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6 羅馬書第八章講道集|007_羅8_5_體貼肉體與體貼聖靈

第七篇講道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羅八5)

我現在繼續對前述講道進行應用:

應用一:促使我們進行嚴肅的自我反省,我們屬於哪一類人?是隨從肉體,還是隨從聖靈?請讓我們進行徹底的搜尋與試驗;為了更坦率地處理這一點:

  1. 請考量世上有三類人:

[1.] 有些人完全被肉體的慾望所帶走,在此尋求他們的幸福,卻忽略了將來的事。情況很清楚,他們是隨從肉體的,因此目前處於死亡與定罪的狀態。他們需要及早留意;因為「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這既是功德上的(meritorie),也是實效上的(effective)。他們激怒神,使神拒絕賜給他們生命,而他們為了私慾而藐視神,為了滿足某些愚蠢且無節制的慾望而免除對祂的責任:在實效上,他們沒有純正的信心,也沒有對來世的渴望;你以為神會違背他們的意願拯救他們,在沒有他們同意、或違背他們的目的與傾向的情況下,強行將這些事加給他們嗎?不,這是不可能的。毫無疑問,對於那些粗俗地將私慾置於對神的順服之上的人,判定他們的光景並不困難。肉體的事是他們生活的主要範圍與事務;他們不在乎神是否喜悅或不喜悅、順服或悖逆、榮耀或羞辱、是朋友還是敵人;只要肉體得到滿足,那就是他們所有的渴望與目標。

[2.] 還有另一類人,他們做了許多好事,但肉體往往佔了上風;雖然他們做了許多屬於聖靈的事,但在其他事上,他們顯明自己受到屬肉體生命的影響,這是顯而易見的。

[3.] 有些人毫無疑問地顯明他們是隨從聖靈的,透過他們對屬天事物的深刻感受、對它們的關心、對肉體慾望與傾向的勤勉與警醒,並嚴格控制其激情與情感,以及他們取悅神的嚴肅努力。毫無疑問,這些人是從神生的。

所有的困難都在於中間這類人,要理解他們的光景。他們必須再次被區分:

  1. 有些人離神的國不遠。
  2. 有些人已經實際進入,儘管恩典在某種程度上是軟弱的。

(1.) 對於前者,那些離神的國不遠的人。他們就像路加福音八章14節所描述的第三種土地的恩典:「那落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走開以後,被今生的思慮、錢財、宴樂擠住了,便結不出成熟的子粒來。」他們對宗教有良好的感悟,並且比石頭地保留得更久,但他們被今生的思慮與宴樂所勝過,以至於無法達到基督徒應有的那種聖潔與屬天生命的完美。他們沒有放棄信仰的告白,卻沒有感受到基督教在治死肉體與世俗私慾方面的能力,以至於無法更自由地為神與屬天呼召的職責而活;因此,他們滋養了一種不完美的基督教,這在世上很少榮耀神,對他們自己的靈魂也沒什麼益處。他們既沒有完全進入,也沒有完全脫離宗教。其禍根在於屬肉體與屬世的事物太貼近他們的心,以至於他們無法完全進入屬靈的生命,也從未下功夫去克服那傾向於感官、嫉妒、驕傲與世俗的自然精神。在他們身上可以發現一些好的事物;但屬肉體的心思並未被治死,溫柔、聖潔、屬天的精神也沒有在他們裡面佔主導地位。還有其他人——

(2.) 他們是重生的;但恩典在他們裡面軟弱,腐敗會爆發,並暫時擺脫恩典的統治,儘管恩典習慣性地佔據優勢並管理他們的行為。現在對於前者,我們必須勸說他們獲得一顆善良與誠實的心;也就是說,他們的意圖必須更真誠與堅定,他們的道路必須更徹底與精確,以免他們徒有宗教之名,卻對宗教造成傷害。因為教會的大多數災難,以及對宗教的偏見,還有因醜聞與污點而導致的剛硬,都來自這類人,責任應歸咎於他們。對於後者,我們應勸告他們,並呼籲他們更清晰、明確地將自己與屬肉體的狀態區分開來。因為雖然神可能接納他們,但只要他們太靠近屬肉體的世界,想要找出證據來在神面前堅固他們的心是徒勞的;因為雖然神可能已經賜給他們救贖的恩典,並最終會接納他們,但祂不會賜給他們確據;我們若試圖調和基督教的宗旨與他們軟弱的狀態,只會使良心的個案變得更加困惑。勸勉比試驗更好。如果他們是真誠的,他們就會走上敬虔的道路,那麼那些原本可疑的事物就會變得更清晰、更令人滿意,他們的真誠也將更無可置疑。

(3.) 因為神親愛的兒女們,無論是出於判斷的軟弱,還是意識到腐敗情感的過度盛行,或是對神榮耀的敏銳與對自身不完美的煩惱,而寫下苦毒的話語控告自己,進一步闡明這一點是有必要的。在最好的人身上,直到最後仍有肉體與聖靈的爭戰:加拉太書五章17節:「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然而,仍有足夠的證據將他們與屬肉體的世界區分開來;那就是屬靈原則的效能與優勢。名分來自於較強的一方(Denominatio est a potiori);不是來自於完美的程度,而是來自於真誠,以及在靈魂中習慣性地掌權並佔據上風的原則。但問題又回來了,我們如何知道這種優勢?我回答:

[1.] 消極地。不是僅憑對職責的感受,或良心的命令,那只能顯示應該做什麼;但我們往往做得完全相反;因為許多人「行不義阻擋真理」(羅一18)。良心的命令不足以改變人心並使生活成聖。也不是僅憑意志的決心,因為那可能是無效的,且缺乏全心全意的目的:「我說,我去,主啊,卻沒有去」(太二十一30)。許多人決心很好,但他們沒有心去證實並實現他們的決心:申命記五章29節。以色列人說:「凡耶和華我們神所說的,我們都必遵行。」神說:「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也不是僅憑微弱的渴望;因為許多人不僅能渴望天國與幸福,還能渴望自己在聖潔方面有所改變,渴望神改變他們的本性;但他們不使用媒介:「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箴十三4)。沒有人能靠懶惰人的願望進入天國;也不是憑藉在一次或多次行為上的勝利;因為許多人在熱心的衝動下,可能為神做很多事:加拉太書四章18節:「在善事上熱心,原是好的」;詩篇一百零六篇3節:「凡遵守公平、常行公義的,這人便為有福。」也不是憑藉對罪的任何一種厭惡與抵抗,那有時可能來自其他私慾;因為它們有時會彼此爭戰:雅各書四章1節:「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或者出於假冒為善,為了更冠冕堂皇地隱藏並餵養其他私慾。或者如果出於良心,這種抵抗太過微弱,無法打破罪的權勢,直到心被更新,或更徹底地轉向神與屬天的事物。

[2.] 積極地。

(1st.) 透過我們行為的過程。習慣是透過行為的一致性來認識的,當聖靈的果效比肉體的果效更恆久,且我們生活的方向與事務是為了神與我們的救恩時;我們的傾向與事務就是取悅神與拯救我們自己的靈魂。人必須被評判,不是根據少數的行為,而是根據他們的行事,或他們談話的宗旨。那些將時間花在將一種屬肉體的滿足與另一種連結起來,並沉溺於各種虛浮快樂的人,而神從他們那裡得到的,只是肉體所能節省下來的一點點形式上的敷衍,好讓他們安撫良心,並以較少的悔恨享受他們的快樂;他們除了做肉體的事,還在做什麼呢?

(2d.) 透過以所有的關心與勤勉來滋養最好的原則,並治死與抑制另一個原則。更好的原則必須被滋養;也就是說,我們必須獲得更多程度的信心、愛心與盼望,使信心更堅固、愛心更熱切、盼望更活潑:彼得後書三章18節:「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反之,肉體渴望在神之前得到滿足;但你必須越來越多地制服它:哥林多前書九章22節:「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不要給它所渴望的。不要滿足於沒有成功的努力;因為,加拉太書五章24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基督徒是透過目的、努力與結果(proposito conatu, eventu)被看見的。對屬肉體的心思必須有一定的勝利。確保肉體的權勢在你裡面減弱,無論是在它的衝動方面,還是在你對它的順服方面。

應用二:勸勉。

第一,消極地:不要體貼肉體的事。也就是說,不僅要提防肉體更粗俗的爆發,還要提防以一種更「乾淨」的方式去服事它,即對任何外在事物過於自由與充分的品味與愛好;因為透過這種方式,它會安全地獲得利益,並在你身上得勢。如果你自由地放縱心靈去追求每一個誘惑性的對象,並且不克制自己去享受任何快樂,私慾就會變得大膽而頑固,難以被約束在界限之內。

動機:

  1. 考量你的委身,作為基督的人:加拉太書五章24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每個人都因其信仰告白與在洗禮中受印的聖約而有此義務;這應該是一個非常有力的論點,促使我們去做那些與肉體相悖且令肉體不悅的事。
  2. 你的安慰取決於此。因為這是你的證據,你要麼治死肉體,要麼取悅肉體;如果你取悅肉體,你就不是在聖靈的引導之下,因此不在榮耀的盼望之中;如果你治死它,你就必活著。唯一能讓你對自己的恩典狀態感到滿足與確信的證據,就是對神、基督與恩典有如此高的評價,以至於使你斷奶,並將你的心從其他事物中拉開。對良善事物平淡的認可,或少許美好的願望,都無法構成證據;唯有這種強烈的傾向,能使你對世界的情感死寂:加拉太書六章14節:「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3. 這就是你的智慧。世上有虛假的智慧,也有真實的智慧:雅各書三章15節說:「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17節則說:「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這才是真實的智慧,即為了靈性而精明。我之所以特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經文中提到了「智慧」的概念。屬肉體的人認為自己的道路最為聰明,卻將敬虔人的道路視為愚拙: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說:「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敬虔人致力於追求屬靈的事物,這些事物主要關乎神的榮耀;它們並不伴隨著世俗利益的進帳,反而往往帶來損失與損害。然而,結局終將證明,那些自以為最聰明、最會獲利的人,其實是徹頭徹尾的愚人;而那些被他們視為瘋子的人,才是最聰明的冒險者,也是最大的獲利者。結果將顯明這一切:加拉太書六章8節說:「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羅馬書八章6節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4. 肉體確實是我們的仇敵;是的,是我們最大的仇敵。因此,我們不應放縱肉體,而應將自己交託給聖靈來掌管:彼得前書二章10、11節說:「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肉體是我們的仇敵之一,這一點在以弗所書二章2、3節中說得很清楚:「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這裡有今世的風俗、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以及我們自己的肉體。即便沒有外在的煽動與暗示,即便沒有魔鬼來誘惑,也沒有邪惡的榜樣可追隨,我們內在敗壞的本性也足以使我們變得卑劣。如果魔鬼站在一旁什麼也不說,我們內在的東西就足以驅使我們去行各樣的惡事,即便沒有別的刺激,單單是神的律法就足以引發這種反應:羅馬書七章9節說:「因為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若沒有我們自己的肉體,其他的仇敵對我們無計可施。我們被撒但誘惑去犯罪,被他人的榜樣與習俗鼓勵去犯罪,被世界的誘餌與誘惑引誘去犯罪,但卻是被我們自己的肉體傾向去犯罪。正是肉體與撒但勾結,正是肉體為試探打開了大門,正是肉體使我們在世上的寄居變得如此危險,正是肉體扼殺了好的種子,阻礙了我們一切屬天的思想,並使事奉神變得如此沉重。肉體在我們裡面,構成了我們自身的一部分。比起在街頭等候殺害我們的仇敵,身體內部的瘟疫所帶來的危險更為迫切。如果我們能保守自己脫離自己,我們就足以安然無恙。正是肉體使我們在屬肉體的安全感中沉睡,玷污了我們所有的行為,並隨時準備出賣我們。魔鬼對待我們,就像巴蘭對待以色列人一樣;他所有的咒詛與法術都無濟於事,直到他找到方法使他們自我毀滅,透過淫亂來敗壞他們,並藉著淫亂引誘他們去拜偶像。肉體就是那個家賊,它與我們同住,住在我們裡面,因此使我們成為撒但現成的獵物。無論我們走到哪裡,都帶著它,所以它隨時準備在任何場合傷害我們。當我們進行神聖的職責時,它用虛浮的思想使我們分心,削弱我們的熱忱,使我們昏昏欲睡、心如死灰,對事奉神感到厭倦。當我們從事自己的職業時,是肉體使我們懶惰、疏忽,並透過感官對象的提議來轉移我們的注意力;或者使我們過於投入其中,以至於沒有時間或心力去顧及神與靈魂的需要。當我們吃喝時,是肉體將我們的餐桌變成了網羅,誘惑我們沉溺於屬肉體的享樂,並在我們本該藉此恢復體力、加強力量以事奉神時,反而壓垮了我們的身體。在娛樂中,是肉體使我們變得無節制,忘記了我們偉大的工作與最終的目的;因此,當我們本應更適合榮耀神時,卻反而陷入了罪中。肉體就是這樣,從這一扇門被趕出去,又從另一扇門進來,不斷地重新攻擊我們,給我們帶來巨大的屬靈損害。你們難道還要研究如何取悅肉體嗎?它對你們的靈魂是如此巨大的仇敵,它抗拒神聖靈的一切感動,在每一項職責中拖累你們,並將你們從對永恆幸福的追求中拉開?
  5. 考慮一下,當你將肉體的事物看得比基督以及聖靈的安慰更重要時,基督會多麼不悅,而你又給了他多麼正當的理由去撤離。主耶穌在傾注了他所有的愛與恩典的啟示之後,你卻去研究如何取悅他的競爭對手——也就是你自己的仇敵,難道主耶穌不會感到極度的不快嗎?他的恩典與榮耀難道只值這麼一點嗎?他在你手中難道不配得到更好的對待嗎?「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羅八32)。「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羅十五3)。沒有什麼比我們在自己身上實行一些捨己更相稱的了。從這恩典中產生最純正、最自然的影響,就是我們應當不惜一切,不求自己的喜悅:提多書二章11節說:「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教訓我們,如何教訓?是藉著命令嗎?不,是藉著論證。它勸說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
  6. 考慮一下,你越是放縱肉體,它就越是成為你的仇敵,你的奴役與捆綁就越加深重;你也會變得越發像禽獸,忘記神,且不適合屬靈的用途。因為一旦你讓它變得放肆,它就會變得頑固、剛愎自用,鞏固它的利益,並進一步轄制你。如果你允許自己在任何外在事物上過於自由、充分地享受與品味,放任心靈去追逐每一個誘人的對象,而不克制自己去追求任何快樂與感官滿足的對象(所羅門承認這是他的罪,見傳道書二章10節),邪惡與無節制的慾望就會在你身上增長;你越是滿足它們,它們就越是渴求。減輕它們狂暴的方法就是拒絕它們,嚴加管束,以「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在滿足肉體慾望上給予自由,會驚人地滋養並增長這些慾望,如果你沒有犯下什麼醜陋的醜聞,也會帶給你粗心大意與心靈的剛硬。我確信人心被敗壞得不可思議。所羅門說:「人將僕人從小嬌養,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箴二十九21);他將不再認清自己的地位,反而變得大膽且令人困擾。我確信肉體被命定為僕人,而非主人。即便以最溫和的意義來說,它被命定為神的僕人,也是我們的僕人,必須作為僕人來使用,保持適於工作的狀態。放縱使我們變得更糟;我們自然的慾望,除非感受到枷鎖與限制,否則就會變得難以駕馭;因此,勒住肉體是好的,以免它變得狂妄。但當肉體成為你所掛念、所過度放縱的對象,當你對自己毫無拒絕,反而嬌慣每一個胃口時,你就給靈魂帶來了網羅;屬肉體的敗壞會更加根深蒂固,若不導致毀滅,也會給你帶來無盡的麻煩。
  7. 考慮一下這些事情的後果與分量。如果我們對你說的是小事,你可以拒絕傾聽;但這關乎生死——永生與永死。我們可以告訴你,肉體帶來了許多暫時與眼前的困擾。被滿足的那一部分——身體,與靈魂一樣因此受苦:箴言八章11節說:「終久,你肉身和身體消毀,你就悲嘆。」它誘使你犯下那些吸乾你骨髓、吞噬你力量、將你的歲月交給殘酷之人的罪。它帶來惡名,在名聲上留下污點,帶來罪惡與醜聞。取悅肉體、體貼肉體,使一個人變成酒鬼,另一個變成淫徒,另一個變成貪食者,或心腸剛硬的世俗之人,或野心勃勃、虛榮的傻瓜,或麻木的享樂主義者:這些都不是小事。但更要考慮的是,這將是你寶貴且不朽靈魂的永恆毀滅。你越是放縱自己去取悅肉體,就越是為那永不熄滅的火添加燃料,並為自己積蓄永恆的悲傷與羞愧。終有一天,神會為此向你算帳:傳道書十一章9節說:「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神必審問你。」注意,少年人!我們說,Dandum est aliquid huic aetati(對這個年紀應當有所寬容),在他們透過體驗享樂而學會蔑視享樂之前;但少年人受到了警告:隨你所願吧;讓你的淫蕩與遊蕩的眼睛點燃你心中的私慾,用各樣感官與虛浮的享樂來窒息你的良心,但最終你將以痛苦的代價學會這一切的愚蠢。這些現在如此取悅感官的事物,終有一天會啃噬並刺痛你的良心;當你現在所遺忘的神,無論你是否願意,將你拖出來審判時,你將徒勞地「呼求岩石與山嶺遮蓋你」。
  8. 考慮一下,體貼肉體或取悅肉體是多麼違背我們的基督徒盼望:彼得前書二章11節說:「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你們正在,或者說你們應該正在前往另一個國家,那裡有「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而你這具身體將要變成靈性的身體;你難道要以一種非粗俗、但更潔淨的方式來取悅它嗎?沒有什麼比這更不相稱的了。我們這些正前往迦南的人,難道還要眷戀埃及的肉鍋嗎?沒有什麼比這些虛浮的享樂更違背我們的信仰告白,也更會導致我們對離開世界感到準備不足;因此,如果你們是客旅與寄居的,就不應貪戀世俗與肉體的事物;在此停步吧,以免你遺忘並喪失你偉大的盼望。
  9. 考慮一下,這對於我們藉著基督所獲得的自由,以及神護理中的一切祝福,是多麼卑劣的忘恩負義與濫用:加拉太書五章13節說:「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我們擁有極大的自由去使用世俗的舒適,以歸榮耀給神,作為事奉神的鼓勵,並為了甜美我們的朝聖之旅;但現在,當你利用這種自由去取悅肉體時,你就將它變成了奴役,並對耶穌基督造成了極大的濫用。顯然,他死絕不是為了促進罪的權勢,他賜給我們這些豐富的舒適來享受,絕不是為了壯大我們的仇敵;他成為憂患之子,絕不是為了讓我們活在享樂中;他沒有在肉身中受苦,好讓我們有自由去放縱與取悅肉體;他賜下如此豐盛的外在舒適,絕不是為了阻礙我們獲得他為我們買贖的那些更美好、更永恆的事物(提前六17、18),也不是為了將它們變成不義的機會,以及用來羞辱他的名、毀滅我們靈魂的手段。

現在,如果我們不想這樣做,就必須採取行動:

關於罪的傾向。

關於罪的衝動。

關於罪的行為。

關於罪與肉體的傾向,要觀察它們,削弱它們。

(1)觀察它們。撒但會觀察,我們也應該觀察;他觀察樹木傾向哪一方,我們的靈魂敗壞渴求什麼樣的飲食,並據此調整他的試探,就像垂釣者根據魚兒會咬什麼餌來調整魚餌一樣——每個月都有不同的餌:哥林多前書七章5節說:「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他為押沙龍準備了權位的餌,因為他有野心;為參孫準備了享樂的餌,因為他貪圖肉慾;為猶大準備了金錢的餌,因為他貪婪;他就是這樣用與他們傾向相符的試探來武裝他們;一個天生貪圖享樂的人可能會蔑視利益,就像一個守財奴可能蔑視享樂、榮譽、名聲與高位,或者至少不那麼看重這些事物。可悲的是,我們的仇敵竟然比我們自己更了解我們的性情,知道我們在哪裡最軟弱,以及如何發動攻擊;因此,要觀察你們的傾向。「取悅肉體」是表達這一點的通用術語。這種取悅肉體的罪圍繞著三個對象進行:約翰一書二章16節說:「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名譽或榮譽、利益或財富、感官的享樂或肉體的喜好。現在看看,你們最偏愛或最掛念的是哪一樣,什麼樣的肉體利益與你們的心相契合,並在那裡滋長。

(2)削弱並制伏它們。這是你們的正直與忠誠:詩篇十八篇23節說:「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讓基督徒觀察他那「主導之罪」(master sin)的增長或衰退,其他事情就會更容易處理。「不可與大小兵丁爭戰,只與以色列王爭戰。」當我們能在最親愛的私慾上捨己時,撒但就會更加灰心。參孫的力量在於他的頭髮;罪的力量也是如此,在某一部分比其他部分更強。每個人或多或少都能感受到自己心頭的罪;但接下來要關注的是我們如何對待它。當施洗約翰觸及希律的希羅底時,希律大發雷霆;當保羅觸及腓力斯的賄賂與放縱時,腓力斯戰兢,卻將其推開。當基督告訴那個少年人要變賣一切所有時,他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有許多產業:馬可福音十章。許多人良心不安,與其說是缺乏確據,不如說是捨不得割捨某些心頭的私慾;但當我們必須剜出右眼、砍下右手時(太五29、30),對他們來說是困難的。當你為這罪禱告並與之爭戰,並在相反的恩典上成長時,這就顯明了一個人捨己的真實性;正如亞伯拉罕的愛顯明在他沒有吝惜以撒一樣。

[2] 關於罪的衝動。要預防它們,並壓制它們。

(1)預防它們:彼得前書二章11節說:「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這不僅意味著禁戒外在的行為,還意味著你要削弱罪的權勢與根源,使它不那麼容易萌芽;那些「最初的衝動」(impetus primo primi)也是罪,不僅是不幸,更是罪;如果心靈受到更好的管轄,這些衝動就不會如此氾濫。我們對許多我們同意的罪負有罪責,因為我們沒有更強烈地反對,也沒有更有力地、主導性地指揮所有從屬的官能。正如一個人如果看著僕人殺害自己的孩子而不盡力阻止,他也要對孩子的死負有罪責;但當心靈隨後產生了部分的同意,當心靈被它們挑逗並感到愉悅時,罪責就更重了。所以,一個不潔的眼神就是姦淫:馬太福音五章28節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它們被治死得越多,心靈受到的騷擾就越少。

(2)迅速壓制它們。當我們無法控制罪時,就讓我們粉碎它。當心思停留在罪上時,私慾就懷了胎,生出罪來:雅各書一章15節。肉體起來反對每一個恩典的感動;所以靈也應當反對每一個罪的衝動;如果你任由它存在,它就會爆發,導致神的榮耀受損。將巴比倫的嬰孩摔在磐石上。

[3] 關於罪的行為。要盡可能預防它們;不要重複它們,以免它們演變成習慣。

(1)盡可能預防它們。在最後關頭停下來,阻止行為的發生是好的。當私慾已經獲得意志的同意時,不要讓它爆發為行動。私慾本身就是對聖靈的虧欠,但行為會給神帶來羞辱,並給人留下壞榜樣:彌迦書二章1節說:「禍哉!那些在床上圖謀罪孽、造作奸惡的,天一亮,因手有能力,就行出來了。」如果火在你懷中點燃,讓火星飛散是危險的。

(2)不要重複這些行為;以免它們演變成習慣與固定的靈魂傾向。邪惡的習俗因多次行為而增長,因此這種損害就更難以補救:耶利米書十三章27節說:「我見過你行淫亂,並你嘶聲的淫態,又見你行淫的醜事,就是耶路撒冷啊!你還不潔淨嗎?還要到幾時呢?」一個人要戒除根深蒂固的習俗是非常困難的;在世俗事物上的習慣性操練,會產生不易治癒的世俗傾向。奧古斯丁談到他的母親莫尼卡時說:「Ad illud modicum quotidiana modica addenda in eam consuetudinem delapsa erat, ut plenos jam mero calices inhianter hauriebat.」(由於每天增加一點點,她陷入了那種習慣,以至於她現在貪婪地喝下滿滿一杯純酒。)酗酒是逐漸侵蝕她的。現在用這樣那樣的事物來滿足肉體的慾望,除了使我們陷入一種無法補救的敗壞之外,還能有什麼結果呢?希伯來書三章13節說:「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對罪稍微讓步,它就會更加得勢,直到最後你被它的權勢所轄制: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其次,積極地,關於聖靈的事。

  1. 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掛念聖靈的事。許多人停留在僅僅屬於心思的行為上,從未費心,也從未在內心深處進行過關於罪得赦免、與神和好、聖靈的成聖或永生盼望的推理:詩篇十章4節說:「惡人面帶驕傲,說:耶和華必不追究。他一切所想的,都以為沒有神。」哎!自從你有了理性以來,你都在做什麼?你是如何度過你的時間的?無論是在青年時期還是更成熟的年齡,如果你從未思考過神與他的恩典,也未曾理會福音中救恩的呼召,那麼你肯定虛度了光陰,忽略了職責,出賣了自己的靈魂。你到底在做什麼?你是受肉體管轄,還是受聖靈管轄?如果你所有的關心都在於衣食,你的思想從未超越世上的財富、榮譽、享樂、讚譽與評價,而對天堂與屬天的事物漠不關心,哎!如果你不及時糾正錯誤,更認真地掛念其他事物,那麼你現在正走在通往地獄與永恆毀滅的大道上。
  2. 你不僅要掛念聖靈的事,還必須珍視並選擇它們作為你的工作與幸福,因為其中一些屬於你的職責,一些屬於你的福分:路加福音十章42節說:「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要全心同意去追求那條道路上的幸福。沒有選擇,或沒有一顆堅定不移的心,你永遠不會徹底地委身於神。不僅要決定你必須走,還要決定你願意走神為你設定的道路。所有人都會選擇幸福而非痛苦,但他們在方法上錯了;他們沒有選擇聖潔的益處勝過罪中之樂,也沒有選擇信心的生活勝過感官的生活。如果你保留罪的心思多過放棄它的心思,你仍然被肉體的享樂所迷惑與蠱惑,你的意志與決心尚未堅定。
  3. 在此基礎上,要勤奮地追求並尋求這些事物;因為我們的選擇顯明於我們的追求,我們的志向顯明於我們的工作。必須勤奮地尋求這些事物,這樣我們才能表現得像一個渴望得到所求之物的人: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說:「神是賞賜那尋求他的人。」永恆的喜樂不會掉進懶惰靈魂的口中;這些事物不是瑣事,它們需要我們付出勤奮與嚴肅的態度:腓立比書二章12節說:「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這是一項重大的工作,必須緊緊跟隨;如果你在其中失敗,你將永遠毀滅;但如果你成功地完成了它,你確實處於一種蒙福的狀態。
  4. 你必須以神的方式尋求福音的特權。在藉著信心與基督聯合之前,你無法獲得屬靈的生命、得兒子的名分與稱義:約翰一書五章12節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除了恆心行善,你無法獲得天堂與榮耀:羅馬書二章7節說:「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你無法在不使用方法的情況下獲得目的,如果你不喜歡方法,你就不喜歡目的。在你藉著基督來到神面前之前,你無法過恩典的生活;在你過恩典的生活之前,你無法承受榮耀。因此,你必須經常問你的靈魂:比起世上大多數人,我有什麼證據證明我有權承受救恩?
  5. 不僅要以神的方式尋求它們,還必須將它們置於其他事物之上。微弱的慾望無法在肉體的私慾與試探面前維持自身。如果你掛念這些事物,卻更掛念其他事物,你的決心很快就會動搖,屬肉體的事物將會截斷你靈魂的活力與生命。這些事物必須被放在首位,最為優先;為了那顆重價的珍珠,一切都必須變賣:馬太福音十三章45、46節。
  6. 你必須懇求神賜給你一個新的心思與一顆新的心,以便辨別並品味屬靈的事物;因為你那舊的、敗壞的心思與心靈永遠做不到這一點:哥林多前書二章14節說:「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他無法接受,也無法救贖性地理解這些事物,以至於用健全的信心與廣大的情感去相信它們。勸勉是徒勞的,因為在這裡,傾向比說服更有力量;萬事都是出於神:哥林多後書五章17、18節。神必須賜下這兩者,因此要向他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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