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羅馬書八章14節
這些話是作為前文的理由;緊接在前面的是對那些藉著聖靈治死身體惡行之人的永生應許。這個理由可以被認為與應許或資格有關:首先,與所應許的獎賞有關。即:他們必在永恆的幸福與榮耀中生活,因為他們是神的兒子;如果我們是兒女,神必以兒女待我們,將產業賜給我們,因此我們必存活。其次,與資格有關。他們藉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聖靈對我們有雙重關係,作為我們的成聖者與安慰者。前者與此處最為貼切;他是我們的成聖者,無論是就恩典的初次注入,還是對所注入恩典的持續引導與治理而言。現在,這必須就基督徒的雙重工作來解釋,即治死罪或成聖的完善;他的約束或激勵的動作。前者屬於前者,後者屬於後者;如果我們順服聖靈在抑制與約束邪惡、征服我們對邪惡的傾向方面的動作,那麼我們就必存活;「因為凡被……引導的,」等等。他以「標誌性的證據」(a signo notificativo)來證明這一點;這種被聖靈引導與帶領,是我們被收養或進入神家中的無誤證明:「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等等。
在此觀察:
- 一個確定的標誌與資格,「凡被神的靈引導的」。
- 一個蒙福的特權,「都是神的兒子」。
在前者中: [1.] 標誌本身,或證明我們身分的職責,「被引導」。 [2.] 其普遍性,「凡」。這應當被理解為包含性與排他性的;他們,唯有他們。在命題中存在所謂的「簡單換位」(simplex conversio),凡被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反之,凡是神的兒子,都必被神的靈引導。
教義:凡被神的靈引導的人,都可以知道並斷定自己是神的兒女。
我將首先解釋:(1)資格;(2)特權。
第一,資格;我們被稱為被聖靈引導。
這必須就他的引導而言被理解為「主動的」,就我們而言則是「被動的」,因為我們順服那引導。聖靈是我們的嚮導,我們必須順服他的動作。
- 聖靈對敬虔人執行嚮導與引導者的職責。
聖靈賜給我們生命、動作與方向,這三者在自然與恩典中是不可分割的;生命、動作與引導。使我們生存的相同原因,也使我們行動。受造物在動作上與在存在上一樣,都依賴神,使徒行傳十七章28節;而我們動作的規範也屬於同一能力。在自然界中如此,在恩典中更是如此,且它們按此順序相繼發生;這是一項跟隨重生的工作;在我們被聖靈推動與引導之前,我們首先是從聖靈而生的。聖靈首先注入恩典的習慣: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6節:「我也要賜給你們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其次,他激勵靈魂去行動,並協助新造的人按照這些習慣與原則去行動:腓立比書二章13節:「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加拉太書五章25節:「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第三,他藉著光照我們的悟性,並治理與引導我們的傾向,來指導我們的行為,以做神所喜悅的事。這就是我要說的;在這裡我將向你們展示:
[1.] 這種引導是有應許的:以賽亞書三十章21節:「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神引導他的子民走往天堂與幸福的一切道路;不僅藉著一般的指引,更藉著具體的動作與激勵:詩篇二十五篇9節:「他必按公平引領謙卑人,將他的道教訓他們。」這是貧窮、溫柔與謙卑靈魂的特權,他們不會缺乏引導他們走往天堂之路的嚮導;因此第12節:「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一個謙卑的信徒,若不願為全世界而得罪神,並將最小的罪視為比最大的世俗損失更嚴重的惡,便可受到鼓勵,期待從神那裡得到光照與指引,以治理他的一切行為,使他能最好地取悅神:以賽亞書四十八章17節:「耶和華你的救贖主,以色列的聖者如此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教訓你使你得益處的,引導你所當行的路。」
[2.] 因此,聖徒們懇求這項偉大且必要的福分:詩篇二十五篇 4、5 節:「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將你的路教訓我!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導我,教訓我,因為你是救我的神。我終日等候你。」請留意他是何等懇切:指示我、教訓我、引導我;彷彿他永遠無法充分表達他對這項恩惠的渴望與珍視。請留意他的論據:「你是救我的神」,這意味著神與我們立約,是我們救恩的神;因此,祂在聖約中承諾要拯救我們;正如神是我們的神,祂也承諾作我們的引導者,教導並帶領我們;在我們的救恩成就之前,祂絕不會廢棄這層關係。再留意他那持續不斷的需要:「我終日等候你」;彷彿他片刻也不願被撇在自己謀算的掌控之下。同樣地,詩篇一一九篇 33 節:「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通往天國的路是一條窄路,難以尋見,難以持守,且極易走錯,除非神每日藉著祂的靈教導我們。外界有無數的恐懼與誘惑作為歧路,而我們自身內部又軟弱且易於犯錯;因此,詩篇一百四十三篇 10 節說:「求你指教我遵行你的旨意,因你是我的神。你的靈本為善,求你引我到平坦之地。」凡想要謹慎行事、不招致神的責備、不危及靈魂的人,都需要根據神的聖約,不斷尋求神的指引。我們所需要的教導,必須伴隨著引導;我們所需要的指引,必須伴隨著順服的力量;這種教導不僅幫助我們理解總綱,更幫助我們將其應用於具體的行動中,使我們不至於在任何職責上獨自承擔;這唯有從神的靈那裡才能得到,祂在我們所有的選擇與行動中指引並帶領我們。那麼,凡想要在生活中走正路、精確順服神的一切命令,且所行之事皆在神眼中為善、為蒙悅納的人,都必須如此懇求祂那恩慈且使人成聖之靈的引導,祂是所有良善與聖潔的唯一源頭,在我們生命的每一次轉折與行動中指引並扶持我們。
[3.] 其必要性在於:我們無法引導自己:「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耶利米書十 23);「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引導的隱喻取自盲人或軟弱者;盲人看不見路,必須有人引導;瘸子雖然看得見,卻無法獨自行走,必須有人扶持。無知的旅人需要嚮導,軟弱的孩童需要保姆照料。誠然,神的兒女是「主裡的光」;除了天然的理性外,他們對敬虔之道也有所領悟;然而,為了能持之以恆地走在順服、嚴謹與公義的生活道路上,我們仍需聖靈的指引,使我們所擁有的光既具備指導性,又具備說服力。
(1.) 指導性:雖然我們對自己的職責有總體的理解,但在所有具體情況下運用它,仍需要神賜下新的恩典。外邦人在總體原則上是聰明的(羅馬書一 20);但他們在想像中變得虛妄,在從這些真理推導出的實踐中變得愚昧;他們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雖然神的子民藉著從聖經中獲得的知識,擁有更大的優勢,使他們有智慧得救,並且因神在重生時將律法寫在他們心裡,使他們成為主裡的光;然而,他們並非無懈可擊,每個官能中仍殘留著許多罪的雜質,在具體情況下容易犯錯,偏離正路,部分是因為無知與疏忽,也常因自己悖逆的私慾與情感而受蒙蔽;因此,他們祈求神不要撇下他們,而是要警示他們遠離網羅與危險,使他們能始終持守生命之路,不致退後或偏離:詩篇一一九篇 133 節:「求你用你的話使我腳步穩當,不許什麼罪孽轄制我。」他們不僅希望路徑正確,更希望腳步穩當;正如他們不願像那些走在永恆滅亡之路的人那樣偏離總體方向,也不願走錯任何一步;他們不願錯失通往天國的路,無論是整體還是局部。擁有這種敏銳良心的人,會看見對神指引的持續需求,這是那些粗心大意的人所無法體會的;他們不願被貪婪、肉慾或野心所腐蝕;這些事物在具體情況下會蒙蔽他們,儘管他們在總體上知道自己的職責。因此,他們需要聖靈不斷的扶持,將他們從每一種已知的罪中拯救出來,並使他們保持精確的順服。因為儘管我們有總體的光照,驕傲、激情或感官與世俗的傾向仍可能使我們犯錯。
(2.) 使我們的光具有說服力,以克服誘惑與犯罪的傾向。唉!當誘惑激動我們的私慾,並以新的力量襲來時,我們的論證是何等軟弱,我們對職責的考量又是何等容易被壓倒!我們知道該做什麼,卻被悖逆的情感帶走,去行相反的事;或者因懶惰與疏忽,忽略了良心所呼喚的職責。可憐的真理被俘虜,成為囚犯,被不義所阻擋(羅馬書一 18);它或許能像戴著鎖鏈的人那樣說話,卻沒有力量,無法打破誘惑的勢力。然而,聖靈的引導是活潑且有效的;被引導就是被激勵、被推動、被鼓舞,甚至被有效地傾向於去行那些討神喜悅的事;祂不僅藉著「告誡」(monendo)——即提醒我們的職責或光照我們的理智——來引導我們,更藉著「感動」(movendo)——即傾動我們的心——來引導我們。聖靈光照我們的理智,溫暖我們的情感,並洗淨其中的污穢;我們被推動,好讓我們能行動;我們領受祂恩典的印記,好讓我們能實踐並行出祂所引導我們的事。聖徒們懇求這種大能的引導:詩篇一一九篇 34、35 節:「求你賜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為這是我所喜樂的。」神的教導產生順服;祂指示我們生命之路,並使我們行走在其中。這種指引賦予力量,激發懶惰的意志,打破敗壞傾向的勢力;它除去了敗壞與罪帶給理智的黑暗,使我們變得柔順並樂於順服;是的,它不僅賜下意志,更賜下行動;簡言之,它使我們投入一種警醒、謹慎、一致且恆久的順服之中。
[4.] 聖靈履行引導者職責的性質或方式。祂部分藉著祂的話語,部分藉著祂的啟示與感動,或內在恩典的光來引導我們。藉著祂的話語,其中包含了祂引導與指引的內容:詩篇一一九篇 105 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請留意,這裡有「路」、「腳」;不僅是對我們總體選擇與方向的指引,也是對我們具體行動的指引;也請留意描述話語的概念:燈與光。我們白晝有太陽的光,夜晚則使用燈或蠟燭;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在所有境遇中,以及在所有行動中,這裡都有確定的指引;因此,話語被稱為聖靈的寶劍;這就是聖靈所使用的光。部分則藉著祂恩典的內在啟示與感動,使我們擁有屬靈的辨別力(哥林多前書二 14)。除了外在的文字,還必須有內在的光,使理智被開啟,正如聖經被開啟一樣;正如關於基督所說的,路加福音二十四章 45 節記載,祂先開了聖經,然後開了他們的悟性。否則,我們的光僅是字面上的與推測性的,而非運作性的與有效的。
[5.] 這種引導分為兩部分:第一,祂的禁止性感動,用於治死罪;以及祂的邀請性感動,用於成全聖潔。祂教導我們,正如祂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真理,教導我們在宗教上該拒絕什麼、該相信什麼。此外,在生活的實踐中,什麼是不該做的;祂並以我們在死後、在來世所當盼望與恐懼的事,來支持這兩者。
(1.) 祂的引導在於祂的禁止性感動,用於治死罪或避免罪。當我們正跑向網羅時,祂提醒我們危險;正如當任何邪惡的習慣或屬靈疾病在我們靈裡滋長,或當我們正要去做某件不體面且冒犯神的事時,聖靈實際上是在說:「不要行我所恨惡的這可憎之事!要棄絕驕傲、世俗與肉慾;不要給某某私慾留地步。」聖靈以一種獨特的方式與神的子民親近,在他們心中居住,並不時供應他們甜美且必要的勸誡與建議;因此,當祂抵擋我們敗壞的傾向時,被稱為與我們相爭:創世記六章 3 節:「我的靈就不永遠與人相爭。」祂藉著內在的感動與良心的責備來相爭,藉此試圖使我們為罪謙卑,並使我們從罪中回轉;如果我們抗拒這些,我們就失去了益處:尼希米記九章 20-30 節:「你也賜下你良善的靈教訓他們……你藉著你的靈,又藉眾先知勸戒他們,他們卻不聽從。」在這些地方,我們讀到了聖靈的引導:「如果你們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我們必須避免那些祂勸阻我們的事。
(2.) 祂有邀請性與激勵性的感動,帶領我們走上聖潔之路,並成全我們裡面的恩典之工,使我們更適合神的用途與事奉。祂不僅在起初使我們與基督聯合,更是基督生命在我們裡面運作的代理者,去完成祂的工作,維護祂的權益,並使我們全然成聖。正如我們經歷祂的禁止性感動,好讓我們能更完全地順服神蒙福的旨意,並在與祂那蒙福的本體相交中尋求我們的喜樂與幸福:詩篇二十七篇 8 節:「你說:『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神藉著注入聖潔的思想與祂恩典的隱秘啟示對我們說話,我們則藉著自己靈魂的傾向與決心對神說話。這種對話是在靈魂的語言中進行的;神與靈魂之間不需要可聽見的言語;在其他地方也是如此,祂多少次藉著祂聖潔的感動與啟示來懇求我們!聖靈傾向並催促我們去行那良善的事。
- 正如聖靈的職責是引導與帶領,我們的職責就是順服祂的指引;被祂引導。這在被動的意義上構成了證據,如果我們容許自己在凡事上被祂引導與帶領;否則,聖靈在許多人身上作工,但他們不願聽;他們要麼忽視,要麼抗拒祂的感動。我們裡面有兩種聲音,肉體與聖靈;人的屬靈光景取決於對哪一方的順服與配合:羅馬書八章 1 節:「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肉體與我們親近,且極其專橫、急切地要求被滿足。有些人完全順服肉體,按照敗壞本性的幻想與慾望生活,對肉體的要求從不拒絕;但我們裡面有另一種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如果你想得福,就必須這樣做。」現在,不要聽了卻像沒聽見一樣走開;不,你們必須容許自己被這種聲音,或這位蒙福的聖靈在凡事上引導與治理;你們必須善用祂的扶持,等候祂的臨近,順服祂使人成聖的感動,按照祂的指引與勸誡來指導你們生命中的一切行動;這就是你們的證據。
[1.] 我將從與基督相符的角度來敦促這一點。基督徒與基督之間有完美的相似性;基督所擁有的一切特權,都是藉著聖靈傳遞給我們的。如果耶穌是父的獨生子,基督徒就是祂收養的兒子(約翰福音二十 17);如果耶穌是萬有的後嗣,基督徒就是與基督同作後嗣(羅馬書八 17);如果耶穌是無罪的,基督徒就是稱義的;如果耶穌是從聖靈而生,或由聖靈所塑造,基督徒就是重生,從水和聖靈而生(約翰福音三 5);如果耶穌藉著聖靈降臨在祂身上而被證明是神的兒子,聖靈就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耶穌不斷地被聖靈引導,我們也是;如果祂退到曠野,如果祂回到加利利,祂始終被聖靈引導:馬太福音四章,「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聖靈在爭戰中扶持祂;當爭戰結束時,路加福音四章 14 節:「耶穌滿有聖靈的能力,回到加利利」,也就是去傳道,或執行祂的先知職分;如果祂趕鬼,馬太福音十二章 14 節:「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基督的情況就是如此;因此,無論我們構思什麼計畫,採取什麼決心,想要完成什麼事業,我們都必須始終依賴聖靈;在我們所有的運作中,聖靈必須始終引導我們、推動我們。
[2.] 如果我們不順服祂使人成聖的感動與啟示,將會產生巨大的禍患。你們將會抗拒聖靈並使祂擔憂:以賽亞書六十三章 10 節:「他們竟悖逆,使主的聖靈擔憂;他就轉作他們的仇敵。」另一處經文,以弗所書四章 30 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當肉體被優先順服於祂時,祂就擔憂;聖靈承擔雙重關係,我們的成聖者與我們的安慰者;讓我們不要抗拒我們的成聖者,也不要使我們的安慰者擔憂。我們確實不該對這位聖靈忘恩負義;如果我們是聖潔的,是祂使我們成聖;如果我們是自由的,是祂使我們得自由;如果我們是有智慧的,是祂光照我們。如果感恩不能奏效,我們的利益也應當奏效;祂是我們的安慰者,如果我們抗拒祂,我們就會抹去我們的證據,遮蔽祂的印記,從而剝奪了我們本可在靈魂中享有的喜樂與平安。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更大的禍患,神將其作為可怕的警告來警示我們,即「褻慢施恩的聖靈」(希伯來書十 29)。抗拒聖靈是危險的。抗拒在律法中說話的父;抗拒在福音中說話、提供我們救贖之法的子,這已經很嚴重;但抗拒那願意幫助我們接受這救贖之法的聖靈,我們就再也沒有其他救助,沒有其他神聖位格能賜給我們了。聖靈的差遣是拯救人類的最後機會;再沒有什麼可期待的了;如果我們不順服祂的啟示,並蓄意拒絕聽從祂的勸誡,我們的救恩就毫無希望。
其次,現在讓我來闡明這項特權:他們是神的兒女。這項特權可以從以下兩方面來考慮:
- 就神那一方的真實賜予而言。
- 就信徒那一方對自己被收養的體認而言。
- 就神那一方的真實賜予而言。這在永恆中就已為選民預定:以弗所書一章 5 節:「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在時間中,這是藉著基督的死或救贖之工所成就的(加拉太書四 4、5);但實際上是在我們重生並相信時,才臨到我們身上:約翰福音一章 12、13 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他們是從神生的,因此成為神的兒女。在有效的呼召中,他們從自然被呼召進入恩典,成為至高神的兒女;首先,祂更新他們的本性,使他們聖潔,然後使他們在基督裡與神和好,成為他們的父;這是第一次賜予。
- 就他們對自己被收養的體認而言,這就是此處所談論的;他們顯明自己是神的兒女,因此可以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
[1.] 因為他們有確據,證明他們藉著對基督的信心被神接納為兒女;這就是聖潔。如果我們的行為與我們的身分和特權相稱,我們為什麼要懷疑呢?以弗所書一章 4、5 節:「揀選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他們擁有神之愛的真實憑據,那就是聖靈;他們顯明了對神之愛的真實果子,那就是對祂使人成聖之感動的順服;他們被聖靈引導,因此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正如他們擁有更大程度的果子,這對他們來說也日益清晰。
[2.] 那引導他們的同一位聖靈,也確證並堅定他們;因為我們的成聖者就是我們的安慰者。越是成聖者,就越是安慰者;首先是以一種隱晦的方式,在他們身上留下兒子的印記,傾向於使他們以神為父去親近祂;儘管他們對被收養的身分還不那麼明確與清晰:第 15 節:「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加拉太書四章 6 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神的兒女以父的身分對待神,以父的身分呼求祂,當他們不敢明確稱自己為祂的兒女時,也無法遠離祂。其次是以一種更清晰的方式,當祂藉著在心中所作的超自然且大能的改變,並顯明出來,從而使他們確信自己蒙恩的身分:第 16 節:「聖靈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聖靈幫助他們辨認祂自己的工作,或印在他們身上那清晰而明亮、屬於基督的形象。
[3.] 這是一項偉大的特權;如果我們考慮我們目前與神的關係,或我們未來的產業,這一點就會顯明。
(1.) 我們目前與神的關係:約翰一書三章 1 節:「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是祂的兒女;神作為我們的父,樂意承認我們為祂的兒女;我們並非生來就是兒子,而是藉著恩典成為兒子;按本性我們是可怒之子(以弗所書二 3);「收養」一詞本身就暗示了這一點。收養的兒子與親生的兒子相對;因為人們不說收養自己的孩子,而是收養陌生人;現在,陌生人與仇敵不僅與神和好,還被稱為神的兒女,這是何等不可言喻的憐憫!讓那位我們曾多次冒犯的蒙福之神,成為我們在基督裡和好的父!祂所承擔的並非一個空洞的頭銜;祂對我們的福祉所懷的愛與溫柔,遠超過任何頭銜所能表達的。
(2.) 我們未來的產業。我們的權利源於我們的兒子身分:羅馬書八章 17 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提多書三章 5-7 節:「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彼得前書一章 3、4 節:「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路加福音十二章 32 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我們從這樣一位父的慷慨中,還有什麼不能期待的呢?那位願意赦免仇敵的神,必會祝福祂的兒女,直到永遠。
應用一:旨在告知我們,
- 聖靈引導的性質。它是溫和的,但卻是大能的:它在不侵犯人的自由的情況下達成了效果;我們不是像牲畜那樣被拖拽、被捕捉或被驅趕,而是被引導、被指引走向幸福;不是違背我們的意志或在沒有我們同意的情況下被強迫去那裡。人的傾向是自由的;沒有暴力的衝動,只有溫和的引導與指引;然而,人仍受聖靈的引導、治理與吸引。
- 它告知我們神對新造之人的極大謙卑。
[1.] 在祂對他們的眷顧上。他們在旅途中被聖靈引導;被妥善地指引與守護:希伯來書一章 14 節:「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他們有聖靈作指引,有天使作防禦;他們的職責不是「靈魂的照料」(cura animarum),而是「身體的守護」(custodia corporis)。 [2.] 在祂賦予他們並為他們保留的極大榮耀上。現在他們是神的兒女;將來他們將承受產業;那時收養才算完全:羅馬書八章 23 節:「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如果死後歸於無有,或者他們在世上的生命被延長到永恆,並給予他們尚可忍受的滿足,與那些受咒詛的遺棄者相比,那已經是一種恩惠了;但祂為他們做了更好的安排;在短暫的試煉與事奉之後,為他們在祂的右邊預備了無窮的喜樂與快樂,直到永遠。現在祂將他們帶入祂的家,那時祂將帶他們進入祂的懷抱。
應用二:旨在敦促我們將自己置於聖靈的引導與治理之下。這在我們的洗禮中已有所暗示:馬太福音二十八章 19 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藉著我們明確的同意,我們接受神為我們的主與分,接受基督為我們的救贖主與救主;並接受聖靈為我們的引導者、成聖者與安慰者。有充分的理由敦促我們這樣做:第一,基於祂的卓越。祂不能欺騙我們,因為祂是真理的靈;祂不能讓我們陷入邪惡,因為祂是聖潔的靈。基於祂行善的樂意:詩篇二十五篇 9 節:「耶和華是良善正直的,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指那些厭倦了漂泊、對自己的過失與漂泊真正謙卑,並來到祂面前尋求赦免與恩典的可憐罪人。第二,基於我們的需要。我們那粗心大意、魯莽的靈很快就會將我們帶入某種困境:箴言三章 5、6 節:「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被交給自己心中的謀算,是最大的審判。第三,基於效果,即跟隨祂的引導所帶來的平安與安慰:耶利米書六章 16 節:「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以及詩篇一百四十三篇 10 節:「求你指教我遵行你的旨意,因你是我的神。你的靈本為善,求你引我到平坦之地。」但我們必須做什麼呢?
回答:1. 不斷祈求祂的扶持與大能的引導:路加福音十一章 13 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這令神喜悅:列王紀上三章 9、10 節:「所以求你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能辨別是非……所羅門因為求這事,就蒙主喜悅。」
- 讓我們與祂的感動合作,治死肉體的智慧與慾望;避免所有祂勸阻我們的事。當你干擾祂的安慰工作,或不順服祂使人成聖的感動時,你就是使祂擔憂:以弗所書四章 30 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當祂想要限制你時,不要強行突破;當祂想要推動並邀請你行善時,不要拒絕或退縮。神的靈不會離棄你,除非你先離棄祂;當肉體的智慧被優先順服於祂的勸誡,祂聖潔的傾向被壓制,而我們輕易屈服於罪的要求,卻對祂的感動充耳不聞時,祂就擔憂了。
- 當我們因軟弱而犯罪,並離開聖靈的指引時,讓我們謙卑自己;此後務必更加謹慎:詩篇五十一篇 6 節:「你必使我心裡得智慧。」當我們離開嚮導時,我們會跌倒多次;就像孩子離開保姆時,會想要靠自己的腳行走。
應用三:旨在試驗;因為這被提出作為神的兒女的一個標記。那麼,你是受誰的勸誡所引導?有些人跟隨自己的靈,而非神的靈;受肉體的智慧與自己屬肉體的情感所引導;被自己心中的私慾與魔鬼的誘惑帶離神;被魔鬼隨意擄去(提摩太後書二 26)。我們的談吐與行為將顯明那佔主導地位的原則。原則決定其結果,恆久的果效顯明了佔主導地位的原則。
- 聖靈引導的果效是屬天的生活:哥林多前書二章 12 節:「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以弗所書一章 17、18 節:「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聖靈引導我們走向那些在上面的事;肉體引導我們走向地上的事;走向取悅肉體的虛榮,走向那些僅對感官有吸引力的、短暫的虛假喜樂。
- 聖靈引導走向聖潔的生活,以及對神的順服:以弗所書四章 24 節:「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 走向屬靈的事:羅馬書八章 5 節:「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加拉太書六章 8 節:「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在這些事上卓越,即使以失去肉體的享樂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