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5 羅馬書第六章講道集|014_015_羅6_14_不在律法下乃在恩典下

第十四章

因為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馬書六章十四節)

第三,藉由耶穌基督的恩典所帶來的勝利與成功的盼望。現在,有許多事情在我們與罪的衝突中給予我們充滿盼望的鼓勵。

一、我們蒙福救贖主的承擔。脫離罪是祂為我們所買贖的救恩的一部分:馬太福音一章二十一節:「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提多書二章十四節:「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這不僅是一個證據,而且是一部分,是的,是一個主要的部分,正如那些與目的有更直接聯繫的媒介,比那些更遙遠的媒介更為高貴一樣。最終的目的就是神的榮耀。現在,我們對神的順服,以及受造物的聖潔與降服,是比我們的安慰與赦免更接近這一目的的媒介。基督的目的就是要使我們適合神的用途,因此祂的工作就是聖潔我們,使我們脫離罪:約翰一書三章八節:「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hina lysē),這意味著解開、鬆開、解開一個結。這就是祂降臨的目的;難道祂會徒勞無功,錯失祂的目的嗎?魔鬼的工作是將我們帶入罪惡與苦難,主知道我們被自己心中的敗壞悲慘地糾纏著;我們不知道如何解開這些結。基督為了這個目的而來,為我們解開它們;如果我們考慮祂謙卑的功德,祂為成聖的恩典付出了何等大的代價,祂絕不可能錯失祂的目的!彼得前書一章十八至十九節:「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付出了如此大的代價,不僅是為了提高我們對這特權的尊重,也是為了在我們努力與罪爭戰時增加我們的信心。基督並不缺乏任何功德來使這救贖變得充分且有效。或者,如果我們考慮祂升天的權能;付清了我們的贖金,祂從墳墓的監獄中被釋放,進入了天堂,並被完全委任與授權,使我們進入這脫離罪的祝福中:以弗所書三章二十節:「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地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現在,這對於壓制那基督已付出如此多代價去殺死與摧毀的敵人,是何等的鼓勵!祂現在在天上的工作是什麼,不就是坐在神的右邊,看著祂中保工作的果子得以成就嗎?那些珍視基督前來解開之事物的人,盡其所能地試圖挫敗基督的承擔。但現在,當我們在與罪爭戰並尋求摧毀它時,我們參與了與基督相同的計畫,因此可以對祂的幫助以及領受祂救贖的果子有更多的信心;祂偉大的意圖是將我們帶回神那裡,並將我們從罪中救出來,而不是在罪中救我們;而你的心也正是在這同一件事上。

二、放入我們裡面的新本性;你有一個相反的原則來制衡它:約翰一書三章九節:「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既然基督將新本性這樣的才幹託付給我們,並將恩典放入我們心中來抵擋罪,我們就有責任不讓它閒置且不結果子。雖然在重生者裡面有敗壞的種子,但那種子是或應當被治死的;在他們裡面也有恩典的種子,那種子是應當被珍視的。現在,毫無疑問,在有這恩典的地方,罪不能完全掌權,也不能毫無阻礙與中斷地爆發;因為新本性會以制衡的方式顯現出來。

以及厭惡;凡有新生命的人,斷不能以罪為其行業、習慣與喜好。為何如此?因為神的種子存在他裡面,這正是聖靈在他裡面所作成的恩典原則。他對神有一種穩定、固定的心志與傾向,因此必然地,他對罪也就有一種對立;因為活在罪中,與新生命的運作與趨向是無法調和的。因此,對於新生命而言,恨惡罪就如同愛神一樣自然:詩篇九十七篇十八節:「你們愛耶和華的,都當恨惡罪惡。」這是一種無法調和的恨惡與敵意。恨惡有兩種:一種是「厭惡之恨」(odium abominationis),另一種是「敵意之恨」(odium inimicitiae)。厭惡或反感之恨,是指靈魂轉離那些我們視為與自己相悖、有害的事物;因此,罪對於更新後的意志而言,是相悖且相反的;它對未重生的人來說卻是合適且相稱的,正如穢物對豬的胃口,或草料對牛馬的胃口一樣。既然所有從神而生的人都有這種恨惡,它必然會削弱罪;因為治死罪主要就在於對罪的恨惡。當罪在情感中死去,當它成為我們的冒犯,當我們對它產生一種反感——正如某些生物對其他生物所抱持的那樣——罪就死了。新生命是神聖的生命(彼得後書一章4節);在某種程度上,它擁有與神相同的厭惡與情感;我們恨祂所恨的,愛祂所愛的:箴言八章13節:「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那驕傲、狂妄,並惡道,以及乖謬的口,都為我所恨惡。」另一種恨是「敵意之恨」。這種恨無非是出於我們對所恨之物或人所產生的不喜、冒犯與厭惡,而想要加害或毀壞他們:詩篇十八篇37節:「我追趕我的仇敵,並追上他們;不將他們滅絕,我總不歸回。」這與前者不同,因為對於某些事物,我們可能會有反感或冒犯,卻不至於惡意中傷或追殺至死。但重生的人也以這種恨來恨惡他們的罪;他們恨罪,以至於要治死、制伏它,並在自己裡面將其毀滅:羅馬書六章6節:「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以後不再作罪的奴僕」;加拉太書五章24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裡面的恩典不會讓人安於罪中,而是會激發靈魂起來反對罪,它不僅僅是在罪的傷害上停止,而是要將其徹底根除;它不斷地從罪中奪去某些東西——它的定罪權、它的作王權,以及它的存在:羅馬書七章24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他們渴望脫離一切罪惡,在罪的殘餘之下如負重擔地呻吟;因此,擁有這種對罪如此強烈恨惡的新生命,必然會給我們帶來極大的優勢來對抗罪。我不想用虛假的論證來奉承你們,也不想用半真半假的話來敷衍你們;因此,我必須告訴你們,儘管上述所言皆為真,然而:

[1.] 你們不可忘記腐敗與肉體的「反向偏好」(back-bias),它依然存留在我們裡面,且急切地想要得到滿足;雖然它在靈魂中不再佔據主導地位,但它仍有相當大的力量,以至於我們直到最後一刻都需要保持警醒與爭戰:神最好的兒女也必須決心對它的懇求與誘惑充耳不聞,不可遷就以取悅肉體:「不要效法你們從前蒙昧無知的時候那放縱私慾的樣子」(彼得前書一章14節);也就是說,他們必須謹慎,不可將自己的生活方式鑄造成屬肉體的模樣,也不可任由自己的選擇與行為被私慾所引導與支配。「在你們無知的時候」,當你們還不知道神的威嚴與神的甘甜時,你們無法被阻止去喜愛這種奴役;你們的私慾影響了你們所有的行為,你們完全將自己交給了罪惡慾望的滿足,以這個目標與方向來塑造並鑄造你們所有的行為與事業。使徒的用詞極具強調性(μὴ συσχηματιζόμενοι ταῖς πρότερον ἐπιθυμίαις),儘管現在你們有了更多的知識、更多的恩典來使你們的心傾向神,並因此反對罪,但從前的私慾只是部分被制伏,因此我們對它們的舊愛很容易被重新點燃;感官之門總是敞開著,讓那些與肉體勾結的對象進入;即便是在最好的人身上,也有順從腐敗本性之罪惡衝動的風險,因此你們絕不可認為自己不需要勤奮、警醒、爭戰,以及在治死罪上不斷進步。即便是聖潔的保羅、治死罪的保羅,也看見有不斷擊打身體的必要,免得他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哥林多前書九章27節)。這位偉大的戰士,在為基督的事業服事多年之後,對於他隨身攜帶的仇敵仍不敢掉以輕心;因此,儘管我們談論新生命的優勢,那只是為了在爭戰中鼓勵我們;我們仍需謹慎,以免退回到舊日的奴役中。雖然抗拒肉體那令人愉悅的衝動是件麻煩事,但成功的希望是巨大的;我們爭戰不是像那些沒有把握的人;賜給我們的恩典是一個固定、紮根的原則,而我們所對抗的私慾,不過是一個已被擊潰、挫敗,但尚未完全徹底制伏的敵人的殘餘。雖然我們裡面有一個相反的原則,保留著一些生命與活力,但在重生者身上,它確實已經大大減弱了;心與罪之間不再像從前那樣具有同質性與一致性;恩典是真實、活躍、運作的事物,凡新生命佔據主導地位的地方,確實「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每一個受造物都按其種類行事,羔羊按羔羊的本性,蟾蜍按蟾蜍的本性;正如荊棘不能結出葡萄,蒺藜不能結出無花果一樣,反之亦然,葡萄樹也不會結出山楂,無花果樹也不會結出蒺藜。人既然有了更新的原則,就不再像從前那樣受撒但的權勢所控制,也不再受每一種私慾的指揮。如果他們仍然擁有舊的思想與設計、舊的情感、舊的激情、舊的談吐、舊的交往,那麼萬物又怎能變成新的,舊事又怎能過去呢?如果一個人仍然按照舊有的傾向與方式行事為人,恩典絕不會任憑他,也不會給他任何安息與平靜。顯然,所賜的恩典是有其用途的,並賦予了我們一些力量。

[2.] 為了全面理解這一真理,我必須再提出一點考量。恩典確實是運作的,是真實、活躍、運作的事物;但它並非像火燃燒或輕物上升那樣必然地運作,而是自願地運作;因此,它必須被激發與挑旺,既藉著神的靈——「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書二章13節),也藉著我們自己;我們必須「挑旺」(ἀναζωπυρεῖν)神藉著聖靈賜給我們的恩典(提摩太後書一章6節);我們必須不斷地吹旺這聖火,正如祭司對祭壇上的火所做的那樣,使它持續燃燒;我們必須聽從並順從它的感動:加拉太書五章16節:「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珍視並順從更新部分的指引,這將使屬肉體的部分受到壓制;這樣,儘管肉體的衝動沒有被完全抑制,但它們也不會被完成與實現,不會那麼容易被同意,也不會那麼頻繁地爆發為可恥的行為;但若這些感動被輕視,罪就會作王。

  1. 聖化之靈持續住在我們裡面並在我們裡面作工。律法在這方面只是字句;它只提供單純的教導,而沒有恩典的幫助與能力;但福音是「屬靈的職事」(哥林多後書三章8節)。每一句福音真理都伴隨著生命與能力,使我們能夠做到它所要求我們的事。重生者確實感受到了這份益處;福音的真理對其他人而言,味道就像普通的流水,冰冷且無生氣,但對他們而言,卻像烈酒,舒適且充滿功效:烈酒與流水在顏色與外觀上相似,但在功效與味道上卻截然不同。所有悔改並信靠基督的人都領受了聖靈的恩賜:使徒行傳二章38節:「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祂住在他們心裡,是治死罪的主要動力: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聖靈若沒有我們,就不能治死罪;而我們若沒有聖靈,也無法治死我們罪惡的傾向。起初,祂確實是作為對象在我們身上作工,僅僅是作為一個運行在我們身上的靈,但後來祂作為內住的靈,藉著我們這些器皿來作工。起初,當我們死在罪中且完全麻木時,祂使我們重生並歸正。當聖靈注入生命,使人有分於神聖本性時,人起初是一個被動的受體。我們本性上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不僅因原罪而當受死,也因隨後的實際罪行而當被拒絕領受耶穌基督的恩典;但當我們同樣陷入苦難時,神恩典的隱秘作工開始產生了區別:以弗所書二章4-5節:「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這救贖的恩典並非賜給所有人,儘管所有人都有許多足以使他們變好的外在與內在幫助;任何人能領受祂特殊的功效與歸正的恩典,純粹是神的恩惠與慷慨;如果有人缺乏,那是他們自己的緣故,因為他們因忽視與濫用普遍恩典,而配得那種缺乏。那麼,起初神賜下聖靈,祂在靈魂上一切潔淨與聖化的工作,純粹是出於祂的恩典,福音將此恩典提供給所有人,直到他們自己拒絕為止;但當我們歸正之後,我們將會有更多的罪需要藉著進一步的聖化來除去,現在聖靈住在我們裡面,給予我們祂特殊的幫助。

但更深入地考量(1.)聖靈同工的必要性;(2.)我們因此所得的鼓勵。

[1.] 聖靈同工的必要性;沒有聖靈的運作、幫助與能力,我們無法開始、進行並完成治死罪的工作。

(1.)我們無法開始這項工作是顯而易見的,因為在歸正之前,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以弗所書二章1節),只剩下對神及其恩典工作的抵擋與敵意:羅馬書八章7節:「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我們處於魔鬼的權勢之下,牠將墮落的受造物囚禁在奴役中,直到牠被趕走:路加福音十一章21-22節:「壯士披掛整齊,看守自己的住宅,他所有的都平安無事;但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就奪去他所倚靠的盔甲兵器,又分了他的贓。」人裡面沒有任何機能可以完成這項醫治。悟性是黑暗、盲目且軟弱的;如果它警告我們盡本分,它也無法打破罪的勢力(羅馬書一章18節)。意志被腐敗所奴役。現在,沒有任何事物會尋求毀滅自己,反而會尋求保存它所擁有的生命;因此,本性腐敗、與肉體的利益與關切結盟的人心,永遠不會尋求治死與制伏肉體;因為事物絕不會與自身對立。聖經說,約翰福音三章6節:「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人在腐敗本性的權勢下,會完全沉溺於罪,而一個感官的、屬肉體的心,無法使自己變得聖潔與屬天。但是,

(2.)在歸正之後,當恩典與新生命的原則被放入我們裡面以削弱罪時,我們仍然需要聖靈的幫助,部分是因為習慣性的恩典是一個受造物,因此其本身是可變的;因為所有的受造物在存在、保存與運作上,都依賴於創造它們的那一位:使徒行傳十七章28節:「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如果神暫停了影響,火——作為一種自然媒介——就不會燃燒,正如那三個被扔進火窯的孩子所經歷的例子;如果必然的媒介尚且如此,自願的媒介就更是如此;如果自然事物中存在這種依賴,超自然事物中就更是如此。因此,恩典仍然依賴神的影響,必須有聖靈的同工來維持祂所作成的工:腓立比書一章6節:「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部分是因為它在心中並未完全佔據主導地位,而是存在著抵擋,肉體依然存在:加拉太書五章17節:「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習慣性的恩典並非完全醫治(non totaliter sanat),它對靈魂並非產生完美的醫治,而是部分的醫治。因此,需要新的恩典來行動、引導並時刻激勵我們,並挑旺我們裡面的恩典原則。部分是因為這種恩典,既面臨來自內部的抵擋,也暴露在來自外部的誘惑中,來自撒但,牠時刻窺探一切對我們不利的機會。現在,當誘惑帶著新的力量而來時,我們必須有新的恩典來抵擋它:希伯來書四章16節:「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亞當擁有習慣性的恩典,但在第一次攻擊時就失敗了。當一座城市被圍困時,想要保衛它的君王不會讓它僅靠平常的力量與先前的儲備,而是會送入新鮮的士兵、糧食與彈藥,以及當前急需的物資。神對待祂的子民也是如此;祂的靈帶著新的供應進來,使他們能更好地避開罪,並在試煉時刻站立得住。對於世界也是如此,它不斷地將自己強加於我們的懷抱,而要「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是困難的(彼得後書一章4節)。新生命賜給我們正是為了這個目的,神的靈也是必要的:約翰一書四章4節:「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聖靈不僅在面對世界的恐懼時是必要的,在面對世界的誘惑時也是必要的: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這樣,世界就不會腐蝕我們,也不會引誘我們去愛慕它的財富、榮譽與享樂,勝過愛神與我們對祂的責任感。

[2.] 我們有極大的鼓勵去著手治死罪的工作,因為它是藉著聖靈的幫助與能力來進行的。如果我們必須靠自己的力量與罪搏鬥,那麼我們或許可以坐下來絕望並等死;但聖靈是為了這個目的而被指派的,並由耶穌基督為我們買贖回來,賜給所有帶著破碎的心來到祂面前,且沒有因自己的疏忽、怠惰或其他罪惡而激怒主收回祂激勵恩典的人。如果你謙卑地懇求祂的幫助,等候祂的臨近,留意並順從祂的感動,你將會發現聖靈能夠且願意為你做什麼。祂確實有能力,儘管你可能準備說:我永遠無法擺脫這顆邪惡的心,放棄這些迷人的私慾。沒有人是如此屬肉體,以至於祂不能改變他們,並使他們的心轉向神與屬天的事物:哥林多前書六章11節:「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祂能將豬變成聖徒,將糞堆變成香料床。沒有人應該陷入愚蠢的絕望;神從未造出一個祂自己無法對付的受造物。當祂在我們靈魂中為神開啟了一份基業,祂就能維持它,儘管有抵擋與試探:腓立比書一章6節:「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神樂意將聖靈賜給求祂的人,正如父親樂意將孩子所必需的東西賜給他們一樣: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要小心不要叫聖靈擔憂,使自己無法領受祂的幫助:以弗所書四章30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神的靈不會離棄我們,除非我們首先離棄祂。當私慾被置於祂之上,當祂的勸告與神聖的啟發被壓制,而我們輕易地順從罪的要求,卻對祂的感動完全充耳不聞時,聖靈就會擔憂。如果真是這樣,祂就會停止給我們警告,停止更新並持續激勵祂的恩典。水一旦加熱過後,冷卻得更快;因此,那些曾被祂神聖的啟發深刻觸動,卻走上完全相反道路的人,是最剛硬的。但重生者無需懷疑祂的幫助;因為神已應許將聖靈賜給他們,使他們行在祂的道中:約翰福音十四章16-17節:「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那麼,不要抱怨,起來對抗罪吧。懶惰假裝缺乏能力;但有什麼事對主的靈來說太難呢?看到大多數基督徒身上那種懦弱的精神,看到他們是多麼容易被俘虜,被每一次微小的攻擊或瑣碎的試探所挫敗,他們的決心被每一次困難的出現所動搖,這是一件可悲的事。這是矯揉造作的軟弱,與其說是缺乏力量,不如說是懶惰、懦弱與缺乏關心。人們吝惜自己的努力,然後哭喊說自己無能,就像懶惰的乞丐,因為不想工作而假裝生病。顯然,「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哥林多後書三章17節)。許多人無法在罪最輕微的衝動面前站立,是因為他們沒有挑旺自己,沒有喚醒他們所擁有的力量,也沒有善用神藉著祂聖靈的感動不斷賜給他們的力量。嘗試你能做什麼來抵擋罪,會比無所事事地抱怨缺乏力量更能讓你得安慰。兩個極端是驕傲與懶惰。驕傲表現為自信,或依賴我們自己的努力與決心;而懶惰則表現為忽視所賜的恩典,或忽視提供給你的幫助。基督徒應該運用現有的力量來對抗罪,並不斷努力獲取更多。每一次的征服都會增加你對抗下一次攻擊的力量,而治死「取死的身體」的一個肢體,就是促使其他部分因共鳴而衰弱的方法。

  1. 下一個鼓勵是福音的應許,它們確保了我們能獲得這份益處;顯然,警醒與爭戰的人可以從中得到安慰。應許有兩類,有些保證了必要的幫助,有些則談到了隨意的幫助;正如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27節:「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現在,必須善用這些應許,因為神的約是我們穩固的根基。亞當擁有恩典的種子,但它並未由應許所保障,因此他因犯罪而失去了它。勝利藉由應許向我們保證:羅馬書十六章20節:「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在平常的衝突中,有一條好的原則:Non aeque glorietur accinctus ac discinctus(披掛上陣者與未披掛者,不可同等誇耀);但基督徒可以在勝利前凱旋,因為所有真正且熱切與罪爭戰的人,必能得勝。這些應許可以作為神的話語向祂祈求,祂藉此邀請我們懷抱希望;在我們軟弱與氣餒時,也可以向自己祈求,這樣我們就不會冷淡地開始實踐基督信仰。讓我們像保羅一樣依賴神的應許:提摩太後書四章18節:「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凶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2. 有特定的聖禮,恩典藉此傳遞給我們。聖靈將祂的能力與功效與所設立的適當媒介結合,以制伏罪。道是一個強有力的工具,聖靈使用它來潔淨靈魂脫離罪:約翰福音十五章3節:「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是的,為了治死罪,因此它被稱為「聖靈的寶劍」。當我們來聽道時,總會有新的考量被提出,以進一步聖化心靈:約翰福音十七章17節:「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在禱告中,我們來操練信心與悔改,仰望神尋求幫助;並帶著破碎的心為我們的腐敗哀慟: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如喪獨生子,又為我愁苦,如喪長子。」藉著每一句在破碎心中獻上的禱告,罪都會受到新的創傷。聖禮也是如此;正如在舊約中,割禮象徵著心的聖化:申命記三十章6節:「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逾越節的羔羊是基督的預表,「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一章29節)。洗禮與聖餐也是如此。洗禮象徵著罪的洗去:使徒行傳二十二章16節:「起來,受洗,洗去你的罪」;而活在罪中的人忘記了——也就是忽視了——他的洗禮:彼得後書一章9節:「他忘了舊日的罪已經得了潔淨」;正如忘記律法就是忽視其責任:詩篇一一九篇153節:「我不忘記你的律法」;他的行為表現得好像從未受過洗一樣,因為洗禮是對罪發誓的死亡。聖餐也是如此。每一次對基督之死的嚴肅紀念或默想,都應該重新激勵我們去釘死罪,並使它在我們靈魂中變得可憎。(1.)因為它呈現了基督降卑之愛那偉大的行動,這是一個強有力的論證,說服我們否認我們那無節制的自愛:哥林多後書五章14-15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2.)這是在基督的苦難與受難中,向我們呈現罪的極度邪惡與可憎;我們對它們考慮得越多,就越能深刻體會罪的邪惡、神公義的嚴謹、祂忿怒的可畏:羅馬書八章3節:「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基督為我們成為罪,然後忍受了這些事:哥林多後書五章21節:「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當我們透過撒但的眼鏡,或我們自己激情與屬肉體情感的雲霧來看罪時,我們覺得它沒什麼;但看到罪的果子在耶穌基督的苦難與受難中,那是一個可怕的景象,這些在那裡向我們呈現,「彷彿基督釘十字架,活畫在我們眼前」(加拉太書三章1節)。哦!永遠不要再對罪有輕率的想法。(3.)因為它意味著基督與我們之間莊嚴的相互交付:雅歌二章16節:「良人屬我,我也屬他。」基督作為我們的救贖主與救主,將祂自己與祂的恩典賜給我們。我們按照祂自己的條件接受基督與祂的恩惠,並懷著對如此偉大恩典與益處的感謝,將我們自己作為祂所救贖的人交付給祂:羅馬書十二章1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現在,這一切必然會極大地削弱罪,無論是紀念基督的愛,呈現祂為贖罪所必需的巨大苦難,還是我們莊嚴地重新將自己奉獻給神與祂的事奉,並在神為此目的所設立的神聖職分中做這件事;因為神的靈藉著所設立的媒介作工,而使用所設立的職分絕非徒勞的勞動,因為神不會讓我們去從事一項對我們毫無益處的職分。
  3. 攝理被聖化用於此用途,作為治死罪的幫助與契機;例如苦難,它移除了罪的契機並抽走了罪的燃料,並喚醒了對未來的嚴肅性:以賽亞書二十七章9節:「所以雅各的罪孽得赦免,他的罪被除掉,果效全在乎此」;哥林多後書十二章7節:「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肉體上的刺是為了治死他的驕傲。藉著這類安排,聖靈作成了嚴肅的謙卑,破碎的心使罪對我們變得可憎。這些都是以精確的智慧與信實所安排的:詩篇一一九篇75節:「耶和華啊,我知道你的判語是公義的;你使我受苦是以誠實待我」;並且它們伴隨著聖靈;因此,當神管教我們時,祂被說成是從祂的律法中教導我們:詩篇九十四篇12節:「耶和華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約伯記三十六章10節:「他也開通他們的耳朵得受教訓,吩咐他們離開罪孽回轉」;杖藉著聖靈的感動而產生了果效。

反對意見:有些人經常決心離棄他們的罪,但他們的決心卻化為烏有;他們曾與之爭戰,但就像一塊被推上山的巨石,它以更大的力量滾回他們身上,或者像一個人逆流划船,潮水對他們的力量很大,他們被迫更加後退;是的,他們曾為罪禱告,卻沒有發現任何成功,因此認為再嘗試也是徒勞。

回答:1. 如果所有的前提都是真的,那麼推論與結論卻是錯誤且虛假的;因為我們衡量自己的責任,不應以成功為標準,而應以神的命令為標準。神可以做祂所喜悅的事,但我們必須做祂所命令的事。亞伯拉罕順服神,「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希伯來書十一章8節)。彼得順服基督的話:路加福音五章5節:「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什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

  1. 雖然第一次嘗試沒有成功,但後來罪可能被制伏並打破。在自然事物中,我們不會因為一次嘗試或一次努力就放棄:「那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提摩太前書六章9節);在經歷了許多失敗與挫折後,人們仍會追求他們的目標直到完成。難道我們因為不能立即制伏肉體與世俗的私慾,就要放棄與它們的衝突嗎?這表明我們的意志並沒有堅定地反對它們。因此,不要讓任何人為自己找藉口,陷入絕望,說:「我無法掌握這些試探或腐敗。」這就像耶利米書十八章12節所說的:「他們說:『這是枉然。我們要照自己的計謀去行,各人隨自己頑梗的惡心做事。』」不要放棄一切;你的情況並非無望。
  2. 神的恩典是白白的,我們必須等候祂神聖的閒暇;因為神要讓我們達到這地步,對靈魂的病態感到敏銳並焦急地掛慮,這經歷了漫長的過程。恩典並非隨叫隨到:「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約翰福音三章7節)。我們必須持續在池邊等候醫治,不可因神沒有祝福我們的初次嘗試,就急躁地向主發怨言,或放棄我們的本分。
  3. 恩典既是白白的,也是隨時預備好的。那開始這善工、使我們變得認真且敏銳的主,若我們不急躁,祂必會將這工作進行到更深的程度。祂確實「不折斷壓傷的蘆葦,也不吹滅將殘的燈火」(馬太福音十二章20節)。要向神哀嘆;正如以法蓮那樣:「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哀嘆說:『你責罰我,我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神。』」(耶利米書三十一章18節)。祂不習慣離棄那等候祂、並將一切交託給祂恩典之大能與美意的人:「就是少年人也要疲乏困倦,強壯的也必全然跌倒。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以賽亞書四十章30-31節)。
  4. 省察你是否全心尋求主,並已盡了你的努力。你說你立志、你掙扎、你禱告,但罪惡卻依然增長;這些立志、掙扎與禱告中通常存在著缺陷。

[1.] 讓我們省察這些立志。 (1.) 這些立志若非出自真心與實意,那麼它們無法得勝也就不足為奇了。有一種輕率、動搖的立志,也有「立定心志」(使徒行傳十一章23節)。如果你的立志更為飽滿、堅強,且徹底地抵擋罪惡,它們就會更快成功。這是你意志中固定的決議與決定嗎?當你堅定不移時,你的情感將會是真誠且穩固的,你會緊緊追隨這項工作,不會反覆無常、忽冷忽熱,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不穩定。如果你的心志習慣性的傾向,顯明在你生活的持續趨向中,那才算是立定心志。 (2.) 這種立志可能是被強迫的,並非出於你那傾向於神的判斷與意志,而僅僅是出於你在某種特殊場合下所喚起的當下恐懼。許多人被嚇得稍微敬虔了一點,但這種情緒並不持久:「他們卻用口諂媚他,用舌向他說謊。因他們的心向他不正,在他的約上也不忠心。」(詩篇七十八篇36-37節)。亞哈在恐懼中有過一些軟化,法老也是如此;以色列人在困苦中轉向主,但隨後又同樣迅速地背離祂;他們的決心不是出於愛,而是出於恐懼;因此,這些決心是被你當下的恐懼所勒索出來的,一旦恐懼消失,你回到原點也就不足為奇了。暴烈的事物絕不會長久;它們只能維持到那暴烈原則的效力消失為止。 (3.) 也許你安息在自己決心的力量上。然而,神要被尊為一切恩典的源頭:「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願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彼得前書五章10-11節)。我們必須始終意識到自己的不足,並更多地在神的大能與力量中立志;你必須倚靠耶穌基督的恩典,既為了堅固你的決心,也為了實踐它,因為你知道若離了祂,你就不能做什麼。人每當以為能靠自己的力量站立時,就會再次跌倒:我們心中有如此多的詭詐與虛謊,以至於我們無法信任它們。聖徒總是立志,並求神扶助:「我必守你的律例,求你總不要丟棄我。」(詩篇一一九篇8節);「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詩篇一一九篇32節)。

[2.] 至於掙扎,讓我們稍微省察一下,看看它是否如應有的那樣認真、勤勉、謹慎。 (1.) 當你因任何困難而灰心時,那便不是有效的掙扎,因為困難只會激發一個立定心志的靈魂,就像攪動會使火更旺一樣。毫無疑問,進入窄門或行走窄路是艱難的。神使通往天國的路如此狹窄,好叫我們能更「努力進去」(路加福音十三章24節)。難道我們要在每一次微小的嘗試失敗後,就坐下抱怨嗎?那樣誰能得救呢?這就像懶惰人喊叫:「道上有獅子!」難道水手在波浪興起、強風吹襲時,就放棄操舵嗎?不;這違背了人類所有的經驗與習慣。 (2.) 這種掙扎與對抗,若不伴隨著必要的警醒與決心,就只是輕描淡寫。許多人假裝與罪爭戰,卻不遠離罪的一切機會。如果我們在毒蛇的洞口玩耍,被咬傷也就不足為奇了。若你不遠離罪的機會,就永遠別想轉離你的罪。如果你連避開機會(這較容易)的力量都沒有,又怎能避開罪(這較困難)呢?那決心不被火燒的人,就不該靠近火焰。約伯與自己的眼睛立約,不看處女(約伯記三十一章1節)。「不可行惡人的路,不要走壞人的道。要躲避,不可經過,要轉身而去。」(箴言四章14-15節)。惡友是網羅。我們的救主教導我們禱告:「不叫我們遇見試探」;祂沒有說「不叫我們遇見罪」;試探就是那扇打開的門。

[3.] 對於禱告,我們更多是出於記憶而非良心,或是出於被啟發的良心而非被恩典更新的心。禱告若只是記憶與構思的產物,就顯得輕率而形式化,不過是例行公事的言語,是沒有靈魂的軀殼;若僅由良心所驅使,它可能會被意志所撤回;我曾懼怕神不垂聽我。或者充其量,它們只是半心半意的渴望,微弱的願望,就像巴蘭的願望,永遠不會有益處:「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箴言十三章4節)。神從未應許滿足這樣的願望。

若你對感官與慾望缺乏恆常的治理,你將會何等羞愧地跌倒!因此,正如你愛惜自己的靈魂,你必須「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彼得前書二章11節)。因為當你藉著過度沉溺於合法的享樂來滿足並取悅肉體時,你不過是在壯大你的仇敵,加增內心與生活中的敗壞,為撒但的試探提供燃料,將神從寶座上擠下,並最終加速你永恆的滅亡。若你要治死罪,就必須切斷肉體的供應,而非供養它們:羅馬書十三章14節:「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若你要抵擋撒但,就必須「謹守、儆醒」(彼得前書五章8節);也就是說,在運用世俗享樂時要節制。若你要維護神的權益,並為祂保留你心中的寶座,就必須謹慎,不可過度沉溺於屬動物生命的快樂,因為這些很快就會在我們的情感中確保它們的地位:提摩太後書三章4節:「愛宴樂,不愛神。」若你不希望自己的良心變得麻木,以致忘記屬靈的危險,就必須對這些外在的享樂設下防線: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4節:「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6節:「我們不要睡覺,像別人一樣,總要儆醒謹慎。」一種奇特的愚昧與麻木正滋生在你們身上,雖然我們維持著宗教的外表,卻幾乎感受不到其中的生命與能力。這些享樂使我們不適於基督徒的爭戰,澆熄了我們對屬天事物的感知:彼得前書一章13節:「要謹慎,專心盼望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所帶來給你們的恩。」這些在我們客旅生涯中出現的享樂,使我們忘記了行程,就像放蕩的僕人被差遣去市場或市集,卻把所有的時間與金錢都花在路邊的客棧裡。我們是客旅,是寄居的,這正是使徒的論點:彼得前書二章11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我們可以在此停留,如同在招待所一般,但必須繼續前行,使之成為一種恢復,而非阻礙。無疑地,那些想要在通往天家的旅程中取得進展的人,對於感官的享樂應當節制使用,即便這些享樂本身是合法的。無疑地,那些將敗壞的傾向當作日常的嚮導與準則,並以滿足這些傾向作為日常營生的人,必會羞愧地跌倒,並使他們所有關於榮耀的盼望盡都船破人亡。

[2.] 更具體地說,我們儆醒的對象是以下這些事物: (1.) 我們的思想,它們是罪的代言人,在靈魂與對象之間牽線:箴言四章23節:「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如果我們不留意自己有什麼思想,以及它們趨向何處,心在我們察覺之前就已被纏住了;我們的私慾激起思想,而這些思想引誘心;當我們沉思並孵育它們時,這些蛇蛋就孵化了。沉思使火燃燒;當火被點燃,火星就開始四處飛濺;人執行心所籌劃的,並毫不停止地完成它:雅各書一章14、15節:「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在那裡我們讀到罪的誕生或產出的方式。某種由感官呈現的愉悅誘餌,喚醒了私慾;這將心從神與屬天事物中拉開:隨後私慾藉由思想懷胎,如同蛋藉由孵育而破殼;接著它成為長成的罪,於是他們就這樣一直走下去,直到墜入地獄。噢!那麼,壓制那些沉思、虛妄與罪惡的思想吧;因為當你在心中戲弄罪,帶著隱秘的同意、喜好或愉悅的沉思時,禍患就加增了,那外人就成了你的主人。

(2.) 你必須防備機會。與機會調情、在蛇洞旁玩耍,或站在危險的道路上,都是不智的。許多人說他們的軟弱使他們陷入這樣或那樣的罪;但如果他們真心想要離棄罪,他們就會遠離惡友,以及所有導致罪的機會。我們常受此警告:箴言四章14、15節:「不可行惡人的路,不要走壞人的道。要躲避,不可經過,要轉身而去;」箴言五章8節:「你所行的道要離她遠,不可就近她的房門。」神的智慧認為給予我們這些指引是合適的;那些自認為對自己有足夠的掌控力,即便冒險接觸罪的機會、與虛妄之輩交往、頻繁出入惡人的巢穴、去看戲、沉溺於調情,且不拒絕任何感官誘惑的人,他們必然不了解人性的滑溜與軟弱,不知道「新造」意味著什麼,也不知道要保持其力量與活力是多麼脆弱的一件事。難道罪變得不那麼危險了嗎?或者人們比聖經初寫時擁有了更大的自制力?無疑地,人依然如故地軟弱,罪也依然如故地危險。那麼,為什麼我們還要冒險接觸惡友、他們聚集的地方,走得離深淵邊緣太近,並自由地以罪的誘惑與背離神的事物(如淫穢的戲劇、閒散的遊戲)來取悅自己呢?難道沒有什麼感染會暗中玷污我們的心嗎?

(3.) 防備一切惡事的外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22節:「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有些事雖然表面上不顯然是惡,但它們外觀不佳,因為它們不符合我們神聖呼召的莊重,或我們受洗時對基督所立之誓約與聖約的嚴謹;或者因為這些事並非那些最認真追求屬天事物的聖徒所實行的,又或者它們通常被濫用於罪,因此沒有好名聲,可以肯定的是,這些事與其說是裝飾宗教,不如說是玷污宗教。基督的敬拜者應當遠離粗鄙、輕浮、衣著與言行上的虛榮;他們應當避免所有看起來通向罪的事物。律法之下有一點值得注意,那不可喝酒的拿細耳人,連葡萄、無論是鮮的或乾的都不可吃,凡葡萄樹上結的,從核到皮,一概不可吃:民數記六章3、4節。一個將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並對一切罪惡作了如此徹底與完全棄絕的基督徒,應當精確地謹慎,避免每一個導致惡的機會與挑釁,避免每一種惡的外表,不僅是肉體的污穢,連「被肉體玷污的衣服」也要厭惡:猶大書23節。

(4.) 儆醒以預防罪本身。罪的實際掌權為習慣性的罪鋪路。其過程如下:試探導致罪,因為我們之中很少有人在試驗之前,能發現自己竟有如此多的邪惡,正如刺穿並開啟一個容器,才能顯出其中裝的是什麼酒;小罪導致大罪,正如小木棍點燃大火;而大罪導致地獄,除非神格外憐憫,且我們及時止步。那麼,要儆醒防備罪本身,因為每一次的挫敗都會使你蒙受損失。罪藉由漸進的方式來掌權,人一點一點地將脖子套進軛中。一旦罪被接納並給予空間,就很難為它設下界限。水一旦決堤,就會奔流;良心一旦出現裂口,就會一天比一天擴大。布料上的一點小裂縫會導致更大的裂縫;因此,如果我們不留意小罪,更嚴重的罪就會隨之而來。對神的敬畏與對罪的感知會因每一次罪行而減弱,良心失去其敏銳度,我們的感覺也隨之衰退。阻止石頭滾落最好的時機是在山頂;當它開始向下滾動時,就很難停住。受欺騙的心想著:「我只屈服一點點」;而魔鬼卻將他們帶得越來越遠,直到良心不再有任何敏銳度。正如賭博有一種隱秘的魔力,人想著玩一點點、冒險一點小錢,卻被捲入其中,越陷越深;所以人們認為犯一點小罪沒什麼大不了。小罪也是對神的罪,是對祂的冒犯;因此,你為什麼不對此心存敬畏呢?它會帶來其他禍患,因為它使心傾向於再次犯罪。

(5.) 儆醒防備那些令人髮指或擅自妄為的罪。當你冒險在良心明顯的責備下做任何污穢的事時,任何小罪都可能在習慣了長期的慣性後,佔據罪人的上風並將其制伏,以致他無法輕易擺脫這軛,也無法從其暴政中救贖自己;但這些罪會不知不覺地潛入靈魂,並藉由重複的行為增強力量,從而奴役我們。然而,擅自妄為或令人髮指的罪,僅僅一次行為,就會給肉體帶來巨大的優勢,削弱靈魂或較好的部分,並突然將自己推上寶座:詩篇十九篇13節:「求你攔阻僕人不犯擅自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重生者若非主攔阻他們免受試探,或在試探中保守他們,也可能在良心的光照下陷入最可恥的罪中,並暫時處於悲慘的奴役與困境之下。大衛描述了這類罪的極大禍患,彷彿(帶著謹慎的敬畏)害怕它會導致那樣的結果。現在,如果一個人,甚至是一個神的兒女,可能因罪的快樂或利益而受誘惑,陷入可恥的罪中,並暫時被蒙蔽,那麼,在任何令人髮指的跌倒之後,都應當有特別的治死罪或削弱罪的行動;因為當我們達到那種高度時,罪會再次以同樣或不同的形式爆發,就像身體裡的毒素,治好了一個瘡,它又在另一個地方爆發。在某次顯著的跌倒或對神的實際叛逆之後,最好迅速回轉,藉由一切聖潔的媒介來預防心硬,以免我們沉溺於邪惡的道路中;僅僅祈求赦免、克制行為是不夠的,你必須治死那敗壞的根源。罪中有三件事:罪咎(culpa)、罪債(reatus)、污點(macula)。只要行為重複,過犯就持續存在;在神與你之間的破口修補好之前,你都處於危險之中;正如羅得重複了他的亂倫,傷口的開口尚未閉合;彼得在試探臨到時,重複了兩次、三次的否認,而他尚未藉由悔改恢復自己;參孫對女人的愚昧與無度之愛兩次出賣了他(士師記十六章1-4節)。罪債持續存在,直到悔改並奉耶穌基督的名尋求赦免:約翰一書一章9節:「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雖然一個人可能克制了行為,但除非他在神面前謙卑自己,並以破碎的心來到他的中保與辯護者面前,否則罪債並未消除。此外,還有污點,或再次犯罪的傾向;罪的邪惡影響會持續存在,直到我們治死根源,並將敗壞的核心除去。以先知約拿為例;他逃避呼召的根本原因是害怕蒙羞,害怕他在神的名義下所宣告的審判被證明是假的;這使他逃避職責,並讓他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因為暴風雨追趕他,他被拋入海中,被鯨魚或大魚吞下。好吧,他受了管教,承認自己的過錯,悔改自己逃避呼召的行為,祈求赦免,被拯救,並重新投入工作。神因尼尼微人的謙卑而行使祂恩典的特權,這時約拿卻暴跳如雷,他舊有的理由又回來了:約拿書四章1、2節:「我在本國的時候,豈不是這樣說嗎?」等等。因此,僅僅哀悼或停止罪行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切開瘡口,治死敗壞的根源,直到一切恢復正常。這就是基督對彼得說話的原因:約翰福音二十一章15節:「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也就是說,比在場的其他門徒更深。彼得曾誇口說(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3節):「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現在基督說:「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祂反思了他先前對自己的自負與獨特的承諾。彼得曾為否認主的事實痛哭;基督要試驗那原因是否已消除。聖徒背道與墮落的邪惡,除非其源頭與根源被治癒並持續受到看守,否則永遠無法徹底痊癒。他先前對自己的比較與高傲的自負,正是導致他先前跌倒的原因;因此,基督為了看他對此有何想法,以及它是否仍存在於他心中,向他提出了這個問題。彼得變得比以前謙卑,不再作任何比較;他悲慘的跌倒教會了他清醒,不再誇口自己勝過他人。

(6.) 你要防備惡習,以免失去良心的敏銳度。良心如同眼睛,很容易受傷。最微小的灰塵若進入眼睛,都會引起疼痛;良心也會因較小的過失與越軌而刺痛;但後來當你對它大膽放肆時,它就像鴕鳥的胃,連鐵都能消化,或者像身體上被烙鐵烙過的部分,毫無知覺(提摩太前書四章2節);又或者像結冰的水,起初連一根針都承載不了,但後來它不斷結冰,直到能承載一車貨物。所以人們因頻繁犯罪而失去了敏銳的感覺。因此,預防習慣與由此而來的心硬,也是治死罪的一種程度。當肢體扭傷或脫臼時,如果你放任不管、延遲復位,它就永遠不會強壯或變直;同樣地,敗壞被寬容的時間越長,它就越嚴重,需要更多的力量來對付。因此,至少不要讓你的心沉溺於虛妄或對神不順服的道路中。

(7.) 謹慎對待你那心愛的罪。我們對某種罪比對其他罪更為呵護:「這罪在口中甘甜,藏在舌下」(約伯記二十章12節);其中有最大的快樂與利益。這是最容易得勝,並在靈魂中形成暴政的罪;你的正直與否,取決於你對它的儆醒與抗爭:如詩篇十八篇23節:「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除非我們為此更加謙卑自己、儆醒防備、努力抗爭,否則它將成為我們的毀滅,並證明是我們在試探時刻背道的根源。所有人都有某種隱秘的出口來發洩他們的敗壞,或者某種撒但通常進入的後門。現在,這種罪應當時刻在你的眼中,因為其他罪的力量取決於對這種罪的愛:「你們不要與小兵大將爭戰,只與以色列王爭戰」(列王紀上二十二章31節)。你應當對自己的心最為警惕,以免因這種罪而跌倒,並努力在相反的恩典上增長。那不願捨棄自己心愛之罪的人,並非真正恨惡罪。

其次,關於抗爭,這也是對我們的要求;因為我們被命令「要抵擋魔鬼的詭計」(以弗所書六章11節),「以致在磨難的日子抵擋得住,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13節)。為了得勝,我們需要對撒但的試探進行堅決且果斷的抵抗。我們越向罪屈服,它就越轄制我們:馬太福音十二章45節:「便去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我們越抵擋撒但,他就越失去地盤:雅各書四章7節:「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基督應許將冠冕賜給那些勇敢爭戰的人:啟示錄二章10節:「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因此,不要卑怯地屈服,也不要懶散地坐著,彷彿工作已經完成了一樣。

但什麼是這種抗爭呢?它包含兩件事:(1.) 公開的蔑視;(2.) 勇敢的抵抗。

  1. 公開的蔑視。其首要準備是心志的決斷,或將自己奉獻給神。當我們重生時,我們棄絕魔鬼、世界與肉體,並向它們宣戰,宣告與它們永恆的仇恨與敵對,宣告我們是這三者的仇敵。
  2. 勇敢的抵抗;因為從那時起,我們就受到可怕的攻擊,並與撒但處於持續的爭戰中:彼得前書五章8節:「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與世界爭戰:雅各書四章4節:「你們豈不知道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與肉體爭戰:羅馬書七章15節:「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那裡描述了這種爭戰。現在我們抵抗:

[1.] 藉由決心的力量:但以理書三章18節:「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詩篇三十九篇1節:「我說:我要謹慎我的言行,免得我舌頭犯罪。」

[2.] 部分藉由冒險犧牲我們的世俗利益:希伯來書十二章4節:「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啟示錄十二章11節:「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3.] 藉由運用恩典的考量來反對:創世記三十九章9節:「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約翰一書二章14節:「你們是強壯,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藉由反對來自聖經的理由,或強有力地辯駁罪惡。

[4.] 藉由禱告,或在感受到罪的重擔時強烈呼求幫助:羅馬書七章24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5.] 但主要藉由熟悉所有的基督徒軍裝,並運用它。我們不可一日不武裝,而要全副武裝:戴上救恩的頭盔(即盼望),穿上公義的護心鏡,腰間束上真理,腳上穿上平安福音的預備,拿起信德的藤牌,並聖靈的寶劍。使徒從以下開始:

(1.) 「真理的腰帶」,意指一種真誠與誠實的意圖,要表裡如一。撒但使用詭計;但我們不可在欺騙上模仿我們的仇敵,而要追求內心的真理,這真理如同腰帶,是腰部的力量。

(2.) 「公義的護心鏡」,這是一種恩典的原則,使我們傾向於在凡事上順服神,或是一種固定的目標與努力,給予神與人他們所當得的。這保護了胸部或生命的核心部位。

(3.) 「腳要穿上鞋」。我們在邁向天國的過程中會遇到崎嶇的道路;士兵有護脛或銅鞋,以防禦敵人埋在地上、我們必須行經的尖銳木樁。這種預備是一種心志的準備,願意為基督受任何苦;這是建立在平安的福音之上:使徒行傳二十一章13節:「保羅說: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使我心碎呢?我為主耶穌的名,不但被人捆綁,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彼得前書三章15節:「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我們必須準備好在逼迫與危險中承認基督。當我們感受到藉由耶穌基督,我們與神之間的平安與友誼已經建立,且我們偉大而永恆的利益已經確定時,信徒還有什麼好懼怕的呢?

(4.) 「信德的藤牌」,它遮蓋全身,是對福音奧秘及其應許的健全信仰,特別是對來世清晰的看見。那些擁有這種信心的人,看見了可以建立的穩固根基。一方面是基督的公義,或福音對悔改的信徒關於赦免、維持所領受恩典的力量,以及最終永恆生命的應許;另一方面是對不悔改與屬肉體之人的威脅。

(5.) 「救恩的頭盔」,這是對永恆生命有根有據的盼望: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8節:「但我們既然屬乎白晝,就應當謹守,把信和愛當作護心鏡遮胸,把得救的盼望當作頭盔戴上。」這使基督徒在所有遭遇與猛烈攻擊中昂首挺胸。一個經常仰望雲端之上,期待不久後就能與神同在,處於來世榮耀之中的人,為何要膽怯呢?

(6.) 「聖靈的寶劍」。這是一件既能進攻也能防禦的武器;它擋開撒但的打擊,並使他受傷蒙羞而逃跑。如果撒但說:「噢!現在關心宗教太早了!」他有現成的聖經話語:傳道書十二章1節:「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到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如果說太遲了,那麼,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如果說他的罪太大或太多,無法被赦免,那麼,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他必廣行赦免。」如果撒但引誘他過屬肉體的生活,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如果引誘他以卑賤的私慾玷污自己,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3、4節:「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如果引誘他採取疏忽、漫不經心的信仰,那麼,腓立比書二章12節:「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2節:「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他國、得他榮耀的神。」如果引誘他灰心喪志,哥林多後書十二章9節:「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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