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著信,他們過紅海,如行乾地;埃及人試著過去,就被淹沒了。(希伯來書十一章29節)
本章是關於信心的偉大作為之編年史與歷史。我現在要提出的例子,是那些信心的以色列人,他們與領袖摩西一同穿過了分開的紅海;然而,追趕並試圖跟隨他們的埃及人,卻被淹沒而滅亡了。
在經文中,你有兩件事:以色列人的保存與安全,以及埃及人的滅亡。前者說明了後者;前者是信心的果實,後者則是狂妄與不信的結果。在第一部分,請留意其行動:(1)他們過了紅海;(2)其結果,如行乾地。同樣地,在另一部分也有:(1)其企圖,埃及人試著過去;(2)其結局,他們被淹沒了。
要理解這些段落,我們必須回顧摩西所記載的故事(出埃及記十四章)。總結如下:當法老最終同意讓以色列人離開時,他很快就後悔了;當他透過探子得知他們被困在比哈希錄的險境中,這便成了他追趕他們的契機。可憐的以色列人該怎麼辦呢?他們不敢爭戰,因為他們是一群各個年齡層與性別、未經訓練的烏合之眾,且正被一支訓練有素、強大的敵軍所追趕。他們無法逃跑,因為前有大海,後有埃及人,兩側則是陡峭且無法逾越的山嶺。這就是當時的情況,以人的理性來看,除了滅亡別無他求。但摩西奉神的特別命令,吩咐以色列人向前進,並等候所應許的拯救。當摩西用他的杖發出信號時,大海奇蹟般地退去,兩邊的水如凝結的冰堆立起來,讓他們從中通過。事情就這樣成了,他們安全地前行;大海在兩側護衛著他們;雲柱與火柱在他們與法老的軍隊之間阻隔,直到所有人都脫離危險,安全抵達對岸;因此,無論男女老少,無一人受損。埃及人繼續追趕,因為惡意是乖謬且盲目的,那些神定意要毀滅的人,採取了最直接的方式將滅亡帶到自己頭上;因為當摩西再次伸杖發出信號時,回流的海水瞬間將他們全部吞沒。這是神大能與不可言喻之慈愛的一項奇妙而榮耀的作為,也是他們信心的果實;這教導我們既要信,也要知道如何信神——要信,因為神在信心面前能行出如此奇事;也要知道如何信,即在最艱難的困境中保持無限的確信,因為對神而言,沒有什麼事是太難的。
但你可能會說,那樣的神蹟時代早已過去,這些是過時的安排,如今已不再使用,也不應合理地期待;因此,這與我們有何干係呢?
我回答:他們過紅海的經歷可以從三個方面來思考:
- 歷史層面。
- 聖禮層面。
- 應用層面,即使徒引用此例所要達到的目的。
首先,歷史層面,作為神護理的一個顯著典範;它向我們展示了兩件事:
- 對所有在極端困境中的信徒而言,這是不可言喻的安慰。神能解開他們的困結並幫助他們脫困,因為祂與他們同在於一切危險之中。看看祂如何應許與祂的子民同在:以賽亞書四十三章2節:「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趟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關於水,以色列人就是一個例子;無論是在紅海還是在約旦河,神都保守了他們:關於火,那三個孩子就是例子;當他們被扔進火窯時,他們在其中行走,沒有被燒焦,也沒有被觸碰,只有他們的綁繩被燒毀(但以理書三章27節)。神呼召祂的子民在哪裡,祂就會在哪裡與他們同在;因此,我們必須甘心跟隨神經過水火。祂確實能在最大的危險與困難中保守祂的子民,並在最絕望的情況下為他們找到拯救之路。正如大衛,當掃羅急切地追捕他時,掃羅在山的一邊,大衛在另一邊,但神仍帶領他脫險。沒有什麼危險大到神不能從中拯救;而且往往當我們的危險最大時,神的拯救也最臨近。只是,那些期待這種拯救的人必須正直,因為對於這樣的人,主必顯大能:歷代志下十六章9節:「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
- 這對惡人,以及那些像這裡的埃及人一樣惡意追趕神子民的人,發出了恐懼的警告。他們從事的是邪惡的計謀,既沒有神的命令,也沒有神的應許;甚至,他們違背了神的命令,因為他們的行為出於惡意、驕傲、殘忍與報復之心,因此理所當然地滅亡了。所以,這是一個可怕的鏡子,讓人看見神對祂子民之敵對者與追趕者的審判:箴言十一章8節:「義人得脫離患難,有惡人來代替他。」法老要麼殺死他們,要麼將他們趕入海中,結果他所有的戰車都在那裡被淹沒。但以理被扔進獅子坑,但獅子沒有吞吃他,反而吞吃了他的控告者(但以理書六章22-24節)。那對神的子民而言是保存的,對埃及人而言卻是毀滅;過紅海是他們得救的途徑,卻是其他人滅亡的途徑。這應當遏制那些惡人的驕傲與大膽妄為,他們為了自己的毀滅而追求邪惡的計謀;被惡意與仇恨蒙蔽,他們既不記得過去的事,也不思考現在的事,更不預見未來的事,而是被一種狂熱的精神所引導,這種精神是狂暴且驅使人的,直到將他們帶向自己的滅亡。因此,如果我們從歷史角度來看,這是一個鼓勵我們信靠主的顯著段落。
其次,聖禮層面。使徒告訴我們,哥林多前書十章2節:「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也就是說,在遮蔽他們免受埃及人傷害的雲中,以及他們穿過紅海的過程中。這段經歷具有與洗禮相同的意義。他們如何在海中受洗?
- 他們在海中受洗歸了摩西;也就是說,摩西的職分藉由那神蹟得到了證實,因此他們有義務接受摩西作為他們的領袖與立法者;正如基督所行的神蹟安排,向我們保證祂是神所差遣的立法者,我們應當聽從並順服祂。
- 它被稱為洗禮,是因為它象徵了神在祂子民與敵人之間所劃定的界線,或者說,神子民從人類共同的滅亡中被拯救出來,藉由這次過海得到了印證,因為在這裡,神表明祂要在祂的子民與其他人之間劃出區別。基於此,洗禮被稱為「對應的形像」(ἀντίτυπος),即挪亞方舟的對應形像;彼得在彼得前書三章20-21節中強調了這一點:「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那些在方舟裡的人免於洪水。同樣地,那些受洗歸入基督,藉著基督與神立約的人,他們免於那淹沒世人的憤怒洪水。因此,雖然我們不像古時神的子民那樣有超自然的保存方式,但我們藉著基督擁有特殊的特權,這與之相呼應,並且擁有性質遠為優越的拯救。
- 他們在雲裡、海裡受洗,是因為藉由順服神的命令,他們將自己交託給神的指引,並藉由這個啟動性的行動,交託給祂護理的引導,使祂能帶領他們穿過曠野進入迦南,即應許之地;正如我們穿過洗禮的水,好讓我們將自己交託給祂,被引導穿過這個世界(這對應於曠野),直到進入天堂(迦南,應許之地),並受祂的命令與治理,直到祂帶領我們進入安息。
第三,應用層面,即使徒引用這些例子所要達到的目的;這是為了堅固信徒對基督的信心,儘管他們為了基督的緣故受到嚴厲的逼迫,並忍受了巨大的苦難。使徒所提出的這些信心的榜樣,有雙重用途:要麼是為了展示義人所賴以生存的那種信心的本質,要麼是為了讚揚那種信心的卓越,好讓我們能獲得它、操練它,並在其中顯得卓越;因此,這些信心的例子在各個時代都有其用途,即使超自然的神蹟安排已經停止。
但現在我們手中的這個例子,不僅服務於其中一個目的,而是兩者兼具——既展示了信心的真實本質,也讚揚了它的卓越。因此:
- 我將展示信心的本質,我們可以從這個例子中學到。
[1.] 信心促使他們順服神的命令,並在順服之後期待所應許的憐憫:穿過紅海,你們就會得救。這就是所有信心的共同本質:詩篇一一九篇66節:「主啊,我仰望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這是信心的偉大事業,正如以色列人必須順服神,並等候祂從這迫在眉睫的危險中施行拯救。
[2.] 對於命令,信心給予勇氣,在最困難的情況下順服神。如果我們被要求進入紅海,我們絕不能退縮;因為神的任何命令都不容置疑,無論它們與血氣有多麼衝突。如果神命令亞伯拉罕帶上他唯一的兒子,將他獻為燔祭,他絕不能猶豫:創世記二十二章2節:「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如果神命令我們變賣一切,好讓我們在天上有財寶,我們絕不能像那個少年人一樣發怨言:馬可福音十章22節:「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我們必須將我們的生命與一切安慰交在基督手中,不可有絲毫保留;無論神命令什麼,我們都必須去做,即使它是多麼困難。
[3.] 對於應許,紅海在視覺上就像是他們的墳墓,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他們每時每刻都走在死蔭的幽谷中。但這就是信心的本質,它教導我們在極端困境中依賴神的應許。下到紅海就像我們下到墳墓,然而永生的應許對我們而言是確定的,所有基督徒都被要求相信這一點:約翰福音十一章26節:「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信心能在深淵中找到拯救之路,並能透過死亡與墳墓找到通往生命的通道;當我們身處紅海之中時,它能看見天堂。這次過紅海與洗禮有關,我們被說成是「受洗與基督一同埋葬」(歌羅西書二章12節)。現在,在該短語所暗示的諸多意義中,一個重要的意義就是我們願意死亡,出於對享受天國生命的確信,儘管他們終日被殺。
- 這個例子極大地向我們讚揚了信心這項恩典的卓越,這對於那個時代的信徒而言是如此必要,因為他們暴露在如此巨大的苦難之中。現在,從這個例子中可以清楚看出:
[1.] 神的應許藉由信心產生其神蹟般的效果,而非其他方式。無論以色列人是否相信,神都能做到;但他們的信心必須參與其中:「藉著信,他們過了紅海。」使徒沒有提到憐憫或神的大能,而是提到了他們的信心。誠然,至高的原始因是神的良善與大能,但媒介是信心。所以,彼得前書一章5節:「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當我們安息在祂的話語上,祂是信實且能拯救到底的神,那時神的大能就為我們彰顯:馬可福音九章23節:「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也就是說,那時你就有能力讓神榮耀的大能為你彰顯,超越自然的限制。相反地,只有不信會在神的道路上設置障礙:馬可福音六章5-6節:「耶穌就在那裡不得行什麼異能……也詫異他們的不信。」那裡沒有機會,因為若缺乏信心,神的大能如何被承認與看見呢?現在,既然神的應許藉由信心的媒介產生其榮耀的效果,以致我們的信心必須參與,這就極大地讚揚了信心。
[2.] 這裡還有另一個同樣讚揚信心的情況:這種信心起初是軟弱的,且夾雜著不信;因為起初他們發怨言,正如你所見:出埃及記十四章11-12節:「對摩西說:難道在埃及沒有墳地,你把我們帶來死在曠野嗎?你為什麼這樣待我們,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呢?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攪擾我們,容我們服事埃及人嗎?因為服事埃及人比死在曠野還好。」這是急躁與不信任的話語,非常接近於公然背叛神;然而最終,這些發怨言的人,藉著信,他們過了紅海,彷彿走在乾地上。這裡有極大的不信成分,但當信心得勝時,它就被神所接納。雖然起初他們發怨言,但後來他們相信了。現在,當神在如此大的過錯之後仍如此恩待時,我們應當相信祂的應許,我們應當致力於信靠祂。
[3.] 在這個例子中還有另一個情況;他們並非全部都是真信徒,但一些人的信心使其他人也分享了益處。不虔誠的人因他人的信心而獲得了許多暫時的益處:使徒行傳二十七章24節:「神已將同船的人都賜給你了。」儘管他們中許多人是不信者。一些人的信心可以拯救一個群體;「藉著信」,即摩西與一些傑出敬虔的以色列人的信心。我們不可認為這群人都有信心;但這在神眼中是如此令人喜悅,以至於為了他們的緣故,整個群體安全通過,並抵達了對岸。現在這顯示了神是多麼看重祂兒女的信心。
[4.] 它再次藉由神在信徒與不信者之間所做的區別而受到讚揚;前者如行乾地般穿過大海,而後者像鉛塊一樣沉入水中,被淹沒了。我們在他們的滅亡中看見了我們的特權。拯救不是一種普遍的恩惠:約翰福音三章36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信徒有拯救,而不信者只有滅亡。狂妄導致毀滅,正如信心帶來拯救。喔!那麼,誰不想成為那些信靠基督而得救的人呢?既然神在他們與其他人之間做了如此大的區別。
奠定了這個基礎後,教義如下:
教義:凡因相信神的應許,而決心與基督一同承擔一切風險,以履行對祂之責任的人,才是唯一能藉祂得救的人。
這就是使徒引用此例的目的,旨在鼓勵新約信徒在他們因承認基督而面臨的諸多苦難中保持堅定;並繼續忠於基督,依然依賴祂的應許,儘管他們終日被宰殺。為了證明這一點,請考慮以下五點:
第一,真實的信心接受神的應許,以及它所要求的條款與條件。我想,這個命題是不會被質疑的。如果文中的以色列人希望看見神的拯救,他們就必須做神指示他們去做的事。對於其他人,同樣的要求也是如此;如果他們要相信,並期待從神那裡得到任何益處,他們當然必須做神為了獲得該益處所要求的事。所有能被合理地認為會削弱此命題真實性的說法只有這些:要麼福音不是一種恩惠,而是神應盡的債務,我們可以從祂自然的良善中期待,因此神沒有權力在條件下給予它;要麼祂會無條件地給予它。這兩者中必有一個是被假設的。現在,如果這些假設都是錯誤的,那麼這個命題就站得住腳。
第一,第一個假設——即福音並非恩惠,而是神所欠的債,無論我們如何行,都可以從祂的自然良善中期待這份債——這是一個荒謬的觀念;因為福音的特權總是表現為一種恩惠。提摩太前書六章2節中,使徒表明基督徒僕人不可輕看基督徒主人,「反要更服事他們,因為他們是信徒,是蒙愛、受恩惠的同人」;也就是說,他們是福音特權的同享者:福音總是表現為一種恩惠。這恩惠被稱為恩典,且與債務相對立:羅馬書四章4節說:「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因為神並不受任何功德的束縛,必須將這恩典賜給任何人。那麼,如果這是神白白的賞賜,祂就有權施加條件;賜予者有自由按祂所喜悅的條款來給予,因為除了全能者,誰能為祂與受造物之間的往來規定條件與律法呢?每一位給予者與慷慨的施恩者,都有權制定自己的條款,並按自己的旨意處置自己的禮物與捐贈。如果這是一個普通人作為物主,對自己的所有物隨意處置的權利(馬太福音二十章15節),那麼偉大的神就更有權決定祂自己的賞賜,以及我們如何獲得這些賞賜的權利。因此,到目前為止我們清楚地看到,福音的特權是一種恩典,且是神按祂自己旨意所喜悅處置的恩典。但接著——
我進一步補充:要麼神不設任何條件地賜下這些恩惠,要麼祂按著祂所喜悅施加於受造物的特定條款與條件來賜下。現在,為了盡可能地讓步,確實有些恩惠是神在不要求我們同意,或不對我們施加任何條件的情況下賜下的;例如賜下一位救贖主,來取我們的本性、成全律法,並為我們滿足祂那被激怒的公義,且為我們贏得足以使我們脫離罪、死亡、地獄與魔鬼的恩典;這一切祂是在我們不知情且未同意的情況下做的,因為祂視我們為處於苦難中的受造物,處境比法老所說的那些被困在山間、陷入絕境的以色列人更為艱難。但神既立定了這根基,賜下了一位救贖主,祂便頒布並提出一個聖約,而無需徵求我們的同意,或在制定聖約時與我們商議,好讓我們能將其降格,並按我們的喜好來塑造它。不;這件事並非留給我們自由辯論;聖約是為我們預備好的,我們應當感恩地接受並順服,而不是按我們的意思去塑造它;因為我們必須照著它的原樣接受;聖徒們正是如此被描述的,以賽亞書五十六章4節:「那些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人。」現在的問題是,這聖約中是否有條款?當然有;因為經驗證明,這些福分並非賜給所有人,因為有些人死在罪中。如果神沒有宣告我們必須在什麼條件下才能擁有這些特權,軟弱的受造物又怎能確認他們的份呢?好了,現在如果神已經宣告了條件,我們若想得到這恩惠,就必須同意這些條件;正如以色列人若想得救,就必須聽從神的指引,穿過紅海,儘管這看起來似乎威脅到死亡。如果我們想要稱義並得兒子的名分進入神的家,我們就必須信靠基督:約翰福音一章12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如果我們想要尋求永生,「就當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羅馬書二章7節)。期待沒有條件的恩惠,無異於將宏偉建築的根基建立在陰影之上,用我們自己編造的聖約來欺騙自己,或是妄想那些神從未賜給我們的東西。誠然,我們從何處獲得履行條件的恩典,是來自神還是我們自己,那是另一個問題;但條件確實存在;我們只是在證明進入所應許之福分的途徑與次序,以及真信心必須順服於此的必要性。誠然,我們從神那裡獲得了最初的恩典;心的歸正來自於作為自由主宰的神;這是祂對選民所定的賞賜。但我們現在所談論的,並非神作為自由主宰所做的事,而是我們那正當且合法的君王所規定的條件。賜下使我們能履行條件的恩典,完全屬於祂自由的主權;但制定條件,則不完全屬於祂自由的主權,而是屬於祂作為世界最高統治者與治理者的身分。現在,我們必須連同所附帶的條款與條件一起接受這應許。
第二,神所要求的條件,部分是對應許的相信,部分是對所附帶命令的順服;正如以色列人必須相信神會帶領他們安然穿過紅海,如同走在乾地上;因此,因著相信這一點,他們必須憑著神話語的權柄,決心走入深淵,去試驗神會為他們做什麼。他們的信心體現在將結果交託給祂,心中沒有任何焦慮與煩惱;他們的順服體現在採取神所規定的路徑,即穿過深水;儘管這對他們的保全來說是極不可能的路徑,但他們仍冒險前行。同樣地,我們這些信靠基督以得永生的人,必須首先相信神的應許,即祂會通過所指定的途徑帶領我們進入那蒙福的境界;因此,我們必須決心走這條路,並跟隨神藉著祂的話語與聖靈所引導我們去的一切地方,好讓我們能獲得這幸福。這是一個重大的要點,也是信心的一部分,即相信應許;這其中包含極大的意義;因為雖然我們都渴望幸福,但由於這幸福是由一位看不見的神所應許,且存在於一個看不見的世界中,因此不容易被認同;當我們活在肉身中,且內心有敗壞的本性時,我們並不能以那種信心與力量來領受它,因為敗壞的本性急於滿足眼前的享樂或屬世的虛榮,這些東西近在咫尺,隨時可得。因此,主恩典的一項偉大工作,就是「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以弗所書一章18節);去注視那些看不見、永遠長存的事物,而忽略那些看得見、暫時的事物: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這是一項巨大的信心行動。大多數人思念地上的事,無法以天堂作為他們全部的幸福,或以神的話語作為他們最大的保障,因為這只有真誠相信的靈魂才能做到:詩篇一一九篇111節:「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基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接下來的部分是決心以神的方式尋求這幸福,無論付出什麼代價都要緊緊跟隨,在我們的旅程中堅持下去,無論道路是安全還是危險,崎嶇還是平坦:腓立比書三章11節:「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基督徒必須達到這一點;無論神藉著祂的話語與聖靈引導我走什麼路,只要我最終能獲得幸福,我就要堅持走下去。因此,我們可能會面臨必須「恨惡自己的生命,撇下一切所有的」(路加福音十四章26、33節);這不是無謂且無益地拋棄,而是為了神的緣故冒險,承擔生命的風險,撇下所有,而不願錯失永生,也不願對基督不忠。
第三,既然這些就是條件——相信應許,以及徹底順服以順從所指定的途徑——為了不讓我們用觀念來欺騙自己,神喜愛試驗我們,看看我們是否真誠地領受了應許,是否完全相信祂的話語,並完全順服祂的命令:雅各書一章12節:「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主喜愛經過試驗的順服,因為當祂的子民受試驗且對祂忠心時,這最能榮耀祂;這也最能帶給我們安慰,使我們的真誠顯明出來。有時,困難在於我們對應許之真實性的認同;有時,則在於我們跟隨神道路、緊緊依附祂與基督而不回頭的決心。
- 反對我們認同的強度,即我們是否能相信神所應許的那些看似不可能的事(因為在屬肉體的理性看來確實如此),例如祂能帶領祂的子民穿過深水,且不讓水淹沒他們。當然,我們心中對於看不見的事物會產生許多懷疑,在我們跨越死亡的深淵之前,我們無法享受這些事物。亞伯拉罕,信心之父,之所以被稱為信心之父,是因為他能如此堅定地認同應許,並「因信望,存著指望」(羅馬書四章18-20節)將榮耀歸給神:「他信心裡不軟弱,就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將近百歲,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也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信心能在理性看來似乎不可能時,期待拯救。當亞伯拉罕多年無子時,他仍期待後裔多如海邊的沙。如果所信的事物沒有一點困難,那就不屬於信心的對象;因為感官所見的事物,以及容易且近在咫尺的事物,可以說已經享受到了。尋求可能的事並非對你信心的試驗;但如果你能在情況極其困難時依然相信,如果你能依靠並安息在神的話語上,相信你將會被帶過大海而不被淹沒,只因為你有神的話語作為憑據,這就是信心。對於神在祂話語中所啟示的事物,可能會提出許多困難;然而,對於信徒來說,神已經啟示了這些,就足夠了。當我們審視我們所要相信的事物時,我們的探究不應是:「這些事怎能如此呢?」不;而應是:「這些事是神所啟示的嗎?」。「這些事怎能如此呢?」這是不信的聲音,至少是信心軟弱與動搖的聲音。尼哥底母說:「怎能有這事呢?」(約翰福音三章9節)。我們應當像人服用藥丸那樣領受超自然的真理,不要咀嚼,而是吞下,憑著啟示者的信用來接受;如果見證者是神自己,祂的話語對我們而言,應當勝過世界上任何最強有力的證據。
- 有時,困難在於我們對走神道路的決心。所有想要得救的人,都必須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神的旨意。現在,我們藉著危險來受試驗,看我們是否會持守這個決心。認同的強度排除了推測性的懷疑與錯誤;決心的強度則使我們在面對左右兩邊的屬世試探時,得以堅固。右邊的試探來自屬世的利益、享樂與榮耀;左邊的試探來自對危險的恐懼與感官的驚嚇。現在,當這些試探以全力衝擊靈魂時,它們隨時準備動搖最堅定的決心;但基督徒應當保持信心的活力,並在神的應許中珍藏那種能抑制一切恐懼的確信,使他在神呼召他時,寧願冒最大的危險也不願放棄自己的職責:詩篇二十三篇4節:「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對於這麼多男人、女人與孩子來說,在波濤中行走是一段令人不安的旅程;然而,一個冒險順從神命令的信徒,什麼也不怕:但以理書三章17-18節:「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我們應當如此展現對神保護與拯救的堅定信心。
第四,因為我們是反覆無常的受造物,神要我們藉著對這種信心的莊嚴宣告,可見地進入祂的聖約。正如神意欲使以色列人為後來的試驗做好準備,因此他們如前所述,在雲裡、海裡受了洗,好讓他們在神帶領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前,能更好地順服祂的引導;所以,所有願意接受基督與祂的十字架、基督與祂的軛的人,主不會讓他們僅僅停留在單純的意圖與決心中,而是要讓這一切在洗禮之約中莊嚴化,我們在其中宣告對神應許的相信,並誓言在我們對抗魔鬼、世界與肉體的爭戰中,與基督同擔一切風險。我們無法離棄魔鬼,而他不對我們進行像法老對以色列人那樣猛烈的追擊,試圖將我們帶回奴役之中;他會猛烈地攻擊初信者。我們無法棄絕世界及其虛妄的道路,而世界不恨惡我們,不對我們憤怒。世界只愛它自己的人,以及那些屬世的人,並且不願與他們分開;他們恨惡其他人,說他們的壞話,並傷害他們。肉體會引誘我們對基督不忠,順從世界,違背神,而抵擋肉體的衝動將會是痛苦的。因此,神要我們莊嚴地將自己捲入這份名冊中,我們一受洗就穿上了盔甲:羅馬書六章13節:「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馬書十三章12節:「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那時,我們就莊嚴地列入了基督的服役名單。祂作為我們救恩的元帥受了洗,我們作為祂的士兵受了洗:當我們成為受洗的士兵時,我們必須以這種決心武裝自己,即通過許多患難進入神的國。基督的第一項工作是帶領我們進入水中,好讓我們為其他的遭遇做好準備,或者為我們在進入天堂之前可能遇到的患難與苦難的爭戰做好準備:希伯來書十章32節:「你們被光照以後,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洗禮在過去被稱為光照,因為在早期教會中,使用該聖禮時賜下了奇妙的恩典。現在,當我們被光照後,我們隨即進入爭戰,我們必須預期一場爭戰。
第五,既然已經如此莊嚴地與神立約,如果我們想從中得益,我們當然有義務履行它。因為立約是不夠的,所有的應許都指向那守約的人。救恩不是應許給承諾者,而是應許給得勝者:啟示錄二章7節:「得勝的,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第11節:「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第17節:「得勝的,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第26節:「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以及三章5節:「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因此,僅僅承諾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履行;僅僅棄絕是不夠的,我們必須得勝,不僅要離棄魔鬼,還要抵擋他:雅各書四章7節:「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彼得前書五章9節:「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我們不僅要棄絕肉體,還必須藉著聖靈治死並制伏它:加拉太書五章24節:「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羅馬書八章13節:「你們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我們不僅要棄絕世界,還要勝過它:約翰一書五章4節:「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我們必須向世界釘死:加拉太書六章14節:「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並以此在我們對神的職責上持守到底。
應用一:告知我們真信心的本質,即相信應許,以至於準備好去做神所命令的事,從而獲得應許的恩惠。理解信心的本質與我們息息相關,因為我們靠它而活:加拉太書二章20節:「我活著就是基督……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我們怎能靠它而活卻不知道它是什麼呢?那麼,信心是什麼?它是一種將自己交託在基督手中的信任,基於對祂應許的確信,以至於我們寧願做任何事、受任何苦,也不願犯最小的罪,也不願對祂不忠。或者說,這是一種決心,在我們完全交託在祂手中的同時,繼續履行我們的職責,無論發生什麼危險。這被稱為在行善中將靈魂交託給祂:彼得前書四章19節:「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託那信實的造化之主。」使徒說,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以色列人在進入紅海時,完全交託並將自己置於神的手中。當我們能如此輕易地相信神,並在任何邪惡臨到我們,或任何危險威脅我們時,仍安靜地持守我們的職責,這就是卓越的信心:詩篇三十七篇34節:「你當等候耶和華,遵守他的道,他就必叫你承受地土。」順服神的指引,看看神如何成就祂的話語。
應用二:責備。這譴責了幾類人:
- 那些總是為自己的職責找藉口,在沒有原因時假裝有危險的人:箴言二十二章13節:「懶惰人說:外頭有獅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殺。」又箴言二十六章13節:「懶惰人說:道上有猛獅,街上有壯獅。」在那些國家,獅子很常見,牠們在夜間出沒尋找獵物:詩篇一百零四篇20-21節:「你造黑暗,使夜間來到,林中的百獸就都爬出來。少壯獅子吼叫,抓食,尋求從神來的食物。」現在,懶惰人的藉口是,如果他太早出去勞動,就會在街上遇到獅子。這現在被用作諺語,形容那些為自己的職責找任何微小危險藉口的人;因為有時獅子會進入城市與有人居住的地方,所以他不敢走出家門。有些人為了基督,連一個皺眉或嘲笑都不願冒險,當沒有可能的恐懼原因時,也不敢承認信仰;因此,他們不僅被真實的危險,還被想像中的恐懼嚇得不敢履行必要的職責:任何麻煩的陰影都會使他們完全灰心。
- 那些沒有合法呼召就嘗試做任何事的人。以色列人有一個好的呼召;他們有神的命令進入紅海,並且有神保護的應許。凡要承擔危險的人,先看看他與神的關係如何,以及他對於自己的行動、信心與勇氣有什麼根據。
[1.] 關於他的行動。因為這些以色列人,雖然在神的命令下能進入紅海,但卻在沒有神授權的情況下妄自去對抗迦南人,結果被打敗了:民數記十四章44-45節:「他們卻擅敢上那山頂去,但耶和華的約櫃和摩西沒有出營。於是亞瑪力人和住那山上的迦南人都下來,擊打他們,把他們殺退,直到何珥瑪。」情況是這樣的,他們因探子的報告而發怨言,當他們因那次嚴重的瘟疫而受苦後,他們突然想要去戰鬥迦南人,以洗刷他們懦弱的嫌疑。約櫃沒有移動,直到雲彩移動(民數記五章17、21節);摩西會守在約櫃旁。但神顯示了祂對此行動的不悅,因為他們在沒有主與祂恩典記號的情況下前行。 [2.] 他們的勇氣與信心有什麼根據;因為在具體的事件中,除了神特別的應許外,我們沒有確據。誠然,在所有合法的行動中,我們有神關於永生的應許來支持我們,我們可以確信這一點:路加福音十二章32節:「你們這小群,不要懼怕,因為你們的父樂意把國賜給你們。」但對於其他事情,我們必須將其交託給神。對於永恆的救恩,我們可以確定,但對於其他事情,除了具體的應許外,沒有什麼能成為我們信心堅固的柱石。 問:但如果我們沒有明確的應許,我們難道不能藉著信靠神,來對抗困難與不可能嗎? 答:如果「相信」僅指對神大能的確信,而不決定事件的必然性,那麼我們可以。我們多次被拋在神的護理中;所有人類的避難所與幫助都失敗了,沒有逃脫的可能;但那時神禁止絕望:哥林多後書一章9-10節:「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這是在以弗所的憤怒群眾向他發作時。但更真實的信靠,體現在對祂呼召與我們職責的隨時順從:詩篇四十四篇18-19節:「我們的心沒有退後,我們的腳也沒有偏離你的路。你在野狗之處壓傷我們,用死蔭遮蔽我們。」
- 這譴責了那些假裝有信心,卻沒有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神的人。
[1.] 有些人保留了自己的利益。現在,直到你能為了那顆重價的珍珠變賣一切之前,你都沒有救贖性的信心:馬太福音十三章45-46節:「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有人大膽地來到基督面前:馬太福音八章19節:「夫子,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但當他聽到第20節:「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時,我們就再也沒有聽到他的消息了。那個年輕人來到基督面前,想知道「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馬太福音十九章16節);但當基督對他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第21節);那年輕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第22節)。因此,既然信心對救恩如此必要,不要用它的影像來欺騙自己。 [2.] 有些人保留了自己的私慾;但真信心與任何私慾或罪惡的支配是不相容的;因為基督徒完全將自己交給神的旨意。因此,凡繼續活在罪中,心裡不決心離棄它們,不決心棄絕自己的一切義,而完全且單單依靠神的憐憫與基督的功德,並投身於一種新生活的人,都是誤解了神的應許,他們的信心將以羞愧與混亂告終:以賽亞書五十五章7節:「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他必廣行赦免。」
應用三:勸勉。勸勉你們將自己完全降服於神的旨意,並依賴祂的應許,好讓你們準備好繼續履行職責,無論因此招致什麼風險。 為了推動你們做到這一點,請考慮順服與依賴是如何相互支持的。這可以由這兩點來證實:(1)除了遵守神道路的人,沒有人能盼望救恩;(2)除了盼望救恩的人,沒有人能遵守神的道路。它們彼此依賴。
- 除了願意遵守神道路的人,沒有人能盼望救恩,因為神藉著智慧的安排,將目的與手段結合在一起。祂不僅僅應許了福分,還要求領受應許之人具備資格並履行職責:詩篇第一篇1-2節:「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篇一一九篇1-2節:「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那裡有福分;是的,但我們必須遵守主的道路,而且要精確地遵守,並在那條路上保持純潔。只看聖約的一面,例如只看應許,是一種毫無根據的妄想;因此,凡活在任何違背良心的罪中的人,都應當注意他們目前的處境是多麼可怕,在他們能對神有任何美好的盼望之前,開始一種好的生活是多麼必要。
此外,沒有什麼比罪更能澆滅我們的盼望並削弱我們的信心。當然,我們無法信靠我們隨意且毫無節制地冒犯的人。罪會滋生羞愧與恐懼,正如針刺會帶來疼痛一樣;只要罪被容許,你很快就會發現它的後果。相反地,信心與愛心同行;信心盼望祂的應許,愛心尋求取悅神。罪,現在削弱了我們對命令的信心,久而久之也會削弱我們對應許的信心。目前我們對神憐憫與應許的確信可能沒有直接受到攻擊;我們帶著一點微小的希望堅持到死亡時刻,或某種非凡試驗的時刻;但當災難的日子來臨時,我們對任何一種所沉溺、容許並活在其中的罪的意識,將會像現在罪的享樂與快樂誘惑我們違背祂的命令一樣,有力地撤回我們對神憐憫的認同;「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6節)。當我們感受到罪的毒鉤時,我們就會懷疑神的憐憫。這就是為什麼臨終者在認真思考時,內心會有如此多困擾的原因。看看敬虔人的經驗,他們總是發現這一點;當他們熟悉了屬靈生活後,他們的希望因在聖潔生活中的勤奮而增加。聖經也這樣告訴我們:希伯來書六章11節:「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充足的指望,一直到底。」我們在聖潔生活中越勤奮,我們對神的憐憫與基督的功德就越有希望與確信;因為那時我們的資格更為清晰。一個人忽略職責並降低資格的程度,他的確信就減弱的程度;必然如此。因此,請注意,除了願意遵守神道路並決心聽從神指引的人,沒有人能盼望救恩。
二、若非盼望神的救恩,無人能持守神的道路;因為若無此盼望,我們在心志與頭腦上,絕無法為神做任何事。伯納德(Bernard)曾有一段名言:「罪人一無所求,故而他仍是罪人;他不僅被今世的財物所羈絆,更對其感到滿足。」那些對神在來世的榮耀毫無指望的人,難怪他們對自己的本分如此疏忽、漫不經心;他們絕不可能在事奉中勤勉,或對神忠誠真實。此外,若我們立志誠心順服,所面臨的困難與危險是如此眾多且巨大,以致我們若僅僅是起步跟隨神,卻不確信地倚靠祂所賜的福分,便無法堅持到底。希伯來書十章三十九節說:「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這句話的意思是,正如經文所指,他們以喪失其他事物為代價,換取了靈魂的救恩。那麼,讓我們將這兩者永遠結合在一起:若我們要遵守神的誡命,就必須盼望神的救恩;若我們要盼望神的救恩,就必須遵守神的誡命。這在神眼中是最蒙悅納的,對你們而言是最得安慰的,對宗教而言也是最榮耀的。
這在神眼中是最蒙悅納的:詩篇一百四十七篇十一節:「耶和華喜愛敬畏他和盼望他慈愛的人。」噢!當這兩者結合時——即敬畏神而不願得罪祂,以及在基督裡倚靠祂的恩典——主就喜悅這樣的人。這對你們而言也是最得安慰的:使徒行傳九章三十一節:「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這對宗教而言也是最榮耀的,因為這正是基督所建立的宗教;宗教唯有在這種體制與架構下,才顯出其真實的本質: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九節:「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當我們反思安慰的真正根基——神的慈悲、恩典之約、救贖主的功德——並持守對順服的應有謹慎時,這便是基督宗教。這在世上是榮耀的事;這將證明你們是真誠正直的;並且在你們持之以恆地敬畏神、領受聖靈的安慰之後,你們終將在天國享受祂那蒙福的同在。