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曼頓(Thomas Manton) 講道集

The Complete Works of Thomas Manton
28 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信心講道|061_來11_26_以基督凌辱比埃及財物更寶貴

第六十一講 以基督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希伯來書十一章二十六節

在本章所列舉的信心偉人星群中,摩西如同一顆一等星閃耀,他的信心因戰勝了各樣試探而受到稱讚。我們在左右兩邊都受到感官的喜樂與感官的恐懼所攻擊;透過艱難與順境,透過粗暴的衝擊,以及更柔和、更具誘惑性的試探。但恐懼無法打破他為神持守的堅定決心,喜樂也無法使他墮落,並阻礙他歸向神與事奉神。恐懼不能。關於他抵擋左手邊試探的記載,見於二十七節:「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法老的忿怒無法嚇阻他盡責。喜樂也不能使他墮落。如今,右手邊的試探,即最令人愉悅的那一類,並非只有一種。摩西的試煉是一場複雜的試煉;所有可能贏得人心的一切事物都呈現在他面前。通常誘惑人遠離神的事物,不外乎榮譽、享樂或財富。任何一樣單獨拿出來,都足以說服一顆被肉體傾向所引導的心。但摩西有著不同的性情,他同時藐視了這一切;儘管撒但想用三股繩子來拘留他、阻止他歸向神,但這繩子太脆弱,無法困住他。所羅門告訴我們,傳道書四章十二節:「三股合成的繩子不容易折斷。」然而,他仍藉著信心衝破了;這三股繩子太脆弱,無法阻止他盡責。約翰一書二章十六節告訴我們:「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一世界的試探同時向摩西釋放。如果榮譽能打動他,他已被收養為法老女兒的兒子;但他不屑於那誘餌,二十四節。如果享樂能打動他,他本可在法老的宮廷中享受其頂峰與精華;然而,在他所選擇的道路上,他只能期待苦難與繁重的勞苦;但這也無法奏效,「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二十五節。第三種世俗利益是財富,而他如何克服這項試探,就在這二十六節:「以基督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

在這些經文中,請觀察: 一、他信心的果效:他以基督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 二、其基礎: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

首先,讓我們從他信心的果效與果實開始;這是以比較的方式陳述的。在此請注意:(一)所比較的對象;(二)對其中一者高於另一者的看重與偏好。

一、所比較的對象是「基督的凌辱」與「埃及的財物」。後者無需解釋,因為埃及眾所周知是一個富饒且豐裕的王國,摩西本可在法老的宮廷中擁有其財富的很大一部分,因為他被收養為法老女兒的兒子;這些就是埃及的財物。只有另一分支,「基督的凌辱」,需要稍加闡釋。摩西怎能以基督的凌辱為樂,而基督當時尚未存在,我是指就肉身而言?讓我稍加解釋。這裡的「凌辱」一詞,並非指言語上的辱罵,而是指行為上的;不是指毀謗,而是指壓迫、貧窮、奴役、迫害;在埃及相信彌賽亞的百姓受到了極具凌辱的苦難與壓迫,這就是凌辱一詞的含義。但這怎麼會是「基督的凌辱」呢?它之所以被如此稱呼,必然是因為: (一)它與基督的凌辱是同一類事物,或類似於祂後來所忍受的羞辱性苦難;或者 (二)它是基督凌辱的預表;或者 (三)因為基督是其起因,且這是為了祂的緣故而忍受的;或者 (四)必然是因為這個理由:基督與那百姓有關係,並作為他們的頭與他們相交;因為祂一直是教會的頭,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現在讓我們看看這些理由中哪一個更可取。

(一)第一點不能成立,即它被稱為基督的凌辱,是因為它類似於基督所忍受的羞辱性死亡。聖經的習慣並非以事物所像的對象來命名;那麼,如果除了相似性之外沒有更特殊的理由,為什麼不稱之為大衛的凌辱、以賽亞的凌辱、其他先知的凌辱,或是保羅自己的凌辱呢?他們在埃及所受的屈辱,與保羅或以賽亞所受的苦難,正如與基督所受的苦難一樣相似。

(二)它也不是說這種凌辱是基督苦難的預表;因為預表不能以本體的名稱來稱呼;那樣做並不妥當。銅蛇不被稱為基督,嗎哪不被稱為基督,參孫不被稱為基督,大衛也不被稱為基督。確實,本體可以以預表的名稱來稱呼;基督可以被稱為銅蛇、大衛、贖罪祭與祭物,以顯示這些事物對祂的適用性。本體,即實體,可以採用預表的名稱;但想像預表應具有本體與實體的名稱,是絕不合適的。

(三)也不是為了基督的緣故,或因為他們對彌賽亞的信心,埃及人才如此可恥地壓迫以色列人;因為以色列人並非為了基督的緣故而招致這些苦難,埃及人也不是基於那個理由而施加這些苦難。雙方都沒有想到這類事情。促使他們壓迫以色列人的,是他們對以色列人不斷增加的人數所產生的嫉妒,正如你們在出埃及記一章九、十節所見。因此,它們不能被稱為基督的凌辱,彷彿它們是為了祂的緣故而忍受的。

(四)那麼,剩下的唯一理由就是:它們之所以是基督的凌辱,是因為基督當時與那百姓有相交,儘管祂尚未按肉身出生。因此,這句話教導了我們雙重的真理。

  1. 基督在從童貞女出生之前就已經存在。祂親口告訴我們,約翰福音八章五十八節:「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我們讀到在曠野試探基督的事:哥林多前書十章九節:「也不要試探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基督是教會永恆的頭,祂親自帶領祂的百姓,並以聖約之使者的身分臨在於他們中間:出埃及記二十三章二十至二十二節:「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在路上保護你,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他是奉我名來的,你要在他面前謹慎,聽他的話,不可惹他,因為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你若實在聽從他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這位使者除了基督之外不可能是別人;祂的職責是保護我們在路上,並領我們到神為我們預備的地方;祂是神的百姓必須順服的對象;祂是必須赦免我們過犯的那一位;神的名在祂身上,因為祂不將祂的榮耀歸給別人,也不將祂的名傳達給任何與祂不同本質的受造物。那麼,無論這百姓受了什麼苦,那都是基督的凌辱,因為祂已將他們納入祂的保護之下。正如他們試探神就是試探在曠野帶領他們的基督一樣,他們的苦難也就是基督的凌辱。
  2. 它也告知我們這個真理:基督與祂的百姓之間存在著相交。臨到肢體身上的凌辱會反映在頭上:以賽亞書六十三章九節:「他們在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並且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們。」看看上下文,你會發現他明顯地影射了之前所說的聖約之使者。同樣地,撒迦利亞書二章八節:「觸摸你們的,就是觸摸他眼中的瞳人;」對他們所做的事,無論是傷害還是恩惠,都是對祂做的。同樣地,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三十四節:「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以及使徒行傳九章四節:「掃羅,掃羅!你為什麼逼迫我?」為了更貼近經文的概念:哥林多後書一章五節:「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我們所忍受的一切都被稱為基督的苦難。不僅如此,更進一步,它被稱為基督的凌辱:希伯來書十三章十三節:「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總之,含義是這樣的:摩西因著對未來彌賽亞的信心,甘願與神的百姓一同受辱。所有的以色列人在埃及人眼中都是可憎的(創世記四十六章三十四節),他們羞辱地對待他們;然而摩西視他們為神的百姓,基督的百姓,因此他選擇承認自己是他們的一員,並以基督的凌辱比埃及的一切財物更寶貴。這樣,我已經解釋了所比較的對象。

二、對其中一者高於另一者的偏好:「他以基督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這意味著這是一件比該國所有的財富與權力更令人嚮往的事。注意,經文並未說他只是甘願分擔他們的凌辱;不,而是他看重它,並將其視為財富與寶藏;這更具強調性。

其次,他這一切的基礎,是什麼促使他將這受辱的神的百姓看得比他在宮廷中的榮譽更重?「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在此觀察那件事,以及他對它的想望。

  1. 那件事本身,以及是什麼使天平傾斜。他眼中所見的蒙福永恆,稱為「所要得的賞賜」,那就是他所仰望的。藉由賞賜,我們必須理解神所賜予,並由我們作為對我們一切苦難的補償而領受與享受的永恆榮耀的偉大終極賞賜。
  2. 他對它的想望:「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這個詞是 a-pe-ble-pen。看哪,正如 e-ble-pen 是指看向某物;而 a-pe-ble-pen 則是指從一件事物移開目光看向另一件事物;它意味著將目光從一個對象移開,去注視另一個對象。現在將此應用到心靈的眼睛上,其含義是:他將自己的心志從埃及的財富、榮譽與享樂中移開,並將它們固定在敬虔的賞賜,即天堂的榮譽、財富與享樂上。這個詞似乎最好由使徒在哥林多後書四章十八節來解釋:「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這就是將目光從暫時的事物上移開,並固定在永恆的事物上;閉上感官的眼睛,睜開信心的眼睛。如果我們更頻繁地從眼前的事物看向未來的事物,我們會比現在聰明得多。簡而言之,他知道他的凌辱將會得到極大的榮耀與幸福作為補償,這是神應許給所有受苦信徒的。因此,將目光從眼前的事物轉向未來的事物,試探就無法抓住他。

教義:除非我們對基督有這樣的看重,以至於在事奉祂時所能臨到我們的最壞的事,都比世上最好的事對我們更重要,否則我們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

摩西做到了這一點,正如經文所示;使徒保羅也做到了這一點:腓立比書三章八節:「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保羅本可以在法利賽人中大展宏圖,他曾深受他們器重,並被委託去迫害神的教會;但當福音的光照進他心裡時,他所有的猶太榮譽與特權,與他從基督那裡得到的收穫相比,就成了損失與渣滓;當他有時間回顧自己所做的一切時,他並不後悔自己的交易——「我已經看作」,是的,「我仍然看作」這些事為損失,為了基督。與基督相比,或與基督對立的一切事物,在他眼中都是卑賤與可鄙的;卑賤到無法找到足夠糟糕的詞來表達他對它們的義憤與藐視,因此他稱之為 skubala,我們將其譯為糞土;這是一種適合扔給狗的東西,好讓它們不再成為他的網羅。

在此,為了讓你們擁有真正的基督教精神: 一、我將稍加闡釋我們看重基督的本質。 二、我將說明為什麼基督必須如此被看重,以至於在我們的情況下所能發生的最壞的事,都應比世上最好的事對我們更重要。

首先,如何看重基督;不僅是理論上的,更是實踐上的。

  1. 理論上。一個人很容易被說服:神是至善,祂的恩寵是我們唯一的幸福,享受祂是我們最終的蒙福,除了藉由基督之外沒有對祂的享受,因此基於這個理由,基督對我們應該是親愛且寶貴的。一個人很容易被說服這一切,但所有看見真理的人並不一定會立即擁抱它,並據此行事。我們經常在判斷上認可那些我們在實踐中並不遵循的事物:羅馬書二章十八節:「既知道他的旨意,就喜愛那美好的事;」然而他們並沒有心思去擁抱它們,因為他在那裡告訴我們,他們只有 mor-pho-sin,一種冷冰冰的知識形式。一個人並非因其觀點而成為良善,而是因其情感。許多屬肉體之人的觀點是正確的,但他們的情感卻傾向於其他事物;因此,僅僅擁有理論上的看重或單純的認可是不夠的。
  2. 實踐上。

(一)神必須被視為我們的幸福,不僅是透過我們判斷上的看重,更是透過我們意志的選擇,以及一種徹底的決心,將祂視為我們唯一的希望與幸福來尋求。因此,僅僅認為「神的恩寵勝過生命,全世界都無法抵償失去它的損失」這一真理是正確的,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決心這樣生活,以便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在基督裡尋求神的恩寵,並在心中決定並將其束在心上:詩篇七十三篇二十八節:「但我親近神是與我有益。」這必須是我的關懷與我的事業,否則我將永遠滅亡。我們必須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正如我們認可它一樣。馬利亞因這一點受到稱讚:路加福音十章四十二節:「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二)這種看重不僅必須顯明在我們的決心或意志的選擇中,還必須顯明在我們的實踐中,以及我們生活與行動中恆常且統一的事業裡;我們必須證明我們看重基督勝過其他事物。我們的看重必須在兩種情況下得到驗證與證實:在實際的試煉中,以及在我們生活的恆常過程中。

(一)在實際的試煉中,當我們被置於考驗之下時,我們必須顯明自己究竟最看重什麼。我們必須準備好為基督失去一切;這對所有基督徒而言都是共通的,即在心志上要隨時準備好作殉道者。然而,當我們真正蒙召面對這些時,我們絕不可推諉、閃躲,或試圖用各種藉口來逃避職責,而應當寧可放棄一切,也不願對基督不忠。保羅在剛才引用的經文中(腓立比書三章8節)不僅說:「我將萬事當作有損的」(I count all but loss),更說:「我已經丟棄萬事」(I have suffered the loss of all things)。他以實際的捨己,證明了他目標與價值判斷的真誠。為了成為基督徒,他失去了朋友的青睞、在國中的尊榮,以及肉體所珍視的一切。他不僅僅是將萬事看作無價值、為了基督而輕看,並宣稱若為了主被剝奪一切,他也會甘之如飴——這些話在誘惑尚遠時,或許看似誇口;不,他是真實地失去了萬事,他經歷了飢餓、赤身露體、鞭打、監禁,屢次冒著生命危險,最終真正地捨棄了性命。他放棄了在同胞中的尊榮與聲望,以及那些曾對他推崇備至的法利賽人之間的深厚交情。同樣地,摩西在此處也實際拒絕了世上的享樂、尊榮與利益——那些許多人貪婪攫取的尊榮,那些暗中迷惑人心、引誘人遠離神,並使人忽略神、遺忘靈魂的享樂;以及世人所鍾愛的地上財寶,與基督所受的凌辱相比,對他而言不過是垃圾與糞土。當神來試驗我們時,所有人都必須如此行;不可僅在我們認為神不會當真,或因為沒有明顯的危險、預料到這種奉獻不會讓我們付出任何代價時,才向神許下慷慨的承諾——就像人們在認為朋友不會接受時,總會大方地提出要幫忙一樣;不,我們必須將所有的世俗福分捧在手中,隨時準備好在神要求時交出來;當主在祂的護理中呼召我們去承受羞辱的苦難時,我們必須甘心樂意地順服。

(二)在我們一生的行事為人中,我們必須活出這一原則。我們首要的努力必須是得著基督並持守在祂裡面:馬太福音六章33節:「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我們靈魂的力量與努力的精髓,必須匯入這條渠道。對信仰僅僅抱持一種遲鈍的認同,在任何時代都無濟於事,即便是在宗教最興盛的時期亦然;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必須透過某些捨己的行動,來彰顯他對基督的看重與對世界的輕蔑,因為沒有人能在盡職時不遭遇肉體上的困擾。為了基督的緣故,他必須犧牲某些利益,無論是名聲、安逸、與世俗的和平,還是親友的敵對與嘲諷,以及舊識的輕蔑;至少,如果他的信仰是認真的,就必然會付出某些代價與犧牲,即便不至於要違背世俗的虛浮風氣,也會面臨那些令肉體不悅、且需付出代價的職責。或許我們會因這些事被嘲笑,但基督所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這必須成為我們恆常的主導原則,治理並規範我們的生活,使一切與基督相關的事物,無論對我們自己或他人而言多麼不討喜,都能成為我們所推薦的。

其次,我們為何應當如此看重基督?我將從以下幾點說明理由:

  1. 基督徒若不看重自己所選擇的,就永無安全可言。理由在於,我們的心有許多競爭者。既然「看重」是我們選擇的基礎,它同時也是選擇的力量,因此,除非基督被視為高於一切與祂競爭或對立的事物,否則我們永遠無法對基督忠誠。正如我們判斷時的實際看重,最初左右了我們的選擇,習慣性的看重也能保守這選擇,使那些與基督爭奪我們心靈的事物,無法在我們心中佔有一席之地,從而損害祂的權益。起初,我們為了得著基督與祂的恩惠,放棄了所有的世俗利益;若我們持續保持同樣的心志,我們就是安全的:希伯來書三章6節:「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噢,當我們初識基督時,我們是何等喜樂,並因著在祂裡面的盼望而自覺有福!你們現在仍是這樣的心志嗎?彼得前書二章7節:「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他們知道祂的價值與份量,並相信這對他們而言是無窮的益處,因此他們無法被引誘離開祂:詩篇七十三篇25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但當你開始失去對基督的看重,祂不再像從前那樣親愛時,你就是在心裡退後了,且很快會在實踐中顯露出來。我們的愛心若失去,人被心所牽引的程度遠勝於被頭腦所牽引,被愛所牽引的程度遠勝於被觀念所牽引。若有任何世俗事物比基督更親近、更寶貴,你的心就已經被玷污,並準備好要背離祂了。
  2. 凡要在看重、選擇並緊隨基督的事上不致犯錯的人,需要三樣東西:清明的悟性、不偏不倚的意志,以及對擺在我們面前供選擇與看重之事的嚴肅考量。

[1.] 清明的悟性;因為如果心思盲目,怎能分辨是非?約翰福音四章10節:「你若知道神的恩賜……」等等;如果基督被正確地認識,祂就會被更加珍視,人們會看見祂裡面有無法抵銷的卓越。我記得經上說,約翰福音六章40節:「凡看見子而信的人……」等等;所有的信都源於看見子。如果我們能看見子,並對祂的價值與卓越有真實的認識,我們就會為祂冒險一切,並將自己完全交託在祂手中。保羅也是如此,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

[2.] 不偏不倚的意志。因為意志的偏見很容易勝過悟性的光照。我們不僅需要一個認識神的心思,更需要一個認識神與基督的心:耶利米書二十四章7節:「我也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這意味著承認、看重、選擇我作為他們的神,作為他們的份與福分。這是一項心靈的工作,與其說是取決於心思,不如說取決於心靈正確的傾向。意志正確的傾向是神在恩典之約中賜下的偉大禮物。

[3.] 對擺在選擇面前的對象進行嚴肅的考量;否則,由於疏忽,最卑微、瑣碎的虛榮,可能會被置於世上最卓越的事物之上。人們不思考,不衡量事物:傳道書五章1節:「他們本不知道自己是在作惡。」他們不考慮「右手中有一謊言」,以賽亞書四十四章19、20節。因此,為了做出正確的選擇,我們應當祈求神使我們脫離盲目、缺乏判斷力的心思,脫離敗壞的心,脫離輕浮、虛妄的靈,好讓我們能判斷、決心並選擇對我們靈魂最好的事物,並在真實且公正的天平上衡量萬事。

  1. 若沒有比較,並給予每件事物應有的重量,就不可能有適當或正確的考量。因為使徒正是這樣描述摩西的;一方面,他考量自己必須放棄什麼——「埃及的財物」;另一方面,他考量自己必須承擔與冒險什麼——「基督的凌辱」,即羞辱性的苦難;對血肉之軀而言,羞辱比痛苦更難受。因此,他將這些事放在一起比較。埃及的財物雖大,卻是有限的價值,而神擺在他面前的是無窮的賞賜。基督的凌辱雖苦,卻是通往榮耀的道路。人有能力這樣比較事物,並在心中反覆思量:以賽亞書四十六章8節:「你們當思想這事,自己作大丈夫;悖逆的人哪,要心裡思想。」好好考慮它,不要像畜類一樣橫衝直撞。每件事都必須帶到聖所的天平上衡量;除了嚴肅地比較事物與事物之外,我們別無他法來澄清我們的錯誤,並防止肉體的欺瞞。
  2. 因為這種比較是在「今世的事物」與「來世的事物」之間進行,信心必須引導我們,以免感官誤導我們——因為這一切都被視為他信心的果子。摩西將目光從世界移開,轉向那賞賜。埃及的財物就在他眼前,但他將心思移向另一個對象,即天上的喜樂與榮耀。感官的事物容易被知曉,且為眾人所知,但信心的事物唯有被聖靈光照的人才能知曉。今世的事物對我們的感官而言是舒適的,但與信心所提出的事物相比,它們微不足道;因此,我們必須透過信心的眼鏡來看待這些事物。若我們有這被光照的心思來領悟屬天事物的價值與確據,那麼與天上的財寶相比,地上的財寶將顯得不過是垃圾與糞土。因此,你們所有的關切必須是:這些事物能被清晰地看見並被時刻注視,願聖靈先開啟我們心思的眼睛,然後保守它們常開,以弗所書一章18節。願我們常思想基督呼召的指望,因為這正是擊碎一切感官誘惑的事物。這裡有三點:

[1.] 我們必須深信,為基督所受的一切羞辱性苦難,必有其賞賜:馬太福音五章12節:「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這賞賜是真實存在的,且是因著約的緣故,應許給所有對神忠心的人,並將在適當的時候賜給他們;這不是出於功德,而是出於恩典;我們的苦難並不賺取賞賜,而是使我們有資格享受它,並藉著神的應許,因著基督的緣故,給予我們權利。神確實是如此良善,以至於我們絕不會因祂而有任何損失;祂絕不會讓任何為祂而作或為祂而受的事,沒有賞賜。

[2.] 既然有賞賜,它就是如此巨大,以至於世上所有的財寶都無法購買或與之比擬,因此為了瑣碎之物而放棄它是愚蠢的。這裡有雙重的報應(recompense),即懲罰的報應與賞賜的報應。兩者皆可考量;財富與偉大,若伴隨著對神及其兒女的忽略,以及對世界的依戀,將受到地獄火焰的懲罰;但為基督所受的患難與凌辱,將得到天堂與福樂的賞賜。當誘惑侵襲我們時,我們必須運用懲罰的報應;當心開始陷入網羅時,我們必須運用聖靈管教的那一部分。然而,在其他時候,當我們沒有面臨如此巨大的失敗危險時,我們必須思想賞賜的報應,思想基督為祂的子民所預備的偉大福分,即祂所預備的天上福樂。現在,世上的事物與這福樂之間毫無可比性:羅馬書八章18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3.] 心思的意向應當多放在這上面。一瞥無濟於事;若我們不思想,最偉大的真理也不會產生果效。摩西他有「敬重」(respect),即他將目光從那些事物上移開,嚴肅地定睛在這些事物上;因此,基督徒必須以他的目標來衡量萬事: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沒有什麼比嚴肅地顧念永恆的事物,更能吸引我們的看重並固定我們的選擇。那麼,這些屬天的事物必須被敬重,好讓它們能決定我們選擇的天平。如果我們確信並熱切地盼望這賞賜,我們就能更好地為神下定決心,抵擋一切眼前的誘惑;因為心在天上是基督徒的保守;如果心多在那裡,一切誘惑就失去了力量。

問:這裡有一個小小的疑慮。為了賞賜而受影響,這難道不是功利主義,且缺乏對神的愛嗎? 答:不。假冒為善與不健全,不在於一般性地追求賞賜,而在於將信仰從屬於暫時的賞賜,就像那些「為餅得飽」而跟隨基督的人(約翰福音六章26節)。但就永恆的賞賜而言,神的榮耀與我們永恆的幸福是如此緊密相連,以至於對賞賜的相信與期待,絲毫不會減損我們對基督裡神的愛;不,這反而是愛的一種行動,因為我們愛祂,所以我們渴望不惜任何代價享受祂,看見祂並像祂;而這種享受,不過是更完美地領受祂的恩惠,或是祂對我們之愛的果實。

  1. 當我們將世界最好的一面與基督最壞的一面拿來競爭或考量時,比較才算正確;正如這裡的「基督的凌辱」與「埃及的財物」;即使是你在基督徒身上所厭惡的、你認為是其苦難的事。基督最壞的一面,也比世人的境況更好,比他們為之喪失靈魂的一切更好。如果基督的凌辱比世上所高度看重的財寶更好;如果為基督受羞辱比隨心所欲地擁有世界更好,這將直擊誘惑的核心。正如摩西,保羅也這樣做,腓立比書三章10節,對照第8節:「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什麼是「和他一同受苦」與「效法他的死」?意思是,願我能像基督為我及我的救恩受羞辱一樣,為基督受羞辱。我認為這卓越之處,使其他一切都成了糞土與渣滓。為了向你們闡明這一點,基督徒應當使用五種比較方式:

[1.] 比較暫時的好處與永恆的好處,即屬血氣之人的份與神兒女的幸福。這種比較方式在詩篇十七篇14、15節中使用。世人有他們的份,這對他們有什麼益處呢?他們的肚腹飽足,衣著華麗,有產業留給子孫,使他們在世上過著奢華安逸的生活。現在,當基督徒專注於他的職責,享受與神的交通時,這將遏止誘惑:「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那異象將為享受鋪路,而那享受將為與神完全的相似鋪路。或者,假設當感官的愉悅與我們在神右手邊永遠的福樂相比時;那些迷惑人心、使人昏睡的卑劣愉悅,與我們將與神永遠同享的純潔滿足與聖潔喜樂相比:詩篇十六篇11節:「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同樣地,當虛榮與永恆的榮耀相比:約翰福音五章44節:「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神的榮耀難道不比一點點虛榮更好嗎?同樣地,比較暫時的拯救與我們最終的逃脫:希伯來書十一章35節:「又不肯苟且得釋放,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他們拒絕了按人的條件得釋放。他們雖被拉扯如鼓,但這些身體終將復活。

[2.] 另一種比較方式是將暫時的惡事與永恆的惡事相比;例如,殺身體與將身體和靈魂丟在地獄火裡相比,路加福音十二章4、5節。我們讀過關於比布利斯(Biblis)的故事,一位因害怕火刑而背棄信仰的婦人,當她看見火在她的殉道同伴身上點燃時,歷史學家告訴我們,她想到了永恆的火,隨即為自己的背道悔改,並與她的同伴一同被焚燒。因此,如果我們將監獄與地獄相比,或將人的憤怒與神的憤怒相比,或將現在世上的羞辱與嘲諷與末日臉上的蒙羞相比。

[3.] 比較暫時的好處與永恆的惡事。假設人們在世俗的份上過得還不錯;但他們永遠的結局會如何呢?約伯記二十七章8節:「不虔敬的人雖然得利,神奪取他命的時候,還有什麼指望呢?」假設每個偽善者在世上都沒能做成一筆好買賣;但即便他得利了,當他將靈魂交給神的公義時,這對他有什麼益處呢?他捨不得放手,但神來了,將它奪走: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世人的快樂生活,若與無盡的折磨相比,唉!這對我們將不再是誘惑;或者,如果我們將罪中之樂與靈魂永遠的痛苦與折磨相比;當我們看見誘餌中的鉤子時,我們就不會那麼願意去咬它了。

[4.] 聖經中還有另一種比較方式;比較暫時的惡事與永恆的好處。這正是本文中的情況,「基督的凌辱」與「賞賜的報應」。在許多其他地方也是如此:希伯來書十章34節:「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他們被帶到法庭前,暴露在暴行之下;現在他將他們的損失與他們的所得相比;他們的財物被嫉妒的鄰居搶走,但他們有長存的家業:哥林多後書四章17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這就是暫時的惡事與永恆的好處相比。此處的患難是「短暫且輕微的」,但那裡有永恆的福樂與極重的榮耀。

[5.] 另一種比較方式是比較當前狀態下基督徒的惡事,與當前狀態下世人的幸福。這正是本文的完整情況,「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將它們連同其附帶條件與伴隨事物一起考慮;拿世界現在最好的一面,與基督徒現在最壞的一面來比較。世界最好的一面,不過是可憐的份,它在於財寶、享樂與榮耀。摩西本可以享受這一切,對屬血氣的心而言,這些是宏大而壯麗的,但它伴隨著罪;它是「暫時享受罪中之樂」;因為雖然這裡只提到一件事,即享樂,但它必須指涉到每一種誘惑,包括榮耀與財寶,而不僅僅是享樂;這就是世人最好的一面。現在,當一個人活在罪中時,他永遠無法在他所享受的事物中得到任何紮實的快樂,因為當神發怒,且靈魂時刻處於祂憤怒的危險中時,任何滿足都不可能是真誠的;在地獄邊緣跳舞是危險的;這就是世人所有的享樂、財寶與榮耀。但另一方面,拿基督徒最壞的一面,「基督的凌辱」來說,將它從「賞賜的報應」中抽離出來看:

(1.) 它與基督有關係。現在,每一件事物都因其與基督的關係而變得甘甜且尊貴。它因我們對祂的愛而變得甘甜。如果我們愛基督,祂的工作對我們而言就是甘甜的;它之所以變得尊貴,是因為基督是「榮耀的主」(雅各書二章1節),祂是榮耀的真正源頭。如果僅僅是因為它與基督的關係,它就是尊貴的。當使徒們為基督的緣故被鞭打、受折磨、蒙羞時,他們將此視為他們的榮耀:使徒行傳五章41節:「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為基督受羞辱是一種榮耀。圖阿努斯(Thuanus)告訴我們,一位法國貴族與其他新教徒一同被判死刑,由於他出身高貴,他沒有像其他人那樣被捆綁,他對劊子手喊道:「為什麼不也給我戴上鎖鏈和繩子呢?……讓我成為這卓越秩序的一員。」我引述這點是為了說明,那些愛基督並擁有基督的人,每一件與基督相關的事對他們而言都是尊貴的;因此,如果敬虔的人可以選擇,他們寧願與神的子民一同受苦,也不願與祂的仇敵一同享樂。

(2.) 考慮伴隨「基督的凌辱」而來的另一件事,即聖靈強有力的扶持與安慰:哥林多後書十二章10節:「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不,我將因基督最壞的一面而喜樂,因為有聖靈大能的扶持;神受苦的子民所得到的聖靈扶持與安慰,比其他人更豐盛,或者說在那個時候比其他時候更多;他們在患難中有豐富的安慰。主將安慰與他們的苦難成比例地分配,患難越豐盛,安慰也越豐盛:哥林多後書一章5節:「我們既多受基督的苦楚,就靠基督多得安慰。」當神摔跤手蒙召進入衝突時,祂用聖靈這聖油膏抹他們:彼得前書四章14節:「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雖然永恆與偉大的賞賜使一切毫無疑問,但這一點也不容忽視。

應用:勸勉我們獲得這種心境,即寧願選擇基督最壞的一面,也不要世界最好的一面。

第一個論點:這是絕對必要的;沒有它,你就不能成為基督徒,因為它直接源於構成新造之人的三種基本或根本恩典,即信心、盼望與愛。

  1. 信心,它相信新約的應許,並同意追求其中所提供的福分,無論付出多大的代價,並將這福樂視為其全部的幸福,馬太福音十三章45、46節,以及希伯來書十章39節。信心中有認同與同意。信心中的認同要求我們這樣做,因為如果我們相信神所應許的偉大事物,它必然會降低我們對其他事物的看法、評價與情感。信心就像一個透鏡,它放大遠處的事物,縮小近處的事物;因此,信心放大了屬天的事物,縮小了世俗的事物;以至於財富、榮耀以及所有世俗的事物,只要它們使我們偏離更好的事物,就顯得卑賤與低劣。我們對朝聖路上的自然舒適應當有一定的評價,它們是神的恩賜,但要小心不要讓它們成為網羅;如果我們對它們沒有一點看重,我們就無法為它們感恩,當神將它們取走時,我們也無法在患難中謙卑;但它們被縮小了,以至於與那些事物相比,它們是卑賤的。隨後,信心的同意更進一步地推論出這一點。信心的同意不過是對基督條件的簽署,為了那顆重價的珍珠賣掉一切:馬太福音十三章45節:「他變賣一切所有的,買了這塊地。」這就是基督門徒的性情,寧可放棄一切,也不願放棄他的幸福:希伯來書十章39節:「我們卻是信心以至於靈魂得救的人。」請注意,信是為了拯救靈魂;感官是為了拯救肉體。這句話的意思是以失去其他事物為代價來拯救靈魂;我們必須以可能的最昂貴代價來購買我們靈魂的救恩。現在,如果我們是信徒,我們就擁有這種性情。
  2. 我們的愛顯明了這一點,因為我們對基督的愛必須是超越的、至上的,不是一種單純的愛,而是一種高於我們對其他事物之愛的愛:馬太福音十章37節:「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那愛每一種卑賤事物——街上的泥土——勝過愛你的人,不能說是在愛你。因此,若我們不愛基督勝過一切其他事物,卻假裝愛祂,這並不是正確地愛祂: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他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踐踏源於他所有自然關係的舒適,而那不以這種意義恨惡它們的人,不能作我的門徒。我之所以談論這一點,是因為對神的愛是新造之人的心,正如自愛是原罪的心;它使我們愛、珍視並看重神的事物;過度的自愛使我們愛肉體勝過愛我們的靈魂。現在,如果你有對基督真實的愛,與祂相比,與對祂的忠誠相比,你將恨惡所有其他事物。我們對基督的愛只是祂對我們之愛的一個副本,因為除非我們的信仰對我們產生了適當的影響,否則我們從未認識到它的能力。現在,基督為了我們的緣故,滿足於成為任何樣式,祂為我們成為罪,成為咒詛;祂不求自己的喜悅,好促進神的榮耀與我們的救恩;當祂想到我們的救贖將使祂付出的一切羞辱與痛苦的煎熬時,祂是滿足的:以賽亞書五十三章11節:「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當祂從永恆中就有足夠的時間來計算,拯救靈魂、救贖罪人將使祂付出什麼代價時,祂仍然熱切地渴望它:路加福音十二章50節:「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現在,如果我們不能在職責的道路上拒絕我們的享樂與肉體的滿足,我們怎能向祂彰顯我們對祂的愛與感恩,以回報祂為我們贏得罪得赦免與永恆生命的那些羞辱性苦難與痛苦煎熬呢?
  3. 下一個必要的恩典是盼望,這是一種對所應許之福樂的確定且渴慕的期待。因此,我們的心應當如此定睛於這福樂,以至於我們不會被我們在世上遇到的舒適或麻煩的事物所轉移。這些事物要麼比我們所期待的更大,要麼不是:如果它們更大,為什麼我們如此渴慕地期待其他事物作為我們的幸福?讓我們與這些事物坐下來談談;如果它們不是,那麼理所當然地,我們應該為我們的至高幸福付出一些代價;如果你將天上的喜樂視為你的全部份,你所有的世俗繁榮都必須為它讓路。當你不願為它冒任何險時,你能渴慕地期待它作為你的財寶嗎?因此,如果我們有與神同住的盼望,這將使我們為天堂而工作,無論我們忍受什麼,無論它在路上使我們付出什麼代價。但當你私下保留著拯救世界或愛惜肉體的心時,你的盼望就沒有放在天堂;這種期待既不確定也不渴慕。不夠確定,因為你發現肉體中的災難或麻煩是確定的,但你並不確信你所期待的福樂是如此確定,因此,為了未來的、在你眼中不確定的事物而放棄你對眼前事物的掌握,是如此令人厭煩。也不夠渴慕,因為如果你對將來的榮耀有如此熱切的渴望,你就不會過多地追求身體的安逸,而會將其置於你偉大的盼望之下。因此,雖然你對未來的幸福有一些感觸,但你並不非常熱切地想要享受它,因為你不希望它付出太昂貴的代價。不;如果你確實信靠永活的神,你就會既勞苦又受凌辱:提摩太前書四章10節:「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活的神。」神聖的盼望使人為天堂、為靈魂、為耶穌基督而工作;但屬肉體的盼望則為魔鬼、世界與肉體而工作;試圖調和兩者是徒勞的。

第二個論點。除非我們具備這種心志,否則我們無法彰顯對基督的忠誠;祂的事奉中有許多是痛苦的,且與肉體的傾向背道而馳,世人亦厭惡祂的許多道路,因此我們對基督的忠誠將使我們暴露在世人的羞辱與責難之下。那麼,除非我們甘願作虛假且偏頗的偽君子,只挑選基督信仰中輕鬆、廉價且安全的部分,而忽略其餘,否則我們不僅要順服並滿足於祂道路上所臨到我們的一切,更要為自己有機會證明誠實而歡喜快樂:馬太福音五章 11 至 12 節:「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當我們處於這種境況時,我們更穩妥地立足於應許之上;因為經上說,那羞辱與患難本身就在促成這應許:哥林多後書四章 17 節:「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這苦楚治死了我們對虛假幸福的追求,並增加了我們擁有真實幸福的憑據:提摩太後書二章 11 至 12 節:「這話是可信的: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我們若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

第三個論點。這對我們大有益處,能減弱我們對世俗繁榮的渴求,那世俗繁榮是拖累我們腳步的重擔,也是我們順服的巨大阻礙:約翰一書五章 4 節:「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當我們不僅對世俗事物處之泰然,甚至認為若能在最卑微的境況中蒙基督悅納,便已擁有足夠的福分時,我們就勝過了世界。

那麼,從這整段經文中,我們學習到:

  1. 任何作為我們終極目標之媒介的事物,若能導向那極大的賞賜,就應當因此顯得可愛。
  2. 任何與基督相關的事物,我們都應當珍視,無論是十字架還是冠冕,無論是痛苦的受難還是我們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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