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因為受造物自己也必從敗壞的轄制下得釋放,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 羅馬書八章二十一節
在本節中,使徒指明了神為那暫時服在虛空之下的受造物所預定的指望;「因為受造物」等。
在經文中觀察:
- 所宣告的釋放:「因為受造物自己也必得釋放。」
- 這種釋放的條款說明:(1.)起點(Terminus a quo):從敗壞的轄制下。(2.)終點(Ad quem):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
- 宣告:「因為」(On)可視為因果關係,作為前述指望的理由;所以我們譯為「因為」;或作為說明,指明他們有何種指望:「服在虛空之下,指望受造物自己也必從敗壞的轄制下得釋放」;因為「得釋放」(eXevdepcodija-erai)一詞,宣告進入自由;因為它現在處於轄制之下,正如隨後的經文所宣告的。
- 說明。首先,起點;他先前稱為虛空的,現在稱為「敗壞的轄制」;因此這「敗壞的轄制」(SovXeta qjOopas)必須像解釋虛空那樣來解釋,這意味著失序或改變,以及腐朽或解體,或偏離其用途,正如它被惡人所役使,特別是當它被他們濫用來滿足私慾時;所有這些虛空,所有這些轄制,對受造物而言都是沉重的軛,而它將從這一切中得釋放。終點:「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但這裡產生了一個疑問。無知覺的受造物是否將與神的兒女分享同樣的榮耀?這觀念是荒謬的。為了化解此點,金口約翰認為「進入」(els)應視為「藉著」(dia),因為這些介詞常可互換;所以「進入榮耀的自由」應譯為「藉著榮耀的自由」。其他人為了避免這種荒謬,將其視為非改變的終點,而是期望的終點,即當神的兒女進入他們的榮耀時;那時,且唯有那時,受造物才從敗壞的轄制中得釋放。但使徒的詞語不僅表示時間,也表示狀態;不是「在……時」,而是「進入」;說受造物將按其種類與方式分享聖徒的榮耀狀態,並非荒謬;因為它們兩者之間有共通之處,那就是不朽壞,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二節。所以其意為,它將從敗壞的狀態轉移到不朽壞的狀態,而這種程度的美與榮耀是與之相稱的。
我從本節觀察到兩點:
教義一:受造物必從敗壞中得釋放,並分享比現在更好的狀態。
教義二:神兒女所保留的自由是榮耀的自由。
首先,讓我談談受造物的恢復,然後談談聖徒榮耀的自由。
教義一:關於第一點,讓我說明受造物將在何種程度上從目前的虛空與苦難中得釋放,以及理由為何。我們必須堅守聖經的通則,以免陷入好奇;奧古斯丁那條規則很好:「寧可對隱秘之事存疑,也不要對不確定的事爭論」;對隱藏的事存疑,比對不確定的事爭辯要好。我們定義事物可能會有危險,但我們對其無知卻沒有危險;因此,關於哪些受造物將被恢復、哪些不會,我們不可過於挑剔與探究。這可能就是聖彼得在彼得後書三章十六節所提到的困難之一,即在他親愛的弟兄保羅的書信中,有些「難明白的」。我相信這些都與該處所論述的內容有關。
首先,關於那些不會被恢復的事物。
- 凡因罪而進入的事物,都將被徹底摧毀;如荊棘、蒺藜、毒草:創世記三章十七至十八節:「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理由是,當原因被除去,果效便停止。如果神對大地的咒詛是人懲罰的一部分,那麼在人得釋放後,受造物也隨之得釋放。現在它作為神不悅的標記與我們謙卑的憑據而存在,因為人只是部分地得恢復;但當我們完全得釋放時,這一切便不再見到了。
- 所有從腐敗與腐爛中產生的受造物;如蟾蜍、老鼠、蒼蠅、蝙蝠。正如它們不在最初的創造中,它們也不會出現在主再來時萬物復興的時刻。
- 所有在世界末日之前或之時滅亡的生物。這些很可能不會被更新與恢復;部分原因是,它們僅用於屬地生命的用途與維持;但在榮耀中,我們將從這種需要中得釋放: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三節:「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在此生中,身體絕對需要它們;但在來世,食物本身,以及吃或渴望食物的行為,都將被除去。部分原因是,如果這些要被恢復,就必須有它們的復活,而這僅應許給人類。使徒們在說話時,將其限制在人類身上,他們擁有活在神面前的理性靈魂,而他們的身體則在墳墓中腐爛;但獸的靈是下行的,傳道書三章二十一節;也就是說,與它們的身體一同滅亡,埋在土中。
- 所有由人手所做的工,如城市、城堡、房屋、花園。它們都將被焚燒,不再存在;因為雖然這些事物在屬地生命期間是有用的,但到那時它們都將被消耗,因為它們已被其居民所污穢:彼得後書三章十節:「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也就是說,人所建造、所建立在其上的;這應當使我們的心轉離對這些事物的愛慕,或不再定睛於那正在消逝的受造物,同時卻忽略了那永不消逝、始終如一的神。
其次,將被恢復的是天地之結構;不是至高的天;它們不需要潔淨之火,沒有不潔之物能進入那裡;而是低等的天與這地;解體後的狀態常被稱為「來世」。現在,「世界」在神聖的語法中,包含了可見的天與地;天意指空氣與星辰之天;地意指旱地與水。那麼,在創造中存在,並在解體時經歷煉淨之火的天地、太陽、月亮與星辰,將像在火中熔煉與精煉的金子一樣被恢復。如果你問有何用途?我們必須將其歸諸於結果;聖經在總體上說,彼得後書三章十三節:「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其中義人將有穩固的居所,並永遠居住在那裡,實行公義;而這地充滿了邪惡與不義之人,他們到時都將在地獄裡。但困難在於這低等世界的用途。
- 如果神將其恢復為祂智慧、良善與大能的紀念碑呢?一個對象,藉著受造物極大的美,義人將透過反射看見神?
- 如果是為了我們喜樂與感恩的操練呢?為了取悅聖徒的眼睛與心靈,受造物被賦予了與他們自身榮耀狀態相稱的榮耀與光輝?神將使繼承者與產業、主人與僕人、居所與居住者之間達成比例;正如教會被改變,她的居所也必須改變;在自然界中將沒有任何令神兒女眼睛不悅的事物,一切都將永遠令人愉悅。
- 如果是為了作為最終廢除死亡的戰利品,即那最後要被毀滅的仇敵?世界現在是罪的紀念碑,到那時則是我們救贖的紀念碑,表明罪的一切果效在我們與世界中都已消除。
- 如果是為了完成最初賜給人管理受造物的權柄呢?這項授權必須在某個時刻實現:詩篇八篇六節:「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裡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這在現今尚未完成;因此在來世,正如使徒所說:希伯來書二章五節:「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這來世涉及基督治下教會的狀態,以及復活後的榮耀狀態。現在我們擁有權利,到那時則是擁有佔有權;一個對萬物永恆的國度。因為經上論到聖徒說,他們將在早晨掌權,並且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二十二章五節;論到新天新地,啟示錄二十一章七節:「得勝的,必承受這些為業」,這帶有某種含義。
應用:它向我們顯示了三件事:
- 我們指望的確定性。有指望受造物最終將得釋放,進入與神兒女未來榮耀相稱的狀態。因此,神兒女自身得釋放更是值得盼望的。因為如果這些啞巴、無知覺的事物都能分享比現在更好的狀態,神豈不更會照顧祂百姓的報償嗎?
- 我們指望的卓越性。由此可見,為神兒女保留了何等卓越的榮耀,因為整個世界都將為他們的緣故被精煉與恢復;且鑑於那狀態的榮耀要求受造物必須先被改變,才能與之相稱。
- 它向我們顯示了進入我們指望的方式。正如受造物必須先從敗壞的狀態中得釋放,才能在任何程度上與神兒女分享他們榮耀的自由,我們也必須先被改變,才能有資格承受。如何改變?第一,藉著恩典。第二,藉著死亡。我們必須藉著恩典被改變,並從罪的敗壞中得釋放:以弗所書五章五節:「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常識很容易向我們顯示,那些在粗鄙罪惡中不悔改的人,沒有資格承受那永恆榮耀的福分,也永遠無法進入其佔有。我們有更長的清單,加拉太書五章二十至二十一節;使徒總結說,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在天國裡沒有敬虔與不敬虔的混合。不僅如此,我們還可以更進一步,不僅排除那些活在粗鄙罪惡中的人;而是每一個未重生的人:約翰福音三章三節:「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第五節解釋說:「就不能進神的國。」每一個處於自然狀態的人,無論外表看起來好壞,都不配得榮耀;他必須經歷改變;他必須從罪惡敗壞的轄制中得釋放,否則他無法享受神兒女榮耀的自由。不僅是享樂主義者、醉酒者或淫亂者被排除;一個粉飾的法利賽人,只要他的心是敗壞且未更新的,就沒有權利,也永遠不會擁有;他必須從敗壞的狀態轉變為聖潔的狀態;他被造時所擁有的神的形象,必須在他裡面被恢復。
二、因死亡而改變。聖徒既是必死之人,就必須先經過改變,才能承受永生。凡我們從老亞當所繼承的一切,都必須被放下並留在墳墓裡: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節:「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們這些屬地、脆弱的身體,若不經過改變並獲得不朽,就無法被接進天堂:同章五十三節:「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正如一個人為了把房子蓋得更好,會將舊屋拆毀至地基;神也定意要讓身體歸於塵土,然後才將其以嶄新、美好的樣式重新塑造。正如受造之物被解體,也就是從敗壞的轄制中得釋放;首先,受造之物獲得自由,不再受變遷與更迭的影響;因此,我們必須先死,然後在不朽中復活。這應當使我們更樂意順服神所命定的過程,不僅敢於面對死亡,更要甘心樂意地死,因為死亡終結了罪惡與我們一切的災難,是我們通往榮耀的門戶與入口。
教義二:神子民所被保留的自由,是一種榮耀的自由。
在此,我將先論述神兒女在今生的自由;其次,論述在來世的榮耀自由。因為前者是通往後者的階梯。之所以稱為「榮耀的自由」,是為了將其與神兒女在今世的自由區別開來;今世的自由並非榮耀的,而是恩典的,以此顯明它在榮耀中是如何超越了現今的境況。因此,我必須說明:
第一,神兒女在今世的自由是什麼。
第二,在來世的自由是什麼。
首先,神兒女在今世的自由是什麼。在三個實踐性的觀念上,人極易產生誤解:苦難與幸福;智慧與愚昧;自由與捆綁。關於苦難與幸福:人們認為只有受苦的人才算悲慘,只有飛黃騰達的人才算幸福;因為他們是根據肉體的舒適與利益來判斷。關於智慧與愚昧:我們都渴望擁有智慧的名聲(參約伯記十一章十二節);我們以虛假的智慧外表自娛,卻忽略了真實而堅實的智慧,即「得救的智慧」。關於自由與捆綁:人寧可接受虛假的自由,也不願一無所有;每個人都想隨心所欲,按自己的意願生活;然而,真正的自由必須由我們作為受造物的身分,以及我們作為追求真幸福的受造物之終極目的來決定。若認為唯一的真自由就是不受任何人管轄,或隨心所欲地生活,這反而是追求奴役與捆綁,而非自由。因此,我們必須精確地界定神兒女現今的自由。它要麼與我們的本分有關,要麼與我們的福分有關。
- 與我們的本分有關;因此,我們的自由必須由以下四點來界定:
[1.] 這必須是一種合乎受造物身分的自由,即順服於神的自由。這不是隨心所欲的權力,而是按理當行的權力。若追求隨心所欲、不受任何責任約束的權力,就是重蹈亞當狂傲的覆轍,再次吞下那古老試探的毒藥:「你們便如神一樣」(創世記三章五節)。人最初的野心就是想隨心所欲,做自己行為的主人;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詩篇十二篇四節:「我們的舌頭當得勝,誰是我們的主呢?」而放縱世界對神的反叛,表現為掙脫本分的軛與繩索:詩篇二篇三節:「我們要掙開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這裡指的是神與基督的律法,他們對任何約束都感到不耐煩。但這種自由是無法被辯護的;因為人既有其本源(principium)與終局(finem)——即他在存在與運作上所依賴的原則,以及他被指派要達到的目的——他就必須完全將自己交託給另一位的旨意。他的自由在於隨時準備順服神的命令,神是他真正的主,他必須向神負責,並為自己的一切行為交帳。因此,人的真自由就是事奉神:詩篇一一九篇四十五節:「我要自由而行,因我尋求你的訓詞。」立志並行出討造物主喜悅的事,才是我們唯一適宜的自由。
[2.] 這必須是一種能使我們有能力追求至善與最終目的的自由。因為所有受造物按自然本能都會趨向其最終目的;受到的束縛與限制越多,就越處於捆綁之中;反之則越自由。這在所有受造物中皆然,在理性受造物中尤甚。誠然,理性本性若被剝奪了享受神或尋求神的能力,就是蒙羞、墮落且處於缺陷之中;我們被低等事物的愛所俘虜與糾纏,從而偏離了對真幸福的追求,這就是捆綁。克制我們不正常的慾望並非捆綁,放縱它們才是,因為那對我們而言是網羅。人們活在罪中,就像魚在水中一樣快樂;但他們依然處於捆綁中,因為他們被阻隔於神之外,偏離了神。我們的自由在於對低等事物擁有主權;而我們的捆綁在於這些事物對我們擁有主權(參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二節)。當我們全心愛神、全心事奉神時,我們就是自由的。自由的根源在於傾向神,將神視為我們愛的至高對象。在第一層行動中,自由在於選擇能享受神的途徑;在第二層行動中,自由在於運用這種能力,或實際透過這些途徑追求目的。這種選擇的能力,以及為了達到偉大目的而治理我們行為的能力,就是我們的自由。那些永不改變、堅定不移地依附於最終目的的天使,比我們這些可能會偏離目的的人更自由。那麼,沒有人比那些無法使用能使自己幸福的途徑,卻將全部時間花在追求享樂、榮譽與利益的人更為奴隸了;就像放蕩的僕人,主人差遣他們去市集購買貨物,他們卻將時間與金錢花在路邊的客棧或娛樂場所,忽略了被差遣去進行的最佳交易。我們同樣在旅途中被奴役,忽略了我們的主要業務。
[3.] 這必須是一種與理性受造物(如人)的尊嚴相稱的自由。當人以符合理性本性的方式行事時,那才是人的自由。人起初被造是為了幸福;他的幸福在於享受神;他對神的順服並非囚禁與限制,反而是那福分的一部分。但我們不僅因違背神的律法,更因擾亂了靈魂的構造而成為奴隸;我們將良心與理性屈服於私慾,讓獸性駕馭了人性;因為使徒的準則是永恆不變的公平,羅馬書六章十六節:「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現在,人將理性交給食慾,就成了真正的奴隸;正如一個國家當卑賤者凌駕於尊貴者之上,乞丐騎馬而王子步行時,國家就陷入了奴役。當理性被剝奪了統治權,私慾佔了上風,這種失序便產生了;使徒在提多書三章三節描述了我們的捆綁:「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我們的私慾催逼我們熱切追求低等事物;理性或靈魂的引導部分雖會抗議,卻毫無力量;此外,我們對神的依賴是無法擺脫的。如果自從我們背離神之後,我們還有完美的理解力來引導自己,危險或許還不會那麼大;但在這敗壞的境況中,心智被我們的熱情與食慾所蒙蔽;因此,被交給獸性的情感去處置,是最大的審判:詩篇八十一篇十二節:「我就任憑他們心裡剛硬,隨自己的計謀而行。」這對人這種受造物而言是最大的奴役;它使我們失去了處置自己的能力;人們往往知道自己該做什麼,卻做不到,因為被自己的私慾所牽引;雖然我們因殘存的理性,特別是在聖靈的普遍幫助下,會產生某種悔意,但我們依然會嚴重失敗,直到它將我們帶入苦難,就像最強壯的參孫與最有智慧的所羅門那樣。因此,當理性與良心重新掌權,人被裝備去討神喜悅,並輕看一切世俗事物而追求真正的幸福時,人才是自由的。
[4.] 這必須是一種能使我們最接近無罪狀態(人最初的狀態)以及榮耀狀態(人最後且最完美的狀態)的自由。這在於從罪的權勢中得釋放;無罪狀態的自由是「可能不犯罪」(posse non peccare);亞當本可以不犯罪。榮耀狀態的自由將是「不可能犯罪」(non posse peccare),他們不能犯罪;這並非指道德上的不能(那太荒謬了,這種狀態在今生即可獲得:約翰一書三章九節:「他不能犯罪,因為他從神生的」),而是指自然上的不能;這是絕對不可能的;靈魂將不可逆轉地依附於神作為至善。因此,我們現在越接近這一點,人的意志就越被妥善安置,也就越被視為自由。神學家通常將人分為四種狀態:在受造狀態(in statu instituto)中,人處於正直狀態,本可以不犯罪。在敗壞狀態(in statu destitute)中,人除了犯罪什麼也做不了;心裡思想的盡都是惡(創世記六章五節)。在恢復狀態(in statu restituto)中,人因恩典之靈住在裡面,部分傾向於善;又因罪的殘餘,部分傾向於惡;他從敗壞的捆綁中得釋放,僅限於罪不再在他身上作王(羅馬書六章十四節)。在預定狀態(in statu praestituto)中,即他被指派進入的榮耀狀態,在其中他除了善之外不能立志;這是一種蒙福的必然,也是我們最高的自由;因為自由並不與必然性對立,而是與義務或強迫對立;當我們完全不可能再犯罪時,我們才是最自由的。
- 與我們的福分有關;這意味著兩件事:(1) 我們的豁免權與特權;(2) 我們的權利與尊榮。
[1.] 神兒女的豁免權與特權。我們藉著基督從許多苦難中得救。第一,從罪的奴役中得釋放:羅馬書六章十八節:「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雖然罪仍住在我們裡面,但罪咎已被赦免,定罪的權勢已去:羅馬書八章一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作王的權勢已被打破:羅馬書六章十四節:「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此,藉著重生的恩典,罪在我們裡面不斷被治死,直到最終藉著死亡而被廢除。如此,罪的存在被消除,我們被奴役的靈魂在某種程度上得到釋放,去認識、事奉、愛神,並以神為我們的主、生命、終局與一切而喜樂。第二,從作為律法咒詛的死亡中得釋放;從而免受惡人必須忍受的永恆刑罰。第二次的死在這樣的人身上沒有權柄;雖然我們仍會面臨第一次的死亡,但其毒鉤與毒刺已去: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五十六、五十七節:「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裡?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裡?」死亡從敵人變成了朋友:哥林多前書三章二十二節:「死亡是你們的」;它成了通往永恆安息的門戶與入口。第三,從因懼怕永死而產生的捆綁中得釋放。罪一旦被接納,就會帶來另一個同伴,那就是因罪的意識而產生的對死亡與定罪的恐懼與戰兢。能從有罪良心的控告中得釋放,免受那些在惡人身上作為地獄前奏的自我折磨,無疑是極大的憐憫;這正是神子民的特權:希伯來書二章十四、十五節:「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罪人是如此的奴隸,以至於他們不敢為自己時間的耗費與行為的過程進行省察(這是所有智者都該做的);不敢認真思考神、審判日與來世;因此,擁有一個平靜、安穩的良心是極大的憐憫。第四,從撒但的暴政與權勢中得釋放,撒但作為欺騙者、敵人與神忿怒的執行者,隨意擄掠惡人。他不能完全勝過選民: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八節:「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儘管他不斷地攪擾與試探他們。他對背道的靈魂有一種權利:以弗所書六章十二節:「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但他的權勢對選民而言已大為破碎;他們雖每日受他操練,卻能得勝,並在信仰上站立得穩。第五,他們從律法與行為之約中得釋放,那要求對我們而言已變得不可能;也從教會在嬰兒期與黑暗時期所被強加的無用儀式的沉重負擔中得釋放。使徒勸我們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五章一節)。儀文律法是一種捆綁,因為遵守它需要極大的麻煩、花費與肉體的痛苦,特別是在其作為「承認債務的契約」之用途上;基督已為教會買贖了這種自由,我們應當捍衛它。第六,免受那些可能阻礙我們得救與事奉神的暫時性審判: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三節:「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羅馬書八章二十八節:「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並非絕對免受苦難;神保留了祂的智慧與公義來管教我們的自由:詩篇八十九篇三十二節:「我必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但他必保守我們進入祂的天國(提摩太後書四章十七、十八節)。
[2.] 他們的權利與尊榮。第一,他們有權利以甘心樂意的態度,在舒適的條件下事奉神:路加福音一章七十四、七十五節:「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在祂面前,終身坦然無懼,用聖潔、公義事奉祂」;詩篇五十一篇十二節:「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賜我樂意的靈扶持我」;羅馬書八章十五節:「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第二,親近神的自由。一扇寬廣的門向我們敞開,使我們能與祂相交:以弗所書三章十二節:「我們因信耶穌,就在祂裡面放膽無懼,篤信不疑地來到神面前」;希伯來書四章十六節:「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希伯來書十章十九節:「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約翰一書三章二十一節:「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第三,自由使用神父性眷顧所賜予我們的一切受造物:提摩太前書四章三、四節:「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哥林多前書三章二十二、二十三節:「或保羅,或亞波羅,或磯法,或世界,或生,或死,或現今的事,或將來的事,全是你們的,並且你們是基督的,基督又是神的。」我們能以無虧的良心使用受造物,並藉著道與禱告使它們對我們成聖。第四,永生的權利:提多書三章七節:「好叫我們因祂的恩得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羅馬書八章十七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雖然我們尚未擁有,但這名分是確定且不可廢除的;所以你們看(我所說的還只是冰山一角),它是何等寶貴。但我們要談論的是那榮耀的自由:
第二,我們在來世的榮耀自由。那是一種意味著除去一切邪惡、充滿一切良善的自由;可以從靈魂與身體兩方面來考量。
- 就靈魂而言。我們被接納進入對神蒙福的瞻仰;並在永恆中以完美的愛、喜樂與讚美來享受祂、取悅祂: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十二節:「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約翰一書三章二節:「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詩篇十六篇十一節:「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十七篇十五節:「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
- 就身體而言,它處於不朽與不朽壞的狀態,完全從死亡以及罪所帶來的軟弱中得釋放;因為當靈魂進入榮耀時,身體仍留在後面,所以我們的拯救與救贖被稱為尚未完成:以弗所書一章十四節:「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以弗所書四章三十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這正是指身體而言:羅馬書八章二十三節:「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簡言之,這種榮耀的自由可以透過我們現今擁有的自由來略加理解。
[1.] 我們現今的自由是不完美且不完整的,但那時將是完全的。現在只是開始,我們的捆綁部分地解開了;但我們完全的拯救將在死亡時脫離罪,在身體於榮耀中復活時脫離一切苦難。罪現在住在聖徒裡面,但在死亡時將被徹底廢除;因此他們嘆息並渴望那日:羅馬書七章二十四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但帶著盼望,二十五節:「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我們的身體現在像其他人一樣受朽壞與疾病的影響;但腓立比書三章二十一節說,神那時將使祂兒女的身體與靈魂完全得榮耀。
[2.] 屬靈的自由與肉體的捆綁是完全相容的。當尼祿是世界皇帝時,保羅身陷囹圄;許多進入神兒女自由的人並未從外在的奴役中得釋放:哥林多前書七章二十一、二十二節:「你是作奴僕蒙召的嗎?不要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奴隸的身分與基督徒身分並不衝突;約瑟在埃及是奴隸,但他的女主人才是囚犯,因為她被自己的私慾所征服;僕人可以是主的自由人,而自由人卻可能是撒但的奴隸。
[3.] 自由的所有部分都與現在截然不同。
(1.) 第一,就本分而言,我們現在並未完全從罪的權勢中得釋放,以至於能為了永恆的幸福而完全治理自己的行為:羅馬書七章二十五節:「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律法與律法之間存在著相互的衝突與對抗;雖然恩典佔了上風,但並非絕對的自由。我們目前的狀態只是康復期,是從疾病中逐漸恢復。
(2.) 就福分而言: 第一,豁免權:首先,從律法的咒詛與神的忿怒中得釋放。我們有權利,但莊嚴且實際的審判尚未通過,案件尚未定案;但在末日,當定罪的判決臨到惡人時,我們的罪將被塗抹(使徒行傳三章十九節)。其次,死亡仍留在身體上,但那時最後的仇敵將被徹底毀滅(哥林多前書十五章二十六節)。第三,撒但仍攪擾我們、折磨我們,像篩麥子一樣篩我們;但那時他將被踐踏在我們腳下(羅馬書十六章二十節)。第四,從世界的苦難中得釋放;它們現在不至於危及救恩,但那時將完全消失:啟示錄二十一章四節:「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這是因為壓迫與暴力已不復存在。
第二,權利與尊榮。現在我們透過某些事奉在遠處事奉神,那時我們將直接在寶座前事奉;現在我們偶爾來到神面前,那時我們將永遠與祂同在;現在我們有使用受造物的權利,那時我們將不再需要任何受造物;現在我們有通往天堂的資格,那時我們將擁有實際的佔有,成為永恆福分的實際參與者;因此,沒有比神兒女在末日所擁有的更大的自由了。
應用一:要讚嘆神對可憐受苦之人的良善。我們從神的慷慨中獲得這種榮耀的自由(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四節);這是基督的愛,祂買贖了它;是神的兒子使我們自由(約翰福音八章三十六節);它是藉著聖靈應用在我們身上:羅馬書八章二節:「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隊長說:「我用許多銀子才入了羅馬的籍」(使徒行傳二十二章二十八節);對我們而言,它是白白得來的恩典。
應用二:你們對這福分有份嗎?這自由開始了嗎?祂是否已經印了你們,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以弗所書四章三十節)?你們會發現祂印記的安慰與益處。在那一日,神將認出那些祂已蓋上印記的人;也就是那些聖靈藉著將祂的形象印在他們身上,使他們在公義與真實聖潔中成形,從而為神所造就的人。在那日之後,將不再有懷疑與恐懼的餘地;但在那日之前,這是我們的保證與確據,直到完全得著基業;聖靈的印記是一種聖潔的心境,適合事奉、取悅並享受神。
「我曾用刀劍殺戮,奪去你們的馬匹;我使你們營中的臭氣撲鼻。」神有各種方式藉由摧毀受造物來懲罰世人;在這些時刻,大地彷彿披上了喪服;那乾旱焦渴的土地與枯萎的土產,宛如受造物在人的罪惡之下發出的呻吟。有了這些前提,我們便能明白受造物為何被說成是在呻吟。
[1.] 就假設而言。若受造物有生命、知覺或理性,牠們也會呻吟,或受到同樣的影響;因為牠們對勞役感到厭倦,容易遭受毀滅,且被扭曲了原本的用途;又常因神的審判而枯萎。若神開啟受造物的口,正如祂開啟巴蘭驢子的口那樣,牠們必會責備我們的瘋狂,並在沉重的奴役下呻吟:彼得後書二章16節:「巴蘭卻為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那不能說話的驢,以人的聲音說話,攔阻了先知的瘋狂。」因此,若受造物能以人的聲音說話,並擁有人的情感,牠們必會在萬軍之耶和華的耳中大聲呻吟,責備我們對神的不順服與不知感恩。
[2.] 就類比而言。我們的情感與受造物的傾向之間,存在著某種比例與契合;牠們身上有某種東西,彷彿知覺與理性,也就是其影子與相似物。草木生長,彷彿是經由藝術雕琢,且懂得如何生長;穀物發芽,規律得彷彿受到指引;每一種受造物都按著一條不偏離的法則行事;石頭下墜時,沿著直線落下,彷彿它有理性去選擇這條路;人類所有的技藝,都畫不出比石頭拋向空中後下墜時所走的更直的線。每一種受造物都有順服的本能去榮耀神,彷彿牠們是憑理性在順服。創造界彷彿在基督受難時哀悼;因為自然界似乎陷入了混亂;磐石崩裂,大地震動,太陽因驚駭而失明。有一種智性的輔助伴隨著受造物;也就是說,神那智慧且大能的護理引導著牠們、治理著牠們,並將牠們導向更好的境地;因此,牠們在各自的種類中,為目前的重擔而呻吟,直到從中得釋放。
其次,我們與這些呻吟有何干係?關係甚大。
- 這些是責備的呻吟,因為牠們責備我們的安逸與不知感恩。我們這些有理性的人,竟比受造物更麻木;受造物在呻吟,我們卻遲鈍,既不因自己的罪而受感動,也不因自己的苦難而受感動:耶利米書十二章14節:「地悲哀;然而他們說,他必看不見我們的結局;」也就是說,沒有災禍會臨到我們;他們以為一切都會安好。同樣地,「因起誓、謊言、殺戮、偷盜、姦淫,地悲哀,」何西阿書四章2、3節;但那起誓的人悲哀嗎?那行淫的人悲哀嗎?「葡萄樹哀號,無花果樹衰殘,」以賽亞書二十四章7節;但那醉酒的人悲哀嗎?他是否因自己的污穢放蕩激怒了神而悲哀?值得注意的是,先知們常轉向受造物說話,而非對人說話;如耶利米哀歌二章18節:「錫安的女兒的牆啊,願你晝夜流淚如河;願你眼中的瞳人不住地流淚。」他呼喚牆,要麼是因為沒有人留下可以哀哭,要麼是因為沒有人有心哀哭,或是兩者皆是。同樣地,彌迦書六章1、2節:「山嶺啊,當聽耶和華的爭辯,地堅固的根基啊,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利米書二十二章29節:「地啊,地啊,地啊!」彷彿對人說話已是徒勞。無知覺的受造物比那些多疑、任性且剛硬的百姓更適合被訓誡;牠們始終保持對造物主的順服,當祂威嚇時牠們戰兢,當祂管教時牠們呻吟;因此,受造物在此被描繪為呻吟,彷彿是代替我們;大地在呻吟,它雖未犯罪,卻僅因人的罪而受苦,這是為了責備我們心的剛硬,因為我們這些罪魁禍首竟不呻吟。
- 這些是喚醒的呻吟。這是以誇張法來激發我們的深思,並更強調受造物在服事罪人、特別是滿足其私慾時所處的巨大苦難。屬肉體的人不思想這些事,因此沒有耳朵去聽這些呻吟;受造物藉由我們的思想說話,藉由我們的情感呻吟;也就是說,牠們激勵並挑動我們去嘆息,去渴望一個比這搖搖欲墜、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更好的境地,因為罪已在這個世界引入了太多的變遷。約伯說,十二章7、8節:「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他當時要處理的重點是什麼?是神在護理中可能讓惡人亨通;不僅是因為這些事物多半服務惡人,更因為強者壓制弱者,大者吞吃小者。但受造物如何說話、告訴或說明呢?即使是那些幾乎不發出任何聲音或聲響的啞巴魚類?我們藉由研究與默想去詢問牠們,牠們則藉由我們自己的思想、藉由我們從中得出的定論與確信來回答我們;在大自然的懷抱中蘊含著許多道德,若我們願意去發掘並認真運用思想,便能從受造物身上學到許多智慧。這便是其中一課;受造物關於萬物的虛空與衰敗,以及未來更好的境地,有話要對我們說;我們聽見受造物在呻吟,正如牠們提供素材讓我們嘆息、呻吟,並渴望一個更好的境地,好讓我們能與神同住,脫離現今世界的苦難。
- 這些是教導的呻吟;因為牠們教導我們許多美好的功課。
[1.] 牠們教導我們受造物的虛空,它現在常有變遷,終必毀滅。在凡人的眼中,這個世界似乎處於極致的輝煌與美麗中,因為屬世的人以屬肉體的情感來評判事物:詩篇四十九篇11節:「他們心裡思想,他們的家室必永存,住處必傳到萬代。」他們以為自己的產業與榮耀將永遠留在自己的名下與家族中,並據此行事;屬肉體的自滿使他們充滿虛妄的念頭;當他們的後代被掃蕩、被替換,那些取代他們位置的新來者也同樣虛妄。然而,若我們將神的話語帶到受造物面前,而神藉由祂的靈賜給我們一顆觀察的心,我們就會看見一切都在消逝與滅亡,整個世界背負著一個巨大的惡,終將導致其毀滅;那就是罪;呻吟的宇宙實際上是在對我們說:「起來,離開吧,這不是你們安息的地方,」彌迦書二章10節。這話是對猶太人說的;迦南地起初被賜予作為安息之地,但因他們的罪,它已失去了許多那樣的功用;他們因罪而在那裡遭遇的頻繁變遷,是對他們離開並仰望更高之處的召喚。這對整個世界皆適用,自從它被罪玷污後,它便不再是我們的安息之所;因此,呻吟的受造物應當使我們脫離世界,並激發我們對天堂的渴望,那裡才有完美且永恆的幸福。
[2.] 它教導我們罪的惡;這是整個受造界的重擔,它渴望從中得釋放。受造物身上所有的虛空,以及我們從受造物所受的一切煩擾,都是我們悖逆神的果實;這應當使我們為過去的罪更加謙卑,並為未來更加謹慎。你引入多少罪,就擾亂了多少創造界的和諧,並成為世上許多毀滅性變遷的共犯。
[3.] 它給我們讀了一篇關於忍耐的講章。我們生活在一個呻吟的世界中,必須預期分擔那共同的苦難;世界是一個流淚谷。如今,若要在流淚谷中尋求喜樂,若想免於呻吟,那便是標新立異,與其餘的受造界不協調。詩篇八十四篇6節中的「巴迦谷」,七十士譯本譯為「流淚谷」;意指他們經過的乾旱流淚之地;因為他們前往耶路撒冷敬拜,是我們朝向天堂進程或旅途的預表,因此許多人將其應用於世界,以山谷比喻世界,以錫安山比喻天堂;之所以稱為流淚谷,是因為我們經常遭遇哀傷的時刻。如今,在一個呻吟的世界中被要求呻吟,不應使我們困擾。我們在哀傷中有同伴;不僅是我們的聖徒同道;使徒在彼得前書五章9節勸勉說:「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經歷同樣的苦難。」神的每個兒女在世上都有他們分擔的艱難;我們以為沒有什麼憂愁比得上我們的憂愁,以為沒有人像我們這樣受苦;別人也有他們的憂愁與艱難;我們憑猜測得知別人的憂愁之分量,卻憑感受得知自己的。綜觀一切,你會發現你的命運並不比那些在你之前前往天堂的神的聖徒更艱難。但這裡有更多的同伴;整個受造界都在為一個重擔而呻吟,這重擔不是牠們的過錯,而是我們的;然而牠們仍順服於那指定的服事,直到神願意使牠們得安息。
[4.] 一篇關於恆久忍耐的講章;這是忍耐的延伸。當我們被許多逼迫與患難壓迫,且這些苦難持續很久,我們看不見盡頭時,我們便灰心:「受造之物直到如今都一同呻吟,勞苦;」也就是說,從罪進入世界的那一刻起,直到萬物毀滅為止。宇宙的存續遠長於我們生命的存續;因此,讓我們不要對如此短暫的時間感到不滿,因為受造物已經處於呻吟的狀態約六千年之久。若我們必須在進入苦難的同時就看見苦難的終結,那麼我們肉體的軟弱與嬌嫩實在太過分了。若受造物在承受造物主加於其上的重擔時,儘管在呻吟,仍順服於造物主,那麼當神要我們處於受苦的狀態時,我們當然也應當順服祂的旨意:雅各書一章4節:「但忍耐也當成功。」
[5.] 一篇關於悔改與莊嚴謙卑的講章。若受造物因最初的罪所帶來的原始虛空與敗壞而呻吟,隨著罪惡驚人地增加,世界正準備在罪的重壓下沉沒;因此,當罪惡增加時,便是呻吟的時刻;惡人的眾多是他們所居住之地的重擔。異教徒會稱惡人為「大地的重擔」;神的話語更清楚地顯示了這一點;因此,當惡人增加並四處橫行,且在罪惡上變本加厲時,是我們環顧四周,並在神面前嚴肅且誠懇地謙卑自己的時候了:利未記十八章25節:「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地也吐出它的居民;」彌迦書二章10節:「因這地被污穢,就要毀滅,而且大大毀滅;」耶利米書九章19節:「我們的住處將我們趕出去了。」大地彷彿厭惡去承載與餵養那些如此嚴重羞辱神的人。
[6.] 一篇關於在長久憂傷中保持盼望的功課。我們應當保持盼望與期待;受造物直到如今都在呻吟;是的,但它仍在期待最終的釋放。說「我為何還要仰望耶和華呢?」這是一種極大的悖逆、不信與藐視,列王紀下六章33節。神能將最痛苦的境況帶向最舒適的結局。想想祂如何對待其他受造物;受造物呻吟並勞苦,但分娩終將隨之而來;受造物的呻吟就像分娩的陣痛,聖徒的災難也是如此:約翰福音十六章21、22節:「婦人生產的時候就憂愁,因為她的時候到了;既生了孩子,就不再記念那苦楚,因為歡喜世上生了一個人。你們現在也有憂愁,但我要再見你們,你們的心就喜樂了;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我們憂愁的陣痛可能非常尖銳且痛苦;但分娩所帶來的喜樂足以抵銷那漫長的過程。
- 這些是抱怨、控訴的呻吟。使徒在雅各書五章4節說:「弟兄們,不要彼此埋怨;」不要彼此呻吟;也就是說,不要給彼此機會向神控訴你們。當一個基督徒因另一個基督徒倔強、乖僻且不友愛的行為而抱怨時,這是可悲的;若是近親、夫妻、牧者與會眾之間,更是如此。使徒說,若他們交帳時是憂愁而非喜樂,這對你們就無益了,希伯來書十三章17節。受造物的這種呻吟必須以這個概念的標準來解釋:受造物不是與我們一同呻吟,而是對我們呻吟;因為我們強加於牠們的奴役,牠們為復仇與毀滅而呻吟;如果你是一個惡人,牠們不是與你同感,而是對你充滿憤慨。有一種出於同情與憐憫的呻吟,正如我們在羅馬書十二章15節被教導的:「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也有一種出於控訴與呼求的呻吟,是為了向那些虧待我們的人尋求報復。我們濫用了受造物;一條蟲在萬軍之耶和華耳中的呻吟必被聽見;所以雅各書五章2、3節:「你們的財物壞了,衣服被蟲子咬了。你們的金銀都長了鏽;那鏽要證明你們的不是,又要吃你們的肉,如同火燒。你們在這末世只知積蓄錢財。」在審判之日,受造物的呻吟與我們罪惡行為的細節將被提出作為控告我們的證人;那被蟲咬的衣服、長鏽的金銀將被呈上。同樣地,哈巴谷書二章11節:「牆裡的石頭必呼叫,房內的棟樑必應聲;」也就是說,藉由壓迫所建造的房屋之材料將作為證人出現。其中代表了一種反感。牆上的石頭將呼叫:「主啊,我們是被掠奪與暴力所建造的;」棟樑將應聲:「誠然,主啊,正是如此。」石頭將呼叫:「主啊,向那些不虔誠的人施行報復!」棟樑將應聲:「那人有禍了,因為他以血建造房屋!」良心是一個可怕的提醒者;罪人所濫用的受造物本身將被帶出來作見證,以定他們的罪。你可能會問,這與宇宙的復原,或你似乎將此復原所限制的下界元素體有何關係?這些受造物將在最後的火中被焚燒;那麼牠們如何被帶入審判中呢?
回答: (1.) 元素體確實參與了這些事物的增長與保存。藉由暴力取得的土地,因太陽、空氣與雨水而變得肥沃;太陽如今照耀在這些惡人身上,雨水降在他們的田地裡;被濫用至極的受造物,皆來自陽光與大地的肥沃,而大地是一切財富之母。 (2.) 儘管這些受造物中的許多將在最後的火中被焚燒,但牠們將在罪人的記憶與良心中擁有「認知上的存在」(esse cognitum),而非「實體上的存在」(esse rei)。因此,被濫用至醉酒的酒可以作見證控告醉酒者;貪食者從窮人手中奪走、獻給私慾與食慾的褻瀆食物,將作見證控告貪食者。對過去事物的記憶(Memoria praeteritorum)是地獄的懲罰之一:路加福音十六章25節:「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那些他們用來彰顯驕傲的衣物,將作見證控告驕傲的人;世俗之人的土地、財貨與房屋,以賽亞書五章8節,將作見證控告世俗之人;他們看得比永恆財富更重要的金銀,將作見證控告屬肉體的人;人們犯下污穢與淫亂的地方、房間、床榻,將作見證控告不潔的人;當良心被迫回顧時,所有這些事物都將進入他的腦海。這也可參考約書亞記二十四章27節:「約書亞對百姓說: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因為它聽見了耶和華所對我們說的一切話;倘若你們背棄你們的神,這石頭就可以向你們作見證。」他放在大橡樹下、靠近耶和華聖所的那塊石頭,怎能聽見或作見證呢?部分是藉由神的呼籲,部分是藉由他們的記憶與良心。這是一個提醒他們這莊嚴聖約的紀念碑;因此可以用來使他們確信自己的罪。因此,聽覺被歸於一塊無知覺的石頭,因為它是一個可以在審判中被提出的情節。
第三,我們如何得知此事?因為誰曾聽見整個受造界的呻吟呢?
- 我們藉由感官經驗得知受造物的虛空。眼見為憑足以告訴我們,萬物皆脆弱且必朽:詩篇一一九篇96節:「我看萬事盡都有限。」
- 神的話語宣告:第一,這一切是因人的罪而進入世界的;人類的普遍認知也證實了這一點,即惡人是大地無益的重擔,並為他們所居住的地方帶來審判。第二,神既藉由基督修復了世界,就為人預備了更好的境地;因此,對於作為人附屬品的受造物而言,也是如此:以賽亞書十一章6、7、8、9節。受造物之間的敵意將在那裡止息,正如在挪亞方舟中一樣。
- 聖靈改善了這一點,包括受造物的虛空、我們的必死性,以及復原的盼望。神必須教導我們最淺顯的功課:詩篇九十篇12節:「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申命記二十九章2、3、4節:「你們在埃及地,在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看見耶和華向他們所行的一切事,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神蹟、大奇事,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賜給你們心去明白,眼去看見,耳去聽見。」以及復原的盼望:信心純粹是祂的恩賜與創造:以弗所書二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從整段經文中得出以下推論:
- 罪人不僅是自己的敵人,也是所有受造物的敵人。他給自己以及他所居住的整個世界帶來了苦難。創造界原本是一件調音完美的樂器,人可以在其上彈奏出讚美與榮耀神的樂章;但豎琴的弦斷了;除了刺耳的雜音,再無和諧,除了呻吟,再無讚美。是的,連人自己,作為創造界的口,在讚美神的事上也是啞口無言的。
- 每一塊土地都因惡人而遭殃。人給受造界帶來了重擔,惡人的增加顯示了任何民族或國家的毀滅:箴言十一章10、11節:「義人享福,合城喜樂;惡人滅亡,人都歡呼。城因正直人祝福便高舉,因邪惡人的口就傾覆。」這兩句箴言的含義是,敬虔人為他們所居住的土地帶來祝福,而惡人則帶來咒詛。敬虔人藉由他們的禱告與聖潔榜樣,以及神對此的護理與尊重,帶來祝福;而惡人則藉由濫用受造物帶來咒詛。腐敗的世界卻不這麼想,他們認為自己所有的羞辱與審判,都是因為容忍敬虔人生活在他們中間。「容留他們,對王無益,」以斯帖記三章8節。
- 我們絕不可將受造物的變遷歸咎於機遇或命運,而應歸咎於神懲罰人罪的護理。有些人看不見神的手;如那些無知、愚鈍且粗心的人:詩篇二十八篇5節:「他們既然不留心耶和華所行的,也不留心他手所做的;」有些人則不願看見:以賽亞書二十六章11節:「耶和華的手高舉,他們竟不看見;」他們將所有的審判都歸於第二因的常規;要麼是機遇,撒母耳記上十四章9節;要麼歸因於某種自然現象:約翰福音十二章29節,當神從天上說話以認可基督時,他們卻說那是打雷。有些人看見了,卻部分地被惡意與偏見蒙蔽;這可以從他們對護理的乖謬解釋中看出:撒母耳記下十六章8節:「耶和華把掃羅全家流血的罪,都歸到你身上。」
- 你看見了義人應當憐憫牲畜的原因:箴言十二章10節:「義人顧惜他牲畜的命;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受造物身上已經背負了足夠的重擔,牠們正在呻吟;義人不會再增加不必要的重擔;他不會殘忍地使用牠們,也不會用過度且持續的勞役耗盡牠們;而是給予牠們必要的食物、休息與恢復。在尼尼微的毀滅中,神顧惜那些牲畜:約拿書四章11節:「城內有許多牲畜。」
- 人在罪與苦難面前那驚人的遲鈍與死心;以至於受造物不得不填補我們的空缺。很少人能感受到這種重擔;我們本該一同呻吟,卻沒有。我們確實應當被激勵去為罪與苦難呻吟,並渴望聖徒的幸福;正如第23節:「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作初熟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 我們極需將心從對受造物的過度愛慕中抽離,並將財寶積攢在天上。我們能從一個呻吟的受造物那裡期待什麼呢?它很快就會終結,難道我們只信任感官,並根據眼前的表象來評判嗎?否則,我們就會像使徒那樣說,我們知道並看得比這個世界的範圍更遠,看向那個一切都堅固穩定的地方;但我們很少運用這些思想。
- 感官的歡樂與我們現在所處的狀態是多麼不相稱。這是一個呻吟的世界,而我們卻在這裡尋求所有的快樂與滿足。這是對感官主義者的指控,雅各書五章5節:「你們在世上享美福,好宴樂;」這是我們流亡之地,是被人罪玷污之地,是為人的緣故受咒詛之地。在我們寄居期間,適度的滿足是被允許的,這顯明於神的護理與聖約的安排中;但我們完全的喜樂是留給未來的;祂的護理允許許多自然的安慰;而祂的聖約則賜下許多永恆的祝福。
- 所提到的行為有二:嘆息與等候;前者較直接地指向我們目前的處境,後者則指向我們未來的產業。我們因目前的苦難而嘆息;我們因未來的福分而等候。或者更確切地說,這兩種行為都同時指向這兩種處境的綜合體;因為嘆息既關乎我們目前的處境,也關乎未來的福分;嘆息有源於憂傷的,也有源於盼望與渴慕的:哥林多後書五章2節:「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第4節:「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勞苦。」這包含了對現狀的悲傷、對罪與苦難重擔的感受,以及對未來得釋放的渴慕:箴言十三章12節:「所盼望的遲延未得,令人心憂;但願望成就,就如生命樹。」另一方面,等候包含兩件事:對未來之事熱切而渴慕的期待,以及在現今對神耐心的順服。
[1.] 對未來之事熱切而渴慕的期待;因此聖經說要仰望並渴慕它:提多書二章13節:「等候所盼望的福」;希伯來書九章28節:「等候他的人」;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愛慕他顯現的人」。
[2.] 在現今對神耐心的順服。「因盼望所存的忍耐」,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3節;以及詩篇三十七篇7節:「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心等候他。」我們的福分被延遲了,同時我們又經歷許多試煉;我們未來的產業是卓越而榮耀的,而我們目前的處境卻是悲慘且卑微的。這產業是基於確據與恩典的條件應許給我們的,因此我們等候;但同時我們又與困難爭戰,因此我們嘆息。所以,正如這兩種本分對應我們不同的處境,它們也主要表達了我們對自身罪性處境的領悟與態度:它是熱切的,也是耐心且順服的。首先,它是熱切的;因為我們嘆息,正如懷孕的婦人精確地計算她的日子;又如以色列人在為奴之地等候禧年;或如雇工等候他約定的工期滿了。其次,帶著對神旨意與時間安排的耐心與順服,在溫柔中保守自己的靈魂。請留意其中的動機;這種等候是熱切而渴慕的;因為敬虔人不僅對今生的苦難與災禍有感觸,更對天上的喜樂有熱切的渴望。今世的苦難與困擾是感官所能及的;我們不需要聖經來告訴我們正背負重擔、飽受痛苦,並與各種邪惡爭戰;我們的肉體能感覺到;我們悲傷地知道,這裡除了不安與煩惱,幾乎別無他物。感官能發現什麼該驅使我們離開這個世界;但感官無法發現什麼該吸引我們的渴望去追求更好的處境;那是我們藉由信心所學到的;這喜樂在福音的應許中擺在我們面前:希伯來書六章18節:「好叫我們……可以得著強有力的安慰,就是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應許將它展現在我們眼前,好讓我們能多注視它,時常仰望它,並熱切地向它奔跑。嘆息是由感官所激發的,等候則是由信心所激發的。
- 這更好的處境被稱為「得兒子的名分」,以及「我們身體得贖」。
[1.] 它被稱為得兒子的名分。我們現在已被接納進入神的家;但我們目前的得兒子的名分是不完全且不明顯的。首先,它是不完全的,正如我們藉由基督所獲得的一切特權一樣。我們尚未完全脫離敗壞的轄制,也未完全得著我們蒙福的基業;那時我們將與基督同作後嗣(第17節);進入「神兒女榮耀的自由」(第21節)。其次,它是不明顯的:約翰一書三章1-2節:「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以及羅馬書八章19節:「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那時,全世界都將看見誰是神的兒女,以及為他們預備了何等福分。
[2.] 我們身體得贖。所謂得贖,是指我們完全且最終的釋放;它被應用於身體,是因為死亡仍停留在這部分,直到神將我們從墳墓的手中救贖出來,詩篇四十九篇15節。更明確地說,得贖可分為「獲得」或「應用」。首先,獲得是藉由基督的功勞,因此當贖價為我們付清時,我們就已得贖了,希伯來書九章12節;這不僅是為靈魂,也是為身體,如哥林多前書六章20節所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其次,應用是藉由那贖價所帶來的實際釋放與自由,這或是開始的,或是完成的。開始的,是指我們的捆綁部分地被解開:以弗所書一章7節:「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完成的,則是在來世。因此審判之日被稱為「我們得贖的日子」,以弗所書四章30節;當最後的仇敵,即死亡,被毀滅,我們的身體在榮耀中復活時;那時我們才真正從一切邪惡中得釋放。因為這是藉由基督為我們所付的贖價而成就的,所以它被稱為得贖;又被稱為身體的得贖,是因為那在敗壞中種下的身體,在不朽壞中復活;那在羞辱中種下的,在榮耀中復活;那在軟弱中種下的,在能力中復活,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2-43節。雖然贖價早已付清,但完整的果效要到那時才能享受到;因為那時我們才從一切罪惡、苦難、虛空與敗壞中得到最終且完全的釋放。在今生,我們無法脫離那些導致敗壞的事物,即罪、苦難與患難;死亡時,靈魂變得完全,但身體仍處於墳墓的權勢下;但那時,身體將享受榮耀的復活。
其次,藉由確證的方式:為何我們應當嘆息並渴慕這種處境。其理由關乎今生或來世。
- 關於今生:我將證明,[1.] 確實有嘆息與渴慕更好處境的原因或理由。[2.] 那些擁有聖靈初熟果子的人,比其他人更能領悟這種苦難。
[1.] 今生的壓迫與苦難呼喚著這種嘆息;使徒說:「我們……嘆息勞苦。」我們背負著沉重的擔子,既是罪的擔子,也是苦難的擔子。
(1.) 罪的擔子。對於一顆蒙恩的心與警醒的良心而言,這是所能感受到的最沉重的擔子之一:羅馬書七章24節:「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保羅曾受鞭打、監禁、石頭打,經歷陸地與海洋的危險,受仇敵逼迫,被假弟兄暗算;但這些患難都不如罪那樣緊貼著他;取死的身體是他最沉重的擔子,因此他渴慕得釋放。野獸會離開既無食物也無安息的地方;使聖徒嘆息的,不僅是世上的困擾,更是內住的敗壞;這使他們憂傷,因為他們尚未脫離罪;因為他們服事神時帶著如此明顯的軟弱與諸多缺陷;因為他們常被感官與屬世的情慾所分心與壓制;他們無法擺脫這個受咒詛的「同居者」,因此渴望改變處境。藉著神的恩典,他們已脫離了罪的罪咎與罪的轄制權勢;但罪的存在對他們而言仍是一種困擾,這將持續存在,直到這帳棚拆毀;那時罪將發出最後的喘息;聖徒們正嘆息並渴慕那離別之日,那時藉由脫去肉體,他們將脫去罪,並來到神那裡與祂同住。
(2.) 苦難的擔子。這擔子是聖徒嘆息的部分原因,「因為他們並沒有脫離本性的感受,也沒有變得像木石一樣麻木;他們與其他人有同樣的性情,也像其他人一樣喜愛自然的舒適;對於所有血肉之軀的人來說,人性是一樣的:約伯記六章12節:「我的氣力豈是石頭的氣力?我的肉身豈是銅的?」他們像每個人一樣感受痛苦,這會迫使他們發出怨言。現在,基督徒的苦難可歸納為三件事:1. 撒但的試探。2. 世人的嚴重逼迫。3. 神親自施加的嚴厲管教。這一切共同作用,使基督徒對世界斷奶。
第一,撒但的試探;牠尋求一切機會,或是引誘我們離開神,或是使我們在服事祂時分心,並使之變得乏味與厭倦:彼得前書五章8-9節:「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這一切事也發生在你們在世上的弟兄身上;他們都被一個忙碌的試探者所糾纏,牠在設法網羅他們靈魂的事上永不歇息;這個世界是撒但的步道,是魔鬼的巡迴區,牠四處遊走以毀滅不警醒的受造物;因此牠那鍥而不捨的試探是基督徒的重擔之一。
第二,痛苦而嚴重的逼迫;這有時使他們厭倦生命,好讓他們能從嚴苛的工頭手中得釋放。正如以利亞因耶洗別的追殺而厭倦了困擾,以至於不敢留在以色列與猶大境內,而走了一天的路程進入曠野,坐在羅騰樹下,求死;他說:「我不勝於我的列祖」,列王紀上十九章4-5節。受苦的人必然渴慕安息。
第三,神親自施加的嚴厲管教,祂對我們的心懷有忌邪的愛,因為我們對自己的心不夠警醒。我們太容易滿足於屬世的幸福,並在此扎根;當我們擁有周遭的一切舒適時,就不再往遠處看;我們的心說,待在這裡最好,直到神用祂的鞭杖將我們從昏睡中喚醒。我們對旅途中的款待感到如此滿意,以至於忘了家;因此主不得不使我們屬世的份變得苦澀,好讓我們能想到遷往一個更好的地方與處境,在那裡,一切眼淚都將從我們眼中擦去。如果我們不時在床上遇到荊棘,我們就會在這裡沉睡與安息;聖潔的雅各說:「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創世記四十七章9節。我們的日子是苦的,好在它們很短;在這人類幸福的船難中,我們能看見岸邊與登陸處,在那裡我們最終能得安全。在這裡,我們大部分的日子是憂傷、痛苦與勞碌;但那裡是我們的安息之處;若不是有盼望與我們的眼淚交織,我們的心早已灰心了。
[2.] 那些擁有聖靈初熟果子的人,比其他人更能領悟這種苦難。
(1.) 關於苦難與患難。部分原因是恩典使心變得柔軟;他們用與麻木的世界不同的眼光看待患難;他們視患難為出於神,且是罪的果子,他們不敢輕忽神任何管教的作為。希伯來書十二章5節提到兩個極端:輕忽與灰心。如果我們對患難沒有感受,就無法從中得益;我們對神應當存有敬畏,以至於對祂的憤怒戰兢,民數記十二章14節;當祂阻攔並使我們失望時,不可輕易放過。正如在洪水時期,創世記七章11節;當天上的窗戶從上面打開,大淵的泉源從下面裂開,洪水就氾濫了;所以當本性與恩典共同加深患難時,神的兒女必然比其他人有更強烈、更敏銳的感受。正如體質嬌嫩的人比頑固強壯的人更能感受痛苦;嬰孩嬌嫩的皮膚比奴隸厚實的皮膚更容易感覺鞭打;所以神的兒女,因對事物有更嚴肅的領悟與更溫柔的靈,比那些在十字架中嬉笑、藉酒澆愁的粗心之輩,更快感受到天父不悅的重擔,也更將其放在心上。部分原因也是因為他們更多地經歷患難;世界恨他們是因為他們太好,而神管教他們是因為他們還不夠好:「義人多有苦難」,詩篇三十四篇19節。對於要安置在宏偉宮殿裡的石頭,比那些安置在普通建築裡的石頭,需要更多的切割、鑿刻與修整;葡萄樹被修剪,而籬笆裡的荊棘卻無人理會;孩子被管教,而私生子卻活得更放縱。神打算毀滅那些祂以公義的審判任憑他們在罪中行進,直到永遠滅亡的人。
(2.) 他們更深刻地感受到罪是一種重擔:詩篇三十八篇4節:「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罪對受傷的良心是一種重擔,這從他們的哀嘆中顯而易見;如果一塊磨石落在他們身上,也不如神對罪的憤怒的一點火星落在良心上那樣沉重與破碎;但罪對溫柔的良心也是一種重擔。部分原因是他們比其他人有更多的亮光,能更深入地看見罪的可憎本質與邪惡:耶利米書十八章31節:「我受教之後,就拍腿嘆息」;羅馬書七章9節:「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部分原因是他們比其他人有更多的愛;愛得多的,為罪哀哭也最深,路加福音七章47節;她哭得很多,因為她愛得很多。一個人越聖潔,就越為得罪神而煩惱,這比其他人,或他們自己以前的情況更甚。原因何在?這不是因為罪增加了,而是因為亮光與愛增加了;他們比以前更能看見罪,正如在純淨的水杯中,最微小的塵埃也能很快被發現。部分原因是他們更衷心地棄絕了罪;因此罪的殘餘對他們來說是更大的重擔。元素在它們自己的位置上是不會造成負擔的;惡人在他們自己的元素中;作惡對他們來說是消遣;因為「愚妄人以犯罪為戲笑」。但神的兒女則不然;罪是他們所恨惡、禱告求神除去並與之爭戰的;他們渴望更好的處境;而他們在身處肉體時發現自己竟還有這麼多罪,這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困擾。
- 另一類理由關乎來世。基督徒在這裡是不滿足的,並等候一個更好、更純淨的處境,一個恆久幸福且與神完全一致的狀態;這有四個理由。
[1.] 藉由聖靈的初熟果子,他確信這種處境的真實性;因為聖靈開啟他的眼睛,使他看見來世的真實:以弗所書一章17-18節:「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信心是靈魂的眼睛,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這是一雙鷹眼,幫助我們越過下界世界的迷霧與雲層,看見時間背後的永恆,羞辱之後的榮耀,勞碌之後的安息。現在,情感跟隨信念:希伯來書十一章13節:「又存著信心……且承認自己在世上為客旅,是寄居的。」那些看見還有另一個世界,一個遠比我們現在所享有的更值得嚮往的生命的人,會發現他們的情感被激發去追求它;一個如此蒙福的處境,如果被真誠地相信,就一定會被熱切地渴求;如果人們對這種福分反應冷淡,那他們肯定是不相信的。
[2.] 藉由聖靈的初熟果子,他們部分地知道了它的卓越。這絕非輕率與虛妄之事,竟被所有聖徒如此渴求、嘆息並等候。他們在自己裡面發現了一些東西,使他們珍視並尊重它;如果初熟的果子如此豐盛榮耀,那麼整個收成會是什麼樣呢?如果滋味如此令人陶醉,那麼整場宴席會是什麼樣呢?它肯定會以喜樂完全吞沒我們。聖靈的喜樂是說不出來的,彼得前書一章8節;但「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十六篇11節。我們在旅途中所遇見的更新極大地支持了我們;當我們到達旅程終點,享受我們所聽聞的一切時,我們將得到何等的安慰?而我們所聽聞的,與實際享受的相比微不足道。聖徒們絕不會為了全世界而放棄他們在這裡與基督的相交;當我們的聯合與相交完全時,那將會是什麼樣呢?瞥見基督,正如祂透過窗櫺顯現自己,極大地復甦了垂死的靈魂;但在那裡,我們將面對面看見祂;在這裡,我們在祂的典章中從祂那裡得到一點點,而那一點點已是我們所能承載的極限;但在那裡,祂是一切,且我們被神的豐盛所充滿。現在基督在我們裡面是榮耀的指望,歌羅西書一章27節;但那時基督在我們裡面就是榮耀本身;現在聖靈在我們裡面是湧流的泉源,但那時水不僅會變成溪流,更會變成海洋;在這裡,聖潔被稱為神的種子,但那時它就是神的生命;恩典傾向於它所來之處,正如火花傾向於火的元素;在那裡,它處於完美的狀態。簡言之,看看泉源與水流向大海之間有什麼區別;我們現在對神的享受與將來相比,就有這樣的區別。
[3.] 藉由聖靈的初熟果子,我們為那蒙福的處境作好了準備與裝備。我們在聖經中讀到,正如天國是為聖徒預備的,聖徒也是為天國預備的:羅馬書九章23節:「預備得榮耀的蒙憐憫的器皿」;歌羅西書一章12節:「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現在,我們藉由聖靈聖化身體與靈魂,並使我們適合天上的處境而作好準備;哥林多後書三章18節說:「我們……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隨著恩典的增加,榮耀也加速到來;每一度都是更近的一步;我們越像神,就越適合與神同住。現在,這個論點在神那邊與我們這邊都成立。當神塑造我們並使我們適合任何處境時,祂必會帶領我們進入那處境;正如使徒告訴我們的,哥林多後書五章5節:「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這件工藝品從未被設計成永遠留在這世上,而是適合一個更好的地方,它將被遷往那裡。將萬物安置在合適的地方是神的智慧;每一個受造物都有它的元素,以及一種將它帶往那裡的獨特本性;正如魚渴望生活在水中,鳥渴望生活在空中;這與神賦予它們的本性相符。新造的人與將來榮耀的處境相適應;因此新耶路撒冷是新造之物唯一合適的地方;而那些擁有神聖本性的人,必須生活在神的直接同在中。就他們而言,神的話語告訴他們有一種比這更好的生命,他們的心傾向於它,因為他們是為此而塑造與裝備的;因為一件事物為目的而塑造得越完善,它就越強烈地傾向於那目的。神不會違背我們的意願將我們帶到天堂;因此,不僅有預備,還有熱切的期待,這是預備的果子;他們渴慕享受他們的神,看見他們的救贖主,進入神為他們預備的、祂已部分向他們保證的那個蒙福處境。沒有人會不願意幸福,不願意達到他的目的。當然,一個不在天堂的基督徒是處於他本不該在的地方;我們就像在小水桶或小容器裡的魚,那只能維持我們的生命;我們渴望進入海洋。
[4.] 藉由聖靈的初熟果子,我們的名分與權利得到了保證。因為它被比作印記,以擔保我們目前的權益:以弗所書四章30節:「你們受了聖靈的印記」;被比作憑據,以確保我們未來的享受: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祂又用印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這蒙福的狀態只屬於那些擁有聖靈初熟果子的人;他們的名分是清楚的;因為神必會承認祂的印記與烙印,絕不會收回祂的憑據,它將留在我們裡面,直到不再有懷疑與恐懼的餘地。現在,一個既被保證有更好的處境,又在現今背負憂傷與試探的人,怎能不為此嘆息與渴慕呢?
應用 [1.] 是知識。它告知我們未來福分的確定性。如果今生有任何完美的處境,沒有什麼比分享聖靈更能帶領我們進入它了;但這並沒有;因為那些分享聖靈的人嘆息、等候,並不滿足於目前的處境,而是渴慕更好的,呼吸著比他們在此所享受的更偉大的事物。因此,神肯定為他們在另一個世界保留了更好的處境。我們藉由本性對幸福的傾向與本能,特別是永恆幸福的傾向,來證明另一個生命的存在;所有人都想幸福;他們在尋求永恆的善,使徒行傳十七章26-27節。既然這是全人類普遍的渴望,這就是存在永恆之善的一個論據,因為自然的渴望不會落空;因為自然不做徒勞之事。但蒙恩之人的渴望更能證明這一點;因為這些人的行為更有規律,將他們的渴望與嘆息指向一個確定的範圍與目的;而這些是由神的聖靈所激發的;祂在他們裡面印下對這種幸福的堅定信念,並激發這些對它的嘆息,通常是在我們最莊重、最嚴肅的情緒中,當我們在祂神聖的敬拜中與神莊嚴地交流時;那時祂藉由話語、禱告與聖餐,將這些情感提升到屬天的事物上,並將這種屬天的滋味作為我們盡本分後的即時獎賞留在我們心中。一個人越嚴肅、越聖潔,就越能感受到這一點。現在,這是一個更大的論據;因為聖潔從未被設計為我們的折磨;而這些渴望既是神親自栽種的,就絕不會落空。
[2.] 只有那些擁有聖靈初熟果子的人才會嘆息並盼望永生。其他人沒有憑據,因為他們沒有神的定金;而神在給予全部交易之前,總是先給定金;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其他人沒有傾向;因為大多數人的心思並不忙於此,而是追求屬世的事物;他們忙於服事私慾,滿足肉體的胃口與幻想;而使徒吩咐我們要謹慎,束上我們心中的腰,彼得前書一章13節,如果我們希望盼望到底,為了耶穌基督顯現時所帶來給我們的恩典。誠然,死亡是苦澀靈魂的普通避難所,也是我們在不滿時試圖逃離的後門。在激動中,人們會渴望死亡;當被世界擊敗時,天堂是他們的退路;但那不是嚴肅的嘆息與對天堂的渴望。
[3.] 我們必須在目前的苦難中嘆息,以便能耐心地等候釋放。盼望不僅由仰望與渴慕組成,還包括等候:希伯來書六章12節:「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4.] 支持我們信心與忍耐的一個偉大媒介是身體得贖的盼望。(1.) 因為人在身體復活之前不能算是幸福的;因為靈魂單獨存在並不能使人完整,它也不是為了永遠與身體分離而造的,而是處於一種寡居狀態,直到它再次與身體聯合,與它舊日的伴侶一同生活。在那之前,人是不幸福的。(2.) 在順服中受苦最多、忍受基督教一切艱難與勞苦的正是身體;它在獎賞中與在工作中一樣有份;希伯來書十一章35節:「又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3.) 似乎要失去的正是身體。有些信徒的身體被野獸吞噬,有些在火中焚燒;有些被大海吞沒;全都化為塵土。因此,因為試探在這裡帶來了身體的痛苦、毀滅與折磨,所以安慰也是相應的;基督徒不僅渴望靈魂蒙福的不朽,也渴望身體的復活。身體是軟弱、脆弱的,容易患疼痛與疾病,如結石、痛風、排尿困難,甚至死亡本身,被拋來拋去,從一個監獄轉移到另一個監獄;但那時它將從一切邪惡與苦難中得贖。
應用 2. 是勸勉。激發我們冷淡而遲鈍的情感,使我們能更熱切地嘆息並渴慕屬天的事物。如果我們看這個世界,它的快樂是夢幻與陰影;它的苦難是眾多且真實的;我們發現內在有敗壞,外在有試探,嚴重的患難壓迫著肉體的生命;但最重要的是,我們太常得罪並羞辱神。如果看另一個世界,那裡的快樂是豐盛、榮耀且永恆的。神不得不將我們趕出這個世界,就像祂將羅得趕出所多瑪一樣,然而我們卻不願離開。我們對虛假世界的愛所受的苦還不夠嗎?所犯的罪還不足以讓我們厭倦目前的處境嗎?如果天堂不值得我們的渴望與嘆息,那它就沒什麼價值了。那裡有最好的處境、最好的工作與最好的同伴。
問題。但我們該如何將我們的心從這個世界提升到一個更好的地方呢?這些事是必要的:
[1.] 聖靈的啟示,使心思得到堅定的說服:哥林多後書五章1節:「我們原知道,我們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
[2.] 強烈的傾向,或一顆定睛於屬天事物的心:馬太福音六章21節:「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歌羅西書三章1-2節:「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3.] 對基督的愛:腓立比書一章21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那些愛基督的人會渴望與祂同在;他們以祂的同在為樂,認為與祂一同受苦是他們的榮耀,勝過沒有祂的幸福。
[4.] 對我們自身權益的一些充分確據: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
[5.] 一些治死罪的功夫,使心對世界死,從世界的快樂與榮耀中斷奶:加拉太書六章14節:「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當我們的心沉迷於屬世的利益與快樂,並滿足身體的惡習與私慾時,我們就不願離開:「他們在今生有份」,詩篇十七篇14節。
應用 3. 我們是否在嘆息與等候?如果是這樣:
[1.] 將會有嚴肅的等候與勤奮的預備:彼得後書三章14節:「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
[2.] 它將塑造我們的生活:腓立比書三章20節:「我們的對話是在天上。」
[3.] 它將使我們實行捨己。這使基督徒勞碌並忍受患難與羞辱;渴望是靈魂充滿活力的部分:提摩太後書四章10節:「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
在本節經文中,使徒說明了為何信徒會嘆息著期盼那得兒子的名分,即身體的救贖,從而推論出他們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尚未完全得著救贖。在這項理由中,隱含了一個預先反駁(prolepsis),即對潛在異議的預期;彷彿使徒在說:「若有人反對道:『我們已經得兒子的名分了,已經得贖了,已經得救了。』對此,我要回答他:我們並非在現實中已完全得救,而僅是在權利與期盼上得救;救贖確實始於重生,但直到審判之日,當靈魂與身體一同得榮耀時,才算完全。那時,我們將從一切罪惡中被救贖或得救,並隨即進入我們所期盼之至高幸福或榮耀的實際擁有中。」使徒藉由希望的本質證明了這一點,因為希望所指向的是未來的事物:「我們得救是在乎希望;但希望……等。」
這段經文包含兩點:
- 對信徒現狀的說明:「我們得救是在乎希望。」
- 對此說明的兩項論證。第一項取自希望的本質:「因為所見的希望不是希望。」第二項取自相反情況的荒謬性:「既已看見,何必還希望呢?」
- 對信徒現狀的說明:「我們得救是在乎希望。」基督徒已經得救,但目前僅是「在乎希望」(spe, non re,即在希望中,而非在現實中);他擁有完整的救贖,並非在於實際的擁有,而是在於熱切的期盼;這正是使徒此處的用意。他並非要展示我們在末日憑什麼被接納,而是說明我們現在是如何得救;他並未說我們將在希望中得救,而是說我們「得救是在乎希望」,這希望期盼著神在我們救贖中所應許之事的成就。
- 論證。
[1.] 取自希望的本質:希望是關於未見之事。「所見的希望不是希望」;「希望」(ἐλπὶς)即所希望之物;此處以動作代指對象;正如歌羅西書一章5節所言:「那為你們存在天上的希望。」希望是在我們心中運作的,但所希望之物是為我們存留在天上的。「不是希望」;此處指「希望」這一動作,即「所見之物是不被希望的」。其意為:屬於希望範疇的事物並非可見且現存的,而是未來且未見的;因為看見與擁有會排除希望。 [2.] 取自相反假設的荒謬性:「既已看見,何必還希望呢?」意即:已享受的事物不再被期盼。看見即是享受;正如哥林多後書五章7節所言:「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意即:我們現在相信,但尚未享受。因此,若所希望之物已然擁有,便稱之為「看見」。否則,若你將「看見」作適當的理解,一個人或許會希望他所看見的事物,正如摔跤手或賽跑者看見了冠冕;但在他摔跤與賽跑的過程中,他希望得到它,卻尚未獲得。那麼,使徒的意思是:誰會去期盼他手中已有的東西呢?當一個人已經享受某物時,卻說他在希望或期盼它,這是愚蠢的。
教義:希望是獲得基督所應許之偉大救贖所必需的恩典之一。
首先,進行解釋:
- 希望是對某種應許之美善的熱切期盼。其動作是熱切的期盼;其對象是某種應許之美善。關於動作,我稍後再談;現在我先探討對象。它必須是「美善」的;因為邪惡之事不會被希望,只會被恐懼。且必須是「應許」的;因為希望這一恩典,是建立在神的話語之上:詩篇一百三十篇5節:「我仰望祂的話。」使徒告訴我們,承受應許的人,藉著兩件不變的事——神的話語與神的誓言——得到保障,得以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的希望:希伯來書六章18節。應許既宣告也保證;宣告我們可以希望什麼;使徒說它擺在我們前頭;不是擺在我們的感官或肉眼之前,而是在福音中擺在我們的信心、我們心靈的眼睛之前;同時在希望中保證我們;因為我們有神的話語,祂是至高的真理,既不能欺騙人,也不會被欺騙;福音的應許以誓言的莊嚴性來批准,為的是更激發我們昏睡的心靈,去思考我們所依據的是何等確定的根基。那麼,在我們期盼所應許之美善前,必先有信心所贊同的應許之話。應許是我們抓住神的把手,也是我們在自己心中升起希望,或在禱告中向神懇求的確據。如果我們想要獲得堅固而紮實的安慰,我們可以將應許應用在自己身上:詩篇五十六篇4節:「我倚靠神,我要讚美祂的話;我倚靠神,必不懼怕,血氣之輩能把我怎麼樣呢?」大衛就是這樣責備自己的恐懼。神在應許中的信實,是我們堅定信心與希望的源頭。只是我們不可自作主張地給自己應許,以免成為自己的假先知,建立在自己的夢想之上。同樣,在向神懇求時,我們有自由去憑藉神的話語向祂要求:詩篇一百一十九篇45節:「求你記念向你僕人所應許的話,叫我心裡有希望。」我們的匱乏引導我們走向應許,應許引導我們走向基督(在祂裡面應許都是「阿們」的),而基督引導我們走向神(作為恩典的源頭);我們在那裡執行這些契約,將應許轉化為禱告。
- 應許涉及今生或來世: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在我們寄居期間,我們需要供應;因此神不僅承諾給我們來世的天堂與幸福,還承諾以祂自己最喜悅、對我們最有益的方式帶領我們到達那裡;使我們能一生一世在安慰與平安中事奉祂。因此,對於我們在旅途中所需的一切,神的話語中都有希望;神樂於在期盼現世供應的過程中,訓練我們走信心與希望的道路,使我們藉著不斷嘗試並信靠祂,能更好地期盼那偉大的救贖;正如人在進入深海冒險前,先在淺溪中練習游泳。但屬世的事物,僅在符合神榮耀與我們益處的範圍內被應許;我們不可強求神去供應我們私慾所需的食物,也不可想像祂的護理會隨從我們的脾氣與虛妄的幻想。祂以自由的恩典與父愛,供應祂兒女舒適與必要之物,這是祂慣常的做法:馬太福音六章3節:「因為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祂有一種普遍的恩惠與良善,臨到祂所有的受造物,甚至連最小的蟲子都得到保存;更何況祂已將我們收納入祂的家,並應許絕不撇下我們面對無法承受的困難,祂豈不更會供應我們嗎?若有人餵養自己的狗與鷹,卻讓自己的孩子餓死,你會認為他是不自然的父親。當然,我們可以希望神會考慮一切,行出最美善的事。
- 偉大的應許,即我們希望的主要對象,是藉著基督得救,或永生:約翰一書二章25節:「這就是祂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基督也應許了其他事物,但這才是「那應許」。將我們帶到神面前是基督中保工作的偉大目的:彼得前書三章18節:「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這在我們與祂同住於天堂之前,尚未完全實現;這是我們信心的終點,彼得前書一章9節;這是福音中提供給我們的主要福分,其他一切皆指向此。藉著稱義,我們的不配被除去;藉著成聖,永生得以開始;藉著每日護理的憐憫,我們在邁向這幸福境界的責任與行動中得到保守;「保守無可指責,直到天國」,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我們在整個寄居過程中,皆由此獲取安慰;我們將此視為一切痛苦與損失的報償;在對此的希望中,恩典的生命得以延續,感官的試探得以擊敗;因此,聖經描述希望時,多以該對象為核心。故此被稱為「得救的希望」;而其他一切希望皆是為了這目標:羅馬書十五章4節:「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希望」;意即:藉著在世上各種護理中順服並等候祂,我們得以持續保持對永生的希望。
- 永生必須按照神應許的方式去期盼。我們不可將神有條件的應許視為絕對的;神應許給那些信靠基督的人:約翰福音六章40節:「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那些以肉眼看見祂,卻不因祂卑微的外表而跌倒,反而能認出祂是彌賽亞、是主與救主的人;那些以心靈的眼睛看見祂,看見祂有如此的價值與卓越,以至於甘願與祂同擔一切風險,並將萬事看作糞土,只為要在祂裡面被發現,將自己的靈魂與一切利益交在祂手中。有時應許給順服的人,希伯來書五章8節;有時給那些在試探中仍堅忍的人,羅馬書二章7節;有時給治死罪的人,羅馬書八章13節。不;你不僅要考慮應許中所包含的恩賜或福分,還要考慮誡命與所要求的條件。所提供的福分或特權,彰顯了神的恩典;所要求的條件,指出了你的責任,並由此推導出你的權利;因為我們若未按照應許具備適當的資格,恩賜便會被暫緩,直到我們履行條件。但當你完成了應許所要求的,你對天堂的權利便比任何人對其財產或與生俱來的繼承權更為確鑿;你會發現聖徒在確立與提升他們的希望時,不僅看所應許的,也看他們自己的資格: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66節:「耶和華啊,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詩篇三十三篇18節:「耶和華的眼目看顧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愛的人」;詩篇一百四十七篇11節:「耶和華喜愛敬畏祂和盼望祂慈愛的人。」他們信靠神,以至於懼怕得罪祂;救恩的希望與遵守誡命的謹慎是並行不悖的;我們不可只看聖約的一面,即特權與福分;也要看那些將要得救之人的責任與資格——悔改的信徒、治死罪的聖徒、屬天心志的、捨己的基督徒。這一切都表明,僅僅期盼永生是不夠的,必須以神所定的方式去期盼。
- 這種期盼是確定的且熱切的。它是確定的;因為它建立在永恆之神的應許上;它是熱切的,因為所應許之物是我們主要的幸福;世上所有的排場與榮耀與之相比,不過是兒戲。關於這兩個特性,希望被賦予了不同的影響:
[1.] 它是忍耐且熱切的。忍耐: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3節:「在我們神父面前,不住地記念你們因信心所做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在本文下一節:「但我們若希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熱切:第19節,「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其象徵意義在於受造之物的熱切期盼;彼得後書三章12節:「切切仰望神的日子來到。」它是忍耐的,因為它是確定的;它是熱切的,因為它是美好的。因此,當靈魂被我們所希望之事的真實與價值所佔據時,它會仰望並渴慕,因為它們是如此榮耀的福分;但它會等待神的時間,因為祂的話語是確定的,儘管祂延遲了我們的幸福,且無論祂此刻的手加在我們身上是多麼嚴厲與沉重。 [2.] 還有另一對:喜樂與嘆息。喜樂:羅馬書五章2節:「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嘆息:哥林多後書五章2節:「我們在這帳棚裡嘆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我們因目前的重擔而嘆息,且我們的渴望被延遲;但我們喜樂,因為我們的情感能與所希望之事的偉大相稱,那便是看見並享受永恆福樂的神。當我們認真思考將來要做什麼時,基督徒怎能不喜樂?這必然會使他的心靈充滿喜悅。毫無疑問,想到將要看見神的榮耀,被祂的愛充滿,並永遠愛祂、讚美祂,這對他而言是極其安慰的事。當這點被真誠地相信並熱切地期盼時,它會產生一種支持我們勝過一切沮喪、恐懼、憂慮與悲傷的喜樂;另一方面,它會勝過世上所有的享樂與財富;簡言之,它使我們的生命變得甘甜,使宗教成為我們最大的喜樂。
其次,證明希望是必要恩典的理由:
- 關於信徒在世上的狀態。我們並非藉著基督得救後,就立即被引入天上的基業,而是被留在地上一段時間,以接受操練與試驗。現在,當我們缺乏那福分,且我們與它之間有如此距離時,我們同時遭遇許多困難;既然信徒的份並非立即給予,而是僅在希望中擁有,那麼希望就是必要的;否則,不可見與未來的事物便無法被追求。正如我們的理解力藉著信心被潔淨,以看見未來、否則不可見的事物;我們的意志藉著愛被溫暖,使我們能熱切地追求至高的美善;同樣,我們的決心與傾向必須藉著希望被堅固,使我們能追求它,而不被世上所遇見的舒適或麻煩之事所轉移。這就是神兒女在爭戰中與在凱旋中、在旅途中與在家鄉時的區別;那些在家鄉的人,正為我們所期盼的事物而喜樂,並擁有我們所希望的至高美善,他們已進入主的喜樂,既無苦難可懼,也無福分可求,超過他們所享受的;他們看見他們所愛的,擁有他們所看見的;但我們晉升到那裡的時刻尚未到來,因此我們只能仰望並渴慕;得榮耀者與我們的區別在於「享受」,而我們與其他人的區別在於「希望」。我們與沒有希望的外邦人區別開來:以弗所書二章12節:「沒有希望,在世上沒有神」;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節:「不要憂傷,像那些沒有希望的人一樣。」我們與暫時的信徒區別開來:希伯來書三章6節:「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暫時的信徒失去了滋味與安慰,因此要麼拋棄了敬虔的告白,要麼忽略了其能力與實踐;而另一種人則是勤奮、嚴肅、忍耐、治死罪、屬天、聖潔的,因為他持守著希望的喜樂;終局使他的工作變得甘甜。
- 來自新本性,若沒有希望,它便不完整。這是構成基督徒本質的恩典之一: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3節:「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他將常存的、必要的恩典與隨意的恩賜對立起來,而在這些恩典中,他列入了希望。這是重生的直接果子:彼得前書一章3節:「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希望。」新本性藉著趨向其終點與安息——即在天堂享受神——而立即顯明自己;既然新造的人是神的直接產物,它就不可能是殘缺不全的。
- 來自它所服務的用途。
[1.] 它對於激發我們的責任是必要的。希望使整個世界運作;農夫在希望中耕種,士兵在希望中爭戰,商人在希望中貿易;基督徒也同樣在希望中勞苦並事奉神:使徒行傳二十六章7節:「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地事奉神,都指望得著所應許的。」當然,一個期盼某物的人,會投入對它的熱切追求,並晝夜跟隨他的工作;但若他們對任何偉大的事物都不抱希望,他們就會懶散且無精打采。順服的原則是愛,但順服的生命是希望: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16節:「我向神存希望,就是義人和不義的人都要復活」;「在此」(Ἐν τούτῳ),即在此基礎上,或在此期間,「我操練自己,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2.] 為了戰勝試探,試探無論來自右邊還是左邊,皆可藉由希望擊敗。右邊是當某種現前的享樂邀請我們犯罪時;左邊是當某種現前的苦難可能將我們從神的道路上拉開時;在這兩種情況下,對未來喜樂的希望都勝過了那種快樂,並減輕了那種苦難。如果試探是世上的舒適或罪中的享樂,一個真誠希望天堂的人,不敢輕視它,以至於為了短暫的肉體滿足而失去它或冒險;以掃為了紅豆湯出賣長子名分被視為極大的褻瀆,希伯來書十二章16節。罪無法提供給他如此美好的事物,以至於他必須放棄更好的,因此心靈對試探產生了憤慨:「我豈可放棄我的肥甘,去管理樹木呢?」如果試探是某種嚴重的困境或患難: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這是一個希望救恩之人的語言;對於心在天堂的人來說,一切不過是跳蚤叮咬。 [3.] 為了在我們所有的患難中安慰我們。在希望與獲得之間,在我們最初獲得永生的權利與完全擁有它之間,有許多困難介入。在通往天堂的旅途中,我們在路上遇到試煉與苦難;現在是希望帶領我們度過,因此它被比作錨,希伯來書六章19節;比作頭盔,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8節。正如我們不願沒有錨就出海,不願沒有頭盔就上戰場;我們也不可認為沒有希望就能進行屬靈生命。沒有別的東西能使心靈平靜或在試探的洪流中保持穩定;因此它是錨。沒有別的東西能使我們在每日與患難的衝突與遭遇中抬起頭來,除了這頂頭盔。沒有這錨,我們就有屬靈船毀的危險;沒有這頭盔,我們的頭就暴露在罪、撒但與世俗沮喪的致命打擊之下。 [4.] 為了使我們能平靜且帶著安慰地死去。我們活著時需要希望,但當我們臨終並跨越死亡的深淵時,我們最需要它。那些缺乏救恩希望的人,處於危險、悲慘且最可憐的境地:約伯記二十七章8節:「不敬虔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他靈魂的時候,還有什麼希望呢?」他們活著時可能充滿自負與盲目的自信,但當他們臨終時,他們有什麼希望呢?他們所有的世俗優勢在那時都無法給他們任何紮實的安慰。我們生活在一切都會好起來的自負夢想中;但那時他們死得愚鈍且麻木,或者絕望;當他們最需要希望時,他們的希望卻落空了。但那時,對永生的活潑希望支撐著信徒的心;他們正要去擁有他們所期盼的;當他們將靈魂交託給基督時,他們能懷著希望將身體交託給墳墓:詩篇十六篇9、10節:「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神必不會徹底撇棄那與祂立約的塵土,也不會讓祂的僕人徹底滅絕或最終滅亡。
應用一:知識。
- 基督徒的偉大獎賞不在於所見之物,而在於未見之物;不在於今世的福分,而在於來世的;因為希望是他構成要素所需的恩典之一,而希望是關於未來事物的。那麼,那些將所有幸福寄託在如此短暫的現世事物上的人,是何等可責。神將我們保留給未來的境界,因為祂賜下的恩典與之相稱,而沒有什麼比世俗的精神更與之對立的了:哥林多前書二章12節:「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
- 信心與希望之間的親緣關係。一個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另一個是未見之事的熱切渴望與期盼;一個是贊同,另一個是渴求。信心與希望的區別:
[1.] 在本性的順序上。信心在前,正如因在果前;首先是對未來美善之事的堅定確信,然後是在神所定的道路上對它們的確切期盼。信心贊同應許的真實性,希望期盼它的成就。 [2.] 在對象上有一些區別。首先,在對象的廣度上。信心的對象更廣;信心涉及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事物;正如我們藉著信心相信世界的創造,希伯來書十一章4節;神現存的事實,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以及天國喜樂的真實,希伯來書十一章1節;希望僅涉及未來的事物。同樣,我們相信某些我們不希望的事物,如受咒詛者的刑罰;因為希望是對未來美善的期盼,而地獄的痛苦是恐懼的對象,而非希望的對象。其次,在對象的正式考量上。信心看重應許的話語(verbum rei),希望看重所應許的事物(rem verbi)。信心考量神在做出應許時的誠實或真理;希望考量神在做出如此偉大的應許(如藉基督得永生與救恩)時的仁慈與良善。信心尊重給予者及其信實;希望尊重接受者及其利益。信心說服我們有救恩;希望說服我們將要,或至少可能獲得它。 [3.] 在主體上有區別。信心作為一種贊同,存在於心智中;希望存在於情感中,因為它反映了所應許之物的美善;因此,儘管信心與希望之間存在一些差異,但它們的本質非常相似。
- 它告知我們希望的卓越性。信心救人,以弗所書二章8節;希望也救人,如本文所述;這點值得注意,因為我們的思想過於集中在信心上,以至於忽略了希望;我們過於關注藉著基督的功德與神現前的和解,以至於忘記了我們在榮耀中對祂的永恆享受,以及為此所必需的事物,彷彿新約的全部宗旨僅是為了安慰我們免受罪的罪疚。現在,基督徒應當兩者兼顧,不僅要關注與神的和平,還要關注從世界中脫離;不僅要相信罪得赦免,還要相信永生:提摩太前書一章16節:「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這是信心的最終與終極對象,必須首先考慮;因為一切事物都受最終目的的影響。當我們被邀請到基督面前時,我們是被這個動機所邀請:罪人不僅會被赦免,還會得榮耀。因此,一個真實且根基穩固的永生希望,是一個比我們通常認為更重要的議題;宗教的很大一部分在於將心從可見與暫時的事物中抽離,轉向那些不可見與永恆的事物。當信心有希望的協助,或對來世有這種活潑的期盼時,信心的偉大果效(即對神的愛與對世界的勝利)更容易產生。因此,我們不僅要考慮基督的死為我們贏得了罪的赦免或赦免的應許;還要考慮祂為我們而死,使我們能與祂永遠同活,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9節;這樣靈魂就能更直接、更明確地被帶向神與天堂。
它告知我們,沒有救恩的希望,無人能得救。基督徒一旦成為基督徒,並沒有立即擁有基督所應許的美善;但一旦成為基督徒,他就期盼它們;正如繼承人雖然手中擁有很少,但在希望中卻是富有的。採取任何應用恩典的概念。一旦我們稱義,我們就「憑永生的希望成為後嗣」,提多書三章7節;一旦我們歸正並重生,我們就「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希望」,彼得前書一章3節;一旦我們與基督聯合:歌羅西書一章27節:「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希望。」沒有希望,人怎能像基督徒那樣行事?既然世上的所有事務都是藉由希望完成的,那麼整個屬靈生命當然是由這恩典所激發的:提多書二章12、13節:「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我們神和救主耶穌基督榮耀的顯現」;腓立比書三章20、21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祂要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
但這裡產生了一個巨大的疑問:每個人在多大程度上被要求去希望救恩?對於那些對自己的真誠沒有確據,且無法毫無疑問地證明自己的所有權與利益的人,他們怎能希望救恩?
回答:為了解決這個疑問,我們必須稍微考慮人們在永生中所處的不同狀態。有些人只有一個純粹的可能性;有些人有一個可能性;第三種人已經達到了一種有條件的確定性;有些人有實際的確定性,或對自己的權利與利益有堅定的確信。
(1.) 對某些人來說,天堂的希望只是一個純粹的可能性,例如那些仍被私慾糾纏的粗心基督徒;但神繼續向他們提供藉著基督得救的機會;如果他們願意接受這個提議,他們就可以得救;它被帶到他們的門口,留給他們選擇。在他們所處的狀態下,這確實是不可能的,但他們的心可以藉著主的恩典而改變:馬可福音十章27節:「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祂能使污穢的心變得清潔聖潔,使屬肉體的心變得屬靈與屬天;路上有許多障礙,但恩典可以突破並移除它們。這種可能性抑制了疑慮,並加重了他們邪惡的選擇;因為他們「離棄憐憫他們的主」,約拿書二章8節;藉著他們虛妄的生活方式,他們剝奪了本可屬於他們的幸福。藉著提議,它是他們的,因為神沒有排除他們;但藉著選擇,它不是他們的,因為他們排除了自己,判斷自己「不配得永生」,使徒行傳十三章46節。這種可能性是使用恩典媒介的鼓勵:使徒行傳八章22節:「禱告神,或者心裡意念可得赦免。」
(2.) 其他人有一個可能性,或對永生有可能的希望;例如當人們開始變得認真,或在某種程度上關注神的事,但意識到自己在責任上有某些顯著的缺陷,或沒有那種可以保證他們對永恆福樂之主張的內心健全;正如我們讀到的「幾乎作了基督徒」,使徒行傳二十六章28節;以及「離神的國不遠了」,馬可福音十二章34節。所有那些只有第二或第三種土地恩典的人都是如此;他們歡喜領受道,但不知道試煉會帶來什麼;他們對宗教有良好的情感,但被放縱的生活或「今生的思慮」所窒息與阻礙,路加福音八章14節。是的,一些軟弱的信徒也可能發生這種情況;他們不敢為了全世界而放棄對天堂的希望,但無法實際地宣稱它,並說它是他們的。現在,在我們獲得更大的確定性之前,可能性必須鼓勵我們;因為我們不可藐視微小的開端;作一個尋求者總比作一個流浪者要好。
(3.)一種條件性的確據,這比單純的「可能」或「或然」更進一步。也就是說,當我們持守神的聖約,並誠心實意地履行福音應許中所要求的條件,以此期待所提供的福分時,便產生了這種確據。例如,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16節中對這種盼望的描述:「並且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這也是他們自己所承認的。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這裡有一種對應許的倚靠,因而產生了盼望,而這盼望又促使人過嚴謹、精確的生活;羅馬書二章7節描述了這種條件性的確據:「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我確信,如果我能捨己並忍耐地持守這條道路,且藉著神的恩典立志如此行,我就必得著救恩與永生。這種盼望中包含許多成分;部分是因為這是歸正(regeneration)的直接果效,是經歷的果子,屬於那些已經歷練成熟、證明自己忠心的基督徒;道聽途說與親身經歷是兩回事(羅五4)。部分是因為這與神的聖約,或福音中按條件提供的永生相符,這些福分是為了邀請我們走在生命之道上而提供的。這裡有信心的相信、盼望的期待,以及決心走神道路的意志;即捨己、犧牲自己的利益,並誠心操練敬虔。部分是因為基督徒生命的很大一部分就在於這種條件性的盼望與確據,這對於一切恩典的行動都是絕對必要的。也部分是為了讓我們能從中得著安慰,因為我們正在確認自己的權利。我並不懷疑,或說在神那一方(ex parte Dei)沒有顯著的懷疑,對敬虔的賞賜我並不懷疑;不,我知道藉著應許,這些是確實且堅定的;但由於我自身的資格並非那麼敏銳與清晰,以致我無法斷然判定自己的權利;然而,在這條路上我得到了支持與安慰:哥林多前書九章26節說:「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因為我的眼中已有賞賜。
(4.)一種關於我們身分(interest)的實際確據,即作為一個合格者。這容許有程度上的差異;它可能是完全的,也可能是不完全的;是堅固的,也可能是不堅固的:希伯來書六章11節:「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它可能中斷,也可能持續;滿足的指望能除去所有的疑惑與恐懼;不滿足的指望則伴隨著些許疑惑;但確據終究會勝過疑惑。揚帆航向天國,總比在許多疑惑與恐懼中艱難前行要來得令人欣慰;當我們能說出哥林多後書五章1節的話時,那是何等有福:「因為我們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提摩太後書四章8節:「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簡言之,我們越是致力於履行職責,就越是走在領受應許的道路上。
【第三十二篇講道】
「因為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羅八24)
- 我們必須對盼望加以區分。盼望有幾種不同的類型。
(1.)受造物中的盼望,與(2.)神裡面的盼望。
首先,除神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是虛假的倚靠。屬肉體的人在受造物中尋求那唯有在神裡面才能找到的東西;夢想著在今世的享受中擁有不間斷的世俗幸福;因此他們的盼望被比作蜘蛛網,掃帚一轉便蕩然無存(伯八13、14)。他們在心中精心構思計畫,正如蜘蛛網編織得那般精巧;但天意的掃帚一來,蜘蛛與網便一同被掃去,踐踏在腳下。先知以賽亞將其比作夢境:以賽亞書二十九章8節:「又像飢餓的人夢中吃飯,醒了仍是腹空;或像口渴的人夢中喝水,醒了仍是發昏,心裡發乾。」虛假的盼望不過是一場清醒的夢,在極端情況下便會失敗,只能提供想像中的慰藉與滿足。這也可能發生在神的兒女身上,當他們在世俗繁榮中沉睡時:詩篇三十篇6節:「至於我,我凡事平順,便說:我永不動搖。」當我們把頭枕在柔軟的肉體枕頭上時,很難不睡著,而在睡夢中我們會有許多幻想與夢境;這就是受造物中的盼望。
其次,還有一種神裡面的盼望,祂那不變的憐憫與真理使祂成為盼望的合適對象:詩篇一百三十篇7節:「以色列啊,你當仰望耶和華」;詩篇四十二篇5節:「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祂對萬事擁有主權;離開祂去尋求好處是徒勞的;如果受造物說「是」,而神說「不」,受造物的一切應許終究是謊言。神裡面的盼望是我們作為對神之敬畏而持守的;因為信心、盼望與愛心都是第一誡命的職責;否定句包含了肯定句;若沒有別的神在祂面前,那麼我們就承認真神為我們的神。第一誡命的積極職責是自然崇拜(cultus naturalis),而非人為設立的(non instituti),即我們作為受造物對神應盡的職責,即便祂沒有對此給予具體指示;如果神是我們的神,那麼就當仰望祂:耶利米哀歌三章24節:「我心裡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他」;這意味著,期待我所有的幸福都來自於祂。
神裡面的盼望有兩種,要麼是不合理的、毫無根據的,要麼是建立在堅實基礎上的理性盼望。
- 有一種虛妄且毫無根據的盼望,是不合理的,存在於那些屬肉體且粗心的罪人心中,他們說自己有美好的盼望;但他們的盼望終有一天會讓他們蒙羞(羅五5)。因為這不是建立在神話語上的盼望;儘管他們活在罪中,卻仍希望自己會過得很好,即便他們不像其他人那樣嚴謹、細緻。就像被鎖鏈鐵鐐束縛的死囚,在臨近行刑時夢想著冠冕與權杖;他們對天堂的盼望與最聖潔的人一樣充滿自信,儘管神已經告訴他們(來十二14):「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種盼望不過是一場虛夢,覺醒的時刻終將到來;這種盼望不僅沒有信心,更是抵擋信心;這種盼望不過是相信神會成為說謊者;因此,這與其說是敬拜的行動,不如說是褻瀆;是相信撒但勝過相信神;或是仰望那位在祂話語中宣告了截然相反之事的神:哥林多前書六章9、10節:「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 有一種理性的盼望,是建立在堅實的基礎、或然性或確據之上的。
[1.] 有一種理性的或然性盼望。因為盼望有時被理解為一種或然性的期待:哥林多前書十三章7節:「凡事盼望。」這裡指的不是神聖的盼望,而是一種仁慈的、審慎的盼望;我們對那些我們不了解其內心的人抱持美好的盼望,只要沒有出現相反的情況;愛心基於或然性,因此凡事盼望:哥林多後書一章7節:「我們為你們所存的盼望是堅定的,因為知道你們既是同受苦難,也必同受安慰」;對神亦然:哥林多前書九章10節:「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人雖然沒有豐收的應許,但神普遍的護理給了他成功的或然性盼望。在屬世的事物中,當我們不知道結果如何時,我們就有這種盼望。雖然沒有明確的應許,但主在祂護理治理中通常展現的能力與良善,使我們沒有理由絕望並說這事不會發生;是的,考慮到祂的僕人在類似情況下通常的遭遇,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神會使我們的努力獲得成功,以彰顯祂在世上的榮耀;雖然我們不能從中推導出堅定且確鑿的論證,但這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能的。但在涉及永生的事上,這種盼望的某些成分是可以觀察到的;例如在歸正之前,當我們開始認真尋求神時,我們不能肯定地說神一定會賜給我們歸正與救贖的恩典;我們必須跟隨神,儘管我們不知道結果會如何,就像亞伯拉罕那樣(來十一8)。在這種情況下,原則是:我必須做祂所命令的事;神可以做祂所喜悅的事;然而,我們正走在一條有希望的道路上,這本身就是一種安慰。甚至在歸正之後,人們對自己是否能得永生也可能有這種盼望;他們不能說天堂一定是他們的,或者神一定會保守他們進入天國;但他們不敢為了全世界而放棄對天堂的盼望,也不敢停止走在救恩的道路上;他們很有可能是神的兒女。
[2.] 有一種堅定且確定的盼望,當我們藉著福音的應許與邀請,對所盼望的事有了確據時:如使徒行傳二十四章15節:「我靠著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沒有這種盼望,人就不能成為基督徒。
我們必須確信,所應許的福分必會賜給那些有能力且資格合宜的人;所有被聖靈光照的人都能看見並期待它,並斷然結論說:「義人誠然有善報」(詩五十八11)。這種盼望是宗教的生命,並激勵我們藉著正當合宜的途徑去追求它;他們的眼睛被屬靈的眼藥膏抹,以致能看見來世:以弗所書一章18節:「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如果他們相信福音,就不可能不是這樣。我確信有這樣的事:歌羅西書一章5節:「是為那給你們存在天上的盼望;這盼望就是你們從前在福音真理的道上所聽見的。」這真理在那裡被顯明;所有接受福音的人都領受了它,並藉此在我們裡面產生了這榮耀的蒙福盼望。
- 確定的盼望有兩種;一種是必要的,另一種是非常有益的,但對基督徒的生命與存在而言並非絕對必要;前者是信心的果子,後者是確據的結果。前者僅僅建立在福音的邀請上,向人提出至善,以激發他們的渴望與努力;後者則既建立在福音的邀請上,也建立在對自身資格的審視上;前者先於一切聖潔的行動,後者則隨之而來。在聖潔生活的果效產生之前,必然先有一種先行的盼望;因為既然盼望鼓勵並激勵了人類的一切努力,沒有人會投身於一條令血氣不悅的嚴謹道路,除非他有某種盼望;而這種盼望正是福音的條件性邀請在我們裡面所產生的,所有關心自己真正幸福的認真受造物都有這種盼望。「以盼望為誇口」與希伯來書三章6、14節的「堅持到底的信心(確據)」是同一回事;這是我們對來世福樂的初嘗。保持這種滋味與品嘗,你就安全了。
但還有一種盼望,是建立在我們誠實的證據之上,是確據的果子,當我們能確認自己對永生的權利與名分時,這通常離不開:(1.)極大的殷勤:希伯來書六章11節:「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2.)極大的節制,以及對世界的淡泊(彼前一13)。(3.)極大的警醒,使我們不被動搖離開福音的盼望(西一23);使我們藉著福音在心中產生的永生盼望不至於減弱或枯萎;僅僅在起初感恩地接受條件性的邀請是不夠的,我們必須保持這種盼望的生命力與活力。(4.)在與魔鬼、世界與肉體的爭戰中有極大的決心(帖前五8)。最後,對神在患難中的恩惠與幫助,以及我們在其中的誠實,有一些經歷(羅五4)。當我們歷練成熟時,我們的信心就會增長;神親近我們、在各種試煉中尊榮我們的頻繁經歷,是盼望所倚靠的基礎,使我們相信祂不會撇下我們,直到一切成就:腓立比書一章20節:「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保羅從過去的經歷中獲取對未來的信心。現在,這兩種盼望必須加以區分;因為第一種盼望可能伴隨著對我們自身救恩、或至少對敬虔賞賜的些許懷疑(就我們這一方而言);而非就神那一方而言,因為在那裡一切都是確實且堅定的,懷疑神就是犯罪;這會減損神的良善、能力與真理;但當我們的資格不明顯時,這種懷疑可能對我們有益,因為它能激勵我們更加殷勤,使我們的名分更加清晰明確;特別是當我們意識到自己在職責上有明顯的缺失,且在證據上有污點時;確實,當我們本應表現出更多的敬虔,卻因擁有更多的知識或幫助,或因呼召與職業而有義務保持更高的誠實與聖潔生活時,更是如此。當懷疑源於根據新約對我們行為的正確判斷時,這種懷疑是正當的;我們無法真正說出到底是神還是世界、罪惡還是聖潔在我們身上有最大的影響力。難道你要人們蒙蔽自己的良心,認為自己比實際擁有的恩典更多,或者在不確信自己誠實的情況下,斷定自己的狀況比實際更好、絕對安全嗎?確實,當良心判斷錯誤,一個人認為自己沒有救恩所必需的敬虔,而實際上他卻擁有時,他忽略了神的作為,他對自己的判斷是錯誤的,因此是有罪的;儘管這並非不信,也不是對基督的不信任。
那麼,關於這兩種盼望:
(1.)那種源於信心的盼望必須每天得到加強;因為雖然神的應許沒有謬誤,但我們的信心卻可能根據我們的成長與進步而變得軟弱或剛強;在某些試探中,神的兒女可能會暫時質疑宗教中極其重要的條款,以及永恆的報償,而不僅僅是質疑他們自己的身分;正如大衛所說:詩篇七十三篇13節:「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彷彿在說,聖潔、治死罪、忍耐與捨己有什麼賞賜呢?在神隱藏的低等世界裡,我們偉大的盼望尚未實現,肉體又急切地想要得到滿足,世上的事物對我們而言又是觸手可及的必需品,基督徒並非對他們永恆盼望的真實性毫無懷疑,否則就不會有軟弱的信心或微弱的盼望。門徒在巨大的試探中難道沒有懷疑過信仰的條款嗎?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1節:「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第25節:「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懷疑先知所說的話,並非懷疑他們自己的救恩,而是懷疑他們靈魂的恆常狀態。所有敬虔的人都確信福音的真理,通常他們對此沒有顯著的懷疑,但他們仍然決心緊緊跟隨神與基督,在另一個世界尋求他們的賞賜,無論在這裡付出什麼代價,並且在某種程度上能變賣一切以換取那重價的珍珠。
(2.)關於源於你們確據的盼望。
首先,使你的誠實更加清晰且無可置疑,每天你的盼望與信心都會隨之增長。相信並盼望你們自己必得救是非常令人嚮往且安慰的;但你必須做確據所要求的事:「殷勤使你們的呼召與揀選堅定不移」,在主的工作與愛心中多而又多,對屬世的事物變得更加淡泊,將一切冒險交在基督手中;因為當你的信心與悔改還模糊不清時,你就不會有那樣充足的安慰,儘管你確信神對所有悔改信徒的應許是真實的。
其次,這後一種或隨之而來的盼望,取決於我們對自身身分的確據,它容許有程度上的差異,可能是完全的,也可能是不完全的:希伯來書六章11節:「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那能除去一切恐懼的才是滿足的;伴隨著疑惑的則是不滿足的;但確據終究會勝過疑惑:馬可福音九章24節:「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雅歌五章2節:「我身睡臥,我心卻醒。」我們應當努力揚帆航向天國,或「大有盼望」(羅十五13);彼得後書一章11節:「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心中充滿安慰。
第三,當它是完全的時候,它可能中斷,也可能持續到底;或者在某些時候是完全的,在另一些時候則不然:彼得前書一章13節:「盼望到底。」如果我們以殷勤、熱情與熱心持守職責,我們完全的盼望就能持續;如果我們減弱了熱忱,在屬靈生命中變得懈怠與冷淡,我們就會失去許多盼望帶來的安慰。
第四,那種在經歷與屬靈生命中多方操練後隨之而來的盼望,可能源於我們自身的行動,也可能源於安慰者聖靈的感動。(1.)源於我們自身的行動。源於我們思考神應許的真實性,或祂在基督裡奇妙的憐憫,以及祂的恩典使我們在某種程度上能履行新約的條件,當我們隨之發出盼望時:腓立比書三章20、21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2.)或源於安慰者聖靈的某種感動,在我們困苦中支持並救助我們,或獎賞我們的捨己與順服;正如羅馬書五章5節:「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前者是一種敬虔的行動,後者是神內在的賞賜之一;前者是職責,後者是福分。
應用二:是為了激勵我們去獲取並實踐盼望。盼望包含兩件事:
首先,確定的信念。其次,熱切的期待。確據體現在當下內心的平靜與喜樂中;熱切體現在藉著一切聖潔的途徑,對所盼望之事進行殷勤的追求。現在我們必須關注盼望的這兩個行動。
首先,加強確定的期待。我們必須經常重溫盼望的基礎,這些基礎如下:
- 神的憐憫,祂在福音中為我們的安慰做了如此豐盛的預備。對墮落的受造物而言,盼望的第一個基礎是神不配得的恩典、憐憫與良善: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6節:「他賜給我們永遠的安慰和美好的盼望。」因此,這是我們仰望祂的偉大邀請:詩篇一百三十篇7節:「以色列啊,你當仰望耶和華!因他有慈愛,有豐盛的救贖。」將你自己交託給作為憐憫之神的神;否則,鑑於我們的不配與罪有應得,我們將毫無希望;所以詩篇十三篇5節:「但我倚靠你的慈愛;我的心因你的救恩快樂」;讓別人去倚靠他們所想的,我將倚靠你的憐憫。對神憐憫的認真記念使盼望抬起頭來;所以猶大書21節:「仰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直到永生」;這是我們直到最後最好且最強有力的懇求。因此,應許的繼承人被稱為「蒙憐憫的器皿」(羅九23);因為從始至終,他們都被憐憫所充滿。
- 神的應許,這是絕不會失敗的:提多書一章2節:「永生的盼望,就是那無謊言的神在萬古之先所應許的。」祂在救贖之約中應許給基督,並在恩典之約中應許給我們;前者在時間之先,後者在時間之中。現在,神絕不會不履行祂所應許的;當祂立下應許時,祂就意圖成就它。因為神何必引誘祂的受造物進入虛假的盼望,或用花言巧語哄騙他們進入愚人的天堂?告訴他們一個祂從未打算給予的幸福?如果祂打算給予,難道祂沒有能力成就嗎?人因軟弱而背信;他們不能做他們想做的一切;他們的意志超過了能力:或因缺乏審慎;他們無法預見可能發生的事:或因輕浮與反覆無常,因為人人都會說謊;但這些事在神身上是不可想像的。我們有神的話語與誓言(來六18);我們有祂的印記,即聖靈,祂曾在外面行神蹟來證實這盼望並向世界保證(來二4);在裡面預備信徒的心迎接這蒙福的境界(弗四30);並賜給他們一些初熟的果子作為質押:哥林多後書一章22節:「他既印了我們,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質。」既然我們不是憑猜測,而是憑確鑿的基礎,即這位永恆之神如此蓋印並證實的應許,我們豈不應當盼望嗎?
- 我們與神的關係。祂是我們的神與父:約翰福音二十章17節:「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作為我們的神,祂會賜給我們一些像祂自己的東西;一些比世界所能提供的更好的東西,一些適合神所賜的東西;否則祂就不能榮耀地承擔那個稱號:希伯來書十一章16節:「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作為我們的父,祂會賜給我們天上的基業: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如果神僅僅是一位審判官,我們可能會擔心在審判之日會發生什麼;但如果祂以兒女的稱號來尊榮我們,我們就可以期待兒女的分:羅馬書八章17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務要確信你們已被收養、稱義,進入了神的家。
- 基督的功勞與受難:羅馬書五章10節:「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神之血的付出,肯定不僅僅是為了我們在這裡所享受的那一點點幸福與微薄的安慰。了解自己的人會為了瑣事付出巨額代價嗎?當智者奠定廣大深厚的根基時,我們期待相稱的建築;如果基督被降卑,我們就可能被高舉;如果祂穿上了我們的肉身,我們就可能穿上祂的榮耀。使盼望保持活力的,是思考基督為使我們與神和好所付出的贖價,使我們能領受基督之死最高的果效,即對祂愛的確據,甚至是永生。
- 祂的復活與升天:彼得前書一章21節:「神又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基督證實了祂的中保身分,並在此成為我們的榜樣;以我們的名義與本性占有了天堂;祂在我們的本性中從死裡復活並升入天堂,為我們提供了復活與來世的真實且可見的證明,使我們在跟隨祂的順服與苦難中,能仰望並渴慕它。基督已經進入祂的榮耀,難道我們還會被拒之門外嗎?有些人看見祂復活後,有些人看見祂升天;我們有確鑿的見證,證明祂已經先我們一步去了天堂;那位來作順服榜樣的,也是福樂的典範。
- 祂大能的代求。祂坐在至大者的右邊,以便應用祂所買贖的,並帶領我們進入祂為我們所獲取的幸福。我們在神的右邊有一位朋友,如果沒有我們,祂無法滿足於自己在那裡:約翰福音十七章24節:「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哪裡,叫他們看見你所賜給我的榮耀。」祂作為我們的先鋒進入了天堂:希伯來書六章19、20節:「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祂已經登岸,那是我們尋求登陸的地方:彌迦書二章13節:「開路的在他們前面行。」祂已經清除了路上的一切障礙,並為我們預備了一個安全的登陸點。
- 我們過去對神的一切經歷。祂一直對我們懷有善意,從未表現出對我們的好處有任何退縮;祂在世界被造之前就在基督裡定了這旨意;在我們出生或存在於世之前,就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死;在我們不配的時候呼召我們;在我們不懼怕危險時警告我們;在我們毫無念頭時將這幸福提供給我們;為了不讓我們背棄它,祂以熱切且不懈的懇求跟隨我們,直到我們開始對它產生焦慮,直到我們開始將尋求它作為我們的事業;藉著祂聖靈隱秘的吸引,引導我們選擇祂作為我們的分。在我們被帶到這一步之前,內心經歷了多少矛盾與掙扎。從那時起,祂在祂護理的整個引導中一直對我們溫柔體貼,在我們需要時管教我們,在我們快要沉沒時拯救我們;祂赦免我們的過失,在聖禮中造訪我們,在患難中支持我們,在試探中幫助我們,並且在每一個轉折點都惦記著我們,彷彿祂不願失去我們的心。難道我們不應當仰望祂直到最後嗎?祂忘記了施恩嗎?正如他們所說,士師記十三章23節:「耶和華若要殺我們,必不從我們手裡收納燔祭和素祭,也不會將這一切事指示我們」;所以,如果神沒有打算拯救我們,祂就不會對我們使用如此多的恩典方法。
- 福音之約的偉大。因為記住我們是根據恩典之約及其甜美的條款來詮釋我們的資格,這能減輕許多恐懼;儘管有許多缺失,我們仍可能被主接納,祂不會將祂子民的軟弱與過失歸咎於他們。不是完美,而是誠實,是我們所持守的;我們確實有太軟弱、夾雜著懷疑的信心,對神的愛太少,自愛太過強烈;我們對恩典的渴望太冷淡,思想常被分散;但只要心志定意尋求主,祂就會接納我們,我們的軟弱將因基督的緣故被赦免。神既稱義,誰能定罪呢?(羅八33)。祂會為我們聖潔行為的不完美負責;並非每一種罪都是死亡的記號,有些罪與恩典狀態及榮耀的盼望是一致的。有些罪是每一個真正悔改的人都會停止去犯的:箴言二十八章13節:「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還有其他一些罪,悔改的人雖然恨惡,卻仍頻繁地重犯:羅馬書七章15節:「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例如,我們恩典的不完美,許多虛妄的思想與無序的激情,在聖潔職責中太多的死寂與冷淡;這些都是被赦免的,且與生命並存;這些是像孩子般謙卑的原因,而不是判斷自己是不敬虔、被神丟棄的原因。
其次,去培養熱切,以及這種渴望的期待。
一、時常思想這現今邪惡世代的罪惡與苦難,即便是其中較好的部分,亦即發生在神子民身上的事,我們應當分別或整體地來考量。就「分別」而言:每一位聖徒與神的僕人都發現,世上有足夠多的事物足以使他遠離世界,並渴慕天家;有太多的罪惡使他渴望那完全的境界。正如雅各書三章2節所言,我們眾人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即便我們當中最優秀的人也不例外;但在天上,卻有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世上有太多的苦難,除非我們熱愛困苦,並寧願選擇虛空與心靈的愁煩,而不願進入我們的安息與寧靜。我們為何不渴望與主同在,回到那對我們而言好得無比的家呢?(腓一23)。若萬事都順遂我們的願望,若我們的道路鋪滿了世俗的花朵與歡愉,我們就更危險地會忘記天堂;但神以更智慧的方式安排,使我們留在世上的試探不至於過強;或者,當世界以過於誘人的裝束與姿態顯現時,這充滿眼淚與網羅、充滿罪惡、十字架與痛苦的世界,理當促使我們去尋求一個更美好的境界。若將其「整體」視為教會,這裡的情況與將來截然不同。哀哉!它常像是一艘在愚昧舵手手中的船,不知如何正確掌舵;被敵人的毀謗所玷污,或被其兒女自身的污點與醜聞所損害;有時因悲慘的分裂而支離破碎,每一派系都將救恩據為己有,將其限制在自己的界限內,將其他人斥為非基督徒或否定其職分;且在追求這些爭論的過程中,往往喪失了人性,只求壓倒所有阻礙他們的人。雖然住在神的院宇勝過住在惡人的帳棚,但一個溫柔的靈魂確實會在這些混亂中嘆息,並渴望來到那偉大的靈魂議會,來到那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那裡,他們正以完美的和諧,永永遠遠地讚美神。
二、除去障礙,即感官主義與對世俗事物的沉溺。有些人將所有的喜樂與幸福都尋求於世俗事物,因此看重地上的多過天上的,並為此付出更多努力。誠然,當我們陷入世俗希望的網羅,並為此地的偉大而籌謀時,思想那「離去」便成了一種令人困擾的打斷,而他們重大的改變往往在不經意、未曾預料與未曾尋求的情況下臨到:路加福音二十一章34節:「你們要謹慎,恐怕因貪食醉酒,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參見路加福音十二章17-20節:「他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好在那裡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詩篇一百四十六篇4節:「他的氣一斷,就歸回塵土;他所打算的,當日就消滅了。」誠然,世俗的思慮與享樂偷走了我們對來世生命的心;世俗的歡愉使我們不願離去。
三、時常默想這福分的價值:歌羅西書三章1節:「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你們是否不願來到神面前,祂是你們永恆喜樂與愛慕的對象?不願來到基督面前,祂是你們蒙福的救贖主與救主,祂為帶領你們歸向祂自己付出了如此多?不願來到那無數聖徒與聖天使的群體,以及天上那和平的境域?若你們將目光定睛在標竿上,你們必會更加勤勉地向前直跑(腓三14)。
四、你們越熱切地盼望這些事物,天堂在你們抵達之前就越先臨到你們:腓三20:「但我們的國民(conversation)在天上。」藉著熱切的盼望,在此地為天堂而活,或活在天堂之中,主的喜樂便進入你們裡面;羅馬書十五章13節:「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我們的心越是高舉去尋求它,我們就越能得著;但通常我們都被玩具與瑣事所佔據。
應用三:我們有這盼望嗎?你們或許會滿足於一種自以為是的狂想或空洞的期待,並稱之為盼望;這並非對天堂輕描淡寫的思考;不,這是根據新約條款,對所應許之福分的一種確定且渴慕的期待;真正的盼望既非無本之木,亦非無果之花。
- 無根的盼望是虛假的盼望,建立在虛假的應許上;你們無法為此說明緣由(彼後三5)。正如大衛詢問他懷疑的原因,我們也當詢問我們盼望的原因:詩篇四十二篇15節:「應當仰望神。」他們以為若有自信,即便沒有聖潔,也能見神;他們希望在未經重生的情況下得救,因此盼望著神從未應許的事;以為在未成聖時也能得救;這些人建立在虛假的證據上(雅一21);建立在沙土上(太七24);建立在虛假的經歷上,如神的忍耐、今生的祝福、僅僅是危難中的拯救(詩七十八38);以及轉瞬即逝的滋味(來六5)。
- 它絕非無果的。
應用四:關於領受聖餐的指引。此項職責被設立是為了激發並堅固我們的盼望,因為它是聖約的印記,而聖約主要的福分就是永生。有三件事值得考量:盼望的運作、領受神愛的新憑據、以及約束我們自己去追求永生。
- 盼望的運作。我們來是為了領受基督與祂一切的恩惠,即赦免與生命。祂正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太二十六29)。我們來是為了思想蒙福者的幸福;有些人已經進入天堂;我們屬於同一個家庭:以弗所書三章15節:「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這只是一個家庭;有些人住在樓上,有些人住在樓下:地上的這些人與天上的那些人屬於同一個團體與社群:希伯來書十二章23節:「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與教會。」他們比我們先行一步,在我們之前被成全,好讓我們隨後跟上;我們藉著同一位基督與同一位神和好(西一20);我們期待從同一位父的慷慨中領受我們的分(路十二32)。那對現在已在天上的那部分家庭如此良善的神,難道不會對留在地上的另一部分同樣良善嗎?因此,那些恐懼戰兢作成自己得救工夫的人,可以也應當鼓勵自己,將這福分視為為他們所預備的,雖然尚未享用,但終有一天會成為他們的份,正如那些已經通過險阻、如今與神一同凱旋的人一樣。使徒告訴我們,林前十一章26節:「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祂來是為了帶領我們進入祂父家那蒙福的居所。當我們表明主的死時,我們應當思想那些在我們父家的人:約翰福音十四章3節:「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為了在教會中維持這應許,並使它在我們心中保持鮮活,我們來到主的桌前。
- 我們的任務是領受神父愛與我們蒙福產業的新憑據,這些憑據以雙重概念呈現:作為「質」(earnest),以顯示其確據;作為「初熟的果子」(first-fruits),以顯示其美好。
[1.] 質。盼望不僅建立在應許之上,我們還有質;應許賜給我們在話語中,質則賜給我們在心中(林後一22)。雖然神就是真理本身,祂所應許的必會成就,但祂仍願意賜給我們應許的質。外在的憑據是聖禮的要素;內在的憑據是聖靈的質;祂的安慰與恩典是所應許福分的一部分。祂不願讓我們完全因期待而疲憊與負擔,而是讓我們預先得著一些:光、生命、恩典、喜樂、平安;這些東西的一絲一毫都比全世界更珍貴,然而這些僅僅是質。這是我們在懷疑與恐懼中所得的確據;他們期待的是全數。
[2.] 初熟的果子。我們來是為了嘗到這些滋味,以減弱對其他事物的胃口,那些事物會使我們偏離這些盼望,即肉體虛妄的歡愉(彼得前書一13)。肉體的享樂因這些高貴而純潔的喜樂而變得索然無味;這些是我們在寄居之屋中的詩歌。
- 約束我們自己去更熱切地追求這些盼望。我們的旅程尚未結束,我們的爭戰與衝突亦然;因此,我們在此約束自己繼續奔跑賽程,打那美好的仗;正如以色列人在第一次逾越節時束上腰,手中拿杖,決心前往迦南那安息之地;我們也承認自己是客旅與寄居的;因此,讓我們下定決心奔向天堂,並約束自己去實踐它。
第二點,是要勸勉我們去尋求那未曾見過的幸福。我們終將在適當的時候看見它,但現在我們是盼望它;這並非虛妄或不確定的盼望,我們所盼望的事物是確實且臨近的。
[1.] 它們是確實的。神的真理正如真理本身那樣確定,信徒在聖經中也是如此認定:約伯記十九章25至26節:「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哥林多後書五章1節:「我們原知道,我們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對信徒而言,這不應只是推測,而應是信心與確據的要點。
[2.] 它們是臨近的。遠處的事物即便再偉大,也無法觸動我們;我們的大改變(指死亡與榮耀)不久便會來到,因此我們應當對那即將居住的世界有更切實的思考,並為此做好必要的準備。正如提摩太後書四章6節所言:「我離世的時候到了。」因此我們應當警醒,時刻準備好;我們不久便要離開此處,所以不要將信心的對象看得比神所設定的更遙遠,以免你的時間被偷走,在你還未想到或準備好之前,就已踏入了另一個世界。
第三點,我們是否盼望那未曾見過的事物?
[1.] 這可以透過這些盼望的勝利與支配性的影響來辨識,看它們是否治理了我們生活的目標與事務。如果確實如此,那麼這些事物將比那些感官可見的事物,佔據我們更多的時間、心力與掛慮: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如果你的盼望沒有能力與果效去克服你對可見事物的傾向,並打破它們的勢力,那不過是一種微弱的盼望。
[2.] 如果我們盼望的是未見之事,它們將成為我們行動的生命、喜樂與慰藉。有些人除了從屬肉體與感官事物中獲取的喜樂與憂愁外,便沒有別的了,談論起今世的生活總是感到最舒適、最認真;肉體的享樂使他們復甦,但他們卻從來世的喜樂中得不到多少安慰。然而,當靈魂的眼睛被開啟,得以瞻仰來世的榮耀時,它便會湧入豐盛的屬天喜樂:羅馬書五章2節:「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
[3.] 對這福分有更迫切的渴望與更勤奮的追求。因為盼望是一種勤勉的性情:歌羅西書三章1節:「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馬太福音六章33節:「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他生命中的大事就是去得著他所盼望的;他的努力是認真且恆久的,他生活的軌跡是朝向天國的。
其次,由此推導出的結論:「那麼我們就忍耐等候它。」
教義:唯有那些以忍耐持續追求永生的人,才真正擁有對永生的盼望。正如盼望是由信心所孕育,忍耐也是由盼望所孕育。忍耐有時被視為信心的果子,或是對神應許堅定不移的倚靠;如希伯來書六章12節:「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有時則被視為盼望的果子:羅馬書十二章12節:「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盼望的一大功用,就是為我們提供忍耐,以承受目前臨到我們身上的艱難。
- 讓我談談忍耐的種類。忍耐有三種:
[1.] 承擔的忍耐,即在逆境中的恆心,它在我們通往天國的旅程中,儘管遭遇困難與試煉,仍能產生恆心與毅力:希伯來書十章36節:「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神的兒女不可能沒有忍耐,因為他在肉身中不可能沒有患難與攪擾。人們或許會認為,一個行了神旨意、在凡事上謹守良心的人,除了去承受他那蒙福的盼望之外,不該再有別的事要做;但僅僅行善是不夠的,在我們進入天國之前,必須先受苦;神在我們身上有工作要做,也要藉著我們成就祂的旨意。我們必須準備好去完成一切,而不願錯失本分,也不因道路艱難而放棄正道;我們必須忍受最大的邪惡,並且長久、恆切地忍受,甚至直到死亡,且要甘心樂意。這就是忍耐。
[2.] 等候的忍耐,即耐心等待神的時間。邪惡是現存的,而美善是缺席且尚未來到的;苦難不僅來自於我們所忍受的邪惡,也來自於我們所盼望的美善之缺席與遲延。因此,聖經向我們推薦「因盼望而有的忍耐」(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3節),或是等待神的美意,直到我們最終的拯救成就:耶利米哀歌三章26節:「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時間在神的旨意中是確定的,距離它實現已不遠了;這不僅是預定與決定的,更是應許的。我們必須經歷死亡才能得著生命;我們並非自己生命的主人,而是為神保管生命的管家,祂必會在適當的時候將靈魂帶入光明、生命與榮耀的狀態中。這種等候的忍耐,聖經以農夫為喻來教導我們,雅各書五章7節:「看哪,農夫忍耐等候地裡寶貴的出產,直到得了秋雨春雨。」農夫不能指望立即收割;種子撒入土中,必須忍受各種天氣,才能長出苗穗;我們也必須等待我們的季節。
[3.] 行事的忍耐,即持續我們那捨己的順服,無論這對肉體而言是多麼厭煩。因此聖經告訴我們,好土「忍耐著結實」(路加福音八章15節)。其他人則是急躁的,必須立即得到滿足,否則就會對宗教感到厭倦。所有的邪惡都源於不耐煩;他們無法等待神賜下冠冕與喜樂,因此因著對虛浮享樂的傾向而跌倒。所以,應許的繼承者被描述為那些恆心行善的人(羅馬書二章7節)。神對以弗所教會說:「我知道你的行為、勞碌、忍耐」(啟示錄二章2節)。宗教的事務是帶著極大的勤勉與勞苦進行的;這不是一種懶散怠惰的信仰;私慾不是輕易就能治死的,恩典也不會僅憑敷衍的關心就能結出完美的果子;不,這需要極大的勞苦。而要在主的工作上多結果子,就需要熱切的盼望來使之甘甜。
- 產生這種忍耐的盼望之特質:它是根基穩固且充滿活力的。
[1.] 這是一種認真且根基穩固的盼望。當我們最初將自己交託給基督時,我們就已經計算並預料到會有勞苦與患難;主預先告訴我們:「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七章14節)。這入門與過程對肉體,或我們內在的屬肉體本性而言,是不討喜的;正如馬太福音十六章24節:「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如果你盼望永生,卻不願為基督的緣故承擔任何困難,你的盼望就是無根之木;如果你想進入生命,就必須預期會令肉體不悅、冒犯世界。
[2.] 它是充滿活力的;這不是冷淡、膚淺的盼望,而是熱切、有效的盼望。充滿活力的盼望,其渴望是強烈的;我們渴慕享受,並極力想要達到終點;但它們也是順服的,我們願意安靜地等待神的時間;正如保羅渴望離世,卻仍願意留在肉身中,只要能為神做工(腓立比書一章23-24節)。儘管道路漫長,困難巨大且繁多,但我們必須滿足於在工作完成前沒有獎賞,在爭戰結束前沒有冠冕,並忍受邪惡的事,而不放棄那通往更美好之事的良善道路;只要神延長我們的生命,即使是為了忍受更多的患難,我們也必須順服。
- 這盼望如何產生忍耐:從對象與主體兩方面來看。
[1.] 就對象而言。這種忍耐源於所盼望之事的確定性與美善;這是一個確實且偉大的獎賞。第一,確定性;這不是虛妄的盼望,不是建立在欺騙之人的應許上,而是建立在永活神的話語上:約伯記十三章15節:「他雖殺我,我仍要信靠他。」盼望那神聖的執著,來自於應許的確定性。第二,所應許之事的偉大。它們是稀有且卓越的,值得等待。它應許勞苦後的安息(啟示錄十四章13節);你那令人煩惱的工作不會持續太久,很快就會結束,你將以喜樂與歡愉來取代現世的痛苦、憂傷與一切悲慘之事:彼得前書四章13節:「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以榮耀取代羞辱:希伯來書十二章2節:「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
[2.] 就主體而言。第一,它產生勇氣與剛毅,並堅固我們為神與天國所立的志向;盼望就是能力的靈(提摩太後書一章7節)。第二,它產生喜樂與安慰。世上所有的享樂,都無法給予靈魂那種永恆的滿足與安息,而對榮耀的盼望卻能給予信徒:馬太福音五章12節:「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勸勉一:勸勉我們去實踐這種盼望的忍耐。所盼望的事物尚未來到,距離遙遠;若要達到目的,必須做許多事,忍受許多事,並且必須穿過可怕敵人的重重包圍。我們的情況就像大衛一樣,他被應許了一個王國,最終他得到了,但在那期間卻面臨許多患難。記住,大衛有他的患難;你們也是如此,義人的患難很多,但你們不可做任何不配稱我們偉大盼望的事;我們期待偉大的事物,因此我們應當輕看卑微的事,忍受艱難的事;世上所有的享樂都是卑微低下的,而這些艱難與我們的盼望相比,根本不成比例。為了獲得世俗的利益,人們願意忍受多大的邪惡啊!早起晚睡,吃勞碌的飯,從世界的一端奔向另一端!如果我們的盼望不能產生這種忍耐的等候,它就不是健全的。如果我們有真實的盼望,我們不僅在義務上應該如此,而且也必然會如此;這是盼望的特質,即對神在此期間所差遣的一切事物,都以忍耐順服,並以隨之而來的榮耀來安慰自己。
應用二:指引。將我們的站立歸功於聖靈。我們自身是軟弱的受造物,憑自己什麼都不能做;但藉著基督的靈,凡事都能做(腓四13);也就是說,能勝過一切境遇。我們所是的一切與所行的一切,都歸功於聖靈;我們因祂的同在而活,因祂的光照而明白,因祂的大能而行動,因祂注入我們心中的勇氣而受苦。若我們將自己僅是僕人與執事所成就的事,歸功於自己是作者,這便是對聖靈的忘恩負義。保羅更謙卑地承認:「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
應用三:勸勉。讓我們在患難中不要灰心。這裡有幾個考量:
- 罪人不會因犯罪所帶來的種種不便而灰心,反而能為了私慾而捨己。難道我們在事奉神的事上反而要灰心嗎?我們在盡本分時所遭遇的每一件微小不便,都會被留意到,但罪所帶來的巨大禍患卻被忽視。當你看見罪的殉道者走在街上,或被帶去受刑時,這對基督徒而言應當是一種羞愧。有些人因罪而肢體殘缺、因罪而貧困、因罪而蒙受公眾羞辱、因罪而死;難道我們為基督受苦時竟如此軟弱嗎?
- 其他人曾背負更沉重的擔子,卻沒有因此倒下。主基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來十二3),祂許多寶貴的僕人也是如此:「他們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來十一35)他們本可以在某些條件下免受殘酷的痛苦與折磨,但這些條件違背了神的律法,因此他們不願透過不正當的手段來脫離患難。現在,我們豈能讚美他們的勇氣卻不效法他們?那樣不過是紙上談兵的基督徒。
- 神應許要減輕患難並調和其中的苦味,免得我們灰心:「我必不永遠相爭,也不長久發怒,恐怕我所造的人與靈性都必發昏。」(賽五十七16)神極其體恤人的軟弱與無力,知道他們無法在長久而嚴重的患難中堅持下去;因此祂收回祂的手,不願徹底使祂的子民灰心喪志。一個好主人不會讓他的牲畜負擔過重。如果你對神護理治理的智慧與信實感到滿足,你就沒有理由灰心,而應當持續對祂保持倚靠。
- 當理性疲憊時,信心應當補上它的位置,我們應當在無指望之中仍存指望(羅四18)。信心不僅能從泉源取水,還能從磐石取水;當其他幫助都失效時,正是神動工的時候。
- 在禱告中傾吐你熱切的渴望:路加福音十八章1節,基督教導人「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堅持祈求,不久之後必蒙垂聽:「我心在我裡面發昏的時候,我就想念耶和華,我的禱告進入你的聖殿,達到你面前。」(拿二7)當我們的軟弱達到發昏的地步時,正是與神懇切交通的時候。
- 你灰心能得到什麼,除了讓自己成為神的受造物之外?希伯來書三章12節:「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因禱告而發怨言嗎?耶利米哀歌三章39-40節:「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為了盡本分而採取不合法的手段嗎?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5節:「因我們以謊言為避難所,在虛假以下藏身。」這是操之過急;難道為了逃避人的敵意,你竟要選擇神作為你的敵人?為了得救竟要選擇滅亡嗎?希伯來書十章39節:「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那等人。」難道你要為了怕被火燒,而跑進地獄裡去嗎?
- 聖靈會祝福這些考量,並進一步安慰聖徒,部分是藉著將神的愛澆灌在他們心裡(羅五3-5);神的微笑足以抵銷世界的皺眉;部分是藉著讓他們更清晰地看見未來的福分。記念你永恆的福分,以及你的患難如何為此預備你:哥林多後書四章16-17節:「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最大的患難也不能使這盼望落空;反而,它是在為你預備這榮耀;你的屬靈產業因患難而變得更好。
教義二:禱告是聖靈幫助神兒女度過患難與苦楚的一種特別媒介。
- 患難被差遣的目的,不是為了把我們趕離神,而是為了把我們引向祂:詩篇五十篇15節:「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患難本身是罪所帶來的咒詛的一部分。當神似乎發怒時,我們有自由向祂祈求。在患難中,我們容易認為神是敵人,認為祂正用舊約來控告我們,但那正是神最期待聽到我們聲音的時候。
- 禱告是減輕心中沉重憂慮與恐懼的特別媒介:腓立比書四章6節:「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當風進入地穴時,它會引起地震和可怕的震動,直到找到出口;當我們將重擔卸在神腳前時,我們藉著禱告為那些令人困擾與不安的思想找到了出口。
- 這是承認神為我們力量之源與福分之作者的特別媒介。第一,作為力量與扶持之源;我們自身沒有力量,因此我們向神尋求;祂有能力保守我們不跌倒,因此我們向祂禱告:彼得前書五章10節:「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第二,作為拯救之作者:提摩太後書四章18節:「他必救我脫離諸般的惡事。」
應用一:勸勉我們禱告。第一,祂喜悅以這種方式賜下福分:耶利米書二十九章11-12節:「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以及以西結書三十六章37節:「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我必為這事向他們被求問,給他們成就。」我們的主基督作為中保,也必須向父祈求:詩篇二篇8節:「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第二,所有的恩典若能增加我們對神的愛與信靠,對我們而言就顯得更甘甜:詩篇一百一十六篇1-2節:「我愛耶和華,因為他聽了我的聲音和我的懇求。他既向我側耳,我一生要求告他。」
應用二:資訊。如果我們想要得到聖靈的幫助,就讓我們禱告。在那裡,我們能最真切地感受到祂的扶持;我們的力量大多在於祈求;當我們不知所措時,在禱告中比在任何其他工作中更能得到心靈的釋放。當任何境遇使你更親近神時,它就成聖了;如果苦難將我們帶到施恩座前,它們就完成了它們的工作;你的患難便減輕了。
教義三:敬虔之人的禱告來自於神。
聖靈在聖徒的禱告中扮演重要角色,這在本文之外的許多經文中顯而易見;例如猶大書20節:「在聖靈裡禱告」;也就是說,藉著祂的感動與啟示。正如我們呼出我們所吸入的空氣,禱告也是在被我們呼出之前,先被吹入我們心中;先有啟示,才有表達;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亦然:「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施恩的靈將成為懇求的靈。凡祂居住在心中的地方,祂主要是在禱告中彰顯自己;加拉太書四章6節:「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聖靈恩典的作為,特別彰顯在使我們適合並協助我們履行禱告的職分上。充滿情感與信心的禱告都歸功於祂:「神差遣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在此我將探討:
第一,聖靈以何種方式參與信徒的禱告。 第二,這種幫助與扶持為何必要。 第三,針對此教義的一些濫用與誤解提出警示。
關於第一點,禱告中有三種不同的原因共同作用於同一結果:人的靈、新性情,以及神的靈。第一,有人的靈,因為聖靈使用我們的悟性來激發我們的意志與情感;聖靈吹旺火,儘管燃燒的是我們的心。第二,基督徒心中的新性情在禱告中比在大多數其他職分中更直接且有力地運作;信心、愛心與盼望在禱告中的操練,源自於重生的靈魂,作為這些行動內在且關鍵的生命原則;因此,我們被說成是悔改、相信與禱告,而非聖靈。那麼,這裡有人的心,以及被更新與成聖的心;因為聖靈在祂實際的感動上,不會吹向死灰。但隨後有神的靈,祂創造並保存這些恩典的習慣於靈魂中,並激勵靈魂去行動,並在行動中協助它;例如,人天然的靈出於自愛,會想要並渴望自己的益處,以及一般的幸福,而不願毀滅與明顯的苦難。但當我們被更新後,這種對益處的意志就被成聖了,以至於神被選為我們的份與福分,或作為我們所渴望的主要益處。信心看見神在蒙福的永恆中的恩寵與享受是我們真正的幸福,愛心渴望它勝過一切,相反地,厭惡咒詛、神的忿怒、罪本身,以及靈魂所有明顯的危險。盼望等待並期待對神的享受,以及引向祂的美好事物。相應地,我們轉向神,並在禱告中發揮並操練這種信心、愛心與盼望——這是我們重生的靈所做的;但聖靈本身是這一切的主要原因,祂創造了這種信心、愛心與盼望,並持續保存、引導並激發它。靈魂藉著對神熱切的感動與傾向,有力而甘甜地運作。
(待續)
[1.] 因自愛而眼瞎。噢!人若以私慾與利益為顧問,會向神獻上何等荒謬的禱告!正如門徒求火從天降下;基督對他們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路加福音九章55節)。自愛使我們如此眼瞎,以致我們若受其引導,所求的將是毀滅而非救恩;因為我們不知道什麼對我們是有益的,什麼是有害的;因此,若神應允了我們這類請求,反而是祂發怒的證據。野心家若按著佔據他內心的熱情禱告,只會祈求尊榮與世俗的偉大;貪婪者只會祈求神加倍他的世俗份額,並照著他那無底的慾望擴張他的產業;感官享樂者只會祈求滿足他獸性傾向的能力與機會;好報復者只會祈求神介入他的爭端;所有的罪人若服事神,也只是為了滿足他們肉體的私慾。無論我們在禱告中對神使用什麼言語,若我們是為了這些目的而服事祂,並希望藉著禱告能得到更好的滿足,我們的禱告就變成了罪;但那受聖靈引導的人,向神所求的無非是祂所喜悅、且與祂榮耀相稱的事。我們禱告時是來到天上的父面前;我們在世上的福祉必須從屬於我們永恆與屬天的地位。我們是奉基督的名而來;然而,奉那生於馬槽、死於十字架者的名去祈求尊榮,奉那多受痛苦者的名去祈求享樂,是極其不相稱的。不;神的榮耀、國度、旨意,必須置於我們的傾向之上;其他事物則應帶著保留與順服的心來祈求。
[2.] 我們的思緒因患難而混亂,以致幾乎不知道該做什麼或說什麼:歷代志下二十章12節:「神啊,我們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你。」我們的主基督在約翰福音十二章27節說:「我心裡憂愁,我說什麼才好呢?」在極大的悲傷中,基督自己也感到困惑;這位教會的大教師,在這種情況下本有許多話語來安慰與指引我們,卻也感到驚惶與不知所措;大衛在詩篇七十七篇4節也說:「我煩亂不安,甚至不能說話。」我們的言語塞住了口。當我們的思想如此混亂時,我們幾乎不知道該為什麼禱告;聖靈教導我們該說什麼。看哪,正如在面對人的恐懼時:路加福音十二章12節:「因為聖靈在那個時候,必指教你們當說的話。」所以在我們困惑、幾乎無法向神開口時,也是如此。
[3.] 當因新犯的罪而變得啞口無言時,正如大衛保持沉默並對神感到羞怯,詩篇三十二篇3節。聖靈催促我們進行悔罪的認信,並以罪人當有的破碎心靈,謙卑地懇求赦免,見第5節。
[4.] 當因靈裡的乾枯與貧瘠而受困時;想要禱告,卻乾涸無物。這是因為我們沒有運用默想與嚴肅的回憶:詩篇四十五篇1節:「我心裡湧出美辭,我作詩論到王,我的舌頭是快手筆。」一個與神及自己深相熟識的人,絕不會缺乏內容。首先,聖靈引導我們嚴肅地思考這些事;然後當我們開口對神說話時,人便能從心裡的豐盈中得到充足的供應:馬太福音十二章34節:「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如果心思儲備並裝滿了神聖的思想與默想,它就會從唇間迸發出來。
- 祂的下一個職分是激勵你,或喚起你的情感與神聖的渴望,這些正是禱告的生命。禱告的持續時間不會超過渴望的持續時間;因此,嘆息比言語更是禱告。哭泣有聲音:詩篇六章8節:「耶和華聽了我哭泣的聲音。」眼淚有舌頭,有一種神完全聽得懂的語言。看哪,正如嬰孩除了為母親的乳房而哭泣外別無聲音,這對慈愛的父母而言已足夠清晰;所以,當我們對恩典有懇切而嚴肅的渴望時,神明白我們的意思。
其次,這告訴我們,聖靈的感動是禱告的幫助,而非禱告的準則與理由。許多人會說,他們只在聖靈感動時才禱告;然而,祂是在履行職責時提供幫助,而非在疏忽職責時。我們必須對此存有良心。神按著祂的旨意或美意賜下恩典的影響;但我們必須按著祂命令的旨意來禱告。恩典的影響並非履行職責的憑據,而是幫助;無論結果如何,我們都當順服神的命令來行事,路加福音五章5節。神是主宰;無論你處於什麼狀態,你都有義務。我們的無能是我們的罪。然而,我們的罪不能成為我們推卸責任的藉口,否則受造物就不會因其罪性的缺陷與疏忽而負罪了。職責的外在行為與內在行為同樣是被命令的;雖然我們無法達到完美職責的本質,但我們仍應盡力而為。整個行為(Tota actio)與行為的全部(totum actionis)都落在神的命令之下:何西阿書十四章2節:「當帶言語歸向耶和華」;是的,也要帶上情感。雖然我不能做完全,但我必須盡我所能,帶上我所擁有的渴望。神的靈比在疏忽職責時更有可能在職責中幫助你。你若疏忽了恩典媒介,就是消滅了那必須協助你的聖靈;當門閂上時,敲門是打開它的唯一途徑。將你自己呈現在神面前,看看祂會為你做什麼。藉著轉舵,人才能獲得風力,而不是躺著不動;很多時候,供應會在我們意想不到時來到:雅歌六章11、12節:「不知不覺,我的心將我安置在我尊長民的車中。」我們開始時或許充滿死寂與狹窄;藉著與之抗爭,而非向其屈服,我們隨後會得到擴張;神會協助那些願意實行祂命令的人;當我們激勵自己時,祂就更樂意幫助我們。
應用二:警惕。要確保你的禱告是出於聖靈;有些禱告若歸於聖靈,簡直是對聖靈的褻瀆。
- 閒散而愚蠢的饒舌。當人隨意在神面前喋喋不休,傾倒出粗糙、混亂且未經消化的思想時:傳道書五章2節:「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這是對祂威嚴極大的不敬與藐視。聖靈絕非無知、無感、遲鈍禱告的作者;祂不發出任何混亂之物。外邦人被指責有空洞的饒舌與無心的重複:馬太福音六章7節:「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簡短或冗長皆有罪,端視其出於何種原因;若因乾枯與狹窄而簡短,或因矯揉造作、或因毫無智慧與滋味地重複同一件事、或僅僅是為了用言語填滿時間而冗長,皆是如此。
- 浮誇的口才與矯飾的語言;彷彿禱告越華麗,神就越喜悅,彷彿神是因人的言語而非恩典來接納人,彷彿神必須用精緻的辭藻與巧妙的演說來敬拜。不,祂所看重的是信心、盼望與愛心的謙卑操練;這種技巧與好奇心違背了神的主權,且與敬拜的莊重與嚴肅不相稱。若我們要對神說話,我們必須用心而非僅用言語對祂說;言語越樸實、越赤裸,就越符合職責的本質。摩西被要求在聖地脫下鞋子,是為了教導我們在神面前謙卑時,要放下我們的裝飾。這不是言語的問題,而是靈與生命的問題;不是演說的功課,而是兒女的情感。過度在意口頭上的雄辯,顯示我們的心思更多地與符號而非實體、與言語而非內容打交道;這帶有人的氣味,聞起來是人的味道,卻沒有聖靈的馨香:詩篇一一九篇26節:「我述說我所行的,你應允了我。」
- 外在的激動與大聲疾呼。由身體精神的攪動與言語的激烈所產生的熱度,與伴隨著對神的敬畏與兒女般依賴的內在情感截然不同。在天上,並非大聲的喧嘩最受垂聽;聖徒懇切而充滿情感的呼求是發自內心,而非舌頭:詩篇十章17節:「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願,你早已聽見」;詩篇三十八篇9節:「主啊,我的心願都在你面前;我的嘆息不對你隱瞞。」情感的激烈有時會導致聲音的放大;但若沒有內在的情感,我們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
- 自然的熱切,當我們為了某種祝福而急切懇求時,特別是當我們被沉重的禍患壓迫,極力想擺脫它們時;然而,這些不能被視為聖靈的感動;部分原因是他們更在意的是世俗的不便,而非罪的除去;他們呼求更多是為了減輕痛苦,而非為導致痛苦的罪悔改;他們在意的是需求的供應,而非神的恩寵;因此聖靈稱之為哀號,何西阿書七章14節,如同野獸為求舒適而發出的呻吟。部分原因是當他們的需求得到滿足、從患難中被拯救出來後,他們就與神無關了:耶利米書二章27節:「他們在遭難的時候,必說:起來拯救我們」;出埃及記十章17節:「請你僅僅這一次,饒恕我的罪,求耶和華你們的神使我脫離這一次的死亡」;所以這一切都出於純粹的自愛。部分原因是他們對罪的悔悟並未深入到足以與罪斷絕關係:詩篇七十八篇36、37節:「他們卻用口諂媚他,用舌向他說謊。因他們的心向他不正,在他的約上也不忠心。」即使在那時,當他們清晨尋求神,記念神是他們的磐石、至高的神是他們的救贖主時,神的審判對他們產生了一些輕微的影響,使他們暫時表現出某種程度的悔改與良好的行為;但這段時間裡,他們就像融雪天氣裡的冰,表面融化,底部卻依然堅硬。部分原因是,如果他們為屬靈事物禱告,那也只是暫時覺醒的良心所發出的指令,而非更新的心靈所發出的渴望,且沒有伴隨著獲得所求之物的恆久努力;因此,「懶惰人羨慕,卻無所得」,箴言十三章4節;這些並非能激發勤勉的迫切渴望。
那麼,什麼樣的禱告才出於聖靈呢?
[1.] 當禱告中帶有神聖的特質時,例如與我們所祈求的對象相稱,看起來像是與神相關的敬拜;當它帶有神性印記時。我們在神身上領悟到兩類屬性,有些屬於祂的慈愛與良善,有些屬於祂的威嚴與偉大。祂的慈愛與良善顯明在我們信心與確據的喜樂中,祂的威嚴與偉大顯明在我們的謙卑與敬畏中;兩者都促使我們進行嚴肅的敬拜。
[2.] 當禱告中帶有超越我們自然官能運作的東西時;禱告不是記憶與發明的果實,而是信心、盼望與愛心的果實。一個人藉著記憶與發明,可以編造並說出一段他內心並不認同的禱告。
[3.] 凡是照著神旨意的禱告:第27節,「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
應用三:勸勉你們去獲得這種禱告與祈求的靈。
- 從祂父性的愛中祈求神的靈:路加福音十一章13節:「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 視其為基督所買贖的而祈求;作為祂的一個門徒,作為一個已經同意恩典之約的人,這是一種對耶穌基督作為我們唯一救法盡責且順服的接受。保羅就是這樣為此禱告:以弗所書一章17、18節:「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神也是如此應許賜下聖靈。
- 在其他事上順服聖靈,祂就會在禱告中幫助你:羅馬書八章14節:「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這意味著祂不僅指引,我們也跟隨祂的指引;因此,當祂要約束你遠離罪惡時,務必以順服祂的感動為己任: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當祂邀請並引導你進入與神的相交時,這被使徒稱為隨聖靈而行,加拉太書五章25節,要迅速順服祂,因為拖延就是一種委婉的拒絕;要徹底地、恆常地做祂要求你做的一切,而不是僅僅在平時疏忽祂時才偶爾為之。當你疏忽聖靈的其他感動時,祂在禱告中對你而言就是陌生的。有「擔憂聖靈」:以弗所書四章30節:「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有「抗拒聖靈」:使徒行傳七章51節:「你們這硬著頸項、心與耳未受割禮的人,常時抗拒聖靈」;還有「消滅聖靈」: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9節:「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
- 不要因祂給你的幫助而自誇:詩篇九十一篇15節:「他若求告我,我就應允他;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西門·馬古斯曾極力想獲得行神蹟的能力:使徒行傳八章19節:「說:把這權柄也給我,叫我手按著誰,誰就可以受聖靈。」
【第三十六章】
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馬書八章27節。
在這些經文中,前述的特權得到了擴展。他曾談到我們從聖靈得到的幫助;現在談的是接納。那些由聖靈在我們裡面激發的嘆息與呻吟,並非沒有果效與成就,因為它們被主所留意並接納。如果它們只是混亂且不可理解的呻吟,或是像一陣風吹過就消逝的倉促嘆息,那麼這特權就不算什麼;不,它們受到極大的重視;它們被神所觀察並獎賞——「鑒察人心的……」等等。
在經文中我們看到:
第一,提到了神的一個屬性,即祂鑒察人心。
第二,由此推論,或應用於當前的事項:祂曉得聖靈的意思。
第三,這些呻吟並非徒勞的原因:因為祂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神明白它們的含義,並接納那些符合祂旨意的事。
首先,讓我們思考這裡提到的神之屬性:「鑒察人心的」。神不需要搜尋,而是藉著單純的直觀曉得萬事;但這是按著人的方式說的,人會去探究那些他們想要更精確、更準確知道的事物;因此,這彰顯了神無限的知識。
教義:那些前來敬拜神的人,需要心中深深地被祂的全知感所佔據。
我將證明兩件事:
- 神是全知的,特別是祂知道人的心。
- 那些想要在主面前敬拜的人,必須紮實地相信並嚴肅地考慮這一點。
- 人的心在神面前是敞開的,這是在聖經中經常灌輸的真理,正如神對撒母耳先知所說的話,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當耶西的長子以利押被帶到撒母耳面前時,他想:「耶和華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人看事物是輕率且表面的,並根據外表來判斷一切,因為他的視力無法穿透得更深;但神鑒察心腸肺腑,知道誰是、且將繼續是祂榮耀的忠實器皿:歷代志上二十八章9節:「我兒所羅門哪,你當認識耶和華你父的神,誠心樂意地事奉他;因為他鑒察眾人的心,知道一切心思意念。」人若不先相信神知道萬事,甚至知道我們所有的思想,是的,知道思想的意念——即靈魂最初的動機,那驅使人去做他們所做之事的動機——就無法真誠地投身於事奉神;正如箴言十五章11節:「陰間和滅亡尚在耶和華眼前,何況世人的心呢?」祂比較了兩件對我們而言最未知的事:死人的狀態與人的心。神知道所有在陰間(Sheol)的人,即死人的狀態,儘管他們對大多數人而言是未知的或被遺忘的。我們不知道人的身體或靈魂變成了什麼,不知道受咒詛者或蒙福者的數目;但神保留了所有人的精確記錄,祂知道他們的靈魂在哪裡,他們的身體也一樣,知道他們的塵土變成了什麼,以及如何將各自的肉體歸還給每個人。正如祂知道誰處於死人的狀態,祂也知道現在活著的人的思想與心。心的思想對我們而言是隱藏的,直到它們藉由言語或行動顯露出來。誰能知道我們的思想?有什麼比我們的思想更迅速、更突然?有什麼比我們的思想更多變、更隱藏?然而祂知道它們,不是藉由猜測或解釋,而是藉由直接的洞察;祂在它們被任何公開行為顯露之前就看見了;祂知道我們懷著什麼樣的希望、信心與目標,我們奉誰的名行事,以及基於什麼原則與目的。再者,耶利米書十七章9、10節:「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人的心對他人而言是完全未知的,對我們自己而言也是極難發現的;有太多的詭計、推諉、迂迴與轉折來隱藏與粉飾我們的行為。但神是無法被欺瞞的,祂有一雙眼睛來發現最隱秘的動機與內在的意圖,並將相應地照著各人的行為報應他們。但聖經不僅斷言,還論證了這一點:
[1.] 從神的無限與偉大;神在萬有之中,在萬有之上,並超越萬有;無處不在,無處不被排除。因此,祂的無所不在確立了對祂全知的信仰:耶利米書二十三章23、24節:「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嗎?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神無處不在,就在你所在之處;比我們的靈魂更親近、更內在於我們。因此,我們所想、所說、所做的一切,祂比我們自己更清楚;我們做一切事都如在祂眼前,說一切話都如在祂耳中,想一切事都如在祂面前;那能不在場的就不是神;你可能遠離祂,但祂並不遠離你們每一個人。
[2.] 從創造。祂造了我們的心,因此祂知道我們的心:詩篇九十四篇9、10節:「造耳朵的,難道自己不聽見嗎?造眼睛的,難道自己看不見嗎?」造人者豈能不知道人裡面有什麼,豈能不觀察他們所做的?同樣的論證在詩篇一百三十九篇13節被提出:「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以及詩篇三十三篇15節:「他藉著創造,使他們的心同等,他留意他們一切的作為。」那有如此智慧賜你思考能力者,必知道這些行為;如果祂賦予受造物知識,祂自己必擁有更卓越的程度。對於擁有創造大能者,沒有什麼能被隱藏;正如祂創造了萬有,祂也能逐一辨識它們,並理解它們內心所有的運作。
[3.] 從神的治理,這治理是雙重的。第一,大能的,藉由祂有效的護理,正如祂治理所有受造物;第二,道德的,藉由祂的律法,正如祂治理有理性的受造物。兩者都推論出當前的主題。
(1.) 祂有效護理的治理,這對我們所有的行動都是必要的;「因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使徒行傳十七章28節。萬物都按祂所推動的方式運作,在它們自然的代理中;受造物若沒有祂就什麼都不能做,實際上藉著祂做了一切;祂的智慧引導,祂的旨意意圖,祂的大能推動並安排一切。這一點在詩篇一百三十九篇10節被強調,祂的手引導我們,祂的右手扶持我們,無論我們去哪裡;也就是說,我們始終被祂護理的影響所支持,因此我們不能對祂隱藏。神會支持一個祂不認識、在一個祂不理解的行動中的受造物嗎?因此,祂絕不忽視你的思想、言語與道路。
(2.) 祂的道德治理。祂給有理性的受造物一條律法,祂將追究這律法是被遵守還是被破壞。因此,既然所有的人與事都要由祂審判,祂就完全理解它們,我們每個人在心靈與行為上都完全且清晰地被神所知,否則祂就無法審判我們。這一點經常被強調:詩篇九十四篇10節:「管教列邦的,就是叫人得知識的,難道自己不曉得嗎?」那給人律法者,要求對這些誡命有精確的順服,並將管教與懲罰人的不順服。所以希伯來書四章13節:「原來萬物在神的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我們與他有關係的人,都必須向他交帳」;也就是在審判中。
- 那些想要正確敬拜神的人,需要深深地被這一點所佔據。
[1.] 從敬拜的一般本質來看,敬拜是與神的交談,或將我們自己直接置於主面前。在莊嚴的職責中,我們扮演天使的角色,仰望我們天父的面;正如在禱告中我們前來對神說話,在聖道中我們前來聽神對我們說話,在聖餐中我們前來在祂的桌前赴宴。神無處不在與我們同在,但我們並非總是、處處與神同在;我們宣稱當我們前來敬拜時,我們是與祂同在,轉身背對所有其他事物,好讓我們能站在神的寶座前。禱告是我們在肉身中能與神進行的最親密的交談,因此被稱為拜訪神、認識祂、親近祂、呼求神。引用經文是不必要的。然而,除非我們相信祂在場並意識到我們所做或所說的一切,否則這一切都無法完成,因為其他一切不過是空洞的形式;因此,當我們禱告時,我們必須記得我們是在與那位鑒察人心、知道我們祈求什麼以及如何祈求的神交談;正如列王紀上八章39節:「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並照各人所行的待他們,因為你知道他的心;惟有你知道世人的心。」禱告所有的信心、嚴肅與安慰,都取決於對這一點的相信;因為誰會去呼求一個他不確信會聽他禱告的對象,或者在一個不知道神是否看重的職責中保持嚴肅呢?或者,除非確信這些禱告已達到萬軍之耶和華的耳中,否則在禱告並將願望告知神之後,又能得到什麼安慰呢?對於聽道也是如此,使我們產生敬畏的是我們在神的眼前:使徒行傳十章33節:「現今我們都在神面前,要聽主所吩咐你的一切話」;否則人們前來是為了看與被看,而不是為了受教與指導。神無處不在,但祂特別臨在於祂的典章之處。我們必須如此嚴肅地專注,彷彿當祂的信息傳給我們時,神親自藉由神諭對我們說話;否則它對我們將毫無果效: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3節:「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運行在你們信的人心中」;哥林多後書五章20節:「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將心舉向祂,將祂置於我們眼前,彷彿與神自己打交道;這才是在聽道中產生嚴肅的唯一途徑。對於聖餐也是如此,這是一個介於聖道與禱告之間、由兩者結合而成的職責;我們聽神提出祂的約,向我們保證祂所應許的祝福,並命令我們履行必要的職責,好讓我們能領受它們。我們藉由決心與應許來承諾與禱告,見證我們對如此設定之約的同意;藉由禱告與嘆息,見證我們的依賴。然而,與一個不在場的人立約是不可能的。你會說祂臨在於祂的設立中;確實如此,這對信心是一種幫助;因此,可見的記號被指定為神與我們同在的實例,但祂所有的內在工作都是直接在我們的靈魂與神自己之間進行的。我們視祂為在場,看見並聽見一切,申命記十章12節。神是對靈魂說話,我是你的神:詩篇三十五篇3節:「對我的靈魂說:我是你的救恩」;靈魂對神說:「你是我的份,我的靈魂說。」無論是關於順服的應許,詩篇一一九篇57節,還是依賴,耶利米哀歌三章24節。兩個外在的見證人意識到神與我們靈魂之間所發生的事;所以詩篇十六章2節:「我的靈啊,你曾對耶和華說:你是我的主。」我們所有的特權都取決於這種內在的靈魂立約;如果神不知道萬事,也不將祂的心投入到親近祂的人身上,這怎麼可能呢?
[2.] 從在敬拜行為中欺瞞神,或以虛假的藉口搪塞神的危險來看。聖經提出了三個詞:戲弄神、對神說謊、試探神。戲弄神:加拉太書六章7節:「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也就是說,無罪地,沒有人能逃脫全視之神的精確鑒察。亞拿尼亞與撒非喇的罪是在保留所奉獻之物的一部分時的虛偽;他們想要像其他加入教會的人一樣顯得慷慨與虔誠,因此,藉由一部分的敬虔,試圖逃避全部。當他們遵守外在儀式時,卻忽略了內在;在職業不需付出代價時承認宗教,偶爾穿上虔誠的外衣,但平時卻將其脫下;做對人討好的事,卻忽略了神所悅納的事;這被稱為對聖靈說謊,使徒行傳五章3節。為什麼是對聖靈,而不是對父與子?因為祂在教會事務中具有特殊的優先權與視察權:使徒行傳二十章28節:「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使徒行傳十五章28節:「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他們假裝是藉由祂的本能而行;正如所有禱告的基督徒,宣稱或假裝藉由聖靈禱告。噢!留意這一點。許多人做出虛假的信仰告白或順服的應許;這被稱為對神說謊,而非對人說謊,使徒行傳五章4節。噢!那麼,我們應該極其堅固地抵禦敬拜中的虛偽;這是在試圖欺騙我們所宣稱的全知之神;不僅如此,這是對主之靈的試探:第9節:「你們為什麼同心試探主的靈呢?」這是在考驗祂是否會揭穿我們。現在,與其冒這個險,我們更應徹底地被這個真理所佔據:神鑒察人心。
[3.] 除非我們深深地被神無限知識的徹底感所佔據,否則就沒有真正的敬拜。
(1.) 除非敬拜是作為一位全視之靈的神而執行與獻上的,否則就沒有信心:希伯來書十一章6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如果神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以何種方式事奉祂,那麼我是否虔誠地事奉祂,還是以冷淡、微弱、形式化的敬拜事奉祂,都是一樣的;因為祂看不見我以何種心態去進行。如果我們禱告,卻認為禱告對自己毫無益處,那麼禱告中就不會有生命;因為確信被聽見與接納必須是所有職責的基礎;因此,所有想要勤勉事奉祂的人,必須相信祂是全知的,且知道萬事。
(二)若無敬畏,便毫無意義;因為向偶像禱告,與向一位既不聽也不看的神禱告,兩者並無分別;甚至後者更糟,因為拜偶像者至少還深信其偶像具有某種美德或神聖能力。因此,你們所有的敬拜若非出於敬畏,不過是隨從世俗的習俗與風尚罷了。以西結書三十三章三十一節說:「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彷彿是我的民。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這不過是敬虔的表演。
應用一:這對真誠的敬拜者而言是極大的安慰。
- 神認識他們每一個人;世上竟有這樣的人,其靈魂的渴望是為了記念祂的名。神的兒女常受一種試探,以為在眾多受造物中,神已將我們遺忘:以賽亞書四十章二十七節說:「我的道路向耶和華隱藏,我的冤屈神並不查問。」以為神不看顧我,不留意與我相關的事,也不理會我的苦情與申訴。神既知道萬事,豈會不知道你呢?萬事都在神的護理之下,但祂的子民是在祂特別的護理之下。基督論到麻雀時說(路加福音十二章六節):「沒有一個被神忘記的。」難道祂的兒女會被遺忘嗎?不,基督按著名叫自己的羊(約翰福音十章三節);祂對摩西說(出埃及記三十三章十二節):「我按著名認識你。」一位父親絕不會忘記自己有多少孩子,無論他的家庭多麼龐大繁多。
- 祂知道他們的景況、缺乏與軟弱:馬太福音六章三十二節:「你們的天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第八節:「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然而,祈求仍是必要的,為要莊重地操練你們的信心與倚靠;但祂絕不會忽略或遺忘我們;祂的全知賦予所有與祂有關係的人這種盼望。
- 我們的禱告必被垂聽,即便極其隱密:馬太福音六章六節:「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即便禱告僅限於內心的密室:使徒行傳九章十一節:「主對他說:『起來,往那條直街去,在猶大的家裡,訪問一個大數人掃羅,他正禱告。』」
- 我們的禱告必被正確地理解。神知道許多美好的感動,我們自己卻不願或無法察覺;正如我們對神那份深厚的愛,往往掩蓋了我們身上那一點點微小的良善,但神卻不忽略。當我們能像彼得那樣說(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十七節):「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這是好的。但神甚至在我們自己幾乎無法確認誠實時,祂卻認可了;許多嚴肅的靈魂在神面前景況是穩妥的,儘管他自己無法如此認定。這正是此處所隱含的。
應用二:警惕。讓我們謹防禱告中的一切假冒為善,或在內心光景不相稱時,卻披上敬虔的外衣;切勿讓你們的嘴唇在心靈之外或違背心靈地禱告。
[1.] 在心靈之外。這可能以兩種方式發生:
(1)當你們機械式地背誦禱告詞,而舌頭與心靈完全陌生時;正如有些鳥兒會模仿人的聲音,許多人也模仿聖徒的樣子,說著別人規定或自己編造的話,卻沒有生命與情感;這是在神面前扮演角色,抱怨著我們並未感受到的重擔,表達著我們並未擁有的渴望。在這些人身上,救主的話應驗了:馬太福音十五章八節:「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或先知的話:耶利米書十二章二節:「你雖近在他們口中,卻遠離他們的心思」;他們不過是用空洞的儀式向神獻殷勤。
(2)當我們草率地禱告,或使用一些放諸四海皆準的通用詞彙,卻未針對自己的情況進行調整。除非你們所有的認罪與祈求都是具體的,否則它們無法觸動心靈;因為泛泛之談不過是概念,無法深入:列王紀上八章三十八節:「各人知道自己的災病,向你舉手,無論祈禱祈求……」這就是那使他自己的良心與心靈受責,並因此受感動而禱告的罪。泛泛地譴責罪惡是容易的,但這無法深入到足以激發深刻的痛悔與聖潔的渴望。我們只是例行公事地禱告,卻沒有為自己哀慟,也沒有為我們所缺乏的事物發出懇切的祈求。當我們恨惡某事時,卻珍視其名;當我們喜愛某事時,卻厭惡其名。
[2.] 違背心靈;當你捨不得離開你似乎正在禱告反對的罪,或祈求你根本不想得到的恩典時:詩篇六十六篇十八節:「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那祈求自己並不想要的恩典的人,不過是在對神撒謊。
現在,為了激勵你們警惕,請考慮以下幾點:
(1)禱告中沒有任何游離的念頭能向神隱藏:約伯記四十二章二節:「你的旨意不能攔阻」;從祂的察覺與知識中隱藏:詩篇一百三十九篇二節:「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你們的意念在神看來,正如你們的話語在人聽來一樣清晰可見。
(2)當我們心懷偶像而禱告時,神最厭惡我們的禱告:以西結書十四章三節:「這些人已將他們的偶像接到心裡……我豈能絲毫被他們求問嗎?」他們早已決定要做什麼,卻仍要求問神;正如許多人如今想要保留自己的私慾,卻又禱告反對它們;彷彿僅僅是抱怨就盡了本分,卻沒有恨惡,也沒有努力。
(3)神最看重的是靈,即心靈的傾向與趨向:箴言十六章二節:「神衡量人心。」聖靈將我們放在聖所的秤上;因此要留意原則、目的與目標。
(4)在與神立約時,可能存在一種道德上的誠實,卻缺乏超自然性的誠實:申命記五章二十八、二十九節:「我聽見這百姓對你說的話……他們所說的都好。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他們當時並未撒謊,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兩種情形下:因某種即將臨到或正在臨到的審判,如人們被嚇得稍微敬虔一點;或者在某種敬虔的衝動或莊重的敬拜中。這應當使我們謹慎。將你們最好的渴望與志向帶到神面前,但不要停留在這些上面,要使它們得到進一步的堅固,好讓我們的誠實得到驗證與證明。
其次,我現在進入第二點,神「曉得聖靈的意思」。
教義:神曉得在禱告中運行的聖靈是什麼樣的,這對神的兒女而言是一種安慰。
在此我將做三件事:
- 指出在禱告中運行的不同靈。
- 神在何種意義上被稱為曉得聖靈的意思。
- 為何這對神的兒女是如此大的安慰。
- 在禱告中運行的不同靈。我將指出四種靈:
[1.] 人的自然之靈,尋求自身的福祉,這並非罪;因為是神將其放入我們裡面的;基督自己也有這樣的傾向: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三十九節:「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以及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七、二十八節:「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祂的人性有免受重擔的無辜渴望;但祂對神榮耀與人類公共利益的更大尊重,使祂順服於此。祂的人性表現出對毀滅性事物的合理抗拒;但祂堅定的意志是順服神,克服一切障礙。以較低的例子來說,本性促使保羅祈求脫離肉體上的刺;但恩典教導他順服神的旨意。保羅在擁有或表達這種自然傾向時並未犯罪;但屬靈的本能必須引導並治服它。因此,當我們祈求生活上的便利時,我們並未犯罪,但這並非神在禱告中所垂聽的靈。「基督因祂的虔誠蒙了應允」(希伯來書五章七節);然而那杯並沒有離開,但祂得到了扶持;保羅也是如此,蒙應允並非為了除去肉體上的刺,而是為了得到足夠的恩典: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九節:「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2.] 有一種屬肉體、罪惡的靈,可能在禱告中運行;正如門徒求火降下時,基督對他們說(路加福音九章五十五節):「你們的靈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常在禱告中誤入歧途,要麼被錯誤的判斷所蒙蔽,要麼被屬肉體的私慾所驅使。
(1)因錯誤的判斷。他們將錯誤的觀念與意見帶入禱告中,以此想強迫神,正如巴蘭試圖通過築壇來咒詛神自己的百姓。這種禱告,是在求神做魔鬼的工作,摧毀祂自己的國度,壓制祂最虔誠的敬拜者,以滿足那些反對他們的派系。如果人的判斷一旦被玷污,沒有什麼比虛假與偏頗的熱心更殘忍、更血腥的了;他們以為殺害他人是在事奉神(約翰福音十六章二節)。他們的敬虔也會很快被玷污;因為追隨盲目良心的人,會藉由禱告與莊重的敬拜來聖化他們的憤怒與殘忍:以賽亞書六十六章五節:「你們的弟兄,就是因我名恨惡你們,把你們趕出去的,曾說:『願耶和華得榮耀』」;由此產生了那句古老的諺語:「一切罪惡皆以主的名開始」;禱告成了殘忍的序言。如今,信徒感到安慰的是,神不會垂聽這些禱告;祂曉得聖靈的意思。
(2)因屬肉體的私慾與渴望。肉體的利益滋生偏私;人們認為神應該垂聽他們在世俗上的請求。肉體的衝動非常強烈,因為敗壞的本性渴望得到滿足:雅各書四章三節:「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這是肉體在禱告,而不是聖靈在禱告。「他們心裡試探神,隨自己所欲的求食物」(詩篇七十八篇十八節)。當他們的需要得到充分供應時,他們仍然抱怨且不滿足;他們必須有珍饈美味,彷彿神的護理必須服事他們肉體的胃口。在這些類似的情況下,是肉體在禱告,而不是聖靈;但基督不會將這些渣滓放入祂的金香爐中,也不會用祂的馨香來薰染我們的私慾。
[3.] 新本性,也稱為靈,它使我們傾向神與天國:撒迦利亞書十二章十節:「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這促使並催促我們祈求屬靈與屬天的事物;這類請求是神最喜悅的(列王紀上三章十節);那些對神的榮耀與我們得救必要的事物。肉體所體貼的與聖靈所體貼的有所不同。肉體的智慧將心靈從神與天國轉向卑賤、低下的事物,如世上的好處——享樂、財富、榮譽。但聖靈,或重生的部分,體貼別的事。什麼是體貼聖靈?就是新本性所追求的,或主要渴望的。事實上,在其他時候佔主導地位的靈,也會在禱告中運行;因為渴望跟隨心靈的構造與架構:羅馬書八章五節:「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他們的構造如何,他們的品味與愛好就會如何;這種品味與愛好會在所有事情上顯露出來,甚至在他們的禱告與敬虔中;無論他們的話語是什麼,他們心靈的運行都與他們整體的傾向與氣質一致。
[4.] 神的聖靈:猶大書二十節:「在聖靈裡禱告。」祂的幫助對禱告是必要的,不僅是為了聖化我們的心,更是為了激發我們的渴望,並引導我們向神陳明;使我們能夠以比我們自己所能達到的更熱切、更規律的方式來履行這項義務。基督徒心中既有肉體也有聖靈,它們作為活躍的原則留在心中,彼此相爭(加拉太書五章十七節)。在禱告中我們能感受到這一點;因為聖徒有時說的是混合的方言,一半是亞實突的語言,一半是迦南的語言,既有肉體的,也有聖靈的,只是後者藉著聖靈的大能治服了前者。無論是在禱告的哪種屬性上——信心或渴望的熱切——皆是如此。
(1)關於信心:約拿書二章四節:「我說:『我從你眼前雖被驅逐,我仍要仰望你的聖殿。』」這是信心與不信之間明顯的衝突;不信的話語先出來,彷彿我們已被完全摒棄在神的眷顧與恩寵之外;然而信心不容許我們遠離神,因此修正並收回了不信之前所說的話;「我仍要仰望你的聖殿」,看看神會為我做什麼。詩篇九十四篇十八節:「我說:『我失了腳』,耶和華啊,那時你的慈愛扶助我」;當他們自己的信心與勇氣都失敗時,神那裡仍有拯救。
(2)關於熱切。肉體看重、珍視、熱切地渴求暫時的福分;幻想著一種健康、財富、自由與世俗便利的狀態,認為這對我們最好。我們羨慕屬肉體的幸福(詩篇一百四十四篇);但聖靈修正了肉體的判斷。有一種更高、更好的幸福;我們應當主要尋求它,而我們所有的世俗利益都應當從屬於它。現在,在這些衝突中堅持下去的,不僅僅是我們裡面的靈或新本性,而是得到神聖靈幫助的新本性,祂在我們一切軟弱中幫助我們,宗教禮儀表明我們必須將所有的一切歸功於祂。我們所有的信心與熱切都來自祂;沒有祂的幫助,我們不是在困難中沉淪,就是在請求中冷淡且漫不經心。
- 神在何種意義上被稱為曉得聖靈的意思?
- 藉由區分。
- 藉由認可。
[1.] 藉由區分。神完美地曉得聖靈在祂兒女心中所激發的那些嘆息的意思與意圖;祂知道什麼是出於自然的,什麼是出於肉體的,什麼是出於神聖之靈的;這些感動屬於什麼原則。因為祂「衡量人心」(箴言十六章二節);也就是說,祂精確地曉得它們,彷彿將它們放在天平上一樣;我們受什麼原則、動機與目標所驅使;祂不僅觀察禱告的內容,還觀察祈求者的性情;他的心靈架構是否是基督徒式的、福音式的;是謙卑、聖潔、屬天的;還是帶有肉體的偏見。
[2.] 藉由認可,即祂看重並接納聖靈的嘆息;因為「曉得」一詞暗示了允許、尊重、認可;正如詩篇第一篇六節:「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如對照句所示,意為認可、眷顧、使之興旺。正如基督不認識惡人暗示了對他們的拒絕(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三節):所以祂曉得聖靈的意思,祂看重並接納禱告中屬於聖靈的部分。信徒的嘆息勝過偽君子華麗的請求;神所看重的不是甜言蜜語,而是嚴肅的敬虔;如果你有與祂相交的聖潔呼吸;如果你的禱告不是麻木的,沒有對自己需要與缺乏的適當感受;也不是無心的,沒有對你所需要之恩典與憐憫的渴望,神就會接納你。
- 為何這對神的兒女是如此大的安慰與益處?
[1.] 神藉由區分自然嘆息與聖靈嘆息的知識。
(1)因為有時他們在禱告中不說話,而是與他人一同參與;只要你以心靈的嚴肅感動與之共鳴,這就是你的禱告;不僅是說話者,所有藉著心靈嚴肅感動而贊同的人都是如此。當原始教會中有恩賜的人禱告時,我們翻譯為「不通方言的人」要說阿們(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十六節);那時這就是他的禱告,正如說話者的禱告一樣;他們衷心的阿們是「信心的印記,渴望的誓願」,是對禱告衷心的贊同,或是對他們熱切渴望的衷心表達。
(2)有時他們無法說話,無法將渴望轉化為語言,因為被苦難壓垮。當你無法用言語表達時,神曉得我們內心深處的嘆息:詩篇三十八篇九節:「主啊,我的心願都在你面前;我的嘆息不向你隱藏。」靈魂如此困惑,以至於我們無法將渴望轉化為清晰的思想與言語;但在神面前,它們如同正式的言語,因為祂能詮釋我們內心最隱密的感動:出埃及記二章二十四節:「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詩篇十二篇五節:「耶和華說:『因為困苦人的冤屈和貧窮人的嘆息,我現在要起來』」;詩篇六篇八節:「因為耶和華聽了我哀哭的聲音。」這樣的嘆息、呻吟、眼淚,在天上有著可理解的語言。
(3)有時他們不敢說話。因為先知告訴我們在邪惡的時代,「通達人必靜默不言」(阿摩司書五章十三節);另一位先知說,當人不能「信靠鄰舍」,必須「守住出口之門,不要向懷中的妻提說」(彌迦書七章五節);當他們不敢反對那些他們無法改變的事,幾乎不敢窺視、嘀咕、哀嘆或向神申訴時。時代的罪惡如此,他們被監管;那時神曉得他們心中的渴望,以及被壓抑的悲傷與隱藏的抱怨。
(4)有時他們在說話時被嘲笑的無神論者或屬肉體的世界所誹謗,這些人不知道聖靈與祂聖潔的感動,因為他們的心完全獻給了感官與世俗的事物;最崇高的敬虔表現被嘲笑,所有不符合他們肉體方式的事都被視為愚拙:彼得前書四章四節:「誹謗你們」;第十四節:「聖靈……在他們身上卻是受榮耀的。」當世人聽到信徒在聖靈裡禱告時,他們會嘲笑;正如使徒行傳二章十三節,當聖靈降在使徒身上時,有人「譏誚說:『他們無非是新酒灌滿了』」;所以當他們身上顯出超乎尋常的神的作為時,他們就嘲笑。當他們熱切時,世人並不精通聖靈的運行。非斯都認為保羅瘋了(使徒行傳二十六章二十四節)。肉體的智慧與神為敵,無法正確判斷祂的道路與感動。但現在,神會對聖靈的運行做出與世人完全不同的詮釋,這是一種安慰;他們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但神能分辨;他們是無能的法官,對這些事沒有品味與愛好。許多事不符合人敗壞的感官,卻符合神聖潔的旨意;世人所誹謗的,神卻認可;無論他們受到多少反對與嘲笑,他們仍享受與祂真實而甜蜜的相交。雖然世界不認識這靈,但神認識並認可它,正如結果所表明的那樣。
(5)有時他們自己發現很難詮釋自己的義務,判斷什麼是肉體,什麼是聖靈,但神曉得聖靈的意思;當他們盡其所能與神交通時,主必應允他們心中的渴望:詩篇六十六篇十九節:「但神實在聽見了;祂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我們發現我們的禱告沒有被神拒絕;正如前後文所示,他對此有些懷疑,因此將其視為他誠實的標記。神,不能庇護任何罪,卻樂意給予他認可。
(6)那些對自己的工作不太滿意的聖徒會懇求他們的渴望:尼希米記一章十一節:「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的祈禱」;以賽亞書二十六章九節:「夜間,我心中羨慕你;我裡面的靈切切尋求你。」
(7)神的兒女可以對祂的護理與恩惠感到更加滿足;因為神會垂聽聖靈所發出的那部分禱告。我們為了某個目的祈求世俗的便利;神並不總是給予手段,但目的必會得到促進;祂知道手段是否會成為憐憫,或者目的是否會藉由這些手段或其他方式得到促進。現在,他們渴望聖靈被垂聽,而不是肉體。亞伯拉罕希望應許實現,並選中了以實瑪利:創世記十七章十八節:「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但神打算藉由以撒採取更好的方式。如果祂給了我們所求的,那是出於憤怒;那是我們的禱告;但聖靈的禱告是為了榮耀神,並按照神的旨意。神的回答是按照聖靈的意思。
[2.] 神藉由認可的知識,即祂會接納並看重聖靈在我們裡面激發的禱告。經文中給出了理由:「因為祂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在這句話中,我們有:
- 工作:「祂替聖徒祈求」。
- 對象:「替聖徒」。
- 規則、性質或種類:「照著神的旨意」。
讓我們首先闡明這些事,其次考慮為什麼這樣做的禱告必然是神所接納與喜悅的。
- 聖靈的工作:「祂替聖徒祈求」;也就是說,激發並引導我們禱告;祂運用並使用我們的官能、心靈與舌頭;是的,還有我們的恩典、信心、盼望與愛。運用信心去相信神的存在與護理,無論是祂目前的統治(內在或外在),還是未來的永恆報償。這種信心是禱告的生命;因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羅馬書十章十四節,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運用我們的盼望;期待這些事,我們就照祂的旨意向祂祈求;否則禱告不過是令人厭倦、徒勞無功的任務:瑪拉基書三章十四節:「你們說:『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有什麼益處呢?』」當我們期待所求的時,祈求中就有更多的生命:詩篇一百三十篇五節:「我等候耶和華,我的心等候;我也仰望祂的話」;這就是禱告中靈魂的姿勢。至於愛;因為我們來到這裡,是為了表達我們對一切能使我們更親近神的事物的衷心嘆息。確實,那些正確呼求神的人,是那些「以全能者為樂」的人(約伯記二十七章十節)。這項義務是愛的行為;而義務的生命來自我們愛的熱切,因為這是我們渴望的莊重表達。如果神是我們的分,我們就會渴慕祂,並表達我們對一切有助於與祂相交之事的渴望。因此,聖靈使用我們的官能與恩典;祂堅固我們的信心,激發我們的愛,並挑旺我們的盼望;正如馬太福音十章二十節所說:「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當祂使我們能夠在人的法庭前說出合宜的話語時。同樣,當祂使有理性的受造物能夠在施恩座前說出合宜的話語,即符合信心、盼望與愛的話語時,祂就在替我們祈求。
- 祂為之祈求的對象「替聖徒」,原因有二:
[1.] 因為只有聖徒才熟悉這些運作: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約翰福音十四章十七節:「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他們不看重祂的感動與運作,而是將目光固定在這個世界及其罪惡與虛榮上;他們不想使用祂,儘管祂向他們顯現,但聖徒沒有祂就無法生活。
[2.] 這些人才是唯一適合在禱告中與神交通的人。這些人具備在神面前蒙垂聽與接納的資格,並能獲得我們在理智與公義上所能向祂祈求的一切:約翰一書三章二十二節:「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沒有其他人處於神的恩典與寵愛中,也沒有處於領受的姿勢中,按照應許的條款;只有那些稱義、成聖並活在順服祂之中的人:箴言十五章八節:「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祂所喜悅」;約翰福音九章三十一節:「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人,神才聽他」;雅各書五章十六節:「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詩篇六十六篇十八節:「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箴言二十八章九節:「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這些以及許多其他經文表明,誰才是擁有神耳朵的人。只有聖徒,別無他人;他們小心翼翼地避免一切已知的罪,並在履行一切已知的義務上持守良心。那時,你在祂的心中與愛中將佔有很大的份額;當你呼求祂時,祂必親近你,勸勉、激發並引導你,並在一切場合賜給你恩典的回答。
- 祂引導我們進行這種代求的規則、性質或種類;「照著神的旨意」(κατὰ θεὸν)與第二十六節的「照著神的旨意」(κατὰ θεὸν)相同,指內容與方式,即祈求合法的事物,為了聖潔與合法的目的。
[1.] 禱告的內容:約翰一書五章十四、十五節:「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什麼,祂就聽我們。」
「照祂的旨意」是什麼意思?
回答:(1)符合祂顯明的旨意。(2)適當地順服並保留祂隱秘的旨意。
(1)符合祂顯明與命令的旨意:我們不求任何不義與不聖潔的事,彷彿我們想讓神在某種非法目的上祝福我們,或者,因嫉妒、報復或任何敗壞與屬肉體的私慾所驅使,祈求任何違背虔誠、公義、仁愛,或基督徒應有的聖潔、溫柔之靈的事。在禱告中表達非法的渴望是雙重的邪惡,因為它們違背了神命令的旨意,並且因為它們在禱告中被呈獻給祂,試圖藉由祂的幫助來實現我們所渴望的,彷彿我們想讓祂調整祂的護理來滿足我們的私慾。
(2)適當地保留並順服祂隱秘與命定的旨意。我們向神祈求的事物分為三類:第一,純粹合法的;每一件無關緊要的事都是如此,例如摩西渴望進入迦南。我們不能說神會給我們這類事物;神拒絕了摩西;「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申命記三章二十六節)。神只給了他一個毘斯迦山的遠眺。第二,不僅合法,而且是命令的,即屬於我們義務範圍內的事;例如父母祈求子女的歸正,或子女祈求父母長壽,這不僅合法,而且是命令的;然而神按祂的喜悅處置結果。第三,有些事物對我們而言是絕對良善且必要的,例如聖靈的恩賜(路加福音十一章十三節)。這類事物神必會賜予。但在前兩種情況下,我們必須使用手段,但將結果交託給神。
能最妥善地將我們安置於祂的榮耀之中;因為即便所求之事是合法的、是良善的,卻仍有以下限制:第一,若此事不違背神的任何旨意,且不與祂護理的協調相抵觸。難道我們竟要神為了我們,而撤銷或擾亂祂那智慧的籌算嗎?第二,若此事對我們而言並非不便或有害;但關於這一點,神才是審判者。某些眼前的暫時好處,可能是未來禍患的根源;而某些當下的苦澀,事後卻可能被發現是有益的。神知道生命或死亡何者為佳,是當下脫離苦難,還是繼續忍受;因此,第 28 節隨即說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那些被視為邪惡的事,最終可能轉變為益處;因此,我們不應斷然強求,而應帶著對神旨意的限制與保留來祈求;正如我們的主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39 節所作的:「祂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相信神必會應允我們的祈求(前提是這應允能成就祂的榮耀並對我們有益),與不加任何限制與保留、絕對地相信祂絕不會拒絕我們所求的特定事物,這是兩回事。決定何者最能成就神的榮耀、何者對我們最為渴求,這並非我們所能定奪;我們必須將自己交託並順服於神,交託給我們那位從不耽延我們益處、且必會引導萬事達到至善境界的天父。
[2.] 禱告的方式。
(1.) 帶著信心。我們在禱告中有何種信心?就神而言,是相信祂有能力且樂意幫助祂的百姓;相信我們不必奔向其他權宜之計,也不必在神與屬肉體的手段之間搖擺不定,雅各書一章 6-8 節。至於我們個人是否蒙悅納,我們必須禱告,以免因任何被容許的罪而削弱我們的確信:約翰一書三章 20-21 節:「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我們因犯罪而失去了平安,便無法歡然來到神面前。至於所求的特定祝福,凡是絕對應許的,就必須絕對地期待。但關於今生一般祝福的應許並非絕對的;這些事是按照神的榮耀與我們的益處來分配的。聖徒們在這些事上表達時,即便傾向於抱持最好的希望,仍帶著些許猶豫;正如大衛在撒母耳記下十二章 22 節所言:「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活著,也未可知。」神知道我們真正缺乏什麼,也知道什麼最符合我們的願望,祂能為我們作出的選擇,遠勝過我們為自己所作的:約珥書二章 14 節:「或者他轉意後悔,留下福分。」
(2.) 帶著熱切,即那種在向神祈求時所應有的生命力與嚴肅態度:馬太福音七章 7 節:「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除非我們立志尋求主,否則我們並非真心實意,但以理書九章 3 節。基督透過兩個比喻教導我們如何禱告;一個是關於聖靈的,路加福音十一章,藉由一個人半夜向朋友借餅;另一個是關於為教會伸冤的,路加福音十八章 1 節,藉由寡婦與不義之官的比喻。要堅持到底直到禱告蒙應允,馬太福音十五章 26-27 節;要持續與神摔跤、奮力祈求:羅馬書十五章 30 節:「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著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
(3.) 帶著謙卑;我們必須如同「比祂一切慈愛更小」的人來到祂面前,創世記三十二章 10 節;以斯拉記九章 6 節:「我的神啊,我蒙羞慚愧,不敢向我神仰面」;如同稅吏,路加福音十八章 13 節:「神啊,開恩憐憫我這個罪人」;如同亞伯拉罕,創世記十八章 27 節:「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
(4.) 帶著聖潔的目的,為了使神得榮耀:約翰福音十四章 13 節:「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在聖靈裡,約翰福音十六章 14 節:「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詩篇一百一十五篇 1 節:「耶和華啊,榮耀不要歸與我們,不要歸與我們,要因你的慈愛和誠實歸在你的名下」;約珥書二章 14 節:「或者他轉意後悔,留下福分,就是留下獻給耶和華你們神的素祭和奠祭。」
其次,為何如此作的禱告必蒙神悅納的理由。
- 因為在此,三位一體的神皆參與其中。我們是照著神的旨意,奉基督的名並藉著祂的中保職分,在聖靈的感動與引導下禱告。每一位格都是我們盼望的根基;因此,這絕非徒勞之舉,也不是對著空氣呼喊:撒母耳記下十四章 1 節,「約押見王心向押沙龍」,便利用了這個優勢。基督的功德產生了確信:希伯來書十章 19 節:「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再者是聖靈的感動;神悅納那些源自祂自己的事物:詩篇十篇 17 節:「耶和華啊,謙卑人的心願,你早已聽見。你必預備他們的心,也必側耳聽他們的祈求」,即那些由祂的靈在我們裡面所激發與挑旺的事。
- 就人而言,祈求者具備了資格,請求是公義的,目的正確,且心靈受到激發。
應用。這是為了向我們顯明何種禱告蒙垂聽;即那些 (1.) 出於神,且 (2.) 向神所作的禱告。這樣的人必被視為朋友;神將賜下豐盛恩惠的記號給他們,並藉由垂聽他們的禱告來獎賞他們的愛與順服;祂樂意為他們成就大事,並要使人知道他們的祈求是祂所悅納的。噢!要藉著聖靈這樣禱告。
- 你的禱告是否是出於神的禱告?是否是受聖靈感動、聖潔且熱切的禱告?聖潔,因為祂是聖潔且屬天的靈,祂主要引導我們追求聖潔與屬天的事;那些總是使我們變得更好而非更壞的事;至於其他事物,則將我們的選擇交託給神,由祂來喜悅並為我們定奪最好的,而非我們為自己所作的:「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然後是熱切,即聖經所說的「發出功效的」:雅各書五章 16 節:「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當它看起來像是與神摔跤時。
- 向神。如同與神相關的敬拜,它帶有神屬性的印記。祂的某些屬性與祂的慈愛與良善有關,某些則與祂的威嚴與偉大有關;前者顯明在我們信心的喜樂與確信中,顯明在我們以與祂交通為樂中;後者顯明在我們對神的謙卑與深切敬畏中,當我們作為貧窮、若無祂的恩典便全然滅亡的受造物來到祂面前時。
- 此種「益處」並非由我們的幻想與臆測所決定,而是由神的智慧所定;因為神比我們更清楚什麼對我們更有益。我們是根據眼前的表象來判斷,但神卻能洞察我們的內心,並預見未來發生的一切;因此,神的聖意應當高於我們愚昧的幻想。無論祂差遣或容許何事發生,對我們而言,都比任何其他事物更為合適。若我們能確信這一點,基督徒便能準備好以喜樂的心,領受臨到身上的一切。此外,祂是一位滿有慈愛憐憫的神,祂愛我們遠勝過我們愛自己;因此,無論祂的安排為何,我們都應當感到滿足。難道該由牧人還是羊來選擇草場?該由孩子還是父親的判斷來決定管教?該由病人還是醫生的醫術來決定治療?神有時為了祂子民的益處,必須使他們感到不悅(參約十六6-7):「只因我將這事告訴你們,你們就滿心憂愁;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們太過沉溺於自己的臆測;基督的作為雖是合宜且有益的,卻常令祂的子民感到不滿。祂才是判斷何者對我們有益的主宰,無論祂離去或停留,都不應由我們這些目光短淺、受情感攪擾、且常在禱告中胡言亂語、不知所求為何的人來決定。彼得曾說(太十七4):「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他對身處他泊山感到滿意,卻未曾想到神在他身上還有其他工作要做。同樣,耶利米書二十四章5節中,那筐「好無花果」被送往「迦勒底人的地,為要使他們得好處」。流亡之中有何好處?但神預見到,若他們留在原地,將會遭遇更糟的禍患。約瑟被賣為奴,表面看來是惡事,但神卻將其轉化為美事(創五十20)。神或許會使我們處於卑微匱乏,使我們遭受困難、偏見、責難與痛苦的折磨,但這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益處。
- 「益處」應當根據其與「至善」或「真幸福」的關係來定義。然而,我們的至善幸福,除了看見神並享受神之外,還能是什麼呢?它不在於外在的舒適、財富、自由、健康、榮譽或順遂的人際關係,而在於我們蒙神悅納;其他事物不過是我們幸福的附屬品(太六33):「你們要先求神的國……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苦難並未奪走我們堅實且本質性的幸福,反而因我們在恩典與聖潔上的增長,幫助我們更深地享受這份幸福。凡使我們與神隔絕的,便是惡;凡使我們更親近神的,便是善。罪使我們與神隔絕,因此罪永遠是惡(賽五十九2)。但苦難並不總是惡,它反而使我們更懇切地尋求神(何五15);因此,在十字架下受教,在順服與降服於神的過程中持續前行,便是善(哀三27):「人在幼年負軛,這是好的」,因為這能使人保持謙遜、卑微與清醒。
- 此種「益處」並不總是身體的安康或外在的繁榮;因此,我們的境況不應由肉體的利益來決定,而應由靈魂的福祉來衡量。即便我們隨心所欲地擁有全世界,若主拒絕賜下屬靈的福分,我們也不能說自己處於良好的境況;我們對靈魂的關切應重於身體(來十二10):「神管教我們,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使我們在他聖潔上有分。」祂並不稱世人所渴求的那些財富為「益處」,而稱「有分於神的性情」為益處。苦難若被聖化,便是好的;藉由苦難所煉成的聖潔,應當比一切外在的舒適對我們更為重要。
- 這益處並非當下即能享受與感受到的,而是需要等候的;因此,我們的境況不應由感官來決定,而應由信心來判斷(來十二11)。苦難在當下對天然的感官而言並不討喜,其果效對屬靈的感官而言也非顯而易見;但它是好的,因為最終它會轉化為屬靈的益處。當我們身處苦難時,我們感受到的是刺痛,卻無法立刻看見益處;藥物需要時間發揮作用。那看似不好的,可能正是好的;雖然它在性質上或許不佳,但在用途上卻是好的;信心應當如此斷定,即便我們當下並未感受到(詩七十三1):「神實在恩待以色列。」
- 個別的益處必須讓位於整體的益處,個人的利益必須讓位於神的榮耀與基督國度的擴展。對保羅而言,離世歸天是好的,甚至是更好的;但若聖徒需要他留在肉身中,他便順服(腓一24)。我們不可為了追求自身的益處而阻礙他人的益處;萬物都會為了宇宙的存續而違背其個別的本性;那為了神的榮耀而有的事,即便對我們個人的滿足與安逸而言並非好事,卻依然是好的(約十二27-28)。我們對職分的意識與榮耀神的渴望,應當勝過我們天然的傾向。
- 在成就這益處的過程中,我們不可作懶惰的旁觀者,而應在神之下給予協助。當我們勤於操練敬虔時,惡便轉為善,一切十字架與苦難便轉為救恩的媒介。除了神在一切背後的揀選之愛外,還有聖靈的實際能力與運行,以及我們這一方的禱告(腓一19):「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以及希伯來書十二章11節:「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並非十字架的本質本身就能成就這一切;我們必須為我們所期盼的而努力;聖徒不僅是攝理的被動對象,更是主動的工具;我們這一面必須有所操練;我們必須善用一切事物,神才會賜福給我們。
- 若這一切對個人而言是真實的,那麼對教會而言則更是如此;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詩七十六10):「人的忿怒要成全你的榮美,人的餘怒你要禁止。」基督常藉著魔鬼的肩頭而得勝;一切攝理都是為了選民的緣故(提後二10):「所以我為選民凡事忍耐,叫他們也可以得著那在基督耶穌裡的救恩和永遠的榮耀。」使徒們的苦難促成了真基督徒的益處;神顧念的是整個教會的益處。
【應用一:教導】
- 針對世上充斥的邪惡而對神攝理提出的質疑,是虛空且輕浮的。這是一個古老的疑問:若有神,為何有惡?若無神,為何有善?這兩者互為解答;本文則更為詳盡:神將惡轉為善。世上有魔鬼:神知道如何使用牠們,以懲罰惡人並操練敬虔人。世上有罪:若無罪,便無基督。世上有苦難:若無苦難,許多恩典將會失落;便無所謂堅毅、忍耐與懇切的禱告。世上有惡人:這顯明了神分別的憐憫,當許多人淹沒在人類共同的船難中時,我們能逃脫是更大的憐憫;若他人是惡的,讓我們為神使我們變得更好而稱頌祂。最後,世上有死亡,好讓這世界有一個出口,並為我們的勞苦與憂傷畫上句點。
- 這教導我們如何詮釋禱告。我們曾為某項福分的延續而禱告,卻失去了它;我們曾為除去某項困擾而禱告,它卻依然存在。這正是此處的情況;若神垂聽他們的禱告,為何他們仍要遭受如此艱難的事?聖靈教導我們如何禱告。然而,對任何祈求的拒絕,最終都轉化為益處。我們常帶著屬肉體的請求來到神面前,若將其翻譯出來,聽起來不過是:「賜我那能使我得罪祢的事物,或使我的肉體得滿足,或使我的私慾得飽足。」神發現我們沉迷於受造物,而當我們在淫亂中被中斷時,我們便心生不滿。我們必須區分什麼是真正對我們最好的,以及我們自認為最好的;對我們的靈魂而言,其他的飲食比我們病態的胃口所渴求的更為健康;我們往往在最軟弱時最剛強,在最強壯時最糟糕。
- 這給了我們等候神的理由。雖然我們當下不明白為何發生這一切,但讓我們等候。攝理的運作並非無因;我們現在看不見,但當神將其轉為益處時,我們必會看見。我們不可憑開端來判斷神的工作;在那些真正享受祂永恆之愛的人眼中,神有時看似仇敵。讓忍耐發揮完全的功用,當攝理達到終點時,你們就會明白更多。
- 我們有理由將結果交託給神。有些事屬於我們的職分,有些事則純屬結果。我們對結果的憂慮多於對職分的盡責,因此我們奪走了神手中的工作;這與其說是關懷,不如說是焦慮;我們詢問自己將會如何,而非詢問我們該做什麼。你們盡自己的職分,神自知如何將萬事轉為益處(腓四6-7)。對於行在職分道路上的人,沒有什麼會出錯。
- 這告知我們神兒女的幸福。我們也可以參與其中;當我們被聖化歸於神時,萬事也都為我們被聖化;那些本可能成為網羅的事物,反而成為幫助,那些挫折反而成為推進。對於聖徒而言,受造物彷彿變成了另一種東西;若他們獲得提升,他們的心便向神擴張(撒下七2):「王對先知拿單說:看哪,我住在香柏木的宮中,神的約櫃反倒在幔子裡」;尼希米記一章11節:「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的祈禱,求你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意即他已將此職位用於神。當他們受苦時,他們不抱怨也不灰心,而是在神大能的手下謙卑自己,從而在每一處轉折點遇見神。噢!身處神的特別看顧之下,並讓周遭一切事物都為我們的永恆福祉而安排,這是何等有福的事!惡人則不然;若神使掃羅作王、猶大作使徒、巴蘭作先知,他們的晉升將成為他們的毀滅;哈曼的榮譽、亞希多弗的機智、希律的掌聲,都轉為對他們的傷害。若在繁榮中他們藐視神,在逆境中他們便否認並褻瀆神:「這災禍是從耶和華來的,我何必再等候他呢?」正如鹹海將一切轉為鹹水,人的境況取決於他內心的構造。
【應用二:警誡】
- 針對誤解攝理的警誡。神的一些作為看似嚴苛,但考量一切後,你會發現它們充滿了慈愛與誠實(詩二十五10)。若神的話語與攝理之間看似矛盾,你不可總是透過攝理來詮釋話語,而應透過話語來詮釋攝理(詩七十三17):「直到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
- 針對未善加利用的警誡。讓我們不要因怠惰與愚昧而失去益處;讓我們觀察如何從每一件事中獲益;神若不知這對我有益,就不會差遣這苦難。因此,為此目的:
[1.] 領受這些動機。 [2.] 思考苦難能帶來什麼益處。
[1.] 動機。
(1.) 在苦難中表現得好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從苦難中獲得益處。屬肉體的人在苦難中表現得尚可;當神的手沉重地壓在他們身上時,他們會謙卑一些,且在某種程度上被禁止或阻礙去追隨私慾;是的,當神管教他們時,他們甚至會許下改革的諾言;但一旦得救,他們便又鼓勵自己去實行舊有的罪;就像金屬在爐中時會熔化,但一旦取出,便又恢復了原本的堅硬。然而,敬虔人在苦難後會變得更好;他們無法忘記因罪而受的痛苦(書二十二17):「難道毗珥的罪孽還算小嗎?直到今日,我們沒有洗淨自己。」他們記得在患難中什麼是最大的重擔,什麼是最大的安慰與支持,並終身因此受益。但其他人則不同(詩七十八34):「他殺他們的時候,他們才求問他,回心轉意,切切地尋求神。」對當下痛苦的感受與對憤怒之神的恐懼,可能會在當下嚇得他們表現出一點宗教虔誠,或驅使他們進行暫時的悔改並尋求神的友誼與恩寵,他們會暫時停止犯罪;但一旦得救,他們便故態復萌。當苦難產生暫時的悔改時,我們在苦難中表現得好;但當它產生持續的順服時,我們便從中獲得了益處;它對我們僅有微弱的影響時,我們只是「在苦難中表現得好」,但當它產生救贖性的影響時,我們才真正「從苦難中獲得益處」。
(2.) 當苦難被善加利用以轉向益處時,它便成為一種祝福。觀察我們的苦難是僅作為一種十字架,還是一種咒詛,這是一項巨大的優勢。若苦難使我們變得更糟而非更好,這便是今生或來世憂患的開端;有時在今生,十字架離去時帶著回歸的念頭,否則便會有更糟的事發生(約五14):「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厲害。」神能讓罪人逃脫一次麻煩,若他忽視神與靈魂的益處,神也能輕易地再次追上他。若當杖的刺痛消失後,我們又回到舊有的虛妄中,主能輕易地將我們置於比以前更糟的境況;祂能將爐火加熱七倍,而隨後而來的將是最痛苦的。但在來世更是如此,當神以永恆的懲罰取代暫時的懲罰時;正如神有時會中斷祂醫治性的管教過程,任憑百姓不受糾正、不被挽回,以致他們受到更大的定罪(賽一5):「你們為什麼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嗎?」意即,試圖藉由管教來修正你們是徒勞的。當人們因一切苦難而變得更糟,且不願歸向神時,他們便被視為無可救藥而被放棄;亞哈王身上被烙下了印記(代下二十八22):「這亞哈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這標記了他是一個頑固且剛硬的罪人。神任憑這樣的人隨己意行(何四17):「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他們是絕望且無法挽回的,被保留給永恆的刑罰;這是最沉重的審判,即在沒有任何神聖攝理的阻攔下,被任憑隨自己的道路而行。另一方面,當神藉由苦難帶來益處時,祂是在愛中而非在憤怒中管教我們;若它產生了徹底的悔改與改變,這便是神之愛的保證,以及我們永恆榮耀的憑據。那時便可觀察到神的信實(詩一一九75):「耶和華啊,我知道你的判語是公義的;你苦待我是憑你的誠實」;祂是在實踐祂的聖約之愛,並推動你的救恩,儘管這條路對肉體而言並不討喜。
(3.) 從苦難中獲益是你的職分,而除去苦難則是神的工作。從苦難中獲益屬於我們職分的範圍,而除去苦難則是屬於神攝理的純粹結果。我們必須盡自己的本分,然後神會做祂的工作;這並非說神不在我們改善的過程中幫助我們,因為我們是藉由禱告與基督之靈的供應獲得這恩典;但除去苦難完全是神的工作,必須交託給祂。因此,你的探究應當是:「在這種境況下,我有什麼義務?」並承擔起你自己的工作。以利戶告訴你該有的反思(伯三十四31-32):「你曾對神說:我受了責罰,不再作惡;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這是我們應做的工作:神要我們治死什麼罪?放棄什麼虛妄?更有效地履行什麼職分?加強什麼恩典?然後,當苦難完成了它的使命,就讓神去除去它;因為祂絕不喜悅在對祂子民無益的情況下使他們憂傷與不悅,若祂還有工作要做,祂就不會終止苦難;祂的憐憫使祂在惡人悔改時饒恕他們,更何況是在義人從中認真獲益時拯救他們。
(4.) 若我們內心的構造是正確的,我們寧願從苦難中獲益,也不願擺脫它。這在各處都被呈現為敬虔人的心態(林後四16):「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林後十二10):「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誠然,屬靈與屬天的事物應被置於屬地與屬肉體的事物之上,這不僅是理論上的認可,更是實踐上的尊崇。而實踐上的尊崇透過三個堅實的果效顯明:藉由我們關心或尋求前者勝過後者(太六33);藉由在必要時為了前者而放棄後者(太十三45-46);藉由當神摧毀並取走後者以促進前者時,我們對神安排的順服。我們應當為內在的人因外在的人之損失與衰退而變得更好感到高興;誠實的最低程度是,外在事務的損失應當較少困擾我們;但若恩典有一定程度的堅強,我們應當為神認為適宜取走屬地的事物,藉此使我們更掛念屬天的事物而感到喜樂與滿足,並藉此激勵我們更活潑地操練恩典,削減肉體的利益,使靈魂得以擴張並保持良好的狀態。因此,對神的兒女而言,免於苦難並不如從苦難中獲益來得好。我們的主在教導我們禱告時,確實要我們祈求免於試探;但我們主要的請求是作為一種保留(太六13):「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祂在禱告中也是如此(約十七15):「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這教導我們,我們的渴望不應是離開世界,而是脫離世界的惡,脫離罪勝過脫離苦難,我們應當尋求恩典勝過尋求拯救。拯救是普遍的憐憫,而獲益則是特別的憐憫;屬肉體的人或許能逃脫苦難,但他們沒有在聖化苦難中經歷恩典的體驗;單純的拯救並非特別之愛的記號,但獲益才是。保羅為此感到喜樂,即神會救他脫離諸般的惡事(提後四18)。因此,我們應當甘願忍受管教的苦難,以便逃脫罪的惡;犯罪比受苦更糟,不潔比生病更糟,放縱比貧窮更糟;因此,苦難帶來的益處遠大於它從你身上奪走的。因此,基督徒應當謹慎,不可對神的安排發怨言,因為我們藉此顯露了兩種惡:(1)藐視神;(2)藐視聖潔;而基督徒應當對這兩者保持敏銳。
首先,藐視神,彷彿祂不知道什麼對你最合適、最好,且會將祂不知道如何轉為益處的苦難加在你身上(伯三十四33):「難道神報應你,要由你作主嗎?你厭棄、你選擇,不是我。」我們的境況應由我們自己處置嗎?神應該詢問我們是否喜歡嗎?順服祂的旨意,並說:「神若不知這對我有益,就不會差遣這苦難」,難道不是更好嗎?我們想要開闢自己的境況,並在每一件事上隨心所欲;但這智慧嗎?這公義嗎?神必須服從我們的熱情與情感嗎?不,無論我們是否願意,祂都會走祂自己的路。
其次,這是貶低了聖潔的價值,彷彿這益處無法抵銷我們的損失。我們宣稱自己看重恩典勝過財富,看重屬靈事物勝過屬肉體事物;但當我們受到試驗時,我們卻很少顧及聖潔,只顧及肉體的安逸,因此很難與十字架和解。誠然,那對我們有益的事,不應以如此不耐煩的怨恨來對待;這在基督徒身上更為糟糕,因為他們更有義務將萬事看作糞土(腓三7-10)。但我們可以像摩西對神說的那樣:「以色列人尚且不聽我的話,法老怎肯聽我呢?」我們無法指望說服一個屬世的人相信,失去產業或貧窮是好的;無法說服一個野心家相信,被藐視與輕看是好的;也無法說服一個放縱的人相信,痛苦有時比安逸更好,而抑制肉體慾望的疾病,比滿足肉體慾望的健康更好。唉!神的兒女都很難被說服,認為治死罪的苦難比屬肉體的繁榮更好;那麼世人又怎會相信呢?
[2.] 從苦難中能獲得什麼益處?很難列舉所有細節,因為神根據我們需要醫治的病症,在我們的苦難中有不同的目的;但苦難通常的益處可見於以下幾點:
(1.) 苦難時期是認真思考的時期(王上八47):「若在擄到之地心裡回想。」我們有更多的自由退回到自己裡面,擺脫了世俗虛榮的誘惑;且當下對肉體的享樂有一種限制,這些享樂通常會使心智昏沉,阻礙更好的思想。逆境使人變得嚴肅;浪子在開始窮困時才醒悟過來(路十五17)。悲傷的對象比愉悅的對象在我們靈魂中留下更深的印象;它們幫助我們省察自己的道路,以及神公義的作為,使我們能行事智慧,並與我們所處的境況相稱(傳七14):「在遭難的日子當思想。」看它是從誰的手中而來,它指向什麼結局,你在其中有什麼職分,若不順服神,你憑自己能改善多少,試圖以不正當的手段逃脫,就像試圖越獄一樣。向我們的審判者祈求是更好的;這些攝理不應被輕易忽略;其作者是神,起因是罪,結局是悔改。
(2.) 這是覺醒與復甦的時期。有些人從死亡的沉睡中覺醒,並首先被苦難所感化。這是將靈魂帶向神並開啟他們耳朵接受管教的有力手段(伯三十六10);若神沒有藉由十字架的痛苦管教來喚醒他們,他們仍會沉睡在罪中。但其他人則被激勵並覺醒,對自己的職分更加謹慎,對罪更加警惕;而那些因怠惰而在我們裡面沉睡的聖靈恩典,也被重新激發。取悅感官的對象會使心靈麻木;神最好的兒女在頭下枕著屬肉體的枕頭時會沉睡(詩三十6):「我凡事平順,便說:我永不動搖。」但現在,因為他們不激勵自己,神便用一根刺痛的杖來激勵他們,使信心得以運作,愛心火熱,盼望生動,禱告帶著溫暖與熱忱進行;否則禱告是死的,對天堂的思想是冷淡的或不存在的;在其中所有這些恩典都被激發(賽二十六16):「耶和華啊,他們在急難中尋求你;你的懲罰臨到他們身上,他們就傾心吐意,用低微的言語禱告」;以及何西阿書五章15節:「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自覺有罪,尋求我的面;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當我們對屬靈與屬天事物的品味恢復時,我們便覺醒並認真起來。
(3.) 這是學習的時期。聖經各處都見證了這一點(詩一一九71):「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九十四12):「耶和華啊,你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神教導我們,儘管祂像基甸教導疏割人那樣,用荊棘與蒺藜來教導我們;我們讀到基督耶穌自己(來五8):「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祂在艱難的情況下實驗性地理解了什麼是順從,因此在罪人付出沉重代價順服神時,祂能更好地憐憫並幫助他們。在苦難中,我們對那些之前僅有理論知識的事物,有了實驗性的認識。我們藉由經驗看到世界是多麼虛假與多變,罪是多麼沉重的負擔,應許中有何等甘甜,來世是何等真實,與神有份是何等安慰。路德說:「受苦者比其他人更了解聖經;安逸與幸運的人閱讀聖經,就像閱讀奧維德的詩句一樣。」誠然,當靈魂謙卑,我們從感官的渣滓中被提煉與淨化時,我們便更易受教,我們的理解力更清晰,我們的情感更柔軟。現在,屬靈的學習是一種無法估量的祝福。若神藉由背上的鞭痕將祂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我們就沒有理由抱怨。
(4.) 這是悔改的時期,藉由罪的苦果來激發對罪的恨惡(耶二19):「你當知道,離棄耶和華你的神,不存敬畏我的心,乃是惡事,是苦事。」衡量一下是什麼帶給你這一切災禍。經驗教訓愚人:哀歌三章39節:「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當他考慮到自己的應得,以及他所受的苦難不過是他自己因罪而招致的,他就沒有理由向神抱怨;因此,我們應當為過去的過犯感到深深的羞愧與憂傷。考慮我們的愚昧以及由此帶來的苦難,有助於培養真正的悔改(耶三十一18):「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嘆說:你責罰我,我便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神。我回轉以後,就真正悔改;受教以後,就拍腿嘆息。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就蒙羞抱愧。」
(五)這是一個斷奶的時期,使我們脫離現今世界的享樂與舒適。首先,關於世界的享樂。享樂是那迷惑了全人類的偉大女巫;儘管形式各異,世人無不追求享樂。它深植於我們的本性之中,也是我們許多過犯的根源:提多書三章 3 節:「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正因為我們有各樣的享樂,神便差遣各樣的患難。靈魂幾乎沉溺於肉體之中,以致不再是靈,約翰福音三章 6 節。享樂是那將我們從神面前拉開,並使我們受制於受造物的事物:雅各書一章 14 節:「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如今,在各樣的患難中,疾病是神加諸我們身上的天然苦修,為要將我們從虛妄的享樂中挽回。如果神不藉著使我們在世上的分變得苦澀來加以抑制,肉體的嗜好將會過於強烈。其次,關於今生的舒適——財富、榮譽、友誼。患難的差遣是為了治癒我們屬肉體的自滿,並增進屬天的思維。關於財富:希伯來書十章 34 節:「並且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關於關係與產業:哥林多前書七章 29-31 節:「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關於友誼,約翰福音十六章 32 節。沉溺於受造物乃是屬靈的淫亂:雅各書四章 4 節:「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若有人立起嫉妒的偶像,神必將其摧毀;祂任憑世界攻擊我們,以致朋友顯得如同壓傷的蘆葦。神要使祂的子民在世上亨通、萬事如意,這對祂而言易如反掌;但祂深知我們傾向於屬肉體的愛,以及我們的心是何等容易被引誘而離開祂。如果世界顯出一副過於可愛、誘人的面貌,我們的試探將會過於強烈;因此,祂有時用充滿惡意、嫉妒的世界來操練我們;有時用今生所遭遇的憂慮、悲傷、痛苦與失望來操練我們;祂要向我們顯明,我們在此所處的是一個動盪不安、虛空的世界,好讓我們能更懇切地仰望那在上面的平安之境。
(六)這是一個增進我們對神之愛的時期,原因有二。
第一,患難向我們顯明,唯有神值得我們愛;任何奪去神在我們心中地位的事物,很快就會成為我們煩惱與困苦的根源。我們的心之所以疏遠神,是因為我們傾向於受造物:耶利米書二章 13 節:「因為我的百姓做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世人將心傾注於至善者之下的事物,這些事物便成了他們的偶像與假神,他們對其尊重與愛慕勝過對神。然而,當愛世界與肉體私慾的心掌權時,對神的愛就無法在靈魂中作王:約翰一書二章 15 節:「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這愛不在他裡面。恩典的偉大工作,就是要趕出這篡位者,並將神所屬的領地歸還給神;因此,心必須先受割禮,才能對神忠誠:申命記三十章 6 節:「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裡和你後裔心裡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在我們能以神為我們合宜且至高的幸福而緊緊依附祂之前,必須先除去那緊緊黏附我們的包皮與肉體。這固然是神藉著祂內在的恩典所做的工,但祂仍使用外在的媒介,其中就包括嚴厲的患難,為要使我們斷開對受造物的依戀,並向我們顯明,當我們將愛慕之情傾注於他處時,我們不過是在自尋煩惱與不幸;因為藉此,神清楚地證明祂是我們全能且永不匱乏的神。全能,意即滿足我們所有的需要與渴望;永不匱乏,意即當周遭萬物皆崩潰時,祂是我們永不失敗的福分:哈巴谷書三章 18 節:「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就這樣,藉著使受造物荒涼,祂驅使我們愚昧的心歸向祂自己,好讓我們能得著祂愛中那真實的喜樂。
第二,這種對神的愛,是我們在一切困苦中得以支撐的安慰。神的僕人在遭受大患難時,往往最能體會聖靈中的喜樂;他們對神的喜樂在那時最為純淨、毫無雜質。當他們別無可慰之處時,神安慰他們:約伯記十六章 20 節:「我的朋友譏笑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當所有的朋友都離棄我們,只剩下一位時,那一位對我們而言比以往更加甘甜。儘管遭受世人的忽視與輕蔑,向神發出的謙卑哀嘆卻能帶給我們安息與安慰;當世界貶低我們時,有神的認可便足矣。我們對神的喜樂常因混雜了感官的愉悅而受損,以致我們無法分辨究竟是什麼在支撐我們——是神還是受造物,是殘存的舒適,是朋友的幫助或憐憫,還是唯獨神自己。因此,為了讓患難能刺透靈魂,主使它因世人的嘲諷與冷落,以及他們對我們那陌生的態度而變得尖銳,好讓我們能單單從祂那裡汲取支撐。我們仍未被禁止進入施恩座前,這就是我們的強心劑;我們有一位神可以投靠,可以向祂傾訴哀情,並從祂的愛中支取所有的安慰;大衛在深重的患難中深切地說道:詩篇六十三篇 3 節:「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這滿足了他所有的缺乏,甜化了他所有的苦難,並賜下比受造物中最珍貴、最令人嚮往之物更豐盛的安慰。我將向你們展示這如何幫助我們提升對神的愛。愛有兩種行動:對祂的渴慕,以及以祂為樂;因為當我們渴望享受某物,並在享受時感到滿足,我們便是愛那事物。
第一,渴慕是靈魂對神的追求(desiderium unionis)。愛的核心行動,乃是渴慕與所愛之物聯合。然而,由於我們在此生對祂的享受尚不完全,愛主要表現為渴慕與神達到我們所能及的最親密聯合;恩典的運行皆指向此目的,即將我們與神連結,或使神與我們相遇;信心、盼望、聖禮、聖經與禱告等媒介,皆是為了這個目的,好讓我們能得著更多神。當一棟房子在建造時,會使用鷹架、支柱與建築工具;但當房子完工後,這些都會被拆除。同樣地,這裡有許多媒介將我們帶向神——信心、盼望與聖禮;但當我們進到看見祂並享受祂時,這一切都將停止,唯有愛存留。在天上的耶路撒冷,愛是完全的,因為在那裡神是萬物之主。但只要距離尚存,看看聖徒的心是如何運作的:詩篇六十三篇 8 節:「我心緊緊地跟隨你!」屬靈生命的一切行動,都是對神進一步的追求,好讓我們在此處或彼處遇見祂,在每一項職責中發現更多祂的同在,並以我們所能及的最親密方式與祂聯合:詩篇二十七篇 4 節:「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裡求問。」這是大衛超越一切世俗渴望的至大願望。但聖徒是否總是擁有這種熾熱的渴望呢?不,它會被肉體的繁榮所嚴重澆熄;當他們在神之外還有其他事物來羈絆他們的心時,他們就會忘記祂,沉溺於世俗安慰的乳房。你們會發現,他們的渴望在患難中最強烈;正如大衛在流離失所時:詩篇四十二篇 1-2 節:「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博物學家告訴我們,鹿是一種口渴的動物,特別是在吃了毒蛇之後;牠們因此感到燥熱,而強烈地渴望水。大衛選擇這個比喻來表達他的情感,以及他在患難中對神及其享受神之媒介的渴慕;先知以賽亞亦然,以賽亞書二十六章 9 節:「夜間,我心中羨慕你;我裡面的靈切切尋求你。」這是以教會在患難期間的身分所說的話。當神的審判臨到大地時,他們便不斷思想神,他們的努力也變得及時而懇切。在其他時候,你們會發現教會在面對祂恩惠的見證時,顯得平淡、冷漠且無動於衷:耶利米書二章 31-32 節:「這世代的人哪,你們要看耶和華的話。我豈向以色列作了曠野,或是黑暗之地呢?我的百姓為什麼說:我們脫離了約束,再不歸向你了?少女豈能忘記她的妝飾呢?新婦豈能忘記她的美衣呢?我的百姓卻忘記了我,無數的日子!」他們有除了神以外可以賴以生存的事物;因此,患難對於激發這些渴望是必要的。
第二,愛所表現出的另一種情感,是以神為樂;其精華留待天國,但若靈魂處於良好的狀態,思想神是令人愉悅的:詩篇一百零四篇 34 節:「願他以我的默念為甘甜!我要因耶和華歡喜。」思想神是他們心中的慰藉;談論祂及其恩慈奇妙的作為,是他們靈魂的滿足與快樂:以弗所書五章 4 節:「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這就是他們的戲笑,即親近祂:詩篇一百二十二篇 1 節:「人對我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我就歡喜。」這就是他們在地上的天堂,即順服祂並事奉祂:詩篇一百一十二篇 1 節:「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如今,這種喜樂變得低迷,我們甚至對神感到厭倦,對行善感到疲憊。我們沉溺於世界,與神變得疏遠,在事奉中變得冷淡,直到我們被尖銳的患難所激勵;那時我們才開始重新思念神,嚴肅的敬虔在我們裡面復甦。假冒為善者只有在患難中才想到神;約伯記二十七章 10 節:「他豈能以全能者為樂,隨時求告神呢?」但最好的聖徒也需要這種幫助,若非有尖銳的腐蝕劑,他們也會變得死氣沉沉,對神漫不經心。既然尋求神並以神為樂是我們的重大職責,我們就應當觀察這些職責是如何藉著臨到我們的一切患難而得到促進的。
- 關於屬於福音恩典體制的兒女。如今,唯有愛神的人才是真正的福音派基督徒,他們深刻地領受了神在基督裡向我們顯明的愛:「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一書四章19節)現在,我們看見了愛神更偉大的理由,並被教導了一條更完美的愛神之道。我們更認識神,也更多地感受並品嚐祂的愛:「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加福音七章47節)
- 我們藉著信心進入這福音的境界。信心是對神在基督裡愛我們的一種相信,使我們的靈魂對這愛有活潑的感悟。這不是一種單純的理解,或道聽塗說的知識,而是藉著信心所獲得的品嚐:「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約翰一書四章16節);「如果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就必如此。」(彼得前書二章3節)。信心所領會並感受到的神之愛,無論有多少,都會再次生發出愛來(加拉太書五章6節)。知識、信心與盼望,不過是維持這聖火的風箱,為要激勵我們的心去愛神。
- 這信心是有效呼召的果子,而呼召正是神對我們這些極不配之人的偉大愛的表達(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神越過了成千上萬與我們同樣良善的人,而我們與他們同樣深陷於共同的污穢之中,且在世俗的眼光看來,他們遠比我們優秀、顯赫、聰明且博學:「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哥林多前書一章26節)。神呼召我們進入如此的尊貴、榮耀與福分:「知道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得前書三章9節);「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祂國、得祂榮耀的神。」(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2節)。感動祂的並非我們的意志或價值,而是祂自己的愛。如今,這愛呼喚我們以愛回應:神先愛、最愛、且愛得最多;但我們仍當盡己所能地去愛,愛到極致;那始於神之愛的,也當伴隨著我們對祂的愛。
- 這有效呼召是神永恆旨意的果子,是祂在自己裡面所定的,要藉著基督拯救我們。呼召是實際的揀選,是祂永恆旨意的首次爆發與顯露。正如神在時間之先,藉著祂恩典的旨意,將我們從那同樣沉淪在污穢中的人類大眾中分別出來,祂也在時間之中實際地將我們從眾人中呼召出來,歸祂自己為子民;因此,呼召被稱為揀選(約翰福音十五章19節)。在神白白的揀選中,我們最清晰地看見了祂的愛,以及我們對神所負的重大義務。因此,還有什麼比這更能激發我們的愛與感恩呢?這是遠在我們或世界存在之前的古老之愛;這是神從永恆以來就為之勞苦的設計。我們算什麼,竟讓神的思念在那麼久以前就掛念著我們?這是神所定意、所設計的愛;祂的心志在於此,要厚待我們;這並非偶然,而是預知與預定的。若有人順手給我們一點恩惠,且在機會恰當時對我們友善,這固然好;但當他刻意籌劃要厚待我們時,這就更令人感念了。這是一場籌備已久的盛宴,為要使一切都預備妥當,好讓我們領受,因此這呼喚著我們的愛。
- 這旨意隨後伴隨著祂警醒且大能的護理,引導並安排萬事,使之不致落空而失去果效。這正如神所能向我們提出的、關於祂之愛最偉大且顯而易見的論證:「人算什麼,你竟看他為大,將他放在心上?每早晨鑒察他,時刻試驗他?」(約伯記七章17-18節)。若一位君王願意塑造一個乞丐之子的品格,並時刻看顧他,這將是極大的屈尊。當世上其他人因鬆散的護理而散落在廣大的荒野中時,他們卻是一群特殊的子民,在祂的愛、看顧與託付中擁有特殊的份。聖經樂於將資格與特權相匹配:詩篇三十一篇14節:「耶和華啊,我仍舊倚靠你;我說:你是我的神。」以賽亞書五十八章13-14節:「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詩篇九十一篇1節:「住在至高者隱密處的,必住在全能者的蔭下。」同樣地,神在對我們事務的掛念與警醒中所表達的愛,應當激發我們對祂的愛,而我們的愛也將因祂對我們的看顧與掛念而得到極大的回報。
- 這些信徒與蒙召者被視為受苦之人,而神的旨意是要武裝他們,以抵禦十字架的苦澀。沒有什麼比愛更適合此用途;如果我們愛神,苦難的重擔就會變得輕省且容易承受,因為這苦難是從神而來的(約翰福音十八章11節)。愛是使人心順服神最合適的恩典。一旦你愛神,祂所說或所做的一切對你而言都不會是不可接受的;祂的命令不會是沉重的,祂的護理也不會是令人痛苦的;當祂的手最嚴厲、最沉重地加在我們身上時,我們的心仍會渴慕祂;即便感官將祂描繪成敵人,我們仍無法遠離祂:「耶和華啊,我們在你行審判的路上等候你;我們心裡所羨慕的是你的名,就是你那可紀念的名。」(以賽亞書二十六章8節)。
- 不僅是面對一般的苦難,更是面對因對基督忠誠而遭受的患難;愛既能從神領受許多,也能為神忍受許多:雅各書一章12節:「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請注意,經文並非說給那些敬畏祂或倚靠祂的人,而是給那些愛祂的人;因為正是愛使我們在試探中堅持到底,是愛使我們投身於熱忱與恆心,使我們為了神的緣故克服一切困難與阻礙。愛得完美的人,沒有什麼是不能忍受的;愛得深的人,必能受得深。他以勇氣與堅定的心志誠懇地依附於神,不被苦難所嚇倒:雅歌八章7節:「愛情,眾水不能熄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裡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愛是不受賄賂,也不會被熄滅的。當愛在心中掌權時,我們將視任何事物為代價,只要是為了神的緣故,都不會覺得太過或太昂貴。正如在這些患難中,神的愛最為人所知與顯明,我們對神的愛也同樣最為人所知與顯明;我們越愛神,就越能敏銳地感受到這一點,並確信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你的名分更清晰,經歷更豐富:哥林多前書八章3節:「若有人愛神,這人是神所認識的。」也就是說,在祂護理的過程中,神認可了他。如果我們被分別為聖歸給神,萬事就都會被分別為聖歸給我們。假冒為善者則不然:如果神賜給他們恩賜,這些恩賜反而成了他們的網羅;但如果你愛神勝過一切,視祂的恩寵為你的幸福,以討神喜悅為你恆常的工作,並決心不惜一切代價順服祂,你很快就會找到這神之愛的見證;那時,祂永恆之愛與恩典的一切影響都將向你顯明,祂外在的護理也會幫助你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為一個愛神如至寶的人,永遠不會因神而有所虧損。
- 這是有效呼召的一個確鑿且可感知的記號;因為正如真誠的信心是其直接的果子,真信心也無法與愛分離。這正是使我們成為真正聖徒的原因;但若沒有愛,無論我們擁有什麼恩賜與才幹,無論有什麼知識與口才,我們都算不得什麼(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3節)。那些仍處於普通恩典工作之下的人,可能會有很多的確信、目的、願望與良好的意圖;但除非我們對神有一種徹底且固定的心志,視祂為我們最終的目標與至高的善,否則我們就沒有恩典的確據,也沒有確據證明我們被呼召歸向神的工作已經完成。人們常會想到神的良善、救主的必要性、基督的愛以及天堂的喜樂;然而在所有這些之後,若沒有這種對神的依附與奉獻,心仍可能未經更新與成聖;因為我們所要求的名分,並非僅僅是每一個願望或對基督的掛念,而是一種衷心、真誠的愛:以弗所書六章24節:「並願所有誠心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都蒙恩惠!」這愛不是一時的,不是無效的,也不是基於某些外在的動機,而是擁有這種構成新心的習慣性之愛。那麼,這就是一個人與神的愛有份的確鑿標記,也是那些擁有者最能自知的標記之一;因為對基督的愛是無法隱藏的,很容易被察覺。
應用:這提醒我們,那些不真誠愛神、不愛神勝過一切的人,目前被排除在這特權之外。
他們分為兩類:
- 有些人的意志只有微弱且不完美的衝動——一種願望,一種在萬事之上渴望討神喜悅的微弱渴望;但由於被自己的私慾所勝,他們並非單純且絕對地渴望這一點,他們寧願討好肉體的私慾,也不願討好神;至少結果如此證明。如果你沒有將全心獻給神,你就什麼也沒有給神。我們應當愛神,並在與肉體利益衝突時尋求祂的榮耀、遵行祂的旨意;祂的恩寵必須被視為我們的幸福,討祂喜悅必須成為我們最偉大的工作;為了祂的緣故,我們必須甘願受苦,無論這苦難多麼艱難、多麼違背我們的本性。那些不能為神治死私慾,也不願為祂的緣故冒險失去任何珍貴之物(無論是財物、自由、人的恩寵、職位或名聲)的人,切勿說他們愛神。彼拉多不願冒險得罪猶太人;加大拉人寧願失去基督也不願失去豬群;顯然,如果我們在輕微的場合就將對神的愛置於危險之中,我們就不愛祂,也不視祂的恩寵為我們的至高幸福。
- 另一些人有堅定的決心,表面上似乎絕對且認真地要在凡事上討神喜悅並遵守祂的誡命;但他們並沒有在生活中證實這一點。他們的目標與決心在當下並非偽裝,卻很快改變;他們既不遵守神的誡命,也不致力於討祂喜悅;他們有道德上的真誠,卻沒有超自然性的真誠。兩者有何區別?道德上的真誠是良心的指令,而超自然性的真誠是心靈更新恩典的果子。那麼我們該怎麼辦?向神祈求這樣一顆心:申命記五章29節:「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神顯明了我們該做什麼;被說服的良心顯明了我們該立下什麼目標與決心,但唯有被更新的心才能持守這些。這必須向神祈求,且必須使用一切良善的媒介,好使我們認為真誠的目標能被證實為真誠。神絕不會辜負那追求並努力持守聖潔意志、立志順服並討神喜悅的靈魂;祂將藉著內在的恩典與外在的護理,幫助我們在通往天堂的道路上不斷前行。但如果我們僅僅依賴在莊嚴的崇拜中所立下的目標與決心,憑藉著清白的良心,以及深思熟慮且看似堅定的意志,卻沒有隨後那些證明其源於更新之心的努力,唉!這些很快就會化為烏有。
應用二:勸勉我們愛神。你越愛祂,你的名分就越清晰,經歷就越豐富,永生的盼望就越堅定。
- 思考這兩件事:神本身是可愛的,且祂已經愛了我們。
[1.] 神本身因祂的智慧與偉大,以及祂的仁慈而顯得可愛。我們已經或可能很快被說服,我們應當愛祂,因為祂是萬善的源頭;但祂的其他屬性也應當吸引並牽引我們的心。我將此論點加在所有其他論點之上:任何促使我們依附於神作為全足之份的事物,必然是我們愛的動機;因為愛不過是對神的一種愉悅的依附。如今,祂無限榮耀的本質、統治與大能,促使我們依附於祂;因此,我們必須敦促你們思考祂本性的卓越,這體現在祂護理的絕對統治與律法的聖潔之中。我們希望你們在思考時,不要排斥任何一方面;不要只看祂的偉大而不看祂的良善,也不要只看祂的仁慈與良善而不看祂的偉大,更不要在不看祂聖潔的情況下思考這兩者;這一切都使我們的愛更堅定且規律。
[2.] 祂已經在祂所做的事中愛了我們,也在祂為我們所預備的事中愛了我們。
(1.) 在祂已經藉著基督所做的事中,這顯明了神就是愛: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翰一書四章10節:「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2.) 在祂將要做的事中。祂有比已經賜給我們的更偉大的福分要賜給我們:雅各書二章5節:「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祂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國嗎?」這不是給那些博學、富有的人,而是給那些愛祂,並甘願為祂的緣故做任何事、受任何苦的人:彼得前書二章9節:「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 那種浪費在受造物身上的愛是毀滅性的,而這種愛則導向我們的益處;如果我們在此遭受損失,它將會得到更大的福分作為補償。
我現在來到最後一句:「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教義:有效蒙召的人,是那些愛神並被神所愛的人。 讓我談談:
- 呼召的幾種形式。
- 有效呼召的特質。
- 呼召的目的。
首先,讓我們區分呼召的幾種形式:
- 呼召有兩種:正當的與不當的。
[1.] 不當的呼召,是指藉著創造與護理的作為,對世上所有人發出的普遍邀請,神藉此邀請世人尋求祂。創造的作為,使徒行傳十七章27節。神所有的作為都有舌頭與聲音,宣告並呼喊著那無限且永恆的大能者,祂是我們生命與幸福的源頭;羅馬書一章20節:「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詩篇十九篇1節:「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沒有人能認真地審視創造的作為,而不產生這樣的念頭:這一切都是由一位大能、智慧且良善的神所造。祂在第3節告訴我們:「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雖然這不是清晰的語言,卻是非常可理解的聲音。它們實際上以每一種語言向每一個國家訴說,有一位永恆的神,必須被尋求、敬拜與事奉。正如創造的作為,護理的作為也是如此,無論是為了好處還是災禍。好處:使徒行傳十四章17節:「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護理中舒適的經歷,是神治理世界之良善的有力、充分且清晰的見證。同樣地,苦難的護理;神的一些作為比其他作為有更響亮、更清晰的聲音:彌迦書六章9節:「耶和華向城呼叫,智慧人必敬畏祂的名。你們當聽是誰派定刑杖的。」或者如果你認為這與教會相關,請看羅馬書一章18節:「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神藉著祂的審判來管教並教導世界,使人知道祂是聖潔、公義且真實的。神的作為對我們說話,只是我們必須小心不要充耳不聞;對神護理的不關注,為世上無神論與偶像崇拜的盛行鋪平了道路。有兩個命題,若能深思並實踐,將能保守人們心中對神活潑的記憶:一切良善都來自神:雅各書一章17節:「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一切災禍也來自神:阿摩司書三章6節:「城中若有災禍,豈不是耶和華降的嗎?」且任何顯著的果效,無論是哪一種,都是那不可見之大能的記號與見證。如果人們不把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一切事看作純粹的偶然,他們就不會如此安然地沉睡在罪中;但神希望在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更偉大的見證,證明祂關心人類的事務,是賞賜那些尋求祂的人,並懲罰那些冒犯祂的人。關於這種不當的呼召,問題是:它的用途是什麼?或者它是否足以使人得救?
(1.) 雖然創造與護理的作為顯明了一位神,但這些自然的使徒——太陽、月亮與星辰——對基督隻字未提,除祂以外,別無拯救(使徒行傳四章12節)。它們教導世人有一位神,這位神必須被事奉,且對那些不事奉祂的人來說是可畏的;或許也暗示神是可平息的,因為創造的延續,以及我們因背離祂而失去或喪失的諸多憐憫。使徒說這是對悔改的邀請(羅馬書二章4節)。然而,對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認識,以及藉著祂為失喪的罪人所買贖的救贖,是一個奧秘,若非神藉著祂的話語啟示,世上最偉大的智者也無法理解。
(2.) 對於那些只有這種呼召而別無其他的人來說,這種呼召的用途是使人無可推諉(羅馬書一章20節);並使它能發揮作用,抑制罪惡,並在世上促進某種外在的改革,以造福人類(羅馬書二章14節)。
(3.) 那些在話語中有更響亮呼召的人,更有義務關注這藉著神創造與護理之作為所發出的呼召與邀請。藉著話語的呼召更完美、更迫切,也更適合作用於我們的思想,因為對象被更清晰、更充分地呈現在我們面前。然而,後者的呼召並非排他性的,而是累積性的;它並不廢除前一種呼召的責任,也不使它對我們完全無用,而是幫助我們更好地詮釋它,我們需要所有的幫助。信心並不脫離自然知識,也不使其對我們無用。雖然我們應當晝夜思想神的律法,但我們絕不可忽視創造與護理的作為;當我們研讀祂的話語時,不可忽略神的作為;因為它們是我們信心的確證,也是我們愛神極大的偶發性幫助,這從聖潔之人從中收集的教導中可見一斑;大衛的夜間默想(詩篇八篇:「你的月亮星宿」)與晨間默想(詩篇十九篇:「諸天述說神的榮耀」)即是明證。我們在話語中讀到的神之榮耀,在創造中是可見的;雖然大衛更偏愛聖經這本書,但他並沒有放下自然這本書。我們必須將世界當作一面鏡子,從中看見神的榮耀。一個人在看見這些事物——天體的榮耀與萬物奇妙的多樣性——時,若不被震撼與讚嘆,他就沒有人的心;此外,沒有人是如此良善,以至於不需要神的憐憫與指引來邀請他更頻繁地紀念祂。擁有這樣一位神作為自己的神,是何等幸福!那些將祂視為審判者與復仇者的人,又是何等悲慘!
[2.] 正當的呼召,是神在祂恩典的話語中,邀請罪人歸向基督的聲音。這被明確地稱為祂的呼召:以弗所書一章18節:「使你們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以及「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三章14節);又說:「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祂的呼召」(帖撒羅尼迦後書一章11節);並解釋為:「神是信實的,你們原是被祂所召,好與祂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哥林多前書一章9節)。這比在其他地方所能找到的對神的發現更親密、更充分;神只藉著受造物邀請一些人,而藉著祂在基督裡的恩典邀請另一些人。
但既然這是最正當意義上的呼召,為什麼不是所有人都得到這恩典呢?我回答:
(1.) 神沒有義務將福音送給任何人;這是祂白白的恩典體制:羅馬書十一章35節:「誰是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呢?」神並非出於自然的必然性,或受造物方面的任何預先義務而送出福音,而純粹是出於祂自己的恩典,這恩典最自由地運行,並隨祂的意願送往各處。
(2.) 所有人在本性上對神的認識,都比他們所善用的要多:羅馬書一章21節:「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在人們善用較低層次的體制之前,為什麼要將較高層次的託付給他們呢?如果一個容器裝不住水,你就不會將酒或任何更珍貴的液體託付給它。
- 神對失喪罪人歸向基督的恩典邀請,即祂對他們的呼召,分為外在與內在;外在藉著話語,內在藉著祂的靈。
[1.] 外在的,藉著話語的命令與應許,要求他們履行義務,並保證他們在順服後獲得福分。因此,智慧的使女被差遣去邀請客人進入她的宮殿(箴言四章2節);國王的僕人去邀請他們參加婚宴(馬太福音二十二章9節);他們在信息中取得了進展,以至於許多人前來。神不願只留給我們一本書,而是設立了活的職事(哥林多後書六章10節)。
[2.] 內在的,不僅藉著話語,還藉著祂的靈,以及他們自己良心的責備,這是祂恩典與大能更近距離的臨近。藉著祂靈的感動;否則怎能說:「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創世記六章3節)?以及「你們時常抗拒聖靈」(使徒行傳七章51節)?也藉著他們的良心,催促他們履行義務,並因忽略義務而質問他們。這是自然的責任:羅馬書二章14-15節:「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對於福音之約的接受:約翰一書三章20-21節:「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 這種外在與內在的呼召可能是無效的,也可能是有效的。
[1.] 無效的呼召,在於僅僅是恩典的提供與邀請,卻未被接受。神可能敲擊心門,但心門卻不為祂而開;藉著話語敲門,藉著聖靈的感動與良心的責備敲門;所以,「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馬太福音二十二章14節)。這沒有揀選的果子,他們也不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2.] 有效的呼召,是當神改變人心,並藉著耶穌基督將其帶回自己身邊時。我們不僅被邀請歸向基督,而且藉著祂自己恩典的力量與大能歸向祂:約翰福音六章44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當我們順服這呼召時;正如保羅,他被超自然地呼召,他說:「我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9節);我們記錄了他的同意與降服:「主啊,你要我做什麼?」(使徒行傳九章6節)。他交出了心門的鑰匙,好讓基督進來並佔有。在一般的呼召中:哥林多後書八章5節:「先把自己獻給主」;在其他地方表達為我們接受或擁抱基督(約翰福音一章12節),兩者都暗示了我們對基督感恩的接受,以及我們將自己交給祂;兩者相輔相成,有其一必有其二。在每一個約中,都有給予與接受的比例,即給予什麼與要求什麼:基督與祂的福分,以及我們所擁有、所是與所做的,兩者都是對神呼召的回應。
其次,有效呼召的特質。
- 這是一個聖潔的呼召: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祂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這也是一個屬天的呼召:希伯來書三章1節:「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因為我們被召去履行義務與享受特權,這些絕不可分離;有些人熱衷於呼召的特權,卻對其義務退縮。一個好的基督徒必須兩者兼顧,特權是為了使他脫離虛假的幸福,義務是為了使他能回歸對神的順服;前者是達到後者的途徑與媒介;因為經上說,祂「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得後書一章3節);意指藉著榮耀,即永生,以及藉著美德,即恩典與聖潔。在神提供它的方式中,我們擁抱它;我們衷心地同意在信心與聖潔的道路上尋求永恆的榮耀;因此,心藉著基督從受造物轉向神,從罪惡轉向聖潔。
第三,有效呼召的目的,無論是就神而言,還是就受造物而言。
- 就神而言,是為了讓神彰顯祂的智慧、大能與良善。
[1.] 祂的智慧部分體現在神將罪人歸向自己所採取的途徑與媒介上。智慧與大能有一種甜美的調和與混合;沒有對受造物的意志施加暴力,也沒有剝奪第二因的自由,然而卻達到了果效。藉著主恩典的隱秘大能,將良善呈現在悟性與意志面前,使其產生果效;同時我們被教導並被吸引:約翰福音六章44-45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裡來。」這包括開啟瞎子的眼,並轉變剛硬的心(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8節)。祂以祂自己的方式大能地工作,以尊重我們的方式溫柔地工作,使祂不至於壓制我們官能的自由;而歸信者同時藉著自己的選擇而變得甘願,並藉著神的恩典而有效地被治癒;因此,基督得勝地進入心中,卻不是藉著武力,而是藉著同意。我們被轉變,但我們證明了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十二章2節)。神的大能與人的自由甜美地共存;我們同時擁有一顆新心與一個自由的靈,祂恩典強大的功效並沒有摧毀罪人的同意與喜愛。意志被感動,同時也被改變與更新。在說服與道德的工作方式中,神採取了最可能贏得人心的方式,向我們顯明祂是一位仁慈與憐憫的神,隨時準備赦免與寬恕:詩篇一百三十篇4節:「但在你有赦免之恩,要叫人敬畏你」;因為有罪的受造物會遠離一位定罪的神。不,神已將祂恩典提供的基礎,建立在祂所能向人耳所聞、人心中所能想像的最偉大的愛與良善的彰顯上——即將祂的兒子賜下,為有罪的世界而死:哥林多後書五章19-20節:「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
我奉基督的名勸你們,與神和好。這不僅是因著神所提供的赦免,更是因著祂所賜的永生與福樂;這福樂遠遠超越了我們那屬肉體的自愛所傾向追求的虛假幸福,以至於若有人在任何嚴肅的辯論中,竟認為那些虛假之物值得與這福樂相提並論,或是認為我們所迷戀的一切享樂、尊榮與利益,竟能與福音所彰顯的那蒙福的不朽生命(提後一10)競逐,這簡直是我們理性的羞恥與恥辱。這一切的背後,都有大能的恩典隨行,使其產生果效;這部分發生在歸正之時,神在祂恩典榮耀最合適的時機,將我們領受過來。有些人是在清晨被呼召,有些人是在正午,有些人則是在晚年;正如馬太福音二十章3至6節等處所記,有些人是在第三時、第九時,甚至第十一時被雇進葡萄園的。任何人能信靠基督,這本身就是憐憫;而有些人信得早,有些人信得晚,則是主智慧的安排。那早早蒙召的人,當思想神的良善,祂在人尚未長久激怒祂、尚未養成邪惡習慣之前,就已臨到;神及早教導他要謹慎防備罪惡,免得將那清新如花的青春虛擲在魔鬼的服事中;否則,那些虛度的日子、月份與年歲,將成為他永恆的悲傷。那在晚年才蒙召的人,身上背負著眾多罪孽,卻能被激勵去榮耀神,因神竟在最後時刻沒有拒絕他,沒有因他所有的悖逆而輕看他,也沒有追討他年少時的罪,竟使一個長久以來的仇敵蒙受恩寵。神深知如何最有效地贏得每一顆心。這恩典也部分地體現在神用以使我們歸正的媒介與機遇上。這往往以出乎人意料的方式施行:保羅是在逼迫神的子民時,有些人是在譏誚嘲弄時,至少是在他們完全沒想到這類事情的時候。但關於這一點,我們日後再談。
[2.] 在這有效的呼召中,神彰顯了祂的愛與恩典。
(1.) 這一切的源頭皆是祂揀選的愛。凡在時間中蒙有效呼召的人,都是在萬古之先被揀選得生命的人;因為經文說:「按祂旨意被召的人」。從永恆中,祂就立定旨意要這樣恩待我們。那些原本處於人類敗壞團塊中的人,在世界奠基之前,就已在祂永恆的旨意中與他人分別出來,並在時間中被呼召出來;呼召不過是揀選的顯露,因此被稱為揀選。追溯這條溪流直到源頭,你就會明白,除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十一26)之外,你無法將你的呼召歸因於任何其他事物。神在時間之前揀選了我們;在日期滿足時,基督為我們這些激怒神的人付出了贖價;在適當的時候,神永恆之愛與基督救贖的果效被應用在我們身上,於是我們便有了權利,去承受那為我們所揀選、所買贖的福樂。噢!當讚美這恩典!
(2.) 神並不需要我們;祂有獨生愛子可供喜悅(箴八31);有千萬天使服事祂(但七10)。如果人類世界被毀滅,對祂有何損失呢?使徒行傳十七章25節說:「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不,祂的幸福已是圓滿,無可增添。
(3.) 我們曾極大地激怒並冒犯了祂,因為我們拋棄了創造之恩,從祂的受造物變成了祂的叛徒。然而,「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五6);這份救恩的提供,正是建立在祂的死亡與挽回祭之上。罪人被呼召悔改(太九13)。
(4.) 我們因罪所陷入的苦難是何等深重:以弗所書二章3節稱我們為「可怒之子」。事實上,我們對自己的苦難麻木不仁,對救贖漠不關心,不願離開那將自己沉溺其中的悲慘境地:約翰福音三章19節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噢!這是何等的憐憫!當我們對自己毫無憐憫時,神竟對我們有如此的憐恤與慈悲。祂愛我們是何等白白!祂在我們身上作工是何等大能!祂呼召並征服,統治並超越我們所涉及的一切事務,只為將我們歸向祂自己。
(5.) 祂竟呼召了我們這些微不足道的人,而讓其他人沉淪在罪中:哥林多前書一章26節說:「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當許多在世俗眼光中比我們更有學問、更偉大、更聰明的人被略過,而神卻向我們施恩時,我們與他們同樣深陷於共同的污穢中,且在許多天然的能力與完美上遠不如他們,這顯然純粹是神的愛與美意。
(6.) 這種呼召將我們帶入一種地位,使我們有權承受神特殊且專屬的保護。我們是祂的責任,祂會為自己的榮耀與我們的益處,引導我們周遭的一切。經文已暗示了這一點。一旦你相信神的應許,並對其獻上真誠的順服,你就是屬祂的子民。為何?因為你們是被召出黑暗,進入祂奇妙光明的人(彼前二9)。祂所有的受造物都是祂手中的工作,都在祂護理的安排之下;但你對祂的愛與眷顧有著特殊的歸屬權與獨特的利益,祂必扶持你,永不撇棄你。
(7.) 藉著這呼召,你有份於祂將來要賜下的國度與榮耀;因為彼得前書三章9節說:「你們蒙召是要承受福氣」;也就是那種福樂,其本質在於對神清晰的看見與完全的享受。確實,那些本性處於咒詛之下的人,更應當體會這偉大的特權。
[3.] 這是一種大能的作為:羅馬書四章17節說:「神,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唯有神能藉著祂創造的大能,使這一切從無中呼出,從而成就如此巨大的改變。誠然,那在天上地下隨己意行事的神(詩一三五6),必能在祂喜悅之時制伏人的心。人的意志,即便深陷於罪惡的道路中,也無法抗拒,只能順服:詩篇一一○篇3節說:「當你掌權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甘心犧牲自己」;他們從無恩典變為有恩典,從不願變為甘願。神在這件事上所顯出的能力,比在祂其他作為中更大,因為這裡存在著抗拒的原則;正如馴服一匹烈馬,遠比滾動一塊石頭更費力。
- 對人而言的目的。這外在、內在且有效的呼召,總體而言是一項極大的憐憫。
[1.] 它使我們得知藉著基督的挽回祭以及建立在其上的聖約,所為我們預備的救贖。光已來到世間(約三19),這是一條引導我們走向真實幸福的確據;若無此光,世界將是一座黑暗的地牢,罪犯們只能在其中暫時苟活。
[2.] 這呼召將這恩典帶到我們面前,放在我們的門口,並留給我們選擇;若我們願意接受,那便極好:使徒行傳十三章26節說:「這救道是傳給我們的。」你對此有何回應?神已特別向你傳遞了一則恩慈的信息,你是要接受還是拒絕?使徒行傳三章20節說:「主也必差遣所預定給你們的基督耶穌降臨。」它特別激勵我們去尋求那脫離墮落境地的救贖。
[3.] 這呼召是我們的憑據、辯護與權利,只要我們同意履行所要求的義務,它就允許我們應用這些特權;正如使徒論到職分所說的,這對於身為基督徒的尊榮同樣真實,這是一種屬靈的祭司職分:希伯來書五章4節說:「這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一個人若自取不屬於自己的尊榮與特權,便是篡奪,其結果必不順遂;但藉著呼召,我們有了神的同意;或者像馬太福音二十章7節所說:「為什麼你們整天在這裡閒站呢?因為沒有人雇我們。」在我們能以良心所能承受的滿足感來承擔如此巨大的特權之前,我們必須出示我們的憑據。那瞎子靠近基督時,曾得到鼓勵:「起來!他叫你呢。」(可十49)。戰兢的罪人也當如此:主在呼召你,你還要退縮嗎?
[4.] 內在有效的呼召賜給我們一顆歸向基督的心;因為神的大能使我們傾向於接受祂的邀請,不僅是鼓勵,更是引導我們歸向祂,因為祂的呼召是聖化並改變內心的:羅馬書九章25節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也就是說,使他們成為祂的子民。
勸勉一:聽從這呼召。
- 從益處來看。神呼召你是為了讓你受損嗎?還是當祂擾亂你在罪中的沉睡,邀請你分享祂在基督裡的恩典豐富時,祂對你做了什麼錯事嗎?不,祂呼召你進入你所能承受的最大幸福: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4節說:「神藉著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神尋求將人類所能獲得的最大尊榮賜給你;這是一種蒙福的境地:彼得前書五章10節說:「那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他永遠榮耀的神」;那永遠榮耀的幸福。
- 若我們拒絕這呼召,將有極大的悲慘。「先前被請的人,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路十四24)。他們不僅被排除在幸福之外,更處於極端的憤怒與悲慘之中:箴言一章24至26節說:「我呼喚,你們不肯聽從;我伸手,無人理會;反輕棄我一切的勸戒,不肯受我的責備。你們遭災難,我就發笑;驚恐臨到你們,我必嗤笑。」
勸勉二:務要使你們蒙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後一10)。它在神那裡本已堅定,但在我們心中可以更為確信。這可由以下標記得知:
- 神的話語是否帶著能力臨到你,以致產生果效?當福音臨到我們,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能力時,這就是揀選的記號(帖前一4-5)。聖靈伴隨著它,使這呼召產生果效,並將你歸正歸向神。
- 藉著你對這呼召的順服;即關注、選擇與追求。
[1.] 為了選擇而進行審慎的權衡:使徒行傳十六章14節說:「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對基督所提供的赦免與生命進行深刻而嚴肅的思考,這為其他事情鋪平了道路:馬太福音十三章19節說:「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裡的奪了去」;馬太福音二十二章5節說:「他們卻不理,走了。」不留心是世上絕大多數人的禍根;一道閃電進入他們的心思,隨即消失。[2.] 徹底的選擇;正如呂底亞因留心聽道而受稱讚,馬利亞也因選擇而受稱讚:路加福音十章42節說:「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3.] 持續且熱切的追求。一時衝動所做的選擇,也可能隨時被撤回:腓立比書三章12節說:「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將這些事放在首位(太六33)。作為呼召果子的追求必須是迅速的:加拉太書一章15至16節說:「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叫我把他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神的呼召必須毫不遲延地順服:希伯來書三章7至8節說:「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的日子一樣。」情況是不確定的,我們不知道是否還能再得到這樣的邀請;而我們的怠惰卻更甚。此外,追求必須是熱切的:腓立比書三章14節說:「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這必須是我們的目標與事業,並伴隨著捨己與對神的倚靠:希伯來書十一章8節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4.] 藉著行事與這呼召相稱:以弗所書四章1節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2節說:「要叫你們行事對得起那召你們進他國、得他榮耀的神。」你們的行為應當符合基督徒的義務與盼望,更加聖潔、更加屬天。神是聖潔的神,祂所呼召你們進入的福樂是榮耀的境地;努力獲得屬天的心思與聖潔的品行;深深地被神呼召你的愛所充滿,好讓你回過頭來愛祂;這並非出於我們的意志,也非出於我們的價值,因此它不可能始於我們。(1.) 非出於我們的意志。除了單純缺乏善意之外,我們在接受祂恩慈的邀請時,還有一種漫不經心,甚至是抗拒(太二十三37)。如果這取決於我們意志的選擇,我們將拒絕被聚集,並將在與神疏離中度過一生,直到死亡;當一切都預備好了,我們卻沒有預備好。(2.) 非出於我們的價值。在選民身上並沒有什麼比在遺棄者身上更值得神賜下這福分;事實上,有許多理由讓祂厭惡我們(結十六6)。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羅五20)。最配得的人也沒有任何權利,唯有恩典。
我們現在來到最後一句:「按祂旨意被召的人」。現在必須考慮這呼召的限制性詞語:「按祂旨意」。這當然不是指我們轉向神的好意與決心,因為在神將其作工在我們裡面之前,我們根本沒有這種意願;呼召是神的作為,因此它是指祂的旨意。隨後經文提到了祂的預知與預定:沒有什麼比這更能清楚地表明神的旨意,就是祂在自己裡面所定的旨意。但若是指神的旨意,有些人認為這僅僅是指祂關於救贖方式的旨意,或是藉著基督救贖人類,或是福音的途徑:以弗所書一章9節說:「都是照他自己所定的美意,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祕」;以弗所書三章11節說:「這是照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福音是神根據祂永恆的旨意堅定決定的。但這還不是全部,這個詞涉及到了祂具體打算藉著基督拯救的那些人。祂啟示的旨意闡明了我們義務的途徑,或是祂所同意並計劃的過程;但有些人是祂決定呼召進入恩典與榮耀的。這個詞在其他地方常應用於個人: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說:「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羅馬書九章11節說:「這是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以弗所書一章11節說:「我們也在他裡面得了基業;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因此,這與經文相符,將其應用於個人。這裡使用了三個詞:旨意、預知與預定。因為這旨意中有智慧,所以稱為預知;因為有將手段指向特定目的的安排,所以稱為預定;因為它是固定且不可改變的,所以稱為旨意。
在這句話中可以觀察到許多要點。
- 我們藉著苦難與其他護理所獲得的一切益處,都歸功於神永恆的揀選與旨意;因為在描述那些擁有此特權的人時,神的旨意是所指派的最高理由。我們愛神,因為我們相信祂在基督裡的良善;我們相信祂在基督裡的良善,因為祂呼召了我們;而祂呼召我們,是因為祂永恆的旨意;這一切的美善正是由此而來。
- 神關於我們永恆救贖的旨意,顯明在我們被呼召這件事上:這是神揀選之愛的第一個爆發;在此之前,我們處於黑暗中。
- 那些持續處於最終不信與不悔改狀態的人,只是順帶被呼召;而選民則是帶著拯救他們的目的被呼召。神降雨在磐石上,也降雨在剛割過的草地上。
但我將滿足於一點:
在萬古之先,神按著祂純粹的美意與恩典,揀選了特定的人,使他們在時間中能被有效地呼召並得救。
因為這裡有些人被稱為「按祂旨意被召的人」。讓我解釋並證實這一點。
- 這旨意的對象是特定、明確的個人;是雅各,不是以掃;是彼得,不是猶大;神按著人頭數點,祂都認識(提後二19)。將他們交在基督手中,使祂能救贖他們,並在末日交帳:約翰福音十七章6節說:「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他們本是你的,你賜給我,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約翰福音六章40節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他們確實都信了,並無誤地歸正:約翰福音六章37節說:「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 這旨意的理由僅僅是主的恩典與美意。基督在辯論此事時,對於福音為何向聰明通達人隱藏,而向嬰孩顯明,沒有給出其他解釋,唯有這一點:馬太福音十一章25節說:「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原因僅在於神的美意;這理由在神自己懷中之外,無處可尋。在祂的旨意之前、之上或之外,沒有任何東西作為我們所獲得一切美善的第一因;祂並不預見我們有任何功德或動機;正如基督對門徒所說的,約翰福音十五章16節:「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祂的揀選先於我們的揀選。那些被挑選出來作為這特殊恩典對象的人,是墮落人類的一部分,本性與他人無異,是沉溺在罪惡中的世界的一部分;但當神在祂全知的眼光下審視亞當所有的後裔時,祂揀選了一些,略過了另一些;祂發現所有人都有罪,但並沒有懲罰所有人,而是寬恕了一些;祂在受造物中找不到任何東西來左右祂的選擇,或決定祂偏向某人而非另一人。其他人與他們同樣具備被揀選的資格,神創造了他們所有人;所有人都同樣冒犯了祂。先知辯論道,瑪拉基書一章2節:「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唯有恩典造成了區別。
- 這旨意標誌著這恩典確鑿且強大的功效。神不會在祂的旨意上感到失望,因為無法想像有任何事情會導致祂改變旨意。人被迫改變主意,要麼是因為他們天生的輕浮,要麼是因為發生了他們未曾預見的障礙,或者由於能力不足而無法完成他們打算做的事;但這些情況在神身上都不存在,沒有輕浮與不穩定,因為祂是耶和華,祂是不改變的(瑪三6)。使徒談到了祂旨意的不變性。神的旨意既是祂理智的行為,因此稱為謀略,也是祂的意志,因此稱為諭旨;因此一旦確定,就不能更改或撤銷;無論在神裡面還是神之外,都無法想像有任何撤銷的理由;神裡面沒有,因為沒有什麼事是神起初未曾預見的;也不會因為能力不足而受挫,因為祂是全能的,天使、魔鬼與人類都作為至高且普遍的主宰而服從祂。
- 這恩典是以最有利於神的榮耀與受造物益處的方式實現的:即藉著信心與聖潔。信心:約翰福音三章16節:「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聖潔:以弗所書一章4節:「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現在,信心是祂的恩賜:以弗所書二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而聖潔是藉著聖靈的成聖在我們裡面作工的,這與祂的揀選有關: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3節:「神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得著救恩。」神揀選我們並非因為祂預見我們會信,或會成為聖潔,而是為了讓我們能信,並能成為聖潔;祂不可能預見我們有任何信心或聖潔,除非那是祂自己恩典與揀選之愛的果子;一切仍然是照著祂的旨意與恩典,這恩典是在萬古之先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信心與聖潔是實現祂旨意的途徑與手段,而非預見的原因、理由或目的;它是旨意的果子,而非誘使神向我們施憐憫的動機。
- 為了促進這信心與聖潔,並保守他們直到得榮耀的境地,神對他們的護理是非常顯著的。
[1.] 祂設計了手段將他們帶到世上。他們的父母許多可能是邪惡的,理應因罪被剪除,但因為某些枝子中有福分,他們沒有被毀滅。很多時候,一根枝條可能從壞樹上折下,嫁接到生命樹上;雖然聖約的恩典最自然地流淌在聖約的渠道中——「這些本來是天然的枝子,豈不更要嫁接在自己的橄欖樹上嗎?」(羅十一24)。但神仍要顯明祂旨意的自由,從與祂道路極其對立的家庭中揀選一些人;因此許多惡人被存留,好成為將那些後來會信的人帶到世上的媒介:亞哈被存留以生下希西家,瑪拿西生下約西亞;在使以色列陷於罪中的耶羅波安家中,只有一個孩子,在他身上發現了向著以色列神耶和華的心(王上十四13),這是一個敬虔的年輕人,心中懷有宗教的真種子。
[2.] 當他們出生時,神對他們有特別的眷顧,使他們不至於死在未重生的狀態中;從母腹開始,諭旨就開始生效並付諸實行:加拉太書一章15節:「然而,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耶利米書一章5節:「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祂特別留意到那個孩子是蒙憐憫的器皿,將被用於祂的榮耀,並用於祂所設計的特定目的;為他們配備了最適合該用途的身體與心智結構。如果一個人要追溯護理的進程,他會清楚地看到神一直在追求祂的揀選;那作為我們一切憐憫之源的先行之愛,正是那在搖籃中搖晃你、在母親懷中哺育你、訓練你、照顧你幼年時期、以祂早期的憐憫造訪你、安排各種護理以保全你性命的愛。天上有話說:「我們將要知道,如同我們被知道一樣」(林前十三12);對比加拉太書四章9節:「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那時我們將明白,有多少不同的環境共同促成了我們歸向神,以及神的良善如何一次又一次地伴隨著你,在恩典之時來到之前保全你,在危急關頭拯救你,當你生命的線幾乎要被磨斷時。
[3.] 手段的施行,以及將手段引導至你生命所處的地方與人群。不僅是教義,使徒的旅程也是由聖靈安排的:使徒行傳十六章7節:「他們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穌的靈卻不許」;使徒行傳十三章26節:「這救道是傳給我們的」;不是由我們帶來,而是由神差遣;不僅就祂的設立而言,就護理的引導而言亦然。誠然,有一種特殊的護理伴隨著聖禮,它們是針對神的揀選之愛而安排與引導的;祂差遣、裝備、延續有能力的器皿:使徒行傳十八章10節:「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無論神在哪裡點燃蠟燭,祂都有一些失落的錢幣要尋找。祂在哥林多有許多屬於祂揀選的百姓。神並沒有說,因為那裡有許多人(雖然在魚多的地方撒網是好的),而是說,「我有許多的百姓」。祂指的不是已經歸正的哥林多人;當時哥林多幾乎沒有或完全沒有歸正的人。他們是神的百姓,是被祂揀選與救贖的,儘管當時仍沉溺在罪中。因此,這一切事務的第一推動力是神的揀選,或祂呼召他們的旨意;這些人從未想過要為自己尋求手段,且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心去接受它們;但當他們自己無意於善時,神卻在為他們的益處作工。我們讀到尼祿家中的聖徒(腓四22)。誰會想到在如此血腥的迫害者家中尋找聖徒呢?然而福音能找到路進去,並抓住他的一些僕人;因為神有奇特的方式與方法來歸正那些屬於祂恩典的人。我不能對他們說,但對其他人,基督是藉著保羅的辯護而顯明的:提摩太後書四章17節:「惟有主站在我旁邊,加給我力量,使福音被我盡都傳明,叫外邦人都聽見。」
[4.] 在祝福這些手段時,完全超出了接受益處者的目的與意圖,這從他們歸正與最初接受基督的環境中可以看出;很多時候,他們帶著漫不經心與輕率的心靈來到可以聽見神與基督的地方,或者偶然闖入,就像保羅所說的不信者:哥林多前書十五章24至25節:「若有不信的人進來……」有多少人就這樣在不知不覺中撞上了恩典,既不留心也不渴望這類事情;但神引導了一句嚴肅的話,刺入他們的心中。有時神在他們反對與逼迫時呼召他們,如保羅(徒九)、維傑里烏斯(Vergerius)。許多人在譏誚時,感受到了神在祂聖禮中的大能與威嚴;而以譏誚開始的,最終演變成了一項更嚴肅的工作: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8節:「我看見他所行的道,也要醫治他。」那些來捉拿基督的差役(約七46)說:「從來沒有像他這樣說話的。」有時人們不願前來,在極大的強求下違背自己的傾向與偏見而被拉來:約翰福音一章46節:「拿但業對腓力說:『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嗎?』腓力說:『你來看!』」在那裡他遇見了基督。加利利人是猶太人中較粗魯的一部分,是一群粗俗且愚鈍的人。人們普遍認為,約拿所在的那個國家不會出先知;因此拿但業因偏見而拒絕。許多這些對我們來說似乎是偶然發生、且未經我們預見的事情,在神那裡卻是預見得很好且智慧地安排好的;正如奧古斯丁被帶離了他的目的,好讓神的旨意能在摩尼教徒費爾穆斯(Firmus)的歸正中實現。
五、神在人歸正後,對他們的一切作為都經過細心安排,好使他們在祂天國降臨之時,能被保守無可指責。約翰福音十章3節說,基督按著名叫自己的羊;祂特別認識祂所有的羊群,留意他們每個人的身分與景況,對他們懷有特別的愛與眷顧。詩篇一篇6節亦云:「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祂知道他們的需要、困境、盼望、重擔與試探。祂在天上的職事,就是為他們的益處安排祂的護理(歷代志下十六章9節);有時祂會給予適時的管教:詩篇一一九篇75節:「耶和華啊,我知道你的判語是公義的,你以誠實苦待我」;彼得前書一章6節:「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這是必要的。」有時祂會減輕或除去苦難:詩篇一二五篇3節:「惡人的杖不常落在義人的分上,免得義人伸手作惡」;哥林多前書十章13節:「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神會衡量誰需要管教,誰需要保護與拯救:這就是我所闡述的道理。
其次,我將提出一兩個論點來證實此事。
- 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這是感官顯而易見的事實;有些人良善聖潔,有些人卑劣邪惡;有些人明白福音,有些人對此一無所知;有些人譏誚,有些人信從;有些人只有死的信心,有些人則對來世有活潑而深刻的體會,並據此作好準備。若問這差異的原因何在,源於何處?你會說,源於他們的選擇與傾向:有些人選擇了上好的福分,有些人則放縱私慾,沉溺於獸性的滿足。誠然;但這種不同的選擇與傾向又從何而來?經驗告訴我們,人從嬰孩與幼年起就極其敗壞,比起良善,更傾向於邪惡;比起屬天的事物,更傾向於屬地;比起屬靈的事物,更傾向於屬肉體。你指望從荊棘上摘葡萄,從蒺藜裡摘無花果,與指望人能自發地變得良善聖潔,以及我們能靠自己使心愛神、以神為樂,是同樣不可能的:約伯記十四章4節:「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污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既然並非人人皆善,而有些人卻是善的,那麼這差異從何而來?是源於較好的氣質與身體素質嗎?那也是神的恩惠與賞賜;但這並非全部原因。許多人因放縱與不節制,糟蹋了聰明的才智與優越的體質;反之,許多天性乖戾、墮落的人,卻藉著恩典克服了天然的傾向;神常為祂的聖殿挑選最彎曲的木材作為樑柱。是源於教育,從幼年起就導正他們的傾向嗎?我承認,在主的管教與教導中長大,走在美德與宗教的道路上,確實是一大優勢:箴言二十二章6節:「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最初的灌輸會留在我們心中,即便不能帶來歸正,至少也能帶來知罪;然而,許多人卻掙脫了最好教育的懷抱,背棄了所有灌輸給他們的敬虔勸誡與教導。是源於聖禮與恩典媒介嗎?這些在此事上確實有極大的力量與功效。神知道什麼鑰匙能打開什麼鎖;若有什麼能奏效,那便是福音的教義。但並非所有人都信了:羅馬書十章16節:「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我們看見同樣的種子,在好土與誠實的心裡生長,卻在路旁、石頭地、荊棘地裡失落了;差異不在種子,而在土壤;無論你想像出什麼媒介與幫助,若神不賜給我們一顆新心,一切皆是枉然。是源於良好的心智傾向,使恩典能適宜地呈現給我們,使我們處於準備就緒的狀態嗎?當然,時機不應錯過,但這並非歸正的充分原因——並非因為我們幸運地發現某些人有順服真理的心智傾向,所以他們信了,而其他人沒有。我們看見許多人帶著惡劣的心境與靈性來聽神的道,神卻抓住了他們的心。人們理當帶著預備好的心,遠離分心與偏見。但這並非全部的必要條件:我們當使用媒介,但成功在於神,祂會按祂自己的時間行事。基督徒即便自認準備得最好,也未必能在真理中感受到他們所渴望的功效。
- 一切良善皆出於神:哥林多前書四章7節:「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以及耶利米書二十四章7節:「我也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是祂的恩典造成了差異:馬太福音十三章11節:「因為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造成兩者之間差異的原因,在於施予者神的旨意;在媒介、較好的氣質、較好的牧養方面的優勢,這其中確實有些因素:使徒行傳十四章1節:「二人在以哥念,同進猶太人的會堂,在那裡講的,叫猶太人和希臘人信的很多。」這一切都應歸功於神外在的護理。某種講道方式可能比另一種更能轉化靈魂;一支裝有箭頭與羽毛、從強弓射出的箭,比單靠自身重量落下的箭,穿透力更強;純淨紮實的教義,若能合理地加以強調,更有可能成就此事;然而,造成差異的根本原因,仍是內在的恩典改變了人心,並有力地使人心歸向神:使徒行傳十一章21節:「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是神的大能造成了差異。
- 神在時間中所做的一切,祂在萬古之先就已定意要行;因為神行事絕不草率、不憑機遇,而是全憑謀略與預定。這一切都是照著祂的旨意,特別是在人的救恩上;凡所行的,無一不是祂所命定的;即便是最微小的環境、時間、媒介與契機,全都是照著祂的旨意,而非昨日才定,而是從永恆中就已定下:使徒行傳九章11節,神差遣亞拿尼亞去見保羅,這難道不是預先知道並決定的嗎?
應用:這要催促我們讚美恩典。沒有什麼能感動神將祂的愛傾注在我們身上,唯有祂那白白的、永恆的、分別的愛;沒有什麼比對祂白白恩典與慈愛的正確認識,更能使我們的心緊緊跟隨神;因為祂恩典的榮耀,是神在對待我們的一切作為中所追求的偉大目標:以弗所書一章6、12節:「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羅馬書九章23節:「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這是聖徒所研習的:以弗所書三章18、19節:「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這是激勵我們盡本分的動力:哥林多後書五章14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羅馬書十二章1節:「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約翰一書四章19節;提多書二章11、12節。若我們一切本分的底層都有愛,便能滋養出美好的靈性。
- 我們在神那揀選的愛中,能最真實地看見我們對神的義務;這比源頭本身更甘甜。沒有什麼比思考以下幾點,更能激發我們的愛與感恩:
- 那一無所缺、全能的神,竟選擇了我們。若祂從未創造任何身外之物,祂本可自足。若你從祂那裡除去一切受造物,並未減損神分毫;若你將一切加給祂,也未增添神分毫。正是受造物匱乏的景況,使他必須在自身範圍之外尋求存在的幸福。人不能在愛自己中得到幸福,也不能在自身內在的完美中得到滿足,因此向外尋求供應;但神的幸福在於愛祂自己、以祂自己為樂。
- 當神放眼於受造物時,祂竟選擇了我們這些在人類污穢團塊中被發現的人,使我們成為祂恩典的對象;當祂來呼召我們時,發現我們正糾纏在各樣罪惡中,正如信心之父亞伯拉罕,曾是個拜偶像的人(約書亞記二十四章2節);每一個省察自己的人都會發現,若非主以祂的良善先發制人,轉變我們彎曲的意志,我們本性上會選擇任何事物,唯獨不會選擇基督。若我們思考為何我們被選中,而他人卻被撇下:耶利米書三章14節:「並且我必將你們從一城取一人,從一族取兩人,帶到錫安。」最後,若我們思考祂對其永恆旨意那大能的執行,這必將激發我們的愛與感恩。
[1.] 藉著這個榜樣,我們的典範便更為完備。有些恩典我們無法說與神相似,例如謙卑、忍耐、順服;這些特質隱含了卑微與順服,而神不卑於任何受造物。但另有一些恩典,如知識、智慧、公義、憐憫、純潔,在這些方面我們與神相似。然而,在前者(謙卑、忍耐、順服)上,我們以基督為榜樣:謙卑(太十一29)、順服(來五8)、忍耐(彼前一21)。這些是艱難的職分,違背了人的本性與傾向;但當神的兒子尚且願意順服於這些,並為我們立下榜樣時,我們豈能拒絕以神的兒子所選擇的生活方式與律法來生活?此外,祂更可能憐憫並幫助我們,因為祂深知在這些情況下順服的滋味。
[2.] 這個榜樣表明,對於那些蒙恩更新的人而言,聖潔的生活是可能的。基督在我們的人性中謙卑自己並順服神,因此祂與其他人一樣,有血肉之軀的利益需要滿足;所以,那些尚未脫離血肉之軀的人,也能夠做到這一切。為了讓我們對此更加確信,基督選擇了一種能教導所有人的生活;無論貧富、為奴或自主、隱居或獨處、身處世俗、博學或無知之人,皆可效法祂。倘若祂過著奢華的生活,征服列國,像一位自由的君王與權貴那樣行事,窮人或許會感到灰心;但最卑微的人也能向祂學習;而其他人若有心將一切置於神之下,也無需氣餒;基督使一種自由的生活成聖。
[3.] 這個榜樣顯示了在忍耐與聖潔中度過的一生,其結局與成就將會如何。基督在成全了諸般的義,並為我們的救贖受了必要的苦難後,便回到神那裡,進入祂所說的榮耀中,並作為祂順服的獎賞被接升天(彼前一21):「神賜祂榮耀,叫你們的信和盼望都在於神。」這乃是為了向世人作一個可見的示範,表明在聖潔與順服中度過的一生,其終局將會如何。
應用一:這是知識的教導。
首先,那些在各方面都不像基督的人,得救的指望是何等渺茫。
- 在聖潔上如此不像祂。當基督整夜禱告時,他們要麼根本不在暗中禱告,要麼以簡短的客套話敷衍神;對基督而言,遵行父的旨意如同飲食,對他們而言卻是重擔;基督謙卑溫柔,他們卻驕傲輕慢;基督周遊行善,他們卻四處作惡;基督聖潔屬天,他們卻虛浮肉慾;黑暗與光明的相似程度,正如他們與基督的相似程度。他們非但沒有彰顯救贖主的德行,反倒是出於他們的父魔鬼,行牠的私慾(彼前二1,參照約八4)。
- 在苦難中的忍耐與勇氣上如此不像祂。基督以極高的代價順服神,而他們卻因一點點利益、微弱的試探、羞恥的享樂或輕微的傷害就偏離了職分;與永恆的榮耀相比,我們所能遭遇的最大苦難,不過是至暫至輕的苦楚。我們的苦難不可能長久,因為連結靈魂與身體的鎖鏈很快就會斷裂。
其次,這教導我們應當如何確信自己的良好光景,或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擁有真正的聖潔;即:當我們在世上如同基督在世上一樣。有些人感到滿足,並以此自慰:他們不像其他人,不像那些披著人皮的野獸(路十八11):「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當我們除了他人的敗壞之外,沒有別的根據來支撐自己的信心時,這是一個可悲的藉口。另有些人從異教徒中尋求美德,認為他們的完美在於模仿異教的風範;但唉!他們的美德不過是影子;自愛是其原則,驕傲是其靈魂,虛榮是其目的;此外,它還沾染了許多惡名昭彰的瑕疵。亞歷山大勇敢,卻常在憤怒中染指朋友的鮮血;龐培智慧,卻野心勃勃;加圖慷慨,且堅守公眾自由,卻常飲酒過度;凱撒仁慈,卻放蕩淫亂。不,我們必須仰望的不是這些人,而是神的兒子,祂建立了真正的聖潔。另有些人只看那些在他們所處環境中以良善著稱的人;但要記住,他們也有瑕疵;要麼他們安於低程度的聖潔,而我們卻要「像祂那樣聖潔」(彼前一15),「像基督那樣純潔」(約壹三3),要麼他們沾染了某些錯誤;因為好人也有過失,而這些過失因著他們的榜樣,在信徒群體中被視為理所當然;正如羊群會從別的羊走過的缺口鑽出去(林後十一1):「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唉!否則,效法最好的人也會誤導我們。另有些人藉著聖經中記載的聖徒過失來自我安慰。若大衛如此,為何我不可以?不,基督必須是我們眼前永遠的藍本;你們必須像祂那樣聖潔,像祂那樣純潔。
應用二:這是勸勉;勸勉你們追求與祂兒子的形象相符。所有人都想在榮耀與福樂上像神,卻不想在公義與聖潔上像神。撒旦對我們始祖的試探是:「你們便如神」(創三5),這不是一種蒙福的相符,而是一種受咒詛的自給自足;但我們帶給你們的不是這種試探,而是為了挽回你們因那試探所造成的損失而設的救法,這救法並非我們自己發明的,而是神所命定的,並以所能想像最莊嚴的方式實現。神的兒子成為我們中的一員,好叫我們能變得像祂(腓二7):「祂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羅八3)「在罪身的形狀中」來到,取了人的本性與刑罰,好為我們買贖恩典,使我們能與祂在我們人性中所活出的聖潔生命相符;這就是我們所勸勉你們的。現在提供幾點指引:
- 根基在於重生,以及藉由重生在我們裡面所做的改變。神的兒子是藉著聖靈的運行而受孕;我們也是從水和聖靈生的(約三5)。在基督的降生中,經上說(路一35):「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聖靈是這奧秘的施行者,祂塑造了道成肉身者的身體,並賜予祂生命;如今我們也照樣與祂兒子的形象相符。是聖靈使我們重生歸向神,並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我們將出生歸功於祂,那使我們成為神兒女的出生。
- 基督既由聖靈在童女腹中成形,便將自己奉獻給神;因為祂說(來十7):「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看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林前三23)「基督是屬神的」;祂來到世上是作為屬神的人。我們必須同樣將自己奉獻給神,好叫我們能遵行祂的旨意,無論付出什麼代價,並忍受祂所加給我們的一切(林後八5):「他們先把自己獻給主,又照神的旨意獻給了我們。」
- 當我們奉獻給神之後,聖靈對於基督徒而言,就如同祂對於基督一樣,是引導者與安慰者。賜生命者也賜下引導與動力;你們會發現基督始終受聖靈引導。若祂退到曠野(太四1):「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當祂回來時(路四14):「耶穌藉著聖靈的能力回到加利利。」同樣,基督徒也始終受聖靈引導,被帶入衝突,又被帶出衝突(羅八14)。祂也是安慰者(約一32):「我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祂身上」;同樣參見約壹三24。
- 生活上的相符是必要的,使我們對神對人,如同基督對神對人一樣,尋求祂的榮耀(約八50):「我不求自己的榮耀」;討神的喜悅(同上,29節);順服祂的旨意(約六38);喜愛與祂交通,因為基督花費許多時間禱告;順服祂肉身的父母(路二51);順服掌權者(太十七27);善待眾人(徒十38):「周遊行善」;對卑微者謙卑(約十三3-4)。
- 多多注視你的榜樣(來十二2)。基督告訴猶太人(約八12):「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祂的教義,祂的榜樣。你們必須經常省察,藍本與副本之間有多少比例相符。
- 為自己的虧欠感到羞愧(來三12-14)。這並非隨意之事:你與基督越是不像,你在永恆前所預定的選民證據,以及在時間中所享有的榮耀就越少;你們應當視自己處於一種屬靈的盟約之下,每天都要更像基督。一個人很大程度上受其目標與生命宗旨的支配。
- 宗教性地使用與祂交通的媒介,特別是聖餐。自然的媒介會將其特質傳遞給我們;當它們被我們吸收時,我們就被改變成它們的樣子。尼祿吸吮著殘忍乳母的奶;阿基里斯勇敢,他的導師用獅子的骨髓餵養他。那些在岩石間長大的生物更為粗野;那些生活在肥沃平原上的則更為馴良。這聖潔的食物改變我們的傾向,並在我們裡面促進聖潔;藉著在這聖禮中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我們傾向於活出基督的生命,這生命也藉此在我們裡面得到滋養與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