意志,允許他墮落;祂決定了補救措施——基督,並在基督裡接納他們進入恩典,再次接納他們進入生命。首先祂愛基督,然後在祂裡面愛我們;正如一位國王不僅愛一位為他效勞的臣僕,也愛他所有的朋友與親屬,他們因他的緣故被帶到宮廷並得到提拔。
  3. 這種對我們的愛也是永恆的:提摩太後書一章 9 節:「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多書一章 2 節:「盼望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永生。」但既然如此,我們為何本性上是可怒之子,選民也與其他人一樣?以弗所書二章 3 節:「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答:那顯示的是自然狀態的功過,而非神的旨意與諭令。有可怒之器,即被棄者;有可怒之子,即未歸正的選民;有在怒氣之下的兒女,即被離棄的神的兒女。這指的不是神在祂永恆旨意中所決定的,而是我們按本性與祂公義的過程中所應得的。

應用一:這是我們為何可以盼望永生的理由,因為神有永恆的愛。這裡就是這樣強調的。盼望有兩個基礎——祂愛的永恆性,以及祂對基督的愛。

  1. 祂愛的永恆性。從永恆開始,到永恆持續;在世界存在之前,以及當世界不再存在時:詩篇一百零三篇 17 節:「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祂的人,從亙古到永遠;祂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改變主意是人的軟弱;神的愛不是反覆無常的。我們有好的目的,但它們很快就破滅了,但神的永恆旨意必然立定。因此,我們盼望的偉大根基是父神不變的愛。那同時看見萬事者不可能被欺騙;我們對未來無知,因此在新的事件發生時改變主意。無論發生什麼,神不後悔:羅馬書十一章 29 節:「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祂古老的愛依然持續。我們有許多退後的念頭;我們想愛神,但新的試探將我們帶走,因此我們是反覆無常的;但神不改變,祂不能背乎自己。
  2. 祂對基督的愛,這是祂愛我們的根基。這是神的智慧,即人之所以被愛的原因,應當在人自身之外,在神性的位格之中。子愛我們,因為父要求如此;父愛我們,因為子成就了救贖;而從父與子發出的聖靈愛我們,是因為父的旨意與子的買贖。然後,聖靈的工作是愛的一個新根基。只要子對父忠心,神看重基督的順服與聖靈的工作,我們就必然被愛。但這種絕對的確定性不會導致放縱嗎?對於屬肉體的心來說,這是有可能的,因為福音對某些人來說是死在死裡的香氣,但對選民來說則不然。神永恆之愛的大禮物是聖潔:以弗所書一章 4 節:「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基督的愛也是如此:以弗所書五章 25、26 節:「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聖靈也為此作工: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 13 節:「藉著聖靈的成聖。」如果我們轉動輪子,輪子必然會轉動。如果神永恆地愛我們,我們就必然聖潔。這不僅是命令的必然,也是結果的必然;祂不僅命令了,而且必然如此。

應用二:這稱讚了神的愛,好讓你讚美祂。記住它是永恆的,是古老的;所有在時間中對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永恆之愛的流露與果子。

  1. 它是永恆的,與神自己一樣古老。沒有一個時刻神沒有想到我們、愛我們。我們習慣珍視一位老朋友:我們擁有的最古老的朋友就是神;祂愛我們,不僅在我們不可愛之前,甚至在我們根本不存在之前;在我們能想到祂之前,祂就想到了我們。在嬰兒時期,我們甚至無法知道祂愛我們;當我們長大成人時,我們在學會愛祂、事奉祂之前,就先學會了得罪祂。很多時候,當神在思考如何祝福我們、使我們得益處時,我們卻完全沒有想到祂。讓我們用永恆來衡量我們短暫的生命,神在其中向我們顯明了愛。我們昨天才開始,從母腹中就是罪人;我們發現神越慷慨,我們就越頑固,然而祂並不後悔祂古老的愛。當然,如果神要等到在我們身上發現值得愛的理由才愛我們,我們將永遠不會被愛。
  2. 看看祂的愛在時間中的果效。我們每天都領受祂愛的新果效,但一切都源於祂在基督裡古老而永恆的愛;雖然果效是新的,但愛是古老的。有時追溯神愛的道路是好的,藉著何等奇妙的攝理,我們的父母相遇,使我們得以存在;我們是如何奇妙地被保守,使我們不至於在自然狀態中被剪除!我們在完全沒想到這類事情時,是如何多次被歸正!永恆的愛使自己動工:耶利米書三十一章 3 節:「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當保羅在逼迫的熱火中時,是什麼感動了神?神是如何奇妙地在我們受苦時抓住我們,差遣患難來阻止罪惡的奔流(哥林多前書十一章 32 節:「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我們在屬肉體的道路上遇到了多少挫折!正如大衛對亞比該所說(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 32、33 節):「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為祂今日打發你來迎接我。你和你的見識也當稱頌,因為你今日攔阻我親手報仇,流人的血。」噢!在臨到我們的一切事上看到永恆的愛,是何等甜蜜!這將是我們在天上的沉思;我們將如同被知道一樣地知道,並能解釋攝理中所有的曲折與迴路。

應用三:這使我們感到羞愧,因為我們將對神的愛推遲到老年。當我們在世上耗盡了力量,在撒但的工作中浪費了自己,我們卻夢想著一種虔誠的退休生活。噢!思考一下,神對我們的愛與祂的存在一樣古老;我們難道不感到羞愧嗎?我們竟將神推遲到我們生命中衰老的部分?成為一個老門徒是一種稱讚,神喜愛早期的愛:耶利米書二章 2 節:「耶和華如此說:你幼年的恩愛,婚姻的愛情,你怎樣在曠野,在未曾耕種之地跟隨我,我都記得」;在我們的情感被出賣給其他對象之前。在律法之下,初熟的果子是屬於主的;祂應當得到第一份。神的兒女習慣以愛還愛,以相似的愛回應;因此讓它盡可能古老吧。不要說:「時候還沒到,你來折磨我嗎?」並夢想著一個更方便的時候。

應用四:這教導我們放棄功德。

  1. 神的愛在我們存在與行動之先。保羅在論及較小的處境時,斷言揀選並非出於行為:羅馬書九章 11 節:「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神的揀選在我們一切行為之先;因此我們並無功德,一切皆出於神。這並非昨日之事;我們的愛並非神愛我們的因由,也不是與之相稱的報償與補償。

反對意見:難道神不是預見了我們的善行,或至少預見了信心與最終的堅忍嗎?祂知道誰會信福音,誰會過聖潔生活,誰會繼續活在罪中。

我回答:若此說為真,恩典中便沒有那種蒙恩的自由了。誠然,神預見了將要發生的一切事,但祂是先預定了這些事。預知包含並預設了預定。事物並非因為被預見而存在;相反,它們之所以被預見,是因為它們將要存在。信心、成聖、堅忍皆源於預定。因此,我們被揀選並非因為我們聖潔,而是為了使我們聖潔:以弗所書一章 4 節:「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並為了使我們在信心上富足:雅各書二章 5 節:「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正如保羅論到自己時所說,哥林多前書七章 25 節:「我蒙主憐恤,作了忠心的人,將我的意見告訴你們;」並非因為神預見了他會如此。我們被預定得生命是信心的因由:使徒行傳十三章 48 節:「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1. 當我們存在時,我們並不可愛;沒有任何事物能激發神向我們施憐憫。我們天然的光景在提多書三章 3 節中有所描述:「我們從前也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眾人皆是可憎且當受恨惡的,然而人卻彼此相恨,彷彿自己是可愛的,而對方才是可憎的。

自負有兩個原因:我們缺乏屬靈的辨識力,且在自己的事上偏私,並犯了自愛之罪。

[1.] 我們缺乏屬靈的辨識力(ἀστυργητοί);在神眼中,我們是污穢、畸形、可恨的,在神的鼻孔中發出臭氣。如果我們看見一個畸形的受造物,長滿了皮屑與瘡疤,或是一具腐爛的屍體,我們會極度厭惡地轉過頭去,喊道:「噢,真污穢!」然而在神面前,我們全都是這樣。一隻蟾蜍、一具腐爛的屍體,對我們而言,絕不會像罪人對神那樣令人作嘔。如果一個人有一面鏡子能看見自己天然的臉孔,他會驚訝神竟會愛他。事實上,我們有鏡子,卻沒有眼睛。神在我們身上能看見什麼來激發祂施憐憫呢?神不會被任何激情的強烈所蒙蔽;誠然,這對象是不美的,對屬靈的眼睛而言是不美的,對靈的父而言更是如此。

[2.] 自愛使我們盲目(μισοῦντες ἀλλήλους)。如果人們能團結一致,彼此喜愛,一切都會很好;但如今我們無法彼此相愛,也無法安全地共同生活,我們看起來是如此古怪的受造物。兄弟間的合一(Fratrum concordia)是罕見的。我們對神、對天使、對魔鬼、對我們自己而言,都是可恨的受造物。

反對意見:但有些人比較文明、高尚。

回答:誠然,天然的敗壞在每個人身上爆發的猛烈程度不同;但一條麻木的蛇依然是蛇,洗淨的豬本質並未改變。正如肝臟腫大時,其他部位就會衰弱;一種巨大的私慾會攔阻其他敗壞的滋養。

反對意見:但難道有些人不是比別人更好地運用了自由意志嗎?神肯定更愛他們!

回答:不;「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提多書三章 5 節)。神行善的原始動機皆出於祂自己。

應用五:我們不可藉由世俗的際遇來衡量神的愛。那源於永恆並指向永恆的,才是祂特殊之愛的明證:傳道書九章 1 節:「無人能知道愛或恨,都在乎他面前。」「罪中之樂」不過是暫時的(希伯來書十一章 25 節),患難也是暫時的;但那些在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它們來自天上,也指向天上,無論這世界存留與否,它們都不依賴於此,這些才證明了最好的愛,即神特殊的憐憫。為什麼呢?因為它們在世界奠基之前就已籌劃,並且在世界終結時顯明得最為透徹。因此,要節制你們對世俗之物的慾望,使徒稱之為「世上的財物」(約翰一書三章 17 節);它們在永恆中毫無用處。要以更多的忍耐承受患難;你現在不過是失去了一點點,好讓你永遠得著安全。在此焚燒,在此切割,為要在永恆中得著寬恕(Hic ure, hic seca, ut in aeternum parcas)。

應用六:這催促我們去獲取這永恆之愛的份。我們該如何辨識它呢?

  1. 藉由你們生命與行動的範圍與目標。你們是否為另一個世界而勞力?哥林多後書四章 18 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你們的心放在哪裡?你們將什麼作為自己的範圍與目標?神的兒女禱告、宣認,都是為了永恆。一個人藉由什麼能使他滿足,就能知道他整體的目標。你是否滿足於世界,滿足於名字寫在地上,滿足於在今生得著全部的份,而對其他事物則對神說「算了」?路德絕不會給神一張收據,他說:「我強烈抗議,我不願如此被神打發。」恩典必須擁有永恆,因為它渴望回應神的愛;它渴望永遠活著,永遠讚美神、事奉神。若沒有這對神永恆的享受,整個世界都無法使它滿足。
  2. 你們是否有一個永恆的原則?是否有一個無法被熄滅的生命已經開始?那不朽壞的種子是否已傳遞到你們心中?彼得前書一章 23 節:「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那麼,你必然是從永恆中被愛的,因為你有了它的憑據。遲早,在他們的靈魂中會有一項工作被作成,那是永遠無法被撤銷或廢除的,那是具有永恆性質的事物。因此,神在你們心中種下了什麼永恆的種子?普通的恩典與道德美德,這些並不能長久;靈魂必須有一項常存的工作,一項不朽的工作。
  3. 你們可以藉此知道:你們會不斷地經歷試驗,看這工作是否已在你們裡面作成,看是否有一種永恆的原則傳遞到了你們心中。道德主義者自高自大,從不懷疑自己;普通恩典使我們進入良好的情緒,偶爾給我們一些滋味與閃光:希伯來書六章 4、5 節:「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道德主義者並不致力於確保一切穩妥安全,而普通恩典只給我們一些滋味與閃光;但神的兒女卻在尋求那能存留的恩膏、那常存的種子;並謹慎地察看恩典是否真實,並在恩典中增長,總是省察這一切是否真實。

因為神若不在基督裡,就不是令人得安慰的,而是令人恐懼的。墮落的受造物若沒有中保,就無法與神交通。正如海中的水是鹹的,但經過地層過濾後,在河流中便成了甘甜的;神的屬性在基督裡、藉著基督,對靈魂而言也是甘甜且令人得安慰的;因為若沒有這層遮蔽,我們就無法親近神。

應用:這催促我們去追求知識。知識越多,人就越像人;越無知,就越像畜類。詩篇四十九篇20節:「人在尊貴中而不醒悟,就如死亡的畜類一樣。」再者,正如知識將你與畜類分別出來,對神的認識也將你與其他人分別出來;認識神是你超越他人的卓越之處。耶利米書九章23至24節:「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這話的意思是:如果你一定要誇口,那不是誇口誰最富有、誰最強大、誰最聰明,而是誇口誰在基督裡對神有最深切的認識。最重要的是,要在基督裡認識神,這才是最令人得安慰的。在基督之外思想神,是可怕的事(Horrible est de Deo extra Christum cogitare)。在基督裡的神,是世人所能領受的最大恩慈;這甚至是天使都渴望探究的奧祕:彼得前書一章12節:「這些事連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以弗所書三章10節:「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神百般的智慧。」因此,這更應當成為聖徒研讀的對象。但不要停留在單純的默想中;正如有一種「敬虔的外貌」(提摩太後書三章5節),也有一種「知識的規條」(羅馬書二章20節),那不過是人為的臆測,是腦中對真理的一種空洞模型,就像冬天的太陽,照耀卻不溫暖。那麼,什麼是真正的知識?我們該如何發現它?我回答:第一,它必須是嚴謹且審慎的知識等。(參見第8節註釋)

我現在要談談對這種救贖性知識資格的闡釋。它藉由以下兩點得到闡釋:

  1. 藉由其對立面,即世人受影響的、頑固的無知:「世人未曾認識你。」
  2. 藉由其有效且典範的因由:「但我認識你。」

第一種闡釋來自世人相反的無知與頑固:「世人未曾認識你。」

為什麼要這樣說?我回答:部分是為了說明為什麼「他們應當受到與盲目的世人不同的對待」。這話的意思是:藉著你公義且智慧的定旨,你為處於不同狀態的人指定了不同的報償;但如今「他們認識了你」,而「世人卻未曾認識你」。部分是為了稱讚他們對基督的承認,因為世人既不認識也不信靠,甚至恨惡並逼迫你。原文中有「雖然」(kai)一詞;因此,儘管有恐懼與網羅的阻礙,儘管統治者與大人物都反對承認基督,儘管群眾盲目且頑固,門徒們卻認識祂,並承認祂是彌賽亞,是神所差遣的那一位。

首先請觀察,當他人不認基督、拒絕基督時,能在世人對祂的盲目與瘋狂中承認祂,是極其值得稱讚的。如今祂在萬國中被公開接納,現在承認祂算不得什麼;就像約翰福音六章26節中那些為了餅而跟隨基督的人,當榮譽、便利與利益都指向那邊時,跟隨祂並不困難。但要在當時,當世界的權勢、教會的首領都反對祂,當匠人所棄的石頭被拒絕時,仍承認祂,這才是值得稱讚的。

理由有二:這是神對他們有大愛的記號,也是他們對神有大愛的記號;這是神揀選的記號,也是他們真誠的記號。有兩件事阻礙我們看見真理:偏見與利益。當我們能超越偏見時,這是神靈特別引導的記號;當我們能捨棄利益時,這是我們無偽熱心的記號。

  1. 這是神愛我們的論據。這看起來像是揀選:馬太福音二十四章24節:「若是可能,連選民也就迷惑了。」有些蒙愛的人是神特別看顧的,為要向他們顯明祂的旨意,引導他們進入一切真理。在謬誤如此受推崇、且外表顯得冠冕堂皇的時代,發現真理需要極大的智慧。神向一些被揀選的人顯現自己,而任由其他人滅亡在自己的道路上。所以詩篇二十五篇14節說:「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這裡的「親密」(原文作「祕密」)並非指祂護理的旨意;那些只顯明給少數先知;這是一個應許,是賜給所有敬畏祂之人的;因此,這裡指的是聖言的奧祕;那些祂所鍾愛、躺在祂懷裡的人,必能得知祂的祕密;正如門徒們想要知道關於基督的任何事時,都會指向那耶穌所愛的門徒:約翰福音十三章23至24節:「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問問他,主是指著誰說的。』」
  2. 在公眾爭議、承認祂有危險的時代承認神,是我們真誠的論據。有些時候,神會呼喊:「誰屬耶和華?」(出埃及記三十二章26節),祂呼召我們表明立場,護理也要求我們公開承認。謬誤在神的許可下被送入世界來試驗我們。主試驗你們,看你們是否會被各種奇談怪論所引導,隨波逐流。很多時候,迷惑是非常強大的,好讓我們的試驗更大;正如哥林多前書十一章19節:「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別類的事,好叫你們中間有經驗(approved)的人顯明出來。」風被釋放出來,是為了試驗誰是糠秕,誰是紮實的穀粒;特別是當謬誤有權勢支持時,就像樹被搖動,腐爛的蘋果就會掉下來;這樣的時代會顯露假冒為善的人:箴言二十六章26節:「他雖用詭詐遮掩自己的恨,他的邪惡必在會中顯露。」如今,當謬誤如此冠冕堂皇且代價巨大時,承認真理是真誠的有力論據:列王紀上十九章10節:「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毀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當我們被撇下孤軍奮戰時,那是一個巨大的試驗。

應用一:資訊。

  1. 真正的熱心不在於與過時的謬誤爭戰,而在於「在現今的真理上堅固」(彼得後書一章12節)。那個時代的「現今真理」是承認基督為彌賽亞。當真理在舞台上時,為它們作見證,這才是作神的見證人。抨擊過去時代的謬誤,不過是一種安全且謹慎的熱心。那些反對基督的猶太人,卻為他們祖先所殺的先知辯護。可拉、大坍、亞比蘭對他們而言,就像猶大對我們一樣可憎;但他們卻沒有眼睛看見當下的真理。基督責備那些誹謗活著的先知,卻修飾死人墳墓之人的假冒為善(馬太福音二十三章29節)。在祂被高舉的日子承認基督,並不值得感謝,因為那時祂正被反對與輕視。舊的真理只會受到天然偏見的反對,但現今的真理卻受到肉體利益的反對。
  2. 在世界達成共識之前什麼都不肯承認,這是極大的愚昧。懶惰容易假裝缺乏確定性。這是舊有的偏見。屈梭多模(Chrysostom)曾引述一個異教徒的爭辯:「我很想成為基督徒,但你們中間有這麼多紛爭,我不知道該選擇什麼。」人們不願付出禱告與尋求的勞苦,想要一切都現成,因此在眾人達成共識之前,保持一種謹慎的保留態度。難道一個旅客因為遇到許多道路就該停滯不前嗎?耶利米書六章16節:「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或者一個病人難道該拒絕服藥,直到所有醫生意見一致嗎?尋求是你的責任,在爭議時期承認基督是值得稱讚的。
  3. 這告訴我們,群眾不能成為藉口,因為所有人都走那條路。即使世人不認識祂、恨惡祂、逼迫祂,我們也應當承認基督。我們應當有鷹一般的眼光。舊世界並沒有因為群眾眾多而免受審判;當時只有八個人有不同的判斷。我們常以為眾人的眼睛比一人的眼睛看得多,因此省去了查考的勞苦;但一個有視力的人,比一千個瞎子看得更多;而且往往事實是,只有少數人找到了正確的道路:馬太福音七章14節:「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因此,跟隨大眾是畜類般的行為。我們應當查考,因為世界大多是錯的,群眾跟隨的是惡;事實上,這反而是一個值得懷疑的根據;多數人並不一定是最好的。

應用二:這催促我們更熱切地在當代的爭議中、在現今舞台上的真理中,獲得清晰且令人滿意的知識。為此:

  1. 渴求基督的引導,並向祂諮詢。正如撒馬利亞婦人(約翰福音四章20節):「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禮拜,你們倒說,應當禮拜的地方是在耶路撒冷。」是錫安還是基利心?常將這問題帶到基督面前。禱告是獲得滿足的最佳途徑,我們的疑惑最好藉由諮詢那位神諭者來解決。若沒有祂的啟示,你無法從人那裡得到確定的亮光。
  2. 查驗並證明一切事: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1節:「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我們應當站在路上察看:耶利米書六章16節:「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我們應當能夠給出「理由」(彼得前書三章15節):「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並且我們有「自己的堅固」(彼得後書三章17節)。我們不僅要顧及他人的共識,我們的判斷必須以健全且沉重的根據來平衡,否則當利益的局勢改變,或出現新的觀點時,我們就會被各種教義之風吹來吹去。

但我們不該持守我們所領受的嗎?我們必須一直尋求、保持謹慎的保留態度,而永遠無法安定嗎?我回答:

[1.] 對於原則與基本教義,我們不可懷疑:申命記十二章30節:「你要謹慎,不可在被滅絕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即使是為了更好地建立根基,鬆動根基石也是危險的。在這裡,我們應當有確定性。

[2.] 對於較小的真理,當它們已經被釐清,且神已經教導它們時,持守我們已經領受的是好的,不要因為嫉妒或假設我們現在所持守的可能被反駁,就動搖我們的認同,或讓靈魂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摩太後書三章7節)。但在實際有疑惑的情況下,尋求是好的。被壓抑的疑惑會為無神論或心硬鋪路。因此,在焦慮的情況下,將事情弄清楚是好的。煙霧會為火焰鋪路。

[3.] 在你的選擇中,不要被利益、世俗偏見或卑劣的情慾所左右。

(1.) 不要被利益左右。神將我們置於試驗中,看我們是否能愛一個被恨惡的真理。世界是令人盲目的: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為什麼撒但被稱為「這世界的神」?因為他將世界的塵土撒在我們眼中,我們就看不見了。我們容易相信我們所渴望的,當我們想要恨惡時,就不願查考。即使秤砣再相等,如果天平不平衡,你也永遠無法判斷任何東西的重量。當心思被利益先入為主地感染時,我們就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正如水被攪渾時,就無法反映出面容。

(2.) 不要被世俗偏見左右,如習俗與悠久傳統的先入為主、聖潔博學之人的觀點、普遍的共識、更嚴格道路的假象。人們為了節省學習與禱告的勞苦,寧願在不進入問題核心的情況下,根據膚淺的根據來判斷。這不過是自欺欺人。有些人反對創新,當神的道路復興時,他們就心硬,不願改變;彷彿除了恆心之外,沒有頑固一樣,壞天使有頑固,好天使有恆心。另一些人被他們所欽佩的敬虔博學之人的觀點所左右。教會中除了主的話,沒有什麼是絕對的(ipse dixit)。有人觀察到,羅馬會堂的腐敗是由於對該教會某些受人尊敬的牧者的崇拜所致。保羅當面抵擋彼得(加拉太書二章12節),因為他的信譽與榜樣可能會造成傷害。另一些人被普遍共識所左右;但跟隨群眾是危險的;當只有少數人承認基督時,世界一直都在反對祂。另一些人被更嚴格道路的假象所左右:歌羅西書二章23節:「這些事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很有智慧的。」這是在神之上自作聰明,並審判律法。

(3.) 不要被卑劣的情慾左右,如驕傲、激情、嫉妒。驕傲,或對我們自己的才智與學識過高的評價:約翰福音九章40節:「法利賽人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驕傲的人,像那些大拉比,不願顯得有錯。人們寧願被視為邪惡,也不願被視為軟弱。嫉妒他人,當人們無法進入他們所嚮往的職位時,這會促使他們陷入謬誤與反對:哥林多前書三章3節:「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激情、報復與不滿也是如此。當受到冒犯時,無論是正當的還是假設的,魔鬼都會利用脾氣與憤怒來作工。許多人出於怨恨與憤怒,變成了無神論者或異端。肉體的含(Ham)在被父親咒詛後,開始了無神論的道路。

其次請觀察,被棄絕的世界永遠無法對神有真正的認識:「世人未曾認識你。」

  1. 被棄絕的世界只能達到自然所能達到的地步: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這裡有兩點理由:天然的無能與積極的敵意。(1.) 天然的無能。他假設有足夠的啟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對象與能力之間必須有親緣關係。屬靈的事必須藉由屬靈的亮光來看見。感官是畜類的亮光,無法追蹤理性的運作與飛躍;我們無法藉由蠟燭的光看見靈魂或天使。因此,不僅對象必須被啟示,能力中還必須有相應的亮光。亮光足夠,但我們沒有眼睛。不需要更清晰的啟示。大衛禱告的不是求神制定更清晰的律法,而是求神開他的眼睛: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8節:「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理解力必須被開啟,正如聖經必須被開啟一樣:路加福音二十四章45節:「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2.) 積極的敵意:「反倒以為愚拙。」他將神的事與紮實的敬虔視為瑣碎與虛空。當保羅來到雅典時,他們稱他為「胡言亂語的」:使徒行傳十七章18節:「這胡言亂語的要說什麼?」同樣的性情至今仍存在於屬血氣的人身上。儘管宗教真理經過漫長的歲月與多個時代的共識,已經獲得了信譽,但人們仍對屬靈真理與敬虔的能力感到厭惡。一個被膽汁影響的胃會吐出健康的食物;他們也同樣蔑視嚴謹與神聖的道路。
  2. 經驗證明了這一點。僅僅取自然本身,就像被忽視的植物,它很快就會野蠻生長;正如那些野蠻、未經藝術與文明修飾的民族,他們身上畜類的成分多於人的成分:猶大書10節:「但這些人說話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他們本性所知道的事與那沒有靈性的畜類一樣,在這事上竟敗壞了自己。」假設他們使用藝術的眼鏡,藉由勤奮來幫助理性的天生亮光,但他們的眼睛仍然是瞎的。文明國家在宗教上是多麼錯誤!羅馬書一章22節:「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在敬拜的事上非常愚蠢。羅馬人將恐懼、人類的情慾與每一件瑣碎的事都列為他們的神。更粗野、更像畜類的民族只崇拜太陽與雷電,那些偉大而奇妙的事物。即使在今天,我們仍看到偉大的學者沉迷於愚蠢的迷信。不僅如此,假設除了藝術的眼鏡,自然還配備了聖經的鏡子,我們仍看到偉大的學者在最實用、最實際的觀點上非常缺乏。尼哥德慕,以色列的教師,竟不知道重生(約翰福音三章10節)。通常他們更喜歡道德的說教,而非信仰的奧祕,並且在這一點或那一點上犯錯;通常在他們時代的爭議中,他們被驕傲或利益所蒙蔽,不願屈服於所啟示的真理,因此被平民所超越。無知的人興起,奪取了天國。即使他們擁有精確的信仰模型與比例,並窺探宗教的所有祕密,正如藉由聖靈的普遍亮光與幫助所能做到的那樣(這是一個被棄絕者所能達到的極限),但這一切都沒有改變情感,沒有對真理的喜愛或品味。這種投機與人為的知識並不能改變心靈。

但這裡有一個反對意見:許多屬肉體的人有偉大的才華,並宣稱認識真神。我回答:

[1.] 世界的大部分仍處於無知之中;他們生於黑暗,活於黑暗,愛黑暗過於愛光,並處於黑暗權勢之下:以弗所書六章12節:「管轄這幽暗世界的。」魔鬼在所有盲目的國家中擁有廣大的領土。

[2.] 屬肉體的人,雖然承認真神並宣稱認識祂,但在聖經的意義上,他們並不認識祂。因為知識若非情感性的,就被視為無知:約翰福音八章54至55節:「你們說他是你們的神。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像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假裝有知識而不順服是謊言:約翰一書二章4至5節:「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儘管他們有偉大的才華,他們不過是屬靈的愚人;他們沒有真正的智慧。所有屬肉體的人都是如此:提多書三章3節:「我們從前也……是愚昧的。」他們不理解屬靈的事,也不理解那些有助於維持與神交通的事;他們帶著喜悅去愛並做那些違背所有理性、對身體與靈魂有害的事。屬血氣的人有時被描繪成判斷錯誤的愚人,有時被描繪成一無所知的嬰兒:以賽亞書二十八章9節:「知識要傳給誰呢?要使誰明白傳言呢?是那剛斷奶離懷的嗎?」有時被描繪成無法理解的畜類:詩篇三十二篇9節:「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他們在選擇上是愚人,寧願要一顆堅果或蘋果,也不要珠寶;他們將所有時間花在追求財富、榮譽與那些對永恆無益的事物上;因為屬肉體的快樂會喪失他們的靈魂,而他們卻自以為非常聰明。在他們的過程中,他們與天國交戰,與神較量,彷彿他們比祂更強大。在他們的狂妄中,他們自稱為神的兒子,而他們卻是魔鬼的兒女;彷彿一個乞丐生的孩子,竟假裝是國王的兒子。愚人與瘋子聲稱所有土地都是他們的,他們也聲稱所有應許與安慰都是他們的。不久之後,經驗會證明他們是愚人;他們的眼睛永遠不會睜開看見自己的愚昧,直到為時已晚:路加福音十二章20節:「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耶利米書十七章11節:「那不按正道得財的,好像鷓鴣抱不是自己下的蛋;到了中年,那財必離開他,他終久成為愚妄人。」沒有比屬肉體的愚人更愚蠢的了;只有敬虔的人是智慧的,他們有智慧去拯救自己的靈魂。

應用:這告訴我們:

  1. 我們本性上的悲慘。因為正如被棄絕的失喪世界一樣,我們本性上也是如此;我們對真神沒有認識:約伯記十一章12節:「空虛的人,雖像野驢的駒子,也必得知識。」我們傾向於認為自己是天使,但我們卻是畜類。每個人都渴望智慧的名聲;我們寧願被視為邪惡,也不願被視為軟弱。如果一個人天生長著驢頭,或者身體畸形,這是可悲的。天生長著驢心,像野驢的駒子一樣,對神與神聖的事物有如此粗俗與粗魯的觀念,這更糟糕。這就是我們本性的狀態。
  2. 無知的危險;這是被棄絕世界的狀態。思考這一點是好的,部分是為了讓我們自己避免它,並努力追求知識;部分是為了讓我們在獲得知識時心存感恩;部分是為了讓我們能憐憫他人,正如基督為耶路撒冷哀哭:路加福音十九章41至42節:「耶穌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他哀哭,說:『巴不得你在這日子知道關係你平安的事;無奈這事現在是隱藏的,叫你的眼看不出來。』」這是神最嚴厲的審判之一;當主不再威脅其他事情時,祂就會威脅瞎眼的心與虛妄的心思。拿轄(Nahash)要加給以色列人的最大羞辱就是挖出他們的右眼。這世界的神對這世界的人的最大計謀就是挖出他們的眼睛,使他們不能來到真理的知識中。
  3. 積極的無知是一個記號,表明我們屬於世界;我的意思是,當我們有機會與途徑卻不認識神與祂的道路時:約翰一書二章13節:「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神沒有一個孩子小到不認識他的父親。盲目的世界不認識祂;當理解力中有黑夜,或心靈中有寒霜時,這是屬世之人的記號;當人們無知、不可教導,且不在知識上長進時。神的孩子有時可能無知,沒有根據他們的優勢而獲益:約翰福音十四章9節:「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也就是說,沒有如此清晰地認識聖父,以及我從祂那裡出來。但神的孩子並非完全不可教導。
  4. 我們沒有理由在敬虔的事上信任屬肉體之人的判斷,因為他們不認識神。瞎子能判斷顏色嗎?我強調這一點,是為了讓你們即使在世界嘲笑聖潔時也不要灰心。誰會去注意愚人的判斷呢?
  5. 無知不僅是愚蠢軟弱之人的標誌,也是偉大之人與那些屬肉體聰明之人的標誌:馬太福音十一章25節:「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無論他們有什麼才華,他們對神都沒有救贖性的認識。敬虔的人是唯一有知識與智慧的人;所有其他人不過是愚人,無論他們如何因自以為有知識而膨脹,並將被稱為愚人視為羞辱。

第二種闡釋是藉由我們知識的有效且典範的因由:「但我認識你」等。我們與基督的相似以及與世界的不同,始終被強調。

請觀察,基督的知識是我們知識的模式與因由。

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二手得來的:「我認識」與「他們認識」。所有的蠟燭都是從這火把上點燃的;或者,用一個更屬天的比喻,所有的星星都從太陽那裡接受光芒。因此祂被稱為「眾光之父」(雅各書一章17節),以及「公義的日頭」(瑪拉基書四章2節)。

基督藉由祂的道與祂的靈,以兩種方式賜給我們知識。如今,沒有人能建立這道,沒有人能澆灌這靈,除了基督。

  1. 除了基督,沒有人能給我們關於父的充分啟示,祂從父的懷裡出來,祂知道祂所有的旨意:約翰福音一章18節:「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我們的知識是藉由感官、藉由看見與聽聞。如今沒有人看見神,除了基督,祂是神人,祂從父的懷裡出來。所以馬太福音十一章27節:「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要完美且全面地認識祂,無論是人還是天使都做不到。要從源頭認識祂,以至於能帶著權柄建立啟示,並適合將祂的亮光與知識提供給受造物,除了基督,沒有人認識祂;我們的信心建立在神的權柄上。人的權柄只能產生人的信心與輕信。在福音傳道者的名冊中,神的兒子必須佔據首位,這是有必要的;在末後的日子,祂藉著祂的兒子向我們傳道,使信心的最終歸宿是神聖的權柄:約翰福音七章29節:「但我認識他,因為我是從他來的,也是他差了我來」;約翰福音十章15節:「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這教義的完整揭示留給神的兒子,是為了我們的確信。
  2. 沒有人能給我們學習的能力。耶穌基督是一位教師,祂不僅給出功課,還給出學習的智慧與技巧:約翰一書五章20節:「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當我們有這樣一位老師時,學生是誰並不重要。我們習慣詢問某人是否有學習的能力。祂開啟聖經,並開啟理解力來學習: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7節:「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第45節:「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在教義上與心靈上都有雙重的面紗;基督移除了這兩者。

應用一:如果對神的真正認識只能從基督那裡獲得,這就引導我們在運用所有恩典媒介時仰望祂;我們的信靠必須固定在那裡,無論是在閱讀、聽道、默想時。我們必須使用幫助與媒介,否則就是試探神,但我們的信靠必須在別處。在閱讀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8節:「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律法中有奇妙,但我們的眼睛必須被開啟才能看見它們,否則我們只會擁有膚淺與字面的知識,當人們以為在書本中比在基督裡能找到更多東西時。在聽道時也是如此,祂在天上有講台:以賽亞書二章3節:「來吧,我們登耶和華的山……」

「到雅各神的殿,他必將他的道教訓我們。」你來到聖言面前,是為了受教於人,卻又不僅僅是受教於人;你在順服中運用這些媒介,但你的信心是寄託在基督身上,好讓你能在靈魂中聽見祂的聲音,使那將福音從神懷中帶出來的主,也能將福音帶進你的心中。日晷若沒有太陽便毫無用處;除非太陽照耀,否則你無法透過日晷看出時刻;默想與研讀也是如此。基督是「奇妙策士」(賽九6);箴言八章14節說:「謀略、真智慧都是我的;我乃聰明,我有能力。」那些單憑自己才智的自信而行的人,是何等愚昧!血氣在神最平易的道路上都容易絆倒。屬肉體的心將一切都轉向屬肉體的目的:箴言二十六章9節說:「荊棘刺入醉漢的手,這就是箴言在愚昧人的口中。」同一朵雲,對以色列人是光,對埃及人卻是黑暗。路德稱應許為「血腥的應許」,因為我們悖逆地應用了它們。真理唯有在基督的教導下,才能使人更新:以弗所書四章21節:「如果你們聽過祂的道,領了祂的教,學了祂的真理,就在耶穌裡。」若沒有這一點,我們就不知道該如何制伏敗壞。一般定罪的亮光就像三月的太陽,只會引出寒熱的蒸氣;它能顯明罪,卻不能平息罪。若非基督的教導,我們在每一次試探中都容易離棄真理:詩篇一一九篇102節:「我沒有偏離你的典章,因為你教訓了我」;約翰一書二章20節:「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當人引導我們進入真理時,別人也可能引導我們走出來。那些親身經歷過的人,最能判斷受教於神與受教於人之間的差別:哥林多前書二章4節:「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當箭從神的箭袋中射出,它便會刺入我們的肋旁。那時,我們便能帶著應用看見真理。

應用二:這教導我們如何向基督禱告。要帶著信心與情感的熱切向祂祈求。

  1. 帶著信心;我們常因自己的愚鈍而絕望:歌羅西書二章3節:「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裡面藏著。」藏著,並非為了不讓人發現,而是因為它們唯有透過信心的眼才能看見;藏著,是因為它們存放在那裡,為要分賜給我們。神使基督成為倉庫,以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智慧,是為了賜給我們屬靈的啟迪。不要灰心;在這裡獲勝的不是學生的資質,而是教師的卓越。若基督是教師,學生愚鈍又有何妨?才華上的驕傲曾是攔阻,但單純卻從未成為攔阻:詩篇十九章7節:「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3、34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馬太福音十一章25節:「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神能賜給淺薄軟弱的人在屬靈事物上有極大的領悟,正如祂醫治那生來瞎眼的人一樣(約九)。
  2. 帶著熱切:「呼求明哲,揚聲求聰明」(箴二3)。神有時會扣留知識,好讓我們為此呼求,特別是在情況可疑且爭議之時。當書卷用七印封嚴時,約翰就大哭(啟五4)。我們需要為一切恩典呼求,但特別要為救贖性的知識呼求。當我們處於黑暗中時,讓我們呻吟嘆息。

[1] 思想知識的必要性。瞎子向基督呼求,因為他知道缺乏眼睛是什麼滋味:路加福音十八章41節:「主啊,我要能看見。」我們對自己天然的瞎眼缺乏應有的感知。人人都存在無知與愚昧,但基督裡卻有智慧與知識的寶藏。即便我們不無知,我們也缺乏判斷力。人不知道該如何引導與治理自己的道路。確實,如果你們認識自己,就不會保持沉默。

[2] 思想知識的卓越性。所有的知識都是卓越的,正如所有的光都是令人舒暢的。知識是你超越野獸的卓越之處;你有能領受、能認識與理解事物的官能,你是理性的受造物,這是你勝過野獸的優勢。但救贖性的知識遠為卓越,即認識神在基督裡。這是人的榮耀:耶利米書九章23、24節:「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若人能辯論從最高的星辰到最低的灌木叢中一切可知的知識,這種知識與認識神在基督裡相比,簡直微不足道,後者遠勝過這世上所有質疑者與辯論者的知識。敬畏神,那是最好的卓越,而這正是基督所教導的。我觀察到神在這一點上的護理,即:所羅門曾寫過許多哲學書籍,如今已不存世,而一些異教徒的著作,如亞里斯多德的《動物志》等,卻流傳至今;但所羅門關於敬畏神的書,卻因特殊的護理被保存下來,一本都沒有丟失。我們或許可以缺乏其他知識而不損及真智慧,但我們卻不能缺乏這些。因此,你們對獲取救贖性知識的關切,遠比你們所意識到的更為重要。光是神所造的第一個受造物,它也是恩典在靈魂中運作的途徑;因為在一切恩典的交通中,神都是從理解力開始的: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9節:「我受教之後,就拍腿嘆息。」祂使受造物順服祂的護理,在一切境遇中都能知足:腓立比書四章12節:「在各事上,我也得了秘訣,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神吸引你到基督那裡,但祂的吸引伴隨著教導:約翰福音六章44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45節:「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神的吸引並非盲目的力量,其中伴隨著教導。神喜愛理性的事奉,而非盲目的順服;因此,要呼求知識,奔向基督,好讓祂教導你,引導你走上公義的道路。

四、再次觀察,神對我們的愛在兩個層面上彰顯:一是藉由其果效,二是藉由感官與體會。這兩者必須加以區分;因為神對我們的愛,可能在果效上已經臨到,但在感官與體會上卻尚未臨到。在歸正之時,當我們開始在基督裡活著,神的愛便藉由其果效臨到我們。凡基督藉著信心活在我們裡面、居住在我們裡面的地方,基督的愛也就在那裡。當我們擁有得救的確據時,祂的愛便在感官與體會上臨到我們:羅馬書五章5節說:「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這使他們能在心中感受到神在基督裡愛他們。這裡既有聖靈的工作,也有聖靈的見證;這句話主要指後者,即那種能激發喜樂、感恩與盼望的、對神之愛的體會。珍貴的香膏若封在盒中,便散發不出香氣,直到它被傾倒出來;同樣,神的愛若隱藏不顯,便無法產生使人甦醒的芬芳。這兩者有所不同,因為許多人擁有神之愛的果效,卻沒有那種體會;愛的果效總是長存,因為它是永不朽壞的種子;但對愛的體會卻是短暫且多變的。沒有任何事物能使我們與基督裡的愛隔絕,然而基督裡的愛卻常被雲霧遮蔽、籠罩與中斷;有些人果效較多,體會卻較少;最光輝的歲月並不總是收穫最豐碩的;一個人可能在恩典上有更大的增長,卻只有較少的安慰。請為了你的安慰而留意:基督為這兩者都代求;祂不僅祈求恩典,也祈求確據,好讓我們能感受到自己是被父所愛的。主不僅喜悅愛我們,也喜悅讓我們確信祂的愛。對於一個瞎眼的人來說,聽聞太陽的榮耀或壯麗的景象是沒有安慰的,因為他看不見。神不願將我們留在黑暗中,而是要賜給我們對祂之愛的經歷。

其次,這如何從福音中神名的彰顯而產生。

  1. 對神的認識是激發我們對神之敬重的媒介。
  2. 是將祂恩典的影響傳遞給我們的媒介。
  3. 它是激發我們對神之敬重的媒介;例如信靠:詩篇九篇10節:「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世人因不認識神的良善、慈愛與真理,所以很少運用祂。恐懼通常發生在黑夜;疑惑則源於對福音旨意的不了解。如果我們相信關於祂對罪人的憐憫與慈愛所啟示的一切都是真實的,我們就會信靠祂。火一旦點燃,就會自然迸發出火焰;同樣,如果我們能救贖性地認識神的名,我們對神就會有更多的信靠與把握:以賽亞書五十章10節:「你們中間誰是敬畏耶和華、聽從祂僕人之話的?行在暗中、沒有亮光的,當倚靠耶和華的名,仗賴自己的神。」我們因缺乏對神之名的研讀,而被困難與窘境所淹沒。愛也是如此:雅歌一章3節:「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所以眾童女都愛你。」(不知則無愛,Ignoti nulla cupido)。愛源於知識。在太陽的光束中,光與熱是混合在一起的。我們不認識神的恩賜,所以我們的內心沒有被觸動。如果我們能看見祂本來的樣子,那將使我們全人燃燒起來。
  4. 它是將恩典的一切影響傳遞給我們的媒介:彼得後書一章2節:「願恩惠、平安,因你們認識神和我們主耶穌,多多的加給你們。」神以符合理性本性的方式,對我們這些有理性的受造物動工,因此若沒有知識先行,就無法成就任何事。一間房子,窗戶開得越大,就越充滿光亮;同樣,知識越多,靈魂領受安慰與恩典的容量就越被擴大。有罪的本性充滿恐懼,對災禍的預感多於對福分的預感,因此它必須有明確的安慰與盼望作為根據。但你可能會問,為什麼知識淵博的人卻缺乏安慰,對神的愛毫無感覺?我回答:這不是才智之光,而是聖靈之光:「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等等。安定良心是神的特權:「我造就嘴唇的果子;平安,平安」等等(賽五十七19)。福音是至高的良藥,但神使它發揮功效。若神不親自介入,我們自己的思想什麼也做不成。

應用一:這教導我們雙重的責任。

  1. 研讀神的名。默想基督所宣告的祂的旨意,能使良心安定。深沉的思想能將事物固定在靈裡,默想能使火燃燒。神是如何宣告祂自己的?我們可以在祂的話語上信靠祂:詩篇一零四篇34節:「願我的默想蒙祂喜悅;我要因耶和華歡喜。」如果我們更常默想神,就會更常發現其中的甘甜。如此擴展我們對福音應許與安慰的思想,是甘甜的。
  2. 應用它。當神的名被宣揚並向你顯明時,要用它來激勵你自己的靈魂:羅馬書八章31節:「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約伯記五章27節:「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當聽,要自己明白。」這正是基督的目標,即知識應在他們裡面產生愛。沒有應用的知識毫無益處;我們必須領取屬於我們的那一份。神良善的豐富被展現給我們,目的就是為了讓我們能感受到所表達的:「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約壹四16)。這並非狂妄;這是福音被寫下的偉大目的。惡人對神的愛過於輕率與狂妄;他們持續不敬虔的行為,做那些冒犯祂的事,卻仍深信神愛他們。神的兒女為自己的罪禱告,與自己的罪爭戰,卻在事後仍無法確信神的愛。這裡有一種對狂妄的恐懼,也有一種對安逸的恐懼。(1)對狂妄的恐懼;有些人說:我不配;這就像你說:我太窮了,不能乞討或接受施捨;我太污穢了,不能被洗淨:不要這樣說,因為這正是使你配得的方法。(2)對安逸的恐懼;這就像說:如果我服了藥,我就會生病;然而,使我們陷入危險的並非應用基督,而是對我們悲慘處境的麻木。如果你感受到自己的悲慘,就不會有安逸的危險;對於一個有知覺的罪人來說,並非任何事物都能滿足他,也不是任何輕微的安慰就足夠的。

應用二:省察,你是否從福音中得到了益處。神的愛在你裡面嗎?你有祂愛的果子或體會嗎?你能說神愛你嗎?神所有的兒女未必都能感覺到祂的愛;但你有祂愛的果子嗎?對祂愛的體會應立即轉化為感恩,而祂愛的果子則應透過屬靈的談論轉化為信心。目前的論點為我們提供了考察與探究的基礎。

  1. 我們之外的事物被排除在外,它們不能作為神之愛的證據或論據。那是他們裡面的愛。世人的普遍錯誤是被虛假的證據所引導。許多人認為神愛他們,是因為神寬容他們,以恆久忍耐對待他們,使他們在世上興旺,並以物質的豐足祝福他們。唉!但愛與恨不能從我們之外的事物來辨認;必須是我們裡面的某種東西才能顯明它(傳九2)。凡事都是一樣的。有些人被養肥以待毀滅,被判處世俗的幸福,神會給他們足夠的(耶十七13):「離棄耶和華的,必致蒙羞。耶和華說:離開我的,我的名字必寫在地上,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活水的泉源。」世俗的幸福可能是神的咒詛;他們在地上有名,卻在來世一無所有。另一方面,有些人的名字寫在天上;雖然他們外在的安慰很少,但那卻是喜樂的源頭:路加福音九章20節:「應當歡喜,因為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在我們能看見自己的名字寫在那些永恆的記錄中,並確信神愛我們之前,我們必須擁有比外在事物更好的證據。當神只給你外在的事物時,這是一個跡象,表明你只是受雇的僕人。你已經得到了你的報酬,並且感到滿足;當你死時,你最好的日子就結束了;沒有為你保留的基業;正如亞伯拉罕給了以實瑪利和庶出的兒子們禮物與分,卻為以撒保留了基業。如果你的心以此為滿足,這不僅不是愛的證據,反而是一個恨的跡象。不僅如此,正如它排除了所有外在事物,它也排除了所有外在的告白,如洗禮與聽道;因為若心未被洗淨,洗禮不過是你背信棄義與違背誓言的紀念碑。至於聽道,它就像烏利亞的信;他以為信中包含升遷之事,但拆開一看,卻包含危險之事,因為他要被派到戰場最前線被殺。所以,當你以為可以用這些討人喜歡的藉口來到神面前時,這反而是定罪的根源,因為你聽了這麼多,卻毫無長進。這裡沒有神之愛的外在證據。
  2. 我們之內的事物被排除在外。有些道德傾向,僅僅是自然的本能,是神出於普遍的恩惠與對人類社會的憐憫而留給人的:羅馬書二章14-15節:「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這些道德傾向,使我們避免嚴重的罪,並非神之愛的證據。此外,還有為了身體使用的恩賜。假冒為善的人可能擁有很大一部分。亞希多弗與掃羅都有卓越的恩賜;但這不是神之愛的證據。神是如何愛基督的?這是神愛基督的一個偉大證據;祂愛祂,並「將聖靈無量地賜給祂」(約三34)。所以我們藉由祂賜給我們的聖靈來認識祂的愛,聖靈見證我們的稱義,並成就我們的成聖。我們可以藉由聖靈的見證與工作來認識祂的恩賜。
  3. 祂的見證。你有得兒子的名分的充分見證嗎?羅馬書八章16節:「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這是一種源於福音根據的確信,能產生喜樂與平安,激發對神的感恩與愛,而這是在神的道路上,透過禱告、閱讀、聽道、默想所獲得的。我承認有一種較低層次的,也可稱為聖靈的見證。有表達,也有印象。你難道沒有在禱告中感受到隱秘的確信與自由,以及等候神的決心嗎?祂難道沒有激勵你呼喊「阿爸,父」,催促你經常呼求神、等候神嗎?你的心中有某種東西引領你歸向神。這些印象是一種聖靈的見證與憑據,即使你還沒有那些對神恩寵的實際見證。
  4. 祂的工作。你有聖靈的工作嗎?那是什麼?聖靈的工作是成聖與潔淨:以弗所書五章25-26節:「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活在罪的權勢下,不被成聖、不被潔淨、不從罪中被洗淨,這可能是神憤怒與震怒最大的跡象。因此,你被成聖、潔淨與洗淨了嗎?啟示錄一章5節:「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你的心中是否激起了對順服的關心?聖靈會使我們在順服上成長:約翰福音十四章23節:「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5. 在這句話中還有一件事,「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裡面」,那就是,如果神愛你,你就不可能不愛祂:約翰福音四章16節:「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如果你愛神、愛祂的子民、愛祂的典章,並以與祂相交為樂,祂的愛就在你裡面。這些就是祂愛的果子與效應。

應用三:催促我們努力追求對祂之愛的體會。我們應當盡可能舒適且豐盛地進入天堂;不僅是爬進去,還要努力追求「豐豐富富地進入」(彼後一11)。雖然缺乏這種體會並不總是我們的罪,但努力追求這種神之愛在我們裡面的體會,卻是我們的責任。對神之愛的體會,是信心的火焰:加拉太書二章20節:「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這是我們回報祂之愛的根據:約翰福音四章19節:「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光束投射在堅固物體上的角度越是飽滿直接,反射就越強烈。這是喜樂的生命,能擴大我們感恩的心。這是我們在患難中的支柱,在職責中的力量,特別是在禱告中。除非我們對得兒子的名分有所體會,否則我們怎能稱神為父,而不只是流於習慣與假冒為善呢?因此,要努力追求對祂之愛的體會,好讓它能在你裡面。

基督啊!唉!基督向許多人伸出雙手,但他們卻從未反過來握住祂的手:以賽亞書六十五章2節:「我整天伸開雙手,向那悖逆的百姓招手;他們隨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祂邀請、呼喚、張開翅膀,卻徒勞無功,直到祂將指頭伸進鎖孔:雅歌五章4節:「我的良人從門孔裡伸進手來,我便因他動了心。」在此,祂與一般的求婚者不同,祂不僅僅是懇求與邀請,更藉著祂聖靈那隱秘而得勝的大能來吸引;祂必須擴張我們的心,打開我們的手,否則我們就無法接受祂。

為什麼呢?這「接受」究竟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棄絕所有其他人:「你不可歸給別人。」基督發現我們被過去對世界的愛所糾纏,沉溺於肉體的享樂,與死亡和地獄立約;這一切都必須棄絕,因為神是忌邪的,祂不能容忍競爭者;若心存其他愛人,便是屬靈的淫亂;正如約櫃被抬進屋子時,大袞像被摔在地上。基督要獨自受接待;你不僅要棄絕你過去的愛,還要恨惡它們。在一般的婚姻中,如果一個女子曾愛過一人,後來嫁給另一個人,只要她收回對前者的愛,即便她對以前所愛的人並無敵意,也已足夠。在某些盟約中,只要你脫離那一方,也就夠了。但這裡卻是一個攻守同盟:當我們接受基督為我們的元帥時,祂的仇敵就必須成為我們的仇敵;如果這仇敵如同右手或右眼一樣親愛,也必須砍下、剜出。

再者,所要接受的是基督本人,而非祂的賞賜與恩惠;你來到祂面前,不是像找醫生那樣為了讓良心得到安舒,而是像找丈夫那樣;不是為了娶那份產業,而是為了娶那個人;否則,你就沒有接受神所提供的。祂將祂的兒子賜給我們,也將萬物與祂一同賜給我們:羅馬書八章32節:「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父親不僅僅提供嫁妝,而是提供女兒,並連同嫁妝一起給予;正如你沒有兒子就不能有生命,你沒有生命也就不能有兒子,而且你必須歡喜地接受祂。婚姻意味著自由的同意,而非強迫;你接受基督,不是像土地被迫接受征服者為君王那樣,而是像女子接受丈夫那樣,因為深信自己的境況將因祂而大為改善。靈魂接受基督也是如此,因為我們知道我們所信的是誰,以及我們藉著祂享受了什麼:詩篇七十三篇25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無論是天上的天使,還是地上的受造物,都沒有誰比祂更可愛、更適合靈魂去愛與信靠。你不能沒有祂而活。使徒在哥林多前書七章8節說,如果一個女子能不嫁人而生活,那也很好;但你卻不能,如果你沒有祂,你就永遠滅亡了。

你必須真誠地接受祂,以祂為你的主與丈夫來順服祂、侍奉祂,並且不以擁有祂為恥:使徒行傳二章41節:「於是領受他話的人就受了洗。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當條款達成並蓋章、婚姻完成後,女子會甘心進入丈夫的家,離開她的親族與父家;你也必須公開承認基督,然後與祂過著持續的相交生活。這就是接受基督;這容易嗎?若非神擴張我們的心,這一切能做到嗎?我的主啊!我願意接受你;求你打開並擴張我的心,好讓我能如此行。

此外,這也表現為「持定」基督:腓立比書三章12節:「或者我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藉著抓住祂、倚靠祂:詩篇二十二篇8節:「他倚靠耶和華」,或譯作「將自己滾在耶和華身上」;藉著奔向避難所:希伯來書六章18節:「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正如約押抓住祭壇的角,或那誤殺人者逃往逃城;又如洪水臨到世界時,人被發現藏在方舟裡:所有這些表達都暗示了一種對危險的感知。信心的這種果效在患難(無論是身體的還是屬靈的)時刻尤為明顯,因為事物在某些時候比其他時候更令人感同身受。馬匹拉車,下坡時便會加速。錨的強度在風暴中顯現,士兵的勇氣在戰鬥中顯現。孩子在受到驚嚇時,會奔向母親並緊緊抱住她。

有時,這表現為「來到」基督面前,並藉著祂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七章25節:「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藉著選擇基督為中保,承認祂,並同意神永恆的旨意,即祂是唯一充足的中保。這在利未記一章4節中藉著按手在祭牲頭上來代表:「他」,即那帶來祭牲的人,「要按手在燔祭的頭上,祭便蒙悅納,為他贖罪」,意即:這就是我,我理當死亡,但這是我的祭物。所有的禱告都必須在聖殿中或朝向聖殿進行:列王紀上八章,申命記十二章13、14節:「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裡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但以理窗戶開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跪下禱告感謝神(但六10);他絕不忽略這一點。在我們向神的一切祈求中,我們都必須使用基督。

有時,這表現為「將自己交託」給祂: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這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的行動,靈魂交託在安全的手中是合宜的。我們深知,只要此生尚存,我們就必經歷許多試煉與變遷;因此,我們懷著對祂全能的確信,將靈魂交在基督手中。這是一種知情的信靠。

應用一:督促我們留意這偉大的特權——「基督在我們裡面」。這應當是我們首要的關切。除非我們在基督裡,否則我們無法治死罪;祂是我們的成聖。在此之前,我們對神的忿怒毫無保障:使徒行傳四章12節:「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無論他們在洪水面前想出什麼辦法,都無濟於事,唯有方舟能救他們。要將此作為你們一生的事業;帶著這個目標守候在聖道與其他恩典媒介中;利用一切天意,目的就是藉著基督將你們帶向神。讓這成為你們靈魂不斷的呼吸:「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三8)。用這個標準來衡量你們生命中所有的事務與工作。一位哺乳孩子的慈母,她有其他工作要做,但她始終惦記著孩子;當她醒來,她想到孩子;當她在外,當她忙於家務時,她的心思都在孩子身上:神樂意用這種愛來比擬祂對我們的愛。因此,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會說:我的工作就是進入基督裡。當他處理世務時,他始終記得這是他最大的關切,並且必須每天留意;當他起床,當他入睡,這都應當縈繞在他心頭。這就是「這工」(the work):約翰福音六章29節:「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所有其他事務都是「副業」(by-work),無論得失與否。要在靈魂中為基督騰出更多空間。

應用二:自我省察。

  1. 基督在你們裡面嗎?誰住在那裡並作工,是基督還是撒但?這兩者瓜分了世界,壯士與比他更壯的。人的心不是荒地。基督在教會中掌權,魔鬼在世界中掌權;然而,所有在教會中的人並不都在基督裡:約翰福音十五章2節:「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那些在基督受尊崇之處的人,會做出普遍的認信。魔鬼在教會中有一大群黨羽。因此,誰在你們裡面,基督還是撒但?撒但存在於所有屬肉體的人裡面;他們的心是祂的熔爐或作坊:以弗所書二章2節:「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哥林多後書四章4節:「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祂弄瞎他們,使他們剛硬,並藉著他們自己的私慾擄掠他們。要考慮到,沒有中立地帶。我們不是在基督之下,就是在魔鬼之下。魔鬼是靈;當人們感覺不到祂時,祂就佔據了他們。祂被稱為「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受感染的空氣被吸入時毫無痛苦,我們在感覺到之前就已染病,並死於瘟疫般的空氣中。你們從未改變過嗎?歸正就是一種「驅逐」。魔鬼存在於所有悖逆之子裡面。你是否曾同意選擇基督為你的中保、主與君王?當你拒絕所提供的基督時,魔鬼最樂意接待你,進入你,並更穩固地佔據你。在你拒絕之後,便有一種「交出」;神那時將你交給撒但,任憑你被弄瞎、被剛硬。因此,要考慮這一點,觀察你們的行徑。有些人是撒但的奴隸,他們隨從自己內心的道路,隨從世界的私慾:約翰福音八章44節:「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撒但的印記與烙印在那些活在對神與好人的惡意與嫉妒中的人身上。撒但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在污穢與不潔中,祂是污穢的靈;在辱罵、發誓、咒詛中,他們的舌頭被地獄之火點燃;在誘惑、引誘、撒謊中。撒但就是說謊者,是誘惑者,引誘人酗酒與賭博。

再者,基督在你們裡面嗎?如果我們使用的篩子太粗,就會留下大量的麩皮。基督住在你們心裡嗎?你們會藉著祂同在的果效知道這一點。

[1.] 基督充滿了這顆心嗎?這樣一位偉大的客旅就足夠了;信徒對良心的平安、喜樂與完全的福分不再有其他渴求。靈魂在基督裡有完全的滿足;他渴望享受祂勝過一切。這就是「知足」(autarkeia):提摩太前書六章6節:「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在天上地下,沒有什麼能填滿人飢渴的靈魂,唯有耶穌基督。那心裡充滿基督的人,萬事在他眼中都顯得卑賤與污穢;世上的一點份額就足以應付他的需要。與耶穌基督相比,世人所追逐的那些東西都是廉價的:撒母耳記下十九章30節:「米非波設對王說:『可以都取去,只要我主我王平平安安地回宮,就任憑他們取去吧。』」米非波設滿足於平平安安地見到王的面。他們擁有那重價的珍珠;對其他事物就沒什麼空間了。基督充滿了心靈的每一個角落:腓立比書四章12、13節:「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

[2.] 祂掌權、行動並支配這一切。祂不是像陌生人或客旅住在別人的房子裡,也不是像寄宿者,而是像主人住在自己的產業中;因此,祂不斷地指引、勸導、賜予生命、摧毀撒但的國度、不斷更新我們,像榮耀的君王一樣住在我們裡面。主的靈在哪裡,哪裡就有自由、光明、喜樂、力量與平安。

  1. 你給祂什麼樣的接待?信心越擴張,基督在你心裡就越有空間。你應當以極大的喜樂接待祂,不要總是愁眉苦臉;祂尋求的是敬畏,而不是持續的哀悼。不要因罪而使祂擔憂,不要做那些會使神的忿怒臨到悖逆之子的事。如果一位地上的君王在某人家中住上一晚,主人會多麼小心,確保沒有任何冒犯祂的事,確保一切都整潔、乾淨、芬芳。那麼,你更應當小心地潔淨並保守你的心,以祂所悅納的方式侍奉祂;在信心、愛心與其他恩典的操練中,好讓你能夠如你所當行的那樣,接待你那即將在你的心中長久居住與定居的屬天君王。

[1.] 「本質的原因」(causa per se)與「偶發的原因」(causa per accidens)之間是有區別的,即「原因」與「機遇」之別。雖然罪的氾濫有助於彰顯恩典,但這並非出於罪本身,而是出於偶然,是藉著神那掌管一切的恩典所致;因此,若有人試圖以身試法,為了驗證解毒劑的功效而去飲用劇毒,或為了測試膏藥的療效而自殘,這無疑是孤注一擲的冒險。神確實利用世人的罪,在基督裡彰顯祂恩典的榮耀;但那些妄想藉著多犯罪來換取神多赦免的人,是在進行一場孤注一擲的冒險,因為他們根本無法確定神是否會赦免他們。

[2.] 「赦免過去的罪」與「容許未來的罪」之間是有區別的。我們必須立定心志不再犯罪,但若我們犯了罪,我們便有神所預備的救法:約翰一書二章1節:「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如果神利用過去的罪來彰顯祂的恩典,我們也可以藉著過去的罪,重新運用對救贖主的信心,並重新渴慕與期待藉著祂的代求而得赦免;然而,若認為我們可以為了將來而堆積新罪,不斷為赦罪之恩製造工作,甘願再次得罪神,好讓祂不斷赦免,而我們卻從不離棄罪惡,這就是錯誤的結論。簡言之,我們不可為了叫恩典顯多而犯罪;但當我們犯了罪,我們必須運用那顯多的恩典。信心與悔改能從罪本身引出益處,使對罪的記憶成為我們恨惡罪、治死罪,以及對救贖主更加感恩的媒介;但絕不可將此作為放縱罪惡的藉口,在犯罪之前就先預支赦免。

[3.] 這種想法違背了所有真誠的品格,也違背了對神或基督的愛。信心與狂妄(或對基督赦免之恩那種盲目而非健全的確信)之間的區別在於:信心使我們恨惡罪,而狂妄則使我們在犯罪中感到安逸、大膽,並在犯下罪行時,僅以微小的懊悔與抗拒輕描淡寫地帶過。狂妄的人在轉瞬之間就完成了罪的勾當。他們說:「神是慈悲的,基督為罪人而死,我們所有的確信都必須在基督裡。」然而,真正的信徒對罪有更深刻的感受;正如路加福音七章47節所言:「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少赦免的,他的愛就少。」以及以西結書十六章63節:「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恥,就不再開口。」他們藉著謹慎遠離罪惡,來表達對罪得赦免的感恩。赦罪的恩典使神在我們眼中顯得可愛,使祂的律法變得可親,使我們的本分變得甘甜,並使罪顯得更加可憎。

其次,這種想法是荒謬的,且違背了恩典的教義:真正的基督教與這種觀念截然不同。

  1. 這與伴隨赦免而來的恩典不相容,因為神稱義的人,祂必使他們成聖:我們在罪得赦免的同時,也領受了聖靈的恩賜:哥林多前書一章30節:「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哥林多前書六章11節:「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已經成聖,已經稱義了。」這兩者是不可分割的,即基督功德的應用與祂聖靈的賜予,聖靈更新我們,使我們恢復神的形象,並治死我們裡面罪的生命;那因悔罪而破碎的心,尋求的是這雙重的益處:約翰一書一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正如一個患有痲瘋病的罪犯,不僅需要赦免,還需要藥物;又如斷了腿的人,不僅希望減輕痛苦,更希望骨頭被接好。因此,我們既被稱義,也被成聖;持續犯罪與重生的真理是不可能並存的。
  2. 這違背了新約中神恩典的秩序,神要求我們若要成為基督的份,就必須有信心與悔改。然而,持續犯罪就是處於罪的轄制之下,毫無節制,心靈與生活也沒有任何改變。

[1.] 這違背了信心。若將信心視為「同意」,它就是一種相信:凡順服基督、接受祂管治以求得救的人,祂必拯救他們:希伯來書五章9節:「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如果你希望藉著祂得救,卻不願受祂管治,你所相信的就不是基督,而是魔鬼;因為如果你相信基督,你就必須相信,除非你歸正,否則你不能得救:馬太福音十八章3節:「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若將信心視為「接受基督」,它就是心靈誠懇的同意,既順服祂,又依賴祂作為世界的救主與救贖主。中保的祝福是「叫你們各人回轉,離開罪惡」(使徒行傳三章26節);祂是救主,「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一章21節);更不用說聖經所強調的「領受了主基督」(歌羅西書二章6節)。

[2.] 這違背了悔改,悔改意味著為罪憂傷,並立志離棄罪惡。

(1.) 其中包含敬虔的憂傷(哥林多後書七章10節)。這是抑制感官傾向或享樂之愛的必要條件,而這正是所有罪惡的核心、根源與生命:當我們對罪的愛慕死去時,罪也就隨之死去。在悔改中,我們以靈魂的苦楚為得罪神而哀慟;現在,如果我們又去舔回自己的嘔吐物,在認罪與犯罪的循環中打轉,我們的心對神就不誠實;我們是在拆毀自己所建立的,正如經文所說:「我們若在基督裡求稱義,卻仍被發現是罪人,那麼我們就是在重建那些我們已經拆毀的事物」(加拉太書二章17-18節)。一個真正尋求赦免的人,同時也在尋求罪的毀滅與敗亡。罪曾是他最大的困擾,是壓在他良心上的重擔,是他尋求安息的苦難,是刺痛他心靈的傷口,是他靈魂所患的疾病。這一切都是真實的嗎?如果這個人竟然對他過去的困擾感到愉悅,重新背起他曾為之呻吟的重擔,寧願選擇重擔而不願選擇自由,甘願撕開那些本已快要癒合的傷口,自願再次陷入他費盡千辛萬苦才康復的疾病中,那該怎麼說呢?如果他竟然渴望再次戴上那些曾被無限慈悲所解開的枷鎖與鎖鏈?那麼,你當然可以質疑他所做的一切是否真實。在靈魂的痛苦中,我們曾因罪而呻吟,視其為我們所能感受到的最沉重、最難以忍受的重擔。現在,如果我們在罪被挪去之後,又彎下腰去重新背起它,還有誰會憐憫我們呢?

(2.) 悔改包含棄絕與離棄罪惡:這被稱為「悔改離開死行」(希伯來書六章1節);不僅是為罪而悔改,更是離開罪。心靈從罪轉向,以至於與罪為敵:我們絕不會對自己仍活在其中的罪感到悔改。現在,如果恩典是按此秩序施行,還有什麼比這更違背福音之約的宗旨呢?

(3.) 這種信心與悔改在洗禮中被莊嚴地宣告,這是入門的聖禮,我們在其中宣告受洗歸入基督的死,也就是說,要彰顯祂死的功效,效法祂死的樣式,並向罪死。當我們最初歸入基督名下時,我們的洗禮嚴格地要求我們不可再活在罪中;這是一個向罪死的誓約;因此,如果我們繼續活在罪中,我們就是棄絕或忘記了我們的洗禮(彼得後書一章9節);如果我們在受洗之後又回到泥潭中打滾,那麼洗禮中所做的一切就成了虛無或空洞的形式。這正是使徒在此的論點:「我們向罪死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在那裡,你們莊嚴地棄絕了罪,好讓你們不再與罪有任何往來,就像死人與活人不再有往來一樣;因此,我們若繼續活在罪中、放縱罪惡,就是破壞我們與神所立的莊嚴聖約。你們已經應許,不將心思、心靈、感官,或靈魂與身體的任何機能與肢體交給罪去成就,而是要表現得好像你們已經死了一樣。此外,你們還剝奪了自己本可享有的聖約恩典。如果你們沒有設置障礙(ponere obicem),你們本可從內住之罪的轄制權勢下得釋放;因此,你們必須謹慎,不可讓罪在你們靈魂中佔上風,要使肉體服從聖靈,使罪的統治與權勢確實被打破,不可陷入任何故意的罪中,並以一切神聖的嚴謹與警醒行事。

(4.) 這違背了神呼召我們脫離罪惡狀態、進入真誠悔改的旨意。這是神的目的:我們這些因神是審判的神而逃避祂的人,能回轉歸向祂的愛與事奉,因為祂是赦免的神:詩篇一百三十篇4節:「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祂赦免過去的罪,條件是未來的順服;祂呼召我們悔改:使徒行傳十七章30節:「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這並非鼓勵他們繼續犯罪,或在罪的道路上多走一分鐘,也不是用「若繼續犯罪也能免受懲罰」的希望來奉承他們:以西結書十八章30節:「你們當悔改,回轉離開你們的一切過犯,罪孽便不至於敗壞你們」;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他必廣行赦免。」

第三,這是邪惡且褻瀆的。

  1. 因為,盡你們所能,你們使基督成了罪的僕人,或罪的鼓勵者:加拉太書二章17節:「我們若在基督裡求稱義,卻仍被發現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可。」
  2. 他們阻礙了世上為恢復人與神關係而設立的最崇高的制度:猶大書4節提到「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福音是除去罪的唯一途徑;你們卻使它成了縱容罪的唯一途徑。這裡的「恩典」是指客觀的恩典,即福音教義中所呈現給我們的恩典。福音的教義並不傾向於使人成為罪人,也不鼓勵他們放棄對聖潔或善行的追求。

應用一:對這種濫用的警惕。

  1. 不要對恩典的教義產生偏見,彷彿它會導向這些結論。這是被誤解與誤用的福音;世人對這個奧祕沒有正確的理解。基督來到世上是為了拯救罪人,而不是為了使神與我們的罪和解,不是為了使神變得不聖潔,或使祂的律法變得不嚴謹,或使罪變得不那麼可憎;祂白白的赦免並不是為了鼓勵我們在罪中繼續生活;但一顆邪惡的心,就像蜘蛛一樣,會從蜜蜂採蜜的花朵中吸取毒液。
  2. 我們不要給他人留下這種印象,(1)不要持有可能縱容這種濫用的觀點,例如:在不關心聖潔的情況下建立對基督赤裸裸的依賴;將基督的功德與祂的聖靈對立;依賴祂的和解之恩,卻忽視祂的更新之恩;認為我們在悔改或相信之前就已經稱義;認為過去、現在與未來所有的罪一次性全部得到赦免;認為我們不需要為得罪神而感到不安;認為對自己良好狀態的極大自信就是最強大、最好的信心。(2)也不要透過行為表現出來。基督徒必須最厭惡罪惡與一切惡行,否則你們就是在世上羞辱基督;讓責備與羞恥落在我們身上,而不是落在福音身上。
  3. 我們不要在自己心中窩藏這種錯誤。我們非常容易這樣做;但這樣做,我們就喪失了基督徒的安慰與特權,神也必會為祂恩典所受的委屈向我們報復。如果我們在職責上變得更加粗心與懈怠,在言行上變得不那麼謹慎,對罪變得不那麼謙卑,並以更大的大膽與安逸去冒險犯罪,我們就是在心中窩藏這種錯誤。如果你認為自己不需要為罪感到困擾,不需要為抵擋罪而更加迫切與警醒,彷彿自從基督為罪受死以來,得罪神就成了一件比以前更小的事,那麼你就犯了這種濫用的罪。

應用二:勸勉你們三件事。

  1. 要活得像向罪死的人一樣;確保罪的統治與權勢已被打破,其力量與權勢每一天都更加削弱;你們要徹底地從根源上征服它,讓你們的心思更加專注於此,使你們不再犯罪:約翰一書三章9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看看這在你們身上是如何成就的,以及你們每天對洗禮誓約持守怎樣的良心。
  2. 尊榮恩典。你們不僅應該尊重它,在心中高舉它,更應該在言行上彰顯它的榮耀:以弗所書一章5、12節:「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你們整個生活與言行的基調都應該是為了稱讚恩典,即使我們保持沉默,我們的行動也應為它說話。為此,請考慮到神已將祂恩典的榮耀託付給你們,因此你們應該比其他人更加卓越:馬太福音五章16節:「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彼得前書三章9節),並彰顯出它那真實而親切的作為。
  3. 堅固你們的心,抵禦這種對我們而言如此自然的濫用。

[1.] 神的首要旨意是我們應該順服祂的律法,而不是需要祂的赦免。誡命在制裁之前,在罪進入世界之前就已存在;祂赦免,是為了讓我們回轉履行本分(希伯來書九章14節;路加福音一章74節;啟示錄五章9-10節);因此,為了讓基督來醫治而製造傷口,這不是一個好基督徒的作為。

[2.] 記住基督的主要目的是什麼:約翰一書三章5節:「要除去罪」,而不是除去順服。許多人認為,儘管他們犯了再多的罪,赦免總會是現成且容易的。哦,不!當你們故意且狂妄地陷入罪中時,絕非如此輕易。

[3.] 那些在污穢中打滾卻希望得救的放蕩、屬肉體且粗心的基督徒,與其說是基督宗教的信徒,不如說是基督徒中的派系:提摩太後書二章19節:「凡稱呼主名的人總要離開不義」;彼得前書一章17-18節:「你們既稱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就當存敬畏的心,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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