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8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信心講道|013_014_來11_4_亞伯因信獻祭與稱義見證

【第十三篇講道】

「藉著信,亞伯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著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希伯來書十一章4節)

為了進一步闡釋這段經文,我將探討以下三個論點:

  1. 屬肉體的人可能與神的子民一同參與外在的敬拜職事。
  2. 儘管他們一同參與,但在執行這些職事時,卻存在著顯著且明顯的差異。
  3. 這種執行上的差異,源於信心的影響與功效。

論點一:屬肉體的人可能與神的子民一同參與外在的敬拜職事。

我們在聖經記載的第一次敬拜中,就看見了該隱與亞伯;在基督的比喻中亦然:「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路加福音十八章10節)。我們的主也說:「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馬太福音二十四章41節);意即,一個將被基督接到天上,另一個則被撇下,由魔鬼帶往地獄。神竟做出如此區別,這實在令人驚奇;但更令人驚奇的是,兩個人在施恩座前禱告,一個被取去,另一個卻被撇下。屬肉體的人之所以會參與外在的敬拜職事,其原因可歸納為三點:

  1. 自然良心會驅使人去敬拜。
  2. 習俗會引導人參與當時流行與慣行的敬拜。
  3. 肉體的衝動會為這些表現增添力量與活力。

將這三者合而觀之,你便能對自然人的虔誠有完整的認識。

首先,自然良心會驅使人去敬拜。 墮落後的廢墟中,仍殘存著少許原則;正如約伯的僕人所說:「我獨自一人逃脫,來報信給你。」(約伯記一章16節)。我們尚存一點微弱的普遍之光,告訴我們有一位神,因此,受造物必須敬拜這位神。所以,純粹的自然良心可能會建議人去敬拜,並在人忽略時予以責備;特別是當我們嚴肅以對,且自然之光清晰、未受干擾,而人又容許良心發出聲音時。外邦人本身就意識到敬拜的必要性,常談論凡事當以神為首,並說若要在事務上蒙福,人就必須向神禱告。使徒說,外邦人有「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羅馬書二章14節);也就是說,他們有順服的外在部分、敬拜的外在形式,以及避免嚴重的罪行。每個自然人的良心都像外邦人的良心一樣,只是因生活在教會中而稍微多了一點啟蒙。但在他們重生之前,除了自然之光(儘管經過習俗、教育和字面教導的改良)外,他們一無所有;無論他們做什麼,都是出於自然良心的指令。自然人很不情願完全沒有敬拜。良心就像胃一樣,必須被填滿,必須有東西來安撫它,以免它整天對我們吠叫、責備我們。人必須穿上宗教的外衣,否則他們自己的良心不會讓他們安寧。思想會為我們辯解或控告,儘管是盲目且充滿瑕疵的;儘管屬肉體的人在職事上敷衍了事,但職事仍是必須的。

其次,習俗會引導我們參與當時流行與慣行的敬拜。 自然良心會告訴我們神當受敬拜;但如何敬拜,則是從習俗與教育中學來的:正如以西結書三十三章31節所說:「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也就是按照當時流行的宗教方式,按照當時的虔誠風氣。因此,屬肉體的人冷漠地走在習慣與慣行職事的軌跡上。正如居普良(Cyprian)所言:「未經探究傳統之理由」(Non exploratis rationibus traditionis):他們盲目地接受職事,他們不看重敬拜的理由與本質,只看重其習俗與實踐。該隱與亞伯一同上去,「日子滿足」或在年終時,即規定的敬拜時間;人們禱告、聽道、守安息日也是如此,他們按照自己的亮光,並在國家法律與教育的敬畏要求他們履行這些職事時才去做:以弗所書二章2節說:「你們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原文為「隨從時代」;使徒指的是外邦人的敬拜,以及他們虛妄的言行,「隨從以色列的作為」,歷代志下十七章4節。日內瓦譯本與希伯來原文皆如此意)。人們按照一般的貿易與職事標準行事。自然人所有的宗教,不過是對他人所行之事的冷漠順從;他們的敬拜程度,隨著同儕與教育的水平而起伏。習俗對他們的虔誠與宗教行為有重大影響,這顯而易見,因為他們不看重聖禮的本質,只看重其中所實踐的儀式,且不關心職事的理由與緣由,只看重用途與習俗。這從那件被莊重提出的案例中可以清楚看出:撒迦利亞書一章3節,「我這許多年間,在五月間哭泣、禁食,這是我應當行的嗎?」注意其理由與衝動;要理解這點,你必須知道猶太人在五月為聖殿守日;因為你會看到,列王紀下二十五章8、9節,聖殿的毀滅發生在那時,因此每逢五月第七日,他們都守週年禁食以紀念聖殿;但現在他們已從被擄中歸回,聖殿已重建,神的侍奉已恢復,然而他們仍將此視為一個嚴肅的案例,討論是否該繼續,只因為他們已經這樣做了許多年。人很不情願放棄宗教習俗,即使其理由已不復存在;因為他們看重人的實踐勝過聖禮的本質。正如我們的一些儀式最初是在特殊場合下於早期教會中實踐的,儘管後來有些是因迷信與腐敗而引入的,但當理由消失時,人們仍想保留這些儀式,不願放棄舊習,並認為敬拜若沒有這些虛浮的儀式就會被壓制,因為這正是驅使他們工作、實踐與習俗的主要原則。

第三,肉體的衝動會為這些表現增添力量與活力。 神的聖禮可能導向某些符合敗壞本性的目的,基於這個緣由,人會變得熱切與忙碌。

有兩個屬肉體的目的,驅使人在宗教職事中行動:虛榮與世俗利益。

  1. 虛榮。 人與神的子民一同參與敬拜行動,是為了有機會展現自己的才華以博取掌聲。使徒提到有些人「傳基督是出於嫉妒」(腓立比書一章15節);為了在聲望上與使徒競爭,好建立自己的價值。這就是為什麼使徒不願讓初信者或年輕人擔任公開教導職分的原因:提摩太前書三章6節,「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也就是說,恐怕他們因未治死罪,而將神的聖禮濫用於服務自己的驕傲與野心。虛榮心是驅使人禱告、講道、交通或任何涉及才幹運用的職事的主要原則,這顯而易見,因為在公開、易受他人觀察的職事中,人會以最大的活力、敏捷與力量展現自己;然而在私下向神傾訴時,他們卻顯得敷衍與粗心。基督徒在私下與神隱密的交通中,最能得到試驗與操練;在那裡,他們向神傾吐自己的境況,在那裡,他們享受與神最深的交通,因此在那裡,他們得到最多的激勵與擴展。人在公開的傾訴中,無法很好地品味自己的靈性,也無法辨別其運作,因為他人的關切與需求也被帶入禱告中,他無法像在自己的境況中那樣受感動。此外,當傾訴直接對著神時,他應當得到我們最好的,因為他確實最能吸引我們的愛慕。人的掌聲與神內在的認可(由聖靈的見證印證給我們)相比算什麼?虛榮與永恆的榮耀相比算什麼?
  2. 另一個屬肉體的原則是世俗的目標與利益。 神的偉大智慧在於將我們的關切與祂自己的關切交織在一起;否則,很少有人會關心宗教,並為教會的益處運用他們的才幹。屬肉體的燃料維持了大多數人虔誠的火。我說,神將我們的利益與祂自己的利益結合在一起,以至於在職事中,大多數人都受到屬肉體的偏見與世俗考量的左右,他們出於純粹屬肉體的考量,為了滿足私利而去做他們自己的差事,卻假裝是在做神的事;就像那些「為了吃餅得飽」而跟隨基督的人(約翰福音六章26節)。因為基督的餅塗上了世俗的便利,宗教便有了許多追隨者:職事之後跟隨著聲望、榮譽、面子、供養,因此這些職事僅僅是為了這些低級與卑劣的目的而行。第一塊法版(指十誡前四誡)的職事成本不高,最容易被偽造。基督提到有些人「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4節)。其意是,他們想被視為敬虔與良心的人,從而被委託管理寡婦與孤兒的產業,或吸引捐獻。許多時候,在神聖的職事中,呼求神的名被用來服務店鋪的利益,宗教被假借來為卑劣的目的背書。這就是屬肉體的人與敬虔的人之間巨大的差異:前者以宗教的目的執行他所有的世俗職事;後者以世俗的目的執行他所有的宗教職事。自我(Self)是他們尊重神的主要動機;正如他們靠自己的力量行動,他們也是為了自己的目的而行。

二、他們有其他的幫助。神的孩子有大能的聖靈幫助他們:猶大書二十節:「在聖靈裡禱告。」他們禱告不僅是靠著才幹的力量,更是靠著聖靈。屬血氣的人僅有天然才幹的嚴謹,以及某些一般的幫助,藉此他們的恩賜得以提升,以供教會使用並造就肢體,但他們並沒有聖靈的特殊運行;因此,任憑他們如何努力,也絕無法將敬拜提升到敬虔之人所達到的高度與廣度。正如以利亞時代,列王紀上十八章三十八節,他與巴力的先知之間有一場較量,火從天降下,燒盡了以利亞的祭物。然而巴力的先知或許能使自己流血,卻無法從天上降下火來;同樣地,屬肉體的人或許能強迫本性,鞭打自己,割傷身體,但他們的祭物卻不會焚燒;他們心中沒有聖潔的火焰,無法像基督徒那樣被提升並帶領出來;他們是在自己的力量中行事,並為了自己的目的,因此必然會有差異。

其次,敬虔之人的敬拜與生活在教會中之屬肉體之人的敬拜,其差異何在?我回答:主要在於三方面:原則、方式與目的。

  1. 在原則上。屬血氣的人做任何事都不是出於愛的約束,而是出於良心的強迫;本分對他們而言不是喜樂,而是重擔。該隱的祭物與其說是獻祭,不如說是罰款;他們所有的事奉亦是如此。敬拜的原則有幾種:有些是完全虛假且腐敗的,有些是尚可容忍的,有些是好的,有些則是卓越的。

[1.] 有些是完全虛假且腐敗的;例如習俗與人的規條。惡人便是如此,他們更多的是隨俗而非虔誠;他們的敬拜與其說是宗教行為,不如說是對人的遵守。人們照著從父輩那裡學來的,或照著權威的命令,或照著他人對他們的期望而行。

[2.] 有些原則是較可容忍的;例如良心的強迫、對永恆刑罰的恐懼、對福祉與救恩的天然渴望。人們必須禱告,並維持某種敬拜,否則他們害怕自己會滅亡。唉!這不過是自愛的天然行為。我們對救恩的渴望,若非從屬於神的榮耀,便絕非正當。或者,他們是出於對屬世恩惠的希望而行。人們禱告是為了神能在他們的職業中祝福他們;持續的敬拜觀察會帶來祝福,因此他們出於如此低下的目的而禱告:何西阿書七章十四節,先知說:「他們在床上哀號,為求五穀新酒。」這不過是獸性的呼喊:野獸也會為牠們所需之物哀號;所以人也可以在沒有任何恩典的情況下,為外在的便利而禱告。請思考,神的敬拜絕不能有低於其自身的目的。當手段比目的更高貴,且敬拜被濫用於僅僅服務我們外在便利這種卑賤的目的時,我們的行為就是顛倒的,不符合理性的法則;當自我成為禱告的目的時,這就不是敬拜,而是自私。所有蒙恩的行為都應當與神有聯繫與歸向,因此屬靈生命被稱為「向神活著」,加拉太書二章十節;敬拜的行為更是如此,因為它們是屬靈生命更高層次的運作;在敬拜中,我們對神的訴求更為直接,因此絕不可濫用於世俗的用途。

[3.] 有些是良好且健全的原則,儘管處於較低層次;也就是說,當盡本分是出於受啟發的良心,並尊重神的命令,以及宗教中一般的賞賜與補償時。誠然,基於這些原則所做的行為,是正確的行為,因為它們是在信心與順服中完成的,而這正是構成宗教行為本質的要素;通常這些是靈魂在初蒙恩典後的最初傾向。因此使徒說:「到神面前來的人」,他的主要工作是「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他必須對神所應許的賞賜運用信心,並對神所要求的本分運用順服。

[4.] 敬拜有更卓越與高尚的原則;那就是當盡本分是出於對神在基督裡施予我們之恩典的感恩紀念,以見證我們對神的感謝:路加福音一章七十四節:「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在神面前,坦然無懼地事奉他」;或者,當它們是出於對神純粹的愛,因為我們以祂的同在為樂。約伯記二十七章十節將此作為偽善者的記號:「他豈能以全能者為樂,隨時求告神呢?」一個卑劣、屬肉體的人,天然的良心會使他在困境中求告神,但他這樣做是出於喜樂嗎?還是出於順服之工的卓越與甘甜?正如詩篇一一九篇一百四十節:「你的言語極其精煉,所以你的僕人喜愛。」當一個人能喜愛純潔與聖潔的本分,僅僅因為它們是純潔與聖潔的,且正是為了這個理由。即使沒有天堂或地獄,神的兒女在敬拜中仍能發現如此的特權,以及與神交通的甘甜,以致他無法忽略。對他們的靈魂而言,有什麼喜樂比與神交通更甘甜、更令人神往呢?神通常引導人從一種原則走向另一種:首先從那些罪惡的走向那些可容忍的;然後走向那些好的;最後走向那些稀有且卓越的。祂首先帶領他們從習俗走向良心;然後從良心走向順服;最後從順服走向喜樂,去領略祂典章的美麗與祂道路的甘甜。

  1. 這些本分執行的「方式」有所不同;這與內容同樣值得重視。一個人行善也可能犯罪,但他絕不可能在行得「好」時犯罪。一個人即使內容合法也可能犯罪,因為方式就是一切:路加福音八章十八節,基督說:「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不僅是你聽,而是你「怎樣」聽。一個人不僅要對敬拜的行為本身存有良心,還要對執行它的方式存有良心。神的兒女與他人在敬拜方式上有幾點不同;它必須是謙卑、敬虔且充滿情感的。

[1.] 它必須是謙卑的。沒有謙卑就不是敬拜;他們對自己的卑微有深刻的體認。在聖經中,至高者的聖徒在所有對神的訴求中,總是對自己有低微的看法;正如百夫長:馬太福音八章八節,「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以及信心的偉大榜樣亞伯拉罕:「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創世記十八章二十七節。當我們來到神面前與祂交談時,這會提醒我們彼此的距離。啟示錄五章八節,「長老們俯伏在羔羊面前。」這會將我們自己與神進行比較。唉!我們的一滴水與祂的海洋相比算什麼?蠟燭在太陽面前算什麼?無論你是指他們所領受的恩惠,還是敬拜中神同在的榮耀,神的兒女都會縮小到無有的地步。創世記十七章三節,當神來向亞伯拉罕傳達祂的約時,「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在謙卑的敬拜中尊崇神,因為祂恩典的豐盛。因此,當你思想神的榮耀與威嚴時,你必須在神的面前謙卑地敬拜。

[2.] 你必須帶著敬虔而來:傳道書五章一節,「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當你去敬拜時,思考一下你正要做什麼。我們需要喚醒我們昏沉與粗心的靈,以便在敬拜中對神有新鮮且敬畏的意念。出埃及記三章五節,「把你腳上的鞋脫下來」;放下你靈裡的世俗與你心中平常的狀態。神抱怨有些人粗心大意,竟獻上瘸腿與有病的!瑪拉基書一章十四節,「行詭詐的,在羊群中有公羊,許願獻與主,卻獻有殘疾的,這人是可咒詛的,因為我是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說。」惡人接近神的方式是粗魯且不聖潔的,因為他們不考慮神是何等偉大的君王;因此,他們獻給大君王的,竟比獻給普通官員的還少。我們在對神訴求時,比對普通君王更輕慢。那些沉迷於虛假迷信的惡人,在姿態上似乎很敬虔,且有更多宗教的外表;但他們缺乏最核心的東西:對神新鮮且敬畏的意念;他們並非如同來到一位大君王的面前。

[3.] 它必須帶著情感;神必須用心靈來事奉。在情感中有兩件事值得注意:熱切與喜悅。

(1.) 熱切:詩篇六十三篇八節,「我的心緊緊地跟隨你。」當一個人來尋求神時,不應當灰心;我們的行動不應軟弱,而應是靈魂為尋見神而進行的熱切奔波。惡人的禱告不過是紙筆上的虔誠;他們沒有將心與情感擺在神面前。充其量,他們的禱告不過是一些無精打采的談話、嘮叨與舌頭的喋喋不休。主看重的是靈魂的伸展:雅各書五章十六節,「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我們翻譯為「功效」的詞是 ἐνεργουμένη,這個詞意味著被聖靈充滿的禱告。禱告必須充滿生命與活力。第十七節說,「以利亞懇切禱告。」在原文中是 προσευχῇ προσηύξατο,意即他在禱告中禱告。這不僅是舌頭的禱告,更是心靈的禱告;當口在禱告時,靈也在禱告。聖靈更多是以嘆息而非言語來幫助,即靈魂向神那種內在的伸展。

(2.) 你的本分必須帶著喜悅與樂意來管理:詩篇八十四篇十節,「在你的院宇住一日,勝似在別處住千日。」主希望你操練你的喜樂。現在,一個人要以神的敬拜為樂,似乎有兩件事是必要的:屬靈的尊崇,使我們將其視為一種特權,認為其中比在歡樂之家更有喜樂;以及像孩子般的信心,使我們對神存有盼望,否則本分將成為沉重的負擔。屬肉體的情感會產生厭倦;屬肉體的懷疑會產生恐懼與困擾。我們是與神——福分的源頭,以及與「我們的神」打交道。沒有人比那些最少理由的人更抱怨本分。在事奉神時最敷衍的人,覺得它最令人厭煩;正如那些獻上瘸腿與有病之物的人,氣喘吁吁地來到聖殿,彷彿他們累壞了,並喊道:「這事何等煩瑣!」瑪拉基書一章十三節。部分原因是他們沒有屬靈的尊崇,不知道如何珍視與神的交通,不知道受造物能如此親近神意味著什麼。部分原因是他們沒有像孩子般的信心。敬拜將他們的恐懼帶回給他們,使他們面臨新的懲罰,並喚起他們的憂傷;因此他們無法帶著任何喜悅行事。以賽亞書五十八章十三節,先知吩咐我們「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當我們整日安息在神的懷中時,恩典與安慰便會實際地流露出來。

  1. 在目的方面也有差異。敬拜有一個總目的與一個特殊目的。

[1.] 總目的,這有兩方面:榮耀神與享受神;前者是本分的工作,後者是本分的賞賜。

(1.) 本分的大目的是榮耀神。恩典將我們所有天然的行為提升到超自然的意圖:哥林多前書十章三十一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吃喝尚且如此;敬拜的本分以及新性情那些莊嚴的運作,就更當如此。敬拜的本分與恩典的操練必須是為了神的榮耀。經上說神「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詩篇二十二篇三節;意指聖殿,即神最受尊崇與讚美的地方。敬拜的本分主要是為了神的榮耀。現在,屬肉體的人有其他的目的;要麼像偽善者那樣設計利用本分;要麼帶著天然的目的,例如滿足天然的良心。帶著設計,這就是偽善。宗教是他交易與商業中最優質的商品之一;因此屬肉體的人使典章成為他們私慾的僕役;他們為了名聲與利益而禱告與講道,以炫耀自己;他們為了自己卑賤的目的而使用神聖潔的事物:哥林多後書二章十七節,「我們不像那許多人,為利混亂神的道。」這才是真正的聖職買賣,將福音兜售,出賣我們神聖的事物。偽善者將宗教視為適合他們目的的手段,或者屬肉體的人為了天然的目的而使用敬拜,這是天然良心的敬拜,並被濫用於自私的考量。天然的良心在敬拜中是真誠且真實的,但不是屬靈的,因為它僅僅瞄準自我,瞄準某種暫時的商品,或將永恆的救恩僅僅視為一種僱傭。基督徒們!留意你們的目的。許多人只看重內容是否良好,是否能使自己產生任何敏銳與強烈的情感;但目的才是一切:歌羅西書三章二十三節,「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讓神的榮耀成為終極目標。

(2.) 敬拜的第二個目的是享受神。許多人將本分視為一種任務,視為受造物對造物主的敬意,而不將其視為交通的媒介,藉此神要將祂自己傾倒給我們。這必須是你的目標,利用本分來增進你在主裡的喜樂。本分被描述為「親近神」,希伯來書十章二十二節。你必須在每一次操練中,藉著祂更新你對神的接近。現在,屬肉體的人滿足於本分本身,而非神,並滿足於所完成的工作,儘管神與他們的靈魂之間沒有任何交流。因此,敬虔之人會關注這一點:他從神那裡得到了什麼;他如何像來到一塊活石面前一樣來到基督那裡。你絕不可滿足於本分而取代了神。

[2.] 有一個特殊目標,這總是與敬拜的特定部分相適應,那就是正確的意圖。當你來尋求神設立該特定敬拜的目的時,這是一個你並非出於習俗而來的記號。正如在聖道中,其目的是為了順服基督作為我們的教師,或促進我們的生命或靈魂的活力;因此,當你來接受基督的教導時,你就是正確地來聽道。在禱告中,特殊目的是我們能運用耶穌基督作為我們向父神的代求者,並在向神敞開我們的處境時,莊嚴地運用我們的恩典。在聖餐中也是如此,當你來到基督面前作為筵席的主人,以更新對祂恩惠的體會來滋潤你的靈魂;正如基督對那些去聽約翰講道的人所說的,馬太福音十一章八節:「你們出去到底是要看什麼呢?」同樣地,你為了什麼理由讓自己參與這樣的敬拜?那麼,要確保你獻上的祭物比屬肉體的人更卓越;留意你的原則、方式與目的。

應用:催促你們確保自己獻上的祭物比普通人更卓越。在此,我將針對關於本分的原則、方式與目的這三個案例進行說明。

  1. 關於原則,以賞賜為目標是否僅僅是天然的行為,在何種程度上它是合法的?
  2. 關於方式,神的兒女是否偶爾會被敷衍的死寂所驚擾,而惡人是否可能因某些強烈的衝動,在敬拜的本分中被提升到某種非凡的敏銳與熱心?
  3. 關於目的,神的兒女在敬拜的本分中是否偶爾會反思到一個屬肉體的目的,這在多大程度上是不誠實的記號?

案例一:關於原則,以懲罰與賞賜為目標來盡本分,是否僅僅是天然的行為?提出此詢問的原因是因為我之前強調,本分就其原則而言,應當是信心、愛心與順服的行為,而非僅僅出於良心的強迫;且許多人基於脫離了對賞賜或懲罰之考量的觀念,來催促人們進行宗教行為。

我將透過以下方式回答此案例:(1)提出幾項屬靈觀察;(2)闡述該問題。

屬靈觀察如下:

  1. 在聖潔的本分中,出於對恐懼與懲罰的考量而行,是一個遠低於以賞賜為目標的原則。為什麼?因為它更接近天然良心的鞭策與強迫。盼望是一個比恐懼更好的原則。純粹的理性會顯示墮落的人容易受到審判,而天然的輕信更容易與威脅而非應許相適應;因為罪疚沉重地壓在良心上,使靈魂對邪惡的預感多於對良善的預感;且對罪的懲罰遠比對恩典的賞賜更令人信服。外邦人在犯了罪後,知道自己是該死的;正如使徒在羅馬書一章三十二節所言。我們透過共同的經驗看到,那些涉及罪的定罪的教義,比福音的應許對靈魂產生更大的影響。
  2. 我觀察到,對威脅與懲罰的考量,更適合用於「避免犯罪」而非「實踐本分」;因為正如本性更聽從威脅,本性對「作為之罪」也比對「不作為之罪」更敏感。本分是生命的行為,並趨向生命;因此,吸引靈魂去盡本分的適當考量是賞賜,而勸阻犯罪的適當考量是威脅與懲罰:羅馬書八章十三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當使徒想要勸阻他們犯罪時,他將死亡擺在他們面前;當他想要引導他們實踐聖潔時,他便提出生命與平安的鼓勵。
  3. 那種應受譴責的恐懼,與其說是受造物的自願行為,不如說是一種印象。它不是由我們對聖經威脅的信心或思想操練所產生的恐懼;而是一種奴僕般的恐怖,是由奴役之靈與有罪良心的證據強加在靈魂上的。當神的兒女利用恐怖時,他們是在對其進行屬靈的思想;正如保羅: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一節,「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使徒在自己的思想中,恩典地考量了耶穌基督在審判日將使用的嚴厲審判。但現在,惡人對咒詛的思想不過是無意識的印象;他們不在乎本分,也不願自願恐懼威脅。奧古斯丁說:「他們不是怕犯罪與冒犯神,而是怕被定罪。」在他們違背意願的情況下,被強加了一種對滅亡的恐懼,以致他們僅僅出於恐怖的強迫而行;當他們不敢不這樣做時,他們就「帶著羊群牛群去尋求耶和華」,何西阿書五章六節。他們不願恐懼威脅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他們非常善於利用一切機會來擴張自己,並擺脫這種敬畏;因為他們的渴望與其說是取悅神,不如說是解開良心的束縛,並減輕他們私下的恐懼。
  4. 當屬肉體的人尋求宗教的賞賜與報償時,他們對天堂與本分都有錯誤的概念:對天堂作為目的,對本分作為手段。(1)對天堂;他們除了對幸福有鬆散、突然、模糊的渴望外,一無所有。本性為了我們自身的安逸與快樂,將我們導向永恆的良善;因此屬肉體的人可能對幸福有鬆散的渴望:民數記二十三章十節,「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以及約翰福音六章三十四節,「主啊,常將這糧賜給我們。」他們將天堂視為一個安逸與快樂的地方,因此產生了一些鬆散、突然的願望。需要恩典才能渴望那真正屬於基督徒的天堂,即在永恆與恩典的交通中享受神;這需要信心的操練與屬靈的尊崇。(2)他們對本分有錯誤的想法;他們將其視為一種必須藉此賺取天堂工資的工作。屬肉體的靈永遠無法成為福音派的。因此,對神所提出的報償與懲罰有不當反思的確定記號有二:功德與奴僕般的恐懼。當屬肉體的人注視恐怖時,靈是完全奴性的,並被那些不符合福音自由的顧慮所困擾,或被那些不符合福音基調的思想所糾纏。基督說,路加福音十七章十節,「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雖然我們注視賞賜,但我們不應將其視為從主人那裡領取的薪水,而應視為從父親那裡領取的禮物。為了僱傭與工資而行事,並在我們私下的思想中建立功德,是唯利是圖的。

(5) 受造物的行為,唯有在最終歸向神時,才是蒙恩的。當屬肉體的人在宗教本分中行事時,自我總是處於工作的開始、結尾與中間;他們出於自愛、靠著自力、並帶著自私的考量而行。但在敬虔之人身上,他所有的行為都歸向神;他使神成為他所有本分的源頭、對象與目的,因此他的行為才成為蒙恩的。然而,對於應許的應用:在神裡面尋求自我與在受造物中尋求自我,有很大的區別。偽善者總是注視自我,但那是在世界中;他注視名聲或利益多於天堂或地獄。自愛,這在本性中是一種無辜的傾向,被恩典所提升,因為當我們在神裡面尋求我們的福祉時,那是正確的;因為宗教的目的之一,除了榮耀神之外,就是享受神。

(6) 神的兒女有時會被今生較低的賞賜與便利所激勵,並愉快地投入宗教本分中,且這並不構成犯罪。順服是他們的原則,但外在鼓勵的配合可以使他們更輕鬆、更熱切地前行;例如,一個勤奮的僕人會樂意處理主人的事務,但如果遇到好天氣與順利,他會更高興。因此,我們必須首先注視我們主人的旨意,並完成我們的工作,無論我們的際遇如何;但如果神給我們利益、名聲與好名聲的優勢,我們必須在祂的事奉中更加喜樂。惡人完全注視那些外在的考量;當他自己的利益與神的利益交織在一起時,他很積極;他那時或許會帶著熱切的誠懇被帶動,但其內心的不健全在此顯露出來,即他將自我置於神之上。當自我與神的誡命分離時,他就不理會誡命;但神的兒女已經學會「榮辱不驚」,哥林多後書六章八節;無論在世界上遇到什麼際遇,他們仍然堅持在順服的道路上。外在的便利對於鼓勵我們前行,並使我們的本分對我們更親切、更甘甜是非常有用的。正如加在數字上的零會增加總和,這些東西雖然與恩典相比如同零,但如果它們是在順服的道路上被發現,它們就會增加總和:傳道書十一章七節,「智慧與產業並好。」沒有產業的智慧是好的,但若有產業,則有更多的義務。主要的原則是順服,而這些只是偶然的鼓勵。

問題:在這些觀察的前提下,我來闡述這個問題:基督徒反思宗教的賞賜與懲罰,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免於僅僅是自愛的行為?在此我將說明:

  1. 你們可以使用它們。
  2. 以何種方式。

[1.] 你們可以使用它們。在天然理性的本分事務中,對懲罰與賞賜可以有宗教性的使用。懲罰是恐懼的對象,賞賜是渴望與盼望的對象,官能可以在不犯罪的情況下圍繞其適當的對象進行操練。但這裡不僅有本性的操練,還有恩典的操練。當保羅反思審判日時,這是他信心的論據,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一節,「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當摩西「想望所得的賞賜」時,這是他信心的論據,希伯來書十一章二十六節。當我們能相信神的話語,當我們信靠祂是一位智慧的觀察者,且有能力並願意賞賜我們為祂所做的一切時,這對神而言是一種榮耀。此外,其中不僅有信心的行為,還有屬靈尊崇的行為:當我們能將神的賞賜置於目前的優勢與人的誘惑之上時,這是一個有恩典的記號。這也是一種屬靈恐懼的行為,將神的威脅看得比人的恐怖更重。這也是一種信心的行為,去期待並等候這些事情的成就。相信「神是賞賜者」是一個首要的條款,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且需要屬靈的眼睛才能看見我們高召的豐富;因此使徒祈求神能開啟他們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以弗所書一章十七節;使他們能熟悉福音的奧秘與順服的賞賜,使它們始終在我們的視野中,以便在它們的鼓勵下,我們能完成我們的本分。

[2.] 如何以及以何種方式正確地使用它們;因為賞賜只是順服的鼓勵,而非順服的形式理由。感恩、對神的愛與祂的榮耀,這些必須是主要的激勵,並在我們的順服中優先於所有的自私考量。每一項本分的形式理由必須是對神的順服;但鼓勵則是應許與報償。

(1.) 你們可以使用它們來鼓勵與激勵一顆退縮的心。我們透過屬肉體的偏見來看待本分,並將其視為一種痛苦的苛求,因而退縮;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安全地使用神的論據作為鼓勵。神在聖經中將它們擺在我們面前,並以此優勢與我們辯論,試圖用威脅與盼望的馬刺鞭策我們進入順服。神與祂的百姓辯論,耶利米書二章三十一節,「我豈向以色列作了曠野呢?」那裡沒有生長祝福嗎?沒有陽光嗎?聖經中所有的論證部分都取自報償與威脅。顯然,不宜自作聰明超過聖經;我們可以使用聖經所使用的。因此,使徒表明他利用這一優勢向前邁進:腓立比書三章十四節,「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神在旅程終點為他擺設的榮耀報償與高貴獎賞,使他在宗教的道路上取得進展。

(2.) 在屬靈的爭戰中,用以挫敗與擊潰試探。因此,你可以使用這些賞賜與懲罰;因為在此你只是宣告你對盼望的高度尊崇,勝過試探中所呈現的誘餌。讓我們將我們的盼望投向另一個天平:哥林多後書四章十八節,「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見不到的」等。當所見之物與我們的高貴盼望競爭時,反思報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我們期待從神那裡得到偉大的事物;祂應許了未見之事。因此使徒在可能因今生的不便而灰心時:羅馬書八章十八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摩西將「埃及的享樂」與「賞賜的報償」進行權衡,希伯來書十一章二十六節;耶穌基督將「十字架的羞辱」與「祂被高舉的榮耀」進行權衡:希伯來書十二章二節,「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屬肉體的安逸與屬天的快樂相比算什麼?滿足屬肉體的慾望與以神充滿靈魂相比算什麼?這不過是一種聖潔的設計,透過將我們盼望的榮耀放在另一個天平上,來權衡一個試探;透過以天堂的喜樂對抗罪中之樂;並以與神永恆交通的甘甜對抗肉體的滿足。

(三)更新你們對盼望的莊嚴記憶,並懷著感恩之心,使你們的心能更深地讚嘆白白恩典的豐盛。藉此,福音的一大原則——感恩與謝恩——將得到更好的堅固。如今,我們當更加感恩,並在對恩典的讚嘆中被吸引。噢,我們當何等珍視主的服事!祂本可以強迫我們盡責,但祂卻樂意以獎賞來激勵我們。噢,祂竟獎賞如此無價值的服事,並以這樣的報償與特權來尊榮我們的順服!當我們的思想轉向獎賞時,這是一種正確的反思,即讚嘆神的恩慈,而非計較我們自己的利益。感恩藉此得以堅固,並對靈魂產生更大的影響力。感恩不僅仰望已得的憐憫,也仰望那在盼望中的憐憫。極樂鳥(bird of paradise)能在寒冬中歌唱;信心能在享受之前,就為我們的盼望獻上感謝。正如詩篇十三篇十九節所言:「你為敬畏你的人積存的恩惠,就是你在世人面前,為投靠你的人所施行的恩惠,是何等大呢!」這裡不僅有已施行的恩惠,並為此獻上感謝,更有那在盼望中積存的恩惠,即神為我們預備的那些卓越與榮耀的獎賞;這應當激勵我們去讚嘆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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