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篇講章
藉著信,他守了逾越節,行了灑血的禮,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他們。——希伯來書十一章 28 節
在這章經文中,你看到了一份神所重用之人的名單。在這群聖徒的偉大星宿中,摩西因其信心的卓越與功效,宛如一顆一等星閃耀;他之所以被特別提出來向這些希伯來人展示,是為了防止他們猶太化,從基督的信仰退回到律法的儀式中。摩西的信心因三件事而受稱讚:
- 因其信心所產生的自我否定;他面對各種試探——榮譽、享樂、財富,這三種世界的大偶像。我們在單一的試探面前就退縮了,而摩西卻經歷了所有試探,儘管這些試探在各自的領域中都是巨大的。我們對於否定任何微小的利益,或是在他人的評價中、在生活的排場上退後兩三步,都感到厭煩;但摩西為了與神相交,並與祂受苦的百姓同在,竟藐視了世上最大的享受。
- 他的信心因其勇氣與決心而受稱讚,當他在第十災之後,不顧法老的意願,將神的百姓帶出埃及;他不怕王的忿怒,也不怕隨後窮追不捨的埃及軍隊,因為他仰望那不能看見的主;也就是說,他確信神必保護他,抵擋一切令人沮喪的事。誠然,除非我們克服了世界的恐懼與感官的誘惑,否則我們永遠無法成為堅定的信徒。
- 他信心的第三個實例與果子,是他對神所吩咐之逾越節儀式的敬虔與遵守;這就是經文所說的:「藉著信,他守了逾越節」等。
在這些話語中,請留意:
- 他的原則:藉著信。
- 順服的行動:他守了逾越節,並行了灑血的禮。
- 因此而獲得的目的與益處: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他們。
這節經文只是出埃及記十二章的摘要;你找不到比那一章更好的註釋了;然而,對其中的詞彙進行具體解釋亦無不可。讓我們留意:
- 他的原則「藉著信」;這指的是他相信關於以色列長子將從滅命天使手中得救的應許——即當滅命者前來擊殺埃及長子時,以色列的長子將安然無恙;或者,這指的是他對彌賽亞的信心。
- 他的順服,體現在兩個行動上:守逾越節與灑血。
[1.] 守逾越節;原文作「他行了逾越節」。這個詞可以指(1.)此條例的最初設立,因此舊英文譯本譯為「藉著信,摩西設立了逾越節」,因為「行」(made)常被用於「設立」(ordained):馬可福音三章 14 節:「基督設立(made)十二個人」;這是同一個詞;使徒行傳二章 36 節:「神已經立(made)這被你們釘十字架的耶穌為主為基督了」;也就是說,設立祂為如此。藉著信,摩西設立了它;也就是說,作為主要的器皿,摩西將其作為神的條例傳達給百姓。(2.)它可能指逾越節的觀察與慶祝;因此,我們在新譯本中讀到「藉著信,摩西守了逾越節」,我認為這樣更好。如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18 節:「我要與門徒在你的家裡守(make/keep)逾越節」;我們將其譯為「守逾越節」,我引用此處是為了說明這在此類事務中是慣用語。文中提到摩西的行動,是因為百姓是遵照他的指令與法令來守節的。這與摩西之後的繼任者所用的表達方式完全相同:約書亞記五章 2 節:「製造火石刀,第二次給以色列人行割禮」;當然不是他親手做,而是他下令並吩咐必須這樣做:因此「他守了逾越節」;意即他親身遵守,並使全體百姓遵守,在向他們宣告神的條例上顯得忠心。
[2.] 他順服的第二個行動是灑血。在第一次逾越節中,神吩咐當逾越節的羊羔被殺時,血要灑在門楣和門框上(出埃及記十二章 11-13 節),作為給滅命者的記號,也是給那戶人家的保證,即那擊殺埃及各家長子的滅命者,將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不毀滅他們中的任何一個。此儀式僅在第一次慶祝逾越節時使用,因為它是那次特殊拯救的記號,僅在那時給予;後來便沒有同樣的場合。它不僅有當時的意義,還預表了「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哥林多前書五章 7 節)。這血必須灑在門框上,而不是門檻上(因為背道者被說成是踐踏了神兒子的血)。祂的血必須灑在我們心靈的門上,那藉著聖靈應用、藉著信心灑在我們心上的血,保證我們脫離神毀滅性的忿怒與地獄的刑罰,並鼓勵我們安全地走向屬天的迦南——我們永遠安息之地。當這血灑在我們心上,且我們不輕看、反而極其珍視與尊重時,這就是蒙保守的記號;我們從那將臨到惡人的毀滅性忿怒中,以及那將成為他們永遠分額的患難與痛苦中被釋放出來;藉此從邪惡的良心中被灑淨,我們便能歡喜地繼續事奉永生神。
- 這是藉此獲得的目的與益處:「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他們」;即那毀滅埃及人長子與頭生牲畜的復仇天使,免得他靠近去傷害他們。現在,正如摩西慶祝逾越節是確信滅命天使不會觸碰以色列百姓一樣,每一位信徒若願意採取神所規定的途徑,也可以確信聖禮中所應許並印證的恩典必將賜給他。
因此,藉著摩西的榜樣,我們受到鼓勵:(1.)在正確使用神的記號上順服;(2.)確信在這些已設立的記號中,神的旨意必將達成,且這些條例對於神所指定的目的必有功效。因此,撇開其他論點,我將僅堅持這一點。
教義:要正確地慶祝聖餐禮,極需信心的活躍與操練。
在此我將證明:
- 大體而言,任何想要與神交通的人,都必須有信心。
- 這種信心,正如對一般的宗教信仰是必要的,對所有的敬拜行動更是如此。
- 在所有的敬拜行動中,信心在聖禮的使用上最為必要。
首先,大體而言,任何想要與神交通的人都必須有信心。他必須堅定地相信這兩個原始且至高的真理:神的本體與恩惠,祂的本質與祂的護理;即有一位神,且事奉神並非徒勞。這種普遍的信心必須存在:希伯來書十一章 6 節:「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因為如果沒有神,我們何必為宗教而煩惱?如果沒有護理,我們是否遵守那些關於祂敬拜與事奉的儀式,或者我們是否帶著生命與嚴肅去執行,又有何區別呢?如果我們只是順應所處時代的普遍錯誤與風氣,我們就安全了。因此,這種普遍的信心必然是所有宗教的根基;我們必須對這些真理有深刻的確信——有一位神,且祂是賞賜者——並將其繫在我們心上,好激勵我們在實踐這些真理所要求的義務時,保持勤勉與嚴肅。因此,我建議每一位自覺過於死板與形式化的基督徒,當你要來到神面前時,要用這兩個簡短的思想來激勵自己:神是存在的,且祂不會讓人徒然尋求。要記住,你所進入的那位神,正留意你的職責,並將照此賞賜你。隱秘的無神論要麼誘惑我們忽略所有宗教,拋棄對其職責的一切關懷,要麼誘惑我們僅僅為了順應我們所處時代或地點的流行與庸俗錯誤而行事。或者,即使天然的良心使我們確信有一位神,且祂必須被敬拜(如果我們聽從良心的指引,這確實很容易做到),但如果我們不相信祂對人類是良善的,且祂會賞賜那些誠心並照祂旨意敬拜祂的人,那麼我們在宗教上所做的一切都將是敷衍了事,被視為沉重的負擔、奴役或束縛,在其中我們毫無喜樂。所以,這種普遍的信心是必要的;你應當說:誠然,我不是在偶像面前,而是在永生神面前;那些這樣尋求祂的人必讚美祂:詩篇二十二篇 26 節:「尋求耶和華的人必讚美他」;必有某些東西被賜下,激勵他們的心去讚美祂。
其次,正如這種信心對一般的宗教以及我們對神所表現的一切敬重是必要的,所有的敬拜義務都必須在信心與順服中進行,否則它們在神面前是不蒙悅納的,因為神只悅納祂所指定與設立的。現在,神的設立——這是祂與受造物之間交通的法則——部分在於要求我們執行此類事奉的命令之言,部分在於應許之言;因此,除非我們順服祂的命令,並確信神必履行祂的應許,否則這設立就永遠無法被正確地遵守與執行。例如,以任何敬拜義務為例——禱告;詩篇五十篇 15 節:「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這裡有作為福音敬拜一部分的禱告之設立,以及垂聽我們的應許;因此,現在我必須憑良心禱告,無論我不信的心說什麼,都要確信神必垂聽我,我的禱告不會徒勞,必進入祂的懷中。聽神的話語也是如此:以賽亞書五十五章 3 節:「聽,你們的靈魂就必存活。」這裡有命令「聽」,也有應許「你們的靈魂就必存活」。要憑良心聽道,這將成為在你們靈魂中產生並增加恩典生命的媒介。因此,現在當我去聽道時,我應該說:主啊,祢吩咐了,祢也應許了祝福;因著祢的命令,我順服而來;因著祢的應許,我滿懷信心而來。在逾越節的設立中,他們要殺逾越節的羊羔,並將血灑在門框上;這是命令,也有應許,即滅命者不會觸碰他們(出埃及記十二章)。因此,我必須順服並依賴祂的應許:儘管今晚將有巨大的毀滅與殺戮,但我知道它不會觸碰我屋裡的任何東西。同樣,使徒行傳二章 38 節:「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滿足了條件,就領受洗禮作為你們罪得赦免的保證,並確信那由聖靈開始的生命將永不失落,且將在天國中達到完美;要願意斷絕罪惡並歸向神;然後順服洗禮,你們的罪就必得赦免。聖餐也是如此:馬太福音二十六章 26 節:「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27、28 節:「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這就是說,這被給予與領受的餅,將對你們證明是我的身體;也就是說,它將莊嚴地使你們擁有我,以及我在我肉身中為你們買贖的一切福分。因此,這些設立處處以命令與應許的方式運行;命令要求我們在我們這一邊虔誠且憑良心地行事,應許則保證神在祂那一邊絕不缺席,必賜給我們與之相連的恩典。神本可以僅憑主權強制執行義務,並將祂的敬拜僅僅視為一項任務,作為我們對祂——我們的創造者與保存者——之敬重、順服與責任的見證。但所有的條例都是獲得某些顯著屬靈果效的媒介,神已藉著應許向我們保證了這一點。那麼,如果我們按照神的設立行事,並以正確的方式進行任何敬拜,我們就必須在信心與順服中行事,出於對神命令的良心,並確信祂的應許。信心對兩者都有影響,對我們的順服與信心皆然。對我們的順服,因為它以神的權柄催促我們的良心:詩篇一一九篇 66 節:「我信了祢的命令。」它藉著感恩的意識來左右並傾向我們的心;它如此領會神對我們的尊重,以至於使我們準備好並樂意抓住一切機會來證明我們對神應有的尊重;正如摩西在遵守神明確吩咐他的一切事上非常忠心;他們的信心影響了他的順服。然後,它對我們的信心也有影響,因為摩西心中堅信這將成為一種媒介,使那擊殺埃及各家長子的滅命者將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不毀滅他們中的任何一個。那麼,讓我們也去照樣行;藉著順服神的設立,我們可以期待祂所應許的祝福;因為基督說:「你們如此行」,並吩咐我拿著吃,我必須相信這對我而言將是「基督的身體」,且我將擁有藉此獲得的一切福分。
第三,在聖禮記號的使用中,需要信心的運作與操練,有其特殊原因。我至今已向你們展示了信心對一般宗教行為的必要性與用途,現在我將更具體地展示它對聖禮的意義。禱告中有信心,聽道中有信心,但在聖禮的使用中尤其如此;在這裡,信心有四重用途。
- 根據所設立的用途與目的來解釋這些記號,並辨明其中所代表的奧秘,即神賜給靈魂基督,正如祂賜給身體餅與酒一樣有效;或者,用使徒的話說,幫助我們「辨明主的身體」,使眼睛能觸動心靈:哥林多前書十一章 25 節:「若不辨明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現在,主的身體可以從理論上或實踐上來辨明。這裡指的不是理論上的辨明,即能夠談論它,說出餅的意義與酒的象徵是什麼。不,不,那只是理論上的辨明,是一種普遍的知識,是我們中間流行的歷史性信心或傳統的果子;使徒指的是屬靈的、實踐性的辨明,這種辨明能激發相稱的敬畏,彷彿我們親眼看見祂在十字架上一樣:加拉太書三章 1 節:「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這是一種能激發相稱情感的辨明,一種神聖的喜樂,以及與祂愉快的交通。這是一種不與無知對立,而是與不敬與輕慢對立的辨明;當一個人不考慮他在做什麼時,他在職責中就沒有對基督真實的看見與感受。許多人能夠闡明這奧秘,卻沒有屬靈的辨明;因此,這是一種對奧秘的看見與感受,能在靈魂中留下敬畏與崇敬,以及在神裡面神聖的歡喜與快樂;因為我們來到基督面前,不是作為一個在西奈山上以可怕方式頒布律法的定罪立法者,而是來到一場筵席,我們必須帶著為此筵席預備好的心前來。那對聖餐的尊重不超過對普通餐點或日常食物的人,他沒有辨明主的身體。但那來到聖餐前,視其為基督的設立,代表基督的死作為我們生命與赦免的代價,並因此帶著勤勉的預備與嚴肅的思想前來,且不只是吃喝元素,而是吃喝基督的人,他就是在辨明、區分或聖化主的身體,並將其與所有其他事物分別開來。信心的看見是一件活潑的事,能產生激發我們心中屬靈情感的思想;也就是說,對神與我們救贖主奇妙之愛更活潑的感受,對罪更徹底的恨惡,對我們職責、順服與事奉更堅定的決心,並在更愉快的讚美神與我們救贖主中使我們復甦與振奮。這些是應該伴隨那辨明的事物;現在,為了讓我們能如此辨明,就需要信心。
- 信心是必要的,這樣我們才不會因聖禮中卑微與卑賤的外表而跌倒。這裡有卓越的奧秘隱藏在幾種外在儀式的簡樸之下,這些儀式在肉體上並不顯眼。現在,屬肉體的心很快就會產生偏見。當敘利亞的乃縵被吩咐在約旦河沐浴七次,而他自己想像的過程沒有被遵守時,他虛榮的觀念是先知會在他患痲瘋的地方揮手,並向他的神作些莊嚴的禱告;或者他會使用一些儀式、典禮與咒語。但先知只是叫他去約旦河沐浴,然後就潔淨了;他說(列王紀下五章 12 節):「大馬士革的亞巴拿河和法珥法河,豈不比以色列的一切水更好嗎?我在那裡沐浴,不得潔淨嗎?」它們難道不是像約旦河一樣清澈宜人的溪流嗎?在約旦河沐浴算什麼?嗯,神已經設立了它。特土良在他的《論洗禮》一書中說:「沒有什麼比神聖作為的簡樸更冒犯人的心了……」;他說,沒有什麼比神設立的簡樸更冒犯人的心,正如他在洗禮中所舉的例子。什麼!用水洗,這竟是棄絕魔鬼、向世界死、恢復到脫離罪惡的自由狀態、成為新造的人!這一切竟是靠一點洗禮的水完成的?這就是冒犯外邦人的地方。在這裡,摩西相信了應許,儘管外在的儀式是卑微的;門框上幾滴血算什麼,竟能抵擋神的忿怒?這算什麼可憐的符咒或護身符,能驅趕滅命天使?在這樣的條例中,卑賤的儀式被祝聖,以象徵最高的奧秘。用水洗,那對洗淨靈魂的罪有什麼作用?吃一塊餅,喝一口酒,在表面上是卑微的儀式,軟弱,但卻充滿奧秘,在拯救靈魂的功用上極其強大。要在這一塊餅中看見生命,在這一杯酒中看見令人陶醉的安慰,需要極其活潑與活躍的信心;如果我們嚴肅且專注地去調和外表與設立、元素與祝福,我們就會如此判斷;這樣我們就能將這卑微的筵席視為基督、天堂、恩典與榮耀的交付與佔有。誠然,感官永遠不會教導我們這些;唯有信心必須做到,因為信心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 這些記號的本質是激發並堅固信心。記號有三種用途:代表、提醒與堅固;因此記號要麼是象徵性的、紀念性的,要麼是堅固與保證性的。
[1.] 有象徵性的記號或儀式,用以代表屬靈事物。正如先祖們住在帳棚或棚子裡,清楚地表明他們在尋求一個家鄉(希伯來書十一章 9 節,對照第 16 節)。他們不把世界看作固定的居所,而是尋求別處的家鄉,在這裡他們只是客旅與寄居的。
[2.] 有些記號是紀念性的,設立作為某些已發生之事的紀念;正如雅各與拉班設立一堆石頭,作為他們之間所立之約的見證與紀念(創世記三十一章 46-48 節)。世上的大權貴不僅會將他們的皇家事蹟或功績記錄在編年史與歷史中,通常在他們獲得偉大勝利的地方,還會設立可見的勝利與凱旋紀念碑,以保持對這些事的記憶。
[3.] 有堅固與保證性的記號;正如希西家(列王紀下二十章 8 節):「耶和華必醫治我,到第三日,我能上耶和華的殿,有什麼兆頭呢?」當先知帶著康復的應許來到病中的他面前時,他請求一個保證性的記號,以便他能確信自己能逃脫那場疾病。
現在,既然有幾種記號,我們應將聖禮歸入哪一類呢?
答:這必須由神的設立來決定;因為請注意,聖禮不是自然的記號,如煙是火的記號,而是設立的記號;餅並非自然地象徵基督的身體,酒也不是自然地象徵基督的血,而僅僅是藉著設立。現在,在所有設立的記號中,我們必須看其作者與目的——看是誰設立的,以及為何目的而設立。宗教中設立的記號除了神之外,不可能有其他作者,因此沒有受造物能設立聖禮,因為他們不能賜下所象徵的恩典,也不能藉著自己設計的記號來約束神賜下那恩典。但現在神設立這些記號是為了什麼目的呢?是為了象徵、勸誡,還是為了證實與保證?我回答:在某種意義上,為了所有這些目的,但主要是後者。就我們的理解而言,它們是通知或象徵性的記號;它們是鏡子,屬靈事物在其中向我們呈現,彷彿在我們眼前發生一樣;正如洗禮中的水象徵罪的洗去。然後,就我們的記憶而言,它們是紀念性的記號,如同獎盃一樣,用以更新對某些過去已完成之事的記憶,例如基督救贖的榮耀奧秘——「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聖餐,可以說是基督的獎盃與可見的紀念碑。基督希望祂的皇家事蹟被記錄,不是在編年史中,而是在我們的心中。但就我們的意志而言,因此就我們對神的信靠與奉獻而言(這些是意志的行動),它們是堅固性的記號;它們是神將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賜給我們之恩典的印記與憑據;神就是這樣設立它們的。因此,經上說(羅馬書四章 11 節):「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神在恩典之約中已經說過偉大的事。現在,祂知道我們是多麼容易受可見與感官事物影響,祂要給我們一些記號來保證我們,並堅固我們在等候祂,確信祂必為我們成就那些大事。神在憐憫與良善中,甘願順應人的軟弱;祂知道我們信心的手太短,無法觸及天國,因此祂要藉著某些可見的記號俯就我們,藉此保證我們的心,祂必如祂所應許的那樣對我們信實——正如洗禮中的水確實應用在我們身上一樣,神也必確實賜給我們所象徵的恩典。聖餐也是如此。因此,需要信心,好讓我們能謙卑地領受神愛的邀請,並能藉著這些盼望,鼓勵自己恆心行善。聖禮不僅是為了代表基督與祂的福分,或提醒我們基督與祂的福分,更是為了堅固我們對脫離那因律法而使全世界陷入其中的毀滅之盼望,並確信祂確實會拯救我們脫離將來的忿怒。以色列人灑血在門框上,是因為他們盼望滅命天使的越過;我們使用這些儀式,是為了藉著對聖約祝福的盼望,鼓勵自己行善:路加福音二十二章 20 節:「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也就是說,它是它的憑據與印記,是神給我們作為保證的可見記號,使我們能信靠神,祂必履行祂在聖約中的部分,並賜給我們恩典,使我們能完成我們的部分。祂給了我們一個約束與保證的記號,只要我們這一邊沒有阻礙,我們就必得著基督與祂的一切福分;如果我們忠心地接受祂為我們的神,並將自己奉獻為祂的百姓,祂必扶持我們,帶領我們進入永恆的救恩。所以,這裡有信心的操練,因為這是一個印證的條例。無論神古時給祂百姓的那些超自然記號是什麼,洗禮與聖餐對我們而言就是什麼。正如當神應許亞伯拉罕迦南地時(創世記十五章 8 節):「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神藉著該章後面的記號與異象,堅固了對他的應許。同樣,當神差遣摩西去執行一項艱鉅的任務時,祂給了他記號,使他能相信;如將杖變為蛇(出埃及記四章 3、4 節);使手長大痲瘋(第 6 節);將水變為血,好讓他和以色列的子孫能相信他們列祖的神。同樣,士師記六章 37 節,基甸想要一個記號,以便他能相信神必藉他的手拯救以色列。神知道人信心的遲鈍與傾向不信,並熱切渴望我們能分享應許的福分,因此祂給了我們一個記號。誠然,這不是神蹟性的記號;在福音被承認這麼久之後,不需要那個;神蹟是給不信之人的記號:哥林多前書十四章 22 節:「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但它是一個同樣具有約束力與保證性的記號。因此,我們必須憑信心使用它,並確信神必信守祂的話語。
四、聖禮與其他職分相比,有一項獨特之處,即聖禮意味著更為親密的應用。在聖道中,基督被顯明地陳明並向眾人普遍地宣告;聖道是對所有人不分彼此地說話:「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但聖禮卻將這恩典應用在每一個具體的人身上。藉著聖道,沒有人被排除在接受神所提供之恩典的門外;但藉著聖禮,每個人都受到明確的約束,並被特別地提醒其當盡的本分。沒有人被排除在外是一回事,而我個人被特別呼召、約束並提醒要盡本分,甚至彷彿被點名呼喚,則是另一回事。聖道中所啟示的對象,好比那銅蛇,無差別地展現在眾人眼前,凡仰望它的就必得醫治;但在聖禮中所提供的同一對象,則好比門框上所灑的血,使每個人都能確信自己的家庭必得拯救。聖道與聖禮之所以有此區別,是因為在聖道中,應許是為了促成同意而提出並宣告的,如同雙方在達成協議前反覆商議;然而,聖禮在雙方尚未同意並接受聖約條件之前,是無法發揮作用的。聖道有助於立約,而聖禮則預設聖約已經立定並達成協議;因此,聖道普遍地提出那在印記中被特別應用的事物,這其中有著特殊的優勢,因為那些對眾人泛泛而談的事,遠不如那些特別應用於我們自身的事更能激勵我們;後者能激發更精確的謹慎與努力,使我們能回應所承擔的本分。在聖道的應許中,條件是這樣提出的:如果你願作我的子民,以我為你的恩主、救贖主與成聖者,並在信心與順服中生活,我必作你的神,赦免你的罪,引導並保守你進入永生;這是聖道所提出的。但聖禮預設了我的同意已經實際給出;預設了我已承擔了盡本分的責任,我們已選擇神為我們的神,並將自己奉獻給祂作祂的子民,然後神前來對我們說:「以此作為確據,我必作你的神,我必愛你、賜福給你,你必得著我所應許的一切。」這時,祂藉著餅與酒的儀式,將基督及其一切恩惠交付給我們,使我們實際領受。因此,這些印記不僅約束了聖約,更堅固了我們在聖約福分中的份額,並將權利轉移給我們:哥林多前書十章16節:「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如果我們這一方沒有障礙,如果我們的同意是真誠的,它們就賦予我們權利;否則,聖約即告無效。如果你沒有真誠地同意以聖約的特權為你的幸福,以聖約的本分為你的工作,你怎能期待得到它呢?因為神只對那些接受並感恩地將自己交託給聖約條件的人負責任。這點對於兩項聖禮而言皆部分適用,但對聖餐尤為如此。洗禮預設了成年人的信心,但嬰兒受洗是為了信心與悔改:馬太福音三章11節:「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εἰς μετάνοιαν),」好讓受洗者有義務去思想悔改的工夫,並在長大成人時,受鼓勵仰望神以獲得完成悔改的恩典。至於聖餐,我們被明確要求自我省察: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8節:「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我們必須省察自己,以確認我們的名分與份額,免得神在空白處蓋印;我們必須省察自己是否在信心裡。我們來到這裡並非為了遺忘信心,而是必須帶著信心前來,好讓它得到堅固與確認。在這裡,我們要吃喝,將這些事物轉化為我們自身的生命;如此,我們便作了個人的應用,將基督為我們所做與所受的一切,歸於己有並應用在自己身上。現在請思考,去索取不屬於你的特權是何等可怕的僭越。在這裡,神前來對我們說:「這一切都是你的,」好讓我們能像多馬一樣呼喊:「我的主,我的神!」(約翰福音二十章28節)。
關於我們在聖餐中及聖餐前後當做的事:
一、聖餐前當做的事: 我們既要記念基督,就必須先省察自己的狀態。我是否有聖約所要求的屬靈素質?我是否了解祂的屬靈律法,以及基督徒會遭遇哪些試探?我能否靠著神的力量,決心將聖約所要求的本分視為我的工作,將其中所提供的特權視為我的幸福?我的心與這聖禮的本質是否相符?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8節:「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神對我最大的要求是分辨主的身體,好讓我能帶著那必要的盼望、喜樂、敬畏與一切情感前來。但如果我們沒有領受這身體所必需的一切,也沒有準備好接受神所提供的恩典,那麼分辨主的身體也是枉然。如果我們不知道基督有寶貴的恩惠要賜下,或者無意採取領受這些恩惠的途徑,那麼知道這些又有什麼益處呢?當我們勸人省察時,他們問我們該省察什麼?省察你是否已經接受了神的聖約,是否在信心裡:哥林多後書十三章5節:「你們應當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擁有信心與我們息息相關,而知道自己擁有信心則是一種優勢,這樣我們才能以正確的方式慶祝聖禮,且不會有任何偏見阻礙我們在神裡面的筵席與聖潔喜樂;因為我們必須在神裡面喜樂,如同那些「既領受了和好」的人,當我們實際參與了基督為我們買贖的救恩時(羅馬書五章11節)。沒有信心,我們就缺少了一隻眼睛,無法分辨主的身體,也無法對這些屬靈奧祕有真實的感悟與運用;沒有信心,我們就缺少了一隻手,無法感恩地領受神所提供的——即基督及其一切恩惠;沒有信心,我們就缺少了一張口,無法以基督為食,從祂那裡汲取生命與力量。沒有信心,整個職分將淪為空洞的儀式,甚至稱不上是合理的敬拜,更遑論對我們靈魂的屬靈滋養。噢,那麼,務要確認你有信心,並且知道你確實有信心;沒有前者,這聖禮對你的靈魂將毫無益處;沒有後者,你將失去許多與神甜美的交通。知道基督所做、所受與所贏得的一切,是我們喜樂的根基;但若要使這喜樂成為我們完全的平安與喜樂,仍需在某種程度上看到信心在我們裡面運行,從而看見我們在祂裡面的權利。因此,不要愚昧且盲目地衝進這樣的職分中。否則,你怎能不帶著極大的僭越與冒犯,將釘十字架的基督及其死亡的一切恩惠應用在自己身上呢?那麼,基督徒們,靠近吧;不要遠離基督。當我們「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時,我們才是以最喜樂與感恩的心靠近(希伯來書十章22節);「存著誠心」,即真誠地立志履行福音的本分;「充足的信心」,即絕對依賴神的應許,並期待福音的特權;「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即當你應用了灑血的功效,你便能坦然無懼地仰望神。
問:但你會說,對自己真誠與在基督裡有份的確據,是否總是必要的?你是否只勸那些確信自己真誠的人來到主的桌前?那麼那些處於黑暗與懷疑境地的可憐靈魂該怎麼辦呢? 答:我絕非此意。必要的是那件事實本身,而非對該事實的確據;必要的是真誠且得救的信心,但我們並不一定要確知自己擁有它。我希望你們帶著信心前來,並盡可能地使之清晰;為什麼你會對自己的真誠感到懷疑呢?雖然知道自己的真誠是令人安慰的,但這並非絕對必要,因為基督可能會歡迎一位懷疑的信徒,但他對那些在確信自己有份的情況下靠近的人更為喜悅。當然,他期待我們這樣做,因為他已體恤我們的軟弱,並為我們增加了聖約的印記以作更大的堅固,好讓承受應許的人可以得著「強大的安慰」(希伯來書六章18節)。我們因懶惰而未能將靈魂的掙扎與懷疑帶到一個確定的結果,因而受苦。因此,我們應當追求確據,不要因疏忽與缺乏追求而失去這樣的益處;但這並非絕對必要;因此,儘管我們有懷疑,我仍不建議任何人完全遠離神的聖禮,因為這聖禮正是為了幫助軟弱的信心、救濟懷疑的基督徒而設立的。在這裡,呈現了基督為赦罪而流的血(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8節)。在這裡,我們有因信稱義的記號與印記(羅馬書四章11節)。在這裡,神從天上向我們伸出手,並將祂的恩惠獨特地應用在我們的靈魂上:在這裡,我們有基督指名向我們提供祂自己,並激勵我們的靈魂去抓住祂的恩惠。你同意聖約的本分,只是害怕自己不夠深刻與堅定;但通常在聖禮中,迷霧與雲彩都會消散。看哪,正如耶穌在擘餅時被門徒認出來一樣(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0、31節);神與祂子民之間所有的猜忌與誤解都會被消除,我們在基督裡的地位也變得更加顯明,這在之前或許是黑暗、懷疑且充滿爭議的。因此,省察自己,然後前來。
二、關於你應當如何前來:
- 要帶著審判與定罪自己的心,在自覺卑微與不配的感悟下謙卑自己,好讓耶穌基督對你而言更加甘甜。雖然你不知道自己是否為神的兒女,但你必須知道自己是罪人,是被律法所定罪的,需要一位救主來使你與神和好並稱義,好讓你謙卑地投身於恩典的腳前,為像你這樣可憐卑微的罪人祈求憐憫。並非所有人都走在通往天堂的高原大道上,有些人走的是更低、更暗,或許是更艱難的路;雖然他們無法將基督視為自己的救主與救贖主,但他們能將祂視為自己所刺的那一位(撒迦利亞書十二章10節)。因此,他們承認罪的代價,即使他們無法應用救恩的安慰;雖然他們無法像保羅在某處所說的那樣(加拉太書二章20節):「他愛我,為我捨己;」但他們能像保羅在另一處所說的那樣(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我當然是一個足夠讓基督拯救的罪人,因此藉著一種較為模糊的確據或謙卑的應用,從應許的後門溜進去。顯然,那知道並深受自己不配與匱乏所影響的人,在主面前並非不受歡迎:哥林多前書十一章31節:「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那呼喊「神啊,開恩憐憫我這個罪人」的稅吏,回去後就稱義了(路加福音十八章13、14節)。如果我們不能帶著信心的喜樂前來,就讓我們帶著更破碎的心前來;如果我們不能帶著對祂神聖的喜樂前來,我們就必須帶著對救主的熱切渴望前來。
- 他們必須帶著對聖禮恩惠、對聖靈的安慰與救贖恩典的飢渴前來。神邀請這樣的人,無論他們背負著什麼樣的沮喪:以賽亞書五十五章1節:「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如果你不能帶著喜樂前來,就帶著胃口前來:約翰福音七章37節:「耶穌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祂應許這樣的人必得飽足:馬太福音五章6節:「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基督絕不會以虛假的盼望來奉承你,因為祂呼召的正是像你這樣的人。雖然祂沒有指名道姓地對你說話,但祂藉著資格對你說話。因此,你必須像大衛那樣懇求:詩篇六十三篇1節:「我的心渴想你;我的肉身切慕你。」那因缺乏基督而受到適當影響,並真誠渴望在基督裡被發現、離開罪惡的人,這樣的人對基督與祂聖靈的工作並非完全陌生。
- 他們要哀慟自己的不信,並盡其所能地應用基督:當他們無法將基督應用在自己身上時,他們必須將自己應用在基督身上;他們必須帶著僅有的信心來到基督面前,說出那孩子父親的話(馬可福音九章24節):「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他們必須奔向基督作為避難所:希伯來書六章18節:「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雖然沒有確據,但必須有某種應用。我在這裡前來領取我的份;餅被擘開分發,酒被倒出分發,你們每個人都「拿著吃」。因此,在這場筵席中,我不是旁觀者,而是參與者;我不僅僅是一個閒散的觀察者,而是一位賓客;我的手必須伸進基督的盤子裡,盡我所能地抓住祂,並領取我在共同救恩中的那一份。簡言之,即使沒有確據,也必須有對基督的依附。因為你看不見自己的資格,就激勵你的靈魂去等候主,並信靠祂賜下這些恩惠。我承認,若能相信神愛我們,祂與我們和好,並接納我們為祂的兒女,對靈魂而言將是極大的滿足。那麼,前來看看祂為你做了什麼;祂豈不是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嗎?請問,這裡向你呈現的,除了基督為贖罪而死之外,還有什麼?你怎能使用這樣的職分,卻看不見或感受不到神的愛呢?擺在我們眼前的,除了道成肉身的神、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祂血裡立定的聖約之外,還有什麼?道成肉身的神,為了與我們交通並使我們喜樂而親近我們;釘十字架的基督,為了償還我們的債務,使我們現在能將手伸進祂受傷的肋旁而得醫治;立定的聖約,使之成為我們盼望的憲章。因此,將你所有的信心運用在這些事物上,看看神會為你做什麼。
- 更新你的奉獻,並同意將自己交託給基督的教導與服事;因為我們越在意自己的本分,神就越準備好為我們預備安慰。聖約確實是雙向的:雅歌六章3節:「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屬我;」雖然我不能說祂是我的,但我決心屬祂。你應當因感念祂的宏恩而將自己奉獻給祂(羅馬書十二章1節)。我們必須先同意作祂的人,才能知道祂是我們的。現在,如果我們不能根據聖約的一方來主張權利,那麼當我們能說「我是你的,完全是你的,只是你的,永遠是你的」時,這也是一種信心:詩篇一一九篇94節:「我是屬你的,求你救我。」大衛沒有說「你是我的」,但他能說「我是屬你的」;並以此向神懇求。雖然我們不能說「我是屬你的」是因為神的接納,即祂已將我們視為祂自己的;但我可以說「我是屬你的」是因為我自己的奉獻,我已將自己交給了你,去服事你、取悅你。正如坎帕尼亞(Campania)人,他們在極度困境中作為鄰居與盟友來到羅馬,尋求幫助以對抗希臘人,但當羅馬人拒絕幫助他們時,他們便將整個國家作為附庸交給羅馬人,並使用這樣的懇求:「如果你們不願作為盟友保護我們,那就作為主人保護我們吧;無論我們將遭受什麼,我們都是你們的臣民。」當你選擇神為你的神,並將自己交給祂使用與服事時,這對神而言是一種抓手。我們必須以神聖的藝術將自己繫在神身上:主啊!如果我滅亡,那也是一個決心屬你的人滅亡。當你如此虔誠且堅定地將自己交給祂使用與服事時,雖然你不能帶著那樣的膽量與信心的喜樂來主張你的權利,但你仍可以信靠祂。
三、聖餐後當做的事: 省察信心的操練與增長——我在這職分中是否運用了信心?我如何得知?如果你在運用信心時一直等候神賜下聖禮的福分,其果效就會顯明出來。果效如下:
- 它會激發喜樂與感恩;你會發現這兩者都會增加。看哪,正如那個太監在受洗之後,經上說(使徒行傳八章39節):「就歡歡喜喜地走路。」正如人們在獲得一份對他們極為有利的契約並蓋上印章時會感到高興一樣;神的子民在獲得神愛的更新確據,並透過基督實際感受到自己在赦罪、賜下聖靈與榮耀盼望等無價恩惠中的份額時,他們會被激勵去讚美主,並準備好與大衛一同呼喊(詩篇一百零三篇1-3節):「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凡在我裡面的,也要稱頌他的聖名!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一切恩惠!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當有某種力量催促靈魂去稱頌神時,這就是我們運用了信心,並受到勸勉與鼓勵去等候我們將藉著基督領受之特殊恩惠的記號。
- 它會產生一種渴望,想要再次與神相遇,好讓我們能如此親切地得著更新,從神那裡領受另一頓美餐,並在祂的家中赴宴:詩篇六十三篇2節:「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你,為要見你的能力和你的榮耀。」看哪,正如水中的一個圓圈引發另一個圓圈,當水泉枯竭時,往水泵裡倒一點水就能引出更多水一樣;我們的經驗點燃了情感,使我們渴望更多:彼得前書二章3節:「如果你們嘗過主恩的滋味。」當你從一次職分中獲得益處時,這將成為你再次前來的鼓勵。你嘗過主恩的滋味,因此你前來尋求新的激勵與更新。
- 將會有更忠實地服事主,並在一切聖潔的道路上與祂同行的決心;你與神同在過,你退到一旁說(詩篇一百一十六篇12-14節):「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我要在他眾民面前向耶和華還我的願;」以及詩篇八十五篇8節:「我要聽神耶和華所說的話;因為他必應許將平安賜給他的百姓,就是他的聖民;他們卻不可再轉去妄行。」當情況如此,當對與神聖潔同行有更多關切時,那麼顯然我們在這職分中運用了信心與恩典,並且我們在其中遇見了耶穌。
- 此刻,心應當更加溫暖與嚴肅,並暫時摒棄那些與肉體而非與聖靈相合的事物,這些事物雖然不直接屬於肉體,卻與之接壤。那些與我們在如此重要的行動中應當激發的敬虔之熱忱與鮮活感不相符的事物,將會被摒棄。立刻跳入一種虛浮、世俗的狀態,並開始世俗的談話,表明我們在聖餐中並不嚴肅,對罪沒有鮮活的感悟,也沒有像我們應當有的那樣,被神救贖恩典的奇妙所深深觸動。誠然,無論我們在其他時候如何,無論我們給自己什麼自由,但在領受聖餐後,人們應當追求極大的純潔、屬天的思想與向著神高昂的心。我之所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魔鬼喜歡羞辱主耶穌基督的敬拜者,並在他們進行了某種莊嚴的職分後,引誘他們做出一些不合宜的行為。魔鬼在遞餅後進入了猶大的心:約翰福音十三章2節:「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等等。撒但在惡人身上從未比在他們草率地使用這些寶貴的聖禮之後獲得更大的優勢。但對於神的子民而言,這份恩惠將在他們心中持續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